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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说的话比我都强集合60句

时间:2018-07-22 10:10

好词:

时空穿梭 巍峨峻拔 碧波环抱 立地顶天 刚劲端庄 如歌如画 牙牙学语

蹒跚学步 炎黄子孙 苍苍茫茫 百折不回 千灾百难 长风破浪 欢歌劲舞

好句:

1、看着他们在布料上用粉笔画样,又剪又缝,做出一件件漂亮衣服,实在了不起。我一次次看下来,真想亲手干一干。

2、但是裁缝师傅们给惊动了,看见我躲在角落里, 很奇怪。有一位师傅问我是怎么回事,我把上衣给他看: “我要把它改成背心。”

3、那件背心穿在我身上,倒蛮好看的。两个袖子好好留着,说是补衣服可以用。不过从此以后我再没干过针线活。

4、小学的气氛和私塾完全不同, 这里有宽大的校舍,有大操场,特别是老师多,年纪轻, 对我们十分亲切,像是大哥哥大姐姐,不用一天到晚面对着一位板着脸的老先生,坐在一张板凳上读读不懂的书,我们这些小学生心情舒畅极了。

5、我忘不了我的小学老师。我如今老了,记姓名很吃力,可是许多位小学老师我还记得他们姓什么, 个别的还记得名字。

6、后来有人跟我开玩笑,说我这个人是个小滑头, 会拍老师马屁,所以一位一位班主任都喜欢我。

7、不过天地良心,我一点也不狡猾,一点没有过任何歪主意,就像我长大后几十年证明的`,我是个老实人, 自得其乐的人,不会去动任何歪脑筋。何况我那时候还小着呐!

8、我说他小提琴拉得好,不仅是用当时小孩子的眼光说,而且是用我今天的眼光说。

9、不过我有一个印象,一年级下学期李小姐好像肚子大了,我读二年级时好像没有见过她和招先生。也许他们转到别的学校去了?

10、在广州,过去到处可以看到“敬惜字纸”的标语。当时文盲多,识字的人少,字就显得珍贵,而且神秘, 因此连写过字的纸也要敬惜。

11、在我的家乡,遇到有人在城里大学毕业,还会在乡下各祠堂门口贴榜,说某某乡某某村的某某人大学毕业了,就像旧时代中科举一样。这是我在乡下亲眼看到的。

12、要回信,她们不会写,也来找我代写。那时候有许多专门代人写信的摊子,我也就是一个代人写信的。

13谈的是家常,她们的丈夫也不是雅人,用不着写得怎么雅,有时她们讲的话我文言转不过弯来,也就写成直白的广州话了。

14、老实说,现在万一要我再写这样的信,对不起, 我还是得查查《写信必读》才行,免得闹笑话。

15、《我也有过小时候》好词好句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把几十年前亲历的大小故事,写成这样一本书,对于读者和后人,真是一件幸事。隔着遥远年代,也能感受到其中的滋味。,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俞敏洪青春演讲稿1

希望我们在座的同学从今天做起,让自己由平凡走向伟大,由失望走向希望,由懦弱走向勇敢。用在大学的这种积极上进的心态走向未来,一辈子永远往前走!

同学们,今天我们要讲一讲大学生活,因为大学生活对于我们这四年来说是非常珍贵的。我们要做好哪几件事情,才能够使大学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呢?我总结了四大要素,即三个追求、一个准备:追求知识、追求友谊、追求爱情,为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所谓追求知识,我们要分成两个领域讲,即专业知识和普遍知识。

对待专业,一种态度是我喜欢所以我学习。不管是研究水稻还是研究小麦,你一看到就喜欢得疯狂,就要研究,你都不用去问这个专业在这个世界上是否需要。既然大学设置了这个专业,表明这个世界必然需要这个专业。

如果说你不太喜欢,但是你觉得学这个专业未来能找到一份好工作,可能会成为你生存的工具,照样可以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英语,到现在为止我还依然坚持在学英语。为什么?因为英语变成了我的工具。我当时考大学,不是因为我喜欢英语,是因为当时考英语专业不用考数学。我喜欢中文,也喜欢中国历史和中国哲学,但是最后我不得不学英语,我发现英语对我有用。因为我学英语,我在北大当了老师;因为我学英语,最后做成了新东方;因为我的英语水平,敢把新东方弄到美国去上市;因为我的英语交流水平,任何美国投资者给我打电话我都不害怕,使新东方的股票非常稳定。

