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者曹文轩读的草房子是哪一段
草房子》是曹文轩的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感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作品格调高雅,由始至终充满美感.叙述风格谐趣而又庄重,整体结构独特而又新颖,情节设计曲折而又智慧.荡漾于全部作品的悲悯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通篇叙述既明白晓畅,又有一定的深度,是那种既是孩子喜爱也可供成人阅读的儿童文学作品 纯真的爱----读曹文轩《草房子》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秃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秃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秃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秃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秃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秃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 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 一个是身有残疾的“秃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场.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芜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曹文轩是一位下定决心要用“从前”少年的故事来感动今天的孩子的作家.在中国下这样的决心似乎不容易,作家还需要写一篇后续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在世界上有这样想法并获得成功的作家很多,前面介绍的这些作家大多属于这种类型,马克·吐温、德琼笔下的少年都有自己儿时的印记,而槐尔特、黑柳彻子干脆就是写自己的故事.曹文轩在与少年张苗的访谈中,也承认《草房子》中的桑桑“有自己的影子”. 曹文轩1954年出生于江苏盐城农村,在此生活了20年.197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后留校任教,现在是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他也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成就并不限于儿童文学领域. 他小时候生活在苏北一个很穷很穷的农村,“到底有多穷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不过,“穷虽然穷,但那段时光还是过得很有意思,很愉快的.”到底有多愉快,你读了《草房子》自然就知道了.他回忆道,身在那样的贫困中,最大的希望就是回家能有一碗干饭、一碗红烧肉吃.可当他离开了那里,却发现“原来过去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宝贵,原来那里的每一粒沙尘,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物都是可以进入到文学世界里去的”. 在他的少年小说中,虽然人的物质条件很匮乏,但生活环境却在他的笔下如诗如画.他深情地回忆道:“在我的家乡,到处都有河,有桥,如果走3里路的话,至少要过5座桥.原来,我们那儿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船,所以在我一点点大的时候就会使竹篙撑的船,摇橹的船,桨荡的船了.” 《草房子》的故事就是发生在这样的水乡.故事从桑桑上一年级开始,一直讲到1962年他小学毕业.熟悉那段历史的人肯定知道,那正是“大跃进”与以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不过故事中并没有讲到这段历史,只是讲一个水乡小学宁静却也不平静的故事. 桑桑是校长桑乔的儿子.桑桑的家就在油麻地小学的校园里,也是一幢草房子. 油麻地小学是一色的草房子.十几幢草房子,似乎是有规则,又似乎是没有规则地连成一片.它们分别用作教室、办公室、老师的宿舍,或活动室、仓库什么的.