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
这是我第一次对电影做一个发自内心的观后感,内心被深深地打动了。看着俗不可耐的电影名字——《三傻大闹宝莱坞》,原本对它没有抱很大的期望,只是吸引我是它的影评高达9.9分,从众和好奇的心理促使我来一窥究竟。
宝莱坞的电影通常是音乐片。几乎所有影片中都至少有一段唱歌跳舞的场面。要说的印度电影叫《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电影毫不意外的拥有唱歌跳舞的场面。“七分共鸣、三分感动、一分搞笑”的电影竟然不能用“十分制”来打分了。以嬉闹的行为抵抗印度的填鸭式的教育,不禁有了几分现在我们读书的无思考的获得学位,很有启发性。主人公的口头禅“一切顺利”鼓舞了朋友,不是因为这句话可以解决困难,而是因为记住这句话并不断的告诉自己要有勇气面对一切。
影片中的哲理与友谊只有自己才能悟出,片子中让我体会到什么叫喜极而泣,没有半点压抑感却让人看后懂得去体会和回味人生哲理,不仅仅是教育的思考,还有父母、朋友、甚至成功。我们不是为了成功而竞争吗?我们追求高分、追求名次,学完后连最基本的动手操作都不会,试问如何学以致用,影片中在抢救莫娜生小宝宝而快速的动手自制所要用的工具。主人公兰彻为了朋友的滑稽事情让我们在乐中思考什么是朋友?最后的结局自己去看看就明白: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
剧情开始就是觉得搞笑可是越来越觉得这原来是一部这么与我心灵接近的片子。这篇片子定位是喜剧,好像不太准确,个人觉得定位喜剧有点淡化其中的深刻意义,剧情片更像作为在中国教育体系下成长的我们80后,是会对此片产生强烈共鸣的。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2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一部教育喜剧片。真的是很幽默,但是在幽默之余也让我感触很多。剧中兰彻显得与传统教育格格不入,曾多次被老师赶出教室,但是考试成绩还是名列前茅。
我不禁想到我们是不是像病毒校长一样不顾及学生感受,只是机械的灌输给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只觉得课本上的知识才是唯一的答案。不会鼓励或肯定学生的科学用脑,否定学生的创新。现在我感觉自己只是顺应成绩在前的大潮,没有真正的了解学生的感受和想法,对于学生来说学习就是:要我学而不是我要学。
我应该好好想想这些学生真的需要我们的关心,我们的理解。就像我们班的史梦瑶每次走到老师跟前都是很害怕的样子,问她问题时都是点头或是摇头,不敢正视老师。我也尝试着和她沟通过,但是对于老师的害怕已经根深蒂固了。试想学生对老师如此根深蒂固的害怕,怎么能喜欢老师,喜欢学习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尝试着引导学生科学的学习,不只是一味的灌输。学着走进学生的心理,理解学生。让学生真正的想学习。让他们能够体会到学习的乐趣。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3
《三傻大闹好莱坞》是一部经典的印度电影。影片讲述了三位主人公法罕、拉加与兰彻在大学求学时的故事。主人公兰彻与众不同却又成绩优异,这引起模范学生查尔图的不满,他们定下约定,然而毕业时兰彻却选择了不告而别,谁都没再有他的消息。十年之后,查尔图归来他找来法罕、拉加,一同踏上寻找兰彻的旅程,一路上,他们回忆起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最后发现了兰彻不为人知的秘密。
影片采用了现在——回忆——现在的结构形式,一开始是法罕、拉加、查尔图踏上寻找兰彻的道路,随即进入了回忆。在大学生活时主人公兰彻展现出了他非凡的才华,他特立独行,想象奇特,却又总能给人惊喜。他还重义气,愿意为了兄弟考试过关去偷试卷答案。
在主人公兰彻身上,我感受到了印度人对于国家应试教育的反思与批判,印度是一个人口大国,人才也是通过考试脱颖而出,而应试教育是非常扼学生们的想象力和独立思考的意识。影片中的模范生查尔图和主人公兰彻则是一对非常明显的对比,查尔图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死读书,死背书,考高分。而兰彻则从不靠死记硬背,靠理解去弄懂每一个概念。
影片以寻找主人公兰彻为线索,开篇就给观众留下了一个悬念,给观众带来了观影兴趣,让观众迫不及待的想往下继续观看下去。最后揭晓答案,原来“兰彻”并不是“兰彻”。有悬念,有歌舞,有思想,《三傻大闹宝莱坞》是一部非常值得观看的电影。
电影结构完整,发人深思,具有印度电影的唱跳歌舞,很有民族特色,同时又极具批判性和教育意义,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影片。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4
“三傻”也许你们会认为他们是头脑简单的笨蛋。那你就错了,因为他们都是有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而又重情重义,乐于助人的人。这部电影内容是法罕和拉杜寻找兰彻的过程中,插叙了他们三个在大学一起生活的难忘时光的故事。
兰彻是本部片引导我们向上的一个人物,是“三傻”中最出色的一位。他从小就热爱学习,四年级的时候就已经会做高中的题目。生活中,他敢说敢做,有自己的见解。
他们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们的乐观,风趣,多才多艺。他们在澡堂洗澡时,突然没水了。这是多么无奈,尴尬的事情。如果这件事要放在平常,恐怕人们不是不洗了,就是抱怨着抱怨那的。兰彻却想到用消防窗里的水来洗澡。虽然消防窗里的水不是很好,可他们还是洗得很开心,很舒畅,边洗边舞。似乎在进行一场精彩绝伦的舞会。他们是洗得那样的陶醉。他们的载歌载舞给生活增添了多少乐趣。他们这种乐观的精神,积极地生活态度又有谁能够做到呢?相比之下,我们的条件丝毫也不比他们差。可是,我们有多少埋怨的心理?其实,我们就是少点开阔的胸襟,少点良好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相信只要拥有乐观的精神,人生会精彩有趣得多。
除了乐观这点上让我受益匪浅之外,还有他们的机智,正义让我难以忘怀!有一次,兰彻想让“消音器”知道死记硬背的后果,就在“消音器”的演讲稿中动了手脚。他确信他肯定会一字不落,原模原样的背下来。果不其然,他的演讲是那样的美妙无比,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巴结奉承。结果酿成了大错,世界在这一刻完全颠倒了……
兰彻在大学里的种种表现都使我们难以忘怀。他在听教授讲课时从不迷信书本,不迷信权威,而是用学过的方法在生活中学以致用。
像兰彻这样对学习热爱,并能够掌握的种种灵活简便的方法去运用,去实践。由此可见,他是多么喜欢学习善于学习啊!他又是多么的肯下功夫!有人或许会说:他靠的是天赋才会有这么高的学问,那你就错了!还记得“神童”方仲永吗?他就是有天赋的人,从小没上过学就会作诗,而且他做的诗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最后,却因他的父亲不让他学习,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出学习的天赋固然重要但后天的教育和努力才是非常重要。当然,兰彻的成功也离不开他的父母教育和他本身的努力。
他还有一颗善良,乐于助人的心。不管是与他毫无关系的“毫米”还是为处处挤对他的“病毒”校长的女儿接生,都可以看出。
想想自己,有为学习努力过吗?有真正享受学习喜爱学习的时候吗?有想过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都要自觉学习努力学习吗?自己是否经常有想过逃避学习的行为?更不要说,有把学习的知识灵活运用吗?不仅仅是在这方面还是在其他方面,兰彻所做的比我们要好100倍,甚至1000倍,他身上的种种表现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体会,去理解,去运用!
我要做一个有眼光,有胸怀,有责任的现代中学生,少些俗气,少些傻气,多些灵气,多些德行的新型农村好少年!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5
说实话,我之前对印度的电影,甚至对印度这个国家,都带有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些许偏见,认为他们思想落后不懂变通,但看过这个电影之后,我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想法。它们之所以能够打动我们的心,是因为他们可以用一种富有表现力的形式和你的内心引起共鸣。而有一句话我发现我记得很清楚:你们在知道要学习新知识的时候,有过那种兴奋、激动的感觉吗?
很幸运,至少到现在,我的回答还是:“是”。
但有时候,我们也需要另换一个角度。那个所谓的反派“消音器”。的确,他在大学时代所做的事情确实令人不敢恭维,但是当他定下十年之约,并且在十年之后真正要去实现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会为他的这种坚持所震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在她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验证。所以当我知道他在十年后当上了公司副总裁时,我并不感到奇怪,因为以他的坚持,以他的隐忍与天赋,他无愧于他今天的成就。这也正是这个电影的高明之处:它为我们讲述了死板与灵活,坚持与放弃,而无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最后都得到了他们在大学时想要的,这样的殊途同归,也很难不会引起我们的思考。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6
这部电影我在初中的时候就看过,印象十分深刻。今天再次重温,我又一次在笑中流泪,泪中破涕而笑了。
再次看到影片的结尾后,我有了很多的感受。
第一,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呢?影片中,兰彻为了让拉朱通过考试,得到工作,和法汉一起窃取病毒的考试卷——也许这可能是在病毒的容忍之外的,也可能是被那位虚伪的“好学生”所鄙夷的。但我认为,作为真正的朋友,为他的利益做一切事(除了犯法)基本都是情有可原的,甚至还是伟大的。我这么认为可能有一点偏激,但剧中他们三个的友谊真的很感动我。后来,法汉迫降飞机、拿骨灰威胁别人、说服皮娅逃婚……拉朱没穿裤子就出门,后来扮起来了新郎。这些可以理解两人对兰彻的“回报”——但对于朋友来说,这些都是不必感谢的。
第二,学习,应该这样学呢?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填鸭式地“学”,还是为了获取知识而真正“学进去”呢?当年的印度是填鸭式教学的体制,可没有人反对,大家都顺从了这样的规矩,乖乖地变成了“好好先生”。可是兰彻敢于质疑这种做法,他在课上聪明地与老师“对峙”,直面校长指出乔伊的死是因为“谋杀”,在班级前指出这种学习方式的错误……可他终究是改变不了这种深入人心的体制,于是到乡村建立了一所真正用来学习的学校(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从这一点中可以看出兰彻的无奈,可这所小学的建立也代表着希望,代表着还是有人在改变这种残酷的现状的。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7
上周六下午观看了一部印度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电影片长2个半小时,并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不耐烦的感觉,影片中很多情节都令人捧腹大笑,但也让人深思;影片看完后的确很震憾,给我们带来了不仅是感动和回忆,更多的是给我们启发和强有力的指引,让我们明白在面对未来的时候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在面对迷茫的时候应该如何去应对!
影片故事以两个好朋友寻找多年不见的好兄弟兰彻的过程中展开的回忆:讲述五年前兰彻顶替他人来到皇家工程学院读书,他用智慧打破了学院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最后他用智慧征服了印度科学界(一位具有400项专利,日本人求之不得的天才科学家),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做回了真正的自己,同时帮肋自己的两个兄弟实现了他们的理想。
在影片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All is well!这到简单的一句话,我们可以经常的对我们自己去讲吗?也许我们在生活、工作或是情感世界中有过很多的迷茫和低落的心情,同样的,当我们发现我们所做的事情不被人所理解,我们被别人划分为另一类的时候,甚至是被大部分人所拒绝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坚持我们自己的初始理想与信念吗?
是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个非常严格的训练场,同样的是不能马虎的,要想让自己的人生活得精彩,活出自己的方式,那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当我们的追求,内心要想实想的理想与现实有所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坦然的去面对这一切,当在生活不尽意的时候,或是自己内心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走向何处时,我们还能坚持对自己说“All is well!”吗?
面对求来的生活、工作或是自己还没有规划好的人生,我们要放下对以后生活的恐惧,摆好自己的心态,拥有一颗乐观的心去看这个世界,无论发生什么,我们只要坚持对自己说“All is well!”。相信我们以后的人生会充满美好!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8
对成功的期望是人的本能,而有多少人追求了卓越呢?追求卓越,成功往往会赶上你!这耐人寻味的一句话,让我对这部印度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久久不能忘怀!
悠扬的音乐引出了那华丽的篇章。影片从三个人寻找兰彻开始,回忆起和兰彻在一起的大学时光。兰彻刚进学校时,开始不被重视;而他用巧妙的电学实验惩罚了学长——那个歧视他的人。兰彻活学活用,最后成功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他和一个同学打赌:看十年后谁的成就大。兰彻不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灵活地运用身边各种常识和他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创造发明。而那个同学只知道死啃书本知识。在当时,两个人的成绩不相上下,而十年后,影片以一种极其有趣的方式见证了兰彻的成功。
这部电影深深地震撼了我。为什么兰彻会有如此大的成就?应该是永远追求卓越的精神,往往成功会离你不远!在所有同学都屈服于学长,点头哈腰时,兰彻运用所掌握的电学常识,隔了一道门就电击了学长;当所有学生都在拘泥于背公式,读课文时,兰彻边做实验边理解知识;当同学们都讨厌机械学,抱怨没有好专业时,兰彻正专心地投入到发动机的试验运行中……这就是兰彻的过人之处,他会活学活用,运用各种常识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他爱好机械,并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机械。他会用最简洁的关系来概括齿轮传动等繁琐的公式。这些都是他追求卓越的关键所在。在此过程中,他收获了四百多项科学专利,而成功已经悄悄地降临在他的身上,在他运用的时候,在他理解的时候,在他喜爱的时候,在他追求卓越的时候!
大家都知道不读死书,不做书呆子。而学习的真正方法是活学活用,学以致用。二战时期,美国用‘弹指虾原理’大败德军主力潜艇;张衡运用地震波发明了地动仪名扬四海;德国工程师赫尔曼根据同性相斥的原理最早研制了磁悬浮。他们都是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常识等,巧妙应用,为人类发明创造了最用价值的东西。我们也不能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应该像兰彻那样,灵活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不懈的追求卓越,才能成为有用的人!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9
我们现在当代教育方式就像是有人说的教者死教,学者死学,这是最聪明也是最笨的方式。我想到了我看过的一部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可能会有没有看过的朋友问这名字不就是喜剧片的名字吗?怎么就和教育挂钩了。其实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翻译,这部电影的内容可以算是和名字背道而驰,但是接下来听我和你说……
影片开始,一架飞机上的一位乘客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他听到了很紧急的事情,他做了一个危险的决定,在飞机刚刚起飞的一会,他突然好像心脏不好捂着心口位置倒在了飞机过道上,在医务人员快速送去救医的途中那位乘客突然从轮椅上跳下来舒展筋骨和他们说我现在好多了,原来他是在装病(现实生活中不可以这样这是违法的),他在出租车上打通了另外一个朋友的电话。这个装病的人叫法汗他因为听到了一个有关重要朋友兰彻的消息。他接到了朋友拉朱之后朝着印度帝国理工学院开去。到达目的地后却没有看见兰彻,只有和法汗打电话的那个叫查图尔的人,法汗忍住想打他的冲动,拉朱问查图尔为什么,他指向墙上的一处痕迹。查图尔和兰彻有个十年挑战比谁更加成功?
