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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系列长老读后感集合76句

时间:2020-09-29 10:10

一本好书读后感1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一本好书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己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一本好书读后感3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一本好书读后感4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一本好书读后感5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一本好书读后感6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一本好书读后感7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一本好书读后感8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一本好书读后感9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一本好书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乡土中国读后感1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2

“礼”向来是文质彬彬的内涵,像《镜花缘》所描绘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我们所小就被教导要懂礼、知礼,读《三字经》、《千字文》,要“尊老爱幼”等等。汉代察举制的基础便是“举孝廉”。圣人孔子也曾经说过“不学礼,无以立”,礼是一切的根本。然而凡事多有两面性,礼也不例外。

礼,规范我们的行为,和谐我们的家庭,稳定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礼是约束自己的手段,古仁人志士强调“克己复礼”,今人强调“传家风、承家训”。孔子曾经说过:“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的儒家与法家有很大不同,儒家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反对严刑峻法,以礼服人,而法家思想则推崇酷吏,以法治国。孔子在这句话中就指出,以法治国能使国家稳定,但民众“无耻”,没有羞耻心,只是碍于法律效力,并非主观愿意;而以礼治国,民众“有耻且格”,人们有羞耻心能自我约束。人服礼是主动的,可为人所好,即所谓的“富而有礼”。

然而,作为一个统治了中国千年之久的思想,它一定也存在某些不合时宜的地方。例如古代有杀人祭旗的习惯,又如帝王死后要活人殉葬。在萧红的《呼兰河传》中写到一个人物团圆媳妇。她十二岁就被“卖”到男人家做媳妇,她从原先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受到愚昧思想禁锢的人们活活残害致死。体现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小团圆媳妇本来是健康活泼的,但在这个被封建礼教封闭的小城,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甚至为了让自己舒心,任意打骂她,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生了“病”,邻居也带着“好心”帮助她,人们这种杀人无意识,以及杀人的隐蔽性和残酷性让人悲惨和痛心。作者通过一种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得近乎冷漠,对封建愚昧的国民进行了嘲讽和鞭挞。

鲁迅先生也在他的《二十四孝图》中,批判了封建社会下国人谋人性命,教人自虐的丑恶祸心。“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这样的字眼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是应该的,但愚昧、迷茫就是愚蠢的,可悲的,甚至可恨的。郭巨挖窟窿时,他的儿子还玩着“摇咕咚”,抱在母亲臂膀上,高高兴兴地笑着。读到这,我不禁为这小孩子叹息,焉有如此愚父?

“礼”可以救人,也可能杀人,不仅中国如此,其它国家也存在此类现象。在印度,丈夫的葬礼上妻子要被活活地烧死,这也是“礼”;在缅甸,孩子成年礼时要杀死几个人,这也是“礼”。在诸多事例中,“礼”对人性的禁锢,对生命的漠视显露出来。

由此看来,儒家所推行的礼制并不是完美的,或者说,在后人的传承下变得扭曲,变得野蛮,不合时宜。

综上,对于礼,我们应该理性面对,“仁、义、礼、智、信”要有,但我们不能愚礼,错误地盲从礼,这样就会导致你做出一些荒唐的事,这种礼在现代社会看来是残忍的。因此,礼要达到治,要能适应现代生活。随着时代的发展,礼不是唯命是从,不是三叩九拜的繁文缛节,更不是是非不分的愚忠。而是一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和诠释,一个人对文明追求与展望。

乡土中国读后感3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今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乡土中国读后感4

《乡土中国》共分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等共十四篇,经过我两个星期的阅读,已经对前三章有了一定的理解,感受到了中国浓厚的乡土文化,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人的一些特质,下面我就针对阅读后的感受做一个简单的综述。

一、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二、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语言本质上是一种象征体质,文字更是,在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到的情况下用文字来传递信息。“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再论文字下乡。

上篇从空间维度讲述乡土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因此不需要文字,而本篇着眼于时间格局。认为只有当生活发生变化时,感到记忆不够时才需要借助外在工具即文字,而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缺乏变化,因此从时间格局来看,乡土社会也没有文字需求。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乡土中国读后感5

近几日花了些时间,读完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倒是颇为感触,全文内容不多,也就寥寥数万字罢了。篇幅上倒是比不得某些个“大师”“教授”之流的大作,但是内容上却是字字珠玑,短短篇幅之间却是将中国几千年的乡土性质阐述得明明白白,不得不佩服先生大才。读毕后细细想了几日,总归动笔写下这篇书评,如能说清其中百一便是万幸。

