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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的香水铺》读后感锦集56句

时间:2017-08-13 22:10

《我喜欢》读后感 篇1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 篇2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平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 篇3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 篇4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我喜欢》读后感 篇5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篇6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的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着怨恨,对周围的一切麻木漠然,那岂不无趣?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我喜欢》读后感 篇7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平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平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静坐,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平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篇8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在一次机遇巧合下,我读了一本由伍美珍阿姨所写书——《蓝天下的课桌》。读完后,我百感交集,原来,在与我们同一片蓝天下的同学,他们有的独自生活,有的家境贫困,有的承担所有的家务活……而我们呢,同样是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同他们相比,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发愤读书吗?

《蓝天下的课桌》中的是几个校园的家境贫寒的外学生:《鲁达欣和妈妈的梦想》,《水孩子陈益乐的乡愁》,《花仙子,一直在勇敢地飞》,《光彩夺目的彩虹》,《阳光灿烂俏胡芸》,《有点苦涩的孙思甜》。这6位渴望学习,渴求光明的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像雄鹰一般不畏艰险,为梦想而展翅高飞。

其中令我为之感动的要数鲁达欣了。鲁达欣的父亲在他4岁时就已经逝世了,而他的母亲又体弱多病。在这样困难的家庭中,鲁达欣默默地承担了一切,并且他也十分认真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在鲁达欣身上,我还看到了“人穷志不穷”的品质。

有一次,鲁达欣在劝阻一位同学不要玩玻璃弹珠时,一不

小心将教室的玻璃打破了。老师虽然让那一位玩弹珠的同学赔了

钱,但是第二天鲁达欣还是拿了10元钱赔给那位同学。10元钱,对于鲁达欣与妈妈来说,可是好几天的生活费呀!

我深深地被鲁达欣那种诚实,坚毅的品质打动了。

鲁达欣曾在墙上写过一句话:“沟算什么呢,坎算什么呢,走过去,头上依然是蓝天,脚下依然是大路!”是啊,风吹雨打,挫折与失败都算不了什么,只要你勇敢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辉煌的成功一定属于你你!

但愿,与我们翱翔在同一片蓝天下的自强不息的农民工子女能够四似雏鹰一般,克服一切阻力,为理想而展翅高飞!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这个假期,我看了妈妈送给我的一本书—《了不起的小叶子》,我很感兴趣,所以认认真真的.从头看到尾。

书中讲的是小叶子在学校的故事,因为她上课不认真听讲,而被罚坐“0号宝座”(就是给上课调皮捣蛋,影响课堂纪律的同学坐的位置)。但她幽默顽皮的说:“零号宝座非常好,因为既能看清黑板上的字,又离老师近,还能够闻到香水味。”有一次,新来的赖老师教我们画蛤蟆,同学们画了很多畸形怪状的蛤蟆,等到第2节课的时候,有一个同学把一只真的蛤蟆放到了老师面前,把老师吓的随着蛤蟆的蹦跳到处躲闪,小叶子幽默的说:“原来老师也怕蛤蟆。”在老师要走的时候,同学们送给老师一个发条驱动的蛤蟆,老师非常的感动。还有一次,一些外国小朋友来到幼儿园,老师让每个小朋友亲手做一份礼物送给外国小朋友,开始小叶子不知做什么好,后来在爸爸的启发下,买了一个大红灯笼,送给了德国的校长。后来小叶子又和外国的小朋友一起上课,做陶艺,举办文艺晚会,一起参观博物馆等,德国小朋友还给小叶子邮来亲手做的手工巧克力,小叶子觉得亲手做的礼物虽然不完美,却是最有意义的礼物。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小叶子是一个迷迷糊糊。大大咧咧的可爱的小女生,但她纯真善良,真诚待人,她乐观开朗,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好奇的心里。勇往直前,不怕困难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所以,有时候她又让人觉得挺了不起的。

我们要向小叶子那样,遇到困难认真的去解决,对待老师要尊重,对待同学朋友要热情。我们不一定都是优等生,只要我们努力了就好。我们成长的路还很长,还有许多困难,但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著名特级教师宋运来主编的《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一书之后,明白了:优秀教师与普通教师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的习惯,身边很多优秀教师都具备了书中所描述的若干个好习惯。这的确是一本带给一线教师精神食粮的好书。它旨在提高教师良好习惯、造就和培养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现代新型教师。这本书从培养教育习惯、教学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五大方面全面论述了影响教师成长的100个好习惯,正是这诸多好习惯,铸造了许多优秀教师。

