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绛和钱钟书的小故事
这个是杨绛为钱钟书的围城写的序文的一部分,里边有很多他们夫妻之间以及钱钟书的亲人之间的故事,一直觉得这个序文很好,可惜网上很难找到完整版,对付看吧
一 钱钟书写 钱钟书在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钟韩念。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的小说只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
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
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或印在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
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
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
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
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
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
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
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
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 “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
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
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
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
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
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
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
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
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
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
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
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
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
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
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
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
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
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
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
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
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
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
”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
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
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
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
”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
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
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
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
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 钟书上了四年高小,居然也毕业了。
钟韩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个痴头傻脑、没正经的孩子。
伯父在世时,自愧没出息,深怕“坟上风水”连累了嗣给长房的钟书。
原来他家祖坟下首的一排排树高大茂盛,上首的细小萎弱。
上首的树当然就代表长房了。
伯父一次私下化钱向理发店买了好几斤头发,叫一个佃户陪着,悄悄带着钟书同上祖坟去,把头发埋在上首几排树的根旁。
他对钟书说,要叫上首的树荣盛,“将来你做大总统。
”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还不懂事,不过多少也感觉到那是伯父背着人干的私心事,所以始终没向家里任何别人讲过。
他讲给我听的时候,语气中还感念伯父对他的爱护,也惊奇自己居然有心眼为伯父保密。
钟书十四岁和钟韩同考上苏州桃坞中学(美国圣公会办的学校)。
父母为他置备了行装,学费书费之外,还有零用钱。
他就和钟韩同往苏州上学,他功课都还不错,只算术不行。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
钟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
他借了大批的《华网书库》、《红玫瑰》、《紫萝兰》等刊物姿意阅读。
暑假他父亲归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轮船,转辗回家,假期已过了一半。
他父亲回家第一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钟书忍笑向我形容他当时的窘况: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一人还在大厅上,挨了打又痛又羞,呜呜地哭。
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
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
