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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头皮发麻的话题汇聚100句

时间:2019-08-30 11:11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滋味作文 篇1

滋味是一种感觉,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滋味很多,喜的滋味,愁的滋味,乐的滋味,苦的滋味都伴随着我们的生活,每天都交杂在一起。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各种各样的滋味才使得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喜的滋味。

滋味是喜得,是无穷无尽的,当你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的时候,当你完成了自己的梦想的时候,心里会感到十分的踏实,这就是喜的滋味,他常常在人们身边,给人们带来快乐。

愁的滋味。

滋味是愁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会遇见许许多多烦心的事。你会为这些事而感到担忧,为他们而发愁,为他们而感到焦虑,这就是一种愁的滋味,即使有许多人不喜欢这种滋味,但我们也因该知道——如果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生活中便没有了愁的滋味,但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所以愁的滋味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乐的滋味。

滋味是乐的,是从心底了发出的。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了开心快乐的事时,在与朋友出门游玩时,在考试中拿到了满意的分数时,都会发自内心的笑,心底也就像抹了蜜似的甜,这就是快乐的滋味,它往往给人带来欢欣和愉悦,给人带来幸福。

苦的滋味。

滋味是苦的,一件事的失败,一个小小的挫折,都会在让我们感受到这种苦的滋味。但正是因为这种苦的滋味才让我们知道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了站起来,这种滋味可以磨砺我们的意志,时时刻刻激励着我们,让们从痛苦中站起来,去继续接受命运的挑战。滋味是苦的,但他也苦的有意义。

生活中有多种滋味,不同的滋味带给人们的感受也不同,喜的滋味带给人们快乐,愁的滋味可以使生活充满意义,乐的滋味可以给人带来幸福,而苦的滋味可以磨砺我们的人生。这些味道紧紧的交织在一起,才刻画了一个五彩斑斓的人生。

滋味作文 篇2

有滋有味才是好生活,告别了已过的寒假,回想起来,寒假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摆脱了囚禁的校园,快快乐乐的玩耍。

寒假生活的苦:虽然假期不到一个月,但是我们有四本寒假作业,并且还外加语文的课外作业,让我们的负担越加越重。过年的前几天,只好在家,埋头苦干,认认真真的完成作业,以便于过年时可以玩的更开心。

每次坐在窗前写作业,看着窗外玩耍的孩子们,不知不觉的发现自己的生活过的这么累,这么苦,但又转念一想,这些都是自己应该做的只要认认真真把它写完就好了。

寒假生活的甜:每到过年,家家户户都会买许多的东西:鸡、鸭、鱼、肉,烟花,对联………。等等,总之要置办许多年货,好为家人们在一起团聚做准备,这时,身为孩子的我们就可以大饱口福了。看着美味佳肴,脸上都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不但这样,还可以见到自己分别一年的亲人,其乐融融。

大年三十,吃晚饭后,小孩子们就会去放烟花放爆竹,噼里啪啦中参杂着欢笑声,大人们站在旁边看,此时的场景多么令人回味啊!

到了大年初一,我们都要和大人一起去给亲戚朋友拜年,恭祝他们新的一年事业有成,开开心心,祝福他们新年好,他们也会为了感谢给我们发红包,过新年,喜气洋洋,开开心心,每个人都希望来年步步高升。

寒假生活的酸:年,过完了,好不容易见着了“离别一年”的亲人,又要出去各奔东西了,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坐上了归去的车,心里真不是滋味,酸酸的,感觉眼泪总在眼眶里打转转,却总也掉不下来,看着离去的亲人,我们也做不了什么,只能默默的祝福他们:旅途通畅,平平安安的到达。

寒假的生活虽然结束了,但是带给了我们别有一番的回味,这些没好的镜头,会弥留在我们内心深处。

同时,也祝自己:来年的学习马到成功,学的更好。

滋味作文 篇3

日子就这样匆匆走过,一日一日汇入人生这条一望无际的海洋。一滴一滴溢满对与时光的不舍,留恋,因为那里,有最美妙,最让人难忘的美妙滋味。

那一年的寒假,留给我一梦般的美丽景色与人生惑悟。

冬日一直阴着,总有一天下雪了。

雪花轻轻,漫漫跳跃似一片飞舞的精灵一般,悄然落下,雪花柔柔似一屋薄纱,迷蒙轻巧。雪花落在地上,不显得严实,紧密,而是构散,轻盈,白茫茫一片,好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

我与朋友穿这轮滑在小学校园里慢悠悠地散步。赏这漫天雪花飞舞,折磨没得学,当然也异常冷漠,到着寒风,吹在脸上冷得生疼。我是初学,只能勉强走开几步,要想在快,稍不注意就会摔倒。我被好友扶着,一点点吃力的向前移动,那双笨重的滑轮鞋拽着我,又被这寒历的冷风吹着,我原本想踏着雪而舞,寻个美妙的意境,这个却让我越来越没耐性而学下去。

看着朋友在这雪舞奇景中飞速驰驶,我只好一个人无奈的坐在花台上,左瞅瞅,右看看,望见一株红梅向雪而昂视,一身的傲气而不羁洒我心上,那出绽娇艳无比的花儿自立寒风扑面来,记忆中,人们所爱,皆是百合,牡丹,莲,月季等宜适节气的花儿,悠闲赏景,赏花朵的娇艳,同时还有脆弱,它们大多生活时气温暖,温室中生长,但同这傲抵风雪的红梅来讲,便多了些许娇嫩,一速狂风雨雪便不再有精神,我醉了,望着这独绽风雪的红梅,似冷清,似遥不可及,但我更懂他的傲骨与气节。我又何尝不是这样?独御寒风,可能别与百花,这是一种不服输的傲气!

我扶着墙,一点一点练习,积累,放开步子的同时又小心,谨慎,把握好每一次转身的距离,慢慢的我也在风雪中独占了一份风头,这是我成功的体现,我的心底,现在还模糊的记着那珠冷清的红梅,我喜爱它的傲骨,更喜悦着,因为它给我带来的那份风雪中不服输的一中精神,和那成功的美妙滋味。

滋味作文 篇4

有人说人生像一杯苦咖啡,苦而香;有人说人生像海洋,美丽而神奇;还有人说人生像歌,美妙而耐人寻味。而我说人生就想一场旅行。

人生是一次永远不知道目的地的旅行,在大自然的旅行中,我们能欣赏到秀美的风光,也会遇到恶劣的天气。虽然人与人的经历不同,但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秀美的风景也会遇到波涛汹涌向你冲击的挫折。

人有理想固然是可赞的。但不要把目标定的遥不可及,那样只会让你无暇顾及沿途的风景,你的脚步承载着沉重的使命而不得不匆匆前行就像在爬山爬完一座山还有一座。永远也爬不完。这些无可企及的理想往往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在这段旅程中走走停停,去享受一下生活中的美好,我们不是总为目标而活着,也要为自己而活一回。

不要让欲望吞噬你的灵魂,人呀!总是在反反复复的追求着一些东西,当欲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会痛苦。当你不断地追名索利,在人生的舞台上不停的旋转,永不停歇,因此你牺牲了许多看风景的机会,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用一颗平静的心来对待人生旅程,静待花开花落,静赏云卷云舒。心情平静之美,更令人神往。平静的心就像纯净透明的天空,没有丝丝乌云侵扰,就像一泓清澈见底的池水,没有点点杂质污染。

平静的心似白莲的芳香,淡雅而悠长;似绿叶上的春光,温柔而缠绵,让心灵之舟停泊在这样宁静的港湾,实在是人生的惬意。这是一种追求,而不是轻率逃逸,远离世俗不等于逃避现实,在宁静中修身养性,拓展知识,不断地充实自己,是为了明天的展翅高飞,这就是宁静致远的道理。

人生是一段旅程,我们一定要珍惜着旅行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和我们看到的是每一处风景。人生实在太短暂了,善待自己,活在当下,让生命迸发出流光溢彩,因为生命对们而言仅仅只有一次。

滋味作文 篇5

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里面萦系友情和亲情。亲情是一个血浓于水的爱。这也正是让我最难忘。

记得去年期中考试的时候,那是我来茸一第一次那么大规模的考试,学习成绩不太好的我,总归还是要临时抱佛脚的,不然怎么对得起父母和自己呢!

不知不觉从晚上8点我渐渐地复习到了10钟,我把语文和英语ok了,到了最难弄的数学了,我拿出试卷认真的看了一遍,我的错误大多数都错在计算上面,我正在想办法怎么不错,想到了办法已是烦躁不已,又是一道大难题怎么办啊,考试数学会给我拉后腿的,正在我绞尽脑汁之时趴嗒一声开门声打断了我的思路。

只见妈妈手中拿了一杯牛奶对我说:“把牛奶喝了,睡吧!明天还有时间复习!”

“不都是因为你进来才打断我思路的,不然现在早好了!”我吧所有的怨气和烦躁的怒气都变成语言来攻击妈妈!

但是,妈妈却向我笑了笑说:“那你早点睡吧!我不打扰你了,你好好复习。”于是,便轻轻地关上了房门,只听见门外重重的一声叹气声,脚步声越走越远。我心中充满了一阵阵的不舒服和歉意。我很想立刻拉开房门跑过去跟妈妈说声对不起。我觉得还是早点睡觉让她安心,我还拉不下连道歉。

我关上了灯,躺在床上气氛十分安静,耳尖的我听见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靠近了房间待了将近一分钟才离去。我脑海中浮现妈妈那犹豫不决却又离去心酸的景象。我脑海中闪现出去年的妈妈与今年的对比,眉头已知紧皱,也变老了好几岁!

妈妈只是想让我不要太累,我像刺猬一样把满身的尖扎向了她!期中考试来临了,我很紧张与不安,考场上我冷静沉着的思考,考试成绩出来,我考的相当不错,我当然功不可没,但还是有妈妈她那是的宽慰,才有我今天的成绩。

对不起妈妈们,我不是故意,我不想伤害你但是会情不自禁,我是爱你的,不知道这种爱的滋味,你能体会么?

滋味作文 篇6

苦这种滋味,你喜欢吗?喜欢的是苦后回甘的感觉,还是苦得令人头皮发麻的痛快感?人生是否也是要经历过苦的过程后,甘甜的成果才会到来?

