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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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以前天天吃馒头总想着吃大餐 现在大餐与馒头放在面前我不会犹豫的就选择了馒头 有感想的谈谈啦
相互学习
那是一种习惯
记得采纳啊
吃了美食的结论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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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句子的
民以实为天,今天我算是好好享受了一顿,真太可口了
幼儿园绘餐感想怎么写
今天去幼儿园和孩子们一起吃了一次大餐菜特别丰盛。
l
1 点评菜色,说说都准备了些什么,那些是你喜欢的,为什么喜欢;2 感谢为你们备餐的工作人员3 感谢这次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你感悟到什么。
国庆旅游吃大餐感觉很油腻,该如何排油呢
吃得太任性当然还是从饮食方面入手啦
首先要改善饮食习惯,少吃点油腻的食品,可以多吃一点五谷杂粮。
雅塑的减肥产品, 能排油哟~
金谷粒桥梁书谁请我们吃大餐读后感怎么写从哪里下手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写读后感关键是一个感字,先用三四句话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再结合实际他自己的感想和体会,可以夹叙夹议,但是要写出真情实感。
写海鲜大餐的日记
寒假里,爸爸、妈妈和我曾经去莱州的一个烧烤店里“海吃”了一顿海鲜大餐,那滋味,让我过口难忘,好吃得难以形容,令我和妈妈都赞不绝口。
俗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莱州是一个海湾边的小市镇,因为靠海,所以海产品特别多,生活也很富裕。
所以,我早就吵嚷着让爸爸妈妈带我去“撮”一顿,过一把海鲜瘾,哈哈,这回他们奈何不了,终于带我去了。
馋死你们咯~ 那是个露天广场,许多琳琅满目的烧烤店都在那儿,店中烤架上不时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把我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我直咽口水,问爸爸:“爸爸,快点儿,我们到底在哪儿吃
”没等爸爸回答,妈妈眼尖,抢道:“你们瞧,那个‘吉祥烧烤’人那么多,门面又大,就在那去吃吧
”我们一家三口大步流星地朝“吉祥烧烤”走去,原来那家是用新鲜的海产品现烤。
我兴高采烈地来到摊前点菜,哇
真是让我瞠目结舌,这里的鱼类贝类应有尽有,它们形态各异。
有的像蜗牛一样在水里慢慢地爬动,有的像蚕一样在水里靠肌肉伸缩蠕动,还有的像老虎身上的细斑一样在水里大摇大摆地左右晃动。
你看那小摊里的海鱼、海虾活蹦乱跳,那一只只大螃蟹张牙舞爪,好像在向人们显示它的钳子是那么的威武,这是它“横行霸道”的本钱。
蟹的种类很多,有青蟹、白蟹、花白蟹、毛蟹等等;鱼的种类也令人目不暇接,有银白色的带鱼、金黄色的小黄鱼、鲳鱼等等,而且形状也各不相同,有的像圆滚滚的皮球、有的像梭子,还有的像块随意飘动绸带。
它们仿佛在说:“不要选我,不要选我。
” 最后我们还是选了三串金枪鱼,一盘紫莹莹的葡萄,个肥体大的螃蟹和鲜嫩可口的趴虾。
接着,我回到餐桌旁,耐心地等待着,哈哈
美餐来了,我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我开始细细地品尝着这美味佳肴,“慢
”爸爸一声喝令,递给我和妈妈一人一颗生大蒜,“吃海鲜会拉肚子,一定要先吃大蒜,肚子才受得了。
”爸爸叮嘱道。
讨厌的大蒜使得我的鼻子冲了好几下,眼睛直流泪,爸爸赶紧让我吃葡萄,不过生鱼片,龙虾肉吃到嘴里香极了。
