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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热的话身上起疙瘩集合86条

时间:2021-03-16 18:06

心态决定一切1

1、感恩的心。我们要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感谢老师的教育之恩,感谢朋友的关怀之情,感谢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阳光、大地、空气,甚至还要感谢所有使你坚定成就的人–感谢伤害你的人,是他们使你变得更加的坚强;感谢欺骗你的人,是他们让你增加了见识;感谢斥责你的人,是他们增长了你的智慧。我们要以感恩以心来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你将活得愈来愈快乐、愈自由!

2、爱心。内心深处的爱是你一切行动的源泉。不愿奉献的人,缺乏爱心的人,就不太可能得到别人的支持;失去别人的支持,离失败就不会太远。没有爱心的人,不会有太大的成就。你有多大的爱心,决定你有多大的成功。

3、决心。决心是最重要的积极心态,是决心,而不是环境在决定我们的命运。如果一定要,我们一定能够找到方法。决心,表明没有任何借口。改变的力量源自于决心,人生就注定于你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只有决定一定要成功,潜能才能被激发。你到底是想成功还是一定要成功,要成功就立即采取行动。

4、企图心。一个顶尖的推销员最优秀的素质是要有强烈的成交欲望;一个运动员最优秀的品质是“永争第一”的欲望。先找强烈的动机,后找方法。动机比方法更重要,当你一定要做好某件事时,你就会发挥你最大的力量去寻找方法。

5、热情。热情具有非常大的感染力,你的热情将感染你的朋友和你的家人。没有人愿意跟一个整天都提不起精神的人打交道,没有哪一个领导愿意提升一个毫无热情的下属。热爱是最好的老师,疯狂的干自己最想干的事,投入100%的热情,把工作当成一种娱乐,并享受在其中,这样的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中能取得惊人的成就。

6、责任心。敢于对自己的生命负100%的责任。

7、自律。人人崇尚自由,然而,自由的代价是自律。自律就是要克制人的劣根性。不能自律的人迟早是要失败的。很多人成功过,但是昙花一现,根本原因就在于他缺乏自我约束。成功需要很强的自律能力。

8、顽强。在我们追求成功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许多艰难、困苦、挫折与失败。你不打败它们,它们就会打败你!人生有两杯水,一杯是苦水,一杯是甜水,你愿意先喝哪一杯呢?。

9、坚持。挑战人生需要百折不挠的精神:奋斗,失败,再奋斗,再失败,再奋斗……直至最终的成功,这就是成功的一般规律。成功之花靠奋斗者辛勤劳动的汗水去浇灌。奋斗与失败的每一次循环,都将人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都向成功的目标逼近了一步。

10、快乐。只有快乐的人才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征服恐惧心理的万能公式。一、问你自己,“可能发生的最坏情况是什么?”二、如果你必须接受的话,就准备接受它;三、然后很镇定地想办法改善最坏的情况!

11、胸怀。所谓胸怀,就是一股用尽天下之材、尽天下之利的气度,当然,还包括相当程度的包容–对异己的包容,对陌生的包容,对不如己者的包容。只有这样,你才会形成一种从广大处觅人生的态度,把生命的境界做大,把事业做大。我们的心怀应该像大海一样宽广而有容,面临大海你的感受?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和困难,都要处事不惊,泰然处之。交际的最高艺术,并不是你强求别人怎么做,而是别人主动为你考虑,尽心尽力为你做得最好,生活的快乐并不在于拥有多少物质财富,而在于一个人内心的安宁与充实。

心态决定一切2

我读了《心态决定一切》这本书后从思想上受到很大的启发。我认为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有更好的状态来制约自己去更好的努力工作,面对不同的情况,要用好的心态去对待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反之,只能失败。那些成功者,也都是用好的心态去对待成功与失败,才能在人生的海洋中到达理想的彼岸。

在工作面前,心态决定一切。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不同的心态,成就不同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决定不同的结果。心态就是性格加态度。性格是一个人独特稳定的个性表现特征,它表现一个人对现实的心理认识和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态度是一个人对客观事物的心理反应。所以只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有出色工作业绩。

在成功面前,心态决定一切。“走得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因此,生活有时并不公正,然而,希望的大门对每个人总是永远敞开的。当一个人把生命和精力集中到一点上时,就可能做出令自己吃惊的事业。那么成功的基础必然就是良好的心态。

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理上,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自我感觉过于良好,不考虑为他人创造方便;将个人利益看得过重;总想短期效应;缺乏服从意识;不会做任何自我批评。存在有这些心态的人,我相信他永远不会成功。相反,那些追寻成功的人恰恰都选择了是一种积极的优化心态,并在极其良好的心态下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心态的调整与净化,别人是不能替代的,这是一种主观自主性的,不是客观外加的、被动的思想观念,别人只能引导而不能代劳。只有正确的心态从消极的理念中走出来,才有积极的态度完成自己的目标和工作。也就是说,“只问耕耘,莫论收获”的时候,上帝也就会把收获悄悄地给你预备好了。歌德说:“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

心态决定一切3

有一种书,不一定厚实,但每一句话蕴含的都是无穷的哲理,让你产生真切的敬佩之心;有一种阅读,不一定惊人,却让你情不自禁凝神静听,让自己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

心态决定了我们的所说的话,我们所产生的行为,我们对别人的态度,我们所做的决定。换句话说,心态决定一切。

曾经听说这么一个故事:有两个囚犯,从狱中望窗外,一个看到的是满目泥土,一个看到万点星光。面对同样的际遇,前者保持一种悲观失望的灰色心态,看到的是自然是满目苍凉、了无生气;而后者持一种积极乐观的红色心态,看到的自然是星光万点,一片光明。

人的一生,就像一趟旅行,沿途中有数不尽的坎坷泥泞,但也有看不完的春花秋月。如果我们的一颗心总是被灰暗的风尘所覆盖,干涸了心泉,黯淡了目光、失去了生机、丧失了斗志,我们的人生轨迹岂能美好?

如果我们面对着太阳,眼中充满的将是无限的阳光;如果背对着太阳,看到的将永远是自己的影子。一件同样的事情,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效果。面对同一扇打开的窗子,有的人会欣喜地呼吸新鲜的空气,有的人则皱着眉头顿足捶胸。

?每一个人的人生际遇不尽相同,但命运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窗外有土地也有星星,就看我们能不能磨砺一颗坚强的心,一双智慧的眼,透过岁月的风尘寻觅到辉煌灿烂的星星。悲观失望者一时的呻吟与哀号,虽然能得到短暂的同情怜悯,但最终的结果是别人的鄙夷和厌烦;而乐观上进的人,经过长久的忍耐与奋争,努力与开拓,最终赢得的将不仅仅是鲜花与掌声,还有那些饱含敬意的目光。如果我们能够保持一种健康向上的心态,即使我们身处逆境,也一定会有“山重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那一天!

正如我们的教学工作,它是那么的琐碎。生活又常常在不断地考验着我们。如果我们整天怨天尤人,又怎么能培育出坚强乐观的学生?如果我们整天唉声叹气,又怎能指望学生在人生的旅途中勇往直前?一个教好教坏都无所谓的教师,又怎能赢得学生的尊重?

我们的喜怒哀乐,最能直接地在学生身上起到影响作用。有人说,一个人一天的情绪从早上一起床就定了调,一节课的成败从教师走进课堂时的神态就辨得出。学生是最敏感的,也是最容易受影响的。

教育家魏书生曾说:“埋怨环境不好,常常是我们自己不好;埋怨别人太狭隘,常常是自己不豁达;埋怨天气太恶劣,常常是我们抵抗力太弱;埋怨学生难教,常常是我们方法太少。”

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父亲从小就教育她:“永远要坐前排。”这使得她在以后的人生中屡败屡起,从而成就了英国历史上著名的铁娘子”。爱默生说:“一个朝着自己目标永远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给他让路。”

或许我们无法改变人生,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人生观;或许我们可能无法改变风向,但我们至少可以调整风帆;或许我们可能无法左右事情,但我们至少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

国成功学学者拿破仑希尔关于心态的意义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人与人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但是这种很小的差异却造成了巨大的差异!很小的差异就是所具备的心态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巨大的差异就是成功和失败。”

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的工作,为了我们的健康,请培养自己健康的心态。因为我们良好的心态,将为我们的教师团队增添无限的生机!

一个人的态度决定一个人的“高度”。激情而投入地工作与麻木而呆滞地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天地。

人的一生,是由自己创造的!我们的心态就是我们的一切!

心态决定一切4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工作轨迹,有的人成为公司里的核心员工,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有的人一直碌碌无为;有些人牢骚满腹,总认为与众不同,而到头来仍一无所获……众所周知,除了少数天才,大多数人的禀赋相差无几。那么,是什么在造就我们、改变我们?我想是“态度”!

正确看待工作,是端正工作态度的前提。一个人如果有“我不过是在为老板、单位领导打工”或者“我不得已才干这份工作”的想法,那他在工作时的外在表现绝不会是激情四射。态度是人与人接触的第一印象,这不单单是一个人的事,有时团队的协作精神也是一个很好的团队态度。只有众志成城,才能体现“团结力量大”,体现合作精神。通过每次活动后,进一步增强积极的人生和工作态度,我们才会更珍惜身边的人,珍惜从事的工作,珍惜现有的生活,为我们拥有优雅的工作环境,拥有和睦团结的工作伙伴感到欣慰。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方面,无论是在工作或是生活中,我始终认为可以用“真诚相对,灵活处理”的理念来待人处事。真诚待人有助于彼此沟通了解,灵活处事则是以不变的原则应对变化无常的世事。“

那么,工作是什么?我的理解是:“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能力的舞台。我们寒窗苦读来的知识,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工作是我们需要用生命去做的事。”这与工作仅仅是“为五斗米折腰”“为别人干活”的想法完全不同,揭示了工作的真正内涵,为点燃工作激情打下基础。

因此,在工作中,不管做任何事,都应将心态回归于零,把自己放空,抱着学习的态度,把每一次任务都视为一个新的开始,一段新的经验,一扇通往成功的机会之门。千万不要视工作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果做得心不甘情不愿,于公于私都没有裨益。

工作态度就是竞争力。在消防工作中,我们要有自己的竞争力。干部带动班长,班长带动下面的战士,在竞争的环境中,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得到提高,才能做到有战必胜,才是一支拉的出、打的赢的优秀队伍。

那些思想落后不求进取或者始终得不到提升的人,往往不是因为他们的能力不够,而是他们的态度不够端正。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在高速发展中的国家,消防部队更是在高速发展中,我们每天都在竞争,每天都在进步。懒散地对待工作,只会导致竞争力减弱,最终被淘汰出局。

工作态度是一个永远讲不完的话题,因为我们会在工作中遇到各种问题,它们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激情。但不管怎样,如果希望获得成功事业,成就美好人生,良好的工作态度是不可或缺的。在以后的消防工作中我们要保持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良好态度。

不要企图改变别人,要改变的只有自己,只有改变了自己的人,才能在言行上去影响别人。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始终牢记党的宗旨,部队的条令条例。

心态决定一切5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成败的关键不在于拥有什么样的出身,拥有多高的智慧,而在于我们做事的态度——《态度决定一切》

读了《态度决定一切》后感受颇深,受益非浅。书中共分六部分阐述了态度在人的一生中的重要性,即态度决定人生的高度、让积极的态度成就你的辉煌、别让消极的态度误了你的一生、用积极的心态对待你的工作、有超越自我的心态,就能获得成功、幸福与快乐决定于态度。本书并未高谈阔论、长篇大论,而是用简明易懂的道理和大量的真实事例,深刻分析人性的弱点,帮助人们迅速改善不好的心态。所用这些论述都很有说服力,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人的一生中十字路口只有几个,如何使自己在这一个个路口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真正幸福的人,是这本书给我的深刻启发。闲谈时,我们会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科学数字统计我们现在的人均年龄是73岁,那么如何去度过我们生命中的26645天,决定权就在我们自己手上。

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从我上班的第一天起,雷书记就告诉我,在办公司工作第一点就是要正确摆好自己的工作态度,开始我还不明白。慢慢的,我才知道,办公室的工作就是每天忙碌在一些繁琐的小事情上,每天忙于文件、资料的打印、整理,有时候忙了一天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有时候还感觉很枯燥无味,总觉得没劲。每当觉得自己思想上有些散漫的时候,就会想到雷书记说的要正确摆好自己的工作态度。而现在我又读了《态度决定一切》,让我更加明确的认识到,在工作上千万不能有散漫的心理,无论工作有多繁琐,都要有一个好的态度。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错,如果你对待自己的工作如同对待自己爱慕的恋人,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曾经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你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你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因为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有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不是工作需要人,而是大部份人都需要工作。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们每天都在生活,每天都要工作,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了我们的工作质量,也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我们作为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到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走进自己的工作环境,才能脚踏实地的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我们虽然是大学毕业,有较好的文化功底,但是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应该抱以虚心的态度向我们的同事、领导学习、请教,要耐心倾听,不能知道一点皮毛就沾沾自喜,更不能自以为是。特别是遇到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抢着做,不能有懒惰的心理。我认为自己还很年轻,多做一些事情我不会有损失,只会是收获。

进入公司这段时间里,我始终把自己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我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度,给公司的每一位员工提供服务。我也要为公司的领导尽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很多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要适应公司的每个需求,所以时刻保持一种积极上进的心态,只要这样才能不断地胜任工作。“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心态决定一切6

我读了《心态决定一切》这本书后从思想上受到很大的启发,《心态决定一切》读后感。我认为只有调整好心态才能有更好的状态来制约自己去更好的努力工作,面对不同的情况,要用好的心态去对待才能得到好的结果,反之,只能失败。那些成功者,也都是用好的心态去对待成功与失败,才能在人生的海洋中到达理想的彼岸。

在工作面前,心态决定一切。没有不重要的工作,只有不重视工作的人。不同的心态,成就不同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心态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决定不同的结果。心态就是性格加态度。性格是一个人独特稳定的个性表现特征,它表现一个人对现实的心理认识和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态度是一个人对客观事物的心理反应。所以只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有出色工作业绩。

在成功面前,心态决定一切。“走得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因此,生活有时并不公正,然而,希望的大门对每个人总是敞开的。当一个人把生命和精力集中到一点上时,就可能做出令自己吃惊的事业。那么成功的基础必然就是良好的心态。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理上,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自我感觉过于良好,学习上不敢暴露自己的无知;不考虑为他人创造方便;将个人利益看得过重;总想短期效应;缺乏服从意识;不会做任何自我批评。存在有这些心态的人,我相信他永远不会成功。相反,那些追寻成功的人恰恰都走向一种积极的优化心态,并在极其良好的心态下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这种心态和境界是我们每个人值得学习和追求的,但是,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心态的调整与净化,别人是不能替代的,这是一种主观自主性的行动,不是客观外加的、被动的思想观念,别人只能引导而不能代劳。只有正确的心态从消极的理念中走出来,才有积极的态度完成自己的目标和工作。也就是说,“只问耕耘,莫论收获”的时候,上帝也就会把收获悄悄地给你预备好了。

心态决定一切7

我饶有趣味地停下了脚步。

那是一对父女在散步。女儿边散步边玩手机,突然“扑通”一声,小女孩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住了,但未摔着,只是手机掉进了河水里,浮现出一圈圈涟漪。这时,只见小女孩嘤嘤哭泣了起来,许是因为知道自己闯祸了吧。看到这,我不禁带着点趣味去猜测父亲此时的心情,会气愤?还是哀叹?亦或者是……

我猜了很多种结果,但,“全军覆没”。那位父亲的举动令人匪夷所思:他并未露出一丝不悦,而是抚了抚女儿的脸蛋,示意其不要再哭泣。随后安慰道:“只是手机摔掉了而已,又没有摔跤受伤,上帝已经给了我们莫大的恩赐了!孩子,莫要摆出一副苦瓜脸了。”

顿时,我惊滞了。许久,才缓过神来。下意识细想了一会儿,才不由得点了点头。是啊,这看上去仿佛是一件倒霉透顶的事,但,将心态转化一下,倒也不算一件坏事了。

曾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是获得成功、享受快乐的先决条件。是的,人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十字路口,我们要在这一个个路口中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真正幸福的人。

闲暇时,我们会谈论这样一个话题: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如何选择,我想每个人都会明白的!

