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卬象最深的文章读后感细选96句

时间:2019-10-14 20:08

书籍简介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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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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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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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2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牛虻》读后感3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抗议,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8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9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1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1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14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1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1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19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20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腊神话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万神之主宙斯爱上河神之女,由于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里由天后化身的“牛虻”无疑充满着“嫉妒与复仇”的意味,这暗合了小说的主旨,以及故事发展过程中“嫉妒与复仇”的相关情节﹕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2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2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24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25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26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2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28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后感2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30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丽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丽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大象的眼泪》,粗略一看,还让人以为是《白鲸》、《荒野的呼唤》、《丛林之书》、《我和小银》那样的动物小说,其实不是的。那头只懂波兰语的大象,甚至是在小说过了三分之一篇幅之后才姗姗而至。故事并不复杂。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大萧条时代,一位年轻大学生因为家庭变故,沦落下层马戏团,当了兽医。在那里他结识了各色怪异人物,当然还包括那头大象。他还爱上了马戏团里驯兽师的妻子,当然引来了风波。故事结局是,大象在马戏团乱中杀死了暴虐的驯兽师,而故事主人公也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是一个发生在马戏团中的爱情故事,和那些老掉牙的好莱坞爱情片的故事,从逻辑来说,并无二致。粗暴的丈夫,追求真爱的妻子,温柔的情人,人物多少有些类型化。情海生波,大打出手,矛盾激化,情节也是稍显雷同。只不过最后收拾烂摊子的是一头大象,它像那位颇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昆仑奴一样,解决了这场三角恋惟一的绊脚石———那个喜怒无常的丈夫。这里并没有多少人性复杂的'东西。或许作者要的就是这种单纯的爱情故事的感染力量,又或许在这个世界上,结局幸福的爱情原本就是这样平庸。不管怎样,作者成功了。那些渴望“传奇故事+简单爱情”的读者们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散文读后感 篇1

《寄小读者》曾经让我十分感动,而我现在也深切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同时也深刻地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柔了世界。”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被爱。爱就想是生活的必需。没有爱,天空是灰暗的;没有爱,生命是枯萎的。每当我们看见那一只只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捕、被杀害、被关进冷冰冰的笼子里,从心底发出愤愤不平的怒火;每当我们忽略了脚下的生灵,在它们兴奋地搬运食物的时候,将它们踩于脚下,心底所涌起的一丝波澜。我想,这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爱。爱,可以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爱,也可以让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变得善良。当我看完了冰心的《寄小读者》,那第二篇通讯始终使我难忘——“……一只小鼠,悄悄地从桌子底下出来,慢慢地吃着地上的饼屑。这鼠小得很,它无猜的,坦然的,一边吃着,一边抬头看看我——我惊悦地唤起来,母亲和父亲都向下注视了。四面眼光中,它仍是怡然不走,灯影下照见它很小很小,浅灰色的嫩毛,灵便的小身体,一双闪烁的明亮的小眼睛。”

从冰心写的字里行间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只很可爱的小鼠,仿佛要忍不住想去静静地将它捧在手心,细细地去观赏。若在平时,我们看到老鼠的时候,绝对不会起一丝的怜悯之心。但是那只老鼠是多么地小。我想象着:在面对这一只小鼠的时候,我的心跳加速了,老鼠在我的概念中是不好的,但它有那么小,这还只是一个刚到世界不久的小生命。读着冰心的文章,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美好。我仿佛看见了生命在字里行间欢快地跳动着。

“小朋友们,请容我忏悔!一刹那我神经错乱地俯将下去,拿着手里的书,轻轻地将它盖上。——上帝!他它竟然不走。隔着书页,我觉得他柔软的小身体,无抵抗地蜷伏在地上。”

那只小鼠的生命,就像是一颗流星陨落到地上一样,是那样地短暂,但是它却那样地从容,仿佛就是目睹了自身死去的一个全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天在我们的脚下,有无数小生命也正进行着它们有滋有味的幸福生活,但是它们太渺小了,以至于我们看不见。于是每天就有许多的小生命在我们的脚边,静静地躺了下来。我记得,曾经发现过一只粉绿色的蝴蝶,它大概是受伤了,用力煽动着健全的翅膀,想努力飞起来,但是它始终没有成功,只在我的脚边像画圈似地动着。我蹲下身子,看着这只挣扎着的。我伸出了手,拎起它的一个翅膀。我感觉到它更加用力的扑腾,它想要从我的指间逃走。我感觉到它的翅膀如丝绸一般的滑,但仿佛比一张最薄的纸还要薄,好像我稍一用力,那蝴蝶的翅膀就会断似的。那只蝴蝶在拼命挣扎着,仿佛我的手是魔爪一般。在阳光下,我看见它的翅膀上飞泻下来的粉沫,随风飘走。我感觉到那种生命在我的指间跳动,在挣扎。它仍然用着那不经打的翅膀抵抗我手指的巨大的力量,仿佛就像一只白兔要推开沉重的门一般。而此时,我已感觉到,那只顽强的蝴蝶已飞进了我的心中,在我的心中挣扎。我的心仿佛隐隐作痛,那生命里仿佛让我变地那么得渺小。我仿佛再也经受不住它的生命力了,我跑到门外,将它放在了草丛里,它仍在草丛里翻腾,发出“?”的响声。让我为之惊叹不已:生命是多么伟大。我想着:要是我当时没有将它抓起来,它也许就飞起来了,它那翅膀细小的鳞片就不会掉落了。我看了看指上那滑滑的粉绿色的粉沫,此时它们仿佛已经层层包围住了我的心。微风吹来,我仿佛闻见有阵阵的清香穿来,也许这就是蝴蝶独有的香气吧。我原本想着:蝴蝶就像是骄傲的王后,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只让人们看到它妩媚的掠影,只让人匆匆看一眼它华丽的服装。但那只粉绿色的蝴蝶让我对此大大改观了。也许在经历了许多的磨难之后,它们才登上这至高的宝座。而那只小鼠,它被压在了书本之下,它瘦弱的生命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这也就是生命吧。

“一声喜悦的微吼,虎儿已扑着它,不容我唤住,已衔着它从空隙里有钻了出去。出到门外,只听得它在虎儿口里微弱凄苦的啾啾地叫了几声,此后便没了声息。——前后不到一分钟,这温柔的小动物,使我心上飕地着了一箭!……安息的时候到了,我回卧室里去。勉强地笑,增加了我的罪孽,我徘徊了半天,心里不知怎样才好——我没有换衣服,只倚着床沿,伏在枕上,在这种状态之下,静默了有十五分钟——我至终流下泪来。”

如何去像别人道歉,这我们都会。但惟独面对那小鼠,我们静默了,仿佛已无话可说,我们该如何去面对那小生命?那小鼠只有那么小,小得如水做的一般嫩。那生命如一颗被烧毁的小陨石,消逝在了地球上。让我不禁想去待在暗黑的房间中,默默地流泪。生命是多么得脆弱。

“至今已是一年多了,有时读书至夜深,再看见有鼠子出来,我总觉得忧愧,几乎要避开。我总想是那只小鼠的母亲,含着伤心之泪,夜夜出来找它,要带它回去……”

面对小鼠,冰心奶奶十分得愧疚。让我在感动之余,又想起了一件事:那是一天早上,我骑自行车去买早餐。在回来的路上,我正一心想着要快点回家。在路上,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正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三四岁左右的孩子。在路上,那小孩儿穿的拖鞋掉了。他就开始哭了起来。而我就在他们的后面。只见那小孩儿的泪水如泉涌的一般,从眼睛里流了出来,仿佛如一只生气的小狮子似的。眼泪在他天真的脸上流下了一道道灰色的印迹,仿佛眉毛都让泪水糊得屏在里一起。此时有一个念头从我的脑海深处升起。我去帮那小孩儿拿拖鞋。但是我又想,这多么简单的事情,只要他们自己去做就行了,何必去帮他们。但是我又想,这点举手之劳帮一下有何妨?眼看我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近了,我感觉到我的血都正在往我的脑袋上涌过去。最后,我的决定仍然是没有帮他们去捡。只见那个小女孩儿停下了车,好像有些生气,回去将拖鞋捡了回来,大概又批评了小孩儿几句。那小孩儿的哭声仍然没有停止,他仍抽泣着,身体一抖一抖的。我离他们越来越远了。我想着:如果我帮他们捡了,也许那小女孩的表情就会是灿烂的,而不是埋怨的。如果我帮他们捡了,也许我的心情也就是轻松的,一天的心情也就会更加好。但是我没有,这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情,而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去犹豫。事后,我经常问自己,这件事有那么难吗?我竟然犹豫不绝。我甚至觉得我应该去嘲笑自己决定的这一件事情。

碰到这样的事情,有的人会毅然决定,马上走过去帮他们。有的人会视而不见,继续走自己的路。而我却是想起帮助他们,但最后还是走开了。就像脑袋里有一个恶魔,它正驱逐着天使的到来。我有些后悔没有去帮助他们,虽然我与他们没有什么交情,但对于他们,我仿佛总有一种歉意在里面。我想我需要更多的爱来补充我的心灵。

爱就像是雨露,浇灌我们心灵的种子;爱就像是小船,我们乘着它乘风破浪;爱就像是翅膀,我们拥有它,就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爱是生活的信念,因为有了爱,我们幸福地活在了这个世界上。以爱作为我们生活的信念,去感恩生活。感谢父母给予我们的父爱、母爱;感谢朋友给予我们真挚的关爱;感谢陌生人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向我们伸出了爱的援助之手……因为爱是我们需要用一生去体会的情感。用双手轻轻地放在胸口,你感觉到了吗?这是你的心跳,是你的生命,是你的爱。爱就藏在你的心中,爱是生活的信念,是一生都陪伴着你。

散文读后感 篇2

忘川飞渡,逝水流年。

沿着母亲河的源头,漂流而下,从《诗经》“坎坎伐檀”的江边,到《史记》“金戈铁马”的楚河汉界;拍着《水经注》的浪花,抚摸《地动仪》的蟾蜍,看到了您坚硬的动脉——青藏高原,还有那古道长亭的古朴淡雅,野渡孤舟的忽近忽远,一望无际大平原上的千重波浪……

在爬满甲骨文的钟鼎之上,读您童年的灵性;在布满烽火的长城之上,读您青春的豪放;在缀满诗意与科学的大地之上,读您壮年的丰稔。如今,一缕华夏风,为奥运增添风情,听那问候如潮,看那自豪笑脸,温暖八方高朋。“水立方”的一池清水净括一片蓝天,雄伟“鸟巢”竞放科技芬芳!一管羊毫饱蘸13亿人的智慧,一撇一捺当惊世界殊!

