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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鸡毛的读后感精选50句

时间:2020-07-08 18:06

《一地鸡毛》读后感1

最近拜读了刘震云先生的《一地鸡毛》,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说是短篇小说,思想却很绵长,平凡的语言叙述着鸡毛琐事,大学毕业的小林和小李进了一家不错的单位,纯真的小林洒脱不羁,文静的小李眉清目秀,美好的爱恋眷属在单位的筒楼里,和别人同住,共用一个卫生间也没有可在意的。

然而随着小孩子的出生,拥挤、拮据的生活尾随而至,小林不在意气风发,小李不在温柔婉约,他们操心的是孩子的牛奶太贵,晚饭的白菜哪里买便宜,共用的卫生间不在整洁,孩子的哭声和音乐声交织出焦躁、烦扰的情绪,这些生活琐碎的鸡毛磨去了他们的骄傲,逼迫着他们坠入世俗。文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林半夜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

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的人群向前涌动,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怀揣着梦想的小林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后梦想变成了一堆鸡毛,真是让每一个人唏嘘不已。这其实就是面包和自由的选择题,假如你选择了面包,便就要在柔软的鸡毛中寻找借口。

文章的结尾很是耐热寻味,曾救过小林老师的过世,小林为此难过了一整天,但是他坐上班车后却想到的是家里的大白菜。

我们不能评价小林好与不好,但是他的生活却给我们作出提醒,提醒我们想要怎么度过自己的生活。我想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写这篇文章目的所在。生活有许多种,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选择。

《一地鸡毛》读后感2

在上班的公交车上把刘震云的《一地鸡毛》看完了,对于故事本身来讲放在今天算不上什么,无非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对生活在北京的小家庭的小市民生活,无非就是家长里短。

故事是由小林排队买的豆腐忘放冰箱展开了,一开始就说明这些都会是一些小如芝麻的事情,小林老婆调动工作,孩子上幼稚园入托,老家来人,小林帮以前的同事卖鸭子收钱,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当中也穿插了些人情事故,如此而已,但生活无非就是由这些琐碎的事情组成。而小说中也暗指当时的收礼成风,以权谋私等不良社会风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想《一地鸡毛》可以看成是80年代初期成千上万个家庭不同生活的缩影。正应了莎士比亚那句经典名言,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如今看他的小说《我叫刘跃进》虽然多了一些时尚的元素在里面,可是他的写作风格还是大抵如此,感觉几十年没有什么变化。而他现在的作品也经全然没有他有写《一地鸡毛》时的那种人文关怀,更多的对于低层人民的生活只停留在了表面。可能和现在刘震云身份的变迁也有关系吧,当年相信他写《一地鸡毛》的时候可能一如他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是刚刚从农村转为城市人的开始,所以写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一针见血。而现在的刘老师是知名作家,编剧。现在过的生活和所入社会地位已全然不同。不可同日而语了。

读他的小说和读余华的小说感觉是不一样的。总之感觉《一地鸡毛》所要表现的东西更加直白些。所要表达的意图更为直白些。

《一地鸡毛》读后感3

太阳静悄悄的从东方升起,虽然是冬天,寒风呼呼的刮着,但阳光还是透露着丝丝的暖气。

不想早起的我在被窝里拿起了本名叫《一地鸡毛》的书读了起来。《一地鸡毛》中用简洁,平常的白话描绘出一幅幅家庭的场景。让我读后深有感触,起初小林那纯真的内心在经历了数年的社会风气的洗涤之后也变的圆滑,世俗了。而小林老婆从没有结婚之前的一个文静,不爱说话不爱打扮,眉目清秀的姑娘变成了一个爱唠叨,夜里偷水的家庭妇女,是什么让作为大学生的小林和小林老婆,从昔日的宏图大志变成了庸俗甚至卑琐的地地道道的小市民那?我想这就是那看似鸡毛蒜皮的社会现象的所起的作用吧。大学生面对这些世俗又能如何那?以他们这些年的变化,所反映的社会的黑暗,庸俗的社会风气,琐碎的,庸俗的社会风气压的大学生喘不过气来,很容易就会被世俗化。

