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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玩世不恭的公子的句子选录76条

时间:2017-10-05 07:07

书籍简介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了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极为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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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把一切都献给了自己编织的美丽梦想,而黛茜作为他理想的化身,却只徒有美丽的躯壳。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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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盖茨比

对待爱情,盖茨比真诚而又浪漫,充满着幻想。为了心目中的白雪公主,他努力营造着黄金的宫殿和热闹的聚会,然而对这一切享乐喧闹,他又毫无兴趣。与人相处,他真诚、纯洁、和善。第一次和尼克会面,他的笑容就给了尼克非常特殊的印象:“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极为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即使是沃尔夫山姆谈到盖茨比时,也评价说:“英俊潇洒,地道的绅士”,“他是那种你乐意把他带回家,介绍给你母亲和妹妹的人。”尽管盖茨比迂腐,循规蹈矩,过于谨慎,读者还是喜欢他,希望,或者说相信盖茨比一切都是清白的。盖茨比的出身历史在作品中一直被当作悬念,一点点地被揭露—否定、否定—揭露。客人们的传言,有好有坏。然而其中也有盖茨比本人的说法,“我是中西部的富家子弟—家人全过世了。我在美国长大,而在英国牛津受的教育,因为我家祖祖辈辈都在那里受教育多年。这是家族的传统”。而这种说法当时即被尼克发现是个谎言,“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有笑出声来,因为他说的话实在令人难以置信,都是些陈词滥调”。这时候,读者会发现,盖茨比不是简单的纯洁和真诚,他也在撒一些弥天大谎。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甚至举办盛大的聚会,也仅仅是为了同样单纯的目的:吸引心目中的白雪公主。而且正因为混杂在自私自利、污浊不堪的人群中,盖茨比的纯情、浪漫愈显得无比高贵、脱俗。

黛茜

当黛茜刚刚在作品中出场时,就像征服了年轻人尼克一样,征服了所有的读者。她像仙女一样,白衣飘飘,声音无比婉转,充满了激情。对此,作者是这样描述的:“她的脸庞哀怨可人,却又靓丽照人,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张鲜艳热情的嘴,但是在她的声音里有一种特殊的激情,使一切爱慕过的男人都难以忘怀。”当然,这不仅是尼克本人的印象,黛茜在随后的聚会交谈中,同样表现得很迷人。

她娇憨可爱,善于做作,卖弄风情。正在交谈下一步的计划时,“她忽然脸色一变,惊慌地把目光死盯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瞧!’她哀叹道,‘我手指受伤了’。‘汤姆,是你弄的,’她谴责道。‘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是是你弄的。这就是我嫁给一个蛮汉子的回报,人高马大,粗壮又笨重。’”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小说中,读者都无法不喜欢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尤物。然而,随着作者对黛茜个性介绍的增加,读者逐步认识到其世故复杂的一面。黛茜和尼克谈心,她的话音刚落,就让尼克“立刻感到她说的话并非出于真心”,这使尼克感到“很不自在,仿佛整个晚上是一个圈套,想从我这里捞取到对她有用的情感”。而且黛茜接下来的表情证实了尼克的感受,“过了一会儿她瞧了瞧我,她那张俊俏的脸上露出了一抹千真万确的傻笑,好像她肯定地告诉人们,她属于一个著名的秘密社团,她和汤姆都是该社团的成员”。尼克此时才真正认识到了黛茜的本质,不真诚,欺骗,对地位和金钱的执著。至此,读者逐渐意识到,黛茜迷人的外表、声音等等都是应付世人的招数而已,其意图全不在此。

尼克

尼克在作品中既是故事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故事的观察评论者和叙述者。他的观点影响着读者,实际上代表了作者本人的观点。尼克的两面性首先体现在其传统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行为的现代性。尼克是上流社会一分子,但是其价值取向是传统的。这首先源于其家庭教育背景,“父亲的忠告至今一直在心头萦绕”。但是在现实中,尼克所处的时代和所处的社会阶层则抛弃了自私自利、享乐至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尼克在心底常常提醒着自己该何去何从,却也不免随波逐流。他和贝克小姐的恋爱关系非常显明地证实了这一点。事实上,尼克到东部去,一方面是年轻人对东部繁华生活的向往;而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躲避谣言。因为他认为“不能够听谣言而停止跟一个老朋友来往”,“也不愿意迫于人们的流言蜚语而结婚”。尼克认为自已的主要美德是“诚实”,但并不苛责女友的不诚实。他发现乔丹是靠撒谎欺骗获得荣誉,同时也是生活在谎言中的人,他认为:“这对我无所谓。女人不诚实,对此不必苛责—我偶感遗憾,但过后便忘了。”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诚实品德,他来到东部,然而和贝克的关系重新陷入了爱与不爱共存的一种状态中。在和乔丹的交往过程中,尼克发现,“我没有爱上她,但是我感到对她柔情犹存,极想知道她的一切”。知道乔丹越来越多,但只是“一度以为自己爱上了她”。当给自己家乡女孩写出“爱你的尼克”这几个字时,脑子里却在想着“那个打网球的姑娘”。尼克希望自己坚持自己诚实的美德,显然在和贝克交往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自己意识到对方的不诚实,或者意识到自己没有爱上对方而放弃和对方以恋爱的方式来往。和当时的社会气氛相一致,尼克仅仅是没有主动采取不诚实的态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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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F.S.菲茨杰拉德(Francis Scott Fitzgerald 1896~1940),美国小说家。1896年9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市。父亲是家具商。他年轻时试写过剧本。读完高中后考入普林斯顿大学。在校时曾自组剧团,并为校内文学刊物写稿。后因身体欠佳,中途辍学。1917年入伍,终日忙于军训,未曾出国打仗。退伍后坚持业余写作。1920年出版了长篇小说《人间天堂》,从此出了名,小说出版后他与吉姗尔达结婚。婚后携妻寄居巴黎,结识了安德逊、海明威等多位美国作家。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问世,奠定了他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菲兹杰拉德成名后继续勤奋笔耕,但婚后妻子讲究排场,后来又精神失常,挥霍无度,给他带来极大痛苦。他经济上入不敷出,一度去好莱坞写剧本挣钱维持生计。1936年不幸染上肺病,妻子又一病不起,使他几乎无法创作,精神濒于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迸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菲兹杰拉德不仅写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也频有特色。除上述两部作品外,主要作品还有《夜色温柔》(1934)和《末代大亨的情缘》(1941)。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朗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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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

我喜欢小说开头出现的,父亲教导儿子的一段话,“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这些都是封底上描述的本书的伟大之处。这些文学范畴内的概念,我不是很懂。《了不起的盖茨比》,被评为“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如诗般梦幻。”是美国文学史上墨色浓重的一笔,百年英语文学排名,高居第二位。文学真是个永远不过时的东西,写在85年前的这段句子,它甚至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的关系,却让人为之长久的思考与反思。就像《诗经》中的“人而无仪,不死何为?”在几千年后的今天,依然让人内心震动。我还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于是我们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被推入过去。”令人叹息的深深的一股无力感,人们,积极努力,向前迈步,迈向的终是,时光的过去。

在小说中,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夜夜举办着欢歌纵饮的派对,然后他内心唯一的牵绊却是住在河对岸的黛西——他曾经的恋人和如今的女神。“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飘渺的梦,他心中的女神也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盖茨比在真相大白后,选择了随梦一起幻灭的归途。生的孤独,是吉光羽片,死的孤独,是永恒。这本书的文字也是如介绍所说的“诗般梦幻”,唯美的很,就连车祸,枪杀,死亡这些与美沾不上关系的场景,菲茨杰拉德仍然能以诗一般的手法展现。

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理由有很多:喜欢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正因为如此,我们都会站到了黛茜的一边,而盖茨比则会永久的站在我们的对岸,忧伤但并不哀怨的注视着等待的哀歌无尽的包围古老的悲剧。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记,也许仍旧铭记却无力实现。

这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为码头尽头的那盏绿灯的熄灭铺垫的。

这本书让我感到一种委屈。为我们自己。大人们称我们是“浮躁的一代”。美国人称为“迷惘的一代”。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知道了菲茨杰拉德,知道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符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这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这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符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能力。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文明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同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能力。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么可以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可以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己看到了,有的人一直都看得到,一直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4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5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着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1922年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其实我个人认为,盖茨比的思想很适合当今社会,给自己制定时间作息表,这是为了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可能在当时那个年代并不适用。

刚刚也看完了改编的电影,对比后你就可以在电影中随处捕捉到渐行渐远最终骨肉分离的差异之处。小说中很多内容包括人的心理特征都没有在电影中体现,所以还是看原着小说更有体会,更能感受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6

上个假期,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7

盖茨比与黛茜的恋爱和分手本来是个很普通的爱情故事。但作者出手不凡,把盖茨比热恋的姑娘当作青春、金钱和地位的象征,当作追求富裕物质生活的“美国梦”的手段。盖茨比为了追求黛茜耗尽了自己的感情和才智,最后葬送掉自己的生命。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能重温旧梦,赎回失去的爱情。可惜,他错了。他看错了黛茜这个粗俗浅薄的女人。他看错了表面上灯红酒绿而精神上空虚无聊的社会。他生活在梦幻之中,被黛茜抛弃,为社会冷落,终于铸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盖茨比是20年代典型的美国青年。他的遭遇正是欢歌笑舞的“爵士时代”的写照。作者为小说设计了一个“双重主人公”尼克·卡罗威。他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不亚于主人公盖茨比。他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和评论者,又是小说中一个重要人物。他与矛盾着的双方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盖茨比的邻居和朋友,又是黛茜的表哥、汤姆的同学,还热恋着黛茜的好友乔丹。他充当了盖茨比和黛茜分别5年后重新见面的牵线人又成为盖茨比重温旧梦的批评者和他惨遭杀害的同情者。

他虽然跻身于长岛豪华的住宅区,但他既不是汤姆所代表的“荒原时代”的精神世界的公民,也不是盖茨比所代表的盲目崇拜黛茜的脱离现实的梦幻世界的同路人。他代表美国中西部的传统观念和道德准则。他对于盖茨比追求失去的幸福的梦幻有许多中肯的批评,对于讲究外表而内心卑俗的汤姆和黛茜则进行了公正的鞭挞。盖茨比死后,昔日的宾客一个也不露面,黛茜则陪丈夫远远离去,尼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社会的虚伪和无情,使读者对于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必然破灭有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仿佛书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尼克的亲身见闻,不加虚饰,令人感到亲切可信。尼克和盖茨比两人从陌生到认识,感情上既有距离,又有融和,富有多种层次的结合和区别,写得脉络清晰,恰到好处。这种把不同的观点巧妙地统一在一部小说中,使作品具有深刻的内涵和严密的结构,正是作者独特的艺术成就。

作者在叙述中还运用了许多丰富生动的比喻,使人物的感情起伏和场景的变换增添了抒情的色彩。精采的比喻常常被用来渲染梦幻的气氛,表达精神的空虚。如尼克初次到汤姆家,看到黛茜和她女友贝克坐在沙发上“活像浮在一个停泊在地面上空的大气球”,后来才“慢慢地降落地面”。盖茨比在家里第一次与黛茜重逢时伸手去抓她的手,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他的梦幻。“不断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这些梦幻是“牢牢地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的”。内涵深刻的比喻把盖茨比对“美国梦”的追求描绘得维妙维肖,跃然纸上。

小说还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来揭示人物内心的活动与环境的冷酷。比如:西卵码头尽头有一盏绿灯,盖茨比常常在晚上孤独地望着它,伸开双手想去拥抱它——那青春和爱情的象征,仿佛是黛茜的化身。小说末了,尼克又想起了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似乎近在眼前,他几乎不可能抓不住,实际上却可望而不可即,他的梦想已经远远逝去了。又如书中六次出现的“埃克尔堡大夫的眼睛”是蓝色的,“若有所思,阴郁地俯视这片阴沉沉的灰堆”。它象征不幸和灾难。在情节发展的关键之处,这双眼睛好像复活了,它仿佛看着盖茨比去跟汤姆摊牌,又预见到威尔逊要去杀死盖茨比。浑身铜臭的黛茜爱穿白色的上衣和裙子,宛如纯洁可爱的天使,其实她的灵魂污点斑斑。这象征纯洁的白色像一面洁白的镜子,把她的灵魂深处暴露无余。

盖茨比重温旧梦的幻想一去不复返了。作者用五光十色的音符谱出了一曲凄怅的悲歌,给人留下无限的思索。

盖茨比的死是整个故事的高潮,他莫名其妙开始的神话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结束,他的父亲来到他的别墅后惊呀不已,强烈的自豪感已经掩埋了他的悲伤。就这样,盖茨比的葬礼在他父亲赞叹声里开始,亦在这种赞叹声里结束。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尼克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尼克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尼克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8

今天读完了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F.SCOTTFITZGERALD)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经济进入空前繁荣,物质丰富。盖茨比出身平民,一战后他通过贩卖私酒和赌博等不太光彩的手段,经过五年的时间成为爆发户,摆脱了贫困的家境,跻身富豪的上流社会,开始了夜夜笙歌、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梦。

但是,他的梦还缺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他心中的女神黛西,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认识的富家女孩。那时盖茨比本来想逢场作戏,可是在和黛西交往的过程中深深地爱上了她,明知如飞蛾扑火但不能自拔,也使他下定决心要做一个配得上黛西的人。在盖茨比暴富后找到了黛西,她已和一个富豪结婚,盖茨比竭尽全力想要争取回黛西,但是他们之间毕竟不是一个阶层,他的女神实际上是一个自私、拜金和贪图享乐的人,作为传统的富有阶层是不能和盖茨比这样的暴发户风雨同舟的,在一场阴差阳错的车祸发生后,盖茨比被枪杀了。

黛西的住宅和盖茨比隔着一片海湾,在黛西家的码头上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盖茨比每夜都对这盏绿灯出神的遥望,“绿灯”是盖茨比夜夜守护的梦想,是他一生追求的幸福,他向绿灯伸出双臂,他想伸得再远一点,伸得更远一点……

盖茨比的梦破灭了,代表着美国一代人梦想的破灭。

今天经济飞速发展,物质迅速丰富,可是我们代表梦想的绿灯在哪儿?它破灭了吗?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9

