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学霸逃票求职被拒读后感总汇86句

学霸逃票求职被拒读后感总汇86句

时间:2018-07-28 14:02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1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的与情感的混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蕴含,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2

读了这篇弗罗斯特的诗《未选择的路》,颇有深感。对于我们在成长道路上前进的学子们寓意深刻。这个“路”字,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表面的意思,是自然的道路,而另一种是深层意思,那就是人生的道路。

鲁迅老先生曾说过:“本来世界上是没有路的,真正的路是靠人走出来的。”这是一句多么意味深长的话。

是啊!人生的道路充满荆棘与坎坷,种种的挫折会迎面而来,这时,就要看你是否能勇敢面对,战胜它。志者才能为王。而弱者就会庸碌一身。

选择一条正确的路,会影响你的一身,选择了一条歪路,也会影响你的一身。也许你在经历人生道路时,你会遇到地雷或炸弹,使你寸步难行,随时面临着死亡;你还会遇到鲜花和彩虹,是你觉得生活是一大乐趣,可你千万别忘了,不能骄傲。要学会接受成功与失败。

一条正确的道路是由努力组成的,努力就等于自信+谦虚+勤奋。

父母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呕心力血,把自己赚来的汗水钱都头在了儿女的身上,只求他们能够好好学习,为祖国做贡献。

有时,看见自己的儿女不努力在QQ上聊那些无关紧要的话时,就会真的.很生气,和你说,你却还顶嘴,他们的生气是爱你,是关心你,为了你不走错一步路。现在你应该明白了把,那你就拿出行动,证明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你还是努力的,他们肯定感到欣慰的!

我相信一些想上述一样的同学看了以后一定会改的!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3

反复阅读了《未选择的路》,作者选择了一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路,因为那条路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这片绿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如果我是里面的主人公,我也会选择那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路,那不仅仅是因为那条路显得更诱人,更加美丽,而是那条路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也许在那条路的背后,会有一些更精彩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人生旅程中。

走进那条荒草萋萋,十分幽寂的路,迎面而来的就是两只小鸟把花圈戴在你的脖子上欢迎你,只要你微笑的跟树林问声好,小松鼠、小花鹿们都会跑出来跟你握手,小鸟们唱着清脆的歌,就连害羞的小乌龟也慢慢把头探出来,到这位朋友身边跟她一起玩。一起唱歌,一起跳舞,歌声和舞蹈把这片树林装扮得像天堂的春天一样。只要你夜晚不睡觉,跟着这帮“淘气的小孩子”们一起继续探索,他们会把你带到一个能让你心情缓解下来的“小天堂”,那里有成千上万只萤火虫闪着自己的小灯笼窜来窜去,只要你站在中间展开双手,它们便会在你周围手拉手的转圈。早晨,它们会把你带到小河边,带你去摘野果吃。在接下来的路程里,一定会有他们的陪伴。

既然你选择了这条路,就要走下去,无论是艰辛还是困难重重;当然,这条路也是快乐的,因为你为你解决了种种困难而骄傲,而开心;也许这是一条决定你一生的道路。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著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哲理诗《未选择的路》。

作者通过写自然界的路来叙述人生的路有千万条,选择了就再也不能回头的一个哲理。

在通往未来的人生岔口,我们坚定选择了这条小路。路的那边是风和日丽,曲径通幽?还是急风残月,河边断桥?我们无从知晓。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时,我们便带着美好的梦想,带着远征的行装,开始了我们人生的小路。临终的风景让我们赏心悦目,信心剧增,瞧,多好的风景!走过了阳光,走过了树林,天地瞬时电闪雷鸣。没了伸延的小路,也没有遮雨的布伞,茫茫的荒野只是泥泞与黑暗。于是,我们开始迷惘忧虑,懊丧不已,后悔当初没有走上岔口那边的小路,那片风景也许是花红月圆,阳光灿烂。

然而昨日的太阳已落,失去的风景已过,生命的旅途没有回返的路程。我们只能依靠着信念走出着泥泞的雨地。

也许我们会错过一段季节,也许我们会迷失一段方向,错过了太阳,我们还会迷失月亮吗?也许还有荒漠沼泽,也许还有雨雪风霜,对于坚强的信念,艰辛也是一道绚丽的风光。

也许飞去了太多的时光,也许用尽了所有的力量,成功的颁奖台已被先行者站上,然而,一种品质有时会比一种成就更加辉煌。如果不能为我们的成功庆贺,那就为我们的品质干杯,我们的品质就是我们未来成功地预示,走过了一段人生,我们还会在彷徨犹豫吗?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5

读完这首诗,引发了我的思考。

人生中有很多的选择。大大小小,小的小到,中午走出校园选择吃什么;打开笔盒选哪一支笔写作业……大的大到,选择哪一所小学或哪所初中……

记得以前听过一次演讲,演讲的内容已是模糊不清了,但演讲的题目却是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做好每一次选择,你将会很优秀!》。

做好每一次选择,你才会很优秀。当你回到家,是选择首先打开书包,认认真真的写好每一项作业,每一道习题,每一个汉字?还是选择首先拿出手机,玩一局游戏,聊一会儿QQ,看一章漫画?当上课铃打响后,你是选择和同桌讲讲小话,和前后桌传传纸条,看似“风风光光”的混过那神圣的四十五分钟?还是选择好好听讲,认真做笔记,抓紧每分每秒?

每个选择看似很小,但日积月累下来,成就的,也许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学霸或是一个考试靠拜佛的……。

我想每次,当上课铃打响后,选择好好听讲,认真做笔记的同学;每次回到家选择认真写作业,用心看书的同学,一次两次,也许看不出变化,但是时间长了他们就是越学越轻松的大学霸了。

所以,做好每次选择吧,不管大小,这样,你将会很优秀!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6

这是美国作家费罗斯特的作品,作者通过写自然界的路写人生的之路,读此作品,颇有感悟。

我看到这个题目,一下子就想起了六年级做过的一篇阅读张爱玲的《非走不可的弯路》,书中曰:“人生的路千万条,可有一条路,却是非走不可的。虽然它弯弯曲曲,坎坎坷坷,却充满了无穷的诱惑,即使有人阻拦,有人劝阻,也毫不动摇,即使跌得头破血流,摔得鼻青脸肿,也义无反顾。因为年轻时不摔跟头,不碰壁,怎能炼出钢筋铁骨呢?”

在《未选择的路》中文章侧重写诗人费罗斯特选择的人迹更少的路,这注定是一条坎坷的人生之路,却是使人奋进的人生之路,是诗人的“荒草萋萋,十分幽寂”。而正因如此,才会决定诗人一生的道路。

人生不是一帆风顺,也不会舒舒服服,青春是充满奋斗、激情与艰难险阻的。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选择直面困难,走向奋斗之路,艰辛之路,哪来人生的成功之路?

诗人和文中写到“难以回返”“不停地走”证明了我们应该不怕困难,迎难而上。当你真正挺了过来,并且颇有成就,你会发现再苦的路,也走得值。

未选择的路,未知的路。现在,让我们也来选择自己的路,我认为我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学习,不管在学习上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应该努力攻克,希望自己能调整好心态,继续努力前行。

《未选择的路》读后感7

今天,我们与老师一起学习了美国著名诗人弗罗斯特的一首诗———《未选择的路》。诗人借自然之路写对人生之路的思考。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了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示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了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这首诗写的就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选择。

这首诗实际是写人生道路。诗人写作的重点却不是那条已经选择的路,而是未选择的路。诗人感叹人生有许多道路可供选择,但一个人往往这能走一条路,而还有其他许多条路,因为人生短暂而只能放弃。人生道路的选择带有偶然性、随意性。那些未走的路,才能更让人想念,更让人留恋。诗人不写已选择的道路,而重在对未选择的道路发出感叹,更能打动读者的心,让人更深入地思考人生的选择问题。其实为选择也就是选择。正是生活中许多人对于选择的不满,才更加产生了对选择眷恋。所以这首诗中诗人念念不忘的是那一条未选择的路,而不是已经选择的路。这也正是人生的真实写照。在面临人生选择时的犹豫与彷徨。

人生只能选择一条路,没有回头路可走。因此,必须慎重选择;同时,不能随波逐流,应自主选择。

《我不》读后感 篇1

大冰,以前从未关注到他,知道他写了一些书,奈何怎就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呢?看完了第一本《我不》,总是惹得我鼻子发酸,仰头止泪,哭哭笑笑不可自拔。非得让自己拔出故事,情绪平定后再折回去。

读着书,就想改口叫他叔,是一枚坏坏的、痞痞的、热心肠、努力的一枚暖叔。

他可真能耐,帮助了那么多的人,还都是苦孩子,让我暖暖地羡慕他们。回念一想,这样的人生痛苦,你能承受的了吗?这样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妥善安置好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和对你的担心吗?总以为很潇洒的转身,说走就走,其实是逃避了很多的不负责任,起码现在的我做不到。

你看老兵救火、蠢子和小蓝、老潘的孩子和书屋、画画的乔一、白玛的哥哥、有一个得了癌症妈妈的大洋、瘫痪的大梦、哪一个不是负重前行,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绝望中又再次重生,勇往直前。哪一段故事不是感人肺腑。有时候我在想,我身上会发生什么最惨烈的事?遇到这些事我该怎么办?最惨烈的事也是妈妈癌症化疗吧,虽然不像大洋那样带着妈妈游遍世界各地,结局是一样的,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好妈妈。知足吗?知足!还欲求啥呢?就想给妈妈一个快乐的夕阳红。生活每天都在过,有多大的能力,多多大的生活,能够像冰叔那样倾囊助人最好,尽力就好。最后想劝告一下冰叔:别什么什么的都心软助人,看你微博上还帮小姑娘家买电动车,年轻人是需要历练的,还有看你书丢手机啥的就算了,别惹得人人都眼红。哈哈,最后说一句,啥时候再来郑州,我去见你!