到此回忆开始,视线转入校园,主角之一的法汗出生的第一天就被父亲宣布要成为工程师,却从来没有人在意他想做什么。第二个主角叫拉朱是一个信教徒期望可以考上好成绩,他的家庭条件很差,父亲瘫痪在床母亲又要工作还要照顾父亲,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兰彻是一个很神奇的人聪明过人还对机械有一股高昂的热情会灵活变通会应用敢于突破常规去思考,关于他的身世和家庭会在影片里慢慢揭开。查图尔是一个追求第一的人关于他的家庭没有细说。
电影全篇下来其实主要讲的是主角兰彻想对印度传统教育的改变,也展现出了教育的劣根性,读的死读教的死教,不懂得变通。兰彻的演员阿米尔汗也因为他拍的电影而被印度多方攻击,甚至和父亲断绝关系。总得来说这是一篇很好的教育电影,可能可以让你对自己的生活和学习改观(但是要记住,主角他们再差也还是进入了印度最高学府,可以借鉴不能模仿)。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0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一部拍摄于十几年前的印度电影,如今看来却仍是深有感触。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三兄弟:兰彻,法涵,拉朱在印度的最高学府发生的一系列的事。
兰彻是这部电影的男一号,他出生于园丁之家,然而他的父母却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成为孤儿的他只能寄居在其主人的家,后来又阴差相错地成为了代替主人儿子上学的人偶,主人需要一张证书,而兰彻热爱上学。在印度,最重要的就是文凭,而最受欢迎的职业就是工程师。因此在孩子刚出生时父母便会对孩子予下成为工程师的期望。兰彻是一个天才,他反对这种死板的理念,于是他在大学里经常不按套路出牌,同老师对着干是常事,于是也就引发了一系列的“笑话”。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老师在问机械是什么的那一段,兰彻用简短的语言来描述得到了教授的批评,而“消音器”用极为官方极为啰嗦的语言来回答却得到了教授的赞赏,理由为后者可以得分……就这样一个“调皮”的人在最终的考试里得了第一名,十年后他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有着四百多项发明专利!
法涵是一个十分热爱拍摄野生动物的人,但是他的父亲却认为这是不务正业,于是他不得不放弃拍摄而去学工程。当兰彻看到法涵那优秀的作品时便鼓励他去向父亲真诚地谈一谈,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法涵那样做了。十年后,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摄影师,出了好几本书!
两人看起来像极了坏孩子,然而一个成为了科学家,一个成为了摄影师。这正应了兰彻说的一句话“追求卓越,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靠近你!”
或许很多同学会想,那我是不是逆流就能成功呢,不是的。这两人是有着特殊的才能,并且在那一方面是精英,而像我们这种普通的人,顺流是最好的选择,就像“消音器”那样,那样努力,那样要强,成功也会靠近你!
加油!追求卓越,不负此生!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1
相信自我,没有问题!
寒假时光,好好珍惜。这天我与姐姐们一齐观看了电影《三傻大闹宝莱坞》,倾心领略了主人公兰彻的聪明、机智、善良、自信,也领略了他的伙伴栾丘和拉杜可爱与傻笨……
他们三个在大学工程部内同一个宿舍,是同样的可爱,同样傻乎乎的幽默。但是他们的爱好却不一样,一个喜爱工程学,一个喜爱摄影,另一个,则只为得到一笔工资,养家糊口。而兰彻,就是那个学习成绩好,懂得活学活用,相信自我,快乐、阳光的男士。
兰彻的口头禅就是“All is well!”——“一切都会好的!”。就凭这句话,救过一个妇女,接生过一个小孩呢!
影片中他的教导主任“病毒”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反感,最后最后忍无可忍,要求他立刻离开。就在他即将顶着倾盆大雨离开学校时,“病毒”的'大女儿忽然就要生了,可他们因为大雨怎样也到达不了医院,只好先在学校休息室的乒乓球台上来个临时“接生”。
“加油!加油!用力!用力!”学生们喊得一声比一声高,可大女儿却因为筋疲力尽而累昏了。这时兰彻想起了“助力器”能够帮忙孕妇用力生产,于是他就用吸……最后,经历了种种困难后,一个婴儿出生了……
相信自我,一切都会好的!
是啊,的确就应相信自我!回想五年前,我学游泳时,第一次让姐姐陪着练习水中憋气。起初,我怎样也不敢,总认为水进入鼻子内是一种十分可怕的事情,闹不好会要了我的命。之后,在姐姐的鼓励下勇敢地尝试后,我竟然成功了。当时姐姐告诉我,一个人要自信才能成功……
All is well,一切都会好的。在害怕时,恐惧时,绝望时,大声喊吧:“相信自我,我没问题,一切都会好的,都会好的!”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2
强烈推荐<三傻大闹宝莱坞>,值五颗星。十分精彩,改变我对印度电影一向歌舞不停的印象,男主角阿米尔汗,和阿甘有点像,这样一部电影比<阿凡达>不差,一部伟大的印度电影。这
不敢说是最好的,但绝对是值得一看的印度佳作!有时候不想跟自我过意不去厌恶看过于沉重的——这部电影深入浅出不乏蕴含诸多道理就应是一个很不错的选取。
我从未有过如此的震撼,你很难想象,一部2个小时的电影之中,竟然穿插着如此之多的人生智慧;人生价值观,友情,感情等等。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我觉得它早已超出了励志电影的范畴,它不仅仅是传达了一股人生的信念,更是提醒我们的人生需要自我掌控。需要自我坚持不懈的执着,故事主要讲述的是3个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正如当今的大学生一样,他们有很多的无奈,他们身上同样寄存着父母对他们的期望,老师对他们的压力,他们心中背负着各种负面的情绪;对承担家庭的恐惧,应对不喜欢的专业的逃避,但是,他们心中仍然有着一份执着在心中。为了自我喜欢做的事,他们一向努力着。
主人公曾说过这么几句话:为什么我会考试第一名?因为我真正喜欢我的专业,但你们为什么却是屡屡倒数?因为你身上有太多的包袱,甚至是根本不喜欢此刻的专业。只要跟随着你们的激情所在,激情就会变成你的职业。这几段话不仅仅反映了一种学习态度,更是映射出一种当今的社会现状。身为期望的我们,当应对选专业时,总是受到父母的威逼利诱:这种专业很火啊,不选这个,你就会没出息……虽然父母的目的是为了我们好,但他们可曾想过,我们心中也有自我想学的东西?也有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有时候总听到身边的人抱怨说:都怪自我倒霉,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年代……等等一些抱怨社会的话。其实这并不是社会的错,而是我们的内心不坚定,是对未来的空虚和迷茫。我们根本不需要去怨恨这个社会的性质,更不要去在乎别人怎样说,你想做什么事,就勇敢去做……就像电影说的一样:当你把你做的事变成一种兴趣,久而久之,你就会变得优秀。相反,如果你完全去相信此刻的一些教育制度,你到最后无非就是个“学习机器”!
回归正题<三傻大闹宝莱坞>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翻译?会不会是翻译错了?觉得名字好奇怪!这样的电影真的能够和阿甘正传去媲美!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3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印度2009年拍摄的一部具有喜剧风格的电影。它讲述了三位主人公法罕、拉加与兰彻间的大学故事。兰彻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大学生,他的特立独行引起模范学生查尔图的不满,他们约定十年后再一决高下,然而毕业时兰彻却选择了不告而别。十年之后,查尔图归来,他找来法罕、拉加,一同踏上寻找兰彻的旅程,一路上,他们回忆起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也发掘出兰彻不为人知的秘密。
电影中,除了兰彻,每个人都只想安稳读完大学然后找工作。他们一生下来就被决定了命运。父母决定了他们“未来一定要当个工程师”,于是他们,也只能当个工程师,把自己的梦想埋藏在心底。但兰彻,是因为喜欢工程学,才来学工程的。
兰彻不屑于“填鸭式教育”。他从一开始就反对校长“病毒”的看法,和他对着干,不屑于他的教育方式。他鼓励自己的朋友,干自己想干的。法罕因他的鼓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去当了摄影师。
无论生活如何对待你,你只需要在心里默念“AalIzz Well”!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4
影片介绍的是三兄弟发生在大学里的故事。大学的院长是一个十分好胜的人,不允许自己被超过,也不让自己的学生质疑自己,然而主人公兰彻却质疑院长的教学方式,并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
兰彻,一个可以称为天才的人物。一个敢干挑战权成的人,法尔汉是一个执爱摄影并且有着摄影天赋的人。相比之下莱俱就可怜多了,一开始,他并不自信,但他却承载着整个家庭的希望。
电影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没有人会记住第二。这和中国教育很像。从上学那一刻起,我的家长就告诉我,拿第一。当时小,不在乎是否赢了。可现在我面对一场又一场考试,有形的名次,无形的名次,压得喘不过气。大家平时和睦相处,可一旦牵扯到考试,不少学生便争先恐后的学习。我挺喜欢这种氛围,因为它始终我提醒我来到学校,是要努力考上高中,之后实现梦想的。而不是后悔昨天而又把期望给明天,我只能做到过好今天。活在当下,不抱怨遗憾,也不奢望未来。
剧中最打动我的情节还有某俱为了好成绩,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与兰彻这他们分开,还有后来院长告诉菜俱既然你不想被开除,就把你的名字改成法尔汉。这段让我觉得好笑,可这种事情在我们身边也发生过,不过没有那么严重。有时候老师也会逼我们说出同伙,或许对老师未说她抓住了真凶,可我们心里总会有畏罪。但这并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情,相反,它还会成为我们笑谈内容。因为真正的友谊,是一起变得更好,我们彼此不袒护。
最后影片中兰彻说:如果你追求卓越,那么成功就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这句话和我喜欢的另一句有些像:如果你追的是月亮,你最差也是落入星辰大海。
这个社会把我们照顾的太好了,好到让我忘记了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值得让我努力追逐的东西。大家为了不打击我们的信心,要求放到最低。就连目标也要小一点。我不赞成,至少对于我来说,大目标更能让我热血沸腾。对于自己的梦想,从现在开始便要将每一步都对准它。
不畏明天,不惧将来,努力追梦。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5
《三傻大闹宝莱坞》这部电影,原本以为是个纯粹的喜剧,结果看了两遍之后,细细品味其中意味,发现这部励志悲喜剧之中,蕴含的人生哲理着实值得让人深思。
《三傻大闹宝莱坞》是印度宝莱坞电影,由拉库马·希拉尼导演,由阿米尔·汗、马德哈万及沙尔曼·乔什主演,是根据印度畅销书作家奇坦·巴哈特的处女作小说《五点人》改编而成。讲述了三位主人翁法汉、拉朱与兰彻的故事,他们是皇家工程学院的学生,三人共居一室并结为好友。在以严格著称的学院里,兰彻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学生,他不死记硬背,甚至还公然顶撞校长“病毒”,质疑他的教学方法的故事。
整部电影让人感叹的地方太多,我也就取各人身上的一两件事说说我的看法。
对于法汉,他从小便被父亲报以深切的期望,父亲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顶尖工程师,从而忽视他的个人爱好,法汉便是在这种期望中考上了帝国理工学院。但是,他却只能将自己的梦想埋藏心底,将写好的信收在书包里几年都不敢寄出去,只因为他害怕被父亲责备。他活在对父亲的恐惧中,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知道后来他被说服,真心的和父亲做了一次交流,才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没错,有时候,我们害怕选择,害怕面对,我们愤怒,只是因为我们恐惧,只要我们能抛开那种恐惧,只需要一点点勇气,我们就能把自己的生活转个身,不必活在恐惧和伪装里,而是去面对真实的自己,真实的梦想。
拉朱,一个典型的贫困家庭的孩子,为了解决家庭的困窘努力学习,考上了最好的学校,而在学校里,他看到的还是永无止境的竞争,还是家庭的困顿,他陷入了恐慌。当他被勒令退学的时候,不知所措的他,选择了跳楼,所幸他没有死。也就是这一番先死后生,让他重新进行了思考,最终获得了一种坦然的心态,坦然的面对生活与压力。生活、工作、学习,到处都有压力,我们必须学会坦然的面对,如果一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就选择轻生,那么,生活就不叫生活了,因为生活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我们战胜挫折的过程。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保有一种坦然之心,正如拉朱所说:“你们保留这份工作,我保留我的态度。”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边云卷云舒。
彬儒教授,怎么说呢,应该算是反派角色吧,虽然他在开学的时候说的那段话是教条式的,但确实很有意义:“杜鹃从来不自己筑巢,他只在别人的巢里下蛋,要孵蛋的时候他们会怎样?他们会把其他的蛋从巢里挤出去,竞争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从谋杀开始,这就是大自然——要么竞争,要么死……”他深知竞争的重要性。要想超越别人,我们也必须有一种竞争意识,只有竞争才能让人奋进,只有竞争才能让人思考。
还有一个人我不得不提,那就是冯苏旺度,或许叫他兰彻更让人接受。虽然他只是印度一个富人家的小佣人,但他从小热爱学习,与众不同的兰彻始终灵活学习,不拘小节,不会死记硬背、像完成任务般学习,虽然老师、院长不喜欢他,但他的成绩始终排第一。这其中固然有智力因素,但是我认为对学习的那种热爱才最重要,身在帝国理学院,工程就是他的激情。同样,我们如果也能将学习化作一种热情,而不是应付,那样我们的成绩也同样可以倍儿棒,不用为能否及格而忧心忡忡。他将所学的东西用在实践中,创造了很多东西,最后还用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挽救了一个小生命,其实我们也都可以做成这样的东西,拥有自己的发明,可是中国高校的这种教学体制,这我就不多加评论了。
兰彻的身上优点很多,重情重义、信守承诺、思维活跃等等,但是他的一句“Aalizz well(一切皆好)”才最让人感动,拥有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比什么都重要,无论遇到什么风风雨雨、艰难险阻,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心中默念一句一切皆好,有时候甚至可以挽救一条生命。
没错,Aalizzwell!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6
前几天刚好重新看了一遍《三傻大闹宝莱坞》,感触很多,想到了很多东西,所以就在这写一下自己的感想。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主角兰彻和他那两个同学法罕和拉加的事,有不少内容是关于教育的。随着寻找兰彻之旅的展开,他们之间那些事也逐渐呈现在我们面前。
先说一下他们那个古板的校长,那个墨守陈规的病毒校长。在他的身上,我们几乎可以看到死记硬背这种教育方式所带来的种种恶果,死板不懂变通。最能体现这点的莫过于在他女儿生产时,他的那份手足无措,甚至晕倒,这与学生灵活使用各种设备来发电形成鲜明的对比。知识只有被使用才能发挥它的主要的作用,如果只是记住而不能运用,那就像脂肪一样堆积在我们的身上,妨碍我们的行进。但他也是一个相当负责任的老师,在被兰彻问为什么不能在太空用铅笔,虽然不能立即回答,但后来他也去寻找答案并告诉兰彻,如果铅笔尖断了可能会漂浮今人嘴巴鼻子或仪器。最后他把自己的太空笔送给兰彻,也表示他对兰彻的认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再说说查尔图这个只会死记硬背的书呆子。虽然兰彻他们整蛊他确实不怎么妥当,但其中也有他自身的原因,不懂思考,懒于思考。而且太看重自己的名气,受到整蛊后耿耿于怀,在十年间都不曾忘记。做人应该大方一点,不能太小气,斤斤计较对自己没多大的好处,反而浪费自己的时间,得不偿失。
最后说一下主角兰彻,他是一个相当乐观灵活的人,保持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由在他在开学的那一天整蛊师兄,与病毒校长唱反调就可看出。他想着改变这个世界,最后他也确实成功,做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有人会说,这只是一部电影,想要做到太难了。这点不可否认,我们或许在现实中很难全部做到,但我们可以一步一步慢慢做,要知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想改变也是需要慢慢来的。从自己开始,逐渐影响他人,甚至社会。
有很多人觉得在我们这个社会很难出现像兰彻这样的人,因为家庭社会对个人的施加的压力非常大,而且人们的价值观不怎么好。人们往往看重成绩之类的东西,巴不得自己的儿女成为高考状元。像兰彻相似有反抗精神的人,我们国家也有,就比如韩寒。现在提起韩寒,大家大多持支持的态度,但翻翻以前人们对韩寒评价,基本都是批评的,什么下一个仲永,门门功课挂红灯,不好好学习以后有什么出息之类的。在当时看来,韩寒无意是被毁了,没前途了。但令人讽刺的是,那个他们认为被毁了的韩寒如今是一个公众人物,并登上时代周刊,而像哈佛女孩刘亦婷之类被那时父母当作教材的正面人物,多数已取得绿卡在国外生活了。
我们并不一定要完全学习韩寒,我们需要做好自己,慢慢改善自己。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7
看完《三傻大闹宝莱坞》,觉得是一部很有深度的电影。电影讲述了在印度当时崇尚男人做工程师、女人当医生背景下,法罕、莱吉因为父母的原因不得不去印度帝国工业学院学习工程师知识,而兰彻用非同常人的行为对抗着这所学校或者说这个社会存在的弊端;电影开始由兰彻对正在训话的院长说院长,如果钢笔在太空没用,为什么不用钢笔,他们可以剩下数百万,院长回复以后作答,我个人认为这是这部电影对学院教育或者说整个印度社会的教育弊端描述的开始,直至最后院长回答了这个问题,让我感受到院长在变化、学院也正在变化,至少院长他不再是从前那样高高在上,而是恍然大悟认真对待自己的不对的地方。从这两个片段可以让人明白至少创新不是在知识工厂出来的,而是需要鼓励学生去打破常规、敢于质疑的这种精神。
整部电影里,音乐让人有时感到很亲切、有时又让人觉得内心好像被上帝的手轻轻得抚摸了一下;电影也有经典的句子,例如:追逐卓越,成功会在不经意间追上你(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法罕对兰彻评价时说的一句话盐水具有极强的导电性,初二物理知识,我们都学过,只有他会应用。等等。
这部电影让我最大的感受是:看完一遍,你会想学习;看完两遍,你会思考你的理想意义是什么;看完三遍,你会为卓越,而不断充实自己。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8
看过《三傻大闹宝莱坞》,切实其实很震憾!它带给生命不单仅是斥地和思考,并且带着强有力的指引!
