
工会工作目标怎么写
这个问题涉及到工会工作的具体内容,综合来讲工会工作的目标有两个方面,下面以学校工会为例解释说明如下: 一、 科室建设目标 1、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及行政工作例会,出勤率100%。
2、树立爱岗敬业精神,提高自身道德素质,注重为人师表,仪表规范,做到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全科室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守。
5、在招生、教学、学生管理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索、拿、卡、要”。
不给学生上私课或有偿补课。
9、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在扶贫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10、各科室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每周要形成本科室全年工作大事记的文字材料,上交档案室,并将本科全年教学材料归档立卷成册。
11、环境卫生要达到合格标准。
12、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不发生火灾,被盗等责任性事故。
13、计划生育达标。
二、业务工作目标。
1、维护戏校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成立职工之家。
2、组织公益活动,参与送温暖等有关的捐助活动。
3、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走访慰问病困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热心做好服务工作。
4、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召开工会扩大会议,及时听娶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三月七日召开庆祝“三·八”妇女节联谊会。
6、定期召开工会职工代表大会。
7、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时间在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的中旬。
8、多深入基层工作,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各个职能部门,做好基础工作,起到上、下沟通的作用。
9、完成本科室人均1人的招生任务。
10、每季度至少为学校网站提供一次内容材料。
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2、年度内为学校建设发展至少提供2条意见或建设,意见或建议被采纳,学校将给予相应奖励
大国工匠人物介绍400字
李万君(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得主,被誉为“高铁焊接大师”和“工人院士”) 工匠感言——我是一名焊接工人,参与了中国轨道交通装备焊接技术从追赶者到同行者、超越者的全过程。
作为大国工匠,我要通过各种努力和实践,把自己的技能复制到更多的工友身上,带领出在关键制造环节能够挑大梁、担大任的工匠级操作工人群体。
李 斌(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总工艺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十大杰出工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知识型职工标兵) 工匠感言——做工人就要有一颗匠心,工匠精神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只要我们有一颗追求高标准、高品质的匠心,有一种不达目标决不放弃的精神,始终对自 己所从事的职业充满感情、充满忠诚,就一定会走得更好更远。
许启金(国网安徽电力宿州供电公司运检部带电作业班班长,全国劳动模范,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能专家) 工匠感言——创新不仅要注重高端的,也要注意基础的,我从解决手头工作中的难题出发搞创新,使创新精神在基层落地实践。
我坚信,只要踏实,从基础干起,工作就能干好。
代旭升(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高级技师,全国劳动模范,山东省首席技师,中国发明协会会员) 工匠感言——我从学徒工、一般工人到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从来没有离开过采油一线,是艰苦的一线工作生活,锻炼和激发了我发明创造的灵感和热情,是坚守、踏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激励了我,是国家的快速发展给了我成长成才的机会和创新奉献的力量。
我将继续带领我的团队搞好技术集成创新,为“中国创造”加油,为大国崛起贡献力量。
邓建军(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全国劳动模范,百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工匠感言——工匠精神,是在中华文明传承过程中历经千年而不朽的民族精粹,它的内涵早已超越了制造手艺提升与传承,实质指向的是一种对于产品不断追求精益求精的制造信仰。
它是平凡人在平凡的岗位上都可以具有的一种优秀品质,能主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影响产业的兴衰。
冯鸿昌(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师,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得主,福建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工匠感言——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技能成就人生。
人生不一定要名牌大学毕业,但一定要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
不学习就很难找到自己期待的岗位,更难以实现职业生涯的发展。
我将珍惜荣誉、脚踏实地,继续做好技术攻关、传技育徒工作,再创新业绩,以劳动托起中国梦
工会主席在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上的发言稿
给个范文,按自身实际情况修改下即可。
开发区总工会主席沈忠祥同志在工会工作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9年开发区工会工作回顾 一年来,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吴中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开发区的中心工作,和吴中区总工会的目标任务,以“同舟共济促和谐、建功立业谋发展”系列活动为抓手,组织协调街道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影响广泛、效果明显的活动,引领开发区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为“保增长、促发展”贡献力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我区工会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职工政治素质2009年,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工会按照区委、开发区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纪党规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学习廉吏暴式昭纪念馆。
通过各种形式的辅导报告、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座谈体会、骨干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2009年,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职工达1292人次。
二、企业建会步伐加快,工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一)认真做好补选、选举换届工作。
3月9日,开发区总工会召开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开发区总工会和四个街道工会的组织机构调整完成。
(二)认真做好新企业建会工作。
为加快新企业建会,深入企业,广泛宣传。
