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色龙》读后感1
《变色龙》讲述了警官处置狗咬人的故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赫留金要处死这条狗的主人。但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变换了脸色,指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换了副嘴脸,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同一,警官的脸色也像变色龙似的变来变去。
故事的情节描写得非常有趣,其中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以忘怀。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的狗时,他又马上和颜起来,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他表面上是在不断地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
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阿谀奉承的两面人。有的人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把好的一面展示出来,坏的一面藏起来;有的人为了多盈利,改商品日期,违法添加化学药剂;有的人当面说人好话,背地说人坏话,表里不一……这些人就像变色龙里的警官趋炎附势,虚伪狡猾,让人唾弃。
读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两面人”的虚伪、丑恶的嘴脸。我们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正如诗人罗兰所说:“能保有着高贵与正直,即使在财富,地位上没有大收获,内心也是快乐和满足的。”
《变色龙》读后感2
变色龙,是一种能使皮肤随环境颜色变化而变化的动物。而在作者契诃夫的笔下的“变色龙”,它的颜色变化频率可谓不同凡响,超乎你的想象,如同“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
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在当今社会中,对人对事的态度如“变色龙”般迅速的也不在少数。为了他人的关注,故向他人献殷勤,为工作升职,送礼的也不少。听惯了阿谀奉承,也不知那些人怎么就是听不厌呢?特别是现在的中层领导干部,最爱摆架势。你多说几句好话,即使是假话,或者送些名贵的高档礼品,你也就有些说话的份,不然不仅连插句嘴的地方没有,也许到最后连饭碗也丢了。这些人的态度变起来比“变色龙”可快得多了,如夏日鬼天气,说变就变,不可预测。
在整个社会上,“变色龙”的风光时日终究是好景不长的。因此,为了不要“自生自灭”,我们应该从小开始养成良好品行,为将来走上繁杂的社会打下基础,也好在以后前进得顺利些。
总之,我们不能将日子放在“夏日鬼天气”,也不能和“变色龙”同穴而居。我们青少年更需有一双慧眼,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一片能让自己自由翱翔的天空!
《变色龙》读后感3
《变色龙》是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写的。文中讲了首饰匠赫留金被一条狗咬了一下,警官奥丘梅洛夫先是竭力要查出是谁家的疯狗,而后当他得知是将军哥哥喜爱的狗后,又竭力拍将军哥哥的马屁。
整篇文章把警官奥丘梅洛夫的神态描写的淋漓尽致,特别是在调查这条狗是野狗还是将军家的狗时,好几次都差点杀了那条狗。而他得知是将军哥哥的狗时又夸这条狗很聪明把事情轻轻地带过去了。他一共改过五次态度,又脱了一次大衣。他脱大衣并不是因为起风了或是天热。而是为了掩饰自己刚刚说错的话。这让人看起来很可笑。文中多处运用省略号,引起读者思考当时复杂到无法言说的社会环境。
这很明显的表现了那个时期人们是如何过日子的,嘲笑了当时见风使舵的奴气,题目变色龙很恰当的写出了这一点。人的脸像变色龙一样,每天变来变去。遇见达官贵人,是一副虚伪的笑脸;遇见穷苦的农夫,是一副阴狠狡诈的`脸;遇见街头的乞丐,则又是一副强盗的脸。
现在社会其实也有很多这种现象,每天都要用笑脸伺候着领导,做事也要小心翼翼,不要被人抓住了把柄。而当再去与比自己低一个等级的人说话时,就完全没有了耐心。
《变色龙》读后感4
人生在世不能虚伪的度过一生。因为那只是没有脑子的行尸走肉在盲目的寻找方向。
——题记
在生活中人的虚伪似乎成了势力的代名词。如果你会讨好他人你就会被大人物重用,反之你只会做不会说,就会让人误解你对领导不尊重。这种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例如:在一个大公司,有的人为了自己有一个好的职位,从而调查领导的喜好,投其所好为他办许多他喜欢的事情,而大部分的领导也会欣然接受,自然而然他就会受到重用,可是这样的社会风气不正是我们嗤之以鼻的吗?但为什么这种事情从古至今不断上演呢?
在《变色龙》这本书中,主人公奥楚蔑洛夫的“变”不正是这种虚伪的代表吗?大人物的狗比人还高贵,贫民连狗都不如,这种人与当今社会趋炎附势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人生在世要有骨气才可以生存下去,一个人连做人的骨气都失去,还谈什么成功、还谈什么名利。为了社会的进步,每一个人都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去危害他人,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一个国家不是由一个人组成,而是由千千万万个人组成。在这个大家庭中,大家都为别人考虑,都想着别人的利益,才能在这个大家庭中受到尊重、爱戴,而不是做一个虚伪、自私的行尸走肉。
你就是你自己,不一样的自己。
我认为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对贿赂、献殷勤、拍马屁这些行为不懈同流合污,做好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当今社会这样的现象时时处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有正确的判断力,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不但自己不支持,而且还要影响身边的人去抵制。
人的尊严就需要自己去维护,做一个虚伪的人,尊严就会被踩在脚下,做一个用尊严的人你的精神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拥有尊严。做一个有骨气、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为了成功而不断奋斗!
