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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共青团常委的感言

时间:2015-01-15 13:16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一任书记是谁

我被你的强大差点吓~~我是玩英雄岛的不是党……施存统,浙华市金东区源东乡叶。

原名施存统、复亮、伏量,别号伏图,化名方国昌。

1919年就读于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1920年加入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参与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

1922年当选为青年团中央书记(第一任)。

1924年到上海大学任教。

后在中山大学、黄埔军校、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讲授政治经济学。

1927年任武昌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教官、政治部主任。

大革命失败后脱离中国共产党。

后从事马克思主义和革命理论的著译工作,并任上海大陆大学教授、广西大学教授。

抗战期间,为文化界救国会领导人之一,并与黄炎培、章乃器等组织民主建国会。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后任劳动部副部长。

曾当选为民建中央常委和副主席。

是第二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

1970年11月29日病逝北京。

著有《现代唯物论》、《中国现代经济史》、译有《资本制度浅说》、《世界史纲》、《社会进化论》等。

其子是著名作曲家施光南。

基层团组织选举规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这两个文件你没有看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团的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林牧)场 、乡、镇、村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三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的除外)。

  第五条 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六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为两到三年。

  (注:团十五大通过的团章对团的基层组织每届任期作了新的规定,即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有关该条内容以团十五大团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

如需提前或延期,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

团的基层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会成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不是委员会成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次团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增选委员会成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代表大会选出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十条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

  第十一条 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一般不规定代表的构成比例。

  第十二条 团的基层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由下一级团员大会选出,也可以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选出。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基层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三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 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产生  第十六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到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

  第十七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委委员会。

  团员人数在二千名以上或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以设立。

  第十八条 不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第十九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不设候补委员。

  第二十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二十一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常务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二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凡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的团员的意见,提出侯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二十四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新选出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选举人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第二十六条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委员,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第四章 选举的组织领导  第二十七条 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八条 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推荐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团的基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第二十九条 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报告;  (二)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三)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四)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五)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第三十条 团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小组)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代表。

  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产生。

  第三十一条 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  (一) 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  (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  (三)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的选举;  (四)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  (五)决定其他人事和有关重要事宜。

  第三十二条 团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交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第五章 选举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十四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团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选举产生。

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采用办法。

  第三十五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由候选人作自我介绍,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第三十六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团员或各代表团(小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团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选举设计票人。

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第三十八条 选举一律采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九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

  第四十条 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四十一条 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十二条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

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选举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行选举。

  第六章 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团的基层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

  第四十四条 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属于同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同级党的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章 监督与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由上级团组织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十六条 对于违反团章和本规则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予以组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以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团的基层组织进行选举,要按本规则制定相应的选举细则(办法),经团员大会、团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分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参照本规则另行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

共青团团委委员可以任命吗?(省属企业,因工作调动原因,党委已任命团委书记,有两个委员借调别处)

共青团十六届一中全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团中央领导机构陆昊当选为书记处第一书记新华网北京6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李亚杰)共青团十六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举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中央领导机构。

全会选举陆昊为团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杨岳、王晓、贺军科、卢雍政、罗梅、汪鸿雁为书记处书记。

经差额选举,万超岐、王晓、王志杰、王雪峰、卢雍政、吐逊江·艾力(维吾尔族)、刘剑、刘可为、刘道刚、关海祥(蒙古族)、安桂武、李小豹、杨岳、汪鸿雁(女)、张学军、陆昊、罗梅(女,藏族)、周长奎、贺军科、倪健、倪邦文、唐显凯、陶宏、韩晓东、鲁俊(女)、谭君铁、潘敏27人当选为团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委。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祥见

当任团委一职的就职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大家好

首先,感谢校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我竞聘的职务是团委书记。

本人xxxx年毕业于安师大,xxxx年xx学校取得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xx中学工作了整整xx年,担任过班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团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也担任了两届团县委常委,出席过省团代会、市团代会、县团代会。

