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下面是关于草房子红门二
读《草房子》红门二有感1
在这扇神秘的红门里,到底隐藏着些什么?以前,拥有的是甜蜜与欢乐,银铃般的笑声始终伴随着杜小康;现在,一片凄凉与忧愁笼罩着门庭,形影不离的只有一阵阵的烦恼与焦虑。
从一直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变成一个有书不能读的穷苦儿,从趾高气扬降到低声下气,尽管杜小康不愿接受,但事实强迫他担负起了家庭中的一份责任——与爸爸一同去放鸭,寂寞、孤单使他变得沉默寡言,一次次的暴风雨与艰难挫折,也使他越来越坚强。眼看着一只脚跨进了成功的大门,又一次的破产让他爸爸一病不起,而杜小康却总冷静地对待这一切,困境让杜小康长大了,变得沉稳、镇定,长成一个小小男子汉了。
是什么让杜小康懂事了?不是一味地溺爱,不是得意地炫耀,更不是舒适的生活,而是挫折,是困难,是逆境,没有经历过痛苦的生活,怎会领略幸福的可贵?没有尝过贫穷的无奈,怎会懂得金钱的不易?圆满的人生,不是拥有一切,得到一切,而是在逆境中学会坚强,学会做人。坎坷的人生道路,崎岖不平,就如月缺月圆,但是,你不会说月亮是阴暗的,因此,人生中的转弯与改变,也是有意义的。
就如上次,,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我满怀希望地去竞选大队委员,最后,我却落选了。这一小小的失败在我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也让我有一段时间提不起精神。可换个角度想想,我并不是十全十美啊,同学们不选我,定是我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我必须再接再厉,争取做得更好。因此现在,我踏踏实实地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地做好中队长的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不断进步。
挫折就如人生路上的绊脚石,虽擦破了点皮,却收获了一种坚强。
让我们在困境中崛起,在挫折中进步。
读《草房子》红门二有感2
从小到大,我不知读过多少书,可不同的是,有些书的名字已经淡忘,但是有一本书至今都令我记忆犹新,每当重新拿起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还是可以打动我,准确来说,应该是震撼着我……这本书就是——《草房子》。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主要是说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发生的事情。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也是因为爸爸来这里工作的原因,他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朋友:文静内向的纸月;自信的陆鹤;善良的秦大奶奶;顽强不屈的细马与美丽温柔的白雀……在这些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桑桑啦,因为他是一个非常天真、热情的小男孩。他的独特,是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中的朋友以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世界的一片天空。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悟、这本书也另我爱不释手。我觉得,相比桑桑的童年,我们是不是少了点童趣与欢乐呢?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都布满了酸甜苦辣,我们更要鼓起勇气去面对生活。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就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你也赶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读《草房子》红门二有感3
《草房子》中,每一章都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副活灵活现的画面,我深深地被打动着。不过我还是最喜欢《红门》这个故事。
《红门》中的主人公杜小康一直是一个优等生,他家是麻油地小学里最富的,开着那里唯一的.一个杂货店,当然身为班长的他经常会将店里卖的东西先拿到班上应急用,这让我觉得很慷慨;但是在犯了错误的时候他勇敢的站出来承认,这又让我觉得他敢于承担。就是这样一个几乎可以算完美但未经受过风浪的学生在家庭遭受变故之后,表现会如何呢?很欣慰,坦然接受、不抱怨、努力改变是这个男孩用自己的行动在向我们诉说着他能行。故事读起来心酸,但更多的是为这个男子汉感到骄傲。跟随父亲在外漂泊着养鸭的途中,他有过孤独、畏惧、退缩,但当他认清事实之后,他很快享受着这一切,他始终坚信:一定可以。可是现实很残酷,老天爷再次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当鸭子因为把别人的鱼苗吃光而被扣,最终导致养鸭计划失败的时候,杜小康依然带着这几个月唯一的收获——5只双黄蛋送给桑桑以实现自己诺言的时候,我知道,桑桑也知道,杜小康已经成长了,不再是几个月前的他了;所以当他说完自己小计划之后,桑桑毅然把自己养了多年并视若珍宝的鸽子卖了并将换来的20块钱交给杜小康做生意——在学校门口摆摊卖学习用品,暂且不说这生意如何, 单看桑桑跟杜小康之间的互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友情的伟大……
我想说,这是一个人生蜕变的故事,十多岁小男孩的生活由之前的丰衣足食到后来的自食其力,感动着我的同时也鞭策着我。人生几十年,每一个明天都是未知的,当你在享受着今天给你带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我们也应尽自己的能力回馈与帮助别人;假若你正经历着痛苦,别忘了天无绝人之路,要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人的每一段经历都是异常宝贵的,当你把过程做好了的时候,你想要的结果将会不期而至的。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我一直认为,笑和哭是每个人来到世间时与生俱来的本领,是最能直接表达内心感受的一种宣泄方式。试问如果有人失去了笑,那结果将会是怎样?