心态,在生活中是不可失、不可替的,它决定着选择,决定着思路,并决定着一切。我要从现在开始,以正确积极的心态来勇于超越自我,不断完善自我,丰富自己的人生!

心态决定一切8

今天是去幼儿园见习的最后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坐公交前往,但心中全然没有分开的畅快,取而代之的是离别的伤感。

今天的中班好不热闹,来到幼儿园,见到大家都在忙着准备开联欢会,来迎接一年一度的圣诞节,这次联欢会是由我们两个实习生主持的,小朋友们的情绪都非常高涨,有的唱歌,有的诗朗诵,更有的小朋友还练起了武术,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

紧接着园长就组织召开了离园座谈会,同学们都就着这一个月来的收获每个人都谈了自己的感受,当然我的心情也非常的激动。

一个多月的见习生活,使我更深刻地了解到了一个幼儿教师的工作;更深刻地了解和掌握了中班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其在保教工作方面与小班幼儿的区别;同时也认识到了作为一个幼儿教师,除了做好幼儿的教育工作外,如何做好与保育员、其他教师及家长的合作、协调工作也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

我在见习初期的时候,看到小朋友椅子放得不整齐,我就会帮他们放好;他们告诉我饭菜吃不完,我就叫他们不要再吃了;他们要上厕所,不管当时在做什么活动,我都以为应该让他们去上厕所;他们不会自己脱衣服的时候,我会主动帮他们脱等等。我以为我是在帮助他们,可事实却并非如此。经过姜老师提示后我才认识到我的行为的后果就是他们永远都不能学会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的行为的出发点是关爱幼儿,但结果却是溺爱他们。所以经过反省我觉得幼儿教师心中应有一把尺,这把尺其实就是教师坚守的原则,这些原则的出发点和终点都应是发展和提高幼儿的能力。

小朋友们都非常天真可爱,我很爱他们,很喜欢和他们玩。我发觉小孩子们独立性很高,我起初被分配的是小班,我原以为那么小的年龄段孩子们一定什么都不会做,管理起来也非常棘手,可到了班级事实却和我所想的大不相同,小朋友们不但会独立的盥洗,还会主动的帮助别人。有一次吃完午饭,老师开始组织小朋友们吃香蕉,孙煦程没等老师说,就主动去洗手间拿来垃圾桶把小朋友们吃剩的果皮收好投进了垃圾桶,这个举动深深地感染了我,可以说这种做法对于我们成人都很难做到,不满三岁的小朋友却做到了。

我很庆幸能够跟小班的小朋友和老师们共同度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小朋友们给我带来的是无尽的欢乐,而两位带班老师的指导和教诲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特别是李老师,她的音乐课让我打开眼界,受益匪浅。在实习期间,她很认真的阅读我们的教案,听取我们的想法,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我们上完课后,她会主动地找我们谈话,指出我们的不足,使我们能不断地改进。

我自己总结身为幼师要具备三心,即:爱心,耐心,责任心。作为一名优秀的幼儿园教师既要具备对工作的热忱,还要表现出教师的身份,要树立威信,要知道小孩子是最喜欢欺负人的;再有,小孩子有不明白的事要耐心的教育和解答,不要不耐烦;更重要的一点,要具备足够的责任感,把班级的小朋友当成自己家的孩子,裤子弄脏了要给予及时的清洗,好好的呵护每一个幼儿。

在见习期间,最大的感受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很大。学校要求每个人最少要上一节公开课,我讲的是一个故事《小蜗牛找家》,由于准备的相对充分所以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从中也发现了问题,当我写好一份教案,认真地在脑海模拟几次上课的流程和情景后,我以为那节课可以上的很好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上课时间的把握,各个步骤的衔接,幼儿情绪的调动,课堂秩序的维持等不确定的因素,对教师的组织能力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比我想象中更高的要求。而这些也是我以后要注意和提高的方面。

我把在实习期间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在这样短暂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的观念,我的心态,我的能力在逐渐地发生变化,从中也领悟到作为一个新教师,一定要戒骄戒躁,要时刻一种学习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注重经验的积累,注重观察有经验的老师是如何上课的,并借鉴她们好的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必经的过程,如果自己的态度谦虚,观察仔细,吸收得当,那么,就一定能够取得进步,得到提高和发展。

心态决定一切9

一个青年来到绿洲,碰到一位老先生,年轻人问:“这里如何?”老人家反问 :“你的家乡如何?”年轻人答:“糟透了!我很讨厌。”老人家接着说:“那你快走,这里同你的家乡一样糟。”后来又来了另一个青年问同样的问题,老人家也 同样反问,年轻人回答说:“我的家乡很好,我很想念家乡的人、花、事物……”老人家便说:“这里也是同样的好。”旁听者觉得诧异,问老人家为何前后说法不 一致呢?老者说:“当你以欣赏的态度去看一件事,你便会看到许多优点,以批评的态度, 你便会看到无数缺点。”根据你的联想和感悟,写一篇文章。

豪放、淡雅和平和决定了三个人的一生······· ——题记

太白豪放

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享誉整个唐朝的你是多么狂傲!一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道出了你的自信,于是,你奉诏入京,你以为自己将一展鸿鹄之志,兼济天下黎民。可是,翰林供奉承载不了你的匡扶大志,权臣小人的谄言媚语羁绊了你的辉煌仕途。你没有自暴自弃,于是,你离开了那个摧眉折腰的朝廷,离开那个令人不得开心颜的尘世。换了一种心态,去寻找能放白鹿的青崖,去寻找金陵的美酒,去寻找雪大如席的轩辕台。

诗仙以豪放的心态面对仕途坎坷,所以他的诗章一篇比一篇华美绚丽,璀璨夺目。

渊明淡雅

虽没有诗仙“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高呼,一句“吾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也同样表明了你的心志。于是,你辞去了刚当了八十多天的彭泽县令之职。举世浑浊只有你独清,众人皆醉唯有你独醒,你不愿同流合污,你只愿在东篱下采菊,悠闲地看着南山,种豆其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踏着月光荷锄而归。寄情于山水,纵情于万物,悠闲自得,怡然自安。

陶渊明以淡雅的心态笑看人生,从而赢得了“清高”的美誉。

杜甫平和

诗圣注定生在唐朝由盛转衰的乱世,因此才写出了“三吏、三别”这样的不朽之作。“安得广厦千万家,大批天下韩式俱欢颜”是你劳苦一生的心愿,“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是你的最强音。”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形象的表达了你当时因安史之乱而难以排解的不悦,此时花也流了泪,连鸟也心惊了。你以满腔的爱国热血,讴歌了自己高昂而又平和的一生。

杜甫以“平和”的心态面对那“城春草木深”的唐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伟大的爱国先驱。

心态决定一切

心态是什么?心态就是性格加态度。性格是一个人独特而稳定的个性特征,它表现一个人对现实的心理认知和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态度是一个人对客观事物的心理反应。那么,对这个“决定一切”的心态来说,到底什么样是我们所追求的?我认为,未来二百天,要赢得高考,你的心态要有三种构成模式:骆驼的心态,狮子的心态,婴儿的心态。

要有骆驼的心态,是因为备考之路并非一马平川,而多沙漠荒滩。有了骆驼心态,就有了“沙漠之舟”般强健的心志,坚韧的品格,傲岸的风骨,勇往的精神。纵使遭遇飞沙走石、滴水不进、炙烤蒸发的磨难,依然还能不松生命的发条,不减加速的档次,不改前进的航向,心无旁骛,昂首阔步。就会不因暂时领先与暂时落后而得意或戚戚。认定大目标,以严格的计划来保证跋涉的高效是其一大特色。有人会说,骆驼太慢啊,殊不知,“走得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莱辛)。因此,骆驼心态就是一种信念的执著与顽强,就是对希望与成功的顽强向往。生活有时并不公正,然而,希望的大门对每个人总是永远敞开的。因此,骆驼心态就是对目标的一种忠诚不渝,就是无与伦比的忍耐。一位博士概述他的奋斗史时这样说过:世界上的所有字典中,含金量最高的两个字:就是“忍耐”。

要有狮子心态,是因为高考的竞争与残酷无时不在,独木桥上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靠自己的博击。有了狮子的心态,就会在你强健的体魄内,涌动着随时准备厮杀的渴望,充盈着直面鲜血淋漓的冷静,鼓荡着藐视对手和一切困难的王者风范。耐得住孤独,敢于把自己豁向茫茫大荒,而不在意自己是否伤痕累累;经得起风雨,不论尖石如刃,不管电闪雷鸣,依然穿行在莽莽林海。因此,狮子心态,就是有那种勇者无敌的气概,即使折戟沉沙,也在所不惜。人被打倒,有两种类型:一种被别人打倒,但倒下的人并不影响其仍是英雄,一如项羽被刘邦打倒,因为他有过“剑在手,问天下谁是英雄”、拼力抗争的人性光辉;一种是自己被自己打倒:在竞争面前自己吓倒了自己,要么,就是背负太重、羁绊太多,如柳宗元笔下的“蝜蝂”,不得不倒。因此,狮子的心态,就是把要成功的欲望烧成白炽化,象火一般的旺盛,把“想”变成“一定要”,把强烈的欲望,变成坚如磐石的信念。当一个人当把生命的精力集中到一点上时,就可能做出令自己吃惊的事业。

要有婴儿心态,意味着简化自己,就是使走向高考的每个日子里,把心灵回归到天真、单纯的本初心态。所谓天真,就是能本能地刈除潜意识中的伪装与恶念,秉有做人的真诚与善意,保持没有污染的人性源头与原生态。我们携着高三的纯真,遭遇带有社会性、功利性明显的高考,每个人心中都充塞着许多的繁杂与纷乱。打造心态,使自己的心态尽可能地单纯起来,尽可能地回到本初状态,是拨开缠绕在我们心灵上的枯枝荒藤、理清前进方向、释放自身潜能、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取得超水平成绩的必然选择。

不可否认,在我们班每个人的心理上,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给自己定的目标属于幻想型;牢骚多,一切都是别人不对;学习上不敢自暴其愚;不考虑为他人创造方便;将个人利益看得过重;总想短期效应;缺乏服从意识;不会做任何的自我批评等等。存有这些心态的人,我相信他永远不会成功。再比如,暴露在各个小事上的自私自利,比如自以为什么都懂,看破人间红尘。比如自以为是,刀枪不入。比如无缘无故地烦恼,无缘无故地想照着墙壁踢一脚、打一掌,无缘无故地看人不顺眼,无缘无故地感觉绝望,别人可能就撞了自己一下,恨不得一顿老拳把对方打死等等。这是心态不端庄的一种折射,是心理问题太多的一种发泄。但是,话说回来,失去自控,这种发泄只能是害人害己,既损害了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的和谐,也恶化了自己的心态。这是向往成功的人所不足取的,相反,那些追寻成功的人恰恰都选择了一种积极的优化心态的方法,并在极其优秀的心态下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我们都知道刘翔。但刘翔的第一怎么来的,大家知道吗?刘翔凯旋后,陈祖芬在报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叫“有个男孩叫刘翔”,介绍刘翔如何取得了好的成绩。她得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最单纯的心最能创造奇迹”。文中写道:“刘翔赛前什么都没想,只是想发挥水平。他站上4道,面对决赛,惟一想的是听裁判的枪声”。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刘翔夺冠后20分钟,同样身着中国红的邢慧娜在女子一万米中又夺一金。她是什么心态呢?她说:她跑完万米后的第一个刹那,以为这又是一次训练,第二个刹那才想到这是奥运会。把时光再往前推一下,还有个运动员叫刘伟,连续七次夺得乒乓球世界冠军,她和王涛搭档蝉联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届世乒赛混双冠军。她五岁学球,27岁退役。她谈到对打球的理解,这样说:“一开始打球,觉得是在用手打球,随着水平的提高,感觉就是用身体在打球,再后来,就要用脑子打球了。到拿了世界冠军以后,我再和世界上的顶尖选手交手时,觉得必须用心打球,这也许就是最高境界吧。”

我刚才举了几个运动员的例子,我以为,挑战高考,在某个意义的层面上,最类似于体育比赛,因而这些运动员的成功包括足球队的失利,最能给我们以借鉴意义上的启发。正如陈祖芬老师所写的那样:比赛的时候,写作的时候,发明的时候,创造的时候,脑子越单纯越好。现在非常时尚的一个词叫做:原创。最单纯的心境最有原创力,最能创造令人目眩的奇迹。

因此,所谓的婴儿心态就是使自己的心态单纯起来,这是目前最具魅力和最具挑战的课题之一。单纯自己的心态,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把自己心地上的杂草与疯枝除去。每个人身上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良习惯,它们是心态的外化或是不知不觉间左右着心态“污染源”,正如一株棉花上难免有的“疯枝”,如果放在心灵的镜子上看,许多人可能由于这些枝桠的原因,奇丑无比。在成长的过程中,象棉农的手那样,把这些个疯枝一个个地去掉,让自己挺拔起来,使自然界给自己的营分集中起来,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虽然有些痛,但它会被对成长的向往所带来的快慰所淹没。这滤去的是外来与自衍的糟粕,留下的是心境的空灵与明静。“痛并快乐着”,绝对是一个健康的心态。

二是,培植自己放下的智慧、舍弃的智慧。一个学生问苏格拉底:“请告诉我,为什么我从未见过您蹙额皱眉,你的心情总是这么好呢?”答曰:“因为我没有那种失去了它,就使我感到遗憾的东西。”学会放弃,保留生命中最有价值、最必需、最纯粹的部分,而放弃那些人生的附疣与累赘。学会放弃,不是消极避世,不是丢掉进取心,不是扔下一切,得过且过,而是一种审时度势、存精去粗的选择,是为了剪掉生命的尾巴,更轻快、欢愉地迈向人生光辉的顶点。

有一位百丈禅师,他的一个弟子问他说:“如何才能成佛?”大师说:“放下!放下你的一切执著于成佛的念头,放下你的总是执著于成佛的那颗心。”

对大师的禅语诠释最好的是一个登山者。这个登山者在一次登山中,首次不使用氧气,成功登上了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他下山后,人们纷纷问他成功登顶的秘密,他说:“这没有什么秘密,我知道大脑是一个重要的耗氧源,科学家曾告诉我们:各种思想在大脑中相互撞击时,竟要消耗我们吸入全部氧气的40%。所以,为了减少对氧气的消耗,我只有‘向前走’这一个念头,至于其他的任何想法我都把它们统统从脑子里抛掉。没有了任何的杂念,我就等于放下了一个背在身上的巨大包袱!轻松地向前,这就是我成功的全部秘密。”是啊,对我们来说,赢得高考、成绩、名次等这些存在于自己心中的时候,往往也会成为自己内在的渴望超越自我的一种原动力,但是,人一旦执著于此,往往又会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个登山者是聪明的,渴望在不带氧气的情况下成为成功登上珠峰的第一人,当初在训练中,这肯定一直是炽烈燃烧在他心中的一个最美丽的梦想。然而,在向峰顶冲刺的时候,他放下了一切的荣辱和功利之心,放下了死亡时刻会威胁生命的恐惧之心,胸中只留下一个愿望:向前,向前!他成功了,他不但为所有的登山者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也把一粒智慧的种子,播进了世间每一个渴望获得成功之人的心中。