同学们,当你们登山的时候,你可以不喜欢手中的拐棍,但是你不能扔掉那根拐棍,脱离那根拐棍,你就登不上山了。我发现英语就是我的拐杖,让我在新东方的事业这座山峰上不断往上攀登,那我就不能把它扔掉。到现在为止,尽管我很忙,但是每天也依然要抽出半个到一个小时来读读英语、学学英语、背背单词,保证每天一点点地成长和进步。

专业学到什么水平算是学到家了呢?我常常说,专业水平就是在全中国这个领域中,你能算是前一百位就非常了不起了。当然,要尽可能地把范围缩小。比如说,我曾经希望自己是全中国前一百位的英语专家,后来我发现一点希望都没有。几十万留学生在往国内跑,我哪比得过他们。后来我只能缩小范围,我专门研究英语的词根、词汇、词源,研究了以后我发现,这方面,我在中国应该算是一流专家了。

选专业不是一个儿戏,是终身的选择。你要知道,一旦选定了,即使不喜欢,也得搞下去。为什么?因为即使你没有任何事业,但是有专业,人们就会录用你,你就会有饭吃了。另外,专业课的水平尽可能要考得好一点。为什么呢?两个原因:一是你专业课水平好,未来找工作要相对容易一点儿;二是未来十五年全世界所有的大学都会全面向中国开放,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到国外去留学,那个时候,如果你的专业成绩非常低,留学就没有希望了。

选定了专业,一定要把专业领域的前三本书读得滚瓜烂熟,把三本书任何一个思想观点都转化成你自己的思想观点,最后你就有可能变成这个专业的顶级人士。奠定了所有的理论和理论框架基础,未来你想要在这中间纵深发展,是绝对有无穷无尽的潜力的。

在大学除了读专业书籍,还有就是要广泛地读书。文科的读理科,理科的读文科。哲学史、科学史、文学史、生物史,然后是社会学、地理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还有所有的随笔、散文、诗歌,大家都得去读。读书其实很简单,一个星期读两本书是轻轻松松的事情,毕竟要你精读的书很少。大学要读多少才算大学毕业生呢?同学们至少要读400本以上。梅贻琦曾经说过一句话:“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一个大学如果有伟大的老师,这个大学的学生必然伟大。但是我还想再说一下,大学非为有大楼之谓也,而是读书变成大学问之大雅。好像一张纸上写满了字,不管写多少字,就只是一张纸,薄薄的。但是,如果你读了大量的书,你就会变成一本书,厚厚的,让人一看就很厚重,让人一看就有学识,让人一看就愿意觉得你是值得交往的人。

所以说,同学们一定要多读书。我在北大读了800多本书,新东方还有一个极端的人物,就是我的班长王强老师,他在大学的时候读了1500多本书。我们在北大的时候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我们互相比着读书。相信我们农大的同学有这么好的环境,在有山有水的地方,读一、两本书是轻轻松松的事情。我们要去读《红楼梦》、《三国演义》,我们应该读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们应该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我们要去读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我们也应该去读《西方哲学史》。像现在出版的好的著作大家也应该读,比如说《明朝那些事》,比如说同改革开放30年成长起来的中国著名的经济史作家吴晓波写的《激荡30年》等。

凡是读书多的人,发展潜力一定是强的,因为你有厚度,你的事业就有高度。新东方有一句话:底蕴的厚度决定着事业的高度。什么叫底蕴?底蕴就是你读了多少书,走了多少路,这就是底蕴。书都没读过,你怎么会有思想?书都没读过,你怎么能从多个视角来考虑问题?书都没读过,你怎么能有创新意识?书都没读过,你怎么知道仰望星空?