看完盖茨比的遭遇,不禁为他感到唏嘘不已。当他还是一个穷小子时,却不合时宜的遇上了一个上流社会女子黛西,并把她作为一个理想的追求对象,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真情变为了俗物,甚至当盖茨比撞死了黛西后来的丈夫的情妇时,黛西竟然把责任毫不犹豫的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后来被杀后她也不为所动。盖茨比把爱情想的过于理想化了,任何东西都不能太过于理想化和程式化,必须与相应的现实相结合,更何况是在那么一个充满颓废感和无目的感,人们传统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的美国。

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理想是一个人努力和奋斗的动力,没有理想,大部分人都会被内心的那种原始的慵懒和惰性给拖垮,加上浮夸的环境,会使自己变得玩世不恭,也会失去原来的那份纯真。有理想终究是件好事情,但理想必须引导你走向一个正确的方向,并不断根据现实的变化来不断修改理想,使理想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情理。一旦现实与梦想出现偏差,那么理想就像一个失去了的磁性的指南针,指南针所指的方向就完全只凭借你自己的感觉与方向了,你接下去所走的方向也许都会是错的,这时你会怎么办呢?毫无疑问的,你会买一只新的或是借一只,总之你不会再去用那一只指南针了,具体到一只指南针,大部分人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但一旦抽象到人的理想,人就不那么容易会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人大多都不想放弃自己已经为之奋斗过一段时间的理想,人们害怕改了之后仍然是错的,但是,不要忘记你改变了一次,就表示你又多尝试了一次,殊不知那一次的改变就正确了呢,你明知自己已经定错了方向,却因害怕或其他原因而不敢尝试,这不是得不偿失吗?与其一味的错下去,还不如主动的寻求不同的方式去改变自己的方向,机会不是用来随便浪费的,而是用来给又准备且又能够理性思考自己的人来不断提高自己的。

尽管有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失败,就像爱迪生,他为了自己发明电灯的理想,不断地坚持,也不断的尝试,尝试了1000多种材料,才给人类带来了最后的光明,试想如果爱迪生只尝试了其中几十次,或是只对一种材料而不断反复研究,不求改变和尝试,那么电灯的发明恐怕要推迟个好几十年,有人趁在他做实验时问他:“你试验那么多材料有意义吗?”爱迪生回答:“当然有意义,至少我证明这几种材料都不适合于制造电灯。”一语惊人,道破了尝试和改变的重要性。也许爱迪生的发明是美国那个时代浮夸和堕落的社会氛围的催化物,但其本人却丝毫没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从这点上来讲,盖茨比甚至于菲茨杰拉德都和他有差距,盖茨比理想的单一化和追求错误理想,都使他的结果和遭遇可悲,盖茨比也是那个时代美国的一种本质的概括和诠释。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0

今晚读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到结尾处的时候,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是什么给了我触动?我想,是盖茨比的梦,以及这个梦想幻灭后现实的凄凉、人心的冷漠。盖茨比生前种种繁华与他死后的惨淡景况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让人觉得他生前举办的那些数不清的盛大宴会、那些欢声笑语、歌舞升平、热闹喧嚣,是多么讽刺的一幕幕幻相,即使在他举办那些舞会时,那些参会的、免费地享受了他的慷慨款待的人,对他也多是持有种种不良的揣测,真正的知音、真正的朋友、真正对他感恩的人,除了文中的“我”勉强称得上之外,竟再无其他,包括那些无数次享受他盛宴款待的人们(在这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参加了他的葬礼);他真心深爱的、为之守望了多年的女子,最后却间接地成了终结他生命的罪魁祸首,在他离世之后,她销声匿迹,甚至冷血地连他的葬礼也没参加,而就在那之前,她还声称自己“爱他”。这些生前生后的情景,因其强烈的对比,更增添了盖茨比悲剧的性质。初初看来,盖茨比的人生结局,真的是充满了无尽的悲哀与伤感!而他生前的种种,都是虚假的幻相。

但是,在这些内容后面,还有另外一层东西,更深层的东西,让我忍不住去思索,去细细感悟。我想,盖茨比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以上所写出来的那一些,如果仅仅是因为他举办过无数的宴会、守候过一份深深的感情,那么,盖茨比的故事和精神就不足以使我为之感伤。潜藏在作者叙述里的,有盖茨比追寻梦想、坚持梦想的执著,作者在文中有几次隐晦地表达过,盖茨比就像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的幻梦中的人,他对自己的形象和人生的描画、对梦中情人的勾勒,都是自己的意念的产物。他在不断的按照自己创造的形象、规划的远景去夯实自己的生活基础,从赤贫奋斗到了巨富;他将美好的形象赋予自己初恋的情人,为她苦苦守候经年;他赤诚而充满活力,慷慨大方而不计回报,他的身上,集中了很多人类的美好品质,在现实中他也获得了经济方面巨大成功、甚至一度再次得到了心上人的爱,虽然这爱的品质因其人而不高,最终还造成了他的悲剧。掩卷良久,我真诚地希望盖茨比能永远生活在他的幻梦里,继续去规划和描摹他的人生、守望他的真爱,永远不要在现实无情地鞭笞下醒来。写到这里,我忽然想到,作者给盖茨比安排那样突然的一个结局,也许是出于一种仁慈,这样对于盖茨比来说,就无需去面对梦醒之后的心碎与创痛,盖茨比,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还是生活在希望之中的。

作为一个看到了盖茨比故事的人,我不禁扪心自问,面对盖茨比悲哀的结局、人生真相的最终上演,知道了生存过程中的种种幻相,如果把我换作盖茨比,我还会过他那样的一生吗?我会像他那样去追求去奋斗去付出去守候吗?思来想去,答案是肯定的。人生的结局是我们无法掌控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他人如何对待自己,往往也是难以预料与把握的。我们能做的,唯有把握自己,把握过程,像盖茨比那样,去梦想自己的梦想,去坚持自己的坚持,即使难免一死,即使死的悲凉,却也不失悲壮。就像文章的标题那样,是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不知道这是不是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在此向《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作者--美国作家F.S.菲茨杰拉德致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1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2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3

所有生命都是一个毁灭的过程。

——菲茨杰拉德

《了不起的盖茨比》源于菲茨杰拉德的笔下,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

它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空虚:贫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被成就的与被毁灭的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经济飞速发展,金钱越积越多,大楼越盖越高,派对越开越大,道德越来越败坏。

那时,人人都有一个美国梦。什么是美国梦?罗斯福在192019年的演讲《共和国的公民》中说,所有来到这里,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相信不管自己出身如何贫寒卑贱,只要凭借自己的勤劳奋斗和不懈追求,总有一天我们总会得到我们觉得自己应该得到的一切:财富,地位,尊重,爱情。就像初来纽约,充满希望的尼克。美国梦的真谛是付出总会有回报。

可是身在其中,却发现有时候圆梦要扭曲灵魂,甚至即使付出还是得不到。就像盖茨比经常站在自家码头上,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对岸黛西家私人码头的绿光。忽远忽近,闪烁不定的绿光,他曾经离它很近,却从未抓住过。绿光只是码头的一盏信号灯,却象征一切美好。

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想要触及的绿光,则是生命中所有与美好相关的想象凝结成的最具体的象征。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披荆斩棘前行的人,他真的了不起。

虚弱的美国梦

在一座海滨豪宅里,住着一位超级富翁。每天,这里歌舞升平,蒂凡尼的珠宝,华丽的水晶灯,大得无比的花园……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吸引心爱女孩黛西的注意。五年前,黛西以为盖茨比牺牲在战场上,而嫁给了旧贵族汤姆。五年后,黛西终于在表哥尼克的帮助下和盖茨比重逢。在两人重逢以前,盖茨比虽然做足准备,却难掩紧张,就像一个期待爱情又害怕等待的大男孩。他带着黛西参观他的豪宅,当他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的扔向黛西,享受黛西的尖叫时,盖茨比不知哪来的自信,相信自己能把幻境变成现实,相信黛西会离开汤姆,与自己一起生活。

可是,命运弄人,黛西和汤姆摊牌后情绪不稳,撞死了汤姆的情妇,也就是威尔逊的老婆,汤姆赶到时将凶手嫁祸给盖茨比。而盖茨比却被蒙在鼓里,一直担心黛西的安危,等着她的电话。最后,电话与威尔逊的枪声一起响起,讽刺的是,那并不是黛西打来的。

黛西为了物质身份地位,最终放弃了爱情,成为盖茨比梦想拼图上永远缺失的一块。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

浮华时代的旁观者

尼克爱好写作,却做了证券所的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美国梦,即凭借自己的努力在纽约过上好日子。为了离梦想更近一些,他在富人区租了一所房子,恰好在盖茨比的隔壁。他一直在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因为盖茨比是他的梦魇。一个努力追梦但却不太地道的人颠覆了他的价值观。当盖茨比一次次与他交心,毫无保留地坦诚自己的身世,向他表达对黛西的爱时,他开始钦佩盖茨比,无论如何,他爬上了上流社会,并让那些名流们对他顶礼膜拜。更可贵的是盖茨比这样做的初衷是为了爱情。可是当盖茨比被枪杀,无人送葬时,尼克才醒悟过来:所谓的美国梦的实现,努力之余必须学会冷血,世故,且要笃行之。而这些,他一样也学不会,于是他离开了“无比厌恶”的纽约,再也没回去过。

也许美国梦就像菲茨杰拉德的墓志铭,《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到了路人,并导致路人死亡。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5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6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在1925年出版的一部短篇小说,二十世纪末,美国学术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傲然跻身当代经典行列。此小说的问世,奠定了菲氏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被誉为美国“爵士时代”的象征和”迷茫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

《了不起的盖茨比》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社会中上阶层的白人圈为背景,用第一人称“我”所看到经历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构成整个故事。我,尼克,一个小小的穷职员因与大富翁盖茨比比邻而居,偶然间闯入了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在弥漫着欢歌和纵饮的气息中,惊讶地发现隐藏在盖茨比心中巨大的秘密。没有人知道盖茨比怎么成功的,没有人知道盖茨比如何发财的,甚至连盖茨比的长相都不甚明了,可是没有人不知道盖茨比的名字和他所举办的宴会,夜夜笙歌下的盖茨比心中所追求的却是重复过去,追回往昔,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黛西。

而黛西早已和百万富翁汤姆结婚,却婚姻不幸,丈夫外遇。当两人5年后再次相遇,盖茨比或许还是那个罗密欧,而黛西已不再是那个朱丽叶,当盖茨比固执的追求心之向往,但现实却以冷漠的姿态粉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作者以印象派的描述手法,用冷静又热烈的笔调,从第三者的角度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栩栩如生的盖茨比,为我们勾勒了一副近乎完满且触手可及的美好梦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目睹人人艳羡的上流社会图卷的机会,然而又用毅然绝然的姿态无情的击碎了眼前魅惑人心的五光十色,故事的结尾,盖茨比葬礼的冷清与宴会的喧嚣,盖茨比热烈的执着与黛西冷漠的离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现实虽然打破了梦想,却也让活着的人看清了现实的虚伪与冷漠。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

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可以为了实现梦想而奋斗,是因为他成为百万富翁后还抱有最初的梦想,是因为他可以为了梦想付出生命,虽然这代价在第三者看来太沉重,太不值,人不在,梦已碎,白发人送黑发人,无论是一滴眼泪还是一声叹息在现实面前都显得那么虚弱不堪,愁之重,慨之多,奈何奈何奈若何!整个故事的最后可以感受到作为旁观者的“我”,尼克的心灰意冷,在盖茨比死后,东部在他的心中变的鬼影憧憧,面目全非到超过了自己眼睛矫正的能力,所以他又回了老家。不管这是逃避现实还是重新出发,如同乌龟遭到攻击躲进壳里,还是如同螃蟹全副武装准备战斗,捍卫自己做人的原则和道德底线是永远不能退让的人生准则,当我们不愿同流合污又不能改变现实的时候,保持沉默已是维持尊严最后的保护伞。

梦想与现实的距离究竟有多远?就如同人心与人心的距离那么远。 人心与人心的距离是多远?它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试看我们当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还剩下多少?80年代我们还在说学习雷锋好榜样,可惜他已经死了;90年代我们还在学习"当代保尔"张海迪,可惜如今她的国籍遭到质疑;进入21世纪,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可惜某些人只会把表戴在手上。看见有人拦车求助不能停,因为那可能是钓鱼;看见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那可能是碰瓷;看见地上有钱不能捡,因为就算不犯法那也可能是螳螂捕蝉,你看,我们的社会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价值取向也在渐渐扭曲,让富人带动穷人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初衷在哪里?为什么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信任危机?为什么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会如此遥远?