显然,这种心态和境界是我们每个人钦羡和值得追求的,但是,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心态的打磨与纯化,别人是代替不了的,这是一种自主性行动,不能是外加的、被动的,别人只能引导而不能代劳,一如唐三藏赴西天取经,必须靠自己的努力与执著。如何打造?从操作的层面上,也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进行自我修炼,而这种修炼,是通过有意识有计划的外部形式,内化为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件事开始:1、言行举止像希望成为的人;2、要心怀必胜、积极的想法;3、用美好的感觉、信心和目标去影响别人;4、使你遇到的每一个人都感到自己重要、被需要;5、心存感激;6、学会称赞别人;7、学会微笑;8、到处寻找最佳新观念;9、放弃鸡毛蒜皮的小事;10、培养一种奉献的精神;11、永远也不要消极地认为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其实,笼统地谈“心态决定一切”,这个提法有些偏颇,需要加上一些限制词——“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和一定的个人能力基础上”。什么决定心态?心态受个人的自我定位和环境两个主要因素来决定。刚才讲的许多都是自我定位,而环境则靠每个人的自觉营造,我们追求完美的成绩与成功,需要和谐、安宁、洁净、温馨、蓬勃的环境,需要外部环境给我们的内心以愉悦与敞亮,这些,必须有每个人对环境的珍惜与着意创设,因为这才是真的“为了别人,更为了自己”,也即心态需要有品德的强力支撑。作为在座的、聪明的同学们,我想都会明白其中所蕴含的真义。这是操作层面上的第二。

高考复习,我们是负重拚搏,是带着镣铐的舞蹈。虽然心路很坎坷,但是,我还是觉得,能从中品出快乐来的人才会是真正的成功者。快乐何来?例如“醉人的笑容你有没有?”这醉人的笑容是平和心态的表情体现,如果你没有这样的笑容,那你内心一定有痛苦的一面。这笑容是心智的胜利,快乐只能从充满阳光的心地荡漾而来。

上帝厚爱我们,给我们安排了一年特殊的人生之旅,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有一句话说:人生有些事是不得不做的,于不得不做中勉强去做,是毁灭;于不得不做中做得很好,是勇敢。既然是这样,“就不要放过今天,尽可能少相信明天”(贺拉斯)。因为,心态的两面就在于,要么是信心的强化,要么是信心的流失,而比时间流失更可怕的是机会的流失,比机会流失更可怕的是梦想和信心的流失。

期考,无论是对我们的学业准备、学习方法与习惯还是心态,都是一个照镜子的机会,这同样需要一个平和的心态,因为后面的路可能更崎岖,更荆棘。现在,离高考还有200天,一切还不晚,经过期考的洗礼,经过理性的思考,把心态打磨得坚韧、执著、单纯、豁达,我们就会发现这样的真理:生命,总是在挫折和压力下辉煌;思想,总是在徘徊和失意中成长;意志,总是在磨练和困苦中坚强。心态平和了,就会从阴霾里看到太阳,就会从灰暗中看出靓丽,就会从挫折中悟出智慧,就会从尘嚣中读出宁静。培根说:“一切幸福都并非没有烦恼,而一切的逆境也决非没有希望。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忍。这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一种德性。”(培根《论人生论逆境》)。

苏格拉底也有一句名言:“快乐就是这样,它往往在你为着一个明确的目标忙得无暇顾及其他的时候而不知不觉地来到。”同样,当你把目标锁定,“只问耕耘,莫论收获”的时候,上帝也就把收获悄悄地给你预备好了。

心态决定一切

同一个囚室,同一个窗口,乐观的人从这里看到了蓝天白云,而悲观者看到的却是高墙铁网。

半年之后,后者因忧郁,死在牢中,而前者却因积极的心态坚强的活了下来,直至获救。

这故事虽小,但意义不小。它昭示着我们心态决定一切。一种积极的心态,让我们的生活充满色彩与活力;而悲观却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无奈与痛恨,甚至让我们丧失对生活的希望。

爱迪生为了发明一只小小的灯泡而失败了千万次。当时有的人不解,认为他这样做无非就是浪费大量的时间与生命在一个很不起眼的东西上罢了。但爱迪生却轻松的说:我证明出了一千多种不能制造灯泡的方法,这难道不是巨大的财富么?乐观向上的心态鼓舞着爱迪生一次又一次地为人类做贡献,为人类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著名表演艺术家英子面对媒体对她的各种绯闻,不但没有生气,反而风趣地说:“这只能说明大家都在乎我,挂念我。她也因此获得中国优秀演员特别奖。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虽然走了,但他的诗却一直是诗坛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他的那个时代,国家是贫穷的,生活是潦倒的,民众是麻木的,而他心中的世界却是那么和谐。从明天起,作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能写出这么美的诗,他不愧为中国诗坛的奠基人。但他却匆匆的走了,留给了后人一片空白。他认为这世界太无能,根本无需留恋。是的,恰恰是他那颗悲观的心置他于死地,铸成了诗坛的一大损失。

把心态调整好。生活就像是由许多叫烦恼,失败,痛苦等的珠子串在一起的,不管有多困难,微笑着数完它。

心态决定一切10

如果说,什么样的心态,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而什么样的行动,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么结果之所以千差万别,究其原因,心态而已了。在我们的工作中,每个人都想不断的学习从而充实自己,有时候做的很好,而有时候却效果不佳,缘何呢? 估计也是因为心态的差别吧! 在学习日语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心态的重要性。 在大学里,我也曾学过日语,当时纯粹为了好玩而去学,为了游戏,为了看碟片,为了跟MM聊天。

抱着那样的心态我选修了日语,每星期上一回课。上课还是蛮勤快的,可以说是一次也没有缺席过,因为有个关系不错的女生一起上课。可是效果呢?不尽人意,上课时,填鸭式的被灌输,而下课后,我几乎不再看日语书了。看动画片的时候,美其名曰是学日语,实际上,看着看着,就去看中文字幕了,何况,凭借那个时候的入门水平,想听懂,那是非常勉强的了。至于跟MM文字聊天时,常常是中文里偶尔迸出几个日文出来,不怎么懂日语的MM看到了,羡慕地夸奖我几句,当时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浑身飘飘然。而玩游戏的时候,除了知道那几个按了又按的键是什么意思外,对其它的东西一无所知。最后,学期结束的时候,虽然学分是拿到了,但是感觉进步不大,另外,由于学日语的心态不正,所以,停课后,也没有把自学坚持到底,直到进入日资公司,才后悔当初没有好好抓住机会了。 现在,毕业已经一年多了,思想,工作,学习,娱乐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我对学日语的心态。进了NEC公司后,学日语的心态彻底的变化了,学日语是为了工作,更是为了自身的增值。从工作的角度出发,为了学好日语,我不但学习课本上的单词语法,还在课外主动地去学习跟工作相关的单词语法会话等。另外,由于软件开发过程中,所有的文档,几乎都是日文的,为了看懂那些文档,必须经常的翻查词典,如有不懂的地方,还经常不厌其烦的请教别人。有时候为了写出一篇日文的日报,还要额外多学一些常用的新词。为了学习口语,还尽可能的用日文跟日语高手交流,即使我只会拼凑日语单词,这样做多了,单词的印象就深刻很多,语感也好了很多。

曾有一段时间,因为工作忙而说得较少,结果读起句子来也都变得疙疙瘩瘩,显然是不够熟练的缘故。工作是一个原因,自身的增值更是一个原因。仅限于学习日语,那顶多也是业余爱好,而现在,还有了相应的目标,1年内过三级,2年过二级,拿到了证书,才能证明自己真正的实力,在大学的时候,拿日语证书是奢侈的想法,而现在,成为了一个现实的目标,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混日子学日语了,业余的时候也开始关心起考级的相关信息。不得不提的是日语碟片,很显然,现在依然还是有必要看的,不过,再也不像以前毫无选择的看,而是挑选一些口语化,比较容易听懂的片子看。注重的是语言,而不再是时髦,毕竟时间有限,每看一部片子,都要有所收获才行。就这样,通过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努力学习,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虽然我的日语学习才刚刚起步,但是,比起大学里一个学期五个月的学习结果来说,已经有了的质的飞跃,我会再接再厉的! 此时此刻,坐在电脑前,写着文章,比较两个阶段的日语学习,细细反思自己的所做所得,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别呢?还是心态而已。以前,被动而消极;而现在,则是主动而积极。这种差别以及结果,不正好符合了《心态决定一切》宗旨吗!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寒风像野兽一样怒吼着城市,鹅毛般的大雪覆盖着大地,到处白茫茫的。

路灯旁边睡着一位流浪者和他收养的几只流浪狗。几件单薄的衣服盖在了他和狗身上。他的鞋已经被磨的破烂不堪,甚至脚趾都露在外面。脸和手被那可怕的寒风吹的通红通红,原本三十几岁的他,皮肤皱得像五六十岁的老人。

地上的雪越来越厚,风继续发怒着,街边光秃秃的枝桠在昏黄的灯光下狂舞。

一位拾荒者从黑暗中走了过来,他看到了这位流浪者,于是走到他的面前,看到他那皮包骨的身体和几只瘦小的狗,立马从他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二十块三毛,二十三块八毛,二十六块五毛……整整三十一元。他转身离开了,看来拾荒者并不想把钱给这个流浪者,他走出了这片黑暗。

雪下得更猛了,它似乎要包围这个城市。

流浪者身体有些发抖,时不时地说着梦话。朦胧中会有一个人影在晃动,哦!是那个拾荒者。他急匆匆地跑了过来,来到流浪者的身旁,蹲了下来,摸着小狗的头说:“嗨,你们一定冻坏吧!”他将装满三十元的塑料袋放在了流浪者的口袋里,然后又把刚买的三个馒头给了他。拾荒者把外套脱了下来盖在流浪者的身上,把自己的手套放在了他的身旁,走开了。

他消失在这温暖的黑夜里。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

每个人背后肯定会有一个故事,动物也不例外。每只流浪狗背后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流浪狗朵朵也有一个故事。

冬日的黄昏,陆天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着走着,他看见角落里躲着一只黄色的流浪狗,流浪狗全身脏兮兮的,乱蓬蓬的毛发,瘦骨嶙峋,身上还有几处地方受伤了。一阵凛冽的寒风吹来,又冷又饿的它冻得瑟瑟发抖,满眼的无助。这时,陆天的脑袋里似乎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恶魔,一个天使,天使说:“你要帮助它,它是一只可怜的狗。”恶魔说:“它身上脏兮兮的,有许多的细菌,会使你生病的。”陆天犹豫不决,他醒了醒神,走到小卖部边,买了一根烤肠,走到流浪狗边,喂给它吃,并给流浪狗取了一个名字:“朵朵。”

陆天抱着小狗,走了一会儿,忽然停了下来。他想到妈妈不让养动物,顿时,陆天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家的附近搭盖了一个狗窝,把朵朵放在里面,然后,回家拿来一盆水和一些纱布,小心翼翼地给朵朵清洗伤口,进行包扎。从此以后,陆天每天定时地拿一些食物去给朵朵吃,每过几个星期,陆天都会从家里拿一盆水给朵朵清洗。久而久之,陆天和流浪狗朵朵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朵朵每天都去学校等陆天一起放学回家,出去逛街时,朵朵就成了陆天的“保镖”,逛街时遇到坏人,朵朵大叫几声,就把坏人吓走了。

从此,陆天和流浪狗朵朵的友谊越来越深。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

在冬天的夕阳里,一条饿得骨瘦如柴的流浪狗被挤进了人群,又被挤了出来。

它在车来人往的街头走进了一条偏僻的小巷,风如同许多冰冷的小刺,吹得它瑟瑟发抖。这时一个人出现在了小巷的尽头,这人身形高大,只见他很快走到流浪狗面前。它看清了那人的脸,他是个中年男子,大约有50多岁。男子突然踢了它一脚,流浪狗赶快躲到一边,身体卷缩了起来,男子又骂了句:“谁家的臭狗!”说完就走了。

流浪狗又趴在地上,没过多久又有个人来到小巷尽头,这次是个小孩子。它想跑又跑不动,想叫又不敢叫。这个小孩只有十来岁的样子,他就是陆天。他轻轻走近小狗温柔地摸了摸小狗的头。想到手上的食物便给了它一块。但它不敢吃,少年便吃了点给它做示范,流浪狗这才放了心,把那块食物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少年问:“你叫什么?我叫陆天。”狗还是呆呆地望着他。“那我叫你朵朵吧。”陆天说道。陆天看了一下表,说:“时间不早啦,朵朵再见。”

第二天陆天来找它玩,找了一天也没找到。陆天有点失落地回到家发现妈妈正和朵朵玩,就问妈妈:“你不是不让我养狗吗?”“可是,是它发现了小偷呀!而且也没人要,所以我就把它留了下来。”妈妈说。陆天开心极了。

从此朵朵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

今日,我和妈妈一齐去菜市场买菜。来到菜市场,只见那里热闹非凡,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各种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

突然,我听到一个小男孩大声地喊道:“谁丢的钱?”顿时,很多人都围了过去。不一会儿,一个染着黄发的青年人挤进了人群,冲着小男孩嚷道:“这钱是我的,快还给我!”语音刚落,又来了一位阿姨,说她刚刚丢了钱。一份钱,却有两个人来领,小男孩将手里的钱攥得更紧了,不知听谁的好。

这时,人群中的一个老大爷发话了:“小朋友,不要轻信他们的话,问问他俩各自丢了多少钱,如果和你手中的钱数目一样,那不就能找到失主了吗?”一听这话,青年人连忙说:“嗯,是三百元。”“不对!”小男孩大声回答。“是两百元。”那位阿姨说。“也不对。”小男孩摇摇头说。两个人又说了几个数字,但谁也没有说对。青年人不耐烦了,大声喝道:“快给我吧!这钱是我的,只是我一时想不起来钱的数目了。”

阿姨挡住青年人,对男孩说:“别听他的,这钱是我带来买菜用的,应当还给我。”

小男孩瞟了他俩一眼,慢慢把手张开了,只见他手心里静静地躺着一枚银光闪闪的硬币。

“原先只是一元钱呀!”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那阿姨脸一红,扭头跑了,青年人也讪讪地离去了。

最终,人群散去了,也不知小男孩最终有没有找到那一元钱的失主,但我明白,他已经找到了最宝贵的东西。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5

爱心是什么?爱心能鼓舞起你生命风帆的激励。爱心是什么?爱心是雪中送炭的资助。爱心是什么?爱情能抚慰你受伤的心灵的微笑。

在一个冬日的黄昏里,车来人往的大街上有一只流浪狗,它十分可爱,大家都叫她朵朵。甭看大家都这么亲切地叫它,可没有人愿意收留它,这时来了一位少年一一陆天,他早就听妹妹说它叫朵朵,就来看看它,给还给它带了两根火腿肠。

陆天看到路人都不理它,甚至还踢它一脚,有点害怕被别人歧视,转身想走时,突然蹦出两个小精灵,一个天使说:“你帮帮它吧!它真可怜,”而恶魔说:你就不怕别人嘲笑吗?你还可以多吃两个火腿肠。”当恶魔快要胜利时,陆天心里想:我可是美德少年,一定要帮助它,最终天使胜利了。

朵朵把火腿肠吃完了,陆天突发奇想:要不要收留它吧,这时来了一个富婆,她一直在呼唤着:“朵朵,朵朵……”这让陆天时分伤心,原来朵朵有主人了,但好像富婆的不是朵朵,而是一个小女孩儿。哦,原来朵朵没有主人啊!

陆天刚想抱朵朵回家,才想起妈妈十分讨厌猫、狗之类的动物,哎,他的梦想破灭了,在他沮丧之际,来了一个小妹妹,对陆天说:“小哥哥,你怎么了?”陆天说:我想收留这条狗,但我妈妈不让,”小妹妹说:“没事儿,我可以帮你养。”陆天十分开心,对他说:“真的吗?那谢谢你了,”从此,朵朵的生活过的越来越好,也十分开心。

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6

一天,在一个非常安静的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写作业,突然有一阵声音,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

原来淘气包张明正在和同学吵架,他们骂的非常激烈,就在这时,雷厉风行的班长王寒冰走了过来。对他们俩说:“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别的同学都好好的,为什么就你们俩打骂起来?”张明却说:“是他偷我的东西,他还不承认,所以我只能骂他了。”同学立刻反驳:“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在这里学习呢,我偷你东西干嘛?”“那,东西呢,就你在我的前面同桌离我都很远,只有可以偷我的东西。”班长说:“别吵了,东西丢了跟我说,你们为什么要打骂呢?要是我解决不了,那你可以叫老师啊!”