还记得第一次吃苦瓜,是在幼儿园时。那天的午餐,听同学说会很难吃,因为有苦瓜。可是当时被规定不能挑食,所以大家只好硬着头皮盛了一块,捏着鼻子硬吞下去。我第一次吃,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便整块塞进嘴巴,嚼了起来。一股苦涩的味道直往鼻子窜,接着又一路往下冲,冲回嘴巴,再到咽喉,直到吞下肚。我吓得猛吞白饭,等味道没了,才松懈下来。

但一会儿,我却开始想念刚刚令我苦得头皮发麻的的滋味了,于是我兴奋的拿起饭碗往前跑,想再去盛一、两块苦瓜回来吃。老师看着我盛苦瓜的动作,呆住了,不可置信的问:“你敢吃苦瓜?”我理所当然的回答:“敢呀!”于是老师便叫全班同学注意这里,要我表演吃苦瓜这项“绝活”。我得意的吃下了肚,还打开嘴巴让他们检查,赢得热烈的掌声。

回家后,我洋洋得意的向全家人炫耀我敢吃苦瓜,奶奶为此买了两大条苦瓜,炖了苦瓜排骨汤“招待”我。看着碗里一大块一大块的苦瓜,两天内密集的吃苦瓜,我怕了。我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舌头像触电似的,马上把嘴里的苦瓜吐了出来,心里暗暗想,以后绝不敢夸耀自己敢吃苦瓜了。

人生的历程,也一定会经历苦的过程。小学三年级,老师指派我参加演讲比赛,我高兴的受这个新挑战。练习的过程很辛苦,指导老师不断纠正我,要我讲话放慢速度,不要紧张……回家后,我拚命练习,我想,这就是必经的“苦”的过程吧?最后,终于苦尽甘来,拿到了不错的成绩。

苦这种滋味,你喜欢吗?我喜欢。不论是食物带给我的味觉刺激,与丰富的口感,或是生活中的苦,虽然多次想放弃,但我依然坚持到最后。因为,我相信,结果一定会苦尽甘来的!

滋味作文 篇7

酸甜苦辣辛,人生百味。挫折是苦的,困难是辛的,失败是酸的,成功是甜的。那爱的滋味是什么样的呢?

记得那是五年前的暑假,如往常一般,我蹦蹦跳跳地起床了。可是脸上,身上却多了许多不知名的小痘痘。起初,妈妈还以为是蚊子咬的呢!可是转念一想,不对,蚊子咬也不会有这么多啊!于是妈妈的心里掀起了一波波大浪:会不会是生什么病了呢?会生什么病呢?会不会要人命呀?渐渐的妈妈越来越担心,我“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妈妈不停地安抚着我的背,一边打电话叫村上的赤脚医生来给我看看。赤脚医生到了,看了看我的症状后,对妈妈说:“这孩子应该是出水痘了,打几针就好了。”听到这句话妈妈叹了口气说:“没事了,没事了。”不知道是说个我听还是说给自己听。打了一瓶点滴后,就走了。妈妈为我忙前忙后,又是给我削苹果吃,又是给我倒水喝,搞得像是我生了什么大病一样。

夜晚降临了,我身上的小小水痘们似乎越来越不安分,我一直痒个不停,想伸手去抓,妈妈去制止说:“女儿,这个水痘,千万不能抓不然就会烂掉的。”于是妈妈便轻轻地用手抚摸,顿时我感觉很舒服,一点儿也不痒了,慢慢地进入了梦乡。第二天起来才发现妈妈的眼袋又黑又大,心想是一晚没睡好。第三天:唉!出水痘不能看电视,无聊死了。妈妈见我无聊便要给我讲她儿时的趣事,我立刻两眼冒金光。这一天我笑个不停,原来妈妈也做过傻事啊!

打了一针止痒针,终于可以好好睡了。可是半夜,我却被一阵阵猫叫声吵醒。我还听到那一阵阵赶猫声,和棍棒敲击声。那赶猫声怎么那么耳熟。奥,是妈妈!顿时心里有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在我的心里迅速膨胀。

噢,原来母爱就像一盘一生都享用不完的美食,无论怎么吃都不会感到厌烦,因为她的味道是那么温暖,那么鲜美。每吃一次,心中的温暖只会比上次多。

爱的滋味是鲜的,暖的!

滋味作文 篇8

老师是一个令人敬仰的职业,它的味道像颗五味豆,酸、甜、苦、辣、咸什么味儿都有。我很希望成为一名老师,和自己的老师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也做一名园丁默默地耕耘着,不求任何回报,只希望自己能把这些幼苗培育成一棵棵参天大树。很幸运的是我也当过一次小老师呢!你们不信?那我就给你们讲讲我自己的一节课。

那天,我们班的老师全去听课了,没有办法给我们上课,可“时间一去不复返”,马上就要毕业考试了,我们怎么能把这么宝贵的时光给浪费了呢?正想着这节课该怎么办呢……突然有同学喊:“臧慧敏,老师让你去办公室。”“是哪个老师喊我呢?”一个小问号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想着想着就来到了办公室,还没等我喊“报告”呢,英语老师就把我叫进去了。她让我下节课代替她给同学们上课,我一听,心里既高兴又紧张,我终于可以当回老师了,可我能不能胜任呀?老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就给我鼓劲:“别担心,只要你跟老师把这些单词学会发音了,你就能教他们了。”于是,我认认真真地跟着老师读了几遍单词。

“叮铃铃……”上课了,我的怀里像揣着一只小兔子,“砰砰”地跳个不停。我深吸一口气,走上了讲台,喊了一声“上课!”只见全班同学一齐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你算老几啊,敢给我们上课!”当时我更紧张了,并且心里酸溜溜的,但我不能轻易放弃,拿着教杆敲着桌子对大家说:“安静!拿出英语课本跟我读单词,待会听写!”顿时全班鸦雀无声,只听见同学们“哗哗……”的翻课本的声音。看到他们的表现我不紧张了,心也一下子从酸变成了甜。接下来,就按照我的想法将这节课从容不迫地进行到底了。

怎么样,我还有当老师的天赋吧!至今我还能回想起同学们聚精会神的读书的样子呢!但我骄傲的同时也体会到了当老师的难处,我暗下决心:我一定好好学好所有知识,将来也要为祖国培育“幼苗”,做一名合格而优秀的教师!

滋味作文 篇9

“妈妈,妈妈,我当上组织委啦!”一回家,我就冲着妈妈大声嚷。妈妈立刻放下手中的报纸,捧着我的脸蛋猛地亲了一口,说:“咱家这次可出了一个‘大官人’啦!”说完便躺在沙发上乐滋滋地享受着这条喜讯。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我这三把火还没有放出去就让人给泼灭了。早读时期是班干部最“显身手”的时候了。我看班委们都在东训一句西训一句,口水沫子都能淹死人,我想也该是我发威的时候了。我发现了在一边放声高歌的张宣,便一个箭步跨到了他的面前,理直气壮地说:“一天之计在于晨,唱歌明显是浪费时间,好好读书!”张宣朝我翻了个白眼:“你算什么东西,管我了?去!”我据理力争:“我是班委,有权管你!”“去,去,是哪个小瘪三给你的扫大街的权力呀?”快扶着我点,我要休克了。一把火就这么灭了。

中午吃完饭后,所有的同学都必须上楼休息。就在这时,一对冤家胡旋旋和任真发生了冲突。事情是这样的:任真骂胡旋旋是非洲野鸡,胡一怒之下用水瓶砸坏了任真的笔。我和王玲亲眼所见,便上去调解。我心中窃喜,这下可有用武之地了!谁知我和王玲调解了半天,胡不但不知悔改,反而泪水盈盈,破口大骂。这时陈星冲了上来不顾中午有人休息叫到:“咋的了,咋的了,这人咋哭了?”我板着脸训陈星:“你干什么?大喊大叫的,回座位去!”陈星理都没理我,继续卖弄着他的嗓门。我冒火了:“快回座位!”“你凶啥凶,你还不是没在座位上。”“我不一样,我在处理事情!”胡旋旋抓住时机,狠狠地泼了一盆冷水:“谁要你处理呀,自作多情。”我晕了过去,二把火也没点着。

当然第三把火也不了了之,我可不能再说了,再说我就要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了。

看来,要当一个好官,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滋味作文 篇10

人生的路上,我们会尝到各种滋味,酸、甜、苦、辣、咸,每种滋味都会给我们深深的感受,但正因为这些,才让我们的人生变得丰富,变得精彩。

有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我仍记忆犹新。因为,从这件事中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使我以后的路上不再犯同样的错。

还记得那天早上,老师对我们说:“今天下午的体育课你们会和四(3)班进行一场拔河比赛。”老师讲完,我们整个班都沸腾了起来,“拔河我们还没输过呢!”有同学大声嚷起来。

终于熬到了体育课,体育委员带领着我们兴致勃勃地来到操场,只见一根粗粗的麻绳压在操场上的两条白线上。绳子中间扎着一块红布条。看着红布条,我们仿佛已看到了胜利的景象。

比赛还没有开始,我们班男同学就对三班放狠话:“你们肯定赢不了我们二班,等着认输吧!”在简单的排兵布阵后,比赛开始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不以为然,都没有使出全力,可是,到了后来三班就像是一个宇宙黑洞一样,要将我们吸进去。顿时,我们感到了危机,于是,我们一个个憋着气,双手死死地抓紧绳子,眼睛瞪得滚圆,脸憋得都成了红脸关公了。双方的啦啦队也不甘示弱,拼命地喊着“加油!”为自己班加油鼓劲。随着拉拉队的鼓劲声,我们也使出了吃奶的劲,可是,因为先前太小看三班没有使力,之后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不小心摔倒了,我们最终输了这场拔河比赛。同学们顿时如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接受了三班胜利眼神的洗礼,也尝到了失败的滋味。

我后来想了想,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太过于自信造成的?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过于轻敌造成的?