《变色龙》读后感5
安东。巴普洛维奇。契科夫是俄国的世界级短篇小说巨匠和俄国19世纪末期最后一位批判现实主义艺术大师。他的作品有《小官吏之死》,《苦闷》,《六号病房》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变色龙》。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工匠赫留金被一只小狗咬伤了,巡警奥楚蔑落夫要把这狗杀了。听说这是日加洛夫将军的狗时,他就责怪赫留金想敲诈。有人又说小狗不可能是将军家的,巡警奥楚蔑落夫马上装出一副正义的样子。这样来回了几次,最后知道是将军哥哥的小狗,他连忙夸小狗机灵,并威胁赫留金迟早要收拾他。
这篇文章主要讽刺了当时黑暗的社会,用奥楚蔑落夫代表所有见风使舵的人,变色龙就是象征着这类人。同时也讽刺了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被权力蒙蔽了双眼的群众。作者以奥楚蔑落夫脱大衣、穿大衣这个小细节为线索,巧妙的描写出他善变的性格。通过语言、表情、动作对人物进行真实的描绘和刻画,将人物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在整篇文章中没有直接讽刺,而是用简单的动作,普通的语言,表达文章的中心。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变色龙》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变色龙》这篇小说。这部小说很好地展现出了俄国沙皇的黑暗统治下军官的无耻,让我感触颇深。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喜欢作威作福的人。他在赫留金等普通市民面前趾高气扬,俨然是一位长官。说话的口气更是十分傲慢,他那一喝一问中也透露着他的跋扈与不可一世。我觉得契诃夫真是把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写活了,我也体会到了奥楚蔑洛夫那耀武扬威之卑鄙。再看看他的四句喝问,把狗咬人这一普通事当做案件,不难发现他小题大做,总趁机耍威风的性格。他让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他在这里就是一个咄咄逼人,骄傲于世的军官。
同时奥楚蔑洛夫也是一个卑躬屈膝的人。他在听说好像是席加浩夫将军家的狗后,马上变得惴惴不安,却若无其事地否定自己的话。接着极力维护狗没咬人的事,而刚才的判断被扔在了一旁。他在长官的面前畏首畏尾、阿谀奉承,一点儿也不敢反抗。面对上级的狗,他自然也十分“尊敬”。一旦狗是上级的,身价倍增。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实在是太恶劣了。而这种行为又延续到了今天,下级对领导是出手大方不“在乎”钱,就是为了讨领导的欢心。这种行为必须改变。
奥楚蔑洛夫是一个多面人,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恶心——随着狗的主人之变化,赫留金在他口中从受害者变成敲诈者,又敲诈者变成受害人,之后又成了猪崽子。奥楚蔑洛夫的变来变去、反复无常让我十分厌恶——一个人竟然会这么无耻!一会儿是貌似公正的法官,一会儿又成了上级的庇护者,一会儿为受害人辩护,一会儿又为上级开脱。他不是一个公正的人,就是一颗墙头草——哪边风一大,便向另边倒。谁势力大,他就向着谁,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这种人就是社会的蛀虫,必须铲除!
读了《变色龙》这部小说使我警醒,它告诉我一个人不要变化无常,不然必会招人厌恶。
《变色龙》读后感7
19世纪俄国作家契诃夫创作的短篇小说《变色龙》集中反映了处于沙皇亚历三大三世的黑暗统治之下的俄国社会的丑恶现实。
故事的开端在早晨,在市场的广场上发生了狗咬人的案子。警官奥楚蔑洛夫听闻后急忙赶来处理案子。第一次他不知道狗的主人,便决定严惩这只狗;第二次他从人群中听到是席加洛夫将军的狗,便又开始为狗开脱;第三次他因巡警的一番话又觉得不是将军家的狗,就贬低这只狗;第四次觉得是将军家的狗,又不断地称赞这只狗,当将军的厨师说这不是他家的狗,奥楚蔑洛夫又决定将狗弄死;但当厨师又说是将军哥哥的狗时,他又开始不断地大加称赞,并且说这是一条伶俐的狗。
“六次断案,五次变色”,小说通过对看风使舵、趋炎附势、谄上欺下的警官奥楚蔑洛夫这个沙皇忠实走狗的刻画,揭露了沙皇专制统治的黑暗腐朽,也揭示了小市民阶层麻木、庸俗、愚昧的社会弊病。
本文从语言和细节处开始描写,刻画细致入微。从披上大衣再到脱下大衣,形象地表现了这个爱装腔作势的沙皇军官。当面对的是一些普通百姓时,他变得专横跋扈、作威作福;当面对达官贵人或有关的人甚至是狗时,语言中又处处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
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而在现在,有些政府官员就像是变色龙一样,看见比自己职位低的人就处处压榨,而看见比自己职位高的人就开始百般献媚,甚至不惜花钱去送礼,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社会风气,必须改变。
“变色龙”,变的是人物的性格,不变的是真正的本性。
《变色龙》读后感8
《变色龙》是俄国短篇小说家契诃夫的作品,透过这一本小说我也明白了当时他们社会的阴险和大多数人见风使舵的性格。
本文从赫留金被狗咬之事体现出了奥楚蔑洛夫这条沙皇走狗见风使舵的个性,当一开始确认把赫留金咬得狗是野狗的时候,他赶快义正严词地说要当场把这条狗打死,好建立自己在群众面前的威望。但当他听到有人说这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狗时,他赶快脱下大衣,假惺惺地说天气怎么这么热呀?来掩饰他内心中的心虚。接着又义正严词地为那条“将军”家的狗辩护,乱说一气。当后来又听到以为警察说这是条野狗的时候,又赶快装好人要给那条狗严惩。不过当有人又说这不是将军家狗的时候,他又装出一副自己早知道的样子,要杀了那只狗。就在这时,巡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说上次在将军家的院子里看到过,这时,奥楚蔑洛夫突然说天气冷,又穿上了大衣,转移话题。最后问将军家的厨师才知道,这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楚蔑洛夫则又装出一副军官的样子数落了赫留金一顿。
在我看来,这位军官就是一条见风使舵的变色龙,从脱下衣服和再次穿上衣服这两个奥楚蔑洛夫军官用来转移话题的动作的时候,就已经演不了他内心的空虚了,他想装出一个好军官,提高威信,可民众谁又不知道他只是一个沙皇的走狗罢了,他就是一个只知道自欺欺人的小人罢了。
我真的不希望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这一类人。
《变色龙》读后感9
短短一篇《变色龙》,在一位语文老师的介绍后,仔细的品读了一遍。其精彩,便在于没有直接的诅咒、谩骂,而用简单的几个动作和语句,独特的写法,使人立刻感到了作者的那股怨恨的讽刺。
很普通的开头,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背景和人物,又写了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该轮到这个当官的奥楚蔑洛夫发话了,第一句话就揭露出了他内心的恃强凌弱:这条狗是谁家的?这里也就开始为后文不断争论狗的主人而不依照法律进行相关处理进行铺垫。
作者塑造出了一个很符合当时官场看风使舵的形象,又在一字一句中自然而又深刻的表现出了作者对当时社会 黑暗的批判讽刺。
然而,与此同时,远在东方的中国,同样是在黑暗政府统治下,为何却没有一篇独具一格别出新意的文章?确实,中国的文章往往十分优雅,或是豪迈,或是清秀,然却从来没见过跳出边边框框的文章。唐诗自是固定的格式,必须得多么整齐,宋词却又出来了词牌名,虽然不是“长方形”了,却还是按照固定的格式来写,读起来固然朗朗上口,却经常不得其意,读好几遍也不明白它的意思,必须要结合当时的背景,和诗人的经历,才能读出来。如此一来,种种诗词也只有文人墨客能够看懂了。到了清朝,终于有了一些短篇文章,可注重的依旧还是作者的文采,总是在意字词用的恰当与否,殊不知有时候一个精彩的情节,比一字一句更加重要,更能突出这种种情怀。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各类文章都是充满了儒家学术,着重于文墨的深厚功底,追逐与用最恰当的字词来表达心境,能看懂的,也就只有那些文学书生,充分表现了儒家“礼不下庶人”。故此,具有容易理解,情节精彩的短篇小说始终没有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而《变色龙》也只有西方作家能写得出来。
