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法治的一句名言
董必武先生说过一言:“有法必国,无法必然乱法有权威则治,法威则乱。
” 董必武先生说过一句名言:“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五权威则乱。
”也就是说,现代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不仅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更重要的是遵守法律尤其是统治者们更应当带头遵守法律,保障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执行。
一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首先它不是反动的应该是代表广大人民意愿的,最关键的部分就是它能得到认真的贯彻与执行。
如果一部法律得不到行之有效的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纸上谈兵,反而沦为一些违法的执法者滥用职权、玩弄法律的工具,造成更多的冤案
当今的很多冤案大多数是因为地方政府、司法官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执法不公正、损公肥私、徇私枉法造成的
因此,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违反法律、以权谋私者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有法外特权的情况存在
公平社会爱心作文一千字,有句子、有名言、有道理。
要有一千字以上。
可以吗
“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核心,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是保障。
“有法可依”就是要建立统一、完备、科学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即立法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及时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
法律体系应当力求完整、科学、严谨、系统;各部门法应当合理划分,彼此协调,共同发挥作用;法律规范应当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的内容应当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能把部门利益法律化。
应当避免和消除各国家机关,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法规与法律解释之间的矛盾。
“有法必依”就是要保证法律效力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即尽量排除和杜绝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中的随意性、偶然性和腐败现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要建立和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保证法律正确实施。
“执法必严”就是要确保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
司法机关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要按照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要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和对他们工作的监督,防止他们滥用权力。
“违法必究”就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要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给予惩处。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为什么要终生任职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社政治体制,如果大法官有期限的话,到了改选时他一定会用不干净的手段来争取职位,到那时候还有什么公平可言,而大法官没有期限的话就不怕国会和参议院了,那就能放心干了,但如果大法官自己不公平的话,那就惨了,如果违犯法律,弄权狂法,则会被国会弹劾罢免,终身不得任职。
什么是封建思想
这是由于中国从古至今长远的历史影响,两千年的封建统治,已经使封建思想深入我们的潜意识,形成难以抹去的习惯思维和行为。
所以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并非马上就能剔除的。
现今周遭身边依然有很多封建思想作怪的事情产生,中国国大人多,普遍素质教育还跟不上发展的节奏。
-------------------------------------------------------封建社会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意指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状态,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常用的学术名词。
封建这个字的由来,马克思主义史家基于法律的论点,认为它主要强调划分土地所有权。
目前一般将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做为对比。
争议大多数史学家认为中国不曾有过严格意义上的封建社会,或者说中国的封建制仅限于周朝甚至西周时期(请参见分封制)。
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史学,历史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经历过封建社会时期,如欧洲从9世纪到大约15世纪,都算是封建社会时期。
而中国从战国时期开始,也历经过很长的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社会中除了强调土地划分拥有权之外,通常也有上对下,很明显的阶级制度。
封建社会的定性在封建社会中,形成的自然经济是以土地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自我封闭性、独立性,以满足自身需要为主的经济结构。
这种经济结构中的关键生产资料掌握大部分都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领主)手中,故而能够形成“地主(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阶级关系。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
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
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社会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独有的封建思想封建社会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基础,就是封建社会的思想观念,通常由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汇集而成的思想。
这些思想中也含有少量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比如中国的“儒家思想”。
封建社会的变化在根本上动摇封建统治的,就是对其生产关系的破坏,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都是旨在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从而改变整个封建制度)的阶级斗争。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最早的资本主义诞生于当时商品经济发达的意大利,如佛罗伦萨、威尼斯等地区。
代表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
由于生产的目的由单一满足转变为向社会提供产品,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将有别于原有的封建制度。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自然经济受到冲击,开始解体,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最早的资产阶级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雇用劳动力。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对原有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进程,日益强大的资产阶级有能力扫清一切有悖于发展资本主义的因素,如“天赋神权”、“三纲五常”等思想,男耕女织等生产结构,最终推翻封建社会,建立资本主义国家。