追求友谊

我们在大学要做的第二件事情是什么呢?就是要多交朋友。我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这辈子交了不少好朋友,而且和好朋友一起做成了新东方这么大的一个事业。所以,我觉得在大学除了读书以外,最重要是要交朋友,只有在大学能交上你一辈子的朋友,还有高中的时候也有可能。为什么?高中、大学这七年同学之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而且七年大家一起,或者四年大家一起,彼此知根知底,人品怎么样、个性怎么样、胸怀怎么样、才能怎么样,你完全清楚。你要知道,走进社会工作以后,要不就是同事工作关系,常会争权夺利;要不就是上下级工作汇报关系;要不就是跟外面的人关系,相互有求。通常很难再出现真正完全心灵相通的朋友,以及事业上互相帮助的朋友。

交到好朋友有两个最重要的前提条件:第一,你自己本身是一个好人;第二,追随比你更加厉害的人。

首先是自己做个好人。谁也不愿意去跟一个不好的人交朋友。不好不是说你杀了人,做了违法的事,不好体现在比较自私,分享别人的东西可以,别人分享你的东西就不行,不好表现为心地阴暗,表现为背后老说别人的坏话。同时,还要主动地去交朋友,你要主动对别人微笑,别人才会对你微笑。人是一种反应动物,就是你给我一个什么动作,我就可能会对你有一个什么动作。我庆幸我是一个喜欢为别人服务的人,比如说,从小到大,因为我的成绩不好,又希望老师表扬我,所以我就老在班上打扫卫生,结果就一直做我们班的卫生代表;进了北大以后,卫生不用我打扫了,教室有别人打扫,但我发现宿舍没有人打扫,那就我打扫吧,还打水,所以我们宿舍基本上没排什么卫生值日表。

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也没有同学说你真伟大,为我们打水、扫地这么多年!但是,十年以后,有些事情就体现出来了。新东方做到一定程度,我觉得应该找一些我的好朋友、大学同学跟我一起做新东方。我知道,要把他们弄回来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他们不回来东方肯定做不大。后来,他们说了一番话我特别感动。他们说,在大学四年,知道你一直是个好人,知道你是一个可靠的人,也知道你有饭吃的时候,我们肯定不会喝粥,你有粥的喝的时候,我们肯定不会饿死。最后,大家就一起回来了,新东方就做大了。

第二就是要追随比你更加厉害的人。张良追随了刘邦,他才能成功。所以要追随心胸比你博大,志向比你高远,胸怀比你开阔,在某个领域方面又比你更加厉害的人,这样你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我从小到大有一个心态,我到今天也不理解,就是没有任何妒嫉心理。我们班的同学,比如说从小学到高中评三好学生,我会拼命地为他们鼓掌,我心里一点难过都没有。当然我也没法难过,永远在全班二十名之后,怎么难过?但这个给我养成了一个良好的心态,就是我看到比我厉害的人,我会产生一种崇拜心理,包括我对我的部下。不管哪个领域,比我厉害的,我就会觉得很喜欢。

我在北大一无是处,为什么我能交到像王强老师、徐小平老师等这样对新东方来说比较关键的人物,因为他们在大学的时候给了我很多的影响。比如说像王强老师,他喜欢读书,一进北大就把自己的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饭菜票,一半用来买书。当时中国的大学生都由国家发补助生活费,一个月22块钱。我们当时也能活下去,因为土豆烧牛肉一份只要1毛5分钱。当时一本书只要5毛钱左右,我记得朱光潜的《西方美学史》两本书只要8毛4分钱。王强老师有个习惯,买书的钱,绝不用来买饭菜票。饭菜票吃完了怎么办?他就开始拿我的。我发现这个习惯很好,我就开始向他学习,我也把我的生活费一分为二,一半用来买书,一半用来买饭菜票,我要把饭菜票吃完了,我就拿他的饭菜票。每到星期六、星期天,我们就拿着钱去买书。那时,我刚从农村进北大,完全不知道买什么书,所以我就干脆跟着王强,他买什么书我就买什么书。

跟徐小平打交道也是。徐小平在北大其实已经是我的老师了,他教中国音乐史,一句话下来,就让你的心“怦”地跳一下,所以我就觉得这个老师讲得真好!我就想跟他交朋友。他当时担任北大团委文化部的部长,所以每到星期五的晚上,他都会请一帮北大的年轻老师到他家里去聊天。学生当然很想听了,但是学生坐在年轻老师中间听老师聊天,老师肯定是不干的。我说,徐老师,我能留下来听你们聊天吗?徐老师表示不太方便,他说:我们老师都是聊的男人和女人的事情,你太年轻,会被污染的。我的反应速度很快,当场就说:徐老师,我刚好需要这方面的启蒙知识。所以,徐老师就没有办法了,他说:你坐在这儿听我们聊,下不为例。结果我就找到机会了。为什么?当年中国是没有矿泉水的,矿泉水是90年代以后才有的。他们聊天聊得很口渴,我就开始给他们煮水泡茶;等他们晚上肚子饿了,我就出去给他们买方便面,给他们泡方便面。到了第二个星期,我就打电话过去,我说:徐老师,你们还需要那个煮水、泡茶、泡方便面的人吗?他说:如果你愿意来煮水、泡茶、买方便面,你就过来吧。结果,我就又过去了。