《我不》读后感 篇2

这本书里的小作者扇贝,非常喜欢小动物。一早醒来,就有四只小鸟在他的被子上踱步撒尿,还有一对“闷皮”小兔子比较黑河比较白。可是,这些小生命都离开了他。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妈妈蒜泥带回来一直传说不会长大的迷你小猪。扇贝叫它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更拥有了新的理想: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都过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没想到,小小猪荷包蛋吹气一样越长越大,扇贝想尽办法给它减肥,结果惨败。他告诉网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自己的梦想,建造一艘动物方舟。终于家里再也装不下巨型荷包蛋。扇贝在升学考试和失去小猪朋友的双重压力下,悄悄带着荷包蛋开拔了!钢筋水泥的城市高楼中,扇贝能为一头提醒巨大的猪找到生活下去的理想家园。

遇到了波鲁皮克先生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人始终都是要长大的,这是一个不变的事实。扇贝知道之后,也开朗多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总是会有长大的一天,不可能在某种事停止生长,只有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无论怎么样做,都改变不了的。

《我不》读后感 篇3

喜欢小说的人,都知道刘墉,喜欢看小说的人,都读过刘墉,《我不是教你诈》。有人说,他的小说过于悲观、过于被动,可我不觉得,他的小说,那么的真实,那么的有力度,那么的让人读过之后深思……

《我不是教你诈》是刘墉众多作品里面最成功的一部之一。现实、真实、有力度,是这部作品的一个亮点.

这个世界上,很难说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敌人。

当原来的“互利”变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冲突,则原来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当原来的“敌对”变成“共荣”,在利益上可以结合,则原来的敌人可以成为朋友。

在批评任何人之前,都应该想想,是他这个“人”与你对立,还是因为他今天的职位和立场,使他不得不与你对立。进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这个工作,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

这就是所谓的“对事不对人”!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眼睛会看、耳朵会听。一个人似乎没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听,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这是《我不是教你诈》里面一个故事中的一个小情节所引发出来的一段很直白却很实在的文字,也许每个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却说不来其中的奥妙。我们生活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理所应当,有着太多太多的不以为然,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给我们很多,索走得也很多。

就是这样一本简简单单,直直白白的书,讲述的却是贴近生活,贴近你我,贴近大众的一本书。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很多经典之处,让我们读者回味的亮点也是无处不在,这本书没有唯一的主人公,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更没有美轮美奂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相信,里面一定会有吸引你的地方。

《我不》读后感 篇4

完美,对很多女孩子都是非常重要的。但真正完美的人是寥寥无几,完美对大家而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我读了一本叫《我不是完美女生》的书,这让我有了很深的感想。

里面主要讲了在一所小学里,转来了一位既漂亮、学习又好,而且无可挑剔的女生,她被人称为“完美女生”。有一次,语文测试,原本次次年级第一的姜樱哲却没能把第一名收入囊中,这宝座让给了新来的转学生赫彩儿。她嫉妒赫彩儿,因为这样姜樱哲躲在家里哭了一个晚上。她妈妈在讲电话之时,别人问她,你女儿考试考得怎么样,姜妈妈当时是心花怒放,嘴上却说:“还可以!”这让姜樱哲更为生气,对着妈妈大吼:“原来我年级第一你觉得还可以,我主动学习的行为还可以。现在你女儿的第一被夺走了,是不是连还可以都算不上了!”说完便气冲冲的甩门而进,留下一脸惊愕的母亲,姜妈妈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起身走到姜樱哲的房间,跟她好好的谈了谈。第二天,赫彩儿主动对姜樱哲提出交友,她也答应了。可姜樱哲万万没想到,赫彩儿也有不为人之的一面:因为她妈妈和爸爸工作关系,要不停的搬迁,所以她妈妈每次都说:“下次不搬了,下次不搬了。”可没一次是真的,她知道父母也不愿意,可还是烦自己的母亲。

故事到了结尾,赫彩儿又搬走了,但她的妈妈肯定的对她保证了,不再搬家了。姜樱哲明白了世上不会有完美的人,敢于发现自己好看的地方,不要去徘徊在不忍看的地方。

大家现在面对一个堪称完美的女生,会嫉妒甚至自卑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会!要完美先要自信,把心底的自卑,羽化成蝶!

《我不》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尤其是当我读到第11册《我不是胆小鬼》之后,我就更加欲罢不能了。

《我不是胆小鬼》讲述的是强盗黄鼠狼巴巴用计谋引开了小公鸡们,带领着四十大盗进攻鸡舍。而害怕的母鸡们在聪明的卡门带领下勇敢起来,用智谋打退了黄鼠狼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突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把鸡舍掀入了水塘中。不甘心的巴巴偷走了鸬鹚佩罗的木桶,向鸡舍划去,就在这危急时刻,一条银光闪闪的巨龙破水而出!她,就是祖龙-贝塔。最后在贝塔的帮助下,小母鸡们打败了黄鼠狼大军。

我读完以后,感到一股暖流在心中流动,心想:””一群小母鸡居然能打败了黄鼠狼大军,这得需要多大的胆量和智慧啊!这时,我想到了自己:不敢放烟花,只能远远地欣赏着烟花在空中绽放的灿烂;我不敢坐船,总害怕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水里;我更加不敢坐过山车……这何尝不是胆小呢!我终于决定了,我不能再胆小畏缩,我要去试一试!

年初四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新湖公园玩,我勇敢地提出了要去坐过山车,可惜它没有开门,只好去玩了花果山漂流和坐船。当我坐上小船的时候,心跳得很快,往日内心的恐惧又袭来了。可我一想到昨日的信誓旦旦,听到爸爸妈妈在旁边不停的鼓励,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我不是胆小鬼,我不是胆小鬼,我一定可以的,别人可以,我也一样可以!于是,小船缓缓地开动了……速度越来越快……我惊讶地发现,其实这蛮好玩的,一点也不值得害怕。呃,就差烟花了。决定找个时间,让妈妈带我去放了。我相信也会很好玩的。哈哈,我再也不是胆小鬼了!

很感谢这本书,让我找回了自己的胆量。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做事情要大胆开动脑筋,冷静面对,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想想看,如果小母鸡们冲出去硬拼,会吃多少亏呢!

《我不》读后感 篇6

最近我学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文中的宋庆龄很小的时候就非常诚实守信。她多么盼望去伯伯家,多么希望得到伯伯送她的鸽子,可是,他突然想起小珍和她约好了。于是,她就放弃了盼望已久的机会,并说“我如果忘记了这件事,明天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这件事,我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也深深的被她的话打动了。我想他们肯定为他们能有这样懂事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是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如果不诚实守信,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于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如果不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

一次,我和妈妈骑车回家,路上车胎爆了,妈妈不得不停下来,拖得路边的修车店,当时妈妈身上并没带钱,只好央求修车师傅先修理,说修好后回家马上送钱过来。妈妈到家后,又渴又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好奇的问:“妈妈,您不是说给人送钱过去的吗”妈妈满不在乎的说:“太累了,明天再送去吧。”我着急的说:“不可以,您一定要说到做到。”妈妈眼睛一亮,拍拍我的肩膀,站起来,向我微笑着点点头,拿起钱包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果我们都能像我们的国母----宋庆龄那样,做到人人诚实守信,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我不》读后感 篇7

认识大冰还是在我小的时候,那会看山东卫视的一档综艺节目《阳光快车道》,他是里面的节目主持人那会的电视不像是现在这么高科技,那会家里能搜索到好看唯一的晚间综艺节目,就是大冰主持的这档综艺节目,那会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大哥哥,很有才华,总感觉他有很特别的魅力,但是后面他逐渐的消失在电视荧屏里,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主持的节目。

直到大学的时候,看到学校图书馆门口有他的新书发布会即将在我的学校举办,我才知道原来他不再主持,开始写书,成为了一名作家,发布会的当天我很幸运的抢到了入场券,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听了他的演讲,买了他这本《乖,摸摸头》拜读。从那以后我开始慢慢了解他的经历,也从头到尾读了这本书,他的丰富阅历和人生感悟给我触动很深。大学的时候第一次读的是他的第二本书《乖,摸摸头》,后面又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阿弥陀佛么么哒》、《好吗好的》。直到大学毕业之后到现在我最近才看完他的最新的一本书《我不》。

从最初看书时的惊诧与钦羡,到现在的波澜不惊,如今的我觉得任何事情发生在大冰身上,都不足为奇。我们每个人都在谱写自己的人生诗篇,并且都是独一无二的,只不过,有些人漫不经心,有些人却认认真真。认真工作,认真旅行,认真读书,认真打闹,认真尝试,认真犯错,认真恋爱,认真爱自己和家人,认真生活每一天。

大冰的这个系列都是些故事构成的,讲话比较白话,真情流露讲述了他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身边认识的人和故事。最感动的就是大洋的那章了,他游荡四方,漂泊他乡,但因为妈妈,他终于醒悟过来回头是岸。当得知妈妈得了绝症,他濒临奔溃,或者说是已经奔溃了吧,然后他回到妈妈的身边,陪她抗争病魔,后来因妈妈的一句话,想逃出医院,他立马就陪妈妈逃出来了,开着一辆车陪她横跨中国,玩遍了东南亚,就是那种跟着文字我跟他们一起开心,一起难过,一起心酸。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类似的经历,病魔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失去亲人的痛苦是最大的伤痛,能够走出这份伤痛,对痛苦和困难说我不,好好的活着,开心的活着,才是对离开自己的亲人最大安慰,也是她最愿意看到的。

人生短暂,珍惜和家人,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保重好自己的身体,照顾好他们的身体,不留遗憾才是最大幸福。

《我不》读后感 篇8

暑假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图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我不想不想长大》了,我觉得它说的就是我的心理。

《我不想不想长大》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讲的是胖男孩扇贝害怕长大的压力和烦恼,不想长大。他很喜欢小动物,他养过很多宠物,其中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但这些动物都离开了他。蒜泥妈妈为了让他开心,给他买了一只据说是永远长不大的迷你猪“荷包蛋”。它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要“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但是没想到,荷包蛋却越长越大,连家里也装不下了,妈妈想把它送走,扇贝受不了,带着“荷包蛋”离家出走了……。

真的,我也不想长大。小时候,爸爸妈妈叫我“小宝贝”,哄着我吃,陪着我玩,抱着我睡,感觉很幸福!可上学后,爸妈整天叫我要好好学习,写作文,学英语,做奥数,真是烦恼!不过,我也知道,不想长大只是一种梦想。如果真的长不大,那家里人要急死了,要去看医生了。当然长大也有很多好处,可以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朋友,学更多的知识,还可以周游世界……,所以我要长大。

我不想长大,可我还是会长大,只希望未来无限美好,世界充满和平!

