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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留学生的感言

时间:2015-09-06 11:13

高中作文妈妈病重的感言

我亲是一位严中有爱,爱中有严的妇女。

她在我的一直是一位刀子嘴,豆的母亲形象。

我真的行爱我的母亲,真的。

听妈妈说,我很小的时候就十分爱动。

天天爬上爬下的,妈妈经常要追得我上气不接下气的才行。

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很听话的好孩子,好动、淘气、爱打架。

我的父母在我的身上所花的心血是别人的好几倍,特别是我的母亲,她是一个把什么事都分得清清楚楚的人,说一不二。

她对我的‘政策’是学习自主,对我十分宽松,但是在原则问题上她去一点也不放松。

我妈妈原来是万棉厂的织布工人,经常上夜班很辛苦,我妈妈是十分好强的一个人,工作生活上几乎样样都不会输给别人。

年年都被厂里评为“先进工作者”。

可是在20XX年终于因为劳累过度得上了心脏病,后经手术治理之后,不得不离开她热爱的工作岗位,办理了病退手续。

记得我妈妈在住院期间,那时我才九岁,妈妈在病床上任然不忘我这个让她操劳了无数次,花费了无数心血的儿子

当我走到她的病房时,她强行支撑起病体,无微不至的问起我的情况。

面对着妈妈,我第一次伤心的痛哭流涕。

在妈妈病重期间,妈妈先想到的不是她自己,而是我,她的儿子。

从这件事里我就深深地体会了妈妈对我的爱。

现在,妈妈任然像以前一样,常常习惯性的抚摸着我的头,半开玩笑半认真的问:“超儿,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大啊

”我回头看看妈妈,本来黑亮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夹杂了不少白发,脸颊上也有了少许皱斑。

我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变得这样苍老了。

一定是因为我啊

我的心忽然有一股说不清的痛,坚定地说:“快了,妈妈。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平凡又伟大。

可是我就是发自内心的尊敬她。

她生我养我不求回报,事事最先想到的是我,有好的给我,坏的自己扛,这,就是我的母亲。

我永远爱你,母亲

学生当一天小班主任感言

对以上几位楼主的回答,我觉得不是很了解你情况,你们都太多的从关爱和同情的角度去审视你,我觉得你需要的不是这些. 我先说一下自己吧,我和你一样是初中毕业就自己一个人去国外上高中的01年1月31日,我记得是大年初八,今年24。

怎么说你呢,你在国外也呆了两年了,你应该学会用外国人的思维方式去想问题,你的语言关过了吧

一般像你这种情况都是在语言关过了才有的,你现在的情况,和你所说的问题,还有时间都是“”问题的特征。

不过很好,你能看到自己的缺点,还有勇气写到网上寻求帮助,我就直接点说吧,你总结那三点概括了就是一个字“懒”。

你的思想有惰性了,所以才有了这些问题。

当初你父母替准备留学的时候,你就应该给自己信心,我想你是有的,到了国外还为自己制订了很详细的

前两年的日子过的充实而满足,因为你有一个信念,我要坚持下去,不能辜负了父母,不能让亲戚,朋友嘲笑你是个失败者。

两年来你坚持住了,在语言的交流和日常上没有了困难,但是每天还按部就班的生活、学习方式使你懒惰了,首先在思想上。

“选择了留学,就选择了孤独。

”我觉得你比我那时要幸福好多,因为学校里有其他中国人可以交流,我没有;你用电脑可以上网,我只能听音乐听广播;你可以把自己的问题和苦恼写出来让大家帮着解决,我只能自己写在日记本里封存。

你要知道,你和其他的留学生不太一样,你是自费去的,不是学校之间的互换;你在国内是初中毕业,而人家可能是高中或是大学了,他们已经成熟,有自己的思想到国外后会按自己的目标去发展。