大学时代的理想也会随之抛到九霄云外。看来社会风气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就像这位“小李白”,一个有才,又勤快的还带有一点豪放洒脱的人最后还不是卖起了板鸭,从之前的很有诗意,每天写几首诗,到后来的操着大嗓门叫卖,已没有了当年的暖暖尔雅,现在的满嘴脏话与大学时代的“大诗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什么理想,抱负,早就没有了踪迹。以前的奋斗目标也已变了,变得更现实,更实际了。感慨之余我不禁害怕起来,社会就像是一个大染缸,等到进入社会之后就会被染得面目全非,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难到也要被这些世俗变得连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吗?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有将何去何从,难道真的要变成他们那样吗?难到也要淹没到这黑鸦鸦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吗?我想大多数的人都不会甘心的。现在的我们在学校,畅谈我们的梦想,在为我们的明天而一步一步的奋斗,读者一页一页的诗词,学者一首首流行的歌曲,跳一支一支不太优美的舞蹈,绘画着我们走过的逝水流年。

回首过去在教室里用心的学习,读书,虽然艰苦,但很充实,回忆起来还是很美很甜。展望未来更是光阴似锦为梦想坚持不移,满怀大志,但读完这篇文章才懂得,原来现实是那么的不如人意。我们的梦想还能实现吗?我还是坚信,有理想的人会活得更好,我不愿重蹈覆辙,走前面大学生的路。就像现在热播的电影《老男孩》,让大多数的80后认识到,原来梦想是可以追求的。多少人停住了脚步,多少人注视着电视,多少人为他们流泪,为他们鼓掌。他们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了,也实现了梦想。是他们让我们这一代人看到了希望,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希望。

歌曲《老男孩》则唱出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心声,也告诉我们这些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不能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更不能随波逐流,相信我们这一代会经得起考验的。为社会注入新的生机,新的力量。来吧,为我们的梦想而加油,努力吧。

《一地鸡毛》读后感4

这是一部非常耐人寻味的小说,虽说讲的只是些许生活琐事,但我看到的,是生活与理想相遇的时候我们又能不能坚守自己的内心呢。

主人公小林在初出社会的时候还是一个颇为稚嫩的青年,每天上班不修边幅,也不懂得官场上、社会上的“道理”,但三年之后,他发现别人都升职、有房子、有钱的时候,他却还在原地踏步,本来他还有理想有追求的,但最终也不得不因为经济条件差而帮着曾经是一个诗人的同学卖白板鸭。

他从有理想有追求变得世俗而堕落;从不愿送礼到最后自己也享受着查水表老头送来的微波炉,在《一地鸡毛》中,完成“蜕变”的不仅是小林,还有小林的妻子,短短几年由温柔婉约的女大学生变成偷水的家庭主妇,生活的琐碎和重压,这个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已经将他们那时的梦想磨得粉碎,生活中无非剩下好单位、与保姆的冲突、买菜、给女儿找好学校等等。

文中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什么宏图大志、什么事业理想,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大家都这么混,不也活了一辈子。“

看到这,仿佛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有很多时候真的很难保证自己能不免俗地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候而不至于趴在那一地鸡毛上。年轻的我们仍会嫉恶如仇,看到一些黑暗的事,我们也会义愤填膺地想尽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些事,即使我们可能知道这些力量微不足道;看到一些人急于拙劣地展现自己的时候,我们会投向不屑的目光。可能在他们眼里,我们是幼稚、天真,那同样地,他们在我们眼里也是投机取巧。我不敢说哪个高尚哪个卑鄙,因为我也不能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变成那一片黑压压的蚂蚁中的一员。

如果做不到“十年饮冰,难凉热血”,那我宁愿变得慢一点再慢一点,我不愿那世俗的外衣那么快地就遮蔽了我那些看起来无谓的精神追求。

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

希望我们不会变成这样的人——整天在一地鸡毛里面挣扎、忘了自己的精神追求的人。

“既艳羡物欲横流的生活,又抛不下精神世界的追求,最终也不过就这样地淹没在世俗中,也变成了那千篇一律的黑压压中的一员。”

《一地鸡毛》读后感5

“啤酒虽然夺了过去,但小林脑袋已经发懵,这天夜里睡得很死。半夜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人群向前涌动,又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一觉醒来,已是天亮,小林摇头回忆梦境,梦境已是一片模糊。”

生活中的物质追求如同一个黑洞,精神上的匮乏使人陷入琐屑的洪流。人的头脑中无时无刻不是牵挂着“发馊的豆腐”、单位里的人事评调、每天的啤酒和烧鸡……宏图大志、事业理想在面包面前微不足道。