《我不》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一天,宋庆龄一家要去伯伯家玩,可是她突然想起小珍要来和她学习编花篮,爸爸、妈妈都劝她下次再教小珍编花篮,回头给小珍道个歉就好了,可是宋庆龄没有失信,还是留下来等小珍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以前的一个星期六,我感冒着还发着烧,突然想起源源要来我家玩,爸爸说:“你在生病,下次再让她来吧!”“不行,这样源源会很失望的,那多不好啊!”我着急地说。“那我和源源解释下,表示下歉意,下次再叫她来我们家玩好吗?”妈妈在一旁说。“不,妈妈,如果我以后忘记了这件事,到时候可以和她道歉,可是我没有忘记啊,我可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说不过我,最后还是让我们一起开开心心的玩了一个下午。

《我不》读后感 篇10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习。”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平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我不》读后感 篇11

每次看大冰讲的故事总觉得不可思议,可能是自己的经历太少,趣味不多。从大冰的书中总可以看到很多顽强不一样的生命,或命运坎坷,或死里逃生,或特立独行…我是一个喜欢看到美好结局的人,还好,那些有趣的灵魂总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当下最美好的样子!故事中主人公的名字我并没有记住很多,因为记性不是很好,但是每个故事的情节仍荡存在心中,不管是那个患了癌症的广西小护士姑娘还是嫁给了浪漫的法国男孩的成都姑娘,我觉得她们都是幸运的,因为她们在最美的年龄嫁给了自己的爱情!还有一个听不见外面的声音每次对别人都会用力傻笑的新疆姑娘和为了追求自己篮球梦而心急的大梦,他们都因身边有一个好母亲和自己的坚持,完成了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还有很多,或在追求自己的梦想,或在与生命中的坎坷做斗争……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大冰说得对,我们要做到竟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生活的平衡点在于自己不断的摸索把握!朝九晚五是交待,浪迹天涯是释放和修行…愿你我不一定要经历大是大非才有故事,愿你我在这平淡的生活中修炼有趣的灵魂…

《我不》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读这种风格的书,感觉像在走江湖,因为里面好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和各种粗口!不是一本心灵鸡汤,只是在讲述故事,可是又能在每一个故事中得到感悟!一本书,八个故事,讲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表达着相同的目的,那就是在向命运说:我不!

说“不”需要勇气,做到需要付出!

看到小蓝,看到大洋的母亲,我想到了辉仔,无法想象当初的你听到这个恶魔时是什么样子,如果换了另一种方式来面对,是否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以前我总会觉得小时候的条件太艰苦,现在看来真的算不了什么!老兵!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倾尽全力,生死置之度外为人民服务!老潘!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在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以下摘录自己觉得特别深的感触:没历经过他那样的生死,就别去妄想读懂那些纠结和羞惭、真挚和荒谬。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如果很难做到相互理解,那就尽量互相谅解。若做到谅解也很难,那就学会哄。哄人是门艺术,要诀是好好说话。其实所有的老孩子都很吃哄,哄了就比不哄强。

《我不》读后感 篇13

我怎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呢?喜欢这书的每一个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人生,或令人感动,或使人向往,或让人惋惜,但都同样让人对生活继续充满希望。身边有些朋友很爱大冰,在之前也读过他的几本书,但可能是忘性太差了吧,已经不大记得什么内容,只知道他倡导的,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观点甚合我意。

确实,人生需要调味剂,一味地追求单一的生活是对自己的不公,拒绝无聊,拒绝一层不变,但同时也拒绝偏执的放浪形骸。

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至今都还记得,真的太让人喜欢了。之前看大冰的书,我想象中这人应该是胡子拉茬的江湖人士,你懂的,有他在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次好像有看到大冰的样子,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难怪有人想跟他生猴子,哈哈。人家真的是在走江湖!想必爱他的读者,都是喜欢他的那份潇洒,喜欢他作品中那些幽默的词句和某些词汇的巧妙运用,即使很口语,那又怎样,舒服就好了嘛,总之喜欢他的轻松而不轻浮,幽默又有深意!

嗯,这两句,我也很喜欢,有意思比有意义更有意义!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湖尽处是春山。

《我不》读后感 篇14

我觉得“我不”是一种精神,我不屈服于任何事任何人甚至于所谓的命中注定,有所谓又如何,无所谓又如何,我的人生当然是我说了算,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活出自己的精彩,不该沉溺在眼前悲伤,它不过是活着的一个短片而已,它不该是你生活的绊脚石,不该是阻止你前进的方向,有时候放下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不屈的小蓝为爱的痴狂,和蠢子的执念;看到了成都姑娘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看到老兵的执着;乔一的倔强;大洋的珍惜;大梦的乐观……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相似又很不同,一直在迷茫路上的我找不到我想到去的方向,没有资格谈什么浪迹天涯,又是满腔热血的想跟老天死磕到底,无数次的想象着未来的人生,又那么模糊,看不起自己但又觉得好像我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可以改变世界的。

我希望在2019年自己可以活的清楚一点,知道自己想要的想过的生活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可以为自己想要的付出多少,活在当下,不屈服当下,是一种态度。

一个还在迷茫的路上的人,一个需要被开导的人,一个需要魄力的人。

《我不》读后感 篇15

吴晓波在《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里说了这样一句话:书与人也有投缘之说,有些人的文字你死活读不进去,有些人的书你一读到就好像至尊宝遇见紫霞仙子那样:“咦,千里万里,你真的在这里。”

因为人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大都是自己关注的。

很多类似的书都翻翻而已,大冰的书大多都读过,而且是用心的读,一个个人物鲜活动人平凡又不凡,让你感动又给你力量。在人性关隘处命运绝境中,平凡的人或爆发或隐忍或坚持或纯真,谱写着一首首诗歌。

大冰纠正了许多人对旅行的误读,旅行不是药,更不是万能的药,旅行是和工作一样的一种生活状态,旅行不是用来逃避的暖房,旅行可能比一般的生活需要付出更多。平衡好各种需要努力实现各种梦想,才是真正的成功。

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许多人都有浪迹天涯的梦,学会多元思维有能力过多元生活,做到知行合一并不容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问收获先问付出。

《我不》读后感 篇16

看到好些人说大冰的文笔未免随意了些,看着大冰笔下的故事感觉有点不真实,大冰笔下的人物塑造似乎有点夸张了……哈哈哈随你们怎么说咯。没理由,反正就是喜欢大冰写的东西,没有那么多文绉绉的文字,也没有那泛滥成灾的鸡汤,看到的是那看似随意却又不那么随意的文笔,以及笔下那动人的故事。他的文笔,会变魔术,能让人变放松,一天紧绷着的身体、杂乱的心会在读着的那一刻回归平静。

大冰说,这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理解成是我不,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有情众生,都在对命运说:我不。那么作为这本书的一个读者,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勇敢地对命运说“我不”。我不,不服,不要,不怕,不羁、不二、不懈,不屈不挠,不破不立,不卑不亢……

动人的故事,源自平淡蕴于普通。书中的人们,经历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经历了无常却又不得不在无常中坦然,然后在坦然中学会面对,历劫着人生中的不幸。人生就是这样,要的就是一个态度,在积极中开心度过,在消极时坦然面对。

《我不》读后感 篇17

最感动的最潸然泪下的也就是大梦的故事了,谁的一生都无法避免那些突如其来的意外,中间的痛苦,那种劫后重生的经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再遭遇到那些挫折,他对命运勇敢的说不,说故事的人无心,读者有心,无法想象他所历经的这些磨难,看到最后的几张照片,莫名感到欣慰,还是那句话,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好,但似乎没有慢慢遭,愿大梦以后的路越走越顺。还有故事的老潘,坚持自己的梦想,突然被这种

生命逆旅单行道,哪有岁月可回头。愿我们都能知行合一,珍惜眼前人,心安过此一生。

《我不》读后感 篇18

自己尝试,自己选择吧,先尝试,再选择,认准方向后,作死地撑住,边撑边掌握平衡。

不要怕,大胆迈出第一步就好,没必要按着别人的脚印走,也没必要跑给别人看。会摔吗?会的,而且不止摔一次。会走错吗?当然会,一定会,而且不止走错一次。

那为什么还要走呢?因为生命应该用来体验和发现,到死之前,我们都是需要发育的孩子。

因为尝试和选择这四个字,这是年轻的你理所应当的权利。因为疼痛总比苍白好,总比遗憾好,总比无病呻吟的平淡是真要好得多得多。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这个问题留给你自己吧。

愿你知行合一,愿你能心安。

借用冰叔最后的这段话作为最后的感想,表白冰叔。

《我不》读后感 篇19

昨天一股脑把《我不》看完,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类江湖气的书,看完我是很激动的,虽然知道每个故事都是真实的,但是读的过程中,我是真真把它当小说读了,因为在我的认知和经历里,一个人的生命中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和有趣的朋友,所以给我造成了一种错乱感,我去搜了下相关微博和网易云里对应歌手写的歌,看到了真真的图片和活生生的人的时候,那漂浮的心才安定下来。其实如果我们活到那个年纪,身边也一定会有可爱的有趣有故事的人,只不过大冰他有主持人,作家,银匠,酒吧老板,民谣歌手,画家,禅宗弟子,手鼓艺人,背包客等这些身份,自然有浓浓的江湖侠气,身边的故事用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加以润色,就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推崇。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标签和书中一些生活化的措辞和用语,引起一些读者或路人的不满和鄙夷。有人说矫情我觉得不然,人都是情感动物,不喜欢不读就是了,毕竟众口难调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文学也是因为它那强大的包容性而绽放异彩各有千秋。我觉得很多事物譬如书,是给过去的你或者现在的我读的,但是以现在的你的眼光来看现在的我读的书并做出不屑的评价,未免偏颇,因为人的思想和眼界都是慢慢打开的,对事物的领悟力和着眼点也不同。各类派和谐共存不指指点点,最好。

《我不》读后感 篇20

从开始看到最后,眼里总是水雾蒙蒙的,无声平静的感动。

如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落在眼里,渗入心间。带着爱与善。每个故事都不需要同情,不想感动谁,只是一个个的真实质朴却闪亮的人生,安静地闪烁在漫天繁星中。

而我们有幸在大冰的书里遇见了他们。合上书,我看着在玩乐高的老男孩和两个小男孩。突然问:“如果儿子长大想去支教,几年不回来的那种,你会支持吗?”

“不行!”爸爸果断冷酷地说。也许我会支持,都在父母规划中长大的孩子,生活千篇一律,人生的成绩无外乎用事业划分的优、良、差。

我心想,为什么别人的人生故事就如此与众不同呢?因为,走过了不一样的路,遇见了特别的人,经历了不寻常的事,这一切切构筑了其别样的人生故事与成就。

也许我也不会,那样的人没几个是莉莉,没几个能做到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更多的是老潘、蠢子、以及支教老师次旺、多不杰......

