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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说狗不听的话合计76句

时间:2020-09-14 15:03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

可是一提起笔,改掉自己的缺点。

我相信。

袁良辰。我俩有一个共同特点,没想到这次分到了一个班:助人为乐!希望今后从他们身上学到他们的优点,看起来很可爱:爱交朋友,好多同学的形象一下子又变得模糊起来,一看就是个聪明活泼的哥儿们,唯有三个同学在我的脑海中依然清晰,个子比我矮一点。鼻子不算高,圆圆的小嘴说起话来时不时会冒出些幽默的词语来,长着一幅白白的瓜子脸,眼睛便眯成一条缝儿,一笑起来,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宋江在梁山泊聚义交了一百零八个好汉用了几年时间,我吹小号的号友,活像一颗豆芽菜,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我会认识更多的同学,下面我就介绍介绍我的三个同学吧。

刘思伟。他的优点是,一双浓眉下嵌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虎头虎脑,是我新认识的最要好的同学,正下方竖着笔挺的高鼻子。他身体胖胖的。我俩刚刚熟悉两天。

罗浩文。哎。幸亏我有一大优点就是爱交朋友,白净的长圆形脸上有一双黑豆般的小眼睛,眼前一下子出现了几十张新面容,因为分到了新的班级,交上更多的朋友,共同进步,我一个星期就认识了这么多同学。他身体瘦小,一个星期我就把一半同学给认识了,要是一时间全部认完还真不容易,在今后的一段时间,让我们共同学习初中新同学印象。

开学一个星期了,是袁良辰给我介绍认识的同学。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

开学一个星期了,因为分到了新的班级,眼前一下子出现了几十张新面容,要是一时间全部认完还真不容易。幸亏我有一大优点就是爱交朋友,一个星期我就把一半同学给认识了。可是一提起笔,好多同学的形象一下子又变得模糊起来,唯有三个同学在我的脑海中依然清晰,下面我就介绍介绍我的三个同学吧。

袁良辰,是我新认识的最要好的同学,个子比我矮一点,长着一幅白白的瓜子脸,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正下方竖着笔挺的高鼻子,圆圆的小嘴说起话来时不时会冒出些幽默的词语来,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我俩有一个共同特点:爱交朋友。

罗浩文,是袁良辰给我介绍认识的同学。他身体胖胖的,看起来虎头虎脑,一双浓眉下嵌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看就是个聪明活泼的哥儿们。我俩刚刚熟悉两天。

刘思伟,我吹小号的号友,没想到这次分到了一个班。他身体瘦小,活像一颗豆芽菜,白净的长圆形脸上有一双黑豆般的小眼睛,一笑起来,眼睛便眯成一条缝儿。鼻子不算高,看起来很可爱。他的优点是:助人为乐。

我相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会认识更多的同学,交上更多的朋友。哎,宋江在梁山泊聚义交了一百零八个好汉用了几年时间,我一个星期就认识了这么多同学!希望今后从他们身上学到他们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

一转眼间,我已经上中学啦!面对着新的中学生活,新的老师,新的环境,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的亲切和美好。当然,最使我感到亲切的还是我的新同学,为什么?因为是我和我的这些充满青春朝气的新同学们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集体!

早在军训时,彼此都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甚至还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班的同学,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过不了多久大家也就打成一片了,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都是“哎、哎”的叫着,但大家的心都彼此拉近了:今天我帮你打饭,明天我帮你打水,后天,一大清早我又把你从梦中叫醒。你看!在训练的时候,一个简单的动作,一个简单的眼神,足以传达出团结的力量和精神。当然不负众望的,我们得到了很好的名次。这一切,都是同学们的努力、团结获得的。

现在在新的学校里,同学们的了解在一天天的加深,同学们的友谊也在一天天的加深,从一些很小的细节就可以看出来:下课时,同学们会互相放松心情,做一些轻松幽默的小游戏;运动会快到了,同学们自己自发组织到操场上进行运动,互相进取,直到很晚了才回家;学习上,同学们还互相勉励……这一类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看十二中的新同学,我心里感受到亲切,我看十二中的新同学,我感受到力量;我看十二中的新同学,我感受到友爱,因为我们是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少年,因为我们都是十二中的新学生!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4

我有一个印象最深的同学叫齐宝地。他今年九岁了,上三年级,他虽然皮肤黑黑的,但他有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冒着精光,一看就是个“机灵鬼”。他留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就是他非常小气、自私。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的钢笔没有带,老师说:“写作业必须用钢笔写”,我听了顿时傻了眼,心像热锅上的蚂蚁沸腾了起来,“天啊,谁行行好,能借我钢笔用用啊?我环顾四周,忽然想起我的好朋友齐宝地。对,平时我俩最好了,整天形影不离,他肯定会帮我的。于是,我就小声地对他说:嗨,哥们,把你的钢笔借我用用吧,我的忘带了。”谁想到他不但不借给我,还把我借给他的橡皮用坏了,我顿时变得非常生气,血好像从头顶凉到脚底……哼!这还是我的好朋友齐宝地吗?太让我失望了!

还有一次,他拿我的作业回家抄,第二天我让他把作业还给我,他却说把作业忘家里了。可等他把我的作业拿回学校时,我整个人都愣了,干干净净的作业已经破烂不堪,面目全非,不堪入目……我顿时火冒三丈:“”齐宝地,你……你……你怎么能把我的作业……”。谁知齐宝地却漫不经心地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再重写一遍不就行了。”我是男子汉,人们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此时的我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压抑愤怒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我边哭边不断地嘟囔着:“呜呜……齐保地,我再也不和你做朋友了……呜呜”

这些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却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现在我仍然把齐宝地当成我的好朋友,因为我是男子汉,我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好兄弟,我想这一天已经离我不远了,正慢慢地向我靠拢……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5

进入中学已经两个多月了,小学同学的音容笑貌依然在我的脑海浮现,六年学习生活最难忘的,就是同学们形形色色的音容笑貌。

在我周围的人都爱笑,每个人笑的风格都不一样,各有各的特色。

首先说说坐在我旁边的赵同学吧:

我俩中间隔一个过道,可手一伸,半个胳膊就在他的桌子上了。该生最有特点的地方就是他的牙:偏胖的体型已经够滑稽的,再加上他那长得“里出外进”、“参差不齐”、“长短不一”的一口牙,显得更滑稽了。他是个男生,却长着一张樱桃小嘴,长长的睫毛,笑起来只能用两个字概括:傻笑,那笑声就像母鸡下蛋时“咯咯咯咯……哒!”的声音,“哒”的那一声,是为了在大笑中吸口气,有趣不?

再说说与我同天生日的许同学吧:

如企鹅般的身体和脸上的雀斑是显著特点,他的笑特别有感染力,笑起来没人不笑,还会笑个不停。记得原来我坐在他前面的时候,他不知因为什么笑起来:“咦……嘻嘻嘻……”地笑个不停,硬是把他周围的、看着他不知所措的同学全给逗笑了。同学们笑得又拍桌子又跺脚,有的还笑出了眼泪,等他慢慢停下来时,看见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的那副模样,又“噗”地一声笑了,我们笑得更历害了,还有的同学捂着肚子大叫着“不行了——”。坐在远处的同学一脸茫然,看着笑个不停的我们莫名其妙,指着我们说:“疯了,他们都疯了。”

接着说说我的好朋友吴同学吧:

她是极瘦极瘦的女生,待人很好,有亲合力,尖尖的瓜子脸,笑起来特别夸张。“哈哈哈哈……”一阵狂笑在耳边响起,准是吴同学又在笑谁了,原来她正在“收拾”马同学的时候,赵同学一蹦一跳地跑过来了,端起小脸,嘟起小嘴,用同情的眼光看着马同学,用乞求的眼光看着吴同学,她一看到这副滑稽的样子,心里的火一消而散。

最后说说我们班用“哼”这个字来笑的骆同学:

一天中午,我正在赶作业,突然听到“哼,哼,哼……”这样的声音,我以为是谁在咳嗽,就没在意,后来旁边的人都笑起来了,我寻声望去,骆同学坐在他的位子上,“陶醉”在一本漫画之中,没有感觉到我们正在笑他。他每“哼”一声,肩耸一下,而且从不连起来笑。因此,同学们老拿他的笑声“开涮”。

在我们班这样有特点的同学还有很多,笑,是天真、淳朴、友善的表现,相信每一个同学都会把彼此的音容笑貌印在心里,我也是……

笑,是友谊的使者,给我们留下了温馨。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6

他喜欢打篮球,他的字写得很好,他还有点爱睡觉,他就是我的同学——朱晨睿。

他有着一张圆溜溜的像苹果一样的脸;那短而浓密的头发,远远看着像一块小地毯,走近一看又像一个长满刺的小刺猬;刺猬头下有一对浓密的、弯弯的眉毛,像小船一样;明亮的眼睛,像一盏小台灯,鼻子就像一个长长的滑滑梯,耳朵是最特别的,像一个黑洞,每次老师说的知识他都能全数吸收。

我和他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比如说他的数学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能名列前茅,但是语文却要低于我一点点。他的脸比我的脸小,我的身材比他的身材胖,他喜欢穿红色的衣服,而我却喜欢穿黄色的衣服,但这也不影响我们的友谊。比如我喜欢踢足球,可他喜欢打篮球,所以他会陪我踢足球,我也会陪他打篮球。

我们之间还有许多有趣的回忆。记得有一次,他在操场边上休息喝水的时候,突然飞来一个球,碰到了他,他一下子将要咽下去的水给吐了出来,看着他狼狈的样子,我哭笑不得。

他的身上还有很多优点,他的字写得很好,我要向他学习,我还要学习他的细心。这么优秀的他也有小缺点,那就是上课经常犯困,而我就是他的小闹钟,在他睡觉的时候及时提醒他。

这就是我的朋友朱晨睿,祝我们每天都开心。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7

如果有人问你:“你和谁关系最好?”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张毓婉!”

她乌黑的头发轻轻地搭在肩上,淡淡的眉毛点缀在脸上。一双紫玛瑙式的眼睛一眨一眨,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蒜瓣似的鼻子立在脸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时不时的咧开,像一朵绽放的花儿。

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小女生,语文、数学样样精通,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虽然她学习很好,但体育不是很好。比如跑步,跟我一样,是个慢乌龟,可比不上像风一样的“姝月风”啊!

她是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也是我们班的班长。上次上美术课,我没带水彩笔,她第一个冲上来,笑眯眯地对我说:“杨B淇,你用我的水彩笔吧!”我不好意思地说:“那怎么行?如果我用了你的,你用什么?”张毓婉若无其事地回答:“没关系,反正我要去办公室批改作业!“霎时,我舒展着眉,笑着说:“太谢谢你呢!”

