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课堂上经常听李老师提到艾略特的《荒原》,所以就为大家带来了荒原
荒原读后感1000字
趁着周末的时间,去书店翻看了此书,《荒原》读后感。
初读此书,不求甚解,却为其中奇幻瑰丽的意向所折服,遂到图书馆借了一本,细品慢酌。
就其中的性欲、性的审美进行初探,本能欲望的冲动是不是审美?《荒原》是英国诗人艾略特的代表作,是象征主义的顶峰之作,也是20世纪西方现代诗歌的里程碑式的作品。
《荒原》一诗的发表,在西方文坛引起了巨大的震动,该诗以其深刻的内涵和独特的艺术手法领导整个20世纪诗歌创作的新潮流,对现代主义诗歌的繁荣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全诗434 行,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死者的葬礼”;第二部分“对奕”;第三部分“火诫”;第四部分“水里的死亡”;第五部分“雷霆的话”。
诗人笔下的“荒原”满目荒凉:土地龟裂,石块发红,树木枯萎;荒原人精神恍惚,死气沉沉,暗示了现代世界的精神危机,现代人类精神文化的死亡及拯救。
就我读此诗的感觉,实在是晦涩难懂,读第一遍,除了觉得注释太多,诗太长以外,没有太多感觉。
在我参考的
《荒原》又具有很深的象征意义,它象征了现代西方文明世界是一个没有信仰、精神空虚、情欲泛滥、世态炎凉的荒芜原野,同时也象征要以宗教作为救世良方。
在此,就《荒原》中的情欲泛滥做简单的美学探讨。
在第四章《水里的死亡》,虽说只有短短的10行,但是句句都寓意深刻。
艾略特笔下的海,象征的是情欲之海,汹涌而至的情欲能够让人丧失理智,淹没其中。
“火”也是欲望的象征,当无法控制的时候就会引起罪恶。
在《荒原》里的圣杯传说中,也隐射了情欲,其中描绘的是萧索和虚无的景色,到处弥漫着浮躁的欲望,让人感到不安和躁动。
荒原之荒,根源在于鱼王身体之荒。
要拯救荒原,必须寻找圣杯,医治渔王的疾病,使他从衰老和性无能中振作起来,读后感《《荒原》读后感》。
艾略特受到弗雷泽的《金枝》这部人类学著作的重大影响,任何熟悉这部著作的人会立刻识别诗中所提到的生殖仪式。
我们还在诗中见证了沐浴在欲海中的男男女女:诸如在德国阿尔卑斯山度假的贵族男女,在伦敦家中百无聊赖的中产阶级夫妻,深受性问题和生育问题困扰的下层女性,像野兽一样到妓院寻欢作乐的斯温尼,交媾的银行职员和女打字员,邀请同志到宾馆过夜的同性恋商人等等,而这些又与神话中夜莺遭到强 奸的故事,以及瓦格纳歌剧中不该发生的爱情故事交织在一起。
这可谓《荒原》中的欲望众生相。
在其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欲望的冲动表象,而有更深层次的宗教内涵,因为鄙人才疏学浅,无法解读透彻其中的宗教色彩。
反而从这些欲望的表象中看出了审美的闪光点。
在这些混乱的人物以及混乱的意象中,有着人性本能的欲望冲动,在其中我们能读出诗人的善恶的价值判断。
具体说来,《荒原》第一章里,以先知铁瑞西斯的视角目睹了一个打字员和房产职员间的逢场作戏。
他们的结合不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而是建立在生物本能上的。
打字员是受害者也是罪人。
她用“连衫裤”、“背心”以及“紧身胸衣”等来引诱意志薄弱的男人。
在艾略特看来这种爱是不道德的,是恶的而非善的。
我们只能从艾略特的诗中找出这些扭曲的男女情欲关系,有些仅仅是单纯的肉体上的冲动,如同动物延续后代的本能。
