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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之死的读后感聚集70条

时间:2017-07-20 05:05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1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muss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2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最沉重的负担?而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呢?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描述了男主人公托马斯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可当他爱上一个餐厅的女侍-特蕾莎时,他对她的爱违反了他制定的原则,甚至娶她为妻,但是托马斯灵肉分离的想法却丝毫没有改变,依然游移在情妇之间,这促使特蕾莎极度痛苦与不安,最后决定离开托马斯。分离后经历了磨难,命运与抉择让托马斯回去找特蕾莎,此后两人没有再分离。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凉里的快乐,彼此是生命中甜美的负担。而托马斯的情妇之一,萨比娜则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

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着托马斯,特蕾莎等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

整本小说主要写“轻与重”,“灵与肉”,对托马斯来说,轻是“偶然一次不算数”,是“别样亦可”,而重则是“非如此不可”。在遇到特蕾莎之前的托马斯,会更偏重于选择“轻”,因此屡次外遇,在他的字典里没有背叛这个名词,但当他遇到心爱的女人时,托马斯在灵魂和肉体间划分着明显的界限,他内心确实是深深的爱着特蕾莎,但却不停的一次次的伤害她,而特雷莎潜意识里认定灵魂离不开肉体,因而最终选择离开。到最后托马斯回去找到了特雷莎,并选择了“重”,做到了“非如此不可”。

重,是有序,是必然,是非如此不可,它意味着责任,很少有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轻,是无序,是自由,是偶然,是别样亦可。对于何者为“轻”?何者为“重”?什么时候该选择“轻”?什么时候该选择“重”?“灵与肉”能否分开?这些问题,我们往往难以认清且正确地做出选择。

就我自己来说,我难以认同男主人公托马斯“灵与肉”分离,选“轻”弃“重”的做法,我认为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爱一个人就应该一心一意,就应该尽力甚至牺牲自己去保护她,不让她受伤害。而至于萨比娜,因怕责任,选择逃避与背叛,这也使她难以快乐地生活。我觉得选择“重”,并在“沉重的负担”下生活,“灵与肉”相合,跟着心中的感觉走有时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这才是自己心里真正想要的,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勇敢地肩负起应负的责任,在艰难和压力下不断前进,人生才能过得更快乐,更有意义,更精彩。随着心灵生活在“重”中,有时那种踏实与幸福也会使自己忘却沉重的负担下的艰辛,从而感觉到“重”中的“轻”,感觉一切负担都是“轻”的,没有负荷的。

在最沉重的负担下,我们要勇于承担负担,让灵魂与肉体结合,真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不畏困难,不向命运低头。因为只有这样的非如此不可,我们才能不断前进,才能感受到“重”中有“轻”,“轻”中有“重”,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3

我读小说向来品位不高,只图好玩、痛快,不愿费脑筋。所以昆德拉的这部小说我反反复复拿起过多次,都只能翻到开头几页。然而在那个寂静的午夜,我独自坐在客厅再次捧起它时,居然像读《知音》和《故事会》一样毫无滞碍地读了下去。书中的内容吸引并打动了我,因为我在书中看到了身边的人和事,也看到了自己,从我过去从未意识到的角度。

一部成功的文艺作品总会揭示现实与人性,而昆德拉的段位太高,不用什么惊天动地的现实描摹,不用什么千锤百炼的人物对白,看似随意挥舞两下,就已经挖得太深,掘出太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以至天资愚钝不学无术的我痛恨自己阅读的快感与沉静的思考不能兼得,其中的妙处没能细细品味,也不可能悟透。所以我不敢评价和分析,只能从几个容易下手的角度说说自己的感受。

与某些小说家不同,昆德拉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反而直白地告诉你,这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然而这些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和价值取向,更重要的是有着自己独特的困惑与障碍、选择与行动,能让读者产生极强的同理心。或许昆德拉对讲故事本就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如何将人物的经历、内心活动和梦境作为隐喻,来表达对现实和人性的思考。另外,就像鲁迅先生经常在小说和散文中不经意地随口骂人一样,在主题之外,昆德拉也能随时写出大量类似“人是不能和比喻开玩笑的,一个比喻,就可以产生爱情”这种文青们最喜欢的金句。

