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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写描写牛的句子汇总86条

时间:2018-03-08 13:01

最后一头战象课文内容

西双版纳的召片领曾经拥有一队威风凛凛的象兵。所谓象兵,就是骑着大象作战的军队。象兵比起骑兵来,不仅同样可以起到机动快速的作用,战象还可用长鼻劈敌,用象蹄踩敌,直接参与战斗;一大群象,排山倒海般地扑向敌人,战尘滚滚,吼声震天,势不可挡。

1943年,日寇侵占缅甸,铁蹄跨进了和缅甸一江之隔的西双版纳边陲重镇打洛。象兵在打洛江畔和日寇打了一仗。战斗异常激烈,枪炮声、厮杀声和象吼声惊天动地;鬼子在打洛江里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血把江水都染红了。战斗结束后,召片领在打洛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多米的大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在坑上立了一块碑:百象冢。曼广弄寨的民工在搬运战象的尸体时,意外地发现有一头公象还在喘息,它的脖颈被刀砍伤,一颗机枪的子弹从前腿穿过去,浑身上下都是血,但它还活着。他们用八匹马拉的大车,把它运回寨子。这是唯一幸存的战象,名叫嘎羧。好心肠的村民们治好了它的伤,把它养了起来。

我1969年3月到曼广弄寨插队落户时,嘎羧还健在。它已经50多岁了,脖子歪得厉害,嘴永远闭不拢,整天滴滴嗒嗒地淌着唾液;一条前腿也没能完全治好,短了一截,走起路来踬踬颠颠;本来就很稀疏的象毛几乎都掉光了,皮肤皱得就像脱水的丝瓜;岁月风尘,两根象牙积了厚厚一层难看的黄渍。它是战象,它是功臣。村民们对它十分尊敬和照顾,从不叫它搬运东西。它整天优哉游哉地在寨子里闲逛,到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

我和负责饲养嘎羧的老头波农丁混得很熟,因此和嘎羧也成了朋友。我插队的第3年,嘎羧愈发衰老了,食量越来越小,整天卧在树荫下打瞌睡,皮肤松弛,身体萎缩,就像一只脱水柠檬。波农丁年轻时给土司当了多年象奴,对象的生活习性摸得很透,他对我说:“太阳要落山了,火塘要熄灭了,嗄羧要走黄泉路啦。”几天后,嘎羧拒绝进食,躺在地上,要揪住它的鼻子摇晃好一阵,它才会艰难地睁开眼睛,朝你看一眼。我觉得它差不多已处在半昏迷的状态中了。

可一天早晨,我路过打谷场旁的象房,惊讶地发现,嘎羧的神志突然间清醒过来,虽然身体仍然衰弱不堪,但精神却处在亢奋状态中,两只眼睛烧得通红,见到波农丁,欧欧欧短促地轻吼着,鼻子一弓一弓,鼻尖指向象房堆放杂物的小阁楼,象蹄急促地踢踏着地面,好像是迫不及待想得到小阁楼上的什么东西。

开始波农丁不想理它,它发起脾气来,鼻子抽打房柱,还用庞大的身体去撞木板墙。象房被折腾得摇摇欲坠。波农丁拗不过它,只好让我帮忙,爬上小阁楼,往下传杂物,看它到底要什么。小阁楼上有半箩谷种、两串老玉米和几条破麻袋,其它好像没什么东西了。我以为它精神好转起来想吃东西了,就把两串老玉米扔下去,它用鼻尖勾住,像丢垃圾似地丢出象房去;我又将半箩稻谷传给波农丁,他还没接稳呢,就被嘎羧一鼻子打翻在地,还赌气地用象蹄踩踏;我又把破麻袋扔下去,它用象牙把麻袋挑得稀巴烂。

小阁楼角落里除了一床破篾席,已找不到可扔的东西了。嘎羧仍焦躁不安地仰头朝我吼叫。“再找找,看看还有啥东西?”波农丁在下面催促道。我掀开破篾席,里面有一具类似马鞍的东西,很大很沉,看质地像是用野牛皮做的,上面蒙着厚厚一层灰尘。除此之外,小阁楼里真的一样东西也没有了。我一脚把那破玩意儿踢下楼去。奇怪的事发生了:嘎羧见到那破玩意儿,一下安静下来,用鼻子呼呼吹去蒙在上面的灰尘,鼻尖久久地在破玩意儿上摩挲着,眼里泪光闪闪,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哦,闹了半天,它是要它的象鞍啊。”波农丁恍然大悟地说,“这就是它当战象时披挂在背上打仗用的鞍子,我们当年把它从战场上运回寨子,它还佩戴着象鞍。在给它治伤时,是我把象鞍从它身上解下来扔到小阁楼上的。唉,整整26年了,我早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没想到,它还记得那么牢。”嘎羧用鼻子挑起那副象鞍,甩到自己背上,示意我们帮它捆扎。我和波农丁费了好大劲,才将象鞍置上象背。

