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刑的废除
死刑可怕
还是死刑更可怕
奋进近几天,媒体上报道报道了云南一件“死刑案”改判“死缓案”之后,围绕案件展开了激论。
现在的论调已经升级,由“就事论事”原则,变成了一个普遍适应的规律,甚至要成为一个新的法律准绳,那就是废除死刑
我想,要不要废除死刑,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特殊群体说了算的,而是整个中国人民说了算。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进谈谈自己对废除死刑的看法。
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有着比法律还要重要的行为做事准则,那就是道德。
法律是你做错事之后的一种惩罚,道德却是由内心的愧疚而让你不去做,很明显一个是出事了才修正,一个却是防患于未然。
对于治理社会,两者必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废除死刑,首先就是对道德的一种批判,讲“罪有应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一些思想观念从国家义务方面予以消除了。
死刑,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想保被判处死刑的人用尽各种方式方法诋毁死刑的法律地位,更错的是学者们用理想化的观念设计出现实的世界。
这个道理可以看看《农夫与蛇的故事》,前车之鉴却被崇洋媚外的自由所吞噬。
如果真的废除了死刑,对于中国人来说,做事永远没有怕的余地了。
因为犯再大的错误也不会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判个死缓,好好表现肯定会减刑。
不是说中国人的想法如此,而是人的本性就是如此。
我们可以看看家庭培养孩子,不打不骂和打骂体罚都是相互的,没有哪一个能够单独成为一种培养方式。
我们的祖先早就有句名言“棍棒底下出孝子”,有过这种成长经历的人对这就话最有深切感受,但是也有特殊情况。
我们讲的真理,对与错本身就有局限性。
“万能钥匙”,真的存在吗
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
这个问题在这里也必须说清楚。
废除死刑,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乎整个中华民族存亡的事情。
杀人放火的穷恶之徒已经可以死缓,他们还有什么害怕呢
枪毙他们,他们都将“十几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现在都让他们活着了,那还不天天是好汉
再从教育说起。
教育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案例教育,特别是媒体这么发达,每一个死刑案都会让人深刻记忆犯法之后的沉重代价。
比如“药家鑫案件”,对很多人的警示作用是不可小事的,如果死刑取消了,这些人怎么办
整个国家、民众怎么能够把帮助老百姓得到合理公正的审判进行下去,势必会造成政府与人民的对立。
废除死刑,放大了说就是与人民为敌,挑唆政府与人民对立。
人民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脱产的学习到专家程度,而是一直生活在现实社会中,更没有留洋镀金。
我们的思想一直就是朴实的,一直就是你杀人放火就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特别是在死性问题的共识上,老百姓是一直的。
有些案件的集体签名要求改判“死缓”是老百姓的共识,不要那这样的善良之心别有作为。
如果废除死刑,正义怎么伸张
仅仅是把穷凶极恶的人关在牢房
如果废除死刑,人民的冤情怎么伸张
紧紧靠那些丑陋的专家面孔
如果废除死刑,又有多少天理何在的无奈,怨气的集聚必会造成政府与人民的对立。
现在我们可以看看云南案件造成的恶果,不仅仅是案件本身的受害人,还有整个社会的对立,政府与民众在言论和思想上的对立,已经给社会不稳定带来了影响。
严重损害了法律和法院的崇高地位。
我想最后在提醒那些所谓学者和善良的人,知识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和道德是同等重要的。
西方的月亮真的就很圆吗
二十四节气是几千年的知识,现在有谁敢说超越这种天文地理知识
好与坏不要用一己之言,更不要理想化。
我们生活在脚踏实地的大地上,不是不可以建立空中楼阁,但是不要空想,更不要拿整个民族的未来作为赌注。
翻译一段与死刑废除有关的话
废除死刑的核心在于认为人的罪责不应该以消灭肉体的方式来惩罚,那么支持死刑的说法有两点:死刑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解决方式,可以有力地解决极端事件,这类事件来不及以缓和的形式来进行处理;死刑是一种震慑度极高的惩罚方式,可以极有效率地形成规范,在社会秩序混乱时需要这种乱世用重典的举措。
死刑是否废除之我的观点。
1000字 作文
这里涉及两个存在一定矛盾问题,一个是现实的可能性,一个是法理的逻辑性。
首先,从法理和社会文明的角度上看,废除以暴制暴、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古老的死刑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趋势。
而且,从死刑的效果上看,死刑并不能抑制犯罪,反而在某种特定情况下会促使犯罪的升级。
比如:一个杀人犯杀人之后,知道自己必然被判处死刑,那么,他可能选择的路是自杀或更疯狂地杀人、无所顾忌的犯罪。
这样的罪犯才可怕,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比无死刑国家的罪犯可怕的多,当一个人发现自己被捕必然要死亡的情况下,人必然走向极端,他的凶残程度和拒捕强度都是最大化的,其行为的可控性也是最低的。
在现实生活中,重罪行为虽然不常见,但是,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避免,甚至一个普通人由于一时的冲动都可能成为一个杀人犯,一个本来在家乡循规蹈矩民工由于过节回家没钱,临时起意盗窃、抢夺,甚至犯下抢劫重罪。
