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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日记读后感两百字集锦50句

时间:2019-05-28 21:09

篇一:王二小

我前几天,看了《王二小》,令我十分感动。

王二小生活在战争年代,又是孤儿,总是没吃没穿的,挨饿受冻,才几岁就得靠劳动来养活自己。就是这样,他都非常的坚强,还聪明勇敢,小小的年龄就懂得爱憎分明,为了中国的抗日战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们生活在这和平的年代,我们生活上比王二小好多了,更应该利用这好的环境来多学习、多思考、多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我们一定要学习王二小的坚强、勇敢的性格,生活再苦、困难再大也要坚强面对的精神。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为社会、为祖国服务。

篇二:城南旧事观后感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叫《城南旧事》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小女孩-英子童年的酸甜苦辣。她的家乡在台湾。我们知道人人都有童年小孩的童年是天真可爱的。英子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而她从不在穷人家孩子面前炫耀,并且还帮助穷人家的孩子,对生活的态度能够积极向上,做事情能够胆大心细??他还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你看了也会怎么说的。

篇三:举起手来观后感

今天,我随同妈妈去看了一部电影,电影的名字是:举起手来,这是一部爱国电影,讲述了日本鬼子,为了得到一尊佛像而费尽心思,想要得到他,可是这尊佛象让村民们保护了起来,日本人一怒之下,就去搜查,有一个日本兵特别搞笑,他嘴里一直喊着不知是什么字,还有俩个小孩他们勇敢的对付日本人而无所畏惧,有一个日本人被他们整的很惨,到最后,这尊佛像终于被成功地运了出去,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精神爱护祖国的一草一木。

篇四:焦裕禄观后感

今天下午看得影片《焦裕禄》令我感触很深。焦裕禄肝痛发作时就用钢笔顶着肝部,坚持工作。如果是我的话早就在地上打滚了。从这点可以看出焦裕禄对人民群众的事情的一丝不苟。怪不得受到人民群众的爱 戴和拥护。当时兰考正遭受严重的打击,人民群众生活十分穷苦。为了改变兰考的贫穷面貌,焦裕禄带领大家与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的斗争,最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享年42岁,当时被群众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儿子!”

篇五:李小龙传奇观后感

今天中午我看了李小龙传奇的大结局,我心里有很多感受。

李小龙因劳累过多,压力大生病去世,我想:他也很累了,让他睡吧,不要吵醒他。他生前做过许多好事,但依然有人蔑视他,李小龙死后,世界为每年的7月8日做为李小龙日。我们再看看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像李小龙这样,一旦想出事情就要去做,既然做了为什么不做好它呢?现在,就算有这样的人,也已经寥寥无几了??

李小龙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是全世界的骄傲!

篇六:侏罗纪公园观后感

快开学了,妈妈 说让我最后的放松一下,去看一场电影《侏罗纪公园》,结果不但没有放松,反而更让我紧张 了,大家一定很想知道电影的内容吧,现在我就给大家讲讲惊险刺激的《侏罗纪公园》。

电影讲述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博士通过一只吸了恐龙血,被困在树脂形成化石中的.蚊子,提取到恐龙的DNA,创造出活体恐龙,建造了一个侏罗纪公园。一些科学家 受邀来到这个世外小岛上观光浏览。就在这时,风暴来了。岛上一个贪心的工作人员将所有电源关闭,拿走了恐龙的胚胎,使得岛上的所有的恐龙失控。恐龙冲破高压电网,危险逼近,危机四伏,科学家们与恐龙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最终放弃拯救公园,离开了小岛 。

《侏罗纪公园3D》是一部很不错的影片,它包含了人文关怀、炫酷的特效,十分精彩。也真心希望 大家去感受 一下吧!

篇七:鲁西西外传

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西西外传》了。

鲁西西的>故事有趣极了,她一会儿能进到桌子里面的世界,一会儿又能回到古代和王昭君下棋,一会儿她还能变成信鸽参加信鸽比赛等。她还有许多朋友:一群英勇善战正义感强的豆芽兵,一支能和万物对话的圆珠笔和一瓶能按自己的意愿变成别人的护肤霜呢!

这本书让我有了丰富的想象力,让我写

篇八:植物妈妈有办法读后感

在阅读。《植物妈妈有办法》这篇课文后,我深有

如今,保护环境是多么的必要,想想这可爱的蒲公英,这可爱的苍耳,这可爱的豌豆,一切的一切,充满生机,让生活更加美妙。我们应该保护这一切,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

篇九:草房子读后感

《草房子》一书共有九章,我最喜欢的一张是第八章《红门》,读完,就让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立字向我们描绘了这一个情景。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一户人家,是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别人的孩子只有两个季节的衣服,杜小康还有一条皮带,别孩子都是用绳子来代替的,常常系死,就很高傲。有一天,杜小康的父亲,买了一条大木船和一般的货物,都被一条飞一般的划过来的大铁船给到河底了,此时,家里一贫如洸。后来,它们又借钱买了鸭子,又赔了。但桑桑又借钱给杜小康20元钱,杜小康又做了小买卖。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杜小康从无数次的挫拆中站了走出来,不怕困难。告诉我们不怕困,要迎风而上,打败困难。