本人自xxxx年始担任学校的团委副书记,在共青团熔炉中得到了xx年的冶炼。

xx年个共青团工作,不仅磨练了我的人格和意志,也增长了我知识、能力和才干,使我多了一份阅历、理性,也多了一份沉稳与干练。

大家都知道,这xx年是庐中腾飞的xx年,也是自己接受锻炼和不断成长的xx年。

本人是在从省示范高中创建到x中百年华诞庆典等学校大型活动中,经受了多种能力的考验。

在日常开展的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中提高了理论素养,在多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过程中锻炼了才能,锤炼了扎实的工作作风,培养了对共青团工作的热爱和责任心,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技巧,学会了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也掌握了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协调统筹的工作方法,并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树立了勇担重担、默默奉献、低调处理的态度,培养了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个性习惯。

在xx年的共青团事业中,依靠大家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我校团的工作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绩。

多年来,xx中学团委一直是全县共青团战线上的一面旗帜,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团委”,并受到团市委的表彰和肯定。

20xx-20xx年度被团市委命名为“五四”红旗团委,目前正在创建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

校团委在组织参加的各种知识竞赛中,多次荣获优秀组织奖,在事业单位评优过程中,x次榜上有名。

此外,本人x次荣获县级优秀团干、x次荣获市级优秀团干称号,x次荣获省级表彰,并获得过一次xx中学孝廉奖学金。

当然,这些成绩的取得应归功与和谐团结的庐中,归功于全体同仁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深深地感激领导的关怀与厚爱,同志们的支持与帮助。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先进团员的集体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团结广大青年的纽带。

xx中学校团委是我校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和教育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职能。

虽然我的工作经验有限,但有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各位老师的帮助、支持,我有信心和决心一如既往地干好这项工作。

如果有机会,我将继续满怀热情、精神饱满地开展团内的各项工作,使xx中学的团委紧密结合共青团的性质,把握共青团的任务,并紧紧围绕学校育人这一工作重心,抓重点,创特色,团结实干,负重拼搏,争创辉煌业绩,在学校两个文明建设中尽力发挥生力军的作用。

我的工作方针是“以育人为中心,宣传为主线,活动为载体”,通过团课,利用我校先进的电教设备定期放映教育片等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建新闻宣传体系,如组办团刊、组建校园学生广播站、创建文学社团、创办校园文学期刊等;开展实用而多样的组织活动,在服务社会、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的最佳结合点上,争取实现工作的新突破,在教育工作的开展上,涉及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同时计划将坚持举办“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并结合体育组将“各类球赛”作为我校团委组织的固定文体项目,从而锻炼我校团员青年的体质,陶冶他们的情操,使我校团委充分发挥它的职能,培养思想先进、行动务实的进步青年人。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用“实际行动”将团委的工作开展的更实、更细、更有活力…… 再次感谢尊敬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谢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发展简史

诸城市青年团体发展简史青年抗日救国会 诸城县青年抗日救国会于1938年在石河头村一带村庄建立。

1940年,因时局的变化县委及独立营转移到外地,抗日救国会停止活动。

1937年7月,诸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在仁里、户部、五莲3个区组织建立了青年抗日救国会,9月,又在常山区成立了青年抗日救国会。

到1944年冬,全县6个区、248个村庄建立了青年抗日救国会。

1945年6月,诸城县各界代表大会在户部区吴家庄子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诸城县“各救会”及群众组织的县级机构。

青年抗日救国会组织同时成立,李继才当选为青年救国会会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年抗日救国会更名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共产主义青年团 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前身是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1946年4月,滨北中学试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1947年夏,县委派何子阶、许立凯等同志到昌城区的徐甲河岔,相州区的相州一、二、七村和小梧村,组织试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通过一段时间工作,组织建立了徐家河岔、相州的一、七村和小梧村四个团支部,共有团员60名。

