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倾城之恋》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
是啊,无论什么样的女生,最后都是期望结婚的。正因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电影让人感动的地方也正是在那里。范柳原终究是娶了白流苏啊!不管他一开始有几分真心,不管这中间他用了多少玩女生的惯常伎俩,不管他们来来回回持续了多久的"拉锯战",试探了多少对方的真情假意。但最终他是娶了她呀,是当着外人对她说了句:不,她不是小姐,她是范太太。。。。。就为了这句活,流苏泪如雨下,正因她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颠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
我坚信是战争成全了流苏,成全了范柳原的真心,经历过生死的人会不一样,是生死将范柳原从一个风流公子变成了一个能安下心来居家过日子的男生。
如果我是流苏,不知道我会不会要感谢这场战争,或许会吧。这样说好像很不人道,但在那流离失所的乱世里,我会只想和所爱的人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记得以前看《天若有情》里王琪和方以安讨论位置问题。方以安说:一个人的位置就应是在对方心里。王琪听了,笑笑说:那是正因你还年轻,一个人只有在他家里有了位置,才说明在他心里有了位置。微信名字大全
娶了白流苏的范柳原才是让人感动的范柳原,否则也只但是是和所有的男欢女爱一样玩了一场暧昧的游戏,纵然使人倾心,却不会让人感动。
不管是什么成全了他们的感情,最终他们是走到了一齐。不想去感叹战争的残酷,不想去感叹女生的悲哀,只想为他们说一句:真好。"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好。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杯具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杯具更像杯具。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2
“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点出了文章的主题,这段苍凉的故事,源自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结合。
倾城,用来形容女子美丽动人,又有全城出动之意,却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又带着点忧伤和苍凉的静寂,犹如昙花在夜晚独自绽放的妩媚和孤单。
我不喜欢读有着太过完美结局的故事,因为那线索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脉络太过清晰,故事不够曲折,而那些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尾却让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因此我在看文章时,喜欢看点带有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他最能打动人。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时候刚刚懵懂的我,只是感觉到这是一部曲折且最终美满的爱情故事,虽然小说前面介绍白流苏的背景时,带有一点悲剧气氛,但最终的结局是完美的。可是8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感受却全然不同,我现在认为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是悲情的故事,范柳原是一个在特殊家庭背景下走过苍凉一生的男子。
一个是离过婚的家族落魄的女子,一个是留学回来一心寻求刺激的富家私生子,在那么一个战乱的背景下相遇,于是,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个苍凉的结局。
小说对范柳原的介绍使我印象深刻,又不免陷入一阵沉思之中。他是一富家子第,由于是私生子,他不敢正视婚姻,父母婚姻的不正常,对他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待婚姻只有排斥和蔑视。每天跟歌台舞场小姐花前柳下,花红酒绿,喝酒言欢,苦中作乐,典型的一花花公子的形象,好像他本不该有一段恋情一样,表面快乐,可内心极度的苍凉。
自从认识了白流苏后,他的爱情火花被点燃,他极度想得到她,即使她是离过婚的落魄女子。可是他又怕受到伤害,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太怕了,他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害怕走进婚姻的坟墓。他需要静静的观察,她是否真的值得他去一辈子相守。范柳原曾经以一句“我犯不着花了钱去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凉了流苏白的心,那段曾经炽热的感情也被浇上了一盆冷水。范柳原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源自他苍凉的内心所产生的无比惧怕错误爱情的条件反射。在爱情中,他又是一个处于苍凉境遇中的男子。
一个正想经历一段爱情的男子,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一个恰当的人,波起一段恰当的爱情涟漪,必定想在爱情中寻求一个稳定的港湾。范柳原最终确定白流苏就是他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可是苍凉的故事却没有停止,白流苏对他的误解,甚至是曲解,让他伤心万分;对他默默付出,静静的等待守候,却认为装腔作势,让他差点对爱情失去信心。可是最终他还是顺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温和的夜晚,范柳原打了白流苏的电话,对她表白,说了“我爱你”,简单却深情,然而白并没有表态。范柳原依旧没有放弃,仍然深深地爱着白流苏,最终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范却要出国,两人又要分居异处。
伴随着飞机“轰轰隆隆”的刺耳的声音,香港的战争打响,没有范柳原在身边的白流苏难掩空白惊恐的内心,她与女佣相依为命,躲在空屋子里以饼干充饥,她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弹头的碎屑擦过脸颊,在忐忑中回忆着和他的恍如隔世的故事。范柳原得知香港战争后,不顾一切的往家赶,为了他深爱的人,就是再危险,他都要去,因为他知道,若失去白流苏,他的世界就灰暗了,他也将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而白流苏当看到范柳原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她整颗悬着的心落地了,她紧紧地抱住范柳原的手臂,或许战争,让她们俩原本已经远离的心又开始逐渐靠近,毕竟,她寻找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支柱,在战争的慌乱年代能够相扶持活下去的依靠。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见证他们过程的除了徐太太,还有那一道墙。从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约会,“柳原靠在墙上,流苏也就靠在墙上,一眼看上去,那堵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到后来,他们隔着那堵墙相互诉说着爱意,战争中他们背贴着墙,心惊胆战地躲避着战争,知道最后,他们又再次走过那道墙,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一个苍凉的典型意象,墙三番四次地出现在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中,又或许,这个墙就是范柳原心中的意识流活动,从最初的两人之间相互有距离感,到最后,战争使得两人最终心无所隔走到了一起,墙这个若隐若现的意象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此时的白流苏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身外的一切,都不如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让人觉得踏实。男人就像一堵饱经风霜苍凉的墙,墙亦人,人似墙。
倾城,美人,恋情,战争,在这部小说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经历过战争的爱情,无论其本质和过程是什么,终能使人动容,范柳原这个惧怕婚姻而又渴望爱情的男子,穿过父母悲剧婚姻的伤痛,站在了自己面前,最终寻得婚姻。只是由始至终,在他身上,有着读不尽的苍凉。
爱一个人很难,为一个值得爱的人,就算饱经苍凉,也是值得的。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3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联摆脱白公馆的时刻。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取。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能够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貌,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能够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生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4
有些女子穿起华美的袍子,站在旧时光的影子里轻轻地画起一道浓眉。绿色和红色交错的灯光,暗暗地洒落,幻美的生活之后,人去楼空。
——题记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爱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刻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生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能够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简单,但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但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爱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张爱玲以前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完美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经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记得我在看《半生缘》的时候,故事的开始就是,“……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载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但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能够是一生一世……”她的小说总是一份感情从不能自己到慢慢沉淀的过程,让人觉得有些微微的苦涩,而其实那些人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只是更换了名字,却重复着相同的故事。
荒凉是正因繁华之后的落空,正如寂寞的女子内心总是一片为开垦的荒芜,而张爱玲正是把它拿捏得很恰当。我们总听见人们称赞她有才华而不是伟大,大概也正正因她只是把故事讲给爱听的人。正因张爱玲也说过,生活是一件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因此她的小说女主角总是穿着不一样的旗袍出场,也暗示她们隐隐相同的人生和命运,外表的美丽内心的空虚。她的作品总是看上去很华丽却是很安静的调子在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读完之后才会恍然,原来张爱玲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女子。
泛黄的照片中,那个女子很安静地望向远方或者只是平静地看着。原来所谓的才华也但是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恬静,更多一些对命运的追问。喜爱在小说里开始把眼泪掩藏,慢慢的,眼泪就像手里的沙子,慢慢地滑落,然后是肆无忌惮的崩溃。我们就被她轻易地被带回到旧时光中,或许快乐或许悲伤。
爱上张爱玲的文字,如同倾城之恋,只是那一刹那的时刻。而她的故事,正如一首安静悠长的歌,不会落空,正因任何时候都需要这样一首歌。不一样的人,唱出不一样的味道。
也正如李碧华所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5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联,但是,我之因此写这本书的读后心得其实是个人觉得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有,而此刻的社会对于文学的美感似乎不太去重视,让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就应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好处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从大学时期我就爱看张爱玲的书,并偶尔会回味一下,她的作品对我的确是造成不小的影响,尤其是在对文学的欣赏与感动方面,而她对于人性(尤其是对女性)的深入分析,在当时也带给我不少的冲击。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说: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但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能够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生,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之后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说给妹妹的范柳原,之后两人在一齐,但是他们对感情抱持着不一样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正因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能够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述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此刻的文学所描述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述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能够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能够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你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你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你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但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能够描述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但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必须还是有挫折!因此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齐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之后是正因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必须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但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向在上演,但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此刻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述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正因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正因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生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生对感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你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因此,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十分值得人去深省的!
《倾城之恋》读书笔记6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正因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状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感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感情呢也许感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取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生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务必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职责、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感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必须,他以前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职责不需要,感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嘲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职责。战争让人变得真实。
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正因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此刻,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但是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但是是一个自私的女生。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但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取。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
喜爱小说中的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颗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为了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个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刻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能够叫做-感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杯具是女生的。此刻方觉得,杯具是女生的,也是男生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感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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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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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作者:张小娴
爱不像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写好信后不寄出,便不会后悔。然而,再想寄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难道,她只是送信的人,装饰着别人的爱情故事?还是她会在别人迟到的来信里,收回迟到已久的幸福?
真莉,一个即将走出校园的女孩,喜欢自由自在地疯,喜欢整年都穿着吊脚裤出门,喜欢像一颗颗青
初恋、失恋,重逢、邂逅,缘聚缘散,阴差阳错……一段未完的爱情故事,留下寂静无声的等待;一个时隐时现的人物和一把在深夜
第一章 初恋
沈真莉的一张鹅蛋脸粉嫩嫩的,身上白色
跟其他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生不一样,她不爱穿牛仔裤。牛仔裤广告老把牛仔裤吹嘘成野性和自由的代表,不过是谎言。她想,要是套一条紧身牛仔裤在一头野豹身上,它也别想再跑得快了,不过.她承认,要是她的大腿瘦一点,她不会介意多穿牛仔裤。
她低下头去,有点懊恼地看看自己踩着露趾凉鞋的双脚,刚刚走过一条沙尘滚滚的路,脚背有点脏。她腿往后抬,用手抹抹脚背的灰尘,然后又抬起另一条腿,扫了扫脚背,整个夏天她都穿这双平底凉鞋,喜欢脚下凉快得仿佛没穿鞋子的感觉。
这时,她觉得头有点痒,手指插进头发里抓了抓,完全忘了那只手刚刚抹过脚背上的灰尘,她不拘小节的个性像个男生,幸好她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发育匀称的身体。但她还是嫌自己一头清汤挂面的黑发大固执,也嫌两条圆滚滚的大腿胖了点,十九岁的她,最美的其实就是那双杏眼。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黑的黑、白的白,像围棋棋子似的,摆着一个引人入胜的棋局。那双眼睛鬼灵精得很,倒映着眼睛主人满脑子的古怪念头。
真莉从小就爱做古怪的白日梦。她不知道人家都做哪些白日梦。她做过的白日梦可多了,她梦过自己的婚礼,新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穿上漂亮的婚纱。她幻想过自己的葬礼,就像爱情电影的年轻女主角那样,她死了还是很漂亮。
她也梦想过自己当上电视台晚间新闻的女主播。她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地面对观众念出以下一段新闻:“母鸡下蛋不是新鲜事,法国有一只公鸡下了一个蛋,它自己也感到相当惊讶和难为情,我们一起去看看——”不过,她最大的梦想还是拍电影。
这一天,她的梦想实现了。一九九五年九月中旬这个天气明媚的日子,真莉成了大学的新鲜人。她考上第一志愿——电影系。她下了巴士,从车站一路走来。这会儿。她背着米黄色的帆布背包。仰头望着面前那幢电影系大楼。她终于来了。她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以后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上学,不再是个中学生。
她班上有三十个学生,只有四个是男生,大家脸上都带着一副初来乍到的怯生生表情。她没有新朋友,课与课之间都落单。这天放学后,她舍不得走,一个人没事就在大楼里乱逛。来到二楼走廊的时候,她无意中听到左边一个房间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嘶嘶声。她走近些看,那声音好像是哭声。
“会不会是拍戏?”她心里想,又走近些看。
那扇门半开着。门缝里露出些许白色光线。她探头进去,看到里面摆了拍电影用的摄影机、聚光灯和一卷卷的粗电线,塞得满满的,连一扇窗子也没有。她看到陆子康。那是他们头一次相遇。他坐在房间中央地上一个用来放摄影机镜头的长方形银色铝箱上面,双手搁在膝上,眼睛湿湿的,红咚咚的鼻子嘶嘶地吸着大气,一边鼻孔还挂着一串鼻水,那模样好像很伤心。
“噢……他躲在这里哭?我当看不见好了。”真莉想道,悄悄把头缩回去。
“啊……”陆子康突然抬起头,他征征地看了她一眼。用浓重的鼻音问她:“你有纸巾吗?”
真莉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纸巾,走上去。跨过地上的一卷电线,把纸巾塞到他手里,
“你没事吧?”
“只是……鼻敏感。”他抖开一张纸巾摸摸鼻子,大口喘着气说。
她偷瞄他,没法判断他是不是假装没哭。她知道男生都不爱承认自己也是会哭的。但是,她闯进来是她不对,为了表示她相信他是鼻敏感,她告诉他,她有青
“那比鼻敏感更糟,要是有人在我的食物里偷偷放些青
“有人会对青
“四岁那年,我吃了一片有青
“我只听说过有人对花生和香蕉敏感。”
“这个还好,有些人对好多东西都敏感,差不多啥也不能碰。我在报纸上看过一段新闻。说美国乔治亚州有个男人对任何布料都敏感,由里到外只能穿纸造的衫裤。要是哪天下雨,他就没法去上班了。”她咧嘴笑笑说。
突然之间,陆子康用手使劲拍了一下坐着的银色箱子,陡地站起来,喊了一声:
“啊呀!有了!我要拍一个青
真莉盯着陆子康。心里想:“青
“你是新生吗?”他冲她笑笑。
“嗯。”她咧咧嘴笑,问他:“你是不是陆子康?”
“你怎么会知道?”他征了一下。有一会儿,他还以为那是由于自己很出名,毕竟,他已经三年级了,自问十分有才气,作品参加过校外的一个独立短片展,还拿了个优异奖。他也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有一米七九高。男生只要长得高,就是不一样,也许系里的女生私底下都经常谈论他。
“哦……我刚刚在楼下通告栏看到一张通缉你的海报。”她看看他,撇撇嘴说。
“通缉我?”他呆了一下,很快就想到是什么一回事,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真莉听到陆子康奔下楼梯的声音,她看了一眼这个房间,兴致勃勃地瞧瞧这部摄影机,又摸摸另一部。
这时,陆子康手里拿着那张皱巴巴的海报跑回来,神情有点尴尬地向她解释:
“二年级的人在楼下拍戏,拿了我的照片当做通缉犯。电影系的人就是这么下流,你以后千万别把你的照片到处乱放。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憋住笑,心里想:
“念电影真好玩啊?但他压根儿不像通缉犯哪!”
那天之后又过了两星期。真莉己经很熟悉这幢大楼了。这天午后,她坐在五楼学生休息室里埋头埋脑做功课。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代表的是浪荡和自由,靠墙壁的一列木架上堆满零食和杂物,角落里摆着书桌和电脑,电影系的学生都爱窝在这里;己经毕业的,也像回娘家似的,常常回来。休息室一角放着一张磨得已经有点发白的红色布沙发,大家都爱瘫在上面打吨。这天,真莉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个大块头脸埋椅背蜷缩着身体在那儿睡觉。那个男生的头发乱蓬蓬的。穿一件十号红色曼联球衣和一条短裤。光着脚。露出多毛的一双腿,时不时打
真莉想:“瞧他那副睡相,好像八辈子没睡过。他说不定还淌着口水呢。”
她抬起头,看到陆子康。他咧着嘴冲她笑,那样子好像是有求于她。
“找我有事么?”她怔了怔。
“我想找你演我那出短片,就是我那天跟你提过的那个青
“我?我没演过戏啊!”她皱了皱眉。
“演你自己就好了。我觉得你很适合。”他说着从黑色背包里掏出一张光碟来,塞给她,说:“你回去读读剧本。”
她没拒绝,电影系的学生互相帮忙对方拍片,是一种义务,他们都没钱找真正的演员。她不拒绝,也是有点虚荣心作祟,还从来没有人找她拍过戏呢。
“什么时候要拍?”她紧张地问。
“我会通知你。”
“哦……谁会饰演那个对大部分东西都敏感的男主角?"
“大飞!”子康朝沙发那边大喊了一声。
真莉转头望过去,心里不禁嚷了起来:
“天哪!不是他吧?”
沙发上那个十号球衣没有醒过来,陆子康索性走过去推醒他,问他说:
“喂!你什么时候来的?”
十号球衣终于挣扎着缩起双脚醒来,边打哈欠边伸了个大懒腰。他留到脖子的长发盖着脑袋,胡子没刮千净,颈上还有几处旧的刮胡须的伤口。他揉了揉困倦的双眼。坐直身子,把自己的一双球鞋从沙发底下踢出来,说:“昨天在附近开工,今天早上才收工,懒得回家。”
大飞毕业五年了,己经当上副导演,时不时回来这里指点一下师弟们。他有点不修边幅,但人很好,大家都喜欢他。爱听他说说电影圈的事。譬如哪个导演脾气最大、哪个导演最爱折磨人、哪个导演最了不起。大飞有种能耐,就是到哪里都能睡,再恶劣的环境也难不到他。可他对钱财又很浪漫,哪天有钱就会请大家吃饭,或是偷偷买几瓶红酒回来大家一起喝。
学弟之中,大飞最欣赏陆子康,跟他也最投契,把他当成弟弟似的。他认定陆子康大有潜质,他那出拿了优异奖的短片就拍得不错,当然,他还需要时间磨练一下,机会将来多的是。
“那个青
陆子康听了这话,嘴角轻
真莉礼貌地冲陆子康笑笑,心里却想:“噢!男主角真的是他!我可以辞演吗?”
“男主角找到没有?”大飞揉揉一张脸说。“还在找。”子康说。
“太好了!我就知道不会是他。”真莉心里嚷着。“女主角呢?”
“就是她。”陆子康带着得意的神色指着真莉,想让大飞看看他找到的女主角多漂亮。
大飞望向真莉,目光里满是赞叹,不禁咧嘴朝她微笑。
子康的短片在十一月中开始拍摄,那时己经踏人秋天,白天都有暖暖的大太阳,夕阳下山后秋凉如水,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真莉刚刚还只是大学新鲜人,却又胡里胡涂当上女主角了。她很认真,接到剧本之后便回家猛啃,把对白背得滚瓜烂熟。每次读剧本,她都不由得对陆子康生出多一些好感。
“他这段写得真好哦!”她心里赞赏道。
“怪不得他是系里的高材生!”她愈想愈仰慕。
十九岁的她,从没谈过恋爱。她以前念的是女校,身边那些女同学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她并没有很羡慕,她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那些男朋友。她才不会为恋爱而恋爱。干嘛要接受一个七十分的男生呢?她要一直等那个一百分的人出现。
她知道,只要她肯等,那个人一定出现。她这个人是梦打造出来的,不是像肥皂泡沫的那种梦,而是像电影一样的梦。她爸爸是个影痴,真莉小时候常常跟着爸爸去看电影,要不就是窝在家里看租回来的旧片,两父女排排坐在沙发上看到半夜三更。她不奢求一段像《齐瓦哥医生》或《乱世佳人》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要是有的话当然很好,可她自知并不是活在一个大时代里,而今也不是生死相许的战乱时期。
她想要的是一个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她向往爱情,向往思念的甜蜜,也向往肝肠寸断。她想要个心上人,那个人的爱会比她的生命悠长,她到死也记得他。在爱情的世界里。真莉是挑剔的、也是虚荣的,只看得起那些很捧的男生。跟陆子康相遇的那天,她只觉得他好可怜、好沮丧,她还没见过一个人的鼻敏感这么厉害,她压根儿没想过和他有什么可能,他并不是她那一型。而后,她读了他写的那个(青
那么,他呢?他有女朋友吗?她没见过他在学校里跟其他女孩子一起,拍戏时,她也从没见过他走到一边放软声音讲电话。他是跟她一样没谈过恋爱吧?还是他刚刚跟某个人分手?真莉在班上跟曼茱最谈得来,曼茱是个包打听,在学生事务处兼职。
“没人见过他曾经在学校跟什么女孩子来往。他中学有没有女朋友便不知道了,他那间是男女校,那儿的女生是出了名的。”曼茱说。
“出了名什么?”