太苦、太难,我希望他们为人一世过的精彩有意义,又恐其颠沛流离,遭受苦难挫折。哇哇,一哥的哭声把我从遥远的思绪里揪回,小九又抢一哥玩具了!

好吧!老母亲又瞎操心,儿子的未来,他们自己走,生命需要自己体验尝试。

我唯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大步离开前,多和他们一起读书,读着读着,他们总会领悟自己该走的路。

《我不》读后感 篇21

很早就看大冰的书了,喜欢他的人很喜欢他,不喜欢他的人真是把他骂得啥都不是,何必呢,喜欢就看,不喜欢拉到,任何人有自己生活的方式。

这本书给打了四颗星,就像我对他写书的风格,八成喜欢,两成不喜欢,书名挺有意思,我不,一个不字,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书中的几个故事又让人心酸,又让人感动,又让人激动,不得不说,大冰的阅历以及他说的这些事情确实能让人有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喜欢他的书和他的经历的原因,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这是多少人的梦想啊?但是真正敢于和生活说不的又有几个人?可能你可以,他可以,但并不是大家都可以,这也只是那一部分人的生活,还是要想清楚再说不!

再说说不喜欢的那一层感觉吧,虽有共鸣,却缺少深层次的思考。虽是好书,但称不上经典。如果有机会,希望能看到大冰写一本直击社会本质的书,涵盖的范围能更大一点,而不是仅限于小屋。

总体来说,看完这本书心里还是挺触动的,活了二十多年了,不知道自己和生活说了几次我不,但是确实在几次关键的选择点上我认怂了,如果当时我说了不字,也许今天的生活会是完全另一个样子,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有多种选择,多重层面,好好生活,总可以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不》读后感 篇22

文中出现了很多当地的方言,语言普通,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使之读着感觉很轻松,可以当散文,可以当小说。其中因为可能因为有幸去过文中摩梭人居住的泸沽湖,与墨脱,所以很亲切吧,仿佛又回到了泸沽湖畔。读这本书有两点吸引我:一是真实性,作者写的是芸芸众生中有缘人的真实人生。二是感情,感动我的是在患难中不离不弃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作者笔下的人,很普通也不普通,普通的是它可能就是我们身边人的故事,不普通的是每一个人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都有一份独一无二的人生。

真实的人生,患难是日常事,可能远距离地看一个人,很光鲜很成功。可如果有缘近距离接触,看到的总是那份不易和艰难。这个世上,没有容易的人生。我的生活和作者的理念相去甚远,既能朝九晚五,又能浪迹天涯对我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因为我深知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既尊重别人又尊重自己就好,没必要看了别人的生活方式就去打鸡血。

让我感动的是书里的每一种感情,那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深有感触的东西,所以看小蓝的故事,因为爱情湿了眼眶。看带着父母作最后的旅行的故事,因为亲情感恩奇迹。看大梦去看北极光,友情一路相伴,亲情背后护航,爱情终成眷属,这样美好的爱,就敌得过人生所有晦暗的时光。愿你逐梦:路上雨天有伞,天黑有灯,路上有良人相伴。

《我不》读后感 篇23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大冰无数次在书中强调这句话,也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太多的人,总幻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旅行的意义,不是让你耗尽钱财只为了打卡跟风,更不是一时兴起说走就走,你得清楚什么时候走,去哪里,去多久,什么时候回来...

真正有能耐的人,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喜欢大冰的文字,大抵是被那些感动过他的故事感动,清凉过他的故事清凉,有情有义的老兵、收了5000多条哈达的老潘、唱歌好听的白玛列珠、带父母环球旅行的大洋、成都姑娘莉莉、还有大梦和雪师傅、蠢子和小蓝...他们赚足了我的眼泪,也柔软了我的内心。

老兵刚刚扑灭一场大火,再度死里逃生。老潘刚在八廓街新开了一家书店,我被化了缘。新婚宴尔的乔一发来一箩筐新作,白玛列珠此刻正在小屋上班。

大洋在东北,陪着妈妈买菜做饭,莉莉和九九经常隔着半个地球找我聊天扯淡。大梦和雪师父跟着铁成去开始了他们的大篷车蜜月。

蠢子请了长假,去陪着小蓝,会好起来吗?会好起来的小蓝……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4

初次听到“大冰”这个名字是在大学时期,那会儿,班上不少人都为之疯狂。好奇之下,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乖,摸摸头》。后来,我想,喜欢他是有理由的,他的作品犹如他充满丰富阅历的人生一样有“味道”。

读他的书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年长的大哥哥讲故事,有生活的味道,有凡世俗人的味道。

《我不》是他2017年的新作,依旧是故事加故事,他和他们的故事,他们和他们的故事。舍友说,初读时,感觉大冰变了味道,有些不像以前的那个大冰了,可当看到最后,最初的那种“打动你,让你哭”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书里记录了八个故事,八位主人公,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样:“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不》里面的故事,亦是如此。

《我不》里面的八个主人公,都是值得让我们心疼的人。12岁开始做门巴的“白玛”,94年的他,背负理想的容巴,善良努力。乐观开朗的“小蓝”,像蓝天白云般清新,都说爱笑的姑娘运气不会太差,可小蓝却成了被漏掉的那一个。“老兵”,书里的英雄,货真价实的英雄。成都姑娘“莉莉”的华丽变身有些让人措手不及,却也是理所当然,大难不死的姑娘,她应该幸福。东北兄弟“大洋”,浪迹天涯的时候,带上了父母,最后母亲的癌细胞奇迹般地消失了。新疆的丫头子“乔一”依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还好,与画相伴,她不会孤独。老文青“老潘”在诠释真正的关注究竟应是怎样的日常,这和我们向往的那些以梦为马不太一样,可这才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大梦”是折翼的天使,幸好,他找到了幸福。

正如书中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在那个远方,我们无从得知所谓悲苦,而他们都是上帝失宠的天使,不屈于命运,不甘于现状,折翼的他们唯有背负善良才能在人间行走。越深读,越明白《我不》是一种善意坦然,也是一种善意的随缘,更是我们人与人的一种自省,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叫《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种喜欢自由不受别人拘束的姿态。我想,文中的他们是用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我们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我不》告诉我们有梦勇敢追,倔强而不失张扬。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就像大冰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不怕命运不公,不怕前途渺茫,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向幸福靠近。所以,我们,别怕,用善良做盾牌,抵御前方所有不知名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5

到现在依然记得那句话,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还有书里很多的故事。也记得书里说的,你要相信,始终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特别是热爱诗歌的我来说,读了很多诗,也知晓了很多诗人的故事,一直幻想浪迹天涯。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特别是书里的那些人事。羡慕于他们的生活,那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方式么。有马有人,有歌有诗,有酒有剑,有江湖,只身打马,就是浪迹天涯。

然后,开始关注了他的微博,有一天看到他在南京先锋书店有签售会。立马就去了。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因为我刚考完三级心里咨询师,赶着周六下午的火车就去了南京。我也记得那次去南京住的是南师老师的宿舍。然后和苗哥一起去了他在先锋书店的签售会。

那天,虽然也是早早的去了。可是到的时候,书店里早已经排满了很多人。为了怕离得太远,我们早早的就站在那里占地方了。后来,等来了他。第一次见真人的印象,留个辫子,有点小胡子。看起来有点痞痞的,但也掺杂着随意。很汉子的感觉。内容现在想来大多都忘了。结束时排队,给书签了字。到现在这本书我不知道放到哪里了,还是被谁借走了。关于这本

再后来,大冰又出了《乖,摸摸头》。也赶快的买了看了。还不断的向身边的朋友推荐。再后来,不知道生活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是怎么了。好像对他也从一开始的那么喜欢变得很平淡了。知道他,看过他的书,新发的书也看了。但是心态却不一样了。也开始明确的知道了那些书里的人事。但是却并不如当初那样羡慕了。

直到这本《我不》。没有买实体书,在微信读书上电子书看完了。书里依然是他遇见的那些人事。那些和我们一样的每个人,发生的故事。他用笔写了出来。不说太矫情的话。再次读起来那些故事,依然有很多感动。这是必然的。而也恍惚觉得,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包括我自己,包括书里的人事,也包括大冰。我是这种感觉。而一下子想要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我曾见过的那个叫大冰的人。而是书的封面上的那几句话。

“随缘惜缘莫攀缘。”因为曾有一个姑娘也这样对我说过。下句是,“若有缘,两人一马,明日天涯。”

和很多故事一样,结局都不会如我们期望的那般美好。所以,最后我的那个姑娘离开了。

在大冰的书里,还是那些人事,倔强而又美丽的人儿。有爱情,亲情,友情。这可能就是这个世间的美好,支撑着我们在任何时候,我不。勇于选择自己的生活。大冰用他的笔写下那些人事,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样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这本书对于我们也是如此。感觉现在的大冰也更成熟了些。或许是我自己成熟了些,所以读起来那些文字和故事,心态也就不一样了。除了那些言之确确的道理,我们也应该更加了解和懂得他为什么这样去说。

《我不》读后感 篇26

有一本书的推荐语是这样说的:善良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善意能消戾,善意能得缘,善意能带业往生,善意能回头是岸。善意能够帮人捕捉并建立起独特的幸福感。好吗好的,是一句自度度人的自问自答,也是一份坦然随缘的善意。这本书就是《我不》。

《我不》是野生作家大冰的一部作品,之前就听说过大冰的经历很特别,他之前做过主持人,后来又去探险,摄影。这样的人让我很好奇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于是我买了他的书《我不》。

这本书讲了好多故事,最开始书中的那句话就很让我感动,大冰说“时光不负有心人”。这本书里面有好多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我非常感慨。白玛是一个藏族的孩子,他在武汉上大学。在上大学之前,白玛住在遥远的脱墨,他是一个小背夫。那时候中国有许多背包客去西藏,他们去脱墨爬乔戈里峰,因为那里不通公路,许多人只能通过当地的背夫来运输物资。而这些背夫也正好靠这个来增加收入。

而白玛最开始就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背夫。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二岁,他的哥哥跟着爸爸当背夫,走到一个地方,那里正好塌方,他的哥哥死在那里。读到这里我想到了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人生活很苦,我们现在生活那么幸福真的是很不容易。

