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国税局连续工作了10年,是一名退伍军人,2006年8月1日被国税局聘
首先,你不是劳务派遣工,按你的说法你是和税务局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跟第三方没什么关系,不是劳务派遣。
其次,你第二份合同的期限不知道,不能明确判断你是在执行第二份合同,还是第二份合同已经到期,双方开始自动默认执行第三份合同(虽然没签但这样默认是无固定期限的)。
最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符合第三项的情形,可能他们在程序上有些瑕疵,但是没编制还是很悲哀的,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就算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可以辞退的。
好的一点是你还年轻,30多岁吧,出去闯闯,要是40多岁就晚了。
世道变了,花大代价进机关搞个派遣工或合同工没编制,其实没必要,上升空间都没有
国税局导税员年终总结
在即将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机构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形成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27个减少为18个。
国务院或将再次重组,拟撤销国税局、工商局、国土部和科技部等。
1、撤销国家税务总局。
将原国家税务总局职能并入财政部。
在地方则取消地方税务局。
2、撤销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和药监局。
将原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安监总局与卫生部下属的药监局合并,重新组建并定名为国家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总局。
不过这需要论证讨论后,才会逐步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