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同学们大家好。
我方点是个人命运由个人 首先让我分析今日的辩题,所谓个人,是指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具有自我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具有感情的,对自己的各方面都有之深刻了解的个体生物;命运是指一个人的人生道路,包括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社交方式以及工作方向和态度等等,这些都是人在一步步成长的过程中自己选择的;个人掌握,由个体本身的主管意思,包括有意思和无意思,通过对外界的环境因素和自身的条件进行衡量后进行的选择,并且可以成功。
所以,我方将从以下三点进行论述: 第一: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对自己更加了解,知道自己的爱好和所长,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生道路,没有必要由社会来给我们掌握。
有句名言说,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虽然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家庭,但是我们拥有足够的时间把握自己的人生,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时间流逝我们从一个柔弱的婴儿成长为一个健康的少年,自我意识慢慢增强,我们开始学会独立,不再事事依赖父母,有了主见,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事,掌握自己的命运。
毛主席说过,人定胜天,外部环境能影响一个人的成才,但内因是关键,是决定力量,人的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其他人,更不是社会。
倘若真是由别人或社会来掌握我们人的命运,我们的人生岂不是太没有意义了。
第二:社会只能给我们一个环境伊苏,他只不过是我们人生道路中的一个影响因素,不会在各方面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讲到这里,我想再次强调一下,我们这次的辩题是个人命运由谁掌握的问题。
社会是人得集合体,没有了个人,社会自然也不能存在。
根据则学历的内外因理论,人是社会的个体,是组成社会的细胞,其源动力在于自己,而非别人。
外因及社会是否起作用,要看他是否能够对内因产生影响,如果你是一个执着而坚定的人,那你会依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前行,那么你就会发现,命运是掌握在你自己手中的。
人是行为的主体,社会及一切外界因素都是客观条件,认识主观行动者,人可以改变社会因素使自己走向成功或者失败。
所以说,社会因素只是对个人命运的一种影响,换句话说,社会因素对个人命运只是外部原因影响,其决定性还是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个人命运最终是由个人掌握的。
第三:命运不是从生下来就注定的,是由双手打拼出来的,正所谓人定胜天,人是主观的,社会是客观的,只有具有主观能动性,才能掌握一些东西,社会则不具有。
人的命运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掌握在社会手中。
如果每个人的命运都是由社会掌握的话,那么在同一历史时期,所有人的命运都应该是一样的。
但为什么在秦朝末年,只有一个刘邦起义成功,建立起新政权;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中国只出现了一个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可以领导中国。
所以,个人命运只有个人才能够掌握,社会只能够影响到人的做法,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于人自己。
我方承认人是社会中的一份子,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但是在社会这个大的环境中,社会只能对人的造成一定的影响。
纵观建国五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的提高了,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一切,都是中国人民把握自己命运的结果。
假如我们一直把国弱民穷看作是“命中注定”或者是“神的安排”,从而不进取,不敢与之抗争,那里会有今天的好日子
所以我方坚信,个人命运掌握由个人掌握
谢谢大家
苏州大学跟湘潭大学法律哪个好
湘潭大学法学院实力显著湘潭大学, 法学院, 实力开垦培养法学人才的“实验田”——法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纪实今年年初,从教育部传来喜讯,由法学院胡肖华教授主持的“地方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这是该院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以及社会实际需要,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取得的又一项成绩。
近年来,我校法学院始终站在全省同类学院前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不仅在学科、学位点建设上获得了诉讼法学与法律史两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而且在许多领域占据了省内高校的龙头地位,该院获得的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课程;刑法学科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法律史学学科与诉讼法学科两个省级重点学科,都是省内法学类院校唯一仅有的。
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该院教师还承担了多项教改课题,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1项国家级和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在长期的探索中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产生了一些有示范效应的新举措、新思路,为地方性大学的法学教育带来了许多新的启示。
一条主线: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2005年湖南省十佳公诉人评选揭晓,其中有六人为法学院院友。
在全省公检法系统中有75%以上的骨干力量都毕业于我校法学院。
在近几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法学院学生的通过率一直保持在60%左右……从这些事例、数据里可看出,我校法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及对全省司法战线人才培养所作的贡献。
然而,法学院并没有在这些成就面前停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探索的步伐。
为了培养满足社会需要、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型人才,9年来,法学院一直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经常走访用人单位,利用各种渠道收集用人单位的意见,并将这些反馈意见作为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参考。
法学教育的现状也是促使法学院教师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反思的重要因素。
“尽管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很快、规模很大,但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既懂经济又懂外语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却相当紧缺。
作为湖南省成立最早、人才培养层次最齐全的我院理应承担起复合型创新性法律人才培养的责任。