郭巷街道工会加大组建工会的宣传力度,向112家未建会企业发函,宣传《工会法》及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同时与劳动社保中心、安监办等职能部门协作,利用执法、安全检查和用工招聘会等机会,加大建会力度,完成全年建会任务的111%。
越溪街道工会也超额完成全年建会任务。
2009年,开发区独建新工会74家,覆盖建会299家,新增工会会员1.2万名,圆满完成了吴中区总工会下达的建会任务,并做好跟踪服务。
(三)认真推进工会主席直选民主选举试点工作。
5月19日,开发区总工会与河东污水处理厂一起,详细制定工会主席直接民主选举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步骤,通过前期充分准备、协商,顺利直选产生了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
郭巷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共有8个企业进行了工会主席直选试点,都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提升企业工会水平。
开发区各级工会继续开展“三有三好一帮一”活动,开发区总工会每月都要组织街道工会开展一次活动,交流创建经验,布置工会工作。
2009年,郭巷街道工会获得“江苏省模范街道工会”的称号;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创建为吴中区“六好镇(区、街道)工会)”(至此,开发区总工会、郭巷街道工会、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已全部创建为吴中区“六好镇(区、街道)工会)”);创建“示范企业工会”3家,“先进职工之家”9家,“三有三好企业”33家;郭巷街道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城南街道工会、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分别获得2009年工会工作一、二、三等奖;江远热电公司工会、东吴美而高服饰公司工会,宏利来服饰公司工会、远东服装公司工会分别获得重点企业工会工作一、二、三等奖。
(五)认真做好民主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坚持督促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采取设立公开栏、职工意见(建议)箱、民主管理信箱、领导接待日制度、职工议事小组、聘用民主管理监督员或定期发放征求意见信等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民主管理形式,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齐心协力,营造共谋发展氛围去年初,我区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减少、停产、半停产、融资难的企业增多。
面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开发区各级工会围绕开发区“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帮助企业出谋献策。
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
组织参与市总工会在开发区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研座谈;组织参与开发区商会召开22家纺织行业企业家恳谈会。
二是于2月9日~25日,走进企业19家,调查摸底。
三是隆重举办“要约行动”。
2月27日,开发区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及郭巷、横泾、越溪、城南四个街道工会联合举办“共克时艰谋发展、维护稳定促和谐”的倡议活动。
开发区41家较大规模企业、重点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郑重签名,共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
倡议活动后,开发区总工会和四个街道工会跟踪企业落实“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的情况,经过暗访、调查,签约企业无一家裁员、降薪、欠薪。
四是开展“两争一树”活动,提升职工素质。
2009年4月17日,“吴中经济开发区职工之家”正式挂牌成立。
开发区职工之家、郭巷街道国泰社区、横泾街道泾苑社区被命名为苏州市工会“职工读书站”示范点。
开发区职工之家、郭巷街道国泰社区、越溪街道莫舍社区、苏州宏利来服饰有限公司、苏州东瑞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图书阅览室,被评为吴中区工会职工读书站示范点。
四、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不断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力度(一)继续推进两项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开发区企业平等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及时续签、工资协议签订率为100%。
年初,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滑坡,我们要求企业工会重点在企业裁员、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方面开展专项协商,在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
(二)抓好劳调机制建设,开展劳动关系调解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在企业中建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行“劳调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劳调动态。
二是抓好以《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做好接待调处职工来信来访,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劳调情况。
(三)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发展成果惠及职工。
对困难职工实行了动态化和网络化管理,做到了“五必知”、“六必访”。
去年,开发区总工会走访慰问特困职工63人次,发放扶贫帮困送温暖款6万多元人民币。
除了常规的走访慰问外,还会同劳动部门一起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举办再就业招聘专场等活动,不但扶贫,还帮助脱贫。
(四)关心女工生活,维护女职工权益。
我区各级工会中凡是符合组建女工组织条件的,100%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全部签订女职工保护专项合同。
开发区总工会、妇工委会同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下岗女工招聘专场”、“下岗女工职业培训班”,解决了60多位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困难。
五、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引领职工建功立业(一)开展“安康杯”活动,加强职工劳动保护。
我区各级工会积极发动1000多家企业参加开展“安康杯”主题竞赛活动。
在基层工会中建立了劳动安全生产网络,积极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落实群防群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
2009年7月高温期间,开展了给企业“送清凉、促安全”活动,一方面把清凉、安全知识送到企业生产一线,另一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企业更加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开展劳动竞赛、技能练兵活动。
我区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吴中区总工会开展“十万职工技术大练兵”活动:开发区总工会组织举办了“服装设计展示比赛”;郭巷街道工会组织了首届“高飞杯”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越溪街道工会组织了旺山餐饮技能比赛;横泾街道工会举办了“嘉美杯”职工针织技能劳动竞赛;城南街道工会开展了“餐饮服务业技能竞赛”。
(三)组织开展“学劳模、赶先进”活动。
一是做好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
2009年我区有1人被评为市劳模,2位同志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二是走访慰问劳模。