祖国,走过流年逝水!在圆明园烧焦的废墟之上,我看到的是一摊血;在“致远舰”的残骸上,我看到的是一团未熄的火,在南京大屠杀的纪念碑前,我呼吸到的是耻辱啊!但我的祖国!您没有沉没,在亚细亚的东部,您用宽厚的臂膀,挽起高山大海,将炎黄子孙揽于怀中,用茅草和土砖修复残缺的岁月,用野菜和稀粥喂养饥饿的生命。国父孙中山,在黑夜里开始运筹治国方略;,在贫弱的土地上,支撑民族的骨骼与脊梁;,炯炯目光中流露出钢铁般的意志,指引多灾多难的您,从世纪的风雨中神奇地走过!走过!

沿着黄河与长江的源头,漂流而下,过壶口,闯关东,走三峡,奔东海。在河西走廊,华北平原,我看到您风雨兼程的超越;珠峰上奥运的圣火温暖了千年的积雪;草树密匝的西双版纳,椰风氤氲的海南琼岛……都在述说您的崇高与巍峨……尽管,还有辍学孩子渴望的目光,还有下岗工人无奈的诉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让您心殇,让您流泪,但这更加让您感到生命的伟大,人性的光辉。

余光中先生说:“我的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是的,我们以《诗经》为歌喉,以《论语》为节律,以《橘颂》为音韵,吟唱您历史恢宏的岁月;我们以古风与乐府、律诗与散曲,以京剧与楚歌、梆子与鼓词,吟诵您壮丽如画的山河。我们以岳武穆的一曲《满江红》,以文天祥的一腔《正气歌》,以鲁迅的一声《呐喊》,以朱自清的一道《背影》,唱响您不屈的尊严与神圣。用心敲响编钟,于是那浑厚而清亮的音韵,穿越五千年的岁月,在河之洲,水之湄,山之阳,海之滨,泛起层层涟漪,响起阵阵回声,在亿万炎黄子孙的心中凝结一个主题:祖国,母亲!

祖国母亲,您一定记得瞿爽手中的那束野花,方志敏身上的那份清贫,赵一曼骨骼中的那股坚贞,杨靖宇腹中的那些草根,刘志丹胸前的那块补丁,刘胡兰就义时的那枝红梅,焦裕禄窗前的那盏油灯,孔繁森雪原上的那串脚印!那么就让我们用野花、清贫、坚贞、草根、补丁、红梅、油灯、脚印编织成的交响乐,唱响您的坚韧与顽强,唱响您的灵魂与精神!

黄河雄、黄山壮、长江长、昆仑莽。万里山河浩浩荡荡从天安门前走过,那是雷锋的兄弟,那是任长霞的丽影,那是中华民族最壮美的方阵!仰望蓝天,“神舟飞船”,太空穿梭;俯瞰大地,三峡工程,天路神奇。

亲爱的祖国,五千年的蕴涵和积淀,60年的扬弃和继承,30年的改革与发展,一个东方巨人,做到了可以说“不!”您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和平与发展是您的心声!您不卑不亢不躁不惊,以坦荡豁达和深邃、闲静,阔步迎接一个又一个黎明!

祖国,亲爱的祖国!让我们以采薇采茶采桑的手编彩织锦,让我们以喊江喊海的喉咙,在阳光明媚的早晨,唱响国歌和飘扬的五星红旗,唱响千百年来澎湃的激情。

瞧,细雨如烟的春天,燕子在风中飞来飞去。听,阵阵煦风送来了激越悠扬的歌声:“在爱里,在情里,痛苦幸福我呼唤着你。在歌里,在梦里,生死相依我苦恋着你……纵然我扑倒在地,一颗心依然举着你。晨曦中拔地而起,我就在你的形象里……”

散文读后感 篇3

一直不觉得写出点值得留下的文字是提笔或者打开文档就可以完成的,至少我是这样的,需要有心情,有环境!

几天前,朋友借了本书给我,《最美的散文》,说拿去看看,没多想,想谢绝,但无意随手翻开,前言让我改变了主意。开篇就写到:当你久处于城市的喧嚣繁杂,长期面对学习和工作的压力时,你总会感觉到身心疲惫。如果此时,你能捧起一本散文,沏上一杯清茶,静静的赏读几页,感悟生活的真谛、陶冶性情、舒畅胸怀……遂决定,拿走,想找个合适的时间,安静的去赏读。

我觉得自己也是个很名副其实的宅女,周末,如果没有事先安排好要出门做什么,一般我都睡觉,很虔诚的睡觉,不把吃饭提到日程中的那种,除非饿醒了,就着豆浆牛奶吃点面包然后继续,了解我的人都知道,周末我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睡觉。今天彻底睡醒应该是在下午4点,打开电脑放上音乐,泡一杯花草茶,依靠在枕头上,翻开了《最美的散文》。

一百篇经典中,有一些都是小学和中学时课本上学过的,题目还很亲切但内容确实不记得了,我想,也许还能通过这些文字找到点孩子时候的回忆和心境吧。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许地山的《落花生》,现在看起来短的可怜的文章,在当时读起来还真是个大工程,最经典的话现在需要细细品味:“花生的用处固然很多;但有一样是很可贵的。这小小的豆不像那好看的苹果、桃子、石榴,把它们的果实悬挂在枝上,鲜红嫩绿的颜色,令人一望而发生羡慕的心。它只把果子埋在地里,等到成熟,才容人把他挖出来。你们偶然看见一颗花生瑟缩的长在地上,不能立刻辨出它有没有果实,非得等到你接触它才能知道。”

记得当时学完课文,老师让写读后感,我同座一男孩名叫才华,写了一篇读后感在全年级作为范本被传读,大概内容是抓住了散文的“神”,论述如何做人要做花生一样的人,含蓄不显露,这些文字慢慢的在我的,其他的同学心中生根发芽,那个青春年代都受这些或者那些作家的文字的影响着,渴望的朗读着,也幻想着,青涩着,张大着……但今天作为一本调剂的文字读起来却不是孩童时代的感受了,时代就这样不断变化着,人也被无情无奈的分成80后,90后……现在社会还看重落花生的情操吗?

还有冰心的《小桔灯》《寄小读者》;朱自清的《背影》;胡兰成的《陌上桑》;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桥》,物是人非了,不过还是能带给我一些宁静和思考的,恩,再来一杯茶。

散文读后感 篇4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散文读后感 篇5

喜欢读林清玄的散文,喜欢他的文字所特有的淡淡的香——如一缕莲花般的馨香。每每走进他的文字,心也会跟着起起落落,然后慢慢静下。暖暖的回味时,内心总会充满宁静与关爱。翻开书的目录,那些题目就会吸引你:“暖暖的歌”、“生平一瓣香”、“温一壶月光下酒”、“发芽的心情”、“味之素”、“清欢”、“三生石上旧精魂”、“黄昏菩提”、“飞入芒花”、“清静之莲”、“吾心似秋月”……

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保持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将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他在一篇名为《海拔五百》的散文中写道:“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我曾被这行文字很久感动。我们正在一种叫做“征服”的驱使中日渐遗落了一种知足常乐的平和心境,于是,我们只能努力想象“高处不胜寒”的孤冷,却对半山腰的迷人景致视而不见,殊不知,没有了自由的心情与平静的心态,再宏伟的目标终究是空想罢了。

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于污秽,更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清丽悠远,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如同生长在人心中的一株树,虽然孤独,但忠实地为我们守住了天上皎洁的月,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

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散文读后感 篇6

作为《散文选刊》的主编,王剑冰肯定是应该阅读发表在全国各地报刊上的许多散文作品。实际的情况也正是如此,他阅读过的当代散文作品,确乎是太多了。正因为他读得如此的广泛,就能够在认真和深入的比较中,高屋建瓴地俯视着整个散文创作的园地,得出了很精当的评价。

