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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酒的味道感言

时间:2013-05-18 03:58

学校校规给我的感想500字数

成功是一种感受成功是一种感受成功是一种感受成功是一种感受 ①说到成功,人们有一个错误观念:成功只等于成名。

有人认为,只有扭转乾坤的壮举,才算是成功的举动;有人认为,只有领袖、名人,称得上“家”的人,才算是成功者;有人则干脆断言,世界上没有一个成功者,因为人生最终的结局是悲剧——后人肯定会超越前人。

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自卑。

②其实,我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成功只是一种感受,一种自我意识的主观感受。

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每点进步,哪怕只是微小的进步,都看作是一次成功,都认认真真地品味一番,那么,幸福和快乐就会常伴于我们身边,我们的人生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格外的丰富和生动。

不是吗

作为一名学生,他考试及格了,成绩提高了,这是成功,应该感到高兴;作为一个农民,他播下的种子发芽了,庄稼收割了,这也是成功,也应该感到高兴;在更多的时候,成功无需旁人认可,更不需别人来裁判;我不要把成功的刻度画得太高,不要把成功看得过于神圣。

③然而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可避免要遭受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每经过一次失败,对事物的认识就深入了一步,对人生的感悟就加深了许多,自己的意志就增强了不少,这种种经历和感受,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功?不也应该感到快乐吗?否则,我们就会对人生失去一份应有的信心,面对困难,我们就会望而却步。

④大胆而自豪地承认成功吧,认认真真地品味自己的每一次成功,从品味中,汲取成功动力,开启智慧,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20字左右人生感言

1如梦醒,暮色已降,豁然开朗,欣然归家.也好,感悟也,在这青春的飞扬的年华,亦是一份收获.花开不是为了花落,而是为了更加灿烂。

2人生之路是自己的,没有谁能帮我走下去,但,我,用不着回去战战兢兢地生怕影子的黑暗吞没了太阳明亮的光线,人生之中有那么一次面对朝阳也是荣耀。

3既然人生的幕布已经拉开,就一定要积极的演出;既然脚步已经跨出,风雨坎坷也不能退步;既然我已把希望播在这里,就一定要坚持到胜利的谢幕。

谈谈你对家的感受

我从小向往独立的生活,喜欢和同龄人在一起,喜欢出,被妈妈说成野孩但我还是觉得,家有一种独特的力量,影响着我的一切,我越来越喜欢家,越来越觉得,有家真好。

    家是藏宝阁。

每天回来,都有热腾腾的饭菜,每天起床,都有软绵绵的洗练毛巾。

我到了洗漱间,就能看到三个可爱的刷牙杯。

简单的造型,却能让我想到一家人凑在一和乐融融的样子。

边上的毛巾架上,三条毛巾,我的是粉蓝的,妈妈的是浅红的,爸爸的是草绿的。

都没有什么图案。

我的毛巾总被放在中间,好像小时候爸妈牵着我的小手一起出游的样子。

家里的东西,都是那么平凡,却都是珍宝。

家里的东西,有家的味道,有家的温馨。

    家是监视器。

我每次出去,都要向爸妈汇报,偶尔感到厌烦,也要说好几点回家,弄得我不能玩得尽兴。

但是我也发现,爸爸抽烟喝酒,妈妈会管,妈妈花钱买名牌货,爸爸也要唠叨。

每个人的行为都被家里“监视”着,也许少了一份自由,却多了几分安心。

我要晚回来,妈妈帮我留着饭菜;我出去时间长些,爸爸提醒我带好钥匙。

这也是种幸福吧,被唠叨的幸福,受管束的幸福。

家监视着每个成员,让消息在第一时间传递,于是,大家共同承担,于是,大家互相照顾。

这样去体会,便不会厌烦了。

即使在外面摔一跤,后面还有家这个大垫子跟踪保护着,心里自然轻松了许多。

    家是避风港。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在纷繁的是家里收了伤,便会听到家的呼唤。

我在学校遇到有些挑弄事端的人,他们搅得我心烦意乱。

朋友被弄散了,老师面前的形象被破坏了,和周围同学的关系尴尬了。

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家里。

可以向妈妈倾诉,可以和爸爸分析讨论,也可以一个人躲进被子,听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在家里,伤口会愈合,打击会消退。