在这些草房子的前后或在这些草房子之间,总有一些安排,或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一片花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或干脆就是一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这些安排,没有一丝刻意的痕迹,仿佛是这个校园里原本就有的,原本就是这个样子.……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那上面的草又用得很考究,很铺张,比这里的任何一个人家的选草都严格,房顶很厚.因此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里,冬天是温暖的,夏天却又是凉爽的.这一幢幢房子,在乡野纯净的天空下,透出一派古朴来.而当太阳凌空而照时,那房顶上金泽闪闪,又显出一派华贵来. 曹文轩运用清新典雅的文字,富有诗意地开始了他的故事.整部小说以善于异想天开、顽皮淘气的桑桑的成长为线索,但讲述的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故事.每一章都是独立的,分别主要讲述一个孩子或大人的故事,桑桑经历了其中一部分,也是心灵记录者.随着一个一个的人物清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一个一个的故事依次展开,各自发展又最终交叠在一起,我们仿佛看到一幅被慢慢铺开的卷轴画.这实在是一幅美丽得令人屏吸的人生画卷! 我实在不愿用贫乏的语言去重新简述这些故事,把它们拆开来是很不明智的.然而我也无法在这里把它们引述下来.曹文轩讲述的故事虽然也有精巧细致的结构设计,但最令人感动的是那种美感,这是少年成长小说中很罕见的一种美感,是作者用自己的人生感悟和浓浓的怀旧情结酿制出来的. 儿童文学评论家张美妮教授有一段很精彩的评述,我干脆抄录在这里: “当我们一页页、一章章地读着这部小说时,闪耀在眼前的是一道道满盈爱心和可贵人格的光彩.试看桑桑和女孩纸月两小无猜的纯真友谊,以及他在病中所感受到的人间真情;迷恋土地、几近矫情的秦大奶奶最终对‘占有’了她的土地的小学校、小学生所捧出的深深的爱;有残疾的秃鹤护卫自己人的尊严义无反顾的执拗;倔犟的细马咽下委屈,在本可继承的房产荡然无存之时扛起生活重担,为养父母重建家园的坚毅;遭受家庭变故,跌进生活谷底的杜小康拼搏逆境的顽强等等,都与我们真诚团结、不畏艰难挫折、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接合,也与人类自强不息、不断发展自己、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价值取向相通.小说感动了今天的读者,也将感动明天的读者. “《草房子》是曹文轩追随永恒的一部力作.” 这个讲述“从前”少年的故事发表后,获得了海峡两岸评论界的一致好评,曾先后获得冰心文学奖、国家图书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以及台湾《民生报》、《国语日报》等联合颁发的最佳读物奖.根据这个故事的改编的影片《草房子》,也获得了第十九届金鸡奖最佳编剧奖、一九九八年度中国电影华表奖、第四届童牛奖以及影评人奖、第十四届德黑兰国际电影节评审团特别大奖“金蝴蝶”奖. 自从1997年出版以来,《草房子》几乎每隔几个月就再版一次,至今已销售近13万册.被它感动的人群中,既有八、九岁的孩子,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
朗读者,曹文轩朗读草房子时的背景音乐是什么
求告知
the rain我也找了好久
我是朗读者写一篇文章800字
人们总是这样,无论生活多么富足,也愿精神上有所追求,让自己的灵魂有所寄托,给它栖息的一隅,让其有搏击的羽翼。
想博览、多观,却不知读什么、看什么,言情、穿越、武侠、恶搞的文字难以入目,娱乐、搞笑、游戏、XX秀快餐不绝于耳;想仰望一片蓝天,俯视一片绿色,实在是有点难。
忽如一夜春风来,一杯甘醇沁心扉,春风唤雨,终于遇见了你《朗读者》,我心醉。
董卿的《朗读者》(第一期)自2月18日开播以来,持续发酵,口碑爆棚!《朗读者》实力圈粉,豆瓣评分高达9.4!何以此效果?初心使然,实力使然,节目使然。
我想主要谈谈后者,谈谈我的观后感。
这是一场可人的文化盛宴。
这里没有炫目的七彩灯光,没有喧嚣鼎沸的音响,没有美女如云的舞蹈,没有众星欢聚的高潮;有的是主持人董卿与朗读者的亲切交谈,有的是朗读者声情并茂的倾诉,有的是视听者与朗读者的深情共鸣,有的是李云迪钢琴伴奏的和谐悦耳与美不胜收,有的是胡德夫《匆匆》弹唱的警醒后人与余音绕梁。
这里是倾诉者的舞台,无论是爱心使者还是成功人士都有着自己刻骨铭心的故事,想将自己的深情寄予文字中,要读给最给力或自己最想给力的人听,以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或自己的深爱与祝愿。
