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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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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法律保护着我们,同时我们也被法律约束着。
在此,问一句什么是法,法的作用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不单单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陈规的一个个规矩,更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它的存在同样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思想或是列举出处事中我们不应有的错误应对方法。林肯就这样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网包围之外就肆意为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见者视而不见就认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纳。法,是所有良好道德与行为的囊括,是帮世人解决矛盾的桥梁,而不是能被人轻易跨过它的界限的装饰品或是“打扰”到我们正常生活的干扰者。这是一名守法者应有的觉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校中我们何尝没有校规、班规!而在这些条例中,我想大家应有的反应应当是觉得没有一件是会让人觉得做起来很困难的,因为这其中的规则都是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做到的或所能养成的习惯,或是说是应有的品德、行为而已。然而有意违法、违规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经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个我们行为的标准,就像是一个生活之中的楷模,尽管或许我们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始终都要学习这位“楷模”所带给我们的道德修养。因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执法无论是宽还是严,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严明。
如今在校园或是放眼社会,行不端者不在少数,其道德的深浅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无遗——衣冠不整、动作散漫、神情轻浮……这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否对自己的发色与行为做出过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渐渐划过自身道德(法律)的边线……而这便定为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的行为,无疑众人会以蔑视相加,鞭挞相以对。而遵法者不单是不违法,更是要拥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让他人生活的更好,让自己无愧于心,鞭策自己不与不正之风相联系,这种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应有的感觉。
此乃守法者也。了解何为法,怎样遵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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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是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会反受伤,受老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以上案例,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那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第22条第1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的伤害的,尚不构成刑事处理的,处15日一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理”这小小的事例告诉我们:
一、要讲文明,懂礼貌,团结同学。
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家长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事务······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我渐渐的懂得了很多,时刻铭记老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正确做到与法律通行,通过有针对性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手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他,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的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21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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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洗脑。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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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那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镜头一:从同学的课桌旁边走过,顺手牵羊地拿走一支铅笔;镜头二:回家的路上,看见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时,却若无其事地捡起放进了口袋里;镜头三:下课了,同学之间因一点琐事就恶语伤人,大打出手……也许这些事情大家并不陌生,而且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可大家却不以为然。其实,这些事情是很不文明的,久而久之,它们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后果。
下面是个青少年犯罪的事例。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一优异的成绩被重点中学录取。他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也渐渐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还经常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等不良恶习。就这样导致了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那年暑假,好久不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便聊了起来。在与陈风闲聊的过程中,陈风提起自己与一个好朋友因种种原因发生了极大的冲突,觉得自己很吃亏,便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教训一下这个“好朋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就义不容辞地答应陈风帮这个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那个“好朋友”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里,就在这时,陈风却拿出了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原本是吓唬那个“好朋友”的,但在逼进他的时候,陈风一失手,那把刀捅进了那个人的腹部。就这样,那个他们所谓的“好朋友”便惨死在他们手中……