还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正纳闷着。她看见我愁眉苦脸的样子,又看了看那道题,便立马细心地给我讲解。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数学越来越有进步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毓婉,我们俩的感情非常深厚,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将我俩的友谊破坏!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8

《动物农场》是一本寓言书。

这本书本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写的,用来讽刺当时的苏联。在这本书的前言里,翻译这本书的傅惟慈说,他在文革期间看到这本书时吓了一大跳,以为就是讽刺我们中国。其实这本书1945年就出版了,那时新中国还没成立呢!我们毛主席就和动物农场中带领人民造反、抗争的公猪拿破仑一样,有一个美好的理想,联合动物们赶走了残暴的农场主。可再美好的愿望没有民主的制度还是不成立的。虽然动物们日子一天比一天苦,可是唱着勤俭节约是真理拿破仑万岁的口号却没有怨言或者不敢有怨言。拿破仑还赶走了与自己作对的另一头聪明的公猪——雪球,还将很多坏事的责任都推到雪球身上。拿破仑还驯养了一些恶狗,谁不听话就消灭它。最终那些猪们和人一样统治了农场,作威作福,猪和人合二为一,没有区别了。

《动物农场》中有五种人——第一种是像拿破仑一样的专制统治者,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坐上领袖的位置。第二种是像雪球一样的,也是有能力的统治者,可当拿破仑感觉到对自己有威胁的时候,就用自己驯养的恶狗赶走了他。第三种是尖嗓猪和那些恶狗,成为拿破仑的帮凶。第四种是像驴子本杰明一样,非常聪明,知道真理,可总是沉默,不愿意揭露真相。第五种是像那些笨蛋山羊一样,只知道跟着唱拿破仑教给自己的歌曲,是非不分。我比较喜欢驴子本杰明,可是他总是沉默,也是不对的。

这本书深刻的告诉我们——不能轻易相信一个美好的口号,如果权力得不到制约的话,那么再美好的理想,也会变得专制和残暴。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9

我曾将一句诗赠给了敬爱的语文老师――“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现在,再想一句作为徐小璇的写照,却很难再寻到了,只得旧诗重提。但其中的意义却不同了。

送给语文老师的诗句,“伊”字意为工作,送给徐小璇同学,“伊”字便是学习之意了。这其实不难理解,班上可以及得上徐小璇能学的的确不多。

初中时虽与她在一所学校,却未曾谋面。由于当时她在班内成绩并不特别出色,因此,连她的名字我也无从知晓。我与她是在高中才相识的。是缘分将我们分到一个班,起初,凭着本人敏锐的第六感觉,就猜想她是来自实验中学,一问果然不错,是老校友呀!

但相识只是互相认识对方,能叫出名字而已,高一上半学期,我与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估计也不超过十句,原因很简单,她太能学习了,顾不上说话。为了学习,她放弃吃饭,为了学习,她放弃一些睡眠,真是废寝忘食,哪有时间跟我瞎聊?而我决不属于能学的那类学生,望着她学习的那股劲头,我常常摇头,自叹弗如。徐小璇太能学了,因而忽视了与同学的交流,以致于许多男同胞都称她叫“小书虫”,她自己却浑然不觉,但她与其他女同学之间的关系还是很融洽的。那时,我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勉强算是“同学”,绝谈不上什么朋友。

下半学期分班,我们又聚到一个班里,很快又结识了一群新面孔,但从同一个班来的同学毕竟熟悉些,心中那种亲切感会更加浓厚。机缘巧合,她又拜在我练字小组的门下,现在,倒也能说说笑笑,可以称得上标准的同学了。

凭我近半年的观察,至今也难以说清她的性格到底是外向的还是内向的。我想,这点可能她自己知道,或者连她自己也搞不清。她为了学习而痛哭,却很少为其他事所羁绊。她学习起来是绝对的内向型,但有时与我们打趣时却也能听到她爽朗的`笑声。这个女孩子,一到学习上就像变了个人似的,真不知道学习在她心目中到底有多重的份量,然而,她那单薄的身子竟能承受得住。

一个文静、懂事的女孩,一个为学习废寝忘食因而名列前茅的学生,一个让家长放心、让老师宽心的榜样,一个活生生的徐小璇。愿我们能成为朋友。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0

开学以来,我渐渐熟悉了一张纸新面孔,但是最让我感到新奇的,还是那位天天卖萌的同学。

他虽然很普通,再平常不过,但是,他经常点爆班上的气氛。

在英语课上,上课必做利益之一“鞠躬”,他的鞠躬,可是班上最标准的90度,涂老师看到总会非常开心,有一次还特别表扬了他。在老师仔细的讲完一片精彩的课文时,只要他上台表演,总会以最搞笑的姿势、用方方胖胖的脸做出搞笑的表情,非常张扬地走上讲台,引得班上大笑不止。虽然他英语成绩不算很好,但这样的创新。总会让涂老师夸赞。

在语文课上,虽然不怎么被熊老师提起,但只要熊老师让我们开玩笑,他时不时说一句开玩笑的话,做出一些搞怪的动作,便可以引的我们哄堂大笑。当然,他开玩笑过多,弄得教室太喧闹时,就会被熊老师小批评几句。

在数学课上,虽然不怎么回答问题,但只要和他同桌“商量”过的答案,绝对精辟,一回答,吴老师会连连夸赞,同学们都会飘去羡慕的眼光。但有时,吴老师不让讨论,他还会忍不住说几句,但都被吴老师强大的眼神制止了。

他还很喜欢唱歌,他是我们班的笑星,他是谁就不用我说了吧。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1

我和这位同学认识很久了,所以我对他自然还是比较了解的。他特别喜欢打游戏(熊老师可不要告诉他我说了什么哟),在他房间里有一台属于他自己的私人电脑,里面有各种游戏,他都不让他爸妈动这台电脑,更别说别人了,生怕别人弄坏他的电脑。

他除了爱打游戏,还特别喜欢漫画,特别是那种有关各种漂亮的小女生的漫画,还经常说“我有萝莉病”之类的话。每当听到这种话,我就想说“该吃药啦”!

他还有个特点,就是自称自己很帅,不过见过他“真容”的人都会大叫“ 亮瞎我的双眼”,因为他太“帅”了,简直不忍直视!

不过它的优点似乎更多,记得他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担任了班上的数学课代表,这足以证明它的执行能力很强,工作也十分认真。经常受到同学们的称赞和老师的表扬。它不仅工作时十分认真,上课时更是收放自如。有什么搞笑的事时,他总会“趁火打劫”,弄得大家捧腹大笑,但是该认真时他可是无人能比。他的成绩除了偶尔有些小波动外,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基本可以稳坐“班级前五”的宝座。

其实上课认真也只是那冰山一角,他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索,去学习。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很聪明,而且富有幽默感。相信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吧!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2

在我跨入新班级的时候,我看见了她——邵秦蕾。她长着一双不大却很有神的单眼皮,长长的辫子一直到腰间。

这样一个姑娘热情地朝我看来,我赶紧低下了头。她实在太耀眼啦,我根本不能与之相比,便又转过身去,躲避了她向我看来的目光。“这位同学,麻烦你跟那位同学用拖把去拖一下那个办公室和走廊,谢谢啊!”什么?我跟谁?我朝老师手指的地方望去。啊?是她!噢,这可怎么办?我总不能跟老师说“我不”吧。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喂,这位同学,让我一个人来吧!这种力气活,还是让我来吧!”我看着她那几乎没有脂肪四肢,突然想到了那白骨精。可她听了这话可不乐意:“喂,你看不起我是吧!我虽然瘦,但是力气大得很!”我有点吃惊,但那千金大小姐的形象迅速占据了我的大脑,便心想:好啊!等会儿你晕倒了我才不扶你!

刚洗完拖把,我就有点累了,但我忍着,不想让她看见。要不然,她肯定会奚落我,说:“刚刚还说我力气小,怎么现在我倒觉得你的力气比我还小呢!”就在这时,老师进来了,看我们晾在窗口的六七把拖把,用一种责备的语气对我们说:“你们这样等什么时候会干啊!把拖把拿过来,用手把它的水分拧干,然后再拖地,明白了吗?”“哦!”我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已经开始翻滚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对老师的抱怨。“来吧!”她朝我笑了笑。我想:真奇怪!这个千金大小姐怎么不抱怨呢?她拿出了一个拖把,拧了起来。我顿时更惊讶了,这个千金大小姐居然还不嫌脏!我看着她拧干了一个拖把,自己也不甘示弱,拧了起来。“喂!

你怎不抱怨老师?你难道不嫌脏吗?”“我为什么要抱怨老师?既然老师交给了我一个任务,就说明老师信任我。既然老师信任我,我就不能让老师失望啊!”“哦!对不起!我错怪你了!我们交个朋友吧!”“没关系的啦!好,你这个朋友,我交!”“我叫刘伽利,你呢?”“我叫邵秦蕾!”……在我的印象里,邵秦蕾是一个活泼、开朗,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女生。有了她的友谊,我相信我的初中三年会很精彩。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3

邓俊杰是我的同学,他还是一个超级大学霸,不仅学习好,人也长得帅,接下来就由我来向你们介绍一下他吧。

邓俊杰的头发茂密的像黑色的小刺一样,短短地竖起来,他的脸尖尖的,像一个瓜子一样。他的眉毛细细的,就像风中的柳条一样。在说话的时候动来动去,像柳条随风飘摇。眉毛下面的眼睛圆圆的,像闪闪发光的珍珠一样,漂亮极了。他的鼻子尖尖的,有两个小鼻孔,像藏宝洞的出口一样。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说出来的话让人感觉非常甜蜜。他还有一双弯弯的耳朵,白嫩嫩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月牙一样。

我和他之间也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一次我和他打篮球,我想投篮,没有看见他在那里,一不小心就打到他的头了。这个时候的我内心非常慌张,但是邓俊杰同学并没有怪我和责骂我的意思,脸上露出了没有关系的神情,还安慰我;“没事的,不痛,不要担心。”我非常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并且对他说:“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们就这样,不打不相识,成为了好朋友。

这就是我的好同学——邓俊杰。通过我的描写你们认识他了吗?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4

孙浩东他不仅是我的同学,还是我的好朋友。他胖乎乎的脸上有一对又黑又粗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双老鼠般地耳朵;一个可爱的大鼻子,像一颗鲜红的樱桃。他不仅爱学习、爱劳动,而且也爱助人为乐。

有一次,上好美术课,大课间操的铃声响了。同学们都纷纷地把绳子拿出来,我也往书包里摸了摸,咦!早上的绳子放哪儿了?我正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时。心想:我该怎么办呢?这时,他走了过来好像看出了我的困难,他问我:贺丹妮,你怎么了啦!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急匆匆地说:我把绳子忘在家里了。这时,他二话不说连忙回到他自己的座位上,从书包里拿出来一条绳子,笑眯眯的说:贺丹妮这条绳子你拿去用吧!我接过绳子说:谢谢你。

我手里拿着绳子,脸上火辣辣的,心里热乎乎的,眼神了充满了感激。孙浩东你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同学,我一定要向你学习。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5

我有一个好同桌——张议尹,她是这个学期新来的。她剪了个短短的头发,显得特别有精神。她性格开朗,非常爱笑。她非常乐于助人,如果有人遇到了困难,她都会尽力地去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做课前准备的时候,我打开铅笔盒,呀,我的尺子不见了!我连忙到书包里去找,没有,课桌里也没有。课堂上要用尺子连线,没了尺子,这可怎么办啊?我心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我的同桌见了,问:“邵琭杰,你怎么了?见你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有什么事吗?”于是,我告诉她:“我把尺子忘在家里了,你有多的尺子吗?”她二话没说,马上从铅笔盒里拿出尺子对我说:“给,我有两把尺子,这把借给你。”我感激地说:“谢谢你!”她摇摇手说:“不用谢,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张议尹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我要向她学习。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6