他写了大背景,却写了小人物;他写的小人物,却用了大手笔。人物在困境下的反应、特殊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以及爱情和性,这些都是小说中常用的素材,用来歌颂、批判、反思或者讽刺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会让主题显得比较深刻。而跟昆德拉一比,这些就肤浅了。他写人物不会只写到某某真勇敢值得我们学习,某某真小气大家一起鄙视他的层面;他写政治不局限于揭露某个政府真无耻,某段历史真黑暗的层面;他写爱情和性,也不满足于只让你感动或者虐心。他有更深刻的、形而上的东西要表达。他写到“存在之轻”的沉重,写到“非如此不可”的决心,写到“灵与肉”的冲突,写到反对政治的“媚俗”以及无所不在的“媚俗”。这些都是大部分小说家未能触及的地方,而昆德拉写到了,还写得那么有道理,还写得那么巧妙,这就是他的厉害之处。

这部小说的叙事结构从整体看来是完整的,可在读的过程中视角不断变换,各个章节互相打断,甚至在中间就已经交待了男女主人公的死,后来两人的经历又重新成为叙事的主旋律。很多人评论这是昆德拉在小说写作中借用了音乐手法,他们称之为“复调小说”,而四位主要人物则对应着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四个乐器,小说像乐曲一样富有节奏和速度的变化,形成了回旋与变奏。

昆德拉曾引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谚语,他认为“小说艺术就是上帝笑声的回响”,所有杰出的小说作品都是由此而来。无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就是其中之一。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今天晚上我和我的妈妈看雪孩子的图片,关键词语是:鹅毛大雪,蹦蹦跳跳,又唱又跳等等。

我的收获好大哦!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这标题一看就充满了高格气息,谁会想到内容是这么可爱呢?

十分惭愧,我没什么文化,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汪老,而且是在汪老突然成了“网红”之后。这本书也买了很久了,因为沉迷其他作者的原因,直到书荒之时我才不大乐意地翻开它。无他,我从不乐意和“文青”们“同流合污”,因为我自认是一个满脑子庸俗念头的下里巴人,而文青们几乎人手一本汪曾祺和大冰。

偏激如我好像又把话说过了。不过假使我们把汪老和大冰结合:《人间草木么么哒》,是不是就又可爱起来了?所以虽然我一向不乐意高攀文青,却从未讨厌过这个群体。

扯远了。汪老在这本书里也提及了一个群体,它们最容易被忽视却又无处不在,是屈原的最爱。没错就是花草树木——我们在小初高命题作文里面经常用它们进行环境描写。真是劳苦功高。

自从泼妇一样在大号骂过胡适,我就觉得自己胆子肥了许多,敢直面许多大家,有啥说啥而不是一味捧脚。汪老说希望自己的语言是平淡的,却不是干柴无味的,我呵呵一笑,觉得——他这一点已经做得极其好了。

我又要提高〇了,没办法,谁让我喜欢他的书呢。高〇也是平实语言的忠实拥趸,但他偏爱用极简的语言营造极惨淡的氛围,最后写出一篇大悲剧来骗我眼泪。而汪老却同他风格迥异:平淡中透着一股温和的雅劲儿,同时不失风趣。我觉得这种品质在当下,不光是写作圈,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其匮乏的。

人们不优雅、不幽默了。许多国人动不动就振臂一呼,口吐“上下五千年大国泱泱”之类的壮词,喜怒皆形于色,为利来为利往,举止行为却没有一点时间沉淀的样子。

我的尴尬癌就是这么日益严重的。我觉得这种人就应该看看汪曾祺。

读汪老的书,看他讲马铃薯的吃法,滇茶好在哪里,家乡人看不起狗心腊梅,“写什么屁小说”,紫薇花对紫薇郎。诸如此类。

如果光是这样的话,我觉得那还不配被称为优秀的作品。要承认,优秀的作品必须是有深度的。悲剧往往容易成为杰作,因为“悲剧”总是自带深度。所以要把不悲的东西写出意味和哲思,私以为更难。