《变色龙》读后感10
读了《变色龙》这篇课文后,我若有所悟,它给了我不少启迪。课文讲述了作者外出采摘时发现变色龙,同行的南非工人向大家介绍变色龙的故事。
“变色龙”有时是贬义词,可我发现了它的大智慧:它的眼睛善于观察,以不同的角度审视这个世界,所以能随机应变,它得势时犹如绿叶中的红花别具一格,傲立顶峰;他失利时可以像树林中的小草,潜伏于常人之内。现在谁又能做到这点呢?恐怕只有老子等圣人了。
中国古代,有刘备,当他势力微弱时能见机行事,(.)他投过刘表、投过吕布、投过曹操、投过袁绍,在终日的奔波和不停地战争中,他不仅保全了性命,还了解了自己未来最大敌人的弱点,为日后建立蜀国打下了基础。
外国有富兰克林,他不仅是位科学家,还是位政治家。原先,他的生活非常贫困卑微,后来,当国民开始愤愤不平时,他和华盛顿不失时机地担当起领导的重任!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使美国人民获得了幸福,他们自然也成了建国功臣,名垂青史。
近代还有xx,他是位黑人,生在美国,在公平竞争的时代里,他经过个人的奋斗,受到人民的接纳、大众的赞同,最后竟然当选了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随机应变,是一种保存实力、甚至保全性命的重要方法,只要掌握了这种方法,并合理的运用,就能得以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不至于一下跌入人生的低谷。而变色龙,则巧妙地运用了这种方法,生生不息……
欧亨利读后感1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欧亨利读后感2
“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
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充满了幽默风趣和诙谐机智。他的语言生动简练,留有想象的余地,耐人寻味。同时他小说的结尾显示了他惊人的独创性。他先在故事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透露一些情况作为铺垫,埋下伏笔,但对最重要的事却一直秘而不宣,结尾时峰回路转,豁然开朗,出现了意料不及﹑画龙点睛的结局。
《麦琪的礼物》这篇众所周知的短篇小说,文中说的是一对平穷的夫妇同时卖掉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为对方买了所相配的东西。可殊不知那礼物都不再完美,贵重的表链没了金表就丧失了作用,华丽的发梳没了头发就不知道该用来做什么,那两个住在一间公寓里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方面,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他们就是麦琪。读到最后有一点感动,又有点心酸,两位相爱的人为对方不惜一切,而贫穷让他们生活的如此艰辛。可他们却又如此快乐。
欧·亨利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的美好善良﹑相濡以沫的淳朴品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他揭露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的卑劣本质,虽然表面上轻松乃至调侃;他怒斥着社会的丑恶黑暗,却以“鬼脸”戏谑;他赞美着草原上的健美﹑剽悍的生命体现,又暗中不无“逝者如斯”的喟叹……他的作品无一不让人在凄凉一笑后,反省深思。
《警察与赞美诗》写一个流浪汉衣食无着,想去监狱里挨过这个寒冷的冬天,有意犯法,警察却不去抓他但当他在教堂外听到赞美诗,深为感动,想忏悔过去,改过自新时,警察却把他当作无业游民抓进了监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与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故事中主人公的很多遭遇却都不重复,语言生动形象,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欧亨利读后感3
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欧亨利读后感4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平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情节曲折,扣人心弦,结尾却常常出乎人的意料,这就是所谓的“欧·亨利”手法,即在故事结尾,笔锋一转,让主人公的命运起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这变化看来荒谬悖理,实际上却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所以读者在惊愕之余,仍然感到信服,进而赞叹作者构思之巧妙。
他的小说诉说着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记叙他们贫困生活中的美好善良,调侃尔虞我诈的势力小人……在这些作品中,他常以“含泪的微笑”抚慰失意的小人物们心灵所受的创伤。于轻松戏谑中蕴含着对生活深沉的感受,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现象发人深省的针砭,对丑恶现实辛辣的嘲讽。
风靡全世界的《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以幽默、讽刺的语调诉说了苏比——一个穷困失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痛苦挣扎的悲惨命运:为过冬,苏比绞尽脑汁惹事生非,想被警察大爷送去“免费旅馆”——布莱克韦尔岛监狱,可是在当时的社会里,却不能如愿以偿;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锒铛入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和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作者写主人公的几次遭遇都不重复,有繁有简,给人以妙趣横生之感。人物的语言、行动,也都符合身份。故事写得很诙谐,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平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欧亨利读后感5
最近一直在读著名家们的短篇小说,步入初中,那些长篇的读着需要冗长的时间,而且对于我这样不知结局不善罢甘休的性格,总会耽误学习,而又惹得父亲不乐意。所以,我只学乖了些,在每个夜晚,或是得空的时候,读个一两篇的文章。
莫泊桑、欧亨利、巴尔扎克以及马克吐温,这几个人的都勉强胡乱地读过了,总地来说,我更加喜爱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些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带着极其诙谐的讽刺。就只拿《迷人的侧影》这一篇来说,讲述一个向来爱财如命的吝啬的老妇人却意外给予一个女孩子许多的钱财,最终作者揭晓了谜底——这个女孩子的侧脸像极了银币上的头像。看到这儿,我禁不住笑起来了,多么滑稽的缘由,又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只消这样一个令人拍案称绝的细节,便将老妇人对金钱的热忱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许,这样巧合的事情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这种对金钱的追逐却是在现实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
而喜欢欧亨利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一些讴歌真善美,讴歌社会最底层人民的爱的文章——奇特的构思依然不减,只是在字里行间增添了浓浓的温暖。最为脍炙人口的自然是《麦琪的礼物》和《最后一叶》。读到《最后一叶》中的老画家因在风雪交加的夜晚画叶而患病死去,我的眼角有着潮潮的泪。生命的绿,给予了年轻画家再生的勇气,却也使这个善良的老人离开。然而,这种极大的爱,对他人极大的关怀,却是这个故事里闪烁的亮点。当所有的大人物勾心斗角,阿谀奉承,上演着一出出滑稽的戏时,这些来自最底层的人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予我们心灵上的洗涤与温情。