他有时不按父亲教导的方法作古文,嵌些骈骊,倒也受到父亲赞许。
他也开始学着作诗,只是并不请教父亲。
一九二七年桃坞中学停办,他和钟韩同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铺仁中学,钟书就经常有父亲管教,常为父亲代笔写信,由口授而代写,由代写信而代作文章。
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
一次他代父亲为乡下某大户作了一篇墓志铭。
那天午饭时,钟书的姆妈听见他父亲对他母亲称赞那篇文章,快活得按捺不住,立即去通风报信,当着他伯母对他说:“阿大啊,爹爹称赞你呢
说你文章做得好
”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称赞,也和姆妈一样高兴,所以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
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我常见钟书写客套信从不起草,提笔就写,八行笺上,几次抬头,写来恰好八行,一行不多,一行不少。
钟书说,那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角上挨了不少“爆栗子”呢。
钟书二十岁伯母去世。
那年他考上清华大学,秋季就到北京上学。
他父亲收藏的“先儿家书”是那时候开始的。
他父亲身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他的每一封信都贴在本子上珍藏。
信写得非常有趣,对老师、同学都有生动的描写。
可惜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由“回禄君”收集去了。
钟书在清华的同班同学饶余威一九六八年在新加坡或台湾写了一篇《清华的回忆》①,有一节提到钟书:“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
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是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据钟书告诉我,他上课也带笔记本,只是不作笔记,却在本子上乱画。
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君和钟书是同系同班,他最初因钟书夺去了班上的第一名,曾想揍他一顿出气,因为他和钟书同学之前,经常是名列第一的。
一次偶有个个能解决的问题,钟书向他讲解了,他很感激,两人成了朋友,上课常同坐在最后一排。
许君上课时注意一女同学,钟书就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的《许眼变化图》,在同班同学里颇为流传,钟书曾得意地面给我看。
一年前许君由美国回来,听钟书说起《许眼变化图》还忍个住大笑。
①《清华大学第五级毕业五十周年纪念册》(一九八四年出版)转载此门,饶君已故。
钟书小时候,中药房卖的草药每一味都有两层纸包裹;一张白纸,一张印着药名和药性。
每服一付药可攒下一叠包药的纸。
这种纸干净、吸水,钟书大约八、九岁左右常用包药纸来临摹他伯父藏的《芥子园画谱》,或印在《唐诗三百首》里的“诗中之画”。
他为自己想出一个别号叫“项昂之”——因为他佩服项羽,“昂之”是他想象中项羽的气概。
他在每幅画上挥笔署上“项昂之”的大名,得意非凡。
他大约常有“项昂之”的兴趣,只恨不善画。
他曾央求当时在中学读书的女儿为他临摹过几幅有名的西洋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临去遗臭图》(图名是我杜撰),魔鬼像吹喇叭似的后部撒着气逃跑,画很妙。
上课画《许眼变化图》,央女儿代摹《魔鬼遗臭图》,想来也都是“痴气”的表现。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
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
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我只有一次见到他苦学。
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认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
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
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
这件补考的事,《围城》英译本《导言》里也提到。
钟书一九七九年访美,该译本出版家把译本的《导言》给他过目,他读到这一段又惊又笑,想不到调查这么精密。
后来胡志德(Theodore Huters)君来见,才知道是他向钟书在牛津时的同窗好友Donald Stuart打听来的。
胡志德一九八二年出版的《钱钟书》里把这件事却删去了。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
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贴,可是一个人写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
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醮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
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
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他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沦陷在上海的时候,他多余的“痴气”往往发泄在叔父的小儿小女、孙儿孙女和自己的女儿阿圆身上。
这一串孩子挨肩儿都相差两岁,常在一起玩。
有些语言在“不文明”或“臭”的边缘上,他们很懂事似的注意避忌。
钟书变着法儿,或作手势,或用切口,诱他们说出来,就赖他们说“坏话”。
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呀,打呀,闹个没完。
他虽然挨了围攻,还俨然以胜利者自居。
他逗女儿玩,每天临睡在她被窝里埋置“地雷”,埋得一层深入一层,把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就得意大乐。
女儿临睡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
钟书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博取一遭意外的胜利。
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钟书百玩不厌。
他又对女儿说,《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
阿圆信以为真,却也并不计较。
他写了一个开头的《百合心》里,有个女孩子穿一件紫红毛衣,钟书告诉阿圆那是个最讨厌的孩子,也就是她。
阿圆大上心事,怕爸爸冤枉她,每天找他的稿子偷看,钟书就把稿子每天换个地方藏起来。
一个藏,一个找,成了捉迷藏式的游戏。
后来连我都不知道稿子藏到那里去了。
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
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