象鞍上留着弹洞,似乎还有斑斑血迹,混合着一股皮革、硝烟、战尘和鲜血的奇特的气味;象鞍的中央有一个莲花状的座垫,四周镶着一圈银铃,还缀着杏黄色的流苏,26个春夏秋冬风霜雨雪,虽然已经有点破旧了,却仍显得沉凝而又华贵。嘎羧披挂着象鞍,平添了一股英武豪迈的气概。“它现在要披挂象鞍干什么?”我迷惑不解地问道。“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波农丁皱着眉头伤感地说,“我想,它也许要离开我们去象冢了。”

我听说过关于象冢的传说。大象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除了横遭不幸暴毙荒野的,都能准确地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在死神降临前的半个月左右,大象便离开象群,告别同伴,独自走到遥远而神秘的象冢里去。每群象都有一个象冢,或是一条深深的雨裂沟,或是一个巨大的溶洞,或是地震留下的一块凹坑。凡这个种群里所有的象,不管生前浪迹天涯海角漂泊到何方,最后的归宿必定在同一个象冢;让人惊奇的是,小象从出生到临终,即使从未到过也未见过象冢,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凭着一种神秘力量的指引,也能准确无误地寻找到属于自己种群的象冢。果然被波农丁说中了。嘎羧准备告别曼广弄寨,找它

最后的'归宿了。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对救活它、收留它并养活它26年的寨子表达一种恋恋不舍的心情。嘎羧要走的消息长了翅膀似地传遍全寨,男女老少都涌到打谷场来为嘎羧送行。大家心里都清楚,与其说是送行,还不如说是送葬,为一头还活着的老战象出殡。许多人都泣不成声。村长帕珐在象脖子上系了一条洁白的纱巾,四条象腿上绑了四块黑布。老人和孩子捧着香蕉、甘蔗和糯米粑粑,送到嘎羧嘴边。它什么也没吃,只喝了一点凉水。日落西山,天色苍茫,在一片唏嘘声中,嘎羧上了路。送行的人群散了,波农丁还站在打谷场上痴痴地望。我以为他在为嘎羧的出走而伤心呢,就过去劝慰道:“生老病死,聚散离合,本是常情,你也不要太难过了。”不料他却压低声音说:“小伙子,你有胆量跟我去发一笔财吗?”见我一副茫然无知的神态,他又接着说:“我们悄悄跟在嘎羧后面,找到那象冢……”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是要我跟他合伙去捡象牙。在热带雨林里,大象的躯体的骨头会腐烂,象牙却永远闪耀着迷人的光泽;象冢由于世世代代埋葬老象,每一个象冢里都有几十根甚至上百根象牙,毫不夸张地说,找到一个象冢就等于找到一个聚宝盆;聪明的大象好像知道人类觊觎它们发达的门牙,生怕遭到贪婪的人类的洗劫,通常都把象冢选择在路途艰险人迹罕至的密林深处,再有经验的猎人也休想找得到;但如果采取卑鄙的跟踪手段,悄悄尾随在死期将临的老象后面,就有可能找到那遥远而又神秘的象冢。我犹豫着,沉默着,没敢轻易答应。波农丁显然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我们只捡象冢里其它象的象牙,嘎羧的象牙我们不要,也算对得起它了嘛。”这主意不错,既照顾了情感,又可圆发财梦,何乐而不为?我俩拔腿就追,很快就在通往崇山峻岭的小路上追上了踽踽独行的嘎羧。天黑下来了,它脖颈上那块标志着出殡用的白纱巾成了我们摸黑追踪的路标。它虽然跛了一条腿走不快,却一刻也没停顿,走了整整一夜,天亮时,来到打洛江畔。“我想起来了,这儿是水晶渡的上游,26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把嘎羧给抬上岸的。”波农丁指着江湾一块龟形的礁石说,“幸亏有这块礁石挡住了它,不然的话,它早被激流冲到下游淹死了。”

这么说来,这儿就是26年前抗日健儿和日寇浴血搏杀的战场。

这时,嘎羧踩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走到那块龟形礁石旁,鼻子在被太阳晒成铁锈色的粗糙的

礁石上亲了又亲;许久,才昂起头来,向着天边那轮火红的朝阳,欧--欧--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它突然间像变了一头象,身体像吹了气似地膨胀起来,四条腿的皮肤紧绷绷地发亮,一双象眼炯炯有神,吼声激越悲壮,惊得江里的鱼儿

扑喇喇跳出水面。我想,此时此刻,它一定又看到了26年前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幕:威武雄壮的战象们驮着抗日健儿,冒着枪林弹雨,排山倒海般地冲向侵略者;日寇鬼哭狼嚎,丢盔弃甲;英勇的战象和抗日将士也纷纷中弹跌倒在江里。

我对嘎羧肃然起敬,它虽然只是一头象,被人类称之为兽类,却具有很多称之为人的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怀;在它行将辞世的时候,它忘不了这片它曾经洒过热血的土地,特意跑到这儿来缅怀往事,凭吊战场!