这时,充满活力的年轻班主任看好进到班里,看见几个同学围在一起,就上前去看。“怎么回事,你们几个怎么回事啊?围在这里干什么?”张明赶紧说:“老师他偷我东西。”“老师我没有偷他的东西,他冤枉我!”老师生气的说:“别吵了,你丢了什么,张明?”“我丢了一支笔,肯定是他偷的。”老师一转眼,正好看见旁边有一个笔,原来笔掉地上了,张明也没有看见。“张明,你看那是什么?”张明一转头“啊,我的笔,你在这里。”

“同学们,做事不要急,慢慢慢慢的来,像他们这样可不好,同学们知道了吗?”听到这里,张明羞愧的低下了头!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7

一轮明月挂在天空,柔和的月光洒向这宁静的村子。忽然,村子里传来铁蛋的笑声,原来是铁蛋的表哥大老远的跑来了。

这时,铁蛋和表哥在院子里一边啃西瓜,一边在谈论着,这时,铁蛋的爷爷出来了:“你们俩在说什么悄悄话?早点儿睡。”说罢,爷爷便回屋了。

铁蛋和表哥吃完西瓜,抹抹嘴,把瓜皮一扔。这时候悄悄从屋子里拿出一根竹竿并对表哥说:“表哥,你好不容易出来了,和我去捡鸭蛋吧。”听爷爷说,奶奶这几天身体不好,捡几个鸭蛋给奶奶补补身子。表哥立即同意了,只见铁蛋娴熟地攀登墙壁,双手在上面一用力,就上去了。他蹲着身子,在田野上眺望了一会儿:“没人,快上来吧!”说着,放下竹竿,让表哥爬上来。“咱们去芦苇塘,那儿鸭蛋多。”

兄弟俩一起跳下墙来,马上奔向田野,像两只豹子快速地穿过麦地,麦地都被撞得二丈摸不着头脑了。到达芦苇塘,铁蛋用竹竿小心翼翼地探路,生怕一下踩扁了鸭蛋,表哥向前探着身子,仔细地搜索着地面。终于,经过兄弟俩的不懈努力,找到了几颗胖胖的鸭蛋。表哥立即用芦苇编了一个草篮,把鸭蛋放入篮內,兄弟俩最后一共找到了十几枚鸭蛋,心里美滋滋的,这够奶奶吃上半个月了。就这样,他们在月色的掩护下回了家。

到回家时,还是惊动了爷爷,兄弟俩赶紧上床装睡,但是爷爷看到屋子外的鸭蛋时,眼角的泪水夺眶而出,

我觉得今晚的月亮更加的亮。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8

暮色完全笼罩了小镇,风呼呼地刮着,天冷极了,下着雪。一个身影却缓慢地在马路上行走着。

现在是八点整,到了小酒馆关门的时间了。杰米又准备像往常一样关门的时候,一个人忽然走了进来。

“哦,您来得真巧,我差点要关门了。您要来点什么吗?“杰米仓促地说。

那人却没有搭理他,问道:“最近有没有人提起过我?”

杰米惊奇地抬起头来,仔细看了看那人。他是一个老人,经历岁月的洗礼,头发已经花白了,皮肤也松弛了,现在正努力睁大眼睛看着杰米。

“没……没有。”杰米回答道。

老人的眼神黯淡了,说:“好吧,来一杯酒。”

“好的。”杰米一边倒酒一边想到,“这家伙是谁啊,算了,可能是一个年纪太大脑子不好使的老人吧,不过,看着好像有点眼熟。”

老人接过酒杯一饮而尽,转身离开了。

谁知第二天晚上,老人又来了。

“有谁提起过我吗?”老人又问道。

“没有,”杰米说,“您要来点什么吗?”

“一瓶酒。“老人悲伤地答道。

“一瓶酒?”杰米暗自吃了一惊,但还是把酒给了老人。

看着老人,杰米又有那种莫名的熟悉感,但当杰米想努力认出他是谁时,老人站起身走了。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杰米望着老人离去的背影暗暗想道。

第三天,老人没来;第四天,老人也没来……一个星期老人都没有再出现,正当杰米快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老人又来了。

老人一进门就问:“这段时间有人提起过我吗?”

杰米说:“没有,一直没有。您要来点什么吗?”

“不了,谢谢。”老人说完就转身要离去。

杰米注视着老人,不过几天时间,他却比以前老了很多,脸上的愁怨也更重了。突然,老人一个没站稳跌倒在地上。猛然间,杰米想起来了,他想起来了!他泪流满面,跌跌撞撞地向老人冲去。

“父亲,有人提起过您,有人想过您。”

老人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了,微笑着说:“你二十多年没有回家了,我忍不住来看看你。”

这位老人,正是杰米二十多年未回家探望的老父亲。

其实,生活中忙于自己的事情而忽略父母的人和这样对面不相识又有什么区别呢?你真的了解自己的父母吗?请多关怀关心自己的父母啊!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9

华艺小学六年级一班有一个吝啬鬼——王明。

说他是个“吝啬鬼”那是毫不为过。因为,他爱惜自己的东西如珍宝,甚至连碰都不让别人碰。话说一次,他的同桌忘记带语文书了,周围的同学都建议王明和同桌一起用一下,可他死活不愿意,还假惺惺地说:“这是我的语文书,怎么能借给别人呢?”最后同学好说歹说才勉强同意了。

又一天早晨,王明得意洋洋地走进教室,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是一本新出的小说!因此也吸引了身边不少同学的目光。王明的好朋友程朋走到他身边,恭恭敬敬地说:“王哥,看在咱俩的交情上,你的那本小说能借我看看不?”“不行!”谁知王明一口回绝,“这是我爸爸刚从外地带回来给我的礼物,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看呢!”看他这不舍的样子,程朋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同学们各自准备上课了,王明也开始了课前准备,语文书,作业本,放好了,铅笔盒——咦!铅笔盒怎么不见了?王明急忙拎出书包一一查看,这里翻翻,没有,那里找找,也没有,把整个书包翻个底朝天,铅笔盒就是没有出现。

他使劲回忆着昨天写作业时,“糟了!写完作业忘记把铅笔盒放进书包了!怎么办?怎么办?”王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嘴里不停地嘀咕着,现在打电话叫妈妈送来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找同学借一下了,可是……同学们会借吗?估计都不肯借吧!可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好硬着头皮试试看。

王明低着头走到了程朋边上,小声地说:“那个……那个……程朋!你能借我一支笔吗?我……我忘记带了。”谁料程朋二话不说就从铅笔盒里拿出笔递给王明,这时的王明先是一愣,满脸吃惊地看着程朋。“愣着干嘛!放心好了,我不是为了那本小说讨好你的,快拿去吧!一会儿上课了。”看着程朋手上递过来的笔,王明的心里五味杂陈,真不是滋味。

从这件事以后,王明像变了个人似的,再不那么“吝啬”了,相反变得很愿意帮助同学,于是他又有了另一个外号——“热心肠”。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0

卢傅是一名渔夫,他住在一个小渔村里。因为他的父母早逝,所以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只能靠捕鱼为生。

刚开始,他的技术不好,运气也很差,每次只能捕到一些小鱼小虾,人们都嘲笑他是“卢饭桶”。可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只是静静地补网、保养渔船、出海、打渔。

一天,海面风平浪静,海风轻柔,正是出海的好时机。于是,他带上父亲留下的一张大网和三天的口粮登上了他全长不足六米的小渔船。在近海时,他还是只能捕到一些小鱼小虾,但他并没有懊恼,而是接着向远方航行,并撒下了渔网。

第二天,他惊喜地发现渔网里居然挣扎着五条分别有十多公斤重的石斑鱼。他顿时心花怒放,干净利落地把它们收好了。

有了收获,他信心倍增,准备继续往深海走,但现在海风不再轻柔,海风扯起的波浪有一丈左右高,海水变得湍急。还要继续吗?他犹豫了,不,好男儿不能轻言放弃,我有强健有力的身体,何况为这次远航我有充足的准备,接着向前出发吧!

果不其然,航行了两天,他撒网后,突然感觉小船往下一沉,只见一条身长三米多的大马鲛鱼被网缠住,卢傅赶快把渔网往上拽,可大鱼拼命地甩着强壮而有力的尾巴,卢傅使出全身的力气紧紧地拉着网,整个身子向后倾斜,双脚牢牢地吸在船板上。他的双手被网磨得鲜血淋淋,但双手仍死死地拉着网。这时,狂风暴雨来袭,海面掀起了一米多高的波浪,小渔船左右晃动,卢傅赶紧调整站姿稳住船,双手仍拽着渔网不放。网中的鱼竭尽全力地蹦跳着,试图把网拖进海底,卢傅也意志坚定,决不放弃。就这样卢傅和网中的鱼拼搏了两个多时辰,终于,鱼不再挣扎,任卢傅把它拖了上来。

回村之后,看到他的收获,村民们再也没有嘲笑过他,而是对他十分佩服。

这位渔夫凭着自己的坚持和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1

那天,我坐地铁去青岛站接亲戚。

到了五四广场站,上来了一对母子。妈妈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短袖,下身一条白色裤子,身上飘着淡淡的清香;儿子身穿一套耐克运动服,也是价格不菲。这对母子一上车便引来了全车人艳羡的目光。他们扫了一眼车厢,便在一位学生旁边坐下,那学生向外挪挪,又继续旁若无人地看着一本英文书。

地铁跑过一站时,那孩子就嚷嚷起来了,满脸的不耐烦:“什么时候到站呀,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到?”这声音整节车厢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他的身子还在不停地蠕动着。而他的妈妈似乎也嫌烦了,便把手机给了他玩。这时,我心中也舒坦了许多,因为无论是谁,得到了手机一定会一声不吭地沉迷于玩游戏的。可是,我发现我想错了,他在玩游戏中也在不停地嘟囔着,时不时还爆一句粗口,最后竟生气地把手机扔给了他妈妈。全车人都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孩子,有的露出不屑的表情。他随后又扯着他妈妈的包,从里面翻出一袋瓜子,先用门牙一咬,瓜子皮一下子破开一个口子,然后整个吞到了嘴里。把瓜子吃掉后,他的腮帮变得鼓鼓的,随后,“噗”的一声,他口中的瓜子皮飞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落在了干净的地面上。坐在他们对面的一位老爷爷忍不住了,上去提醒他:“请问,你能不能管管你家孩子?”那位妈妈说道:“没事儿,小孩子不懂事,大大就好啦。”老爷爷有些生气了,无奈道:“子不教,父之过呀!”“我是他妈,不是他爸。”妈妈漫不经心地回应。老爷爷脸上写满了愤怒,却不再说话。那一刻,车上的空气仿佛凝固了。这时,那名默默无闻的学生站了起来,把地上的瓜子皮用手撮在一起,到站后,他就拿着下车了,只留下一个背影给全车错愕的人群……

地铁继续前行着,车里很静很静,地面依然是干净的,仿佛一切不曾发生过,但大雁飞过,谁又能说天空不会留下大雁的影子和声音呢?!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2

那是一个冬日黄昏时车来人往的街头,人们匆匆地在大街上行走。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蜷缩着身子,捂着通红的脸颊,不时地搓搓那冻僵的双手。花儿枯萎了,青草也躲在土地的怀抱中不肯出来,阔叶树上的树叶几乎掉光了,残留的几片枯叶挂在树上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只有那挺拔的松树依然站在街旁。这天正是志愿指路者徐楠工作的日子……

十岁的顾冰放学回家,路过了志愿者徐楠工作的路口。“速8酒店怎么走啊?”“左转直走。”“离这里最近的.公交站在哪里?”“直走右转就可以看见了。”“您好,康泰超市怎么走啊?”“下一个路口左转就到了,他在你的右边。”……一系列的问路问题,让徐楠忙得不可开交,连喝一口热水的功夫都没有。这大冬天不喝水怎么行?顾冰边想边向路口旁的粥店跑去。

顾冰拿出自己仅有的五元零花钱,递给了店员,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小米粥就被店员端了上来。顾冰将粥飞快地打包好,轻轻地将打包好的粥揣在怀里,快速地走向徐楠工作的岗位旁,小心翼翼地将粥拿出搁上勺子,将粥递给了徐楠,关心地说:“这是我在那家粥铺买的小米粥,您一定要趁热喝完它。”徐南心怀感激地接过哪碗热气腾腾的粥不禁热泪盈眶,他连忙问:“小朋友,真是太感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而顾冰却说:“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过往的路人纷纷给顾冰留下赞许的目光。

顾冰看着徐楠一口一口地吃完了小米粥,然后便迅速地地回到工作岗位开始工作,而顾冰则和他一起给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指路。服务过程中顾冰体验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感和自豪感。因为他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他人提供了方便。

寒风呼啸着,可是在那车来人往的街头上,徐楠和顾冰的心却是暖暖的……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3

学校旁有一条不起眼的旧巷,每天放学时便人满为患,被学生们堵得水泄不通。

同学们都喜欢去那里,茉莉也一样,因为在小巷里既能吃到美味的小吃又可以节约起码五分钟的路程。不过,每当同学们路过一棵大丁香树时,都会加快脚步。常走旧巷的人都知道,大丁香树旁住着一位“疯婆婆”。她家院子里常堆着些大大小小的破罐子,而她常常倚着院门自言自语。每当有孩子们经过,她总咧开着没有几颗牙的嘴痴痴地笑着。即使疯婆婆不说话,她那糟糕的打扮,皱巴巴的脸和干枯的手指也令人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有一天,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玩一个“试胆游戏”,在疯婆婆的院子里拿一个罐子,即可证明你勇敢。不巧的是,试胆转盘的轴尖偏偏指向了茉莉。茉莉其实是一个很胆小的女孩,11岁却不敢一个人关灯睡觉,可她一直都羞于自己的缺点,害怕在同学们面前抬不起头。于是,只得硬着头皮冲进了院子,慌乱中拿走了瓶子却不慎摔在凹凸不平的青石板上。极大的动静惊动了疯婆婆,同学们纷纷落荒而逃,茉莉也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家。

明察秋毫的茉莉妈妈在了解完原因后,便把百般不愿的茉莉拽到了旧巷里。过了放学的时间,旧巷里学生寥寥无几了,疯婆婆已经回屋了。一缕残阳映在凹凸不平的青石路上,更显得阴森。妈妈拉着茉莉敲响了院门。“谁呀?”屋内传来苍老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一深一浅的脚步声。门,开了。茉莉闷闷地道了句对不起。没想到疯婆婆却向她敞开了大门,脸上也拂出了笑意。那个傍晚,她和妈妈陪疯婆婆说了许久才离去。

第二天,同学们刻意疏远了茉莉,茉莉只好不搭理疯婆婆,正准备与同学们一起跑过大丁香树。疯婆婆拉住了茉莉,给了她一枚发卡。对茉莉说:“姑娘,我要找我女儿去了,这个给你留个纪念吧。”

两个月后,大丁香树枯萎了,绛紫色的花瓣洒了一地。这时的茉莉才得知,疯婆婆所找的女儿已在天堂,茉莉望了望院子里的旧藤椅,随之便流着泪跑出了旧巷。茉莉觉得太阳忽然变得黯淡无光,只留下大片阴霾。旧巷里没有了令人胆战心惊的疯婆婆,人更多了,而茉莉却再也没有有走过……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4

静谧无声的夜晚明月高照,皎洁光亮的银霜挥洒在地上。月亮像是戴着面纱的姑娘,明眸皓齿,明亮淡雅。再看看小村庄,家家都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乡,月光柔和地洒在人们的脸上,仿佛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人们的脸庞,又偶尔能听见外面的几声犬吠,但是还有一家仍然灯火通明,这便是铁蛋家了。

外面阴湿而寒冷,而这间小房子却温暖而舒适。一个瘦弱的身体正蹲在破旧的火炉旁熬药,这就是铁蛋了。

铁蛋还有一个远方的表哥,而表哥身在外地一年也能来看望几次爷爷。而平常的生活,就只能靠铁蛋白天上山去采药,晚上,用采回来的草药熬药给体弱多病的爷爷喝。

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铁蛋还如往常一样,穿着单薄的衣衫,背起竹篓向深山走去。他首先是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他动作娴熟的采草药,这时从草丛里蹿出一条蛇,那条蛇正要爬到铁蛋的腿上,铁蛋儿便急忙地用铁铲砍死了它。铁蛋检查了一下,确定没有受伤后,带上这条被他砍死的蛇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晚饭过后,铁蛋又开始给爷爷熬药了。铁蛋说:“爷爷,我今天采的草药比昨天多了很多。您喝了以后,一定会有所好转的。”爷爷笑着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这时,门被“咣当——”一声打开了。铁蛋一看是表哥来了!表哥气喘吁吁的说:“这个是我带的药,快把它熬到汤药里给爷爷喝,这个药很管用。”铁蛋儿连忙把药放在锅里,煎成汤药给爷爷服下。爷爷看着两个孩子在地下忙碌的身影,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浓浓的药香,凝聚了祖孙之间的柔情。虽然药香随风消逝,但是药香中的爱,却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淡,只会愈加浓厚!