小说最后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向前划,逆水行舟,不停的倒退,回到往昔。(So we beat on,boats agaisn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我不知该如何诠释这句话,因为整本书的基调是如此悲惨与迷茫,然而我又不愿妥协在这令人窒息的结局中,难道我们奋力向前的结果就是梦想的破碎?还是说我们奋力向前的方向错误了?或者说梦想本身就太过天真?再退一步说,梦想有必要存在么?有必要坚持么?一个人能够在社会主流思想体系中保持独立而完整的自我吗?当一只玻璃杯中装满牛奶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牛奶”;当改装菜油的时候,人们会说“这是菜油”。只有当杯子空置时,人们才看到杯子,说“这是一只杯子”。同样,当我们心中装满成见、财富、权势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人往往热衷拥有很多,却往往难以真正的拥有自己。

自我的实现

从浪漫主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盖茨比为至爱而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它讲述了一个小三插足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故事,从现实意义的角度来看《了不起的盖茨比》,他讲述了一个百万富翁生前门庭若市死后无人问津世态炎凉的故事。若故事如此简单,那它就不能称之为经典。在整部小说中,盖茨比代表的是拥有梦想的暴发户,黛西就是盖茨比梦想的化身,汤姆代表利己的上流社会,乔丹是脱离不了上流社会的新时代女性的代表,汤姆的情妇代表的是爱慕虚荣的灰姑娘之梦,汤姆情妇的丈夫代表着失去理智充当刽子手的社会底层,而我,尼克只是一个壁上观的穷屌丝。故事的结局证明,盖茨比的梦想已远远超越了黛西本身,他所追求的只是一个过去的影子,或者说只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满足,更积极地说是对自我实现的执着。

在这个世上,所有人都靠出卖自己来赚钱。有人出卖智慧,有人出卖时间,有人出卖劳力,有人出卖关系,有人出卖身体,有人出卖道德。你要赚一点钱,就必须出卖一点自己拥有的,所以“赚更多钱”和“活出自我”是截然相反的,偏向任何极端,都会让你生活烦恼,最舒服的生活,就是找到平衡点。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会遇到顺境也会有逆境,总会有人事物的出现来打破心中的平衡,可是这个世界也是中立的,所有发生的事没有一样是绝对正面的或负面的,端看我们如何诠释,把它化为正面或负面的经验力量,而我们的因应态度决定了它的意义是正面还是负面,所以决定人生是“杯具”还是“洗具”的关键是心境,而不是遭遇。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人生百态还在我的心中翻腾,雅典娜赐予人类智慧是为了让人类学会如何生活而不是互送“人参公鸡”,虽然,盖茨比最后被杀死了,但我仍不能轻易地总结道:他的人生是个悲剧。对我们许多人而言,盖茨比所拥有的社会财富,是我们常人一生都不一定能企及的梦想。或许他过早地到达人生顶峰是他死亡的诱因之一,但我们很多人都还在上坡的路上,没有会当凌绝顶,怎能一览众山小。最后,期待年末李奥那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上映。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7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盖茨比的伟大和悲哀就在于身在纸醉金迷,纵情享乐的时代,仍念念不忘,不断美化曾有过的短暂爱情,甚至把它升华成一种信念。不惜通过非法手段,倾尽自己的情感和才华来试图挽回一段早已逝去的感情,恢复那早已不复存在,只能靠幻想和回忆来支撑的理想世界。

愿望和生活毕竟是两回事,把希望寄托于现实有时也是很危险的。原来的盖茨比本是一个自由的心灵,上帝的儿子,在他脑海展现出的是一个无法言语的绚烂宇宙,所有幻想中的美景不过是他想象力的产物,直到他遇见了黛西,他开始被美的对象所支配,一点一点地陷入,不可自拔。

他的思想也不可能想上帝的思想那样活跃,于是失去了曾有的自由,对幻想的原动力。本来他是美感和想象的创造者,现在却被对方奴隶,受渴望和占有欲的折磨。

黛西之于盖茨比,是他整个青春,爱情的象征,是美感对象的具体化,那里承载了太多的幻想和激情,以至于早已超越了黛西这一个人本身所能给予的。

你默默等待了漫长的五年,买下一所豪宅,只为和她隔湾相望。

你挥金如土,盛宴宾客,在那些光彩夺目的晚会,喧嚣的音乐,欢声和笑语背后,隐藏的是你一直以来纯粹的梦想和被压抑的渴望。

她是你久久注视,整夜整夜看守,想要用双手严严实实地遮住,好好守护的远处那一盏小星星一样孤零零的绿灯; 你不过是她天空中的浮云一片。你的远道而来,难道只为这一刻遇见她后的烟消云散?

你因为爱着她,而心甘情愿承担起了开车的责任,彻夜未眠等待着她的电话,等来的却是一声枪声。

那一刻你是否终于懂得? 过去的早已不存在,昔日那么温暖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自己的记忆中?

只是为了一个拖延太久的梦而努力活着隐忍的你,明白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的时候已经太迟。

总有一些憧憬无法填满,总有一些旧梦无法重温。

这世界才不会管我们对它有过怎样的期待和幻想。

觉得触手可及的东西,在握紧一刻,消失于手中。

有些情怀,其实无关对错,只不过不合时宜罢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8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死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

逆水行舟 虽进犹退

断断续续花了一周时间听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推荐中版君的讲书,挺抓人的。现在明白为什么梁文道《一千零一夜》要用这本书开场了,“美国梦”与“中国梦”何其相似,于是又去复习了一遍。道长足足讲了三集,差不多40分钟,讲书的内容时候不多,更多的时候是谈论“Jazz Age”,谈人生中孤注一掷的挣扎与落空。菲茨杰拉德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五年前,看《了不起的盖茨比》电影版时,美人华服、奢靡宴会让人印象深刻,金碧辉煌而又颓败丧乱。菲茨杰拉德的语言其实很克制,电影为那个爵士时代作了注脚,那样的纸醉金迷令人目眩神迷又空虚困顿。女主穿着Prada的定制礼服戴着Tiffany的头饰,完全是我想象中黛西的模样,天真娇俏又世故无情。小李子把盖茨比的意气风发和一往情深拿捏得恰到好处,特别是书中描写尼克第一次见到盖茨比的笑容:

“这种微笑是极为罕见的微笑,带有一种令人无比放心的感觉,也许你一辈子只可能碰上四五次。一瞬间这种微笑面对着或者似乎面对着整个永恒的世界,然而又一瞬间,它凝聚到你身上,对你表现出一种不可抗拒的偏爱。他所表现出的对你理解的程度,恰恰是你想要被理解的程度。”

尼克最后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烂人,那帮混蛋全部加起来也没你高贵”,这样的尊敬是对诚实面对自己欲望并为之努力的人的认可,是对大难临头仍然护着那朵玫瑰花的骑士的礼赞。

我不认为盖茨比对黛西的狂热是爱情,这里面夹杂着太多的欲望,那盏绿灯就是黛西,黛西代表着盖茨比对生活的最高定义。这不是一部爱情片,没有《恋恋笔记本》里的缠绵悱恻,爱情并没有打破阶级与现实,爱情也并没有圆盖茨比的梦,菲茨杰拉德恰恰通过这样的言情剧去写那个时代里的一个小人物,用尽力气攀登到人生顶峰,诡谲又必然地轰然倒塌。

听到最后写到宾客散尽野草横生的华厦,雨中无人参加的葬礼,那个时候,饿着肚子的我在嘈杂的超市里囤积着宅居周的吃食,一走出商场,天黑尽了。“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这是书的结语,台湾译者汪芃的译文像拍打海岸的浪潮,那声音也消散在黑夜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0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我最近读的第二本英语小说了。随意中就翻看了,看着,看着也就往下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著名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这个小说家我以前看哲学书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没怎么留意。好像听说这个是一部著名的短篇小说,但是我以前对英语小说不太有兴趣,所以也就没怎么涉猎。最近,也就是最近我突然想看看英语小说,所以到处搜罗了一些简写本的英语小说来念念。如果能够找到英语版本的,那么中文版本就不再阅读了,我打算这样做。还有我准备先看一些简写本,到后来熟练了,就看一些原版的英语小说了。简写本的好处就是故事保留了,但是没有那么多难字,那么多罗里吧嗦。这样,既满足了我看英语小说的虚荣心,又使得自己能够阅读了一些英语名著。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一厢情愿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富家女,打肿了脸冲胖子,说自己也是公子哥。为了让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世,告别了热恋中的女朋友,去参军打仗了。其实他此时已经负担不起恋爱费用了。战时,女朋友等了他一段时间,最终还是嫁给了其他公子哥了。退役回家的男主人公,在鬼使神差中,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就在他前女朋友家附近买了一套豪宅,夜夜举办聚会,笙歌劲舞,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他的前女朋友来他的聚会,再次爱上他。最终,他前女朋友来了,爱上了他的钱,但是某天却开着盖茨比的车了一个修车厂老板的太太,老板找到盖茨比杀了盖茨比,自己也自杀了。虽然盖茨比日日聚会不断,出入车水马龙,但是没有一个是他的朋友,最终他的葬礼只有两三个人出席。怎么说呢,盖茨比也就是一个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的典型代表。为了博得前女友的一笑,却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说你好。很多人想嫁给他,但是他只喜欢他的前女友,兄弟人家已经结婚了,他还念念不忘,居然举办Party来吸引她的到来。

总之,这本小说,还不错。更适合各个阶层的人群阅读,盖茨比悲剧性的人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1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  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盖茨比遭到毁灭的直接原因是他违反了游戏规则。无论在上流社会还是贫民阶层,通奸是被默许的,而真正的爱情是不被承认的。

正如这个冷酷的现实所昭示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安娜卡列尼娜也是因此而走向毁灭的,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追求理想和纯洁的美,结局大多是被毁灭。雷诺阿的大幻灭和游戏规则也是这样。一个求真求爱求美的人,最后总是走进了一个妓院。很象果戈里的涅瓦大街,有人在幻灭之后自杀了,有人则在吃了几个馅饼之后满心欢喜的活下来。人要在这个冷酷而势利的世界活下去,就必须遵守所谓的游戏规则,那就是不能善良和真诚,活的好的通常是那些冷酷无情,势利虚伪的家伙,人要活下去,假如不想太坏的话,也要学会冷漠。小说中的盖茨比,威尔逊夫妇都死了,他们都是因为相信了所谓的梦幻,一个相信了美丽却空虚的女人,一个相信了粗野肉体的男人,还有一个是相信了所谓的尊严。三个盲目的,被欺骗的人都死了,只有那些冷酷自私,懂得游戏规则的人继续活下来。瞎子和傻子死了,聪明人活下来。  游戏规则的首要原则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自保,而任何需要付出生命真实的行经都是要予以毁灭的。

作戏,撒谎,欺骗,阴谋都是被允许的,只有善良和纯洁是要被扼杀的。而善良和纯洁,还有点脆弱的伤感正是年轻的品质。

菲茨杰拉德活了四十四岁,他永远是一个年轻人。因为年轻不是数字,而是一种品质。为了这永恒的青春和幻灭,他将不朽。  我们奋力搏击,逆水行舟,不停的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2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美国小说,这部小说和它的作者菲茨杰拉德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一大批美国小说家如海明威、塞林格、卡波特,甚至连远隔重洋的日本当代小说家村上春树也十分钟爱这部小说,他在自己的小说中借主人公之言:“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

《了不起的盖茨比》作为一部经典,在写作技巧上自有其成功之处,结构紧凑,文笔流畅,多运用象征手法,小说随着尼克的叙述展开,既有旁观者超然物外的姿态对现实讽刺批判,又能深入到小说人物之间,感受他们的悲欢。仅仅是文字和技巧方面的成就,就已让人爱不释手。

而一部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人类共同拥有的“精神内核”,从而无论是“爵士时代”还是“网络时代”的人们都可以从阅读中有所获得。

“美国梦”便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精神内核。

“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 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不过是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实际上,人人平等、公平竞争何尝不是人类共有的梦想。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美国梦”本身并不是菲茨杰拉德责难的对象,菲茨杰拉德批判的是腐化堕落的“美国梦”,是变质为不择手段,追求金钱、追求恣意挥霍享乐的“美国梦”。

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赢”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正是对这种已然“物质化”了的梦想的盲目追逐,使那个时代的人们陷入了一种缺乏洞察力的状态——追求由金钱、名誉堆砌的成功,却精神生活空虚,外表的繁华难以掩盖空洞、虚伪的社会风气。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性和无意义性。作者在结尾也写到:“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痴情或纯情如盖茨比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才被菲茨杰拉德用“Great”来形容吧。

对梦想的追求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有人狂热追求名利,有人也会为人类平等献出生命。而现实中梦想却极易物质化,追求金钱和优越的物质生活显然比追求人人平等、友爱有诱惑得多。但无论是何种境界的追求,归根结蒂,我认为还是追求精神方面的满足——这也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方面。纯物质的追求永远不会给人深层次的满足,它只会使人欲望不断膨胀,在追求中丧失对人对己的洞察力,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把对物质的追求当作自己的全部追求,结局只有更深重的失望。

《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叙述中不乏伤感的基调,主题思想似乎与时代的进取精神背道而驰,因此纵然是经典,也断然算不上书店里的畅销书。但正是这种冷眼旁观的文字,让人们在“积极进取”的同时,不妨稍停片刻,对自己所追求之物重新审视,不要在当前时代的风气中迷失方向。

菲茨杰拉德自己也了然,他能做的不过是一部小说,人类整体对物质的狂热是无法停滞的。 用《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一句话作为结束,这也是刻在菲茨杰拉德墓碑上的文字: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最终凄凉死去,无人流泪,无人哀悼。然而隔了半个多世纪,我们仍在为盖茨比扼腕,我们追随着他,甚至追随着码头对岸黛西家的那盏绿灯。我们看着盖茨比梦的破灭的同时,也审视了自己——到底什么才是我们的梦想,到底怎样的梦想才不至于让我们倒退?我们时时质问,却迟迟得不到回答。

或许每个人的心间,总是存在过这样的一盏绿灯,我们为之痴迷神往,如飞蛾扑火般的不顾一切。因为我们听到了它的召唤,仿佛一只无形的手,牢牢地抓住我们的命脉——唯有追逐,才得永恒——不管这个梦想,是有着气吞山河的盛大,还是小悲小喜的微末。我们永不会知道结局如何,也无需记挂,就好像盖茨比在跨出了第一步时,势必不会因为第二步的不可知而畏首畏尾。再是虚无的梦,即使存在就是一种幻灭,我们亦是小心翼翼地呵护。但凡我们的心说:“走吧,年轻人”,即使荆棘遍地,我们也要跋山涉水,逆流而上。

菲茨杰拉德曾说:“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但是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我们从这颗赤子之心中看尽哀乐人间,同时也暗暗滋生出自己的梦想。在每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选择张开双臂,看得更远,跑得更快……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3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4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便深刻的感觉到一部文学作品若想成为经典,只靠文字和技巧上的成就是不够的,它必然要在思想层面上具有一个符合它所诞生的那个时代中人们共同的精神面貌特征。《了不起的盖茨比》固然是这样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的文字和写作技巧不再做深究,只是浅显的说一下自己的读后感。

这部小说既然叫《了不起的盖茨比》,那就来说说文中的盖茨比到底有什么“了不起”。通过对作品中个人物形象的分析来阐明其中的原因。

盖茨比是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明孕育出来的产儿。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元气未伤的美国进入了历史上一个空前繁荣的时代。“美国梦”像一个在半空游荡的色彩斑斓的大气球,使一代美国人眼花缭乱,神魂颠倒。菲茨杰拉德将这个绚丽的、是虚幻的时代命名为“爵士时代”。这个时代充斥着酒精和上流社会的纵情欢笑。人们眼中只有金钱和名位。生活在这个时代里的各位主人公们又是怎样的状态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人物不多,论夫妻总共也才写了两队,汤姆,不坎农夫妇和威尔逊夫妇,正是从围绕这两个家庭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菲茨杰拉德找到了他认为社会矛盾的根源问题所在,即人们的欲望。