我们跟在它后面,又走了约一个多小时,在一块平缓向阳的小山坡上,它突然又停了下来。“哦,这里就是埋葬八十多头战象的地方,我参加过挖坑和掩埋,我记得很清楚。喏,那儿还有一块碑。”波农丁悄悄说道。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荒草丛中,果然竖着一块石碑,镌刻着三个金箔剥落、字迹有点模糊的大字:百象冢。莫非嘎羧它……我不敢往下想,斜眼朝波农丁望去,他也困惑地紧皱着眉头。

嘎羧来到石碑前,选了一块平坦的草地,一对象牙就像两支铁镐,在地上挖掘起来。土块翻松后,它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来,继续往下面挖。它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又经过长途跋涉,体力不济,挖一阵就站在边上喘息一阵,但它坚持不懈地挖着,从早晨一直挖到下午,终于挖出了一个椭圆形的浅坑来;它滑下坑去,在坑里继续深挖,用鼻子卷着土块抛出坑来。我们在远处观看,只见它的身体一寸一寸地往下沉。太阳落山了,月亮升起来了,它仍在埋头挖着。半夜,嘎羧的脊背从坑沿沉下去不见了,象牙掘土的咚咚声越来越稀,长鼻抛土。

的节奏也越来越慢。鸡叫头遍时,终于,一切都平静下来,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我和波农丁耐心地等到东方吐白,这才壮着胆子,走到坑边去看。土坑约有3米深,嘎羧卧在坑底,侧着脸,鼻子盘在腿弯,一只眼睛睁得老大,凝望着天空。

它死了。它没有到遥远的神秘的祖宗留下的象冢去,它在百象冢边挖了个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同伴们葬在了一起。

《最后一头战象》说课稿

一、说教材:

《最后一头战象》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小学语文六年级上册第七单元第23课,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第七组课文在让我们感受动物的可爱、聪慧、善良的同时,描写了发生在人与动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真挚感人的故事,读罢这些文章会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一次又一次的震撼。《最后一头战象》则更为突出。

课文以时间为序,讲述了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在生命终结以前,再次披挂战甲,重回战场凭吊,庄严埋葬自己的故事。作者对嘎羧动作、神态的描写细致入微,将它的灵性刻画得淋漓尽致,让人由衷咏叹战象生命的凝重和辉煌!

二、说教学理念:

指导学生用较快的速度阅读课文是高年级阶段的阅读要求,也是本单元的教学要求。本文是一篇很长的文章,因此我教学时努力做到对长文有所取舍,有所侧重,从而体现长文短教。

三、说学情: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 六年级的学生已初步具有了独立学习的能力,他们会凭借自己所积累的经验和知识,来认识了解事物。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充分相信学生,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其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促成学生在知识上、能力上、思想上、情感上的生成和升华。

四、说教学目标:

依据课标要求和教材特点,我确立了这样的教学目标:

1、继续练习用较快速度读课文,把握主要内容;

2、从课文的相关语句中感受嘎羧善良忠诚的情怀;

3、体会作者具体、细致的表达方法,学习抓事件、品细节的读书方法。

五、说教学重难点

根据高年级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实际要求,我安排的教学重点是:抓住描写嘎羧动作和神态的语句,品析感受文章饱含深情的语言,体会战象的高尚情怀。

难点:通过朗读感悟,领略作者的表达方法,领会作者的创作意图。

六、说教学方法:

1、抓住嘎羧的动作神态描写,让学生圈画出这些词句,联系上下文,边读边想象,走进嘎羧的内心世界,体会嘎羧重情重义、善良忠诚的高尚情怀。

2、课标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由于第一部分内容是老师引导学习的,所以,在学习“重返战场”这部分内容时,我放手让学生读、划、悟、说,体现由扶到放这一过程。

3、拓展阅读,深化单元主题思想。

七、说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揭示课题

首先,由五年级下学期学过的一篇课文《与象共舞》引入,让孩子们说说对大象的了解,由此引出战象。 课文的第一自然段向我们描述了战象打仗的场面,以及嘎羧为什么会成为最后一头战象,文字浅显易懂,因此我抓住这个自然段,让学生初步感受到了战象的英勇,从心底对最后一头战象产生崇敬之情,从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速读课文,了解主要内容

本课篇幅较长,教学中从整体入手,请学生快速默读课文,边读边想嘎羧在临死前主要做了哪些事?这样通过抓住主要事件的办法不仅让学生很快地把握了文章的主要内容,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切入文章的突破口,同时又训练了学生的概括能力。