秋季,国民党进攻诸城,试点工作停止。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建团指示后,诸城的建团工作得以恢复,到10月,全县、建立团支部13个,其中农村11个,机关2个,共有团员430名。

1950年2月,县委研究决定成立诸城县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工作委员会,具体 负责团的工作。

1951年3月,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召开后,正式成立了团县委,使团的工作走上了正轨。

到1953年,全县共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20个,团支部1006个,共有团员15781名。

1957年5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程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是年,全县共有基层团委18个,团支部1553个,团员27044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组织机构被“造反”组织冲垮,团的工作处于无人问津状态。

1970年2月,团的工作纳入县革委政治部群众处负责。

1973年1月,第九次共青团代表大会召开后,重新恢复了团县委,健全了组织机构,使团的工作重新走上了正轨。

到1978年,全县共有基层团委34个、团总支119个,团支部2008个,团员45727名。

1984年,社改乡后,全县建基层团委50个、团总支138个、团支部2070个,团员45210名。

1987年,县改市后,全市共有基层团委68个,团总支221个、团支部2422个、团员55766个,占青年总数的22、3%。

1992年,全市共有基层团委101个,团总支172个、团支部2327个、团员45882名;1998年,全市共有基层团委124个,团总支170个、团支部 2550个,团员51049名;2000年,全市 共有团(工)委99个,团(总)支部2579个,团员6.8万名,占青年总数的26.1%。

共青团组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突击队的先锋模范作用。

1952年,在爱国丰产运动中,全县有42名团员青年被评为劳动模范。

1958年,全县有1442名团员青年组成突击队,在农业生产中打先锋。

同年,6000名团员青年组成突击队,奋战3个月,建成共青团水库(在今辛兴镇)。

1979年,在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中,有1个突击队、7名团员受团中央表彰。

1984年,为搞活经济,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团员青年带头搞专业户、示范户,年底全县发展到专业户10104户、科技示范户10804户,经济联合体126个。

1991年,在企业青工中开展“双献”劳动竞赛活动,强化和提高了青工素质,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1992年,全市深入进行企业和农村改革,团市委在农村组织开展了产业建团工作,实施青年科技工程、“三结合”扶贫帮困工程;在企业组织进行改制企业团建工作,开展以组织青工科技创新、岗位创优和再创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001年,实施“青年创业行动”,通过教育、引导、扶持等多种手段,鼓励和帮助青年自主创业,其中的“学、办、拓、比”活动得到潍坊团市委充分肯定,在诸城召开现场会。

其中的“寄天南海北诸城青年骄子一封信”活动,联络诸城在外创业青年1000多人,纷纷表示支持家乡建设、立志回乡创业。

在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团组织针对发展形势,开展灵活多样的思想教育。

1950年,团组织开展了“抗美援朝,保家保国”的爱国教育,通过教育,全县1200名团员青年报名参征,580名团员青年入伍奔赴前线。

1963年,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后,全县团员青年组织了1046个学雷锋小组,掀起了做好人好事的活动。

“文化大革命”以后,团员青年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

在学科学、用科学上,1957年,全县建立青年科学实验小组809个,有5172名团员青年参加学习科研活动。

1963年,建立青年技术队866个、学习小组1461个。

粉碎“四人帮”以后,广大团员青年重新恢复了学科学、用科学活动。

1983年,共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1047期,受训团员青年达61995人次。

发放“明白纸”、科技资料4600份。

1926名团员青年参加了农业广播学校学习。

1990年起,团市委连续举办多届青年科技艺术节,陶冶青年情操,引导青年树立科学思想。

1992年起,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开展以学习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 ,开展“爱国、成才、立志、奉献”系列活动。

按照团中央实施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部署,积极开展了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倡树新风正气做出共青团应有的贡献。

1998年以来,探索实施“共青团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加强青年公民道德建设。

通过组织青年服务人民群众,让青年在实践中锻炼成长,通过服务,提高了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历届共青团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1951年3月10日—13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216人,列席代表18人。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建团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制定今后团的工作任务。