经历了这一次的挫折,让我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感谢失败,让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懂得虚心与努力,让我找到了成功的方法。

滋味作文 篇11

伟人说:“人生有两杯水,一杯是苦水,一杯是甜水。你如果先喝甜水,剩下的就是苦水,你如果先喝苦水,剩下的就会是甜水。”——题记

成长的岁月像奔腾的流水,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成长的滋味是什么样的呢?原来也有甜苦之分。

月考成绩出来了,我既高兴,又沮丧。高兴的是数学考了个满分,沮丧的是语文考了个80分,我望了望窗外,天空似乎一半灰一半蓝,云儿似乎笑了,又似乎哭了……

清闲午后,端着一盒糖,手捧着一卷书,在院后那儿的竹椅下陶醉着,思绪漫步在月考的成绩。我拿起一颗糖,细嚼慢咽着,我第一次尝到糖的苦涩,成长的苦恼,苦如凉茶。

这一颗苦涩之糖把我拉回了考场,拉回了考前……

考前嘻嘻哈哈,没有认真复习;考中胡思乱想,没有认真答题;考后便只能是一片沮丧罢了。后悔是没有用的,已经挽不回昨日的过错。语文理解能力差,要加强阅读训练,须多看课外书,多背书。数学、英语总以为自已能考好,马马虎虎,没有深思熟虑,以后要认真审题,细心答题,周全细密。

透过雨幕,我仿佛看到了一片花海。我又尝了一颗糖,失败后的反思竟是一颗甜糖,甜得让人心醉,如蜂蜜般让人心旷神怡,回味无穷……

我看到,天空已是蔚蓝的,狂风暴雨早已停了,阳光明媚,天边似乎还有一道五彩缤纷的彩虹。

我躺在竹椅上,树梢缀着数不尽的阳光,一滴露水滑下来,顺势裹下了一层阳光,像一粒小小的粉团砸在眼里,顿时流光溢彩。

望着这一幅美丽的画,我尝到了成长过程中的酸甜苦辣……

糖如雪光般弥漫四周,轻抚着我复杂的心绪,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滴滴象征着不同的糖,只有努力才能尝到甜糖之香,不努力只能尝到糖之苦涩,所以我们必须先苦后甜……

滋味作文 篇12

时间在匆匆流逝,我们也在悄悄长大,在成长中,我们遇到过挫折,也遇到过收获,我们曾笑过也哭过,可谓是酸甜苦辣,四味俱全。

小学六年级毕业了,同学们都“各奔东西”,不论学习好坏,品德好坏,心中都有一丝恋恋不舍。我们几个好朋友都哭成了“泪人”,虽然我们分开了,但我们每个人都拥有最珍贵的回忆。是呀!只要曾经拥有,何必天长地久。

我进入了梦寐以求的中学,虽然这次学校并没分“重点班”和“普通班”,但是我一个暑假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我考了全校第四十八名。

本以为中学跟小学拥有一样的生活,可是却截然不同:初中考试多,作业多,课多。老师还要限制我们的业余爱好,还不允许“跨班”玩耍。现在我有此体会:其实初中生活也挺苦的。

说道辣,就必须提起我们这一群“泼辣”的女孩,男生常常这样称呼我们——女汉子,他们从来打不过我们女生,他们都说我们有"暴力倾向",可我们却认为这是"女儿当自强"。要不然,你们男生岂不闹翻了天?

成长的酸甜苦辣让我记忆犹新,我觉得生活只有这样才有滋有味。

在成长的路上,我们不免会遇到些挫折、失败、悲伤,不过,我们并不会为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们总是自强不息的振作起来,然后继续追逐着我们的梦想,因为,梦想就在远方,只有不怕失败和挫折的人才能实现它,我们就是这样的人,为梦想而生。这就是成长中的酸甜苦辣,成长路上总是多姿多彩,五色斑斓。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愿我们的梦想成真。

滋味作文 篇13

轻倚在阳光的路口,任凭时光如风般从指间划过。十三年的人生历程,蓦然回首,我仿佛感受到了,成长那先苦后甘,丰富多彩的味道。

于汗水中成长,先苦后甜。

时光匆匆而逝,我渐渐长大,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升上了梦寐以求的中学,开启了一段全新的旅行。但初中的学习,并非一件易事,小学时的轻轻松松名列前茅,变成了初中时的战战兢兢步履艰难。但我们仍然年轻,有着坚定的信念和永不服输的倔强,我们不惧压力,我们勇于向压力挑战,一道道题目,一场场拼搏,一次次遭遇失意又重燃信心,换来了考试时优异的成绩,在成长的道路上,我挥洒汗水,终能回眸微笑,先苦后甜。

于生活中成长,丰富多彩。

那我们的成长路上仅有学习,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为了那张成绩单吗?不然,除了学习,我们更有生活,享受生活的无限乐趣,更能使生活丰富多彩,学校的社团课程,丰富多彩,让我们能培养自己的兴趣,学习实用的知识;教室后的那一排排书架,让我们能徜徉在书海之中,获得心灵的滋养……这些都是我们的乐趣,有了它们,我的成长路上不再枯燥无味,而能丰富多彩。

于友谊中成长,甜彻心扉。

有了学习的刻苦,有了生活的乐趣,但我的成长路上仍缺一味——情感。同学间的友谊是我的成长旅途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他们就像是我成长路上的一缕阳光,在我内心灰暗,感到迷茫之时,能带我走出困境,重燃希望;她们更像是一味良药,能让我时刻发现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与这如金子般珍贵的友谊为伴,我的成长路上充满了欢声笑语,这暖暖的同学请,甜彻心扉。

时光荏苒,岁月如水般划过,慕然回首,我理解了成长的滋味。

滋味作文 篇14

成长是每个人的一个阶段,那种味道简直如巧克力那样丝滑香甜。

那种味道总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味道。它那种甜直入我的心田。记得小时候我最爱吃雪糕。雪糕简直就是一股清泉,带给我甘甜;它又像一阵清凉的风,吹走我的烦恼;无意中又给我捎来成长的甜美和快乐。而现在我长大了,有了更多的零用钱,可以品尝到更多的雪糕。

成长的滋味,是每个人都有的,有许多人认为成长是没有滋味的。可是我有,在数学双向理论中,会讲到成长是有滋味的。成长的滋味是特别美好的……

小时候,妈妈不给我买雪糕,我只能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别人拿着雪糕走出食杂店的门时,我的心里就开始在那里抱怨自己没有零用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那里吃雪糕,虽然我看在眼里,痛却在心里。而我现在已经长大了,自己也有了许多零用钱可以买更多自己喜欢的东西了。每当提起这件事,我认为妈妈做得对,她也是为了我好啊!我更加理解妈妈。

杨柳波绿,人们欢声笑语。江水欢唱,成长飞扬。

我长大了,自己也有更加的零用钱可以随心支配。而我却不像小时候那样固执不懂事了。那时经常拿妈妈的钱去买雪糕,只可惜自己还不知道错。妈妈苦口婆心的告诉我,不能总吃雪糕对胃肠不好。我就会大哭大闹不理解妈妈,认为妈妈不舍得花钱,心里很痛恨妈妈。现在我长大了,非常理解妈妈的用心良苦,她是为了我健康成长才约束我的。

如果说成长是一滴小水珠,那么灌浇它的必定是自己的汗水。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心中的光芒。

成长中有甜有痛,有跌有伤……成长是所有人都需要的。

滋味作文 篇15

成长是什么?像一阵风,吹过岁月,留下痕迹。妈妈说:“除了长高之外,还是我的那个小女孩,没有长大。”我不承认,因为我品尝过成长的滋味。

今年春季一场水上马拉松比赛,让我心中的小野马一下跑了出来,爆发了,兴奋得几晚睡不着。来到赛场,我更是欣喜若狂,那波光粼粼的河水,不正是我日夜向往的自由乐园吗?我和同伴以“飞毛桨”的神速划完了第一圈,一切都一帆风顺,我们不禁扬扬自得起来,心里那个美呀,那个喜呀,那个快活!

第二圈,我感觉手上的肌肉就像一个常年卧床不起的老人,再也打不起精神,而身边水花四溅,一条条原来被我们甩在后面的赛艇,不断超越我们,一种难以表达的酸楚涌上心头,常胜将军的宝座就要被无情地抢走了,我那叫一个心痛啊,酸溜溜地羡慕、妒忌、恨!

得想个好法子。曾经读过一故事:一位日本男子将几十公里的长跑划分成几十个小目标,用顽强的毅力赢得了最终的胜利。我们商量着,尝试着定下第一个目标——前方一条双人艇,加油,加油!超过他们,完成一个小目标。

在飞腾的浪花中,第一个小目标终于实现了!成就感与紧迫感化为了动力,一次次貌似不可能,却都成了可能。火辣辣的太阳,高悬在头顶,刺激着我们的神经,热情地为我们摇旗呐喊,汗水沿着额头滴落到睫毛,模糊了双眼。双手机械般地左右划动,手腕和虎口处传来的痛楚,不断地动摇着我们的决心和信心。但每一次小目标完成后,我们都好像被注入了巨大的能量,长出了翅膀,让你痛苦着,更让你强大起来,一、二、三……小目标完成了,大目标也就实现了,完赛了,拔得头筹!

成长就是这样一件美妙的事,有甜,有酸,有苦,有辣,敢拼,就会拼出成长的滋味。

滋味作文 篇16

从小到大经历很多事,有酸甜苦辣。这是其中一件小事,但也让我心里感到酸溜溜、甜蜜蜜。

“酸溜溜”

那是一节体育课,我们来到操场,谁知,体育老师有事,我们的班主任来教我们做操。我们一看到班主任,就很伤心,他让体育委员来领操,做着做着班主任还不说停,看着周围的同学也很累,多么想休息。可班主任发现我没做好,来到我身边大声斥责说:“操不会做,还是不想做?既然做不好,你来领。”说完又打了我一下,我很委屈,真想嚎啕大哭。班主任说:“胳膊都伸不直,委屈什么呀,操都做不好!将来还想干大事儿,还想为国家做贡献?”下课了,大家都抱怨班主任,还过来安慰我。到现在我才真正理解老师的用意,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最重要!

“甜蜜蜜”

星期天,我和我的好朋友相约出去玩,一向俭朴的妈妈只给我了几块钱,一路上我和好朋友说说笑笑。来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发现我只能买几个东西,可怜巴巴的。最后我没钱了朋友们还有十几块钱呢,她们知道我没钱了,就给我买东西,我流下了幸福的眼泪,这时我感到心里很快乐!朋友之间真是同甘共苦啊!

“苦巴巴”

学习可真苦啊!有一次,我作业写完了,闲着没事,发现地板很脏,可是我刚拿起扫把,妈妈就过来说:“扫什么地啊!你的任务就是学习,回去做题!”我只好回去做题。像一只重回牢笼的小兔子。

“麻辣辣”

体育课站着了一小时,腿疼腿酸终于可以解散,谁知老师板着面孔说:“第四排重做。”哎,还要重做,本来已经够累了,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无奈我们只好重做,继续坚持!

这就是童年的酸、甜、苦、辣,成长的滋味!