(三)抓重点句段,品读感悟

1、披挂象鞍

找出最能表现嘎羧对象鞍有着深厚感情的句子,画下来,读一读,体会它的想法。让学生真切地体会到嘎羧对象鞍的怀念是一头战象沉淀在心中多年的情感,通过联系上下文,边读边想象,体会嘎羧丰富的内心情感,从而引出品细节的读书方法。

2、重回战场

阅读并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应成为主动的探索过程。通过自己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提高理解课文的能力。因此本环节我引导学生用品细节的读书方法,自己先自学,再汇报交流。

3、庄严归去

学到这部分,嘎羧重情重义的高尚情怀已深深震撼学生的心灵,我让学生读最后两个自然段,读后交流:这部分内容的那些细节深深打动了你?

(四)、总结全文,深化主题

让学生说说能用哪些词语形容这位英雄。

(五)拓展延伸,升华情感

沈石溪被称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学完本课后我便给学生推荐作者写的另外几篇动物小说,如《狼王梦》、《斑羚飞渡》、《第七条猎狗》,其目的就是进行单元整合,有意识的渗透单元主题——感受动物丰富的情感世界。

八、说板书:

板书体现了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的读书方法,简洁明了,线索清晰,重点突出。

板书设计

最后一头战象

披挂象鞍                 圈画重点词

重回战场   抓事件     品细节 联系上下文

庄严归去                 边读边想象

好词摘抄:

弧形、悲哀、俯首贴耳、恭恭敬敬、左躲右逃、左截右堵、气息奄奄、狂蹦乱跳、兽性大发、没头没脑

欢奔乱跳、持续不断、千钧一发、

好句摘抄:

1、召盘巴一看只剩最后两条母豺狗了,勇气又回来了。他爬起来奔过去,猛地拎起左边那条母豺狗的两条后腿,甩到半空,划了个弧形,狠狠砸在石头上;母豺狗一下子昏死过去。

2、赤利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所有的母豺狗和小豺狗都对它俯首贴耳,恭恭敬敬。赤利带着这群豺狗在森林里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3、赤利欢快地长吠一声,跳下礁石尾追上去,用爪子扑倒这条母豺狗,又用脑袋顶翻那条母豺狗。母豺狗们带着小豺狗惊恐地左躲右逃,赤利飞奔着左截右堵,逼着母豺狗又回到江边。

4、就在这时,赤利狂叫着,从草窠里钻出来,向卡在榕树气根缝隙里的死猪扑跃着,厮咬着。召盘巴从来没有感到这样恶心过,想不到猎狗也有怕死鬼和无赖。

5、过了一会儿,豺狗又聚拢来,有几条蹿到召盘巴面前挑逗着,试探着。召盘巴拉满弦,装作瞄准的样子虚发一箭,“噗”的一声,豺狗听到这熟悉的致命的声音,吓得退了回去。

6、等召盘巴把它们分开时,母豺狗已死了,赤利也软软地躺在那里,气息奄奄。艾苏苏哭着把爷爷给他做的那个花环戴在赤利的脖子上,又脱下衫褂,帮爷爷给赤利包扎腿上的伤口。

7、赤利摇着尾巴,伸出舌头,要来舔召盘巴的裤腿。召盘巴突然举起木棍,兜头一击;赤利敏捷地一闪,木棍在地上砸出个小坑。赤利惊慌地躲到按榔树背后,委屈地呜呜叫着。

8、赤利平时见过寨子里有人杀狗吃,也是把狗拴在树上,旁边支一口铁锅烧开水;它明白今天大祸临头了。它兽性大发,狂蹦乱跳,想挣断脖子上的野山藤。但野山藤比尼龙绳还坚韧,怎么也挣不断。它悲哀地呻吟着,求救的眼光射在艾苏苏的身上。

9、三年前,召盘巴六十大寿时,曼岗哨卡的唐连长作为贺礼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三年来,召盘巴情愿自己顿顿素菜淡饭,也要让这第七条猎狗餐餐沾着荤腥。

10、召盘巴的怒火烧得更凶,抡起棍子没头没脑朝赤利砸来;赤利尽管躲闪灵敏,无奈脖子上系着野山藤,只能围着棋榔树打转,不一会儿身上便重重挨了两棍,疼得它龇牙咧嘴怪叫起来。野山藤缠在摈榔树上,随着赤利打转而越缠越短,它终于紧紧贴在摈榔树干上不能动弹了。

11、膛过一条清亮的小溪,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赤利突然兴奋地竖起耳朵,咬着他的衣襟往前拖。赤利十分聪明,遇到猎物不像一般草狗那样狂吠乱叫,为自己壮胆,吓走猎物;它会无声无息地咬着主人衣襟报警。