那趴虾的肉多得很,比我们这的基味虾整整大两个,我放进趴虾的肉到嘴里,好鲜嫩啊,吃起来口感真好,软软的,营养特别多;我从来没吃过那么甜的金枪鱼,没有一丁点刺,可以放心地大吃,而且嚼起来很有口劲,甜甜的、咸咸的,具有丰富的维生素;螃蟹更不消说了,把它的肚子掰开,那蒙着水珠的蟹黄散发着阵阵海鲜味,我连忙用牙签挑起,塞进嘴里,连声说真好吃,它的蛋白质可不少,所以价格也不菲。
吃起莱州的海鲜,简直放不下筷子来,眨眼间的工夫便全消灭光了,我念叨着:“这里的海鲜真是名不虚传哪
”爸爸妈妈撑得不能再撑,朝我点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到这时候,我摸着装了许多海鲜的圆鼓鼓的肚子心中满足地想:我真是太有口福了,能品尝到这么好的东西。
不过现在要离开了,我依依不舍,真想再来品尝吃一次我的海鲜大餐呀
嗝~
为什么别人的朋友圈天天都在旅游,天天都在吃大餐
《千与千寻—我很喜欢的动画电影。
没有太的辞藻,没有太华丽的故事,它甚至说是一部很平凡的电影,可还是让我哭了。
千寻还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一个该任性该撒娇的年龄,然而一段关于魔法的奇遇,却让她一夜长大。
谁最早说的呢
好奇心可以杀死猫。
一家三口进入了怪异的巷子,快到傍晚,美食无数,物质的诱惑一波接一波袭来。
人生来就是贪婪的。
父母留下享受起大餐来,千寻独自走开。
眼前的建筑宏伟而诡异,带着时间喧嚣过的沧桑;烟囱冒着黑烟,假山上的流水冒着热气,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像是风雨来临前的安然。
站在短桥上向下望见了火车,一直追随着跑到另一边看见它开走,有谁在身后。
于是转头,一眼万年。
第一次相见么
——眼前的少年清秀,带着孩子气的俊美。
他愣了一下,回神却急忙叫她走,因为快天黑了。
来不及问缘由,千寻转身就跑,回头瞬间,看见少年挡在身后吹出不思议的魔法,刹那间街灯繁华,光影浮动,静瑟变得喧嚣起来。
“有什么正在发生”心里的不安渐渐扩大变成现实——父母竟然变成了猪。
谁说见多识广就一定只有好处呢
人生阅历较为丰富的父母踏出了大胆而禁忌的一步,而因天真纯朴而胆怯的千寻却逃过一劫,造化就是如此弄人。
就像一开始设定好的那样,千寻,她还是一个孩子,一个普通的女子。
于是眼神接触到这不可思议的一切时,她慌了,她不知所措;她哭泣,她甚至看见自己在慢慢变得透明。
有船靠岸,乘客是一群渐渐显形的妖怪,岸边也涌上来一堆黑色影子。
她尖叫,她逃跑。
她想这一定是个噩梦,那么……谁可不可以快点带她逃开
黑暗的角落有人搂住她的肩膀,是那个少年,他说:“我是来帮你的。
” 她害怕,她拒绝。
半强迫着,他喂她吃下一粒小丸。
“摸摸看。
” 他伸出手,她碰触到了——温暖,她在这个异样的世界第一次有了依靠。
他护着她,他带她逃,他在她憋不住气之后安慰她:“没事,千寻已经很努力了。
” 他教她在这里生存的方法,他告诉她不是在做梦,他还说:“自你小时候我就已经见过你。
” 真的……不是第一次相见么
她想不起来。
“别忘了,我是来帮助千寻的。
” “我的名字叫白龙。
” 温暖的话语就像言灵,让人从心底里开始相信一切总还是有希望。
谁说女孩就不如男子坚强
即使是再离奇的困难也好,再不可思议的情况也罢,闯过去就会勇敢地长大。
她按照少年所说的找到锅炉爷爷,却被告知人手够了,她黯然了。
善良的孩子总会换来好运,直到她帮被压得痛苦小煤精捡起煤炭而不知所措时——“既然插手要做,就做到底
” 锅炉爷爷还说:“她是我的孙女,她想工作。
” 还说,“祝你好运。
” 却原来,锅炉爷爷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心一点一点暖起来,是她的,也是我的。
千寻笨拙却真诚,带着小女孩的天真,踏上了艰难的道路,而她也别无选择。
“请让我在这里工作
”死缠烂打,终究还是成功了。
再见白龙,他却突然变成了陌生人。
千寻迷惑了。
在众声排斥中被分配给了叫小玲的女人,是在锅炉爷爷那里遇见的女人。
女人冷漠的说她麻烦让她打杂,然后带她离开。
千寻根本就不明白伪装的意义,有点落寞,有点难过。
转过走廊的弯道,女人却一脸笑容地说:“看你笨手笨脚的,还真担心你呢
” 还说:“不要大意
有不懂的地方就来问我。
” 再后来,白龙变回了自己认识的那个少年,那个温暖的男子,他告诉她,他带她去见她的父母。
心中有什么东西熄灭后燃烧得更加猛烈——我们不也都是这样么
社会的复杂,让我们不得不扮演不同的角色。
但,原来,一切的一切,总还是有好的。