在我看来,这种性欲冲动,本身就是赤 裸裸的审美的,倡导的是人性的解放。
而艾略特在其中也尝试着探讨和解决如此的男女本能冲动,那就是宗教上的“Datta.Dayadhvam.Damyata”。
这样的性欲冲动,不仅仅是审美的,还有更深社会学、宗教学的探讨价值。
荒原茅屋读后感一
怪不得曹文轩老师当称大家,他的描述虽然平实,却让人感同身受,仿佛看到,仿佛听到,也仿佛感受到……
荒原茅屋讲述是在远离人群的大山顶上的茅草屋里,大荒的妈妈面临难产,可是爸爸却在回来的路上被洪水阻隔在山的那一边。大荒从满怀期待地等待,到内心忐忑,最终勇敢地跑出茅草屋穿过一片长满荆棘的洼地向大家求救的过程。
大荒是个心底柔软而心细的孩子,他满怀欣喜地期待着他的弟弟或者妹妹,因为不知道是弟弟妹妹,他准备了双份的礼物,给妹妹准备的是洋娃娃——他拿着妈妈给他买褂子的钱,连来带去跑了一天,在三十里外的一家小商店买下了洋娃娃。给弟弟准备的是花了三天的工夫,自己用刀刻出来的风车,他用刀挖了一个眼儿,风吹进眼儿,就会发出悦耳的哨声。
而心思细腻的孩子往往更加地胆小害怕,所以他会比那些调皮胆大的孩子更加害怕夜色里的荒原,更害怕长满荆棘的洼地,在他的眼里那些荆棘像一只只恶鹰的爪子,所以在妈妈向他说,可以去黑松林找白头发的老阿婆求救的时候,他恐惧害怕,只能坐在妈妈不远的地方,仿佛这样,他就能够帮助妈妈一样。可是事实是,妈妈的痛苦并没有减少,当妈妈最终晕厥了过去的时候,大荒终于勇敢地跑出家门,要越过荆棘地,找白头发的阿婆。他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勇敢,他靠着自己的声音给自己壮胆,一路上他不停地跑,不停地摔倒,不停地呐喊,当他跑到山下的时候,他的喉咙几乎彻底哑了。他没有办法向大家说明原因,“他急得在地上跳着,用双手狠狠掐着自己的喉咙。他绝望极了,蹲在地上,用两只汗淋淋的.拳头“吃通吃通”地狠揍着自己的脑门。”心里挂念着茅屋里的妈妈,他一手抓住白发老阿婆的胳膊往前拉去,一手指着远方——他们的茅屋所在的地方。
在大荒勇敢地用尽少年所有的力气想要救妈妈的时候,爸爸也没有因为洪水的阻隔放弃自己的努力,爸爸丢下马自己从洪水里游回来,及时帮助了妈妈。
而那个坚强的妈妈,即使晕倒后,即使嘴角挂着鲜血,也不忘给孩子一个恬静的微笑的妈妈,也终于迎来了一对新的生命。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滑了下来,那个山顶的,给荒原增加了无数灵性的茅草屋里将会拥有更多的爱……
荒原茅屋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乡村气息而且带有意义的小说——《荒原茅屋》。
这是一篇引人入胜写事小说。主要是说:在一片荒原最高处只有一座茅屋里面只住着三口人,就是一户人家,只有一个小孩:大荒。大荒很想要个妹妹或者一个弟弟。晚上,大荒的妈妈呻呤着,大荒坐在墙角边,聆听着,在想:是个妹妹还是个弟弟,妹妹也好,弟弟也好。这个遐想是因为:荒原太大,荒原给他的只是不仅的荒凉,寂寞和孤单,他渴望有个弟弟或妹妹。爸爸因为放马去了,被洪水阻挡了前行的路,再妈妈要产时不能赶回这做茅屋。
后来,大荒的妈妈让大荒去黑松林,大荒一到门前,被一阵恐惧感压住了,又反了回来。因为大荒的妈妈叫的越来越大声,所以大荒不顾困难的跑去,一边跑一边叫,回来时,引了一群人,只见门口站着爸爸,和听见婴儿的哭声,大荒跑进去后,一问才知,大荒妈妈生了两个宝宝,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大荒知道后,非常开心!