”基于这种使命感与责任感,法学院院长胡肖华等专家、教授清醒地认识到要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保持法学院在省内的领先地位,就必须勇敢地直面现实,根据湖南和周边省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人才质量的稳步提升,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法学院开始酝酿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改革,全院上下从学科带头人、院领导到中青年学者都在思索着这个问题。
刘健、廖永安两位教授根据多年教学实践体会一直不遗余力地进行教研教改。
他们历经多年研究的成果《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就是一个代表。
该成果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中心,构建了一套优化组合的课程体系,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不少新思路和新举措。
这项教学研究成果也于2005年获得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同时法学院的教学科研人员也敏锐地意识到国际化背景和多维社会环境对法学人才提出了许多新要求,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将是以后法学人才的培养趋势。
人才培养的核心是人的能力的提升,只要抓住了这条主线才能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因此法学院确立了“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个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并将法学人才的能力分解为知识运用能力、学习能力、思维创新能力以及社会责任力几个部分。
以此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上立足于地方院校的实际,重新修订教学计划,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培养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和推广价值。
多项举措:以立体模式保障多元需求当思路确定了、定位明晰了,那么可行性的举措就是问题的关键了。
法学院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时对此作了不遗余力的研究,根据社会对法学人才不同能力的多元需求,法学院构建了一套覆盖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的立体模式,提出了许多对策与举措,确保方案的有效施行。
改革课程体系的设置是法学院保障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举措。
近年来,该院从整体优化的角度出发,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优化整合,把各门课程的教学环节融入到系列课程的整体规划中,形成了新的课程教学体系。
法学院课程体系经过多年的建设和改革,已经形成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任意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五大模块。
在强化专业基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应用能力的培养,加深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把握,并创造条件,加快双语教学改革进程,提高学生在参与国际贸易交往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并将精品课程建设作为课程体系改革和创新的重点也是法学院的一项重大举措。
到目前为止,法学院已建成了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和两门省级精品课程《行政诉讼法学》和《国家经济法学》,这些精品课程的建设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创新思维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在本科教学中发挥了示范效应。
法学院作为我校研究生比例最高、规模最大的学院,早在2001年就提出了“学术兴院”的发展思路,该院的学科、学位点建设也始终走在省内同类院校的前列。
然而,在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齐头并进的同时该院更注重将学科优势、学术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为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一方面,法学院坚持优“材”优“教”,不断加强教材建设,及时将教师的科研成果融入到教材中,转化为教学内容,使科研与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如2006年该院教师编写的“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诉讼证据法学》和《中国法制史》就浓缩了作者在相关领域潜心研究的学术成果。
另一方面,该院充分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引导学生研究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法学院每年都力争在每个学科方向指导学生完成一两个研究项目,培养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和法治精神。
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法学院教师注重利用学科研究的前沿性和多元性,优化学生的知识体系,把最前沿的学术热点带进课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思维创新能力。
突出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与思维创新能力是法学院保证人才特色的关键。
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学院在教学方法上,一直倡导案例教学法和实践性教学方法,通过开展课堂案例讨论,自由辩论赛,社会调研以及普法宣传等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地磨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的能力。
在具体的实践教学中,该院不仅建成了诉讼证据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等设备先进的试验室,为实践教学提供了先进的教学条件,还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4个单位协作建成了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每个实习基地均配有8名以上的法官和检察官作为指导老师,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进入法庭得到实践锻炼。
实习基地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水平在全省都名列前茅,其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6年被评为“省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除此以外,该院还率先在全国为本科学生开设了《模拟法庭》这门实践教学课程,在组织模拟开庭的同时经常与本地区法院合作组织真实开庭,为使学生熟悉审判方式、掌握庭审技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让社团活动与实践教学互动也是该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一大举措。
法学院学生自发组织了法律咨询社、法言社和法律援助中心三大社团。
这些社团通过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接触社会现实,培养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