我觉得汪老这点是合格的。我看到死掉了的大黑蜂也会觉得有点悲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这人“悲悯上瘾”,太过悲观;看到汪老家人插着他做的珠花相互拜年,又会觉得很有生活气息,有烟火味和一点点时代感,很亲切;现代化的香港里难得一见的一抹绿色……我觉得都很棒。

人们太忙了,忙到忘记了生活。

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虽然爱听戏曲、古琴,但都是偏爱的西皮快板和《酒狂》、《广陵散》之流,写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才读到了50%(kindle告诉我的)。

所以我没资格说这话:我觉得大家应该喜欢花草。自从想着给屈原每日上供花草,我就有了日日散步拍花的习惯。渐渐地我似乎也开始为一两种特定的花神魂颠倒,也有些明白了偶像。这大概就是偶像效应。

我喜欢粉月季,尤其在这样的大冷天也能开得极盛。她们美得那么玲珑剔透,静静地在马路边绽放一抹粉色,显得温情且高雅,让“好色”的我总忍不住长久驻足。我想屈原也一定会喜欢的。我把这花发给一个朋友,她就说了句“好看”,然后又开始跟我说自己的野心和抱负。

我觉得这是好事,但是也觉得她需要看看汪曾祺。不要被抱负反噬了才行。

这本书能让人短暂地想起那种美好的活法,甚至可以改变人。

花花草草由人恋。我希望是如此的.。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今天,我阅读了法国著名作家、科幻小说之父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巨作《海底两万里》,它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顽强探索,就是成功之源.此外,这本书还使我了解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丰富了我的地理知识.

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龙纳斯教授听了许多船只被“海怪”龚击的事件,他打算和助手康塞尔一起去寻找“海怪”,他们登上了美国战舰,却无意地爬在了“海怪”身上.所谓的“海怪”其实是一个潜水艇,它叫“鹦鹉螺”号,船长尼摩和教授他们成了朋友,却不放过他们,不把他们送往陆地,并在特殊情况下囚禁他们.但教授和他的伙伴环游各大洋,经历了种种磨难.从林肯号美国战舰消失到发现“鹦鹉螺号”;从初识船长到海底森林狩猎;从托雷海峡到搁浅事故遇上巴布亚土着人;从珊瑚墓地到海底隧道;从珍珠养殖场到维戈湾海底宝藏;从海底煤矿到南极探险;从勇斗鲨鱼到血战章鱼;从海洋风暴到海底复仇……最后,教授和同伴在逃离时遇上大漩涡,除了教授和他的同伴外,“鹦鹉号”与船上的成员都消失在海洋里,教授他们却重返大陆.

本部小说既是一部惊险的小说,又是一部关于海洋的百科全书,书中描写的情节引人入胜.此外小说将尼摩船长等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尼摩船长探索海洋,勤思好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学习中我们遇到问题也要勤思好问,只有端正了这个态度,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平平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观看《朗读者》第九期观后感(一)

我常常问自己,

儿时的家怎么就不能忘记?

那土窑洞里看不到砖瓦和水泥。

也许是父亲的推车了不起,

供我们读书离开乡村离开了土地。

也许是母亲织的格格衣,

谁见谁夸的感觉怎么都抹不去。

难忘中秋明月夜,

爷爷把月饼六半切。

哥姐不肯来品尝,

那月饼的滋味可是甜中透着香。

难忘看病回家的路上,

哥哥将衣服披在我身上。

上学的机会谁能不渴望?

三姐将自己留在了家乡。

我魂牵梦萦的地方,

我看不完住不够的地方,

我愿将心交付的地方,

那就是生我养我的家。 

观看《朗读者》第九期观后感(二)

因央视节目《朗读者》热播,俨然掀起一股朗读热,几乎是一夜间,文青们突然集体进化成为朗读者。

严格来说,《朗读者》更近于朗读包装下的《感动中国》,借朗读这个似乎“高大上”却又不难操作的壳,煽情得以合法转世,但它与真正的朗读,其实关联不大。

靠朗读就能复兴文化?靠朗读就能唤醒对阅读的重视?靠朗读就能重建我们心中的仪式感?这些想法很抒情,但未必能得到实证。更重要的是,一旦沉浸在这些桃色的想象中,我们就会忘掉,当下朗读本身其实很成问题——它压根就是西方文化的舶来品,尚未与我们自己的文化有机融合。