读着,感概万千;读着,感动常;读着,意犹未尽;读着,好一次难忘的阅读之旅。

篇十: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 做事一定要自信 ,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篇十一:王二小读后感

王二小是一个放牛郎,他也是八路军情报的小情报员。

有一次,敌人来扫荡,在山沟里迷路了。忽然发现了放牛的王二小,并把他捉住要他带路。王二小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里。八路军在一刹那开枪了,敌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当敌人发现中计时就把王二小挑在刀尖,重重的摔死在了石头上,。而敌人也被八路军消灭了。

后人为了纪念王二小的事迹,就写了一首歌,名叫《歌唱二小放牛郎》这首歌马上一传十,十传百,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遍了全村。

王二小虽然是个比我还小的孩子,但是,他冒死给敌人带路,并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包围圈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

篇十二:《老人与海》读后感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篇十三:《童年》读后感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篇十四:《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

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篇十五:《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记录的是海伦.凯勒一生的事。书中感人心腑的故事,总是在我受到困难和挫折是鼓励我,不要后退。海伦.凯勒从小就失去了听觉、视觉和甜美的声音。她也曾因自己的缺陷而放弃过,可她又很快振作起来。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着超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并不懈向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不会被一些客观条件束缚,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力量去实现它!坚贞不屈、不断进取的精神是海伦.凯勒所拥有的,我们——祖国的接班人更应该拥有这种美好的精神品质!

篇十六:《居里夫人传》读后感

《居里夫人传》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

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老人与海》是诺贝尔文学奖级别的巨著,看看豆瓣的文艺青年怎么评价这本书。

一

在我初次撰写本文的那些天,我在校园散步时读到一则讣告,本校一位退休工人在家中去世,享年104岁。讣告特别提到,他生前是一位淡泊、俭朴的老人。我在对他油然升起敬意的同时,也产生一丝惊讶,我从讣告中得知,他与我同居一幢宿舍,而我却对他一无所知,甚至素未谋面。

我由此想到另一条死讯,2002年1月15号,全世界的重要媒体都竞相报道了一条来自古巴东哈瓦拉的消息:

一个叫格雷戈里奥富恩特斯的渔民病逝,享年也是104岁。同时配发的,还有他的照片,棒球帽下,一张苍老而快活的脸。一夜之间,这个死去的老渔民成了继菲德尔卡斯特罗和切格瓦拉之后,最广为人知的“古巴人”。

他曾创下何种丰功伟绩而能享有如此的哀荣呢?没有,他仅仅是一介普通的渔民,就像我那位104岁的老邻居一样平凡,或者说,就像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圣地亚哥一样普通。

但关键之处也正在这里:富恩特斯恰好就是圣地亚哥的原型。《老人与海》也许是整个欧美文学中迄今为止最伟大的一部中篇小说,当它为海明威赢得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富恩特斯就和圣地亚哥一起名垂不朽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20年代末,海明威在海上邂逅富恩特斯,后者向他讲述了自己21岁时捕获一条1000磅重的大鱼的经历。这段经历成为一颗种子,植入海明威的体内,在20多年之后,他写出了《老人与海》。如果富恩特斯真是小说主人公原型的话,那么,这20多年的光阴已经把他变成了一个小说中“枯瘦干瘪”、“颧骨上有些皮癌黄斑”的老头子。

这会使人有些怀疑,《老人与海》的真正主角真就是富恩特斯吗?

1961年海明威吞枪自尽之后,富恩特斯由于过度悲哀而无法出海,从此在家中接待来自全球各地的游客,讲述自己捕获大鱼以及和海明威交往的故事。这是一项收费服务。今年暑假我曾去泸沽湖旅游,听摩梭末代王妃讲述往事,明码实价是一人二十元钱,富恩特斯的收费想来也应该不低。反正,他以此积累了财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靠抽哈瓦拉雪茄、喝朗姆酒和看漂亮的姑娘,又乐陶陶地生活了近半个世纪,最后大概是含笑而卒吧。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关键词,这就是“不朽”。

是什么东西让这样一个老渔民得享不朽的呢?是文学。

在这颗有人类居住的星球上,文字是最不朽的,比石头都还要永恒。一块石头通过文字的描述,可以成为在山崖上展览千年的神女峰、望夫石,即便在风化、坍塌之后,人们也会借助文字重新塑造或者重新指认。在古代的建筑中,幽州台、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也许是最为著名的,不过我们可以设想,沿着中国的长江、大湖,不晓得曾兴修过多少这样的建筑,它们在时间的风雨和兵燹中沦为了废墟,而唯有幽州台、岳阳楼、南昌滕王阁这样的建筑才得以代代重建,因为李白、崔灏、范仲淹、的诗词文章赋予了它们死而复生的神性,换一句话说,它们已经不是登高览胜的土木之身,而成为某种唤醒记忆的道具,和与天下同悲同喜的情怀、故人远去的背影、秋水长天的景色,融汇为了不可分离的整体。