12、野牛四其实是一条狭长的洼地,潮湿温热,遍地长着南苜蓿和红三叶草,开着黄、白、蓝、紫五彩花朵;草叶瓣上都粘着露珠。让牛在这儿饱餐三天,瘦骨磷峋的老牛也会被嫩草撑肥。

13、艾苏苏矇眬泪眼看着爷爷走回竹楼,赶紧飞奔到按榔树下,用削酸多依果的那柄小刀,用力割断野山藤;匆忙间,把左手大拇指甲削掉了一块,鲜血滴在赤利的厚厚的嘴唇上。

14、豺狗被震慑了,不敢再扑上来。一条母豺狗带头长嚎起来,其它豺狗也跟着嚎叫。这嚎叫声很怪,像鲁莽大汉在号陶大哭,嘶哑而又尖利,持续不断,震动山凹,连听惯了虎啸豹吼的召盘巴也不禁毛骨悚然。两头牛犊吓得跪倒在地,艾苏苏也吓哭了。

15、赤利把尾巴朝着文苏苏轻轻摇动,并伸出舌头磨磨牙齿。召盘巴觉得赤利是在残忍地嘲弄自己,他忍不住战栗了一阵,突然觉得像踩着白云一样,浑身轻飘飘软绵绵的;他老了,精疲力尽了,只想少受点临死前精神上的折磨。

16、一对小牛犊在草地里欢奔乱跳,一会儿跑到小溪边饮口凉水,一会儿又蹿到母牛腹下用稚嫩的`小嘴吮吸乳汁。母牛娴静地位立着,一面嚼着嫩草,一面还不时伸出舌头在牛犊背上深情地舔着。

17、一天下午,赤利在澜沧江边运到一头马鹿,正吃得高兴,草丛里突然窸窸窣窣一阵响,蹿出二十多条棕红色的豺狗。为首的是两条公豺狗,其中一条颈上有圈白毛,像戴着珍珠项链;另一条长着黑尾巴。这群豺狗望着地上鲜血淋淋的马鹿,小眼珠射出贪婪凶残的绿光;分散开,形成一个扇面向赤利包围过来。

18、右边那条母豺狗立即放开赤利,猛地蹿上召盘巴肩膀。召盘巴没防备,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母豺狗张开血口,恶狠狠朝他的喉结咬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赤利拖着已露出骨头的后腿,用它平生的最大力气,扑向母豺狗,紧紧咬住它的脖子……

19、原来大榕树两根粗壮的气根间有一条狭窄的缝隙,野猪正好对着这里扑,用力过猛,前半身穿过缝隙,被拦腰卡住,四肢腾空乱舞,嚎叫不绝;独木成林的大榕树被震得籁籁发抖,落下满地绿叶。

20、在他的精心抚养下,小狗长大了,背部金黄的毛色间,嵌着两条对称的浅黑花纹,身材有小牛犊那么大,腰肢纤细,十分威武漂亮。

21、召盘巴趁机冲出包围圈。他朝寨子跑了一小截,回头一望,糟糕,两头母牛和两头牛犊并没有跟着他逃出来;豺狗放走他后,把牛群堵住了。十多条豺狗一起疯狂地扑上去厮咬;两头母牛把脑袋紧贴草地,翘起那对可怜的牛角,去挑豺狗,保护着牛犊。

22、艾苏苏从三岁起就每天和赤利厮混在一起。赤利会为他在树林里找到野雉窝,捡到很多蛋;赤利会为他在和小伙伴打狗仗时争到冠军;赤利会在他捉迷藏时帮他轻而易举地找到“敌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爱的教育》这一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感动了我,大体意思是讲为人要宽容大量,不要小气。

以前,我十分讨厌王丰,讨厌它什么呢?讨厌她高傲自大,讨厌她对人不诚实,更加讨厌她上课时,李豪威读错了字,而转身说她,让他声音轻点。

但是,我现在不再讨厌王丰了,为什么呢?因为我用宽容对待她时,我发现她有许多优点,也渐渐发现只要我们对她好,她就会对我们好,但我们如果和她唱反戏,她……现在,王丰已经成了我的朋友,她经常把心里话讲给我听,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她,我希望我们的关系会更加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名是《西游记》。这本书是我阿姨送给我的,我也珍惜这本书。每一次我有空的时候,我会拿它慢慢地看,每看完一个细节我都受到了很大的鼓舞。

每次我看到哪一页我都会小心的折起来,然后把它放回原来的位置。每当,朋友来我家玩的时候,我都会介绍这本书的好处。有时我也会借给我的朋友,但是叮嘱他们一定要保护好这本书。我将会把这本书,保存得完美无缺,已将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这就是我的护书小心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本书特别好看!这本书讲了最凶猛的昆虫、最大的昆虫、力量最大的昆虫等等。

最凶猛的昆虫是虎甲虫,它有有力的大额,还有强壮的身体。连鹿角虫都不是它的对手!