“出了名难看呀!”曼茱说。
真莉大大松了一口气。知道了子康十有八九没有女朋友。她高兴得仿佛刚刚中了一张二奖彩券。为什么不是头奖而是二奖?因为她对头奖是很严格的。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的女性直觉告诉她,陆子康对她是有点与别不同的。首先,他找她在他的短片里演出。这是他的毕业作,不容有失啊。他即使不是为了接近她,至少也是对她有好感吧?还有,那一次的事真是大明显了。
事情是这样的:她好喜欢他写的那个剧本,只有一场戏她一直觉得有点不舒服。那场戏要她和男主角在浪漫的夜色下紧紧相拥,他在她嘴唇上亲一下。虽然还没拍到那场戏,但是,真莉只要想到要亲嘴,都觉得汗毛倒竖。饰演男主角的是学校剧社的成员,那个男生很会演戏,也不讨厌,只是真莉还从来没跟男孩子亲过嘴,而且还要让他搂得紧紧的呢,他的胸膛更会贴住她的胸膛。她自问不算保守,但她暂时还不打算为艺术牺牲。她听说早几年学校有个女生替电影系某个男生的毕业短片演出,竟然愿意背部裸露出镜,轰动了一阵子,真莉可没这种勇气。
她想过跟陆子康说出自己的意见。问他会不会考虑改一下这场戏,但是,她怕他会觉得她这个人有点别扭,说到底。他们是念电影的,眼光应该和世俗的人不一样。她也害怕,陆子康根本就打算到时候用镜头迁就,男主角不会真的亲她。那么,她提出来就会让他笑话。因此,她始终没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到要拍那场戏的那天晚上,她已经打算豁出去了。那时候快到圣诞,她对陆子康的好感与日俱增,甚至愿意为他的作品牺牲。没想到,陆子康竟然临时删掉那场戏。
那天,他们在中环天星码头准备拍摄,跟男主角拥抱的那场戏排到最后。当她准备就位时。陆子康把她和男主角叫到一边。
“这场戏我想改一下。”陆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真莉和男主角留心地听着。
陆子康飞快地
“我觉得两个人还是不拥抱的好……还没发展到那个阶段,好像有点突兀。”
“你觉得呢?”陆子康没问男主角,只问她一个人。
“我也觉得……”其实,到了这时候,她己经不太介意拍这场戏了。但是,听到陆子康这样说,她心里有点高兴。也有点意外,尤其是他结结巴巴,好像很怕给她识穿的样子。
“那么,我还要不要吻她?”男主角以专业剧社演员的口吻问。
“这个……这个……”陆子康撅着嘴,羞涩的目光投向她,然后清清喉咙,装出一副跟她讨论的口气,问她:
“真莉。你怎么看?"
“我觉得——”她本来想说,导演觉得怎样便怎样,因为她还没猜到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我觉得还是亲亲脸颊好了。”子康抢在她前面说。
“我也觉得。”她连忙附和。亲亲脸颊毕竟比亲嘴好多了。
可陆子康马上又投给她一
“你会不会觉得亲亲额头会更好一些?"
“我也觉得……”她回答,心里想道:“亲亲额头自然比亲脸颊要好一些。”
然而,陆子康马上又改变主意,皱着眉问她说:“还是你认为亲亲头发更好?"
“我觉得你说得对……”她点点头,心里想:“我头发这么厚,给他亲一下也没感觉,是比额头好。”
“我看他根本不应该亲你,剧情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呢?”陆子康突然又冒出一句。她浅浅一笑,说:
“晤……就是呀!而且戏里他可能会对我的头发敏感。亲我的话说不定会变成猪嘴。”
“对!对!对!他啥都敏感!就索性改成他不敢亲你吧!”
他们已经由亲嘴改成亲脸颊,再由亲脸颊改成亲额头,然后由额头移到头发,最后什么也不需要做,完全把身旁那个傻呆呆地站着的男主角忘记了,甚至忘记了他们身旁有任何人。他们眼中只有对方。
真莉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都会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心形嘴唇微笑。陆子康不能忍受她跟别人亲嘴,即使只是亲亲头发也会使他嫉妒。他不是爱上她又是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己经到了一九九五年圣诞节的前两天,那出短片还只拍了三分之一。每次拍完外景,扛着沉甸甸的器材回来,其他人都散了,陆子康依然会留下来重看一遍当天拍的片段。从十二月中旬某天开始,真莉也留了下来一起看这些毛片。那一趟是陆子康要她看看自己演得怎样,他说她那天演得很好。后来,是她自己要看的。她也要筹备自己的那出短片了。那毕竟是她第一出片子,她好想跟陆子康学习。他也给了她那个剧本很多意见,甚至答应替她当摄影师,根本他就是她那出片子的幕后军师。
这一天,他们看完了毛片,一起离开电影系大楼。圣诞假期己经开始了,他们走在大学外面那条长长的下坡道时,两旁那些房子的外墙都缀上了彩色的小灯泡,在夜色里亮了起来,一路绵延开去。
然而,看完毛片的真莉却有些沮丧。
“我今天演得很差劲,真想赏自己两个耳光。”她看了看陆子康,心里很是抱歉。
“千万不要,你演得很好啊。”他连忙说。
“你别安慰我了。”她口气不太相信。
“我是说真的,你愈演愈好,你对自己要求大高啦,根本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是天生的演员,都会演戏。何况,你那么上镜,很容易拍,你每个角度都漂亮。人长得漂亮真是没话说。”他投给她一个羞涩的微笑说。
她面上浮出红晕,默默地走着,心里却
“啊……大飞给了我两张明天子夜场的戏票,你明天有空一起去吗?”他紧张得连话都说得不大清楚。
“好哇。”她没等他说清楚就答应了。
到了第二天,他们看完了子夜场,陆子康送她回家。那时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了,来到她住的那幢公寓外面,他们还滔滔不绝地谈论着那出戏。陆子康舍不得走,真莉也舍不得回家。他们两个索性在公寓外面的几级台阶上坐了下来,继续讨论那出戏,那出戏并没那么好看,他们却谈得很仔细。等到那出戏实在没什么可以再说了,真莉问陆子康最喜欢哪一出电影。
“《教父》。”他说。
“男生都喜欢《教父》 啊!”她两手搁在身后支在台阶上,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星星说。
“你呢?”他问。
“《祖与占》。”她说着转过头去看他,却发现他的眼睛这时正定定地望着她,两个人目光相遇的一会儿,他突然抓住她两个肩膀,嘴唇落在她嘴唇上。真莉在戏院里就预感他会吻她,她也一直等着,要是他今天晚上不吻她,她才会觉得失望呢。她两个眼睛合上,撅起嘴唇迎上去,他把她的肩膀抓得紧紧地,生怕她会逃走似的。
一九九六年来临的时候,真莉压根儿没想过,她的初恋才刚刚萌芽,便接到了一个噩耗。爸爸妈妈两年前静悄悄申请移民,没告诉她。二月中旬,加拿大说出来,而且六个月内就要到多伦多那边报到了。
那阵子,真莉心里七上八下
日子仿佛一天一天地倒数着。自从她告诉子康她要移民的那天起,他们每次见面都好像是最后一次见面。他们都试着把事情想得没那么糟,她每年都会回来,他也可以去看她。多伦多跟香港不过十几小时的飞机,要是他们连这种考验都熬不过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然而,当离别的号角遥遥吹响,真莉越发舍不得子康,她打死也不愿意走。到了五月初的一天,她告诉爸爸妈妈,她要留下来。她想先把大学念完才走。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没有感到不舍,反而觉着一股沸沸腾腾的兴奋之情在心里燃烧着。她不是一直向往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吗?这个时代成就了她。她才不管一九九七年后香港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不要跟心爱的人远隔重洋。
她留下来了。六月中旬的一天,真莉在启德机场送别爸爸和妈妈,子康陪在她身边,
等到爸爸妈妈转过身去走进机场检查站,两个人的背影渐渐在她眼前消失,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口大口喘着气哭出声来。
这时,子康楼住她,温柔地说:
“我会照顾你。”
子康这句话就像在真莉眼前投下了一枚催泪弹似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下巴。她咬紧了嘴唇,泪水却不断滚出来。爸爸妈妈走了,以后就只有她一个人,要是子康有天不再爱她,她便什么也没有了。
“别这样……”他的手卷成筒状凑到她耳边悄声说道:“我爱你。”
真莉看着他,嘴巴幸福地轻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子康带着些许得意说。‘
“什么事?”她瞪大好奇的眼睛看他。
“我接了一部戏。”
“真的?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哪个导演?是什么戏?你会做什么?什么时候开拍?" 真莉高兴得抓住他的手臂一口气地问。
“导演是新人,我还不知道拍什么片,今天早上接到大飞的电话时,我还没睡醒,大飞一开口就说:‘喂,我有部戏,你来做场记?明天开会?’”
“那你马上答应啦?"
“他根本没给我机会拒绝。”他耸耸肩。
“啊……你一定会答应的!”她冲他笑笑。
“哦……大飞还问你有没有兴趣来做暑期工。”
“我?好哇?”真莉高兴得嚷了起来。
这出电影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底开拍,故事是根据十年前一部畅销小说《收到你的信己经大迟》改编的。真莉十三岁时头一次趴在床上熬夜追看的爱情小说就是这一本,她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哭肿了。当她知道这么多年后头一次拍电影竟然就是拍这本小说,不由得从心里叫了出来说:
“太好了!起码我看过原著!”
小说写的是一个凄美浪漫的人鬼恋故事。电影公司借了市郊一幢六层高的旧楼和旧楼外面的一条长街来拍摄。这儿很快便要拆卸重建,整幢旧楼都丢空了。街上的商户也都已经搬走。房子是五十年前盖的,就连鹅黄色外墙上伸出来的两盏铁皮绿漆街灯也都是古董,很配合电影里那种凄美荒凉的味道。
导演挑了一楼对着长街有大窗户的公寓作为戏里女主角的家。美术指导花了一个星期把空空的公寓重新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工人们搬来了全是白色的家具、电器、吊灯、窗帘和所有一个女孩子家里该有的东西。
导演接着把公寓外面的长街来个改头换面,先是在公寓的铁枝缕花围篱上挂上一排排红的、黄的、绿的灯泡,点缀着夜色下的长街。然后又在长街上竖起一块“茉莉街”的路牌。
最后,工人们把戏里的主角——一个圆滚滚的红邮筒一嵌在茉莉街的拐角。邮筒是模仿真邮筒做的,颜色像大红花。沉甸甸的,要两个工人才抬得动。美术指导故意把邮筒表面弄旧,又刮掉上面一些油漆,造出斑剥和久经风霜的效果,使它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仿佛一直都在那儿。
这幢旧楼一个月后便要拆卸。男女主角也只能抽出一个月的档期,因此,电影每天都在赶。真莉有时候一整天都站在烈日下拍外景,她索性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等到日落才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但她一张脸己经晒得排红,一头黑发好像也烤焦了。
到了七月底的这一天,暮色四合,电影还有不到十个钟头就拍完了,所有的戏都集中在长街上拍摄。暮色里,真莉坐在那幢旧楼门前的几级台阶上。背后灯火通明,屋里有点闷热。街上还凉快些。她摘下了头上的草帽扇凉,发
“真莉,你要吃什么?”子康从一楼的大窗户探出头朝她喊。
“要是有叉烧饭,我要叉烧饭!”真莉仰起头跟子康说。过了一会,子康拿着两个便当从一楼走下来。他坐到真莉身边,塞给她一个便当。
真莉把草帽放到脚边,在膝头上打开她那个便当的盖子,她一边吃一边问子康说:
“你猜今天晚上会拍得完吗?"
子康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说:
“天一亮这幢旧楼就要拆了。今天晚上无论如何得拍完。快点吃吧。大飞说我们只有半个钟头吃饭。”
“哦。”真莉急急往嘴里塞了几口饭。
那天晚上,导演拼命追时间赶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紧了,做什么事都又快又小心。谁都不想成为拖慢进度的那个人。半夜四点钟,最后一个镜头终于在公寓里完成。工人们连忙走进来把女主角家里的东西清走,又拆走写着“茉莉街”的那块路牌和铁枝围篱上一排排的七彩灯泡,装上两部大货车运回去电影公司的仓库。
大飞带着真莉和子康待到最后,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一件贵重的东西在公寓里。到了清晨五点半钟,天已经亮了,真莉和子康才终于钻上大飞那辆车子离开。人去楼空,那幢公寓又变回当初那个荒凉的模样。
真莉困了,挤在后车厢里,一边身靠着车门,双脚缩起来搁在车厢底一个足球上。大飞的这辆五门车,就像个杂物室似的,他什么东西都丢在车里,衣服、鞋子、毛巾,就连拍戏的道具都有。大飞本来就不修边幅,一忙起来就更
“戏什么时候上映?”坐在前面的子康问大飞,他打了个呵欠,眼皮困得垂了下来。
“现在还不知道,暑假是赶不及的了,希望能拿到中秋节或圣诞档期吧。”大飞好像给子康传染了,也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真莉看见他们两个都打呵欠,也受到传染跟着打了个呵欠。大飞和子康接着又聊起有哪几部戏可能会跟他们打对台、哪几部戏会是他们的对手,到底中秋节档期比较好还是圣诞档期好一些。真莉想要搭嘴时,思绪突然又飘到一
“我听说五年前我们系三年级一个学生拍的一条短片里,那个女主角背部裸露上镜,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你那时也是三年级吧?到底是谁拍的?”
“就是我。”大飞咧开嘴笑着说。
“啊?是你!”真莉和子康都没想到竟然就是大飞。
“那个女主角是谁?”子康出于男生的好奇追问,他困倦的眼睛这时也睁大了,不免联想到那个光光的背脊。
“到底是什么人嘛?她为什么愿意啊?”真莉的好奇却是出于女生的好奇,她想着还在读书的女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会是个生活很放荡的女生吗?
大飞的神色这时有点腼腆,只是咧咧嘴没回答。
“是谁嘛?她漂亮吗?你到底用什么方法说服她的?”真莉几乎要爬到前座去了。
“我没说服她,她看过那个剧本,觉得很喜欢,自己提出的。就是嫣儿。”
“哦?是嫣儿,你们是同学吗?”真莉偷瞄了大飞一眼,心里想,要是她早知道郭嫣儿跟大飞是同学,她该猜到那个背脊就是她。嫣儿是大飞的女朋友,也是做副导演的,来探过几次班。
“不同系,她念英国文学的。”大飞说。
真莉闷闷地靠回座位上。她喜欢大飞。可是,她不喜欢郭嫣儿。她长得并不漂亮,不过她胸部很大,又不爱戴胸罩。每次她来探班时。那些男生都会不自觉把目光投向她。最让真莉讨厌的,是郭嫣儿只跟男孩子搭讪,对女孩子很冷淡。
那天,大飞介绍她们认识,郭嫣儿也只是点点头,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句话也没说,眼里充满了妒意似的。现在,她知道郭嫣儿就是那个读书时代己经大胆背部裸露拍片的女生,她又不免更觉得这个人也许有点随便。
子康还要同她一起飞去巴黎拍戏呢?那是上个星期的事。郭嫣儿那部新戏需要一个场记,大飞向她推荐了子康。那是一部大片,约莫在十月开拍,还会到巴黎拍外景。真莉简直有些妒忌,她学了三年法文,还没去过法国啊。
车子快到家了。大飞和子康都再也没说话。大家累垮了,真莉只想快点倒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睡觉。她想起刚刚爬上大飞的车子,离开那条长街时,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她却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九月初的一天,大学开学了。真莉上完早上的第一节课。来到五楼学生休息室。坐在一张桌子上摇晃着两条腿。吃她上课前买的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她的头发长了许多,已经盖着脖子。电影拍完了三个礼拜,不用再在烈日下跑来跑去,她的皮肤也渐渐变回原本的粉白色。她身上套着一件新买的黄色汗衫和一条绿色的吊脚裤,脚上穿的是这个夏天都穿的一双咖啡色露趾平底凉鞋。刚才在走廊里,她碰到几张好奇又有点
“我去年大
不过一年光景,真莉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她有男朋友了。她也拍过一出真正的电影了。她看了一眼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时间还早,等到下午,这里会挤满人。有的小声聊天、有的做功课,有的吃东西、有的跷谋躲进来做自己的事。真莉愈来愈喜欢这里。子康虽然毕业了,但他以后还是会回来,电影系的学生就是毕业了也不愿走,大飞就有一个纸箱的杂物依然搁在角落里,那己经是毕业前留下来的了。那个纸箱上放着一个他拍戏时用过的道具骷
真莉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从桌子上跳下来,走过去拿起那顶绿色的帽子,反过来看看。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是子康打来的。他这阵子都跟着大飞做那部戏的后期工作。
“你记不记得我们那天有没有把邮筒搬走?道具部那边发现少了个邮筒。”子康问她。
“邮筒?”真莉努力回想那天的情形。差不多天亮的时候,导演终于拍完最后一个镜头,工人们匆匆把公寓里里外外和长街上的东西都装上两部大货车。真莉站在街上看着大货车开走,可不记得那个邮筒在不在车上。当时大家都太累了,并没有到长街上再检查。
一眨眼,真莉己经坐在大飞那辆脏兮兮的五门车里了,这回开车的是子康,车子正在往那条长街的路上。
“噢,你别开那么快!大飞为什么不来?"
“他昨天通宵剪片啊。”
“希望邮筒还在那儿吧?要是它不在那儿,天晓得它会在什么地方?”真莉说。
车子在一条大路拐了个弯,经过一排住宅区。真莉听到“砰!砰!砰!”的声音此起彼落,声音愈来愈接近。
“哦,到了!”真莉指了指窗外。他们三个星期前还在里面拍戏的那幢旧楼而今用木板围了起来,只留下一个出口。一群工人己经把旧楼里头的建筑差不多拆了个空,不时传来砖泥墙壁倒塌的声音,扬起了漫天灰扑扑的沙尘。
“他们拆得真快。”真莉说。
车子在工地外面经过,真莉和子康都禁不住伸长脖子看向长街拐角那几。
“噢!它在那儿!谢天谢地!”真莉高兴地嚷了出来。她看到那个邮筒孤零零地竖立在那几,模样看上去怪可怜的。原来,那天晚上,大家真的把它忘了。
天花板挑高,呈长方形的大仓库两边摆满了大件的道具,窗子都给遮住了,只有很少的阳光可以进来,所以仓库里有点昏暗。真莉和子康在中间的走道上用一辆木头车推着那个他们从长街上找回来的邮筒,眼睛四处张望。每部电影拍完之后,用过的道具都会集中起来放在一块,用粉笔写着那部电影的名字。他们细心在找哪件道具上面写着《收到你的信已经大迟》。
“你听到吗?”真莉问子康。她仿佛听到邮筒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到什么?"
“里面好像有些东西。”真莉瞄瞄那个邮筒说。
“我没听到。”
真莉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当他们再往前走,她又再一次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邮筒里传来,这一次她非常肯定。
“我真的听到声音。你有邮筒的钥匙吗?”真莉停了下来。她走到前面,弯下腰眯起一只眼睛从邮筒的寄信口看进去,看到的只有黑蒙蒙一片。
“我怎么会有?”他叉开双脚摇摇头。
“不是有把钥匙的吗?戏里那个邮差要用钥匙打开这个邮筒的。”
“不记得了!不知道在哪儿。”
“大飞的车上不是有个工具箱吗?"
“你想干什么?"
“撬开来看看啊!”真莉说。
“这么辛苦搬回来,你不是要把它撬坏吧?”
“我不是要把它撬坏,我只是要把锁撬开来。快去吧!”
真莉抬起头来冲子康调皮地眨了一下眼,哄他去拿工具箱。
子康无奈只好转身走出去,边走边咕哝:“说不定里面有许多蟑螂,待会全都爬出来,到时候你可别跳到我身上,我也怕蟑螂的!"
“我才不怕!”真莉口里说,却往后退了几步。
现在,她站到安全的距离,叉着腰望着躺在木头车上的那个邮筒,眼睛不时瞄瞄仓库的门口。她终于看到子康提着工具箱回来了。瞧他走路那个慢条斯理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不情愿。真莉看着觉得好笑。
子康在邮筒旁边蹲下来,真莉也跟着蹲在他身边。子康打开工具箱,抓起一把螺丝起子,突然转头跟她说:
“我忘记问你,你怕不怕鬼?"
“干吗问这个?”真莉觉得奇怪。
子康歪嘴笑笑,阴森森地说:
“别怪我没提醒你,我们拍的这部可是鬼片,说不定引来了一个真的鬼魂,就跟戏里那个男鬼一样会寄信?现在这个邮筒里塞满了他写的信!”
“噢!你敢再说下去!”真莉嘴巴
子康咯咯地笑了,然后得意地试着撬开邮筒上的锁。他一边撬一边说:
“要是撬不开就算了!撬得开才可怕呢!”