整个影片中心直指:钻营人类心灵的自由!
这是个永恒的话题,但在实践中又有若干人做到?以是每次在人类进化的起色机遇都要浮现出一批前驱,用他们的胆小、胆识来切身验证真理,引导人们提高步骤的标的目的!
人类从未完毕过钻营真理的步骤!
从探究宇宙的组成,物种的进化,各类进步前辈的发明。那么多对外在事物的研究,让我们的生产有天翻地覆的更动;而而今人类更发现一切的本源还在心理,以是今朝不乏有人探究内心、心灵、生命实相称,看似虚无缥缈的世界。
我喜欢影戏中西崽翁对自由和喜欢的不雅观点以及钻营,我们实践中试问有若干人真得活得很喜悦?很自在呢?若干为不是为了别人的规范而活,身段虽是自身的,而生产由别人设想。
我曾经极度极度的盼望自由的生产,然则我发而今茫茫世间,这个器械是最容易丢失落的!
当你发现你的活法和周围的人纷歧样,你被划分为另类,你被人们用核阅的眼光上下端详,以至被大局部人谢绝时,你还能放弃你的初志,你自由的心理吗?
生产是个严格的训练场,要想真得活出自身,就要先过这个巨大的检验,你是否遭受得了人间间的老例法律对你的核阅?在你心理的钻营与实践有显着的抵触时,你能否还能站着面临一切?
当你的生产不欢欣鼓舞,当你的生产还不知飘向处,当你也在茫茫一片中寻找自身的标的目的,别人对你信仰的不雅观点重复颔首时;你还能放弃对自身说:“All is well!”吗?
以是说,当一位先行者是何等不易;当你认识到这一点时,再从新做一下你生命的选择,若何放弃你的初志就请做好意理筹备,在这个途中未来可能还会有迷失落,只要当自身看到那远方的明灯时,你愿意再次踏上心的标的目的;愿意回到你当初心理的标的目的时,你而今就可以出发!
不为纯粹的钻营顺遂,只为心理对自由的理睬呼唤和对优秀的盼望!抛开子虚的生产体式格局,放下对生产的恐惧;不管发生什么,只要对自身说:“All is well!”,竭力过好当下的每一个片晌!祝福你!Namaste!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19
《三傻大闹宝莱坞》原名为《3idiots》,片名虽然翻译的太烂了,但不影响其资料,这是一部印度题材的影片,一部关于教育题材的影片,很搞笑,但不要以为这就是纯粹的喜剧片,影片抨击的是印度的应试教育,把青年学生迫到自杀问题严重、扼杀年轻人的创意以及贫穷问题和社会发达令人与人之间为前途问题而成为奴隶的实况反应出来,发人深醒。能够说,这是一部相当不错的教育片,比起小时候学校家长组织要求看的影片不明白要强多少倍。
片中主要人物是兰彻、法涵、莱俱,三个男孩是印度一所皇家工程学院的学生,他们从众多的考生中脱颖而出考上了这所著名的工科院校,每个人身上都承载了家庭太多的期望。兰彻是花匠的儿子,从小聪明好学,善良调皮,他代替小主人来那里上大学,任务是四年以后为主人拿回一张光宗耀祖的文凭,但是对于传统的以分数论等级、以分数定前途的教育提出了不满和抵制,引来了众多教师的斥责和刁难。法涵是贫困人家的孩子,他来那里上学的目的就是有钱让爸爸治病、让妈妈过上好日子、让姐姐能够有出嫁的嫁妆,由于压力太重,他胆小而谨慎,学习成绩一向垫底。而莱俱喜欢野外动物摄影,由于惧怕父亲的权威,选取了不喜欢的工程专业,学习成绩更是倒数。三个年轻人,各有自己的生活,各有自己的无奈,因有缘相逢在一所大学的屋檐下,共同分担着彼此的忧虑和不幸,笑中有泪,充满人情味,他们以各种方式排解着内心的压力和处境,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影片的主角兰切展现了一系列非传统教育下所培养出的令人折服人格魅力和知识魅力,他提倡兴趣学习,他挑战传统教育,挑战权威,整个影片中他教育了同学,教育了老师,教育了校长,教育了整个教育。他用知识拯救了人的生命,使别人建立了人格,让别人找到了梦想,同时成就了自己。这些知识是来源书本,但绝不来源于传统课堂。同时影片让你更加走进了自我,梦想不再是理想,生活不再是生存,学习不再是分数,人生就是你自己的人生。兰彻的一句话:“学习就是为了应用”。法函说:“盐水具有极强的导电性,初二物理知识,我们都学过,只有他会应用。”说出了教育和学习的本质,如果不是为了应用,学习还有什么好处?而目前我们的教育又走到了哪里呢?中国的应试教育,成了孩子论资排辈的依据。很多家长认为:孩子的学习成绩不好,就会决定孩子的一生。害苦了多少孩子啊!
而剧中的院长,总是教育学生们:生活是场比赛,当不了第一名就只能被人践踏。这样的教育方式培养下,像兰彻那样有创新思想的人总是受到抑制。影片多次描述院长边由专人刮胡子、边听歌剧午睡的一幕,配合着两个学生的自杀,而他却无动于衷,对这个体制的讽刺到达了顶峰。
最后结局一段众学生在学校抢救教授女儿的孩子时更有惊险而不失幽默,表现少年人的创意。结尾的那一幕,兰切在穷乡僻壤起学校去教小孩天然工程学。这反璞归真的好处o比较之前的学生在名校的读书苦况o反映政府不应扭曲少年的天性……
这样的一部经典之作,作为中国的教育体制下人们就应好好看这部电影,因为这部作品反映的现象和中国有些相似:分数决定一切,中国的创新体制受到各种思想和体制限制、崇拜权威、根据“钱”途决定事业而并非个人兴趣、成功的标志是财富和地位……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20
这是一部关乎教育的电影,影片中对于教育的质疑和批判引发了观众的共鸣,片中的很多场景都让我们印象深刻又别开生面。最近,又重新看了遍这部电影,发现这部影片不单单能够给人教育意义,在生活中也给予我们很多启示。
不知不觉做社工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的过程中有欢乐,有收获,也有反思和怀疑。做社工不只是打一份工,在很多时候,尤其是看不到服务成效时,不免会怀疑我做的这些是有意义的吗?我这样做是适宜的吗?我能够给服务对象带来改变吗?我的专业性体此刻哪里了……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质疑教育的目的和方式,我们在社工之路上也有迷惑和不解。再看《三傻大闹宝莱坞》,不只是看到了教育问题,从社工的视角出发也有很多启示。
学以致用。剧中开头一个很经典的片段——兰彻戏弄了欺负新生的学长,戏弄的手段却是大家都学过的。法函说:“盐水具有极强的导电性,初二物理知识,我们都学过,仅有他会应用。”从头到尾,影片中让人感受最深的就是兰彻的学以致用。
兰彻认为学习就是为了应用,如果不是为了应用,学习还有什么意义?社会工作是一门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技巧助人自助的学科,我们学了很多个理论,也掌握了不一样的方法和技巧,我们运用了多少呢?在活动的策划和开展中,我们是否是理论在指导实践呢?看到影片中的这一片段感触很深,我们都明白“人在情境中”,却不能很好把这一理念运用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了多少理论和方法技巧不是目标,学会把社工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才是真正的目的。如果社工不断地学习不是为了应用,那么学习还能促进成长吗?
热爱工作。影片中兰彻是教师眼中的另类,不贴合好学生的标准,考试却拿了第一名。“明白我为什么第一名吗?因为我热爱机械,工程学就是我的兴趣所在,明白你的兴趣吗?这就是你的兴趣……跟工程学说拜拜,跟摄影业结婚,发挥你的才能,想想迈克尔杰克逊的爸爸硬逼他成为拳击手,拳王阿里的爸爸非要他去唱歌,想想后果多可怕?”兰彻和法函的这段对话引人深思。
虽然影片中有夸张的成分,但向观众传达的思想是正向的。我们常说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可是在选择专业和行业时我们却很难做到与自我的兴趣爱好结合。选择社工行业的理由有很多,我学了很多年这个专业;我想不出社工之外更适合我的工作;其它工作竞争激烈,自我不够优秀,而目前社工行业正缺人;我想暂时做这个工作,以后遇到适宜的再换行业……
发自肺腑地说“我喜欢社工,我就想做社工”的人毕竟是少数。在社工这条路上,不禁会问自我的心:这是我喜欢的工作吗?目前的工作状态是我想要的吗?社工路上的怀疑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我想说的是如果选择从事社工,哪怕是短暂的,那么热爱它,做好工作需要我们投入持续的热情,才能支撑我们化解困境。就像法函最终对父亲说:“爸,我做一名摄影家又会怎样呢?挣得少一点,房子小一点,车子小一点,但我会很欢乐,会真正幸福。”我们有一天也能够大胆地对身边的人说:“我做一名社工又会怎样样呢?挣得少一点,房子少一点,车子要不要都行,但我会很欢乐,会真正幸福。”
培养心态。影片中让人印象最深的是兰彻的口头禅:All is well。“这能解决问题吗?”“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它至少给了我们应对问题的勇气!”这是一种乐观的态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用乐观进取向上的心态去应对,这样我们离成功会更近一些。其实我们的心很脆弱,你得学会去哄他,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告诉你的心“一切顺利”。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无论是在学校学习还是出去工作,我们面临的压力都是很大的,如何在这竞争中欢乐的生活呢?这就需要乐观的生活态度的支撑,或许“All is well”。做困境未成年人支持项目以来,见过很多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他们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有时家访回来情绪是低落的,不明白自我能给服务对象带来什么;有时面临各种文案的整理,状态是狂躁的;有时家长对于社工的完全依靠让社工无力……做社工的过程中不是仅有欢乐,同时也有忧愁,社工不是万能的,也会有不一样的情绪,我们要学会及时处理自我的负面情绪,培养良好的心态。
做好社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一个持续累积的过程,今日的积淀与反思促进我们更好地成长,社工路上你我同行,不忘初衷!