吃喝拉撒睡等关乎人眼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淹没了是选择面包还是选择自由这个问题。光是为了追求面包,人就掉了一身皮屑,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兼顾自由?对于这一队队祈雨的蚂蚁,坚持才是问题,坚持站稳脚跟,坚持跟着大部队前进,坚持不掉队才是问题。

看完小说,朋友甲说:“一个满怀理想满怀激|情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打滚了几年后竟只剩下一地鸡毛。生活琐事磨平了理想磨掉了精神的事情太可怕了。我希望以后可以搞些纯粹的研究工作,离琐屑远一点,这些琐屑让我害怕。”他正在准备考数学系的研究生。

朋友乙说:“其实,面对生活你有选择的机会。你可以选择过这样的琐碎的生活,也可以选择不过这样的生活。关键在于你自己。”

提到选择,我想到了主人翁小林思想转变前后的对比。这个对比并不是在《一地鸡毛》中出现的,而是在《一地鸡毛》的姐妹篇《单位》中。刚开始来到单位,小林学生气不轻,跟个孩子似的,对什么都不在乎。经常迟到早退,上班穿拖鞋,不主动打扫办公室卫生,说话不注意等等。到单位三年才知道该改掉自己的孩子脾气,而且,悔悟还不是自身的反省,是外界对他的强迫改造。别人入了党他没入,别人评了各种职务他还是个大头兵,别人都有房子了他一家三口还是和另外一家合居一套房子。当小林的目光开始关注别人与自己的物质上的种种差别时,他已经很自然地淹没到黑压压的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人群之中了。我不知道是生活出现了问题还是人本身有了问题,是生活太强硬还是人太软弱?

可是我以为,生活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选择。生存为什么竟会成为一种困境?现实与理想为什么竟会产生矛盾?在追求物质的同时难道就不能追求精神?物质与精神本身没有矛盾,产生矛盾的是人自己,人在物欲的不满足中迷失了自己,却又不能接受自己放弃精神追求的事实,于是就抱怨面包与自由有太大的矛盾,两者必须取其一,于是,大家都找到了只为面包而活的借口,于是大家都睡在鸡毛堆里柔软舒服,度年如日。

最近拜读了刘震云先生的《一地鸡毛》,这是一本不错的书,说是短篇小说,思想却很绵长,平凡的语言叙述着鸡毛琐事,大学毕业的小林和小李进了一家不错的单位,纯真的小林洒脱不羁,文静的小李眉清目秀,美好的'爱恋眷属在单位的筒楼里,和别人同住,共用一个卫生间也没有可在意的。

然而随着小孩子的出生,拥挤、拮据的生活尾随而至,小林不在意气风发,小李不在温柔婉约,他们操心的是孩子的牛奶太贵,晚饭的白菜哪里买便宜,共用的卫生间不在整洁,孩子的哭声和音乐声交织出焦躁、烦扰的情绪,这些生活琐碎的鸡毛磨去了他们的骄傲,逼迫着他们坠入世俗。文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林半夜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来的皮屑,柔软舒服,度年如日。

又梦见黑压压无边无际的人群向前涌动,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怀揣着梦想的小林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年后梦想变成了一堆鸡毛,真是让每一个人唏嘘不已。这其实就是面包和自由的选择题,假如你选择了面包,便就要在柔软的鸡毛中寻找借口。

文章的结尾很是耐热寻味,曾救过小林老师的过世,小林为此难过了一整天,但是他坐上班车后却想到的是家里的大白菜。

我们不能评价小林好与不好,但是他的生活却给我们作出提醒,提醒我们想要怎么度过自己的生活。我想这也是刘震云先生写这篇文章目的所在。生活有许多种,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选择。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1

孤独是什么滋味?

是不放糖的咖啡?

是两指间的烟火?

是抽空了的躯干?