”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解放后,我们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
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
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
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
”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
猫儿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儿打架。
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和我们家那猫儿争风打架的情敌之一是紧邻林徽因女士的宝贝猫,她称为她一家人的“爱的焦点”。
我常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猫》的第一句),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
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
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
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
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
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和我父亲诗文上有同好,有许多共同的语言。
钟书常和我父亲说些精致典雅的淘气话,相与笑乐_一次我父亲问我:“钟书常那么高兴吗
”“高兴”也正是钱家所谓“痴气”的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
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
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
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依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
一九五七年春,“大鸣大放”正值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脱稿,因父病到湖北省亲,路上写了《赴鄂道中》五首绝句,现在引录三首:“晨书瞑写细评论,诗律伤严敢市恩。
碧海掣鲸闲此手,祗教疏凿别清浑。
”“奕棋转烛事多端,饮水差知等暖寒。
如膜妄心应褪净,夜来无梦过邯郸。
”“驻车清旷小徘徊,隐隐遥空蹍薄雷。
脱叶犹飞风不定,啼鸠忽噤雨将来。
”后两首寄寓他对当时情形的感受,前一首专指《宋诗选注》而说,点化杜甫和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翠兰苕上,未掣鲸鱼碧海中”;“谁是诗中疏凿手,暂教泾渭各清浑”)。
据我了解,他自信还有写作之才,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从此不但口“噤”,而且不兴此念了。
《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
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
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
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
我宁恨毋悔。
”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我自己觉得年纪老了;有些事,除了我们俩,没有别人知道。
我要乘我们夫妇都健在,一一记下。
如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我可以改正。
《围城》里写的全是捏造,我所记的却全是事实。
读后感两篇,要求原创
一篇《贪心的紫罗兰》,一篇《干校六记》或《丙午丁未年纪事》
读了“贪心的紫罗兰”这篇寓言性质的散文诗,我被深深打动。
这篇寓言和一般我们看过的寓言不一样,并不只是强加给读者一个寓意,一种理解,而是给了读者从不同角度思考的情境,并没有固定评论。
刚刚读到紫罗兰被暴风骤雨练根拔掉的那一段时,我认为这株紫罗兰是像文中说的那样,很傻,身在福中不知福,使得虚荣心作怪,妄想成为高贵的玫瑰花,挺立在花丛中。
而当我读到曾经是紫罗兰的玫瑰花说出自己的内心感触时,我又有了另一种感慨。
紫罗兰的这种想法可以说是贪欲,但是又怎么不能称作是一种理想呢
贪欲和理想,谬误和真理往往都只是半步之差,就是多了个私心,但本质都是放弃眼前的,追求更高的。
那些紫罗兰花就像安于平凡的人们,只求安安稳稳地活下去,碌碌无为。
而这枝玫瑰花就像是追求理想,不惜付出生命的人们。
它把一辈子的平庸换成了一天的高贵,到底是值还是不值,这无法去评论,不同的人想法不同。
胆小的人为了活着而活着,注重过程;勇敢的人为了理想而活着,注重意义。
我对安于平凡的人,我是尊重的,而对于追求理想的人,我更加尊敬。
因为,社会是由平凡的人构成的,而社会是由追求理想的人推动的。
高品质健康的生活用一个词概括
的时候,有一个很伟大的大家孟子。
孟子小的时候非常调皮,他妈为了让他受教育,花了好多的心血呢!有一次,他们住在墓地旁边。
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
孟子的妈妈看到了,就皱起眉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妈妈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去住。
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的样子。
一会儿鞠躬欢迎客人、一会儿招待客人、一会儿和客人讨价还价,表演得像极了!孟子的妈妈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
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
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
这个时候,孟子的妈妈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后来,大家就用“孟母三迁”来表示人应该要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学习到好的习惯!思考与启示 1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
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
2 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3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
4 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起决定作用。