一个有趣的事情是,今年冬天我回了一次阆中老家。阆中是一座地道的古城,嘉陵江三面环绕,北边的玉台山腰,也矗立着一座滕王阁,和南昌的滕王阁一样,都出自唐高祖李渊第22子、滕王李元婴之手。据记载,当时南昌滕王阁规模甚小,而阆中滕王阁巍然宏丽,但所不同的是,前者流芳千古,而后者声名不出蜀中,原因很简单,王勃才华横溢的《滕王阁序》写的是南昌。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大概在曹丕说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之后,追求不朽就成了中国文人的一个理想和一种焦虑。面对河山的兴废沧桑,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文人看到了“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土丘”,也体会到能够超越时间而存在的,只有他们为此而吟哦的诗行。

“故垒西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诗歌、文学,就是映照历史废墟和人们心灵的月光。公元1172年,喝醉酒的陆游于细雨中骑驴入蜀,在剑门关口他有过短暂的伫足,阴沉的天空和嵯峨的群山让他有了些眩晕和怅惘。这个一生都在牵挂家国、功名的中年知识分子发出了一个疑问:

此身合是诗人末?

他没有找到答案,而这句诗这个疑问却从此流传下来,成为了后世文人怅惘和把玩的一个源头。

我们为什么而写作呢?文学的价值何在呢?就实用性而言,纯文学就跟月光一样,根本就没什么价值。阳光带给我们光明和温暖,万物因此而生长。没有月光,生命照样生生不息。但我们可以设想,没有月光的夜晚,是漆黑的,没有梦想的,也许肉体依旧存在,却没有了心灵的位置。文学是为安置心灵而存在的,又仿佛是《红楼梦》中那块女娲补天剩下的石头,它是无用的,却正好用来铭刻虚无的东西:人类短暂的幸福和永久的哀愁。

法国《解放报》曾经向全世界的300个作家提出同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而写作?”

回答却是完全不同的。说得大点,是为了改造社会,说得小点,是为了讨朋友喜欢。这都没有切入最本质的部分,因为言说的困难,也许是有意的回避,——真正的作家,仅仅是为了个人的记忆而写作的。

记忆是对往事的追怀,它可以浓缩为一首伤感、含蓄的小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也可以具有天堂般的长度,比如《红楼梦》、《追忆逝水年华》。在记忆的撩拨下,想像力可以恣意蔓生,无穷无尽,比如福克纳丛林般的南方小说,马尔克斯天马行空的《百年孤独》……文学家总是背对未来、面向过去写作的,这一点恰好与自然科学家背道而驰:科学拥护进化,文学耽溺沉湎。当新时代到来的时,文学家都心怀疑惧,而为记忆中的生活吟唱挽歌。

回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部小说其实只讲述了一个简单的故事:

一个老渔民在持续四十天的不走运之后,捕获了一条前所未有的大鱼,但后来成群的鲨鱼赶来把鱼肉啃噬一空,老头子运回岸的,只是一具巨大的鱼骨。就一般的意义上说,这是别人的故事和别人的记忆。但这个认识是初浅的,是皮相,是我们能看到的冰山浮出水面的八分之一。那隐藏在水下的部分,才是这个故事的本质所在,它们是海明威卓绝的叙述技巧、只属于他本人的心灵创伤和无法释怀的个人记忆。

二

海明威是20世纪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他的文学成就和传奇人生结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了文学史上一个超级的偶像。在大多数文学爱好者的想像中,他成为了艺术家最完美的象征:叛逆、出走、漂泊、冒险、英俊、有力,喜欢打猎、拳击、斗牛、酗酒和无休止地追逐女人,而且频频得手。他亲历两次世界大战和西班牙内战,曾身中237片弹片,头上缝过57针,还在非洲经历过两次飞机失事,却写出了五、六部长篇、几十个短篇以及影响广泛的游记、回忆录,并把诺贝尔文学奖收入囊中。1961年7月,当他不堪忍受多种病痛的折磨、灵感丧失的绝望和性无能的焦虑时,就用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这个一生都对浪漫文学嗤之以鼻的男人,最后却让自己的人生永远笼罩在了浪漫主义的光环下。

据说,著名批评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特里林因自己没有成为一个优秀小说家而到死都忧伤不已。他曾读到海明威酒醉之后草草写下的一封信,为此他在日记中写道:

这是一封满口胡言的信,毫无尊严地自我暴露,无法无天,孩子气,但它所代表的生活却比我所有可能过的任何生活都要美好。⑴

我读大学时的专业是历史,和中文系的同学同住一条通道,他们经常唱歌、跳舞、喝酒、大笑,这和历史系学生的谨慎、安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问他们何以如此欢乐?