滋味作文 篇17

我的成长就像一朵五味之花,有酸、甜、苦、辣、咸。下面让我摘下那瓣甜甜的花瓣,乘着它穿越到一年前的一个星期六。

在那天,太阳高照,风和日丽,我们一家人来到了公园里玩。公园可美了,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棉花糖一样的白云,绿绿的草地上点缀着五颜六色的小花,看得我心旷神怡。

这时,我们路过一个卖泡泡瓶小花车,我立马冒出一个想法:我可以和我妹妹一起玩泡泡啊!于是我拍了拍妈妈的肩膀:“妈妈,你能给我和妹妹各买一个泡泡瓶吗?”“好啊。”妈妈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于是我和妹妹走进了“泡泡王国”,我左手拿着泡泡瓶,右手拿着泡泡器,我把泡泡器放入泡泡瓶中蘸了蘸,轻轻一吹,一串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泡泡像个个小精灵在空中飘荡着,然后缓缓落地。我们越吹越起劲,泡泡在太阳的照耀下五光十色、熠熠发亮。有的像晶莹剔透的水晶球,有的像一串串诱人的大葡萄,有的像不停闪烁的小灯泡。我们越吹越多,我们的心情也像这泡泡一样绚丽多彩。妈妈也被我们感染了,加入了我们的行列,她拿着泡泡器一掂一掂的,弄得我疑惑不解:“妈妈,你在干什么呢?”“你猜?”妈妈笑了笑。我明白了,妈妈是在掂泡泡呀!妈妈可能是想让我们像那上升的泡泡一样,天天向上,迎着明天,迎着未来,茁壮成长,实现自己的梦想。我也在心里默默跟妈妈说:“妈妈,我们会的,我们会像着泡泡一样在太阳下绽放自己光芒。”

在这次的吹泡泡中,我尝到了成长中的滋味。我乘着这瓣甜甜的花瓣,飞回到了现在,写下了这篇习作。

滋味作文 篇18

如果说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大海,那么我们就要驾着“成长”这艘帆船,乘风破浪;如果说人生是一片茫茫草原,那么我们便要骑着成长这匹骏马,肆意驰骋;如果说人生是一锅鲜汤,那么我们就要将“成长”之味烹调入汤细细品尝。成长路上我不惧风雨,用心品味出了属于他们的成长的滋味,并从中获益匪浅。

苦中成长

司马迁,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史学家、文学家。他创造了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因为李陵案而受到牵连,忍受宫刑在监狱里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苦难依旧编写此书。他含泪吞血吟下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励志之语。成长的滋味对他而言,是绝对的苦涩,但如果熬不过这苦又何来后面名垂千古的甘甜呢?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在苦中成长呢?在苦痛中崛起,于苦痛中进步,方能品味阴霾后的清甜。

酸中成长

海伦凯勒,她是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她在一岁半时就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一定是不可想象的痛苦,但她在沙利文老师的带领下学会使用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语言。这个过程也一定是十分心酸,但她并没有灰心,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到最后她成长了,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成长的滋味对于海伦凯勒而言,也是经历绝望的酸痛后,才品尝到的甘甜,那是拨云见日后的明朗与畅快,是守望不弃来的感动与收获。

其实,我也是如此,每次看到别人轻轻松松的能拿到好成绩,心中怎能不难受,但我还是努力学习。在这种“酸”中我们才能更好地成长。

成长似水无迹,回首往事,我渐渐品到了属于成长的各番滋味。

滋味作文 篇19

成长的滋味就像妈妈在厨房里做菜用的调料,甜、苦、酸、辣、咸,各各都有。

成长的滋味是甜的,像蜂蜜一样一直藏在我心里。记得那一次,我语、数、英都考了100分,总分全班第一名。我一回到家,妈妈一听到这个好消息,高兴地说:“星期六、星期日不用待在家里,出去玩个够吧!”就这句话,让我那晚上怎么也睡不着,想想都是甜。

成长的滋味是苦的,像漏斗装着的中药汤一样,一直往我嘴里灌。暑假来了,一天,妈妈说:“这是给你的礼物!”我真的太开心了!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本本暑假作业,堆起来有山那么高,我只好一本一本地刷题,到晚上9点多了还在刷!几天下来,都出黑眼圈变成熊猫了呢!这也太苦命了吧!

成长的滋味是酸的,像一瓶杨梅汁一样一直涌在我心中,久久不能离去。那一次,我去接表妹来家里玩。到了小区,几个小朋友正在踢皮球。突然,有一个人用黄金右脚一踢,一个皮球飞到了我妹妹的脸上,妹妹脸上起了一个又大又红的包。我牵着妹妹的手急忙往家里跑,我向妈妈说明事情的经过后,妈妈却还认定是我干的,我被痛骂了一顿,好委屈啊!

在成长的道路上,咸和酸当然是分不开的,这样才是一道好吃的菜。那一次,我把笔放在我的桌子上,不一会儿,笔就不翼而飞了。放学了,我在讲台上和所有同学的书箱里都找过了,没有,我最后在垃圾桶里一翻,啊!我的笔,你真是让我着急死!

成长像一个瓶子,里面装有甜、苦、酸、辣、咸,滋味真多啊!

滋味作文 篇20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间过了十二个春秋。在我走过的历程里,成长的各种滋味都品尝过,可以说是五味杂陈。但是,这些滋味,从不同方面,让我成长。

成长的滋味,是酸的。有时,我好不容易写完了作业,准备休息。但是,休息完,回到写作业的书桌时,却发现先前写好的作业有了变化。原来的白纸黑字,却多了各色彩笔的渲染、涂抹。我很生气,结果,妹妹走进来,脸上笑着,手上拿着彩色油画棒,我一下子明白了,很生气。我说了她几句,她却还是嬉皮笑脸的,我恼羞成怒,打了她手几下。结果,被姥姥知道了,说“大不了再写一遍”,并把责任全部推在我身上。我只好瞪着妹妹,想着以前疼我爱我的姥姥,心里像是倒了醋瓶,酸溜溜的。

成长的`滋味,是甜的。妈妈认为,我的身体不行,体能太差了,便成天拉着我跳绳、做操和跑步。刚开始我不愿意,认为这是无用功,但她却坚持拉着我运动。我坚持了一段时间,发现身体的确比以前好多了。所以,这个苦,就像一块巧克力,苦在身上,甜在心里。

成长的滋味,是苦的。我经常发烧,所以,在发烧的时候,就算是吃了药,还是觉得全身各个地方不舒服。那种头晕乎乎的感觉,让人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躺在那里,受着病的煎熬,很难受,心里很苦。

成长的滋味,是辣的。在小学的时候,我学习成绩还不错。所以,我一直处于没有风雨波澜的自在状态,一直也认为轻松学习也能学得很好。但是,一上初中,科目一下子增多,学习成绩使劲往下掉,感觉就像“飞得越高,摔得越惨”。每次看到考得不咋地的成绩,心里的辛辣像潮水一般翻滚盘旋,久久不散。

成长的酸甜苦辣,让我成熟。时光仍在飞逝,我仍在不断成长。

滋味作文 篇21

成长路上,我们饱经磨难,经历过挫折,品尝过成功,流下过眼泪,可正是这一道道滋味谱写了我们的成长。

其实,成长的滋味是苦的。学习上,我们克服困难,早早来到学校,有时连早饭都没有吃。下雨天,爸爸妈妈锻炼我,让我自己骑车上学。说要锻炼我的意志,而我怀着一肚子的怨气骑向学校。

成长的滋味是酸的。长大了,我们有了自己的一个小空间,不愿让他人随意闯入,不愿让他人知道一点点小秘密。从此,日记写到小本上,可是父母轻而易举地知道每日的心情;后来,日记写在密码本上,密码也被轻易解开;再后来,每日的心情写在自己的心里,这里是永远也攻不破的地方。考试失利了,心头会发酸,友谊破裂了,心头会发酸……

成长的滋味是甜的,甜代表好心情,好运气……当我考出了个好成绩,心头会变得甜甜的,冲淡一切的不如意、不开心、艰难……就拿前几天举例,我在课外班回答出别人无法回答的问题,老师为我鼓掌,同学用热情使我感受到了甜美。那种甜来之不易,那种甜会转化为动力,让我以后更有拼劲,抓住机会,一展风采。

成长的滋味是咸的,咸代表眼泪、哭泣,当老师批评的时候,我的眼泪会在眼眶中一直打转,就怕它流出来,也许是因为小学从没失利如此严重,所以承受力就不会太强,眼泪多了,心头的那丝疼痛就更深了……

其实,成长的滋味有酸有甜,有苦有乐,像一个五味瓶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我们的成长,当它缺少任何一味时,成长就像没了生机。学会好好珍惜!直到它光芒散尽。

滋味作文 篇22

生活中到处都有酸甜苦辣,有的令我难为情,有的令我烦恼,有的令我开心,其中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做临时班长的一段生涯。

在一个星期五的早上,老师因为一些事让我来承担临时班长,我的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要知道,我是第一次当班长啊,还不知道能不能做好。

老师刚走,班级立刻闹成了一锅粥,“调皮大王”杜文博先生,折了一只帽子,当魔术师的高筒帽,手拿一支钢笔当话筒。含情脉脉的唱着:“感恩我的心,感恩有你……”我们都哈哈大笑,姿势千奇百怪,有的笑着流出了眼泪,有的拍案叫绝,有的捂着肚子笑到了地上,我忍无可忍,把眉头紧成了一个小圆疙瘩,大声说:“别讲话,再讲就抄课文。”一些胆小的同学立马止住了嘴,可没过一会儿又沸腾起来,我立马板起面孔,拿起了讲台上的软尺,走到同学们的面前。同学们不再讲话,个个都吓得赶紧捧起书,看我满意的点了点头,心情无比舒畅。

没过多久,我就觉得周俊杰同学不大对劲。他看着语文书,脸上却笑成一朵花,我悄悄地绕到它的身后,发现“元凶”在他的语文书里,书里夹了一个漫画书,我立马把书夺了过来,和他说:“周俊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后悔迟啊!你要是现在不努力,以后会被社会抛弃的呀!”周俊杰满脸通红,收起了漫画书。

很快语文老师就来了,看到如此平静的班级,会心一笑,表扬了我。我的心里乐开了花。

成长就像一只苹果,有时酸上加甜,有时甜上带酸,又像一片大海,有时波涛汹涌,有时风平浪静,这就是成长。

滋味作文 篇23

转眼间,时间的年轮已经转了十二圈,落叶已经轮回了十二年。成长也持续了十二年。

成长中,有苦也有乐,在第一次摔倒后的哭闹,也有初次成功后的欣喜。

成长的滋味是感动。夏日的夜晚,我正伏案奋笔疾书,想起上次没写奥数作业那种尴尬的情形,至今都有些后怕。看着为数不多但很费脑子的题目,我曾几次都要放弃。但我还是紧绷神经,生怕我会睡着。

但是,疲倦还是一次一次地袭来。终于,我坚持不住,伏案而眠。这时突然听到门声轻响,是妈妈进来了。我装作寐样,不敢起身。妈妈失望地叹了口气,没有叫醒我,又悄悄地出去了。我方起身,决心要将作业写完,不再让爸妈对我失望。

成长的滋味是理解。曾几何时,我还只是个单纯的孩子时,看到街上有人乞讨,总会给他们一些钱币。后来,长大了,神经便麻木了。看到有人乞讨,就以为他是在欺骗,便不再有怜悯之心,每次都会不在乎地走过去。

直到有一次,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我看到一群身装薄衣的小孩子挤在窄小的巷子里,正冻的瑟瑟发抖,我看着他们,想:难道小孩子也会骗人?于是,将口袋中剩余的钱塞到了他们手中。这一刻,我心中的河解冻了。演奏出叮咚的乐章。