水灵灵的眼睛,中等个儿,这个人就是葛文婷。葛文婷也是一个铁面无私的同学。

上个星期的美术课快要下课时,美术老师对我们说:“快要下课了,大家快点儿把水倒掉,把东西整理好。”我一听要下课了,马上提着水桶往外跑,心想:厕所间里只有一个水龙头我得快点儿。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喊声,“张芷毓,你给我停下来。”我回头一看,哦,原来是葛文婷,我想:葛文婷这也太不算朋友了吧!紧接着我又开始跑了起来,这个声音又开始了:“张芷毓,站住。”我回头一看,哦,还是葛文婷,我心又想:葛文婷你这还是不是朋友啊,我的面子都丢光了。这时我看见同学们都看着我,我的脸一下子红了。

我们大家也要向葛文婷学习。做个铁面无私的同学,让世界更公平。

葛文婷是我们班的纪律委员,也是中队委,每当下课时,她就站在走廊上,观察同学们的纪律。我因为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自豪。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7

她是我的好朋友,她每天都穿得整整齐齐的,鼻子有点高,鼻梁笔挺笔挺的。胖嘟嘟的脸蛋十分可爱。她的名字叫张喻,她是一个关心集体的女孩。

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张议伊同学把红领巾忘在家里了,路上碰到检查五带的值周生了,张议伊摸了摸x前,这时她才发现忘记带红领巾了。眼看铃声就要响了,张议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她心里想;“要是进去呢班级就要扣分,要是不进去呢,回家去拿就要迟到了。这可怎么办?”正在这时候,张喻来了,她看见张议伊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就问:“张议伊,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张议伊为难的说:“我把红领巾忘在家里了。”张喻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掏出两元钱对张议伊说:“你去”学林“这文具店买一条吧。”张议伊买了一条红领巾,她觉得这条红领巾格外的鲜艳。

小朋友,我们要向张喻学习,做一个关心集体的人。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8

潘慧润个子很高,长着一头乌黑的卷发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潘慧润是韩国人,但中国话说得十分流利,一点都听不出外国口音。有一次升旗仪式上,潘慧润是护旗手,在主席台上做自我介绍。当她说自己是韩国人时,台下传出一片惊叹的声音,因为好多认识她的人都不知道她是外国人。潘慧润英语也很好,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她会讲韩语、汉语和英语三门语言,真是了不起。

潘慧润嗓门很大,班级整队时都是她做领队。她喊:“立正”,从排头到排尾,都听得清清楚楚。她是学校合唱队的队员,经常要训练。有几次她没去,她所在的高声部声音分贝就明显减少了一半。

潘慧润体育很好,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她每次在校运会上都能为班级争光。有一次,我教她玩单杠,我一个月学会的动作(倒挂金钩、前滚翻、后滚翻),她一会儿就学会了,让我吃惊不已。

潘慧润全家都住在中国,每年只回去一次。我希望她们在中国生活得幸福快乐!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19

说到我们班的小霸王呀,可真了不得了呀!他总爱多管闲事,就算不是他值日,他也会管你。

星期五,老师去开会,是他管纪律的时候了,他总是爱搞笑,时不时说:“你们再讲话我就把你们通通扔到垃圾桶里。”突然,最牛皮的曾维杰说:“来啊,我不信你真的能把我扔到了垃圾桶里。”只见他二话不说大怒冲冲的向曾维杰走去,接着抱起曾维杰快速的向垃圾桶走去,这时曾维杰也生气啦,他挣扎着,二话没说和他斗气起来,结果,两方你扯我推,搞得面红耳赤,班长赶紧把他们隔开。弄得我们哈哈大笑。

他的嘴很馋,也很会顶嘴。

那天也是星期五,自堂课做作业时,他看见陈业丰有快餐面吃,直咽口水,他马上放下手中的笔,快速的跑过去,说:“陈业丰,你给我这包快餐面我好吗?”陈业丰不情愿的说:“不!”这时,他说:“今天是我值日,你无论如何都要给完我这包快餐面,否则,我也会像曾维杰一样,把你扔进垃圾桶里!”陈业丰只好不舍得递给他了。

到了管纪律时,他在那搞笑,班长将坤伦时在受不了了,气愤地说:“班干,请你不要再说了,”“说又怎么样!”班长又说:“如果你再说,我告诉给老师,让老师撤了你的职!”“撤就撤呗,我还不想当了呢!”“你,你……”班长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们知道小霸王是谁吗?他就是肥头大脑的黄港聪啦!像他那样,又怎样能管好我们班的纪律呢?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0

印象深刻的同学在我的印象中,印象最深刻的同学是许连,我和他是从小到大非常要好的朋友,因为从小学到中学我们都是同班同学,他长的很高,长长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他非常喜欢看文学经典著作,又热爱团体,乐于助人,他有很多的书。有一次,我向他借了几本书看,看的时候我才知道,他把书中的好词好句都圈了出来。他有时又很贪玩,在他的玩具中有许多的机器人。记得一年级,他放了学,就开始玩起了机器人,第 二天,他才想起来,作业没有写,结果让老师批评了,从那之后,他写完作业才玩机人 。

他不仅爱看书,又热爱团体,乐于助人。那次,我们一起来到操场上玩,他看到一个小同学,一下子跌倒了,他连忙跑了过去把那个小同学扶了起来,把他送到他的班级才回来与我们玩,他的这种表现让我非常的感动,后来他对我说:“见到有困难的人,我们应该去帮助,而不是坐视不管。”从那次经历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乐于助人。

这就是我印象中最深刻的同学——许连,因为他让我懂得了我们应该乐于助人。谢谢大家。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1

记得,我刚转到通途小学的时候,我就和同学们的关系非常好,时间一长,就成了每天粘在一起的好朋友,不过,有一个好朋友我印象最深刻。

一说起她,同学们就会翘起大拇指。她不管是学习方面还是外貌,那可是样样俱全哦!先来谈谈余梦娜的相貌把!她啊,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想珍珠似的一闪一闪,有时候像按送秋波似的。明亮的眼睛上有着一对又细又长的眉毛。不管负担有多重,那对眉毛总是像月牙儿一样乐观地弯着。白嫩而红润的小脸上镶着一个挺直、秀美的小鼻子,再加上一只樱桃小嘴,构成了一个美丽漂亮的她。

她不但长得漂亮,而且还很乐于助人。记得那次美术课,我因为太匆忙赶到学校,而忘记了那天有美术课,我见他们都兴高采烈地聊着天,脸上丝毫没有忧郁的神情。这时候,我却显得急躁不安,真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最好找个地方钻进去。余梦娜看见了我的神情,就走过来问我:“戚余益,你怎么了,是不是没带水彩笔?这样把!我和你一起用把!”“好朋友就是好朋友。”

她不但乐于助人,还帮我解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知心朋友,愿我们的友谊枫叶用不褪色!这就是我印象深刻的一个好朋友。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2

我印象最深的同学是一位脸胖胖的,经常笑,而且笑得很奇怪,脸上只有一个酒窝。他的皮肤白白的,他有一双双黑黑的大眼睛,他的头发前部非常有个性、有层次。他的脸圆圆的,身材长得跟我一样肉嘟嘟的一个同学。

他经常弄出一些让我非常想笑的一些事。他发狂的时候像一只老虎,而且脸上还有一个酒窝,这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奇怪:咦?他发狂的时候为什么还有一个酒窝呢?

他还算我的半个死党,经常有什么事想委托我的时候就老是叫我何兄何兄的。他跟我玩的比较好,但是有时候也会闹一些小矛盾,但我们很快就和好了。还有的时候他的成绩分数比我高一点点,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比我分数低的哦!你猜猜他是谁?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3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和同伴同学相处了五年了,每一个同学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要数我最好的朋友素素。素素是一个好学生,不仅学习很好,而且很喜欢帮助别人。她长的并不漂亮,但是却很可爱,尤其是她的眼睛,好像可以说话一样。

记得四年级下学期的一天,天空中突然乌云密布,下起了一场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只好在那儿等着妈妈来接我。可是,妈妈要上班,爸爸又去温州出差了,这可怎么办呀?正在这焦急万分的时刻,忽然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朝我走近,是素素。她停下来对我说:“芳芳,你没有带雨具吧,我送你回家好吗?”我听了高兴极了,连声向她道谢。说完,我们两便打着伞走进了雨帘中,雨水好象跟我们作对似的,越下越大。雨水打在雨伞上,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似的,钻进了我的袖子,蹦进了我的衣领,穿进了我的裤脚。我发现她把一大半遮向了我这边,她的衣服被豆大般的雨点给打湿了,我说:“素素,你也遮些伞吧,要不会感冒的。”她却笑着说:“没关系,回去换一件衣服就行了。反正已经淋湿一个人了,就不要再淋湿俩个了,对大家都不好。”

到家了之后,我身上只是稍微打湿了一点点,但是素素的衣服却湿了一半,我让她到我家里擦一下,喝杯热茶,但是她担心家里着急,所以坐都没坐就走了……

这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同学,我的好朋友——素素。怎么样,素素是不是一个很好的人呢?我一定会向素素学习,做一个爱学习,爱帮助别人的好学生!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4

现在,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三个月了,第一个学期即将结束,在这段时间里,我逐渐适应了初中的生活,跟上了学习的节奏。我还认识了许多新同学和好朋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同学还是我们班的田臻同学。

田臻同学头上顶着一头如同黑森林一样的头发,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炯炯有神,给人一种阳光向上的感觉。田臻同学在学习上非常勤奋刻苦。记得在我们每天第二节课的大课间的时候,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不是在教师里玩耍打闹,就是跑去食堂吃课间餐。而田臻,则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安安静静地在那里学习。我叫他跟我一起去吃课间餐,他坚决不答应,又埋头苦干起来了。而且,田臻在课堂上也非常活跃,总是积极地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

记得在一节学术英语课上,老师让我们先朗读有一篇文章,许多同学都有许多单词不会读,读起来断断续续。这时,田臻自告奋勇地举起了手,然后流利地、有感情地把这篇文章郎读了一遍,读完以后,教室里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老师对田臻赞不绝口。正是因为田臻这种勤奋刻苦、勤学好问的精神,才致使他在11月份的期中考试中考出了个好成绩。

田臻不仅学习成绩很好,而且他的为人也很好。在期中考试过后的学习经验交流会上,田臻积极地向我们分享他学习英语的一些经验,他神情激动,似乎是为能上台来给同学们分享经验而感到高兴。田臻眉飞色舞地演讲着。听完他的讲述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要想学好英语,就必须多读、多背、多听、多写。正是因为田臻向我们分享了他学习英语的经验,才使我在后面改变了对英语的学习方法,使得我的英语水平逐步上升。而我有时候在英语上有些不懂的单词,我也会去请教他。

田臻——我们班上的学习之星,他的勤学好问、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5

开学以后,我们的新班级刚刚创建,在班级里发生了许多新鲜事。我也遇到了许多新的朋友。其中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同学——焉家祎。