其中的法律援助中心作为省第一家为百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高校学生社团,近年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00余起,回复咨询1000多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学生在这些活动中通过为当事人提供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组织或参与调解、代理民事诉讼等形式,既得到了实践锻炼、领会了法治精髓又培养了社会责任感。
依托这些社团该院学生还创办了《湘江法苑》和《潇湘法韵》两份学术刊物。
在每期刊物中,学生都能提出许多有独到见识的问题,发表许多有真知灼见的文章,为创新思维培养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法学院除了大力扶持这些社团、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外还不定期地举行案例讨论会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共同讨论案件并将接触到的典型案件、疑难案件带进课堂,从理论层面更深入地探讨问题,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制度保障与政策保障是法学院大胆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两大支柱。
为了让整个人才培养过程规范化、科学化,法学院不断加强管理创新,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制度。
同时该院也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千方百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点支持与保障在教学科研上的经费投入,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研究。
学校也根据法学院学科发展的优势在相关方面给予一些自主权,从政策上保障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三大目标:构建法学特色教育的新蓝图“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
”走进庄重的法学大楼,几个魏碑字体镌刻的大字醒然入目,这是法学院的院训,也是法学院历来重视培养学生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写照。
“法学教育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教育,而不是培养‘法律工匠’的教育。
”胡肖华教授的话道出了该院“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
正是秉承着这种理念,法学院多年来在人才培养模式上一直潜心探索、孜孜以求,得益于模式的革新人才培养成效也相当瞩目。
一大批高级法律人才从这里走向全国各条战线,为共和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涌现出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李旭娇、“全国普法优秀工作者”皮本固、“全国十佳公诉人”蒋智勇、“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王东晖等一批出类拔萃的应用型人才。
理论研究型人才代表廖永安和蒋大兴分别用不到十年的时间从一名本科生成长为教授、博导,并分别成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与公司法学研究领域的知名中青年学者,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近年来,法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也稳步上升,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学生就业状况与考研率逐年改善。
在2002年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随机抽查的专业综合考试中,法学院学生考得了专业第一名的成绩。
近两年法学院学生获校级及以上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及科技文化作品的奖励共40余项,多人获湘潭大学学生创新基金研究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资助,在历届湖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获特等奖及二、三等奖多项。
此外,法学院有近10人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涌现出了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扶婷为代表的一大批品学兼优的学生。
“法不仅是生活之需,而且也是一种精神;法律学术,不仅是一门手艺,而且也是一种陶冶价值。
”这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一句名言。
多年来,法学院一直践行着这句话所蕴含的育人理念,并根据这种理念不断调整、校正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
谈到实验区今后的建设,胡肖华教授提出了实验区要实现三大目标:第一、要根据湖南及其周边省份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学生既具有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能力又具有较强的知识运用与实际动手能力;第二、依托法学院现有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学生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良好的专业技能又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知识创新能力;第三、根据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既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又具有严格的职业操守,不断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能力。
“我们力争用4年的时间将实验区建设成为能培养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为我国高校特别是地方性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天地有情人不老,法治正道是沧桑。
”站在时代的浪尖,置身法治社会的恢宏背景中,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恰似一块充满无限生机与希望的实验田。
在湘大这片丰腴的原野上,在这块充满希望的实验田里,我们看到了许多躬身其中默默耕耘的师长,他们正以拓荒者的勇气和智慧描绘蓝图、播种希望,我们也有更多的理由相信植身其间的莘莘学子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长为一片耀眼的葱茏
关于初二的历史问题
是历史题么
如果是历史题我就拿书本上的只是解释咯 。
雅典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是什么
雅典地区多山丘沿海,无法实行大规模的种植业,因此经济对外贸易比较发达。
民主政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人民主权 轮番而治。
我们应怎样评价雅典的民主政治
积极: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对多数人的民主,少数人的专政,创立了一个公民自由平等、主权属于全体公民的政体形式。
率先应用了,比例代表制,陶片放逐法等一些措施。
并且制定了法律,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都对日后的西方民主政治等产生了重大影响。
消极:雅典的民主并不健全,实质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奴隶主阶级对于奴隶、非公民群众实行专政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