追求爱情

如果有可能的话,在大学谈一场恋爱也是不错的。

回顾过去,发现我的大学生活一片空白。究其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我成绩差,而是我在大学没有谈过恋爱。谈恋爱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真爱上一个人以后,接下来的一件事就是你一定要真诚地告诉她你爱她,千万不要怕。我在大学爱过很多女孩,但是从来没有敢去告诉任何一个女孩我爱她。每次我在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怕一说出来,会挨两个耳光。我想说的是,你爱上了一个人,你又不去告诉他,自己一个人非常的痛苦,有什么必要呢?你去告诉她,真诚地追求他,直到最后没有希望了,你也心死了,对自己也有一个交代。

如果两个相爱了怎么办?非常简单,要一心一意地爱!什么叫一心一意?不是说大学只能谈一次恋爱,而是一次只能谈一个。同学们请记住了,这是我对你们的最低标准了。真正的恋爱要爱到什么地步呢?要爱到这种地步,就是“为什么我的眼中充满泪水,是因为我爱你爱到深层”。如果没有这种感觉,表明你们的爱情没有到位。但是,即便爱到这种深层的地步,也会出问题。对方如果离开你,你怎么办?所以,谈恋爱要谈得大度。什么叫大度?爱情是一种缘分,朋友之间永远要忠诚,但是爱情是没有忠诚的,爱情只有爱。如果我爱你,必然对你忠诚;如果我已经失去了爱,对你没感觉了,我离开你也是很正常的。所以,爱情有分有合。离开你,你只有一种方式,就是祝福她一路走好,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缘分之说,在某一个时间或空间点上一定会有一个和你终身相守的人在那等着你,两个人手牵手走向生命的未来。所以,一定要珍惜生命,爱情带来的任何痛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你回忆的美酒,这是任何一个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的。那么,珍惜生命!

在大学谈恋爱,其实不一定会有结果的。它美就美在过程,在校园中留下你美好的足迹,有一份青春的美好回忆,这是最重要的。

为将来工作做好准备

毕业以后,大家都要开始工作,工作是我们走向未来必不可少的部分。我刚开始留在北大,想反正也是一个职业,我就当老师吧。开始,我一个班50个同学,最后跑得剩了3个。但是,我这个人是比较努力的人,每次上完课,我就冲到别的优秀老师那去听他们讲课,拼命做笔记,记住他们每一句话怎么讲的,完了我自己再回去对比,换我讲是不是能讲得更好。过了一年,我发现我的学生都回来了。到第二年的时候,不光我的学生回来了,而且50人的教室里容纳了100个学生,那就意味着我上课比较成功了。到第三年,我就被北大评为优秀老师了。从此以后我发现,我本来在北大是打算临时当个老师,但是到了第二年以后,我就把老师当成我的终身梦想,当时就下了一个决心:这辈子我死了都不可以离开学校的讲台。到今天为止,我也依然是一名老师。

我们从有一个职业开始,也许慢慢就能做成一个事业。所以到后来,我觉得自己要出国,再后来从北大离开,当时其实我不想做事业,只是想赚更多的钱,以尽早出国。但是,做着做着,新东方学校就做大了,最后我就只能把它当作一个事业干。这个路径同学们是可以模仿的。先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紧接着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如果热爱这份工作(或者换一份你热爱的工作),把它做成你一辈子想做的工作。然后,用你在这个工作中学习的经验,慢慢地开创自己的事业,这是最正确的方法。

现在大家都在鼓励大学生创业,我也鼓励。统计数据表明,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创业99。9%会失败。成功率太低了,为什么?因为创业需要几个基础:第一,你需要知道如何处理人和事的关系,这个你必须工作一段时间才有这个本领;第二,你需要熟悉一个行业的经验和运作的模式。比如说,未来你要想办培训学校,你不到像新东方这样的机构来干两年,你不一定能干成。总而言之,创业不一定会成功,成功了也不一定会长久,长久了失败了也不一定不成功。生命总是会有机会的,抱着一种良好的工作心态,先从最基础的做起,锻炼自己的能力、心胸,最后你总能成长起来。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能成功。希望我们在座的同学从今天做起,让自己由平凡走向伟大,由失望走向希望,由懦弱走向勇敢。用在大学的这种积极上进的心态走向未来,一辈子永远往前走!