五·一、十·一前夕,我区各级工会走进企业和劳模家中慰问。
三是召开劳模座谈会和组织劳模参观。
四是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
利用工会网站、宣传栏、劳模看板巡回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六、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进一歩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2009年,我区各级工会以庆建国60周年为主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由开发区总工会具体承办的“开创太湖时代,再续发展伟业”广场文艺汇演,于9月6日、8日、11日、14日分别举办了专场演出后,9月17日,在开发区喷泉广场隆重举办了主场演出,苏州电视台五频道、《姑苏晚报》等多家媒体到现场采访;开展庆祝国庆6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巡展活动,征集书法、绘画作品86幅,摄影作品72幅;与社会事业局联合举办庆祝国庆60周年体育比赛,包括羽毛球男、女单打,乒乓球男、女单打和越野比赛三个项目,由城南、郭巷、横泾、越溪、招商局和机关组成6支代表队近300人参加;各基层工会结合自身特点、条件,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扩大工会的影响面;继续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全年信息报道93条,其中31条信息被《苏州日报》、《姑苏晚报》、《江苏工人报》、《吴中区总工会信息》采用。
2009年度的工会工作,我区各级工会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会工作,得到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工会工作的肯定。
开发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36.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5亿元,分别增长11.7%和12.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进出口总额22.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5亿美元,同比下降9%和11%;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实现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同比增长2%;三产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58亿元,同比增长21%。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和决策的结果,也是开发区各级工会共同努力、广大广大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开发区总工会向开发区各级工会组织,并通过你们,向我区广大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0年开发区工会工作目标2010是贯彻落实市委“三区三城”建设、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战略目标的第一年,也是开发区建设转入“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开辟二次创业新征程”的第一年,工会工作有了更为广阔的舞台空间,同时也有了新的更高的目标。
根据吴中区总工会二届十次会议提出的“提升三个品牌、推进三大建设、创新三项活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开发区工会工作实际,开发区各级工会要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一、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创新开展我区工会工作工会工作要立足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找准工会工作契入点,有为有位。
要广泛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要引导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文化、学技能,大力开展技术练兵、创优争先活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
三、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着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劳动部门、工会和雇主(企业)组织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建立起政府、工会召开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和组织的作用。
四、要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积极推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稳定职工就业。
坚持在发展中维权、在改革中维权、在参与中维权、在帮扶中维权,广大工会干部要切实把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和健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做好群众性事件的预报和预防工作;要重点对企业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群体性事件实行动态控制,加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力度,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政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做好帮扶救助与政府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把送温暖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实际困难和解决特困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解困救急、处理信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助医助学、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六、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宣传,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力度要进一步抓好工会组建工作,按照“哪里有职工,工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力争全区符合建会条件的新建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要继续加强基层工会的规范化建设,注重新建企业工会的规范完善,切实达到“六有”要求;要不断创新“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的内容、标准和机制,把基层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建家活动之中,使建家和“双爱双评”成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活动的有效载体。
七、要进一步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职工的素质一是要抓班子、带队伍。
要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团结拼搏、勇于开拓、作风扎实、敢抓敢管、纪律严明的工会干部队伍。
二是要抓责任、促落实。
对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真抓实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力量到位。
三是抓作风、树形象。