5 说明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
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6 空间应该适应、助益人的生长。
在人们脱离不了市,不能任意选择栖居的.7 家庭教育对子女成长起重要作用 成语;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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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10处细节描写与点评。
THANKS
内容 提要:讽刺 艺术 一直是《围城》的一大亮点,本文从人物、情节 发展 、细节描写、讽刺手法、语言特色四方面论证了讽刺艺术在《围城》中的体现。
《围城》以人物的活动为线索讽刺了 社会 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它的入骨的讽刺意味是通过情节的发展,以精雕的细节来 自然 流露,没有给人一丝做作的痕迹,同时,它讽刺手法灵活多样,比喻、用典、比较、推理等处处见锋芒,讽刺的语言更是诙谐幽默、尖锐泼辣,令人赞叹。
关键词:《围城》 讽刺艺术 细节描写 鲁迅说:喜剧就是将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
钱钟书的《围城》撕破的是那些学历煌煌的虚伪面孔,作品通过对方鸿渐及他周围的一群人,从热闹的十里洋场到闭塞的三闾大学,从国外留学生活到国内游荡经历的描绘,用漫画夸张的手法嘲弄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揭示了人生如围困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一典型的社会心理。
在 中国 文学史上就讽刺而言,鲁迅是辛辣幽默,老舍是深切温婉,沙汀是沉毅浑厚,张天翼是冷峭尖刻,而钱钟书的讽刺艺术有独到之处。
他的古今中西文化的教养,机敏、跃动的个人气质,周密、丰盈的书斋思考,使他的讽刺小说具有极其鲜明的独特个性。
有时锋芒毕露,脱颖而出;有时运用譬喻,奇趣横生,既有中国《儒林外史》式的冷嘲,又有马克·吐温式的热讽,形成既尖锐泼辣又诙谐幽默的讽刺特色。
《围城》中这种讽刺艺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方鸿渐为活动线索讽刺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围城》并没有贯穿始终的主要情节,而是以方鸿渐的活动贯穿全篇。
通过方鸿渐不断地从被围困的城堡里逃出来或冲进去,展现他留学回国后所遭遇的人和事。
作者对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有不同程度的讽刺。
方鸿渐不通事务、无能懦弱,苏文纨装坐冷若冰霜孤芳自赏,而不顾廉耻、惟利是图。
高松年撒谎老练、作假超真,对属下的妻子不怀好意,以生物学原理治校。
李梅亭表面道貌岸然,实际男盗女娼、贩卖药材、勾搭妓女。
这里面也有专门背后骂人,又擅长用各种借口来博取男人情感,包括采用假冒作家题字赠书的女生指导,也有由教员蜕变成资本家走狗的走狗的女大学生,有自称为老古董而打扮得妖形怪状,所写东西搬来搬去,几十篇如同一篇,宣言不问 政治 却随同已受伪职的丈夫离职遁去的报馆女编辑,也有认为机会要自己找,快乐要自己寻,换情人像换衣服一样随便,出洋学医而学到了不致怀孕的性开放女郎,形形色色的人物在《围城》中应有尽有,确实达到了作者想要写出某一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目的。
在人物的展示过程中,作者对官场腐败、政府无能、学术虚伪、社会落后等都不失时机的进行嘲弄讽刺,钱钟书的笔触及了那十里洋场的政界、银行界、新闻界、和工商界的丑陋,还描写了寓公们的可笑可鄙生活。
作品也涉及了江南小县和由浙江到湖南一路上的污泥臭水,又表现了旅途的艰难,抗战中的混乱,各种感人心的暴露,小说又揭露了所谓自由区国立大学内的种种黑幕,学校条件差,教学质量低,学生意识落后, 教育 界的败类、投机政客、伪君子充斥了校园,写出了为人师表们逐利倾轧、蝇营狗苟的肮行径与灵魂,学校的图书馆倒像个惜字的老式慈善机关,馆里通共不上一千本书,老的、糟的、破旧的中文教科书居其大半,都是因战事而停办的学校的遗产。
所有这些反映的社会生活是相当广阔的。
钱钟书更站在哲理的高度讽刺这些社会现象,他的讽刺早已远远超出那个社会,超越了那个 时代 。
二、讽刺意味通过情节发展和精雕的细节自然流露 《围城》通过人物可笑嘴脸惟妙惟肖的勾画形象地暴露出人物卑下的灵魂,使作品收到良好的喜剧效果。
如书中对主人公方鸿渐流洋归来后的一段描写就十分精彩:方鸿渐留洋归来,衣锦还乡,颇为惊动了家乡那个小小的县城,先是报上登出新闻,继则应邀回母校作关于西洋文化在中国 历史 上之 影响 及其学术报告。
方鸿渐是这样说的:海通几百年,只有两件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鸦片,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
鸦片引发了许多文学作品,古代诗人向酒里找灵感,近代欧美诗人都从鸦片里得灵感。
梅毒在遗传上产生白痴、疯狂和残疾,但据说也能刺激天才。
对方博士这一宏论,作家未作任何品评,但方博士不学无术、满口荒唐的形象却跃然纸上,使人感到滑稽可笑。
钱钟书就是通过方鸿渐那通篇荒唐可笑的宏论,尖刻而犀利地讽刺了所谓的西洋文明,即帝国主义宣扬的文明无非是些鸦片、梅毒之类罢了。
从整篇看,文章并未对方鸿渐有很多评价,通过情节发展,自然把矛头指向了方鸿渐这一类人的性格弱点,指向那种文化环境和社会政治环境。
钱钟书还善于抓住讽刺意味的细节,楮慎明自称一生最恨女人眼睛近视不配眼镜是因为怕看清女人的脸,同时声称自己人性里只有天性没有兽性,但一和苏文纨交谈,却激动得夹鼻眼镜泼刺一声直掉在牛奶杯里,这一细节的生动描绘,无疑传神地描绘出楮慎明那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形象。
方鸿渐被鲍小姐抛弃后,又和苏小姐亲近。
侍者阿刘因方鲍同居时索钱不成,怀恨在心,看到此景,不禁诧异,便'啐'的一声向痰盂里射了一口浓浓的吐沫。
一个啐字表明怨恨之深,一个射字,表明速度之快且有力量。
把阿刘久蓄的复杂而强烈的情感动作表现的淋漓尽致,形神兼碑。
高松年和方鸿渐的初次对话,高松年出尔反尔,以 政治 手腕耍弄教师,先是利用抗战时期邮政混乱的情况,大胆撒谎,并配之以勇敢的目光,使方鸿渐惶遽起来,反而觉得都是自己的错。
食言者变成了办事认真,只讲真才实学,善于体恤人的正人君子,而受害者却羞愧异常。
曹元朗对新诗的评价说:不必去求诗的意义,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这几句话对某些新诗作了尖锐的讽刺既不必追求诗的意义,它又不必有意义,所以就根本没有意义,这对当时新诗的讽刺是相当刻薄的。
这些细节都取得良好的讽刺效果。
三、讽刺手法灵活多样 《围城》中讽刺手法灵活多样,比喻、用典、比较、推理等手法中处处见锋芒,达到近乎完美的讽刺效果。
作为学贯中西的大学问家,在《围城》中作者大量采用中外文化、文学的典故。
从 中国 先秦的《诗经》兵法到清代的同光体诗,从古希腊的《伊索寓言》、阿拉伯《天方夜谈》到美国的轶事,法国的名句。
典故的 内容 除文学之外,还涉及 哲学 、宗教、兵法、医学、生物等知识。
如第八章机关上司驾驭下属的技巧,尽学西洋人赶驴子,在驴子眼前,唇吻之上挂一串胡萝卜,引诱驴子向前拼命,这是来自法国《列那孤》中的生花妙笔。