成长的滋味是宽容。小时候,总会因为一些小事和同学们发生口角,虽然过后也十分后悔,但已无法挽回这段友情。现在,长大了,心境开阔了,能够心平气和地和同学交流。

成长的路上总有坎坷,正如世界上没有无刺的玫瑰。但只要我们能在经受坎坷后,会如褪皮般焕然一新,就能很好的完善自己了。

滋味作文 篇24

童年,是美好的!望着我的小学毕业照,不由的生出这样的感叹!照片上那一张张童稚且真实的笑脸,此刻深深的感触了我的内心,脑海中便浮现了那一幕幕宛如童话般的故事情节,可那都是最真实的值得回味的事情,还记得那时我与朋友们的种种经历,可以是一起去欢笑,可以是一起去沉默,可以是一起去争吵,总之都是深刻的。父母的唠叨,朋友的关怀,同学的信任,这一切在我踏进初中大门的那一刻起,都已不复存在了。

刚来这所中学,一切都是那样的生疏,陌生的人群,陌生的景物,我抬头望着那片蔚蓝的天空,天蓝的好清澈,那些来不及回忆的曾经在脑海中如闪电般闪过……

正因为是新转入的,一切都是那么生疏,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捉不到一个目光的停留,看到有人手挽手边说边笑的从我身边走过,一种莫名的忧伤便涌到了心尖。

看课桌上的书本,听老师的讲解,对我而言,都是天书论谈,烦人的争吵,烦人的责骂……

我开始有些厌恶成长了。

还记得暑假,那时的我对刚要迎来的初中生活是既兴奋又向往的,但现在看来,我有些迷茫了……

几个月后的我,便是此刻,现在我的笔尖也陪着我感触着我这几个月来所发生的种种,转眼间,这半年的生活也将结束了……

我惊叹时间的魅力,它将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变成了成熟稳重的少年,我深刻的了解到,成长并非这些而已,我所将要面对的,是更大,更多的困难,但是我坚信我一定会成功的。

因为我的生命中总有这样一种声音:我要飞翔!我要飞翔!

滋味作文 篇25

成长是一个耐嚼的话题。

如今的幸福生活让我很宽慰,但也想起过小学时的快乐与苦涩。

千万件事,千万个滋味,然而,在妈妈这样独特的教育方式下,我要比同学们受着加倍的毒舌攻心,加倍的历练。不过也有反常时。

是个下午,满身挫败的阴气挂在脸上,同学们也发现我的脸很难看,可以说是痛苦的扭曲。只因一个分数。数学,我的强项,在与许多同学排名竞争的同时。我的数学不可思议的下降了。到了历史的最低谷,看着同学们卷子上刺我眼的红对勾,我的心里无可奈何的轻叹一声。躲在灰暗的角落里,不肯露出平 时的欢乐,只留下虚无的背影。

拖着灌铅的腿走回家去。进屋,锁门。我不知道是怎么躲过妈妈的“鹰眼”的,也或许,她已经看见了我。我感到羞愧难当,我感到我不配拥有妈妈的爱抚,仿佛我真的犯了罪一样。吃饭了,我有意的避开那看似漫不经心却异常灼热的目光,我的心在作痛。

等到盘中只剩下一块肉的时候,我伸出的筷子迟疑了。妈妈怎么没夹这个菜呀?这时我想象中脸带温色的妈妈,温和的说:“吃吧。不就几块肉,几个分数吗,下次再买再挣就好了。

我抑制不住,泪滚过脸颊。

我发现,就是在那天,我的童年彻底结束了。

之后,再次重拾兵器的我,继续过五关,斩六将,继续攀登,学术高峰……

像冰心奶奶说的一样:“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渗透了奋斗的泪泉,撒遍了牺牲的血雨。”每个光鲜的奖状下,都是几万万换不来的时间!

成功的滋味,甜蜜中终究还是带有一丝苦涩。

滋味作文 篇26

小时候我总是站在窗边,呆呆地看着大燕飞去,喃喃的说着:“好想长大啊!”后来,我在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里成长着,经历着,渴望着。悲伤、快乐、欢喜、痛苦亦或是茫然,都为我成长的画卷上添一笔浓抹的色彩。那么,成长是什么滋味泥?

成长的滋味复杂多样。有人说,成长的滋味是甜甜的,因为成长是美丽的,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有人说,成长的滋味有些悲伤,因为成长是酸楚的,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收获成功就要面临失败。

我绞尽脑汁地想着,突然醒悟:成长的滋味,是难以言说的,而我认为成长是充满收获的。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想,这是对的,但前提是学会放弃。比如放弃自己的玩耍时间。

那是一个下着绵绵细雨的雨天。我一如既往地来到学校,看到了一则通知:所有学生将于七月份考试。这则通知让我猝不及防,我在学校虽然按时完成作业,但是却没有认真复习。

于是,我别无他法,无可奈何地进行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白天,我早早来到学校;傍晚回去已过八点。吃饭、写作业,然后是复习。每天陪伴我的是时钟滴滴答答的声音和夜晚的寂静无声。往日快乐的心情和轻松的聊天,早已不复存在,留给我的是无尽的回忆和如今复习的读书声。我的心情无法言说,有抑制不住的紧张,也有希望考试快点结束的期待。

终于考试结束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考试成绩名列前茅。我的心情是那么激动,高兴和满意。

也许你曾付出许多汗水,却没有得到收获。不要心急,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成长中的困难,我们无法预测;生活中的意外,我们无法得知。但是我们可以去战胜、去打败它!在抗过后,感受成长的滋味!

滋味作文 篇27

要说成长的滋味是什么?我可能会有许多答案,一个人在家会高兴,一个人逛街会兴奋。但在那天,我体会到成长的快乐。

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又是一人独自在家的晚餐,我点开手机,随随便便地叫了外卖,便停下手中的作业,戴上耳机,享受这短暂的休息时光。

过了一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想也不用想,这一定是我美味的晚餐到了!我用了我最快的速度奔到门前,打开房门,跟外卖叔叔道了谢,然后……开吃!

可没想到,我一打开外卖却发现外卖叔叔给我少送了一份!我赶忙看看回执单检查外卖叔叔有没有送错……唉,没有送错啊!那现在怎么办?手机没有卡不能打客服,对了,短信客服!想到还有另一种方法找回我的外卖的,我立马拿起手机,开启了我的“寻找外卖之旅”。

拍外卖、复制单号、拍收货时间、拍流程……这一系列的操作让我头都变大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再说了,今天不解决,今后步入社会不一定有人好心教你!抱着这样的心态,我模仿大人的口吻去与客服交谈。最后,通过我长达半个小时的与客服沟通后,我的外卖终于可以补送了!不过,那补送的外卖就当作是晚上的夜宵吧!

可是这样一折腾,刚刚耽误的时间我都能写好多作业了……

吃着外卖的时候,我不禁沉思: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学会一个人处理这些事情的?虽然之前也碰到过外卖少送的问题,但那还是由我爸爸解决的,是在那时候吗?应该是吧。

在那一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成长的滋味,那是自豪的滋味!

滋味作文 篇28

我从父母为我精心设置的温室中走出来,这意味着我长大了,我不再是得不到玩具就哭鼻子的娇娇女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品味着其中的滋味。哟!成长是一个五味瓶。

成长如一杯奶茶,飘散着浓浓的淳香。这时,我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在知识的王国中一起探讨,在智慧的海洋里一起遨游。成长,是取得好成绩后的喜悦,是获得荣誉后得到赞赏的目光。成长旅途中,我的生活多姿多彩,十分充实。

成长如一杯可乐,它喷发着激情。这是体育键儿们在运动场上奔放的热情,是篮球场上赛手们在赛场中飞溅的汗水,是一张张灿烂的笑脸点燃生命的旺火,是在成长中驾驭着小舟接受着惊涛骇浪时勇敢博击后而见到的一片成功曙光时的豪迈的心情!

成长如一杯蜜糖水,它甜丝丝的,直钻你的心窝。在一个温馨的家庭中成长,就像在品尝一杯蜜糖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亲情链,把家中各个成员间的距离拉近,好比在这个家庭中融入了蜂蜜,给家庭带来欢声笑语。而父母的爱让我们快乐而茁壮地成长,我们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杯蜜糖水,悄悄长大。

当然有甜就有苦,成长还如一杯苦丁茶。人与人之间的误会,长辈与晚辈之间的代沟时常让我们苦恼。面对这些苦恼,我们常常感到苦不堪言。但是,如果这些烦恼你自己能够适当的排解,便不会忧伤。如果能和好如初,则就像苦丁茶一样,喝完后,口中还余带着清爽和甘甜。

成长的滋味真是无所不有,它蕴含着许多意义。人生是一步一脚印走出来的,难免会遇到挫折,只要慢慢尝试,勇敢去闯,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接受各种滋味吧,快乐地成长吧,要相信,美好的明天是属于你的!

滋味作文 篇29

每个人都会经历成长,成长的滋味可多了,有苦有甜,有酸有涩……但因为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可能对成长滋味的体会也不尽相同。

在我的成长路上,我体会到最多的滋味就是快乐,我在快乐中成长。我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对我很好,家人们之间和乐相处,与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里,我都会感到很开心。

也许是受到了家庭环境的影响,我天天脸上的笑容都不曾落下来过,渐渐地在别人的眼中,我也就成了一个正宗的乐天派。因为一张笑脸,我获得了不少人的喜欢。我身边的朋友也不少,朋友们都说是被我这欢喜的性子给吸引的。朋友说笑起来的我很可爱,让人瞧着也会感到很欢喜。

我的心中,成长的滋味的确是快乐居多。经常的我不是与我的家人玩闹在一起,就是与我的朋友们打成一片。有我在的地方,欢声笑语也很多,每个人都能玩得尽兴。我很喜欢我成长路上发生的这些事情,我在这些事情里获得了开心,也获得了成长。我也感谢在我成长路上出现的这些人,我的家人,我的朋友等等,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让我的成长充满着乐趣。也让成长中的我体会到了许许多多的快乐,这些快乐就是我在我的成长路上收获而来的滋味,成长的滋味。

现在的我还在成长之中,每天我依旧是一张笑脸,我用笑脸迎接着东阳,也用笑脸送别着夕阳。在快乐中成长的我,感受到了我们生活中无尽的美,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美,陌生人之间善良的美,也有大自然中不经意就出现在我身边的美。

我在快乐中成长,也在用心的成长。

滋味作文 篇30

我是一个刚刚出生的一个小宝宝,看到周围的宝宝都变成大人,在交谈着,我羡慕极了,我梦想着有一天,我也能够像他们一样,然后走遍世界各地,拥有无限的知识。

白天后,我又长胖了,我能吱吱唔唔的说一些简单的话语了,开始听话了。每一个哥哥姐姐逗我开心。好似春风一般温暖,我知道自己是幸福的。

只记得,童年的天特别蓝,童年的水特别清,童年的花特别香,童年的月特别明。童年的故事里有小船,也有迷藏,有蜻蜓,还有鸣蝉。菜花蝴蝶是童年,溪水莲蓬也是童年。小鸟的歌声是那么的脆,桑葚的滋味又是那么的甜!