小说故事的叙述人尼克‘卡罗威到东部去学债卷生意开始,他搬到纽约附近的长岛居住,面临海湾,而且与盖茨比为邻居。作者就是通过一个涉世不深的年轻人自述他的所见所闻,尽量使读者感到真实,客观和生动。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5

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从中了解到了许多,盖茨比从年轻时起就一心要追求“一个绚丽得无法形容的宇宙”。一旦爱上了“黄金女郎”,他的悲剧也就开始了。她成为他理想的化身,尽管黛西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他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爱情梦。

然而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她被那个物欲横流到变态的社会腐蚀地太过丑陋,而盖茨比又被他那无比飘渺的梦蒙蔽了双眼,那个梦太过美好、太过虚幻,他也为此投入了太多的热情。因此黛西每一个丑陋的点都被他自欺欺人的蒙混过去,并且为这整段实现梦想的过程自行地添加各种虚幻而美丽的泡沫。因此,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和献身精神也超越了世俗的男欢女爱的恩怨。为了重温旧梦,他不惜投身纽约金钱世界的污泥浊水,但是他对财富本身和花天酒地的生活并无兴趣,出污泥而不染。他的灵魂在受难,但是他无怨无悔,从一而终。小说叙述者从一开头就表白从不轻易褒贬人物,却在和盖茨比诀别之前理直气壮地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所以,盖茨比是“了不起”的。

说到这部作品就不得不提起“美国梦”。查阅资料得知,“美国梦”起源于殖民时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提出关于追求个人主义,通过自力更生获得幸福的信条。也就是说,任何人,不论他的出身、种族及宗教信仰如何,凭借勇气、勤奋及运气,都能获得成功。而之所以称其为“美国梦”,是因为哪些刚踏上“新大陆”的欧洲人,面对这片富饶的土地,相信他们的梦想可以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实现。而《了不起的盖茨比》却给狂热追求“美国梦”的人们泼了一盆冷水,在作者的笔下,它不过是人们对于物质不惜一切手段自私而冷酷地追求的一种依托。小说中尼克、盖茨比、汤姆和黛西都意图从中西部到东部去实现他们的梦想——对金钱、名誉、成功、刺激的追求。黛西不会嫁给一个一文不名的男人,她和汤姆的生活必须由豪华的房子、马球、旅游和每天盘算着如何打发时光构成;而盖茨比也只有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赚到大笔的钱,住进海滨别墅,过上一掷千金的生活之后,才感到自己有信心去追回黛西——他的“美国梦”。

盖茨比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生追求的“美国梦”的虚伪。那个社会状态下人们的变态。盖茨比渴望用金钱赢回黛西的感情,但却意识不到一个如黛西一般的拜金女子已无真挚感情可言。对金钱的膜拜已使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冷酷无情,盖茨比生前宾客盈门,死后却无人参加葬礼,这就是对当时社会风气最大的讽刺。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中却如此痴情或纯情,只能有悲剧性的结局。而正是因为盖茨不同于当时社会中的大多数人,还拥有自己纯真的梦想,所以这就是他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所在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6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已经很久了, 我已不记得剧中那些描写宴会时的恢宏场面,那些在宴会上举杯欢呼,觥筹交错的人们,唯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盖茨比内心对梦想的那份执着与纯真。即使社会如何黑暗,即使他的梦想是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他都矢志不渝地追寻着他的梦想,寻找着最初的那份恋爱。但梦想最终还是抵不过现实,他的梦想破碎得让人惊心动魄。

这本书以尼克的叙述为主,描述了富豪盖茨比从一夜暴富到颓败死去的短暂人生。盖茨比在成为富翁之后,在他的豪宅内举办宴会,夜夜笙歌,纸醉金迷,这一切看起来都让人觉得他是在炫耀他的成功,他的财富,但实际上,盖茨比是为了吸引他的心上人黛西,为了黛西,他不惜在黛西房子的对面购买豪宅,夜夜欢庆,只为能与黛西重逢。在他们重逢了之后旧情复燃,盖茨比本以为他们的幸福生活将重新起航,殊不知一场横祸降临,黛西飙车撞死了她丈夫的情人,盖茨比为爱顶罪,到最后却换来黛西无情的背叛,跟着他那破碎的梦想一起死去。

在整本小说中,盖茨比的梦想是唯一的闪光点,它引领着盖茨比走过了那一段黑暗不堪的岁月。而他的梦想,就是找回与黛西在一起的那段美好时光,他希望与黛西重新开始,他想重新拥有黛西,这个他认为纯洁天真的女郎。但是盖茨比错了,他所认为的美好女孩本质是一个崇拜金钱,没有主见,自私自利的人,所以在车祸发生之后,黛西才会渐渐疏远了盖茨比,以至于后来盖茨比被情妇的老公枪杀,黛西连来看盖茨比最后一眼,甚至是送花都没有,这足以反映了美国社会人情冷漠,那些看似紧密的关系都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盖茨比虽然腰缠万贯,虽然暗地里做过肮脏的行业才发财致富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内心还保存着那一份纯真,他的纯真没有被这个追求物质的社会啃噬。他天真地以为,有了金钱就可以和黛西重温旧梦,有了名声黛西就会回来,但是他的想法太过天真,他没有想到,万一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金钱,那黛西还会继续跟着他吗?他们的爱情还能再延续吗?这一连串的问其实早有答案了,所以盖茨比的梦想才会让我感到那么痛惜。

虽然盖茨比的梦想早已注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他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投入了他的理智与财力,却是让人感到钦佩的,所以才会说他是“了不起”吧。与他从事的行业的肮脏成反比,他对黛西的追求是那么的美好与温暖。记得在盖茨比与黛西的第一次重逢时,“一身白法兰绒西装,银色衬衫,金色领带,慌慌张张跑了进来。他脸色煞白,眼圈黑黑的,看得出他一夜没睡好”,让我感受到盖茨比对黛西的重视,就像一个年轻小伙子第一次与女友约会一样,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后来,他和黛西重逢,到旧情复燃,这一切的描写都是那么美好,黛西在盖茨比耳边的温声细语,盖茨比注视黛西的温柔目光,都会让人忘了偷情其实是一件不忠的事情,但在他们这里,就仿佛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盖茨比对黛西的勇敢追求,是我们很多人所无法做到的。在他们分离了将近五年之后,在黛西结婚了之后,盖茨比还能孤注一掷,努力去寻找黛西,找回他们的那段幸福时光。盖茨比在更深层面上代表了美国社会上的一种追求光明与希望的力量,但面对追求物质欲望的社会,他显得那么突兀,他的追求无法为这世界所包容,这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从个人层面来讲,盖茨比就代表着一种理想境界,在那里,理想主义闪闪发光,而对岸则站着黛西,他们之间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在现实中,大部分人都会倾向黛西那边,而在心理上,则是倾向盖茨比那边,这也就是盖茨比的灵魂不朽的原因:它代表了一种人们无法到达的境界,一种对于理想的追求与坚持的境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7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死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走私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8

如果不是有人问我盖茨比到底哪里了不起,我是不会考虑看第二遍的。第二遍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中三名主要女性人物分别是黛西、乔丹、茉特尔,作者笔下的三名女性人物都表现出自私、空虚、金钱至上的品性。而盖茨比更是愿意付出一切的守望一个梦想,一个其实不难实现却没有实现的梦想。

总结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词句

1)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你就记住,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样优越的条件。

2)世界上只有被追求着和追求者,忙碌的人和疲倦别的人。

3)当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炫丽的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阴凄凄的心里所能积聚的情思。

4)为了抱着一梦太久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

5)它从前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跑得更快一点,把胳膊伸得更远一点…………总有一天……。于是我们分离向前滑,你流水向上的小舟,不停的倒退,进入过去。

书中人物除了盖茨比之外都是普通的人,要吃喝拉撒爬梯,也有爱恨情仇,个个都有人前人后得瑟失落多张面孔,关键是要“过日子”,然而盖茨比却是个不要过日子的人似的,有太多的不同寻常的过去,以及现在,看起来像世界的中心,其实只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除了过好日子之外,英雄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点缀罢了。

盖茨比给黛西看衬衫算是个经典桥段,黛西两眼一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好衬衫啊。盖茨比静静地看着。

后来黛西当着汤姆的面向盖茨比示爱的时候,盖茨比接着书里的“我”的话说下去。

盖茨比还是这么冷静,他清清楚楚黛西是什么,可是却依旧呀挽回黛西,或者更是完成一件自己决定要做的事情,不论如何。

再后来盖茨比死了,所谓树倒猢狲散,众人都不愿来葬礼,可是他们又不是势利小人而已,他们和你我一样,不过都是要过普通日子的,普通人。

普通的黛西为了这种生活,第一次离开了盖茨比,因为她不能等,很寂寞。后来她又一次离开了盖茨比,依然是为了生活。

二十世纪初的美国西部和东部大概有着很强的象征意义。但我倒觉得,盖茨比终究是这个“大多数人”生活的世界上,日常生活中,可以缺少的点缀吧。

书的故事虽然很简单,讲的却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在一群平民之中悲壮死去的时代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29

一个失落的故事,在烟火中拉上了大幕。

财富可以改变人,在财富的包裹之下,人的外表光鲜亮丽,线条分明。人的内心同时会受到财富的影响,拥有了财富之后,再也无法离开,人会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和财富,而抛弃自己的灵魂,灵魂就像畸形的生物,弱小、丑陋、灰暗,被挤压在角落里,在金光闪闪的财富和地位照不到的地方。

黛比开车撞了人,拼命地踩着油门逃离,盖茨比帮她把事故车藏在自家的车库里面,黛比却没有出现在盖茨比的葬礼上;汤姆和车行老板威尔逊的妻子有染,在对方拿着手枪找上门的时候,却告诉对方,盖茨比才是那个情人。结果盖茨比倒毙在自己的泳池中,威尔逊在草丛中自杀。

这种心理状态,不仅仅是自私;而是懦弱和傲慢的综合体,就像一个四肢瘦弱如鸡爪的人,藏在坚固的钢铁盔甲之中的傲慢。

盖茨比是这部小说的主角,作为巨大别墅中奢靡晚会的主人登场,为了跨过财富和地位的鸿沟,以平等的姿态接近黛比,先是放弃了退伍后的牛津生活,然后再一文不名的情况下加入了沃尔夫山姆的生意,得到钱财之后在黛比的海湾对面,买下豪宅,天天大宴宾客,希望黛比能出现,但是她没有。

一般的小说讲述故事,好的小说传递感觉。这感觉难以言说,却深入骨髓。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30

每个人都有一个浮夸的梦,而且会倾尽一生去追寻!

机遇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抓住了定会兴起大风大浪!

如果遭遇纯洁般爱情的背叛,没有将你毁灭,定会为了一个誓言、一眼回眸和一个微笑千金散尽。

如果你还没有重新定位爱情,朋友,执着,势力和欺骗,那么你火焰般的自信定会将你烧的遍体鳞伤,你会否定一切,在你认为即使错的事情也会峰回路转,定会在自己制定的计划当中!

人生难得几个和利益无关的知心好友,酒肉朋友,官场朋友,生意朋友……当你显赫的时候趋炎附势,当你落败的时候避之不急,只有和金钱,利益,权势无关的朋友守你一生,只为一句认识足够,即使只拥有浮夸的理想那也算是人的不同追求!

爱情的泡沫会冲昏头脑,总会为着不可能的事情计划好一切,为着那一束绿光挣脱了世俗,礼仪,廉耻和尊贵,爱情会使人下贱的认为自己为了爱情觉得做任何事情都很伟大。

盖茨比你很了不起,真的佩服你,你身上的光环闪耀,目标,执着,努力,机遇,坚持,自信,尊贵,得体,规划,飞蛾扑火,忠贞爱情……很多很多,你很了不起!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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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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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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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一、书籍简介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最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之一。是一篇探讨爱情、婚姻和人性在战乱及其前后,怎样生存和挣扎的作品。

故事发生在香港,上海来的白家小姐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认识了多金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服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狂轰滥炸,生死交关,牵绊了范柳原,流苏欣喜中不无悲哀,够了,如此患难,足以做十年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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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本名张煐。1920年0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的麦根路313号的一幢建于清末的仿西式豪宅中。张爱玲的家世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1944年张爱玲结识作家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09月08日,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终年75岁,死因为动脉硬化心血管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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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倾城之恋》读书笔记

有人说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她唯一一部没有以悲剧收尾的小说,而在我看来,它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在我读完这本小说后,始终深深地被小说中的女主角白流苏坎坷的命运牵制着。

张爱玲笔下的人物没有朋友、没有亲情,人的本质在她的笔下始终透着自私,人心是那么的寒冷、荒凉,心是迷失的,孤单的,就与白流苏一样,在自己的家中,却享受不到温暖的亲情和一份亲人对她的关怀,在家中,她永远有着异乡人的凄楚。白流苏与前夫唐一元离异六、七年以后,唐一元去世。唐老爷想让流苏回唐家守寡,当时白家已经很贫穷了,想趁这个机会把流苏赶出白家。流苏很是为难,她以当时社会里的极其脆弱的法律武器来开脱、维护自己,却遭到了家人的嘲弄和讥讽。这就反映了在那个时代的社会里法律的脆弱和女性地位的低下。

小说的男主角范柳原本是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因父亲突然去世,范家族人剥夺他的权利,失去经济支持的范柳原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流落街头,靠出卖苦力度日,受尽欺辱,误入黑帮。在一次绑票案中,范柳原帮助上海商人徐先生顺利逃脱,而徐先生的夫人徐太太正是白流苏的媒人。许太太在小说中是一个很关键的角色,可以说使流苏坎坷的命运出现转机。她本来是想撮合流苏的妹妹宝络和范柳原的,白家也因为这桩婚事忙上忙下的,而流苏无人问津,两者一对比就把世态炎凉和亲情的微不足道刻画的淋漓尽致。后来柳原抢回了父亲的遗产,一夜暴富,在与宝络的第一次相亲中,范柳原看上了坐在她身旁的流苏,并且让许太太邀流苏一同去香港,经历了一些事后,两人坠入爱河。柳原经历过感情创伤,开始变得玩世不恭,视爱情与婚姻为玩物,对结婚很是避讳。流苏想摆脱白家馆,希望柳原能承诺她娶她,要的是那一纸婚姻。柳原则用“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来回绝了她。正当此时,上海战火蔓延,两人暂时的分开促使他们的爱情更加坚固。