大家都有过同样的经历,作为过来人,我建议你先驱除懒惰思想,因为那没有人能帮你,只有你自己,你看这样行不行

从锻炼开始,每天早上起来在室内先做30-50个伏地起身,晚上睡前再做30-50,还有仰卧起坐,身体是学习和生活的本钱。

就算今年学习没什么大的进步,但身体要棒棒的,不能让你的父母担心,要让他们看到你时,觉得你在进步,至少身体是这样;之后就是学习,因为国外的高中比国内的较轻松,我个人觉得,现在这个阶段你的学习不要压力太大,单词量怎么样

每天记下15-20个单词能办到吗

单词这个东西最主要的是活学活用记得才牢,你要是每天10个词能在日常生活学习中用到,你就成功了,不要刻意去找那些单词死记硬背的,你天天接触外国人,他们说的好多对你来说就是生单词,天天带个小本子,记下来。

到10月份还有半年多时间,你可以从3月开始算起制订个,每天回家就按照执行,对与你来说,静下来想想其实这些一点也不难。

建议你每天写写日记,发泄自己的苦恼,电脑这个东西,用处很大,但有的时候会消磨人的意志,睡觉前你自己既然能觉得出“罪恶感”说明你还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好孩子。

作为中国人,在国内接受了9年的教育方式,在国外其实没必要花钱找人补课,你自己完全可以的。

你的课余时间很丰富,不过,强烈建议你不要去打工,(过来人的亲身体验)假期还是可以考虑的。

你还提到了想让父母来陪读

呵呵,其实那就是你懒惰的表现,想让人在一旁督促你,第一年不是好好的吗

作为一个男人,你一定要学会独立,你的父母也一定是这么想的,望子成龙,其实他们就想让你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环境里学会生存,学会独立,学有一项技能。

给自己信心,让家人放心,没人能去安慰你,这个世界上真心对你好的只有你的父母,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摆脱懒惰的思想,付出于实际行动。

不说太多了,小老弟,能这么小出国就说明你有足够的勇气,好好加油

对高中英语的感想80字

英语提高最重要的因素,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1.脸皮要厚。

不管你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只要想学,就必须去说,找英语不如你的人也好,强你很多的人也好,老外也好,中国人也好,就算是自言自语也好,一定要说,一定要练。

Conversational的日常英语交流,老外很少挑剔你语病,所以先把量加大,达到一定程度,就能感受到语病了,然后有质的飞跃。

为什么

因为尤其在你和英语比你好很多的人不停交流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哦

原来这个还能这么说,这个可以那样表达。

也就是语感渐渐起来了。

老外,懂语法的非常少,什么动词不定试都是主要给学语言的外国人归纳的。

  他们,最主要是看Expression,weak的expression往往是grammar不好的expression。

怎么提高

只有不停的练,说。

    2.触觉要敏锐。

这个就是怎么能从量到质的关键。

我见过无数留学生,去了7年8年,连个Accent都一点没有,当地的最常用俚语也不会。

在澳洲,别人说,“How you doing mate~!” 还觉得,没有’are’不对,而且,别叫我mate. 我不是你的mate. 这样呆7,8年就说不过去了。

一定要有比较敏锐的感觉,去体会,为什么别人这么说,而且能模仿的,尽量去模仿。

    3.体会文化。

我有一些去了9,10年的朋友,说得一口流利的像ABC般的口语,都是没事儿就去看电影,参加活动,甚至加入教会,去体会当地文化,更多的和当地人接触。

但是就是这样,也不能和local一样,Aussies,两个人几瓶啤酒,聊到天光,这是几乎连ABC都没办法做到。

为什么

就是文化差异,话题不对口等等问题。

当然我们对自己的要求不是要变成local,但是照着这个方向发展,是不会错的。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不体会好文化,怎么真正体会语言的魅力