作为一名农村中学教师,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看了《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方知,需要改变的首先是自己,自己在教育中也要形成良好的教育习惯。

习惯是在习惯中养成的,的确,在某一天,某一刹那,人是需要被提醒的。看着书中一个个好习惯,自己感到汗颜。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习惯必能有效促成自身的专业成长,并成为优秀教师成功的基石。陶行知先生说:“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品质,品质决定命运。”的确,教师没有养成良好习惯的思想和意识,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一些影响自己形象的细节。很多名师之所以能够称其为名师,关键就在于他们有这样的思想高度,知道良好习惯对自己的作用,知道注意这些细节所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

《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一书,作者就是通过这100个好习惯案例,引起我们广大教师注重日常教育生活中的细节,注重教育生活中好习惯的培养,从而提升自我素养,超越自我。因此,阅读本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阅读的享受,更多的则是生活的引领,智慧的传递,方法的教授。普通教师之所以不能成功,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这些好习惯作为人生的翅膀,为自己放飞理想增强更大的助推力。从小事做起,从习惯养起。要想获得成功,就要培养良好的习惯。培养良好的教育习惯,从阅读《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开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郁雨君的书《我的哥哥爸爸》。

初看题目,你也许有一些奇怪了,什么人才能同时担当哥哥和爸爸的职责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章的引子是一个看似普通却又不普通的场面。小耳朵许下了一个愿望:拉拉钩,我要和哥哥爸爸在一起!永远永远不分开!小耳朵把自己的小拇指使劲使劲的钩在了一起,告诫自己不许反悔。进入正文,出现了一个主人公:一个准大学生、高三的大男生。他的爸爸妈妈去了福利院,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就此牵出了小耳朵——当那个黏人的唐豆豆无奈的退出大男生家的帷幕中。终于,小耳朵如愿以偿的出现在哥哥的家中,不过不是领养,只是暂时的,不过一会儿,他仍然要回到福利院,饱尝孤独的滋味。然而这时候,(.)梦源又出现了,那个令大哥哥怦然心动,让小耳朵想让她当自己的姐姐妈妈的大姐姐,似乎是有意或是无意,闯入了大哥哥的眼帘,他们立即坠入了无渊的爱河。然而,这是徒劳的。看着梦源决然的从身边走过,谁会不伤心呢?接下来,是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哥哥有了工作,有了房子,终于领养了小耳朵,每天吃好多好多的小耳朵零食,带小耳朵去吃哈根达斯,带小耳朵去玩“好玩游乐园”。然而这快乐的日子没过多久,悲伤一股一股的又冒上来了。小耳朵在圣诞节那一天急病发作,额头滚烫,所有的人都在奋力抢救,仍没有将那个微笑着的小耳朵救回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有点伤心了。那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开局啊!可是结尾,却是那么的伤感。除了这些精细的细节,还有一点是重要提到的,拉拉钩。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5

读了《梦想是能摘下的星》中的《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篇故事,我受益匪浅:成功是一段路程,而非终点。坚持到底,你就会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每个伟人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不懈。

《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这个故事一天,李时珍刚要休息,邻村村民跑来请他去救他妻子一命。李时珍背起药箱到了他家,原来病人早上感到不适,找大夫开药方,服用后,却躺在床上不省人事了。李时珍看了药方,觉得没错。他又核对药渣。很快发现:药渣中的一味“虎掌”药方没有,药方的“漏蓝子”药渣也没有。漏蓝子又名虎掌,药铺应是据此抓药。可医书上却无记载。回到家后,李时珍低头细想:看来,医书上有不少错误,这样下去,悲惨的事不知将有多少。他立下志愿:重写一本医书,纠正错误,造福后人。从此,李时珍一面行医一面阅读书籍,经过二十七年坚持努力,走遍了长江、黄河,参考了八百多种医书,终于写成了《本草纲目》这部医书巨著。李时珍通过努力,深受人们尊敬。是呀!我们只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坚持探索,不畏艰难,那么也一定能够铸就属于自己的“本草纲目”。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脸“唰”的一下变得通红通红。我以前遇到困难总是放弃,没有坚持下来。就像暑假里学游泳的时候,有一个基本动作就是蹬腿,把左腿顶在边上,双手并拢,头朝下面,左腿一蹬出去,能使身体飘在水面就行,可我试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就当我准备放弃时,是教练鼓励了我:“蹇艾,别放弃,相信自己!”我最后试了一下,耶!耶!我成功了!我明白了:不要轻言放弃,也许到最后就能成功。