“求你别说!”真莉抓住子康的手臂说。
“你别抓住我!”子康自己也没想到这么顺利,他才撬了两下,就听到“砰”的一声。他一只手抓住那个寄信口,借力一拉,把邮筒的门拉了开来。
“天哪,真的有信!”真莉惊讶地喊。邮筒里至少有几十封信。她捡起最上面的几封信,都贴上了邮票,一封是交电费的,另一封是交电话费的,哪里会是一个鬼魂写的?她不害怕了,得意洋洋地说:“我都说听到声音的啦!”她捡起了其余的信,邮筒里有几片枯干了的叶子,她随手拨开去了。
“竟然有些傻瓜以为这是个真邮筒,那儿本来就没有邮筒。”子康说。
“见到邮筒时不会有人怀疑的呀!”真莉扫走信上的尘埃,站起来说,“他们竟然都没发现这个假邮筒有个很大的破绽……”
“什么破绽?"
“你看看!”真莉指给子康看:“这个邮筒并没有写上每天收信的时间。因为镜头拍不到,但是,真邮筒会有的啊!”她拿着那叠信逐个信封看。她的心思给其中几封信吸引住,总共是四封,信封全是一样,银灰色长方形,外面再裹上一层半透明的纸,一摸上手就知道是高价品。信封左下角印着一朵微微凸起来的紫红色的玫瑰花,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信封。这四封信全是寄去同一个地址给一个名叫“林泰一”的人。信封上的字体小而娟秀,看来是女孩子的字。
“这几封好像是情信!”真莉说着把其中一封举到头上,仰脸就着仓库里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只看到里面藏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不如拆开来看看。”子康带着几分想要找个同谋的口气说。
“噢,不行!这样太缺德了!”真莉把那四封信跟其余的信全都塞进背包里。
他们离开仓库,回到车上时,真莉跟子康说:“待会见到邮局或是邮筒的话停一停车。我顺便把这些信寄出去。那么,所有这些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曾经投进一个假邮筒里。”
车子从郊外的仓库开往市区,真莉和子康说着话,眼睛不时瞄瞄沿途有没有邮筒,说也奇怪,那段回去的路上有山、有海、有小村落,他们甚至看到相反方向有一辆邮车,却没有见到一个邮筒或是一间邮局。那叠信始终寄不出去。
“我明天拿去寄好了。”真莉心里想道。
真莉从电影公司的仓库回到学校时,离上课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她快步跑到电影系大楼外面的一排储物柜那儿,打开她一向和子康共用的那个储物柜的密码锁,想要拿她的笔记本。当她拉开柜门时,突然掉下几张唱片和几本书,险些砸中她的头。她狼狈地把唱片和书捡起来。柜里塞满了她和子康两个人的东西,她整个暑假都忙着拍戏,根本没时间清理储物柜。她找到了笔记本和待会要用的厚厚的一叠资料塞进背包里,顺手把那叠信拿出来,跟刚刚掉下来的唱片和书硬塞回柜里去。她使劲把柜里的东西往里塞,免得她下一次打开柜门时又有东西掉下来。接着,她重新锁上那个储物柜,匆匆跑去课室上堂。
那天之后,真莉一直忙这忙那,竟然把那叠信忘掉了。而且,她那天把信塞到最里面去,以后每次打开储物柜,她都没再看到过那些信,便也记不起来
到了十一月,她的心思给另一件事情占据着,就更把那些信忘得一干二净了。十一月中旬,子康要跟随大队到巴黎拍外景,一去就是一个月。打从那出电影在十月开拍以来,天天也在赶拍香港这边的戏,子康没日没夜地忙着,真莉有时候一个礼拜也见不到他一次。他们只能够尽量每天通电话,真莉有时会告诉他学校里发生的琐琐碎碎的事,但是,子康现在对这些事情不像以前那么感兴趣了。他现在身处的那个世界复杂许多。跟暑假时拍的那出文艺片不一样,他现在拍的这一部是大制作,用大导演、大明星、还有堂皇的布景。“导演在片场就是神!”子康告诉真莉。他告诉她,他将来要当导演、拍自己的故事。有一次,他跟真莉说:“大飞是永远没机会做导演的,他做副导演做得太好了,所有导演都想要这种副导演来帮自己。那么谁会肯提拔他做导演呢?只有他自己不知道这个事实啊!哈哈!”
真莉觉得子康变了,他变得有点愤世嫉俗,有点狂妄自大,也有点迷失。几个月前,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还是多么的单纯!现在她意识到,她和子康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就像一个本来放在她膝头上的毛线球,掉到脚边去了,愈滚愈远,她手指里勾住的仅仅是一条毛线。但是,她心里乐观地想:“出来工作就是不一样。等到我也出来工作。我就会理解!”
十一月中旬的那天,子康要出发去巴黎了。前一天,他叫她不要来送机。“到时候人很多。”他说。“那我就不来了。”真莉假装答应。其实。她约好了大飞一起去送机,想给子康一个惊喜。
当真莉在启德机场的大堂出现时,子康果然吃了一惊。
“不是叫了你不要来的吗?”他撅着嘴说。“给你一个惊喜嘛!反正大飞也来,他顺路接我过来。”真莉眼睛越过子康看到大飞和郭嫣儿站在一旁说悄悄话。真莉刚刚来到机场时跟她点头打了个招呼。郭嫣儿似笑非笑地朝她点头,她对女孩子的态度一向是那么冷淡的,真莉也懒得搭理她。
这会儿,送机大堂里闹哄哄的,电影公司派出了一支几十人的外景队,戏里几个主角的大批影迷来送机,还有大批记者,真莉背后的镁光灯闪个不停。
“啊……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买巧克力好吗?我以前的法文老师每年回法国南部省亲时都带一种‘
“嗯。”子康应了一声,匆匆说:“我要进去了。”
她好想搂住他,跟他亲嘴,但身边太多人了,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子康已经转过身走了。
一个月的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一天,真莉在课室里,手支着头,闷闷地想着子康这一刻在巴黎做些什么。她想写电邮给他,可惜他根本没带电脑去。他们一个星期才通一次长途电话,电话费太贵了,她只能急急忙忙跟他说几句话。上一次通电话时,她本来想好要说的话结果却忘了说,他却匆匆挂了线。她觉得子康不像她那么想念他。电话费虽然贵了点,但他还是可以多打几次电话回来啊!他也用不着每次都匆匆挂上电话。她感到他变了,没以前那么在乎她了。
十二月中旬,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出来了,还有不到七个月,香港便会回归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早在两年前己经竖起了一座巨型的电子跳字牌,倒数着回归的日子。但是,真莉不关心这些。她心里另外有一个倒数的钟,每天滴滴答答数着子康归来的日子。今天下午,他要从巴黎回来了。
真莉昨天就开始盼望着。早上起来,她涂上一个海底泥深层清洁面膜,轻快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忙着选衣服、挑鞋子,希望子康觉得她今天很漂亮。她又扯着
可恶的是,她今天没法去接机。她从早上到下午要帮曼茱出外景拍短片。上次她拍短片时,曼茱帮了她几个礼拜,她不能那么差劲丢下曼茱,曼茱也找不到别人帮忙。曼茱为什么偏偏要选今天?真是的!
下午五点钟,真莉还在天星码头拍片。她肩上扛着一部重甸甸的摄影机,不时望向钟楼上那个大钟,子康坐的那班机应该已经到了,但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会不会是飞机误点了?真莉祈
“曼茱将来最适合就是拍动物或是昆虫纪录片了,她可以拍一部《蜗牛的一生》?"
幸好,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六点钟,太阳己经下山了,曼茱不情愿地宣布今天到此为止。真莉跟曼茱一起抬着机器坐上计程车回去学校时,摸了摸脸颊。她在街上站了一整天,唉,早上做的那个海底泥面膜看来是白白浪费掉了。她又检查了一遍她的手机,手机根本没响过。
“你今天有事吗?”曼茱好奇地问她。
“啊……子康今天回来。”真莉说。
“是吗?他那部戏拍成怎样?好不好玩?我在报纸上看到照片,巴黎好漂亮呢?他们在罗浮宫外面拍啊?听说男女主角好像恋爱呢?是不是真的?子康有没有告诉你?”曼茱一逸发挥她包打听的本色。
“其实……我知道的很少。”真莉尴尬地咬咬嘴唇。
晚上将近十二点钟。真莉窝在她那张乱糟糟的单人床上。以前妈妈在家里,会唠叨她不收抬床铺,妈妈去了多伦多,没人管她,她便什么都丢到床上一书、杂志、笔记、功课、睡衣、袜子、内衣裤,有时更在床上吃东西。直到自己都觉得忍无可忍,才会把东西收抬一下。这会儿,她从学校回来己经很久了,心里七上八下的。子康为什么还没回来?她神经质地检查过家里的电话几遍。拿起话筒听听又放下,确定它没有放歪了。她只差没有把电话拆开来检查。要是子康到了香港,一定会找她的。突然之间,她坐直了身子,想起什么似的。她为什么不问问大飞呢?要是郭嫣儿刚刚回来了,子康也应该跟她坐一班机回来的!对!她为什么没想起大飞呢?
她马上拨了一通电话给大飞。
“大飞,我是真莉,嫣儿回来了没有?"
“飞机误点了 。”
噢,她就知道是飞机误点了,不然子康不会失了踪。
“本来三点钟到香港的,结果七点钟才到。”大飞接着说。
那么说,子康己经回来了?真莉拿着话筒的手僵住了,她的耳朵仿佛
“真莉,有什么事吗?”大飞在电话那一头问。
“哦,没事了。”子康回来了,而她竟然不知道,还要问大飞,这让她多么尴尬?但她突然又想,子康说不定跟几个一起回来的同事先去吃顿饭填肚子,所以现在还没回到家里。
“我现在就打给他!”她想到就做。
电话接通了,她听到子康鼻音很重的一声:“喂?”
“你回来啦?为什么不找我?”她气上心头。
“太累了!回到家里一躺下来就睡着了!”子康半睡半醒的声音说。
她担心了他一整天,他竟然睡着也不打电话给她。她早上所有的好心.情都一扫而空了。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呢!”她按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后,子康说:
“我帮你买了巧克力。”
听到他这么说,她的气一下子消了,温柔地问他:
“难找吗?"
“在机场免税店就找到。”子康的声音还是很疲惫。
“你很累吧?"
“明天一早还要开工。”
“刚回来就要开工?"
“香港的戏还没拍完。”
真莉不禁有点失望,她还以为明天会见到他。她本来有好多话要跟他说,可是,她现在提不起劲说了。
“你睡吧!”她幽幽地挂上电话,没精打采地坐在床上。
过了一会,她开了音响听唱片,脑子却空荡荡的。她不知道自己就这样坐了多久。她起来上洗手间,回来时看了一眼床头那个跳字钟。原来己经三点四十分了。她想起她今天一整天都不停看钟。她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不小心压着音响的遥控器,仿佛变
“选你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一把带点嘶哑和沉浑的男声说。真莉从没听过这把声音,她记得上星期这个时段还是个女孩子当主持的。
“《祖与占》?”真莉心里默默念着自己的答案。接着那个问题之后播的一首歌竟然就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祖与占》描写的正好也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一段三角恋。真莉微微一笑,把那个遥控器从肚子下面摸出来搁在床边。
那首歌播完了,男主持接着又说:
“现在选一种你最害怕的食物。”
“好像没有一首歌刚好叫青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青
“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去的地方。”那首歌播完之后,主持人又说。
“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真莉心里想道。她就是没想到他播的会是那首《恋人的怀抱》。
伤感的旋律和歌词抚慰了她。真莉蜷缩在被窝里。耳朵听着那首倾诉恋人的怀抱己经远去的情歌。
这个主持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选的歌都好像是为她而选似的?插播广告的时候,她终于知道这个节目叫《圣诞夜无眠》,主持的名字叫“一休”。真莉咧嘴笑了笑,这个一定不是真名吧?一休是个和尚,是她小时候看过的一套日本动画《一休和尚》里的小主角。据说,历史上也真的有这么一个机灵又充满智慧的小和尚。这个主持人小时候大抵也看过那出动画吧?
真莉听着歌,渐渐觉得困了,依稀听到一休后来说:“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念的人。”可他接着又说:“他们可能是同一个人。”
真莉正想弄懂他的意思,那首歌徐徐响起,凄美的旋律在她耳边回荡,唱的是《你伤了我的心》。真莉难过地想:“噢,是的,你最想念的那个人,也最能够让你伤心。”
她脸埋枕头里,缩成一团,疲倦的眼睛再也撑不开了。毕竟,一个人半夜三更不停做选择题是挺累的。她在街上拍外景又跑了一整天,还有子康让她那么沮丧。她抓起脚边的一条毛毯盖在身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清晨的阳光透过睡房的垂地窗帘漫淹进屋里,街上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夹杂着人的声音和狗儿吠叫的声音,真莉缓缓从床上醒来,左脸脸颊留着几条床单的
新的一天并没有带来新的希望。子康一整天都没给她一通电话。她心里想:“他真的有那么忙吗?也许……也许他明天会找我。”一个星期过去了,学校开始放圣诞假,子康只打过一次电话给她,那把声音疲惫又没精打采,只顾着说自己有多忙。真莉一边听心里一边忖着:“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找我。他以前也是这样,可现在却好像找借口躲我!"
真莉觉得这个星期的日子比过去一个月子康在巴黎的日子更难熬。那阵子,他们一个在法国,一个在香港,多么想见面也没法见面。可现在她明明知道他就在香港却见不着他。他刚刚飞走时留给她的那份甜蜜的思念早已远去,而今替代的只有苦涩的思念。沮丧和恐惧好像铅块一样沉沉压在她心头。她有一个不好的直觉。她觉得子康也许不爱她了。
“要是你爱一个人,即使是要跑一千英里路去见她五分钟,你也还是会飞奔去见她一面,然后又独个儿走一千英里路回去的啊!”她心里丧气地想。
然而,每当这个不好的直觉占据她的思绪,真莉就会打起精神对自己说:
“不,等他忙完了,只要我们见到面就会没事!”
这些孤单又晦暗的漫漫长夜,幸好还有一把声音陪伴她。她从不错过每个夜晚的《圣诞夜无眠》。她成了那个叫“一休”的人的忠实听众。从半夜三点钟直到清晨的六点钟,一休放的那些好听的歌,他那把感性又带点嘶哑、充满音感,间中有些调皮的声音,就像一条温暖柔软的羽绒被子,只要她把耳朵贴上去,仿佛就能暂时驱走爱情带给她的寒凉。
一休很会选歌。他播的歌是真莉平时很少听到的。即使有些歌她曾经在别的节目里听过,也比不上在一休的节目里再一次听到时那么深刻。一首歌落在一休手里,由他在某个瞬间、某种语调、某段独白之后悠悠流转开来,就都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他说话幽默自己却不笑,有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时不时天外飞来一笔,逗得真莉一个人在静悄悄的屋子里大笑起来。
一休每天晚上都会玩他那些选择题,那也是真莉最喜欢的。她听了几晚之后就尝试捉摸一休的思路,她知道他的答案往往出人意表。一天晚上。他说:“选一种你最害怕见到的车。”
“棺材车?哦,不,大吉利是!”真莉心里想道,但马上又觉得不会是答案。虽然每次在街上看到这种蓝色的灵车都会让她身上的寒毛倒竖,想起车上正躺着一个死人,那辆车却还在街上四处走。但是,一休老喜欢施小计误导大家,所以不会是这种车。真莉拼命想想到底有哪首歌是提到车的。她还没想出来,一休就己经播歌了。这会儿,真莉只能苦笑。那是整个晚上最轻快的一首歌——《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
她心里却轻快不起来。噢!这个一休有时候真讨厌。他好像认识她似的,知道她多么害怕圣诞节来临。她近来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和子康在圣诞节开始,也会在圣诞节结束。他对她那么冷淡,不就是个先兆吗?他连提都没提过要怎样跟她庆祝,就好像不知道圣诞节快到了。
她恨一休,恨他要她面对那个恼人的现实。那天晚上,是她唯一一晚节目还没完就把收音机关掉的。
不管真莉多么想把圣诞节往后延,她还是无奈地听到了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在她身后追赶时间的声音。这一天距离圣诞节只剩下五天了。真莉自从长大后就开始嘲笑圣诞大餐,那些味道像嚼纸皮似的火鸡肉有什么好吃?圣诞布丁的味道像块湿了水的海绵。可她今年多想跟子康一起去吃圣诞大餐啊!哪怕要她吃火鸡肉和圣诞布丁。
真莉这天夜晚在皇后像广场帮曼茱拍她那出短片。那儿的商厦外墙纷纷亮起了巨型的圣诞灯饰,其中一家银行挂的那一幅正好是圣诞老人坐在一辆鹿车上,笑得很慈祥。真莉不禁想起一休那个选择题和答案,都是他,害真莉现在觉得圣诞老人好像在嘲笑她似的。
曼茱照旧拍得慢吞吞的,为她几年后拍的那出《蜗牛的一生》做准备。曼茱教演员演戏时,真莉索性把那台沉甸甸的摄影机从肩膀上放下来,坐在广场边的几级台阶上。她双手丧气地托着脸,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子康,但她还是按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就没担心过圣诞节会孤零零一个人过,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反而会担这种心?”真莉丧气地在心里想。
“可以开始了!”曼茱走过来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真莉连忙站起身,把那台摄影机扛上肩头,打起精神在心里跟自己说:
“明天吧!明天我才打电话给他。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这样激励自己之后,真莉觉得好多了。
第二天早上,天气比前一天凉了许多,仿佛将会有一个寒冷的圣诞节似的。真莉把衣柜里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全都丢在床上,终于挑了一件卡其色的
她在镜子前面仔细端详自己,咧开嘴笑笑,使劲捏捏自己的脸蛋,好让她看来两颊排红排红的。接着,她搽上淡淡的杏桃色口红,抿了抿两片嘴唇,觉得自己今天的样子还可以。
真莉先到邮局去取包裹。她前天在信箱里收到一张“邮件待领”的通知单。邮差来过,她不在家。“一定是妈妈寄来的圣诞礼物!”真莉忖道。
真莉来到邮局,在柜台那儿拿到一个软绵绵的小包裹。她镖一眼上面的邮票,果然是妈妈寄来的。她一边走出邮局一边急不及待地拆开包裹来看。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红色圣诞卡,一个大红色的安哥拉羊毛胸罩,一边乳杯上有一个脖子上缠着绿颈巾的小雪人图案,另外还有一条跟胸罩配成一对的三角裤,同样的雪人图案在后面中央。
“里面穿羊毛,就不怕人家会痒的吗?这儿又不是多伦多,妈妈真是的!”真莉心里想。她拆开那个信封,拉出来一张红色的圣诞卡,上面有个可爱的雪人和漫天的飘雪。真莉念出妈妈写在圣诞卡里那些祝福语旁边的几行字:“真莉,多伦多已经下雪了!要不是屋里有暖气的话,我和你爸爸都会变成人形冰雕!喜欢这份圣诞礼物吗?在香港从来没见过这种羊毛胸罩和内裤呢?何况还有雪人图案!红色也很圣诞啊!不写了,你爸爸现在要率领我到屋外铲雪去,这里的冬天,一天不铲雪大门就会给雪堵住,明天休想走出去?”
真莉看到最后一行后面爸爸妈妈歪歪斜斜的签名,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她从来没这么想念过他们,她不免苦涩又自嘲地想,一个人受到挫折的时候最想家了。
她揩了揩眼睛,她不能哭。她告诉自己:“不,我不能后悔,现在还不能,是我自己要留下来的。”
她把包裹塞进咖啡色的背包里,然后把背包挂在肩头。背包里面放着她前几天给子康买的一份圣诞礼物——一本厚厚的《爱在瘟疫
在我们一周年的日子,送你这本书。
圣诞快乐!
一九九六年圣诞”
有了这份圣诞礼物,真莉觉得今天就有个借口去找子康了。要是他忙,她把书交给他便走。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打到子康家里,而不是打到他的手机,真莉希望子康在家里。她把电话贴在耳朵上,当铃声响起,她的心也跟着怦怦跳.
“喂?” 电话那一头传来子康鼻音很重的声音。真莉又惊又喜,心里却又感到对他的一丝恼火,他在家里也不给她打个电话!“不,我今天不可以生气。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不生气,生气只会把事情搞砸。”她心里想,然后装着没事人似的一口气说:“是我啊!你在家里吗?今天不用开工吗?”
“不……哦……待会要开工。”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听到他结巴,她就更觉得可疑了。她马上接着说下去,不让他有机会拒绝她。“我在街上,我过来找你好吗?”