爱心大使濮存昕朗读了老舍先生的《宗月大师》,送给治好了他的瘸腿病使他走上人生坦途的恩人荣国威大夫,来表达自己对荣大夫的感恩之情。
无国界医生蒋励朗读了鲍勃迪伦的歌词《答案在风中飘荡》,送给那些在战争中出生、备受炮火摧残的孩子们,表达对他们命运的同情及对世界和平的希冀。
联想老总柳传志朗读了自己《写给儿子的信》,“我荣幸地有机会给柳林当爹有四十几年的历史了”的开场白,表达了一位成功男人荣升为普通父亲的骄傲与自豪,想看到“创业帝国”那一天的到来的结尾,表达了企业大咖对自己儿子子承父业、创造辉煌的期盼。
普通夫妇周小林、殷洁朗读了《朱生豪情书》(节选),那“你老了,一定很可爱”“我一天天发现你的平凡,同时一天天逾更深情爱你”的诗句,深切表达了这对浪漫伉俪鲜花山谷之爱恋的愈久愈香醇。
世界小姐张梓琳2007年世界选美的夺冠者,用她柔润甜美的声音朗读了刘瑜的《愿你慢慢长大》,送给自己的宝贝女儿,愿她快乐、自由,有勇气,有梦想,有求知欲,有责任心,学会宽容与慈悲,愿她一世安宁,母亲的深爱与祝福溢于言表。
高潮的一幕是96岁的老人著名翻译家许渊冲的出场,一身浅色西装,手拄拐杖,步履蹒跚,满脸笑容,由董卿搀扶着走进了《朗读者》现场,给人的印象是虽高龄但精神;最动人的朗读是许老朗读林徽因的《别丢掉》,不仅仅是声情并茂,而且是热泪盈眶、泣不成声;他对曾经深爱的女同学林徽因爱慕有加,对林徽因失去徐志摩后的痛苦感同身受,“一样是明月,一样是隔山灯火,满天的星,只有人不见,梦似地挂起”;许老不仅是性情中人,而且是有事业心的人 ,他认为“人生最大的乐趣是创造美发现美”,他是名至实归的“书销中外百余人,诗译英法唯一人”,96岁的他活到百岁的目标是将莎士比亚的著作全部翻译完毕,四年的时间要翻译20余本名著,相信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起床工作的许老,届时一定会大功告成。
朗咏清川飞夜霜,此刻豁然开朗;读尽诗文千万字,吟咏人间天堂。
一览《朗读者》,过目永难忘,回观《朗读者》,韵味深且长。
喜闻:董卿的“朗读亭”在全国各地静候朗读者,全国各地的朗读者也纷纷来到“朗读亭”倾诉心声,表达着对他人的感恩与祝福。
朗读者的春天来了,文化的春天还会远吗?终于遇见你,遇见感动,遇见美好!遇见你,不想放过你;每周末,紧紧跟随你。
明日见!
朗读者观后感50字
大地上的者——轩《前方》赏析 《前方一篇摄影散文。
文头概括描写了人物的神情:“一车人,神情憔悴而漠然地望着前方。
”如果让我们顺着这句话先看图片,你一定会觉得画面中的人物神态各异,有迷茫,有惶惑,有对未来充满期望。
他们中有的可能是迫于生计而背井离乡,有的是为了理想而打拼天下。
不管属于哪一种,反正画面上破旧的车厢足以衬托出生活的贫困,可以想象出他们在贫困中奋力改变现状的可贵,以及读者对他们的理想实现不了的悲哀的同情。
而曹文轩先生却用睿智的眼光看出了照片中一个带有人类生存的哲学共同的轨迹:“离乡——思乡——返乡——再离乡”。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身在异乡的人总是魂牵梦绕自己的故乡
故乡对于一个游子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们的表情到底说明了什么
作者在文章开头用连续发问的方式引起了人生的思考:“他们去哪儿
归家还是远行
”答案为“他们正在路上”。
这里正道出了生存的真谛。
我们每个人从呱呱坠地时起,实际上已经走在路上了。
这是一条短暂而又漫长的人生之路,虽然有的人欣然逢着顺境,但是“人间毕竟不总是充满了温暖的,你前进的道路上也并不总是铺满了玫瑰花。
”(季羡林《人间第一爱》)绝大多数人免不了坎坷逆境,只好在这条路上苦苦地求索。
正如文章所描写的那样,人们在路上充满惶惑、茫然、不安、无奈、焦躁不宁、索然无味的心理状态。
“车吼叫着,在坑洼不平的路面上颠簸,把一车人摇得东歪西倒,使人一路受着皮肉之苦。
那位男子手托下巴,望着车窗外,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个将要开始艰难旅程的人所有的惶惑与茫然。
”这是作者用细节描写的乘车人的表情。
通过这一表情的描述,印证了文章第二小节所说的“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个中立意虽有反弹琵琶的味道,而作品的新颖之处也许就是从逆向思维中得来的。
文章对人类的离家行为进行了叙述和分析。
“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概括起来,作者说了离家的四种情况:“人有着离家与远行的习性”;“外面的世界总是在诱惑着人们”离家远行;“离家也许是出于无奈”;而“人的理想决定着人要不断向前走”。
因此,作者在文中围绕人类离家的行为的同时阐释了这样的乡愁的主题:首先是人有着离家与远行的习性。