他们说,海明威不就是这么生活的吗?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即便寻欢作乐,也是在做着正经的事情,一是侦探,一是作家。

我听了,感慨他们的话真是十分的文学。

我第一次接触到海明威,是1978年念高中的时候,在一本《世界文学》上看到了他的照片,以及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海明威,这头老狮子》。图文都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觉得海明威真是了不起,像他这样做一个作家,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换句话说,海明威之于我,首先是他的传奇,然后才是他的小说。

今天,在我自己增添许多年龄,也陆续写出了一些小说之后,我要说,那些供我们神往和津津乐道的故事,都是外在于海明威的。或者说,他展示给我们的,都只是他乐意让我们看到的表象,而真实的海明威,深藏在表象的后面,比我们所能看到的更复杂、更内敛、更勤劳,就像一个卑微、敬业的手艺人。

我更愿意这样来理解,海明威不像一头狮子,而更像是一只虎,虎有猫科动物的凶猛,也有猫的警觉、细腻,甚至是温柔。

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写过一篇纪念海明威的散文,他回忆了自己28岁浪迹巴黎时和老年海明威在马路上的惊喜邂逅,也充满敬意地谈到了海明威的文学得失,有两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海明威的小说是以掌握严格的技巧为支撑的;他从海明威那里懂得了,“写作始终是艰苦的劳动”。⑵

海明威在写作的日子里,总是天一亮就起床,天气虽然凉爽或者寒冷,而一动笔,他就感觉到了暖和。为了“想怎样把字眼儿弄得准确一些,”《永别了,武器》的最后一页他改写了三十九遍,而《老人与海》的原稿他也校阅了两百多次。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答谢辞里,他谈到了作家劳动的孤独,“写作,在最成功的时候,是一种孤寂的生涯……一个在稠人广众之中成长起来的作家,自然可以免除孤苦寂寥之虑,但他的作品往往流于平庸。而一个在岑寂中独立工作的作家,假若他确实不同凡响,就必须天天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⑶

事实上,一战过后,1920年代,他曾经携第一任妻子哈德莉奔赴欧洲,在巴黎度过了他艰苦、清贫的学徒生涯。关于这一部分生活(1921至1926年),他在晚年写成而于死后出版的回忆录《不固定的圣节》中有过极为深情的回忆。那时候,他常在早晨抱着笔记薄出门,去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咖啡馆写作,有时饿着肚子回家,却向妻子撒谎说已经吃得又好又饱。就在那儿,他写下了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在密执安北部》。写作的经过,他在回忆录中有这样的记述:

秋天将尽,巴黎落着黄叶和雨水,他坐在空荡荡的咖啡馆里写着远在美国密执安北部发生的故事,故事里正是同样的坏天气,他写到那些小伙子在喝酒,自己也感到了口渴,就要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喝着。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子,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等着谁。她的头发黑如乌鸦的翅膀,仪态十分安详。事隔三十多年后,海明威在回忆录中这样写到:

“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

海明威很少使用形容词,也吝于比喻,但他有两个比喻让我格外难忘:

一个就是上述的例子,把一个女孩比作一枚新鲜的硬币。

另一个在《老人与海》中,他写到圣地亚哥用面口袋补缀过的船帆:“就像一面老打败仗的旗子。”

这是极为克制的海明威终于动了感情的时候。在那个巴黎的雨天,陌生的女孩让海明威心乱,他一边持续地写着,一边不时地抬头看看她,他把她写进了这个小说。后来,他深深地进入了这个小说,迷失其中,不再观看女孩了。直到他写完小说,读完最后一段,他抬起来头来,女孩已经走了。

从这一段记叙中,我们可以发现几个有趣的东西:观察,赋予客观事物(人和事)以主观的想像。以相似的秋风、秋雨、安静的环境,来沟通遥远的两地:在巴黎写密执安北部,会产生一种意外的效果。

《在密执安北部》写一个叫莉芝的女孩同铁匠吉姆恋爱的故事。他们生活在美加边境密执安湖畔的霍顿斯湾小镇,全镇只有五户人家,日子过得清风鸦静。莉芝在史密斯家做女仆,而吉姆在史密斯家搭伙。吉姆是打马蹄掌的,又矮又黑,胡子拉渣,沉默寡言,而莉芝文静、秀气,就像那个坐在雨天咖啡馆的女孩,新鲜得如刚铸出的硬币。但她偏偏爱他,巴望着他来爱自己、疼自己。

秋天的时候,史密斯先生约了吉姆去山里猎鹿,莉芝就想念他,想得睡不着,就像中国古人说的,寤寐思服。

后来他们终于满载而归,史密斯太太跑出去迎接丈夫,而莉芝羞答答地迎接吉姆。晚饭的时候,大家都喝了酒,吉姆在莉芝的房子里拥抱和亲吻了她,她吓坏了,因为她这还是第一次被男人触碰。后来,他们去散步,在一个废弃的码头上,吉姆对她对了粗,他说,我要、我要,我要。而莉芝的反映呢,是以微弱的力量反抗着,颤声道,这不可以,这不可以,这是不可以的啊。

但最后,他还是占有了她。接下来,海明威写得更加含蓄和微妙:

码头的铁杉木板又冷又硬,而吉姆重重地压在她身上,他已伤害了她。莉芝推了推他,她被压得这么难受。吉姆睡着了。他老是不动。她从他身下挣扎出来,坐了起来,把裙子和上装拉拉直,并且想把头发弄弄好。吉姆嘴巴有点儿张开,在睡觉。莉芝俯身过去在他脸上吻了吻。他还是睡得很熟。她把他的头抬起一点来,摇了摇。他把脑袋转了过去,吞了吞口水。莉芝哭了起来。她走到码头边上,朝下向水看去。港湾上正有薄雾升起。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她走回吉姆躺着的地方,再一次使劲摇了摇他,看他到底醒不醒。她哭着。