方鸿渐买假文凭时引柏拉图《理想国》、孔子孟子之事为自己辩护,认为买文凭哄骗父母,也是孝子贤婿应有承欢养志这里连用几个中西典故细腻逼真地写出了方鸿渐自我解嘲自欺欺人的心理。
增加了讽刺的力量和批判的力度。
《围城》中的比喻,来源广泛,标新立异,带有深刻的哲理意味,使人在频频发笑的同时认识了深刻的道理。
如一个人的缺点正象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它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给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是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的新标识,这种带有格言味道的比喻对高松年爬上校长地位后就暴露恶劣本性进行彻底的嘲弄与讽刺。
再如方鸿渐一行坐车从宁波到金华,一路颠簸难受,作者把那辆破车写得妙趣横生:这辆车久历风尘,该庆古稀高寿,可是抗战时期,未便退休。
机器是没有脾气癖性的,而这辆车倚老卖老,修炼成桀骜不驯,怪僻难测的性格,有时标劲像大官僚,有时别扭像小女郎,汽车夫那些粗人休想驾驶了解。
它开动之际,前头咳嗽,后面泄气,于是掀身一跳,跳得乘客东倒西撞,齐声叫唤……一口气走了一二十里,……前面路还走不走呢
它生气不肯走了,汽车夫只好下车,向车头疏通了好一会,在路旁拾了一团烂泥,请它享用,它喝了酒似的,摇摆地缓行着。
这里作者把老旧的汽车比成摆架子的官僚,闹别扭的女郎,想象奇妙,新鲜别致,既把汽车的残破不堪形容得淋漓尽致,又把官僚、女郎丑态揶揄得入木三分,嬉笑怒骂之中别有一番愤世嫉俗之情。
又如写妓女王美玉:忽然发现顾先生的注意,便对它一笑,满嘴鲜红的牙根肉,块垒不平象侠客的胸襟,牙根肉怎么能象胸襟呢
但细一想,侠客不是爱打抱不平吗
原来这是比喻牙根肉不平,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又如有鸡鸭的地方粪多,有女人的地方笑多,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的通信等等。
这种新颖独特的比喻随处可见,让人耳目一新,又带给人深深地思考。
《围城》还擅长用讽刺性的比喻进行评点的技巧,生动风趣,使人忍俊不禁,显示出作者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例如方鸿渐经不起父亲和丈人的两面夹攻,懂得文凭的重要,文章评到: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象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这一精辟的评点,新颖深刻,含蓄幽默的方式注入了作者强烈的喜怒哀乐的感情,起到画龙点睛的功效。
《围城》中还采用了重复手法,增强了讽刺的 艺术 性。
德国有一位 哲学 家柏格森,在一篇谈《笑》的文章中说:喜剧就是模仿人的机械动作。
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事情,人们往往熟视无睹,但经过作者反复地描写它的状态,就使它犹如笨重的机械一样,屡屡重复着一个动作,造成一种滑稽感。
《围城》中的重复手法别有特色,含有几分机智的俏皮劲。
留学归来的鲍小姐,袒胸露背,扭捏造作。
小说就反复把她比作熟肉店里的熟肉和熏火腿: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紧接着小说中又借用真理是赤裸裸的格言,把鲍小姐轻薄、肉感、放荡不羁的习惯,写得惟妙惟肖,令人忍俊不禁。
在《围城》中作者还能把彼此没有关联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表面看风马牛不相及,可又合巧的很,能找出别人难以发现的共同点,这样由此及彼达到了很高的讽刺效果。
例如写国统区物价上涨,物价象断了线的风筝,又象得道成仙,平地直升。
方鸿渐一行在泥泞中艰难的行走,把众人刮的鞋泥比作贪官的地皮。
物价和风筝,鞋泥和地皮,这些不相关的比较对当时那样一个恶浊的 社会 以曲折的方式表达了他的憎恶和鄙视,虽并未直接抨击时局,但其讽意以溢于言表。
写餐馆的老板娘:她满腔都是肥腻的营养,那样肥硕,表明这店里饭菜也营养丰富,她靠掌柜坐着,算是不落言诠的好广告。
饭菜的营养丰富和老板娘的肥硕毫无关联,但作者抓住其内涵的连接点,运用丰富的联想,由奇特的身体引喻饭菜的营养,一方面突出了老板娘身体的可笑,另一方面再联系他们叫的无法入口的饭菜,这样由此及彼在前后的对比映照中令读者捧腹大笑,啼笑皆非。
四、语言诙谐幽默、尖锐泼辣 《围城》中的语言独具特色,无处不闪烁着幽默、智慧的火花,幽默可以说在《围城》贯穿始终,无论是叙述还是评论,都在真实的基础上不作空泛的指责,在讽刺可笑的人和事中让人悟出深刻的道理。
如对学国文要出洋深造的 分析 其它学科都是从外国灌输进来的,早已洋气可掬,只要国文是土货国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这里的洋气可掬和外国招牌,语言尖锐泼辣,对于新学科的内涵,对于一些留学观念,再没有比这样的讽刺更彻底的了,方鸿渐从爱尔兰人手中买到廉价的假文凭后,回信反劝这个骗子改邪归正,爱尔兰人气得咒骂个不停,喝了酒,红着眼要找 中国 人打架,书中戏言这是中国自有外交或订商约以来唯一的胜利用喜剧性的语言发出悲剧性的感叹,讽刺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贫穷落后导致外交的失败。
在讽刺之外,我们更可看到作者的深心和忧虑。
对于分析那些自以为有名的人用笔名时说只怕一个名太大,负担不起了,化了好几个笔名来分,化了好几个避免,只是不负责任或是做坏事的表示,作者对三十年代笔名泛滥的恶劣现象,在尖锐刻薄的语言中进行嘲弄。
又如方鸿渐同赵辛楣斗口,书中写道:方鸿渐也许像这几天报上战事消息所说的'保持实力,作战略上的撤退。
'保持实力,作战略上的撤退这句话本来是国民党报纸为自己在日寇进攻面前狼狈逃窜所挂的遮羞布,这里通过人物的口点出,就为读者撩开了这块遮羞布,暴露出里面的肮脏东西,巧妙地揭露了国民党的反动政策。
像这样的例子随处可见,可以说《围城》的语言处处是幽默,时时有讽刺。
总之,《围城》的讽刺 艺术 ,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丰厚独特的新天地,在小说那对 社会 不容情面的蹊落、挖苦的背后,又蕴涵着作者那样多的对人生的热望,通过方鸿渐的命运,剖析当时灰暗社会的丑陋,更重要的是想唤醒在围城中徘徊、挣扎的人们,冲破围城,去走自己的新路。
因此,钱钟书独特讽刺艺术,在 中国 现代 文学史占有一席重要的位置。
分段,不然那就不是作文
作文是一门课,上课,教师出题,学生围绕题目思索,组织,分段编写,至时交卷,教师批改,评分,发还,如是而已。
我当年也曾这样理解。
因为这样理解,所以一提起作文,心里或眼前就有两个影子晃动。
影子之一,这是严肃艰难而关系不小的事,比如说,课堂之上,如果写不好,等第就要下移,不体面;考场之上,如果写不好,分数就会下降,有名落孙山的危险。
影子之二,作文要成“文”,文有法,如就题构思、开头结尾、组织穿插等等,必须勤摸索,牢牢记住,执笔时还要小心翼翼,以期能够不出漏洞,取得内行人的赞叹。
两个影子合起来,说是等于枷锁也许过分,至少总是大礼服吧,穿上之后,就不能不正襟危坐,举手投足都要求合乎法度。
回想小学时期,作文课就是这样兢兢业业度过来的。
那时候还视文言为雅语,作文争取用文言,在两个影子笼罩之下,一提笔就想到声势,于是开头常常是“人生于世”,结尾常常是“呜呼”或“岂不懿欤”。
老师当然也欣赏这类近于“套数”的写法,因而多半是高分数,有时还留绩,受表扬。
自己呢,有不少年头也以为这条路是走对了。
后来,渐渐,知道这条路走得并不对,即使不全错,也总是胶柱鼓瑟。
认识变化的历程,河头驿站,游丝乱卓,相当繁杂,不能多说。
打个比方,起初旧看法占据天平的一端,因为另一端是零,所以老一套显得很重。