《三傻大闹宝莱坞》观后感 篇21
生活的悲伤与快乐,只隔了一层窗户纸。——题记
之前,也曾对《三傻大闹宝莱坞》有所耳闻。出于好奇去看了一会,却对片中的印度歌舞烦闷不已,便没有看下去。
五一假期,语文老师布置了亲子观影作业。在妈妈的陪伴下,我再次走进这部电影,全然抛开了之前的偏见,打开了这部电影的哲理大门,当然,只有一点点。
毫无疑问,很多人会把目光聚集在主人公兰彻的光辉下,也有可能会有有心人发现了拉朱的特点,但很少人会去注意贯穿影片始终的旁白——法罕。我想,导演把法罕放在开头,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法汉是整部影片中最像—一个“人”的人。
兰彻是影片的主人公,自然有“主角光环”。但他似乎被神化了,无所不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热爱学习,为别人考取学位,淡泊名利,敢于反抗应试教育……他的成就太多了,以至于他不像是一个普通人。拉朱,家境凄惨,父亲瘫痪,母亲几年没有买过新衣服,姐姐嫁不出去,生活就像是黑白电视,没有丝毫彩色的快乐。所以,他一心求神,畏首畏尾,害怕面对生活,但这似乎又太惨了点。而法罕是这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亦是临界点。他家境平凡,不是太富有,也不是太贫穷;既不聪明也不笨;父母健在没有大病。一切都是那么平平淡淡,普普通通。但他却是影片中我们所有人的化身,活出了一众普通人的模样。
既然是普通人,他当然经历过我们所经历的一切——被父母设计了好了未来,隐藏自己的梦想。是不是很熟悉,没错,这不仅仅是“中国制造”,还是“世界制造”!
法汉并不是学工程学的料子,他爱好摄影,且摄影技术高超,有自己崇拜的摄影师。但他的人生,他无法做主,一切都在他父亲的计划之中。父亲把家中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他,他不敢辜负父亲的期望。惟有违背自己的意愿,迫不得已学了工程学,尽管他一点都不快乐。后来,他办到了我们所办不到的事情。在兰彻的鼓舞下,他与父亲讲和了,父亲允许他去干自己喜欢的事业。“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太不可思议了!”相信很多人会这么想,但他真的办到了。
后来,他拍摄出了很多精美的照片,出版了影集,过得很快乐。这就是法汉的结局,他没有开设学校,没有干惊天动地的事情,也不曾拥有巨大的财富,但是他却有了最大的财富——快乐。
是的,生活的悲伤与快乐真的只隔了一层窗户纸。请勇敢地去捅破那层窗户纸,请相信一句话:“请用让你快乐的方法活下去,一切都会顺利的。”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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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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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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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我的宠物作文 篇1
我曾经养过两条小鲤鱼,一个叫球球,一个叫圆圆。虽然现在它们已经去世了,但是在它们在还活着时,还是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我就来拿其中的一件来和大家一起分享吧。
有一天,我去给小鲤鱼们喂食。我把鱼食投进去后,球球和圆圆便吃了起来。我刚想离开,可有趣的一幕发生了。小鲤鱼们吃着吃着,竟打起架来。球球先趁圆圆不注意时,用它的尾巴使劲打了以下圆圆的身体。见到自己成功,球球得意洋洋,似乎在想:你这个圆圆,自不量力,想和我打,现在吃到苦头了吧。就在这时,圆圆趁球球骄傲时,不甘示弱,用它的“铁头”用力撞了一下球球的腹部。球球转眼间就被撞出去好远。球球好象非常愤怒,对圆圆“拳脚相加”。圆圆也似乎被球球这一举动给激怒了,对球球进行猛烈的反击……不一会儿,这两条小鲤鱼就气喘吁吁、遍体鳞伤了。
这时候,我们家的“养鱼专家”妈妈来了。她见了这个情况,急忙又拿了一些食物投了进去。刚才还在打闹的球球和圆圆,这时竟不打闹了,心平气和地吃起鱼食来。我忙问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妈妈说:“平时都是我投食,量都很准,让小鲤鱼们都有充足的食物吃。今天你投食的量太少啦!它们当然要为强食吃而打架啦。”我恍然大悟。
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件是很有趣呢?
我的宠物作文 篇2
我有一个小宠物,它是一只小可爱——我的小狗。它机灵、可爱又活泼,我和它有一种浓厚的感情!
小狗的名字叫“豆豆”,它非常可爱。它长的极像黄豆,圆圆的、黄黄的、毛茸茸的,也像一只黄色的打满气的皮球,腿也理所当然很短(不短怎么会圆呢),在它圆圆的身体之下,让人几乎看不到,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小狗不是在跑跳而是在滚动呢!小狗有一条细细的上竖着的小尾巴,好像每天都有令他得意的事情。小狗的眼睛浑圆的,像两颗白中带黑棕色却又透明的晶莹的玻璃球,在小狗的掌控之下,两只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好像正在为某人想一个坏主意。它的耳朵永远竖着,好像在警觉着什么。它的鼻子是黑的,鼻子的其它部分长者黄毛,它的嗅觉十分灵敏,因此总是把鼻子贴在地上,嗅来嗅去,我很想知道它在嗅什么?是找坏人?还是找肉骨头?那可爱的样子总是令人忍俊不禁。
豆豆最爱吃肉骨头。它吃骨头时,先用犬齿叼着骨头,向四周瞧瞧,然后再找一个它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放下骨头,应舌头舔两下,在猛得把骨头的一端含在嘴里,用臼齿猛嚼一气,然后把骨头整个吞下去,再次猛嚼。在此过程中,黑头鼻子还一个劲的嗅着什么,吃的可带劲了!
豆豆也是我的“开心果”。在我生气时,它就摇着尾巴,晃着脑袋想让我消消气,与它玩闹。在我烦闷时,它会“汪汪”得叫两声,让我孤寂难过的心情好转;在我伤心哭泣时,它会趴在一旁,用嘴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我伤心了,它也会很伤心的。看着它那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常常忍不住笑了出来,它可真是我的“开心果”!
豆豆是我密不可分的伙伴,它让我快乐,让我无忧无虑的生活,我非常喜欢我的“开心果”宠物——豆豆!
我的宠物作文 篇3
提笔开始写宠物,我就会回想起我的以前的小狗,一想起它,我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因为我无法忘记我和点点相处的那段时光。
头开始妈妈刚把它带回家的时候,它只会用乌溜溜的眼睛望着我们,好像在对周围的环境陌生的很,有时候,自己着急了只会“汪汪汪”的乱叫,吵得我做作业只写错,为了管住它,不乱跑乱叫,爸爸特意给它买了一个木笼子,让它呆在里边,没想到它叫得更厉害了,我无招可出。
过了一段时间,我和点点相互熟了,我给它送饭的时候还对我摇摇尾巴呢,我高兴的真有点得意忘形了,真想把爸爸的左先锋让给点点。
慢慢地我们俩逐渐成了好朋友。清早,它早早就醒了,见我去学校上学也向往常一样送我,走到楼梯口,我回过头说:“快回去!”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就回了,它又像钟表一样准时,到了放学时间,就在门口等我,我回来了,它一见到我不像奔驰一样扑到我面前,和我玩着回家。
到了晚上,点点睡觉了,我轻声走到它跟前看看它,不然我可能就睡不着觉,因为我不放心,每当这个时候,它都能听到我的脚步声,听到后就醒了,然后我们又嬉戏一会儿,才各去干各的事——睡觉。
就这样,我和点点相处的快两年了,突然有一天,它口吐白沫,我想方设法救它都无济于事,后来它渐渐闭上了眼。
点点走了,它走的很远很远,但我永远忘不了它……
我的宠物作文 篇4
我有一只叱咤风云的小宠物,它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光品种就不一样,它既不是狗,也不是猫,它的名字叫黑足鼬,我给它取名为乐乐,它的事迹使它在我众多宠物中变得独一无二。
它的身体是淡黄色夹杂着几根黑色的毛,身子和毛茸茸的尾巴在短又黑的脚、小巧的头的衬托下显得有些长,但我还是更喜欢它的粉红色的小鼻子和可爱的小耳朵,有没有吓一跳呢?
别急,下面还有更惊险的事呢!
乐乐刚来我们家时,瞪着一双大眼睛警惕的看着我,但是没有几天便和我熟悉起来,但它可不是个省心的宠物,在一天夜晚,它借着它那小巧的身材从家里溜了出去,在我和妈妈他们睡得很香的时候,它溜到了邻居家的鸡圈里,开始了“世界级”大战,鸡圈里发出很大的声音,把邻居吵醒了,拿铁铲直奔声源处,邻居一看以为是黄鼠狼,挥舞着大铁铲左边一下,右边一下,经过一番折腾,邻居终于抓住了乐乐,邻居准备把乐乐先关起来等到白天再做打算。第二天,邻居正在想怎么处置乐乐,这时出来倒垃圾的妈妈看见了,急忙阻止,邻居见机行事,立刻告状,而乐乐则是用知道错了的眼神看着妈妈,妈妈只好赔礼道歉,谁叫它让邻居损失了四只鸡呢?当然,邻居也把它的脚弄伤了。到了家乐乐一瘸一拐的跑到我跟前,委屈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主人,他们都欺侮我!”对于我这个做主人的自然也要放点样子出来,于是我教训它说:“谁叫你溜出去玩,这下有报应了吧!”
光是偷鸡事件,还有与猫打架和狗夺食……好多好多的事情,真令我佩服和五体投地,真的不知道我的这个小宠物这么勇敢贪玩。
总之,我的小宠物,真牛!
我的宠物作文 篇5
一身乌黑光亮的皮毛,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这饶有将军派头的家伙,就是我的宠物——大黑狗“旺财”。
旺财威风凛凛,风度翩翩。
旺财的叫声,音调不像猫的叫声,有气无力,也没有老虎的叫声那样让人害怕,但是铿锵有力,据有很强的穿透力。凡有生客进来,旺财必然厉声叫嚣,倘若对方还往前走,它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龇出牙,真是尽职尽责啊!
旺财的威风,还表现在它的步态中。它走起路来,慢条斯理,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与它无关似的,即使身后有狗追它,它也绝不举步奔跑。它常常慢慢悠悠地走着,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旺财高兴时,上蹿下跳的,尾巴摇得像朵花,一刻也闲不下来。它会扑上来,用它那湿漉漉的舌头拼命地舔你,真是有趣极了!
和你一起出门散步的时候,它更是撒了欢一样的到处飞奔,用爪子挠挠这里,用牙齿咬咬那里,不时还会叼个瓶子回来。虽然它会到处乱跑,但只要你一声吆喝,它立刻就会跑回来,绕着你转几圈,再一次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
它也会犯错误,自然少不了被教训一顿,每每这个时候,它又会耷拉着耳朵,乖乖地蹲在那里,可怜兮兮地看着你,那眼神甚是惹人怜爱!
吃饭的时候,它会迫不及待地坐在那里,想要跃跃欲试地冲向食物,但是没有你的允许,它是不敢进食的。
旺财来我家已经有一年多了,已经成了我们家的一员,虽然它有时会调皮,但是终归还是可爱的。
我的宠物作文 篇6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所能看见的地方:在乡村的田野上,在蓝天白云中,在海底世界里,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都能看见我们的朋友。它们是可爱的,它们是善良的,它们的身影千姿百态,它们的种种行为令我们感动,我们的世界也因为它们而精彩。
这只狗是奶奶送给我的,我亲自抱着这只黑色的,胖的像一个圆柱体似的“小肥狗”回家,刚把它放下来,它就开始“呜呜”的叫唤,好像在不满我把它放在地上。我哭笑不得,只好再一次把它抱在怀里。它则是用软软的头,向我怀里蹭了蹭,似乎很是享受。
过了半个月,我们熟络了,我走到哪,它就跟到哪,真是个小黏人精呀!它也很搞笑,我早晨有时会晨跑,它就跟在我后面陪我一起跑,我想它可能是在羡慕其他小狗苗条的身材吧!虽然它没有我跑得快,但贵在坚持——它每次都会坚持跑完全程。有了它的陪伴,我早晨跑步也不会孤单了!它虽然不是名贵犬种,但我还是很爱它,楼下的阿姨老是拿她的贵宾和我的小黑比较,总是说中华田园犬太普通,可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每个生命都有它独特的美好,都是值得尊重、善待的。
我很感谢我的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只通人性的狗,它不仅是一只可爱的动物,更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希望有一个人类语言传译器能够连接它的世界,让它能够听到我一直想说的话:“你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宠物作文 篇7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俄罗斯蓝猫,它的名字叫喵喵,它长着一双宝石一般亮晶晶的眼睛,腮边长长的胡须笔直的像三根天线一样,浑身的毛是灰蓝色的,像穿了一件皮大衣样,它很贪吃,长的胖乎乎的,走起路来左右摇摆。
我的喵喵很淘气,它特别喜欢玩球,因此我给它买了好几个不同类型的球让它玩,可它最喜欢玩的是乒乓球,用爪子拨着球满地乱跑,有时候它一爪子打下去球“骨碌碌”的一下滚的老远,这时它就跟离弦的箭一样,“嗖”的冲过去,用爪子一把把球摁住一动不动也不放,过一会又试探着逗一下,生怕球再跑了似的,萌萌的样子很是可爱。有时我还喜欢拿激光笔逗它玩,它上跳下窜,一心想着要抓住激光射出的小红点,就像捕食的猎豹不肯放过猎物一样,紧追不舍,玩的不亦乐乎。这时我突然把激光笔关掉,喵喵就到处寻找失踪的小红点,又认真又淘气。
每天下午我写作业时它总是乖乖的趴在书桌子不远处,安安静静的看着我,我扭头看它时它总是“喵喵,喵喵”的叫着,好像和我交流说:“小主人,我不打扰你”。
喵喵有时候也很顽皮,它打碎过妈妈最喜欢的花瓶;把鱼缸里的金鱼用爪子嘻逗的从缸里面掉了出来;上窜下跳的时候把壁纸也弄坏了好几块,打翻过墨水瓶,撕碎过卫生纸等等,可就这样我从来都舍不得打它一下,因为它是我生活中的好伙伴,经常能陪我玩耍,在我心里早已经把喵喵当成家里的一员了!
我的宠物作文 篇8
去年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礼物,还包装地十分精美。我打开一看,原来这件礼物是一只白白胖胖又可爱的小兔子啊!