月光如水,小村庄静谧无声,此时月光显得更加皎洁了……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5

夏天,院里的葡萄架上缠满了绿色的枝叶,并长出了一串串绿葡萄。

每年夏天,当结出绿葡萄时,这家的家门总是半掩着,里面坐着葡萄的主人——李佬。说来也怪,冬天很少听到他的咳嗽声,反而一到夏天,他就咳个不停。

李佬家隔壁有两只“小馋猫”——张晓和张磊。他们和李佬关系不错,每年夏天李佬都会给他们送葡萄吃。

可是,今年夏天,李佬却迟迟没有给他们送葡萄吃,张晓的馋瘾又犯了,他对张磊说:“李佬怎么还不给我们送葡萄吃呀?会不会是故意不给我们吃呀?要么我们去偷葡萄吧!”张磊差点儿蹦了起来﹕“好呀好呀!”

李佬家的院门是敞开的,他们偷偷摸摸地进了李佬家,刚想伸手偷葡萄,耳边便传来了李佬的“咳咳”声,这声音可把他俩吓了一跳,连忙跑出李佬家的院子。院门口,他俩正使劲想着偷葡萄的方法。

下午,李佬提着提着破旧的行李箱出门了,准备将它丢掉。张晓却以为他出游了,心里一动:嘻嘻,他出游了,这下可以偷葡萄了!他走出家门不久,张晓和张磊便翻墙进了他家。他俩伸长双手,可怎么也够不着,便回家取了一根打枣棍。张晓拿着打枣棍,张磊嘴里却一个劲儿地喊:“快快快,打这些,这些大!那里那里,快……”

这时,李佬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他听见两个孩子的喊叫声,便知道他们在偷葡萄了,连忙跑回家。他俩见李佬回来了,就赶紧躲了起来。李佬看见一地的葡萄,说道:“咦?哪个是谁,张晓吗?”他俩知道被李佬发现了,便乖乖地走了出来,站在李佬跟前,低着头,李佬捡起两颗葡萄,伸到他们面前:“你们各自尝尝吧!”他俩尝了一口,立马吐了出来:“呸,好酸啊!”“是呀!真酸!”李佬说道:“知道苦头了吧?今年多雨,葡萄熟的慢,你们等葡萄熟了让我送来不行吗?”他俩涨红了脸,沉默了。李佬又说:“还有,把这儿整理掉。”说着,便向屋里走去。

张晓和张磊站在葡萄架下,沉默不语……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6

这是一个美丽的小村庄,四周环绕的山隐约可见,一轮明月悬挂在空中,满天繁星在空中眨着眼睛,萤火虫自由自在地飞舞着,蟋蟀也在草丛里弹奏出优美的旋律,池塘里的小青蛙也在呱呱地叫着,这真是一幅美丽的乡村夜晚图啊!

村口有一个小男孩,他在那里翻着跟头等着他的表哥,嘴里嘟囔道:"都等了一下午了,咋还不来,早知就不等他了,还不如下河游个泳呢!"忽然传来了铁蛋儿妈的声音:"铁蛋儿快回来吃饭,赶紧滚回来!"铁蛋儿粗着嗓子喊:"俺不饿,再等会儿。"父母给他取名叫铁蛋实在是太形象了,黑黑的皮肤,圆圆的头,浓浓的眉毛亮亮的眼睛,粗而壮的身材,肌肉发达的四肢,喜欢上蹿下跳的一时也闲不住。

远处隐约有一个人影朝铁蛋儿走过来,铁蛋儿望了望,喜出望外地喊:"表哥,俺在这儿,你咋现在才来呢?"表哥歉意地说:"不好意思,我错过了一班车,让你久等了。"表哥穿着一身休闲套装,背着阿迪的双肩包,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铁蛋儿看了看他,奇怪的问:"表哥,你现在咋还不如俺高呢?"表哥笑着摇摇头。

一进铁蛋儿家,饭菜的香味就传过来了,原来是婶子早已做好了香香的饭菜,有炒鸡蛋,小鸡炖蘑菇,更有黄灿灿的玉米饼子。表哥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汉堡递给铁蛋儿,铁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表哥又从包里拿出几盒自加热的饭,大家都看傻了,"这是个啥东西?该咋吃呢?"表哥帮大家都弄好,盖上盖子,没过一会儿盒里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还冒出热气来。不一会儿香香的饭菜就从盒里变出来了。大家都像捧着宝贝一样吃起来,但表哥吃着玉米饼子也是津津有味。

饭后铁蛋儿得意洋洋地打开了电视机。对表哥说:"看俺们家也有大彩电了。"表哥笑笑说:十"咱们家乡的变化真大。"可是看着看着突然停电了,"咋又停电了!"铁蛋儿不满地喊道。这时表哥又从包里拿出了手机将刚刚看到一半的电视剧放了出来,大家又都看呆了。"这又是啥宝贝?这么神奇?"表哥说这叫智能手机,它的用途特别多,想看的这里都有。"并且向大家做了演示。铁蛋儿羡慕的想,这世上还有这么神奇的宝贝,如果俺也有该多好啊!表哥微笑着说:"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考察地形,给咱们村子铺网线,让村民们也能连上网络,到时候咱们村子一定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天夜里铁蛋儿做了个美丽的梦。他梦见自己也穿了一身时尚的休闲套装,他也有了智能手机正和远在国外的表哥视频聊天呢!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7

国画,初次相见,如同一位不施粉黛的清水美人,融入你的生活,使我深深地痴迷于她,抛开心中的压力与烦闷,与画中走出的古人忘我倾诉。认识你,我从不后悔。

提起笔落在纸上的那一瞬间,繁重的学业与压力,都能从这墨香中被排解。国画离不开笔墨纸砚,轻展开微微发黄的毛毡,那微卷发黄的毛边,吸收了无数的墨之风韵。稍挤几滴墨在那青花小碟,总比不上磨出的墨来的浓重、醇厚。我至今还珍藏着初学画时,外公赠予我的金龙纹墨,只是当宝贝一样赏看,我绝不舍得用。轻嗅那种独特的气息,缓缓展开,像翻开一页诗扉那样悠长。脑中浮现出的画面,似乎水与墨的交响曲,不断回放。看着那细如发丝的笔毛一点点舒展腰身,一根根仿佛在摆着手臂,任意的舞蹈,内心期待着纸与毛笔的亲密相拥。工笔画,用极细的线条勾勒,更考验手腕的力量,悬腕垂笔,时而苍劲有力,有时圆滑曲折。花儿的质感,刚中带柔,需要反复练习,花儿那水嫩柔软的花瓣儿,手法也十分不易。追求完美,是对景物最好的尊重。虫儿薄薄的羽翼,叶上晶莹的露珠,便是最打动人的灵动细节。

要说最感激的,还是我的老师,一曲《广陵散》,古琴与墨香相配,很是平静,基本的技法靠老师多年的经验,早已是烂熟于心。他绝不容许毛毡上有半点污迹,只因国画不能有半点差错。一处未干的墨痕,即可毁了你几天的努力,这是老师一直强调的。老师时常给我们讲他与毛笔的故事,遇到良笔,他总会大量购买,好好保养。只因经常停产,必须好好珍惜。

他不仅教我绘国画,还经常讲画作背后的故事:白娘子那一袭白裙和英气的眼睛,仿佛跃然纸上,讲述那段凄美的爱情;林黛玉那淡雅的衣裙,流淌着悲伤的气质。这些故事,我绝不会淡忘,那透过画质传来古人的气质,让我无比痴迷。我不后悔我做的每一个决定,它让我成长、蜕变,是我人生路上一条不寻常的旅程,让我时刻铭记。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8

这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一只渺小的小蜘蛛在城市中的一个小角落里,着手开始建造它的家兼捕猎场——蜘蛛网。它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建造起了它的乐园,这里有两个垃圾桶,不断有苍蝇蚊子会送上门来。白天有充足的阳光,晚上也不会太冷。

可是好景不长,它还没住多久,老天爷就给它带来了灭顶之灾——下雨了。

那天,一阵炸雷划过天际,惊醒了这只可怜的蜘蛛,伴随着雷声而来的是豆大的雨珠和不远千里翻滚来的乌云。它焦急地在网上蠕动着,心想它的网应该可以成为它的避风港吧。可现实却不是这样,豆大的雨珠很快就把它辛苦结的网打得四分五裂,它抓着一根粘得比较牢的蛛线,在大风中上下左右地摇摆着。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浑身湿冷的它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和一颗心灰意冷的心瘫在墙角,心里抱怨着老天爷为何对它如此的不公。一只苍蝇飞过来对它挤眉弄眼、摇头晃脑,仿佛在嘲笑它如此脆弱的意志和它那破碎的心灵。可是这只蜘蛛并没有完全消沉下去,没有在这里等死,它激起了内心的勇气和对生活的信念,再一次站在了墙角边。

这次,它学聪明了。它找了一座老房子,这座房子残缺不堪,但又有许多可以遮挡风雨的盖板,它想在这里安家。没过几天,这座老房子因为拆迁被拆除了。它又搬了,接着,又有厄运降临,但它又重拾信心……

一只弱小的蜘蛛都有这么强大的信念,我们身为人类,怎么能被几次厄运就_在地,怨天尤人呢?我们要学习这只“弱小”的蜘蛛,它告诉我们“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有志者事竟成”。这些道理并不是失意者安慰自己的话语,因为我坚信风雨过后,总会现彩虹。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19

夏夜的雨点像无数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坠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镶上了一层水晶。

在远离繁华高楼的一栋旧房子里,潮湿的空气笼罩了这栋年久失修的房子,住在这栋房子里的人名叫周天胜,今年35岁,他长得十分胖,一看就是那种已经中年了,但却一事无成的样貌。而他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故事会被一块小小的护身符给改写。

“该死,今天干不了活了!”周天胜言自语的嘟囔了几句。

他拿出自己那空空如也的钱包,又看了看自己又小又乱的出租屋,显得十分无奈。他用自己枯黄的手慢悠悠的点起了一根烟,望着城寨外那些价值连城的别墅发誓:“真想拥有一栋那样华美的房子啊,我一定会买下他们的。”

雨过天晴,他决定继续去搬货。他来到搬货地点,像往常一样开始工作……

“周哥,有好东西给你看。”周天胜被城寨里的一名小贩叫住。

“什么好东西,说来听听。”周天胜,疑惑不解的问。”

“这个好东西是一个护身符。”此时小贩拿出了一块用红木做的长方形护身符。“这个护身符可以满足你1个愿望,你只要把它戴在身上然后说咒语阿弥陀佛,脑子里在想你的愿望,愿望就能实现了。”小贩接着说道。

“真的假的?你之前卖我一台诺基亚,到现在都开不了机,这件事我还没找你算账,而你现在要给我推销一个护身符,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放心啦,周哥,绝对包你满意,假一赔十。”

“那你为什么不把它留给自己许愿呢?”周天生问道。

小贩清了清嗓子,又理了理他那杂乱的头发,意味深长的说:“拥有护身符的人不能贪婪,如果他10分贪婪,他用护身符所得到的快乐,便会烟消云散,而我太贪婪了,不适合用它。”

“只要有钱就好,发哥多少钱?”

“看在我们那么多年的交情上,我就给你打个9折吧,400块。”

天胜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买下了这块护身符,他的人生,也从此发生转折。

夜晚,周天胜盯着那快护身符发呆。“我需要钱。”这5个字一直在他的心里重复。最终,他决定了——他需要钱。他戴上了那块护身符,嘴里念着咒语,心里想着:“给我三亿港币吧,这对我来说意味着幸福完整的生活!”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不出他所料,这果然是假的。此时周天胜的心里可谓五味杂陈,他本为许愿做了充分的准备,结果却被骗了。此刻他越想越气,决定去冲杯泡面吃。

他来到狭小的厨房,拿起泡面,突然一只老鼠从他的脚下窜过。他望着老鼠跑的方向看,发现了一个老鼠洞,他把手进老鼠洞,结果一只老鼠却咬了他一口。此时,周天胜已经忍无可忍了,一拳打在墙上。没想到,这堵墙里面还有个暗室,这一拳把外面的一层薄薄的保护墙打穿了。

突然,一幅画出现在他的眼前,这幅画挂在这堵墙的里面,看到眼前情景的他感到大吃一惊,他从未想过自己的家居然隐藏着一幅名画。周天胜把它拿起来,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才认得这是一幅名画。也许是前房主把它秘密藏在这里的,周天胜想到这里,大喜若狂。隔天他把这幅画卖了,得了整整3亿港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这段时间里的周天胜过的很幸福,他购买了豪车、飞机、游艇,曾经他可望不可求的豪宅也被他购入。夕阳西沉,耀眼的阳光照进了周天胜的的别墅内,他来到窗前,望着夕阳,慢悠悠的点上了一根雪茄,感叹的说:“人生就是这样,此起彼伏。我曾经是穷小子,结果现在成了坐拥豪车豪宅的人。”

一夜暴富后的周天盛,欲望仍未止步,——他想要无穷无尽的财富。此时的他已把小贩对她说的话全部都给忘记了,他对护身符许下最后一个愿望:“给我无穷无尽的财富吧!”