就像《出卖笑的孩子》里写的那样:小男孩蒂姆本是个爱笑的孩子,因为母亲的过早去世,加上后妈的儿子经常欺负蒂姆,这让蒂姆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唯一让蒂姆开心的就是父亲每个星期天都会带他去马场看赛马。但不幸却突然降临,蒂姆的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命,而蒂姆也因一时的贪念把自己的笑出卖给了勒菲特。勒菲特给了蒂姆一个好处就是逢赌必嬴,但最苛刻的要求是:谁都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其他人,否则会永远失去笑。5年后,在这5年中蒂姆深知没有笑的痛苦,决心要讨回自己的笑,他历经千辛,两次人生重要的转折,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蒂姆从勒菲特那要回了笑并继承了勒菲特的遗产。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笑是快乐,也是人与人之间沟通关系的纽带。失去了笑,面孔就是冷漠的,人们肯定不愿意接近这样的人,那到时候自己剩下的只能是忧伤和痛苦,生活也会变得苦涩乏味。没有笑,人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和幸福!所以不能够以任何理由让自己失去这种能力。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最近几天,我看了《可怕的科学》系列中其中一本《能量怪物》的百科全书。
这本百科全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菲尔·盖茨,他用生动风趣,幽默的口吻为我们创作了这本书,这本书那引人注目的插图让我翻了第一页,书里的第一章就让我感到了科学的乐趣:书里假设能量是一种怪物,一只很老很老的怪物,他不停地运动着,没人见过他的样子,而今天,这本书将带着我们去了解这个“怪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能量是一种动力,能让物体移动,而世界万物,都是被这种动力所驱动着,人类之所以运动,是因为我们体内都包含“活动之源”,那就是我们的一种运动思想。
不光是这本,整套《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经典数学》、《科学大发现》等系列,内容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令人爱不释手。
生活处处有科学,我们要做有心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书,作者是郁雨君,书名是《我的王子同桌》,我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大胆、又爱幻想的小女孩张贝壳,也是一个“原生态”小姑娘,被同学选举为劳动委员后,整天像个灰姑娘似得,一个人干活,还受她的那个学习优秀的同桌王乔其的嘲笑,后来她的同桌被她编出来的“小鬼”同桌给吓跑了,她坐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单人桌。
她一直幻想自己是灰姑娘,有一个王子陪着她,结果有一天真的来了一个王子跟她同桌,王子来自粑粑国,叫立宛陶,他来这里主要是来学打饱嗝、吹口哨等,张贝壳就成为了立宛陶的教师,教他各种“课程”,当王子要走时,她又千方百计的'阻拦他,最后王子还是走了。
我对此书的感想是:这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友情故事,张贝壳是一个爱幻想的人,和立宛陶一样,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童话故事。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读完草房子第五章、第八章我感到的了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第五章红门(一)是讲的杜小康,自从桑桑来到油麻地小学,杜小康和桑桑的关系一直是不远不近,桑桑都有点嫉妒杜小康了,而杜小康却和桑桑成了好朋友,一直到玩火事件发生,杜小康和桑桑的关系有点恶化了,于是,桑桑便告诉同学们说:“我们要杜小康当班长!”杜小康就落选了,后来,桑乔校长,也就是桑桑的爸爸,狠狠地揍了桑桑一顿。
读完这一章,我认为,桑桑不应该让同学们不选杜小康,因为杜小康对班级贡献很大,学习又好应该当班长,另外,杜小康也不能不当班长,就不为班级做贡献。
第八章红门(二)也是讲的杜小康,这时,杜小康家因出了船祸渐渐破败了,最后彻底破产,杜小康也只好在校门口卖文具食品,桑桑竟然帮了他,杜小康感激不尽,但还是没保住红门。
读完这一章,我心里酸酸的,很同情杜小康,而杜小康也在这次磨难中成熟了,长大了。
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亲爱的汉修先生》一书中,鲍雷伊虽然是个单亲家庭,但是他没有因为爸爸妈妈的离婚而生气。
有一次,他妈妈买了一桶炸鸡和一盒土豆泥,把车开到海边和雷伊一起吃。吃完炸鸡以后,他们又用鸡骨头挖土豆泥吃,雷伊妈妈望着海面说:“雷伊,你看海浪不停的拍打沙滩,难道不像妈妈在打小朋友的屁股吗?”雷伊回答道:“很像啊!”