就是这样一件区区小事,一把小小水果刀竟夺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如果当时曲哲不答应他的“铁哥们”陈风的要求;如果当时曲哲能及时回头,那么,迎接他的还依旧是美好的明天;他将面对的不是冰冷,黑暗的监牢,而是光辉灿烂的前程,还有鲜花的簇拥,掌声的环绕,还有……但是现在那么多的“还有和而是”已不在属于他,因为哥们义气害了他,害了这个曾经徘徊在正义与邪恶的边缘的少年。
同学们知法守法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的,让我们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吧!让我们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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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12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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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的一种制度。遵纪守法,是每个人都应做到的,生活中往往有些人违反法则,包括一些青少年,在青少年时期,人往往会迷失理性,很多不良行为总会发生在少年时代。
在我们身边,也会有些青少年做出越轨的事情。就在前一阵子,汽车站附近经常有许多青少年,虎视眈眈地盯着来往行人的钱包,只要人们稍不留神,钱包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翼而飞了。那天,我无所事事,便出门去散散心。来到汽车站附近,亲眼目睹了令人“拍案叫绝”的一幕:只见路边出现了一个装扮的灰头土脸的人,我仔细打量一番,那人皮肤黝黑,身着一件带着灰尘的衬衫,留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虽打扮毫不考究可是怎么也掩饰不住,他那张年轻的脸。他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只见他的眼睛不住地四处张望,突然他眼前一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跟上了一辆小型摩托车,说时迟,那时快,他一边飞奔,一边伸出那只手,鬼使神差般拿走了那人的钱包,那人竟然毫不察觉。路边的行人立刻警觉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前包,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些青少年们为什么要偷窃他人的钱财呢?大部分原因是因为生长在比较富裕的家庭,往往会受到许多外界的影响,而误入歧途。还有一种是生长在温饱还难以解决的家庭,没有受到好的教育,导致前途尽毁。由于家中贫困,负担不起学费,而剥夺青少年们对学习的渴望,这种父母是多么不负责任啊,同时他们也触犯了法律。
当我们坐在宽敞而又明亮的教室里,无拘无束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那时,我们可曾想过那些失学的儿童。曾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有一户人家,有着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因为家中非常贫困,不能负担五个孩子上学,于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便强迫三个女孩辍学,让两个男孩去上学。十年过去了,两个男孩总算干出点事业,但三个女孩在这十年中,每天都在干农活,不是种地就是插秧。三个女孩的一生就这样完了。
真是令人心寒啊,但愿普天下所有人的心中能多一份真诚,少一分罪恶,为世界添上那一丝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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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规则的创造是为了减少广大群众发生事故,也是为了社会上的秩序。而现在,法制规则往往被人们忽视。所以,近几年发生的犯罪事件不计其数、多不胜数。但是,在群众中还有少数良好市民是遵守法制规则的,在那人来人往购物街上,我就看见了那一幕,感人的一幕,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一幕。
一天,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当时,那女孩正和她的妈妈一起去买新衣服、新鞋子,准备过新年。小女孩长着乌黑的头发,浓密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樱桃小嘴。在过马路的时候,她的妈妈叫她跟着自己随着人群从路边横过马路。但她,那女孩却在东张西望地苦寻斑马线。她左顾右盼,迟迟不肯跟着妈妈过马路。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她找到了一条斑马线。她连忙喊住自己的妈妈,让她陪着自己从斑马线小心翼翼地走过去。因为有许多人不遵守规则,所以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人寥寥无几。但是,她们还是从这条斑马线缓缓地走过去了。我从马路对面呆呆地看着这一幕,我低下了头,突然心头一闪:她们走过的仅仅是斑马线吗?
就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又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他开着车在马路上左冲右撞,穿梭的汽车在他身边呼啸而过。但他置之不理,在马路上我行我素,横冲直撞,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一个撕心裂肺的惨叫声震惊了我,我的眼瞪得像煮熟的鸡蛋一样大:只见那个横冲直撞的男人,开着车冲向正在斑马线上行走的母女俩……“拍”地一声,一袋衣服“飞”了起来,像一只小鸟在飞翔。“啊”接着传来了一阵惨叫,那个小女孩的手鲜血满流,被车撞到了。她的母亲惊恐万状,连忙把女儿送去医院,还不断地安慰自己和女儿,从眼角边流出了一丝的眼泪。我被惊呆了。
一秒钟,就差一秒,女儿就会丧生;就差一秒,司机就会铸成大错;就差一秒,母亲就会伤心欲绝。如果司机开快一秒,那后果不堪设想……在我们的生活中,不遵守规则,就会犯错误。遵守规则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我们决不可以忽略!
法制规则,是对广大群众有着巨大的帮助,也为人们的性命做出了保障。所以,我们永远不能忽视了它的作用!一定要遵守法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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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祖国日新月异的快节奏发展,法律的约束自然也会加强,我们青少年如果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很容易就会陷进去,无法自拔。古人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可是这个“岸”,又在哪里呢?