谢谢大家!

俞敏洪青春演讲稿2

非常感谢欧阳夏丹的介绍。同学们,大家好!今天给我的题目是《致青春》,青春是年轻的同义词,你们就是青春的化身。青春时期我们想什么?我想大家可能和我年轻的时候一样,男生想美女,女生想俊男,当然也有俊男想俊男,美女想美女的,但那是例外。反正我年轻时候想的就是欧阳夏丹这样的美女,现在我也想美女,这反过来说明我还年轻,至少心理上年轻。我在年轻的时候,到底做过什么样的事情?想来想去,我发现,青春是犯傻的同义词,我们很难把老于世故、老奸巨滑这样的词语跟青春连在一起,也很难把正确和青春划等号。也许,青春最大的奢侈就是可以犯傻可以犯错误。犯傻,被人欺负,对于青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就像在大学的时候,我们班一起上山唱歌通宵不归,两个男生为了一个女生围着校园一路厮打,为了写出一首好诗咬断一堆铅笔,全班同学跳贴面舞会被学校点名批评,都是我们青春的记忆。我在大学帮一个女生扛包,上火车我给她扛包,下火车给她扛包,后来发现这个女生跟另外一个男生在散步。我就问这个男生是谁,她说是我男朋友。我就说有男朋友为什么还让我给你扛包?她说,我要让男朋友休息一下。我们班的另一个男生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情在女生宿舍前拉小提琴,结果被泼了一盆洗脚水。这些犯傻,也许就是青春的代名词。

青春没有后悔。如果我们计算好了,能从一个人身上得到什么,再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我们就已经变成了一个计算型的人物,而计算型的人物等同于老奸巨滑,和青春无关。

青春的第二特征就是爱情无悔,爱情纯粹。现在很多同学是没有爱情的青春的。很多女生在找男朋友的时候,先计算这个男生是什么家庭出身,到底有多少钱,家庭地位如何。这样计算的女生,跟巫婆差不多,基本上很难说跟青春有关。青春是一种脱离世俗的真爱,当男生看上女生,或者女生看上男生,不管她是灰姑娘,还是红姑娘,不管他是富二代,还是穷二代,你都全身心去爱,不顾一切去爱,而他/她的背景,只是一缕云淡风轻,这就是青春的爱情。

其实,在座的同学想一想,如果你先计算,然后按照计算的标准去寻找爱情,常常会是一场错误。《红楼梦》里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我觉得恰恰是对计算爱情和计算人生的批判。像我这样的人,在大学的时候如果用计算的眼光看,是没有女生会看上我的'。我在大学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知识一片空白,文艺活动、体育活动一无所长,而且我长得还非常的土,马云尽管长得难看,但是长得比我还洋气一点。

青春的第三个特征,是无怨无悔、不计得失地交往生命中最好的朋友和同学。大家可能看过《中国合伙人》这部电影,是以新东方为背景拍的,那个电影中的角色之一成冬青是以我为背景拍的。其实,我对这部电影没有感觉,我谈不出来喜欢不喜欢这部电影,因为审美需要一定的距离。但我对这部电影惟一觉得有魅力的地方,就是三个哥们,从大学开始,一起变成朋友,最后一起创业,最后不断为了公司发展,打打闹闹,一起共同努力,让公司成功上市。在现实中,这个故事一直延续到今天,因为里面的另外两个人物就是新东方的徐小平和王强,他们都是我在大学时代交往到的最好的朋友。到今天为止,我们依然在一起共同事业,所以我们的青春一直延续到今天。

在大学的时候,如果说你跟宿舍同学打了架,就一辈子不再理睬,这是失去青春的标志。因为青春就是,不管为了什么打架,为了利益打架,为了女朋友打架,为了分数打架,为了虚荣打架,但打完架后,哥们还能在一起抱头痛哭,那才是真正的青春。在大学的时候,我跟宿舍同学,无数次喝醉了酒,为了自己的成绩落后,为了自己生命的卑微,为了自己被看不起而抱头痛哭,互相鼓励着一直到能够坚强地抬起自己的头颅。所以,在我的生命中,到今天依然拥有青春时代的朋友。