“家里有人。”他说了一句。
她就知道他躲她。但她不肯罢休,依然装出轻松的口吻说:“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到楼下来拿好了?我交给你就走。我待会约了曼茱。”她才没约曼茱。她今天无论如何要见他。她不想再从早到晚等他电话。
“那好吧。”子康终于投降。
她松了口气,心里想道:“只要见到面就会没事?他很久没见过我了啊。”
真莉搭上一辆巴士,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着待会见到子康要跟他说些什么。她以前从来不用事先想个话题,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尽说些开心事好了?就当没事发生过!哦,就问他巴黎漂不漂亮!”她咧嘴笑笑,把那本用礼物纸裹好的书从背包里拿出来看了看,才又放回去。
巴士到站了,真莉下了车,朝子康住的那幢簇新的蓝色公寓走去。子康跟爸爸妈妈和两个姐姐两个月前搬来这里,真莉只去过两次。她在坡道上一边走一边捏捏脸蛋,觉得自己仿佛是上战场去,而不是去见那个说过爱她的`人。
她看到他了。他站在公寓外面的台阶上,身上穿一件深蓝色的防风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她没见过的新球鞋,双手紧紧地插在防风衣的口袋里。她走上去,冲他咧嘴笑笑,他只是咧咧嘴,似笑非笑地。她瞧着他,自从他去了巴黎之后,她就没见过他。他现在看来仿佛有点陌生,脸上并没有她期待的那种热情。
“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巧克力?”子康一只手从口袋里伸出来,递给她一包装在透明胶袋里、顶端绑上蓝宝石色蝴蝶结的巧克力,里面的巧克力绿色一小颗一小颗的像青
“啊呀……是这个‘
“我也有东西给你。”真莉把巧克力塞进背包里,掏出那本书给子康。
“提早送给你的圣诞礼物!”真莉满怀希望地朝子康微微一笑。她等着他拆开礼物,期望他看到她在书的扉页上写的东西时会感动。然而,子康接过礼物之后只瞄了一眼,说了一声:“嗯……谢谢。”
“你不想看看是什么吗?”真莉假装没有失望,她咧嘴笑笑,乘机凑上去亲昵地抓住他一条手臂。
“是书吧?”
“你拆开来看看就知道!快点拆嘛!”她捏捏他的手臂鼓励他。
子康撅撅嘴,仿佛只是为了敷衍她才把礼物纸撕开来。
“我好喜欢这个书名。我也买了一本。”
他看到她写在扉页上的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也没有真莉期待的那份感动,那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啊?他却故意回避似的,看了一眼就把书合上。
“你……不喜欢这份礼物吗?”她撅着嘴问。
“哦……不是……只是……你用不着送礼物给我!”他口吻冷淡地说。
“你为什么说我不用送礼物给你!”一股恼怒与委屈不由得涌上心头,真莉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从巴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你回来之后连见都没见过我?要不是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你也不会找我!你是不是打算以后都不找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到底为什么!你说呀?"
他那双细长的眼睛无奈地扫视她的脸,仿佛这件事己经困扰了他许久,现在是她逼着他说出来似的。
“真莉,我们暂时分开一下吧。”
真莉听到“分开”这两个字,脸上浮出愕然的神情。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为什么?”她嘴巴忍不住
“我们合不来的。”他陌生的目光
“你是不是喜欢了别人?”她努力克制自己的泪水。
“真莉,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他冷静又理性地说。
“我们……我们有什么问题?”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涌出来了,但她同时也看到了事情并不无可挽回,因为子康不是有了第三者。他没有爱上别人。
子康揉了揉鼻子。说得很慢,很吃力,仿佛他的痛苦不会比她少似的。“或者我错了!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我觉得……我不够好,我不知道怎么对你好,我很努力,但我做不到了,有些感觉跟以前不一样。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
“你说过你会照顾我的!你说过你爱我!你自己说过的话为什么不负责任!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莉顾不了路人投来奇怪的目光,一边说一边喘着气哭出声来。
“别这样?我是说过,但这是你希望的吗?我不想因为我答应过你就不对你说出我自己的感觉……”
子康还没把话说完,真莉就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她思绪乱作一团,他说的话,她左耳进、右耳出,脑袋靠在他胸膛上哭得全身
她这副激动又凄凉的模样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不要哭!不要哭!我们以后还是朋友的呀!又不是以后不见面!”他说着把她抱得更紧一些。
他抚触她的那双手还是像从前一样温柔,他的嘴巴甚至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突然间,她看到了一丝希望。他舍不得她!他会改变初衷的,事情并没她想的那么坏。毕竟他是爱她的?她仰起头,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如饥似渴地吻着他,仿佛永远也不想跟他分开。
片刻之后,他放开了她,双手却仍然搭住她的肩膀,哄她说:“别这样!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过两天找你。”
真莉那一丝希望幻灭了,她以为己经雨过天晴,没想到他突然又会硬起心肠。她想扑上去。但他挡住她。
“你不会的!你不会再找我的了!”她哭着说。他静静地瞧着她,默言不语,仿佛在责备她不相信他似的。
“你……你真的会找我……平安夜?”她让步了。突然她又有点不放心,结结巴巴地说:“我打给你好吗?”
他放开她的肩膀,那双眼睛重新换上了冷漠的神色,仿佛她要是再逼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会答应了。
她害怕了,抽着鼻子说:“嗯,我等你电话。”
真莉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也不记得脸朝下倒在床上哭了多久。她脑袋发昏,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并不是真的。她好后悔自己沉不住气。为什么要逼子康说出来呢?要不是她向他发脾气,他也许不会提出分手。即使是听到他说要分手,她也该冷静一些,尽可能装出一副潇洒,甚至高傲的样子,干脆说:“那好吧!”要是那样的话,子康反而会舍不得她呢?她却像个买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那样死命跺脚抓着不放。她那时候真该离开这里去多伦多,永远也不回来,那她就不用承受现在这种痛苦,那样子康也许一辈子都会,怀念她。
她在床上
真莉转过身来仰躺着,头昏昏地瞧着天花板,心里痛苦地想道:
“两天?两天还要等多久啊?"
就在今天之前,真莉多么希望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不要那么快来到。可她现在却巴不得一觉醒来就是两天之后。
真莉不记得她是怎么熬过第一天的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会疯掉,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平安夜的早上。她一觉醒来之后就隐隐带着希望等子康的电话。想到他也许会约她出去,她甚至想好要穿什么衣服,又用冰袋敷过一双肿胀的眼睛。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过了平安夜的十二点,真莉终于明白子康是不会找她的了。她多么傻!他那样说只是为了打发她,而她竟然相信他的话。
“他今天晚上一定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她伤心地想道。
她任由收音机开着,在被窝里缩成一团凄凉地
今天晚上只有一把声音是真莉还想听到的。午夜三点钟,她终于听到一休那把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萦回。就像他的节目叫《圣诞夜无眠》 一样,多少个临近圣诞的夜晚,真莉彻夜无眠,思潮起伏,苦苦地想着她的爱.清出了什么事,而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
“选一件最惨的事……两件吧……今天是圣诞节,就当作是买一送一的礼物。”一休带点嘶哑的声音说。
“还有比现在更惨的事么?”真莉苦涩地想道。“最惨的事,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偏偏要等到圣诞节才失恋。为什么不是在佛诞呢?没有人会因为在佛诞失恋而觉得特别难受的呀?”一休懒洋洋地说。
真莉忍不住噗哧一笑,笑得两个肩膀在被窝里不停地抖。要是有谁这会儿看到她头发乱蓬蓬、又哭又笑的模样,准会以为她是个疯子。
“第二件呢?第二件是什么惨事?”她
“……第二件事,是情人节晚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里对着镜子,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把自己生成一个万人迷!”一休又说。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没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够逗她笑的笑话,也没想过人在那么痛苦的时刻还能够笑。她的思绪飞开了,抓住被子,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忖着一休接下来会播什么歌。惨歌太多了啊!然后,一段优郁的旋律在她耳边响起。一休播的是那首《所有人都比我快乐》。真莉一听,眼沮再一次涌了出来。
她转过头去,趴在枕头上
突然,一个充满希望的念头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
“我要写一封信给他!那会比当着他面说的好,他看了信就知道我有多爱他!噢!天哪?到时候他也许会改变主意!”
这个希望鼓舞了她,真莉飞快地离开床,坐到床边那张木书桌前面。她拧亮桌上的一盏小灯。拿出一叠蓝色的信纸,抓起一根笔开始写。
“子康:
你说过今天之前会找我,我一直在等你。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己经不爱我了么?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比我好吗?”
真莉用手擦了擦急涌出来的泪水,大口喘着气,接着写下去。
“我不知道这两天和这一个月我是怎么挺过去的。你几乎都不找我,跟我说话的口气也总是冷冷淡淡的。
你明知道我多么渴望看你一眼,见你一面,你却假装你没听出来。于是,我也只好假装你出外旅行去了。我告诉自己,旅行结束了,你会回到我身边。到时候,一切还是会跟以前一样。
这些日子,陪伴我的是一把声音。你听过一休的节目吗?当你不在身边,每个无止无尽的长夜,是一休和他的歌让我可以暂时忘记你,忘记思念你的痛楚。我多么感激这把声音啊!因为,寂静无声的独自等待,是漫长得无法想像的。
九五年的圣诞,我们开始。九六年的圣诞,你不再爱我了。你知道我从今以后都会痛恨圣诞,因为,只有跟你一起的那天才会是个节日。
也许你不会再找我了。我只想你知道一件事,要是从头活一回,我还是渴望与你相遇。失去了你,我不想过得幸福。”
真莉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擦着眼泪,她没法再写下去了。也不知道还可以写些什么。最后,她写上这一行:
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三点五十分
“噢!一定是他打来!”她心里快乐地想,伸手去抓起话筒。
“真莉呀,我是大飞呀……圣诞……快乐呀!”大飞结结巴巴地说。
真莉的心情一下子掉到谷底去了。她绝望地想:“他自己没法说,所以要大飞告诉我。”她
“大飞……你不用说……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真莉硬咽着。她不想听到大飞告诉她子康已经决定跟她分手。她不想听别人向她宜布那个残酷的事实。她抽着鼻子哭,把刚刚写的那封信塞进抽屉里去,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封信现在已经用不着寄出去了。
“你……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大飞慢吞吞地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像喝醉了。
“他喝了酒!怪不得说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对啊!今晚是平安夜。他一定玩得很开心,说不定还跟子康一起。”真莉心里想。她觉得大飞是站在子康那一边的。她啐了他一句:“你既然知道… …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昨天在戏院里撞到他们两个一起才知道的!嫣儿骗我说要开工,原来是和子康去看戏!怪不得她近来神不守舍的?她认了,他们是在巴黎开始的。陆子康对得住我!”大飞激动地说。
真莉脸色变得煞白,僵呆在那儿,仿佛当头挨了一
“大飞,你说的是真的吗?”她嘴角有点发抖。“我也希望不是真的。”大飞的笑声醉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真莉再也哭不出来。她脸上的表情茫然又痛苦,说得慢吞吞。大飞没接腔,她忖道大飞也许太惊讶了,他没想到她根本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真莉挂上电话,愤怒和屈辱燃烧着她,反倒抵消了一些痛苦。她心里狠狠地想道:
“他可以不爱我,去爱任何一个女人,那样我会好伤心!我甚至永远也没法忘记他!但为什么偏偏是郭嫣儿!他出卖我,出卖朋友!他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天哪!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只是个满嘴甜言蜜语的家伙!我竟然还为他留下来!"
她像散掉似地瘫在床上,直到她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直到窗外的天色如同她胸中的荒凉那样,灰蒙蒙地漫淹进屋里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在那儿很久了。她倏地走下床,在床边那把椅子上抓起两天前穿过的那身衣服套上。
真莉来到子康那幢蓝色公寓外面。圣诞节的大清早,街上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她仰起头看上去,子康住在四十七楼,她看不到他那扇窗。她抓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打给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朝电话气呼呼地吼道:
“陆子康!你马上给我滚下来!"
真莉把这句话说得像命令。这道命令又下得那么突然,子康完全没法对她说不。
真莉挂掉电话,站在台阶上等着。她刚刚那样激动地朝他吼,现在一张脸都有些发抖。片刻之后,真莉看到子康从公寓里走来。他仍旧穿着前天的衣服,脚上却跟着一双人字拖鞋,仿佛是个接到命令马上跑来报到的士兵,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真莉两个眼睛瞪着他,无法相信她曾经多么爱他,多么害怕他会离开他。然而,他现在就站在她跟前,一双手插进裤袋里,想努力装出冷静的样子,那双细长的眼睛却滴溜溜乱转。她只觉得对他有说不出的恨。
“陆子康!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为什么把我当成傻瓜!你这个混蛋,你侮辱了我!你也侮辱了你自己!我看不起你!你下流!下流!”她朝他怒吼。满腹的痛恨无处发泄,她猛然挥手,使出浑身力气狠狠赏了他一记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在寂静的空气里回荡。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子康浑身晃了一下,本来插在裤袋里的那双手狼狈地抽出来,仿佛是想抓住些什么来稳住身子似的,一边脚上跟着的人字拖鞋也歪了。
真莉看到自己在他白皙的脸上留下明显的指痕,爱和恨顿时都消散了,只留下凄凉。
子康抬手摸了摸刚刚挨了一记耳光的那边脸,他沉默不语,震惊又恼火的目光瞪着真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然后。那股恼火从他眼里渐渐消退,就好像他不再欠她什么似的。
“陆子康,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这个人!你这个混蛋!请你把学校储物柜里你那些东西全都清走!我见到任何跟你有关的东西都觉得恶心!”真莉冷冷地对他说,就像对一个她从不认识的人说话。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过头去,迈开脚步,以她仅剩的自尊心挺直背梁,昂起脑袋往前走,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第二章 深夜的声音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凌晨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真莉睡房里亮着一盏昏暗的床头灯,她穿着睡衣蜷缩在被窝里,一只脚穿着保暖的袜子,另一只脚却光着。一个枕头丢在床尾,那儿还散着几张唱片和两条她前几天换下来的睡裤。真莉消瘦了,那模样就像一件羊毛衫不小心在热水里泡过似的缩小了。她两边脸颊陷了下去,两条本来圆滚滚的大腿如今穿任何裤子都显得松垮垮,甚至胸脯也变小了。她从早到晚就那样瘫在乱糟糟的床上,任由自己头发缠结,有时连脸都懒得洗,反正她又没有什么人要见!她也不想见任何人!她醒来就睡,偶尔
这会儿是三点钟,电台里有一把声音报告新闻和天气,真莉等着她的床头歌——那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休的声音、他那些游戏和他故的那些歌,只要每个孤寂的晚上还能够听到他,就成了她唯一的慰籍。
然而,在天气报告和一首开场歌之后,真莉听到的却是一把完全陌生的女声。真莉惊得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望着书桌上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喃喃说:
“一休呢?为什么不是一休?他昨天没说会放假啊!噢!他怎可以放假!”
真莉失望地把头钻回去被窝里,思忖道:“天哪!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明天吧!”然而,片刻之后,她整个人茫然地拉下盖在身上的被子,坐起来,难以置信地瞧着那台收音机,真莉听到那把陌生的女声宣布,她将会是以后每晚这个时段的新主持,节目名称也换了。
“一休昨天晚上并没有说他不再做节目啊!他连再见都没说一声?不会的!不会的!我一定是喝醉了!” 真莉焦急地想道,又掀开被子四处找那个遥控器,终于在枕头下面给她找到。她神经质地不停转台,却始终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刚刚那个频道是对的。
“《圣诞夜无眠》!”真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心里喊道。“现在不是已经过了圣诞节吗!所以一休的节目也做完了,那只是特备节目!”她沮丧地丢开那个遥控器愣愣地坐着。新的女主持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她放的那些歌真莉一点也不喜欢,可真莉舍不得把收音机关掉,她不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出现。
“也许……也许……一休调到其他时间去了。他节目做得那么好,不会不做的?”真莉心里乐观地想道。
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就这样从早到晚一直开着。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也过去了。一月七号这天凌晨三点钟,真莉终于明白。她也许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了。真莉甚至想过一休会不会转到另一家电台去,她这几天不停转频道寻找那把陪着她大半个月的声音。却落了空。
这会几,真莉就像元旦凌晨那天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却连最后的慰籍都失去了。她
真莉听到这个故事时觉得好害怕,每到夜里都担心自己会不小心撞到坐在收音机旁边那只鬼魂。事隔多年,这天晚上她又记起了那个传说,却不再觉得那么恐怖了,她觉得也许还有几分真实。她瞧着书桌上那台白色长方形两头连着扬声器的收音机,想起她那夭晚上不小心坐到遥控器上,收音机仿佛变
“也许一休的节目根本就不曾在地球上存在过!就像一出奇幻电影的情节,一休那个节目原本只向外太空广播,那天晚上,因为那只鬼魂作怪,他的节目给我无意中截听到。他留了下来,现在又走了!”真莉醉
真莉无法接受一休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只留下无边的失落。她把那台收音机关掉,把床头那盏小灯也关掉,脸埋枕头里,只有舌尖还留着白兰地苦涩的滋味。她心里茫然地想道:
“我以后的夜晚怎么过?那是失恋后无止无尽的长夜啊?”
几天之后的一个夜晚,真莉一个人来到中区一家戏院的售票窗口。她买了一张九点半的戏票进场。戏院里黑漆漆的,只有七成满,看戏的几乎清一色是情侣。真莉孤零零地坐在后排,她原本以为她会在首映礼上看到这出电影,至少也会是拿着赠券进戏院里看。她一直期待电影上映,而今她等到了,却又似来得太迟。《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这个戏名现在听起来多么讽刺?
戏看到一半,真莉就后悔了。银幕上的每一场戏、每一句对白,她几乎都会背出来,拍的时候,她也都在场。戏里的每一个小节都让她想起当时的情景。她记得女主角在家里写信的那场戏是最后一天才拍的。那天晚上,真莉坐在公寓外面宽阔的台阶上,子康从一楼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她喊,问她想吃什么饭。这一切就好像昨天才发生。
真莉在黑蒙蒙一片的戏院里一边看戏一边
真莉瞧着大银幕,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想,她还是不该来的,现实里的爱情永远也不会是电影,所有的约誓,所有的深情,都是留不住的:永远不会像电影那样,即使是遗憾,也近乎圆满;即使生死永诀,也今生不渝。
“根本就不会有今生不渝的爱情!”她心里苦苦地想。
真莉揩了揩眼睛,她尽量憋住眼泪,免得前面那双好奇的情侣又转过头来看她。他们看到她一个人来看戏,又哭成这个样子,说不定会以为她的遭遇就跟戏里那个女主角一样,男朋友出车祸死了!
“要是那是真的,该多好啊?”真莉恶狠狠地想。要是那样,她也许还会永远怀念子康,可她如今倒宁愿从来没认识过这个人。
后来,电影完场,真莉在片尾看到了大飞、她和子康的名字,可他们三个人不会再走在一起了!戏院里亮起了灯,所有出口的布幔都掀开了。真莉缓缓站起身,低下脑袋蹒跚地走出戏院。
“啊呀!那些信!”突然之间,她记起了那天在邮筒里找到的信。她己经拿去寄了吗?还是放在什么地方?还是交给子康去寄了?
真莉回到家里,衣服脱下来丢在床边,把睡房里每个抽屉都打开来,没找到那叠信。那天她和子康回去拍戏的那条长街,把邮筒扛回去仓库,她无意中发现邮筒里有一叠信。她后来是把那些信寄出去了还是放在什么地方没寄?她这阵子白兰地喝得太多了。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要不是今天晚上看了电影。她压根儿就忘记了这件事。
真莉找了一会儿就放弃。她记得那叠信里面好像有几封情信。
“情信写来干嘛!收信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呢!要嘛就是写信那个人己经变了心,”真莉溜上床。幸灾乐祸地想道。她现在最讨厌的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一阵怪风突然把睡房的窗帘吹开了,真莉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
真莉把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缩了回来,过了一会,那阵风静止了,她想起自己己经好多天没到学校去。曼茱前几天打过电话来,问她是不是病了。
“我和他分手了。”真莉当时有气无力地说。
真莉认为失恋就有权逃学、就有权自暴自弃、就有权什么人都不见。然而,看完那出电影,一路走回来的时候,一些她想不到的改变发生了。再精彩的电影也会落幕,再糟糕的电影也会有散场的时候,真莉突然觉得,她不想再喝白兰地了,那滋味太苦。她也不想无止无尽地放弃自己。她好想再拍电影,好渴望可以再次坐在课室里,即使只是在那儿做着白日梦。
“不管多么困难,我要克服它!”她心里想道。
第二天,真莉大清早起来挑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离家上学去。她太久没回去学校了,黑色就像保护色,让她感到安全。她也看到自己憔悴了,除了黑色,什么衣服披在身上都好像不对劲。
真莉一回到学校,就走去储物柜拿她的笔记本。她拧开那把密码锁,柜门打开来的时候,真莉发现储物柜里空了一半。只留下一些属于她的东西。那天是她要子康清走他放在储物柜里的东西的,然而,看到他果然照做了,而且还做得那么快那么干脆,她心中不禁浮起一阵酸楚和恨意。她决定明天要换过一把锁。
“我不要再想他!”她心里想。
然后,真莉深呼吸一口气。在柜里找找有没有那叠信,但她没找到。她想了一会,记不起是寄了还是丢失了。
真莉关上储物柜,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曼茱朝她这边走来。
“真莉。你回来啦?”曼茱咧嘴对她笑笑,一边跑过来打开自己的储物柜拿东西一边对她说:“你瘦了哦!还好吧?"