不一会儿,我就喜欢上这只兔子。便起名为“雪球”,它圆滚滚的身体,真的好像一个大雪球。它的头好似一个兵乓球,两只红彤彤的眼睛镶在一圈黑毛上,就像两颗红宝石放在黑布上。而这显眼的黑毛,我猜是它一晚上没睡好觉才形成的。在它的头上还插着两只又长又细的耳朵,时而向一边倾斜,时而像中间闭合,时而侧向一边,好像在听什么。让我看了觉得它的耳朵就像天线一样。而且它的鼻子是红色的,好像小丘的鼻子上的小红球。
最有趣的是它那皮球似的身躯,四只小短腿藏在白色的毛下。让人误以为它没有腿,而且让人总以为它跑不快,行动迟缓。但是,它不仅不行动迟缓,而是健步如飞!有一次,我刚一打开笼门为它加水,可它就像一阵风一样逃了出来。而且它还躲在沙发下,久久不出来。这让我十分无语。而它的尾巴是一枚铃铛,镶在它洁白的身子上。
在它吃东西时,决不让人靠近半步!有一次在它吃饭时无意冒犯的它,结果差点被它抓伤,当时,只见它将一只小爪伸出猛地向我一挥,我便向后一闪,才躲过去。可见它还是一名武林高手!因为它不仅“爪法”了得,它还跑得快,速度堪比闪电。
这就是我的宠物“雪球”。它“七分”可爱,“三分”危险,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宠物作文 篇9
我喜欢猫,我喜欢猫走一字步时的高傲,我喜欢猫带点儿情味的叫声,我喜欢猫那修长的尾巴……总而言之,我喜欢猫。
我家现在有两只猫:一只美国短毛猫,一只德国短毛猫。从我喜欢养猫开始,已经养过好几只猫了,但现在只剩这两只。
美短念念是一只性格开朗的猫咪,一把它放出来,它就会在家中乱跑,甚至会把妈妈在盆里养的多肉一个一个叼出来。它似乎太活泼了,一点儿也不怕生人,每当家里来客人时,它总会在客人身边依偎。我们都为它提心吊胆,生怕哪天门没有关好,它会跑出去。有时他甚至会在晚上在房间里来回跑,最后累得像小狗一样吐着舌头。
德短球球的性格却和念念相反,它稳重,优雅又不失大方。在念念刚来时,我们还担心球球会不搭理念念,但现在看来球球就像是个大哥哥,时刻都照顾着念念:喝水和吃猫粮食时,它都会让着念念。在它们两个在一起玩耍时,球球还会时不时舔舔念念毛茸茸的脸蛋,它还会把好玩的东西全给念念玩。
自古以来都是猫捉“仓鼠”,但我家的两只猫好像对仓鼠有一种不符合常理的亲切感,每当我们把仓鼠放出来时,两只猫都会在旁边默默的看着它们,并没有任何要攻击的动机。
猫一直都知道人们是喜欢它们还是厌恶它们,它们并不在意,仍然我行我素。看着小猫幼稚、天真的模样,我不禁想到了我的童年,童年的我们不也如小猫般幼稚、天真吗?从小猫的身上我似乎看见到了我自己童年的影子,也看见了那颗纯真的无邪童心,我更加喜欢可爱的小猫咪了。
我的宠物作文 篇10
前几天,妈妈买了两只小仓鼠让我养。它们呀,一身灰白的绒毛,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还有一张极小的樱桃小嘴,可爱极了。
一买回来,我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一手捧住它们,另一只手就轻轻地抚摸它们柔软的绒毛,对它们爱不释手。我心想,它们会不会冷呀?于是我把它们放在塑胶盒子,撒上许多木屑,还放了一个“摩天轮子”,最后再盖上盖子,就大功告成了。我为它们准备了可口的饭菜,它们吃饭的时候,小嘴巴一张一合,吃完饭了,用小手擦了擦嘴,又去“摩天轮”里跑圈锻炼身体了。那胖嘟嘟的身体一摇一摆,谁见谁都会喜欢。
它们很调皮。有一次,我掀开盖子让它们透透气,就去做作业了。老大老二两人一起出发,首先用头四周望了一下,再艰难地爬出盒子,悄然无声地来到我身边,又慢吞吞地走到我的作业本上,玩我的笔,还用小脑袋蹭我的手。想让我陪它们玩。看见它们那副乞求的模样,哭笑不得,只好不做作业,陪它们玩。
它们不仅很调皮,还很勇敢。
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件借事,爸爸火冒三丈,准备狠狠吼我一顿。爸爸正准备吼我的时候,两只小仓鼠就像知道了些什么,用比以前都要快的速度,一瞬间冲到我面前,两只小眼睛睁得老大,对着爸爸连声叫唤。它们好像两个大英雄,挺身而出。爸爸看见它们,怒气消了许多。“扑哧”一声也笑了出来。
因此,我更喜欢小仓鼠了,每次我都抚摸它们的绒毛,给它们送可口的“饭菜”。每次它们也探出头,用可爱的小眼神望着我。就这样,我和两只小仓鼠就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
这就是我的宠物——小仓鼠,这就是两只既调皮又勇敢的小仓鼠,它们时刻都陪着我,保护着我。
我的宠物作文 篇11
我有一只宠物,它可调皮了。而且它可不是一般的调皮,最可怕的就是它还会离家出走。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带着我的宠物“凯旦”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它全身都是金色的,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是黑色的,短短的尾巴常常左右晃动,像一根狗尾巴草一样,黑色的鼻子如黑色的煤球。红色的舌头时不时地吐出来,显得十分可爱。
“凯旦!慢点!”我追着它跑,可它就是不听我的话。就如同一匹脱缰的小马,在田野中自由奔跑,十分快乐。
只见它一会儿跑到我的身边,左右来回绕圈,时不时地舔我的手。一会儿乘当我躺下来休息的时候,用脚轻轻地在我身上摩挲。可是,当我睁开眼睛,它却不见了。
太阳开始下山了,天色变黑了,可它还是没有回来。我着急了,连忙回去告诉爸爸,可爸爸也没有办法。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它“跑路”了。可是我们一家还是坚信“凯旦”会回来的。
月亮姐姐如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静悄悄地升了起来。它温柔的目光撒满了大地,只有几只蝙蝠在空中飞过,一切都是静悄悄的。
“喔喔喔”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公鸡勤快地打着鸣儿。而“凯旦”也回来了。我一睁开眼,就看见它静静地躺在床边,如同劳累了一天的工人一样,睡得很香很香……
这就是我的宠物狗狗!
我的宠物作文 篇12
我家有一条小狗,它有一身乌黑发亮的毛、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黑乎乎的小鼻子。它对熟人热情无比,但一见到陌生人就发出“汪汪”的叫声提醒它的主人。它还是一个小小的超级吃货,虽然个头小,但好像永远吃不饱。不过它比较懂礼貌,谁给他食物,它就对谁摇尾示好。
一次,一位好朋友到我家来玩,听到楼道里异样的脚步声,它就立即跑到门口执勤,见着人后张牙舞爪,气势咄咄逼人,着实把朋友吓了一跳,于是我赶紧教他超级大招——喂喂它。吃了朋友喂它的烤肠,态度180度大逆转,摇尾示好,还带着朋友到我的卧室,俨然一个小主人,样子可爱极了。
生活中,我家的宠物狗还是一个“小管家”。一次五一假期,我们一家参加一个两日游,看家的任务当仁不让地落在它的身上。你还别说,一直守在门口的毯子上,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旅游回来一进家门,我就听见“咕咕”声音从它的肚子里发出,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见到我们回家,它先领着我们把家里看了一遍,“介绍”了自己的工作情况,然后摇尾示好,让我找食物。我立即跑到储藏室,给它拿来爱吃的食物。顾不上礼仪,它就开始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吃掉了一大包的食物。饱餐之后,精神放松,它开始闭上眼睛休息,身子蜷成一团,像个毛茸茸的球,让人想上去拍它一下。
我喜欢我的宠物狗,你们喜欢吗?你家的小狗又是什么样子的,快乐告诉我吧。
我的宠物作文 篇13
有人把顽皮可爱的小猫当宠物;有人把温柔可爱的兔子当宠物;有人把憨厚朴实的乌龟当宠物,但我却把聪明伶俐的小狗当宠物。
我们家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它满身的毛都是黑色的,摸起来软绵绵的。它长了一对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小小的黑色的鼻子,尾巴很短但总是摇啊摇的。它有着短小而有力的四肢,非常可爱的样子,我们大家就给它取名叫“小黑”。
记得有一天早晨,我起床穿完衣服准备下地,却发现鞋子不见了,我找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找到。妈妈问我:“在找什么?”我说:“找鞋呢。”妈妈也帮我找了一会儿,可还是没找到。
我忽然想起是不是小黑把我的鞋叼走了呢?于是我大声的喊了一声:“小黑!把我的鞋给我叼回来!”不到一分钟,小黑就把我的鞋叼了回来。我穿上鞋子说:“小黑以后请你不要再叼走我的鞋了。”小黑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眼睛里流露出和蔼的目光,又“汪汪!”的叫了两声,好像在告诉我以后再也不叼我的鞋了。然后它摇摇尾巴悠然自得的走开了,从那以后,我的鞋子再没有丢过。
还有一次妈妈给我做了蛋炒饭,做完之后盛在碗里。我端着饭碗正要吃的时候,我看见小黑朝我走了过来,它可怜巴巴的好像在说:“小主人给我吃点吧!”我看它那么可怜就走到它的饭碗前,用勺子给它拨了一些饭。它高兴得直摇尾巴,高高兴兴的吃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宠物,我最喜欢的小狗,你们喜欢它吗?
我的宠物作文 篇14
我的宠物并不是在大街小巷中看的到的小猫,小狗,而是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的小老鼠。
我们家的老鼠是三线鼠,背后有三条明显的黑线,尾巴不到一公分,它们的秘密武器是那可爱的樱桃小嘴及大大又圆的眼睛,令人招架不住。
回想起来,这是发生在我四年级时一个炎热的下午——由于这次月考成绩很理想,所以爸爸答应我送我想要的礼物,我们先到宠物店,我看见了小巧玲珑的老鼠, 顿时,我就下定决心要买一公一母的老鼠,经过爸爸的允许,我告诉了店员,店员问:“请问要哪两只?”就在这时,两只老鼠出现在我的面前,并且刚好一公一母的,我大叫:“就这两只”,我们的缘分就此时此刻开始了!
一天一天的过去,在这段时间中,它们可爱逗趣的模样,让我啼笑皆非。如今,她们生下了四只顽皮的小老鼠,也做个称职的父母了,我为它们感到开心,但仔细算一算,它们的寿命也即将满一年,再过没多久,不管多么不舍,它们会上天堂当小天使,所以我要更仔细小心的照顾它们,让它们有更舒适的家。
以前的我,养了宠物并不把它们当生命看待,只把它们当成玩具玩,玩完了,就让父母来收拾。现在的我,养了它们,才了解负责任,每天必须帮他们加饲料换水和定期换木屑,我不是它们的佣人,我是它们的主人,这是我应该要做的,也是我必须做到的,小老鼠谢谢你们,让我上了宝贵的一课!
我的宠物作文 篇15
你们的宠物是什么动物?黏人的小猫?威武的小狗?我的宠物可与众不同啊,因为它们是小虾。前几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花鸟市场玩,看到了许多可爱的小虾,爸爸见我非常喜欢,就给我买了六只。它们现在就是我的新宠物。
现在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后,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些活泼可爱的小虾。我走到玻璃缸前,看着里面游动的虾,它们自由自在的样子真是招人喜爱。看着它们可爱的样子,总能让我忘记一天中的任何烦恼。
正看的出神呢,突然,我意外地发现一只虾的头上有一块红红的斑点,阳光一照,闪闪发亮,像一块红宝石,又像一顶小红帽,真是好看极了!其他几只,有的通身透明,有的颜色青灰,尾巴像把小薄扇,忽扇忽扇的,头上的须子比身体还长,凸起的小眼睛在水里东瞧西看,它们不停地游来游去,好像在愉快地散步呢!
我正在欣赏它们美丽的样子时,忽然看见一只小虾咬住了另一只小虾的尾巴,那只也不甘示弱,回过头就反咬一口,吓得咬它的小虾连忙松了口。两虾对视,都摆出要决斗的样子。其中一只凶狠地猛扑过去,另一只灵巧地一躲,又闪电般地咬住对方的须子。它们打得很激烈,僵持不下,我怕它们会受伤,就拿起一根小竹竿轻轻一挑,两只虾像触电似的跃出水面,溅起小小的水花。那只被咬的虾得救了,抽身就跑;另一只紧追不舍。这样,一前一后,绕着缸里的假山追来追去,还真像两个调皮的小孩子!
这六只小虾真可爱啊!
我的宠物作文 篇16
我家曾养一个小乌龟,不过那已是四五年前的事了。
记得是第一次去长沙时带回来的纪念品,那乌龟咋一看小巧玲珑,浑身绿意,好玩得很,可带回家后才知道它的种种“恶习”,吃饭时十分娇贵,必须我自己喂食,早上起来也不晒太阳,时常在水中潜着,冒泡,害得背上都生了苔藓,一点也不活泼,对他人很冷淡,只有把它放在较深的水中,它才安心,伸伸胳膊,踏着老迈的步伐踩入水中,翻个跟头再放肆的游泳,实在不招人喜欢,可日子也就这样凑凑活活的过了三年,两人感情逐渐升温,每天在床头的“鱼”缸里放三粒饲料也成了跟吃饭,写作业一样不可或缺的内容。但当4月29日那天,我再一次回家看见了双眼泛红,尸体浮在水面上的小乌龟时,我的眼角也微微泛红,即便母亲安慰我说是它的寿命到了,可心中依旧过不去那个坎,一条鲜活,宝贵的生命从我的掌心溜去,心仿佛被几千万把刀削割,直到现在我还认为自己对不起那个陪我成长的小乌龟,它将自己人生最美好的三年赋予我,可我虽已尽力,但没能做到最好就是最大的遗憾……,三年之后再无三年,只是无数个孤独的日日夜夜。
Ade。我的小乌龟,希望你在西方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的主人,快乐的活下去。愿世人每一位养宠物的人都能好好对待他的伙伴。
我的宠物作文 篇17
我的宠物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它很可爱。
它全身雪白雪白的,像披着一身白雪;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老是大张着望着我;它的小鼻子黑黑的,像涂了一层油漆似的;一张小小的嘴巴两旁还有几根胡须呢;有两只猫耳朵。别人见到了我的狗啊,都以为是只小花猫呢,因此,我给它取名叫嘟嘟。
有一次,早晨,我要上学去了,嘟嘟赶快跑过来,用它那紫葡萄般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姐姐,认真听讲哦,早点回来。”我蹲了下来,抓着它笑了笑,就关上门,走了。我放学回来,嘟嘟可能听到我的脚步声,躲在门后头,我一开门,嘟嘟向我扑过来,“你真是个机灵鬼。”我高兴地说。嘟嘟笑着舔着我的个胳膊,我们高兴极了。
星期六,爸爸妈妈带着我去郊游。早晨,我们准备出发了,嘟嘟急忙跑过来,舔着我的腿,好像说:“姐姐,我也要去。”我把它抱了起来,一起上路了。
一路上,花红柳绿,知了在树上不停的叫热。不知不觉,我们到了目的地—————东荆河大堤。我们光着脚,走在软绵绵的沙滩上,嘟嘟跑着,我追它,它跑得真快,我怎么也赶不上。在软绵绵的沙滩上,你追我赶,好不快乐。我们架好架子,烤好了豆干,嘟嘟赶快跑过来,舌头伸到外头,好像在说:“我要吃。”我夹了一个给它,它高兴极了,在草地上欢快地跑着,跳着,真高兴。
看,这就是我的宠物小狗嘟嘟,你说?它可爱吗?