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力度,针对问题,深入分析,认真应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吴中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在构建和谐新开发区的伟大实践中,展示新作为,发挥新作用,为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学习《未成年儿童保护法》的感想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品德、智力、体质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本段]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放弃等。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等教育。
[编辑本段]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
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编辑本段]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本段]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参见儿童权利公约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发布日期】2006-12-29 【生效日期】2007-06-01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
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
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也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一方面,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人性中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的未成年人所受影响更大。
这就更加需要我们的法制教育采用多种多样、生动有效的方式,把法制观念植根于处在萌动期的孩子心中。
如何服务青少年、保护青少年,也是我们所需面对的一个社会课题。
因此,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和全体公民应该积极地给予特别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这一保护的具体体现。
最新消息: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商报讯 (记者李肖肖王红伟通讯员郭鸽马广阔)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
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法制室民警专程来到郑州师专附属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课,让学生了解6月1日起将有哪些新权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2007年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见面会上,15岁的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和爸爸说话,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孩子才说出来是因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记。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不仅是伤害感情了,还要受到批评教育。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 3月26日,8岁的商丘民权男孩刘明恩,在郑州看病期间,与相依为命的80岁奶奶走散。
孩子被紫荆山公园派出所的民警捡到后,送到了救助站。
谁知孩子却从救助站溜走了,找不到了。
小明恩丢了,谁应承担责任呢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流浪儿童,监护单位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 河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鹏辉说,新法的规定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但落实起来仍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地方法规。
比如新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但是如果出售了,店主将受到什么处罚
处罚的力度与店主的利润相比又是怎样
这就需要一个具体的监管。
根据将于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娱乐时间。
我需要打印关工委工作汇报材料。
在全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暨“家长学校”经验交流总结会上的讲话(2011年11月26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市教育局关工委领导对振安区教育局关工委工作的关怀和支持,同时也要感谢在坐各位对关工委工作的热爱和理解。
振安区教育局关工委正式成立于2003年9月,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真正做到“教育围绕主题、重心放在学校、工作依靠五老,提高源于创新”的工作主线,以立足教育,关爱孩子,发挥余热,构建和谐,确保稳定为工作思路,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向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可以说,一个全新的育人铸魂的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下面我将振安区教育局关工委近几年来的工作展情况及做以简要总结: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确保关工委工作有序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
我们坚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教育局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狠抓“五老”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制订的《关心下一代工作12条例》、以及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使我们的工作有章可循。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丹教党[2009]14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会议,并以局党委名义向全区各中小学转发了市教育局丹教党[2009]14号文件,并要求各校形成自查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关工委。
从2009年到2011年已连续三年将关工委工作列为《振安区中小学教育管理综合百分考核》项目之中,针对关工委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五老”档案是否齐全、如何规范建立家长学校、关工委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上报信息、报表是否及时等各个方面对全区各中小学进行检查并赋分。
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全区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断提高关工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关工委工作在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促进工作,使关工委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夯实基础,立足实际,不断完善关工委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张宗悦亲自挂帅;由副局长王庆生、倪晓虎及局长助理胡欣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科室主管担任。