像王剑冰这样不断增加着的多么巨大的阅读量,也许是同样都关心当前散文创作发展前景的不少作家和评论家所无法企及的。正因为如此,他在这部刚出版的《散文时代》中所提及的许多有关作家的篇章,以及在这里阐述和发挥出来的不少洋洋洒洒的见解,就很值得引起相应的参考和思索。无论是产生认同还是引发商榷的诸多看法,都能引起不断深入的探讨,这样就有可能推动当前散文创作和研究迅速向前迈进。

正是在这样广泛阅读和深入思考的坚实的基础之上,王剑冰对于散文此种文体的本体特征,就有着很牢固和确切的认识。他提出了“自由”和“自然”的问题,他在反对虚构的时候,还提出了“想像力”的问题,这是很有道理和境界的一种艺术设想。对始终立足于真实的散文创作来说,卤莽的虚构、矫情的诉说或随风飘荡的倾向,都会失去读者的信任,而运用艺术的想像力,充分和巧妙地表达自己纯洁与健康的个性,才可能引起大家的感动和共鸣。

他还认为“越朴素、越自然、越纯真的东西,就越有生命力”,认为在散文创作中间应有“坚韧与永恒,鲜活与纯美”,认为“散文的生命力在于它能让读者从中获得生命的感悟、思想的启迪、魂灵的慰藉、学养的滋润和审美的愉悦”。

王剑冰在肯定当前散文创作,对历史进行反思,以及追求人文精神,和在艺术上不断提高和升华的同时,也批评了某些经过乔装打扮的贵族化的倾向和独创性的缺乏。这是应该引起注意和思考的。

他还很细致地指出,在当前的种种散文创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譬如像他指出的“政治散文的说教性”,他在其中尤其反对运用词语上的“绝对化”;“文化散文的论文性”,他反对沉溺于历史资料的论述,却难以见到作者自己内心对此的关照;“叙事散文的小说性”,他反对玩弄情节和虚构的做法;“抒情散文的诗歌性”,他不反对语言表达的诗意,却反对整体上刻意雕琢的诗化的做法;“游记散文的过程性”,他反对那种导游式的解说。“生活散文的无序性”,他反对那种事无巨细的全盘端出。这些都是从散文本体的视角,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很值得引起充分的注意。

在愈益趋于开放的时代,王剑冰主张要直面现实,拓展题材,深入思索,同时在审美方面又要注意文字和艺术技巧的升华,并且要广泛吸收诸如音乐和绘画这些艺术门类的表达方法。像这样坚实地立足在整个人类的生活之上,从事于哲思的深化和审美的翱翔,自然就更有可能提高散文创作与研究的水准。

王剑冰不仅在散文的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像上述那样丰富多彩和高瞻远瞩的收获,而且在散文创作方面也是常常贡献出自己的佳作,像《绝版的周庄》和《回望乾陵》等等,就是不少朋友所熟悉的篇章。对于散文本体论的深思熟虑,颇多卓见,对他从事创作的起点,对于整个过程的分布与筑构,以及思想和艺术境界追求的高旷与美好,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而像这样在创作和研究方面相互的反馈与促进,自然就会获得双倍的丰收。

像他这样两栖型的既从事创作又埋头研究的情况,在古今中外的文学史上,是早有先例的,像这样就确实会在灿烂缤纷的触发与融会中间,获得更好的丰收。类似这样的经验是值得好好研究的。

很高兴地读完了王剑冰的这部散文理论著作《散文时代》,深感他对于当前散文创作整体的现状,真是有着高瞻远瞩和钩深致远的把握。对于不断涌现出来的诸多名家的佳篇,从思想与审美的视角,分别作出扼要和简洁的评点,既可以使得许多朋友更好地了解大概的情况,又能够引起进行欣赏的兴致。他还在这样微观剖析的牢固的基础之上,升华出不少宏观的理论见解,对于当前散文创作拓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都阐述了自己很有启迪意义的看法。他做出的这种贡献,确乎是很值得注意的。

散文读后感 篇7

品着篇篇美文,自己仿佛沉腻在一股朦胧的清风之中。席慕容,一位痴者,或是一个勇者,作为一个作家的她用一颗画家的心去贴近这个世界。她的散文,遍布生命中每个细微。脆弱、悲哀、美丽,在她眼中世界便为如此。因为这个世界太过美丽,而因那令人几乎窒息的美感到哀伤。她喜爱生命,喜爱每一缕生命在世界飞舞、挣扎的身影,喜爱这世界带给她的《生命的滋味》。

生命、流光、记忆,这些永恒的话题,便是生命给予我们的礼物。但在流光逝去之时,它总会带走一两块零落的记忆。当回神之后,两手空空地环顾四周的我们又剩下些什么呢?所以在命运来临之时,学着去凝神品味,不去后悔。用平静的心情去品尝这繁华的世界,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或如文章中所说一般:我们要学着不后悔,就好像在摔了一个茶杯之后又百般设法要粘起来的那种后悔,我不要。是啊!我们年少时拥有的那一颗心最终会随着世俗人们的后悔祈祷而越发远去。因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遍又一遍重复着过错,而最终被埋入漫无边际的后悔之中,令人悲哀。那么学着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学着不去后悔、学着不要重复自己的错误。

所以,放慢脚步,让自己的心去触碰自然中那细柔之景。草叶间的风声,海洋起伏的呼吸,那夜里一地的月光。回答大自然中所有美丽生命的呼唤,感受生命中的闲静、怡人。做一个无求无欲的隐者,学会去真正爱自己,甚至这个世界。同时,也从此刻好好享受,从容地品尝生命的滋味。

在丝丝缕缕的时光之中,存在于绽放与凋零之间的我们,应用热切的姿态、不悔的心境去续写生命的岁月。

散文读后感 篇8

毕淑敏的散文比较有故事性,引人入胜,通俗易懂;张晓风的散文多情温婉,柔情似水;林清玄的散文短小精悍,蕴含哲理;就我而言,还是毕淑敏似乎更得我心。

在《致不美丽的女孩子》里,毕淑敏记录了一个相貌平平的女生因父母长相好看而自卑到通彻心肺:她抱怨自己没有继承父母的英俊相貌,抱怨老天对自己的不公,抱怨别人的以貌取人。毕淑敏适时地端出了一碗心灵鸡汤,滋润了我们这些长相不够完美的女孩的心灵。

我也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女生。曾几何时,我也因自己没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而自惭形秽,甚至想过像电影明星一样在自己脸上动刀动斧。曾几何时,我也幻想过出生于明星之家,从小就是金童玉女,受人吹捧,受人关注。可我只能带着这张平凡的脸,懊丧的站在镜子前埋怨着上帝。

然而,脸庞终究不是自己选择的,不论我满意与否,都得义无反顾地佩戴着它,直至与身俱灭。这种毫无意义的挑剔只能给我徒增烦恼。我开始不再肤浅的注重自己的脸庞,为它的平凡而懊丧烦恼,而是努力地用内涵、品德、智慧、学识去勾勒那张无形的容颜。它不会因为时间的冲刷而黯然失色,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摧残而香消玉殒。脸庞是父母创造的,而这无形的容颜却是我创造的——它才是我的荣耀、我的骄傲!

不美丽的容貌,也能活出美丽的人生!

散文读后感 篇9

幸福。谈起这两个字也许有太多的迷惑于此,什么是幸福?它好似漂浮着,无影无踪,而在毕淑敏的眼里却有七种不同色彩绚丽的颜色。它们分别通过毕淑敏的笔下诠释着不同的幸福。

生涯?一个叫人生出沧桑和迷茫的词语。我们明白什么是生存却从未知什么是生涯,就让我们随毕淑敏一起来感受《拍卖你的生涯》吧!

毕淑敏的朋友去参加一场别致的讲座,外籍老师发给每人一张纸,上面印着数十行字:1、豪宅,2、巨富,15、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大家先是愣愣看着随之而来的则是交头接耳的笑声。也许大多数人想这个拍卖是可笑的一个游戏,但事实上当我们做这个游戏时,才能更接近了真我。接着老师象征性地发给每人一千元钱,代表你一生的时间与精力。开始拍卖,小岛,三五个知心朋友,豪宅,巨富一一被拍出高价之人买走,作者的朋友拍卖走了图书馆,留下了名垂青史,和家人共度周末,直言不讳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真诚。在长久的拍卖中所有人拍卖的是一些实物,在得到后产生惊讶的发现和意料之外的收获。现在的现代人对史的概念早已模糊不清,脆弱至极,我们已经无法去选择留下些什么给予子孙后代何来青史留名之说?勇敢与真诚对于我们而言已不在坚定,我们表面的不屑是因为骨子里的不敢,我们没有承诺勇敢的勇气与面对真诚的真诚。

读到这儿我终于发现毕淑敏的散文多数是发生在某些故事后而发出的感叹与哲理!却又不那么严肃与苛责。也许会留下那三件物品并非我们之错,所有人所需与所求之物不同,有人想得到小岛,有人想要巨富。有人说这个是爱慕虚荣之表现,二者又有何之错?如果你生活陷于困境之中你不会选择巨富吗?当你渴望阅读时你不想要一座图书馆吗?我想回答一定是:想。然而对于不是十分实际的事物我们难免会疏生了它们。但无论你选择些什么,生涯,就是人生的追求和事业的发展。他可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性格则是命运,而生涯从属于你的价值观。

这场游戏结束了也许我们要以一个孩子的角度,重新剖析自己的价值观和生存质量,在节奏纷繁的社会中,我们必要这种省查自我的机会,让我们返璞归真,我想当我们作重大决定之时,势必将经过心中的规划而定的,所以如果改变我们的命运,请首先为自己计算好的框架,改变心的轨迹,用一个良好的态度与实际的想法去做出改变,改变与掌握你的生涯。