有一次有一个外地人,再请他做背夫,看到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后,连忙说他辛苦了。可是那个人依然在悠然自得的走着。读到这里我不禁有点心酸。当我们在享受这科技带来的各种便利的时候在我们国家还有许多小孩,需要为了生活而努力。

因为,从小吃苦,白玛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他读了大学。还在大冰的酒吧里面找到了工作。虽然《我不》没有什么太波澜起伏的故事,但是却让我看见每个人的不同,善良给人带来多大的感动啊。后来我也听了白玛的歌,那种感情不是那种在街上卖弄技巧而有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为了一点小事而让自己烦恼,现在想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应该认真过好我们的每一天。

《我不》读后感 篇27

看着别人的书,写下自己的感悟。一些人一些事,触动着每个人内心深处不易察觉到的世界,现在是快节奏的生活,慢下脚步来让自己感性一些就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品一杯茶嗅一缕香看一本书,体会不一样的人生。朴实无华的文字描述着跌宕起伏的故事,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我不》第一个故事让我不禁感慨我自己,同为90后,自己似乎过的很舒坦,并没有为了生活而疲于奔波,也是因为此的安逸所丢失了寻求成长的希望,总是活在父母的庇护里不曾独自面对生活带来的艰辛,也丧失了解决困苦的能力,导致的结果就是抗压力严重不足。白玛一个闪耀着光芒的人、一个善良执着的人,从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自己缺失已久的东西,坦然面对自己面对生活,学会成长,努力成长。

有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不公平,为什么不善待善良的人,有的时候又似乎看的比较开,曾经的我认为既然不能改变生命的长短那么就在宽度下功夫吧。看了小蓝的故事看着看着不禁潸然落泪,一个乐观开朗和命运抗争的弱小的女孩子,败给了疾病。也许命运真的不公吧!换个角度也许她是幸福的,她有陪着她的爱人,一个真正的爱情拥有者,后来没忍住百度了小蓝的结果才知道她走了带着爱人的祝福走的,善良的人值得祝福,愿你来世活得轻松一点自在一点活的自我一点……

遵守自己本心活着的人少有了,像老兵一样活着的人仅此一人。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面对纷繁复杂利益至上的时代很容易迷失自己,故事看到一半恍如隔世,这究竟是一个什么人才能做到这样,他本可以享受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如此艰辛如此拼命。看到最后才明白其中的缘由,不敢妄加猜测,但也大概明白其中道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生活赋予了我们太多沉重的东西,因此要学会负重前行,大部分人都曾想过一种与世无争,隐士而居的生活,可是又有几个人做到了,只是想想罢了,生活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奔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努力,哪怕是过上一刻钟想要的生活也能看出我们“活过”

一口气读完了莉莉,很羡慕她的生活,也曾想过我要是经历她经历的故事我会怎么做,也许早就放弃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所遭受的苦难,能承接住过往的糟糕也就能享受到风雨过后的彩虹。前方的路艰辛且漫长,时刻提醒自己舒服是给死人留着的,生而为人就要不断前进。总有对的人在前方等着自己,不负韶华,不负卿!

看似简单的文笔书写着不简单的故事,透过故事的表面寻求不一样的的道理,看着看着仿佛走到了主人公的的身边,仿佛陪着他(她)一起走过一段路,不同的是读者是透明的,凡事都有自己的定数,莫强求。现在看书的读者仿佛就是这样吧,只能看,不能言,但可以思考,读史可以明智,读别人的故事可以撞击心灵,洗涤灵魂。

一口气看完这个故事,大部分是在羡慕中过来的,前半段是在折服的状态下过来的,中间带着祈福的状态读下去的,生怕读到后来……最后看到结局让人最暖心。

故事的主人公因祸得福,做出了很多人一直在想却没有勇气付诸行动的事,这也包括我在内。用脚去丈量土地,用心去感受生活,一个人的生命在于行走,行走于天地之间,行走于大地沧海之中,善良的人会得到眷顾。引用书中一句话“种因得因,善缘善得,因缘具足,须待时日”。

轻松的“曲调”中读完了这个故事,乔一一个平凡又不同凡响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人,读着别人的故事,书写着自己的生活,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就是最好的样子,珍重吧!

“如果要你以失去双臂为代价,给你一双翅膀,你愿意吗?”逆风飞翔必然是执着的人,愿未来随心,愿过往随缘……

小仁慈,大善心。万千世界里需要有有一颗古朴的心,带领着人们走向远方,虔诚的上路……

“懂得平视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把别人抬高把自己放低,不放低不等于不谦逊,真正谦逊是面对所有人的平视,不然只是表面客气而已”比较颇喜欢这段话,字里行间像世人展示着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愈宽广的人,才会有愈宽广的路,

“无为而治”,需要用一生去感悟,去体会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尽力去完成生活赋予自己的角色,平素总有过多的奢求,到头来少有实现,才发现所有的所有都需要平衡的状态去对待,平常心但要有心。

看着书,仿佛走了很久很久的路,从未停止,品读着别人的事,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感受,一边感叹故事主人公的生活,喜忧参半,恍若走过了一个春秋,一个人的一生……

愿未来一切美好……

以上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拙见,借别人的地方种几朵花,写写属于自己的感悟吧!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读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著名的科幻小说。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让我感到受益匪浅。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主人公巴斯蒂安、聪明勇敢的阿特莱尤以及天使女皇等一些人物。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巴斯蒂安的男孩,他非常爱讲故事。一天他在上学路上进了一家书店。书店里的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用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使得他一定要得到这本书。于是他偷走了这本书并躲在学校的阁楼上读了起来:书中讲到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需要人间的小孩给她起个新名字她和她的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就被拉进故事里并为天真女皇起了个新名字——月亮仙子,从而成为了天真女皇以及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为了感谢他,天真女皇答应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的一切愿望,直到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于是他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最终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回到了爸爸的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为什么书名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个人如果忘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就忘了自身存在的价值。《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幻想,更是成长。这本书不仅是一般有趣的读物,还是一本意味深长的哲理书。它留下的是真、是善、也是美。读完这本书忽然觉得它寓意很广、哲理很深。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向我们告诫真善美的重要性。我们能从书中看出“真善美的幻想,是永远讲不完”,而那些假丑恶的幻想就变成了可怕的谎言。就像巴斯蒂安许下的许多不该许的愿望,如想当幻想王国的皇帝,还烧毁了象牙塔,最终从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变成了幻想王国的罪人。由于邪恶的幻想让他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模样,差点回不到人家。也正如那个书店的店长对巴斯蒂安说的,“有很多人都去了幻想王国,只是有的人从那儿回来了,有的人却永远留在那儿,这都是因为他们许下了不该许德愿望。”

幻想和愿望本身都是美好的,但如果你有不好的幻想或不该有的愿望,你也会被身边的人所排斥、厌恶。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感受极为深刻。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

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知道他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在上一学期里,我读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书。在看书的时候,我仿佛身临其境,随着书中的情节一起波动起伏……

书中纯真的友谊使我深深地感动了:巴斯蒂安是一个人间的小男孩,听见幻想国的号召来到了幻想王国,成为了幻想国的大救星。斯蒂安与阿特莱尤因为意见上的分歧开始相互的不信任,最后导致了朋友(阿特莱尤)受伤,而自己却沦落到一处绝境,无法自拔,在得到阿伊噢拉夫人像母亲一样的关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的目的。可在困难的阻挠下,他将一切希望忘却,又沦落到绝境的地步。当他绝望的时候,他的朋友出现在他的身旁,犹如一场干旱后的及时雨——帮助他回到了人间,还和他做了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中顿时愉悦、快活起来,友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如此纯真的友谊难道不值得我们维护吗?我们之间也有这样的友谊,只要我们去发现它,去珍惜它、爱护它,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

可想一想以前的我,真是令人后悔:那一次,我为了要看不同的卡通片就和妈妈同事的孩子吵架,到现在都没有和好。我希望与她和好,可就没这勇气去面对她,看了这一本书,我很有感触,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向他道歉,与她和好,做永远的好朋友!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友谊,也都有属于自己的幻想王国,我们要去珍惜童年这美好的时刻,永远珍惜童年时这珍贵的友谊。愿友谊地久天长,让我们手拉着手,心连着心,共同创造美好的友谊吧!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4

那天,我在图书馆找书看。经过一个角落时,这本书的名字——《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吸引了我。真的讲不完吗?我这样想。于是就看了起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它就像我们的《西游记》,但又比《西游记》现实一点,富有哲理一点。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路上鬼使神差地走进了一家旧书店,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抗拒不了的魔力吸引着他,他便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看了起来。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这本书,意外成了幻想王国的救星,一个冒险的旅途就开始了……

整本书充满了魔力,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之外还有一个世界,那就是幻想王国,幻想王国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它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每一个充满幻想的小朋友的心里!

当然也不能忘记这本书的作者——米切尔。恩德。他有一句名言“忘记了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也就忘记了自身存在价值。内心世界是外在世界的补充,我们必须去发现它,完善它。倘若我们不能经常做心路之旅去找到这种价值,那我们就真正迷失途径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想:每个沉浸于他的作品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想飞,飞进一个物我两忘的境界。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里可以学到很多知识,领悟到做人的道理,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完以后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最珍贵的友谊。

故事讲述的是在幻想王国里,天真女皇危在旦夕,所有生灵都知道,只要天真女皇不存在,那么幻想王国也将消失,小猎人阿特莱尤担负起这个神圣使命,拯救的唯一方法就是寻找一个人类小孩子,为她起一个新名字,与小马踏上了旅程,途中,小马不幸牺牲,换上了福龙伏虎做为座骑,历尽千幸万苦终于找到了巴斯蒂安,把他带进幻想王国,使女皇转危为安,巴斯蒂安却仗着有可以实现任何愿望的“奥林”甚至想当“天真皇帝”,阿特莱尤,千方百计劝阻他但要拿走一些记忆,他都不听,终于,“奥林”也不不帮他了,阿特莱尤不记前嫌,帮助巴斯蒂安回到了人间。

从这本书里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如果你有一位真正的朋友,那么他时时会帮助你,鼓励你,而不是袖手旁观置之不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你遇到团难时,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帮你渡过难关。因为朋友,阿特莱尤忘记了巴斯蒂安曾用剑刺伤,因为朋友,阿特莱尤不忘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危险时给予帮助,那么,为什么世间不能多一点像他们那样的友情呢?是因为人与人之间缺少信任,信任就像插座和电线一样,只有把电线连上插座,灯才能亮,才能带来光明。