见到对她不理不睬的“父母”,她大喊:“我一定会救你们的,不要吃得太多,不然会被人给宰掉的
”然后冲了出去。
他要她狠狠地记住自己的名字——千寻,因为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不懂得回家的路。
她拿着他做的饭团,哭得很大声,因为以后她必须坚强。
于是,千寻肃然了神色开始工作,义无反顾地扛起命运的重量。
她努力的学,认真的做,担起最差最脏的工作。
不仅仅是为了生存,到底还是个善良的孩子,因为善良,她接手别人都不愿意服侍的“腐烂神”作为她的第一个客人,在人人的嘲笑声中艰难又尽心尽力的做着自己的工作。
事实证明,不怕苦的孩子总会有回报,那“腐败神”洗干净后却原来是位惨受污染的而且还是鼎鼎大名的“河神”
全员欢呼,汤婆婆跑来抱住她,她手里拿着河神“礼物”,笑得一脸傻傻的灿烂。
我第一次忍不住哭了,为她的善良,为她的辛苦,为她的付出,也为她的收获。
真是很让人窝心的孩子,值得被人打心眼儿疼进去。
所以我和着她高兴,真正的为一个人的本质感到愉悦。
再见白龙,他被打回了龙的原形,浑身血污,被一群式神追赶着。
喊出白龙这俩字的一刹那,她愣了。
为什么她知道它就是他呢
她就是知道,说不上为什么。
龙很痛苦的样子,不住翻滚,磕磕碰碰窜到了楼上。
千寻追上去,一路惊险,躲过汤婆婆,却被巨型宝宝抓住了手,要她陪着玩。
她说:“我很重要的人受了伤,我必须出去
” 原来,他早已是她很重要的人。
宝宝不依,准备大哭之时,汤婆婆的孪生姐姐钱婆婆出现把他变成了小白鼠。
说不上幸运,钱婆婆也是想要加害白龙的人。
“白龙是个善良的人。
”她坚定地说。
这次,换她来保护他。
一段小闹剧打碎了钱婆婆的计划,她死抱着他跟他一起坠下楼去。
冥冥之中有画面在脑海中闪过,趴在他背上的感觉,似曾相识,但也仅是一瞬的事。
白龙用最后的力气载着她脱离深渊,俩人一起落到了锅炉爷爷那。
千寻不知如何动作,是焦急
是心痛
两种都有吧。
锅炉爷爷束手无策,魔法强大,他没办法救他。
善良又坚强的孩子会有回报的铁则再次显现,河神的丸子救了他。
她掰开他的嘴,放入丸子后死命的压住他不让他吐出来。
她知道他痛苦,可是她不能让他死,她想,她不能让他死。
终究,还是她救了他。
怀里的白龙奄奄一息,从锅炉爷爷那里听到了他的过去。
她说“我把印章还给钱婆婆,好好道歉,请她救救白龙,亲告诉我她的住址。
” 也许是恩情,也许是友情,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亲情,混在一起的感情,她分不清。
她只知,她要救他。
她说她宁愿沿着铁轨走回来也要救他。
她俯身在他身边说:“白龙,我很快就会回来,你不要死哦。
” 是单方面的强制约定,也是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安慰。
“到底怎么回事
” “还不明白么
这是爱、爱
” 呵,原来如此。
路上又有小插曲。
汤婆婆不认识自己的孩子,我不晓得是不是该说那是肤浅的,悲哀的感情,也许过分了一点,可我就是这么想的,悲哀,真的,悲哀。
汤婆婆对付不了那个奇怪的客人,为了钱让千寻做替死鬼。
不知道这时的X婆婆收到了多少鄙夷的目光呢
奇怪的客人吃下了另一半河神丸子,药理作用下吐的将近虚脱,气疯了想要找千寻算账。
千寻边跑边等他,把他引出了大澡堂。
千寻说:“他是来了这里后才变坏的,带他离开比较好。
” 我还能说什么呢
不是每一个人都善良,但每一个善良的人,又有多少能做到以德抱怨呢
喜欢的同时,更是有点佩服这个纯朴得傻气的女孩了。
然后的然后,她带着无处可去的怪客人上了火车,一同前往钱婆婆处。
坐在车上,她转头看向外面,极速后退的轨道,一望无际的海,还有远处明晃晃的天上飘着的白云。
这就像一条通往末日的道路,谁知到前面会有什么在等着她呢
可是,她要他活,她绝不退缩
场景切换汤婆婆处,围着浴巾的汤婆婆坐在火炉前,指责替千寻求情的手下无能,说千寻不顾父母逃跑了,说要把她的父母杀掉。
白龙进来,问她有没发现,她最重要的东西被换掉了。
她说他狂的同时,竟然顺手拿起眼前的金子检查,看是否被换掉了。
我无言,悲哀的女人,把金子放在儿子前面。
等她意识到宝宝被换掉的时候,金子也适时化为粪土,多么讽刺,人财两失。
巫婆变成魔鬼,头发飞散,嘴里喷火,也许这才该是她本来丑陋的样子。
被巫婆头发缠住的少年毫不畏惧,脸色一如既往的沉静。
他说他去带宝宝回来。
他说条件是让千寻和父母平安离开回到人类的世界。