最大的昆虫是美国巨型独角仙,它的身体可长73厘米,宽为29厘米,它真是太帅了!

力量最大的昆虫是双角仙,他可以顶起比自己重量重780倍的东西,真的是特别厉害!

我很喜欢看这本书,书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昆虫,我看了书之后,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 身》:"董永家贫,卖 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的书籍。书架上小说类的书籍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史记》、《封神演义》、《木偶奇遇记》、《鲁宾逊漂流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小说《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争夺天下,最后形成三国鼎立之势的动人故事。

我喜欢三国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张飞,忠义凛然的关羽。书中作者传神塑造的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孙权、曹操等人物生动活现、家喻户晓;我更喜欢小说中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三气周瑜”、“关云长单刀赴会”、“空城计”、“七擒孟获”等。如:“草船借箭”生动地描写了吴国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智高于自己,而发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周瑜心生杀计,决定让诸葛亮立下军令状,并在十日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用自己的绝顶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营十万支军箭,而“借东风火烧赤壁”更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巧借东风,取得了联昊抗曹的胜利,真是太牛了!作文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国演义》。这部《三国演义》的小说我反复多次阅读,我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触、越读越想读,能把人带入那风火争霸的冷冰器岁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论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这些语句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他们都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迪,书对我们这些正在成长的孩子来说,不仅丰富了知识,增长了才干,更主要的是陶冶了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连众多的文学名著中,我最喜欢的,是《孔子的智慧》。

几千年来,孔子的言行、思想,构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思想的基础,在各方面都有很多智慧的思考,他的思想直到今天仍然为大多数中国人所推崇。孔子本身犹如一座思想的宝塔,滋润后人,也正因为如此,孔子才能成为历经几千年沧桑而不被世人遗忘的思想宗师。而这本书记录了孔子的思想和智慧,我们的心灵也仿佛茫茫黑夜中有了一盏指引方向的明灯,有了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对我产生极大启迪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男孩到美国留学,他每天都会看到一位老人去买报纸。有一天,这位老人突然昏倒了,男孩送老人去医院,老人孤苦一人,还患有心脏病,在老人的要求下,男孩搬到了老人的住处。一年后的一天,老人昏倒了,去了医院才知道老人要做手术,但手术费用昂贵,男孩半夜敲了好几个同学的家门,才筹齐了钱。术后,老人的身体状况越来越不好。一天晚上,老人送给男孩一枚铁指环,说是他祖父给他的。第二天,老人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男孩才得知,这枚铁指环原来价值连城,是老人故意在上面镀上了氧化铁。

男孩用他的孝心,温暖了一个孤苦无依的美国老人,后来,她的孝心也得到了回报,鸭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德,一个人无论有多大权力,多少财富,都不应该忘记一个孝字,孝俤乃做人之根本啊!著名的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世界上什么都可以等,唯有孝敬不能等待,父母辛辛苦苦一辈子,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子女,到老眼花耳聋,腿麻脚软,这时,晚辈对长辈们的孝呢?人应当向乌鸦学习。尽心孝敬父母,正如一首歌中所唱:“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这不是一句简单的歌词,而是人类最美的语言,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领悟到的。

书是一首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和鼓励下,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做个知识丰富的人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很爱读书,从小到大读过的书有很多,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外国名著,还读过现代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系列。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古代大作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中讲了一个在东汉末年时候。分出了三个强国,魏。吴。蜀。三国为了统一天下而分兵打仗。最后魏国统一中国的故事。文中还有性格鲜明的人物,像忠义的关羽,奸雄的曹操。高强的吕布,我尤其对诸葛亮这为大智大贤的化身敬佩万分,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他神机妙算,熟读兵法,善于行兵打仗,可到最后愚忠于刘阿斗。导致了蜀国的灭亡,此外诸葛亮还是三雄之一的智雄。

在〈三国演义〉中,有一些计谋可以运用在生活,暗渡陈仓中,让我们避开危险,也能巧妙取的成功,如:釜底抽薪,以逸待劳,偷梁换柱等。

读过<三国演义>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能太急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世界经典历险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世界经典历险童话》是一本非常有趣小说,里面有四个小故事,分别有《奥兹国历险记》、《木偶奇遇记》、《尼尔斯奇鹅旅行记》、《兽医多立德的冒险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第一个小故事《奥兹国历险记》,这个故事里有一可爱小女孩,她是因为被旋风吹到一个叫奥兹国的地方去了,那是一个奇异美丽的地方,那里有一位心地善良的北方女巫,她是来帮助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女巫在小女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吻,谁也不能伤害她?