但这次许愿的结果,十分出乎意料——什么都没有发生。虽然什么都没有发生,但周天胜的欲望仍未止住,他想成为世界首富。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走上了犯罪之路。

他变卖了家产,用这些钱秘密创办了一个诈骗集团,他利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金钱。

也正是这个做法让无数的人失去了幸福的家庭。过了几年,周天胜被警方抓获,出狱后的周天胜,失去了一切,为了忘记这种获得又失去的痛苦感觉,他又迷上了毒品,被毒品折磨得很痛苦,实在忍无可忍。他把护身符送给了别人,并在天桥上自杀了。虽然他死了,但护身符的故事却还在继续…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0

走进姑姑出嫁前住的房间,那个木制上锁的木桌看上去十分显眼,可以看出,那是一个用红漆喷上去的,经历了很长岁月的桌子。

好奇心驱使着我想看一看里边到底藏有什么东西,于是我开始带着妹妹一起四处去寻找钥匙。我们翻箱倒柜,楼上楼下跑了三四遍,找了十几个抽屉,也没有找到钥匙,可能是根本就没有,也可能是遗漏了哪个地方。

后来,我想起之前奶奶说她有一个盒子专门放旧钥匙,我又跑去那个放盒子的所在地。

轻轻推开门,只见一个白盒子静立在柜子的上面,我爬上凳子将它取了下来,又将里边的钥匙拿出来,一个一个的试,最终没有一个可以打开,我的妹妹气馁了,一下子坐在椅子上不起来了。

这时,我见姑姑回来便问道:“姑姑,您知道您卧室里那个抽屉的锁用的钥匙,在哪里?”姑姑抬了抬头想一想说:“应该是被我埋在那个种花的土里,还有,我把放到盒子里去了。”我蹭的一声,快速的走土堆上,不管脏不脏直接用手开挖,我便从那黑黄的泥土中看到一丝白色,我看见了姑姑盒子的一角,便赶快加速挖土,一下子便见到了一有一大片一大片锈斑的铁盒。

我迫不及待的打开那铁盒,里面不仅有钥匙,还有一些贴纸,不过那些贴纸已经变得十分发黄。

我赶快把东西交给姑姑,姑姑让我用钥匙打开那小抽屉,我以期待的眼神看着那抽屉打开,却只看到一本日记,里面只写了姑姑中午或一天的消费情况和支出,虽然只有这些,但是我还是很满足。

人生亦是如此,很多事情结果可能跟想像的不一样,但是过程才是最值得去回味的。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1

一天,陆天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听见墙角后有猫叫声。就走过一看原来是一只又丑又黑的猫。全身脏脏的,猜想这只猫一定是被扔弃的。陆天心想:“这只猫多可怜呀!”。

于是,陆天脑海里浮现出两个想法,一是要不把它带回家吧,二是这只猫全身都是细菌会传染给我的。过了一会儿,远外传来一股香味,陆天走去一看原来是卖鸡腿的。于是,陆天就买了一个回去给流浪猫。当陆天把鸡腿扔给流浪猫的时候,它一下子跳起来接住鸡腿狠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到一会儿,流浪猫一下子就吃完了,看来这只流浪猫一定是饿坏了。

忽然,一阵寒风吹过来,流浪猫冻得瑟瑟发抖。陆天脑海里想不如给流浪猫搭建一间茅草屋吧,说建就建。陆天找来了一些木板和茅草,用拼积木的方法拼出一间茅草屋。拼好之后就把流浪猫放进去了。当陆天走的时候,草丛里突然冲出一只蛇吓得陆天一大跳。流浪猫看到陆天有危险就不顾一切地冲上去和蛇斗争。最后流浪猫把蛇给咬死了。这回陆天感动地流下眼泪。

今后,无论陆天走到哪,那只忠诚无私的流浪猫就跟到哪,就像一位小保镖无时无刻在保护着陆天。这只流浪猫和陆天的友谊越来越深厚了。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2

一轮明月升起来了,洒下清辉,这个小村庄又迎来了一个宁静的夜晚,此刻,铁蛋家传出了阵阵笑声,那是铁蛋的表哥又大老远地跑来过暑假了。

铁蛋的爸爸妈妈外出打工,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铁蛋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每年的寒暑假,表哥来的时候是铁蛋最可心的时候,这会儿小哥俩坐在庭院里啃着西瓜,吹着夜晚的凉风,叽叽喳喳地不知道在说什么悄悄话。爷爷走过来说:“咋还不睡觉去?”“太热了,睡不着我和弟弟在聊会,您先睡吧。”表哥笑着把爷爷往屋里搀。“你们也别太晚了,奶奶又犯腰疼病了,我明天得早点起来,干完活去镇上给她买药。”爷爷说着回屋去了,表哥又回来和铁蛋嘀咕了一阵,哥儿俩也回屋睡觉去了。

月亮升的高高的,夜晚的村庄静静的,偶尔传来几声狗叫。爷爷醒了,揉揉眼睛看看墙上的挂钟,还不到四点,外面刚有些蒙蒙的亮光,却听到隔壁两孩子不时传出笑声。爷爷起来去隔壁看看俩个孩子,原来两个孩子在灯光下看《西游记》连环画。

月亮快回家了,村庄还是静悄悄的,爷爷回屋又睡下,闭上眼睛,脸上却挂着幸福的笑容。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3

“每逢佳节倍思亲。”又是一个中秋夜,也是铁蛋的生日,他已经12岁了,成了大人口中的大小孩了。

表哥来了,他小时的玩伴,特意从大学请假回来给他庆生,代替他的父母为他庆生。

很少有人知道铁蛋的父母去了哪?叫什么?很少有人知道他们还活着不?人们只知道他的父母在生下他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而那一天也是一个中秋夜……

如今,铁蛋已经12岁了,可以自力更生了,晚饭后,铁蛋塞给表哥一张纸条,让他去去上后找铁蛋。黑夜中嵌着一轮明月,那多像母亲深邃的眼睛啊!铁蛋望着天上的明月思考着。“铁蛋——我来了!”铁蛋一惊,回过了神。“表哥,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铁蛋迫不及待地问道,好事蓄谋已久一样。“说吧!”表哥摆出一副大人模样。“我想问,长大好吗?”这个问题,表哥沉默了许久,始终没给出答案。此刻,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打破了这份宁静,“我希望,我永远都长不大。”这是铁蛋心中的声音。表哥好像看出了什么?“铁蛋,是不是又想你父母了?”铁蛋点点头,不说话,天上一颗星星不断地闪烁着,发出有些刺眼的光芒。

“表哥,我不想长大。”这个答案让表哥有些吃惊。“表哥,你说,我不长大,爸爸妈妈也就不会老了吧!”这个时候的铁蛋对着表哥傻笑,他已经长大了,可却还像一个孩子一样。一时间内表哥也无话可说,只能痴痴地望着铁蛋,样子还有着一丝说不出的悲伤,像柠檬的酸涩,又似苦瓜的苦涩。“铁蛋”沉默了许久的表哥发话了,“你知道你的父母……”“铁蛋——”一阵沙哑的声音从山谷隐隐传出,一种清脆的声音逼向二人,待借灯看清,原来是柱着拐杖的爷爷。“你们两人,走也不说一声,哎!害我找了半天。”

二人只好和爷爷回家,铁蛋躺在炕上,想着表哥未说完的话,看着被雾缭绕的月亮,不断地思考着……

表哥在门外坐着,他想告诉铁蛋真相:他父母早在车祸中丧了命。却又不忍心去伤害一个孩子心中的天真,还不如让他带着这个问题,带着一份疑问成长吧!

当天晚上,表哥就回城了,留下一张纸条给铁蛋:月下迷人,月上凄悲,忧虑有当,思亲无止……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4

“你给我站住”小雅一声怒吼,震响了整个校园。

只见“淘气”哧溜一下,钻进了丁香花丛中,一阵风吹来,丁香花摆动身姿,一把把他搂在怀里。

小雅紧跟其后,来到花丛里,她伏下身双手扒开,雪白的丁香花瓣映入眼帘,香气直透鼻端。

“咦,去哪儿了呀?”小雅,急得跺了跺脚,只好走出花丛,脚步声越来越远……

“淘气”迈开步子,准备离开,好像被人拉住了,动也动不了,越挣扎,花枝搂得就越紧。

“放开我,我还要去上课呢”他急得都快哭了。

“放开我”他绝望的声音淹没在花丛中。

“你在哪儿?你在哪儿啊?”曲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一高一低,回荡在校园。脚步声起起伏伏,敲打着每个人的心。

“小淘,淘气”大家嗓子都快喊哑了。

“我在这儿”他的喉咙好像被一只大手掐住了,低头一看,自己的双腿已经变成了绿油油的树干,双手变成了细细长长的树枝,他开始发芽,开始开花。

“老师,我在这,我在这里”他真像一把拉着老师的手,可越挣扎,身子越蹭蹭蹭地往上长。“我真不该不听班长的话,真不该到捣乱,要是又后悔药该多好啊!”他后悔的拍了拍头哭了起来,哭着哭着他睡着了……

一缕阳光斜斜地照进来,他揉揉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

“起床,吃饭啦!”妈妈笑眯眯地看着他。

“我在哪里?”淘气愣愣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赶快吃饭,要迟到了。”妈妈再一次催他。

“淘气走在上学的路上,路旁的丁香花白地格外耀眼,他害怕地退了几步,

远远看着同学们看起来那么可爱,好像每个同学都展开了拥抱,就连雷厉风行的班长小雅也望着他甜甜的笑。

“你给我站住!”喊叫声又传遍了整个校园……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5

冬日的黄昏,陆天一边用嘴朝手哈气,一边跺着脚等着过十字路口,晚自习他可不能不去啊,“拜托!时间,你过得快一点,我还要上晚自习呢!”陆天喃喃自语道。“十秒……六秒……三秒……哈!到绿灯了!”正当陆天准备过马路时,出乎意料的,他身旁的那位与他一起准备过马路的老人一下子倒了,陆天是一个特别有爱心的少年,他想:“晚自习我可以搁一搁,但毕竟人命关天啊。”他俯下身去一边用手轻轻摇晃着,一边问老人:“奶奶,你怎么了?”就在陆天摇晃老人时候,一个药瓶掉了出来,上面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救心丸”陆天忽然明白了,这位老人应该是心脏病突发,一下子晕倒了,得赶紧让她把药吃了才行。

就在这时,一旁的志愿者徐明走过来问:“怎么了小朋友?你怎么这么着急啊?这位昏倒的老人是你奶奶吗?她怎么了?你需要我帮忙吗?”陆天望着这个大叔,觉得可以相信他,便说:“不是的,这位老人不是我的奶奶,她不过是心脏病突发,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我想救救她而已。”

望着这位有爱心的少年,徐明心里不由地一暖——冬日的黄昏好像不那么冷了。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6

在一个冬日的傍晚,和平街上北风呼啸,而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卧着一只灰白的小狗,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却都没注意到这只小狗。

这只小狗一直向前方走去,它来到了一个学校前,这时它被一个男生注意到了。他叫陆天,他把小狗抱了起来,并喂给了它一块饼干,他说“你的头上的毛就像一朵灰白的菊花,就叫你朵朵吧”。

就这样,陆天把朵朵带回了家中。

他给朵朵找了一个舒服的窝,给它找来了一些水和零食,朵朵眨眼间就把这些给吃了,显然它很饿,它把身子卷成一团,卧在窝中,整个身子就像一个蓬松的球。

第二天,意外发生了。

陆天放学回来,他一进门就照顾朵朵,但是,他发现朵朵不见了。陆天心里万分着急,整个家里找朵朵。但是,朵朵并不在这个家中。

陆天想“朵朵是被妈妈赶出去了,还是它出去玩没有回来。”我妈妈也快回来了,明天我一定要找到它,不能让它有危险。

这一晚,陆天睡得很不安稳,他真想把时间调到明天早上。

第二天早上,陆天一大早就跑出去寻找朵朵,虽然这时下起了漫天大雪,但陆天依旧踏着大雪寻找着朵朵,但是,朵朵依旧不见踪影。

有一天,陆天看到了一条新闻,“有人失踪了一只狗,已经失踪三年,却仍未找到,那是一只雪白的狗,头上的毛就像一朵白菊花”。陆天又想到了朵朵,他越来越思念朵朵了。

终于有一天,还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那只灰白的小狗又出现了。这已经是第二年的冬天了,陆天放学回家,他看见了一只灰白的小狗,用它那黑黑的眼睛望着他,它的头探了出来,望着陆天。陆天跑了过去,紧紧地把它抱在怀中,把它领回了家。

陆天给它洗了澡,发现它变得雪白的了,他想起了那条新闻里的消息,于是,他给失主打了电话,失主把朵朵接走了。

所有的人都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7

六月正是丁香花开的季节,而今天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开满丁香花的校园里。校园里出现了一位叱诧风云的人物——张小跳。这个人的出名方式让人哭笑不得。

张小跳原名张明,他在有生之年唯一的愿望就是在学校出名。家长和老师千方百计地阻拦他,可他用那精湛的淘气技术和整蛊方法终于在全校坐稳了这个位子。

他的第一个方法:把502胶水涂在老师的椅子上,这个方法可是花费了他大量的积蓄。前一天晚上,他买好了大量的502胶水,来到学校,他骗门卫爷爷说书忘带了。门卫爷爷放他进去,他便开始了自己的行动。他偷偷溜进每一个办公室,把502胶水洒在椅子上面。干完,他微微一笑说:“这点料够你们吃了。”等到第二天,全校的老师裤子都粘在了椅子上,校长只好让全校学生放假。

可是他还觉得不够,于是使出了第二招:拉下电闸,使全校没有电。周二下午,张小跳偷偷跑到电闸管理处,把电闸往下一拉,得意洋洋地回到了班里。此时,班里已是群魔乱舞,还伴随着几声哭爹喊娘的叫声,尤其是铁蛋,他说:“哎呀妈呀!闹鬼啦!”冷静又不失优雅的老师开口了:“别叫了,我去问问怎么回事。”老师回来以后说:“我们全校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校长特批给你们半晌假,你们都回家吧。”其他的人一听高兴坏了,心里还不忘感谢张小跳。

这两件事以后,张小跳走路都带风,路旁的蚂蚁都怕他三分。可他还觉得不够,次日早上,他把自己买的遥控老鼠放到了地下(因为他知道校长害怕老鼠)。他把遥控杆左一晃右一晃,那老鼠便左一扭右一扭,校长见了大叫:“妈呀!学校有老鼠,快啊,打死它!”

三件事情以后,张小跳终于当上了名人。每一个他走过的地方,都会有无数只小眼睛盯着他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那时候,他便想:“嘿,知道了吧,我可是名人。”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8

乡村的夜晚,明月高挂,皎洁如白纱的月光照在一个小村庄上。

村子里的少年——铁蛋望着天上的月亮,思绪万千:我们真的要离开这里了吗?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了吗?为什么?为什么我要离开生我养我的地方?我舍不得走,我不想走啊!

“咳咳……”铁蛋的身后传来了阵阵咳嗽声,“铁蛋!怎么还不去睡啊?咳咳……”不知道什么时候,爷爷站在了铁蛋的身后。

“爷爷,”铁蛋忙上前扶住爷爷,“我舍不得离开这里!”铁蛋的眼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爷爷摸了摸铁蛋的脑袋,摇摇头,又叹了一口气,目光投向了月光下的小村庄。“铁蛋,别不开心了,不如我们再四处转转吧,让我们最后一次好好看看这个小村子。”

他们缓步走到了村口的小河边,微风吹过水面,吹皱了月亮的倒影,水面上好像撒了一层碎金子。多美啊!

铁蛋出神地望着水面上的碎金子,又陷入沉思:多美的小河啊!这条小河的年龄应该比我还要大吧!它就流淌在村口。每年春节后,村子里的大人都会一批又一批地离开家乡,进城打工。可是今天,村子也要被拆了,说是要规划修建观光带……

爷爷感慨道:“铁蛋,别看你年纪小,可是你对这个村子的感情和我一样深厚啊。”

“当然了,村子是我的家,是我长大的地方,村子里的每一个人,每一棵树,甚至是这条小河,都是我的家人。叫我怎么舍得和他们分别呢?”