友谊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语,就是友谊驱动着他们为好朋友而付出,这就是真正的友谊,直正的朋友,友谊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平时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看到说到这个词,之所以陌生,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友谊”的含义,愿我的珍惜友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同学习进步!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6

米切尔·恩德曾经说过:“忘记了自己内心世界的人也就忘记了自身的存在价值。内心世界是外在世界的补充,我们必须去发现它,完善它。倘若我们不能经常作心路之旅去找到这种价值,那我们就真正迷失路径了。”

米切尔·恩德的作品犹如一只穿行在幻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巨鸟,理性的思考是它的脑袋,紧张曲折的情节是它的筋肉,幽默风趣是它的骨骼,奇思妙想则是它的双翼。每个沉浸于他作品的人都会不由自主[注:由不得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地想飞,飞进一个物我两忘的境界。今天,我刚刚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不,不能这么说,《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永远讲不完读不完的。

第一次拿到这本书,褐红色的封面上两条首尾相接的蛇,两色文字的内容,既深沉又神秘,我为之深深吸引。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注:近:紧急。急迫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情急切。]地翻阅起来:小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注:使、差:指使。好象有鬼神在支使着一样,不自觉地做了原先没想到要做的事。]地进了一家旧书店,意外发现了这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这个小男孩,他偷走了这本书躲在学校的阁楼上静静地读了起来: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现实世界的人为她起一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方能得救……此时正在阅读此书的巴斯蒂安被拉进了幻想王国,成为了他们的拯救者,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拯救了她的王国和子民,送给了他在幻想王国能实现一切愿望的能力,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刚开始

巴斯蒂没有明白这种能力的意义,乱想乱用差点毁了幻想王国。虽然最终巴斯蒂安回到了现实世界,但幻想王国还是一如既往[注:指态度没有变化,完全象从前一样。]地在成长。

阿特莱尤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的好朋友,他阻止了巴斯蒂安误入歧途,是个正直勇敢、永不言败、坚持到底的小男孩,他的精神令我钦佩。

天真女皇,幻想王国的领导者,从不利用自己的权力做任何事,对待一切人和事都是一视同仁。金色眼睛上的眉毛又细又弯,像用眉笔画的一般,娇小纤弱的身体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绸裙,那衣服十分洁白,以至于周围的白玉兰花瓣都显得暗淡了。虽然她已有上千岁,但还是如此美丽,连白玉兰花都黯然失色[注:黯然:心里不舒服、情绪低落的样子;失色:因惊恐而变以脸色。本指心怀不好,脸色难看。后多比喻相形之下很有差距,远远不如。]。“奥林”是天真女皇的标志,同时也叫它“光辉”,“奥林”背后有四个字“行你所愿”,它就是能实现一切愿望的秘密。

“行你所愿”:我想只有好的愿望才能给我们带来益处,不切实际自私的愿望可能带给我们毁灭。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7

相信每一个人的童年都必定有过对于未来甚至是另一个世界的奇异幻想,然后慢慢成长,一步步从幻想世界中脱离,回到现实世界,可是这次,我却一直在幻想与现实之间徘徊转侧,被看似荒诞不经的幻想世界的描写深深陶醉,拥有如此巨大魔力的书,就是米切尔·恩德先生的巅峰之作:《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主人公巴斯蒂安从书店偷了一本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之后,开始在幻想世界中遨游,成了书中讲述的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拯救者,还拥有了三个愿望,可是这三个愿望却一直在吞噬着他内心的真善美,当他失去所有记忆的时候,他的朋友们帮助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而他的内心也起了不小的变化,他变得勇敢活泼,开始用着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和米切尔先生一样,我也喜欢在空闲之余坐在桌旁,托着腮帮子,仰望辽阔无边的蓝天开始幻想,小时候的我会幻想着要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想着该怎样打扮她——该有怎样的发型才能显示出娃娃的甜美可人,该有怎样的衣裙才能衬托出娃娃的活泼可爱……当我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我会为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然后换取我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而几年后的我便又开始幻想能够当上大队委员——该拥有怎样的学习成绩与实践能力才能配得上大队委这个光荣的称号,该怎样服务同学才能赢得好口碑,取得大家的信任,该怎样去做才能发挥我的优势让大家看到我的闪光点。当我回到现实生活中时,我便开始对应着幻想中的自己开始以勤补拙,竭尽全力使自己将每一项不足之处做到优秀,将优秀之处历练得更加卓越,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我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队委员。

这几个故事都告诉我:人只要有了幻想并有意念达成,便有了追求和动力,它们会驱使着你迈向成功,可是如果为自己定的门槛太过于高,那么也许你只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来之后再次跌入泥潭,于是你便只能在失望痛苦中沉沦,无法自拔,最终迷失自我,也许让自己先取得一些小成功之后再循序渐进,慢慢奋力朝着向大目标挑战,成功的几率会就会更高。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8

前些日子,我读完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的小男孩,他善于编故事。有一天,他在上学时走进了一家书店。这个书店中有一本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在吸引着他。他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阁楼上读了起来。他读到幻想王国正在快速消失,天真女皇命悬一线。最后,巴斯蒂安竟然进入了幻想王国(书中写的世界)!进入幻想王国之后,巴斯蒂安可以实现任何愿望。但是,随着愿望的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一点地消失。经过一波三折,他终于回到了他爸爸的身边。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好书,我一生中也许就这一次能读到这么好的书了。我曾经听说它在外国就像《西游记》一样著名,等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这简直可以说是“小比比”而已!这本书想象力丰富,故事套着其他故事,令人爱不释手。我连做梦都梦见这本书呢!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9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很厚,共有407页。书的封面是紫铜色的,封面中间就是奥林——那个象征幻想王国无限权力的标志,两条蛇互相咬着对方的尾巴。这时,我翻开书,看了起来……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部关于成长和认识自我的哲学童话。书里讲的是一个胖胖的、经常被嘲笑且不快乐的小男孩,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里偷了一本书,书名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躲到学校储藏室看了起来。书中的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只有一个人间小孩为天真女皇取个新名字,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故事里,成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有了无限的权力,每个愿望都能实现,可他的人间记忆也一点点地消失,最后他甚至忘了自己是谁。就在他将要永远回不到人间的时候,幻想王国的阿特来尤帮助了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丢失的东西——爱。而巴斯蒂安也失去了最后的记忆——自己的名字。最后,他在朋友的护送下找到生命之水,回到了人间,他已不再是那个不快乐的小男孩了。

合上书,我想:阿特来尤真是个勇敢、坚定的好男孩,为了朋友不惜牺牲自己;面对困难,他也从不低头。可巴斯蒂安太贪婪了,妄想统治幻想王国,甚至想杀死阿特来尤。

书看完了,故事也讲完了,但在我的心里,它仍继续讲下去。幻想王国的新故事将由另一个“阿特来尤”继续演绎下去,同时也将有另外的“巴斯蒂安”继续讲下去,也许是你,也许是我,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用无穷无尽的故事给予我们智慧的启迪,用丰富多彩的内容陪伴我们成长,用深刻而有趣的道理教育我们的思想。

最近,我就读了一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据说,《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在德国就像《西游记》在中国那样家喻户晓,这话说得一点儿没错。今天,虽然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这部童话小说仍然是德国少年最喜爱的文学作品,也是充满爱心的父母阅读和讲述最多的故事之一。一读之下,我发现它妙趣横生的语句,波荡起伏的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如饥似渴。

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胖的、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被愚弄的、不快乐的男孩。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偷了一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是一个神奇的王国,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方能得救。

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便有了无限大的权力,他的每一个愿望都会实现,可是,随着他的愿望一个一个的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的消失,甚至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谁,他就将永远地回不到人类世界时候,他的朋友,阿特莱尤帮助了他,最终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一直在找寻的东西,那就是他丢失的爱。而在巴斯蒂安用掉自己最后一个愿望的同时,他也失去了最后的一点记忆:他忘了自己的名字。

于是,没有名字的男孩在朋友们的护送下找到了生命之水,结束了自己在这里的一切,回到了人类社会。他依然是那个胖胖的男孩,依然行动笨拙,然而,心底的一些东西变了。他可以拥抱他的父亲,向他讲述幻想国的一切,他可以勇敢地走进那家旧书店,承认自己偷了一本书。也许,他依然会受到嘲笑,然而,至少,他不再那样不快乐。

看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以后,我终于知道这本书的题目为什么起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了,因为,幻想是永远都讲不玩的故事。

这个长篇小说给我最深刻的地方就是主人公的机智勇敢、顽强坚定的精神与必胜的自信心,这种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还有,就是宽容,当巴斯蒂安用傲慢的态度说话时,阿特莱尤也不生气,直到巴斯蒂安认识到过于骄傲时,才开启了生命之泉。全书人物人性鲜明,无论是真善美的天真女皇,还是妒忌的魔女萨义德;无论是善良的白伏龙伏虎,还是凶恶的狼人毛尔克;还有千年乌龟,声音的化身,象征生死、终始的蛋,无不惟妙惟肖。

我喜欢这本书,幻想着我也永远有讲不完的故事!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他从商店里偷了一本书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他从商店里偷走了以后就跑进了学校的储藏室,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幻想王国的地方,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精灵。

有一天,幻想王国里出了天大的事情,每一天,幻想王国都在消失每一个地方,这里的女王天真女皇也没有办法,因为她也因这件事而生病,所以她需要人间的小孩子给她取一个名字才可以,巴斯蒂安看到这一点以后,才明白自己就是救幻想王国的人,他就给天真女皇取了一个名字叫月亮仙子,他一下子到了幻想王国,做了许多的好事,到了最后,他想回家了,但是必须要喝生命之水才能回他的家,他经过了许多地方,最后终于喝到了生命之水回到了家,我明白了做什么事只要一心一意就能成功。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2

看完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我发现这本书内容很丰富,而且非常有趣,下面我把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道理给大家一同分享下。

“天真女皇生病了,全国的医生都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帮助天真女皇给她的病给治好。”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只有全心全意的为臣民着想的君王,才会受到全国臣民的爱戴和拥护,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才能战胜困难。

“布卢卡也就是鬼火精,因为它看不起小人精和它的蜗牛,它不想和它们一同上路,觉得和它们在一起很丢人。”我觉得布卢卡做的不好,它不应该看不起任何人,在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任何时候我们也不能藐视和嘲笑在某些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独特的一面,总有一点是我们不能超越的。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受启发,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和很多小知识,因为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个大道理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学习。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3