“吉姆,”她说,“吉姆。醒醒啊,吉姆。”

吉姆动了动,把身子蜷得更紧了。莉芝把上装脱了下来,俯身过去拿上装给他盖上。她把上装小心谨慎、干净利落地在他四周掖好。然后她穿过码头,走上陡直的沙土路回去睡觉。冷雾由港湾上穿过树林正升起来呐。

海明威行文的特点是简洁,惜墨如金,但他从不吝啬于细节的描写,甚至可以说,他描写之细,就像手艺人拿刀在木头上一丝丝地雕刻。我们常说“刻画人物”,其实刻画人物就像拿小刀子在木板、蜡版上雕琢细节,细节出来了,人物就让我们触手可摸了。在这篇小说最后的三百多个字里,海明威除了“她又冷又悲,一切都像是完了”这句话,完全不去触及人物的内心,纯用白描,只用莉芝笨拙的动作、吉姆的睡相和升起的冷雾,来曲尽其妙地表达出这个献出或被剥夺贞操的女孩的心乱。如同一幢夜色下的小楼,拉上的窗帘、泄漏的灯光,更唤起我们丰富的猜想。海明威所写到的莉芝的几个动作,只是冰峰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却把莉芝的内心世界作了极为有力的暗示。

这是一种相对古典的写法,和后来盛行、并也被他在《老人与海》中运用自如的意识流手法截然不同。但我们却不能说,这种简练的外在刻画在传达微妙的内心感受上,就输于万语千言的内心独白。李白有一首送别的诗:“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全诗似乎都是客观描写,没有一句主观感受,而那个送别者的背影和他的怅然,却如在目前,他的怅然就如绵绵流水,没有穷尽。这和海明威在这篇小说中使用的手法异曲同工,都是以减法作画,因为有留白,所以更充盈,它们都属于让阅读者共同来完成的作品。

我曾和麦家讨论到通俗小说和纯文学的区别,得出的结论是,前者需要“说”,即把所有的线索、情节、因果都倾尽一空地说出来,唯恐读者不明白。而后者是“不说”,在决定性的情节上,三缄其口,制造含混和暧昧。

二者的区别可以金庸小说和《水浒传》为例,金庸小说是通俗小说中的杰作,但它把一切都说尽了,几乎不再给批评家留下阐释的空间和给读者留下猜测的余地。而《水浒传》却处处都是巧妙的留白,不独让金圣叹的点评可以大显身手,而且也让后世的小说家、戏剧家、批评家甚至政治家跃跃欲试、喋喋不休。1975年发动全国人民重评《水浒》,评来评去,到今天我们也没弄清楚,宋江到底是悲剧的英雄,还是狡黠的投降派。还有武松杀嫂、石秀杀嫂,除了最原始的复仇或洗冤动机之外,我们还能隐隐窥见更复杂、更阴暗的心理在作祟。所以试图解密《水浒》的作品,一直就在文学和舞台上花样翻新,三十年代的新感觉派小说家施蛰存写过一部《石秀》,至今还被视为经典;而七十年代一部为潘金莲翻案的川剧《潘金莲》,虽然肤浅,却也让那位剧作家一举成名。

海明威是“不说”的高手,他的非洲打猎小说《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是其中漂亮的一例:

富人麦康伯携妻子去非洲打猎,在狮子袭来时,他表现出丢人的懦弱,全靠陪猎人威尔逊的勇敢、果断才化解了险情。麦康伯太太为此蔑视自己的丈夫,并睡到了威尔逊的帐篷里。麦康伯为了挽回自己的尊严,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胆量,试图在近距离射杀一头巨大的野牛。麦康伯太太坐在汽车上,眼看野牛的角马上就要冲到丈夫的身上,就操枪向那野牛开了一枪,却刚好打死了自己的丈夫。在瞬息之间,她成了一个寡妇和一个笔巨额财产的继承人。

威尔逊好像什么都明白,他夸麦康伯太太干得真漂亮,而他可以证明这是一次误杀。但他同时又恶狠狠说,你干吗不下毒呢?在英国她们就是这么干的。

然而麦康伯太太只是哭泣,不辩解,她的回答只是:别说啦,别说啦,别说啦,啊,请,请别说啦。

小说就结束了。这一枪的确真漂亮,我至今也不明白,这是误杀还是谋杀?马尔克斯说,这一枪是对写作技巧的一个完美的总结。总结什么呢,就是恰到好处的不说。

一个作家能否写出伟大的作品,大致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天才,一个是技巧。

说到天才,就很玄奥了,我理解的天才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露天煤矿,随便挖一铲起来,都可以燃烧,比如兰波、海子、曹禺、张爱玲……就创作生命而言,他们都是早夭的。而另一种则掩埋在地底的极深处,需要勇气和耐心才能将其掘出来,比如普鲁斯特、曹雪芹、沈从文……他们一辈子都在写着同一本书或者写着同一个地方,到死也都还没有能写完。这个我们且不去多说它。

而技巧呢,常常是最易为人们误解的,行内的人觉得它深不可测,而行外的人则以为写作仅凭灵感就行了。毕竟,人人都会写字啊,一年级写看图说话,二年级写观察日记,到三年级,如果你心血来潮,就可以创作一个故事了。