《倾城之恋》揭示了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相互算计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最后,香港沦陷,整座城市遭到轰炸。范柳原急欲回伦敦处理事务,不得不与白流苏分离,却因战事而未能成行。白流苏冒着炮火去找范柳原。面临生死边缘,一切世俗的束缚都褪去了,范柳原终于敞开心扉,在炮火中大声向白流苏求婚。

战争,摧毁了一座城市,也成就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为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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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倾城之恋》读后感29篇

第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200字

倾城之恋》反应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

祖上曾盛极一时、如今家道中落的前清翰林白家六小姐白流苏嫁给当时上海滩数一数二的暴发户唐家的少爷唐一元,唐老爷骨子里根本看不起白家因循守旧、死要面子的做派,唐一元婚后依然游手好闲、拈花惹草,白流苏奔波于两家的同时,还要应对丈夫的风流新闻,心力交瘁。

经历夫妻冷战、一元纳妾、腹的孩也意外流产、协议回娘家、家人算计、自杀、离婚等等,流苏深感寒心。

偶遇印尼富商范天和的私生子范柳原,白流苏的种种表现令范柳原莫名心动。对白流苏念念不忘,于是俩人间演绎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

第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400字

二十岁刚出头的年龄,我对“恋”还存有些许幻想,但在张爱玲的笔下的恋,不管那些男和女,情和爱再怎么热,这“恋”还是冷冽的。看《倾城之恋》,我爱想到《红楼梦》,想着范柳原有些像贾宝玉,流苏有点像袭人,但他们还是他们。最钟意读的,仍然是那些男与女的对话,互相试探,充满心机,明知道甜蜜的背后是易于融化的短暂,却乐此不彼地看。表面上的镇定自若,暗地里的焦躁不安,好像一旦做出示好的动作,就会要了他们的命。实际上,他们不怕命被夺走,只怕在精打细算的对方面前,败下阵来。

但再有趣令人玩味的情节,都比不上那个结局给我带来的深刻感受。大部分作者写出的悲剧结局,都可以做到痛楚、深刻,可是喜剧结局往往流于表面。张爱玲却在看似喜乐的结局中敲下一柄大锤,带来不常见的“喜乐中的沉钝”。《倾城之恋》的结局算是一个欢喜结局,又不同于悲剧结局带来的尖锐的痛,这种痛钝钝的,麻麻的,不明显却更致命。所谓爱情美满,却要用一场战争来成全,这一个时代如此无奈、苍凉。

他们还能怎样?他们只能这样。

第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600字

张爱玲的书适合一个人的时候看看品味,给自己一壶热气腾腾的茉莉花茶,在点上一盘檀香,悠悠的翻开书,一行一行的细读。

这是第一次看倾城之恋,一目十行,只略了一个大概,理顺了故事的梗概,如果你现在叫我说出个人名也许我会想很久,可你提起也许我会记得这个故事,这个主人公。

看完最后一个故事是在春分,下着雨,因为才看完的原因我现在还记得这场景,只是忘了这题目是什么了,霓喜,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名字,当然女主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吸引人的美人儿,只是落得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为了生存,人的出生好坏无论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其实都受着不公等的对待,只不过现在没那么严重而已,霓喜也不过是为了生存,她想要的就只有一个家,一个温馨的家,从小没受过家的温暖,但内心却无比向往着一个家,老公,孩子,一家子的其乐融融。可正因为身份,是她无法有一个安定的家,男人只当她是一个被买来的小丫头,说情,也许动过,可收了受了身份的隔阂,终究无法娶她,一个女人,如果生了孩子没有一个光明的身份,难免不了受到外人的斜眼,这才导致了霓喜悲哀的一生。

也许有些人觉得霓喜前后跟了几个男人,会很荡。可是每一段情她也都有过真情的时候呀,只不过这真情最后都被金钱的诱惑所打压,好的生活好的坏境谁不喜欢,只不过太痴迷于金钱也不会过的太好,因为你的眼里除了金钱就没有任何东西,包括最开始的向往与幸福。

倾城之恋的每一篇都不是完美的结局,也许跟她自身的经历有关,可正因为这不完美才使我们这些读者看着心疼,但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现实,现实不过如此。

一盏茶的时间很快,但这一本书,是需要反复阅读,才能悟出更多的道理。

第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700字

爱情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有种爱可以让我们死心塌地,有种爱可以让我们备受折磨。虽然爱,虽然痛,但我们无法不爱,无法不痛,这就是“倾城之恋”。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萦绕着一种淡淡的哀愁之感,字里行间回荡着凄美。或许每一段故事都是她的写实,每一个字都是她哀婉的血泪!那个年代,女子终究是女子,文笔再好又如何?她所爱的人个个离他远去。晚年的她,如同凋零的花儿,让人心碎。但依旧暗香残留,每每打开她的书,我总能嗅到这股淡雅的香气,缠绕鼻尖,久久不肯离去……

爱情总是难为女子,爱情总是折磨女子,爱情总是伤害女子。这是我看到“第一香炉”这个故事的唯一感受。呵,是因为女子之泪太轻?是因为女子之心太卑微?

故事的女主人公叫葛微龙,长着一张白白的瓜子脸,眼睛水灵水灵的。但在殖民地香港里,被阳光烤晒过的小麦色仿佛更合群。薇龙从香港来上海念大学,投靠了继承了前夫一大笔遗产,同时是当地有名的交际花的姑姑。薇龙何尝不明白投靠姑姑的结果?但她别无选择……看着满一衣柜的漂亮衣服,薇龙的心里却仿佛有几万只小虫啃咬一般,不知滋味。就这样薇龙被迫见了许多的“上流绅士”,却总是没有姑姑称心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微龙男主人公乔斯。他们是在一场舞会上遇到的,当时乔斯还轻薄了她。本以为只是一场戏,但那次舞会后,薇龙的心开始日夜思念起乔斯,沉稳有序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乱跳。爱情悄悄降临,殊不知悲剧紧随其后。乔斯本是富家子弟,薇龙以为嫁给他后不必再作“交际花”,可乔斯却说:“我希望有个女人可以养我”。呵,多么荒缪。薇龙却又因为爱放弃了挣扎,堕落黑暗中,可她是否了解,对于姑姑和乔斯而言,她只是一棵摇钱树罢了!

我该为薇龙哀?还是该为薇龙哭?都不是。因为她只是一个被爱捆住手脚的傻女子。

我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亲情为何全部拜倒在利益与金钱的面前,无法理解那个时代女人的爱为何如此卑微,我已痛彻心扉,更以泪流满面!

爱情在张爱玲的笔下化茧成蝶无比凄美!悠悠长河中那一张张风华绝代的面孔已模糊不清,但那份倾城之恋却刻骨铭心!

第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800字

《倾城之恋》叙述的是一个寄居在娘家的离婚女人,白流苏,遇上了一个原本是介绍给她七妹的男人------范柳原。范柳原对流苏有一点点爱意,但这点爱不足以让玩世不恭的他承担起婚姻的责任。而流苏恰恰却只要一纸婚契 。她知道爱情不能天长地久,而婚姻能提供给她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她只是想生存,生存的好一点而已!在缠绵的情话营造的虚幻的气氛中,展开的确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就像故事所处的大背景------太平洋战争!他们各自设立了精妙的陷阱,期待着获猎对方,却都不能如意,流苏满怀着惆怅回到上海,以退为进,期盼着范柳原能妥协,能给她一份尊严,去生存!

然而,一个秋天,流苏已经老了两年---她可经不起老。于是范柳原的一个电报又把他牵回了香港。满怀着无奈何失败的心情,流苏已甘心于情妇的身份……

战争成全了白流苏,使她得到了范太太的身份。而范柳原却不再和她闹着玩了,他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在一般人眼里是张爱玲擅长写悲剧小说里难得的喜剧,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是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倾城之悲哀!她从人的劣根性与道德观的残缺揭示了这个彻底的大悲剧。城之将倾,国将不国,一个封建的离过婚的女人的生存又要建立在一个不想缔结婚姻的自私男人的不长久的爱情里,一切的一切危如累卵,可竟还有人羡慕,视流苏为榜样。悲哀的年代!悲哀的城池!悲哀的男人和女人!

张爱玲笔下的双城,在地理上,是流苏和柳原来来去去的那两座城:上海与香港。白流苏的两城之间的历程反映出心境的起伏。上海是流苏家人的所在地,代表着一传统守旧、充满压力的世界;香港则是一个冒险的新国度,代表着所谓的现代文明,是白流苏打算放手一搏的赌局。

双城,在心理上,又是流苏和柳原心中各自构筑的城。柳原的城建筑在对自由无拘爱情的渴求上;流苏的城却是建筑在所谓的经济利益上,她需要一纸婚契作为保障。最初,内心一样孤独的范柳原只想恋爱,他需要一个红颜知己;白流苏想结婚,需要一个体面的丈夫,好让她出净胸中一口恶气。两个人于是展开了一场爱情攻防战。范柳原想攻破上海女人白流苏期待婚姻的心城,而白流苏则想攻破范柳原只要爱情的心城,一对现实中的自私男女,于是这场心战就显得旗鼓相当精彩万分。而对他们的爱情攻防战而言,太平洋战争是一个转折点。

第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之前应该有看过两遍《倾城之恋》但始终不得其解张爱玲要在这个故事里说什么。说来不怕人笑话,我当初一直以为她想说的是爱之机缘巧合,你看就这么一个巧合这对暧昧中的男女终于走到了一起,于是在我这个“以为”的基础上,我一直觉得《倾城之恋》实在是个可笑的故事,铺陈了太多进进退退迂回曲折的前戏,女的算计,男的装疯卖傻,最后,就是因为一座城市的陷落,于是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简直毫无意义的一个拙劣爱情故事。

但是今天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所谓倾城之恋就是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你可以勇敢地说出心中所爱,而对有些人而言,也只有当整座城市陷落之际他们才有勇气说出心中所爱。

作为敏感纤细的水象星座一枚,我想我还是喜欢范柳原的,虽然我觉得他一时进一时退让女主很难捉摸,因为我觉得他的表现就是典型的敏感的水象星座童鞋的表现。害怕受伤,所以经常假装/伪装,装得放浪形骸肆无忌惮可内心特认真敏感纤细。他可以很轻描淡写地跟女主说我在这里就是等你对女主说你穿得像个药瓶你就是医我的药,他可以嘻嘻哈哈跟萨黑荑妮混在一起,甚至这个时候他还要死乞白赖地跟女主讨论说不吃醋的女人多少有点病态。但终究,他还是认真的,因为他会像个小孩固执地哀恳地对女主说“我要你懂得我!”,他会半夜三更电话女主说“我爱你”,挂上电话马上再打一个说“我忘了问你一声,你爱我吗?”,他甚至会严肃地讨论诗经邶风击鼓中有关死生契阔的那段名句,告诉女主“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在女主看来范柳原跟她讨论死生契阔的目的就是要迂回地说“不结婚”可我真的以为这是范柳原在很认真地思考他们两个会不会在一起这个命题,有些人就是这样把一生一世看得很重所以在涉及到有关一生一世的话题时他们就特纠结或者说矫情。

范柳原太认真,但是他那个世界又容不许他这么认真,于是大多数的情况我们看到的就是那个花言巧语没个正经的范柳原。如果不是香港这个城市陷落,也许范柳原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将在纠结中度过。

所以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就是结婚过日子,那么两个人很容易配对成功在一起,《心经》里也提到这点爱不多不少刚刚好结婚,两个相貌品学家世都登对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困难呢?简直可以说是“天造地设”了,这样的结合说难听点即使是“长期卖淫”也会是供需相当尽然有序的。但是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要求是相爱一辈子,那么真的很难。弗洛姆说过爱falling in love 和being in love是有着绝对区别的,前者是瞬间的激情纠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同样我也可以举一个最有现实代表意义的例子,我认识一个双鱼男童鞋(大学室友BF)此男习惯性劈腿,而且他的理由尽然是“那一刻是真的”,之前我一直很鄙视此男,但是听到这个理由我就一下子由鄙视转为同情了,因为我相信他的理由我相信他的那一刻是真的就像我相信他的那一刻也一定会很短。

回到对范柳原的论述,总之,窃以为当一个追求falling in love的人又想追求being in forever love时,问题就必然会出现,于是也就不难解释一时进一时退,进是因为感情使然,退是因为害怕。在这种情况下,外力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一场沦陷,一个天灾或者一场疾病或者其他类似的状况(简单概况定义为“倾城”),我相信,A如果真的爱B,那么当他们冷战的时候A知道B遭遇倾城,A必然会毫不犹豫地主动联系B,什么面子什么怕被拒绝,这些都不会有,这个时候可能拥抱就是AB之间最好最贴切的语言了。当然,毫无疑问,AB在倾城之后也会归于平淡流年之后也会争执、冷战甚至分手,但这里的重点是,如果没有倾城,AB很可能一辈子也就倾城之前那个状态了。窃以为,此理论同样适用于暧昧中的AB,如果没有倾城AB这一辈子很可能暧昧着暧昧着就爱没了。

我很庆幸在今天这个时候我读懂了《倾城之恋》虽然我知道这个读懂的代价是一座县城的灾难,但是既然这天灾已经发生了,那么我想还是要为我的读懂而庆幸,以及我要祝福及希望今天能成就多几对有情人。

最后,感叹一下,多少暧昧或冷战没有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之间隔了一个允许他们可以不在一起的明天?

如果你们知道没有明天,你们今天会在一起吗?