欧亨利读后感6
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篇幅不不长,但总能带给你长篇小说般绵长的美好回忆;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读去普通,却总能在结尾给你带来极大的震撼;有这么一个人写的小说,他没有侦探小说的神秘,没有塑造显赫的大人物,但他笔下的每一个普通的小人物都让我们在含泪的阅读中绽放温暖的微笑……他就是欧亨利和他的短篇小说。
初识欧亨利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语文书最后的选学课文中有一篇叫做《一件运动衫》的小说,文笔朴实,但读完后,那只昂头的麋鹿便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根了。
于是,阅读欧亨利一发不可收拾。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中,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片树叶可以永远翠绿不会凋零,那是伟大却极其贫穷的画家贝尔曼用生命的画笔描画的,这永不凋零的常春藤叶唤起了琼西生的欲望;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中,我知道了原来有一种付出是可以割舍自我的:德拉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一副精巧的表链,忍痛卖掉一头美丽的长发,那是“像一股褐色的小瀑布奔泻闪亮的长发”;同时,丈夫吉姆为了给妻子的美丽长发配上爱慕已久的玳瑁发梳卖掉了三代祖传的金表。只求付出的爱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谁能说这对穷夫妻不是度过了最为幸福的圣诞节呢?
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两位感恩节的绅士》中,我知道有一种承诺是可以用生命扞卫的。没落的财主尽管自己也食不果腹,但他依然铭记每年在感恩节要让一个流浪汉饱餐一顿,结果自己却饿晕了;而穷光蛋为了感谢财主的恩赐,尽管自己已经受施舍填饱肚子,但还是大快朵颐了财主的美餐以致胀破了肚子……
有人说,欧亨利的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正因为这样的结尾,所以被称作“欧亨利式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地给你惊喜。但在我一次又一次阅读他朴实但精致,雷同却神秘的故事后,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震撼了,这份震撼恰恰来自欧亨利笔下那群贫穷、卑微的小人物,他们个个充满爱心、充满毅力,就这样温暖而坚定地走进读者的心灵。
俗语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欧亨利告诉我们,金钱不是万能的,真正打动人心的恰恰是你的心灵。一个纯洁高尚的灵魂,即使他衣不蔽体,即使她食不果腹,他也依然是我们心中的巨人。
欧亨利读后感7
提到经典文学,有点像是中药材。我们深知它们是有益于身心的,能够滋养我们的文学素养,但大多数作品想要拿起,总要鼓足勇气,抱着点吃苦的自觉。好在我们还有欧亨利。
提起欧亨利,必然会想起短篇小说,他和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
从个人来说,我最喜欢欧亨利。他的作品就像是甘草,百转千回的情境转换,剧情反转散发着诱人的清甜,其中的深意又不断透出一丝令人警醒的苦意。他的创作生动又深刻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的法国社会现实,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唯金钱至上”的扭曲价值观,展现了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艰辛的生活和动人的品质。构思新颖,描写生动,人物语言个性化,布局谋篇别具匠心。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点阅读了部分文章后的体会。分别是《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叶子》、《爱的牺牲》、《二十年后》和《阿卡迪亚的过客》共五篇。
1、爱永远是打动人心的法宝
“爱”是文学创作最大的母题,有着能够打动人心的魅力。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但《麦琪的礼物》里,黛拉和吉姆这对小夫妻为了能够给对方买一份心仪的圣诞礼物,却忍痛舍弃了自己最宝贵、最引以为傲的东西——黛拉如瀑的长发和吉姆祖传的金表。
阴差阳错,他们带回的礼物失了用武之地——长发换回的是与金表相配的银表链;金表买来的是与秀发相得益彰的玳瑁梳子套装。在这样戏剧化的剧情中,两颗深爱对方的心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大家面前。
有一个小细节很有意思:吉姆送这份礼物是因为发现了黛拉对这套价值不菲的梳子的渴盼——尽管她因为深知家庭状况从未有过一丝一毫拥有它的念头,只是单纯地羡慕过、眷恋过;黛拉送白金表链是因为她发现吉姆工作时需要看时间,却因为金表配了一条简陋的旧皮绳而只敢偶尔偷摸瞧上一眼。从中可以看出,夫妻俩对对方的在意,也为我们“怎样送礼”做了一个教科书式的示范。
除此以外,《最后一片叶子》中苏和琼茜之间深厚的友情、老贝尔曼粗鲁言行背后的呵护之意、《爱的牺牲》里撒下的“谎言”中乔和黛莉娅夫妇希望对方能够没有负担地继续自己的艺术梦想的付出、《二十年后》中立场对立的两个故友心中不为时光所磨灭的诺言、《阿卡迪亚的过客》里因为爱而选择互相坦诚,脱下华丽假面具的勇气,都能让人在酸涩中品到一丝甜意。
2、意料之外是引人入胜的法宝
小说要好看,剧情必须不落俗套,故事的发展要有反转。如果一个故事,看到开头,读者就能猜到结尾,即使语言再精彩,对话再有趣,总是少了几分令人抚掌的魅力。
欧亨利的小说就很好看。即使在今天,很多梗都让人觉得“欸,在我的意料之外诶”。我们想不到黛拉刚为表链减去长发就收到了梳子;想不到吉姆才为梳子舍弃祖传金表就收到了表链;想不到二十年前的好友都记得二十年后赴约,却成了一正一邪的对立方,要面临正义和友谊的抉择;想不到两个在高档旅馆度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因投缘而相爱的青年男女坦诚过后竟然是有过关联的两个艰难谋生的小职员……
这样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是引人入胜的法宝,引得你不知不觉一口气看完整个故事。
3、知识渊博是文采飞扬的法宝
欧亨利的作品不仅情节精彩,而且非常有内涵。文采飞扬说的就是他了。他的小说里随处是“用典”,古希腊故事、圣经故事、历史故事,信手拈来。不喜欢的人觉得这是掉书袋,我个人却很欣赏这种恰到好处的“装”。
仍然拿《麦琪的礼物》来举例。乍一看到题目,我们会觉得故事的主人公必然是“麦琪”。但是,欧亨利告诉你,做人不要想得这么简单。文章讲的是一对叫“黛拉”和“吉姆”的小夫妻之间的故事,和麦琪没有半毛钱关系。麦琪属于音译,即圣经里的“The Magi”指的是自东方而来,专程到马厩里给圣子送礼物的三位智者,《麦琪的礼物》意在赞赏夫妻俩将对方放于心间,为了对方能够舍弃自己的心爱之物,最终心血白费,却并不因此而懊悔,因感受到对方的真情而喜悦、感动,认为这是一种大智慧。
正如文中所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实话说,我不赞成前一句,我觉得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可以,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他们明明可以以这仅有的宝物为资本来改善自己的生活的!但我却很赞成后一句。我觉得在事情没能如我们所愿的情况下,他们的反应很值得我们学习:不沉溺于辛苦取得的完美圣诞礼物无用武之地的悲伤,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感受到背后爱人的心意,表达自己的感动,这是多棒的相处之道啊!