虽然有了北方女巫的保护,可是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在遥远的路途中,还是遇到了许多挫折??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书《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习。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

《老人与海》——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席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习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大家好,我来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一百个名人成长故事,为什么呢,下面听我讲吧。

这本书里面收录了许多名人故事,使我明白名人小时候是怎样一步一步艰辛的成长为科学家的,交给我许多道理,让我们一步一步前进。

这本书还有许多名人名句,激发了我,让我有很大帮助。还使我知道许多名人小时候的故事。

这就是我喜欢读的一本书,怎样,你喜欢读的一本书呢?告诉我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一个魔幻故事,让我们走进童年的大门。孟小乔是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在一次偶然之下遇见了仙女蜜儿,蜜儿的到来使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给孟小乔吃壮胆药,让孟小乔结识了爱玩的小人精,让老师再期末写评语时给美一个学生写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书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这些都是关于书的名言。你可知道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没有了书等于我们没有了知识。我读过《格林童话》,《童话大王》,《少儿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打开我精美的图书,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福精美的图案,配以文字描述,教我大自然的奥秘。内容新颖,简单明了,引人入胜,使我爱不释手。一次游玩中,看到一朵每丽的花,我想这是什么花呢?回到家中,我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找到答案。原来是月季,属蔷薇科,多年灌木,枝叶光滑无毛,但皮有刺。花期长,香味淡雅或浓郁,品种可达万种以上,被奉为:“花中皇后”。月季花朵硕大,色艳丽丰满,有红,白,绿,紫等几种颜色,而且十分清香宜人。是天津的市花,深受老百姓喜爱。从此我不知道的问题就去找《十万个为什么》,找到所需的知识。

从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万物的奥妙,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故事是成长的向导,小时候,我常在妈妈的故事声中悠然入睡;上学时,也经常去学校的阅览室里去读《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小王子》、《上下五千年》、《岳飞传》等等。

至今还记得那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那会跳舞的红鞋,那有了钱就改头换面的士兵,就这样这些或悲或喜,或长或短的故事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我在他们当中发现自己的身影,有错的、有对的,有想掩饰的,有值得自豪的。书籍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书中所散发出的智慧的光芒一直引领着我,激励着我。我爱书,爱读好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近期我最爱的一本书——《打开心灵的锁》 它是一本集寓言,童话,小说,诗歌,人物自传和历史故事为一体的故事书,每一个故事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清新的窗,透过每扇窗户都有一幅别样的风景。因此每读完一篇后我都会细细回味一番。“放开胸怀篇”告诉我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不要固守自己那片狭小的天地,伸开双手,拥抱阳光里的春风。

“心灵之约篇”告诉我生活本身是真诚的,所以我们应用一颗真诚的心来认真地对待它。“名人细事篇”告诉我成功者心中大都有一盏不灭的灯,在挫折失意甚至意气风发的时候都会想到它,并且一如既往地坚持,明白很多条道理,不如去做其中的一条。“柳暗花明篇”告诉我错的和对的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再坚持一秒也许就是胜利。“生活物语篇”告诉我人与人其实没什么不同,你以别人为榜样,别人也拿你做参照物。有些悲观者认为人生就那么回事,到头来万事皆空。的确如此,不管是幸福还是不幸,都不能延长我们的生存时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我们要让每一步达到它应有的价值。要做一个自我欣赏者,让人生的舞台充满艺术气息,和谐,融洽。打开心灵的锁,快乐会伴随你。

现在,就让我们打开心灵的锁让成长的历程一路阳光和煦、山花烂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

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

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我最喜欢的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写的《假如你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的盲聋女作家和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描写了她的童年和青年生活。当海伦凯勒一岁半的时候,她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她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生活在一个孤独和黑暗的世界里。

海伦·凯勒七岁时,她的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找她。在苏立文小姐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和写字。后来,她学会了说话和与人交流。

当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她充满自信地说:“总有一天,我会上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里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盲聋人。掌握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等5门语言,出版著作14部。后来,她被任命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了她的盲人社会工作。她还在美国各地巡回宣传,为盲人和聋哑人宣传教育和治疗项目。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沙利文去世,这使她非常悲伤。安妮·沙利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导师和朋友。她和她在一起50年了。海伦·凯勒知道是老师无私的爱造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说,如果她给我三天光明,她会帮助她的人,婴儿和小狗,日出,日落,博物馆,油画和戏剧,帝国大厦,整个城市和明亮的衣服。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充满了强烈的乐观主义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安妮·沙利文小姐,还有这本书

我喜欢读书,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中。我也读了很多书,如《100000为什么》、《长袜的皮》、《柳林风声》、《昆虫》、《枫林渡口》、《草屋》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然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