如果还有明天。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第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最富盛名的作品,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这是我在倾城之恋里最喜欢的一句话,觉得整个小说也是在说这句话,两个自私的人,相互取暖般的靠近,又不愿把所有的赌注押在爱情上,彼此有各自的打算,没有海誓山盟,却有温情脉脉的小细节。

他们是相爱的吗,我不知道,白流苏不是个善茬,范柳原也不是好男人,这段感情中双方看似亲密的关系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依靠,不似那发自肺腑的呐喊。两人都是现实之人,知道对方很适合,很适合,他们的感情更似博弈,男女之间的博弈,斗智斗勇,揣测心意,然后选择附和顺从。从前总觉得小说配不上倾城之恋之名,却也道这是张爱玲的杰作。

相对他们的感情,我更喜欢白流苏这个任务的塑造,在一个没落的旧式家庭,一个离异的女子,张爱玲对白流苏的情感和心态把握十分到位。一点点细节都道出了流苏心中的苦和不满,她是想逃离那个家的,而范柳原成了最好的跳板,一块镶金的耀眼的跳板。一段情,两座城,铸一场倾城之恋。

第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又翻回原著,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温了两遍。

她也听得见柳原的声音在那里心平气和地说: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么?流苏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哽咽起来。泪眼中的月亮大而模糊,银色的, 有着绿的光棱。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不再说话了,可是电话始终没挂上。许久许久,流苏疑心他 可是盹着了,然而那边终于扑秃一声,轻轻挂断了。流苏用颤抖的手从褥单上拿起她的听筒,放回架子上。她怕他第四次再打来,但是他没有。这都是一个梦越 想越像梦。

直待白流苏第二次赴港,范柳原才终于走进她的房间,从那里看到月亮。

柳原道: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那晚上的电话的确是他打来的不是梦!他爱她。这毒辣的人,他爱她, 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她不由得寒心,拨转身走到梳妆台前。十一月尾的纤月,仅仅是一钩白色,像玻璃窗上的霜花。然而海上毕竟有点月意,映到窗子里来,那 薄薄的光就照亮了镜子。流苏慢腾腾摘下了发网,把头发一搅,搅乱了,夹钗叮铃当啷掉下地来。她又戴上网子,把那发网的梢头狠狠地衔在嘴里,拧着眉毛,蹲下 去把夹钗一只一只拣了起来,柳原已经光着脚走到她后面,一只手搁在她头上,把她的脸倒扳了过来,吻她的嘴。发网滑下地去了。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 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从前他们有过许多机会适当的环境,适当的情调;他也想到过,她也顾虑到那可能性。然而两方面都是 精刮的人,算盘打得太仔细了,始终不肯冒失。现在这忽然成了真的,两人都糊涂了。流苏觉得她的溜溜转了个圈子,倒在镜子上,背心紧紧抵住冰冷的镜子。他的 嘴始终没有离开过她的嘴。他还把她往镜子上推,他们似乎是跌到镜子里面,另一个昏昏的世界里去,凉的凉,烫的烫,野火花直烧上身来。 《倾城之恋》未完,我的心中,陈数却已是白流苏,黄觉也等同范柳原。电视剧的缓慢与铺张,只是奋力将张爱玲的寥寥几笔充盈成完整的故事,却着实冲 淡了主线。无复原本的精彩练达,却能够满足大众对情节的要求。我亦草草看了由旁杂延伸的冗长交代,只着重欣赏了他们的香港相遇。倒还谈不上相守的。着迷于 他们似有若无的期许,轻描淡写的拨弄,明里暗里的相持。他们相互试探,话说一半;他们彼此撩挑,迟疑不定。也许,他们真的都没有那么真心。到底,我看不 穿。

记住了那几夜。原著中,只一句话吧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然而他们两人都疑惑不是第一次,因为在幻想中已经发生无数次了。

剧中对这几夜空等、煎熬、幻想的呈现,却是花了大力气的,精致到位,亦别有风情。

再慢慢看吧,空了心思,看白流苏旗袍摇曳,低眉浅笑;看范柳原嘴角上扬,招摇风月。沉醉在,他们相会的每一刻。

也许是理解出现偏差,或者仅仅是程度有限了,好像更把这一出戏往最为简单真实的情感上去看了,没了张爱玲冷淩淩的犀利。 不可否认,她是文字的天才。只是,少了一些诗意。她不留情面地揭露男男女女的装腔作势、自私自利,我却宁愿相信尘世有真爱。

第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这篇书已看过多次,还是会被张的文字所吸引。时而俏皮犀利,时而悲凉嗟叹。是人生的缩影,是社会的缩影。

倾城之恋!的确这样的故事是可以穿越时空的,哪一个时代没有?即使小小的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一样的。

文句精简但是却透着太多的真实,很喜欢这样的文字。

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旧时如此,当今还是如此,如果一个女人没有男人喜欢,那在同性处也只能是得到轻视。

你要我在旁人面前做一个好女人,在你面前做一个坏女人。这句话简直说透了男人的本质。从古至今哪个男人不是如此,这是男人的最高理想,让女人做个双面人,但没想过这是顶难实现的。

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整文的中心便是此了吧。因果在这样的背景下又有什么重要的呢?现在仍是这样,一辈子你又能说清楚几份因果呢?

第1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却《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尾巴。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着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的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但究竟与爱情不大相干了。这时候各自面对的人儿都成了种类物,可以替换的。若是换了些时候,换了个光景,他对面兴许是另一个女人,她对面也兴许是另一个男人。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寂寞倒是其次。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这便是她为何一再矜持,不想经他的激将,“自动投到他的怀里去”的原因。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不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她决不会就此放弃,因想:“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艰难的、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此时柳原给了她房子和花费钱财,至少她可以真正地脱离了白公馆。物质上的满足,让她对婚姻的追逐暂时置后,且说“管它呢!”。到底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承认“柳原是可爱的……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长久以来的疲于应付,也只是为了“取悦于柳原”。如今目的已经实现了大半,至少实现了曲线救国。

范柳原早猜准了白的心思。开始就问“你爱我么?”流苏的回答他自是不肯相信。“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如果我们那个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对生活,他比她看得通透。爱情原不是你我能做得了主的。虚伪的东西来得并不可靠。“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这话听起来再直接不过。如此牺牲了自由和金钱换来的婚姻代价太大,对他来说“那太不公平”。在他看来,结果只能有一种,那就是要等到地老天荒的时候才能有分晓。然而流苏并不懂得他,因此他才说“我要你懂得我!”。

也有人说,范柳原同白流苏调情不过是为了男人的征服欲,因为她善于低头,容易掌控。这种说法是立不住脚的。凭范柳原的经验,玩弄女人于掌骨之中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他从来不缺少女人。萨黑荑妮就是一例。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在长久的游戏中早将生活堪破。烟花虽然极尽绚烂,总是稍纵即逝的,随后是更广阔的岑寂。他渴望安稳,渴望实在的温暖。这是他的理想,尽管此时并不切近。因此,他可以不在乎流苏的过去,不在乎她是否完美,单只看到她“善于低头”。但是,这远远不够。

终于,那场战事催化了结果的到来。“流苏拥被坐着,听着那悲凉的风。她确实知道浅水湾附近,灰砖砌的那一面墙,一定还屹然站在那里。风停了下来,像三条灰色的龙,蟠在墙头,月光中闪着银鳞。她仿佛做梦似的,又来到墙根下,迎面来了柳原。她终于遇见了柳原。”“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此时,她终于真正的靠近他,有些懂得他了。一瞬间,他们达到了某种契合。“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种彼此妥协终究是短暂的,后面掩着的平淡、琐碎、粗鄙的生活留给观者的是一串省略号。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这里只强调了“她”,范柳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生命哲学,这一场轰炸不过是炸毁了他心中的浮躁和他的烟花梦。生死契阔,在死亡边缘存活下来的人,也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强烈地意识到,没有比一双手更实在的东西了。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初读《倾城之恋》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第1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毫无疑问,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喜欢的短篇小说,没有之一。

张爱玲,有两个特点,其一比女人还了解女人,其二比男人还了解男人。你无法说出她具体的优点,但就是挑剔不出任何缺点。她是一个描写男女性情的高手,即细腻又深刻,即独到又尖锐。

在这部小说中,白流苏正像范柳原所说的那样: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女人。生长在大家庭嘈嘈杂杂的环境中、应对些许势力的人儿,需要隐忍度日、但骨子里还是有股傲气,即使早年丧夫,也不肯委屈求全接受家人的建议在前夫家求的一席之位,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一种屈辱。面对家里人的压力,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么被看不起,所以才会毅然决然的接受徐太太的建议,随她去香港,命运的天平也就此倾斜。

这样的女人,懂得把握时机,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反击。生活对她来说已经算是不幸了,但她不顾影自怜,反而依靠自己从新找寻到幸福。

范柳原,初看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顽固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能,玩弄感情于鼓掌之间。到后面却是实实在在给我惊喜了。这样的男子,玩得起,也有足够的资本够他玩,一是他有钱,二是他懂浪漫。对爱情的把握他总是欲擒故纵,让人捉摸不透、欲罢不能。他懂得如何去取悦一个女人,甜言蜜语他会说,对人内心的独白也总能看透。所以他会在适当的时候故意和白流苏保持距离激发她对她的思念;所以,他懂得在白流苏想他的夜晚突然拨通一通电话,只为问一句是否爱他。凡此种种,都是他的小手段。女人最不能抗拒的就是这样的男人。

这样一个范柳原,却真实的反应了现实生活中男子对待感情的态度,能够一直恋爱就不结婚。婚姻捆绑住自由。如果不是香港的陷落,他不会明白生活的安定是多重要,最终和白流苏结婚,。婚后生活的他能够收起婚前浪子的习性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这点是在难能可贵。

第1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里最有名的那句话:“这一炸,不知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仔细玩味这句话,“被炸断尾巴”的故事的主语应该是“别人”。这也让我们从范柳原这句幽默的战争调笑中似乎隐隐看出故事最终大团圆的结局。第一次读完倾城之恋,那是一种深深的.快意,倾城的战火中倾城的爱恋。

童年时的阴影以及少年时与人的尔虞我诈,让范柳原已经伤痕累累了。他的阅历犹如沧海——过早看透了人世的苍凉。所以才会用纸醉金迷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忘却痛苦。

然而,香港一战的动荡让他对自己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怀疑,并且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他与白流苏的结合。很多人因此沉浸在阅读的喜悦中,但是不得不注意的是故事最后的那些话:“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他把白流苏当作名正言顺的妻,却没有完全放弃他身后的世界。而原因就在于,战争让他意识到他对白流苏的感情,可是他却不愿意让白流苏彻底地了解他——他把心扉再次关上了。范柳原是幸福的,在这个利欲熏心的世界里,白流苏是纯洁的;范柳原也是不幸的,因为直到最后他都没有与白流苏完完全全的心灵相通。最终,他的悲剧就在于他那犹如大海般沧桑的心灵,而正是这份沧桑让他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心灵相通的爱情。

相对于范柳原的沧桑,白流苏的生活则应用苦涩来形容,离婚归家,寄人篱下。她对范柳原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戏虐的话,带有调侃的味道,却也隐含着苦涩。对于一个出身较好的良家女子,白流苏选择成为范柳原的情人,是对自己名誉与命运的孤注一掷。她就像一只蝴蝶,寻找自己的归宿,最后,“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可是白流苏自己也有点怅惘,因为虽然她达成了自己结婚的目的,却觉得这一切不过是机缘巧合,所以她才会隐隐不安。可以想象,与范柳原相比,她的底色是纯洁的。也许范柳原早就看透了她接近自己的原因,但也正是这份可笑而可爱的心打动了范柳原吧。白流苏是幸福的,因为范柳原爱她;白流苏也是不幸的,因为范柳原的阅历让他拥有大海般的沧桑,而她没有。

但流苏没有选择,只有这条也许可以通向幸福之路,可是天知道,每一条路都并不幸福。

“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

又有谁知道流苏的下个故事是喜是悲?

第1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一个动听而又近人情的故事。从腐旧的家庭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爱玲

张爱玲的这段评论可以说是十分中肯的。这是一部很人性化的作品。白流苏和范柳原都不是圣人,有过人之处,也有性格和生活作风上的缺陷,没有主角光环,只有两个普通人,普通到仿佛他们就在我眼前走过,触手可及。或许名著就是如此,只是通过讲我们身边人的故事,让我们领悟,而不是创建一个光怪陆离的玻璃球,只可远观而不可近赏。

这部小说打碎了纯粹美好的爱情幻想,而以“爱情是女性寻找经济依附的手段”立足,结局虽圆满却也悲凉。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接触是流苏有意设计而为,心中所想是“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白流苏爱赌,以爱情的成败赌她下半生的幸福。第一次到香港,两个情场高手玩起爱情攻防战。流苏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生怕“除了做他的情妇之外没有第二条路。然而如果迁就了他,不但前功尽弃,以后更是万劫不复了”。为此,她破釜沉舟,回到上海,目的仍是“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回到娘家后的她与家人恩断义绝,寄人篱下,却不肯放下身段做低下职业,只为“怕失去了淑女的身份”,失去对范柳原的吸引力。二次回港,为谋生而谋爱的计划失败,成为情妇,仍千方百计思量如何留住柳原的心。即便两人战乱相依,同甘共苦见真情,也是“这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这看起不像是个爱情故事,却像是个精心设计,步步为营的局,已说不清那“真爱”是否存在了。毕竟,如流苏所说,“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

尽管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柳原也不是个爱情圣人。“柳原现在从来不跟她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旁的女人听。那是值得庆幸的好现象,表示他完全把她当作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可见柳原的风流倜傥也并未因流苏而完全收敛。

他们在一起,重是的是理解,是两个被家人隔离,身世悲凉的天涯沦落人的理解;是香港之战时,枪林弹雨中,同生共死,唯一牵挂唯一真实的理解,所以说,这场爱虽不单纯,却是温暖,两个孤寂之人从此有了依存之所。

悲的源头是女性对男性的经济依附关系。多美好的爱,没有经济地位的平等,也将是虚空的神话,女性只有经济上自立自强,才能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和自由。这是张爱玲想告诉我们的。这个道理,带有浓浓的新旧思想彼此碰撞的气息,充满时代感,发人深省。

第1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轻轻开启书的扉页,缕缕墨香如醇醇杨柳风,在心间萦绕书香氤氲中,我与李白·杜甫畅谈诗歌,与鲁滨逊一起冒险,同曹操纵论天下英雄,和林黛玉一起品味葬花词。