选举青年团诸城县第一届委员会。

会议期间,听取了县委《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青年团诸城县第一届委员会,共17人。

讨论通过团县委《关于今后团的工作任务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第二次代表大会1952年2月14日—17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271人,列席代表52人。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逐步实现工业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奋斗。

会议期间,听取了县委关于《形势与任务的报告》,听取并讨论通过了第一届团县委所作的《一年来团的工作总结报告》及《今后任务的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青年团诸城县第二届委员会,共13人。

第三次代表大会1955年8月21日—25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384人,列席代表18人。

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审查并通过了团县委一年来团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县委。

第四次代表大会1956年8月16日—20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418人,列席代表20人。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一年来团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表彰先进人物和单位。

会议听取了团县委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了典型人物和先进单位的经验介绍,表彰奖励了模范人物和先进单位。

大会讨论通过了今后团的任务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

第五次代表大会1958年3月16日—23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479人,列席代表7人。

会议听取了县委的政治报告和团县委《一年来团的工作总结报告》,讨论通过了《调动全县6000名团员义务修建“共青团水库”》和《动员全县团员青年大力增种向日葵、蓖麻子集资,捐献,于秋季兴建一处“共青团肥料厂”》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委员会。

第六次代表大会1959年10月3日—6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511人,列席代表13名。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县广大团员青年为逐步实现工业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奋斗。

会议听取了县委的政治报告》和团县委《一年来团的工作总结报告》。

奖励了62个先进单位和优秀团员。

讨论通过了团县委《今后团的工作任务》的报告和《动员全县青少年搞好果树栽培》的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共21名委员。

第七次代表大会1962年1月4日—8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目前经济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团县委的总结报告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奖励了4个团的先进单位。

会议决议:为进一步发动全体团员和广大亲在党的领导下,更高地举起三面红旗,同广大人民一起。

为暂时战胜困难,从根本上扭转局势,争取1962年的大丰收,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成绩。

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委员,共25人。

第八次代表大会1963年4月16日—20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482人,缺席51人,列席代表42人。

会议听取了县委《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团县委的总结报告和今后任务的报告;11名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奖励了35个先进单位和8名模范团员。

会议决议:在新形势下,要教育发动全体团员和广大青年,热烈响应党的号召,高举三面红旗,发扬革命的精神,鼓起更大的革命干劲。

为贯彻执行毛主席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为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为争取国民经济的新胜利而奋斗。

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委员会和出席省第四届团代会代表。

团县委由17人组成,出席省四届团代会代表12人。

第九次代表大会1973年1月6日—20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716人,缺席7人,列席代表42人,特邀代表33人。

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和《共青团诸城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以及全县团的工作总结及今后共青团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了13名代表的经验介绍。

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革命化建设》和《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两个决定。

选举产生了第九届委员会,共41人。

第十次代表大会1979年4月20日—22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1300人,列席代表15名。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团县委《全县青年团结起来,做新长征的英勇突击队》的报告。

听取了8个先进单位的经验介绍。

讨论通过了《给全县团员、青年的倡议书》。

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团县委委员会,共29人。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1982年5月5日—7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480人,缺席30人。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团的三中全会精神,总结团的工作,部署今后工作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贡献;选举第十一届委员会和出席省团代会代表。

会议听取了团县委《动员全县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青春》的报告,听取了8个先进单位和4名新长征突击手的经验介绍,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先进团支部的决议》和《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向全县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发出了倡议书,表彰了10个先进团支部红旗单位、24个先进团支部、32名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19名新长征突击手。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委员会,共29人。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1984年11月27日—30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429人,列席代表40人、特邀代表16名。

县委、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团的十一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县第六次党代会和十二次团代会提出的目标,研究确定会后共青团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青年为全面开创 诸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积极贡献力量;选举第十二届委员会。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团县委《锐意改革,开拓前进,为开创诸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英勇奋斗》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农村青年中深入开展“两户一体”活动的 决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委员会,由25人组成。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1987年5月27日—29日在县城召开。