我的宠物作文 篇18
我家有个讨人喜爱的小“淑女”,名字叫糯米。她长得非常漂亮,个头小小的,全身棕色的毛。长长的四肢,一对长毛耳朵向下耷拉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乌黑发亮,透着十足的机灵劲儿。短而秃的尾巴向上翘着,晃动起来十分有趣,增加了几分调皮气。
小糯米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活泼好动。她经常在房间里来回跑动,咬着她的玩具和我们的拖鞋在地上撒欢。妈妈说她有好动症,整天疯疯癫癫的,让人感觉很淘气。不过,她可从不会因为贪玩而忘记了自己守卫的职责。晚上,她总是机敏地站岗放哨,只要有一点异响,小糯米就马上警觉地发出叫声。
小糯米也有她的“淑女”范儿。那天,我和妈妈带着小糯米去美容,它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要带我去哪呀?”我故装神秘地对小糯米说:“等我们到了,你就知道啦!”到了宠物店,小糯米脸上的疑惑顿时变成了恐惧,她不知所措,直到工作人员把她抱进去美容时才似乎明白过来,她紧盯着我,在人家的怀里疯狂地挣扎着,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好像在向我求救。美容后的小糯米,形象大变,精神多了,也漂亮多了。除了耳朵上留着长毛,全身其它地方的毛都被理得短短的,修剪后的爪子小巧玲珑,显得可爱极了!她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安静地望着我,似乎还不太能接受自己的新形象,显出了几分矜持和害羞,真像一位小“淑女”。
我家的“淑女”小糯米是不是很可爱呢?
我的宠物作文 篇19
前不久,我买了四条活泼可爱的金鱼,并分别给它们取名为贝贝、点点、黑头和银尾。“四鱼大战”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去拿鱼食,可它们顽皮地一甩尾巴,把水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生气了,只见它们躲到角落里,望着我,仿佛在说:“小主人,对不起,我们下次再也不敢了。”算了,大人不计小鱼之过,我拿起鱼食,给它们喂了起来。这下可好了,四条鱼在鱼缸里“大闹天宫”起来。只见黑头抢了鱼食正要往嘴里塞,被银尾眼疾手快挡住了。银尾那得意劲甭提了。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银尾怎么也没想到,当它得意之时,点点已用尾巴将鱼食扫落。贝贝也不是吃素的,只见它一个饿虎扑食,鱼食被吞了下去。它得意扬扬地走在三条鱼前面,仿佛在说:“怎么样,甘拜下风了吧!”
“分帮结派变朋友”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自从上次大战后,黑头便死心踏地跟随了贝贝,只是银尾和点点不服,于是它们便商量起计谋来。点点假装服从于贝贝,其实是做卧底。也许是天助它也,不久终于有了一个机会,它们造起反来。那次,黑头得到了一个大鱼食,正要献给贝贝,可被“从天而降”的点点抢走了。贝贝自然大怒,向点点发起了进攻,银尾和点点也不甘示弱,就这样,它们又打了起来,最终,双方都挂彩了。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打了这一仗之后,它们却成了好朋友。这小小的金鱼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我爱这小小的金鱼。
我的宠物作文 篇20
走在宠物市场里,我目不转睛地在地上搜索,突然,你出现在我的眼中,就这样成了我们家的一员。
回到家,满心欢喜地把你放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我就坐在笼子旁看着你,可你就像做错事的孩子,缩成一团,躲在角落。我生怕哪里还没做到位,上网查阅资料,把你的小窝打扮成了一个“大别墅”。而你却没有什么反应,我只能祈祷你能适应。
过了几天,你走出了角落,我便有机会看到你的全貌:一身棕色的毛,全身有几条黑色的花纹相衬托,毛绒绒的大尾巴十分招人喜欢。你已经熟悉了我们,开始在笼子里活蹦乱跳。我实在是觉得小小的笼子太约束你,就把你放了出来。你走出笼子,来到了一个更大的世界,便一发不可收拾。你一抬腿迈过了一本书,双脚一用力便窜出好远。我写作业时你便几步跳上书桌,不时爬到作业本上,这时我便会和你尽情玩耍。每当我拿出食物,你都会不知从何处钻出来,将食物一扫而光。
这天,我又准时拿出了食物,可你却并没有出来,我顿时心急如焚,马上招呼爸爸妈妈来了个地毯式搜索。我们拿着手电筒、扫把,将每一寸地面从头到尾的勘察,只是,我们找到了你,你却……
我们家中再不会出现那活泼的身影。感谢你,松鼠,你虽只陪伴了我们短暂的时光,却带给了我们无穷的欢乐!
我的宠物作文 篇21
我有一只活泼、可爱、淘气的小宠物,它是一只小公狗,它的脑袋小的就像我的小手掌一样,它的颜色就像雪一样洁白,坐下来的时候和其他小狗不一样,它先把两腿打开,再把两只强壮的小手放在中间,你要是看一眼,绝对会被可爱死的。
它还有一个圆溜溜的小鼻子,一双大大的眼睛,短短的小尾巴,摇晃起来可有劲儿了。有一次,我把手放在尾巴旁边,它尾巴一摇我的手都被打了一个红色的印儿。
它有一个习惯,就是睡觉的时候喜欢在我的脚旁边睡,或者是钻到我的胳膊下面,为了有安全感。吃饭的时候那叫个狼吞虎咽,你还没看到它吃的是什么,就已经吃完了,那速度可真是相当的快呀!它最爱吃的是狗粮,我刚碰一下狗粮的袋子,它就趴着我想要吃的,你看你呀,没别的心思,怎么就对吃的那么有兴趣呢?带它玩的时候可开心了,我让它一直走,它却对另一条路很好奇,所以非要拐另一条路,转眼间就消失了,我赶快去把它抱回来,真是吓死我了,和这个淘气的小狗玩其实很累的呢!
我和我可爱的小宠物之间发生过开心的事情,伤心的事情,但是好的事情永远比坏的事情多,我正在写作业,做到一道不会的题,可爱的小狗就呆呆地坐在我面前仿佛说:“我漂亮的小主人,快点儿写吧!努力的想一想、动一动脑子,就会想出来的,写完我们还要一起玩呢!加油哦!”听了这句话,我立刻动起笔,开始认真的思考,想了一会儿,果然想出来了,完成作业之后,我就和可爱的小宠物一起玩了,我爱我的小宠物!
我的宠物作文 篇22
我曾经养过一只小白鼠,它的由来还有一段小故事呢,请听我细细说来。
一天放学,我回到家时,发现了一位小客人——一只白鸽。它全身雪白,一双眼睛骨碌碌到处乱转。由于是一只信鸽,妈妈怕它的主人担心,要把它放了,我舍不得白鸽就哭了起来,妈妈以让我养一只小宠物为条件,我只好答应了。这才有了我的第一只小宠物——小白鼠。
我第一眼就爱上了它。小白鼠穿着一件白毛衣,上面还嵌着黑宝石似得斑点,只有我拳头大小,外形像只可爱的小白兔。它会做各种各样的动作:跑圈圈、玩滑梯它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前腿弯曲,后脚直立,做个“恭喜发财”的动作,常常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小白鼠可调皮了。它总是趁我们不注意,偷偷地把笼子打开到外面去“漫游世界”,经常让我们白着急一场,它玩腻了才大摇大摆地回到家里。
小白鼠什么都吃,像个不挑食的好宝宝,因此我总是把我最爱吃的的东西给它吃:土豆、苹果、饼干、花生
小白鼠可爱极了。我总是把它放在手臂上,它就会沿着往上爬,还以为我是一座小山哩!有一回我拿了根绳子逗它玩,它竟抓住了绳子,我往上一提,就成了我的“钓鼠”。
可小白鼠的生命只有两年,两年后,我的小白鼠就上了天堂,永远离开了我。
我的宠物作文 篇23
我奶奶家有两个宠物。一条是小黑狗,一只是小白兔。
小黑狗是我从郑州带来的,品种是德国牧羊犬,别名黑贝。它的智商排名第三,很聪明,经过特殊训练后,可以当成警犬。
我把小黑狗抱来的时候只有两个月大,但已经很大了,有我的一只胳膊伸开那么长。不是太胖,显得很精神。它的背和头是黑色的,眼睛上面有两个小圆圈是土黄色的。
不知为什么,它天天晚上叫。白天躲在角落里睡觉。我给它拿了吃的东西,它不敢出来吃,让我很心疼。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才偷偷出来吃点东西。可能是这个环境太陌生了吧。也可能是离开了妈妈,不太适应,毕竟它才两个月大。
过了几天,它跟我熟了。小黑狗很喜欢和我出去溜圈。我一往门口走,它就跟着我。我往门外走,它也往门外去。我往田地里跑,它也往田地里跑。总之我去哪儿,它去哪儿。我一往回走,它就飞奔而去,但它跑一会儿,又回头见我如果没跑,就跑回来,跟在我后面慢慢走回家。
他很听话,我一拍手,它就坐在地上。我摸着它的头,轻轻拍拍,它就趴下,任我抚摸它,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它也有不听话的时候,昨天它还打翻了一盆吊兰。
我平常总是陪着小黑狗玩,它是我的好朋友。奶奶家有很多人,但小黑狗跟我最亲密。它知道我最爱它。
我妹妹养了一只大白兔,又大又肥,足有一个大篮球那么大。它贪吃得很,它笼子里的白菜、萝卜、草……一会就会被它吃干净。
它是纯白色的,但眼睛是红色的。其实它的眼睛是透明的,我们看见它的眼睛是红色的,那是因为它血的颜色透了出来。
妹妹害怕我的小黑狗,但是很喜欢她的小白兔。
我的宠物作文 篇24
我有一个宠物,它是一只鸟,它的名字叫“菠萝”。
它全身黄黄的,灵巧的脑袋上长着一顶由五六根羽毛组成的“皇冠”。我的菠萝和其它的鸟不一样,别的鸟怕人,而我的菠萝不但不怕人,反而还很喜欢人。
人有喜欢干的事,鸟也有喜欢干的事。菠萝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洗澡。我用喷头给它洗澡的时候,它总是闭上小小的眼睛,扭着圆滚滚的身子,开心地叫着“叽一一叽”,如同孩童般天真可爱。
人有犯错的时候,鸟也有。有一天我在写作业,菠萝飞了过来,围着我的笔尖转来转去,忽然它身子一停,一蹲,“呲溜”一坨热乎乎的鸟屎就迫不及待地钻了出来。我一看,大喊了一声“菠萝!”菠萝仿佛知道自己错了,低下了它那平时高高的头,像是在给我道歉。我见这情形,心里不由得软了下来,摸了一下它的头,它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笑了笑,它立马开心地从我的手上爬到肩上,静静地看着我写字。它真是一个会“变脸”的鸟啊。
我的菠萝,就是这么可爱又淘气。
我的宠物作文 篇25
我养的是一隻肥肥嫩嫩的黄色大肚鱼,我就叫牠「小黄」,每次放学回家,都会到水箱旁看一下小黄,牠看见我来了,就装死,像是跟我求救一样,好可怜的唷!我就会把他捞起来,牠就一直跳,好可爱唷!当我们去睡觉时,牠会在水草裡面连续绕了两圈,才肯安静的在水草裡休息、睡觉。到了早上,总是比我早起来,优游自在的游来游去,餵食物时,总会把头往上抬,像海豚一样,一直看着我。我把食物放下去,牠就拼命吃,像是已经饿叁天没吃饭一样,吃完食物后,就像个孕妇一样,吃力的游到石头上,停在上面,等消化完后,又像个过动儿似的跳来跳去,水都会被震得掀起波波涟漪,真的有趣极了!
虽然我的宠物不会特技,可是牠总是会逗我开心,如果少了牠的陪伴,我一定很寂寞又无趣。
我的另一隻宠物,是一隻小老鼠,牠的名字叫「哈姆太郎」。牠是隻公的,很好玩,牠有一项很特别的习惯,每次在牠的小屋裡放了几张卫生纸当垫子,当牠生气时,牠週遭的卫生纸就遭殃,牠会拼命咬卫生纸,把张卫生纸咬得碎碎的才肯罢休;洗澡时,会拼命往上爬,不愿意乖乖的让我们帮牠洗澡,好不容易洗完后,牠会把身上的毛甩乾;他的`大便像蟑螂大便一样,一粒粒圆圆的。
有一次我们带牠出去时,牠拼命想要逃跑。平常在家裡时,我会把牠从笼子裡放出来玩一会儿,牠会一直跑,一直跑,害我们追得喘嘘嘘的。有时牠在睡觉时,弟弟总是调皮的敲敲哈姆太郎的小屋,让牠睡不着。当我把哈姆太郎放出来玩,牠就会先伸个大懒腰,之后用手摸摸鼻子,再摸摸嘴巴,超级可爱。弟弟有时会一直抓哈姆太郎,搔养牠。就一直吱吱叫,像是在喊救命一样。弟弟依然不放开哈姆太郎,牠就用尖锐的牙齿,把弟弟的手紧紧咬住,结果弟弟的手被咬伤了,只好鬆开哈姆太郎,让牠掉到地板上,牠就趁机跑走。后来费了好久的工夫,才把牠抓回来。妹妹看到弟弟被咬伤后,再也不敢抓哈姆太郎。
养宠物时一件很有趣的事,但是照顾宠物必须要有耐心和恆心。所以在决定要养宠物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因一时兴起,养一阵子之后就抛弃,让它变成流浪动物,到时候会被安乐死,那是很可怜的一件事。
我的宠物作文 篇26
今年,爸爸的同事送给爸爸一些孔雀鱼,牠们每一隻都小小的,大约只有两粒米的宽度。牠们住的地方并不大,住在小水壶裡,这个圆圆的地方,可以让他们变得很健康,小鱼儿们找不到「死角」,所以牠们会一直绕着这个圆圈转,直到找到「角」才会停下来休息。
我的宠物最喜欢吃比叫小片的鱼饲料,太大片的他牠们不吃,有的时候,大片的也会咬个两、叁口,再丢给其它的同伴们吃。牠常常和同伴们玩捉迷藏,我有时候我会趁牠们在玩时偷偷洒饲料,牠们就会立刻解散,开始吃我倒的饲料。每当小鱼儿们看到饲料,个个精神饱满,且吃得津津有味,可能连敌人来时都不知道,真是个贪吃鬼啊!