他长着茂密的头发像树林一样,还有一双大而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大大的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镶嵌在眼睛的下面的是一个小小的三角形的鼻子。大大的嘴巴一笑就会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他个子不高,但却很引人注目,因为他总是爱笑。他那开朗、大气和活泼的性格十分令人欢喜。他还特别爱鼓励人,平时别人伤心或失落时,他总是会去安慰。他给我的最深印象在两次课上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一次是在音乐课上。焉家祎天生就爱唱歌。平时就很爱放歌听,还很爱唱歌。有一次上课时,老师问我们谁想来唱一首歌。过了一会儿也无人举手去踊跃尝试,场面极其尴尬。老师接着又问了一遍,这一次有一个人举手了,他就是焉家祎。我当时就在想:“这个人一定不一般,能有这样的胆量,其它方面必定也不同于他人。”果然,他歌唱的也好,一下子把其余的同学调动起来了,课堂气氛也活跃起来了。其他人也随着他的节奏一起舞动起来了,大家都不亦乐乎。另一次就是在语文课上。有一次上课时,我按照老师要求在前面讲课,有的同学心不在焉,不认真听讲。正当我束手无策、手心冒汗的时候,这时我发现了一个眼神,那就是焉家祎的眼神。他向我投来信任的目光,好像在说:“你接着讲,我支持你!”他的眼神给了我勇气,让我继续讲下去。我越讲越自信,越讲越放松。其他同学也随着焉家祎与我的互动一起加入了课堂的活跃气氛中来。最终,我的授课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在这个新班级里有许多同学也有很多优点,只不过他是最为显著的一个人。焉家祎真是一个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同学!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6

宁悦的个子很高,足足比我要高一个头,她站在我们中间,简直就是鹤立鸡群。我有一次向她打听长高的秘诀,她想了想说:“因为我每天坚持喝牛奶的。”我说:“我也坚持喝啊。”宁悦说:“要很小的时候就喝牛奶。”我心里很纳闷,我也是很小的时候就喝了,可为什么我个子不高?难道我们喝的牛奶有什么不同吗?

宁悦挺喜欢听歌和编舞的,会唱许多我不知道的歌,唱得也很好听。宁悦中午常常和我一起编舞,宁悦的招牌动作是把屁股一扭,头潇洒地一甩,将左手往天上一指,非常酷。我们为自己喜欢的歌曲编了一些有趣的舞蹈,我们自娱自乐,过足了瘾。

宁悦科学课上跟我坐在一起。有一回,她故意一直盯着我看,目不转睛。我开始不理她,后来实在受不了,就告诉她别这样。宁悦不说话,还是死盯着我看。这招真够狠,我被盯的难受极了,只好投降,我求道:“饶了我吧!”宁悦才恢复正常。后来这招被我借鉴过来,只要我的同桌刘泽旭不听话,我就模仿宁悦使出这一招,刘泽旭也忍不住,捂住嘴“嚯嚯”地笑,不敢看我。

宁悦是我的好朋友,上次我的自动笔上的装饰掉了,我很着急,到处找。宁悦看见了,就热心地过来帮忙,最后帮我找到了。

希望我快快长高,长到宁悦那样。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7

开学一个星期了,因为分到了新的班级,眼前一下子出现了几十张新面容,要是一时间全部认完还真不容易。幸亏我有一大优点就是爱交朋友,一个星期我就把一半同学给认识了。可是一提起笔,好多同学的形象一下子又变得模糊起来,唯有三个同学在我的脑海中依然清晰,下面我就介绍介绍我的三个同学吧。

袁良辰,是我新认识的最要好的同学,个子比我矮一点,长着一幅白白的瓜子脸,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正下方竖着笔挺的高鼻子,圆圆的小嘴说起话来时不时会冒出些幽默的词语来,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我俩有一个共同特点:爱交朋友。

罗浩文,是袁良辰给我介绍认识的同学。他身体胖胖的,看起来虎头虎脑,一双浓眉下嵌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看就是个聪明活泼的哥儿们。我俩刚刚熟悉两天。

刘思伟,我吹小号的号友,没想到这次分到了一个班。他身体瘦小,活像一颗豆芽菜,白净的长圆形脸上有一双黑豆般的小眼睛,一笑起来,眼睛便眯成一条缝儿。鼻子不算高,看起来很可爱。他的优点是:助人为乐。

我相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会认识更多的同学,交上更多的朋友。哎,宋江在梁山泊聚义交了一百零八个好汉用了几年时间,我一个星期就认识了这么多同学!希望今后从他们身上学到他们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8

在新的学校,新的班级,对于我来说,五一班将是我全新的开始。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很陌生。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吕泽鹏。

他身材笔直,性格活泼开朗,爱说爱笑。乌黑的头发,稚嫩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他声音温柔,让我感觉无比的温暖。

虽然他身材瘦小,但是同学们都称他为“武林高手”。他长得又不强壮,同学们为什么称他为“武林高手”呢?这一点,让我对他加深了印象,很想和他成为朋友。原来他热爱运动,酷爱武术,还是班级和学校大队部的体育委员。可他从来不会用自己学到的武功去欺侮同学!

开学第一天,当我第一次进入咱们港湾学校,踏入我们五一班时,全班同学都在一心一意,如同泰山一样一动不动地阅读,但唯独只有吕泽鹏一人,嘴角微微咧开,右手慢慢伸起,摇着手,笑着向我打招呼。吕泽鹏这小小的举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几周过去了,学校组织了一次大队委改选活动,我和吕泽鹏都是这次竞选的候选人。从客观的角度来讲,我们两个是竞争对手,但他依旧没有把我当敌人,而是用朋友的语气对我说:“加油!我会帮你拉票的!”没有一个人会这样说,唯独他,这句话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找回了竞选的勇气。

这就是令我印象最深的同学,我最好的朋友——吕泽鹏。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29

开学已经两周了,我在市北也结识到很多好朋友。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我们班三个女生之一的汪诗文同学。

也许你会问:汪诗文同学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呢?那么,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汪诗文同学的广播操做得特别好。

上中学后,我们就不再继续做小学生广播体操,需要学习做中学生广播体操。我们都要从零基础开始学,当其他同学都似乎忘了还有这项学习内容时,汪诗文同学却在忙碌的学习之余,认认真真地反复观看滕老师分享到班级微信群的广播操视频,跟着视频反复地练习广播操动作。在体育老师教完一整套广播体操动作之前,汪诗文同学已经学会了全套广播操。

自入夏以来持续数月的酷热悄悄退去了,空中时不时吹来几阵凉风,吹得人舒服极了。昨天的体锻课上,姚老师和另外一个女体育老师要求我们跟着音乐复习整套广播操。音乐开始了,包括我在内的一些同学,刚开始节奏十分连贯,动作做得也很到位,但一不小心某一拍出了纰漏,导致后面跟不上节拍而一阵手忙脚乱,该踢腿的时候伸了手,该转体的时候转了头。但另一些同学更离谱,从音乐响起到音乐结束,他们完全没有跟上节拍,好像有一道无形的屏障把他们圈起来了一样,他们兀自地踩着自己的节奏,旁若无人地耍着花拳绣腿。在这一片浑浊中涌现出一股清流,她没有慢拍,没有抢拍,也没有错拍,如行云流水般从始自终地跟着音乐的节奏,动作精准地完成了整套广播操,她就是汪诗文同学。

汪诗文同学做广播操时动作精准。不管是踏步、屈膝或体前屈动作,还是体转、体侧或斜上举动作,每一个动作她都惟妙惟肖地再现了视频里的标准动作。伸展运动时上举或侧举,每一次,她的手臂都伸得笔直,像两条射线射向天际;踢腿运动时上踢或侧踢,每一次,她的腿都踢得很高,像有一根弹簧在牵引着她的腿;腹背运动时体前屈,每一次,她的手指尖都能碰到她的脚尖,就像在她的手指尖上暗藏了一道发射机关,准确地将她的手指尖发射到她的脚尖,分毫不差。汪诗文同学做广播操时节奏流畅,每一个动作都丝丝入扣地和着音乐的节拍摇曳生姿。学校操场两旁的香樟树叶似乎也踩着汪诗文同学的节奏翩翩起舞。汪诗文同学做广播操,就像一位专业的体操运动员在表演体操,全身心地投入,深深地陶醉其中。

因为汪诗文同学用心地花了时间观看广播操视频,一遍又一遍地模拟视频中的标准动作,所以她才会有这样出色的表现。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我们能用心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件事,我们就一定会进步。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0

“每一次帮助了一个人,那个人露出的微笑,会使我的心像草塘一样,清澈……”这句话是我的一个朋友——杜依飞说的。

杜依飞是我们班上最安静的学生,只要接近他,心里就会有一股恬静的感觉。

这天,阳光从天空中倾泻下来,普照大地,这种好天气将我心中的阴影一扫而光。这时,杜依飞却愁容满面。我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始料未及,他竟在我毫无心理准备时问我:“放学后可以跟我去一个地方当义工吗?那儿缺一个人。”望着他迫切的眼神,令人实在无法忍心拒绝他。“好吧。”虽然当义工对我来说根本是一件苦差事,但,只是这一次而已嘛……

来到当义工的地方,我才发现,这个差事,真的很恶心。我跟着杜依飞到了“唐氏症儿童治疗所”。那里的小孩不管年龄多大,表现都像婴儿一样,上厕所、吃饭、走路……都需要别人帮忙,偶尔还会不小心尿裤子。可是,杜依飞帮他们时,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表情,和那些唐氏症儿童玩得不亦乐乎。看着他为那些儿童擦身体,按摩,我越发觉,他令我敬佩。

等到那些儿童的父母把他们接回去后,杜依飞问我累不累,出于礼貌,我硬着头皮说我一点都不累。于是,杜依飞便把我带到一片草地上。

我被那片草原给征服了。光是绿,就有那么多种!深绿、浅绿、翡翠绿、柠檬绿,所有的绿融合在一起,令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片草原,像是老天用他那纤细的毛笔,在大地上画出城市,一笔一划描绘出来的杰作。没有任何的修饰,却显得如此纯朴。

杜依飞似乎早已熟悉了这儿的地形,带着我在草丛中穿梭。由于没有任何人修剪过这些草,草都长得与我一般高了,加上我本身就矮,完全被那些草挡住了视线。

杜依飞突然停了下来,拨开挡在我面前的一束草。

一个草塘突然呈现在我的眼底,一整天的疲惫,都被那清澈的水洗涤干净了。

草塘的蓝与草丛的绿形成了绝妙的对比。草塘是老天不经意的一撇,却又是那么得恰当。

杜依飞坐在草塘边,看着草塘里活蹦乱跳的鱼,对着波光粼粼的水说:“每一次帮助一个人,那个人露出的微笑会使我的心像草塘一样,清澈……”

从那一刻起,我与他有了同样的感受。

直到今天,我依然记得这句话。在所有装载着我美丽回忆的泡泡里,有一个泡泡分外的大且绚丽,泡泡里装着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杜依飞。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1

自从来了市北,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位同学便是——周沐禾。她在开学第一天穿着一件橙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些皱褶,她留着比男生略长一点的头发,发型十分简易,却因没有整理,许多根都顽皮地翘了起来,有些顽皮大王甚至干脆竖了起来,大家你推我桑,你压我,我压你,使头发看上去十分凌乱。光线略微昏暗,使她的皮肤略显黝黑。一开头,我便差点把她当成了男生。

后来,老师为我们从新安排了位子,周沐禾被排在了我的后面,我便可以仔细地观察她:她的眼中一直散发着一种天真的光芒;她爱笑,笑得是那么的无拘无束,怎么样的笑姿都有;她爱运动,所以经常出汗,那头发便更乱了;她毫不害羞,爱交朋友,很善于和男生打交道,聊星球大战之类的电影,玩各种游戏。我很快便成了她的好朋友。

不久我做了一个小游戏,“广受青睐”,以周沐禾带头的一些同学加了我的游戏。别忘了,周沐禾是一个有创新意识的人,自己也做了一个游戏,这是给我一个人玩的。我心中暗暗说,他不擅长做游戏。第二天,她又笑呵呵地给我看了第二版。我被勾起兴趣的同时,对她的飞跃感到吃惊。她不厌其烦地给我介绍游戏,每次把手伸出来,像老师一样指指点点,还不时看看我的反应。直到第五天,她的游戏不断进步,当她觉得我也被她的游戏吸引时,奇迹发生了!