同时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由原教育局局长高玉录担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原教育局工会主席滕志荣担任关工委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团委书记担任关工委秘书长。
在教育局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让出基教科部分办公桌椅给老同志共用一台电话、电脑,用车由单位出。
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在教育系统内进行排查,已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建立关工委组织的单位马上建立,村小建立关工委领导小组。
乡镇各校要自查关工委小组落实情况,其他学校要完善组织建设。
截止年底全区31所小学(含村小23所)、8 所中学、1所高中已全部成立关工委组织。
各校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设有主任、副主任、成员、八大员、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教育基地等,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顺畅的关工委组织网络。
三、在实施“青蓝工程”中充分发挥离退休老教师的教育资源优势在建立健全组织网络的同时,我们注重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发动和吸引越来越多的“五老”人员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
离退休的老教师在教育战线勤勤恳恳地工作了几十年,具有政治、经验、时空、威望、亲情等多方面的优势,是实施“青蓝工程”一支重要的主力军。
几年来,全区各校在实施“青蓝工程”中,都十分重视这支队伍力量的发挥,充分发挥离退休老教师的教育资源优势,在“青蓝工程”质量上狠下功夫。
为了把“青蓝工程”保质保量地实施好,教育局关工委要求各校关工委要配合教学工作安排,坚持做到:在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安排“青蓝工程”的内容;在检查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检查“青蓝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总结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总结“青蓝工程”实施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在评比表奖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要评比表奖“青蓝工程”实施的成果。
通过上述举措充分调动老教师和青年教师帮学积极性,保证“青蓝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所确定的既定目标的实现。
九连城镇中心校小学在实施“青蓝工程”的中,学校现职领导充分发挥关工委“五老”作用,逐步探索了一套成形的工作经验,确定培养目标,目标的确定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业务能力,三是创新意识,组织有专长的老教师,在教育教学、班级管理、教育新理念等诸多方面给青年教师当“师傅”;组织离退休的老干部(校级、中层)在行政管理、以人为本、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群众观念、创新意识上培养青年干部。
多年来,这所学校由于坚持实施“青蓝工程”,实践中始终列入党委和关工委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上,抓得狠、抓得实,大批青年教育教学骨干脱颖而出,从而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继承和发扬了九连城中心校教师队伍“身正、学深、教勤、业精”的优良传统。
汤山城镇中心小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成杰老师一生热爱教育事业,当学校成立关工委后,他义无反顾地发挥着自己的余热,他说:“我虽然比不上这朝霞绚烂迷人,但我愿意用一片夕阳红换来七八点钟的太阳蓬勃升起。
”就这样,王成杰老师从2003年9月担任汤山城镇中心小学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到今天已经足足八个年头了,在这八年间,王老师用他的热情和执着为山里的孩子们托起了一片蓝天,也用自己的行动实现着他如诗如画的夕阳梦。
在对孩子进行品德教育和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习惯方面,王成杰老师更有“高招”。
在工作中王成杰老师发现,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一些不良信息常常流入校园,这其中就有一些“灰色”童谣,孩子们对其特别感兴趣,争相传唱。
这些五花八门的内容,很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王老师觉得孩子们喜欢唱童谣,缺少的就是正确的引导。
于是,他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了一些学生,开始了自编“新童谣”的活动,一本叫《自编童谣100首》的童谣集诞生了。
王老师这个别出心裁的活动开展起来后,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家长的好评,六年二班的班主任马丽梅老师也说:“自从有了这些童谣,同学们争相传阅,以前的那些‘灰色童谣’没了‘市场’,班级学习风气浓了,组织纪律、文明礼貌都明显加强了。
”一年二班李欣航小朋友的家长孙长敏说:“这些儿歌太好了,对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都很有帮助,读起来活泼、上进,很适合小学生,我们家长非常支持。
”2009年3月,丹东《鸭绿江晚报》的记者来到学校采访并报道了王老师带领学生创编新童谣的事迹,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王成杰老师也多次被省、市关工委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四、推进素质教育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家长学校工作教育一个孩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孩子的终身教师。
随着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加重。
目前全区有中小学生8828人,这些孩子90%都生长在农村家庭,父母多数务农或长年外出打工,造成父母对孩子生活照顾时间减少,教育直接责任降低。
农村父母通常将教育孩子的希望寄托于学校,认为学校教育能够取代一切,加之文化程度较低,一旦孩子成绩过低或行为出错最常见的教育方式就是打骂。
这种沟通方式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将对正在成长的少年儿童身心造成伤害。
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必须做好家长学校工作。
而家长学校的建设,在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基础,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有着不同的困难。
在农村创办家长学校必须注重乡情,了解地域特色,灵活开展家长学校的活动,才会出成效。
1、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从组织结构上看,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指导组织管理网络,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培养一支家庭教育指导队伍。
家长学校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为目标,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全国家庭教育“九五”计划》明确指出:“家长学校是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有效渠道,是开展家长工作的较好形式,是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家长学校是提高家长素质、端正家长观念、改进教育方法的有效途径。
几年来,我们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的三级管理网络:教育局成立家长学校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管理指导全区各校的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的调研工作;各学校成立家长学校,具体实施对家长的培训。