在2015年的寒假里,李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当我拿到这本书,它紫铜色的封面一下就吸引了我,而且在封面上还印有两条蛇,它们一明一暗,互相咬着尾巴,形成了一个椭圆,看上去很有神秘感。于是,我好奇地翻开了书,一页一页地仔细地读了起来。

美丽的幻想王国告急!王国里的天真女皇突然得了重病,与此同时,王国里出现前所未有的虚无。这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它能吞噬一切,并且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只有一个来自人间的男孩才能拯救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于是,来自草原的绿皮肤的猎人之子——阿特莱尤承担了这个重要任务,朝着目标出发了。

阿特莱尤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在他寻找人间男孩的冒险经历中,他遇到了无数挑战。当他的小白马不幸陷入泥沼,他没有后退,而是擦干眼泪,继续跋涉。虽然老乌龟告诉他,他要到达的地方非常遥远,可能一辈子也走不到,但他并不泄气,仍然坚定地向前走。后来他为了拯救福龙,甘心情愿被有毒的蜂群刺伤,而他也得到了福龙的帮助,带着他不知飞了多少个昼夜。尽管他们被四位风神卷上天空,又掉进大海,还误入幽灵之国的首都鬼城,还被狼人咬伤,这一切都没有阻挡阿特莱尤的决心,最终,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把人间的男孩带回了幻想王国。

在阿特莱尤的旅程中,他的勇敢、无畏和对目标坚定的信念深深令我钦佩。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会像他一样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也许是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也许是第一次独自放学回家,也许是弹琴、练字……如果没有克服重重困难的决心和勇气,我们都会一事无成,只有坚持,才是胜利。书中的阿特莱尤教会了我成功的秘诀,那就是信心、恒心和勇气。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人间男孩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同样经历了奇幻的历险呢!他和天真女皇都遇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有趣的事。如果你对这本书有兴趣,快来和我一起读这个《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吧!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4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小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胖的、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不快乐的小男孩。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走进一家书店,他偷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一个神奇的王国,是说王国正在被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了一个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能够得救。于是巴斯蒂安在故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便有了很大的权利,他的每一个愿望都能实现,可是,随着他的愿望一个个实现,他的记忆却在一点点的消失,他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他就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他的好朋友,阿特莱尤帮助了他,最终他让巴斯蒂安找到了他真正在找的东西,那就是他丢失的爱,他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没有名字的男孩在朋友的帮助下,回到了人间。他依然是那个笨拙的胖男孩,他可以拥抱他的父亲,向他描述幻想王国的一切。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本书为什么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因为,它都是在幻想,但他也学会了很多,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让他勇敢的去寻找自己丢失的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5

今年寒假,老师为我们推荐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它是由德国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创作的,我非常喜欢。

书中讲述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巴斯蒂安在去上学的路上阴差阳错的的走进了一家书店,意外的发现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故事这本书,并把它悄悄地拿走了,躲在了学校的阁楼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当他读到幻想王国危在旦夕,天真女皇命悬一线,必须要有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帮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正在读书的巴斯蒂安被卷了进去,成了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在他经历了一番历险之后,又借着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又回到了现实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懂得了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真、善、美,那些丑恶的幻想是行不通的,通过故事我还明白了,世上唯有真善美最高尚,我们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也是“永远讲不完”的。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6

寒假期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任务,要读《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认真阅读了这本小说。从中受益匪浅。

其中这本小说里的阿特莱尤这个人物,对我的印象尤为深刻。自从他接受了天真女皇的任务后,就马不停蹄的从家乡出发,在路上遇到了千年乌龟告诉他,只有到南方的神谕宣示所找到乌于拉拉,但到那个地方非常遥远,他一辈子都走不到。可是阿特莱尤并没有泄气,仍义无反顾的向前走。途中他拯救了福龙,尽管被有毒的蜂群刺伤,仍然同福龙一起飞到了神谕宣示所。并见到了乌于拉拉,还得到了神谕。

通过阿特莱尤不远万里,不据艰难险阻,克服重重困难到达了被称为永远到不了的神域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不怕困难,勇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困难。今后我在学习中,可能会遇到不少拦路虎,我要以阿特莱尤为榜样,用积极的态度面对困难,永不退缩。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7

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像让人进入了神奇的带有魔幻色彩的童话世界中。这本书的`故事中包含着许多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非常精彩又互相关联。有幻想世界的故事,又有现实世界的故事,真是太有趣了!

小说的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一个胖乎乎、行动笨拙,经常被嘲笑、被愚弄的不快乐的男孩。有一天,他从一家书店偷了一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有一个神奇的王国,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才能得救,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中,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从此他变的勇敢、机智,并且有了无限大的权力,他的愿望也都实现了。但他的记忆却在一点点的消失,都忘记了自己是谁,也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中了。这时,他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阿特雷耀。吉龙,在阿特雷耀。吉龙的帮助下,在阿伊欧拉夫人那里找到了他在幻想王国里丢失的爱,结束了自己在这里的一切,回到了人类社会,他看着还是一个胖乎乎的男孩,仍然行动笨拙。但是他的内心长大了,成熟了,他拥抱他的父亲,向父亲讲述幻想王国里发生的一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智慧,不管做什么事,只要有勇气、信心和坚定的信念,就一定可以证明自己。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8

假期里,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里的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想象力丰富,是一本充满魔力和幻想的书。它是德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创作的一部童话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在上学的路上,遭到了同学们的攻击,他躲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发现了一本美丽诱人的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在吸引着他。

幻想王国告急,虚无吞噬着一切,天真女皇病情严重,必须请一个人间的孩子来给他起一个新名字,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才能得救。她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大草原上的一个小男孩——阿特莱尤,并将她的象征奥林送给了他。

善良、勇敢的阿特莱尤不顾艰难险阻,和他的好朋友福龙一往无前地去寻找人间的孩子——巴斯蒂安,把他带到了幻想王国。为天真女皇起了一个新名字——月亮仙子,成为了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拯救者,受到了幻想王国所有生灵的尊重。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就让他实现在幻想王国里的所有愿望,直到他自己找到真正的愿望为止。巴斯蒂安在幻想王国里的愿望一一实现了,幻想王国隆重的欢迎和接待使他乐而忘返,虚荣心与日俱增,使他走上歧途,赶走了朋友,甚至欲取天真女皇而代之,想要成为幻想王国的皇帝。巴斯蒂安把朋友的劝告当成嫉妒,决心一意孤行。结果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激战,巴斯蒂安挥剑刺伤了阿特莱尤。悔改之心引导他来到变化楼,这才意识到“行你所愿”四个字并不意味着任意胡为,而是应该行真善美的愿望。在阿伊欧拉夫人的关怀下,他重新体验到母爱的温暖,善良的本性终于苏醒过来。在阿特莱尤的帮助下,巴斯蒂安能知错改错,终于喝到了生命之水并带着生命之水回到了父亲身边。

书中告诫我们幻想王国和现实世界是一样的,对真善美的愿望是永无止境的,幻想也要出自于善良。亲情和友谊是多么重要,让我明白了爱无处不在,只有懂得爱,才会感受到爱带给我们的快乐。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19

经过六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本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的书,这本书非常好,让我受益非浅。

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他非常爱讲故事,有一天,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书店有一本书名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用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他一定要得到这本书,于是他偷走了这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里静静地读了起来。书里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要想得救,必须人间的一个男孩为她起个新名字,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了故事里,为天真女皇起了新名字—————月亮仙子。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在幻想王国里能实现一切愿望,直到找到自己真正的愿望为止。但是,巴斯蒂安为了虚荣,许诺下了不该许诺的愿望,竟然痴心妄想要当幻想王国的皇帝,最终烧毁了象牙塔,从一个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变成幻想王国的罪人。由于他有了邪恶的欲望,致使他整个人变了个样,差点回不到人间,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旅行,最后经过不懈的努力,丢掉了邪恶的欲望,终于才回到了爸爸身边。

这本书告诫我们,不要做一个贪慕虚荣,充满邪恶欲望的人,要做一个真善美的人!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0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他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之外还有一个世界,那就是幻想王国。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很有深度的小说,里面讲的是小说主人公巴斯蒂安在上学路上进了一家旧书店发现了一本令他爱不释的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便趁着店主打电话时把书偷偷拿走了,躲在学校阁楼里读书: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她必须让现实世界的人给她娶一个新名字,有了新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均可得救。她派了阿特莱尤去寻找解救她和幻想王国的方法,可是阿特莱尤失败而归,还有一条腿受伤了。与此同时,正在阅读此书的巴斯蒂安被拉进了书中。意外地成为了拯救幻想王国和天真女皇的大救星,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他可以实现他的任何愿望,并把奥林给了他,这意味着天真女皇把权力交给了他,只要他佩戴着奥林,天真女皇永远和他在一起。从此,巴斯蒂安开始了险象环境的漫长旅行……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1

寒假悄悄来临了,老师让同学们买一本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我越看越有意思,最后我迷上了这本书,对它视若珍宝,不几天就看完了,这是一本好书。

故事的内容是一个叫巴斯蒂安的小男孩去了一位叫科莱安德尔先生的书店,他趁先生去打电话,偷走了一本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巴斯蒂安看着看着这本书,进入了幻想王国,他经过了许多大冒险,最后在朋友阿特莱尤和福龙的帮助下,成功喝下了生命之水,告别了朋友,回到了真正的世界。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友谊,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十根筷子就很难折断,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在学校我要团结同学,在家里要和邻居搞好友谊。所以我们一定要和睦相处,只有友谊才能给大家一个和谐团结的社会。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2

这个假期,我读了很多书,比如《雾都孤儿》、《永不止步》、《一千零一夜》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是德国著名的幻想作家米切尔。恩德写的书,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那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的拯救者。天真女皇为了感谢他,答应让他实现自己在幻想王国里的一切愿望,直到他找道自己的真正愿望为止,从此,巴斯蒂安又开始了他那险象环生的漫长旅行。最后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又回到爸爸身边。

首先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巴斯蒂安这个人物,一开始他很胆小懦弱,后来他去幻想王国并拯救了幻想王国后就开始他就狂妄自大,目中无人,连自己的朋友都看不起。

另外一个人物是阿特莱尤,他勇敢、善良、正直,在巴斯蒂安迷失自我的时候,他依然不离不弃。即便巴斯蒂安以前对他有多么不好,他依然下定决心要帮巴斯蒂安回到现实世界。在我们的真实世界里,我们也要做阿特莱尤一样的人,追求美好的事物,真诚地帮助处于困难中的朋友。