在童年里的磨练也是蛮多的!学会了做饭洗衣服等一些杂事。

青春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宝贵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们拥有花一样的年华,充沛的精力和灵活的头脑。青春是一个人告别幼稚走向成熟的时候:我们从少年时代走来,经过青春期的磨练即将走上成熟。青春对每一个人来说是一个有所作为的时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和“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的古训督促着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个时期打下牢固的基础。

渐渐的,自己成为了大人。时光流逝,如白驹过隙。经历了儿时的种种经历和磨难,懂得了许多人生哲理。磨难与生命,亘古相伴。屈原的沉江汩罗,那决非难以承受一己之被贬的冲动之举,而是出于“哀民生之多艰”的难耐抱憾;易安居士李清照“精魂的升华”则更是困苦磨练的造就和给予。生命之中离不开苦难和磨练,唯有磨练,方能让人生得以升华。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

从我们到这个世界上开始,我们就开始接受别人对我们的爱,爸爸妈妈对我们的呵护中,爷爷奶奶的疼爱,亲戚朋友对我们的关心,这些都是对我们的爱。

自古以来,提倡爱人,对待事物要用爱,爱,能使事物变得美好;爱,能使一个人得到鼓励;爱,能使一个人在无助时,去学会坚强;爱,能使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到一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爱,能使更多的人学会去爱。古人云:“兼爱非攻”这不正是爱的核心吗?爱,往往比其他的方式更容易去解决问题,更容易实现目标,且不会有负面影响。

爱,不是要我们挂在嘴上,更多的是去行动,让爱常常在自己的心中,不轻言放弃,让爱从小伴随我们成长,让自己的爱能够制造出更多的爱。

身为高中生的我们也算得上是半个知识分子了,我们也要用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关心我们身边的,我们不能一味的生活在别人对我们的关心和呵护之中,我们不能自私,只爱自己,在家里,父母对我们的关爱只增不减,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对我们的爱,可是,现在的我们又只对他们付出多少呢?是否也曾尝试着去付出呢?不过没有也不要紧,从现在起把爱的种子埋葬在心里,让它不断长大,最后向父母付出我们的爱。

在学校,同学在你生病的时候对你的关心、照顾和安慰,这些都是爱,在别人眼里对我们付出爱的时候,我们也要付出自己的爱,让别人也能体验到有爱的快乐。

在社会中,比如在马路边看见有老人或者是盲人要过马路的时候,主动地扶一下。在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每个人都需要爱,只有当对别人付出了的时候别人在、才会付出他们的爱。

把爱永驻心中,并不是一张空头支票,更多的是实际。但是如果心中没有爱的话那便永远不能去付出,更不能得到别人的对你付出的爱。

所以让爱永远在我们的心中成长,让自己的行动去证明心中爱的存在,让爱伴我们一起成长。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2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题记

乍暖还寒的春季,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班上的喷嚏声震天响,显然是经受不住这寒流的扫荡。

每天,我妈妈都在我的小水杯中放着抗病毒冲剂,强忍着苦到头皮发麻的折磨,咕咚一声吞下去。连着几个星期都是如此。终于有一天,我熬不住了,当妈妈端来浓浓苦味的冲剂时,我冲妈妈吼道:“你能不能别在弄了,我现在很健康,什么病也没有?用不着天天喝药!”说完,我又觉得很唐突,看着妈妈的脸,掠过了一丝难堪。随即,妈妈那带着岁月痕迹的脸庞露出了笑容,对我说:“好吧,真拿你没办法,明天就不给你喝了!”

果然,第二天早晨没有了冲剂,只有热腾腾的果汁了。

春雨无色,爱无言。

九年前,我三岁。爸爸每天都要教我背古诗,背不出来就打我手心。有一次,我没有背出来,爸爸用那粗糙的手打我手心。好痛!我哭着向妈妈求救。而妈妈却在一旁一直说:“打得好,打得好……”当我在睡觉时,爸爸为我端来一盆冷水,妈妈用冷毛巾擦拭我的手心,还不时埋怨爸爸下手太重。

第二天,当我再背不出来时,爸爸依然打我,妈妈依然说:“打得好,打得好……”

夜来香,我虽然看不到你的花朵,但是我嗅到了你的芳香。爸爸妈妈,你们的爱比天空更广阔,比大海更深沉。爸爸妈妈,当我长大后离开这个家时,我不会胆怯,因为你们给了我搏击风雨的翅膀,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我的爸爸妈妈虽然不是伟人,也不是名人,但他们在我的眼中依然是帮助我、关心我、呵护我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都有爱,世界才会变得更美丽!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3

爱是那样的抽象,同时又是那样的具体。当你帮母亲卸下沉重的背包时,给朋友一句真诚的祝福时,给邻居一声情切的问侯时,你的心底就已有了爱。

让友情在心底永驻。试问友情是什么?是钟子期与俞伯牙的高山流水,断琴祭友?是马克思与之间几十年的风雨同舟?还是……也许它是F4一首温暖的《第一时间》,是朋友见面一声久违的问候,是急难中朋友的一只手。但是无论友情多伟大或者多普通,它仍然是重要的。

让友情在心底永驻。敢问亲情是什么?是母爱的温柔,还是父爱的严厉?或者,也许她只是满文军的那首懂你,陈红的那首《常回家看看》,是旅途外那个思念的电话,是母亲节那天一束美丽的康乃馨,是一句关切的叮嘱,或许是大雨中撑起的一方晴空吧。但无论亲情是浓是淡,它每时每刻伴随着你,把你我的生活装点的绚丽多姿,亲情同样永驻心底。

让爱情在心底永驻。请问爱情是什么?是杨过与小龙女几十年的不离不弃?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的悲壮和千古传唱的《梁祝》?还是……也许它只是情人节的一支玫瑰,是患难中的一句深情安慰,或许只是一次真诚的牵手吧,但不管流行歌曲把爱情唱的多么美,不管多么令人神往,还是让如今的我们将它永驻心底。

友情,亲情,爱情三股爱的风在生活的海洋上吹起浪花,荡起涟漪,没有爱,生活将变得索然无味,了无生趣,让我们珍惜身边的爱。

爱是一点雨,滋润焦躁的心灵,爱是一阵风,吹走不平与烦恼。爱是一片光,照亮黑暗的征途。让爱永驻心底,心中的玫瑰才不会凋谢。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4

黑暗,需要用火光去照亮;积雪,需要用阳光去融化;他们,需要用爱心去呵护。

邻居家的晁芳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夺去了双眼。她看不到红红的花,绿绿的草,美丽的蝴蝶,天空中飞的鸟。她不能像我们一样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她只能在一个无垠的黑暗的世界里到处游荡,永远找不到光明的边缘。

她没有什么朋友,平时只有我和她说话、聊天。我跟她讲讲学校的情景,聊聊日常的生活。每当我跟她讲到我在学校的种种快乐时,她就会表现出一幅憧憬的.神态。她想上学,想亲自体验一下学校的生活。

有时我猜不透她的心思,但有一点我敢肯定,她是想见到光明,想了解世界上各种东西长什么样。我想当别人和她说话时,她的脑海里肯定有一幅美丽的画面。

每次我去到她家时,她总是问我:“鸟长什么样,会飞吗?花呢,什么颜色?好看吗?……”我回答不出来的时候就会说:“你想让它长什么样,它就长什么样。”她听了只会轻轻地点点头,并没有什么不高兴。

每当她不开心的时候,我总对她说:“你要坚信,在你的心灵世界里,因为有对生活的爱才变得有意义,如果你将心中的爱门关闭的话,那么你的心灵世界将变得沉寂而黑暗。所以你一定要开心起来,让心灵的爱门永远敞开!”她听了我的话马上会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这时我也会很开心。

让爱永驻我们的心灵之间,展开宽广的胸怀,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他人,快乐自己。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世间的美好。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5

窗外不知何时刮起大风,将窗帘吹着舞动起来。我轻轻咳嗽两声,望了望手表已经11点整,看着马上就要竣工的作业,我舒心地笑了笑。这时房门无声地打开了,一个人影投入我的作业本上,我一回头,是奶奶。

她见我正看着她慌乱地说:“对不起,打扰你了。我给你端杯水来,把这药吃了……我刚才听见你在咳嗽。”听着奶奶的话,我眼眶湿润了,她这么多年来时时刻刻这样关心我。我赶忙接过药在她面前乖乖吃下,催她赶快去睡觉,免得着凉。

奶奶走后,屋内恢复了平静,而我的思绪却流动起来……

面对不理想的成绩单,我不知东南西北地往家走。心情本已沮丧到了极点,却又不知道哪飞来的石块将我绊倒在地。我不禁伤心而又委屈地哭了起来。过了很久,才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的往家走去。终于,我看见了在大门前焦急等待的奶奶的身影。她看见我慌忙迎了过来,我和她走进屋内,看着那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我的眼泪又流了出来,我觉得真是太对不起奶奶了,哭着将回家迟的缘由告诉她,当我抬头看奶奶时,那里分明只有鼓励、期望、关爱……没有丝毫的责备与生气。

忘不了,我生病时她守在床边的身影,给我端水送药,陪我闲聊,问我当月成绩。不知不觉中,那些头痛脑热的病仿佛已经离开了我,我感到无比轻松快乐。

人们都说母爱是最伟大的,而我却认为奶奶对我的爱更伟大。是她让我明白从哪跌倒从哪爬起;是她让我的心灵得到了安慰,因此,让这爱永驻我的心中,使我在奋斗的过程中不怕困难,永往直前。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6

寒风扑面,冷意侵入衣襟,我却痴痴地笑,握紧手中的保温杯。那蕴着热气地糖水啊,撒欢地飞奔,裹着爱意,钻入心间。

拖着疲倦的身子,我晕晕沉沉地来到操场。骄阳似羞涩的姑娘,躲在山的身后,矜持地探出头,云彩的双颊也飞出片红晕,偏是这冷风不合事意,让我腹中的绞痛更甚。

我站在人群中,瞄着老师,想我个机会请假。正好,一个同学别扭地向前,低头与老师交谈。老师的脸立即黑了下来,秀气的眉紧紧拧起,抿着唇,犀利的目光锁在那位同学生身上,我便被吓得不轻,老老实实地去跑步。

跑完三圈后,腹中的痛似炸弹般猛他炸开,震得我四肢颤颤。我弯腰,双手如铁钳般死死按着腹部,可那痛愈演愈烈,似有人持着针,顽劣地在上面插出无数个小洞。

同学围过来,关切地嘘寒问暖。这时老师便走了过来,有些焦急地注视我,轻柔地出声,询问我的情况,我扯出笑,装作无事。

每走一步,细胞便嗡嗡叫嚣。跑步后,汗止不住地流,可心却被拐进冰中,冒着寒气,冰得发僵。我强撑着,维持着秩序,便看到老师拿着杯子,向外急急走去。

那不是我的杯子吗?我有些惊讶,便偷偷跟了出去。老师走得及,快下一秒便可能飞奔起来,她冲进办公室,拉开抽屉,不耐烦地翻找着某个物品。

她抿紧红唇,似下一刻便要诉出心中的焦急。秀发烦躁地在身后晃荡,那看似厚重的镜框,兜不住溢出的担忧。她找到了要找的东西,她拿起身旁的沸水朝水杯倒去,几颗豆大的水珠,滚翻着热气,向她纤细的手袭去,兴奋地溢开。老师倒吸口凉气,却也不看伤口,匆匆撕开那物地包装。

我慌张地奔入教室,不一会老师便进了教室,朝我温和地笑,将杯递给我。那块被烫出的嫣红,格外显眼,我不忍看。我在老师走后,耐不住口渴,急急打开水杯,往嘴里送,却被烫个正着。我俯身闻闻,是红糖水!