散文读后感 篇10

“年轻的时候,心中的阴影来自对那前路的茫然无知,一切都没有启示与征兆。是的,在这样美丽的夜晚里,生命是可以包含着月光,却不得不在同时也包含了一层透明的哀伤。”这就是散文女作家席慕容。“

品读于她的散文,感受到的是浓浓的情意--对生活的热爱。即使随遇而安,也能从中找出描绘生活酸、甜、苦、辣的画笔;对子女的疼爱,不需要用过多文字、着意刻画出如醇蜜般深厚的爱。即使只有细微的一个动作、一个表情、一个微笑。也都能从细致着笔中感受出那份如阳光透射般的温暖,无需用语言表达的纯爱;对于绘画的钟爱。即使面对于一张张空白、格格道道清晰嵌在纸中的条纹,也都可以产生感情。手拿调色板,轻轻握起水粉笔,在雪白的之中涂鸦出色彩,那或许就是自己心中斑斓的世界……

岁月就如在深远广阔的大海中行驶的一艇小船在漂泊却无法预测未来的路。或许这条道路会很漫长,甚至不知尽头在哪;或许在路途航行无风无雨,平淡的渡行一日又一日;或许会在前行的路中遇到狂风暴雨,甚至对未来毫无希望……选择前进、后退?这就是生活,似乎短暂却又漫长的时间所酝酿成的岁月--《岁月》这篇短小的散文,可能只是作家刹那间的感受:各奔东西、多年不见的好友重逢,都有极大的改变。才发现”原来岁月并不是真的逝去,它只是从我们的眼前消失,转过来躲在我们心里,然后再慢慢改变我们的容貌。“而感受一点一滴岁月的流逝,在不经意间悄然改变着身边的事物。所以,只有拥有乐观的心态,保持一颗宽谅喜悦的心。然岁月沉静,慢慢泡出沁香。你便会惊奇地发现,不管过了多么漫长的岁月,你依然青春向上,活力四射,并不会拥有一双悲伤的眼睛,冷酷的嘴角,一脸风霜……

优美柔华的文字,委婉生动的表达方式,给予人们更多的感悟与人生思考。这就是独一无二的她——席慕容!

散文读后感 篇11

刚初有成效地挣脱了“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那一代疲惫的人又开始了接轨

首先是当梦想遇上现实。

当时没有人赏识他前卫了80年的心理学。在

再者,当热情遇上冷漠,他必须学着对一切冷漠,淡视。必须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豪气,和对他所从事科学的冷静,冷对解剖上百只老鼠。可是内心的热情视万年冰都降不熄的,或许用笔尖倾泻下自我满腹满心热是他最好的解脱法。关于这一点,倒是和此刻所谓的舒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此刻的方法倒是好多了。唱KTV宣泄,运动减压,香熏宁神和

当期望应对闭门羹。文中他对自我的祖国是之深的,他不想离开祖国,但在遭到了一串串讥笑不屑后,最终被挡在了祖国发展的门外。是对,到此刻形同科举的考试还是阴魂不散地笼罩着。着使得怀着求知欲望的许多人吃了期望中学校的并不鲜美的闭门羹。前段时间“独傲一时”的韩寒,就是已跳出五行外,不在三界中的成功;他站在期望和闭门羹的断点笑傲江湖吧!他以自我的个性处理了二者。那成千上万的其它个性个体呢有将如何处理二者呢!

而后,当胆怯应对追求。他怯懦了。他和一个日本的有夫之妇彼此相。在世俗看来,着又是一段“不伦之恋”。但有谁能说他争取后,着不会是“水晶之恋”呢他撒手了。而在胆怯面前有多少人能够挺直了腰呢以往在公园里看到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囡孩儿,在追着一只足球玩,一脚,球飞远了,他有赶忙跑上去,可是太急了,左脚踩在了右脚上就是一跤。他妈妈跑过来,又是安慰又是抚摸,小男孩起来,眨着眼说:“妈妈,我不怕!”又冲上去追球。似乎越是单纯就越是不会胆怯,所以,单纯也是个性,个性就能克服胆怯,克服胆怯就能追求到你的追求。

最终,当个性再遇上世俗,只要有梦想有热情有期望有追求,就能战胜世俗。让《飘零》中的迷惘小时,即使是此刻飘零也要做个性的蒲公英。可是或许以后,长辈在教育完百时还会语重心长地说一句:“你的个性要有个性一点儿嘛!”

散文读后感 篇12

有些东西使你不得不静下心来。

——题记

翻看林清玄的散文之前,对它的最初印象是想到了周国平,暑假里看过《周国平作品精选》,那本书让我觉得,它静静地摆放在那里的时候,它是平面的,使人想起时,脑中仅有直直的平行线,那是一个没有生机的,枯燥的,干瘪的存在。但当你翻开的时候,才会知晓那里面到底是怎样一个复杂的多维世界。林清玄的散文虽不至于留给人硬板呆滞的印象,在翻开之前在脑海浮现的却也只是几笔粗线条而已。

可是这样的书就是要让你去翻开,在闲暇的时刻,一杯咖啡或者清茶,一张摇椅,一点阳光和几朵白云,捧着它,便是一生一世的永恒。它们不似柜台上的畅销书,声名浮躁间,街头巷尾皆是议论。它们默默,默默地如白云,似流水,不会有成为焦点的时刻,却是常在不衰。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

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虽不是他的母亲,但天下的母亲一般的爱子心。就是一句宝贝不怕,便透露出一个母亲对孩子无限的关怀。某些感动就是从这些细枝末节衍生出来的,不必轰轰烈烈,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作者的眼睛就是如此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真实的触动。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的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亲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应当对父母说出自我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

对于故乡,我其实是没有太多的感慨与在意的,毕竟没有出过远门,没有机会体会到思乡的离愁别绪。但作者在文中将家乡与亲人联系起来,我忽然就觉得,也许它比我想的远有意义的多。作者说,他出门旅行时总带着一杯故乡的水土,那会给他力量,因为那里面承载的不只是故乡之爱,还有母亲的祝福。这是很实在的话,中国有句古话:儿行千里母担忧,说的不就是如此么?乡情中,更多夹杂的是亲情吧,对亲人对故友的思念。

书中不经意间泄露出来的阳光,也总让人心安,舒适。那些是字里行间的温柔,那些阳光是作者想要给予读者的最神圣的礼物。散文中多有关于阳光的字句,总带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享受,即便是周围没有阳光,可是心中却升起了一轮骄阳。那句“不论世事如何变幻,人世多少凄凉,即使你到了边疆,阳光也会洒在边疆”总是让人莫名地感动。阳光何处不在,如心里的念想一般,去往何处都不会消逝。在另一篇文章里,作者借阳光给了我们一个忠告,阳光常在,岁月无改,可是属于我们的年代却不会停留,作者劝我们珍惜“阳光照在我们身上的岁月”,阳光不会为我们停留,再伟大的艺术家也留不住它。时光是我们一生中最珍贵的事物,但愿我们不会让身边的一切成为记忆中匆匆而模糊的流年。

对于人生的见解也是不可或缺的。作者的人生观念是不去追求虚茫的物质条件,只要每一天都有一点甜美,有一点幸福的感情,就很好了。我喜欢这种知足常乐的心态,仅有心静的时候,想想每一天发生的幸福的事情,哪怕你仅有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了,那就是幸福。这也让我想起了《瓦尔登湖》里的意境,每一天与自然为伴,每一天都过得开心欢乐。最原始的欢乐,往往是最真实的。生活可是是那句“瓠仔也好,菜瓜也好”。而在社会上生命所要承担的职责却是不重亦不轻的。在对别人负责之前,我们要对自我负责,做我们自我。梦想,于人生是极为重要的一程,我们有努力就有收获,哪怕那是戏剧性的终局。

世事离戏仅有一步之远。

人生离梦也仅有一步之遥。

作者说,生命最趣味的部分,胜过演戏与做梦的部分,正是它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不能重来。生命最有分量的部分,正是我们要做自我,承担所有的职责。

这话分量极重。不在于人理解或不理解,只在于人是否想过要去理解。我一向认为,一个人的想望比他实际是否做过更重要,因为想望是未来的,而确定一个人是否做过一件事,是看其过去。只要你想过要过好每一天,只要你的愿望足够强烈,它便会驱使你去行动,直至成功。

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许是有流水的声音,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又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冬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地,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入你的心里。

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我的心里种花。

散文读后感 篇13

最近在读刘墉的散文集《纵横卷》,看他的作品时,我的

成功不垂青无备之人。哈佛大学流传着这样一句名言:“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准备好了吗”这句话是问句,但实际上应当这样理解,如果当机会来临,你却没有准备,你就不可能夺取成功,或者说是如果你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就算是机会来临了,你也不可能抓住它。能“一鸣惊人”的,必定在他“不鸣则已”的时候不断养精蓄锐;能“动如脱兔”的,必定在他“静如处子”的时候细细观察;能“一夕成名”的,必定在那“一夕”之前,有着千百个夜晚,暗暗地演练。所以平时不断给自我添加新的“血液”,完善自我的“装备”,才能经过“机会”这座桥梁,到达成功的彼岸。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成功就不会垂青于他,他只能眼巴巴的瞪着机会,对天长啸了。于是,我们完全能够想象,那些“一鸣惊人”的人曾为此付出了多么大的努力。

那么我们呢我们是不是也总在抱怨,抱怨社会竞争压力大,抱怨工作不好找,抱怨机会难觅……可是,当机会真的光顾时,我们有没有完全的实力抓住它呢所以,我们仅有做到认真思考,认真学习,时时刻刻准备好自我,才能抓住机会,让成功垂青于我们。敲响心灵的警钟吧!成功不垂青无备之人!