说到乡土中国,我无疑是亲切的,我的幼年是在中国西部一个典型的农村度过,倒是和费先生调查的云南村落差距不大。还是费先生笔下的典型的血缘村,全村上下几百人之间多多少少有些血缘关系,常常一个班上合上老师都是一个姓氏,并不奇怪。先生写下这十数篇文章时正是抗战,距今大致已有七十余年之久了,大抵是想看看在经历了新中国大力发展后的中华乡村,有无展现出其新貌呢?也是看到先生的认识大抵是在今日也是对我国乡村振兴有着独到的作用的。

先生在“文字下乡”中提到,中国乡村的社会基础不变,文字下乡怕是难以推行的,更遑论文字所背负的文化了,在这里又必须要提出,先生在文中从未说过乡土文化较之所谓先进文化的优劣区别,先生本意中,大抵只有一种文化适不适合这样一片土地,乡土文化在这片土地上传承了几千年了,大抵是适合的,但是无奈外部条件的变化来临了,我们要做的至多能说是以一种文化去改变另一种文化。并不好说是愚昧或是其他。回到正题,如今的乡村文字大概算是下乡了,那么回看则是社会基础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呢?使得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本来不需要文字的社会主动的吸收着文化。

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都知道一个特殊群体名为“农民工”,民工进城,这是一个文化群体向另一个文化群体的交流,什么支持着民工进城呢?是欲望。进城务工常常能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所以民工需要留在城市,但是两个文化圈子的隔阂是巨大的阻力,所以当他们教育孩子时,文字是必不可少一环。这是生存的必须。况且与那些年月不同,乡村被真正的有效管理,识字无疑是必须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文字首先打破了乡村的壁垒,是欲望的巨大作用。

前面说到了教育,在如今的乡村,确实有些像如费先生几十年前所见到的一般,存在着长老权力,但是现在无疑是分化了,弱化了。校园办进了乡村,于是乎我们看得到的教化权力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学院老师的现代化教育,但是乡村的孩子们又会受到长辈的管教,前面提到过,我们的社会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其伴生物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谁来带呢?年迈的爷爷奶奶罢了抑或是外公外婆。传统的祖辈,与孙儿们的差异无疑是极大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都识字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字或许还是当年扫盲运动的遗留。孙儿们的疑惑他们解决不了,甚至他们的许多做法在接受了现代教育的孙辈看来,是错误的愚昧的。就拿我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一部分,因为我的母亲选择留在农村照顾我兄弟二人的学习,但是在与奶奶爷爷的交流时,仍是不免有许多矛盾。长老们说的话是错的,那又如何对年轻的一辈起到教育与约束呢?所以乡土上的长老权力不可避免地被削弱,但是长老,或者说长辈的权力还是存在的,这是我们文明的重要遗产,不可磨灭的印记。

当下的乡土社会无疑是弱化了,许多它的烙印被磨除,但是它毕竟还存在,而且乡土的破坏无疑是带来了一些十分严重的问题,当代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乡土文明必须消亡,中国的现代化才能推进,而且我们也的确是这么做了,但是呢?出现了需许多严重的问题。就比如我曾提到的留守儿童,再比如当今乡村的消亡问题,都是急需注意的问题。

当下的中国乡村状况回到历史中去不难发现有相似的情况。民国时,中国资本主义在曲折中发展,城市化方兴未艾。那时便是有着一批农民离开了土地,进入到城市,成为了工人,但是这样一批人是难以融入城市的,况且城市中的岗位是难以满足需求的,但是城市的生活无疑激起了他们的欲望,于是总有人走上了邪路;回到当下,我们的工作岗位是够了,但是是否能满足需求呢?回想起九十年代的“严打”时期,那又何尝不是民工进城的必然结果呢?这样的民工们,乡土文明的脱离者们,又能否融入这个他们向往的城市文明呢?答案是很少。这样的人最终往往只能回到乡土中,但是面对长老权力瓦解的乡土,面对着难以管教的儿女,常常被现实压垮。

我们是不可能摆脱乡土的,身为在这片土地上长出的人,乡土的基因是写进了我们的DNA的,而乡土中许许多多的智慧又何尝不能适用于当下的乡村振兴呢?昔年,阎锡山在山西大力倡导旧道德,清理旧风遗俗,倒是使得山西经济发展,社会平稳,不失为当时国内的典范。据这样一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在推进现代化时,不妨从我们的文化出发,与其消亡一种文化不如接纳与融合,见识过日本的知道,除了东京都,京都,大阪等大城市以外的乡村,可以说完全的空心了。乡村可以说是失去了其生命力。中国绝不能走那样的老路,中国的乡村可以说是大有可为的,此次的疫情其实就彰显了乡村的作用,乡村的生产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而且乡村吸收许多从城区撤出的市民,大大减轻了城区防疫压力。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国家正在注意到这个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枫桥经验,许许多多我们乡土的智慧应用在了发生变化的农村,而且在形成一个动态的平衡后,宗族的力量又开始发展,但是却并非是有着错误的一面,而是有着协助社会发展一方面积极作用,极大程度的推进了乡村建设。