霎时,那磨人的风寒消逝得无影,有无数热流,带着些许甜意,浸入心间。那热流啊,伴着老师关切的爱,驱着严寒。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7

深秋,树叶一片一片地凋寒,伴着微风跳着生命里最后一支华丽的舞。阳光透过光秃秀的树枝留下一地斑驳交错的影子。

我伸手捡起了掉落在我身边的落叶,挑了一片比较完整的,夹进书里。天真的妹妹睁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甜甜地问我:“姐姐,你为什么要把叶子夹进书里啊?”虽然觉得妹妹的天真挺可爱的,但是我还是不想与她说话,觉得太幼稚。妹妹不懂得察颜观色,便继续追问,我不耐烦地跑回了房间,“嘭”的一声把门关上。

到了中午,我从书房里出来。妈妈喊我出来吃饭。妹妹看着我两眼闪着光,像一只吃人的老虎看见了期盼已久的食物,急急地朝我奔来。很不幸,等她扑来时,我已经闪到桌子后,她便扑到了书包上面。突然,“啪”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断了。我心里一紧,飞快地翻看书包,看到了早上辛辛苦苦做的手工毁于一旦。妹妹似乎感觉到了错事,闷着头在一边不说话了。此时我的内心翻滚着,肚子里像灌了几瓶辣椒,脸色十分难看。

我们各自沉默了一会儿,我叹了叹气,感叹着好妹的年少无知,内心翻滚着的浪潮渐渐退去,不怎么生气了。可是妹妹因愧疚而不跟我玩了。

傍晚,朦胧的月色洒在了小院里,我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看书。伴着微微的月光,正打算翻页时,一片叶子突然从书中滑落。我轻轻拾起,心里一怔。那是一片枯叶,很完整,清晰地纹路正微微泛黄,翻到叶子背面竟写着一行字。虽然不太整齐,但看得出字里行间一笔

一画的认真:“姐姐,对不起。”

看到这片叶子,我顿时感觉莫名的酸涩。回想今天对妹妹的态度,又不停地摩挲着手里的树叶,感到一阵羞涩与愧疚。她是我妹妹啊,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的妹妹!看着手里的落叶,我感受到妹妹对我深深的爱。作为姐姐,我更应当给予她更多的关爱。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关爱感动,树叶在我的手里升温,我沉默良久。

妹妹,谢谢你!

我相信,多年以后我仍会记住这片落叶,因为她代表着一个天真的小妹妹对姐姐那深深的爱。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8

爱,它恬静,它深邃,它温暖,它轻柔。它会伴随我们从生到死,那种伟大的爱是藏在心底的无私的爱。

爱,虽有简短的一个字,却能散发出无限的潜能与魅力。爱,可以分好多种。每一种爱都能拯救一个灵魂,除非你的爱不是真爱。

师恩是介于严厉与慈性之间的爱,是老师教会我们做人要有尊严,是老师教会我们要用知识武装头脑,是老师教会我们要怎样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老师不管多忙多累,都会趁没有课时给我们批改作业。老师不是神人,他们也有父母儿女。老师却在业余时间不厌其烦地接家长的电话,给同学们答疑解惑。他们大可不必这样,完全可以去逛街,去陪伴自己的孩子玩耍,去好好地休息。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在家里不得安宁,还要去学校声嘶力竭地讲好每一堂课。

友情、同学情是一种纯真的爱,我很庆幸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爱。我痛苦的时候,有人听我诉苦,替我解围;我烦恼的时候,有人逗我开心;我无助的时候,有人会伸出一双有力的手。友谊是用来维系珍惜的,不是用来出卖的。并不是每个朋友都值得珍惜,你的善良要配得上别人的真诚。如果遇到真心朋友,请不要放手,他们会带你走向铺满阳光的道路。

有一种默默无闻的爱是亲情,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像你的亲人那样无怨无悔地为你付出。他们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举动,却会让你有安全感并学会独立。整洁的房间,一尘不染的书架,美味的三餐,都是他们用心在爱着你的体现。你在自然而然地享受着这一切时,有没有注意到他们的白发在一根根增添,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深!

有了爱的存在和包围,我们就是蔚蓝天空中自由自在的小鸟,是茁壮成长的小树,是涓涓流淌的小溪。

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铭记着每一份对自己的爱,这是做人最起码的素养,不是吗?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9

“叮铃铃……”下课铃声一响,我躁动难耐的心得到安抚。我抄起书包,往肩上一扣,长舒一口气,疾步走出教室。

教学楼间,流动的人群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夕阳的余晖倾洒在大地上,同学们欢笑谈语的影子越拉越长,美好的一刻定格在一瞬间,那么地和谐,值得我们留恋。

步出校门,心情格外的舒畅,迈着轻快的步伐,哼着小调,告别一天疲劳的学习生活。将至马路边,汽车鸣笛声、喧闹声夺步涌入耳边。

烦躁随之涌上心头,好心情被这块沉重的石头压置之下,不留任何余地,让你喘不过气。抬头望去,街上车水马龙。正值下班高峰期,汽车已有序地排列着,在马路上排成一条蜿蜒的曲线,仿佛遥不可及,望不到边。

快步奔跑至红绿灯前,已是挤满了人。时局已定,结果只有等待。可那红绿灯好像耍我们似的,始终亮着。一辆辆汽车从眼前略过,要多快就有多快,只剩下行人们满脸写满焦虑与无奈。

就在我气得直跺脚时,终于绿灯换成了红灯。行人们纷纷提起袋子,抱着小孩,快步向人行道走去。大家争分夺秒,一点也不敢停歇,因为只有那短暂的几十秒。

我也蓄势得发,正准备近出去时,余光中看见了身边的老书看。他失发已花白,皱纹已爬满脸间,弓着的腰显示出他行动的不便。看得出他也想跟着人流一样,快步走去。可即使拄着拐杖,每迈一步都有点力不从心。

我违背不了我的良心,我改变了方向,疾步朝老爷爷走去。刚想扶他起步时,红灯却亮了,只好再等下一批。可排在前排的车辆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依旧停在那后面的车辆也是一样。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也和我一样,违背不了最本质的良心。

我扶着老爷爷,在车灯照耀下顺利走到对面。老爷爷感激地说着含糊不清的话,但我并没有表达什么。只是觉得心中的大石头已落地,好心情又探出头来。

原来,爱无处不在。有时就在那么一个小小的悄然间,它诞生了,并传递着它的能量,心心相连,爱已永驻心间。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0

爱就像一道温暖的阳光,轻轻地洒在身上,照亮了成长的道路,滋润着路边的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使这条路不再是枯燥乏味,而是变得鸟语花香、生机勃勃。

爱就在我们身边,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那一份最真挚最纯洁没有任何污秽的爱。

卡勒德·胡赛尼曾经说过:“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事实也确定如此,那件事过去许久,记得的唯有那份真挚的爱。

那日早晨,妈妈跟我说:“放学我来接你,但如果临时有事就不来了。”转眼到了放学,不料下起了倾盆大雨,哗啦啦的雨声伴随几声轰隆隆的雷声闯入我的耳朵,乌云密布,阴沉沉的天空,使周围的空气变得异常燥热。“下这么大雨,妈妈应该不回来了。”我抱紧书包,举着雨伞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刚发下东西便又打雷了,不仅庆幸走得快。“妈,我回来啦!”家里一片寂静,回应我的只有在电视机旁发着“滴答滴答”声音的闹钟,顿时觉得不妙,朝着妈妈房间走去,脚步逐渐变得沉重,心也“怦怦”地跳动起来。

“叮咚,叮咚”就在这是门铃响了,我连忙去开门,是妈妈!只见她手里拿着一碗还冒着热气的面,头发湿哒哒的,雨水顺着她的衣服滑倒地上,心里不禁感到酸酸的。“妈,你去接我了?”“是呀,你怎么比我还早回来了呢”“我……”我说不出话,仿佛一开口就会打开泪水的开关。“行了,我买了面,快趁热吃了吧。”我接过面,微热的热量经过手指直达心头,惭愧、心疼、幸福、开心的心情交织在一起,就在这个时候,爱的种子变在心中发芽。

爱是寒冬中一缕阳光,爱是沙漠中的一口甘泉,爱是黑暗中的一座灯塔。爱是生命中的颜料,使它让生命变得五彩缤纷丰富多彩。爱无所不有,爱其实近在咫尺,爱其实真的很简单,简单的你无法发现。让我们种下爱的种子,让爱永驻心中。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1

用第一抹光线的纯净为世界画一双眼睛;用第一朵花开的声音,为世界唱一支歌,用我们初次触碰的一颗心灵,在紧张的考场写出一段话:让爱永驻心间。因为善是人间永不改变的真谛!