我的宠物是张着眼睛睡觉,小鱼儿们可能会睡在水草中,这些小小的孔雀鱼,每天表演着美丽且动人的舞蹈,跳出欢乐的气氛,吸入我的快乐,让我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虽然现在鱼孔雀已经死去,只剩下两隻,但我还是要感谢这些陪伴我的宠物,陪我度过了快乐、伤心和生气,每天和鱼儿们每天过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活。
我的宠物作文 篇27
在六一儿童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宠物”当做礼物。
它有一身雪白的绒毛,一对长长的耳朵,一张小脚玲珑的小面孔上镶嵌着两只闪闪发光的红眼睛,就像两颗晶莹剔透的玛瑙。它的鼻子是一个粉色的三角形,嘴巴是Y字型的,非常可爱。你们猜猜它是什么动物?当然不是小狗,小猫也不对——对了,是小白兔!
小白兔发现胡萝卜时,会先拱拱雪白的身体,跳到胡萝卜前嗅一嗅,然后张开粉嫩的三瓣嘴试探性地咬上一口,似乎在品尝胡萝卜的味道是不是很新鲜,最后大口大口地啃起来,粉红的小嘴左右鼓动着,有趣极了。
这就是我的宠物,一只可爱又有趣的电子小白兔。
我的宠物作文 篇28
偶然,在相遇相撞相凝的那一瞬间,偶然的双眸里就散发出火花点点。微波荡漾,是风平浪静后,仍是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正是那一次偶然,让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在一个星期六,爸妈带我去花鸟市场,他们同意我养一只猫。
来到一家店中,有各式各样的猫,大的、小的、白的、灰的,颜色各种各样。我一直犹豫不决选哪一只,但我唯独感觉那一只猫一直注视着我,它不瑟瑟发抖,反而一直喵喵叫着,用爪子抓着笼子。我的头转了过来,眼神开始打量着它,它是一只灰色的英短蓝猫,眼睛大大的,和别的猫不一样的是它的白色鼻子上有一些灰毛。
看着看着,突然,它的眼睛也看着我的眼睛,我们的眼神偶然相撞,仿佛世界都静止了,仿佛周围的吵闹声都消失了。
它的眼睛多么像两颗葡萄,又像两颗黑水晶般地闪烁着,它来了一个歪头杀,好像想让我把它领回家。
“你再挑挑吧,我觉得灰猫太难看了。”“它虽然是灰猫,但它那真诚的眼神和歪头杀,你难道没被它打动吗?”“可它是公猫啊,母猫多可爱啊!”在我心中,有两个“我”在吵架,我到底要不要买这只猫啊!
我正在犹豫时,一声稚嫩的“喵”传入我的耳朵。那只小猫在叫着,用它那双可爱的眼睛望着我。我顿时被它再次打动了,毫不犹豫指着它叫到:“我要这只!”
在回家的路上,我看着它那纯洁的眼睛,说了一声:“葡萄。”就是葡萄!
有了葡萄,我的生活大大改变。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在学习,总有一个小小的身影。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小的身影已经长大了,但依然日复一日的陪伴我。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次偶遇的眼神相撞,还有那一声打动人心的“喵”。
我的宠物作文 篇29
我养过许多小狗,它们各不相同,可是有一条狗,让我格外喜欢它—那就是“球球”。
“球球”的毛很白,眼睛像葡萄一样大,嘴巴像小樱桃一样。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高兴时,它跟我玩,我不高兴时 ,它逗我笑。(简单外形描写,过渡,给读者印象深刻。)
有一次其中(期中)考试, 我没考好,回家后妈妈说:“大宝,考试成绩出来了吗?”我骗妈妈说:“没有。”吃完饭后,妈妈一看手机老师说:“考试成绩已经出来了,请家长签字。”妈妈火冒三丈的踢开我的门。(作文讲究语言美,此句不美,删去。)看见我和“球球”玩便说:“你不说没出成绩吗?“这是怎么回事?”“球球”过来好像要哭似的叫着好像在说:“不要打我主人 ,不就没考好吗?还有下一次呢!”妈妈很生气的走了出去。它回头好像在说:“主人没事拉!”我开心的笑了。
还有一次,我受老妈命令用鞋油擦黑皮鞋,我刚把鞋油打开,发现忘拿鞋刷子就跑去拿。可当我一回来,眼前一幕令我哭笑不得,光华洁白的地板上布满了黑色的狗爪印。好像一副中国话(画)一样,可“球球”却浑然不知,屁颠屁颠的向我跑来。我发现“球球”的四只爪子都沾满了黑鞋油,鼻子下还有两条“黑胡子,”(补入小狗必要的动作描写为宜。)我哈哈大笑,笑声把爸妈也引来了,他们看了也都哈哈大笑起来,只有“球球”一脸茫然,好像在说:“你们都怎么了?”
这就是我的宠物“球球”,它不仅是一个可爱的小狗,更是一个机智聪明的小狗。(卒章显志结尾,紧扣主题!望你今后作文,多在选材和不断加强描写技巧的训练上苦下功夫才行,多看老师空间里的优秀范文,你会有所借鉴和思悟的!)
我的宠物作文 篇30
有的人喜欢温顺可爱的小猫,也有的人喜欢忠诚护主的小狗,还有的人喜欢活泼开朗的小兔子,而我喜欢美丽勇敢(用词不当,改为:精致)的小金鱼。
那天放学回到家后,我发现我们家的“水族馆”里多了一位新成员。
只见它火焰般的鱼鳞闪闪发光,一条扇形的尾巴好似仙女的裙摆,让人眼前一亮。背上的鱼鳍蓝白相间,就像天空中繁星点点,美丽极了!鼓鼓的额头上嵌着一对黑宝石似的大眼睛,一张一合的小嘴巴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回来啦!”好漂亮的小精灵。
正当我被它华丽的外表所吸引时,只见它吐出一个球形的物体。我十分好奇,连忙问爸爸:“这是什么呀?”爸爸耐心的给我讲解着……哦!原来这条美丽的精灵叫“三湖慈鲷”。慈鲷是在嘴里孵化鱼卵的,所以这个小雪球是它的孩子呀。
正当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它们在水中嬉戏时,水中“霸王”朝着“小雪球”方向迅速冲过来。大概是新成员的到来让它很是不满,又或是怕新成员和它抢食,或是向它们宣告霸主地位,这位“水中霸王”来势汹汹。“小精灵”赶紧一个快动作将“小雪球”含在嘴里,用尽全身力气左右摆动鱼鳍躲避攻击。再次发起进攻准备的“水中霸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慈鲷不甘示弱,奋力追赶。经过几个回合的“战斗”后,慈鲷胜利而归。“水中霸王”只能躲在水草后不敢向前一步,生怕惹怒慈鲷。这时,慈鲷又将鱼卵吐出来,守护在它身边。
此刻我才恍然大悟,它的名字“慈鲷”就是慈祥的母亲无私的守护着孩子!母爱是多么平凡而又伟大啊!母爱如大海般宽阔,时时包容;母爱如火焰般炽热,时时温暖;母爱如星星般闪亮,永远难以忘怀。
我爱我的宠物——美丽勇敢的小金鱼!
我的宠物作文 篇31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兔子。
它有着长长的耳朵,听到脚步声时,耳朵就会竖起来,然后飞快地躲起来。它还有着像白云一样的毛,非常柔软。红红的眼睛像颗颗火红的宝石,闪闪发光。嘴巴非常的小,是三瓣嘴,吃东西的时候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吃得津津有味。它的腿前面两只腿短,后面两只腿很长,跳时后腿用力一蹬,就跳得老高,就像飞毛腿一样,嗖的一下就不见人影了。
兔子还是个贪睡鬼,不是吃了睡,就是睡了吃。通常都吃生菜,胡萝卜等等。有时把天猫精灵的声音当做摇篮曲,睡得更香了。
它是哺乳动物,一般分布在欧洲、亚洲、非洲等地。
兔子是不是很可爱呀?大家喜欢这样的兔子吗?相信你们一定会爱上它的。
我的宠物作文 篇32
我有一只可爱的宠物,它是一只小猫咪,全身雪白儿,头上有两点黑点,像又长了一双眼睛。它的眼睛大大的,眼球没有白仁,全是蓝色的,就像两颗蓝色透明的水晶珠。
哎,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挠我,低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小猫在用小爪子抓我的鞋带。它看着我,似乎在打量着我下一步该怎么办。我故意不动,只是看着它。它感到无趣,于是摇着尾巴跑开了。
这只小猫是怎么来的呢?
那是在前天,天下着小雨。我和志博一起准备回家,走到s桥上的时候,听到桥下有几声猫叫。于是,我们趴在桥上看,原来下面的一个石阶上,一只小猫在那里委屈地叫喊。我和志博都觉得小猫怪可怜的,我们就跑了过去。志博直接跳到石阶上,把小猫抱了上来。
小猫看上去很脏,灰头土脸的。我在一旁埋怨起志博多管闲事,可是志博却没有心情听我的责备,他只顾在那查看小猫呢。
我在一旁看志博在那里安慰小猫。因为志博家已经收养了一只小猫,还有一只小狗,所以志博劝我收养这只小猫。可我还在犹豫,到底是收养呢,还是不收养它呢?哎呀,好纠结呀!志博却和我较上劲了,他说:“你不养,我养!”一下子把我给气的!小猫还在那里一声一声的惨叫。最后我决定,把小猫放在我家养!(这是一个极不情愿的决定)“谁让我这么善良呢,好吧,我收养你了!”,当我对着小猫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志博高兴得不成样子了。
我俩赶紧把小猫带到了我家。我们先把它放在脸盆里,给它洗了一个热水澡。我的天!它的身上有特别多的虫子。用水一淋,毛粘在皮肤上,能看到一个一个小黑点,这些小黑点都是虫。我们用手把这些小黑虫一个一个捏下来,实在不行就用镊子摄,直到彻底弄干净为止。我们给小猫洗完澡才发现,小猫浑身是白色的,只有头顶上有两个黑圆点,真的挺可爱的。我用我的擦脸毛巾给它全身擦干净(心疼的不行)。晾了一会儿,它身上的毛干了,现在看起来可爱多了。
我先给它吃了一根火腿肠,然后又给它倒了一盘牛奶。它吃东西的样子非常可爱,时不时用爪子扒拉扒拉嘴,动一动它那几根短短的胡须。最后它趴在盘子上猛舔起来,不一会儿就把盘子里的牛奶喝个精光。完了它好像还意犹未尽,舔舔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我用手摸了摸它的头,小猫便顺势靠了过来,用头蹭着我的腿,嘴里还“喵喵”地叫个不停,似乎在感激我的救命之恩呢。
从此以后,小猫常常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这样一个小猫是多么的讨人喜欢呀!
哈哈,现在我有一个善良的“弟弟”啦!就是这只小猫嘛,我给他取了个可爱的名字,叫“陈CC”。千万别告诉别人,这是我偷偷告诉你的呦。
我的宠物作文 篇33
我的宠物有很多,但我唯独喜欢狗,因为狗聪明、乖巧还很通人性。
我家曾养过许多只狗,大多数是从邻居或村里抱养过来的,只有一只狗身份不明。它是我从外婆家回来的路上看见的,那时它的脚有点问题,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就像跳舞一样,好像跟被车压的一样,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它是被一群调皮的小孩子用石头打的。我见它可怜的样子,我的心也渐渐难过起来了。我心想那些小孩子太不听话了,竟然虐待动物。于是,就这样我就把那只受伤的小狗抱回了家。
一到家中,我就连忙为它包扎伤口,还给了些药给它吃。渐渐地它的脚好了起来。从此就生活在我的家中,它很听话每天都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我不开心时,还时常的逗我开心,本以为小狗从此就无忧无虑地生活在我的家中。怎想,天有不测风云。“债主”找上门来了,想要要回这只小狗。他跟我说这可是一只纯种的牧羊犬,在市面上很难买到,是我从外地花重金才买到的。啊!怎么这就是牧羊犬啊!后来爸爸也来了,说是把小狗还给他。可我还是舍不得。
小狗临走的时候,眼角还含着泪珠,这是我非常感动。我情不自禁的冲上去再抱了它一下。
我的宠物作文 篇34
我曾经养过不少宠物,有鹦鹉、 乌龟、小鸡,还有不同种类的鱼儿。其中与我最有不解之缘的当属鱼儿了。而在鱼儿当中,最让我喜爱、最让我怀念、最让我永久难忘的就数“大黑”了。
“大黑”是我家搬到康桥半岛的第一批鱼,是一条花罗汉,因为他身上很黑,而且有很大,所以我叫它“大黑”。大黑前额挺挺的,身子中间红红的,尾巴,鱼鳍和头都是黑黑的。
“大黑”死了,之所以是让我最伤心的,是因为它陪伴我很长一段时间。而且给我带来快乐,比如:他可以跳起来接食,像海豚一样,它经常把水溅出鱼缸逗我玩。
然而“大黑”的死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它经常和其它鱼抢食,然后抢不到就攻击其它鱼,所以我们为了惩罚它,把它放到另一个鱼缸里。后来因为外面很冷,然后他就生病了。第二天,他就浑身都是白斑,老爸为了不把病传给其他鱼,就把它扔了。
其实很遗憾,我还没有看到它最后一面,它就再也找不到了。我本想把他埋在花园里的,可后来连尸体也找不到了。“大黑”啊“大黑”,如果你不淘气就没有这样悲惨的局面了。愿你在天之灵,也能感受到小主人对你的思念之情。
我的宠物作文 篇35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名叫天天。
它有一个可爱的脸蛋、长长的胡须、又圆又黑的小眼睛、卷卷的尾巴和短短的脚,还有棕色的毛。
记得第一次当我看到它,就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狗。当我看到它在睡觉的时候,睡得又香又甜,好像天塌下来它也不管,那表情真可爱,我好想抱它喔!当我听到它“汪!汪!”的叫,我就把它抱在我的怀里,“乖乖!”我摸摸它的毛,它就真的不叫了;当它想大小便的时候,我就拉着它的绳子带它去,它在尿尿的时候,有时用蹲的,有时会顽皮的把脚抬起来。我拿饭给它吃,它狼吞虎咽的,不到一分钟,哇!吃完了,好恐怖喔!