第二天清晨,拆迁工程队的人来到了村口。只听见机械启动、运作的声音。一间间房子轰然倒塌。

铁蛋带着对村子的怀念,跟着体弱多病的爷爷,进城去了。

小村已不在。只有村口的那条小河,还在缓缓地,缓缓地流淌……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29

夏去秋至,秋姑娘悄悄地来了,她带来了凉爽的天气,带来了黄碟飞舞,还带来了在秋日里悄悄绽放的桂花。

在美丽的校园里,有好几棵亭亭玉立的桂花树,枝繁茂叶,青绿色的叶片中间,一朵朵可爱的小桂花好似害羞的小姑娘,在茂盛的枝叶中若隐若现。虽然花形小,可它浓浓的香味,飘满在我们整个校园,深受大家喜爱。

这不,二班的王宁同学午饭后悄悄来到桂花树前,左顾右看,发现周围没人,上前摘了几朵桂花。这一幕刚好被他们班的班长李红发现了。李红走上前,大声地对王宁说:“你怎么能随意摘校园的花呢?走,跟我到班主任那里去!”说完,拉起王宁的手扭头就走。

二人来到了班主任办公室,班长向老师讲述了事情的经过。王宁站在一旁,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低着头,一脸委屈。他既担心又害怕,脸早就涨成了猪肝色。心里想:唉,这下完了,肯定逃不了一顿骂,不定还要被请家长。

这时,班主任温和亲切的话语在耳边响起:“学校素来有规定不能随便采摘花朵,平时你表现都挺好的,为什么这次要违反校园规定采摘花朵呢?”王宁低着头小声说:“老师,我一个好朋友生病了,现在住院了,今天放学后妈妈会带我去医院去看望他,医院的味道太难闻了,到处都是药水味,我想摘一些带给他,放在他的床头,让香味给他带来愉悦的心情,早早康复。”

“哦……原来如此啊!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不过咱们还是到花店买些花不是更好?这样又不违反校规,是不是?下次注意哦,早点回班吧!”老师的手搭在王宁的肩上亲切地说道。

王宁悬着的心顿时落了地,面带微笑向老师点了点头和班长李红离开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二人走出办公室,李红主动伸出手对王宁说:“王宁,刚刚听了你解释摘花的事,我觉得你是善良有爱心的人,可我今天没有听你解释,就把你拉到班主任那里告状,我对自己的冲动之举向你道歉。”

王宁也伸出了手,微笑着对李红说:“没事。”二人就这样握手言好了。

校园里,桂花似乎开得更盛了,花儿们也在为王宁的善良而高兴呢!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0

在一个寒风呼啸、大雪纷飞的季节里,在一条大街上,一位少年正向他家走去,在大街上倒处都覆盖着层层积雪,鹅毛般的雪花从天而降,既美却又寒冷。那位少年正是全小镇出了名最有爱心的少年——陆天。

陆天哆嗦着,手里推着一部破旧、锈迹般般的自行车。突然,一堆白色的东西映入了他的眼帘,陆天没有多在意,继续向前走,一个不小心,陆天就踢到了一堆白色的东西,摔了一跤。陆天回头一看,啊!原来是一只小动物,陆天不假思索的帮小动物拍掉了他身上那厚厚的积雪。瞧!原来是一只流浪的金秋团圆犬,它有着雪白的毛,毛茸茸的,真可爱。

它一见到陆天,就好像变得快活起来,慢慢地伸出舌头,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陆天,并用小爪子摸了摸肚子。陆天一看,心想:它肯定是饿了,看它那可怜巴巴的眼神,一定是想我给它东西吃了。陆天从书包里慢慢地拿出来他今天早上的早餐,分了一根香肠给小狗。小狗一见到有香肠吃了,狼吞虎咽地把它吃完了,并抱住了陆天的腿,哆嗦着。陆天并想转身就走的,但又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而它却没有!于是,他又打消了刚刚这个念头,脱下外套,放入车栏里,再把小狗放入车栏,陆天笑着对小狗说:“你以后就叫朵朵吧!你要乖乖哦!”说完,陆天就骑着单车乘风而去,并把小狗带回他家里了。

回到家里,他妈妈也没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对陆天说:“你已经长大了,是时候该学会照顾一下别人了,你先养着吧!”陆天开心地点了点头。从此,一只叫朵朵的狗狗就成为了一只惹人喜爱的宠物。

鸟语花香的春天里,时常能见到一个小孩,一只小狗在草地上嬉戏,玩耍,传来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1

洁白的月光下,偏远的小村庄里,留守儿童铁蛋在简陋的房子里等待着他的表哥。

早在六年前,铁蛋的表哥去城里打工了,约定好在六年后的今天回来见他。今天早上,铁蛋就已经迫不及待了。铁蛋上身穿着表哥小时候的衬衣,下身穿着表哥小时候的裤子,心里就像揣着一只小兔子,“砰砰砰”地上窜下跳。

城里的表哥,始终记着这一天。他身上穿的还是当年离开村庄的旧衣服,心里也是迫不及待。傍晚时分,表哥来到汽车站。虽然天气凉了,但是他想见表弟的心情火烧火燎,似乎没有感受到寒冷。表哥搭的是末班车,车站里等车的人很少。这时,走来了一名警务员问道:“请问,你是坐末班车吗?”“哦!对!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我的表弟了,今天回去看看。先这样了,呦!车来了,再见!”说完,表哥连忙走开了,一副惊慌的表情,叫人觉得奇怪。

铁蛋觉得时间差不多了,来到村头的汽车站,望啊望,仿佛一直望着,表哥就能马上回来。经常半夜去山上打野猪的王伯伯路过,看见铁蛋问道:“铁蛋怎么不回家啊?在等人吗?”“啊,没事儿,谢谢王伯伯,我在等我表哥。他去城里打工六年了,说好今天回来看我。”王伯伯笑着说:“好哇!等着吧!”王伯伯走了。虽然天气很冷,但是铁蛋的手心里却冒出了汗,不知是高兴的汗,还是着急的汗。

末班车来了,铁蛋立马站好,准备迎接远道而来的表哥。表哥下车了,两人一见面立刻拥抱起来。“表哥,你真守信用,终于回来了!”突然间,铁蛋鼻子一酸,要哭,但他忍住了。“表弟,你好吗?我说好回来的,就一定会回来。!”表哥的眼泪也要出来了。两人欢声笑语地走回家。突然,表哥停下脚步说:“表弟,家里没有外人吧?”铁蛋马上否认:“怎么会呢!我的爸爸、妈妈都进城打工去了,就我一人在家,怎么会有外人呢?”表哥半信半疑地跟着铁蛋走进了屋。

突然,铁蛋转身把门关上,对表哥说:“对不起,表哥,警察来了。”躲在门后的警察冲过来,一下子把表哥抓住,给表哥戴上了银色的手铐。原来,表哥在城里打工,因为没有技术,生活一直很艰难。最近,他不慎被拉入一个盗窃团伙,作案后被警察侦破。虽然是初犯,但是表哥害怕,就逃回老家来了。警察一路破案摸到了线索,一直追捕到老家来。警察联系到了铁蛋,经过询问,知道他表哥要回来了。铁蛋了解到这一切后,决定帮助警察,让表哥重新走上正道。于是,有了上面的一幕。

铁蛋在月光下,坐在曾经和表哥一起玩耍的大石头上,目送着表哥被带走了。这一次,铁蛋没有忍住,哇哇哭了起来。他大声喊着:“表哥,我等你!”表哥回头望了望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2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一条柏油路上,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已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现在就连一些剩菜剩饭他都想吃。

他缓慢地走着,越来越饿,浑身已瘦得只剩皮包骨了。于是,他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走到一座别墅的大门口,他有气无力地抬起了手,轻轻地敲了敲门。过了一会,一个富婆开了门,富婆低头看见了乞丐,一脸嫌弃地说:“哪儿来的臭乞丐呀!真脏,快走!”乞丐这回是下定决心了,一定要要到饭!就对富婆可怜地说:“小姐,来点儿饭吧!我已经很多天没吃饭了,可怜可怜我吧!”富婆狡猾地说:“想要饭,也可以,进来把地拖干净!再给我磕三个头,喊三声大小姐!”乞丐不管是否有尊严,就先给富婆磕了三个头,还边磕边喊着:“大小姐!大小姐……”完后,他还用虚弱的身体擦完了地板,擦完之后,乞丐对富婆说:“好……了!可以……给我吃的……了吗?”富婆笑了笑,拿来了一小碗剩菜。乞丐看见了希望,正准备伸手去接,可是富婆手一松,剩菜掉一地。乞丐伤心地哭了,连忙用手抓起剩菜吃。富婆瞅了瞅乞丐,一声坏笑之后,就对乞丐说:“呵!让你进我屋,地踩脏了你赔得起吗?”乞丐伤心的想:“为什么?为什么!”

这时,老财主回来了,看见了枯瘦如柴的乞丐。老财主是个好心人,走到乞丐旁问:“老兄,怎么了?”乞丐小声地说:“好……饿……”老财主吧乞丐扶了起来,这时富婆说:“让他快点滚!”老财主瞅了一她一眼,然后扶起乞丐去洗脸吃饭了。洗完脸后,老财主发现与乞丐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钢笨似乎很是相像,于是便问:“你叫钢笨吗?”乞丐说:“嗯,怎么了?”老财主顿时热泪盈眶,喜极而泣,立马抱住钢笨:“好弟弟,让你受苦了!”乞丐听后,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怎么回事?”钢笨有些疑惑地问。老财主松开了弟弟,对他说:“不管你是不是我弟,我都认你了!”钢笨听后更疑惑了。“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老财主说完走了出去。他转身对富婆说:“大娟,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大娟说:“为什么?”老财主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对待乞丐的,你走吧!”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3

半夜时分,一阵飞机轰鸣般的“嗡嗡”声打破了杜家庄本有的寂静——蝗虫来了。这蝗虫不只是一只,也不是两只,而是千千万万、数不胜数,这些“庄稼的收割者”以惊人的速度从天而降,如同利箭般纷纷刺向农田……一夜之间,杜家庄的庄稼被这些“强盗”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洗劫”一空。

之后的日子里,村民们一直都活在慌恐与对粮食的忧虑之中。果不出人们所料,整庄的存粮仅仅一个月便一粒不剩了。可俗话说得好:“祸不单行”,就在蝗灾过去不久,人人尊敬的杜嘎的奶奶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与其消失的还有她那从不离身的陪嫁——金手镯。

这事的发生惊动了全庄人,人们渐渐淡忘了蝗灾之事,甚至忘记了饥饿。经村长批准,村民们以最快的速度,组织起了一支对于此事的搜救队。而队长便是杜嘎,这个年仅13岁的孩子在去年年初刚刚失去最疼爱她的妈妈,这失母之痛对于年幼的他来说,简直如同天崩地裂般深深地打击了他,而现在,还未脱离悲痛的杜嘎不想再失去任何一个他所认识的人,何况是他的亲奶奶呢?

搜救任务大大出乎人们意料之外,队员们跑遍了临近的数十个村子,试着打捞了无数河流,甚至将此案报到几十里外的派出所,可仍一无所获。这晚悲痛欲绝的杜嘎独自在湖边漫步,双腿一软,瘫倒在了岸边的烂泥里。他目光呆滞,直直地望着不远处的芦苇塘。脸上的泪痕仍然未干,他在沉思着。搜救队队员陆陆续续的赶来围在他的身边,人群里竟不时地发出几声抽泣……“三天了,不……不行就……就办丧吧,这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就别折腾了。”村长在人群中向杜嘎的父亲提议着。“再等等吧!”

转天,也不知是谁高喊一声:“快看,粮船!”就在这时,杜嘎的小伙伴风是风,火是火地奔到了杜嘎家,还未进门就乱嚷嚷:“奶奶!奶奶回来了!”也不知是因粮船到了,还是奶奶回来了,人们全都飞似地跑出了家门。杜嘎倚在门前看向远方,只见一位垂暮老者,瘦弱不堪,那看起来十分无力,缠满皱纹的手上仅仅提着一袋不足三斤的大米,她正是杜嘎的奶奶。

她走到杜嘎身旁,无力地举了举手中的那袋米道:“孩儿,我们吃饭喽!”说罢,眼含泪水瘫倒在了泥地之中……

天上下起了雨,那雨点落在房屋上响起的“咚咚”声如同一首哀歌响在杜嘎耳边。雨水纷纷落在了祖孙两人的身上,转而又滑落到了泥土之中,消失了……这一切显得是那么凄凉,那么悲壮…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4

傍晚夕阳西下,太阳也只剩下一片金黄的余晖。小路上,寒风阵阵袭来,像利刃一般刮在脸上。路人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生怕进了一点点的风。

昏暗的路灯下,充满爱心的少年陆天走在放学的路上。一边对着冻红的手哈着热气,一边说:“这天气怎么这么冷?″忽然,一阵阵微弱的狗叫声传入陆天的耳边。“咦,什么声音?″陆天顺着狗叫声看去。一只小黄狗正可怜巴巴的看着路人。那小狗浑身脏兮兮的耷拉着耳朵被冷地瑟瑟发抖。可是没有一个路人看向它,一个个匆忙的离开。陆天心底生出了怜爱之情。

陆天走了过去,问“小狗狗饿了吧?我这儿有香肠要吗?”随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香肠递上去。小狗感激的看着他,很快吃完了香肠。陆天刚要走,小狗在后面又汪汪汪的叫了起来。陆天说:“好吧,就带你回家吧。”陆天抱起小狗,将他裹在怀里。裹得严严实实带回了家。

回到家,陆天为小狗洗了一次澡,然后用纸片为小狗做了一个小窝,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些肉又倒了一些水放在小狗面前说:“你就叫小黄吧!这里就是你的家了。″小狗感激的看了看他安静的睡了下去。

陆天看着睡熟了的小黄笑了笑走开了。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5

那天,我们来到了原野上,漫步在草地上,那叫一个舒坦。来到河边,前面有一排高高的草,咦,河对面是什么东西呢,像个人似的……

乍一看,那个东西长着长长的脖子,四只高高的脚,身上一群黑乎乎的东西,头伸在河里喝水,好长的舌头呀。这是恐龙?不早灭绝了吗?身上那群黑乎乎的东西,是一群鸟吧?突然,这个庞然大物的旁边,又出现一个大怪物,隐隐约约可以看出黑色的毛,还产下一枚黑色的巨蛋。紧接着,我大吃一惊,耳边传来了一声巨响……

再仔细一看,妈呀!那头大恐龙似的怪物分身了,出现了两个长脖子,之后又开始打起架来,发出的巨响是脖子碰撞的声音……太恐怖了,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好奇的我,又想去看可又害怕被怪物吃掉。过了一会,它们的脖子又合在一起了,我心想:世界末日来了,怪物合体了,终极大怪物,奥特曼呢?我还年轻,不想死……

渐渐的,那头黑毛怪物爬到了分身的“大恐龙”身上。这是终极大决战吗?我会不会也被怪物嗅到,被吃掉呀。我都快被吓尿了,出了一声冷汗。眨眼间,一群野人弯着腰,像怪物靠近。哇……哇,这些野人,胆子也太大了吧,下一秒肯定很血腥……我害怕极了,大声喊到“爸爸妈妈,快救我,我快要死了……。”没人回答,我扒开挡住我的草,寻找爸爸妈妈,想赶紧逃命。

不料,爸爸妈妈竟然跟着那群“野人”拍“怪物”。我向河边看去,原来分身怪是两头长颈鹿在“打架”,黑毛大猩猩想爬上长颈鹿身上看好戏,黑色的巨蛋,则是猩猩的粪便。一群游客正在给它们拍照,心脏病都快被吓出来的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时,两头长颈鹿也分开了,化敌为友,一起喝水,我们也乘着游览车向出口驶去。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6

冬日的黄昏,鹅毛般的雪缓缓飘落。一个车来车往的街头,早已成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这个时候,万物都在冬眠等待春日的到来。可是朵朵却截然不同,它是只人人厌恶的流浪狗,在这冬天里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天天还要挨饿。

街头走来了一位裹得严严实实的少年,他准备去买些食物当晚餐。“汪汪汪。”少年听到了阵阵饱含痛苦的狗叫声。他循声而去,看到的是一只狗。这只狗皮毛上沾满了雪,四只小脚被冻得绯红,太久没吃食物都饿得虚弱不堪了。这只狗,就是楚楚可怜的朵朵。

少年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朵朵看着这人的背影感到失落万分。突然,传来一股食物的香味。那位少年回来了,还带了不少好吃的。他把饭和不少美味佳肴摆在朵朵的面前。朵朵心头一暖,三下五除二地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没一点残渣。“汪汪汪!”朵朵快乐得直叫。少年咬了一口手上仅存的小面包,冲着朵朵笑了笑。

天空突然乌云密布,紧接着暴风雪像一群野狼般向那个街头奔腾而来。四周一片白,人们根本看不清路。刚才还在街头无忧无虑散步的人吓得加快脚步冲向了自己温暖的家;马路上开车的人都打开了远光灯,要不是红绿灯,他们早就紧踩油门赶紧把车快回了家。

少年听着狂风的咆哮感到胆战心惊……

一辆车正在急急地左转弯。在他面前这片白色世界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少年的身影,之后便是“砰”的一声巨响。司机忐忑不安,下车一看,车前有个趴在地上“哎哟”叫个不停的少年。在他前面有一只已经闭上眼睛安心地进入天堂的狗。原来在暴风雪来临时,少年紧紧抱住了朵朵带它去一个足以避寒的地方。他们过一条马路时,突然“飞”来了一辆“两眼发亮”的车。是朵朵纵身一跃帮少年挡住了重重一击……

第二天,晴空万里,天空一碧如洗。在车来车往的街头,人人纷纷前来悼念一只流浪狗。昨日,是它光融化了严冬的积雪。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7

在一个不平凡的夜晚,月亮揭开了神秘的面纱,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银灰色的地毯,外面正“呼呼”的刮着大风,树叶都被吹落了。

一位小女孩的后妈让她在森林里采果子,结果小女孩迷了路,可是夜幕已经降临了,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看着逐渐变黑的四周,内心害怕极了,只好坐在大树旁“呜呜”的哭泣。

她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黑暗的树林里发出微弱的亮光,女孩儿被冻得直打哆嗦,她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于是,她想了个法子,想试试这个方法能否帮她回家,她准备了好些石子,走几步,就扔一个石头,这样走错了路,还可以沿着这些石子再走回来了。

说走就走,她沿着小路走着,不一会儿,就看到了一间亮着灯光的屋子,她高兴极了,急忙走上前,“咚咚咚”地敲起了门,还喊着:“有人吗?”