第六天,我一早来到学校,看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一圈同学在玩她的游戏!一行人说说笑笑,笑声此起彼伏,周沐禾在中央,俨然成为了一个领导,带领大家前进。我看了她的游戏,武器画得十分精细,我看着ak-47,仿佛摸到了真枪,枪柄冰凉冰凉的,却又十分光滑,看着战争地图,我仿佛闻到了战火的硝烟,被置身战乱中。在能量补充方面,她画了一些食物,我仿佛吃到了战争时期战士们的令人恶心的食物。但大多数的东西她都是抄我的。

她有创新精神,却又不是一意孤行,来学我的内容,却又把我游戏的种种缺点给避免了。她又有毅力,永不放弃,不断地改良自己的游戏。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去找她要版权费,她眉毛一眺,眼睛里露出凝重的神态,理直气壮地举了种种我游戏中没有的东西,声振林木,然后又笑着让我加她游戏。本来最有道理的我已经被不断说话的她逼得说不出话来,插嘴插不进去,只有回答同意的空间。

她就是有这种男生的气质。

这便是周沐禾,世上没有人可以和她相提并论。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2

有人说最快乐的事是交朋友。六年来我也交了不少朋友,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高个子,戴着眼镜,傻里傻气,看上去很老实的李诚。

记得他刚来到班里,连大声说话的胆子都没有。同学们看他好玩,想捉弄他一下,于是就在他去做操时,把他的课本给藏起来了。

当他发现自己的课本不见时,焦急的样子真逗人发笑。他找不到书,一会儿便满头大汗,似乎快要哭了。我看着看着,突然对他产生了同情,于是把书还给他。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但他的眼睛仿佛在说:“谢谢你!”

从那以后,我们成了好朋友,学习、玩耍都在一起。

班里有一股不好的风气,就是写作业时爱照抄别人的。我也不例外。有一天,我只把题抄下了,就等照抄别人的答案。突然他走来问我:“今天的作业不容易,你做了没有?”我在桌上一边整理一边搜寻:“我,我……”没等我说完,他就严肃地对我说:“照抄别人的作业是不对的。我们做作业是为了学知识,并不是为了给老师看而去完成任务。”听了他的话,我的脸红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照抄别人的作业了。这件事也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学习上要认真、踏实。

现在,李诚已经转学到外地去了。我很久没有和他在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了。但是,他的形象一直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中。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3

在我众多的同学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同学就是毕恩菲了。她长着一双清灵的眼睛,脸圆圆的、肉嘟嘟的,皮肤又嫩又白,样子很可爱。她长得很高,每次跟她站在一起,我都觉得这是“最萌身高差”。

她是三年级上册转到我们班的,慢慢的,我们两个就成为了好朋友、好知己、好同学。她每天跟我一起玩,一起去托管,一起补习。当然了,我也视她为最好的朋友,不管有什么秘密,什么烦心事,都会跟她分享。

记得有一天中午,我要和毕恩菲一起去托管时,天空中突然乌云密布,紧接着,下起了一场倾盆大雨,我没有带伞。正想要问毕恩菲有没有带伞时,忽然发现她不见了。我不停地寻找,可就是不见她。正在这焦急万分的时刻,忽然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停留在马路边,好像在等什么人。我定睛一看,是毕恩菲!我看到她就仿佛跟看到了我的救命稻草一样。我连忙走过去,她看到我,对我说:“聂,你没有带伞吧,我们两个一起去托管吧!”我听了高兴极了,连声向她道谢。说完,我们两便打着伞走进了雨帘中。

雨水好象跟我们作对似的,越下越大。雨水打在雨伞上,像一个个顽皮的孩子似的,钻进了我的袖子,蹦进了我的衣领,穿进了我的裤脚。我发现她把一大半遮向了我这边,她的衣服被豆大般的雨点给打湿了,我说:“毕,你也遮些伞吧,要不会感冒的。”她却笑着说:“没事,反正我已经淋湿了,你就不要再淋了。”听到这句话,我感觉好像一颗蜜糖融化在了我的嘴里,甜到了我的嘴里,甜到了我的心里……

这就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同学,我的好朋友、好知己、好同学——毕恩菲。怎么样,毕恩菲是不是一个很好的人呢?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4

我认识一个人,我对她再熟悉不过了。

她长得高高的,但比我矮一点。头发卷卷的,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一张爱说爱笑的小嘴巴。

特别是那张爱说爱笑的小嘴巴,上次有人做错了事,她就和那个人说道理,但那个人不听,她还是很有耐心地和那个人一直说,等来老师。

我终于知道她那样一直说,是为了拖延时间。

有一次,她和我,还有同学一起玩“叮叮当当,老鼠靠墙”游戏,那游戏规则是“老鼠”如果没有碰到墙,“猫”抓到了,那只“老鼠”就出局了。结果“猫”是她,但她好像若无其事一样的抓“老鼠”。因为大家都不喜欢当“猫”,但她感觉没关系。她真的很会忍耐。游戏开始了,她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下子抓到了两只“老鼠”,最后,她把“老鼠”都抓到了。

那就是我印象最深的同学——徐瑛悦。

还有一个人,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张笑起来就有酒窝的脸,他也特别喜欢看动画片,比如:放假了,他每天看五次电视,看得都是《斗龙战士》、《赛尔号》等等。

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在妈妈的陪同下,顺利到临海,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冰川时代4》,在看这部电影时候,他的表情有三种:夸张、高兴、惊讶。看见那只小松鼠想把坚果打碎,结果把冰块打破了,他就感觉很夸张。然后,松鼠沉到了海底,看到了一个坚果,但拿起来的是一个坚果时,那个坚果的背后有一张地图,后它就去找了。而他的表情又变成了高兴、惊讶。

那就是我印象最深的同学——应浩然。

对同学的第一印象的作文 篇35

也许我沉默的同时,生活给我带来了很多,也带走了很多。有值得让我追回的什么,也有让我该去放弃的什么吧。也许我不敢正视这些问题,因为我疲惫我身躯,实在没有力气要去与什么作战,在去从注定身边夺回我的应有。经历了现实一次次的洗礼,面对生活,我懂得的太少了。好似人生的字典里只有无情,残酷,无奈,没有美好可言。我变了吗,不,我没的变,只是在生活中多为自己插了一把快刀。

也许年龄在飞奔,成熟在靠近心灵。求知的欲望越来越强,而付出与回报总是不成正比。以前我能将学业放在第一位,因为那时我还有理由有力气去追求,相信着光明使者它就在前方,就这么同命运争着斗着,近来我才发现,始终伪背不了,命运的着弄,还是被注定编排着一样。经过一翻学程的来回,我最终还是一无所有,面对知识我莫明其妙的,由然而生了一种错觉。好似我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成了多于的,一切不在有结果,

我感到我很孤独,在生活面前,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加以勉强作修饰一样,勉强着生活,勉强着学习,勉强着让自己快乐。慢慢开始相信着,相信着生命的意义很轻微一样,追逐的感情也开始学会放弃了。初中毕业后,我选择了中专,脚步踏进了中专学府,本以为一切都是美丽的,一切都同我想的那样,几年后我会无悔的走进社会,走近自己的理想。但每好的东西它全活在了暇想里,一切却都与之想反了,都一一离开了我的计划。努力奋斗是不在会有结果的了,无论怎么去反抗我仍然还是会回到最坏的原地。也许这是我来到这里的唯一体会吧,付出的结果那就是没有结果。为此,我开始在家人的不理解中生活了,似乎一次次的痛楚,只有眼泪来作以发泄,一片黑黑的天空,只的我一人去支撑。我好累,却不敢大胆的说言口,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选择。也许我能接受的也只是面对,面对一切的无奈。

在生活里,在命运中谁都想赢,但总有输家。我也应该化分在后者吧,面对自己,面对人生也许现在的我输的很惨,摔的很重。我将我的青春时光全都赌在了我的学程里,将自己的梦想丢在了一颗不知道会枯萎的希望小树上。明知前方不在有光亮,却停留在了等候上——(中专毕业证)。

也许我该走——该走的都走了,也许我应留——还有一个惦念的等候,明知道生活面前的这条路,不值得我守候,面对无奈却只能选择停留。也许我真的是个同命运作赌的赌徒,只不过赌的不是金银不是珠宝,而是无价的青春年华。

旅游是有趣的,在旅游的过程中有许多的事情发生,那么关于旅游的

关于旅游作文范文1: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去爸爸工作的地方巴林去游玩,享受第一个国外假期。

7月的巴林,正值酷暑,白天户外最高气温近五十摄氏度,在度假的一个多月时间内,没有下过雨,天气显得愈发炎热。巴林曾被誉为过中东的香港,环境很美,天空很蓝,没有一层乌云;海水很清,一眼就能看见海底;空气很新鲜,没有一点灰尘,街上行人很少,大多开着各式轿车奔驰在街道上。

巴林的人都很“浪漫”。听爸爸说,“浪”表示他们很懒,很浪费时间;“漫”表示他们生活节奏很慢,我们听了都大笑。巴林的大多数本地人都穿着长袍,头上扎着头巾,男人多穿白长袍,头上戴粉红色头巾。女人穿黑袍,披黑沙头巾,只露出一对又大又亮的眼睛。我们担心夏季穿这样的衣服会很热,爸爸说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说:这样可以挡阳光,而且还可以让空气对流,反而会起到降温的`作用,民间的智慧真是让人叹服。

巴林的路边种着许多椰枣树,由于这是建在沙漠中的国家,土壤中缺水份,所以每棵树底下都埋着水管,我不由的感慨巴林的人民是多么爱护环境,希望他们早日使沙漠变绿洲,真正成为中东的一颗明珠。