我的总感受是:梦想是生命的灵魂,是心灵的灯塔;是引导人走向成功的信仰。矢志不渝地追求,坚持不放弃,梦想就能摘下的星。相信自己即使是一片小小的帆船,也可以去远航,可以迎来属于自己的浩瀚海洋。

张爱玲说:这是真的。美丽的女孩,经历了人世种种磨难,到后来她应该是失去了青春和美貌,但却依然记得那个春天,那棵桃树,那件月白色的衫子,那个年轻人,以及他说的“噢,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的短文少,《爱》是其中一篇绝佳。

短短的三百多字,穷尽了人生所有不如意。总有许多人为了文中男女主角的错过而扼腕唏嘘。不是平行线,他们有着最甜蜜的交集,但是两条线的交点是那么微小。短短一句话的时光,他们相遇相爱,却也带来一世相离的苦楚。天意弄人,最美好的初恋情怀因为意外成为无奈和心酸。然。

可是这短短的三百多字,又是包含了多少的甜蜜。困厄可以有很多,可以铺天盖地、惊险袭来,但在这苦难中,唯一需要用来支撑自己的,便是那一瞬的爱。女孩从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中生存下来,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有着最纯明的渴望。她永远记得,那个春天美好的爱恋,她是希望能再寻回它的。所以她可以一直坚持,一直铭记,哪怕岁月更迭。“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刚巧赶上了,给她送来了能够作为一生财富的爱,丝丝缕缕,无尽绵长。这一辈子也该足够。

每次当我想要读读张的.作品的时候,我总会去重读《爱》,也总会想起奶茶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 /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 /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啊那一个人是不是只存在梦境里 /为什么我用尽全身力气却换来半生回忆 /若不是你渴望眼睛若不是我救赎心情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奶茶的能抚平人的悲伤的治愈系声音将张爱玲沉寂了半个多世纪的这篇文章诠释得恰到好处,《爱》是苍凉惆怅且无奈的,尽管她没有动用痛彻心扉这样的词来写这个故事,但张的看似平静的语言却隐藏了无限的悲哀,这里面浅浅的哀愁的情绪就像名贵的香水,不管你离多远闻,怎么努力地闻都是这个始终不变的味道,若即若离,却让人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而《原来你也在这里》却有着温暖的曲调,奶茶用她暖暖的声音,填补了张爱玲半个世纪多的荒芜,终于圆满了这段错过后终于相聚的爱情。

平淡的文字道出了所有的蕴藏在内心深处的感情,质朴却坦诚,美好得令人心痛。也许在他们无法相守的以后,女孩曾努力地把自己当做一个被人看低的侍妾,但她总是会记得那一句平常得无以复加的“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吗?”。那时的她,干净美好,全身上下都是纯洁的细胞,单纯的思想使她曾让她对未来充满了希冀,也始终安静平和地生活着,可是当岁月剥夺了青春,只留下了斑驳的印记在脸上与心上的时候,只能回首望望年轻时的简单记忆。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还好他们之间有过那句“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岁月纵然无情,但前世的多少次回眸才换来这次的不期而遇啊。

张爱玲曾说过自己的创作理念:“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苍凉是一种启示。”《爱》大概是将这样一种苍凉描刻得淋漓尽致。而正是在这样简略的苍凉之下,才能集显爱的伟大与真挚。张爱玲自身的经历也算坎坷,幼时特殊的家庭际遇让她更懂珍惜、守护爱,而后来爱情的失败,她该是更看透了情这一字的。智慧如她,可以用自己的文字构划一个爱的完美世界。拿得起,怎能轻易放下。纵然自己无法得到,也可以将之放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时时惦念怀想,也算是一种苦涩的浪漫。她便是这样的人罢,只是这样的人在这世上又有几多。所以,文字中也无可避免地透露出苍凉。这似乎是对现实的嘲讽,也是一种悲哀的无可奈何。

多希望这样一个美好的女人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归宿。但我想,即便不能,她也是可以淡淡一笑,然后归于平静的。因为她大概已经明白,什么是为爱而生,向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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