如“当人类还未有家的意识与家的形式之前,祖先们是在几乎无休止的迁徙中生活的”。
这使我们回想起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将领奥德修斯凯旋途中抵拒女神的场景中的乡愁;我国古代《诗经·采薇》写的是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生活场景中的乡愁。
还有“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等等漂泊的旅人,尤其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诗人王维的这首诗应该是异乡游子抒发乡愁的先声。
等等。
至于“人离乡贱、物离乡贵”的古训早已成为游子们思乡情愁的人生经验。
其次是外面的世界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人们,人在外面的世界中回获得生命的满足;由于种种原因,人不得不离家。
再就是人的理想决定着人要不断向前走。
作者通过思乡的呈现方式与乡土情结来形象化地诠释,即为什么思乡(我心归去),远行与回望(永在路上);最后揭示了故乡的价值指向,即通过“我的故乡”“今生今世的证据”来说明思乡是恒久的烙印。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更多的是精神上、情感上的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不难发现,作者从哲理层面来思考人生的悲剧性存在,并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人无法还家”,“即便还了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一如作者文末的发问:“这坐在车上的人们,前方到底是家还是无边的旷野呢?”这些是由实就虚——将实指的“家”转变为抽象化了“精神家园”。
从而形象化地阐发了“人无法还家”的原因。
记得柯蓝《道路》说过:“人们寻找的,不是道路,而是那道路的终点,是那广阔的、平坦的终点。
只是为了通向终点,才寻找路,才从最难最难的路上走过……” 二十世纪德语诗坛最杰出的表现主义诗歌的先驱,特拉克尔有一句名言:“灵魂,大地上的异乡者。
”人在世间漫无边际地游荡,追寻着他所不能确知的梦想,这一切也许仅仅是因为生是一种偶然,而理想总在彼岸,因此无论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是身处异乡。
寻找归宿的终有一死者身处异乡,直至踏上永恒而崎岖的归途。
正如散文大家周国平所说:“总括起来,‘记住回家的路’就是:记住从社会回到自我的路,记住从世界回到上帝的路。
人当然不能总活在社会和世界中,但是,时时记起回家的路,便可以保持清醒,不在社会的纷争和世界的喧闹中沉沦。
”(《记住回家的路·小序》)是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范仲淹),“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易经·乾卦》)。
家,尽管“温馨与安宁”,但是人总要面对“前方”,走出家门。
那么,有一幅对子说得好,“漫观天上云卷云舒,笑对庭前花开花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离骚》)应该是人类“向前”的理由。
总之,本文作者由离家,谈到离家的原因,再谈到路上的表现,由起初的激动到“早已认识到人生实质上是一场苦旅”而产生的惶惑、茫然、不安,而从“具象化的旅行” “抽象化为人生的旅途”,谈及“人生的悲剧性实质”,层层深入,一步一步的上升到哲理思索的层面。
针对一幅图片,大家往往会抓住图中人物的表情神态来做文章,但是曹文轩先生却抓住他们“离家”这一点来写,分析原因和离家后在路上的心理表现及其成因,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从常规思维中跳脱出来,而有了全新的诠释。
“家”,是人精神的归宿和精神的栖身之所。
全文既继承了古典文学淡淡的忧愁的美学意蕴,又具有当代人生创新思维的哲理思考。
语言优美,主旨深刻。
给读者留下回味的余地。
朗读者读后感3月18日
每一个朗读者都在用内心的感情在读,有温度,有共鸣,一笑一颦,一滴眼泪,都让我们动容!董卿以一个故事作为开场白:如果卢浮宫着火,你选择救哪幅画?我刚想,如果是我,怎么救呢?就看到了答案,选择最近的那幅。
演员王千源、耶鲁毕业的村官”秦玥飞、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麦家、导演徐静蕾、汉字叔叔理查德、艾滋病学校校长郭小平等嘉宾,与观众分享了关于“选择”的故事。