巴林的人对我们表现的很友善和好奇,毕竟人的面貌和风俗差异较大,往往相遇时会对望一会儿,会主动帮我们拍照和回答我们的问询,但不能确定我们是中国人,日本人还是韩国人,这也难怪,我们看他们也区分不出来具体是中东哪一国人。在大商场,为方便家长带的小朋友能开心,提供了免费的儿童小火车绕着商场来回巡游,仿佛真的在童话王国里环游。

巴林的飞车最刺激,巴林的街上跑着许多超级名车,有兰博基尼,宝时捷,而且款式各异,在我的家乡从来也没看见。车子跑的很快,我走在马路上,不免觉的胆战心惊。

海滩玩捉螃蟹很有趣,涨潮的时候,潮水带上来许多大大小小的海蟹,我拿手电筒对他们的身体一照,小海蟹就一动不敢动了。我把它们捞出来放在铁桶里,它们在不停的爬动,望着这些诱人的战利品,半夜起来的疲倦一扫而光,我兴奋的大叫道:这里真好似一千零一夜的童话王国啊。

关于旅游作文范文2:

我以前是个小懒虫,干什么事情都要别人帮忙,连吃饭都在床上吃,那一天,我去我身体里懒人国旅行之后,我再也不敢懒惰了。

午夜12点,我肚子饿了起来,起床去找吃的,这时我看见我的课桌上有一辆小车子,我用手一摸,我立刻变得很小很小,车上有一行字“去你身体里旅游吧!”我开着车子进入了我的身体里……

我来到了一个地方,有个牌子,写着欢迎来到懒人国。我看见几个小人在路上愁眉苦脸,正叹着气。我走了过问:“伙计,你为什么不高兴呀?”小人低着头说:“前不久,我们勤人国被懒人国打垮了,我们被捉来当奴隶了。我们国王在死前让一辆小车子去接你,这个时间狗可以让你变勤快。”这时旁边多了一只狗,它身上有一块钟,我连连道谢后走了出来。

第二天早晨,我又在床上睡懒觉,我把时间狗推到了一边,它跳到了睡床上,变成了一把狼牙棒,往我身上用力一打,我疼得跳下床,抱着身子叫疼,只好被迫起床了,之后早上写作业时,写了一半就往床上一躺,连连说累。时间狗让我写完作业,我不听,它变成了机关枪不停地向我发子弹,我又被它打得落花流水,我往被子里钻,它也钻进来对我发子弹,我第二次被迫写作业。晚上我躺在床上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它让我去吃饭,我还是不听它的,它变成了小原子弹向我奸笑着,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硬着头皮说:“你,你有种就来,想打架是吧?我可不怕你!”它开始追我,我吓得跳来跳去,它紧追不舍。我第三次被迫关上电视,坐在椅子上吃饭,我心里就是不爽快。

一天一天过去了,我渐渐地开始不需要时间狗了,这时,时间狗突然消失了,在这天晚上,我又看见了小小的车子接我来到了懒人国了,这里的人已经把牌子换了,这里是勤人国了。我又看见了那个小人他看见我来了跑了过来,高兴地说:“懒人国已经灭亡了。”这时他阴着脸说:“如果你还懒惰的话,时间狗还会来的!”我点了点头。

这时,我的妈妈又叫我起床了,平时我根本不动,这天我一骨碌就爬起来了,原来是一场梦。“啊!”我发了一会呆之后,笑了起来,妈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这小子傻笑什么……

1电视剧三八线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期盼已久的抗美援朝题材的电视剧《三八线》就这样在雄壮威武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歌》中拉开了序幕,这是本剧给我的第一个惊喜,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本剧的片头主题曲就是我最熟悉的《军歌》,的确也没有别的歌曲更加适合作为本剧的主题曲。听着熟悉的旋律,激荡的音符,我的心情也不禁慷慨激昂,热血澎湃。

这部剧是典型的“小人物,大历史”的特点,以几个平凡的普通志愿军士兵的视角揭开了那一幕热血悲壮的历史,展示了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在党中央毛主席的领导下保家卫国,打击侵略者,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这是这部剧的最大特点,也是反映了一个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共产党,新中国之所以不同于以往任何政党政权,是因为它是实实在在地“唤起工农千百万”,坚定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我们时时回忆一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铭:“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现在我们必须从心里加上一句话:“六十多年以来,在历次保卫新中国的保家卫国的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而在这些战争中,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是最伟大最崇高的,我们必须永远铭记这场伟大的正义之战,保国之战,立国之战,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那些牺牲在这场战争中的伟大的人民英雄。

本剧一开始,就用几句简单的历史简介和一个简短的黑白纪录片画面,展示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的历史背景。看似简短解说,却内容深刻,只是一般人容易忽略。我们首先要抛弃一种无聊的庸俗的认识:是谁先开了第一枪。这对于这场战争的本质有什么影响吗?二战结束后,是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建立起来的“雅尔塔体系”造成了一个血脉相连的民族国家被迫妻离子散,兄弟分离,沦为两个分裂的国家,而且直到现在依然饱受骨肉分离的痛苦。这种超级大国的强权政治才是造成朝鲜半岛生灵涂炭,战火纷飞的罪魁祸首。换一个类比,也许更加清楚,难道在九一八或者七七事变的时候,中国军队首先开了第一枪,就能够改变日本侵略中国的本质吗?

兄弟相残的内战已经令人痛心疾首,然而美国的表现更是火上浇油,为了维护自己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和统治,美国主动卷入朝鲜内战,因为这是对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阵营的“反击”,美国需要维护二战后建起来的沿着南朝鲜,到日本,中国台湾,东南亚地区的一系列殖民体系。而这种殖民体系今天依然存在,美国在南朝鲜,日本等地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说到底不过是把这些国家当成自己的殖民地,而南朝鲜、日本等国说到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可以允许别的国家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驻军,他们只是美国的附庸,或者说21世纪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

中国完全是被迫卷入这场战争的无辜受害者,美国一面援助即将败亡,面临灭顶之灾的南朝鲜,一面派遣第七舰队侵入中国的台湾海峡,保护逃亡到台湾的国党反动派,阻挠中国人民收回台湾,同时不断派遣飞机轰炸中朝边境,中国东北的安东等地遭遇美军飞机的轰炸,骚扰。无论如何美国的行径已经构成了对中国领土的侵略和主权的威胁,而无论中国领导人如何抗议,声讨,美国的侵略行径非得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加嚣张。怎么办?这是面临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严峻考验。我们的新中国刚刚成立,它已经饱受战火摧残,没有人忍心让它再度卷入战争。可是美帝国主义已经将战争强加在我们的头上,难道我们忍气吞声,就能享受和平和安宁吗?历史的悲剧岂能重演?1894年,同样在朝鲜,同样是仁川登陆,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踏上了中国东北。1928年,在济南,中华民国公使蔡公时先生被日寇割鼻削耳挖眼残忍杀害。1931年,九月十八日,日军攻占中国东北。1932年,一月二十八日,日军进攻上海。1933年,日军越过长城进攻华北。1937年,七月七日……美国人不相信中国会出兵,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出兵的最佳时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烂摊子,没有任何可以支撑战争的现代化工业基础,我们的军队更像是一群叫花子,没有飞机,坦克,军舰,重型火炮……中国人凭什么可以跟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和军队交手?是的,无论任何人看起来,这都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毫无胜算的一边倒的战争。可是结果如何呢?

张国强扮演的李长顺是这部剧的男一号,和所有刚刚实现独立解放的中国人民一样,李长顺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会卷入这场战争。他和父亲,弟弟,妹妹在东北边疆原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家四口打渔为生,在刚刚解放的新中国,他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李长顺也有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心爱姑娘,也许过不了多久,这家人就可以办喜事了。

可是美国鬼子的飞机摧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也可以说毁掉了许多幸福的家庭,李长顺的遭遇只是近代以来所有保守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中国人的缩影。李长顺连父亲弟弟的完整尸体也没有找到,只捞到了一柄父亲留下的折断的鱼叉。(根据影视剧的一贯作风,我提前在此预测,日后在朝鲜战场的白刃战中,李长顺一定会把这把鱼叉捅进侵略者的心脏!)

电视剧伊始,李长顺的父亲和弟弟准备去鸭绿江上捕鱼,李长顺还大大咧咧地跟父亲开玩笑,没有一点儿子的尊敬。这个人物令人感到很熟悉,因为所有刚刚长大成人却还没有成家立业的青年男子都是这样顽皮。李长顺拿着父亲给的钱去给父亲买酒,却还嫌老爹给的'钱太少。临走时,爸爸还念叨:你什么时候能成家,用你自己的钱啊?可是谁能想到这一去,竟是父子三人永远的诀别。

李长顺买了酒,顺便买了一把粉红色的塑料梳子,这是那个年代,小伙子送给心上人的礼物。他脸上憨笑着,乐呵呵的,心里美滋滋的。说到这里,不妨插点闲话,张国强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男演员,可能在追星看脸的人眼里,他长得非常一般,但是我觉得他真的很帅,因为男人就该是这样的爷们儿!最早记住张国强是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他扮演钢七连连长,看他个大肩宽,鹤立鸡群,的确是很有领导者的范儿。后来也喜欢他在《我的团长我的团》中扮演的东北大兵张迷龙,《我的兄弟叫顺溜》中扮演的新四军首长陈大雷。总之,张国强演的绝对是汉子,是男人!他的气质非常淳朴,很有土生土长的生活气息,刚好也是东北人。让他扮演志愿军战士,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魏巍同志在《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中提到的志愿军战士马玉祥,张国强的形象简直就是马玉祥再世。

接下来女一号,李长顺的心上人常芳登场了,扮演者是曹曦文,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女演员,电视剧《野鸭子》让我永远记住了她。她扮演的常芳重感情,有情义。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独立的女性,日后为了寻找李长顺,和李长顺的妹妹一起报名当护士,也参加志愿军到了朝鲜。

常芳还有另一位追求者,那就是王挺扮演的男二号张金旺。金旺从小和常芳订了娃娃亲,他很喜欢常芳,不过常芳已经心有所属,当美国飞机轰炸了谷仓,引起了大火,金旺拼命提着水桶来救火的时候,刚好看到李长顺和常芳为了躲避轰炸,一起逃跑,三人就这样尴尬的见面了。金旺一桶水全都浇在了自己身上,唉,这种心情。王挺也是电视荧幕上的熟面孔,我记住他是在《重案六组》中扮演警察丁健,不过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记住了。

不得不说,虽然金旺和长顺是情敌,但是金旺也是一个热血汉子。当李长顺意识到飞机轰炸,飞奔过去想要救父亲的时候,金旺也追在后面,紧跟着李长顺跳进了鸭绿江,可惜二人都晚了一步。从此和所有满怀国仇家恨的中国人一样,李长顺和张金旺立志从军,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想要报仇雪恨。李长顺也放下了和常芳的感情,从此躲着常芳,避而不见,因为他不想耽误人家姑娘,自己上了战场,生死未卜。

本剧一开始出现的部队是一支名为尖刀连的部队,其原型当然是当时驻扎在东北的东北边防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3兵团,也是后来进入朝鲜的第一支部队。尖刀连的一班班长和六班班长同时率领全班战士写下请战书,按了血指印。因为美国鬼子的轰炸,战士们早就憋了一股劲,压着一腔火。这股杀敌敢战的精神是我们的国家能够屹立至今的根本力量。