还有一次,爸爸带小狗“土匪”去运货,在雪地里爸爸拼命地为卡车装雪链,土匪在悠闲地散步。等装好雪链后,爸爸发现土匪不见了。三十分钟后大门会关闭,爸爸会永远被困在山区里,他用无线对讲机来通话,可是没有信号。无奈之下,爸爸只好走了。幸好后来有一位人找到了土匪,把它带回家养了。直到有一天,那个人带着土匪散步和雷伊爸爸遇见,雷伊爸爸又把土匪带回了家。
有一天,雷伊爸爸和土匪回到了家,爸爸知道雷伊很喜欢土匪,就把土匪留给了雷伊。爸爸快要走的时候,雷伊想:“爸爸一定会很孤单的”。突然,雷伊叫叫住了爸爸,说:“爸爸,你比我更需要它!”爸爸听了雷伊的话,很感动。
雷伊虽然生活在单亲家庭,但是他很体贴别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读完《逃家的小兔》我不禁捧腹大笑。这小兔子可真淘气,但是回头一想,好像我也曾经提过要离家出走。因为我妈妈可严了,总是为点小事批评我,简直是受不了了。有一次我气急败坏想我妈大吼:“我要离家出走!”想到这里我不由地惭愧起来。
我们就像小兔子一样想离家出走,推开爸爸妈妈的双手,追求自由的感觉。现在我们还是小孩子,并不懂父母的用心良苦,本该孝顺他们,却很淘气让他们操碎了心,在家里“大闹天宫”,满足自己的玩性,却没有想到父母为此要多几条皱纹,多几根白发。这只小兔就和今天的我们一样常常抱怨父母,不管长大后于父母天各一方还是近在咫尺,孩子与父母的心都是分不开的。
我们觉的我们已经长大,然而在父母的眼中,我们依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小宝贝,为我们的前途而费尽心思。同学们等父母亲老了,我们长大了,翅膀长好了,将要展翅高飞时,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暑假中,我看了《余宝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个孩子眼中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这本书主要讲了余宝五年级暑假所经历的一切。其中包括“学校停办”、“堂兄患癌”、“姐姐上电视”……这些看似好像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事,却在一个孩子眼中是无比的重要。
整本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便是“学校停办”这件事。因为当那些家长们得知这一事后,围住了校长室,要讨一个说法。校长被围在了角落,颤颤巍巍的说:因为学校设施较老,具有安全隐患,所以被查封了。于是许多家长哭天喊地,甚至有家长以跳楼来威胁区教育局。从此事中,我们不仅看出了家长们对学校停办一事表示愤怒,而且还从侧面看出了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愿,体会出了做父母的对儿女的爱。
《余宝的世界》,写出了余宝成长路上的酸甜苦辣,和人间冷暖,同时也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在你是逆水中成长的男孩子。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今天,我看了法国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本著作—《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弃儿是如何在社会好心人和好朋友的帮助下九死一生,顺利地找到自己思念已久的亲人。这本书可谓是一个两面镜,既映照了当时法国社会的真实面貌,又反映了世间百态。