听到过一个笑话:在英国的一个聚会上,一个不错的脑外科医生和一个不错的小说家相遇了,在必要的寒暄之后,医生说,写小说真好,我退休之后也去写小说。小说家客气道,做脑外科手术也挺好,我写不出小说时也去作脑外科手术吧。旁边的人都笑了,他们笑小说家的不自量力,脑外科手术,他怎么可能呢?!但真正应该被笑的人是医生,他不知道写出一部好小说需要的技巧,绝不亚于脑外科技术。

而小说家的话,仅仅是文学的幽默,可惜没人能听懂。

写作的技巧既然如此复杂,那应该如何去学习和掌握呢?我以为,即便最天马行空的作家,也不可能羚羊挂角:他总得把作品留在文字里。

有文字,就是有迹可寻的。学习写作的方法,就是对文本的细致入微的研究。马尔克斯说,写作的技巧“是在对其他作家的作品的阅读、再阅读中掌握的。”纳博科夫说得更绝,他强调反复阅读,一直要读到骨骼里边去。我们每个人可能对鲁迅的《祝福》都不陌生,因为在中学的课本上学习过,也都会说它写得好,但要是我问你,它的第一句话是如何写的?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得出来。带着掌握技巧的目的去反复阅读,学会敲骨吸髓地攫取,把它们的好处点点滴滴地变成自己的东西。

三

《印第安人营地》是海明威早期短篇中最重要的一个,技巧精湛,情节惊栗,而且触及了贯穿他日后一切作品的主题,这就是“死亡”。他曾在一部描写斗牛的专著《午后之死》中说过,“一切故事讲到相当长度,都是以死结束的。”在《印第安人营地》中,死亡是以一个儿童的视角来呈现的,这使死亡在恐惧之外,多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这个儿童的名字叫尼克亚当斯。

尼克的故事海明威共写了二十四个,从儿童一直写到他长成为一个青年。后来,等到海明威自己也长成了一个享有盛名的大作家时,他就把尼克抛开了。

尼克和海明威一样,都有一个当医生的父亲,都随时可能在夜晚去乡下出诊。海明威童年时就有过随父出诊的经历,而《印第安人营地》的故事,正是尼克随父出诊的一次见闻。有人据此认为,尼克的原型就是海明威本人。但更多人的似乎不以为然,因为尼克敏感、脆弱,而海明威叛逆、强悍,后来在巴黎,他曾设法告诉斯泰因小姐,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在男人堆里厮混,而且做好了杀人的准备。⑷

但,仅仅据此判断海明威和尼克的相似或截然不同,却是十分轻率的。追溯海明威的童年、家庭以及父母的婚姻,我们会略微惊讶地发现,在他内心深处那个真正的自己,的确就是尼克:敏感、脆弱,缺乏安全保障,有着急于被证明的焦虑。

海明威的母亲是一个能干的钢琴教师,她一个人的收入足以养活全家,也许她也因此自负而专断,出于某种奇怪的控制欲,她把海明威和他姐姐打扮成双胞胎,时而装扮成兄弟、时而装扮成姐妹,有两张照片显示,身着女装、坐在母亲怀里的海明威表情异常尴尬和惊恐。⑸母亲的强大让父亲感到很大的压力,也让所有人都压抑,海明威一生都同母亲关系不好,在他父亲于1928年吞枪自杀之后,海明威抱怨是他母亲逼死了父亲。

海明威年岁稍长之后,立刻致力于摆脱母亲的影响,并用了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一件事情:他是一个真正的男子。

他对体力运动和暴力题材的偏嗜,似乎都是围绕着这种证明展开的。当有人怀疑他的胸毛是用胶水粘上去的时候,海明威回敬的方式就是拍了一张泡在澡盆中的半裸的照片,发表在报刊上,展示他的胸毛货真价实。

很多年前,我读到过一本外国作家关于母亲的访谈录,吃惊地发现,几乎所有人同母亲的关系都很疏远或紧张,感受不到充沛的母爱。有一位老作家已经年过七十,但他说自己仍有一种孤儿的感觉。与此相反,此前我读过的中国作家写母亲的文章,都无不是饱含着深情和感恩的。我到现在也没想清楚,这种相反是因为文化的差异,还是由于外国作家更加坦率?

不过,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所有艺术家都有过相同的摇篮,这就是童年的孤独。

在我读过的几种海明威传记中,也没有证据表明他和父亲的关系是亲密的。但父亲带给他的影响却是决定性的:父亲帮助他走近了死亡。海明威在父亲的诊所和随父出诊的过程中,得以观察死亡,同时以他的'敏感,他会发现在对待死亡的态度上,父亲和他截然不同。父亲是个医生,他对肉体的疼痛和消灭,感觉是麻木、迟钝的,也就是说,死亡这种异常的事件,对他而言也是日常和正常。

但海明威还小,生与死都不啻是世上惊心动魄的大事件,就像稚嫩的舌头初次接触到辣椒,那种烧灼感是永远难忘的。他总是用神秘而严峻的态度来写到死亡。但是当他多次在战争和捕猎中出生入死后,他对死亡的态度似乎变得松弛了,最后他像父亲一样,用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许在这个时候,极端也正是平常。没有哪个作家像他一样,经历过那么多死亡、写到过那么多死亡,当死亡到来的时候,不过是对触及死亡的又一次重复,从前用笔,这一次用枪。