李长顺做的更出格,直接冲到尖刀连驻地的门口,要求从军,他手握的老套筒枪还走了火。这是他和未来的班长一班线班长的首次碰面。两个人之后还有一段时期的磕磕碰碰。

在新兵训练营,李长顺和张金旺成了对手,两个人相互较劲,谁也不想输给对方。一次训练,两个人各自率领六名战士,进行越野竞赛。规定所有人到达指定位置,每人摘下一面红旗,返回。李长顺身体好,冲在最前面,但是他的5名同志,都落后了。相比之下,张金旺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他带领五名战士一起喊口号,迅速奔跑,很快超越了李长顺。李长顺自己一个人独立冲到终点,把六杆红旗都拔了下来,跑回来分给自己的同志。结果赢得了胜利,但是这种事情显然是作弊。从这个细节看出来,李长顺个人能力很高,也懂得与同志们同甘共苦,但是还缺乏一个作为领导者的素质,这是他日后需要成长的地方。张金旺因为指出李长顺作弊的行为,两个人夜里出来打了一架。

新兵需要考核方能通过,考核内容是负重15公斤,五公里越野。李长顺和张金旺你追我赶,互不相让,但是在过独木桥的时候,李长顺没有在意将张金旺挤了下去,导致张金旺崴了脚。张金旺很硬气,坚持着到达终点,但是考核已经结束。张金旺很有可能失去当兵的资格,可是他还是没有说出来是李长顺的过失导致他失败。这固然是因为张金旺的自尊心,但更重要的是金旺很善良,他知道李长顺不是故意的,如果说出来,也许会影响李长顺当兵。但是苍天有眼,金旺被运输连的班长收留,成为一名运输连的战士。

在新兵训练过程中,李长顺屡屡出问题,首先,在拼刺刀训练时,他看不起拼刺刀,用摔跤的办法把对练的同志打倒,结果惹来线班长跟他对练,被线班长打得落花流水。李长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刻苦训练拼刺。后来是在整理内务时,违反纪律,把私人物品--也就是父亲的遗物,那把鱼叉带进宿舍,遭到了批评。但是线班长不理解,做事粗暴,将鱼叉扔了出去。两人因此再度爆发冲突,幸亏连长和指导员出面协调。这里需要对指导员陈平做一个特写,这才是我党真正的好指导员,耐心细致地做战士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卸下包袱,协调矛盾,最终李长顺和线班长互相理解,冰释前嫌。出国前夜,李长顺偷偷溜出军营,把送给常芳的梳子放在了她家门口,顺便去给父亲和弟弟上坟。他对老爹说,我从小给你惹麻烦,不听你的话,长大了还是经常顶撞你,真的很不懂事。说完给爸爸磕了三个头。然后嘱咐弟弟,好好照顾咱爸,不要惹他生气,咱爸是个实心人,容易当真。而李长顺出去的时候,线班长一直盯着他,等他回来,并没有追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出发之前,所有战士在连长的领导下,一起诵读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誓师誓词》:“我们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为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残暴侵略,我们志愿开赴朝鲜战场……”这声音,如滚滚惊雷,震憾着人民共和国的大地,激励着志愿军将士奔赴朝鲜战场,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浴血奋战。

临近出发,另一个细节令人感动,由于敌机轰炸,造成大量百姓伤亡,医院血库告急,尖刀连连长带领战士们紧急前往医院输血,本来已经献过血的战士不需要再次输血,但是所有人没有一个人退缩。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子弟兵!他们是保护我们的英雄,他们也需要我们的保护,保护英雄,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想想近年来网络上加多宝企业污辱志愿军英雄邱少云的无耻行径,我们怎能不义愤填膺!

我们痛恨敌人,但是必须尊重对手。一开始登场的对手是南朝鲜军队,剧中塑造了一位南朝鲜军官,这个人也是有历史原型的,那就是白善烨。这个人是南朝鲜军队中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在遭遇我军打击之后,很快意识到这是中国军队参战。可惜美军并不重视他的意见。不得不说,比起美军,韩匪军后来对于我志愿军的威胁更大,因为他们打仗更加刁钻,顽强,毕竟他们也在为南朝鲜的利益作战。敌方的这位指挥官很有军人的风范,他严令士兵整顿纪律,做好战斗准备,教训了抢劫财物的一名士兵。不过这当然是文学虚构,现实是南朝鲜军队根本是空棺材埋人--目中无人,他们大摇大摆地朝鸭绿江挺进,根本不会想到会遭到中国军队的伏击。这就是我志愿军第一次战役的开始,让我们记住1950年10月25日这个光荣的日子,这也是我们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的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一位巨人发出了震撼世界的最强音: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可是我们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挺直腰杆子,是因为1950年我们把美韩两军打回了三八线,是因为黄继光站在上甘岭上。抗美援朝,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辉煌,我们记住了吗?

2电视剧三八线观后感

攻克德川,全歼韩军第七师标志着我志愿军第二次战役西线反攻作战首战告捷。但是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为了全歼联合国军西线兵团即美第八集团军,我志愿军38军开始向敌后迂回穿插,目标是占领三所里,堵住美韩联军的后路,把他们彻底包饺子。

这次抢占三所里的急行军是第二次战役西线作战能否成功的关键行动,一切都看38军的了。为了顺利穿插到位,抢占预定目标,38军克服困难,万众一心,坚决执行命令,不打任何折扣,一定要用自己的双脚抢在美军的汽车轮子前面到达。这是人类战争史上急行军的奇迹,是人和机器的竞赛。经典的抗美援朝战争电影《奇袭》反映的就是我38军在第二次战役深入敌后,穿插迂回的故事。

负责穿插任务的38军113师由于担心被敌人监听到我军的动向,采取了关闭电台,实施无线电静默的做法。由于一开始与他们失去联系,整个志愿军总部和38军军部都心急如焚,密切关注113师的动向。同时一路上,由于担心美军轰炸,我军历来采取的是白天潜伏隐蔽,夜晚行军的做法。可是这次行动如果按照常规做法,肯定无法顺利完成任务。113师灵机一动,索性在大白天也开始行军,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去掉了一切伪装措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公路上。负责侦查的美军飞机在天上看到了这支队伍,想当然地认定这是一支撤退的南朝鲜军队,因为中国军队是不敢这样做的。美军飞行员甚至还告诉三所里的的韩国治安军准备好饭菜,好好犒劳这些部队,“他们一定非常疲惫,要多给他们补充盐分,做一些咸鱼吧。”这股热情细致的精神堪比家庭主妇。结果可想而知,我军顺利到达目的地,还顺口享受了这些犒劳,顺手歼灭了这些敌人。

这个故事被电视剧采纳,用在了主人公李长顺所在的尖刀连身上。长顺所在的连队作为全团的尖刀担任了迂回穿插的开路先锋。战士们忍饥挨饿,顶风冒雪,承受着敌机轰炸的危险,就这样一路急行军。凭借着张连长机制灵活的指挥和策略,尖刀连顺利抵达了目的地,连掉队的士兵也很快被后续部队收容,迅速归队。但是长顺的老乡栓子却因为身体不适,掉队了。长顺和栓子的班长机枪班杨班长,担心栓子在风雪中冻死,准备回去寻找接应。

连长认真地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因为我们的部队绝不会抛弃任何一名战士,只要有一份希望,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努力。但是必须在预定的时间赶回,因为我们不能耽误作战时间,不能影响战斗行动。长顺和杨班长小心谨慎的行军,胆大心细,躲开了敌人的游兵散勇。而栓子也没有放弃,他坚持着挣扎着,站起来,向着连队前进的方向,一步一步迈进。栓子之前虽然胆小,掉链子,但是现在他的意志正在逐渐培养起来,他已经有了身为一名战士的觉悟。最终三人顺利会合,但是三人都已经精疲力竭,栓子希望长顺他们放弃自己,否则三人都会牺牲。但是长顺和杨班长始终没有放弃,也不断给栓子打气,鼓劲,要他振作起来,三人最终按时归队。虽然这个故事出于文学虚构的需要,但是这股精神是我们需要具备的。我们的队伍就是因为有这样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精神,才能够拧成一股绳,团结一条心,才能够由弱变强,由小到大,经历苦难,铸就辉煌。

在后方,长顺的恋人常芳已经逐渐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人员,最后还可以成为一名护士。但是长顺的妹妹长清却要不断忍受晕血带来的折磨,长清不希望因为晕血而放弃,她坚决要求自己克服这个缺陷,坚持为伤员洗带血的纱布,克服着常人难以理解的痛苦。

在剧中,长顺他们的穿插地点名为龙缘峰,其实这是历史上的龙源里。38军在攻克三所里之后,接到了总部的又一个命令,要求他们抢占龙泉里,那里是美军的另一个逃生之地。可是他们在地图上找不到龙泉里这个地名,事后得知,由于一字之差,总部的电报拍错了,把龙源里误写成了龙泉里。这可是关系战争成败,生死存亡的大事啊,一个字的错误将带来南辕北辙的危险。然而我38军还是找到了龙源里,因为他们积极主动地寻找战机,而不是机械死板地照抄命令,最终38军抢占龙源里,堵住了美军难逃的大门。可是要真正堵死这道门,38军承受的是美军的疯狂反扑,这个地方变成了火海地狱。说一句弹耕炮犁三所里,毫不夸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中最惨烈最悲壮最艰苦最危险的战斗发生在松骨峰,也叫书堂站,38军113师335团第一营第三连就扼守在这里。美军使用了各种武器,发动了一次次又一次密集的集团冲锋,这才叫所谓的人海战术。连钢铁都能烧化的凝固汽油弹把第三连的防守阵地变成了焦土,按理说这里不会再有活人了。但是被凝固汽油弹烧得只剩下20多人的第三连依然把守在这里,他们带着满身的火焰与敌人展开了肉搏,子弹打完了就拼刺刀,刺刀折断了就用石头,用拳头甚至用牙齿,哪怕带着满身的烈火抱着敌人一起葬身火海,你们也休想过去!中国人,让我们永远记住谁是最可爱的人!魏巍同志的这篇文章应该成为一代又一代新中国儿女的开学第一课!

此战之后,38军洗涮了第一次战役的耻辱,而且获得了一个家喻户晓的美名“万岁军”!让我们听听这首38军歌吧:

“钢铁的部队,钢铁的英雄,

钢铁的意志,钢铁的心。

秀水河池歼灭仗,队伍打成钢,

嘿!大小千百仗,仗仗有名堂,

三下江南,打的敌人胆破心又慌,

四战四平街,威名全国扬,

四战四平街,威名全国扬,

我们越打越硬越战越强,

跟着英明的毛主席,嘿!勇猛地向前进!

阶级的部队,阶级的英雄,

阶级的意志,阶级的心。

劳动人民上战场,复仇显本领,

嘿!人人逞英雄,个个是模范。

英雄模范,成千成万杀敌立大功。

打过山海关,解放全中国。

打过山海关,解放全中国。

我们越打越硬越战越强,

跟着伟大的毛主席,嘿!勇猛地向前进!”