最后,引用欧亨利的一句话做结束语:“人生是个含泪的微笑”,究竟是苦涩多还是甜味重,端看你怎样去对待生活!
欧亨利读后感8
最近在读欧·亨利短篇小说,其实我这个人记忆力太差,读外国文学从来记不住名字,又长又复杂;其次对于外国文化不太感冒,很多别人认为精彩的情节,或感人的部分,我都get不到点上。无意中看到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当时想,没事儿做,看着好玩。
第一个故事是《麦琪的礼物》,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写作方法,故事中间穿插着许多作者的话。虽然作者是讲述者,但是不应该把自己的话写进来,说实话,我不太喜欢。
关上书,出去走一圈,发现真无聊,还是回宿舍看书吧。又拿出这本书,突然觉得很有趣诶!德拉和吉姆是一对恩爱夫妻,圣诞节快到了,德拉想给吉姆买一个礼物,可是没有钱怎么办呢?
他们家有两件引以为傲的东西:德拉的头发,吉姆的金表。德拉为了圣诞节礼物,把自己的头发卖掉,给吉姆买了一条配金表的金链。等吉姆回家,看到德拉的头发,他很震惊,因为他卖掉了自己的金表给德拉换了一整套梳子。他们都卖掉了自己最美好的东西,只为了给对方买一份礼物,这种美好的爱情,不是人人都向往的吗?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是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个青年苦苦寻找自己的爱人而来到这里,他到处打听爱人的消息,结果失望了。突然,他闻到了一股木樨花(桂花)的香味,那是它爱人最喜欢的香味,他翻遍了屋子,想找到她的痕迹,他向房东打听,都没任何线索。回到屋子,他堵上了所有门缝,默默打开煤气。欧·亨利是不会给你这样一个简单的结局,跳转到房东的对话,房东说她骗年轻人,因为那房子原来有个年轻女子用煤气自杀,重点在于:年轻女子眉毛上有一颗痣。
这让我心碎,也让我兴奋——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写法,简直让我激动得睡不着,我模仿他,也写了一篇同类型的小说。当然,只能说是东施效颦,很多东西还得多学习。
无论如何,我不会放弃,一定要加油,相信我的小说梦终有一天会成功。
欧亨利读后感9
我看了一本书,叫做欧亨利小说。这本书很好看。欧亨利写的都是短篇小说。但是每个故事在最后都会有一次戏剧性的改变。当你真的高兴的时候,他又给了你一个悲伤的结局,当你感到伤心的时候,他又会给你一个为之惊喜的结局,当你感到高兴的时候,他又给了你一个悲伤的结局。
欧·亨利(O.Henry,1862年9月11日—1910年6月5日),又译奥·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美国短篇小说家、美国现代短篇小说创始人,其主要作品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叶子》、《二十年后》等。
1862年9月11日,欧·亨利生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州格林斯伯勒,曾当过银行职员、药剂师等。1896年2月,欧·亨利因受到盗用公款的指控入狱,后逃亡洪都拉斯。1898年再次入狱,期间开始发表作品。1902年,欧·亨利移居纽约,成为职业作家。1910年6月5日,欧·亨利因肝硬化在美国纽约去世。欧·亨利与契诃夫和莫泊桑并列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的作品有“美国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
我最喜欢他作品里头的最后一片树叶,讲的是一个得了肺炎的女士,认为窗户外面的常春藤上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就是自己的死期。他有一个朋友,是一个老头,每天都在那嚷嚷说要换一副伟大的作品。可是他的画布上还连根线都没有呢。他听到这位女士说她自己的死期就是那片树叶掉落的时候很生气。但是那片树叶始终没有掉落。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但是老头却病死在自己的家里了。而他死的时候浑身湿透。手里拿着颜料,最后一片树叶其实早就掉落了,那个老头在那风雨交加的夜晚,把那个叶子画了上去。因为那边院子没有掉落所以女士的病好了,但是他自己却又染上了肺炎死了。
他专门偷保险箱里头的东西。最后他被抓住了,他改邪归正。在一个小镇上开鞋铺,生意十分兴隆,他和银行长的女儿要结婚,而且他正打算把那个开保险箱的工具扔掉,就在他们要举行婚礼的那天。银行长女儿的妹妹被困在了保险库里头。如果不及时打开保险库,就会窒息在里头。可是这个保险箱是新版,还没有设置锁,打不开了。这位小偷拿出了那撬保险箱的工具,把他妹妹给救了出来,可是他走了,因为别人都知道他本来是一个小偷。我觉得这个结局十分揪心。
总之欧亨利的小说都是这样让人久久回味。
欧亨利读后感10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知道,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心情无比激动。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王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
有人说,欧·亨利小说,最吸引人的是他的出其不意的结尾。说实话,起初我也被小说的结尾深深吸引,因为他总是在你认定了结局时出其不意的给你惊喜。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两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现在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两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现在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贝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又心酸。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己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一、书籍简介
围城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
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
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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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钱钟书(1910—1998),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育有一女钱瑗(1937年-1997年),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曾为《选集》英文版翻译小组成员,晚年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副院长。其父是著名国学家钱基博,在父亲的影响和督导下,自幼打下了良好的国学基础。其后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钱钟书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1946年写成并发表了长篇小说《围城》,同年发表短篇小说《人·兽·鬼》。抗战及解放以后,先后担任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馆总纂、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主要进行翻译和中国文学的研究,出版了《宋诗选注》《旧闻四篇》《七缀集》以及《管锥编》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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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城》读书笔记30篇
第1篇:《围城》读书笔记200字
今天,我看了钱钟书的《围城》,感触颇多。当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面临的就是分手。分手过后,彼此都会很痛苦,不经意间可能两个人在一起快乐的画面就会浮现在脑海里,细细想来还是很幸福的,然后就会后悔如果没有分手该有多好啊!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谁让我们当初没有好好去珍惜呢!