以后日往月来,读,思,写,新的成分逐渐增多,终于压倒了旧的一端。
为了明确些,这新的成分,也无妨举一点点例。
例之一,某作家的文章谈到,民初某有怪异风格的散文大家谈他的作文老师,乃是一本书的第一句,文曰:“放屁放屁,真正岂有此理
”好事者几经周折,才找到这位老师,是清末上海张南庄作的怪讽刺小说《何典》。
我幸而很容易地找到此书的刘复校点本,读了,也悟出一些为文之道,是“扔掉一切法”。
例之二是读《庄子》,如《知北游》篇答人问“道恶乎在”,说是“无所不在”,然后举例,说“在蝼蚁”,“在稊稗”,直到“在屎溺(尿)”。
这是“扔掉一切法” 的反面一路,“怎么样都可以”。
一面是法都错,一面是怎么作都合法,这矛盾之中蕴涵着一种作文的妙理,用现在的习语说是“必须打破框框”,或者说积极一些是“必须解放思想”。
本篇的标题是“什么是作文”,这里就谈在这方面的解放思想。
作文是一门课程,提到作文,我们就想到这是指教师命题学生交卷的那种活动,自然也不错。
不过,至少是为了更欣谘埃颐腔故蔷×堪逊 作文并不神秘,要想写好一篇文章,首先要多看,多想,勤于观察,积累素材.只有细致的观察生活,积累素材才是写好作文的基础.首先要明确你要写的主题,认真的审题,列出大纲,不要只注意题目中要求的字有多少,要多注意题目的本身,要多读多想,准确的用好词语和修饰语.这是审题的关键,要确立好主题的依据,要精心的选材,布局列题,有的材料,还要分析整理.这就要对材料进行分类,比较,概括,筛选.我们不要象盖房子那样的把所有的材料都堆砌起来,要合理恰当的组合,具体的说开头和结尾要略写,那么经过就要仔细的推敲,修辞,润色,写好以后不要急于交稿,反复检查认真的修改, 古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些都说明一个道理,只要你多看书,多读书对你的写作文有一定的好处.只要你明白这样的一个道理,作文,就是要你把生活中喜,怒,哀,乐用文字经过加工,修饰.整理,也就是我们说的作文了. 围放大才好。
事实上,这类编写成文的活动,范围确是比课堂作文大得多。
情况很明显,课堂作文,一般是10天半个月才有一次;而在日常生活中,拿笔写点什么的机会是时时都有。
这写点什么,内容很繁,小至便条,大至长篇著作,中间如书信、日记等,既然是执笔为文,就都是作文。
总之,所谓作文,可以在课堂之内,而多半在课堂之外。
课堂之外的作文,可以不用标题的形式,或经常不用标题的形式。
自然,如果你愿意标题,譬如写一封信完了,可以标个“与某某书”或“复某某的信”一类题目。
考察写作的情况,大都是心中先有某性质的内容,然后编组成文,然后标题;作文课是练习,“备”应用,所以反其道而行之。
学作文,知道一般是文在题先,甚至无题也可以成文,会少拘束,敢放笔,多有机会驰骋,是有好处的。
课堂之外,凡有所写都可以成文,因而文不文就与篇幅的长短无关。
司马光等写《资治通鉴》,全书近300卷,是作文。
《红楼梦》第五十回“即景联句”,不识字的凤姐编第一句,“一夜北风紧”,李绔续第二句,“开门雪尚飘”,都只是五个字,也是作文。
文,目的不同,体裁不同,篇幅不同,写法不同,自然有难易的分别。
却不当因此而分高下。
一张便条,写得简练、明白、得体,在便条的范围内说,同样是优秀的。
前些年,提倡言文切合,有所谓“写话”的说法。
上面几段主张作文的范围应该扩大,是否可以说,作文不过是话的书写形式,说的时候是话,写出来就是作文呢
可以这样说,因为种种性质的意思,都是既可以说出来又可以写出来的。
但那样笼统而言之,并不完全对,或并不时时对。
有时候,口里说的,写下来却不能算作文。
例如你念杜牧诗《山行》,很喜欢,吟诵几遍,怕忘了,拿起笔来写,“远上寒山石径斜……”,这里写话,可不能算作文,因为不出于自己的构思。
同理,像填固定格式的报表之类也不能算。
还有一种情况,思路不清,说话不检点,结果话“很不像话”,应该这样说的那样说了,应该说一遍的重复了几遍,应该甲先乙后却说成乙先甲后,意思含糊不清,等等,这样的话,除非小说中有意这样写以表现某人的颠三倒四,写下来也不能算作文,因为没有经过组织。
这样,似乎可以说,所谓作文,不过是把经过自己构思、自己组织的话写为书面形式的一种活动。
显然,这种活动无时而不有,无地而不有,就是说,远远超过课堂之内。
这样认识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至少有两方面:一是有较大的可能把课堂学变为随时随地学,因而会收效快,收效大;二是有较大的可能把与命题作文有关的种种胶柱鼓瑟的信条忘掉, 一篇关于高考的文章: 作文占60分
笔者认为高考作文分值偏高,如是会导致学生盲目看重作文而忽略了基础,最终又影响到作文,形成恶性循环。
高考语文毕竟不是作家比拼,应当重视语文基础知识,而且这样又可以有助于作文的提高,从而又反过来巩固基础。
笔者认为高考作文占50分为宜。
一百五十分:一百分基础,五十分作文,而且“发展等级”占15分。
由于应试教育思想的束缚,学生们不是不想创新,而是不敢创新,而“发展等级”正是学生发挥创意的舞台,我们应当对此加大关注,与素质教育逐步接轨。
最后,笔者认为还有一点会影响学生作文,那就是作文字数规定:不少于800字。
字数的多少并不代表作文的优劣,而正是因为“不少于800字”,使多少学生形成了写作啰嗦,表达欠简洁的坏习惯。
故笔者认为可将作文字数下限稍降一些。
以上是笔者对高考作文的浅薄看法。
利用多种感官进行观察与积累,前面已经叙述,此处不再赘言。
此节只从阅读与写作关系的角度,来谈利用多种途径搜集与积累写作材料的问题。
德国大哲学家黑格尔读书时,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习惯,就是凡是读过的东西,他都要在活页纸上认真地做摘录,然后把摘录加以分类,放进贴有各类标签的文件夹里。
这样不管需要用到哪一条摘录都可以马上拿到手。
黑格尔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因为阅读也是我们作文素材的来源之一,是我们提高写作水平一条重要途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已是人们熟知的有关读书与写作的古训。
勤记是帮助人们增长知识的有效手段,古人说“不动笔墨不读书”。
这话告诫人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勤于手抄笔录,手脑并用。
只要坚持勤记,我们一定能成为一个知识的富有者,从而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搜集与积累的途径很多,主要的有利用图书馆和使用网络。
对于一个善于搜集与积累的人来说,即使是平时听别人说话也能够搜集与积累到许多素材。
因此,学习写作就必须练就利用多种途径(图书馆、网络)随时搜集、积累写作材料的本领。
一. 掌握做摘录和卡片的方法。
1. 摘录的意义。
在读书时我们常常会碰到许多重要的材料、重要的论点、自己欣赏的段落和精彩的词汇语句,将这些摘录下来就叫做摘录。
同志在学生时代就勤写笔记勤做摘录。
他每次去图书馆,必定带上三件物品:地图、字典、笔记本。
读书时,凡学到自己需要的知识,就立刻记在笔记本上。
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也十分重视摘录,他的“摘录笔记本”多得不可胜数。
他每天上午总是伏在一张宽阔的书桌上写作,身旁堆满了笔记;下午到图书馆去,从大量报刊上摘录自己所需要的资料。
注重知识的积累,为他的小说创作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素材。
养成勤做摘录、勤写笔记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对掌握丰富的知识积累写作素材是十分重要的。
2. 做摘录卡片的好处。
在中学生的写作积累活动中,做摘录卡片是常用的方法之一。
首先,它可以使中学生们一举两得,既可以锻炼自己的书写能力,又可以在抄写过程中进一步体会摘抄文字的优点或者缺点。