青少年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如何防止他们犯罪也成为令老师、家长头疼的问题。有一个15岁的中学生,因为闲着无聊,便偷偷从一个小学生的课桌里拿出一袋牛奶,然后把老鼠要放置其中。这个小学生回来后喝了这袋牛奶,中毒身亡。这个中学生悔恨不已,本来只是想吓唬吓唬他,没想到竟然酿成了大祸。一个简简单单的“不知道”,就断送了他往后的学习生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往后如花般的10年光阴就只能在冰冷的牢房里度过,令人感到无比的`惋惜。法律无无情的,哪怕你万分悔恨也无济于事,毕竟时间无法回转,如果当初知道这是违法的行为也就不会去做,那么就不会犯下罪过,但是,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说到底,还是因为不知法,知法了才不会犯法。
那么,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呢?一、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观念;三、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四、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五、要有爱心。我相信,做到了这几点,人人都可以做到“知法不犯法”。
也许会有许多同学认为,只有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了伤害才能构成犯罪,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这只是“犯罪”的冰山一角而已。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殴打他人以及刻意的辱骂,都是犯法的。且放下殴打他人不说,辱骂他人同样也会对他人造成自尊心上的伤害。现在,班级中各式各样的侮辱性的话语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在此我也不一一列举了,然而使得他们出口成“脏”,的原因,大多数也只是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样值得吗?伤害他人的自尊心对你有什么好处吗?居然还会有人以辱骂同学取乐。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听到别人带着侮辱性的言词,如果那个被骂的人是你自己,你的心里会好受吗?同学之间理应和睦相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一些琐碎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大打出手。
社会的治安关系着你我他,如果人人都能成为健康向上的公民,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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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下午,我们学校的师生听了一次“法制报告”。这次报告会针对中学生,告诉了我们一个又一个深刻的道理,讲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报告会一开始,便有几位令人景仰的警察给我们讲了在家中娇生惯养的我们对法律的无知。没错,我们在家中就像一位位骄奢的“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敢做。不知不觉中,一个特殊的名词——“法律”正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靠近我们。我们的行为不再像以前一样随便,我们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
报告会渐渐发展到了高峰,讲起了中学生的自身安全。其中,打架斗殴事件最为严重,我在此举几例事件。
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刘多次受到三个不法分子的勒索。第一次,他们要她交五十元“保护费”声称不给就要打她,不准她上学,她只好把存起来的零用钱给了他们。三天后,他们又要她交出一百元,声称不给便要划破她的脸,她只好偷偷地向别人借钱,凑足款数给他们。但过了不到一个星期,这些人又来胁迫,要她交出五百元。一个初中生哪儿来这么多钱?她交不出,他们便把她劫持到一个旅馆,企图污辱她。幸亏旅馆保安人员发现,才把她救了出来。
初中生张玲在回家路上,看见无业人员王某等五人殴打本校学生钱某,遂上前制止,没有奏效,反而遭到王某等人的围攻。张玲看他们人多势众,就假装胆怯离开了现场,然后迅速到附近打“110”报警。警察很快赶到,抓获了王某等人。
这几例事例,正好告诉了我们当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当面对违法犯罪分子行凶时,我们既要勇敢,也要机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后更要及时告诉家长,老师和警察等寻求帮助。
在学校中,总有同学会做一些伤害别人的事,可他们却不以为然。“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就告诉了我,从小就要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为了未来,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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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准备高飞的雄鹰呢?所以我们要知法,守法,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走上错误的道路,如果不懂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使我不由地想起两年前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情。
一个暑假的下午,外公正在洗菜,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就连忙过去开门,只见一个30来岁的小伙子焦急地站在门外,外公问他找谁?他答道:“我是你儿子的同学—王培,是天元人,今天骑摩托车来浒山给生病的爸爸配药,由于车子没有年检,被路上执勤的交警扣留了,回不了家了,爸爸还等着我给他送药呢,可取回这车要3500元钱,我身上的钱已用完了,要不你借我一下,明日早上肯定还你。”3500元钱对当时的外公来讲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外公看到他一副诚恳的神态,还是咬咬牙答应下来了。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到了晚上,舅舅下班回来了,外公把下午那件事情告诉了他,舅舅一头雾水,说:“没有这个人的,你肯定上当受骗了。”外公当时差点晕过去了,为了这事外公几天吃不下饭,消瘦了许多,一直为那笔钱后悔不已。可蹊跷的是那个人过了几天又来骗钱了,他以为我外公认不出他了,可外公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指挥十几个村民围住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骗子,骗了我这么多钱还不心死呀!今天一定要把你送到派出所不可!”那场面可真雷人!我帮外公拨打了110,十几分钟后,几辆警车呼啸而来,我们一起把骗子押到警车上,随后我们也跟随民警去派出所做笔录,外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民警对骗子进行了审问,拘留了一星期,可他还是嬉皮笑脸,不知悔改,一看就是一个惯犯了,真是社会上的耻辱呀!