安徽省朗诵艺术学会副会长安妮曾指出:由于重视学生朗诵的集体效果,朗诵的音乐性和动作性在不知不觉中趋向夸张,结果是把朗诵和舞台表演混为一谈。

安妮所批评的,即所谓“朗读腔”,指在朗读过程中加入过多表演色彩,因过分夸张,不仅不能打动听众,反而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在今天,岂止学生们有“朗读腔”,很多专业人员亦如此。

就以《朗读者》为例,著名话剧演员濮存昕一口一个“老舍(shè)”,用情之深,咬字之狠,结果却念错了音。

表达尊重、景仰,完全可以用更平易的方式,何必如此内力十足?相信很多人会说:这是艺术,你不懂,说明你缺乏艺术感受力。如果艺术可以如此背离真实感和最起码的羞耻感的话,这种艺术未免也太“拿着肉麻当有趣”了。

事实上,濮存昕式的“朗读腔”绝不是什么高雅艺术,而是对现实的无奈妥协。

1947年,魏建功、黎锦熙等在中国语文诵读方法座谈会上,便有学者提出朗读话剧化是导致朗读活动矫揉造作的主因。

著名学者潘家洵(易卜生作品的译者)先生说:“中国话剧所以难听,是因为‘美化’。而目前一般人学习国语多以话剧或留声机为师,越学越难听,实在是语文教育上的一个大问题。”

孙楷第(著名学者,敦煌学家)先生则指出:“中国的戏剧所以不自然,是因为本来是由野台子戏发展而来,因为台下空阔,观众嘈杂,台词就不得不高亢做作,不顾自然,以引起台下的注意。过后搬到茶馆里,再进一步有了正式的戏院,也不能摆脱那种矫揉造作的毛病。中国语文诵读万万不可舞台化!反过来看西洋戏院,发达很早,所以到现在台词与语音相差很微。”

可见,所谓“带着感情朗读”“抑扬顿挫”“模仿作者情感”“打动观众”之类,其实都是借口,不过是“野台子戏发展而来”,可在当下,这却被认为是最优秀、最高雅的艺术。

那么,“野台子戏发展而来”的东西,又是如何变成经典的呢?

首先,与历史相关。

虽然西周时便已有“诵”(初期为朗读,汉代许慎时已成背诵),宋朝时已有“朗诵”,但只是为了背和理解课文而设,算不上艺术,“以声节之”而已。1919年以后,朗读作为动员技术之一,逐渐得到重视,从五四运动到抗战,朗读的地位越来越高,不具备表演性的朗读渐被排斥。

其次,与苏联影响相关。

苏联语言大师阿克肖诺夫曾说朗诵是“戏剧艺术的变种”,是一种“更接近自然的、口语化的舞台语言”。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也说:“语言即音乐。在舞台上讲话,这是一种困难并不亚于歌唱的艺术,要求有很好的修养和高超的技术。”

在以俄为师的氛围下,这些话不啻金科玉律。

其三,与教育相关。

根据1955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提出:“朗读要有感情。但是儿童必须很好地理解和掌握了课文的内容,对其中的人物和事件有了正确的一定的态度,朗读才能有感情……儿童对作品的理解和所受作品的感染,就表现在朗读的表情上。”

这就是说,不仅声音要假,表情也应足够夸张。

1955年到1963年,《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删除了“朗读要有感情”,但1978年又恢复了“在正确地读的基础上,要求读得通顺流畅,再从流利地读到有感情地读”。

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原本对朗读无具体规定,但1992年《教学大纲》亦加入“有感情朗读”,以后“普通话流畅地朗读,恰当地表达出文本的思想去和自己的阅读感受”成为标准。

语文教学之所以提出这些要求,是苏联教育观念影响的结果。可问题在于,学生与社会接触甚少,对课文的理解能有多深?怎么能准确表达作者的情感呢?只好人云亦云,模仿老师和成人,摇头晃脑,似乎沉醉其中,其实是在系统学习诈骗技巧。