青春其实跟三个“想”有关,叫做理想、梦想和思想。如果我们能够坚持自己的理想,追逐自己的梦想,并且探索自己独立的思想,我们的青春就开始成熟了。当我们坚持自己理想,你就会有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一点,我在小时候就学会了,所以我在16岁开始高考,第一年失败,第二年失败,坚持考了第三年。我的理想中,并没有北京大学,但是我最后进了北京大学,因为我坚持了自己必须上大学的理想,知道在农村没有广阔天地,也不可能大有作为。但是,人世沧桑,我们很容易放弃自己的理想和梦想。梦想常常跟青春有关,因为青春是一个多梦的时节。但当岁月流逝,我们常常会屈服于现实放弃梦想,当我们放弃梦想,也就意味着精神生命的结束。

下面在座的柳传志先生等会儿也会上来讲话,他算是我的老大哥,我们还一起在优酷做过《老友记》节目。大家都知道,他年龄比我们大一些,当他追逐自己梦想的时候,已经是40岁的年龄。大多数40岁的人,都已经习惯于习惯的生活,抛弃一切去追逐梦想是不容易的,尤其在80年代那种国家体制非常顽固,个人梦想极其压抑的情况之下。但是正是因为这样的勇气,主动丢掉铁饭碗,最后柳传志创造了伟大的联想,创造了联想电脑走向世界的奇迹。人年轻的时候很容易有梦想,但是当青春消失,你还能坚持梦想,你才能把自己叫做伟大,你才能把自己叫做生命的榜样,青春的榜样。

当然,光有梦想和理想是没有用的,因为很多人都有理想和梦想,但是他们的理想和梦想是贪污更多的钱,占国家更多的便宜,通过权钱交易获得更多的财富。所以,人必须同时有思想,有良好的价值体系。在大学的时候,如果我们没有为普希金、拜伦的诗歌所感动,我们没有因为康德、黑格尔的理论争得面红耳赤,我们没有苦苦追寻尼采、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脚步,没有去分辨这些伟大的思想家和马克思、的区别在哪里,没有通过阅读去体会西方社会制度跟中国的社会制度到底差别在什么地方……如果我们从来没有独立思考过,你就不能叫自己大学生,因此你也就不是一个真正拥有青春的人。因为青春最伟大的标志,是思想的困惑和在困惑中苦苦地寻求,寻求真理,寻求人类进步之道,寻求心灵的自由。

青春最大的标志是坚决不承认失败,历经挫折,初心不改。青春的心是永远拥有一颗美丽的心,一颗希望的心,从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心,拥有一颗勇敢的心。面对任何挫折、失败和打击,你都还能够站起来,挺立生命向天空呐喊,依然感到世界充满美丽,依然能用快乐之心来面对苦难。当你遇到绝望,被人侮辱欺骗,你依然相信,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好的,这个世界永远会有机会。被踩到泥土里,你依然能像种子一样,破土而出,让生命成长。面对失败的考验,是每一个人都将经历的,等会儿上来的企业家,每个人都至少失败3到5次。在我的生命中,失败比成功多得太多了。我的成功只有一个,就是创办了一个小小的新东方,而我的失败有无数个。从高考三次失败,得肺结核在医院住了一年,到最后被北大处分,每一次都是失败。但是所有这些失败,都是我走向成功的垫脚石。

同时,请同学们真的相信,青春跟年龄没有任何关系,有的人在16岁、20岁的时候,青春已经死亡,他对生命已经没有任何期待,也不再具有奋斗精神。有的人到了80岁以后,依然具有青春的色彩,在思考未来的生命到底应该怎么过。大家稍微想一下,杨振宁教授到了82岁还结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青春洋溢,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命期待。三个月前,我跟杨振宁教授在一起吃饭,他依然在设想,未来的20年,到底应该为社会做些什么,为教育做些什么。他正在设想成立一个杨振宁基金,为中国学生到美国读书提供资金上的帮助。生命不息,战斗不止,这才叫做青春。所以,一个90岁的老头,依然拥有青春。等会儿你看到一个70岁的老头柳传志,也依然饱满青春的热情,但是你们在座的学生,我相信,已经有人把青春消灭掉了。