虽然外公的3500元钱已失而复得了,可当时要是外公警惕性高一点,也就不会给骗子机会了,它们专门向这种人下手,这样的人真是可耻呀,所以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长大后做一名社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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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马路上经常响起车鸣声,大部分是因为行人闯红灯,还有许多卖产品的推销员和乞丐,或是驾驶员开车打电话不看路等。这种事我爸爸也经常遇到过,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路边上常有交通警察和监控。但还是有许多人不顾生命安全在马路上“放肆”。每一秒,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都会有车祸陆续发生。我们不能制止每一次交通事故,但我们能宣传交通规则。
“滴……滴”现在是早上7:10,马路上排着“长龙”每辆车都急躁地按着喇叭,可前面的车还是一动不动。许多人也下车探望,时不时地骂两句,这时推销员、乞丐也纷纷跑来凑热闹:正是挣钱的大好时机!我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每经过一辆车就敲敲窗,挨家挨户地问,直到主人把窗户关上了才肯罢休,卖房地产、槟榔、香烟,五花八门,这里可以说是菜市场。“哎,这些人真是不要命。”我看着窗外要钱的老爷爷,如果车一动,他就离危险越来越近。时间一分一秒地转动,十分钟过去了,“长龙”还是没有一点儿动静,我和爸爸也不耐烦,下了车,马路上除了偶尔在车海中穿梭的人外,全是亮着红灯的车。大概走了几百米,听见几人吵闹的声音,再走一会,便看见两辆打着双闪灯的车停在路中间,一辆车的尾巴已经是凹凸不平,牌子也打掉了,车尾已经掉了一部分漆了,另一辆车的车头一个红灯被撞碎了,也是破破烂烂,旁边的车也撞掉了漆,也有几个坑。警察正在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位驾驶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上提着公文包和警察辩解。另一位驾驶员身材矮小,穿着便服,脸上红彤彤的,扶着车,在那胡言乱语,喝得醉醺醺的,额头上还流着点鲜血,说:“我不——我不去警,警察——局!”警察三番五次地硬拉着他,哪知他力气挺大,警察看实在没办法只好要他去医院。几分钟后,马路终于顺畅了,一切又是从前的样子。
是的,许多人也碰到过这种事或是亲身经历过,相信大家也怕碰到,既然怕,就不应该酒驾,开车打电话,就应该提醒身边的人,让自己,让其他人避免。
法制征文1000字(一)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法制征文1000字(二)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嫁妆是一套房子。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征文1000字(三)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变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角色,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如果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今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应该从小就要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心情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起,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后来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仅是他的错,虽然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可以看出,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可以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面对世界,不可以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助,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美好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悲剧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意义,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制安全作文 篇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代表长方形尺子,而它们则用来划定范围,这就如同法规与我们的关系。有幸听完这次讲座,我不禁潸然泪下……