当你读了《百年孤独》后,或许会别有滋味在心头。

孤独是一种执念。身处胡同,幻觉中的目标就在胡同深处,无法自拔。书中的代表人物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带一帮人披荆斩棘干了两个多星期,却以失败告终。后来他又沉迷于炼金术,整天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由于他的精神世界与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的现实格格不入,他陷入孤独之中不能自拔,以至于精神失常,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孤独是一种重复。同样是为了某种虚幻的目标,又或是漫无目的,不断地重复昨天的故事。就如书中的奥雷里亚诺上校,他发动了三十二次武装起义,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败;跟十六个女人生了十七个儿子,这些儿子在一个晚上接二连三被杀死了;他自己遭到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幸免于难;最终回到了起点: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

孤独是一种麻醉。就如庇拉尔·特尔内拉,她通过与不同男人纠缠来麻醉自己。

乌尔苏拉是该书的一丝亮色。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当乌尔苏拉终于死去,力量的天平失衡了,她的子孙也在不久的将来灰飞烟灭了。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2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

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蒂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孔多的小镇之中。

他讲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深深地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是,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季在这个百年世家的羊皮卷后说:“那里的一切,我都以往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我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停滞不前。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终仍然在咬手指的丽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三千人人生命骚乱的阿尔卡蒂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3

今日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理解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立了一个自我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我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可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明白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4

《百年孤独》是我高中时读过的一本很好的书,它主要讲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读完之后我对生命有了一个更加理性的认识,其实每个人都是孤独地出生,在这世间恍惚几十年并不漫长的日子转眼就远去了,然后再孤独地死去。

生命注定是个悲剧,因为我们从没有融入世界,世界永远是身外之物。如果有幸,能在茫茫人海寻得一个身体与灵魂都与自己万分契合的人,与之存在一种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联系,然后一起承受生命中不可逃离不可消除的深沉的宿命的孤独。可是这般的幸运艰深难得。有的已失去了爱的能力,有的爱的深沉却无处安放,有的死在这爱里……在所有的爱里,孤独有增无减。

生命只是一场幻梦。读到最后,万物归一,才明白镜子之城的意义。书中家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尽管不可避免地与他人打交道,但自己的个性太过鲜明,有人带着恨过一生,有人带着遗憾过一生。其实没有任何一个人的一生是完美的。好好活着,人也就一辈子。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5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

这是《百年孤独》中将近末尾时的一句话,它前后呼应地总结了一个家族在百年之中的开始和结尾。读过这本书的人无一不惊叹于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才华与想象。是啊,在历史的河流中,有多少家族就像小说中的布恩迪亚家族一样消失了,我们无法统计得知。但我们总会想,也许有一天我们自己的家族其实也会在历史中消失的无影无踪。想到这里,我们才会理解作者的苦口婆心。我们在这世界上走一遭,其实能为世界和未来的人类东西并没有多少。相反,如果我们肆意挥霍地球的资源反而会断送整个人类的未来,毁灭整个人类的家园。然而,物欲,就像毒瘾一样,正在使地球颤抖,使人类一步步走向黑暗的深渊。

言归正传,文中的主角们在生活中总是不由自主的对某些事物上瘾,或者说形成习惯。奥雷连诺上校年轻的时候爱上了发动战争,但他发动战争并不是为了建立理想中的政府,而只是单单为了自豪感,荣誉感。在他晚年的时候,他又重新做起了青少年时期爱做的金鱼,他做好几条金鱼后又将它们融化掉,这些情节,与其说是在消磨时光,不如说他对重复这些事情的过程上了瘾,就像吸毒一样。上校在战争中生了17个儿子,之后17个儿子又在动乱中被打死。上校的母亲乌苏娜活了一百多岁,但她的一生似乎只是在不停的做家务。而上校的父亲的后代的名字里几乎都包涵奥雷连诺或阿卡迪奥。上校的妹妹阿玛兰塔性格怪癖,他的兄弟阿卡迪奥喜欢收集财富。但是,在时光的洪流中,上校的战争消失了,阿卡迪奥的财富消失了,阿玛拉塔的怪癖消失了。一切使我们上瘾的东西都会消失,甚至,我们认为不可战胜的时光,其实也不存在。

文中,吉卜赛人梅尔加德斯与普鲁登希傲·阿吉廖二的亡魂和巫婆皮拉·苔列娜(上校与兄弟阿卡迪奥共同的情妇)的存在,让我对魔幻现实主义兴趣盎然。鬼魂,也会变老吗?灵魂真的可以遨游世界吗?人真的可以预言未来吗?小说的结尾是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的结合,呼应了第一代人布恩迪亚家族近亲结婚的情节。从而使读者产生一种误会——时间在沿着一个圆周流淌。

读完整篇小说,我在想,时光也上了某种瘾吧?历史之中,有多少事情是相似的啊。嫌贫爱富,恃强凌弱,鸡飞狗跳,一地鸡毛,花开花谢,生死存亡······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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