青春就是拥有热情,相信未来。中国诗人食指所写的一首诗,就叫做《相信未来》,我把最后一段背给大家听一下: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谢谢大家。

张中堂是我的同村,爷爷辈。

张中堂是个厉害人。从我有记忆起,中堂就已经是爷爷了。然而,爷爷样的中堂,在自己的家里很有威严,他的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们,没有人不怕他。村里的人,见到他,也多半恭恭敬敬,因为听说,年轻时候的他,厉害着呢。

农村人对人的划分,有着他们自己的标准。比如这厉害,对应的反义词,就一定是窝囊。而人一旦窝囊,就多半活得不滋润不舒展,甚而至于会被人斥为“窝囊废”,至于厉害人,则多是有能耐有本事的,用农人的话来说,就是“有两把刷子”。

要说中国的汉字还真的是博大精深,常常,有些字和词,表面看来,似乎意思相近,但真正用到实际生活中,可就大相径庭,单就这“厉害”一词来讲,也就有着两说,而在我的家乡人的字典里,说某一个人是厉害人的时候,这述说着的态度里,多半就包含着谦恭,而一旦遭遇到这在众人嘴里是“厉害”角色的人,自然你的态度里,也就要多几分庄重,少一些轻佻。

在农村人的眼里,你若能被夸为厉害人,除了要有胆有识,还有一项技能必不可少,那就是在种庄稼方面,你也一定要是一个高手、好手。你不但庄稼要种的好,而且,你还要将它们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就是说,当别的人种庄稼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你一定要能够拿出最恰当合适的主意,你一定要有能力帮别人排忧解难,显然,中堂爷爷就是具有这个本事的村里为数不多的人儿之一。

张中堂是个能人。

小时候到了腊月,村中的锣鼓就开始零星的敲响,一旦到了正月,自然不消说。而每逢到了正式敲锣打鼓的场合,那些手拿小家伙什的,比如锣锣、小鼓等,就早早地站立一旁,一边慢慢拨弄着自己的家伙,一边等待着敲大鼓的人,粉墨登场。

眼看表演时间就要到了,周遭围观的群众也已经越来越多,到了这时候,就见中堂爷爷一边不慌不忙的就着鞋后跟敲净自己的烟锅,一边随手把烟锅递给身边人中的一个,然后,漫不经心地顺手接过别人递来的大锤,然后,很斯文地挽挽自己的衣袖,不紧不慢地走到几乎比我个头还要高的庞然大物一样的一面大鼓前。

于是,像是湍急的水流咆哮而过,像是昂扬的队伍迈步走过,又像是一阵阵浓密的雨点突然自天而降,鼓声一时气壮如牛,一时缠绵悱恻;一时声如细丝,一时又声震九霄,围观之人,脚像是被地面黏住,再也动弹不得。

中堂爷爷的鼓声,不但听来了得,看着,更能使人眼花缭乱。因为中堂爷爷的双手,在空中不停的挥舞着,时而高高扬起,时而又缓缓或者急急的落下,时而双手扭成麻花,时而又潇洒地像是在天女散花,闻之雀跃,观之则更令人愉悦。

及至到了要收尾的阶段,中堂爷爷多半会摆出一个潇洒的POSE,然后将这姿势定格,等到村子中央响起了一阵阵的热烈掌声和吆喝声后,中堂爷爷这才昂起那因为用力而略微发红的脸膛,轻轻抹抹鬓角的汗珠,然后微微一笑,顺手接过别人递来的烟锅,装上烟丝,慢悠悠地点燃,吧嗒吧嗒很香甜地吸上几口,脸上的表情,透着骄傲和自得。

小时候过年,就爱听他的鼓声,看他的表演。有时正在家里或者村中玩耍,听到鼓声喧哗,立刻就会飞一样地奔向村子中央,偶尔去晚了,还没看几眼,他的表演却结束了,再换上来的`人,或者鼓声凌乱没有节拍,或者只知道闷敲,不懂得表演,听着看着,都觉索然。

中堂是个有故事的人。

农闲时节,或者晚上时间,中堂很喜欢来我家,跟我的父亲闲话家常。那时候的父亲,正值中年,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很大。