我喜欢《城南旧事》的原因是我喜欢作者细腻而直白的写作。《城南旧事》中的主要人物是英子、英子的父亲、英子的母亲、秀珍、秀珍的母亲、秀珍的父亲和英子的好朋友牛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书”是我们的粮食,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充实我们的内在。英国的莎士比 亚说:“生活里若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在说,书是生命的一部分,我们要多看书才可以充实自己的生 活,使心情更愉快。在我看过的书籍里,有一本是我难以忘记,就是”居里夫人”这是我要写心得报告所选的一本书,这本书描述居里夫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忍受着 病痛,努力研究科学的故事。

我会喜欢这本书,因为居里夫人努力不懈研究科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在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她很聪明,也开始想要对科学有更深一层的了解。到了高中 时期,她时常不吃也不喝,都在专心研究科学,直到她考上了哈佛大学,后来也找到了她的另一伴,也就是皮耶尔。他们一心一意专注于科学,直到最后,他们以努 力的付出换来了成功的果实,这时他们的梦想成真了。而发明镭的人,就是居里夫妇!

在我沉浸于这本书当中,我认为做任何事都要努力,而且要一心一意专注着,一定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事倍功半,所以当我们面对任何事情时,都要勇敢的 去面对,就像居里夫人一样。在居里夫人坚持研究科学的精神下,深深告诉了我,当我们遇到问题时,不要想着如何逃避,而要有思考如何克服这个难题甚至解决这 个困难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我已渐渐知道如何度过人生困难的过程,那就是要勇敢面对,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书,是提供我们正当学习方法的物品,而不是陷害他人的工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每个人都有一本属于自己最爱的一本书,而我心目中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相约星期二》。

本书是一位年轻人向一位垂死的老人家学习生死之道的书。作者米奇艾尔邦,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再次遇见大学时期教导他,有是他最敬爱的老教授墨瑞史瓦兹。死时,这位老教授已剩下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可活,墨瑞挣脱原先对死亡的情绪与束缚,并借由每个星期二的谈话,使米奇重新看待生命。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许多,就像书中有一句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死,但没有人把这当真。”我觉得墨瑞说的很有道理,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清楚,有生就有死,自己有终将难逃死亡这一扇门,但我们却不愿承认它,面对它,对于死亡我们欺骗自己;我们害怕,害怕一切都将消失殆尽。很多人都说,死亡带来悲伤,也带来生离死别,是痛苦的象征。其实,死亡就像日出日落一样自然,它不具任何情绪情感上的意义;时候到了,就是如此。因此,我们绝对不会知道,死亡是什样的感觉,或者之后会如何。我们应该向墨瑞看齐,在遇见这么庞大的困难时,还是依然用最诚恳的角度去面对它,对抗它。这位教授,墨瑞所碰到的挫折比我们所想象的、所碰见的、看到的都还要痛苦,但他却能够用这么积极洞澈的人生观去看待死亡这件事。我们应该好好深省。

我认为,生命是一门课程,就与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之中相同,会遇到瓶颈,也会遇到困难;这们课用经验教导我们如何去面对、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有时你会想要逃离这个处处逼人的地方,但是请想想墨瑞,别忘记他告诉过我们的话。

生命的课程,永远不会结束,“课继续在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的好处真不少,俗话说:“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因为我只要二三天没看过书,我就会双眼无神,脑子空空,所以就更需要看书了。但每个人喜爱的书因人而异,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中国名著,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罗贯中。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结义,他们有如兄弟一般的感人救国心,真是令人感动,换作是我铁定不会到战场舍弃自己的生命,为国捐驱。而大家所熟悉的草船借箭,诸葛亮运用智慧,只在一夜之间就可有十万支箭,他的智慧与处事道理是我们要学习的。

三国演义虽然是可以反复咏诵的一个故事,但三国演义仍只有一部份是符合历史的,其余皆是来自作者的想象。虽然这本书听起来不太现实,但总比课本上死板板的历史好太多了。这本名著也带给我许多的启示,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用机智也可以战胜凶恶的猛兽。

阅读真的很重要,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也可以带给人平静与待人处事的道理。”为什么不把空闲的时间用来看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我喜欢的故事书有很多,有儿童经典文学、成语故事、各种类型的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爱的种类是儿童经典文学、书名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描述四个个性各自不同的主角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唐三藏和沙悟净。西游记里,孙悟空心地善良同时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慨;唐三藏开朗乐观,又悲天悯人,深受众徒弟们的爱戴;猪八戒好吃懒做且见利忘义;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但是他却是个脚踏实地的英雄。

故事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取经的途中却不幸在火焰山受阻。但此时,孙悟空不但没有落跑且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善加利用本身的智慧及法力,和铁扇公主、红孩儿以及牛魔王斗智、斗力,费尽了千辛万苦,终于取得了芭蕉扇!并且息灭了火焰山的大火。如此一来师徒可以顺利得继续踏上前往西方之路,完成取经的大业。什至拯救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得以早日脱离这终年燥热天气的煎熬。

阅读西游记,不但可以学习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还有沉醉在作者丰富的想象力里,的确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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