其次,摘抄时间可短可长,使用灵活。
第三,摘抄时一般使用卡片,卡片只要索引清楚,查找起来就会十分方便。
3. 做摘录卡片的方法。
做摘录不能改变原文中的字句和标点,这是做摘录的原则。
摘录方式:对于字句不多的内容,可以整篇摘抄;文字较长的内容,如是新闻报道,只要抄下导语,能帮助记忆即可;如果其他类型的长文章也需要摘抄,那只要记下提要或论点和论据,就能帮助记忆全文的主要内容了。
摘录方法:准备一些卡片(可以到文具商店购买,也可以自己利用纸页整齐裁出制作),摘录时应先抄上原文的题目、作者的姓名、报纸的名称、发表的日期以及版次,并在卡片的上方写出分类标题,如“名人名言--谈勤恳”。
请看文章: 钱钟书的读书笔记 已故的著名学者、作家钱钟书,被誉为“文化昆仑”。
其《谈艺录》《管锥编》《宋诗选注》等学术著作,援引的参考书目数以万计,且涵盖了文、史、哲、心理学等多门学科。
有趣的是,他自己的藏书却很少,他的书斋中有两三个不大的书架,放着一些工具书和出版社、作者赠送给他的书籍。
他藏书不多,著书却不少,这当中博览图书馆书籍时所作的大量的读书笔记发挥了重要作用。
读书须作笔记,钱钟书开始并不以为然。
他在清华大学读书时,自恃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连课堂上听讲都不作笔记,更不屑于课外读书作笔记。
他进清华后虽立志 “横扫清华图书馆”,看书时却只在书上用铅笔写划,并不作笔记。
他的同学饶余威在《清华的回忆》一文中写到钱钟书时说:“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他还有一个怪癖,看书时喜欢用又黑又粗的铅笔划下佳句,又在书旁加上他的评语,清华藏书中的画线和评语大都是出自此君之手笔。
”钱钟书在清华,“宋以后集部殆无不过目”,毕业后到上海光华大学任教时,在备课、写文章的实践中,方认识到读书单凭记忆是不行的,遂开始读书必作笔记,并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钱钟书的读书笔记本很厚,有普通练习本的四倍,上面写得密密麻麻,有中文,也有英文,别人很难看懂。
他每读一书,都作笔记,摘出精华,指出谬误,写下心得。
他很珍重自己的读书笔记,“文革”期间,他曾被下放到河南“五七”干校劳动,行李箱里也忘不了放上几本字典、词典和读书笔记,一有空便反刍似地阅读。
他著书时,主要是参考读书笔记。
从1939年到1942年完成的颇有影响的文艺理论著作《谈艺录》,为何采用了传统诗话的札记式的写法,其原因就在于利用读书笔记之便。
1956年,钱钟书接受了编写《宋诗选注》的任务之后,到北大图书馆和社科院文研所图书馆借到大批有关宋诗的书籍,诸如《宋诗纪事》《宋诗钞补》《宋诗钞续补》及各种宋人笔记、诗话、文集、方志等,在阅读时作了大量笔记,纠正了前人的错误,遂将一本普及读物编写成了学术价值甚高的宋诗选本。
1972年3月,钱钟书夫妇从河南“五七”干校返京,开始偷着写《管锥编》,这部洋洋百万言的学术宏著,主要资料来源就是钱钟书写下的五大麻袋读书笔记,这些素材是他多年读书心血的积累,整理成书稿又费时三年,自然还是用札记形式。
1979年此书一出版,便轰动了学术界,此后一版再版,成了学者们书架上的必备书。
俗话说:“好脑子不如烂笔头”,此言不差。
熟悉钱钟书的学者都认为,钱的记忆力是惊人的,几十年前读过的东西还能记住,在现代中国学者中,除了史学大师陈寅恪外,没有第二人能与他相比,外国学者说他的记忆是“照相机式”的记忆。
即便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读书笔记是钱钟书攀上学术高峰的重要阶梯。
钱钟书先生尚且如此,对于记忆力一般的人来说,读书作笔记就更为必要了。
读了《钱钟书的读书笔记》你一定感慨万分吧
一代宗师治学给我们启迪多多
做学问需要灵活的大脑和良好的方法,缺一不可。
文中所说的“读书笔记”相当于我们介绍的“做摘录与卡片”,只不过“读书笔记”是专题的摘录与分析,而卡片则是能够五花八门包容许多的素材纪录。
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最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近作《我爱清华图书馆》中称,自己本来可以在宿舍里读书的,但偏爱去图书馆。
她说,读书如“串门儿”,借几本书在宿舍读是串几家的“门儿”,而站在图书馆的长长的书架前,“家家户户”自由出入,幸无穷。
可见读书是钱、杨的共同志趣,他们留学英国在牛津读书时,钱将牛津图书馆戏译为“饱蠹楼”(Bod le ian),以饕餮之蠹自诩。
近年杨绛整理钱钟书的笔记,计有外文笔记178册34000多页,中文笔记分大体数量与此相当;另有“日札”23册,2000 余页,加在一起足足四十卷。
杨绛说:“许多人说,钱钟书记忆力特强,过目不忘。
他本人并不以为自己有那么‘神’。
他只是好读书,肯下功夫,不仅读,还做笔记;不仅读一两遍,还会读三遍四遍,笔记上不断地添补。
所以,他读书虽多,也不易遗忘。
”(《读书》杂志2001年9月) 其实“先搜集材料,再按题作文”,就像我们看妈妈做饭一样,做饭要有米、有水、有菜……没有这些怎么能做好饭呢
正如俗话所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作文和做饭一样,也要有生动充实的素材,丰富多彩的词汇……。
没有语言、没有素材,是写不好作文的。
当然,作文也有作文的技法,但是,如果不注意学习语言、不注意积累素材,脑子里空空的,技法学得再多,作文也写不生动、写不实在,那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二. 有选择地剪报,有针对性地进行评析。
1. 剪报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搜集素材的形式。
我们每天都阅读的报纸承载有大量的信息,如果我们每个月或每个星期都整理报纸的话,那么将其中有用的材料剪下来,分类搜索就不是一件难事。
比如,爱好足球的同学搜集有关足球的信息,爱好旅游的同学搜集关于旅游的信息等等。
2. 剪辑下来的材料应该加以认真的评析。
三言两语写下剪报时的初衷,那不仅仅是一个材料的占有,同时还是一个看法(思想)的辑录。
面对经过评析的剪报,我们能够迅速分辨它的类别,也能看出自己思想的轨迹。
这是一种既提高写作水平又促进写作意识发展的好方法。
3. 剪报评析的方法。
评析一般分为“随感式”和“评注式”。
“随感式”的评析相当于“读书心得”,而“评注式”的评析即对文中的句、段进行分析;还可以从语言上分析……这样分析使我们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而且对提高文学的鉴赏力大有好处。
请读下文: 学习郑板桥 这里不谈郑板桥生前就被称为三绝的诗书画,而是说要学他做人的明白。
在文学史上,郑并没有多高的地位。
但在当时,他也算一代名流了。
问题是:一代名流怎么看自己
在他被看做一代名流的日子里。
郑第一次刻印自己诗集时这样说:“余诗格卑卑,七律尤多放翁气息。
二三知己,屡诟病之。
好事者又促余付梓。
自度后来未必能进,姑从谀而背直。
惭愧汗下,如何可言。
板桥自题。
” 在为自己的词抄作序时,郑这样说:“燮年三十至四十,气盛而学勤,阅前作辄欲焚去。
至四十五六,便觉得前作好。
至五十外,读一过,便大得意。
可知其心力日浅,学殖日退,忘己丑而信前是,其无成断断矣。
” 嗟夫,我们真该向板桥前辈学习啊。
第一要记住,要感谢:那老爱挑我诗词毛病的,是我的好朋友。
第二条:忘己丑之日,便是完蛋之时。
如果开始对着旧作沾沾自喜,恐怕就危险了呢。
忘己丑越早,便越见可悲。
切记,切记。
(阿夏) 这是一篇“随感式”的评析。
属于看完一个材料就将感想记录下来的一种。
还有另外一种“译注式”,请看: 有感《苦难是一所学校》 偶尔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了这篇文章,对于故事的主人公实在是相当敬佩。