然而,父亲一生好客,只要有人上门,必然是好烟好茶招待,中堂吸溜吸溜的喝着茶,吧嗒吧嗒地吸着烟,就天南海北地聊上了。

那时候的农村,没有专供客人交谈的客厅;那时候的人们,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到了晚上,常常是中堂和父亲在房间地面的茶几两旁说闲话,累了一天的母亲,就和衣躺倒在炕上,学校归来的我们,也就都不管不顾地上了炕。

中堂有时聊得兴起,已经很晚,还没有要回家的意思。母亲在炕上,早已香香地进入了梦乡,地面上作陪的父亲,也时不时地就打起了盹,独我,人躺在炕上,耳朵却支棱着,听得很投入。中堂有时会聊一些历史上的事情,估计也多半是道听途说来的野史,比如宋太祖怎么怎么的,比如唐玄宗如何如何了,又或者是朱元璋的长长短短。一开始的时候,父亲跟他一问一答地应和着,到了后来,应和的声音就逐渐转小甚至再也听不见。我抬抬眼皮,知道父亲开了小差睡了小觉,就索性在被窝里支起身子,很专注的跟中堂爷爷一问一答地开始应和,每逢这时候,中堂爷爷就夸我聪明,而父亲母亲被我们爷俩的应和声吵醒,就都忍不住地笑着说:“你说说这孩子,精神头怎么就这么大呢?”

至于说中堂爷爷讲过的故事的具体情节,因为实在听得并不连贯,所以到了今天,也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而留在脑海的,也只有中堂爷爷绘声绘色地讲故事的形象罢了。

高中的时候,文科中的历史科目,一直是我的强项。现在想想,说不定潜移默化中,也有中堂爷爷的影响吧。

张中堂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张中堂的年纪和我的爷爷差不多。

我的爷爷还不到七十岁,满口的牙齿就已经全部掉光,所以爷爷咀嚼的时候,全部靠的是牙龈,自然,这时候的爷爷,能够吃的蔬菜,就非常的少。

爷爷最爱吃的一道“菜“,就是蒜泥。也就是将大蒜捣碎,里面放上少许食盐,爷爷吃馒头的时候,给馒头上蘸上少许蒜泥,然后再依靠牙龈,咀嚼吞咽,一个馒头吃完,也就算是爷爷的一顿正餐。

当然,那时候的农村。以此种方式度日的人,不光是爷爷。村里的老人们,多半也都是这样,而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这,似乎也是稀松平常,再正常不过。

然而,牙齿掉光后的张中堂,却做了一件让全村人都觉得万分稀罕和惊奇的事情。他居然去到城里,给自己配了一口洁白的假牙。

这在村人眼里,是另类的。在爷爷辈的人们眼里,则简直是要遭到耻笑的。

爷爷们说:“简直是胡成呢,这一代一代的,就没见谁还用过假牙。人嘛,该走就走,该来就来,他张中堂带上一副假牙,是准备结在世上不死呀?”

然而张中堂却并不介意,吃完饭后的他,坐在自己门前的大石头上,很自然地跟来往的村人打招呼、说话,并且非常自得地露出自己的满口白牙。

我的故乡,因为含氟量高,所以就连村里的小孩子们,牙齿都是坑坑洼洼地泛着黄色,而如今,爷爷辈的张中堂,却弄了一口白花花的新牙,这一口牙,在村里的关注度自然就相当得高。

好多人专程去到中堂家,去参观中堂爷爷的牙,母亲也去了,回来笑着说:“真好玩,他的牙吃饭的时候自己带上,吃完饭后还要拆卸下来清洗一遍,简直稀罕。”

因为是新牙,刚带上的时候自然有些小不适,村人们在后面议论说:“听说戴着也不舒服,还花不少钱,这个中堂,简直是瞎折腾吗!”

然而中堂的假牙,到底是坚持戴着了,而戴上假牙的他,到底是看起来年轻精神了,于是我的父亲跟我的爷爷说:“爸,不如给你也配副假牙吧?”

然而我的也是能人的爷爷,却无比轻蔑地笑了,说:“呵,我的牙龈,比他的那些烂烂假牙,要好用得多呢,我才不信那些邪。”

到了今天,老人们用假牙,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再回头看,就不由佩服起张中堂的超前思想。

后来,我因故离开了我的村庄,对中堂爷爷的情况知道的也就越来越少,想来,晚年的他,一定是幸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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