第二天睁开眼,阳光又是那么灿烂了。

    家是长明灯,照亮前方;家是地图,让人找到方向;家是许愿树,挂满了期望;家是太平洋,远离风浪。

家是百变的,也是不变的。

不变的是那永恒的温暖,永远留在每个人的心头,伴随着他成长。

血脉相连啊,构成一个严密的网络,家里人彼此相通,对外时无懈可击。

有了家,就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那是精神上的财富,受用一生。

有了家,就等于买了一份巨额保险,安全指数高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

有了家,并非拥有一切,但是没有家,就一无所有了。

总之,有家真好,我永远都珍惜这一份美好。

(只能写这种程度 对不起了

学习数学的感想

即便光阴如梭,时间似箭,但是,还有三样东西没有改变:容颜改,但神韵不变。

十年后再相见,相逢时短暂的陌生之后,仍然能看出十年前的那个身影。

举手投足、表情神态,熟悉而亲切。

这样的神韵没有变。

角色变,但品格不变。

无论大家做什么,担任什么职务,一旦聚在一起,就是东家常、西家短,什么事情都会是有人喜欢有人讨厌,坦率真诚、无忌直言,激情争辩。

相互信任的手足感情依然未变。

观念变,但信念不变。

尤其是相互之间的希望和祝愿不变。

大家都有共同的心愿,祝愿每一个人的生活都美满,希望十年后再相见。

《狼王梦》的感悟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很可能因它而燃烧起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得付出生命……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

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在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

紫岚和黑桑有一个狼王梦,打倒洛戛登上王位,可黑桑却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把整门心思扑在黑仔、蓝魂儿、双毛身上,期望塑造新一代狼王。

可惜,黑仔被金雕啄去当腹中餐;蓝魂儿被猎人的捕狼夹夹住了“麻杆腰”;双毛从小受虐,自卑。

所以,紫岚唯有把狼王梦延续到狼孙身上。

或许紫岚的野心太大,古人云:一心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不是好士兵。

而紫岚便不是一个好士兵,因为它一心想当将军。

牺牲了黑仔、蓝魂儿、双毛,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了。

或许,这就是“狼道”。

紫岚其实是为了延续黑桑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致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直至连一直追求自己的卡鲁鲁都低吼赶自己离开狼洞时它才知道自己已不再风光。

何必呢

有时安分不代表无能,沉默不代表妥协,给予不一定会获得。

或许紫岚应对所有狼仔一视同仁,不应过分宠溺某一狼仔,让他们去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或许,那才有助于攀登上狼王的宝座。

换一个角度想。

紫岚的爱同时也是伟大的,她放弃了优秀的卡鲁鲁的追求,一心牵挂着蓝魂儿;她牺牲了4颗门牙,满口狼血,含糊着,为了成就蓝魂儿逃出捕狼夹;她连脚都瘸了,为了唤醒双毛的狼性,浇熄双毛的奴性;她甚至甘愿卑贱到偷洛戛的食物放到古古身上,引洛戛到古古和莎莎偷情的地方,只为了挑拨古古和洛戛,为双毛战胜洛戛减少阻碍;她最后为了她可爱的狼孙们不再重蹈覆辙,走上黑仔的黄泉路,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梦,那终究是一个梦,无论多具王者风范,命运之轮一转,造物主一弹指,星位一移,一切重新洗牌,所有天资天赋皆为空谈。

曾经多宏伟的蓝图,曾经多美好的幻想,曾经多精密的计划,一但走错一步棋,一切便成为远离我们而去的梦。

紫岚唯一走错的一步棋是未曾一视同仁,那个梦,是毁在紫岚手下。

紫岚,她确实是一代王者,她是一匹为战斗讴歌的狼,她是一匹孤傲的狼,她是一匹永远虎视眈眈着狼的王位的狼。

一切,都只因她太爱黑桑,不顾一切都只想补足黑桑的遗憾。

猛然觉得紫岚太傻,忍不住仰天长叹。

紫岚,那终,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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