与会代表376人。

县委、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主要内容,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研究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团员青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开拓前进,为振兴诸城、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建功立业;选举第十三届委员会。

会议听取并讨论通过了《团结一致、乘胜前进,为实现振兴诸城的宏伟目标英勇奋斗》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县团员青年中开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活动的决议》、《关于开展向尚沟河村团支部学习活动的决议》、《关于在全县团干部中开展争创“双优”活动的决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委员会,共27人组成,其中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了出席潍坊市团代会的代表63人。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于1990年11月16日-18日召开。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团市委第十三届委员会所作的<<高举共产主义旗帜,为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决议>>和<<关于在全市团组织中继续深入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共青团诸城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于1994年5月4日—5日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团市委十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诸城市十五届委员会,表彰奖励了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于1998年9月14日-15日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团市委十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诸城市第十六届委员会。

会议还通过了《共青团诸城市委关于加强全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

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于2001年9月27日—29日在市政府招待所召开。

市领导张江汀、刘德成、吴建民、温志莲、李宁、李宗坡、郭金泰、刘作光、王纪亮、王金、张兆平、宋瑞亮、徐华以及潍坊团市委常务副书记到会祝贺。

潍坊市委常委、诸城市委书记张江汀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广大共青团员青年和青少年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他首先通报了我市的政治经济状况,对过去三年团的工作给与高度评价,冰箱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提出了要求。

他指出,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不符党和人们的希望,不如时代赋予的使命,为实现“五年再造一个新诸城”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再立新功。

一要投入发展,开拓创新,在推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要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多做贡献。

三要顺应时代,苦练本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十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团的建设,推进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

刘永辉代表共青团十六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他首先总结了市十六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

三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市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青少年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坚持以创新的精神深化产业建团,团的活动与党的中心工作更加紧密;深入实施共青团为民服务联动工程;树立了共青团良好的社会形象;坚持开展独具特色的共青团活动,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了;坚持不断推进团的建设,团的工作基础更加稳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他号召广大团员青年要深入学习“七、一”讲话精神,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全团、指导实践;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开展“青年创业行动”;要深化为民服务联动工程,组织青少年在服务社会中自觉奉献。

他说,要完成团的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团的建设是关键,各级团组织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党建代团建,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要坚持党的干部原则,建设一直告诉值得团干部队伍;要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团的社会化工作体系。

市妇联主席王敬娥代表市妇联、总工会和群众团体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大会还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大会于下午举行了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评选,29日举行了正式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团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

300名团代表出席了这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38人,列席代表22人。

28日还接着召开了17届团市委第一次全期会议,选举产生了团市委常委书记、副书记。

市委副书记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当选的团市委书记刘永辉作了讲话,对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青年企业家协会与青年艺术者协会 1991年4月26日,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艺术者协会成立,并在市政府招待所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市委副书记王光淮、团市委书记魏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几年来青年企业管理者和青年文化艺术爱好者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所作出的积极贡献,号召全市青年企业管理者和文化艺术爱好者发扬奉献精神,在团市委和市青年联合会的带领下,为搞活企业,发展经济,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丰富青少年的文娱生活再立新功。

会议讨论通过了青企协、青艺协章程,推举产生了青企协、青艺协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

青企协由67人组成,刘爱民任会长,青艺协由62人组成,韩鹏任会长。

1993年12月30日,召开了诸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二次会员会议,市委、市政府、潍坊团市委领导及有关市直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对青企协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对协会在引导会员解放思想,组织会员发展经济,培养青年人才等工作详细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思路和措施,要通过为会员和广大青年企业管理者提供更多的服务,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在服务经济、服务会员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77名会员参加,推举丁洪亮为新任青企协会长,增补刘文生、许传弟、周勇、岳宁超、窦立功等五人为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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