每个人都在特定的时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遵从了内心。
第一位朗读者是王千源,他是个演员。
2011年,王千源凭借《钢的琴》在东京电影节上成了新科影帝。
但是,当初拍摄这部电影却一波三折,因为资金问题一度停拍, 但他坚持拍完了。
他说:哪怕把碟拍下来,不放映,放一辈子,也要拍完。
我喜欢他这种任性和坚持。
他朗读的是《老人与海》的片段,声情并茂的朗读和他的经历结合起来,就是一幅感人至深的画卷。
第二位朗读者是秦玥飞,他和另外几个名校毕业的同学,毕业后没有选择在常人眼里更有意义的生活,而是回到了农村。
在希望的田野上,带领村民致富。
我不想为他们的举动贴什么高大上的标签,但想说一句:你们是最棒的!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顶尖学府,你们都是中国最优秀的最可爱的人!第三位朗读者是麦加,他和他父亲十七年没有说过一句话。
现在,他的儿子,三年都将房门紧闭,他觉得这是他的罪过。
在儿子去美国留学的行李箱,他塞给他一封信:“要保护你的生命,要冷暖自知,要劳逸结合,更要远离一切形式的冲突……读书就是回家。
”他写不想他儿子,但是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爱。
相信,他的儿子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把自己的心向他敞开了。
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爸爸的爱是深沉的,也是永恒的。
第四位朗读者是徐静蕾,她读的是史铁生的《奶奶的星星》,“每一个活过的人,都能给后人的路途上添些光亮”。
以前,读过这篇文章,感触不是很深,但今天听徐静蕾读的时候,忍不住泪如雨下。
我也想到了我的奶奶,想到辛苦了一辈子,安于贫困,不在窘境中自怨自艾的奶奶;想到临终前,还挣扎着,把客人给她买的零食,要给我们吃的奶奶。
是的,我们有时有一大堆的梦想,但当某个时刻,或许,最大的梦想,就是自己在乎的人和在乎自己的人都活着,好好活着,想见就能见到,就好了。
什么荣华富贵,什么似锦前程,都不重要了!第五位朗读者是理查德,一个热爱汉字的大叔叔,他会选择《陋室铭》,让我感到很意外。
他的中文水平,也让人膜拜。
第六位朗读者是郭小平,他读的是拉迪亚德.吉卜林的《如果》。
一群孩子围在他身边,泣不成声。
他也强忍住眼泪,一遍遍地说:“不哭,不哭”,看得人潸然泪下。
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还是随波逐流?是直面挑战还是落荒而逃?是选择喧嚣一时的功利还是恒久平静的善良?在节目的尾声,董卿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朗读者第八期前面宣传片的背景音乐是什么,求解答。
经过几个小时搜寻,终于发现这首曲子是innocence of youth (Brand X Music)百分百正确答案,很高兴。
怎样提高朗读水平
迎接一个时代的到来文\\\/曹文轩关于阅读的,我们已经知道得很多了是在今天这个充满诱世界里,人们对阅读却越来越疏远了,甚至连孩子都对阅读越来越不感兴趣了。
是否有一种方式,能帮助孩子爱上阅读
答案是:朗读
朗读将让孩子体会到文字的优美与力量,并最终让孩子爱上阅读。
作者寄语 朗读:让孩子爱上阅读的最佳方式 无数的人问我:“究竟有什么办法让孩子喜欢阅读
” 我答道:“朗读——通过朗读,将他们从声音世界渡到文字世界。
”关于阅读的意义,我们已经有了丰富多彩的阐述:阅读是一种人生方式;阅读是对人的经验的壮大;阅读还有助于创造经验;阅读养性;阅读的力量神奇到能改变一个人的外形;在没有宗教情怀的世界里,阅读甚至可以作为一门优美而神圣的宗教…… 可在今天这个有着无穷无尽的诱惑的世界里,人们对阅读却越来越疏离了,甚至连中小学生们都对阅读越来越不感兴趣了。
这个情况当然是很糟糕的,甚至是很悲哀的。
朗读在发达国家是一个日常行为 无数的人问我:“究竟有什么办法让孩子喜欢阅读
” 我答道:“朗读——通过朗读,将他们从声音世界渡到文字世界。
” 难道还有更好的方法吗
一个孩子不愿意阅读,你对他讲阅读的意义,有用吗
就怕是你说到天上去,他大概还是不肯阅读的。
可是我们现在来做一个设想:一个具有出色朗读能力的语文老师或者是学校请来的一个著名演员,在他们班上声情并茂地朗读了一部小说里的片段,那是一个优美的、感人的、智慧的、扣人心弦的精彩片段,那个孩子在不知不觉之中被深深吸引住了,朗读结束之后,他就一直在惦记着那部小说,甚至急切地想看到那部小说,后来他终于看到了它,而一旦他进入了文字世界之后,就再也不想放弃了。
于是,我们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对这个孩子的阅读乃至成长抱了希望。
2006年9月,我应邀参加了第六届柏林国际文学节。