近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繁华的清冷,而,《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这个爱情以一个大悲惨为前提为背景。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全在命运中。故事中的男女主只是命运手中牵船上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不堪一击。命运通过战争成全了他们。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总得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生死契阔我们自己那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放纵劳累之于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终究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的最后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边,一个人刚富有了两重身体,也就蒙了两重危险。一颗子弹也许打不中他,也许打中她。他若是死了,他若是残废了,他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这一刹那,她只有他,她也只有他。

读《倾城之恋》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放才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张爱林这个清冷的女子,总爱将残忍的真话隐在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间说了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哀伤却又毫无办法。张爱玲的文字为我筑起了一个清冷的梦,一个艺术的梦。

书能香我何必花,品读张爱玲,让那令人心颤的的清冷装点我的梦。

读书真好,如品香茗,余音缭绕,沁人心脾。读书是休闲,是收获,同时也是享受。读书为我筑起了一个梦。读一本书,写下一个梦。

第1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开篇介绍范柳原的身世的时候,最后一句写得相当毒辣,说他年纪轻轻受了挫折,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这话如同红楼梦里面的判词,我心想张爱玲定会按照着这种浪子模式去写范柳原。果真,一语成谶。范君作为英国归侨,自然是太太小姐们眼中的标准夫婿了,他身边莺莺燕燕环绕不绝,勾心斗角,各显神通,大大热闹过一番。尽管美女如云,环肥燕瘦范柳原依旧是潇洒走一回。直到他遇到一个具有中国式娇羞如玉,低眉温柔的白流苏。

范柳原遇到白流苏,一开始就知道她不堪的境遇,离过婚又死了前夫,在娘家无处容身走投无路下必须得找一个像他这样的钻石王老五绑一张长期饭票。尽管他知道她心里精刮的算盘,却从她的蹰踟和无奈中看到了自已无所适从的孤寂。所以,范柳原说:“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范柳原的身世相当畸零,我想这一刻他是看到了她的心吧,像猛然间看到自己一样,在厚厚的镜子面前,有同样的锐利面具,脆弱的矛盾的挣扎的无解的心,那是他自己,他知道那是他自己。

白流苏是这样看待范柳原的,与她单独在一起时这样稳重,偏偏人前放肆,人后又是正人君子模样,这般心思,连她也摸不透。其实不是白流苏摸不透,而是她低估了范柳原爱一个人的程度,与我们所有人一样被张爱玲的判词给蒙了眼。范柳原更渴望白流苏在精神层面同他站在一个高度上,而不仅仅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或者肉体上的满足。所以他向她说道:“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从这里开始,我不管张爱玲的笔锋有多荒凉,言词多冷清;不管白流苏是为了经济安全才接近范柳原,还是柳原喜欢白流苏只是为了精神慰籍;不管有多少的勾心斗角精明算计,无论怎样的逢场作戏装模作样,在爱情的世界无非是你退我进,谁先动心谁先死罢了。至少那一刻,哪怕只有一丝一毫我相信了范柳原内心的颤抖,相信他在电话里说“我爱你”的真诚,相信他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的笃定。

因此我相信他们是真正的棋逢对手,见招拆招。我相信他能看穿她的轮廓亲吻她的奋勇,原谅她曾经的无耻,和那些无法启齿的卑贱!

第1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这一廓在我心中没有多少月光的月亮,读她的作品,就如在原本漆黑的夜里更品其平添的一份凄凉。

她在苍凉的基调中刻画一个个悲哀的女性。她极度不满“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的生存状况,于是,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考,把笔下的女性推向绝望。别人评价她做为一个职业女性,思想尚停留在“旧制度”间,认为结婚找个安乐窝比在社会上打拼更适合女性。而我认为,是当时的社会逼她产生无奈的思想,于是,她逼笔下的女主角一个一个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得往火坑里跳。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白流苏已经结过一次婚,已经从白公馆逃出过一次。张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中不幸不仅仅自己感受到,而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三爷的另一段话中加以追究:“想当初你哭哭啼啼回家来,闹着要离婚,怪只怪我是个血性汉子,眼见你给他打成那个样子,心有不忍……”中更证实了所谓的婚姻安乐窝实际上鸡犬不宁。我们暂且不追究白在夫家为人处事如何,从“她一嫁到婆家,丈夫就变成了败家子。回到娘家来,眼见得娘家就要败光了——天生的扫帚星!”可以看出前夫的品性恶劣。那么,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亲人并没有给她多少安慰,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文中道:“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情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好在,出现了性格怪癖的范柳原。

第1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迷上了张爱玲的作品,尤其是她的《倾城之恋》。

记得初读时,略过字里行间的一篇篇小故事,感觉似乎有点晦涩难懂,感叹最终的凄美爱情。再读本书时,我已迈入大学大门,我仿佛从书中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该书所讲述的其实恰是它情感世界的缩影,反射着她自身的爱情观。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张爱玲在《倾城之恋》里反复吟咏的一句话,它不仅仅表达了张爱玲最高的感情理想,也是所有女生对感情的最高憧憬。的确,所有的女人最终都希望和自己的爱人踏进婚姻殿堂,幸福生活,白头偕老;正因为只有婚姻能代表这个男生是真的爱自己,它是男生对一个女生最高的承诺。

该书讲述了女主角白流苏和男主角范柳原的爱情故事。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一次偶然的机会,白流苏与范柳原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感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期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之后,白流苏,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一个女生,把命运当做了人生的赌注,看来似乎没有比这更悲催的事了……

看似最终经历战争,最终他们在一起了,可以说白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生,一段婚姻,但毕竟是偶然的;然而,该小说看似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掩盖了真正的悲凉与凄惨。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故事中,张爱玲在原本苍凉的基调上又刻画了一位悲惨的女性,基于对“过渡阶段新时代女性”生存状况的不满,基于对文化败落命运的思虑,把笔下的每一位女性都推向了绝望的端头,命运使得她们无法挣扎,不得不低头,看似自愿其实无可奈何的往下跳!

有人说,《倾城之恋》就是张爱玲自身爱情观的缩影。有人曾说张爱玲笔下的爱情都充满着算计;所谓的倾城之恋,无非是两个人各自的谋生过程,在这期间,充斥着满满的算计和心机与及博弈,最终,白流苏得到了想要的婚姻,范柳原得到了向往的自由;他们间的点滴,看似就是一场交易,婚姻与自由之中,两者都没有爱情。

然而,我想这何尝又不是张爱玲其自己的爱情缩影,大概她可能极度缺乏安全感,想要在通过这些来获取些许安全感,以此宽慰自己。

第1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初读《倾城之恋》,庆幸白流苏终于有了平凡的归宿;再读,则多了几分对白家那些三爷四爷的势利眼的鄙视、对范柳原初衷的怀疑、对流苏处境的同情;而现在细看来,不禁感慨颇多。

白流苏无疑是值得同情的。离过婚,在娘家人的闲言冷语中度日,白公馆的人拿她的再嫁当个笑话,却又迫不及待地打发她出门。所以,流苏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报复性的,她找上了范柳原。这个范柳原不是个好货色(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场战争,那么,流苏的结局将会沦为她自己也不屑的二奶)。范柳原是个情场老手,喜欢自由,不愿被婚姻束缚(也和他自己的身世有关),他不愿和流苏结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对流苏来说,结婚是头等大事、急事。因此,两人的矛盾、争吵就不可避免。流苏在白公馆的处境对流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她和范柳原约会,是抱着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心态。她不断地揣测柳原的心思、分析他讲的话,目标就是婚姻。范白两个人在相互的拉锯战中,流苏一只脚跨进了“姘头”之门。

《倾城之恋》精巧的构思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玉器。作者看似将结局往一个悲剧方向上推,但却由于一场战争,流苏和柳原意外得到了一个最平凡也是最美好的结局。我认为,张爱玲先生对范柳原这个人物形象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柳原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另一方面,范柳原又是不负责任的浪荡子和心计深重的人。但我还是认为,张爱铃先生是偏爱他的。作者理解甚至同情他的所作所为,她借他之口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仿佛柳原是个忧伤的男子,有不得已的苦衷。这让我想起张爱玲和胡兰成的恋爱,让我觉得张爱玲先生对这场邂逅是无悔的。她给范白一个完好的结局,正是内心对爱情的期待。

与同时期的作家相比,张爱玲更以其细腻的笔调,在一片严峻的氛围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她笔下的人多是市民形象,小奸小坏之人。她对人性的理解深刻而无情,因此她仿佛永远冷静地隔岸观火,洞察世事世情。不过对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结局,她却愿意用一场战争、整个香港的沦陷来给予他们平凡的结局,这之中可以看到她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对爱情的期待了。

第1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倾城之恋》

这是在读过整篇文章后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的话,仿佛寥寥几字便浓缩了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能开花结果呢?这种相依相偎的爱情真实度又有多少?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一场属于两个人的交易。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外,都是以悲剧来落幕的。《倾城之恋》似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可那却是一段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悲凉的婚姻,是比悲剧更像悲剧。在那样的爱情故事里,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美而被爱的。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了保护自己,却又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而柳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去的不幸让他无意于家庭,他无法驾驭爱情,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我想,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柳原只是把流苏看做众多女人里的一个,新鲜劲儿一过便可一拍两散了。流苏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一直都明白是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成全了他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是它却为流苏和柳原带来了“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放下了所有,走到了一起。战争让人变得真实。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仅为了成就这样的一段恋情,代价未免也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近乎为零。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存在于童话中,一个有着“完美”结局但却透满悲凉的成人童话。

第20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在还没有读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前,我不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因为张爱玲爱的太卑微,以至于对她有深深的误解,一个传奇的女子,怎么可以爱上一个汉奸,还爱得那么卑微,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所以我认为一个爱的这么卑微的人,作品再怎么传奇也不会有吸引我的地方。

《倾城之恋》让我重新认识了张爱玲与她的作品。她喜欢用苍凉的哲学去创作,因为她认为苍凉有启示性,揭示朴素的真理,所以她的很多作品都笼罩着世纪末的荒凉感。《倾城之恋》又是她作品中,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倾城之恋》主要是讲上海和香港两座城市的一段华丽的苍凉的传奇爱情故事。

倾城的结局看似皆大欢喜的喜剧,白流苏最终跟范柳原结婚,实际上更烘托悲凉之味。婚姻只是一种交易,体现了白流苏的苍凉的人生。《倾城之恋》的苍凉揭示了女性无法突破生存困境,当白流苏在面对谋生与谋爱的选择时,把生存放在了首位,用自己的未来去作赌注,去捕获富家公子范柳原。苍凉是在现实面前,爱情只能成为神话。也刚好体现了张爱玲的创作小说爱情观——笔下的现实,是悲凉,揭示爱情只是一种女性对男性经济的依附关系。白流苏因为范柳原的钱,想要用婚姻绑住他,也由于迫于无奈当过范柳原的情妇;而范柳原只想得到白流苏,并不想结婚,他渴望的是古典的爱情。如果不是战争刚好爆发,就不会有这么一段炮火里的简约婚姻.或许,白流苏只能当情妇。

张爱玲曾经说过: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紫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回味,就是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对照。这是她的观点,刚好可以诠释《倾城之恋》。风流浪子范柳原,孤独的寻找心中向往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古典爱情,流浪多个国家的他,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从侧面反应了,悲剧的不仅仅是出生封建家庭的白流苏,还有,这个在英国长大,得不到家族承认的私生子。白流苏与范柳原的参差对照,有悲剧,更多的是苍凉。是一座城市的毁灭,才成全了白流苏的传奇爱情故事。就像文中最后的一句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说也罢!最触动我心弦的一段话是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在那苍凉的年代,有爱的爱情,是多么的可望而不可即。废墟之爱,他与她都不过都是为了寻求安稳,渴望有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带着一种淡淡衰伤的压抑与时代有关的感情。忽然我懂了,张爱玲为什么可以爱的那么卑微,因为胡兰成懂她,给了她所渴望的爱情。

《倾城之恋》不仅从内容、情节上体现了苍凉,还用了很多手法去写苍凉。用环境烘托,悲凉的气氛胡琴、月、蚊香、镜子、空房等去营造苍凉的意象。有大量的心理描写,去描绘那个时代的荒凉。还有张爱玲的一贯写法,参差对照。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苍凉手势中,带着暖流的华丽苍凉爱情故事。用了圆满的结局去烘托属于那个时代无法表达的苍凉。她用她悲凉的爱情观,去呼吁女性要有独立的意识和独立的经济。读完《倾城之恋》就会喜欢上,张爱玲的苍凉爱情观,会有发自内心,想去读懂,倾城当中的苍凉。

第21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这个故事便是发生在香港。

有些文字,总是有一种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情愫,它将你慢慢带进书中,走进它的故事里。

白流苏,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的生活环境里,她毅然选择出逃。她顶着众人的唾骂与鄙夷跟前夫离婚,这是她有的勇气。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她的勇气没有支撑她独自养活自己,于是她只能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这也决定了她必须向范柳原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将疑虑、猜忌、金钱、虚荣等一切世俗之物冠于这份简单真挚的感情之上。但这又能怪谁呢?她承认柳原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她跟他的目的终是经济上的安全。

虽然小说少有的没有一悲剧结尾,但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流苏与柳原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堆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是这样无奈的选择。

有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吧。

但是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第22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写于1943年的上海,这本书似乎和教学没有太大关系,但我觉得其实在看一些教条式的书籍后,应该也要再回味一下中国文学之美。虽然,这是属于白话式的小说,但不可否认,张爱玲在人性上细腻与别出心裁的刻画与时代意义有其可读性,否则也不会造成一股风潮及许多人潜心的研究。以下就这篇倾城之恋,它的创作背景作一简单介绍:张爱玲出生于封建式的望族家庭,她的生活便是成长在父权制度底下,1943年,就是很接近太平洋战争的爆发,那时候很多中国地区陷入战争的局面,可是上海没有,这时候的张爱玲就是在上海,远离这种战局,也让她有机会去回顾中国社会的父权真相,更使她有机会可以暂时避开父权的支配,那倾城之恋就是在这种恍如切断心理的状态下酿造产生的。

故事大纲是: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

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妳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妳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妳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文章的最后有讲到范柳原和白流苏要结婚,可是在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还是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边会有什么感觉? 我觉得她可能想要表达结婚不代表幸福吧!到最后一定还是有挫折!所以张爱玲可能是个悲观主义者!爱有一天可能还是会变习惯吧!到最后两个人在一起可能就是习惯而已,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有危险。

我觉得念完这一整篇我会觉得说流苏和范柳原一开始都没有真心的感觉,后来是因为一场战争让他们的感情开始有那种「患难中见真情」的感觉。它最后说:「到处都是传奇,不见得会有这么圆满的收场。」我觉得是其实这种故事很多,譬如说:丑小鸭变天鹅、麻雀变凤凰。不一定每个人都有那么圆满的结局,后面又说:「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很像在比喻说在这么多盏灯、这么多的故事,这种故事可能不断地上演类似的情节,可是却有很多苍凉的故事在这中间发生,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这种情节一直在上演,可是圆满的却没有几个。但就是要珍惜眼前这一刻!