真莉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心里想:“我怎么会好呢!她现在最好别问我为什么跟子康分手。我怎么告诉她子康勾搭了大飞的女朋友?我说出来都觉得羞耻!”
让真莉感动的是,向来包打听的曼茱。此时此刻并没有问下去。真莉并不知道,那是因为她那咬紧了嘴唇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曼茱: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真莉,你是不是学过法文?”曼茱识趣地转了个话题。
“我是学过啊,什么事?"
“那么,这份兼职也许适合你!一家法文书店想找个懂法文的兼职店员,时薪很不错。我留起来没贴出去。想着这几天要是见到你就交给你。幸好今天见到你,我不能一直藏起来啊!这个招聘电邮传过来学生事务处时,刚好是我值班。”曼茱一边说一边在储物柜里找到那张列印出来的广告塞给真莉,上面有书店的电话和负责人的名字,还列出了一些简单的要求。
“可我只学过三年法文,而且很多都不记得了。”真莉皱了皱眉头说。
“上面写着只需要懂一点简单的法文啊?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试试没关系哦。”曼茱一边锁上储物柜一边说。
中午的时候,真莉打了一通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把年轻的男孩子的声音。背后隐隐约约传来摇滚乐的歌声。他叫路克,是个中国人。真莉告诉他,自己学了三年法文,平时也有看法国杂志和法国电影,那个路克听完就直接问真莉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看来似乎很急着用人。
“曼茱把他的广告藏起来,我是唯一一个打过去应征的呀!”真莉好笑地在心里想。真莉跟路克说好了明天就可以到书店上班。她也巴不得找些事情做,这份兼职来得刚刚好。
真莉挂上电话之后,离开电影系大楼,到学生餐厅那儿买了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和一包柠
真莉又吃了一口三明治。她今天的胃口很好;况且,她身上的脂肪这阵子跑掉了不少。她吃什么都不怕胖,可以尽情吃她最喜欢的乳酩。妈妈上星期打过长途电话来,真莉跟妈妈说话时尽量装出一把愉快的声音,还在适当时候顺便抱怨一下妈妈寄来的那套安哥拉羊毛胸罩和内裤在香港没机会穿。要是妈妈知道她和子康分手了,一定会劝她离开香港过去多伦多跟他们一起。幸好,妈妈在这方面一向不是很精明。没听出真莉的声音里有什么不对劲。
打从跟子康分手的那天以后,真莉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飞去多伦多。在那个遥远的他乡,几乎没有人认识她。她再也不要回来了。可她始终没走,仿佛这里还有什么让她留下来。
起初她以为是对子康的不舍之情,又或者是她仍然对他心存希望。然而,当她坐在这个看台上,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头,暗空万里,她遥望着大海那边偶尔经过的一两艘归帆,看着眼前深蓝色的池水在微风中吹皱,还有身边这些她有点眼熟却不认识的脸孔,她顿时明白她不走的原因。二十年来,这是她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虽然她曾经以为的那段倾城之恋最后一败涂地,但她不甘心就这样一走了之。即使有一天她要走,也不是像现在这样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垂头丧气地离开。爸爸妈妈刚走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一个人在家里时,甚至听到墙上那个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然而,她很快就爱上了一个人无人管束的自由。自由是她的选择,没有人能够夺去,尤其不能让那个使她尝到痛苦和屈辱的旧情人夺去。
“不管多么孤单,我会克服它的!”她对自己说。
那家书店在中环苏豪区一幢旧楼的一楼,店里有一面落地大窗可以望到楼下的长巷。那是一条没有车路的巷子,巷口有一间小画廊和一家卖各种蜡烛的小店,巷子里有一家法式咖啡小吃店和一家做新派越南菜的小餐馆,两家店到了晚上都会放些露天桌椅在门外。周五和周宋晚上特别热闹。
书店的面积很小,名字就叫“路克书店”,主要卖些法文书和法文杂志,也兼卖些英文杂志。店里平时只有老板路克一个人。路克有二十四岁,他没告诉真莉他的中文名字,所以真莉就直接叫他路克。
路克个儿瘦瘦的,蓄着直发,他那一头黑亮亮又柔软的头发三七分界,长度差不多来到下巴底下,右手手腕上戴着一条像锁链的银手链,那只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各自都戴着一枚银戒指。他经常穿汗衫,外面罩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路克嘴边有个小酒窝,真莉却从没见他笑过。他脸上老是带着一种优郁的神情,好像已经被女孩子伤害过三十次似的。
书店每天午后一点钟才开门,到夜晚十一点钟打洋,顾客主要是居港的法国人和一些本地人,周末和礼拜天的生意比较好,平时有点冷清。真莉觉得路克一个人就已经应付得来了,根本不需要找一个兼职。不过,上班几天之后,真莉便明白为什么了。路克根本不喜欢看店,他要么就躲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听音乐,要么就拿着一本杂志走过去那家法式小店喝杯咖啡,然后坐上大半天。路克不在乎书店赚不赚钱。他开这家店好像只是为了找点事给自己做。
真莉很快就爱上这里。那家越南小餐馆的春卷和牛肉河粉很美味,法式小店的三明治、咖啡和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都不错。在书店里,所有的书和最新的杂志,真莉都可以看,她的法文也进步了一些。她听过路克跟客人说法文,他那一口法文说得好漂亮。
真莉刚来书店的时候,曾经怀疑路克会不会就是一休。路克喜欢的那些音乐跟一休喜欢的有些相似。真莉觉得一休可能也是蓄长发的、喜欢穿黑色皮夹克、戴银手链、神情优郁、平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的。虽然路克的声线听起来不像一休,但是,通过大气电波传过来的声音,也许跟真实的声音有点不一样啊!
然而,过了没多久,这种想法就让真莉感到有点傻。路克的声线压根儿就跟一休不像,他不可能是一休,只是真莉一厢情愿地希望路克就是一休罢了。尽管路克不是一休。但是,“路克书店”还是陪着真莉度过失恋后那几个月漫长的日子。她的生活好像分裂成两部分,一个部分是学校,另一个部分就是书店。她拿的是时薪,路克对她很阔掉,由得她喜欢每天在店里做多长时间都可以,所以,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过来赚点生活费。法式小店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她每星期要吃两片,那已经是很克制的了!失恋就有狂吃甜点的权利啊!有时候,她也会到巷口那家画廊看看有没有新的油画,那儿卖的主要是动物的画像,有狮子、北极熊、狗啦、猫啦。真莉喜欢研究动物。傍晚上班或下班时,经过那家卖蜡烛的小店,真莉也会停住脚步隔着店子的落地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成天下着滂
历史的一刻,真莉不免伤心地想起她那段短暂而失败的初恋。她曾经浪漫地相信,她为爱情留了下来,这个城市的这个历史时刻将会成为甜美的回忆。可是,她的告别仪式早就举行了,而且糟糕而响亮——她给了那个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真莉望着窗外,外面昏天暗地的,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仿佛只要她敢扫一开窗,雨水就会淹进屋里,把她和所有东西都浮起来。这时,一串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真莉伸手抓起话筒,以为是妈妈从多伦多打来的。她没想到会是子康。
“真莉吗?是我……你在家里吗……很久没见了……你好吗?”子康厚脸皮地说。
“多亏你!我怎么会好!”真莉心里狠狠地想道。“他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打来?他什么意思?他也想回归吗?还是七月一号良心发现,想向我道歉?”这个电话来得太突然,时间也太敏感了。她脑子很乱,一时说不出话来。
“真莉……你在听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真莉回过神来,冷冷地问。
“是这样的……你有些东西在我这里……我刚好在附近。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拿过来给你……”
“哼!这个混蛋!他要把我以前送他的东西统统还给我?”真莉心里升起一股恼火,嘴巴都有些
“好吧,在什么地方?我来拿。”真莉干脆说。“十五分钟后,我在你楼下等你好吗?”子康好像很高兴她答应出来。
真莉没应一声就挂上电话。子康上次挨了她一记耳光时,看来多恼火啊?她想不到他竟然还会再找她。难道他这么快就忘了吗?真莉从沙发上跳起来,慌忙跑进睡房打开衣柜开始挑衣服。外面的雨这么大,穿什么都会淋湿,她一点准备也没有,样子还那么憔悴。她突然很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见他。他们己经不是恋人,他没权利想见她马上就可以见到的啊!她该叫他改天再来,或者干脆要他把那些东西寄给她好了,她真不该那么容易就出去见他。可是,现在反悔就太婆妈了!她为什么怕见他?她沈真莉可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要是他只想找个借口来见我,那么,我就要他死心!”真莉禁不住抬抬下巴,痛恨地想。
她终于挑了一件黑色的长袖汗衫和一条黑色吊脚裤,让她看上去神情高傲一些。她往脸颊上擦了点胭脂,搽上淡淡的口红,抓了一把黄色的雨伞出去。
真莉来到楼下,站在公寓门廊的檐
她发现子康就坐在那辆车的驾驶座上,他调低靠近她这边的车窗,冲她说:“真莉,很大雨,上车吧!”
真莉惊讶地看了这辆车子一眼,是一辆簇新的车子。子康哪来的钱买这种车?她没时间细想,打开车门匆匆钻上车,坐到驾驶座旁边,手里还紧紧地抓住那把滴着水的雨伞。车上放着柔和的音乐,真莉一上车就噢到车厢里有一股新车的味道,铺在脚底下的车垫还没拆开胶袋。真莉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瞧了瞧子康,她发现他竟然在下巴尖上蓄了一
“他是故意装老成好跟郭嫣儿相衬一些吧,怎么看都像个色迷迷的淫贼?”真莉心里狠狠地想。
“这辆车是家里的?”子康神气地告诉她,又兴致勃勃地摸了摸那块亮着绿色灯的仪表板,仿佛担心真莉会看不出来这是辆新车似的。真莉知道他一向爱车,也渴望拥有自己的车,他那时就常常拿大飞的车去用,后来更索性连人家女朋友都拿去用了。
眼看真莉板着脸没接腔,子康望了望车外的雨,想找个话题似的,终于说:
“雨真大啊!”
“你有什么要给我?”真莉口气冷淡。
子康伸手到后车厢抓起一个白色的文件袋交给真莉,说:
“那天我在储物柜拿错了,本来应该早一点还给你……”
“原来他不是要把我以前送他的礼物还给我!”真莉一边想一边打开那个文件袋,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是几本书和几张唱片,原来在他那儿,真莉还以为不见了。文件袋里还有一叠信,就是那天在假邮筒里找到的那些。
“啊……原来在这里!”她心里想道,却发现其中灰色印有玫瑰花的那四封信的封口已经撕开了。“你看过这几封信?”真莉质问子康。
子康耸耸肩,说:
“好奇罢了,看看也没关系,说不定会是个可以拍戏的故事,是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真莉把那些东西全都塞进文件袋里,抓起脚边的雨伞,
“真莉——”子康叹了口气。神情痛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听到他这句话,真莉心中涌起一阵酸楚。她憋住眼泪,冲子康冷笑一声,说:“噢!求求你别说这种话,别把我弄哭,我已经不会再为你哭了!你瞧你!那么痛苦千吗?好像你跟那个人一起是被迫的!"
“我一点都不想伤害你!”子康忧郁地撅撅嘴。
“但你己经伤害了!”真莉愤然道。她不禁想起那天她拿着书去送给他时,他是怎么对她的。他满口都是谎言,只想摆脱她。
“你以为我很好受吗?”他的眼睛试探着她的目光。
她瞅了他一眼,嘲笑他:
“你好不好受我不关心,但你很享受啊!”
子康内疚的眼睛瞧着真莉,嘴巴
真莉猜不透子康为什么等到现在才跑来跟她说这些话。这些书、这些唱片。还有这些信,他根本就不用急着今天晚上拿过来给她。要坐不列顺尼亚号走的又不是他!他为什么在大雨傍
哼!他以为她是什么?他以为她还是傻傻地等着他吗?真莉想到这里,不禁感到一丝恼火,但她装着一点也不在乎,挖苦他说:
“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跑来这里跟我说这些话?你不会是刚刚跟郭嫣儿吵了一架,想来找我倾诉吧?”真莉这样说只是因为心中恼火,想找些话来奚落子康,没想到子康听到她这么说,脸色陡然一沉。虽然他很快掩饰过去,但真莉还是看到了。
“哼!原来我说中了。”真莉不禁怒从心头起。她真后悔下来见他!瞧他那副装得余情未了的样子,她想再赏他一记耳光,就当作是庆回归吧!她一只手摄成拳头却又放开了,发觉他一点都不值得她两个巴掌。她的手再也不想碰到他。她望着他的脸,突然之间,她发现她对他最后的一丝感觉都消失了。没有伤心,也没有生气,也许只有失望。就在失望的时候,她的决心渐渐冒出来了。她发现她一点都不爱他了。
“既然你没话要说,我走了。”她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他不解地看着她,觉得她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她转过头去开了车门,打开雨伞走下车,奔跑回去公寓大堂里,明白自己以后都不会为他难过了。真莉回到家里,用一条大毛巾抹着身上的雨水,她坐在床上,盘起一只腿,把文件袋里的东西倒出来,看到了那叠信。她
然后,真莉挑出了那四个灰色的信封,上面娟秀的小字全都写着同一个地址,收信人是林泰一。子康偷看过,说是一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以前男朋友……”真莉看着信封上的名字思忖。偷看别人的信让她有点良心不安,但是,既然子康已经偷看过,那就没关系了。事隔快一年,她只想看看里面写些什么,反正拆开了的信也没法寄回去了啊!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其中一个信封,把里面的信纸展开来,跟信封上一样的小字映入她眼帘;“亲爱的泰一”这封信头一句就问他有没有收到她前几天寄出的信。
“哦,这不是第一封!”真莉想道。然后,她把其余三封信都一并展开来,瞄了一眼信上的日期,决定顺着次序念。她又瞄到信上的署名是紫樱,真莉一旦开始念,就再也没有良心不安的感觉了。
真莉好奇地念第一封信:
“我们的房子卖了,暂时搬过来跟爷爷奶奶一块住,我不喜欢这里,房子很旧,屋里昏昏暗暗的,夜里常常听到狗吠声。前几天我问爷爷附近有没有邮筒。他说公园旁边有一间邮局,走路去要十五分钟。可是,昨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看到附近街口就有个邮筒。我告诉爷爷,他竟然说不可能。邮筒还有假的吗?爷爷真是的!我看他是老糊涂了!”
“邮筒是我们放在那里的呀?”真莉心里觉得好笑。她继续念下去,发现这封信写的都是紫樱和她爷爷奶奶的琐事,有点乏味。她决定念第二封信。“附近在拆房子,白天很吵。”
“是我们拍戏的那幢旧楼?”真莉心里说,又接着念下去。
“所以,我都在晚上写信。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然后又等着你的回信。以前的我不会这样啊?我记得你有一本《爱在瘟疫
“哦。他也有一本《爱在瘟疫
“还没收到你的信,不知道要不要再写下去!你一定觉得我很无聊吧?三个礼拜之后,我就会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纽约。到了那边之后,我也许会再念书。临走前会见到你吗?"
“天啊!那她不是已经去了纽约吗?他不可能见到她,他根本收不到她的信啊!”真莉连忙接下去念第四封信。
“你好可恶哦,就是不回我的信。你是非常非常的恨我吧?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原谅我了。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也许因为我要走了,许多说话无法在电话里说得清楚,而且你也不一定会听我说。写信给你,即使没看到你的回信,至少知道你会读到我的信啊!我和小克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会杀出一个小克来?”真莉心里想。“跟他一起,因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好想好想向你报复,看你有多爱我,因为我是曾经那么讨厌你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我啊!现在说出来,你一定觉得我很幼稚吧?
“也许,你最在乎的是蓝猫,蓝猫比谁都重要!”
“蓝猫是一只猫吗?没理由猫比女朋友重要的啊?”真莉心里想道。她又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头靠在床背上继续念下去。
“所以,你是不会再理我的了!
“下星期我就要去纽约了。爸爸说,看看九七之后什么状况,才决定回不回来,不过,我们应该不会回来了,爸爸的生意在那边,妈妈的家人也全都在那边。
“离开也好啊!从今以后,你也许不会再那么恨我了。这几天都在收抬行李,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临走前,可以见个面吗?八月二十号夜晚八点钟,我会在文华酒店的咖啡室等你。不管你来不来,我都会在那儿。”
“噢!他不会去!他没收到信啊!她是白等了!”真莉皱起眉头想道。她念这些信完全是出于好奇,本来打算念完就扔掉,可是,良心不安的感觉此刻又回来了。她感到一丝歉疚,她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信啊!要是她当天就拿去寄,也许还来得及让他们见上一面呢!
真莉一开始念这些信的时候,心里是同情紫樱的,紫樱并不知道自己的信全都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出戏的邮筒里,是寄不出去的啊!然而,念完最后一封信,真莉却同情起泰一来。泰一多可怜啊!女朋友竟然搭上了自己的好朋友。虽然郭嫣儿不是真莉的好朋友,但是,真莉觉得自己了解那种被出卖的痛苦和愤恨。
“他还不知道她已经跟那个小克什么的分了手啊!要是他知道,他那天会不会去文华的咖啡室呢?”真莉心里想着,假如她是泰一,她会怎么做?一阵内疚浮上真莉的心头。她想起泰一根本就连考虑去不去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机会跟紫樱道别!他说不定以为紫樱仍然跟那个小克一起啊!
“我可以把这些信还给他!”这个念头突然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她搂着那四封信想道:“这些信上面有地址,我寄回去给他不就可以了吗?他不会知道是谁偷看过这些信,顶多会觉得奇怪。他一定还有办法找到紫樱的,或者写电邮。或者打电话什么的,告诉她,他最近才收到这些信!”
然而,真莉的良心再一次责备她。她皱了皱眉头想道:“不,万一这一次又寄失了怎么办?他住在
真莉把那四张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塞回去原来的四个信封里,然后放在床边的书桌上。她看看窗外,大雨一直下个没停,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决定明天偷偷把信拿回去。那么,这件事以后就跟她没关系了!真莉甚至还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一
念完这些信,真莉觉得心情没那么沮丧了。她说不出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子康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能够伤害她了,也许是因为她发现有个人和她一样,被身边的人出卖了。他是不是在家里养了一只蓝猫,但是,猫又不是热带鱼,才没有蓝色的?真莉想起,在刚刚业念过的信里。有一句“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似乎不是一只猫呢。
真莉打开床头那张书桌的抽屉,在里面找到一个长方形的米黄色文件袋,她把信封上的地址用笔抄在文件袋上面,最后写上“林泰一收”四个大字,然后把那四封信放进去,系上封口的红色绳子。她挑起眼眉,撅着嘴忖道:
“‘蓝猫’听起来多像一家无上装酒吧啊!”
到了第二天。倾盆大雨依然下个不停。真莉带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撑着一把伞,下了巴士,走在一条下坡道上。背后的雨水急冲下来,真莉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她感到背部全湿了,那件汗衫湿淋淋地乳着背脊,裤子也乳答答的。真莉开始后悔挑了今天过来,反正那些信己经迟了,也不在乎再迟一两天。
真莉终于走完了那条坡道,她拐了个弯,来到海边一条清静开阔的路,路的两旁都是些两三层高的房子。真莉逐个门牌找,终于来到一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围墙的古老大宅外面,围墙顶竖起了一排孔雀蓝色的铁栏栅,水泥墙上缕空了一个一个的圆圈。真莉把头凑上去,隔着那些圆圈往里看,看到一幢两层高的平顶大屋,旁边还有一幢小屋。那幢大屋和那幢小屋的外墙同样是白色水泥与麻石相间,窗子窄窄的,用的是黑色铁窗框,这种窗框现在己经没人用了。大屋外面是一个很大的庭院,屋前的门廊上有几级宽阔的台阶,然后才到达那扇通往屋内的木门。台阶两旁摆着几株矮矮的盆栽,花叶在大雨中摇摇晃晃。那幢小屋的地下看来是车房,停着两部车。真莉不禁在心中惊叹道:
“天哪?他住的地方真漂亮!要是我住在这里,失恋也没那么难受!”