你我均知,人生如棋。可不知你曾想过:你还有多少棋子你已有多少斩获你是否应当更细心地,把所剩无几的棋子,放在最佳的位置上,我们总喜欢用棋局来形容我们的人生,黑黑白白的旗子在棋盘上纵横交错,编织成一幅优美的水墨画卷。但如此美丽的棋局常常暗藏杀机,一个棋子的偏差,有可能让我们输的落花流水;过多的顾虑,也许会让我们错失良机……

人生如棋,我们需要的是勇往直前的勇气。许多人不会对棋产生兴趣,甚至连棋子的数量也不知。如此,我们与高手对决之时又有几分胜算我想,此时,我们更需要的是勇往直前的勇气,。若我们落子时犹犹豫豫,摇摆不定,不知会错失多少良机,不知会埋下多少祸患,不知会酿成多少灾祸。不如勇往直前,与高手们直接短兵相接,或许,还能杀他们个措手不及。可是,我们可能会赢,可能会输。赢了,万事大吉;输了,也要尽力与之同归于尽,也不枉称为枭雄……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放手一搏,背水一战,或许,我们就能走向重生的涅磐。

人生如棋,我们需要的是旁观者清的谋士。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可在人生的棋盘上棋逢对手,观棋的人,却不必“观棋不语”,于是功力差些的人,找几个参谋,常能开创好的局面。我们要记住:如果我们没有参谋,必是很孤独的棋手。

人生如棋,在棋局中要的是努力。不要轻易的说放弃,因为每个人才那么一局而已。你也许累了,你也许倦了,你也许认为没期望了,这时候我期望你还记得“天无绝人之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棋如人生,人生如棋。

散文读后感 篇14

读过席慕蓉散文的人,往往会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她的文章充满了智慧。她总是把一些不起眼的事物,挖掘出它们内在的完美品质,之后转化为文字,让我们分享。在她的文章中,没有值得去推敲的文字,也没有令人百思不解的深刻哲理,只是顺理成章地向我们一一道述,但却能在人的心中泛起层层涟漪。

拿起一本席慕蓉散文集,往封面上瞅了瞅,标题是“透明的哀伤”。在这几个大字后面映衬着红色的流迹,还有两朵花和飘散的花瓣。想必这本散文集中定是记载着席慕蓉的人生哀伤。仔细阅读完封面上的那首小诗后,我最终明白了:写的都是席慕蓉年轻时由种种事物引发的对人生的感慨。

随意地翻了翻,看到有一标题是《争夺》。心想:席慕蓉在文章中叙述的是谁和谁之间的争夺呢?我带着疑问进入了文章之中。

读完后,我脑中的疑问全都没有了。原先文章描述的是她与工作的争夺,为享受大自然的权利而争夺。结果好不容易从繁忙的工作间隙溜到大自然的怀抱,让心境豁然开朗起来。

是啊,我们生在一个繁杂烦乱的世界,大人有大人的烦恼,我们也有我们学生的烦恼。可是,我们忽略了精神放松的享受。抽出一点时间去寻找我们精神的乐园吧,那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精神能量的地方。和作者一样,用一种散漫的心境,远离繁乱、世俗的土地,到大自然的怀抱去,那儿有天高云淡、风和日丽,没有忙碌的折磨,仅有精神给你带来的活力,经过一番后,再重新回到那世俗的尘世,又重新和尘嚣、杂闹接触一番,但此刻我们却是焕然一新的。

此时,我还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不是逃避,只是向忙碌的工作做了一次小小的争夺。幸好的是,大自然收纳了我们浮燥的心灵,还给了我们一份无压力的心态。”

放下烦恼,走过大自然,去欣赏蓝天的美;倾听鸟儿的鸣唱;沐浴太阳光的温和。如果你连这都不能做到的话,那你必定不能成大器。但此时不必烦恼,去读一读席慕蓉的散文《争夺》吧!这样,你便多了一份安逸闲情,添了一份愉悦与超脱。

让我们一齐去享受并关爱大自然吧!

散文读后感 篇15

近来无事,又翻开了这本买来已久的《朱自清散文集》。从书柜里拿出的这本旧书,在多年的精心保管下,未见老旧。封面上那位儒雅含笑的中年人如在眼前,就像一块冬天里的温玉,在胸口荡起了阵阵暖意;就像先生那恬淡含蓄的文字,仿佛字字都在心中弹奏出一曲曲清丽悦耳的和弦。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在近现代文学史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散文与俞平伯一时并称。而二人同做《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是取材相同、角度不一样,但又大都以先生所作为好,可见先生散文造诣之高。

手中的这本朱自清散文集,来自于时代文艺出版社。收录了朱自清《踪迹》、《背影》、《你我》、《欧游杂记》等几个主要的散文集子中的主要文章,选录了《国文教学》、《读书指导》、《标准与尺度》、《论雅俗共赏》、《论语文影及其他》等短论,还有一些尚未编入集中的作品。基本涵盖了朱自清的主要代表作。

朱自清的散文不一样于俞平伯的缜密,也不一样于冰心的飘逸,更不一样于周伯人的隽永。他用自我“真挚清幽”的特性创造了自我独特的艺术风格。其中,《背影》、《匆匆》、《荷塘月色》、《春》这几篇散文,被誉为白话美文的典范。

《背影》这篇散文经过描述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那一幕车站上父亲离去的剪影不也是我们心目中逐渐老去的父母的写照吗?

《匆匆》虽是一篇散文诗,但却以新颖的一问一答的方式,用很多的排比与生动细腻的描述,用亲切的声音告诫了我们时间流逝之匆匆,时间之河不能倒流、不可回溯。昨日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仅有今日才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须知我们正在荒废的此刻,正是逝去之人所期盼的明日啊。所以,我们必须要把握住这难得的今日。

《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独自在清冷夜里漫步在清华园的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用水彩画一样的淡淡笔触深刻而传神的描述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和那时的心境。最广泛的读者也都是从这篇文章中认识先生的。《中国新文学大系》的编选者评价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但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一种诗意”。读完此文,教人不得不沉醉在这酝酿已久,贮藏满溢的诗意,沉醉在当时先生所凝望的那池月光里。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散文读后感 篇16

这是多美的一本书啊!封面那清雅的水墨花,是那么的唯美,它把我的思绪引了进来,我被她那细腻动人的笔调感染。

她的文章充满温馨。细读进去,她的文章和水墨一样平易朴实:匆匆的过客,小路上的野花、野草、海边小小的贝壳……许多不起眼、会忽略掉,甚至觉得毫无意义,根本不会去看的东西,她都能注意到,并且看出它们内在的完美品质。

我感叹,我感叹于她的细腻和她那淳朴语言,文中没有能够推彻的词语,没有令人惊奇不已的哲理,只是娓娓道出,顺理成章。可却能在人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让我深有感触的是《透明的哀伤》中的《严父》。作者对一个卖牛肉的男子发出感叹,经过男子的面容,猜想出他的家庭。在这样的炎热夏季在外奔波,想必是个父亲,为了自我的孩子这样操劳,又不觉想出他的孩子能理解他的父亲吗?

看过许多写文章,发现父爱的文章是那么的深沉。父亲常常为了家这个家,为了这个家的生存,为了这个家的幸福与美满,常常不分日夜的在外奔波,让处理烦琐事情的父亲有了一张严厉的面容。严父,寂寞无言,表面严厉,实际爱在无言处。可年幻无知的孩子们却不能理解,他们喜欢投向母亲柔软和温暖的怀抱,劳苦了一天的父亲回到家,发现自我支撑的家的那份甜美,自我虽不能进去,不能享有,或许这样父亲就很欢乐了吧!不被孩子们所理解,也无所谓,只要是做为父亲,爱着他们,这样就足够了吧!

看完这篇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心境,想流泪,还想立即给父亲一个拥抱,同时也有着疑惑,为什么父亲不去辩解他们行为?让孩子们理解他,让他也享有家的这种温馨,我的思绪不觉想到了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虽然不是严父,但他也常常奔波在外,甚至等我睡了才回来,我认为在父亲心中工作比我重要,所以总是对父亲忽冷忽热,有时他说话我也不理,可他什么也不说。

有时我会从父亲的开门声中惊醒,发现他不管回来得再晚也会来到我的房间。夏季,为我关掉电风扇,冬季,为我扯扯被角,当时小,没放在心上,可此刻却明白这小小的动作,却也包含了父亲对我深深的爱,他是爱我的,我是不是也应当对操劳的他多一点理解,多一点体谅,多一点爱呢?