海明威夫人在回忆那两声打飞丈夫脑袋的枪声时说,就像两只抽屉同时被关上了。关上抽屉,这是多么日常的一个动作啊。

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都写得精悍、结实,《印第安人营地》只写了尼克在一个晚上的见闻,内容压缩得更加紧密,翻译成中文,也就3300字,以我个人的经验,这样做很容易,但要写得出色,则非常之困难。我有一个短篇小说《李将军》,也是写李广一个晚上的经历,但在一夜之间,同时展开了李广的个人记忆,结果写了他的一生,有一万六千多字,差不多是一个中篇了。中国眼下流行小小说,似乎是王安忆说过,小小说都是些刻意经营的“段子”,算不得真正的小说。我同意这个说法。我也认为像欧亨利那样为了一个出其不意的结尾而写作的短篇,太匠气而经不起反复地阅读。而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每一次细微的重读,都会有新的发现。

这个关于死亡的故事开始于漆黑的夜晚,事情的由来是一位印第安产妇难产,生了两天也没把孩子生下来。尼克为此跟随父亲去印第安人营地出诊,他们乘船经过有雾的湖水,踏过被露水浸湿的草坪,抵达了村庄。产妇躺在双层床的下铺,正发出一阵阵尖叫。

海明威没有直接描写她的痛苦,只提到:

“营里的老年妇女都来帮助她、照应她。男人们跑到了路上,直跑到再听不见她叫喊的地方,在黑暗中坐下来抽烟。”

看似轻描淡写的一笔,你却可以体会这尖叫凄惨得多么让人发怵!而她的丈夫躺在上铺,他不能跑,因为他是丈夫,还因为三天前他的斧头把自己的腿砍伤了。海明威没有说明砍伤的原因,应该是心慌意乱吧。尼克的父亲用职业医生的眼光略一判断,就决定给她施行剖腹产手术。尼克不能忍受她的尖叫,请父亲给她吃点什么,让她镇静下来。但父亲这样回答:

“不行,我没有带麻药。不过,让她叫去吧。我听不见,反正她叫不叫没关系。”

这时候,那个始终一声不吭的丈夫在上铺转个身靠着墙,他想必是听到了尼克父亲说的话。接着,尼克的父亲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开始了手术:用一把大折刀切开了产妇的肚子。瑞士作家迪伦马特有一篇叫《嫌疑》的小说,揭露一个纳粹军医在不注射麻醉剂的情况下就给俘虏作腹部手术,是禽兽所为。而侵华日军也曾拿活生生的中国人做实验,在无麻醉的情况下,开膛破肚。这些令人发指的行为,或出于对人类的仇恨,或出于卑鄙的目的。但在《印第安人营地》中,尼克父亲则是在沿着他以为正常的逻辑,在尽到一个医生的职责,他不需要拷问自己的良心,因为他“听不见”产妇的惨叫。这和法西斯的兽行比较起来,显得更加荒谬和可怕。

海明威没有渲染产妇的惨状,他冷静得仿佛尼克的父亲,但是他通过尼克的眼睛看到并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乔治大叔和三个印第安男人按住了产妇,不让她动。她咬了乔治大叔的手臂……手术做了好长一段时间。”你可以设想,这是怎样的惨痛,才会迫使一个产妇不要命地挣扎,而且就在四个男人按住她的情况下,还咬伤了其中一个人!手术终于结束了,海明威像是漫不经心地补充道:还需要用九尺长的细肠线把伤口缝起来。

婴儿生出来了,尼克的父亲很得意,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后球员在更衣室里的那种得意劲。他拍拍上铺的产妇的丈夫,揭开蒙着那印第安男人脑袋的毯子:他已经自杀了。这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可以说压抑的夜色、产妇的尖叫、无麻醉的手术,都是为了抵达这个高潮而作的铺垫,而当高潮到来的时候,海明威不仅一如既往的冷静,而且表现出新闻记者般的精确,其实这正是一切好作家都具有的严峻的克制:

只见那印第安人脸朝墙躺着。他把自己的喉管割断了,刀口子拉得好长,鲜血直冒,流成一大滩,他的尸体使床铺往下陷。他的头枕在左臂上。一把剃刀打开着,锋口朝上,掉在毯子上。

因为这篇小说采用的是尼克的视角,所以这个男人自杀的动机、过程、他在那个瞬间的念头,都被略去了。海明威借此交给读者的,不仅有疑问,更是那具死了但还冒着鲜血的尸体。每一个细心的读者,都不能不在情感和感官上遭受双重的刺激。他的文字看似无情,所以能让读者伤情,他的冷静近于冷酷,所以他那一刀就像割在我们身上。