在这篇文章当中白流苏生命的转折出现在她果敢的离家出走,有一段描写白流苏的长相、她看镜子的动作以及胡琴咿咿呀呀的拉着,诉说的都是一些忠孝节义的故事,跟她都不相关了!我觉得这就意味着她要跟白家有所区离,她要跨出去追求她自己的世界,在她和范柳原相处当中双方都若即若离,我看到的资料是说因为他们两个都怕输!范柳原怕输掉他自己的自由;白流苏怕输掉一生。因为在那个时候对一个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能否找一张长期饭票过着安稳的生活,白流苏一开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他们两人最怕的是怕对方知道自己紧张对方。我们现代女人对爱情的态度,在恋爱当中,妳是否也会怕输掉什么?

所以,看她的作品虽然会让人感受一些人生中淡淡的悲哀,但是也非常值得人去深省的!

第23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张爱玲是我喜欢的作者之一,每次读她的作品总感觉到一种细腻的情感在故事中穿行,让你不得不惊叹她的笔功,而她的故事也总是不会让你失望的,甚至还会给你想象的空间。

《倾城之恋》其实是她写的众多故事中的一个,一个浪荡公子和离婚女人的故事,而我之所以对这个故事记忆深刻,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名字让我比较喜欢,更多的是故事吸引着我,浪荡柳公子虽然是浪荡的,可是却能够在战乱的时候保护流苏,保护这个爱自己的女子,这大概也算是一份倾城之恋吧!而流苏能在和他在一起之后一直爱着他,这应该也是是一种倾城之恋吧!

其实他们的故事似乎迎合着名字,倾城,很多时候,我在想这个倾城大概是倾尽一个人的所以吧!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面,每个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因此对文章的见解也是不一样的。而他们的恋,似乎能够倾尽的是有限的,这也是因为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下面吧!而张爱玲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她总能用细致入微的描写还有绝妙的比喻,给人留下一些启迪却又让让人无法看全。

不过其实《倾城之恋》中的柳先生和流苏可不完全是单单的只是倾尽自己的。就如张爱玲在文中写到“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吟吟的站起身来,将蚊香盘踢到桌子低下去。”当时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不由得惊叹张爱玲的这个疯狂写法,而当时读的时候却真心的觉得这个想法很是新奇,也很是应和。

在《倾城之恋》当中,柳先生和白小姐的爱情故事,是复杂的,他们并不是哪种好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人物,可张爱玲把他们之间的情感故事写的很是富有张力。而故事最有味的地方却是在他们是在相互斗争之中萌生出感情的。而他们最后也是一个想要结婚,一个觉得结婚是一种束缚,而不愿意结婚。而不愿意结婚的那一个自然是柳先生了,想要结婚的自然就是白流苏小姐了,但是想要柳先生结婚,这似乎是带着一丝妄想的。正如她在文中写道“没有婚姻的保障而要长期抓住一个男人,是一件很艰难,痛苦的事,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庆幸的是最后因为一场战争,让他的浮躁安定了下来,而这一场战争也成为了他们之间感情的催化剂,给了白小姐想要的结局。但是这样的结局却也是一个带着圆满却也带着苍凉的结局,一个爱情的悲剧。这也许也是应了名字吧!“倾城之恋”说的往往是传奇的爱情,可是传奇往往没有那么圆满的结局。

第24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柳原,你说,是香港的沦陷成全了我们,还是我们成全了自己?”

难得的宁静夜晚,月的明媚光晕里,流苏还是依旧由那件烟灰色旗袍衬着,指尖轻触围墙,若无其事地笑着。范柳原抬头,便觉得醉了。

流苏总是这样的大气、清丽、尖锐而又执着,当幸福来到她身边扎营落户时,还攥着对于爱情的论证轻轻质疑。我在合上《倾城之恋》的那瞬,脑里还停留着先前经典的一幕,耳边仿佛有咿咿呀呀的胡琴夹杂着吴侬软语,留下满心的甜蜜与凄决。

翻开《倾城之恋》,上海弄堂里的聒噪,黄包车夫的忙碌身影,百乐门纨绔子弟的灯红酒绿,未出阁小姐那葱白双手绣出的鸳鸯,都跃然眼前。我看见白家的流苏,穿过幽深而阴暗的弄堂,呼啦一下明亮的天光晃得眼睛眯成了缝,也不知道是路对面哪个愚贩惹得她乐了,拢了拢披肩,神情淡漠地离开。

怎么爱上流苏这个女子的,真的是件奇妙的事。

这样清新又守旧的女子,有一点不真实,但不是最美丽,总有淡淡的温和感,推开我们一定距离,仿佛一切很美好,一切却又冷漠,眼里透着骄矜。因此流苏的个性,必须是我爱上她的重要理由。她总是给人一种想要靠近却又很难走近的感觉,或许是处在复杂社会里的家庭变故造就了如此的疏离感,既没法让她身居闺阁,又不能忍受随她猎奇窗外的世界,这样矛盾的成长环境,没来由地产生防备,恐怕她每天心里都在博弈上千百回。这样亦远亦近的小资情韵,说实话,是我苦追而未果的,前一秒的接触柔和大气,后一秒的回味傲然辛香。

第25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时隔七年再读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果然别有滋味在心头。

以三十+的女人心态,才能感受到白流苏丝丝入扣的暗战。在爱情的道场里,男女双方谁都不可走错一步,否则,不仅自己万劫不复,还葬送了爱情的机缘。

初读《倾城》只看到了白流苏的矜持和克制;后看电视剧,又被陈数演绎的白流苏深深折服,迷恋万分,着迷于女人的静美与雅致。心心念念要怎样才能修炼成那样静若仕女临壁,动若清风拂面的女子。欣之,羡之,爱之,慕之,心驰神往……

今日再读《倾城之恋》,才看清白流苏那静宛下的躁动,自持下的不安。原来女子要想得到一分属于自己的爱情,是要花费巨大的心思和念想,运用多少纯真和狡黠,展现无与伦比的美丽与自信,彰显足够的耐力与自持。不,这些还不能够!还要冒着交付一颗饱含深切爱意的心却终将被戏弄的巨大风险。

成年后的爱情是多么的艰辛啊,难怪长大了都对爱情退避三舍。如果可以不要爱情,还是不要的好吧,相对于人生其他必需品,爱情着实过于奢侈。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投资风险未知,不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不到情不自已,不去追求。

“白流苏心里想着:你最高的理想是一个冰清玉洁而的女人。如果我是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你根本就不会注意到我。”

经历过的女人,看男人才会如此透彻;看爱情不再心存幻想,而是用心经营和获取。而女孩子不是这样,她们总是自恃年轻貌美,骄纵索取。男人们对她们也是娇惯不已,因为知道不会被她们俘获,沦陷。

男人在遇到爱情的时候总也像个孩子。范柳原就是这样,试探着、挣扎着、再三的考量着爱情。“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我!”好虐心的要求。认识自己恒艰,被人认识就更难了。可我们总期望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无条件的爱自己,信任自己,和自己坚定的站在一起,一直……那样,人生就不会孤单了。可一直寻求,一再失望,久而久之就麻木了,放弃了。一旦遇到,反而怀疑了……

“她累的很,取悦于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他脾气向来古怪;对于她,因为是动了真情,他更古怪了”。

沉溺爱情的男女,都是有病的,患得患失。全心去爱总担心受伤;有所保留,又与真情相违。爱情不是自来水,拧拧水龙头,可以随意控制流量。爱情是洪水猛兽,不来则已,一来就把整个自己扑倒,湮没了。我们就是爱情的溺水者,挣扎着,抗拒着,却又不可抵抗的沉沦其中,一不小心万劫不复。

《诗经》上有首诗“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说这话的,不是人之将死,就是存心欺骗的。

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得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

爱情不是消失在长久的朝夕相处中。大多是死在刚开始的怀疑、试探、考验、不信任中。一旦彼此看得透彻透亮,仅仅一刹那的彻底谅解,也能够彼此在一起和谐生活十年八年。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子”如果没有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炮火横飞的战火,他们不知道要多久才能真正放下心里的藩篱,轻易且珍惜的接纳对方。只有面对灾难时,我们才会倍感爱情的难能可贵。平日的岁月,我们大多会觉得它暗藏阴谋甚至杀机。

倾城,方得成就一桩爱情。能肩并肩相对,就不要咫尺天涯;能深情相拥,就不要背靠背揣测;能于时间的荒野相遇、心动,就不要轻易挥手别离。以信任之心给对方自由,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且爱且珍惜。

第26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

第27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许久之前,就看过《倾城之恋》了。也许,是把张爱玲的作品悉数看尽了的。只是,看了就忘的毛病,让我对它们并不存多大的印象了,只差把书名都给忘了。

这次,却又陷落进去了。这次,起源却不是《倾城之恋》这部文学作品本身,而是因了一部由它改编的电视剧。多少有些曲折的意味,兜兜转转却仍又绕回原处。

寂静的夜,看着他们演绎幻想。白流苏身着浅粉色的长袍睡衣,抚着颈颊幽幽守候。一场又一场的空,满满地溢出来。缓慢极致的节奏,悠扬舒缓的配乐, 没有胡琴咿咿呀呀的隔世苍凉,却多了情愫的暗自流动。她静静往那一坐,戏全在那些个仓惶湿热的呼吸、极力抑制的渴望、自持之下的缓慢步调、欲诉却似哑了般 的咽语半喉、猝然回醒的猩红脸颊与难以掩饰的失望之中。隔壁,范柳原一身白袍睡衣,枯坐电话旁侧。月色泛华,夜却如此漫长。一道墙壁,平白制造出几多的忧 愁,折磨了一双精打细算情感的男女。最后一夜,白流苏终就崩塌了无望守候,破灭了空寂幻想。电话线拔出,她径自切断几夜的守望,空泠泠地落荒而逃。范柳原 却终于拿起身侧的电话,对着没有应答的话筒,低低徐徐地告诉她,我想到你的房间,看看月亮。无法到达的声音充斥在流苏耳畔,她听到了,也听不到了。

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不太适合的说法,却有那么一丝意味在其中,似乎有别于原著描摹的那几分市侩,多了一番真实的渴望与按捺。老派人的矜持稳重与过来人的直截了当,两者矛盾交杂,对情感的盘计却迫得他们原地踏步,谁也没能戳破那层薄薄的窗纸。

第28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说来读完整本书也有段时间了,可大抵这般锋利地扎进心底的故事,释卷之后总还是需要一段时间去缓冲,去沉淀,才能让人想明白些东西。

这个故事看似是张爱玲唯一的一部结局圆满的小说,实则不然。这个结局,看似温情,实则揪心,甚至比《半生缘》里两人十八年后再见时的那样百爪挠心的错过还更让人喘不过气,情感的宣泄虽不如半生缘那般强烈,却像一缕孤魂一般无时无刻不缠绕着你。他们在一起了,是的,“那一瞬间的理解,足够他们和谐的生活个十年八年”。可这之后呢?两个这样的人,如何才能走的长远。

白流苏的爱是从冰冷的算计开始的,或者说,她的爱不过只是在精密的计算之上浮了一层轻薄的好感而已。如果范柳原一无所有,那么她根本就不会正眼看他一眼,因为现在的她急切地索求着的是脱离出那个肮脏腐朽的白公馆的机会。讽刺的是,她想要范柳原的爱,可那个月夜他打来电话的时候,她根本就不敢相信那是他,不敢相信他真的爱上她。在白公馆那样一个典型的封建大家庭里出生的流苏,自我或许早就被完全吞噬,所余下的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她想要吸引别人,靠的不过是操纵人心的手段和虚有其表的外壳,可有些东西是只能用心来换的。说到底,她想要他的爱,不过是想要成为他的妻子。

第29篇:《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却是在讲述一段不美的爱情,题目表面上流淌着的诗意,在故事中被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算计和现实冲得荡然无存。白流苏所要的无非是“经济上的安全”和一张长期的饭票,而范柳原的计划是要流苏做情妇而不是妻子。

书里面最看不惯的就是流苏哥哥嫂嫂对流苏的态度,有点可恨,不过也有点同情他们。

今天看完了《倾城之恋》,这应该是张爱玲的书里面为数不多的一本不是以悲局收场的吧!!!看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知道《倾城之恋》是什么意思,就我理解的意思是:“白流苏与范柳原的恋情是以整个城市的炸毁所换来的。”嘿,这只是我自己所看到的表面的,有点肤浅,但没办法,我也不过就是一肤浅的人,悟出来的道理又能高深到哪里去呢,是吧!哈!我很喜欢书里面的文字,如果要我说出好在哪里我又说不出来,就是觉得好、觉得喜欢。。书里面有几句话是这样说的,柳原说:“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白流苏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我很喜欢这两句话。

之前看亦舒的书比较多,后来听人说张爱玲的书很好,尤其是《倾城之恋》与《金锁记》这两本书是女人最该看的书。只是她的书大多都是以悲局收场,也听过张爱玲的一些事,我总以为她的书都是以悲局收场跟她自己的遭遇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如今恋爱的双方更多的是考虑工作、住房、存款等现实的经济问题,爱情逐渐被商业化,更像一场交易。是啊,作为老百姓你首先要考虑的是生存,没有了经济基础,精神层面上的爱情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甚至是不切实际,一如小说中那苍白、模糊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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