怎能真正提高

    4.多读书。

这个就是最后的要求了,把握好上面3点,最后就是written english的突破了。

在弄好口语,听力基础上,这个市最后的,关系到阅读,理解,和正是的表达方法。

非常重要,因为这个是英文环境职场的key to success,也是最basic的。

一封书面的memo,formal documentation,里面的文字要是写成口语一样的,那就玩完了。

要求高一些的老外老板看到,不发火都要摇头。

怎么练

Forget about Shakespeare… 那是连老外都很多看不懂的文字,那是英语走进最高境界的堡垒。

我建议由浅入深去看,而且看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真正能看下去的。

    开始,就是看和自己专业有关系的书,我是学金融的,巴菲特的,Peter Lynch的书都写得很好,而且非常非常简单,就算遇到难的,那也是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词语,应该要去查,也有动力。

  然后,开始看Dan Brown的什么达芬奇密码,或者阿甘正传,哈里波特这些小说,或者电影改编的小说,写得很美,而且比较容易懂,生词主要是形容词和一些可替换的词语。

    最后… 强烈推荐例如The lord of the Ring这类的,年代久远一些的书。

弄完这三层,加上一些工作上的实战,你的written English,应该是毕业了

    我呢,比较好运,刚去澳洲的时候,进了一个全校几乎就我一个华人的学校,在完全不要脸的情况下交了很多朋友。

老外都是很单纯,nice的。

有一次,一个无聊的同学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回头和我说,“you idiot?” 说来惭愧,我当时连idiot是啥都不知道,但感觉应该是取笑我。

我傻呵呵的笑着说,What? 他马上不好意思地说“nah nah nah, don’t worry about it, you are not idiot, I’m idiot!” 哈哈,高中老外就是这么可爱,他们有那种想取笑别人,但又知道这不好的那种矛盾心理。

  我呢,做着他们认为非常非常难的算术,觉得这些题简直把我当傻瓜… 高2了,还y=3x^2+5x+4… 然后画图之类的… 所以自己异常confident,不把自己哑巴+聋子当回事儿,当然,老师给我的鼓励是很重要的,刚去确实是非常非常郁闷…

作为留学生,你在异乡最难忘的一次跨年是怎样的

已经长大成人,正式踏入社会了。

要勇敢走好自己的路,又是一个新的篇章。

关于高中生去美国留学的问题

1.建议你不要通过中介,因为中介是以盈利为目的,即便是大一点的中介,由于客户量多,在文书制作以及选校上都会有很大的保留。

所以推荐你考虑DIY,我就在DIY,有兴趣可以交流一下。

2.表姐做担保人签证风险较大,最好能转到你父母名下或者详细说明一下你和你表姐的关系,来说明她为什么会愿意给你担保。

房产只能作为辅助性材料,银行存折时担保证明文件最主要的部分。

担保金是用来确保你在美国的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的费用,担保金不会被扣除,但是你在美国的生活和学习就是靠这笔钱,所以是你自己在用这笔钱。

当然,是在几年之内慢慢花掉。

担保人没有风险。

3.看具体的地理位置和学校。

有学费便宜事在一万八美金左右,有贵的是在四万左右。

生活费要看地理位置,NY,CA等地方一年约在一万三美金左右,中部和南部一些地方在八千左右。

打工的话,校内每周有20个小时,是合法的。

有的是在校外打工,老板是直接给现金,这样他自己也可以逃税,当然,这有一定风险。

基本上支付自己的正常生活开支的一半是没有问题的。

4.毕业后,会根据你的专业不同给你一年到29个月的实习签证,就是OPT。

在这段时间找到工作,并由老板帮你申请H1B工作签就可以留下来了。

没有其他的方法,除非你要黑在当地。

5.没有影响,但是要看你的年龄,因为年龄太大,对签证会有影响。

现在都是IBT,就是新托福了,你怎么还是考老的。

大陆只有新托福可以考了,费用你是指哪一块的费用

如果有进一步可以帮你的,可以hi我,或者anthony1520@yahoo.cn

朝花夕拾一到十篇每一篇的读后感300字左右

1、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有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

鲁迅的,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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