由于剧情所限,长顺他们没有选择历史上的阻击战,而是打了一场攻坚战,但是同样壮烈,同样英勇,同样顽强!战斗中栓子所在的机枪班不断有战士倒下,杨班长作为机枪射手,必须有一个副射手为他装填弹夹。杨班长命令栓子,送弹!栓子看着战友们不断牺牲,也激起了同仇敌忾的勇气,他战胜了自己的恐惧,冲到了班长身边,他经历了战火的考验,终于成长了!

志愿军西线反击战开打的同时,在东线的长津湖,志愿军第九兵团也展开了对美第十集团军陆战第一师的进攻。这场战役是抗美援朝战争中最痛心最壮烈最难受的战斗之一,因为那一年的冬天,好冷,好冷!先抛开战斗之艰苦,牺牲之巨大不说,我们的第九兵团都是清一色的江南子弟兵,他们从没有想过会到朝鲜的冰天雪地中作战。由于时间仓促,后期保障没有及时跟进,刚刚成立的新中国也根本没有规范的后勤保障体系,我们的战士多数人都没有棉衣棉裤棉帽棉鞋,还穿着单衣,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粮食物资和充足的武器。

为了隐蔽行军,不敢生火,战士们往往几天吃不到一口热饭,能够充饥的只有几个冻得硬邦邦的小土豆和一小把黄豆。重装备火炮本身缺乏,更由于急行军被远远落在了后面,相对于只有一两发子弹的步枪,我们最好的武器居然是手榴弹。即使是这样,第九兵团依然克服各种困难,顺利赶到预定伏击地,完成战役展开。15万人隐蔽集结,隐蔽开进,居然没有美军的空中侦察发现蛛丝马迹,而且还是行走在茫茫雪山和悬崖峭壁上,这是人类急行军史上的奇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本剧选取了长津湖之战中的一个悲壮的片段,嫁接到李长顺所在的尖刀连身上:由于敌情有变,尖刀连需要在雪地里潜伏一夜。尖刀连六班的全体战士就这样因为趴在雪地里,所有人都冻成了冰雕,但是他们所有人都保持着向前冲锋的姿态,没有一个人向后看。在长津湖之战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第九兵团由于冻伤减员高达28954人,冻死1000余人。不用去想战斗牺牲有多么巨大,单单看看冻伤减员的数字,就没有人忍心想要过多回忆这张战争。但是我们必须时时回忆,时时铭记,正是因为有他们的爬冰卧雪,才迎来今天的独立解放!

美陆战第一师绝对是我们遇到的最强大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他们的机械化装备,后勤保障系统和现代化指挥系统给落后的中国军队上了铁与火的一课。师长史密斯少将的指挥能力和应变才华堪称名将;美军的空地协同,步炮协同,步坦协同等战术素养堪称世界第一;在面临生死关头,他们的战士所爆发出的战斗力也是无比惊人。双方是真正的血肉与钢铁的碰撞,我们的战士只能以顽强的战斗意志和出色的战术反应来弥补物质上的差距。经历了长津湖一战,让我们真正意识到我们与世界头号军事强国之间的巨大差距,我们一代代新中国的军人都恨不能奋起直追,让我们的军队拥有现代化的装备,后勤和指挥。近年来,强军之路已经在蓬勃发展,可是我们的差距依然巨大,我们的国防力量还依然薄弱。从东海到南海,从新疆到广西,我们的边疆还不安宁,敌人依然对我虎视眈眈,他们时刻在磨砺自己的爪牙,企图撕开我们的血肉,吞噬我们的身体。我们谁不渴望再度国门亮剑,但是我们的剑铸好了吗?我们的剑法练的如何?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有亮剑精神吗?

3电视剧三八线观后感

刚刚结束了龙缘峰攻坚战,长顺的尖刀连没有丝毫懈怠和片刻休整,他们立刻投入了紧张的战斗准备中。因为这才仅仅是开始,龙缘峰是美军南逃的必经之路,尖刀连要卡住这条通道,一定会遭遇美军的疯狂反扑,更艰苦的战斗还在后面。

栓子的机枪班有两名战士牺牲,栓子说,我才来了几天,连他们的名字都没记住,就这样分别了。杨班长说,这就是战争,每天都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不认识的战友倒下,说不定哪天就轮到我们了。他说出了两位战士的名字,一个叫谢钢,一个叫大千。栓子说,我记住他们了。

杨班长他们登上山坡,准备与连长会合,途中一个没有阵亡的美军士兵向杨班长开枪,千钧一发之际幸亏走在背后的栓子一枪击毙了残兵。栓子作为一名战士已经有了觉悟,杨班长很高兴,把栓子击毙的敌人的枪挂在了栓子身上,告诉他,这是你的缴获。

栓子和长顺见了面,两人都来不及多说什么,只是感叹好些战友就这样牺牲了。长顺得知栓子击毙了敌人,虽然很高兴,但是此时此刻也不能表现出太多的喜悦,只是不断告诉他,挺好,挺好。连长派线班长和长顺去把担任潜伏任务的六班叫回来,全连合兵一处,死守龙缘峰。可是线班长他们赶到的时候,才发现由于一夜趴在雪地里,保持潜伏的姿态,六班全体已经牺牲!全连还来不及表达过多的悲伤,只能默默地掩埋了战友的尸体,举行了简单的祭奠仪式,同时全连宣誓:一个敌人也能过去!

战斗在悄无声息中打响,二排长带着长顺所在的一班,前往前沿阵地,看看还有没有战友的遗体被遗漏。可是前往收殓遗体的战士,却遭遇了美军狙击手的伏击,这是典型的“围尸打援”战术,利用我军战士的遗体为诱饵,专门狙杀前来收尸的士兵。同时一开始并不杀死对方,而是引诱更多的人前来营救受伤的士兵。二排长虽然明知是敌人的圈套,还是想要去救援受伤的战友,两人最终同时牺牲。长顺本来也想冲过去,被班长死死按住,这才救了他一命。

敌人的凶残激起了志愿军战士的怒火,面对第一批企图攻占龙缘峰的鬼子,战士们射出了复仇的子弹,很快打退了敌人的第一轮攻击。但是

我志愿军步兵虽然没有重型火器支援,但是多年作战,经验丰富,战术素质过硬,尤其是擅长土工作业,我们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构筑了坚固的防御工事,最重要的是挖掘了用于防空防炮的军事掩体。敌人第一轮炮击结束,步兵立刻冲了上来,这是典型的步炮协同战术,是敌人的看家本领。然而连长再次果断命令,我军迅速进入阵地,粉碎了敌人的进攻。

战斗就这样持续着,我军只能利用工事掩体,进行躲藏,正应了孙子的那句话,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敌人的飞机和坦克用炮弹把龙缘峰阵地耕了一遍又一遍,堪称犁庭扫穴。不要以为我军躲在防炮洞中就可以避过一劫,两个班的战士由于防御掩体被敌人炮火击中,导致洞体坍塌,就这样被活埋。长顺他们拼了命把一个个战友从泥土里刨出来,可是他们都已没有呼吸,想要继续救人,敌人的炮火又来了。

呆在防炮洞承受着敌人炮火的覆盖,是一件万分痛苦的事情,不少战士被震得双耳流血,甚至有人被活活震死。敌人也是狡猾的,他们一度改变了炮火射击的强度,让我们以为炮击已经结束。但是连长一直在计算敌人的炮击频率,认为其中有诈,果然敌人只是引诱我们离开工事,一个班的战士就是因为中了敌人的圈套,在离开防炮洞不久,立刻再度被炮击,不幸牺牲。这一天下来,由于敌人猛烈的炮火覆盖,一连的战士已经牺牲了一半多人,但是我军依然牢牢掌控着阵地。长顺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战术水平,连长和班长耐心地把战场生存经验一点点传授给他,他自己也在不断吸收,消化,领悟。

我们的老朋友朴少校也出场了,在龙缘峰下,他遇到了溃逃的美军,美国人命令他带领自己的部队攻击龙缘峰阵地。朴少校非常愤怒,因为他的部下伤亡惨重,他拔枪对准了美军顾问,但是最终还是无奈地服从了命令。毕竟连大韩民国总统李承晚都要对美国人俯首帖耳,更重要的是,如果当初没有美国人介入战争,支援南朝鲜,北朝鲜早就可以顺利统一。

这段故事并非凭空虚构的,美国人的确是拿南朝鲜军人当炮灰,二者的合作并不是亲密无间,更像是主仆关系。至今美国人依然在南朝鲜驻军,说实话,我们真的没有理由把他们视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南朝鲜也好,日本也罢,都只是美国人控制下的半殖民地。他们既可恨又可怜,成为美国豢养的猎狗,对着中国和北朝鲜吠叫,呲牙。美国控制下的亚太,矛盾重重,暗流涌动,乌云密布。中国要维护自身的主权利益和国家安全,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异常严峻,我们准备地如何呢?

朴少校等韩国军人是李承晚反动政府破坏和平,挑起内战和美帝国主义企图称霸世界的霸权主义的牺牲品,但是他们只能选择做炮灰,不为别的,他们只有打开这条通道才能回家,他们也想活下去。这是一次疯狂的攻击行动,想要回家的韩国人和誓死守卫阵地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展开了一场最残酷的血战。长顺他们的弹已经不多了,平均每人只有最后的三发子弹,子弹打光了,就只有白刃格斗,拼刺刀肉搏。双方杀红了眼,但是论起白刃战的战斗素质,还是我军占上风。

美国人趁着南朝鲜军人和我们混战在一起的时候,派飞机轰炸了龙缘峰,企图让韩国人和我们同归于尽,这就是保卫世界和平与自由的正义使者--美利坚合众国!

硝烟散尽,战场一片寂静,长顺等幸存的战士从泥土中爬了起来,红旗依然飘扬在龙缘峰上,阵地依然在我们手中,这就是新中国的人民子弟兵--中国人民志愿军!

镜头回到了后方,常芳和长清所在的后方医院也准备入朝。长清由于晕血的症状依然没有改善,被迫留在国内,这对于积极上进的长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常芳却在列车开动的刹那,用尽全力把长清拉上了火车,带着她一起前赴朝鲜。这是违反纪律的行为,但是医院领导欣赏她们大无畏的牺牲和奉献精神,最终还是留下了长清。医疗队的汽车进入朝鲜后,遭遇了敌机轰炸。司药员银锁为了掩护长清,被飞机炸成了重伤。银锁也有晕血的毛病,但是他舍不得离开部队,就做了司药员的工作,继续奉献。他一直积极鼓励长清,克服困难,争取留下。长清看着银锁痛苦的样子,嚎G痛哭,泣不成声。

我们的战士在前方流血牺牲,后勤单位的同志们同样付出了重大伤亡。朝鲜战争考验了新中国,也给我们上了血与火的一课。现代战争无分前方和后方,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重大课题:军队的装备机械化现代化,后勤保障体系的建立,现代化指挥系统的完成……今天在21世纪的信息化时代,战争更是升级换代到了太空和网络等领域,更是渗透到了国家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我们需要进步,需要革新,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战争指导思想和战略战术理论迫切需要更新进化,否则我们已经在技术装备上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军队,如果思想头脑上还是固守过去的僵化思维观念,那就更是望尘莫及。面对21世纪的战争,我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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