她把头缩回来,躲到大宅那扇黑色缕花铁门旁边的一个凹位,那儿刚好伸出个水泥檐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抹了抹鼻子上的雨水,回身看到她躲雨的那个凹位的水泥墙上有个信箱口,窄窄长长的,上面有一块小铜片刻着“信箱”两个字。
真莉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从背包里掏出来,核对了一追上面的地址。确定地址没错之后,她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肯定一个人也没有,就蹑手蹑脚把文件袋塞进信箱里。突然之间,她背后响起一个声音。“喂!小姐,你在这里千什么?”
真莉吓得整个人抖了一下,一颗心几乎蹦出来,手里的伞顿时掉到地上。她惊魂甫定转过头来,看着面前的一个陌生人。只见他独自一个人,站在离她几步之外,目光好奇地打量她。他看上去有二十三四岁,个头高大,肩膀宽阔,穿一件深蓝色的连兜帽长袖汗衫,裹在那双长腿上的米色棉裤被雨水淋湿了。他肩上挂着个黑色背包,手里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拿着伞柄的那只手高举在头上,真莉觉得从来没见过男孩子打着伞的模样这么潇洒。
他一大步就敏捷地跨到檐
“你是不是找人?”他问真莉。
“不,不是,谢谢?”真莉从来就没这么惊慌过,她抓紧那把伞打开来,急匆匆走出檐
她慢慢爬上那条通往车站的坡道,一颗心仍然怦怦跳,想道:
“吓死我了!我刚刚那个模样一定像个疯子!”
她尽量让自己静下心来。信已经塞进那个信箱去了,她该做的都己经做了。除了那个男孩子,没有人看见她。他会不会就是林泰一?不会那么巧合吧?即使是他又怎样,他也不一定看到她把信放在邮箱里啊!
真莉慢慢走到车站,搭上一辆巴士。她坐下来,感到心跳没那么急促了。她想起那个男孩子问她说:“你是不是找人?”,他的声音有点耳熟,可真莉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刚刚雨声那么大,她又慌张,并没有听得很仔细,她只觉得用了那么大的气力奔跑,她口好干,要是现在就能喝一口水多好啊!
雨水差不多淹没了整个七月和八月。路克书店那条长巷变得很冷清,人们怕淋雨都不来了。那家法式小店和越南小餐馆的露天桌椅已经很久没摆到街上。真莉起初有点担心路克会因为书店生意不好就减少她的工时,但路克还是跟以前一样,由得她喜欢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
到了九月初的那两个星期。路克书店的生意突然又好起来。戴安娜王妃在法国出车祸,死在艾尔玛隧道里。刚出版的杂志纷纷拿她的照片做封面,客人都涌到书店来买,连法国人都同情起这位英国王妃来。
真莉一九九七年的暑假,就在几乎不曾停歇的雨声和一片戴安娜的伤感中过完了。
大学九月初开学的这一天,天色难得放晴,真莉上完上午的几节课,匆匆跑去储物柜找她的学生证。她的学生证不在家里,不知道会不会是暑假前留了在储物柜里。现在,她的储物柜又塞满了东西,她找了很久,始终找不到那张学生证,觉得有点心痛。那张学生证是用三年的,她今年都要毕业了,偏偏这时才丢失了,要付钱补领一张。她叹了口气,心里想道:
“也许当我不找它的时候,它会突然出现,但是己经太迟了啊!”
真莉放弃再找那张学生证了,她找出她的游泳衣、毛巾和洗发精。曼茱约了她放学后去游泳,说是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自从跟子康分手之后,真莉和曼茱比以前亲密多了。曼茱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她是那种你跟她聊完天之后不会记得自己聊过些什么的人。跟她聊天虽然没有什么深度,可也没有什么包袱。何况,曼茱很会做人,那张娃娃脸总是笑嘻嘻的,肯帮朋友开小差。真莉本来有点不喜欢曼茱包打听的作风,但是,后来她发现,那只是曼茱用来跟人打开话匣子的方式。曼茱希望别人都喜欢她,这跟真莉很不一样,真莉觉得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爱她就够了,哪怕会得罪全世界?要是得到全世界的掌声,堆独欠了那个人,那又有什么意思啊?
曼茱还有一点跟真莉不一样。真莉是只猫头
“是不是一休和尚?"
曼茱有个年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朋友,这也是真莉没法想像的。真莉见过这个叫李忠道的男人,人如其名,一副老实忠厚相,常穿西装,是一位工程师。真莉觉得忠道看起来就像曼茱的小爸爸。
这会儿,真莉穿一件绿色的游泳衣,身上披了一条大毛巾,跟曼茱排排坐在学校游泳池的边边上踢着水花,晒着五点钟温暖的斜阳聊天。
游泳池里人很多,她们只游了几圈就上岸了,然后开始讨论毕业作品有什么可以拍的题材。以往的三年级生都要独自拍一条短片,子康两年前找真莉演的那出《青
真莉和曼茱初步想拍的是纪录片,那便不用写剧本了,然而。拍什么故事,她们还没想出来。她们晒大阳晒得人都有点懒洋洋,又开始聊起功课以外的事情。
“那个路克怎么样?你跟他有机会吗?”曼茱问真莉。
“他?”真莉撇了撇嘴角说:“没可能啦!他上辈子一定是歌姬,成天唱歌说话娱乐别人,所以他这辈子不说话只听歌。”
“他真的可以成天不说一句话?很难想像啊!我最害怕就是不爱说话的人!”
“他只会跟我说公事,有时一整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猜他根本从没留意过我穿什么衣服上班,他甚至没留意我有没有上班?”真莉说着也觉得好笑,她长得漂亮,从小就习惯了男孩子看她的赞赏目光,路克却是个例外。她摇摇头,又说:“他看来就像己经被七十个女人伤害过七十次了,所以觉得所有女人都是很可怕的!他那个酒窝真该让给我,他都不笑的,放着不用,白白浪费掉。”
“哦,我一直想有个酒窝?”曼茱说。
“你有哦!”真莉冲曼茱笑笑。
“我哪有?”曼茱摸摸自己两边脸颊。
“每个女孩子都有的呀?”真莉说着把手伸过去在曼茱的尾龙骨末节和臀部之间那两边凹下去的两个地方
“噢,是吗?”曼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连忙挺起胸伸手去摸摸自己背后那个地方,隔着游泳衣却摸不到。“那个地方叫什么什么来着?"
真莉仰头望着那片夕阳染红了的天空,咧嘴笑笑说。
“我也希望有人能够告诉我啊!"
“男孩子也有的吗?”曼茱问。
“我一不记得了!”真莉轻轻的说完就甩开身上那条大毛巾,“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溅起了许多水花。她像条鱼似的一直潜泳到冻凉的池底里去。她真的不记得了,现在关于子康的一切,都仿佛变成遥远的往事。
真莉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前一天上艺术课的时候,她和曼茱坐在课室里最后一排,前面的几排密麻麻地坐满了人。那是午后,真莉刚刚吃过饭,课室里正在放一批古代艺术品的幻灯片,灯光调暗了,真莉有点昏昏欲睡。曼茱这时凑过来小声跟她说:“我想到拍什么故事了 ! "
“拍什么故事?”真莉两只手支着头,懒洋洋地问。
“乐队的故事。”
“乐队?什么乐队?”真莉起初听到时觉得兴趣缺缺。她从来就没迷过乐队,也算不上是音乐迷。她比较喜欢听收音机和流行歌,听到好听的才会去买唱片。一休在节目里播过的那些歌,她就大部分都去买了唱片回来。那时她才发现,一休选的那首歌,是整张唱片里最好听的。不过,即使是最动听的一首歌,也还是听一休播的时候动听些。
“我想拍一支来成名的乐队的故事。”曼茱特别强调“未成名”三个字。
真莉开始觉得故事有些苗头了。未成名的故事都是好故事,包含了挣扎求存和满怀希望的过程,也许还会有泪水和失败。真莉喜欢朱成名的故事;况且,成名的故事也不会轮到她们两个电影系的学生来拍。“你己经找到乐队了吗?”真莉换了一只手支着头问道。她心里始终有些迟疑,那么多未成名的乐队,不是每一支乐队都有好故事的。
“我心目中己经有了哦!忠道和我去听过他们唱歌,他们的歌满好听的!曲词都是自己包办!忠道以前也组过乐队,不过,是念书的时候哦!”
真莉听到这里不禁咧嘴笑笑,没想到穿西装、架金框眼镜的忠道以前竟然组过乐队,实在看不出来他也浪漫过呢!
“忠道认识那个吉他手,忠道的妈妈以前是他奶奶的私人秘书。我和忠道前几天跟他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他没答应啊,只说了声‘再说吧!’,忠道说富家子就是这种脾气,所以别搞他,他不会帮我们做说客。他们一星期有两天都在那家酒吧唱歌,我们一起去看看,你再决定要不要拍这个故事吧担到时我们再试试说服他。”
“既然他们歌唱得不错。为什么没红起来?”真莉问道。
“他们大多坚持吧?”曼茱耸耸肩,其实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听忠道这样说,就像鹦鹉学舌那样告诉真莉。
“就算我们想拍他们的故事,也不见得他们会答应啊?你不是说那个吉他手还没答应吗?"
“去听听他们唱歌也无所谓啊!你有没有听过乐队的名字?在他们那个小圈子有点名气的。”
“什么名字?”真莉憋住了一个呵欠没打出来。“蓝猫。”曼茱说。
“蓝——猫?”真莉几乎大声说了出来。
“嘘!”曼茱吓得连忙把一根手指比在嘴唇上。真莉用手捂住嘴巴,压低声音问曼茱:“你是说,那支乐队叫蓝猫,蓝色的猫?"
“对呀!”曼茱点点头,问道:“你听过这支乐队喽?"
真莉稍稍镇静了一点:“他们那个吉他手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一……”
真莉当下完全从昏昏欲睡中醒过来了。“是泰一!”她心里想道。她记起念过的那封信上说“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原来是一支乐队。曼茱说他是富家子,那准没错,他住在
她不禁想起去年当暑期工的那出电影《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虽然是出鬼片,但并不恐怖,挺浪漫凄美;但是,自从拍了这出电影之后,发生的事仿佛一
“你说什么诡异?怎么样?明天要不要去看哦?" 曼茱问道。
真莉点点头。她很好奇那个泰一是什么人?他有没有去纽约找紫樱?要是真莉见到他,她当然决不会跟他提起那些信的事。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这会儿,九月底的一个晚上,真莉和曼茱来到这家叫“天琴星”的酒吧门外。她从来不知道中区有这么一家酒吧,在地窖里,地点有些隐蔽。真莉和曼茱前面排了二十多个等着进酒吧去的女孩子,她们打扮新潮,彼此熟稳。看来是蓝猫的歌迷。真莉和曼茱付了钱买票,沿着弯弯曲曲的长楼梯走下去之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天地。
长方形的酒吧共分两层,一盏盏枝形
“他们就是蓝猫?”真莉不禁失望地问曼茱。她想,这下她看不到泰一的样子了。
“不。这支乐队叫面具?他们宣称要唱到千禧年那一刻才脱下面具见人呢。”曼茱说。
“多远的事啊?”真莉拿着手上的饮料券到吧台那边要了一杯血腥玛莉。自从喝过白兰地之后,她有点爱上喝酒,也不那么容易醉了。
“你要喝什么?”她问曼茱。
“我要柠
“我以后都不喝白兰地。”她心里想道。
面具乐队愈唱愈狂野。主音和吉他手在台上跳来跳去,甚至趴在地上唱歌,后来更脱去上衣甩到台下,引来观众席上的一阵尖叫。真莉不喜欢他们的歌,她觉得太吵了。内容也很空洞。她己经换了第二杯血腥玛莉,又回到上层去,一心只等着蓝猫出场。
面具终于唱完了,真莉望着那四张涂花了的脸孔在灯光暗淡的台上消失,顿时觉得耳根清静了不少。“一定是他们长得很丑!”曼茱望着空空的舞台说。
“你是说蓝猫?”真莉没听得很清楚,只听到后面几个字。
“我是说面具,所以他们才会戴面具啊?”曼茱大声说。
“可他们却不介意露出两点呢?”真莉笑着说。“那两点谁都一样哪!我是说男生!”曼茱仍旧扯大
“嘘!” 真莉把手指比在嘴唇上。这会儿,台上的灯光亮起来了,后台走出来三个男孩子,其中一个长得特别高大。抱着电吉他的两个人站到台前,另一个坐到那套鼓后面,拿起了两根鼓
“噢!对了!那个吉他手叫泰一,好像是姓林的!”曼茱指着台上其中一个人说。
“真的是林泰一!”真莉俯视的目光望着他。她握着酒杯的双手抵住上层的栏杆。他长得很高,理了个小平头,穿一件
另一个吉他手这时站在那根直立的麦克风前,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真莉不知道他是山城还是柴仔,他比泰一要矮一些,长了一张讨好的孩子脸。
“泰一不是主音吗?”真莉问曼茱。
“山城才是,泰一是吉他手,但他也会唱啊?歌和词都是他写的。山城是不是长得很可爱?噢,打鼓那个是柴仔。”
真莉看了看柴仔,他打鼓打得很起劲。样貌和身材却像个发育不良的男孩,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力打鼓。
“他们只有三个人么?”真莉问道。
“好像是的。”曼茱边说边跟着歌声摇晃身体,一副她斤员陶醉的样子。
真莉静静地听着,双脚跟着音乐在地板上踏拍子。她觉得蓝猫的歌比面具好听多了。她一首一首歌听下去,不知不觉沉醉得忘了自己在何地何方。蓝猫没有夸张的身体动作,狂暴的旋律和细致的歌词却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唱到人的心里去。那是一首首倾诉青春、倾诉失落和挫败的歌。她心里不免对台上那个埋头弹着吉他的泰一另眼相看,觉得他挺有才华。这时,山城的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吉他声和鼓声。真莉看到泰一挪到麦克风前面。他身材修长,那根直立的麦克风显得矮了些。
“轮到他唱了。”真莉吸着酒杯里的血腥玛莉想。泰一嘶哑的
“怎么样?你喜欢他们的歌吧?”曼茱碰了碰真莉的手臂,打乱了她的思绪。
“他们有没有出过唱片?”真莉望着泰一的身影问道,他己经从那根麦克风挪开了,回身继续弹着吉他。她不知道是不是在唱片店听过他们的歌,所以觉得那把声音有点耳熟。
“没有哪!”曼茱说。
真莉有点迷惘,那么,她以前应该从没听过蓝猫的歌了。
“待会我们一起去说服泰一,希望他答应吧!另外那两个人看来都听他的。”曼茱说道。
真莉点点头,她没想到血腥玛莉的酒劲那么厉害。她现在觉得脸有些发烫,眼睛也有点醉。
等蓝猫一唱完,曼茱匆匆拉着她的手跑到后台去。她们在后台灯光暗淡狭长的走道上见到了泰一、山城和柴仔三个人的背影,看样子他们正要离开。曼茱连忙跑上去,挤到他们身边,那张娃娃脸露出甜美的笑容说:
“泰一!我是曼茱,李忠道的女朋友,念电影系的,你记得我吗?你们今晚的演出很精采啊!我跟你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你会不会考虑一下?”
泰一耸了耸,显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他甚至没停下脚步,仿佛即使曼茱说破了嘴皮,他也不愿意。
曼茱急起来,眼睛四处找真莉,才发现她站在后面,她连忙挥手要真莉过去一起说服泰一。
“你再考虑一下嘛,我们不会碍着你们的。这是我同学沈真莉。”曼茱缠着泰一说。
泰一脸上的表情这时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停住脚步扭回头,看到了匆匆赶上来的真莉,两个人目光相遇的时候,他迅速上下打量她一眼。
“天哪?我见过他!”真莉心里叫道,慌乱得拼命眨眼睛。这一刻,她跟泰一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比起他站在台上更近了。她想起那天在
“镇静些!镇静些!那天匆匆见过一面,雨又下得那么大,昏天暗地的,他不可能认得我!”真莉思忖道。她装出一副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泰一的样子。曼茱见她傻呼呼地站着不说话,只好厚着脸皮继续唱独脚戏。
“我们真的很想拍蓝猫的故事呢?这是我们的毕业短片啊!”
“我们可是要收费的呀!”山城在泰一身边咧开嘴笑笑说,又抓住柴仔笑呵呵地朝他肋骨捅了一下。
“就是啊?帮你们拍片有什么报酬?我们很贵的啊?”柴仔抓住山城那只捅他的手说。
“你们两个是不是一起拍?”泰一突然问曼茱。他说这话时,那双清澈的黑眼睛瞄了瞄真莉。
“对啊!”曼茱说。
“好吧!”泰一抬了抬下巴,爽快地答应。
“太好了!谢谢你啊泰一?”曼茱喜出望外地叫了出来。她几分钟前还以为泰一不会答应,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她相信也许是自己打动了他。真莉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终于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泰一的声音了。她那天在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曼茱急急问。“明天吧!”泰一说。
“明天?明天也好,不过,我想我们要跟你们聊聊,了解一下你们的生活,多点认识蓝猫,然后才正式拍摄,那会比较好。真莉,你说是不是?”
真莉傻呼呼地咧嘴笑笑点头。她喝了酒,这会儿有点昏昏然,觉得什么都好像轻飘飘的。泰一也让她感到有点不自在,她毕竟知道了他的一些私隐啊!虽然她在他面前假装不知道,却没法骗自己。她堆有尽量少谈话,让曼茱去说好了。
“那我们还有什么私隐啊!真的要拍么?”柴仔哭丧着脸说。
泰一伸手过去把比他矮了足足有一个头的柴仔抓过来,把他钳在臂弯下面。柴仔笑嘻嘻地挣扎,却挣不脱。
“明天还是来这里找你们吗?”曼茱问。
“明天来我家吧!我们三点钟开始练习。”泰一说。
“你住在哪儿?真莉,你有纸笔吗?”
“得了,我的地址很容易记。”泰一依然钳住柴仔的脖子不放,柴仔也依然挣扎着,可借就像老鼠想从猫爪里挣脱出来一样徒劳。
泰一朝真莉看了一眼,然后开始说。真莉觉得泰一仿佛是单单对着她一个人念出他
真莉写完了,抬起头来,发现泰一的眼睛还没离开她,好像他刚刚一直看着她抄下那个地址,一直在那儿观察她。
“那明天见。”曼茱说。
泰一似笑非笑地把目光收回去。他松开了柴仔,柴仔马上一溜烟地朝走道尽头那扇敞开的后门奔出去,泰一和山城在后面追着他,三个人很快就消失在那扇门后面。
真莉觉得泰一看她的眼神让她猜不透。他不会是认得她吧?“不可能的!我认得他是因为我知道他住那儿,我也知道他是谁。他没可能见过一眼就认得我!一定是我自己做贼心虚!”她思付。然后,她又想:“反正猜不透,千脆别去瞎操心了。”
“起初还以为他不肯呢!”曼茱把真莉的笔记簿拿过来看,望了望上面的地址说:“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我去过啊!”真莉心里笑笑地想,朝曼茱说:
“噢,我会去,那边很静的,还要经过一个坟场。”
“天哪!坟场?幸好他不是要我们晚上过去?"
“那个坟场也没什么,过了坟场,就可以看到海。”真莉说,她还记得那天是七月一日香港回归,她给雨打得浑身湿淋淋的,没想到走了一圈,竟又会再回去。她己经不大记得那幢大屋的模样子,只记得它坐落在海边,像黑白电影那么古老。她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也很好奇,泰一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音乐那么出色,为什么就没有红起来呢?这个故事跟她前一天想的有点不一样。她没想到蓝猫是一支那么棒的乐队。泰一嘶哑的歌声依然在她心里回荡,那声音她真的只是在那幢大屋外面听过吗?她觉得好像也在什么地方听过。
“迟些我会想起来的!”她告诉自己。
到了第二天,真莉跟曼茱来到
幸好,曼茱昨天晚上己经从忠道和忠道妈妈那儿打听了一些林泰一家里的事,一路上转述给真莉听,真莉可以哲时忘记烈日和淌着细细汗水的颈背。“泰一的爷爷奶奶可是个人物呢!你一定听过他们的名字。”曼茱说。
“他们是谁?快讲给我听听吧。”
“他爷爷是五、六十年代的电影大亨林文宣。”
“噢!是吗?”真莉不禁瞪大了眼睛。林文宣在香港电影史上可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五六十年代许多粤语片都是他旗下那家艺影公司出品的。艺影拍了无数出经典电影,捧红了不少电影明星。这些电影今天偶尔还可以在电视台的深宵节目里看到。
“泰一的奶奶就是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明星苏玲,结婚之后就息影了。”
“噢,她很漂亮呢,”真莉记得电影里的苏玲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身材
“息影之后,她跟泰一的爷爷一块在电影公司里工作。直到七十年代粤语片式微,电影公司也结束了 。”
“那他们现在做什么?"