2、扩大家长学校教师队伍有一支热忱献身于家教指导工作的家教队伍,是我们有效开展家教指导工作的关键。
家长学校没有专职的老师,都是学校教师兼职。
家长学校是在学校师资力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衍生的任务,如何在没有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做好这一工作,使得家长学校不是徒有虚名呢
首先,发动教师,让教师提高认识,不要总觉得家长学校工作跟自己关系不大。
因为每一个教师都有几十个学生,都不可避免地要同家长打交道。
掌握与家长交流的技巧,对于开展班级工作意义重大。
通过家长学校让家长意识到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目前我们的家教指导已形成两支队伍:第一支是家教骨干教师队伍。
从今年起,要连续举办了多期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选派几名家教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级家教骨干培训。
第二支是家教讲师团队伍。
聘请有丰富经验的老专家、老教师及教子有方的家长组成,为家长学校提供师资。
3、鲜明的办学理念 家长学校的开办是为了提高学生家长的素质,更新家长的教育观念,使他们与时俱进掌握符合时代特点的先进的教子方法,孩子需要好好学习,家长也要天天向上。
因此,各家长学校急家长所急,想家长所想,尽力为家长排忧解难,以家长的困惑为自己的课题。
家长教育需要什么,学校就尽力提供什么。
家长学校要求老师讲课前既要备教材,又要备家长。
针对不同家长的需求为家长带去及时雨。
家长学校工作目标就是要正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
然而,以往的家长学校往往成了控诉会、答辩会。
那种尴尬的、单调的家长会令家长兴趣索然,老师也感到乏味,很难有成效。
为此,我们提议每一次家长学校的活动要中心明确,以“专题家校交流会”、“学情恳谈会”、“主题家校交流会”为主要形式。
在家长学校中让家长看到孩子成长的足迹,让孩子在家长与老师的勉励中得到发展,取得更大的进步。
同时也认识到家长学校的对象虽是家长,但最终的受益者还要更多地落在孩子身上。
如果每一位家长都把在家长学校所学的家庭教育理论及方法运用到孩子的教育上,孩子就能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然就能身心健康成长。
因此,孩子的进步、孩子的成人成才是家长学校的追求。
4、多样化的教育辅导方式 在家长教育工作中,各家长学校既有共同特征,又有各自特点。
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出不同的家长教育辅导方式。
农村孩子的家长跟城市里孩子的家长有很大的区别。
农村家长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更加认准了经济才是生存的根本,再也没有过去那种无活半年闲的状态。
他们忙时不着家,闲时去打工,孩子一般交给家中的老人。
这为家长学校的开办造成了困难,因为有时候很难联系到家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首先留下每个家长的手机号并定期确认。
随时通过手机、电话跟家长交流。
特别是元旦、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重大节日,我们吸引多数家长参与我们的庆祝活动,一边欣赏一边交流。
把握冬季农闲时间,在很多家长外出打工回来的时候举办家长会,让家长们有一个交流的平台。
今年九月份在三十三中学组织家长参加丹东电视台《人间真情》栏目的现场录制,并发表感言,家长深深表示关爱孩子的成长不仅仅要靠学校的教育也要靠家长们的鼓励和教导。
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提高家教能力。
5、设置“教学开放周”,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为了使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教学规律和特点,了解孩子的在校表现,我们要求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都要举行教学开放周活动。
在开放周里,家长可以到学校进教室听课,参与评课,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家长还可以观看学校的升旗仪式、课间操、黑板报、宣传栏等。
在安全宣传月中请家长到校听取安全教育讲座,同时聘请主管法制教育的副校长作报告,使家长从中受到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
教学开放周是学校开展创新型、学习型家庭教育的一个内容,它促进了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了家长教育孩子的责任感不断增强,促进了学生更加主动地去学习,促进了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关系的优化。
三、扎实工作,家长学校取得了取得显著的成效 经过努力奋斗,各家长学校要初步形成独特的运作模式,“家教工程”取得可喜的进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具体表现在: 1、家长欢迎。
检验家长学校办学效果的标准是什么
是实践,是广大家长的认可。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通过培训,家长的素质提高了,教育子女的方法改进了,家庭中的亲子关系改善了,广大家长打心眼里热爱家长学校。
在二十九中学,家长动情地讲述了他的家与家长学校的故事。
夫妻俩都很重视儿子的教育,但就是不得法。
他们的教子方法是一骂二打三放弃。
母亲对待儿子的唯一方法则是没完没了的唠叨或高声训斥。
在这样的教育之下,上初二的儿子对父亲是“怕”,对母亲是“烦”。
为逃避打骂和唠叨,儿子养成了说谎的习惯,还开始去网吧打游戏、逃学。
家里的空气越来越紧张,一家三口常常是在打骂哭闹中相处。
自从进了家长学校,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教育方法。
开始尝试着用老师讲的方法去与儿子沟通。
抽时间与儿子谈心,带他一起去外面玩,儿子渐渐与他靠近了。
在改变自己的同时,黄先生把老婆也带到了家长学校的课堂。
妻子听课以后触动很大,为了改变自己,她在床头上写下了“不要骂,不要叫,一定要做到”的字幅来约束自己。
随着父母的变化,父母也欣喜地看到了儿子的变化。
儿子说谎少了,对父母亲近了,学习成绩也慢慢地赶上了。
家里充满微笑、关爱和理解。
黄先生说出了久藏在心底的一句话:感谢你,家长学校,是你给了我家里温馨、祥和。
2、孩子开心。
许多家长通过学习,懂得了对孩子要全面关心、使孩子全面发展的道理。
他们不再给孩子加添作业,而是更注重引导孩子开拓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让孩子健全发展。
二十四中学程伟同学,由于家庭原因,曾一度出现厌学情绪。
其父亲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后,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认为与其让孩子放弃学业从此务农,不如投资培养孩子,让孩子学一身本领。
他耐心教育和帮助孩子,使程伟增强了上进心,提高了自觉性,2007年中考取得了603分的高分,全家人乐得合不上嘴。
这在本地人中是个奇迹。
孩子们反映,父母亲参加家长学校学习后,思想比较开通了,我们更自觉了,生活也愉快了。
3、学校满意。
家长参加培训,密切了家校联系,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工作,支持班主任教育小孩,对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供了很大帮助,为学校德育工作开辟了新渠道。
在目前全区共有19所中小学创办了家长学校,其中24中学、29中学、九连城镇中心小学、五纬小学、五龙背小学、经山小学6所学校被省教育厅授予家长学校实验校,今年我区将申报2-3所省级家长学校示范校。
五、发挥余热,关爱孩子,奉献真情,传递力量充分发挥“五老关爱团”的作用,进行结对帮助。
利用每年的“九九重阳节”,一方面请全体退休教师到校举行各类庆祝活动,另一方面要求他们做好助学帮困工作,在自己有限的范围和时间做好大手拉小手结对活动,对身边的孩子给予关心和教育。
很多退休教师乐于做好这项工作,也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
每年五四期间,教育局关工委联合团委在全区开展“勤俭助学,奉献爱心”活动,为贫困学生捐赠爱心书包和爱心笔盒。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为了鼓励那些在灾难中幸存下来的孩子们,让他们从绝望中走出来,勇敢面对人生,全区师生共捐款30余万元。
今年开学的时候,太平湾办事处中心小学两位贫困的学生韩辰和潘春同,接到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励威及其儿子徐彤送来的爱心助学金800元。