这些人在生活正常情况下,都是普通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和环境逼迫下临时起意犯罪,对社会而言并没有非常大的危险性,经过牢狱的改造完全可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如果因为刑罚过重,就可能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极端,从一个普通人转化成为凶残的暴力罪犯,而死刑和重刑罚往往正是导致他们步入不归路的重要原因。
人类制定重罪和死刑的原因之一,就是古老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性的惩罚,死刑这种合法剥夺生命权刑罚是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脚步。
虽然,我作为一个学习法学的法律人和几乎所有的法学大师都普遍认可废除死刑制度,但是,现实中国为什么暂时无法废除死刑。
这里还涉及一个现实问题,因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改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大幅度短时间改变法律,即使是正确的方向,也可能导致现实生活的大震荡。
因为,社会和公民已经适应了某种幅度的刑罚,社会机制和运作也已经成形,突然大幅降低刑罚,可能导致社会功能的不适应而紊乱,还有社会公众的心理不适应。
例如:监狱的执行成本大幅上升,因为死刑是最有效率的降低监狱执行成本的刑罚,养一个人几十年,还要支付管理者和监视者的工资,对比直接枪毙(有时还可以免费获取死者的器官)之间的国家成本显然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发展中国家的监狱往往由于经济问题,无法做到现代文明的标准和基本的人道主义。
在社会公众角度,由于教育和文明程度的发展滞后,多数公众在心理上还是延续重刑罚概念,简单地认为重刑罚才能抑制犯罪,对于政府而言也没有意愿废除死刑,既吃力又不讨好,因此,必然以类似于经济改革的渐进的方式推进死刑改革,而不能马上进行死刑的革命。
是否废除死刑,在法理界、学术界基本没有大的争议,但是对于什么时间,如何废除还是存在争议的,这个问题相当大,不是几句话可以阐释的。
总之,我个人认为,死刑的废除方式最经济和可行的就是降低死刑的使用,直至若干年后废除。
当国家死刑执行从每年几千人降至每年几个人的时候,死刑作为一个国家重要的刑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另外,像美国那样存在真正的无期徒刑(不能转化假释)或判处几百年徒刑的罪犯,让他们永远失去自由比直接让他们死去也许更难受,对犯罪更具有震慑力,也更有层次,让每个罪犯都存在回头的余地。
毕竟罪犯也是人。
马克思当年曾经说过,最严重的犯罪往往是宣布死刑判决后发生的。
而且,严厉刑罚的震慑力往往被法网疏漏所导致的侥幸心理所抵销。
故不能单纯强调和过分依靠重刑多杀来维护社会治安。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国家权力来源于民众的授权和让度”。
也正是基于此,构成了现代政治最基本的理念,同时,这也是现代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基础。
但是,公民能否把生命权交给国家呢
洛克先生说:“人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就不能把支配自己生命的权力给予别人”。
现代刑法学之父贝卡里亚在《论犯罪和刑罚》中也明确提出,死刑制度不符合国家的性质,违背社会契约的原则。
那么,国家的杀人权来源于那呢
邱兴隆教授“在学者尚未形成自己应有的独立的学格、人格的国度,是很难提出废除死刑的问题的。
”但是,仅仅有几个学者有独立的学格、人格也是不可能废除死刑的。
更需要的是我们不仅有这样的学者,而且还要把学者的这种独立之精神(一种自由精神)传播给群众,让群众掌握这种精神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成为废除死刑的人文精神的基础。
一些国家之所以废除了死刑或虽然保留死刑,但一年也就象征性的杀几个人或一个也不杀。
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在这些国家的“终身监禁”(自由刑)在人民心中的已经达到了最严厉的惩罚。
(超过生命刑)“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生命与自由在他们眼中一定程度上已经不是依附关系。
而我们的国家人民普遍认为“生命是最宝贵的,其他的一切都依附于生命而存在。
”于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成了我们的信仰基础,“好死不如赖活着”成了面对自由被剥夺与生命被剥夺时候的第一选择。
所以,废除死刑的关键是让更多的群众有自由的精神和信仰。
只有这样的国民们,才能“用我们对人的生命的深切关注,激起对中国死刑问题的深刻反思
用我们的人文精神唤醒麻木的人性,用我们的良心吹响中国废除死刑的号角
用我们的良知敲响中国死刑的丧钟”我个人认为楼主的问题其实是一个答案,就是根本原因是民众的心理认知度,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么,死刑的废除或明存实亡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如果民众大多数并不认可,政府强行推行废除死刑,就会引发社会的强烈反弹和震荡,显然,现在社会的政府都必须考虑到民众的心理需求。
比如:现在的伊斯兰社会还不可能出现女性元首,因为,多数的穆斯林还不能接受女性统治国家的心理承受能力。
我国暂时无法废除死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民众对死刑的给受害人带来的复仇感无法用其他刑罚替代。
政府为了讨好民众,当然“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以此给政府本身与官员形象捞取分数和政绩。
辩论:中国死刑是否应该废除
保留(不废除)的论据
(希望能多些俗语或诗句)
废除的太多了,建议你直接弄本<人类酷刑史>看,里面都有,就是要有很好的心理承受能力.现在枪击,注射,电椅,绞刑还在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