“退休了啊!他们那时候赚的钱够多了!听说
真莉饶有兴味地听着。五六十年代她还没出生。艺影公司、林文宣、苏玲这些名字对她来说就好像一段久远的历史般。她甚至没想过这两个人还活着呢!他们这些年来从没露过脸。她想起泰一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和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原来有点像苏玲啊!
“忠道的妈妈当了林老奶奶的私人秘书十四年。她说林老奶奶人挺好!这么多年了,还时不时找她聊天!不过,林老爷爷的身体这几年倒是不太好。”
“泰一的爸爸妈妈也是做电影的吗?"
“不,他爸爸是做生意的,生意做得很大。泰一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己经不在了。”
“噢!为什么?”真莉惊得嚷了起来。
“病死的,是心脏病。所以,林老奶奶很疼泰一。她只有这个孙子,泰一小的时候,忠道的妈妈见过呢。她昨天跟我说:‘那孩子小时候很静,没想到他长大后竟会组乐队呢!’”
真莉心想:“这就是遗传啊!林老奶奶年轻时不就是能歌擅舞的吗?”
“他有女朋友吗?”真莉兴致勃勃地问,希望听他和紫樱的故事。
“忠道怎会知道!他一定有很多女朋友啦!假如我是他,我起码会有一打以上。”
“嗯!”真莉的希望落了空。
转眼间,真莉和曼茱己经来到那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外墙的平顶大屋前面。真莉觉得屋子比她上一次来的时候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是上次看它的时候下着倾盆大雨,她觉得它虽然漂亮却有点孤清清的。今天天明气清,才看出它的味道来。比起附近那些新盖的欧陆式豪华大屋。这幢古老大屋看上去有内涵多了。何况,真莉今天知道了大屋主人的身份,就更觉得这幢大屋别有气派,愈看愈有点时光倒流的感觉,愈看愈像回到了黑白电影的那个世界。
“噢,就是这里吗?比我想像中要古老许多啊!”曼茱走上去,踮起脚尖隔着那扇黑色镂花铁门往里看。
“也许就是粤语片那个时代盖的,说不定在电影里出现过呢!”真莉凑上去看了看,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她
过了一会,一个身穿短袖白衬衫、黑西裤和黑皮鞋。一头银发的大叔从车房那边走出来。他皮肤
“你们找谁?”大叔隔着铁门问真莉和曼茱。
“我们想找林泰一。”曼茱说。
“嗅跟我们约好了三点钟。”真莉插上一句。
“哦。两位小姐请进来。”大叔殷勤地打开那扇铁门让她们进去。“请跟我来。”
走进那扇铁门之后,一条宽阔的车道在她们面前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屋前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中央有一片花丛,长满了花。真莉和曼茱跟在那位大叔后面,穿过草地上那条用扁石铺成的走道,来到屋前的台阶,台阶两旁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盆栽花卉,有白兰花、凤仙花和沙漠玫瑰。
一路走来。真莉和曼茱紧挨着彼此,两个人就好像很有默契地为对方壮胆似的。她们都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世面,有点不知所措,也有点害怕自己会出洋相。
那位大叔领着她们踏上门廊前面的几级大台阶。来到门厅。大叔拧了一下那扇大木门的老旧把手,大门没锁,她们两个跟着走进去。
真莉一踏进屋子里,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她脚下铺的是从前流行的柚木地板,那一道通往二楼的扶手长楼梯也是柚木造的,她数不清总共有多少级台阶,每一个台阶都很宽阔。她举目看上去。看到楼梯顶有一排栏杆一路延伸开去,然后在一堵墙后面消失。她猜那儿应该就是睡房了。
真莉的眼睛再往上看,一盏华丽古老的巨大水晶吊灯从挑高的天花板悬垂下来。落在大厅顶上。真莉想起曼茱说以前这里经常举办舞会。她心里想:
“许多大明星都在这盏水晶灯下面跳过舞呢!那场面多么像一出大电影!"
突然之间,“当”的一下钟声吓了她一跳,接着又是“当——当——”两声。真莉看过去客厅那边,米白色的墙上挂着一个胡桃木制的古老大摆钟,这会儿刚好是三点整,那个钟在报时。
跟这个古老大摆钟同样有些年纪的,是大厅中央那张靠背连扶手黑色皮革长沙发。两旁各有一张同款的单座位沙发,这套沙发的垫子有些陷下去了。沙发前面搁着一张长方形的木茶几,茶几上一只低矮的古董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白兰花。那个花梨木电视柜看来也是古董,连那台电视都有点古老,机箱小小的。真莉心想,这家人以前是拍电影的。如今倒好像连电视也不大看了。
真莉没有再挨着曼茱壮胆了,她觉得这间屋子虽然大,可并没有唬人的气派,阳光从一列落地
这会儿,真莉听到音乐声停止了,那扇沉重的木门从里面拉开一道缝,泰一探出头来。正好跟真莉的目光相遇。真莉刚刚晒过太阳的脸蛋排红,容光焕发,那双黑眼睛亮晶晶的,像森林里的两涩清水,
“泰一,这两位小姐找你。”大叔一本正经地说。
“标叔叔。谢谢你。”
泰一把那扇门完全拉开来让真莉和曼茱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她们两个一进去那个房间,两个声音同时朝她们响起。
“嗨!你们来了!”
“天哪!你们真的来了?真的要拍吗?我今天这身衣服不行!”
曼茱咧开嘴笑笑,凭着她不害羞的本事,先跟坐在一套鼓后的柴仔说:“嗨!柴仔,你好呀!”
曼茱接着又朝抱着吉他,坐在一把高脚凳上,穿一件粉红色衬衫和白色棉裤的山城说:
“我们不是今天拍!但你今天这身衣服挺好看啊!我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宽敞的房间灯光昏暗,落地窗帘都紧闭,免得阳光射进来。这间改装成音乐室的房间里放着一部电子琴、一套鼓、一台专业的录音设备。一面墙前堆放着好几十支电吉他,窗前放着一张米白色的长沙发,柔软的布料看上去很舒服。真莉觉得这个房间跟外面的大厅仿佛相隔了三十年的历史,这儿才是属于九十年代的。
“泰一写了一首新歌,我们正在练习。”柴仔说。
“哦,那我们坐在一边听好了。”曼茱边说边坐到那张沙发上,真莉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曼茱旁边。
泰一重新拿起一支低音吉他,找了一把高脚凳坐下来。他叉开一条腿,低下头调拨弦线,然后朝山城和柴仔看了一眼,三个人就像昨天在天琴星表演那样,很有默契地开始了。
那段前奏带点淡淡的哀愁,山城的眼睛望着面前乐谱架上的那张歌词纸悠悠地唱起来。真莉静静地听着,她听着听着不由得惊了起来。那首歌说的是一个男孩子收到旧恋人写给他的信时己经迟了,他没赶上见她一面,只能想像她幽幽的身影从此远去。
“他把自己的故事写成歌了,可慢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唱呢?”真莉装作镇静地听着,眼睛看着山城和柴仔,仿佛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然而,她眼角的余光这时却发现泰一正瞧着她。真莉慌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里想:
“他是不是望着我?还是我自己疑神疑鬼?这里只有我和曼茱两个观众,他当然是朝我们这边看!”
片刻之后,真莉发现泰一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了,她松了一口气,集中精神听歌。那首歌充满伤感的调子,他们唱了一追又一遍,歌声在房间里回荡。真莉偷
“这是首好歌,可我敢打赌慢一辈子也猜不透那四封信为什么会来迟了!可惜啊,可惜我不会告诉他。”
她回想整件事是多么荒谬,那些信投进戏里的假邮筒去了。任凭一个人多么有想像力也没法想像真相会是这样。要是有一天,她说出来,泰一也不会相信啊!真莉想着想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诙谐的微笑。她忘形地抬起头,才发现音乐声己经停了,歌也唱完了,泰一高大的身躯耸立在地面前,仿佛他一直在那里观察她。她嘴角的笑容顿时凝住了,穿在露趾凉鞋里的十个脚趾头紧张得缩了缩。泰一却只是挑挑眼眉,似笑非笑地面对着她坐到那张沙发上。她猜不透他看到了些什么。
“他顶多会以为我没留心听歌!”她忖道。“这首歌叫什么?很好听啊!”曼茱问。
“还没有歌名。”泰一耸了耸。
“啊!不如叫‘旧情人的信’! ”柴仔从那套鼓后面探出身子说。
“你好土?”山城在那张高脚凳上转了个圈,挑起一边眼眉说:“有了!一封旧情信!”
“你见鬼去?这个跟我那个有什么分别!”
“你有什么好提议?”泰一突然问真莉。他靠在沙发背上,双手懒洋洋地枕在脑后,朝她送来一
真莉吞咽了一下,泰一为什么问她呢?仿佛他看出她的心有个想法似的。她眼珠子转了转,心里的确有许多想法冒出来,却不是在想歌名,而是她根本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正想设法隐瞒自己知道的事实,因此才会费煞思量,反倒不小心说溜了嘴,就像神推鬼使地,她说: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不是出戏来的吗?山城,我是不是跟你看过?”
“还有泰一,我们三个一起看的!那出戏的配乐很不错,是吧,泰一?”
“噢!他竟然看过那出戏!”真莉心里好笑地想:“那么,他一定看到戏里长街拐角那个红邮筒!太妙了!不过,他根本不会留意的!”
“那出戏真莉也有拍!”曼茱兴奋地说。
“你演哪个角色?”泰一的眼神里带着好奇,似乎在努力回想那出电影的情节。
“真莉不是演员,她做幕后,那出戏是去年暑假拍的,对吧,真莉?”
“唔!”真莉点了一下头说:“只是暑期工。”
“我看过原著小说。”泰一搁下枕在脑后的一双手,翘起二郎腿说。“原著感人些……”
突然之间,真莉想起这把声音了!他的声音带点嘶哑而感性,听上去却又有些懒洋洋。
她一开始就觉得他的声音有点耳熟,昨晚她还以为是那天在这幢大屋外面听过他的声音。其实。当时她只听过一次,怎么可能会记得那么牢呢!
这是一休的声音啊!她怎么会笨得听不出来呢,大像了!她含笑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泰一,就好像跟一个久违的老朋友相见似的。这一回,轮到泰一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了。他避开了真莉的视线,搁下翘起的那只腿站起来,朝山城和柴仔拍了拍手掌说:
“再来吧!"
泰一拿回他的低音吉他,三个人又开始认真地练习那首没有名字的歌。真莉偷偷瞄了瞄泰一。她觉得脑子有点混乱,泰一怎么会同时又是一休啊?她在脑海里忙着思索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去年八月,泰一只是个陌生的名字,寄给他的信阴差阳错到了她手上;然后,也是去年,一休的声音陪她度过了孤零零的十二月。到了这一年的一月一号凌晨,一休消失了。九个月之后,泰一突然出现。
“啊!这太复杂了!”真莉自忖。她一向不擅长分
真莉不期然望向曼茱的侧脸,曼茱正在摇摆着脑袋听歌。她想,要是曼茱也听过一休的节目,那该多好啊!她现在就可以问曼茱认不认得这把声音,用不着自己一个人瞎猜。她禁不住撅起嘴在心里骂了曼茱一句:“为什么她一到十二点钟就要睡觉啊!”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
有了决定之后,真莉就可以撇开那些混乱的思绪,专心听歌了。他们唱完了那首歌之后,接着唱其他的歌,房间里荡漾着歌声、鼓声和吉惺声。蓝猫的风格多变,时而伤感、时而狂暴,真莉听得出了神。
直到林家的佣人送来下午茶,这场随意的音乐会才哲时停下来。那些精致的小点心都盛在一个银盘子里。真莉还是头一回吃到文华酒店的纽约乳酩蛋糕,这种蛋糕用上义大利的马斯卡波涅乳酩做,浓香细滑,好吃得简直是罪恶。柴仔打趣说,他是为了吃这个才来练歌的。山城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说,用文华酒店的玫瑰花果酱来哄女孩子才厉害呢?柴仔连忙补充说,这个玫瑰花果酱最好涂在文华的松饼上。那才滋味呢。不过,提到面包,他最爱的还是香格里拉酒店拍翠餐厅那一篮子法国面包,那儿的面包好吃得让你想做法国人,林家有时候就用这个做下午茶。曼茱适时告诉大家:
“真莉的法文说得很棒呢?她在苏豪区一家法文书店兼职?"
真莉忙不迭更正说,她的法文只是一般。但山城说,会说法文的女孩子在男孩子心目中都会加分数,真莉乐得嫣然一笑。
“德文和意大利文就不加分数么?”柴仔偏偏跟他抬杠。
“好吧,也加分数。”
“捷克文呢?"
“唔,也加分数。”
“毛里裘斯呢?"
“你见鬼去!你有完没完呀!”
他们两个逗得大家呵呵笑,真莉和曼茱一边跟他们聊天一边问些蓝猫的资料。这些对她们日后拍摄很有用。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柴仔和山城回答间题,泰一很少说话。他难得开口,真莉会马上竖起耳朵听,想听清楚些他的
“蓝猫组成多久?"
“三年。”
“你们以前各自组过乐队吗?"
“嗯。”
“蓝猫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为什么叫蓝猫?"
“猫样的男生?”泰一皱了皱眼角,露出一个好玩的笑容。
“唉!他不爱说话,真拿他没办法!要是一休,一定会多说些。”真莉想道。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本身有其他工作吗?为什么会一起组乐队?”曼茱接着问。
“其实……唉……”柴仔看了看泰一,又看了看山城,羞人答答地说:“我们三个是恋人!”
真莉和曼茱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山城两道眉拧在一起,装出一副吃惊的模样。柴仔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两个人学着《春光乍泄》里的梁朝伟和张国荣在音乐室跳起贴身舞来。真莉和曼茱笑弯了腰。泰一一边笑一边抓起吉他弹那首《在一起》, 替他俩伴奏。直到他听见下一个问题,脸上的笑容才突然消失了。
“蓝猫一直都是你们三个吗?”曼茱问。
“本来还有小克——”柴仔说到这里连忙打住话。装着什么也没说过,继续跳舞。
真莉偷瞄泰一低下去的脑袋,心生同情,也有点同仇敌汽。她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信送回来的。
“哼!”她心里咒骂道:“小克跟子康是一个样!好朋友的女朋友都在心中加分数,不尝一口不痛快!”
可是,真莉对男孩子的心思不解。既然紫樱用那种方式背叛了泰一,泰一又为什么会写出一首歌。怀念她幽幽的身影?她一向认为男孩子在这方面是挺小器的。
柴仔跟山城那支贴身舞又再跳了一会,大家笑得前仰后
其中一个很有名的经纪人,更毫不客气地指出柴仔的外形实在不行,说蓝猫该换一个鼓手,肯定能够大红大紫。柴仔那一趟受到深深的伤害。泰一和山城一再保证他绝对没有那个人说的那么丑,而且,谁的鼓也没呢打得好,柴仔才打消了退出蓝猫成全大家的念头。这又逗得真莉和曼茱咯咯笑。欢笑声在傍晚的空气中起伏,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十月中旬,蓝猫的故事纪录片正式开始拍摄。真莉跟山城和柴仔熟络了一些。她发现山城比女孩子还要爱美,他会刻意在镜头前展露自己比较漂亮的那边脸。他喜欢打扮,对男装和女装的潮流都了如指掌,聊起时装和化妆来,他健谈得就像女孩子的手帕交。
这个发现不禁让真莉感到有点惭愧。她觉得自己压根儿就不像个女孩子。她不是不爱美,只是,美丽和懒惰之间,常常是懒惰这一方战胜。她把那头固执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为的是方便打理。她平日连一把梳也不会带在身上,头发乱了就用十根手指拨几下。拍片的日子,她经常穿的是汗衫和吊脚裤,踩着一双露趾凉鞋或是布鞋。她甚至把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绑了个结,随时用来抹汗。当她为自己的随便感到惭愧时,她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等到我有时间,我会打扮得比较像个女孩子!”真莉也发觉柴仔是大家的开心果,他长得并不丑,笑起来满可爱,只是个儿实在太小了。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一个稻草人身上似的,一阵风就会把那身衣服吹得鼓胀。但是,只要手上拿着两根鼓
然而,真莉始终对泰一摸不透。她发觉泰一似乎一直都在暗地里观察她。他看她的时候,那神情像谜一样。有趣的是,真莉其实也在悄悄地观察泰一。她不禁想起那句调皮话——‘要不是你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你?”她思付:“是不是因为我在观察他,所以我觉得他好像也在观察我?”
有一次,泰一不在,真莉转弯抹角地问柴仔和山城:“蓝猫的歌有没有在电台节目里播过?”“蓝猫有没有做过电台访问?”“你们认识电台里的人吗?那会对蓝猫很有帮助的呀!”真莉嘴里说的是蓝猫,心里问的是泰一。但是。不管山城或柴仔,都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告诉她。电台从来就没播过蓝猫的歌,那些唱片骑师只会播流行歌。所以,他们己经好多年没听电台了。
“看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假使泰一真的在电台主持过节目,没理由不告诉他俩的呀!”真莉心里失望地想。她多么渴望泰一就是一休啊!她想跟他说声谢谢,谢谢他陪她度过一九九六年的十二月。她还要告诉他,他的节目是她听过最难忘的。
“啊呀……要不是他老是在那里观察我,我会直接问他!”真莉心里不忿地想。
不过,真莉得承认,除此以外,泰一这个人还是挺好的。他答应让她和曼茱拍蓝猫的故事,蓝猫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这出纪录片不会公开放映;换句话说,蓝猫不会因此赚到知名度。泰一这么做,纯粹是帮她俩的忙。
拍纪录片的日子,真莉和曼茱抬着沉甸甸的摄影机跟着蓝猫到处去,有时是天琴星、有时是乐队秀、有时又回到林家大宅的音乐室。
十一月初的一天,真莉终于在那几见到林老奶奶了。那天,真莉要拍摄蓝猫平日练歌的片段。她拍了一会,换了曼茱拍。真莉独个儿走到屋前的庭院散步,好消化刚刚吃下的那块文华酒店饼房的纽约乳酩蛋糕,没想到林老奶奶也在院子里,手上揣着一束刚刚摘下来的小黄菊。她依然是个美人胚子,体态轻盈。她该有七十岁了,看上去却比真实年龄年轻许多。真莉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腼腆地朝她咧嘴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啊!你就是来拍纪录片的那个电影系女生吗?" 林老奶奶首先开口说。
“是的,林老奶奶。”
“噢!叫我苏菲亚!泰一没告诉我你长得这么漂亮啊!”林老奶奶抓住真莉的手臂说。“拍电影最好玩了!你要努力呀?要为我们女孩子争口气,这个圈到现在还是男导演的天下!”
真莉有点受宠若惊,一味只会傻傻地点头。“泰一这孩子像我,喜欢音乐!”林老奶奶说,脸上带着几分自豪的神情。
“他长得也像你。”真莉说。
“噢!”林老奶奶那两道柳叶眉皱了皱,瞧着真莉:“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真莉好了。”
林老奶奶撅了撅嘴,说:
“真莉,泰一才没我这么漂亮!他像他爷爷和爸爸。林家的男人没漂亮这个遗传,他们只有高大的身材、聪明的脑袋和一颗善良的心。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己经很足够了,对吧?啊,要是他们没那么固执和死心眼,我会更喜欢他们!"
真莉忍不住
“真莉,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出电影?我能够从一个人喜欢的电影猜出这个人的故事。”林老奶奶扶着真莉的手臂说。
真莉告诉林老奶奶,她最喜欢的是杜鲁福的《祖与占》。
“啊……”林老奶奶朝真莉赞赏地笑笑:“喜欢《祖与占》的都是爱自由的疯女孩。真莉,你将来会到处跑,我看没几个男孩子
真莉乐得笑出声来,她心里想:“没几个女孩子不喜欢听最后一句话吧?啊,林老奶奶还真会哄人呢?”
“真莉,你不相信吗?”林老奶奶突然问道。真莉吓了一跳,她没想到林老奶奶看出她在想什么。
“将来你会发现。我比算命师还准!”林老奶奶自信满满地说。
在林老奶奶眼底下,真莉不敢再笑了。她觉得林老奶奶扶着她手臂的那只手很温暖。五点钟的斜阳也很窝心。她不禁偷偷想:“做个疯女孩也不错啊?”