同学们,其实生活在再苦的日子里也会有满足的人,生活在再富足的日子里也会有不满足的人。所以无论活在什么环境中,什么条件下,我们都要有一颗平常的心,享受当下,享受现在美好的时光,不要等我们老了再去蹉跎岁月……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第2篇:《围城》读书笔记300字
这是第一本重新再拿起来读的书,大学的时候读过一次,现在再拿起来别有一番风味,之前停留的印象是方鸿渐是一个浪子,但这次的感受却觉得他是一个可悲可怜之人。
围城给人以铭记的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有这样错觉的幻想,得不到的往往最珍贵。苏文执不是方鸿渐想要的,所以错过了不是遗憾;唐晓芙是方鸿渐想要但却未得到的,所以悲痛欲绝心有余悸;孙柔嘉是方鸿渐心善心软的得物,以为能给自己带来一丝温暖,却奈阴阳不定,吵闹不断。方鸿渐跟孙柔嘉结婚的时候,内心“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什么才是最伟大的爱情?什么又是最伟大的婚姻?
方鸿渐是生活中很多人的缩影。没有突出的成绩,微弱的工资,思想老套的家人,想时刻逃离的心境,想要而不可得的痛苦,心善心软的内心,决绝而不果断精神,单纯而不复杂的思想,孤独而又渴望被爱的心灵…
第3篇:《围城》读书笔记400字
终于将围城的故事读完了。我很少会完完整整地将一本书读完,但《围城》确是个例外,感怀与自己成长路上“围城”的困惑,想从中获得解答一样,我希望自己快快读完它;而这部妙语连珠的书也使得读者读之并不乏味。
我羡慕钱钟书的“痴人痴福”,还有就是他的好记性和从小养成的读书的好习惯,以及他对生活的乐观豁达,自己找乐子。
学者之为学者并非偶然。
对《围城》这本书,我也在边读边寻找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的真实人物的影子。那些人物是那么贴切和生动,栩栩如生,让我觉得似乎某个角色就是我的某个身边的熟人。其实我想凡人总是可以从这些小人物的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
围城中的比喻运用得让我叹服,甚至可以有让人回味的余地,它不是某几句话写得精恰,而是整段话,或者就是你一口气读完的这本书。
我觉得赵辛楣这个人物最讨我的好,我很喜欢这个人物——知世事却不世故,精明、智慧又不算计,处世灵活却够不上圆滑(当然仅仅是我自己个人的观点)。而《围城》电视剧中他的扮演者是英达。所以就更平添了我对这个人物的几分关切和喜爱。
书中的对话也比较精彩,至少我认为对我是有教育意义的。
与钱钟书相比,不少人会有相形见拙的感觉。大师毕竟是大师。
第4篇:《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读此书之前,想着这40年代的作品,应该是爷爷奶奶的事了,也就是抱着了解名著的心态去欣赏下。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不易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可读完此书感觉完全不同,它通俗,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跃然纸上,让人又爱又恨。
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伤害了苏唐两人,而又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琐碎与无聊。而在三闾大学教学期间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回到父母身边时,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第5篇:《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其影响最深的作品。它讲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还有人们对婚姻的无奈。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证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证。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第6篇:《围城》读书笔记
最近我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名著《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感受。不仅在当时,甚至现在,这句话也可以应用于各个领域。
初看这本书时,我并没有激动和欢呼雀跃,因为我当时感觉到读《围城》的感受,肯定会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不大会一样特别是觉得这是钱大师的代表作,又发表于那个战乱的年代,读起来会是非常的生硬和晦涩,至少是很可能读不懂。记得只看了十几页时我就发现它通俗和流畅,大都是从身边的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种撞击到灵魂的感触,让你欲罢不能,希望尽快的看到事情的发生和结果,特别是书中诙谐的语言,幽默的对话,以及那些使人读起来回味无穷的经典词句,使我一下子投入进去,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围城》首先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先生回国路上以及回国后在上海的生活,作者通过对旧上海当时的中产阶级的描绘,顺带也议论了留学生和老式的大家庭的生活;然后描写了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对当时抗战时期内地的民生和风情,对了解当时的社会状态可见一斑;第三段则是在三闾大学内,通过作者对学术界狠狠的挖苦和讽刺,揭露出当时旧中国的种种陋习;最后是方鸿渐先生婚后生活的描写。
第7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证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第8篇:《围城》读书笔记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幼教工作来说吧,在网上我时常看见这样的一些文章,有的老师当初考幼师时觉得这工作挺神圣,走上工作岗位后,有的会认为来的钱不快,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幼教工作呢?看着诸如此类的文章我不由的想说:同仁们,让我们好好爱孩子,爱我们的幼儿园,爱我们的幼教事业吧。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第9篇:《围城》读书笔记