父爱如山,深沉。父亲对我们的爱虽然不会惊天动地,可是他对我们的爱却渗透在生活的细节中,只是我们一向没有发现罢了。

散文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看的书是《巴金散文集》,我最喜欢的是《繁星》中的一段话:“我们默默的望着繁星,一面轻轻地响着脚步,反仿佛两个人都屏了呼吸,在倾听醒醒的私语,这个时侯仿佛就是中国,我不觉自语似的说。”这里是作者在外国的时候看见可满天的繁星想起了自己的祖国。这说明作者十分怀念自己的祖国,想念自己的亲人,不知道祖国怎么样了。这使我想起了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饱含了作者深切的思想之情。还有的就是一篇《海上升明月》,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四周都寂静了。太阳也收歛了它最后的光芒。炎热的空气中开始有了凉意。微风掠过了万顷烟波。”这是作者对大好河山的一种赞美,作者在经历风霜解放之后,游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写下了许多篇韵味深长的文章,可见作者对祖国的热爱。

今天我看的书是《巴金散文集》,我最喜欢的是《繁星》中的一段话:“我们默默的望着繁星,一面轻轻地响着脚步,反仿佛两个人都屏了呼吸,在倾听醒醒的私语,这个时侯仿佛就是中国,我不觉自语似的说。”这里是作者在外国的时候看见可满天的繁星想起了自己的祖国。这说明作者十分怀念自己的祖国,想念自己的亲人,不知道祖国怎么样了。这使我想起了一首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饱含了作者深切的思想之情。还有的就是一篇《海上升明月》,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四周都寂静了。太阳也收歛了它最后的光芒。炎热的空气中开始有了凉意。微风掠过了万顷烟波。”这是作者对大好河山的一种赞美,作者在经历风霜解放之后,游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写下了许多篇韵味深长的文章,可见作者对祖国的热爱。

不到5天的时间,我便把爸爸10年前从广州买来的《巴金散文精编》看完了。每当我读着这一篇篇的散文,心里就会像澎湃的海潮,跟着巴金的步伐,把心融入到这些散文中。

在《巴金散文精编》这本书中,有的写他记忆中的木匠老陈;有的写他望着繁星发出叹息;有的写他邻家那条大黄狗;有的写他早起看到海上的日出;还有的写他对老舍同志的怀念……这些散文,每篇都那么生动,那么感人。你读了,一定会被这些散文里的小故事感动,也会让你潸然泪下,久久回不过神来。

就说《“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这篇散文吧,他写了他在踏上轮船,离开中国的土地时,心里充满悲哀和离愁,想起乡土曾扶持他,赐于他苦乐,让他享受幸福。可是,乡土也给他带来不幸,也几次都濒于灭亡,使他遍体鳞伤;他的一些亲人被旧礼教给杀了,他只好用眼泪和叹息埋葬了他们;中国的人们想争取自由,不得不从事残酷的斗争。这一个个惨酷的景象,使他无可奈何地离开这不幸的乡土。读到这儿,我便被巴金的处境和乡土给他带来的不幸所感动了。想想我们现在新中国带来我们幸福的生活,比巴金当时的处境好多了。所以,我们不能忘记旧社会给人们带来不幸,要热爱党,热爱祖国,珍惜我们幸福的生活;应该热爱和平,反对战争,让世界更平安和谐!

散文读后感 篇18

有一种文体如和煦的春风,吹拂着读者的脸颊,又如滔滔的江水拍打着失败者那干枯的心灵。咦,那是什么?哦!原来是散文。

既然是散文,毕淑敏则是那散文中最有创作力的作者之一,在我初读此书时,一种莫明的亲切感、一种难得的求知欲也油然而生,它让我不停断、也不厌倦地往下读,有时我会随着作者的不幸而潸然泪下,或是因作者的美满结局而欢心雀跃!我记得我第一天读毕淑敏的散文,它叫《我的故事》,它把自己的悲惨和她妹妹的幸福写得淋漓尽致,它写出了母亲对她的不公,但她仍然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外国语附属中学,以及后面的参军入伍当上了军医,当然还有成为博士生时的风光,这些林林总总的好事她一笔描过,文章中主要写得还是那些凄凉的过去,但是从字里行间根本无法看见她对生活和她父母的恨,而更多的是一种希望,是对新生活的向往。

在我读第二遍时,不知怎的,我读出了另一种东西——感恩,读出了她对周围事物的感恩,大至世界,小到家庭,感觉她后面美好的生活都是由于她的母亲。之后的几篇文章都让我有深深的体会,我明白了人世间许许多多的是是非非,还真是磨难,一种对困难的坚贞不屈,当然还有爱,有母爱、父爱和男女之间的真挚爱情。但在我看来,作者追求的是一种博爱,还有一种对生活的观念。在散文的旅途中有困厄和风雨、艰难和险恶,但是这不会阻止真正旅行者的脚步,散文正是以一种充满未知的魅力激起人们不倦的向往。

散文读后感 篇19

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集。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境界。

在暑假里,再次读了《毕淑敏散文》,和她一起分享了心灵的颤动,毕淑敏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爱”是人世间最最具有情感,最最具魅力的,是任何物品所替代不了的。《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第一次,我真真地对“爱”有那样的按捺不住的冲动,肯定地说,正是毕淑敏对“爱”的深刻理解打动了我。

“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爱一种信仰,就至死不悔。”从毕淑敏对“爱”的诠释中,不难看出她对“爱”那种独有释怀。

阅读这篇散文,感觉毕淑敏对“爱”的解释特别具有生活的气息,特别具有人性的舒漫,使“爱”更具有人性之魂。在她的笔下,“爱”怕撒谎,“爱”怕沉默,“爱”怕犹豫,“爱”怕模棱两可,“爱”怕沙上建塔,“爱”怕无源之水,“爱”怕假冒伪劣,“爱”怕刻意求工。“说了爱的许多毛病,爱岂不一无是处?”其实不然,毕淑敏在散文中用了大量的“爱是什么”从广泛的多视角诠释了“爱”的博大、“爱”的坚固、“爱”的力量和宏大。文中对“爱”的强调,足以保有一份人世间的真“爱”真“情”,能使孕育万物之生活的草原生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长明的温暖的灯。

从阅读毕淑敏的散文中,我更多的体味是教师应该如何对学生倾注爱,倾注多少“爱”,是“一生”还是“一时”。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倾注的是毕生的精力和爱,教师更应具有母亲的博大情怀和终生的“爱”,因为教师的职业就是以“爱”的呵护,“爱”的德行,照耀学生们前行的道路。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雅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散文读后感 篇20

初读冰心的散文真可谓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最深刻的感受便是自然流畅,轻松自如,清新隽永,优美雅致,说得简单些就是两个字:舒服!

读着冰心的散文,你不难发现,冰心用她女性特有的细腻和丰富的感情向我们娓娓道出这真善美的自然甚至一切。当然,还应归功于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更重要的是作者所崇尚的“爱”的哲学。在《寄小读者》中,作者深刻地表示了“爱”的三大主题:童心、自然、母爱。其中对自然的描绘堪称一绝,且看对海水的描写:“海水竟似湖水,蓝极绿极,凝成一片。斜阳的金光,长蛇般自天边直接到栏旁人立处。上自穹苍,下至船前的水,自浅红至于深翠,幻成几十色,一层层,一片片的漾开了来。”呵!多美的一幅海水美景图!似乎是在不经意间,眼前便展现出无限美景。其实,你若细细体味,不难发现作者描绘自然,从不用浓妆重彩的方法,她不过是轻轻揭开自然的帘儿,让你看到自然的本色之美,而作者的散文不过是去“发现”自然的本色美,使你在她的淡淡的画幅中惊叹她道出了人所未道的深微的自然美。

可以说体会冰心散文所感受到的不仅是表里莹澈的真和美,更重要的是能感受到作者在散文写作中拥有的一种独特的“真挚的心情,丰富的想象,诗人的天分”。正是因为作者拥有一颗“爱”心,并以此来诠释着真善美,所以她的散文犹如小石子掷在水里泛起波澜,而不是像随风飘荡的羽毛。冰心写散文时的那种流畅自然,让你感到那些雅致词语词汇似乎是在不经意中从作者笔下流泻出来,而不是一种刻意的追求。即便如此,在读冰心散文时,虽感到悠悠然的舒畅轻柔,但并不是那种平平淡淡的朴实,而是一种意犹未尽的柔曼婉转。读冰心散文,不仅感受到了字里行间所透射出的优雅和情趣,而且能读出作者那颗“爱之心”所蕴含的不尽的希望。

冰心生在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都说特定的作品最能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但冰心散文作品中却尽情地展现着一种和平年代才会有的清新静谧,这也许正是冰心的独特中的独特吧?但不管怎样,冰心是把基点放在“爱”之上,感受生活,放眼自然中的一切,从而开辟出文化中的一片青青世界,用飘逸雅致的心绪来感染人们、净化心灵。

进一步说,冰心正是用“真善美”来诠释着人类社会中的一切,进而发掘着泯灭在人性中的“爱”的真谛。

散文读后感 篇21

记得从初中开学到现在一共读了三本散文集,它们分别是《张晓风散文》、《毕淑敏散文》和《林清玄散文》。这几本书都非常好,各有各的韵味,但,使我感触最深得还是《林清玄散文》了。作为一名初一的学生,刚开始读他的文章感觉会有很多地方难以理解,但是回过头来细细咀嚼,你便会懂得许多人生中的道理。恬淡自然,字里行间无时无刻不透露出淡淡禅意,小小的故事中往往蕴含着大大的哲理,这就是林清玄的文章。读了他的作品,使我浮躁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是不可多得的养心妙药。