一九九七年的天气也真有点疯,六月到八月几乎没有一天不下雨,这年的秋天却又温暖得像仲夏。到了十一月中旬,真莉还可以穿露趾凉鞋。天文学家说,造成全球反常天气的,是厄尔尼诺现象。泰一写了一首新歌《像厄尔尼诺的女孩》,第一次公开演唱是在天琴星。
曼茱没法熬夜,一到十二点就几乎连眼皮都撑不开,要回家睡觉。所以,十二点后的拍摄工作一向都由真莉负责。这天,她离开天琴星己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她拎着那部沉重的摄影机,独个儿站在路边,想拦下一辆计程车。可是,一连几辆在她面前经过的计程车上都坐着乘客,她等了一会。一辆吉普车驶到她跟前停下来。她看了看。是泰一的车,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泰一调低她那边的车窗,脸上挂着一个微笑,朝她喊:
上车吧,送你一程。你要去哪里?"
“回家呀?谢谢你。”真莉一边说一边打开后车厢的门,想把那部摄影机塞进去。
“我来吧!”泰一走下车,绕到她这边来,接过她手上那部沉甸甸的摄影机故到车里。
他关上后车厢的门,瞄了瞄真莉说:“这部机器真重,你平时都扛着它四处去吗?我猜你每夭天要吃八碗饭,举得起一头牛!”
“哼!我才没那么可怕?”真莉心里想,嘴里却还是说了声谢谢,然后爬上驾驶座旁边的座位。
泰一上了车,重新发动引擎,问真莉:
“你住哪儿?"
“坚尼地城……你会去吗?"
泰一点点头。踏下油门,他那手车快得像一阵风似的。
“坚尼地城有个屠房,你不是要去那儿吧?我说你可以举起一头牛,只是随便说的。”
真莉突然觉得很奇怪,她忍不住
“他为什么突然变得爱说话?而且,这种尖刻的作风简直像极了一休……晤……也许他今天的心.清特别好……这是个大好时机啊!”
车子驶上了海边的高速公路。夜阑人静,车上那台音响悠悠地转出一张抒情的唱片。真莉看了看泰一,探听地说:
“你的声音很像一个人。”
“像谁?"
“一休。”
“一休和尚?”他冲她笑笑。
真莉不禁满怀失望。要是泰一就是一休,他决不会这样说的。可是,他的声音太像一休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像。
“一休是个唱片骑师。”她说这话时静静地观察他脸上的变化。
“男的还是女的?”泰一显得满好奇。
“男的。”
“不是和尚?”
“不是。 ”
“怎么写?"
“休想否认的休。”
“他节目好听么?哪个电台?”
“没得听了,我是在去年圣诞节前后无意中听到的,那节目叫《圣诞夜无眠》,半夜三点钟到六点钟。”
“是播歌的吧?”
“不只播歌……啊……当然,他挑的歌都很好听……他爱跟大家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泰一饶有兴味的问,那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他会问一个选择题。而答案就是一首歌。比方说,有一天晚上,他要大家选四个字,说是每个刚刚失恋的人身上都挂着这四个字。你猜到答案吗?”
四个字的歌名?”泰一摇了摇头。
“不是生不如死,不是肝肠寸断……嘻嘻……是《失物待领》啊!你也听过这首歌吧?”
泰一笑了笑,说: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节目。”
“啊……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唱片骑师和他的节目,他陪我度过一段最灰暗的日子。可是,一过了除夕,他就跟那个节目一起消失了,我一直都再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传说?关于收音机和一只鬼魂的?”
“什么传说?”泰一挑了挑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啊……你没听过吗……我还以为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呢!”
“说来听听吧!”
“传说每一台收音机旁边都有一只很爱听收音机的鬼魂,人是看不见它的。这只鬼魂会拿一张椅子坐在那儿,它有时会偷偷施法让人把收音机转到它想听的电台去。所以,当一个人无意中转到一个电台,就是那只鬼魂在作怪。当时我正是不小心压着遥控器,所以才会听到一休的节目。我想,说不定就是那只鬼魂作的怪呢!”
“那么说,除夕那天,你又不小心压到那个遥控器,所以,他消失了?”
真莉忍不住笑出声来:
“没有啦!是他没有再做节目了。”
转眼间,车子己经来到真莉住的那幢公寓外面。泰一走下车,把那部摄影机从后车厢里拿出来。真莉下了车,说:
“谢谢你送我回来啊!”
“我帮你拿上去吧……我可以顺便借你的洗手间用吗?”泰一脸上挂着一个尴尬的微笑询问。
“哦?好的。”真莉回答说,但她突然想起家里乱七八糟的像个狗窝。
上了楼,真莉从背包里掏出钥匙拧开门锁,她手抓在门把上,把那扇大木门打开一道缝,又转过身来跟泰一说:
“你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吗?"
泰一征了征,塔好奇的目光越过真莉头顶想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他什么也看不见,真莉老是挡在那儿,泰一堆有耸耸肩膀说:
“好吧!”
真莉从那道门缝闪身进去,飞快地把那扇木门在泰一鼻子前面关上。一进屋里去,她便匆匆丢下背包,跑进浴室里,收起晾在浴缸旁边的那些洗好的内衣裤,又检起早上掉在洗脸盆里的几根发丝。她冲出客厅,抓起沙发上的一条短裤和一只袜子,跟那些内衣裤一起全都扔到睡房的床上去。然后,她从睡房跑出来,整了整沙发上的两个抱枕,才施施然走去开门。
她发现泰一一脸无奈地在门外等着,那台摄影机搁他脚边。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仿佛己经等了很久。看到她,他马上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可以进去了。
真莉开口要说:“你现在可以进……”可话到嘴边。一个有点乘人之危的念头突然从她脑子里冒出来。她一只手撑住门框。挡在门口,把那句话改成:“你真的不是一休?”
“天哪!”泰一露出一个求救的表情。
“但你的声音跟他很像啊!”她抬起狐疑的目光瞧着他,那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滴字断留地转了转,恐吓他说:“最就近的一个公厕也离这里很远呢!”
“噢……小姐……我真不该做好心送你回来。”泰一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收回撑在门框上的那只手。两只手垂下来放在身体前面,几根手指交握着,就好像这个动作会让他涨满的膀肌好过些似的。
“要是你不想别人知道,我保证不说出来。”她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
“唉……我没想到送你回家竟要受到这种待遇。”泰一显出哭笑不得的样子。他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仿佛想要找个舒服一点的姿势。
看到他脸颊开始泛红,好像憋得很辛苦的样子,真莉心软了。她打开门.无奈地说:
“请进来吧!”
一听到她这句话,泰一连忙拎起那台摄影机进屋里去。
“浴室在那边。”她指给他方向。他把摄影机放在地上,匆匆走进浴室,把门带上。
真莉望着泰一在浴室那扇门后面消失的身影,她并没有为自己刚刚乘人之危感到惭愧,反而一边关门一边思忖:
“我总觉得他没有对我说真话。”
过了片刻,浴室里传来冲马桶的声音。泰一紧随着一片水声之后走出来。他看上去轻松了不少,脸也不红了。
他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真莉身上。
真莉发觉泰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双手交臂,叉开一条长腿儿站着,跟她只隔着一张沙发的距离。他站在那儿盯着她看,皱了一下眉头,仿佛她身上有什么让他看不顺眼似的。
她禁不住问:“我有什么问题吗?”
他望了望她吊脚裤下面露出来的两个纤巧的脚腕,问她说:
“你所有的裤子都是这种长度的呜?我从没见过你穿一条不吊脚的裤子。”
“这是吊脚裤呀… … ”她以为他不懂,没好气地说。而且,她一向觉得自己穿吊脚裤最漂亮了,因为她一双腿就数脚腕最瘦。只要把脚腕露出来,便会造成一个错觉,好像她的腿也很瘦。
“我知道这是吊脚裤。”他叹了一口气说。
“吊脚裤就是这种长度的呀!”她不自觉地也叉开一条腿站着。
他迅速扫视她叉开来的那条腿,嘴角露出一丝讥笑说:
“你不会是只有这双脚腕可以露一露吧?你有一双圆滚滚的胖腿?”
“太可恶了!”她气恼地想,正想开口骂他别以为自己有一双长腿就可以嘲笑别人的腿短。他却突然露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
“你这样穿衣服,看上去起码比原本的高度矮了五公分。”
“啊?真的?”她惊了一下,心里急急换算一下,天哪!五公分就是两英寸!她本来也只有一六四公分,平白少了五公分,那还得了!她连忙请教他:“是因为裤子的缘故吗?”她说着把叉开的那条腿收回来,没刚刚那么有自信了。
泰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看了看她脚上踩着的那双露趾平底凉鞋,才又说:
“你要穿这种裤子,就绝对不能穿凉鞋,这样又要减去三公分。这么一来,前后总共矮了八公分。”
“有这么严重吗?”她那个漂亮的心形小嘴惆怅地半张着。不禁为失去的身高而悔恨。
“另外,……”他接着说:“你不会是色盲吧?怎么会上身穿橙色,下身穿黄色,看上去就像一个新奇士柠
要是几分钟之前,真莉也许会不服气地回嘴,可她这一刻己经没剩下多少自信心了。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这身今早赶着出去而乱穿的衣服,不得不承认泰一说得对。何况,他的品味一向不错,不会像山城那样过分讲究。在他身上,通常都只有灰色、蓝色和白色,低调得来又穿出了个性。她没法不服气。不过,她同时也自忖道:
“啊!当然了!他从小都穿漂亮衣服。”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泰一突然问道。
真莉指着睡房那扇半掩的门,说:“在里面。”泰一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那个房间走去。
“你要找什么?”她紧跟在惺身后。
“看看你的衣服。”泰一兴致勃勃地说。
真莉连忙跑上去,身子把门缝堵得严严实实,说:
“你在这里先等一下。”
泰一朝房间溜了一眼.皱了皱他那两道乌黑的剑眉,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
“又要等哦?"
“这一次会快很多哪!”她说完这句话就闪身进去,把那扇门在他鼻子前面关上。她一关上门,马上把刚刚扔在床上的内衣裤塞到被子下面去,接着,她使劲扬了扬那条皱成一团的被子,重新铺开来,又拍松了枕头。她正想转身时,眼角的余光看到今天早上脱下来的睡衣就丢在床边的椅子上。她走上去,飞快地把睡衣藏在被子底下,然后溜过去打开房门。
泰一站在那扇房门外面,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那副无奈的模样跟他刚刚站在屋外等着的时候一样。
“我可以进来了吗?”他那双大眼睛看着她。就好像他从没见过一个比她更古怪的女孩子似的。
她点点头。让他进去。她那个大衣柜挨在对着床尾的一面墙上。泰一走过去,把三扇柜门打开来。“哇!你衣服很多……”
“是吗?”真莉站在他旁边嘟嚷着说:“但我老是觉得自己没衣服穿。”
“你的衣服全是一个样… … ”
“不是吧?每一件都有分别的呀?”
“你没牛仔裤的吗?”
“我不爱穿牛仔裤!”
“你是觉得自己穿牛仔裤不好看吧?你只有一件白衬衫?”
“白衬衫很容易弄脏的。”
“总括来说,你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开口想要说些什么,泰一却抢先说:
“希望你将来拍电影的品味不会像你挑衣服的品味吧!要不然你的电影全都要列作第三级。”
“我的衣服不暴露啊!”她瞪了瞪他。
“我是说你的衣服儿童不宜……因为会扰乱小孩子对美的判断?”
她气得胸脯起伏,却又没法驳斥他。她恼火地想:“他是来嘲笑我的衣服呢,还是想嘲笑我?”
然而。他突然又说:
“也不是完全没救的?”
然后,他就像一个一流的指挥家跑来收抬一个不人流的交响乐团似的。抬起他那两条长
真莉看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想过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可以这样配搭。酒红可以配粉蓝、
泰一接下来一边把配好的衣服指给她看一边告诉她:“这件外套跟这几条裤子都很衬,你可以交换来穿。”“这条裤子可以衬任何一件上衣。”他又把几件衫丢出来,说:“这几件就没救了,只好请你不要再穿。”
真莉俯身抬起给泰一扔出衣柜的衣服,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嘴里却说:“我挺喜欢这几件的呀!”泰一把她的品味批评得体无完肤,却又把一柜子的衣服配搭得那么好看,那就证明她的品味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么糟。
真莉心里想:
“可能他买衣服从来不用看标价吧!普通人可不能看见喜欢的、看见漂亮的就买啊!谁不知道品味是用钱培养出来的!”
泰一最后检视了一眼衣柜里的衣服,脸上的神情就好像嘎刚刚弹完一首自己满意的歌那样。他转身望着真莉,嘴角带着一丝嘲笑,摇摇头说:
“不是要有钱才有品味的!”
真莉气得眼睛眨巴着,她没想到泰一竟然看穿她的想法。然而,她转念又想,他这句话是不是也有称赞她的意思呢。他想说她买的衣服其实不太糟,只是她不懂配衬罢了。但是,她从他的眼神里分辨不出来。她看到一柜子重新衬过的衣服,只感到心情激动,她觉得自己己经朝品味跨出了一大步。从今以后都更会穿衣服。这全是泰一的功劳。所以,她也没费心去想泰一那句话是嘲笑她呢,还是赞许她。
泰一走了之后,她急不及待把他配衬好的其中几套衣服拿出来逐一试穿在身上。她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又扭动身子看看自己的侧影。她满意极了,心情兴奋,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一声赞叹:
“哎呀!好漂亮?原来衣服是可以这样穿的!我怎么没想到呢?也许他说得对,我以前穿衣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天真的头脑没想过不需要很多衣服就可以做出很多变化;她也没想过一个人往往并不只一面。她觉得泰一今天晚上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一向多沉默寡言啊!山城平时滔滔不绝地跟大家讲打扮心得的时候,泰一从来不插口,她怎么会想到他懂的竟比山城多呢还有。他今天晚上也变得很活泼,那种悄悄观察她的目光不见了。反而耐心为她配衬衣服。他这人实在让她猜不透,她很快就把他这种行径解释作“富家子的怪脾气”。
真莉想想也觉得好笑,要是别的男孩教她穿吊脚裤就别穿平底凉鞋,又帮她把一柜子的衣服配得头头是道,她会觉得对方有点娘娘腔;可是,泰一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点都没让她有这种感觉。他反而显得雄赳赳,每一下出手和那份自信心,都像是君临天下般,甚至有点独裁呢。
真莉试完了,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挂回去,生怕自己会弄错泰一原先的配搭。她想走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如此这般收服了她的衣柜。泰一就好像拿着一卷红丝带在她的衣柜门上绑了一只漂亮又抢眼的大蝴蝶结,然后再当成一份难忘的礼物送给她,是钱买不到的。
真莉欢喜地望着她这份大礼物,不禁又想:“啊……泰一今天太像一休了!他那种尖酸刻薄又诙谐的口吻活脱脱就是一休的口吻。世上真的会有两把声音和说话的腔调这么相似吗?”
真莉嘴里虽然没赞许泰一的品味,可自从十一月中旬的那天晚上之后,她每次来拍摄时都穿上泰一替她配衬的衣服,渐渐地,她自己也摸出了一些窍门来,大胆地自行配搭。有时候,为了反叛,她故意乱
穿。譬如他嘲笑她看来像“一个新奇士柠
真莉也发觉,每当只留下她一个人拍夜班,她扛着那台沉重的摄影机在街上等计程车的时候,泰一总会巧合地开着他那辆漂亮的吉普车经过,停下来提议顺道送她一程。他从没一次例外,有时会早一点出现,有时会稍微迟了一点,不过,他通常都会在第四辆空的计程车经过前到达。于是,真莉看来就不像是故意等他的顺风车。只有几次,她等了好一会仍然不见他,一辆又一辆空车在她面前慢慢驶过,她总是先让给别人,要是没人可以让,她就装着没看见那辆空车。每当这些时候,她会在心里想道:
“坐泰一的顺风车可以省回车费啊?反正他顺路。而且他还会帮我把摄影机抬上楼去呢!”
他们同车的时候,话题可多了——有时谈音乐、有时谈电影,他出生的时候,林家的电影生意己经结束了,所有的旧片。他都是后来在家里的放映室里看的。真莉想起第一次造访林家那幢大屋时,看到客厅里那台古老的电视,还以为这家人己经不看电影了。没想到原来他们看电影是在私人的放映室里。
泰一知道她喜欢《祖与占》,真莉想,那一定是林老奶奶说的。一天晚上,她问起他喜欢哪出电影,泰一微笑的眼睛皱了皱,告诉她:
“《ET外星人》。”
他表情那么滑稽,她才不相信。他却看穿了她想些什么,撇了撇嘴角说:
“你觉得喜欢这出电影大肤浅了吧?我该喜欢一些比较有深度的?”
她笑着
“我也很喜欢这出戏啊?不过那是我很小的时候。”
她想起电影最后一场戏,盯踩着单车奔向月亮回家去,于是,她学着林老奶奶用电影算命的口吻说:“啊……喜欢ET 的,都是外星人!”
他们有时也谈打扮,他照旧嘲笑她的品味,她坚持说,穿吊脚裤是她的风格,她就是喜欢这么穿。他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说:“你是对的,穿衣要有个人风格,迪士尼乐园那只唐老鸭就从来不穿裤子,要是哪天它突然穿上裤子,就没有风格了。”
他竟然把她比作不穿裤子的短腿唐老鸭,好端端的“风格”两个字,从他口里说出来,竟然带着讥讽的意味。她气得瞪了他一眼,他却接着说:
“唉,好吧,要是你一定要穿这种不长不短的裤子,那么,请你尽量穿一件低领的上衣,领口愈低愈好。”
“愈低愈好?”她羞红了脸,双手不自觉地按住胸口。
“这样可以把你整个人拉长一点。”他看了看她,没好气地说,目光倒是没有一点讨她便宜的意思。
他们有时也谈生活中的趣事,谈蓝猫,谈山城、柴仔和曼茱。泰一开车开得简直可以用俊美两个字来形容,嗅握着方向盘的动作、每一个急转弯、每一段直路的驰骋,都轻快流畅,又充满自信,就好像毫不费劲地驾驭了一首音域变化极广的歌。不管他们从什么地方回到她那幢公寓,真莉总觉得那段路很短很短,一晃眼就走完了,可大家才刚说到兴头上呢,于是只好把那个话题留待下一次见面再续。
自从跟泰一熟络了。真莉愈来愈不想瞒他。然而,每次想到要开口告诉泰一,她偷看过紫樱写给他的信,真莉就觉得难以启齿。偷看到人的信毕竟是不道德的,她担心说了出来泰一会讨厌她。她没有爱上泰一,他不是她那一型,他也太难捉摸了,可她并不希望泰一讨厌她。她有时悄悄观察他,听他说话,认定他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要是他知道她看过那些信,也许以后都不会理她。
有好几次,在泰一送她回家的路上,真莉几乎忍不住说了出来。她思忖:
“我可以解释我不是有意的,而且,全靠我看了,这些信才会回到他手上呢,”
但是,真莉不敢肯定泰一会不会相信她的说话。发现那些信的过程和后来的故事太传奇了,很难说服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何况,提到这件事,真莉便无可避免要提到陆子康。她可是再也不想从自己嘴里说出这个人的名字。
她心里
一星期又一星期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十二月第二个礼拜的那天晚上,她只差一点儿就告诉他了。那天午夜,她坐在泰一的车上,车子在迷蒙的夜色里飞驰,他播给她听他新写的一首歌,还没谱上歌词,旋律带点伤感。
“你会写上什么歌词?”她问泰一。
“你有什么提议?"
“我?唔……这段音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黑狗。噢,你别这样看我,我不是说这首歌只有禽兽才懂得欣赏。我就是觉得好听才想起它。
“后来有一天,它走失了,我记得我当时很伤心。这么多年来,我偶然还会想起它,想想它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好吗?噢!你可以先听我说完吗?我才没想过它现在吃哪个牌子的狗饼!我没想得那么仔细!
“我觉得它就好像离开我去了旅行。噢,你别这样说,它才没进天堂。我想是有人收养了它,它眼睛很漂亮,全身的毛松松的,四条小胖腿好可爱。什么像我?我才不是小胖腿?
“啊… … 那是我最长的一段思念。”
泰一瞄了真莉一眼,刚刚那种取笑她的表情不见了,皱皱眉头说:“你真可怜!”
“为什么这样说?”
“你最长的思念是跟一只狗!”
“那又怎样?爱情是很短暂的。”
“你这句话是从电影上学回来的吧?”
“嗯,这个嘛,我不记得了,也许是吧一反正也不会很长,一转眼就没有了。”
“是你遇到的爱情特别短命吧?”
“我不知道……我倒是希望那个人短命些……噢……不,我希望他活得久一些,然后变成一个糟老头。”
“好狠心啊!”
“我抽奖从来没中过奖,诅咒别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