“苦儿”雷米原本是一个天真的孩子,在经历了各种磨练后,成为了一个男子汉。八岁时,他知道了自己是一个弃儿。同时接踵而至的是养父要把它卖给一个慈祥的流浪艺人—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在流浪过程中教会了雷米自力更生,还教他识字。可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玩笑—维泰利斯遭冤入狱了 ! 后来,雷米认识了好朋友马西亚。在马西亚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看完这一本书,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天真的雷米小小年纪就离开和蔼可亲的养母。在四年里,他经历了丧失朋友,九死一生的遭遇。虽然他从维泰利斯身上看到了他对自己慈父一样的爱,但还是无法使雷米的心灵创伤得以痊愈。雷米刚出生就被丢弃,八岁离开养母浪迹天涯,十二岁遭遇矿灾九死一生。这些都是平常孩子无法想象的。我要以雷米为榜样,学习他坚强不屈的精神和独立的个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笨鸟和聪明鸟》这个故事,聪明鸟认为自己嗓音很好,于是不努力练习,笨鸟虽然嗓音沙哑,但它勤奋,刻苦练习,最终笨鸟唱出了美丽动听的歌声,聪明鸟败给了笨鸟。读完这个故事我陷入沉思。
鸟的笨鸟的胜出,全靠个人的努力。聪明鸟不是败给了笨鸟,而是败给了懒惰。这事让我知道了一个人能否把一件事做好,并不在于他是否聪明,而在于他是否勤奋,是否努力。一个人先天条件再好,不努力,即使是天才也一定会沦为平庸之辈。没有勤奋努力,我们交不出老师满意的考试答卷,没有勤奋努力,我们跳不出漂亮的舞蹈,没有勤奋努力,聪明的也会变笨,原本就笨的会更加愚蠢。
爱迪生他从小家境贫苦,只上了三个月的学,在班上成绩很差,但是他努力自学,对于许多自己不懂的问题,总是刻苦钻研,最终成为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别人赞美他是天才,他却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
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勤奋努力的做好每一件事,因为我相信勤奋是成功的金钥匙。只有勤奋努力,丑小鸭也能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读完草房子第五章、第八章我感到的了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第五章红门(一)是讲的杜小康,自从桑桑来到油麻地小学,杜小康和桑桑的关系一直是不远不近,桑桑都有点嫉妒杜小康了,而杜小康却和桑桑成了好朋友,一直到玩火事件发生,杜小康和桑桑的关系有点恶化了,于是,桑桑便告诉同学们说:“我们要杜小康当班长!”杜小康就落选了,后来,桑乔校长,也就是桑桑的爸爸,狠狠地揍了桑桑一顿。
读完这一章,我认为,桑桑不应该让同学们不选杜小康,因为杜小康对班级贡献很大,学习又好应该当班长,另外,杜小康也不能不当班长,就不为班级做贡献。
第八章红门(二)也是讲的杜小康,这时,杜小康家因出了船祸渐渐破败了,最后彻底破产,杜小康也只好在校门口卖文具食品,桑桑竟然帮了他,杜小康感激不尽,但还是没保住红门。
读完这一章,我心里酸酸的,很同情杜小康,而杜小康也在这次磨难中成熟了,长大了。
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昨天终于将《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第二遍看完了,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的感觉,还有点淡淡的惆怅,总觉得自己该为它写点什么。事实上能让我一次看两遍的书还是很少的,因为我不喜欢那种一而再再而三的嚼同一种东西的感觉,有点“臭”的感觉。可是这本书却让我打破了规则,因为在看它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自己,以前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还有未来的自己。每想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在心间跳跃。可我的“亲亲”却说这样的书是不现实的。也许他忘了,我们和那书中的主人公一样,都曾从那青涩的年龄走过,这之间我们也和他们一样,爱过、哭过、快乐过,同样也失恋过,可最后我们还是磨灭了身上的菱角,和书里的主人公们一样,变得圆滑、事故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