刘主任对他们寄予厚望,相信他们今后会更加努力的学习, 成为理想远大,品德高尚的人。
今年9月当得知楼房镇中心小学赵戌阳同学身患骨癌的消息传来,教育局关工委向全区中小学生发起倡议,鸭绿江办事处一名70多岁的退休老教师得知此事后,在街道关工委的帮助下,到教育局关工委个人捐款200元并送来一些生活用品。
仅仅两周的时间,就为赵戌阳同学捐款21,138.7元。
当市爱心协会副会长、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包华得知此事后,亲自为赵戌阳同学捐款200元。
10月20日下午,赵戌阳的舅妈衣长英将所有捐款及棉被、书籍一同汇往山东,同时为振安区教育局送上一面印有“无私捐助 大爱无疆”的锦旗。
当赵戌阳同学得知这么多的好心人为他加油时,他让父亲用手机录了一段谢恩的视频,他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感谢那些所有帮助过他的人们,祝愿天下好人一生平安
丹东电视台《人间真情》栏目组和丹东日报分别报道了这一感人的事迹。
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市、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关工委工作目前缺乏资金的支持,活动落实时打折扣,虽然我局已于2009年8月向区政府打过申报经费报告,但是至今仍未到位,导致工作运转不畅。
2、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时,还应不断提高对老同志的重视程度,安排具体的职责,活动任务等,使用老同志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3、在“青蓝工程”的形式上,还只限于“一帮一、一帮多”的基本形式上。
老领导、老教师中的优秀人力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
4、部分实验学校对开展家长学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省市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的不到位,没有使用统一的《家长必读》教材,造成了我区家长学校实验校发展上不平衡,形成先进校与落后校差距较大,从而影响我区家长学校工作整体部署和推进。
5、全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仍需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能够认识到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性。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认真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推动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振安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委员会2010年1月12日
工会领导到基层慰问,送清凉,员工代表发表感想
发表感想主要是表达对领导的感谢,如:一句句关心的话语,一份份慰问的物品,让我们一线工人们在炎炎夏日享受到了物质、精神的双清凉。
感谢工会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员工的亲切关怀,我们要在炎热的夏季保护好自己,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为我公司\\\/单位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如果是和安全相关的岗位,还可以说:我们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坚持不懈地战高温、抓进度、保质量、重安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望采纳哟亲~
求个党员先进事迹,字数不要多了,50字就可以
王福宝是一名乡村,可他更是一名共产党员。
他,我王福宝能有今天,开乡亲们的关爱,更离不开党组织的栽培。
是党给了我好的政策,让我有立足社会的本钱,是党员予以我信任,把我选进了村支委,我要尽好自己的职责,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
2000年6月,王福宝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他以高票当选为村支委。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支委,他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村里面有个急难任务,他总是冲在最前面;谁家有个大事小情,只要他知道信儿,准会早早赶过去;谁家有了难事急事,他比对自己家里的事儿还要上心,用尽全力去办好。
2001年4月20日,一场大火烧光了和盛村猪场屯8户农民的所有家当。
大火过后,王福宝叫妻子收拾了一大包衣服送给受灾户,同时,又以卫生所的名义,为每个受灾户送去了一袋白面,解决了受灾户的当务之急。
村民孙兴贵经营的面粉厂倒闭了,负债累累。
2003年春天种地没钱买籽种化肥。
他找到王福宝后,王福宝二话没说拿给他1000元钱。
这一笔还没有还上,2005年,孙兴贵手头有事,又从王福宝手里拿走了500元钱。
2003年,“非典”的肆虐让和盛村村民一度恐慌起来,不知该咋办。
此时,王福宝“站”了出来。
他不顾有被感染的危险,留下在诊所值班的妻子,自己挨家挨户地做宣传工作,发放消毒物品。
同时主动请缨,与其他村干部在村口设卡,对外来人员进行普查、登记、消毒、隔离。
“非典”过去了,王福宝整个人瘦了一圈。
2005年6月10日,沙兰镇遭受特大洪水袭击。
面对突发的灾情,没有谁通知他,也没有人命令他,王福宝只和家里人简单地交代了一下,就开着急救车、带上急救药品,义无返顾地冲到了抗灾前线。
当时天还下着雨,沙兰镇上游的和盛水库水位还在上涨,已经接近警戒水位,对下游群众的生命财产够成巨大威胁,凭着王福宝对和盛水库情况熟悉,沙兰镇政府领导让他马上开车,到和盛水库观察看守水位,一看就是一夜。
第二天天刚亮,雨停了,和盛水库水位稳定了,他不顾疲劳,开着车又一头加入到沙兰镇抢救溺水儿童、为群众诊病、免费发放药品、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协助市防疫站工作人员查找水源,取样品化验等工作中,这一忙就是六天六夜,饿了就吃口面包,困了就在车上打个盹。
妻子打电话告诉他“洪水把家里的1万多棵杨树、松树全都冲倒了,损失了近万元,而且家里的病人多自己忙不过来,让他回去找人扶苗。
”可他却对妻子说:“留在家中扶苗,我只能顶一个劳动力。
可到了这,我却能顶几个劳动力。
穿上白大褂身为医生我能‘扶伤’救人,脱了白大褂能当司机运送救灾物资
外面的人都能来这里帮我们救灾,我是土生土长的沙兰人,又是一名共产党员,群众有难,我能袖手旁观吗
家里的活你多担点吧
”直到救灾工作结束,他才撤了下来。
国家实施“一免两补”政策之前,村干部收农业税时,总有几户不肯交的。
王福宝知道后,主动跟村里说:“我是支委,有这份责任,让我来试试吧。
”结果,几个“打横”的村民,一见王福宝来了都不好意思顶着了,主动地交纳了税费。
“平时福宝都尽心尽力地帮我们,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不支持他工作也不够意思呀。
” 2005年末,宁安市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和盛村村型大、人口多,调查统计、造册登记的工作量非常大。
作为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支部把这项工作交给了他,他放下卫生所的事,早出晚归,同其他村干部一起走家入户,宣传国家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并加班加点地做好人员统计、费用收缴等工作。
对于家庭困难及外出的村民,王福宝从个人的积蓄里又拿出近万元为他们垫付了合作医疗保险费,解除了村民的后顾之忧。
经过他的努力,和盛村村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
王福宝心系着村民们的健康,为了查出村民们健康上的隐患,2004年3月,王福宝积极协调组织20多名政协卫生组委员,冒着大雪到和盛村为200多名村民进行了结核病义诊,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两点多钟,共查出3例结核病例,王福宝也忙得团团转,看着又累又饿的委员们,他又自掏腰包安排了饭菜。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王福宝还义务兼任着和盛村小学的校医,每年仅为全校师生义务体检,就为学校节省资金1000余元。
在做好义务校医的同时,他还承担着和盛、水库两个村的妇女保健、妇女孕检工作。
对于这些工作,村民们深受感动。
可每当人们开口说谢字时,他都诚恳地说,“这些都是我这名普通党员应该做的”。
王福宝的模范行动感染着身边的人。