那名肉类加工厂里的工人正是心中有善,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给保安打招呼,最终救了自己的性命。善不是虚伪,自大,做作,不是只索取,不给予回报,而是平日里的善言善语,是博大、深远、平凡的。

真正的善是博大的。

姚明的善是博大的,不仅仅为人类奉献自己精彩的球技,而重要的是他呼唤我们要保护自然,关爱动物,那不吃鲍鱼鱼翅的公益广告多么震撼人心,让多少麻木的人重拾了那份对自然生物的爱心,避免了多少动物被残杀与死亡。姚明的善,我们需要推崇,请记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真正的善良是深远的。

“人人生而平等!”听,这是马丁在呼吁,呼吁我们种族平等和谐,互助团结,当前种族问题愈演愈烈,而马丁百年前就呼吁我们要心存善意,善待他人,善待异族,这是深远的爱。这种爱会随着时代绵绵流长。

真正的善是平凡的。

人常道:“出门走好路,出口说好话,出手做好事,这寥寥数语包含了人们多么至真的善。“良语一句,三冬亦暖,恶语一言,六月犹寒。”这体现了说话有多么的重要。这是生活的善,处事的善。

看,那踏着三轮车拾破烂的老人是谁啊!是白芳礼爷爷,他日复一日地拾破烂以供大学生读书,他的每一张钱里都有善的汗水,灵魂的香味。我们对这平凡的爱萧然起敬。

孟子曾曰:人有四心——谦让之心,善意之心,羞耻之心,恻隐之心。这就是善,就是人间真“爱”,无论是一生只做一件事的科技领航人朱光亚,还是坚守藏区12年的高原并蒂莲胡忠、谢晓君夫妇,无论是绿了青山,白了头发的人民好书记杨善洲,还是临阵火灾现场指挥的铁血将帅刘金国,无论是托住生命的妈妈,还是悉心照料生病养母12年的孟佩杰,他们都启示我们:让善永驻人间。“不求大爱无疆,但求小爱有情。”

“但愿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2

爱,存在我们的周围,永驻在我们的心中。

——题记

“孩子,你没事吧?”

“呜呜,血,宝宝流血了,呜——”

一位妇女走了过来扶起那个女孩,“乖,不哭,阿姨给你买糖糖。”“要,宝宝要很多很大的糖糖。”哪位小女孩不哭了,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眼中还有一点泪水,和她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形成了一幅梦幻般的可爱画面。但脸上残留的银色泪痕,诉说了刚才女孩的伤心。

那位妇女身上穿着不过补丁的麻布衣服,手上布满了厚厚的茧,在冬天这种干燥的天气,使那双手上的茧开裂,像干燥土地上的龟裂痕迹,泛着恐怖的红晕。

妇女带着小女孩走进了一家小卖部,女孩幸福的笑着,把一颗颗的糖放进走进的兜里,拨开一颗糖,放进嘴里,甜甜的笑着,只见妇女从她的那件补了又补的衣服里揣出一堆的钱,零零散散的钱有一角的,五角的,一元的,甚至还有很难见到的两角纸钞。妇女把钱放在桌上,一角、两角、三角……五元,五元五角……妇女一颗颗的数了起来,最后,她把一手把的钱放在柜台上,不小心还掉了落了几颗,妇女艰难地弯下腰去捡起来,重新放到柜台上。旁边的人看到了都在议论:这个女人真可怜啊,看对自己的女儿多好,女儿穿的那么暖,自己却只穿了一件麻布衣,看看她的手,哎呀,都成什么样子了,真是一位好母亲啊……

旁人都在议论着她们,而她们却都没有听到似地,那个小女孩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快乐中,抱着糖果,闻着糖的香味,出了小卖部的门,妇女跟了来,跟上女孩的脚步,弯下她的腰笑眯眯的对女孩说:“回家吧,以后小心点,你的脚只是擦破了一点皮,不太要紧。”“谢谢阿姨!”女孩用幼稚的声音向妇女道了谢,往家里跑去……

八年后,站在同样的地方,回想起八年前的事,没错,那个女孩就是我,因为一场不小心的意外,碰上了存在在我们周围的好人,碰上了她,那个好心的妇女。现在想想,在那些一颗颗的糖中,那么的甜,那么的糯,那么的香,都是因为那里有了那位妇女付出的爱,因为那些存在在每个人内心深处的爱,才会肯用自己仅有的力量来帮助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正因为有了爱,那个妇女才会伸出援手帮助我,担心我,在用了她辛苦赚来的钱后,却没有一丝不舍。

爱,让人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爱,让人们之间的隔膜越来越淡;爱,人们之间的心越来越爱。

为了自己,更为了别人,让爱永驻我们的心中吧!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3

秋风瑟瑟,影不断拉长,似乎成为了一道屏障,阻隔了一切寒冷,将我围在温暖的港湾中。

风卷袭着,寒意迎面而来,高楼大厦也是硬冷,只有最饱含深情的意,才能拭去苍凉。

粗心的我总会将细薄的袜子撑破,也许是因为脚掌长大而撑破的吧。每逢回到家,一双破洞的袜子会呈现在母亲眼前。她肯先是指责我,又看了看我的脚指甲,马上拿出指甲剪,叫我剪指甲,自己便在窗边的桌子中认真地翻找着什么。

她埋头地寻找那一条与袜子颜色相配的线,但是,那根细小的线却好像在躲着她,不肯轻易露面。耐心的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小的缠着细钱的轴,却又手一滑,圆圆的卷轴又滚落到桌下。她埋头寻找着,细致地搜寻着每个角落,直到找到为止。可是这时,一旁的我却很痛心,痛心母亲的呕心沥血。

穿针入孔的那一幕更是让我揪心,母亲找齐了针线,开始穿针。这一刻,时间好像孰无轻重,但它却不会停下来等待这一位为儿子穿针引线的母亲。

母亲用早已失去光泽的嘴泯了泯钭线头,用手轻轻把它搓尖,又戴上放在一旁的眼镜,开始把线穿入针孔。那根小小的针线总是无法穿入针孔,母亲的焦急已浮现在脸上。

母亲又泯了泯线头,这一次的尝试似乎对她十分重要。她终于将线头穿过了针孔,那一刻的愉悦已经无法用脸部的表情来表现。接着,她又拉过线头,一条完整的线已经穿入针中。

她不心急,当调好了线的她对着我的袜子思索着。她一定在想,如何缝补才能让袜子穿起来更舒服呢!这一个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对母亲来说却十分重要,因为她的心中只有爱。

紧锁的眉头慢慢舒展开来,母亲似乎已经找到缝补的方法。但是,那一针下去的时候,她仍十分地谨慎。生怕稍一手抖,就织斜了,就会影响到儿子穿得舒不舒服。这一针对母亲尤为重要,对我也十分重要,因为它是爱最微小的体现。

黄昏斜落,日暮拉长了母亲的影子将我围住,成为一道最暖的港湾。

一针一线,织出了温暖。是母来,在最微小的地方付出,她让爱永远驻在我的心中,难以消散!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4

这个世间,你爱着什么呢?

山海的浩瀚,宇宙的浪漫,蓝鲸跃起又坠落于大海掀起的浪花,卷起圣洁高峰上凌厉雪花的风,山间行走时偶然落下的松子,蔚蓝天空下缓步游历的云……这样的世间,你爱吗?

世间的景致是我所爱的,书桌前抬头,无边的淡蓝天空与看了无数遍的阳光下的树,一切平常如白开水的“景”,经过一双眼睛也都是可以入画的,从中品出的不只是美好,还有对这世间景致的“爱”。

若是一人赏景,虽然静美了不少,却也不及与所爱之人同赏。

那个人可以是好友知己。“何人知我霜雪催,何人与我共一醉。”知己难求,若是遇上了,就该珍惜。爱着自己的朋友们,我更希望有些许“江湖气”,你行你上,你不行我替你上,有福,你与我举杯同饮;有难,你拉我一把,我助你一力。若意见难同,饭后一盏茶,从此天涯陌路,恩仇相消,但无论如何,都以一颗赤子之心相待,不委曲求全也绝不弄虚作假逢场作戏。

也可以是与爱人共赏。无论是热恋中的年轻男女,或是白发苍苍的暮年老人,之间的“爱”应该都是一种美好而干净的。我希望我爱的那个人,在某一天与我相遇,视线相交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隐在了他的眸海温涟之中。

最常见的,是与家人外出游玩。对家人的“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堆积起来,就像滴在石头上的水,明明已经打出了个小孔,我们这些“石头”却仍浑然不觉,有些爱是从出生开始,就孕育在骨髓里的,或剖腹或顺产,她生你的时候流的血早就凝成爱了啊……父母低头瞬间看到的白发,却恍然发现自己已经比他们高了,明明自己昨天还是个骑在爸爸脖子上的娃娃,今天却是已经成了一个会自己收拾书包,会自己上学的初中生了。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爱说话,只喜欢插上耳机和他们坐一起却一语不发,有时,我会问自己我爱他们吗,我想,是的,我爱他们。只是,只是……

好友、爱人、亲人……或许总有一天,你会一不小心弄丢他们,再也找不回来,那个时候,你一个人站在岸边,看那无边大海满天星河,无人共赏,走到水边,才发现那个倒影,其实,陪着你走到最后的,只有自己。欢乐时他陪你笑,悲伤时他同你哭,他也喜欢猫,他也会给自己精心选一件衣服开开心心出去玩,他也不吃辣,而且,他也爱着你。“对待自己温柔一点,你只不过是宇宙的孩子,与植物、星辰没什么两样。”爱自己一点,就像你爱着他们一样,爱着这个特别的人吧。

让爱永驻心中作文篇15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清晨的第一声呼唤。清晨的阳光撒向了爱,让爱永驻心间!

爱本身就越过了一种境遇,超过了一种记忆。无私伟大的爱,能透过心,把这份爱永存下来。清晨太阳升起,第一缕阳光放射到了我的房间我还沉浸在梦境里无法自拔,“无情”的妈妈硬生生的将我叫起来,“快点儿起床啦,再不起床都赶不上啦,你就等着迟到吧”然而,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用我依旧沉浸在自己的梦里。没办法,我终究还是拗不过执意的妈妈。

在车上,妈妈可是把我一顿数落。“几点啦,坐车半小时,再走一会儿就迟啦”而我还因妈妈,周末大早上把我硬生生地叫起而生气。长途跋涉的辛苦已经暂停了一段时间,妈妈拿着手机四处询问地方,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得彩虹,终于到了老师家。家长们都已经坐好了,然后我和妈妈在那么多人面前背学琴老师数落,“你们咋回事,孩子没有时间观念,你这当大人的也没有了吗?”一向自强的妈妈,声音微微颤抖着说“对不起啊,老师”我和妈妈坐下,我把头抬了起来看了看妈妈的脸,我在想妈妈,此时此刻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是如何对着那么多家长道出一声对不起的。为了我,他放下了多年的自强!爱若隐若现,心中多了一份感激,和一份内疚。

课上,老师让每位家长看了看学琴的四部曲。妈妈都认真的记了下来,他并没有在意,我在车上和他红脸。而是轻声的和我说,回去好好练琴啊,我看着你呢!他也并没有因为老师的数落而再次数落我,心中的内疚和感激又多了一份。第二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依旧如常的照进了我的房间,妈妈换我起床练琴的声音萦绕耳畔!这次我并没有和往日一样,久久不起。他都付出太多了,他的爱太深了。是该我回报的时候了,我认真的练琴,他的笑容在阳光下徘徊。

他的爱超越了自己,超越了万物。此等爱怎能不让我永驻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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