对于本书的男女主人公,我的脑海中方鸿渐只是一个玩弄是非、做事没有头脑,毫无原则、经不住诱惑的、可以说是个失败的人。而孙柔嘉虽然看起来小鸟依人,没有什么主见的女人,却是个最工于心计的人,是那种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强大爆发力的人。在全书的最后,方鸿渐在经历了爱情、事业和家庭的失败后,这样感叹:在小乡镇时,他怕人家倾轧,到了大都市,他又恨人家冷淡,倒觉得倾轧还是瞧得起自己的表示。就是条微生虫,也沾沾自喜,希望有人搁它在显微镜下放大了看的。拥挤里的孤寂,热闹里的凄凉,使他像许多住在这孤岛上的人,心灵也仿佛一个无凑畔的孤岛。我想,这不仅是方鸿渐当时的心情写照,也是他这失败的一生的真实写照吧。
另外,我十分感谢钱钟书,因为,它是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虚情假意。书中多次出现了恭维的话,开始我觉得十分看不顺眼,认为在人与人相处的时候,一见面随之而来的就是恭维的话,如果是我听了,绝对不和这个人交往。因为这反映出这个人对我没有一点诚信。但是,我在文中发现了这样一段,令我冷笑:顾尔谦看到了李梅亭的字,不断的夸赞李梅亭一首能写好几体字。没想到李梅亭笑着说:“我字写得很糟,这些片子都是我指导我的学生写的”。当我看到这时,想,看你顾尔谦怎么下台。令我没想到的是,人家顾尔谦脸色没变,说:“唉,名实必出高徒啊!名实必出高徒啊!”。我那时真的无语了,我着实佩服老顾的社交功夫之深,脸色一点没变。我忽然觉得自己幸亏没在那个时代,现在很少有那种令人呕吐的恭维话了。
我一边读《围城》一边想,我真得很佩服钱钟书。他的阅历以及知识实在是太高深了。他不仅在书中提出过摩登文明,还知道外国外交家和国家总统的一般神态及惯有动作,他也清楚地记得《儒林外史》里某个极小的细节,还有各国经常有的活动,英国首相,甚至德国飞机员……我想,钱钟书还可以做一名思想家。他在《围城》中加入了许多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25页中,自己写了一个“女朋友”的概念,很像数学里的概念。还有什么朋友之间的相处,科学家与科学的不同,中国人与西方人丑都有丑的区别等等。从着,我明白了一个文学家不仅文学要好,各方面的知识都要广。
读完《围城》,我还有一个收获——我学会了一种我从没用过的写作手法。在第3页中,男孩的母亲在和苏小姐谈话中,看到儿子在跟苏小姐捣乱,就利用破折号转移说话对象。即“在国内念的书,生小孩儿全忘了——吓!死讨厌!我叫你别去,你不干好事,准弄脏了苏小姐的衣服。”这样,能够使文章更具有真实性。
最后,说一句题外话。在读《围城》的时候,我欣喜地发现了一个现象:在261页中,“鸿渐见了她面,不大自然,手不停弄着书桌上他自德国带回的Supernorma牌四色铅笔。这时,我立刻想到了夏老师有一次讲过鲁迅在文章中就写到他爱用顺胜祥牌稿纸,这不是跟钱钟书很相似吗?我又立刻想到,夏老师在将语文阅读试验的时候,那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童年·童韵》,其中的一段与鲁迅先生《社戏》了描写夜间麦田的景色十分相似,那时,夏老师就说,鲁迅就像文学的导师一样,我也有同感。
作为钱钟书最有名的小说,《围城》整体的不管是结构、文字,都无愧于它的称号。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文章的结束,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常同意她的观点,你们呢?希望你们都能读一读!
第10篇:《围城》读书笔记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纵览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第11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
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假学证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假学证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第12篇:《围城》读书笔记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因此不是所有的牵手都叫情。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第13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里,我回味无穷。想起《围城》中的精彩语句,仿佛一只饿狼在疯狂地捕猎。
《围城》一书是钱钟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小说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作者运用了比喻手法,使文章变得生动有趣,语句十分幽默,使人忍不住要莞尔一笑。而且这本书具有讽刺的味道,与《儒林外史》十分相似。钱钟书先生只用琐碎的情节写成一本如此受人喜爱的小说,真是高呀!
“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用了比喻和拟人,“拥抱”,“陶醉”,给人以美的感受,把夜写得如此富有生命。“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耻。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呵,真幽默。一张文凭,就想到亚当夏娃,可见钱钟书先生还想得真遥远。“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这可真是本末颠倒呀!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用幽默的语言批评这间西馆的饭菜倒尽胃口,钱钟书先生知识确实渊博,想象力也十分丰富。方鸿渐要去县省立中学演讲,可却找不到稿子。慌忙中,只好三七二一地乱说一套:“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这春所鼓动得人心像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受到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许多如此精湛、幽默的句子,都需要我们去好好品味,去感受作者那“一针见血”的写法。
当然,无论书本如何妙趣横生,都会有一致命的缺点。然而《围墙》中的缺点不容易找到,需要用心感受,仔细地寻找缺点。我觉得《围墙》中的一部分内容太过于琐碎,絮絮叨叨,就像春雨一样连连绵绵地下个不停。不过,这确实是一本佳作,是作者独具匠心的作品。
要用内心去感受故事的情节,把自己的身心融进故事里,随着心情一起一伏,才能体会到故事的精湛。要用知识去品读句子,品读其中的幽默和讽刺。
《围城》是一部使人忍俊不禁的小说,用内心,身心去品读吧,你会受益匪浅的!