“那么你的下场呢
即使把你五马分尸也行么
” 少年目光坚定,尽管没说出口,可谁还不能明白呢
他为了她,她为了他,都是搭上生命的冒险,却都做的这样坚决。
心里就快有什么东西想要满溢出来,说不上是感动还是羡慕,就是这样一种复杂而温暖的感情纠缠在一起,让人不落泪也难。
钱婆婆意外的是一个好人,不同于妹妹的利益熏心和愚昧自傲,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事情也进展的很顺利。
小老鼠和怪鸟身上的魔法早已消失,它却不愿意马上变回去,终究还是体会到了牢笼以外的自由生活,再累,也不会有人想要再回去笼子里关着。
钱婆婆对她说这是这个世界的规矩,不管是她的父母还是男友,都必须她自己解决。
她还对她说发生过的事不可能忘记,只是她记不起。
千寻还是决定回去,她怕父母被吃掉,她也怕白龙死掉。
于是,傻女孩拿上大家一起做的附身符,准备踏上征程。
友情真的比很多东西宝贵,心灵上的无敌,便是刀山火海,她也能去。
凤吹得窗户抖动,婆婆说有客人来的正是时候,千寻你快出去。
千寻答是,然后开门。
看见是白龙的原形时几乎是扑了上去。
抱住他的头,没有什么比这一刻真实存在在怀里的人来得更实在了,她几乎快哭了,她用感叹的语气说着太好了。
钱婆婆说白龙你的事我不再追究,但是你要好好保护她。
我忽然就有一种嫁了女儿的感觉,也是了,这么好的女孩,该抓住。
最后紧紧拥抱那慈祥的老婆婆,她真诚的说:“谢谢你,我要走了。
” “没问题,你一定能做到。
” 这温暖的鼓励,便是魔法,让她拥有了一股无谓的力量。
趴在龙背上飞翔,就像在水中穿行一般,是了
她终于记起尘封的往事。
——原来,他们的确不是第一次见面,早在很久很久以前白龙便救过她,久到她都以为她忘记了。
她说,你的真名叫琥珀川。
声音轻灵,像是指尖跳上钢琴一般。
刹那光景,白龙的鳞片褪尽,变回那个有着一脸坚定的少年。
与她十指交握的少年眼里异常闪亮,像是让她跌进了整片海洋。
他说他的真名叫赈早见琥珀主,他说谢谢你,千寻。
额头相触,闭上眼,上升的气流把她的泪水抛向更高的地方,她说她很高兴。
她为他高兴。
他们终于记起了彼此,找回了丢失的回忆, 然后的一切都很顺利,他带着她飞回去,她说出了正确答案救回了父母,契约也应言粉碎。
所有在场的妖怪神仙都为她高兴,这个有点笨拙傻气的女孩子,早在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中赢得人心,她用人格魅力完美演出,完美收获。
最后,他和她拉着手跑到草坪的一边,必须分手了,他不能过去。
千寻焦急的问那白龙呢白龙怎么办
少年笑的温暖,说他会回到原来的世界,说他们一定还会见面。
她说一定
他说一定。
紧握的手松开了,但总有一天还会紧握在一起,然后永永远远,再不分离。
她相信,所以她头也不回的跑出去。
出了隧道的那一刻,时间像被抽掉了,一切都仿佛是恍惚间发生过,画面的更替,有些让人不忍心,只有车上厚厚一层灰安静的诉说着曾经的真实。
她这才转过头望着隧道口。
一定会再见的,一定
故事到这里,算是不完美的完美落幕了。
就像文章的开头说的那样,这只是一个甚至有些平凡的故事,我却还是哭了。
剧中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安排的十分巧妙,淡淡哀伤的同时又暖暖的幸福着。
妖怪神仙的世界里,原来也有坏人也有好人。
它诉说着金钱与人格的重量,它描绘了现实在魔法世界中的真实投影。
它说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就像小老鼠帮钱婆婆做手工时说的那句:“魔法做的一点用也没有。
” 宫崎骏爷爷的动画总是平凡的演绎着不平凡的事,直到这些故事在我们的心理掀起万丈波澜。
最后的最后,有人哭了也有人笑了,我们都一起经历过了。
心里这种感叹是什么呢
道不出的满足,明明不是自己得到了幸福。
但总觉得,看着他们幸福,自己也能够开心的狠狠笑下去。
嘛~既然又是一部童话般美妙的故事,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相信王子会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呢
红尘中的幸福其实真的,就这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