由于朗读速度慢于阅读,据国外统计,同样的文本,朗读时大脑每秒可处理2.2—4个单词,而阅读时可以处理9.5个单词。在教学实践中,常常出现因朗读而耽误课堂时间的情况,许多语文教师不得不采用齐读,以节约时间。

齐读的最大问题在于掩盖个性,只要声大、整齐,即告成功。为了整齐,不得不拖节奏,一字一顿,在齐读中,许多学生不看文本,见一个字读一个字。齐读进一步异化了朗读——似乎只要声大,只要有所谓节奏(或节奏变化),即是成功的朗读。

不否认,朗读有发展为艺术的可能,成为更高级的朗诵之类,但这种艺术应有更本质、更内在的标准,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还未建立起这样的标准,即使是很著名的朗诵“大师”,他们播出的唐诗、宋词也常令人浑身发麻,其他可想而知。

中国古人也朗诵,也带有一定的表演性,但更倾向于表现自身的行为状态,所谓长啸、踏歌、吟咏,并不强调大众参与,也不会假设身边站着一万名观众,自己有义务去感染他们。想李白乘舟时,如岸上传来的是濮存昕先生一句深情的朗诵,一代诗仙恐怕很难拒绝投水而死的诱惑。

总之,朗读的路还很远,且慢摇首摆尾。 

观看《朗读者》第九期观后感(三)

抛开众口难调背景下对于节目内容体例的褒贬不一,我想说说我看到的董卿。

下午用了挺长的时间看了中新网对“朗读者”和董卿的报道。从高中时看青歌赛开始,喜欢这个可爱的女人已经十几年。从她的节目里不难感受到满满的文艺气息,甚至有些地方让我找到了莫名的契合,对于这个陌生的女子,我的情感已经从懵懂的喜欢演变成发自内心的欣赏。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人生是可以被复制的,偶像是和我们不同的个体,她也未尽完美。董卿或许并不十分出挑,也难免带有公众人物的光环,但她的确是一个有学者思维的媒体人,光是这一点就让她的格局大于大部分主持人。我感受到她娟秀而叛逆的内心,聪明的脑袋,工作狂的劲头,不打折的专业精神,或许再加上她的阅历——当所有的这一切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就不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了。“朗读者”是董卿从业二十多年积累的一次集中展示,她已然惊艳了人们的眼光。这一次,偶像让我看到了时间沉淀下的力量。沉淀下来的不是虚空,是一直以来的追求与思考。董卿从来不是一个盲目庸碌的人,她喜爱自己的职业,且有着高于一般同行对于职业的理解和理想。她今天的成就的基础在于她拥有CCTV这块招牌,而这个平台是她凭借出众的专业素养取得的。从入行到进入CCTV,她走了将近十年,十年的蓄势之后,董卿慢慢绽放自己特有的光彩,又用了十几年,她进行了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在业界树立了一个标杆,或许她的职业道路从此也会发生质的转变。这例子明白告诉我,对于成就一番事业来说,“十年磨一剑”这句话是真的。十年的确占据了一个人生命里挺大的比例,但是能够称其为“事业”的也一定不是轻飘飘的东西。在追求事业的路上,不教条死板,拥有不落俗套的想法,经过理性思考认为对的就去坚持,投入自己所能的最大限度地努力,不丧失底线,终会遇见那些想遇见的。

喜欢一个人十年,发现她仍然是你的女神,并且因为你自己的成长更能理解她也更加喜欢她了,这是会令人感到幸福的,尽管你们是陌生人。“朗读者”带给我许多角度的感触,尽管它只是一档零门槛面向全国观众的电视节目。每看完一期都有说些什么的冲动,但是写下来的或许不及当时感受到的十分之一;每看完一期也都有做些什么的冲动,开始认真注意某个作家,开始思考某种生命现象,开始向往某个地方。我想我会尽量去做。我狭隘,我选择投赞成票。一档电视节目,直面真人,直指人心,我以为这已经尽到它的使命并且高于平均水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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