封建社会的归宿通常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会转型为资本主义社会,根据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的各种关系,形成君主立宪制(英国、沙皇俄国、德意志第二帝国、日本等)、共和制(法兰西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等)。
不过也有特殊的变化关系,如中国由专制封建社会形成半殖民半封建社会,再越过资本主义社会成为社会主义社会。
同一时期可以存在各种生产关系构成的社会。
----------------------------------------------------------------中国封建制度封建制度(Feudalism)是一种社会制度。
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封建”即“封土建国”,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于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让他们建立封国,保卫中央。
汉语对古代中国的中原王朝,所封之地称为“诸侯”(“诸侯国”、“封国”或“王国”),统治诸侯(王国)的君主被称为“诸侯王”、“君”或“国君”,也使用“国王”的称谓。
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以往一般人往往以为封建制度是周武王所创制,然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已作出反驳,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
这是上古时代战胜的部族对于战败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统治方式。
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战争以来已有雏形。
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周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但大多主张始于西周。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着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用殖民方法,分封周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 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封建规模正式完成。
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封建制度”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即“封”土而“建”国;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封建制度”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封建制度”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
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
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
春秋末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封建制度”开始破坏。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
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
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
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
西周封建周武王实行第一次封建,原因有三:首先是为了安抚殷民,同时加以监视;其次是进行武装移民,藉此扩展势力;还有就是笼络人心,以巩固周朝的统治。
▲第一次封建封建实际上是分封诸侯,即将土地分给诸侯去建立他们的管辖范围。
周初第一次封建的经过和内容,主要有以下数项:·周武王灭商后,自动退出殷都,封纣王的儿子武庚到那里,继续管理商的遗民;·周武王在殷的附近,分封自己的三个弟弟管叔、蔡叔和霍叔,目的是监视武庚,称为“三监”;·周武王定都于镐京后,又分封亲属和功臣为诸侯,这些封国大多数集中于黄河南岸。
▲周公东征平乱西周建立两年,周武王就死了。
他的儿子周成王年幼继位,由武王的弟弟周公姬旦代理政事,这种做法称为“摄政”。
三监不满,便散布谣言,说周公会对成王不利,又怂恿武庚共同起来叛乱,史称“三监之乱”。
周公亲自领兵东征对付三监,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把乱事平定下来。
后来他在洛邑(今河南洛阳)营建东都,把参加武庚叛乱的“殷顽民”迁到那里,又派驻重兵加以监管,将洛邑作为统治东部地区的政治和军事中心。
此外,周公又制定礼乐,藉以维系国家和社会的秩序。
▲第二次封建周公旦平定了三监之乱,实行第二次封建。
目的有三:·分化殷地遗民,防止殷民再次起来叛变;·巩固周朝的统治,作为王室的屏藩;·扩大统治范围,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周初第二次封建的内容主要包括:·把殷人旧地分封为宋、卫二国,以方便统治;·大封亲属和功臣,作为王室的屏藩;·周公特意把第一次封建的一些封国向东移,部分更远至东方海边,藉此扩大统治范围,并将殷人的封国包围其中,以防其再生叛乱。
▲分封诸侯的作用周武王和周公总共分封70余国,其中姓姬的诸侯占了53个,可见周初两次的大封建,所分封的诸侯多数是周王的同姓子弟,其次才是功臣。
在封建制度下,周王又称为“天子”,具有高高在上的权威,分封诸侯的作用,就是要他们作为中央的屏藩。
此外,诸侯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等五等。
诸侯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定期朝见天子,并带兵随天子作战。
▲宗法制度西周还建立了一套宗法制度,配合和维系封建制度的发展。
宗法制度规定天子、诸侯等职位,只有“嫡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则被分封为次一级的职位,即诸侯、卿大夫或士。
这两种制度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周朝的统治。
▲周朝封建制度的瓦解“春秋战国之时,已渐由封建而变为郡县。
”“周初千八百国,至春秋之初,仅存百二十四国。
春秋诸国,吞并小弱,大抵以其国地为县。
因灭国而特置县,因置县而特命官,封建之制遂渐变为郡县之制。
”秦灭六国,废封建,置郡县,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统治制度。
西汉封建▲封国与郡并行西汉建立之初,汉高祖把七个协助他对抗项羽的功臣封为异姓王(与皇室不同姓氏的诸侯王);后来用谋反的罪名或其他办法削平了这些封国,改封皇室子弟于七王旧地。
至于其他地方,则仍采用秦代的郡县制。
这种“郡国并行”的情形,使诸侯王国对中央构成威胁,埋下了西汉政治危机的伏线。
▲平定吴、楚七国之乱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期间,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民生有所改善,国家一片兴旺。
但诸侯王势力日盛,渐渐变得骄横跋扈,汉景帝为了加强中央权力,实行削藩政策,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于是导致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
汉景帝派将军周亚夫平息了叛乱,并且削减了诸侯王的权力,使他们成为只食俸禄的闲员,不再治理人民。
从而,中央集权统治的根基更加稳固了。
▲削减诸侯王国的势力吴、楚七国之乱平息后,诸侯的权力已被削弱,不过他们仍拥有辽阔的领地,经济力量也很大。
汉景帝死后,汉武帝承袭了其父的削藩政策,颁布“推恩令”,容许诸侯把王国的土地分封给他们的子弟,使诸侯王的力量越分越小,势力大为削弱,从此“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十余里”,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现象是行为的结果,行为是思想的结果。
思想源于日常生活中的感知、认知,源于环境;即源于人日常生活中所看到、听到、学到后,所养成的习惯和接受的教育。
封建社会,存在于人对自身和自然认识的过程之中,是人将物象图腾转为人(天子皇帝)和家族(皇族)图腾后的产物。
因此,封建思想的标志是以血缘为纽带,以亲属远近为等级的自我意识。
其表现为以个人为中心的、极端狭隘的小私有团体行为。
这种行为,小到能不顾父母、妻子、丈夫和儿女,而只顾自己;其最大也只能顾及几代或一个近亲的家族,充其量最多是千人。
很显然,所谓的封建思想是以自私为核心、以孝为纽带而衍生出来的。
因此,自然规律、真理、科学、公理、法律等等,都要服从于“我”、服从于“孝”、服从于孝的变种“忠”、服从于家族或集团的“组织纪律”等观念。
但是,在以“我”为中心的同时,在“孝”、“忠”和“组织纪律”下,又不知不觉地失チ俗晕摇S谑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