我们是土地里长出的人,乡土文明从未远去,当我们学着接纳它改造它时,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6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一、为了生存而追求稳定:

传统社会中,中国人耕地劳作,靠地吃饭,安土重迁。所以我们抗拒流动性而追求稳定性,在我们找工作,找对象时,长辈们是不是对我们说的都有稳定性呢?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

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

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篇(一)

《记忆传授人》是一部科幻小说。里面说着一个乌托邦的社区,在那里生活的人每天都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在那里,没有危险,没有与众不同,没有烦恼,没有快乐,也没有悲伤,没有阳光,没有四季……乌托邦是希腊语,意思就是理想国。

这本书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控制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被确定好,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好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斯成为新任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的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要改变一切……

读了这一本书,我发现其实算世界并不是没有痛苦才叫完美。在乌托邦里,没有痛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快乐。在我们的现实世界,虽然有了痛苦,我们的生老病死,造就了我们快乐和幸福。因为有了不快乐的感觉,我们才知道快乐是多么美好的事。在这本书所描述的乌托邦世界里,人们都没有爱,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用生小孩,他们的伴侣都是长老依据他们的性格、兴趣分配好的,连孩子也有孕母替他们生。在这里你看不到难产、看不到不肖子,因为他们把一切的老人都安排好,不会带给他们日常生活麻烦。在这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心如意。但是,没有爱的世界,会是个怎么样的世界。没有快乐,没有悲伤……

在乌托邦世界,没有颜色,因为颜色会让人产生区别,这样就会有不一样,不一样就会衍生出很多问题,所以他们都分不清颜色。我可以想象得到色盲已经是很痛苦的事,那分不清颜色,世界就只剩下黑与白,还有灰。这让我非常庆幸自己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虽然有时候颜色让人与人变得不一样,就像是肤色,瞳孔的颜色,还有头发的颜色,至少我们还活在有颜色的世界。还有,在那里也没有音乐,没有旋律。他们想象不到旋律在耳边响起,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多么美丽的声音。

四季在这个世界也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没有太阳,没有雪花,没有红色的枫叶,也没有雨天。虽然他们在这个世界不用挨饿,不用因为生活烦恼,但是如果这是条件,我宁可不要。我们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是我们依然看得见颜色,看得见雪花,看得见太阳,听得见音乐。就算世界有战争,但是我们依然有爱。虽然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的不幸,但是我们有希望,有惊喜,有奇迹……

《记忆传授人》让我学会了珍惜、感恩。懂得了因为有不美好,所以才会有美好;因为有了背叛,才懂得真心的可贵;因为有了失败,才有了成功的骄傲……这真是一本值得永远珍藏的书!

篇(二)

我这学期在书店买了一本获得1994年纽伯瑞金奖的作品、美国洛伊丝·劳里的着作:《记忆传授人》早已跟大家讲过了,但是我想讲的是我的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这真是来之不易!我为了找这本书逛了好几家书店才找到的!它已经“濒临灭绝”了!世界上仅剩几万本了!

这本书是一部科幻小说,描写的故事发生在一个乌托邦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事情都在操控之中,人们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也没有战争或痛苦的'感觉,大家所要做的事情都在一开始就被限定好了,没有改变的可能。孩子们都在规定的统一模式里长大。当12岁的乔纳思成为新的“记忆传授人”之后,他却陡然发现支撑这个社会不过是谎言,于是他决定改变一切,把改变的社会搞的井井有条,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人能说谎,只有一个人能说谎,那就是“记忆传授人”,他就是这个国家的管理者、他是一个国家的领导人!

他的工作是为将来的孩子分配工作,他能将世界上所有的感觉传授给别人。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懂事的同时还是一个非常幸运人!因为上一界的记忆传授人老了,他正好赶上了这个机会,所以我才怎么说。这篇小说,他把主人公的人物特点刻画的非常细腻,还有几个家人反衬出他的善良、诚实。同时在他改变这个世界时,也反应出他勇敢、聪明的特征。

我读了以后,知道了人的一生要过的有意思!活就要活的神采飞扬、有兹有有味!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把整个社会都改变了!每个成功的人都必须先确定目标,然后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永不放弃、坚持到底的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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