在柏林的几天时间里,我参加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朗读会。
他们将我的长篇小说《草房子》以及我的一些短篇小说翻译成德文,然后请他们国家的一流演员去学校、去社区图书馆朗读,参加者有学生,也有成年人——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成年人。
在我的感觉里,朗读对他们而言,是日常生活中一件经常的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四五人、五六人、十几人、上百人坐下来,然后听一个或几个人朗读一篇(部)经典的作品,或一段,或全文。
可见,朗读在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是一种日常的、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雅的行为。
“‘语文’学科,早先叫‘国文’,后改为‘国语’,1949年后改称‘语文’,从字面上看,‘语’的地位似乎提高了,实际上,‘重文轻语’是中国语文教学中的一大弊病”(刘卓)。
“语文语文”,“文”是第一的,“语”是次要的,甚至是无足轻重的。
重“文”轻“语”,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
中国在很多时候,把“文”看得十分重要,而把“语”给忽略掉了,甚至是贬低“语”的。
“巧言令色”,能说会道,是坏事。
是君子,便应“讷于言而敏于行”。
“讷”——“木讷”的“讷”,便是指一个人语言迟钝,乃至沉默寡言,而这是美德,是仁者。
如此传统下,我们看到了一个事实:在中国,能言的人,是当不了“大官”的。
中国的“大官”,往往千人一面,千部一腔。
他们的言说,太“败坏”汉语了——汉语本来是一种极其丰富的语言,并且说起来抑扬顿挫,很有音乐感的。
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很让我着迷,着迷的就是奥巴马的演讲。
他的演讲很神气,很精彩,很迷人,很有诗意。
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总统竞选,就是比一比谁更能说——更能“语”。
我听奥巴马的讲演,就觉得他是在朗读优美的篇章。
“水深流去慢,贵人话语迟。
”这便是中国人数百年、数千年所欣羡的境界。
当然中国也有极端的历史时期是讲究说的。
说客——说客时代。
那番滔滔雄辩,口若悬河,真是让人对语言的能力感到惊讶。
但日常生活中,中国人还是不太喜欢能说会道的人的。
“讷”,竟然成了做人最高的境界之一,这实在让人感到可疑。
说到朗读上来——不朗读——不“语”,我们对“文”也就难以有最深切的理解。
有些话是需要我们大声念出来的 我去各地中小学校做讲座,总要事先告知学校的校长老师,让他们通知听讲座的孩子带上本子和笔。
我要送孩子们几句话。
每送一句,我都要求他们记在本子上。
接下来,就是请求他们大声朗读我送给他们的每一句话。
我对他们说:“孩子们,有些话,我们是需要念出来甚至是需要喊出来的,而且要很多人在一起念出来、喊出来。
这是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对我们的成长是有用的。
” 当我们朗读时,特别是当我们许多人在一起朗读时,我们自然就有了一种仪式感。
而人类是不能没有仪式感的。
仪式感纯洁和圣化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在那些玩世不恭、只知游戏的轻浮与浅薄的时代,有了一分严肃、一分崇高。
于是,人类社会有了质量。
这是口语化的时代,而这口语的质量又相当低下。
恶俗的口语,已成为时尚,这大概不是一件好事。
优质的民族语言,当然包括口语。
口语的优质,是与书面语的悄然进入密切相关的。
而这其中,朗读是将书面语的因素转入口语,从而使口语的品质得以提高的很重要的一环。
朗读着,朗读着,优美的书面语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口语,从而提升了口语的质量。
朗读是体会语言之优美的重要途径 汉语的音乐性、汉语的特有声调,所有这一切,都使得汉语成为一种在声音上优美绝伦的语言。
朗读既可以帮助学生们加深对文本的理解,同时也可以帮助他们感受我们民族语言的声音之美,从而培养他们对母语的亲近感。
朗读还有一大好处,那就是它可以帮助我们淘汰那些损伤精神和心智的末流作品。
谁都知道,能被朗读的文本,一定是美文,是抒情的或智慧的文字,不然是无法朗读的。
通过朗读,我们很容易地就把那些末流的作品杜绝在大门之外。
北大出版社打造这套丛书(注:《曹文轩美文朗读丛书》),我之所以愿意从我全部的文字中筛选出这些文字,都是一个用意—— 以这些也许微不足道的文字,去迎接一个朗读时代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