2004年,和盛村有4名服务行业的带头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如今,王福宝更忙了。
村民们有事愿找他商量,诊所的两台车也成了村里的值班车、公用车,村里有事要到市里跑趟腿,只要没急诊,王福宝的车随叫随到;他的手机及家里的固定电话成了村里的“120”和服务热线,无论是上级党委政府还是村民只要找不到支书村长都找他;村里要干点啥事缺钱,王福宝总是二话不说先把钱垫上;村里每次开运动会或者村民有红白喜事需要用车,只要说一声他准都到。
村民们说:“福宝是个好人,好医生,更是个好党员
”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王福宝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服务村民提供了更加宽阔的空间和舞台,目前,王福宝正筹备着扩建一所600平方米的卫生所;打算着带领村民搞林药间作、种植或畜牧养殖等其他项目,多为村民“储备健康”;琢磨着如何让村里的6个卫生所团结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让乡亲们看病更加方便。
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王福宝定会给乡亲们带来了新的惊喜。
王福宝无憾,作为一名医生,14年来,他以高尚的医德把仁爱奉献给了他的乡亲;作为一名党员,他履行宗旨,践行着服务人民的诺言,奉献了共产党人的忠诚。
王福宝有遗憾,作为儿子,忠孝没能两全,忙碌的他没能为父母尽到孝道,两个年逾花甲的老人至今还在山里为他守着那片“健康储蓄林”。
作为丈夫,他给妻子的很少,几年来,哪怕存下一分钱也要考虑改善医疗条件,“吝啬”的至今没给妻子买上几件贵重的饰品,而且所有的家务又都落在了妻子的双肩上;作为父亲,他把情给了百姓,给儿子留下的却很少,“无暇顾及”的他把刚刚会走的儿子就入了外地的长托,长期忍受与爱子离别的煎熬。
王福宝很普通,普通得就像黑土地,厚厚实实地给别人提供着滋养;王福宝很平凡;平凡得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只能用心来品味其中的真谛;王福宝又很特殊,特殊的是身为大学生却不留恋城市而当上了一名最基层的村医。
14年来,他付出了很多,但得到了最珍贵的情谊,每当年节,乡亲们都会把最好的粘团子、干豆角、干蘑菇等土特产送给他。
党与政府没有忘记他,宁安市“五四青年奖章”、“杰出青年创业者、“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等荣誉称号赠予了他。
在参加表彰会时,卫生部领导亲切地称他“新村医的楷模”、“新型乡村医生”。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愿中,我们相信,也有理由相信,在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宁安的大地,会涌现出更多的王福宝式的好党员、好村医——践行宗旨,仁义为民,心存大爱,悬壶济世。
国旗和党旗能否一起挂
给你找了篇范文,真不好找啊. 工会工作提纲总结 一、建立学习型组织方面: 1、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教师开展了哪些学习活动和教育活动
⑴每月二次师德培训。
⑵进行教师礼仪讲座。
⑶师德辩论会。
⑷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箱,征求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意见、建议。
⑸另外利用报纸、媒体、录像,带领教职工进行理论学习和榜样学习。
⑹推进“先锋工程”,建立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
⑺与教职工签定师德责任状。
2、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针对教师业务能力提高开展了哪些学习和教育活动
⑴每周一次校本教研活动 ⑵“信息技术与科学技术走进课堂”教学大赛。
⑶青年教师评优课活动。
⑷两次聘请市进修学院赵炜处长进行关于读书的系列讲座。
⑸和谐团队的评比活动。
⑹在学生中开展教师评价问卷调查。
⑺学期末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监测。
二、“园丁创业”方面: 3、在教育教学上,学校开展了哪些教育教学科研活动
⑴定期举办“名师”研究会活动。
曾两次聘请市进修学院的赵炜处长到校进行前驱教学研究。
⑵聘请市教师进修学院赵烨教研员到校进行语文阅读教学辅导讲座。
⑶聘请市教师进修学院王洪森教研员到校进行数学教学辅导讲座。
⑷聘请区教师进修学校王菲菲教研员到校上综合实践领路课并进行外出学习讲座。
⑸聘请清华大学宋心琦教授到校“科学真好玩”辅导讲座。
⑹学校在全体教职工进行特色展示评比活动。
⑺聘请教学专家高校长到校为青年教师作课堂教学技巧系列讲座,并进行听课跟踪。
⑻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大练两笔字活动。
上公开课多少节
其中,国家级 3 节、省级 4节、市级29节、校级48节。
4、撰写(所有方面)论文多少篇。
其中,国家级16篇;省级27篇;市级38篇;校级120篇。
5、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我们组织教师为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义务献工多少天
节约多少经费
举出2-3个事例。
⑴学校美术组利用“十一”放假期间为学校美化校园,绘制壁画。
为学校节省开资1000元,献工2天。
⑵李岩老师为学校设计校园文化宣传壁画,为学校节省开资1500元。
⑶信息组为学校网络布线、结点200点,献工累计4天,节省开资6000元。
⑷信息组建立资源库献工累计6天,节省开资8000元。
⑸科学组、信息组开发校本教材献工累计2天,节省开资千余元。
⑹迎接普九检查领导及部分教职工义务献工累计1个月有余,节省开资万余元。
三、维护职能方面: 6、全年走访教师多少人
补助金额多少
全年走访共18人次,补助金额3000元。
7、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多少
解答率多少
采纳率多少
⑴2006年3月学校共收到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 29条,其中支部2条、教育教学类13条、工会2类条、后勤4条、值周7条、人事1条。
。
解答率100%,采纳率 86%,并马上就办,立即解决。
14%的提案逐步落实解决。
并安排有关负责领导,责任到人。
⑵2006年9月学校共收到教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9条,其中学校发展3条、支部3条、教育教学类4条、工会1条、后勤6条、人事1条。
解答率100%,采纳率90%,并马上就办,立即解决。
2%的提案逐步落实解决。
8、人事制度改革中工会发挥了哪些作用
教师评聘、评优、评先、奖励、考核等工作工会发挥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保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提高透明度,使每一名教师满意。
9、民主评议校务公开工会进行了吗
学校于2006年7月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评议校务公开工作,全员参与评议结果:满意率100%。
10、学校组织老师开展了哪些文体活动
⑴组织教职工拔河比赛。
⑵组织教职工摄影比赛。
⑶教师节开展了“心有千千结”活动。
⑷三八开展了“鲜花情深献教师”及“六个一”活动(即:忆难忘、展特长、送健康、书感言、牵友情、促和谐)。
⑸教师课件大赛。
⑹教师定位投篮比赛。
⑺体育运动节系列比赛活动。
四、树立典型方面(姓名): 市级典型:韩非、高凌、刘泽、任晓菊。
区级典型:韩非 校级典型: 吴艳梅、杨 丹、白亮亮、穆 娜、张岩丽、徐 江、钟 妍、王 扬、张 选、王晨曦、于 扬、刘海宁、任晓菊、郭晓伟、顾艳红、吴 娟、蔡春艳、王 菲、康 健、高 妍、房晓清、李 丽、王海燕、谷 雨、吴 瑛、张 亮、李 岩、任丽丽、王继红、关秀华、侯 颖、纪元华、王洪峰 五、“五家”建设方面: 11、工会主席听评课76节。
12、为教师办好事多少件
典型事例。
⑴定期为教职工发放浴票。
⑵定期为教职工发放卫生用品。
⑶为教职工过生日发放鸡蛋。
⑷在06年3月为自然实验室(配置教师演示台、水槽三联水嘴、集中供电系统、学生实验台、学生椅、教具柜等设施)。
⑸06年10月校南门建成完工。
⑹在06年3月,完成校园电视台一期工程。
⑺在06年9月,进行栽树美化校园环境。
⑻在06年10月完成教师小会议室的装修。
⑼在06年10月为班主任新配备办公桌椅。
⑽学校为教师搭建网络平台,提供资源共享,建立素材库,为教育教学服务。
⑾装修美术、劳技、书法教室。
⑿新增篮球架一幅,为老师提供锻炼的空间。
⒀ 新增藏书千余册,为老师提供阅读的空间。
13、一年中撰写的论文有多少篇
2006年全校教师累计撰写论文201篇。
六、女职工工作: ⑴工会组织女职工观看礼仪知识讲座。
⑵定期组织培训如:“为师之道”。
⑶在06年5月组织到妇儿医院进行体检。
⑷发针线包。
⑸为女职工子女发纪念品,享受待遇。
⑹为女职工提供外出学习。
如:到北京、上海、沈阳等地。
铁东区胜利小学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