只听“咯吱”一声,门打开了,一位年迈的大娘看见了小女孩,她对小女孩又叫又骂,小女孩只好伤心的离去了。

她正想沿着石子回去,可又听到了几声“汪——汪——汪”的叫声,原来,前面就要到一个小乡村了,小女孩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嘎——嘎——嘎”一群鸭子成群结队的向小女孩走来,大声说:“欢迎来到魔法王国!”小女孩儿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没想到这竟是真的!

“呼哧呼哧”一位身穿华丽衣裳的人朝她走了过来。这个人竟是魔法王国的国王,“尊敬的贵客,你既然来到了这里,那就吃完饭再走吧!”小女孩儿听了爽快答应了。

一个小精灵把小女孩带到了大殿里,让最好的厨师给他准备了饭菜,让最好的奴仆来招待她,小女孩儿从没受过这么好的待遇,就“叽里咕噜”的大吃了一顿,又“咕噜噜”的喝了一杯水,就躺在了床上睡着了。

她做了一场梦,梦见外面正“哗哗哗”的下起了雨,风铃还在“叮叮当当”的响,后妈把她逐出了家门,又“哐当”一声用力的关上了门,之后又遇到了一个善良的老奶奶,收留了她……

小精灵看到小女孩笑了,那是多么甜蜜,多么可爱呀!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8

中午,我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忽然一阵阵狂风放肆地吹起。“呼……呼……”,吹得我满桌子的作业“飞"起来。我收拾好作业到窗台前。只见蓝湛湛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蒙蒙的,飘来了一团团的云。风依然吹个不停,吹得楼下的大树发出“哗哗啦"地哭声。金灿灿地叶片随风起舞,猛一看,秃了好多,在猛烈地风中,小草们低下了它们那娇弱的脑袋。

随后,窗外飘着缕缕的细雨,那雨是那么细,那么晶莹。千千万雨丝“滴嗒滴嗒”地打在透明的玻璃上,打在娇弱地小草上,打在正在哭闹的大树上……有一滴雨水滴在了我的手掌上,感觉很清凉。后来雨越下越大,狂风卷着豆大的雨水扑面而来。清洗了这些每天“忍受”着灰尘的花草树木。

这时我在想:雨,越下越大,风,越刮越猛烈。这就是大自然无穷无尽的力量吧。刹那间,天昏地暗,一道闪电划破万里长空,雷声轰鸣,让人有分恐惧。我还是喜欢蓝天白云,平静的天空。

一瞬间,雨好像明白了我的心思。雨越来越小,风也减弱了许多,乌云随风向天边堆去,太阳公公"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时露出,闪着金光。这就是大自然的语言吧,风雨雷电刚才就像在向人们诉说着什么!随之过后,天地又再次宁静下来。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39

我的自白

我出生在丁香花盛开的季节。

我是谁?哈哈,我就是班主任的

只要被班主任记上一笔就在劫难逃了,同学们都想知道班主任在我身上写了些什么,可是每次“计划”都以失败告终。

这不,趁班主任不在,淘气包张明又开始打我的主意了,只见他踮着脚,弯着腰,鬼鬼祟祟地向我走来,下面的李强同学也开始起哄“加油,努力……”我按捺不住了,难道他们的计划会成功?班主任怎么还没来?一个个疑问在我心里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眼看张明就要翻开我了……

忽然,班长王寒冰大叫道:“班主任来了!”这下好了,“小辣椒”的喊声让张明一个不小心,把我掉在了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张明一个箭步冲上前,将我放在了讲台上,又是一个转身,在班主任走进门的一瞬间,张明也正好坐在座位上……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0

一个阳光明媚、春风拂面的早晨,校园里一片安静,空气中弥漫着丁香花淡淡的清香,小鸟在枝头上高兴地唱着歌,阳光照在树叶上,就像一片片金子。

7点半,校门开了,同学们陆续走进校园,冲在前头的是全校著名的淘气包——张明,他今天把一只毛毛虫放到女生的桌子上,明天把同学们锁在教室里……年轻而充满活力的班主任李老师也来到学校了。

早读开始了,班长王寒冰带领同学们大声朗读课文。张明却用课本立起来做屏风,跟同桌说起了悄悄话:“我玩‘元气骑士’已经玩到第七层了。”同桌说:“哇!你真厉害,我才到了第五层。”他们俩越说越大声,周围的同学听见了,也加入到他们的谈话中来,早读的秩序就这样被扰乱了。班长王寒冰大声喊道:“安静!安静!读课文!”同学们却依然说个没完,王寒冰如同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纠察队的同学很快就要来查早读了,班级被扣分就不好了。

这时,李老师来到教室,教室顿时安静了下来。王寒冰向老师汇报早读的情况。李老师听完后,笑着对张明说:“张明,请你到讲台上来,跟我们分享一下你是怎么打到第七层的?让我们学习学习你的经验。”张明的脸顿时红了,一动不动。李老师继续笑着说:“看来你也知道现在是学习时间,不能谈游戏。”

李老师看着大家,严肃地说:“老师不反对玩游戏,但是同学们一定要把握好玩游戏的尺度,不能沉迷游戏,更不能耽误学习。我们要做到学得认真,玩得痛快。大家明白了吗?”同学们齐声回答:“明白了!”“现在,请大家认真朗读课文。”

教室里又响起了同学们朗朗的读书声,空气中弥漫着玉兰花的香气,小鸟在枝头上唱歌,早晨的阳光照在树叶上,如同一片片金子……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1

那开满丁香花的校园,在阳光明媚的早晨里,校门悄悄地开了,校园里的值日生王寒冰整理了一下衣服,瞬间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检查着每一位学生。

值日生王寒冰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同时也是他们班的班长。他炯炯有神的眼睛十分令人感到害怕,他挺直的身板站得比树还直。

就在这时,他们班的淘气大王张明,迈着强劲的步伐向前走去。他的衣服脏得在人群中特别显眼,一看就知道他又去沙地玩了。在他的胸前空荡荡的。按照校规,上学期间应戴上校卡和红领巾在校园。

值日生王寒冰看到这一幕,心中产生了纠结:要不要记上他的名字呢?如果记了,班级会失去“流动红旗”,班里已经几周没得到过了啊!不记吧,心里又会不舒服,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而且万一被发现,又会戴上“不负责任”的帽子。

这时,王寒冰望着校园里的丁香发着呆。忽然,他仿佛明白了什么,毅然决然地在本子上写下了名字,这一切都被班主任看在眼里。

一周的检查很快就结束了,又到了颁布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的时候。王寒冰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只听见主持人念出一个个班级的名字,随着一声“请以上班级上台领取流动红旗。”颁奖结束了,那株丁香在获奖班级旁显得格外耀眼。

王寒冰气愤地望了眼张明,张明不明所以地冲他使鬼脸。这时候,班主任把王寒冰叫到一边,说:“你其实挺后悔吧?”

“嗯。”王寒冰想了会了说道。

“没事,做你认为对的事情,要像丁香花一样,默默奉献、大公无私,明白吗?”

王寒冰听着班主任这一番话,若有所思地想了一会儿,他走到张明面前说:“作为你的同学,你的班长,我希望你遵守校规可以吗?”

一直淘气的张明,看到如此认真的班长,顿时不知所以,似乎感觉到自己错了……几周过后,又轮到他们班值日,王寒冰正检查着,这时,妆容整洁的张明对他说了句:“早上好!”

此时,在他们身旁的丁香,正绽放着它最喜悦的“笑容”。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2

晚上,大雪纷飞,寒风凛冽。

有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仍然亮着灯。

这是一个修鞋的摊子。

修鞋匠是一个20多岁的青年,腰间系着蓝围裙,清瘦白净的脸,看上去却像个读书人。

这时,有一个穿着大棉袄,冒着大雪前行的女青年来到了鞋摊旁,这位女青年把一只断了后跟的皮鞋递了过去,修鞋师傅看了看,用商量的口吻说:“是用钉子钉,还是用粘合剂粘上?”女青年看似不在行,没马上答话。年轻师傅看出了女青年迷茫的神情,建议说:“还是用粘合剂粘吧!既美观又省钱。”女青年点了点头。

修鞋师傅熟练地操作着,用锉刀仔细打磨之后,将粘合剂涂在了后跟上,粘好了,又转身将身后长方形空箱打开,点亮里边的两个大灯泡,把鞋子放了进去。“至少要烘半个小时左右,”修鞋师傅对女青年说道,“时间是久了些,我正在研发一种新型粘合剂。”在等待的过程中,他从一个虽然破旧但却洗得干干净净的挎包里拿出了一本杂志,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当女青年把一只“崭新”的高跟鞋穿走时,只剩下修鞋师傅一人了。这时,他站了起来,从桌子底下拿出了一根拐杖,他的右腿很明显要比左腿长出一大截。青年是一个右腿有残疾的人。他走来走去,好似要活动一下身体,天太冷了!突然,刮来了一阵寒风,把一个不知什么的东西吹落在了地上。他慢慢地走过去,捡起了它,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封面上写着“意见本”三个大字,里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字,不过,写的全是表扬他的。他大略看着,笑了。

青年关掉了灯,解掉了围裙,收拾好东西,深一脚、浅一脚地回家了。

雪花无声地落到了地上,月光下的路明亮亮的……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3

在那个星期天的下午,一个大山里面的村庄,突发史上最强的地震,到处支零破碎,家破人亡。道路七零八碎,房屋已经看不出模样,有的人披着毛毯、衣服,手拿各种各样的东西逃了出来,有的人失声痛哭,因为他的家人都没能逃出来。

一位搜救人员和他的一只搜救犬来到这里,他叫王明,他的搜救犬叫大宝,大宝已经跟王明在一起整整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大宝已经累计救了上百万人了,他得过了无数的功勋。

他们在凹凸不平的地上走着,突然大宝像闻到了什么东西,朝着一个塌掉的墙板走了过去,大宝猛地一停,在一个桌角前面停了下来,王明翻开废墟,发现桌子底下有一个人,但是已经死了,他们突然发现了什么,从那个人的怀里掏出了一个还没有多大的孩子,原来母亲为了保护孩子,抱起孩子,躲在了桌子底下,母亲死了,孩子在母亲的怀里安然无恙。

天快黑了,他必须要在天黑之前找到剩余的村民,这样才会让更多的人有活的希望。

他们走在路上,仿佛又找到了人,但他们赶到是那个人已经勉强的伸出手,他们费力地救起了他,但王明正在搬他身上的板子时,突然那个人尖叫一声,原来有一个钉子从板子上掉落,扎到了他的腿上,大宝用嘴巴把钉子拔出来,王明也手忙脚乱的为他包扎好满了送回了基地。

当他们正在村子的正中间搜救时,突然,可怕的余震到来了,一块水泥板重重地砸下来,径直向王明打下,这时,大宝飞快地冲过去,撞开了王明,王明还没有来得及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大宝已经被重重的水泥板压下,王明心如刀割,顾不得可怕的余震,拼命地想搬开水泥板,可太重了,他移不开,其他的搜救人员看了一起过来帮忙搬开石板块,王明抱起大宝,飞快地向救护车跑去,医生摇摇说他们也无力回天,大宝救不活了,顿时,他的泪水像开坝的洪水一样涌了出来。

就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没了;就这样,一个救过无数人的战士没了;就这样,一位功勋不在了。

让我们,向英雄致敬。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4

四天前,发生了地震。一座楼房,一对子母正在楼上睡觉,突如其来的地震把母子压在房子底下,而边上的房子也无一幸免。

废墟的母子,身边只有一瓶没有喝的矿泉水和一个开了封的面包,儿子只有三个月大,母亲在地上铺一张毯子,防止几个月大的儿子被地上的碎后划破,整个空间并不大,却有几个透气的小口子。救援队第一次侦查时,并未发现这对可怜的母子。第二天,母亲知道,水与食物都要节省着吃。下午,孩子开始无理的哭闹,母亲心如刀绞,开始向孩子喂奶,孩子虽然不哭,但余震却开始了,母亲为了不让孩子被重物压到,自己的胳膊却被砖块砸出了鲜红的血液。此时,救援队仍在寻找,已经找到了五具尸体,其中有一对母子因失血过多死去的。

第三天,母亲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开始头昏眼花,但她仍然不放弃生存,并开始祈祷神灵,心中默念:我至高无上的神啊!希望您开恩,让我这个可怜的孩子,活着出去。孩子又开始哭闹,但母亲的的乳汁以经所剩无已,她下了一个一大胆的决定——喂血!孩子是活了,但她快不行。临死前,母亲将自己的大姆指咬下来,放入孩子嘴中。

此时,救援队的军用犬被血腥味吸引,经过半天的折腾,孩子被救了出来,而救援队同时也发现了在孩子嘴中的“手指”,他们望着母亲,久久不说话-------

这是一位伟大的母爱。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 篇45

一个晴朗的早晨,栅栏里的小鸭子在大叫“嘎——嘎——嘎”,家门口的小狗也醒了,“汪——汪——汪”地叫着。

史蒂夫从床上骨碌地爬了起来,嘴里发出“呼——呼”的声音,“还好是个梦。”史蒂夫说道。他跳下了床,拿出了自己的铁镐,带上火把,冲出了家门,飞似地跑进了洞。

史蒂夫举起他的镐子,“咣当、咣当”挖起了石头。挖了一会儿,史蒂夫看见了一个屋子,他“咯吱”一声打开了门,拿出火把,摆在了地上。

突然,一只绿手从地上伸了出来,“不好,是僵尸。”史蒂夫一惊,冲出了屋子,“呼哧呼哧”地跑出了矿洞。

洞外,雨“哗哗哗”地下着,史蒂夫回到家,已成了一只落汤鸡。他刚把身子擦干,“叮叮当当”和“咚咚咚”的声音便从门外响起,史蒂夫心想:不会是那只僵尸来了吧。史蒂夫咽了咽口水,提心吊胆地打开了门,原来是朋友福克斯啊。

福克斯的肚子“咕噜噜”地叫着,原来福克斯是来这蹭饭的。史蒂夫拿出了一个苹果给他,他却把苹果丢到了一边,苹果“叽里咕噜”滚进了老鼠洞,老鼠“吱吱”叫着,好像在说:“谢谢你们的苹果,真好吃。”

福克斯大叫道:“我要吃肉。”说完便丢了一个绿宝石给史蒂夫,史蒂夫也不好推辞,只好拿出一块冻肉放在烤箱里,“滋啦滋啦”烤了起来。福克斯吃完肉,看了看表,已经五点三十二分了,眼看大雨还在下着,便对史蒂夫说:“今天晚上我住你家。”还没等史蒂夫开口,福克斯又丢给史蒂夫一个红宝石,史蒂夫只好答应,看来有钱就是好。

史蒂夫让福克斯看电视,自己下矿,他又拿出了铁镐,“嘎吱嘎吱”吃掉了一个苹果,便下了大矿洞。

到了十点,史蒂夫满载而归,而福克斯也睡了。史蒂夫“咚”的一声把镐子扔在一旁,摇摇晃晃地走向床铺,只听“啪”的一声,史蒂夫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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