我希望它不要离开我,永远留在我身边,因为有它在,让我非常的快乐,我也希望它不要受伤、不要感冒,每天平安、开心。它就像我的家人,只要别人欺负它,我就会生气,因为,它真的是一只可爱的小狗!
我的宠物作文 篇36
小朋友,你们都有宠物吗?我有一只宠物是一只小狗。他的品种是比熊。因为他全身雪白还有我最喜欢吃雪糕,所以我给他起个名字叫雪糕。
雪糕又漂亮又可爱。他的毛雪白雪白的,毛茸茸的还有点卷曲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毛长长的,远看像一个圆圆的雪球。他有一双大大的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头和一个可爱的小嘴巴。雪糕性格温顺乖巧。从来不生气不咬人也从不乱叫。我们小区的小朋友都非常喜欢他。
小雪糕喜欢睡觉,当我们都不在家时他就呼呼大睡。但当我们回家时小雪糕都会摇着尾巴欢迎我们回家并追着我让我和他一起玩。他最爱玩的就是和他一起扔球球。这时候他最开心了。雪糕还喜欢听我弹钢琴。只要我一弹琴他就迈着它那四只小短腿欢欢的跑来听我弹琴。他竖着耳朵听得可认真了。他最喜欢的食物是鸡蛋,只要他一听到鸡蛋这两个字就高兴的跑到我身边摇着摇尾巴,并张着小嘴让我给他鸡蛋吃。
他就是我的玩伴,给我的课外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我非常喜欢他。
我的宠物作文 篇37
牧羊犬的头和狮子差不多,有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嘴巴里,长着一排洁白而锋利的牙齿,两只耳朵竖在头的两侧,几公里内都能听见,牧羊犬长着一身灰黑色的毛,它的两只耳朵高高的竖起来,就差几厘米就跟我差不多高了。它的鼻子很灵敏,又一次,我的鞋子丢了一只结果它找了出来。
它对主人温柔听话,可是一见外人,就会虎视眈眈的盯着外人,把他吓跑。我每天放学回来,它都会摇着尾巴来接我。
牧羊犬属于大型犬,外形而且非常高贵典雅,性情优良。毛发长8到9厘米,它的毛很柔软、浓密、是能抵御恶劣气候的双层皮毛。它的身躯稳固、肌肉发达,体长大于身高。它体型发达,聪明敏捷,它具有强烈的牧羊本能,善于察言观色,能确实明白主人的指示,同时它还是极受欢迎的家庭犬。
牧羊犬最大的特点是聪明、学习能力强、理解力高、容易训练、温和、忠诚、顺从,它的忠心程度可以用如影随形来形容。牧羊犬是一种坚强、结实、积极、活泼的品种,意味着他没有无价值的地方,自然站立时,整齐而稳固。
深、且宽度适中的胸部显示出力量,倾斜的肩胛和适度弯曲的飞节显示出速度和优雅,脸部显示出非常高的智商。苏格兰牧羊犬给人的印象深刻,代表真正的和谐性。
我的宠物作文 篇38
我的宠物是一只颜值高达几亿的萌犬——“艾尔”,源自我名字的大写首字母“L”。
我第一次看见它时是在小姨家,它的皮肤黑相间,但不是斑斑点点的,而是像熊猫一样——黑眼圈、黑耳朵、黑爪子,黑肚皮!哇,比熊猫还绅士。
艾尔是一只讨人喜欢的狗。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时,它突然跳到书桌上,把我吓了一跳,正当我要变脸时,它坐在桌上坐着,一摇一晃,哈哈,原来它在装作一只“招财狗”!这下我可被它逗得乐不可支,笑疼了肚子!
艾尔是一只很绅士的狗。每当家里来客人时,它就会像主人一样迎上去,摇摇尾巴。每次外出玩时,它都会跟着我,并且不用带上绳子,也不会随地大小便。
随着我的年纪越来越高,作业越来越多,只好把艾尔送回小姨家。小姨家搬去了外地,艾尔也跟着走了,看到它的机会少之又少,我很想再见它一次……
我的宠物作文 篇39
如果你来到我家,会在电视旁边发现一个黄色的笼子,里面有一个灵活的影子,不久,它就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扒着门直勾勾地看着你,然后用小鼻子嗅嗅,似乎想从你身上找一点吃的。知道你没有吃的后,它又会跑回自己的小窝,干自己的事去了。这是我的宠物——“芝麻”——一只小仓鼠。
大约七个月前,我把它从花鸟市场带回来时,它还是一只有着灰色皮毛的小家伙,但经过我的饲养,它已经变成了一只“小猪”——胖乎乎,圆滚滚的!
“芝麻”属于三线紫仓,是一种很温顺很安静的品种。它最喜欢的游戏就是在我手中跑来跑去,而且一点也不注意安全!几次差点从我手上摔下去。它也会在我身上爬,但妈妈一看到就会责骂我。它有一个球,可以钻进去,在里面滚,这个球就会随着它走,经常一溜烟就跑没了。
“芝麻”有两个特长:一是表演杂技,两只前爪抓住顶层的栏杆,双爪交替,快速前进,再从一个较近的平台跳下来,还不忘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看把它能耐的!二是啃笼子,仓鼠是锯齿类动物,牙齿会不断生长,需要磨牙,我给它买了专门的磨牙石,可它不用,就啃笼子,笼子的漆已经掉光了。
“芝麻”虽然很调皮,却很爱干净。跟我互动完,舔舔爪,从脸到耳朵,反复擦,模样可爱极了,再跑进浴沙里打几个滚。它真是一个爱卫生的乖宝宝,难怪它的毛色总是光滑发亮。
自从上了初中后,我照顾它的时间越来越少,“芝麻”也不抱怨,它会趴在门口看我几眼。它知道我很爱它,它知道我是没有时间,它肯定也希望我能打开笼子,趴在我手上休息一会儿。但它也希望自己不要影响我。
“芝麻”的寿命只有短短的两年。就我而言,它只是我的一部分,而对它来说,我却是它的全部。“芝麻”,感谢上天让我遇上你,我会尽我所能把你照顾好的。
我的宠物作文 篇40
我的宠物是蚕宝宝,它是我同学送来的,我非常喜欢它。把它装在盒子里。 它的身子雪白雪白的,所以我给它取一个名子叫“小白”。它身长大约6厘米,眼睛小小的黑黑像一个芝麻,尾部有一个勾起来的东西,可能是它的尾巴吧。它的脚又细又短,密密麻麻的排成俩排,如果你不仔细看你是发现不了的。
我很喜欢它吃桑叶的样子,它吃桑叶的速度很快。我一把桑叶放进盒子里,它就慢慢地爬了过来,沿着桑叶的边缘默默地吃了起来,好像享受着美味。不到半天的时间桑叶就被蚕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梗。
日子一天天过去,蚕一天天长大。蜕了三次皮,最后一次的蜕皮,我终于看到了。它先把身体紧缩,接着尾部一挺 ——啊!一对金黄色的小脚首先从肚子下面露了出来,这样一直脱到尾部,不动了,大概是在休息吧。不一会儿,它又用嘴咬住皮,尾巴一缩,皮又蜕去一点……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它终于把黄色的脏旧皮蜕去了。蜕得白白胖胖、柔软而富有光泽的蚕身子,好象穿上了一件雪白的衣衫,可漂亮了。
太好了,我的蚕终于破壳而出了。
我的宠物作文 篇41
我有两只小鹦鹉。他们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它们一只是公的,一只是母的。公的那只叫做壮壮,它有着一身黄绿色的羽毛,它的背部是黄色,腹部则是浅绿色的,小小的爪子呈粉红色,眼睛白包黑,他的样子,让人一看上去就是个脾气很大的家伙。母的叫贝贝,它看上去温柔许多了,贝贝的背部是白色的,腹部慢慢地变成浅蓝色,一双温柔的眼睛也是白包黑,小小的爪子也是粉红色的,看上去就像一个真正的淑女!
它们虽然是一家人,但内部一点也不和谐。有一天中午我从新东方回到家,一进门就想起了鹦鹉的食物还没有换,于是马上帮他们把食物都换了,饿了半天的鹦鹉见到食物来了,马上走过去看。
毕竟只有一盒食物,他们两个都抢起来了,壮壮使劲用嘴巴攻击着贝贝,他现在可不管什么“女士优先”了,他看到了食物是可以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情的,他用他的嘴巴不停地啄着贝贝,也不管是贝贝的哪个地方!
贝贝呢,也毫不示弱,它现在把那什么温柔的优雅淑女全部抛在脑袋后面,为了争抢食物,它拼命与壮壮做斗争,也不管有没有伤害到他。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想:这两个家伙可真霸道!著名教育家孔子都说了:小不忍,则乱大谋。更何况都是一家人,让别人先试一下又怎么了,于是我忍不住训斥道:“都是一家人,让别人先吃一下不行吗?”当然训斥不成效果,他们仍然在打,最后还是壮壮胜利了,贝贝只好乖乖地在旁边等着壮壮吃完再去吃。
它们不仅自己内部不和谐,对我们人类也非常不客气!
有一次我和妈妈陪舅伯去火车站,舅伯在路上闲着没事干,就用手指头摆各种造型逗鹦鹉玩,有人陪着自己玩鹦鹉一定很高兴了!所以在一路叽叽喳喳地叫着。后来舅伯快下车了,就不陪它们玩了。壮壮很是生气,满面愤怒地衔起一块屎丢到了舅伯的腿上,舅伯没太在意,以为它是无意的,可是过了一会儿,壮壮又把一块屎朝舅伯扔过来了,但是被妈妈的塑料袋接住了。妈妈在一旁说:“这鹦鹉都成精了!”我也在心里感叹:这个鹦鹉对自己的同伴发脾气就算了,还对人类发脾气!
这两只小鹦鹉虽然任性,但他们还是我的心肝宝贝。希望它们以后能改掉自己的脾气,多为别人着想!
我的宠物作文 篇42
肉嘟嘟的身体,两颗黑宝石似的眼睛嵌在脸上,嘴巴不大,时不时会露出尖尖的小门牙。从远处看,可真像一个蓬松的小毛球。它就是我的“肉球”小仓鼠。
一天晚上,我和妈妈到广场上散步,路过一个卖小仓鼠的摊位,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我站在笼子旁边,用一些切好的苹果块喂它。它似乎是一个大胃王,不一会儿,好些苹果块就被吃光了。我看它那么有趣,便问妈妈:“可以买一只吗?”妈妈说:“我先问下多少钱再说。”店主说:“十元一只。”妈妈一听,对我说:“太贵了,不买!”说完,硬拉着我离开。我边走边不停地央求妈妈说:“就买一只,就买一只……”妈妈听得不耐烦了,只好回头给我买了一只。我抱着装仓鼠的笼子高兴地跑回家。
到了家里,我从厨房拿出一些菜叶,撕碎了给仓鼠吃,看它那么胖,便给它起个名字,叫“小肉球”。它低头津津有味地吃个不停,等我洗完澡回来时,发现那一大片菜都被“小肉球”吃光了。可真是个贪吃的小仓鼠,所以我又给它取了个绰号叫“贪吃鬼”。
到了睡觉的时间,我舍不得让它离我视线太远,就把它装在笼子里放在床边。我上了床,它也钻进小窝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看“小肉球”在干什么。咦?这个小家伙竟然不在笼子里,去哪儿呢?我赶紧穿好衣服,下床找它,可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都没见它的踪影,差点就要哭了。于是,我又回到了卧室,突然发现笼子里的草堆里似乎有一个东西在动。我用牙签轻轻地把草堆扒开来一看,呵!原来“小肉球”还在里面呼呼大睡呢!这个坏家伙,可把我吓坏了。
自从“小肉球”到我家,我的生活每天都充满了乐趣,每天都有新的故事发生。
我的宠物作文 篇43
在我姥姥家,有一只太可爱的小狗,名叫乐乐,它十分听话,你让它往东,它一定不会向西走的。我也十分怀念它……
记得小时候我是十分害怕狗的,唯独不怕乐乐,因为我并不把它当做宠物或动物,而是一位玩伴。姥姥家在乡下,每次我都会把姥姥刚摘加的黄瓜洗干净一边吃,一边喂给“乐乐”吃。有时也会让它跳起来,气得它团团转。
因为现在都驯狗,所以我也尝试了一下,先是握手,左右分清楚,说在爪,“乐乐”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左爪伸过来,放到我的手掌中,弄得我咯咯地笑,一直到最后,乐乐已经可以起来走了两步了,和人走的样子是一样的,不过看起来总会感到有些滑稽,忍不住笑上几声。
可现在乐乐已经在也回不来了,因为它成了别人的猎物,成了别人盘中之餐,我很希望再养上一只,可感觉每个狗狗也像“乐乐”可爱、听话。
我的宠物作文 篇44
我家有一条大狗,极其威猛,却在威猛之中冒着可爱之气,这也许是它的一种特色吧!
我还记得有一次傍晚,我和它一起散步,它看到地上有掉下的吃剩下的东西,狗还是改变不了本性,奔过去抢。我气急败坏,追过去就想打。它摇着它那条大尾巴看着我,在我身边绕来绕去,我心里知道,它是来和我撒娇来的,我还强硬地把它往家里牵。太恶心了,它还不走了。这小倔脾气。哎!没有办法啊!
这只能体现出可爱,威猛更不用说了!
一次我在院子里玩球,球飞到了狗面前,它用身体拱了过来,我扔球扔的劲太大了,到墙上了。反弹力也够大的,呼的一声就回来了,将打到我脸上,我闭上眼,等受痛苦的那一刻,我的狗用头把球顶飞了。那一刻,我感觉它好威猛。
我对我的狗充满着爱意,它让我感到无奈,它又让我满心欢喜,这可爱中的威猛,在我脑海中回响,记忆深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