散文的第一辑就取了一个富有禅意的名字——心的菩提。这一集收录的文章大多以作者内心的感悟为主。其中《佛鼓》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自从读了《佛鼓》之后,佛寺里悠远绵长的钟声似乎深深渗入了我的内心。隔绝了人世间的喧嚣,人的心平静如水。读着这篇文章时,仿佛有轻微的佛鼓声从远方传入我的耳畔。此时我的内心就像菩提树一样纯净、透明。

《走向生命的大美》一文中写到:唯有清明的心,才能体验到什么是真实的美。唯有不断的觉悟,才使体验到的美更深刻、广大、雄浑。也唯有无上正觉的人,才能迈向生命的大美、至美、完美。透过这些文字,让我体会到生命的美丽要有清明的心与无上的觉悟,心的纯美才使人洗涤心中的污垢,只有心的修炼,才能跨越生命的苦痛。

读了这本书,就像看到了林清玄本人一样,那充满智慧与内涵的语言中表现出的是内心的恬静与淡然。我其实从来都不是一个信佛的人,当然,是本书也不是用来宣传佛学的,我想,作者只是想告诉世人们,心的觉悟真的非常重要。

散文读后感 篇22

散文的精髓是形散而神不散。读一篇好的散文,就像在炎热干燥的沙漠里逢着一片绿洲,满心装满了欣喜与崇拜。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真正地将我推进了散文的殿堂,但只是崇拜他的文笔,并没有激起感情的阵阵涟漪,好像内心的一片天地是空虚的一般,林清玄的散文却总能引起思想的共鸣。

林清玄带给我的是感动与崇敬,不是因为他是作家,而是他的写作思想风格全都扣住了我的心弦,仿佛迷惘的心找到了方向般清澈明亮。我的一切,不再流浪,而是有了自我的定位。

林清玄的思想里也融进了佛教的质地。佛曾曰:一切因缘而起。而我与它的第一次邂逅却是奇妙而朦胧的,也许这是缘的造化吧。放飞思想,在文字的跳跃里,自由的呼吸着。文字能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在穿梭的进行中,你会发现乐观是他的主旋律。虽然出身卑微,但却坚信自我的梦想,他总会把困难与挫折当成人生的经历,童年的满身光辉是他写作的根本源泉。他如苦难的沙子般处处沉淀,渐渐将他的灵魂磨砺成了耀眼的珍珠,不是每个恩都配得起那些苦难的。尼采曾说过,生命是一条毯子,整个生命。

他的散文朴实、优雅,而他的安静却是他最丰富的色彩。一颗烦躁的心会被洗涤的透彻明静。读他的散文才深刻体会到了他所表达的含义:时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们渴望交流,但却将心灵禁锢起来,怎能化解氤氲的阴霾?透过他的心与你的心的交流,会让力量穿越时空隧道流进你的灵魂里。手捧着书,斟酌每个字,都会漾起心中的温暖。

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就了他的性格,但他却用一种花开的声音温暖了我的世界。佛曰:一花一世界;农曰:一叶一菩提。没有相对的答案,只要贴合了内心的感觉,就能获得心灵上的宁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谁也不是谁的谁,而林清玄的文字表达出来的内涵却是我灵魂的根本,不期望现实的落寞隐埋了内心的平和宁静。

时间在旋转,日历再翻页,而林清玄的散文将经得起岁月年轮的考验,透过他的散文,我明白世间万事的一切取决于你自我生活和心灵的视角。花朵下能够看见锐利的刺,而在刺上,我也能看到斟满阳光的花朵。

读书的目的,不必须是增加了多少知识,有时学会了怎样实现人生的价值是十分关键的。其实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能够拓展得更宽更长,而在他的散文里,我就像一棵读懂了阳光雨露的树,开始有了在阳光下茁长成长的迹象。林清玄对妈妈的爱是那样简单朴素,但却是最真实的人生写照。他有一颗漂泊的心,这也注定了如断线风筝的命运,不知会飘落到哪里。

读他的散文像是在细数自我的人生,奇妙无瑕。正如《黄昏菩提》中写到:“凡是树,就会努力生长;凡是人,就不会无端堕落。凡是人,就有人的温暖,凡是树,就会有树的风姿。”

“感恩这人世的缺憾,使我们警醒不至于堕落。感恩这都市的污染,使我们有追求明净的智慧。感恩那些看似无知的花树,使我们深刻地认清自我。最大的感恩是,我们生而为有情的人,不是无情的东西,使我们能凭借情的温暖,走出或冷漠或混乱或肮脏或匆忙或无知的津渡,找到源源不绝的生命之泉。”还记得那住在林中的年轻人,当人们问他为何不到山外打工时,他的口吻不容置疑:“这是我的家。”在年轻人的眼中,森林中的一切生灵,都在冥冥中传递着广博与自然,带给他家的熟识气息。

不会忘记那位卖馄饨的老人,他总是在深夜敲起清越的木鱼,向老主顾传达着生意的信号,却不致中断熟睡者的美梦,更在不经意间温暖了迟睡者的心灵。正是这平凡乐器奏出的平凡音响,委婉地传达着这位老者的淡泊心态,使串串云淡风清的声音久久在心灵的上空回绕。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且让我们在卑湿污泥的人间,开出柔软清静的智慧之莲吧。”

散文读后感 篇23

清淡、朴实,这是我打开《林清玄散文》所阅读到的气息和独属于它的那一份味道。其实,在手拿这本《林清玄散文》,翻开它的第一页,阅读第一篇文章时,我就被它那淡雅、细腻的文字所震惊。因为据我所知,林清玄是一位当代男性作家,而在我的印象中,男性作家的笔风应都是充满阳刚、坚毅的。但林清玄不一样,他的笔风婉转、细腻,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但是又在多愁善感之中保留了些许傲然,这种柔与刚的结合,被他的文字诠释得恰到好处,即不会太做作,也不会过于刚强。犹如一片花瓣落在水面而引起的涟漪,在我们的心上留下一道淡淡的水痕,想去忆及其源头时,却发现那痕迹早已消失不见,我想,这便是林清玄的文字所给我们带来的感觉,若隐若现,随风而逝。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有感触的是一篇名为《空白笔记簿》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述,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生活的一点儿个人小感慨而已,但是我们却从未发现。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去一家精致、讲究品位的书店买书,却发现每本笔记本的价钱都要比一本书要贵上许多,对此而感到疑惑不解,便询问店员小姐,店员小姐却给了作者这样意想不到的一席话:书都是别人写的,写得再好也是别人的思想,笔记是给自我买的,自我的想法当然比别人的想法卖得贵了。看到那里,我有和作者同样的感受,在这家书店里的笔记本之所以卖得比书贵,就在于它所要记录的是单独自我的想法,不与别人相同。为自我的内心而写,然而,自我的想法自是他人无法随意剽窃与买卖的,因为它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不可估量,能够用金钱所去衡量的。

我喜欢文中的这一几句话:“但是有谁愿意给自我的这天写些什么呢?愿意给生活的灵光一闪写些什么呢?唯有我们抓住生活的真实,才能填补笔记的空白,若任令生活流逝,笔记就永远空白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就使我想到了所看过的一次评论当今都市人们快节奏生活方式的电视栏目。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在如今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定然是需要的,只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必定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慢下来,这或许,便会找到在以前的生活中,所不被发现的乐趣,才能抓住生活的真实。这样的一丝一缕,便会勾勒出你心中的那本笔记本。

在急速流过的生活中,我们能留下的便是那一本充满了生活气息的笔记。只但是,在从前,我们缺少了一颗甘于安定的心与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罢了。

散文读后感 篇24

早些时候,在书店看到一本《林清玄散文》,拿起书来细看,蓝白相间的封面于隐约中透露着一股袭面而来的清丽之感,再仔细品味作者的名字,思绪仿佛立刻回到了忙碌的高中时代,记得那时候曾在阅读短文中遇到过林清玄的文章,也就是那时候起,便被他清丽、充满禅意的文章深深的吸引了……

翻开书的扉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林清玄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有点谢顶,头发长而蓬乱,面带着些许微笑。照片下有几行小字,是他的简介。于惊讶间,终于了解到,原来以为会是温柔娴静的林清玄“女士”居然会是个男子,没想到,在他的笔下会流淌出如此细腻、敏感的文字,在他的骨子里会流淌着如此浓重的乡情……

林清玄是虔诚的佛门弟子和不疲倦的佛学宣讲者,读他的散文,总能于平实的文字中感受深邃而朴实的佛理,80年代中期以来,林清玄散文的佛学意蕴日渐浓厚,宗教称为他独特的个性色彩,很多人称他为“清玄居士”,他的菩提系列将人引入一个凝定,恬静,肃穆的宗教氛围,晨曦,菩提树,佛鼓,红尘……在文学创作的林眼中,看透了争名逐利的人间世相,他时时赞颂的菩提树,是一种净化了的人性象征,从繁华街头的枫香树上,从露珠上,他看到纯净与傲骨,看到不肯为日渐恶劣的环境而低头的不屈风采。只要保持一份安宁的心境,一些沉静的智慧和一种温柔的心情,便能抵御都市的种种污染,从中发现美丽。