我读到最后一句话时,我开心的感受到:大荒高兴!因为我也感受到了有两个新的生命在世上出现啦!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他出生于一八七六年,一九一六年,杰克·伦敦受酗酒和财务问题的困扰,最后在极度悲观的情绪中自杀,年仅四十岁。
杰克·伦敦的生命多姿多彩,小时候,他为了糊口,十三岁就开始打工。他当过流浪汉、淘金者,在穷困潦倒的时侯竟当过劫蚝贼。
这本书讲了两个关于狗的故事:“巴克”是《荒野的呼唤》中的主人公,《白牙》的主人公叫“白牙”。本书写它们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所进行的残酷斗争和它们的经历。
巴克的身躯比别的狗要大很多,而且非常强壮,被人们“雇”到北极去拉撬。它在拉撬的过程中克服了许多困难,比如:遭到赫斯基狗的围攻、与最厉害的狗打架等等,最终成了一只优秀的领头狗。
后来,巴克从它的新主人约翰·桑顿那里得到了真爱,它对约翰·桑顿的爱也与日俱增。他曾好几次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去救主人的命。巴克还多次听从荒野的呼唤,离开主人,遁入森林,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甚至好几天。终于有一次,当巴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被伊哈特人杀害,巴克为了替主人报仇,奋勇杀死了占领主人营地的伊哈特人,之后,就开始与狼群一起生活。它以捕食为业,靠活物为生,全凭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在强者方能生存的环境中高傲地活着。
白牙是一只有着一半狼的血统的狗。它一开始很弱小,常常受别的狗的欺负,需要妈妈的保护。但白牙并没有屈服,反而学会了一种“必杀计”是先把对手撞翻,再咬断它的咽喉。就这样,没有狗敢接近白牙。除了白牙和狗的头领,没有任何狗敢单独行走,它们都在想:原先最弱小、最容易被欺负的小白牙竟然转眼间变成了一个恶魔!
白牙长大以后,变成了一个英勇善战的战狼。它诡计多端,杀戮欲望非常强烈。后来,白牙得到了主人斯科特法官的宠爱,被带到了南国。渐渐地,它在主人的感召下,克服了野性,变成了一只温顺的南方狗,还在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救了主人的命。
这部小说写得生动感人。它让我了解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还让我联想到我们的社会与大自然也有相似的地方,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也要经历竞争、淘汰,最终获得成功。这是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后得到的启发。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2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不过陌生人,只好服从。后来,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后来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后来它们换了一个更有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4
虽说我读的是《荒野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荒野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5
这是一本现实主义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叫做巴克的狗从温顺到野性的变化,从一只法官家的宠物到一只凶残的拉雪橇的狗,这里面包含了太多的弱肉强食的无奈,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荒野的呼唤。
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一幕幕性格与人性的战斗,在书的开头,巴克还是那样的温顺可爱:它可以同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它可以陪大法官的女儿们一起散步,它也愿意让大法官的孙子和它一起在草坪里打滚,这一切是那么的美好啊。
可是后来的一切,却是那样的现实和无奈啊,巴克被人偷走,成为了那些在雪地里淘金人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许许多多的欺负。书的题目也似乎是在比喻着那荒野呼唤出的那残酷无情的性格,最后,在营地里安安分分的巴克听见那些动物的阵阵嚎叫,听见了主人和同伴被印第安人杀死时滴血的声音,它便回到了那山谷,享受着那奋勇厮杀的快感,成为了一只如狼般的野兽。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巴克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但更多的,还是作者对异化的人类时代的失望,也表达了他对自然的爱与向往,对祖先的回忆与召唤,对冥冥之中美好意愿的期守却渐渐被陷入纷争与矛盾中的人类所淡忘。只有在磨练中的,没有那些复杂情感的生活,可能才是人的本质。
本书读到最后,我似乎不再同情巴克在丛林中那一幕幕的.打斗了,我还些许为它感到一丝庆幸,也许那样才会失去那些希望和失望的无休止的纠结,也许那样才是它真正回归的本性,也许那样,它才是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书笔记6
“昔日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实的枷锁;野性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诗正代表了美国杰克伦敦的著名小说《荒野的呼唤》。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巴克那种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深深让我感动。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一个动物,认真地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巴克是一条杂交狗,它本来在家里过着休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他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直至与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在这艰辛的长途跋涉中,巴克历经苦难,但它最终选择并成为了生活的强者,这充分表达了对“只要奋斗最终会取得成功”这一点的肯定。巴克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一只有思想,有感情,有欲望的狗,还有在险恶的环境中,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在面临种种压力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这里同样也说明了“适者生存”这一生存法则。人类生活中的你争我夺,而在动物界,最直接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弱者的状态发展到了“领头狗”的地位。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们同样也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勇敢的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最简单不过的是我们身边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它们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发等突发性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在较长时间中才能逐渐显现的渐变性灾害;还有臭氧层变化、水体污染等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灾害。这些自然灾害和环境破坏之间又有着复杂的相互联系。自然灾害我们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适应这一切。利用发达的科技,去减少死亡率,损失率等等,做一些防护。以前我们是站在弱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我们受到无法想象的“重创”;到大禹治水的时候,我们已经慢慢改变了想法,站在强者的角度看自然灾害,损失减少了许多。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选择做命运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