为什么校园暴力事件如此多?中学生的正处在青春叛逆之际。精力强盛,有时难免脾气暴躁,而且还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自认为帮了“哥们儿”的忙,揍了别人一顿,殊不知对于这件事越帮越忙。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而我们为什么不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且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
为什么犯罪率向青少年倾向?总而言之,青少年就是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懂得学会拒绝。我想,如果青少年知道自己所做的事违法的话,我想,他们也就不会傻到以身试法的程度了。其次还与其监护人的管教有着不可磨灭的关系。俗话说得好:篱笆扎的2紧,野狗钻不进。如果让孩子生活在一个好的环境中,孩子较大可能性的有一个好的发展,就像“孟母三迁”的故事一样。而如果孩子生活在一个其监护人所营造的花天酒地的环境之下,我想则反之。
法制安全作文 篇2
现在中国式过马路以成-大交通危险,今年已经造成789人死亡,这个数字是多么触目惊心啊!有人说什么是中国式过马路,我认为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他们认为这么些人应该没事吧。就走过去了。可是悲剧往往就发生在这不经意之间。造成无数人死亡,多人受伤。
《国家交通安全法》第62条说,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安全法都明确说过可是还有人不听劝阻。有的人继续闯红灯,有的居然还带着小孩闯红灯!有的孕妇不顾自己和孩子的生命闯红灯。他们不知道有多危险吗?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是非常大的,首先危害到的就是行人自己的人身安全。我在这里想提醒广大的行人,大家不要以为车辆不敢撞行人,闯红灯就不会出事,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在马路上很多司机是来不及做出反应的,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行人。其次,行人闯红灯对车辆也是有很大威胁的,司机在躲避行人时一般会采取紧急刹车或紧急避让,这两种情况会引起追尾、撞车、侧翻等事故的发生。
我再说-件因闯红灯、酒驾引发的惨案。1月9日,86年出生的刘某喝了不少酒后,驾驶着小轿车从彩北村驶往牛心台。在这条路上有一个呈丁字形的交叉路口,直行是往牛心台,拐弯则是通往丹东的路线。为往来车辆和行人安全考虑,交警部门在此设置了红绿灯。18时50分许,刘某途经这处交叉路口,当时正是红灯亮着,刘某却视若无睹,直接闯了过去。就在这时,迎面开来一辆载着一家三口的二轮摩托车,正准备左转弯向丹东驶去。刘某车子未停,直接就朝摩托车撞了上去,巨大的惯性使得摩托车一边向右侧翻滑行,一边又撞上了由东向西行驶过来的另一辆二轮摩托车,造成了刘某的汽车及被撞的两辆摩托车损坏、一家三口中的父子受伤,妻子受伤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的恶果。虽然后来经警方查证,一家三口中驾驶摩托车的樊某系无证驾驶,当时也喝了一些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3mg/ml,系酒后,不算醉驾),而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06mg/ml,已经构成醉酒驾驶,即使樊某自身也有责任,也无法为刘某醉酒驾驶并闯红灯导致的恶果开脱。
“红灯短暂,生命无限”、“不怕百步远,只怕一步险”。其实,前人发明红绿灯是有原因的,不要怕麻烦,有句话说的好“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红灯会闪烁无数次的,而生命只有一次,用完了就没有下一次了,在红灯没有灭的时候,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穿过马路。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这样太危险。还有的惨剧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大家要不怕麻烦绕过护栏…。
同学们,让我们对自己负责,让我们安全出行吧。
法制安全作文 篇3
严道镇的新南村,几个孩子一起到一个小伙伴家里玩,正好每人在家,他们便玩起了捉迷藏。那个小伙伴和其中一个小孩子就藏在了他家的柜子里,由于关柜门的时候用力过猛,柜门上的锁被震的扣住了,可他俩全然不知……其他小伙伴都找不到他们,只好没趣的走了,而柜子里两个可怜的孩子,因没人知道他们在柜子里,自己又出不来,所以不论他们怎样挣扎,还是闷死了……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
为了让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逐渐减少,就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一同注意安全:当我们做某件事时,要想一想,这件事我能做吗?这件事安全吗?如果觉得不安全,就千万不要去做。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时,也要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劝阻他。这样,每一个家庭都能美满幸福了!
所以,让我们将安全牢记心中,为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