林的作品对以散文集出版,通常多为散文、报道,偶尔会出现一两篇小说,就是早期的《法圆师妹》,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军队班长和一个自小在尼姑庵长大的小尼姑的爱情故事,两人之间的故事看似曲折却又顺乎自然,兜兜转转之后,两人又神奇的相遇了,只是早已物是人非,记得文中有这样的几句话“每个人的命运其实和荔枝花一样,有些人天生就没有花瓣的,只是默默的开花,默默的结果,在季节的推移中,一株荔枝没有选择的结出它的果实,而一个人也没有能力选择自己的道路吧”。也许就是这样,因为班长一时的犹豫,在他们转移的时候没有带走法圆,所以法圆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离开了她成长的尼姑庵,而又在以后的很多年后,班长在一家旅馆偶然又遇到了当年错过的法圆,人生总是在相遇和错过中不停的转换着,当时法圆师妹就对班长说,“有些心情你不会明白的,有时候过了五分钟,心情就完全不同了,生命的很多事,你错过了一小时,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那时候我只是做了,并不确知这些道理,经过这些年,我才明白了,就象今天一样,你住在这个旅馆,正好是我服务的地方,如果你不叫咖啡,过着领班不叫我送,或者我转身时你没有叫我,我们都不能相逢,人生就是这样”。此时的班长也许会悔恨当时没有把法圆带走,但命运就是如此,他们因为种种原因错过了,而今,又因为种种联系又神奇的相逢了。

这是迄今为止读到了为数不多的林清玄的小说之一,他的文字总能给人以深思,引发对人生的思考,我想这也是他作为佛门虔诚的宣讲者的最好体现吧。

读他的散文,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吾心似秋月》,文中提及杨岐禅师曾经留下的禅语,“心是根,法是尘,两种犹如镜上痕,痕垢尽时光始现,心法双亡性即真”。他说的是一次白云守端禅师与师父杨岐方会禅师对坐时发生的故事,杨岐问白云守端禅师是否记得他以前的师父茶陵郁和尚大悟时说的一首偈,白云说“记得记得,那首偈是‘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一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白云毕恭毕敬,不免有些得意,谁知,杨岐听后,笑了笑,走了。白云为此整夜无法成眠,终于忍不住去请教杨岐,杨岐见眼眶因失眠而发黑的弟子,笑的更加厉害了,说道:“原来你还比不上一个小丑,小丑不怕人笑,你却怕人笑。”白云顿悟。

其实,在实际的人生里也是如此,我们常常会因为别人的一个眼神,一句笑谈,一个动作而心不自安,甚至茶饭不思,睡不安枕,而这些眼神,笑谈,动作在很多时候都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之所以心为之动乱,只是由于我们在乎,仔细想来,归其原因,这些所谓的“在乎”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的认识自我,回归自我,反观自我,主掌自我,小丑由于认识自我,不畏人笑,故能悲喜自在;成功者由于回归自我,可以不怕受伤,反败为胜;禅师由于反观自我如空明之镜,可以不染烟尘,直观世界。认识,回归,反观自我其实都是通向自己做主人的方法。正如寒山的一首诗所说“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洁,无物堪比伦,更与何人说”。

在佛教的经典和禅师的体悟中,常常把心得状态称为“心水”或“明镜”,这两种贴切的比喻完美的诠释了一种从容的生活状态,我想,当我们真正的做到心若水时,生活里的一切善恶是非便会如痕垢在明镜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

回望整本书,它完美的展现了作者由年轻的散文新秀那样,头角峥嵘,豪气如虹却生涩稚嫩到文笔流畅清新,情感醇厚、浪漫,于平易中蕴育着感人力量的完美转变。

在以他的散文净化自己的心灵。仿佛此刻云自小路飞起来了,爱也幻化为一首暖暖的歌……

他的词藻很朴素,更注重对思想,生活的感悟,就如同他本人所说“美丽的词藻是比较短暂的,只有真正的思想观点才可以恒久”。小故事里有大智慧,平淡而隽永,值得一遍遍去回味,值得一遍遍去深思……

散文读后感 篇25

在那寂静的夜空中,一轮明月照耀在我的床前。我一个人静悄悄地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心中回荡着《朱自清散文》中的一段段如美酒般醇厚而富有哲理的话语。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那些朴素中包含着清丽的文字,说实在比那些华丽的童话更是深入人心。我的心,瞬间成了一个清幽的峡谷,对朱自清先生世界的呼唤许久不散去。说起朱自清写的散文,如天上的彩桥,诗词的天堂,唱响一代又一代青年热血沸起的心海。

在我心情难过、忧虑时,躲在书房的角落中,细品朱自清写的散文是种享受。品味《背影》时,那时,朱自清已20岁,他的父亲却总对儿子放心不下,非要送儿子去北京上大学不可。父亲事事亲力亲为,背影不光是父亲离去的印象,还是“父爱子,子敬父”的父子情深的彩桥。

再品《匆匆》,时间匆匆,岁月匆匆,匆匆流逝的时光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就是──时间。时间,滴答、滴答,就在我提笔、眨眼、写诗的一瞬间,滴答,它,又走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自然会给予每个孩子有限的时间精灵,需要你去照顾它,它的长度由你决定,想长就长吧,想短就短吧。它,就是你是灵魂。你的灵魂,用挥手的一把汗握在你幼小的手心。珍惜时间吧,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每一秒。就是我们一生最伟大的举动。

夏夜里,我慢慢读着:“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迎着月儿,吹着凉风,我似乎隐隐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月睡了,星困了,夜宁静了。月合上那明朗的眼,洒下一丝丝亮片,让孩子做个帆船之梦。而此时,月夜下,我睡了。她为我点亮夜的最后一束火把,夜,又宁静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质朴缜密,语言精炼,如文学世界的美酒,我,醉了。

散文读后感 篇26

在《同命运的小鱼》中,对一条小鱼命运的关注,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一些细节方面的内容。

“小鱼两天都是快活的,到第三天忧郁起来,看了几次,它都是沉到盆底……敲一下盆沿,小鱼走动两步:再敲动两下,再走动两步……不敲,它就不走,它就沉下去。

我招呼郎华不要动它,小鱼在养病,不要打扰它。

亮天看它还在休息,吃过早饭看它还在休息。又把饭粒丢到盆中。我的脚踏起地板来放轻些,只怕把它惊醒,我说小鱼是在睡觉。”

从这些详细的细节描述中,作者对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生命发自内心的怜悯和关注之情可见一斑。

最后小鱼不幸死了。

“我后悔,为什么要出去那么久!为什么只贪图自己的快乐而把小鱼了。这是凶残的世界,失去了人性的世界,用暴力毁灭了它吧!毁灭了这些失去了人性的东西!”

作家给予脆弱的生命以人文角度的关怀,直抵心深处温软的部分。同样也可延伸到她笔下所关注的沉默的绝大多数人群。她把自己对生命的体验与感悟真诚地融入笔下的艺术世界,把自己的孤独与忧伤、寂寞与怅惘,通过审美沉思转化为作品的情感基调和美丽的诗魂。

散文读后感 篇27

品读了好几番,张抗抗的散文很有韵味,应该说好的散文都是耐人寻味的。不单单是语言的清新自然,而且灵动的文字和富有内涵的内容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同里之思》可以列为游记,写景记事之说。这是一篇有思想的游客展示给我们的一幅富有意境的画卷,也是一位有思想的作者带给我们的一篇有思想的文章。

江南,烟雨迷离,夕阳斜晖,亭台楼榭,山清水秀,是雨巷里一位撑着油纸伞穿着旗袍的妙龄少女,让人忘乎所以;同里,小桥流水,人家宅院,园林小筑,贴水近湖,朴素大方,古色古香,是一把被泼墨后沉寂良久的纸扇,让人神往。话是没错,但这更多的只是抱着一种欣赏的态度,没有思考的心情,看到的更多的也只是风景,少了些感性与理性相融的魅力。所以,要学会做一名有思想的游客,其实有时只是简单的开动一下小脑子,带着思考。

就像是一首写景的诗,语言总是美的,可能是华丽的,可能是素雅的,可能是田园里的惬意,可能是山野里的悠然…… 但它终究只是简简单单的在做着自然忠实的记录者,仅此而已。换句话说,这风景不过空壳一具,虚有其表,说“一切景语皆情语”,那也是要有内涵,要合时宜,毕竟有情才能有感而发,才能有自己的感情融入在自己的作品中,那是思想自然的流露。好的作品有情有景,不是要刻意去修饰的,也只是多了一份思考,悄然为作品增色不少,让作品更有看头,更深刻。所以游客也要有思想,思想是风景的骨头,有思想的游客欣赏到的风景因着思想而变得更美,更动人。当然,收获也更多。

更何况,这是江南的姿态,就更要带着思考来研读,品味。江南,鱼米之乡,历史典故无数,关于江南的诗词歌赋更不可数。皇甫松曾叹:“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萧萧,人语驿边桥。”东坡也曾望:“春未老,风细柳斜斜。试上超然台上看,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所以,思考是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江南这方水土。江南同里的退思园,张抗抗要感慨:为什么人总要待“退”时才能思过呢?的确,你可能也有着般的疑惑,如果能在“进”时小心谨慎那路不就走得更加稳当了?可是你却没能像她那样在旅行中可以有这样的感慨。因为你不懂得主动思考。

张抗抗的一篇《同里之思》,让我领悟到很多。我也充当了一次游客,跟随她在美丽的同里转了一圈,那些桥,那些水,那些园子,那些人和事,看在眼里。带着思考,带着问号,收获些什么。

散文读后感 篇28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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