另外,本书的作者大量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描绘出各种环境中动物的神态动作,使人读起来画面真实,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读完一本书就象和一位朋友进行了一番心与心的交流,能开阔视野,增长生活经验,体味人生感悟。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一定要读更多的书。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3

多少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倚在床上,借着丝缕分外皎洁的月光,细细品味着《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是一本有喜有悲、情节曲折的故事,我从中受益匪浅,获益良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斯蒂安受冥冥之中的缘分指引偷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的天童女皇性命垂危,需要一个人族之子给她取一个新的名字,巴斯蒂安阴阳差错的被拉入其中,成为救世祖。但他许的愿望愈多,对自己书外的记忆就愈少,这时,阿特雷耀帮他恢复了记忆,他带着感激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看到结尾,我才发觉泪水已浸湿衣襟,脸上绽开了笑意。我长叹一声: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巴斯蒂安终于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那个英俊、无所不能的“巴斯蒂安"终究不是巴斯蒂安。他为什么会愿意相信自己就是那个王子?是因为真实的自己太过软弱?太过没用?这固然是一点。但更重要的是,那个“巴斯蒂安”就是巴斯蒂安脑海中渴望的那个模样,祈求上天给予他的那个容貌!哪个学习不好的人不希望自己是学霸?谁愿意做个窝囊废?可,人总不能活在虚拟的世界里,活在自己的想象中。那些阳关道,那些万里长途,撒满鲜花,一夜登天,荣华富贵。这样空想会让自己在真实世界的路途更颠簸,更坎坷。幻想是美好的,因为有了希望才值得期盼,可幻想又是残酷的,因为自己给自己在脑海中建造的、不真实的美好世界,让人不再奢求真实的事物。

人要活在当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努力脱胎换骨,成为自己愿意成为的样子,不分身份卑微尊贵,只要踏踏实实的向前走,乘风破浪。你知道雪原上为何会有一丝绿意吗?那是青松傲立崖壁,靠自己取得的。腊梅定立雪间,靠自己取得的。给自己信心和希望,就是给自己一份冲动与激情,靠自己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我很欣慰,最后巴斯蒂安又做回了那个肥肥胖胖的,还有两条罗圈腿,面孔又像奶酪一样的男孩。

的确,要想成功就要靠自己,不存在空想,不存在空想!!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富商家庭。13岁便离开学校,帮助父亲料理生意。16岁离开家庭,外出独自谋生在伦敦一家剧院门前提看戏的绅士看马匹在剧院打杂,此外还在屠宰场当过学徒,帮人家做过书童,做过乡村教师,当兵。为了谋生,他漂过英吉利海峡,到过荷兰,意大利,他在闯荡中。丰富了人生经历,增长了才干。为他以后创作《罗密欧与朱丽叶》《仲夏夜之梦》等大批著名的悲喜剧奠定了基础。

生活中的所有的坎坷,我们都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只有让自己更强大才能面对这些困难,但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不是靠幻想得来的,是靠自己争取而来的。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4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作者是德国的幻想文学作家米切尔·恩德,译者杨武能,由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里的故事新奇有趣。主人公讲述了人类世界和幻想世界两个男孩的奇妙经历。爱幻想爱编故事的书虫巴斯蒂安去旧书店偷了一本奇怪的书,害怕被爸爸知道,就冒着小雨悄悄去学校阁楼上看。然而这本书就叫《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介绍了幻想帝国绿皮族的阿特雷耀,因国家将被“乌有”入侵,将化为一片乌有。而因为“乌有”的入侵致帝国的天童女皇生了怪病,他就受天童女皇的托付去寻找药方并拯救国家。一路上,所有的奇遇似乎都与巴斯蒂安有联系,如书中有书一般。

这本书情节十分曲折坎坷,十分离奇古怪。阿特雷耀在寻找过程中历经了千辛万苦:从刚开始没走多远就在沼泽地里,与他心爱的小马阿塔克斯分别,到闯进深山幽谷,被巨怪易葛蜡姆抓住,听从巨怪的意见寻找最老的乌龟莫拉的住处,莫拉告诉了他建议去南方的神谕所……困难重重,一波三折。作者创造了许多人物和名字,时不时在情节中介绍下巴斯蒂安此时的状态,非常吸引人。

这本书人物个性千变万化,十足鲜明。勇敢无畏的阿特雷耀,有同情心的巴斯蒂安,神秘莫测的女皇,忠诚机灵的福雏……每个人都富有与众不同的个性。

你对这本书感兴趣吗?这本书中的秘密等待你来寻找!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5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一本幻想童话书,它是我的伙伴陪我玩耍、嬉戏。

故事的主人公叫巴斯蒂安,是一位小学学生。有一天下大雨,巴斯蒂安为了避雨跑到了科莱安德尔先生的旧书店里,偷了他的书。为了不让爸爸知道,他逃往学校库房内,盖上毯子读起了书。而那本书正是《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在幻想帝国有一位统治者,名叫天童女皇。她得了一种国内任何医生都治不了的怪病,这表明幻想帝国危在旦夕。因此女皇派使者去寻找一位“救世主”,他就是阿特雷耀。听闻消息的阿特雷耀毅然决定去替女皇找救命药草,于是他带着奥林(天童女皇的护身符,也叫‘光辉’)出发了。他经历了种种困难,(甚至于失去了他的小马驹)认识了吉龙福雏,与它同甘共苦,最后他们得知必须要一位人类孩子给天童女皇取个名字,她的病才能好。这时巴斯蒂安冒着失去记忆的危险来到幻想帝国为天童女皇取名为“月亮之子”,拯救了她,并造福于幻想帝国,驱散了乌有,最后为父亲带来生命水。

我要学习巴斯蒂安舍己为人的良好品质,如果可以我也会为父亲带来生命水。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6

这个寒假,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和厚,内容非常好看,让人接二连三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主人公巴斯蒂安从一个旧书店里偷来的一本书,在学校的储藏室里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书中讲了幻想王国正在毁灭,天真女皇的生命危在旦夕。读着读着,巴斯蒂安进入了幻想王国,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旅行。

我觉得最精彩的一篇是:眼睛手这一章。巴斯蒂安,阿特莱尤和伏虎救三海骑士那一段,我很感动,他们几个人根本就不是铁巨人的对手,但他们有着顽强,执着,勇敢的信念,不怕死,不怕累的去救三海骑士,我从这一点上感受到了他们的友谊。

我明白了:巴斯蒂安和阿特莱尤带上奥林的目的是完全不同的。阿特莱尤戴上奥林是为了完成天真女皇交给他的任务,而巴斯蒂安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后来,他的愿望越来越多了,甚至想把整个幻想王国归他所有。最后,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我的感想是:人不能像巴斯蒂安那么贪婪,否则你就什么也得不到,同时给自己添了很多麻烦。

读完故事,我要向阿特莱尤学习,学习他的坚强,勇敢,顽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怕。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7

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名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巴斯蒂安巴尔塔沙布克斯是个胖胖的、常被嘲笑的男孩。他从书店偷了本书,书名为《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书中写的是个正在毁灭的王国,只有一个人为他起一个新名字,他们方能得救。于是,他进入了书中,并且拥有了权力,他的愿望都会实现。随着愿望一个一个实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消失,在他就将永远回不到人类世界的时候,他的朋友帮助了他,最终让他在阿伊欧拉那里找到了他一直寻找的东西,这就是他的爱。用掉最后一个愿望的同时,他忘了自己的名字。于是,他结束了在这里的的一切,回到了人类世界。他还是那个胖男孩儿,但是心底的一些东西变了。他最后勇敢地走进了书店,承认了自己投了这本书。至少,他不再不快乐了。

这本书里包含着许许多的故事,每一个故事的内容既是幻想世界的故事,又是现实世界的故事,都堪称恩德的巅峰之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8

寒假来临之前,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两本课外读物:《给孩子的诗》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要求读完后写读后感。我看到妈妈买回来的《永远讲不完的故事》那么厚,我惊呆了。再一读,发现人名绕口,语句很长,读着很吃力。杨淘也说只顾着去看字了,看完字不知道讲的什么内容。妈妈知道后就带着我一起读这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妈妈读一会儿就“啧啧啧”地感叹:米切尔·恩德你太厉害了!读一会儿又“啧啧啧”地说:“米切尔,你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吧!居然能让现实人物进入幻想世界。”我在一旁也只能赞叹。作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令人恨不能一口气读完的故事。

我们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从中感受到了着急、伤心、恐惧、欣慰···············

让我着急的是:幻想王国告急,虚无吞噬着一切,天真女皇病情严重,危在旦夕!幻想王国所有的医生都束手无策。

让我伤心的是:一直驮阿特莱尤的小白马在伤心淖尔陷入了泥沼,牺牲了。

让我恐惧的是:一个人因为碰到了虚无肚子上被从前到后穿了一个大洞,能从身前透过身体看到背后的一切。

让我激动的是:当天真女皇进入坟墓后巴斯蒂安终于急切地喊出了一个美好的名字:“月亮仙子”,坟墓蛋破裂了,天真女皇获得了新生!

让我忐忑不安的是:赞美和隆重接待让巴斯蒂安乐而忘返,虚荣心与日俱增。最终他不听朋友的劝告并用剑刺伤了朋友。最后巴斯蒂安失去了他人世间所有的记忆。

让我欣慰的是:巴斯蒂安经过千难万险终于喝到生命之水回到了父亲身边。自从巴斯蒂安的妈妈去世后,爸爸就很严肃冷漠。这次父子重逢后,父亲热泪盈眶,严肃面孔上绽开了笑容。

读完《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我知道了——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种形式的快乐,能够爱就是最大的快乐!“行你所愿”——护身符奥林背面的四个字——并不意味着任意胡为,而是应该行真善美的愿望!

《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读后感 篇29

寒假里我读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这本书内容丰富、精彩,读完给人一种流连忘返的感觉。

书中生动形象的描写一个名叫巴斯蒂安的男孩,他胖胖的、有点笨拙,但却很善于讲故事。一天早晨,他在上学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旧书店。在那里,他意外地发现了一本奇书:《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吸引着他。幻想王国在毁灭,天真女皇生命垂危,只要有一个人间的小孩为她起一个新的名字,她和幻想王国就都能得救了,于是,巴斯蒂安被拉进故事之中,意外地成了天真女皇和幻想王国拯救者……

看完后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巴斯蒂安从科勒安德尔先生那里拿走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科勒安德尔先生却一无所知呢?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