现今社会有不少人,在逆境面前没有挣扎或稍加挣扎就丧失了勇气,从此一蹶不振,听凭命运的摆布而不做任何奋争,他们有的成为懒惰的人,碍事的人,有的成为厌世的人,遁世的人,看看下面的故事你或许能够从中悟出一些道理。
主人公名叫黄海涛,3岁时,母亲不堪忍受“文革”的迫害饮恨身亡,父亲一人挑起全家八口人的重担,一个年届七旬的老奶奶还有六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主人公无论是三伏炎夏三九严冬,总是一个人呆在空旷的田野里辛勤地劳作,在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自己吃力而快乐地啃着《三国演义》《镜花缘》《红楼梦》《西游记》,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
后来上了初中,他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也慢慢地显露出来。
为了帮大哥治病家里背上了上万元的贷,他不得不离开校园,成了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那年他刚上初三。
从此,他白天干农活料理家务,晚上就在昏暗的油灯下自学初三的课本。
农闲时就早出晚归到学校跟班听课,后来学校领导让他回来参加中考,原来好心的校长一直将他作请病假处理。
果然他不负重望以全校第一的身份考取了红安师范,不幸的是他又被人挤掉了。
家人鼓励他继续读取高中。
为了节省家里的开支,他连5分钱的咸菜也舍不得买,就这样还不得不常常忍饥挨饿,总是吃了上餐没下餐,就是在此种条件下,他在近 100名的文科生中始终名列前五名。
可是1992年高考他却落榜了,十年寒窗就这样飞灰烟灭了,要知道精神上的折磨要比肉体上的折磨更加让人难以煎熬,壮志未酬痴心不改的他,面对已是穷徒四壁的家里,毅然决定南下武汉打工。
(评注:人生要有理想,一个人没有理想,生活就没有光彩。
但是只有理想还不够,还要努力去实现理想,而实现理想,就需要毅力,否则,理想将成为空想。
) 揣着借来的11元钱,他只身来到陌生的江城,连续三天都没有人肯收留他,第四天他来到一家建筑工地,和灰、筛沙子、扛水泥,身穿单薄衣衫的他站在19层的楼顶任凭寒风呼啸,还不得不伸进刺骨的冷水里。
一天由于闹肚子他从楼上摔下来,尖利的竹排划破了他的左胸,老板不仅连句问候的话都没有,而且看到撒得满地的混凝土竟勃然大怒。
他不敢顶嘴,可心却一直在滴血。
一天劳累的工作后,等民工们都睡着了,他又拿出课本,温习、记诵。
山川经不起太多的悲哀,岁月经不起长久的等待。
1993年他重返校园,开始了近乎疯狂的学习,终于他圆了自己的大学梦。
面对高昂的学费,他又一次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生活。
无数次他打工回来,看到同伴们睡得那么香甜,而自己却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时,心里就一阵难过。
(评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智,劳其心骨,饿其体肤。
) 生存不是目的,先生存而后发展,这才是他的奋斗目标。
由于刻苦学习,他连年获得甲等奖学金。
(评注:勤奋是点燃智慧的火把。
一个人知识的多寡,关键在于勤奋的程度如何。
懒惰者永远不会在事业上有所建树,永远不会使自己变得聪明起来。
唯有勤奋者,才能在无限的知识海洋里猎取到真智实才,才能不断地开拓知识领域,获得知识的酬报,使自己变得聪明起来。
) 就在这时他碰到了中国应用写作学会会长洪威雷教授,从而唤醒了他心中沉睡的梦想:文学。
他每天如痴如醉的读书看报,简直是近乎疯狂,他的文章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大报发表,许多新闻单位还欢迎他去工作,同学们无不羡慕,然而在他拼命挣学费时,其他同学又在干什么呢
(评注:人们往往津津乐道伟人所取得的光辉成就,而忽视取得成就的艰辛历程,有些人甚至还认为,一个人的成才离不开好的运气和优越的环境。
但实际上纵观世界上的名人生平,你可以得到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天才的生活道路自古多坎坷而少坦途。
) 苦难教给了他一切,更给他上了人生的最重要的一课:那就是学会从苦难中顽强地成长。
(评注:每个人在追求事业的过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艰难曲折,一个真正有事业心的青年就应该像岩下竹笋,石缝中青松,冰山上雪莲那样,顽强地追求自己认定的目标,不管有多少挫折也坚定不移。
消沉诅咒,那是弱者的哀鸣,它永远代替不了建设将来。
与其摊开双手大喊大叫,不如用这双手去建设新生活。
挫折固然使人痛苦,但战胜挫折后将是何等欢乐。
向前看吧,朋友们,我们应该成为生活的强者,我们应该奏出时代的最强音,新时代的开拓者应该属于新时代的青年
) (幸福女孩) 幸福女孩写的一篇文章《有感》,发表时编辑使用了评注式评析法加注文章,加注的内容即阅读时的感触感悟,写于字里行间突出了文章要点,加强了议论抒情的力度。
这样在篇中加注的方法对于在省时前提下的阅读积累是颇有益处的。
学名人,勤读书
书山有路勤为径 在书山上徜徉,感受着人生的哲理;在书海中漫步,体会着生活的波涛。
大凡做一番伟业的人,都是勤读书、善读书的典范。
正是勤奋读书,让他们立大志,成大业。
名人读书的故事,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
读书贵在思。
古人云,学问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读书必须思考,才能开卷有益。
著名数学家华罗庚就特别善于思考。
他的读书方法与众不同。
他拿到一本书,不是翻开从头至尾地读,而是对着书思考一会,然后闭目静思。
他猜想书的谋篇布局,斟酌完毕再打开书,如果作者的思路与自己猜想的一致,他就不再读了。
华罗庚这种猜读法不仅节省了读书时间,而已培养了自己的思维力和想象力,不至于使自己沦为书的奴隶。
读书贵在勤。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情,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必须勤奋刻苦,必须持之以恒,用心专一。
相声语言大师侯宝林只上过三年小学,由于他勤奋好学,使他的艺术水平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成为有名的语言专家。
有一次,他为了买到自己想买的一部明代笑话书《谑浪》,跑遍了北京城所有的旧书摊也未能如愿。
后来,他得知北京图书馆有这部书,就决定把书抄回来。
适值冬日,他顶着狂风,冒着大雪,一连十八天都跑到图书馆里去抄书,一部十多万字的书,终于被他抄录到手。
读书贵在精。
所谓开卷有益,但书籍浩如烟海,如何在阅读中真正掌握精髓、领悟内涵
名人读书的故事告诉我们,读书既要泛读,在知识海洋中遨游,又要在自己的专攻的领域精读,这样才能学有所获。
著名数学家张广厚有一次看到了一篇关于亏值的论文,觉得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有用处,就一遍又一遍地反复阅读。
这篇论文共20多页,他反反复复地念了半年多。
因为经常的反复翻摸,洁白的书页上,留下一条明显的黑印。
他的妻子对他开玩笑说,这哪叫念书啊,简直是吃书。
这种“吃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正是通过读书,人们汲取了知识营养,丰富了精神境界,涵养了高尚品格。
通过读书,人们的素质提高,社会文明进步,国家和谐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