我以为,好的小说要有精彩的故事、精致的语言和精妙的结构。还要有立场,立场就是价值观、生死观,这是小说的出发点。还要有心灵,心灵就是同情、悲悯。要让立场消失在叙述中,让心灵从字里行间溢出来。还要有感官,这就是“身体”。身体使小说饱满和丰盈。如果结构是脊梁,语言是质地,身体就是血与肉。血肉之躯才会让故事具有暧昧和神秘。海明威成功的短篇小说,都离不开死亡这个主题,而死亡从来不是抽象的,它是身体的消灭,是诉之于感官的刺激,是一刀致命,或者慢慢地腐烂,就像《乞力马扎罗的雪》中患了坏疽等死的男人。

海明威的生死观通过《印第安人营地》的结尾,有过难得的抒情般的流露:在返回的路上,尼克问父亲,“他干吗要自杀呀?”父亲说,“我说不出。他这个人受不了一点什么的,我猜想。”尼克又问,“死,难不难?”父亲说, “不,我想死是很容易的吧。尼克。要看情况。”最后,这个血腥的故事在牧歌般的情景中落幕:

他们上了船,坐了下来,尼克在船梢,他父亲划桨。太阳正从山那边升起来。一条鲈鱼跳出水面,河面上画出一个水圈。尼克把手伸进水里,跟船一起滑过去。清早,真是冷嗖嗖的,水里倒是很温暖。

清早,在湖面上,尼克坐在船梢,他父亲划着桨,他满有把握地相信他永远不会死。

海明威发表这篇小说的时候,大约25岁,对死亡已经抱有既神秘又坚定的态度。他尚不知自己将如何死去,但他一定深信自杀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尼克无可置疑地是内在的海明威,一语成谶,他后来的结局和那个一言不发的印第安男人如出一辙。

现在我们再回头读一遍《老人与海》,我们会发现这个老人和原型之间除了捕获并失去一头大鱼之外,其实并没有多少相同之处。那个故事只是一粒种子,植入海明威的体内,在二十年的时间中,和海明威的成长与失败一起变化着,它和他一道亲历了战争、死亡、几次失败的婚姻,和无法抗拒的病痛、衰老。海明威早年的小说都醉心于写硬汉,他的名言“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成了许多模仿者的信条。但当这个捕鱼者最终从他的笔下现身出来时,他已经成了他本人,开始苍老,开始思考人所不能超越的某个极限。

福克纳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海明威此前的小说人物“仅仅是为了向自己、向对方证明他们能是何等坚强的硬汉”,但《老人与海》不同,“他找到了上帝,找到了一个造物主”,有了“命定”和“怜悯”,“那个老人——他一定要逮住那条鱼然后又失去它,那条鱼——它命定要被逮住然后又消失、那些鲨鱼——它们命定要把鱼从老人的手里夺走”,而“这一切都归于上帝,是上帝创造出这一切,爱这一切,又怜悯这一切。”

海明威素来自大,而对福克纳自然抱有莫名的醋意,但这一回,他对福克纳又褒又贬的评论不置一词,也许他是默认了?回顾他的一生,他早年的小说的确像是少年负气,以逞强的方式证明自己的男性气概。但当成功和失败都一页页翻过去之后,成功和失败达成了和解,它们合而为一,呈现为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枚硬币并非柔滑、滋润如女孩的肌肤,而是实在的生命之核,一面是放纵溺乐、一面是紧张焦虑,一面是刚烈无畏、一面是敏感虚弱……这是海明威短暂的觉悟,这一次,他离上帝最近,他本人才是他小说真正的、唯一的主人公。

海明威是上帝的产物,而他的文学是他记忆的产物,记忆的碎片挤压着他,使他成为一团矛盾着并不断变动着的物质,《印第安人营地》泄漏出他困扰终生的焦灼和秘密:在这部小说中,他预约了死亡。

《老人与海》则让他呈现出一种最完美、和谐的姿态,清澈而又舒缓。

但这是一个短暂的过程,很快就被别的东西覆盖了,即便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荣也没能洗净他晚年莫名的抑郁、沮丧。她的母亲已经去世多年,但记忆让他依然在同她斗争,在回忆录中不依不饶地提到她对他作过的“亲密地伤害”。⑹1961年7月2日,他终于用一把12毫米口径双管英式枪把自己的脑袋打飞了,而那位所谓的《老人与海》的原型,却乐陶陶地活过了整个二十世纪。

注释:

⑴《万象》2003年9期,宋明炜文。

⑵马尔克斯《与海明威相见》,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我承认,我历尽沧桑》

⑶三联书店:《海明威谈创作》

⑷海明威《不固定的圣节》,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⑸⑹肯尼斯S林恩《海明威》,任晓晋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临清实验小学五年级 王笑

我喜欢的一本书四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五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七

每当我到书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八

真正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大家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四大名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爱的教育》、《复活》等经典着作!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如《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和《窗边的小豆豆。这两本书,不仅给我解开了生活中的烦恼,还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中国青少年百科全书》总共有四本,主要内容有:自然科学、工业文明、军事武器、人类历史——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一个个像小导游。他们先带我去数学王国,让我看加减乘除的由来、等号的出现;它们又带我去太空去看人造卫星、宇宙飞船——

《窗边的小豆豆。》的作者是知名作家、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这本书讲述了作者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因为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优秀孩子的故事,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了笑声,还给我带来了很多感动和启发。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地阅读更多的书籍,获取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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