第14篇:《围城》读书笔记
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
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第15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初读围城这两个字还以为是写武侠小说。后来读完围城之后,才知道是写现实生活。
在序章中。钱钟书说,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完后知道是写战争时期的一批到外国留学的年亲人。讲述他们的爱情问题,工作竞争,生活的压力。主人公方鸿渐一开始对于感情、生活充满了遐想、向往,当它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时却发现多么的无趣,又向往以前的自由,也印证了书中的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
生活就是一座围城。在围城里的人面对这各种压力:学生面对着学业压力,刚刚毕业的学生面对着新的压力:毕业后怎么生活,面对社会等等。在书中作者也描绘着一个刚毕业的人物——方鸿渐。方鸿渐是一个颇有知识的青年人。他不断的想成为一名在社会中的名人,但是他经不起诱惑,总是被诱惑的恶魔勾走。就是他的性格才产生了他的种种决定。
方鸿渐拿着假毕业文书,并不他想骗父母,而是被围城迫着骗父母。他面对着假文书被识破的压力,不断的掩饰,尔虞我诈,在社会中明争暗斗。他不能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只能屈服于这股大潮流,成为这座围城下的扯线玩偶。身为一名高中生,看过《围城》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责任。婚姻生活中会不断遇到让人头疼的问题,而解决这种问题的能力我们是还不具备。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就是能够在这股暗涌潮流中乘风破浪,来去自如的,对家人和朋友负责的能力。
从《围城》中我明白学校为什么禁止同学之间有男女关系,因为这种男女关系在我们这群高中生中像一群疯牛,不由我们所控制,我们在这关系中往往需要依靠别人替我们去解决,我们也往往会在这种关系中闯下大祸,最后我们总会一走了之去逃避,剩下一堆烂摊子让我们的父母,老师去解决。婚姻本来是对双方美好的事,但这种美好需要我们有能力去维持,去保护。这就是我在《围城》中的婚姻所理解的责任。
在《围城》的刚刚开始中,方鸿渐面对着欺骗与诚实的抉择,而他选择了欺骗。对于欺骗的了解我们不能够一概而论。在方鸿渐面对父母在假毕业证这件事中,确实是难以选择。当初方鸿渐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拿假毕业证回家,父母和自己在社会中会抬不起头做人,就业难,婚姻难等等的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但如果拿假毕业证回家,结果会不一样。就业容易,婚姻也不难,父母也会自豪。但会面对被揭发的风险,被揭发以后面对的问题会比不纳的严重很多。也许欺骗的结果会是好的,但也许是坏的如方鸿渐在后来被识破之后产生的种种棘手的问题。所以我们面对欺骗的态度在不同问题上应该持有不同的态度。这是我在《围城》中理解到的。但我会选择尽量不欺骗,因为相信着诚实总会有回报的。有很多人都指责方鸿渐这种拿假毕业证后来自食其果的做法。但当我们真正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能不能创造比方鸿渐更好的做法。其实选择往往有百分之五十都是错的,但我们注重的应该是做错后补救的方法、能力。这才是我们值得去讨论的。
围城,围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走出去的人面对的又是一个围城,走进来的人也面对的一样,但人们总会在围城中兜兜转转。因为有生活就有压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微笑着去面对压力,试着冲向围城的上方,可能围城上是不一样的天空。
第16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17篇:《围城》读书笔记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
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
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
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
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
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
第18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最大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第19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第20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讲述的是主人公方鸿渐远飘欧美国家留学,但是却学无所成,为了回国后不丢面子,只好买了张假文*来掩盖自己,结果也因此陷入了一层层关于恋爱、婚姻和工作等方面的围城中。方鸿渐在“城”外的时候,拼命地想进去,但是一旦进去后,不久就想出去,殊不知却又进入到了另一座围城中。
整篇小说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一针见血地揭露出了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留学知识分子对生活无所追求,被当时社会风气逐渐消磨菱角,最终被世人所遗忘的形象。留过学的他们虽然受到了西方先进文化的熏陶,但是他们缺乏了对生活的追求,缺乏了与当时社会抗争的勇气,陷入了精神的苦苦潭水中,无法自救。作者通过对方鸿渐这个没落知识分子的人生经历的描述,写出了当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堕落,反映了上层知识分子缺乏勇气的可悲、可气,虽然接受了先进的思想,却没有办法在当时被列强侵略的中国干出一番大事出来。
读完钱钟书的《围城》后,我联想到了当今的中国留学的知识分子。当中国大批大批地向国外输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时,这些人才常常沉浸在发达国家的怀抱中,在国外过着优越的生活,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们共同的母亲,而能学成归来,为祖国献出自己的力量的人少之又少。他们想过着更好的生活,这并没有错,但是,现在的中国急切地需要他们的力量,中国的强大急需他们来建设。
方鸿渐是一名伪知识分子,仅仅有着个留学归来的名称,但是却有不少的工作向他迎面而来,而没有从深层次的考察过他的才能。这同样也很能反映当今的中国。不少的人打着假文*的旗子,堂而皇之地把简历递给各大公司,甚至有的公司居然而录用了。在学术上的投机取巧最终会让这些伪知识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
在《围城》一书中,我也看到了当时受殖民侵略的中国,饱受着中西文化的冲突。文中通过对保守迂腐方鸿渐的父亲、在三闾大学外表正直但内心不怀好意的先生的描述,向我们批评了当时迂腐,不懂得学习西方优秀方面,不思进取的中国人。同时,文中也刻画了不少虚荣、爱欺诈他人、软弱的中国人,对当时活在中国的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反映了人性的弱点。
文章把围城比喻成了人们因追求而陷入的窘境。总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对他们较好的生活不感到满足,不断地追求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但是当他们得到之后,又对此感到厌恶。这两者不断地交织、转换,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层层的围城,让那些不满足于追求的人最终走向了精神的末路,不能战胜人性的弱点,饱受着精神上的摧残。
读完《围城》一书后,我获益良多。
第21篇:《围城》读书笔记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是钱钟书里的《围城》经典名句,每每读起这句,总有一些思考、一些感悟。
说起围城总会想起婚姻,单身的男女总会想尽办法、不择手段地冲进婚姻这座城,而处于婚姻围城之中的众多怨男怨女们,又恨不得砸烂这座围城,冲出围城,寻找自由。对于婚姻这座围城,城内城外的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感受。对于未婚者而言,婚姻这座城是希望之城、幸福之城,是一个能和自己的爱人厮守终生的温柔城,在进城之前,他们看到的是巍峨的城墙、辉煌的宫殿,而全然不知这城中还有迷宫般的小巷。婚前看到的对方也是光鲜无比,全然不知对方还有诸多的陋习。走进围城之后,短暂的蜜月之后,双方更多的是摩擦或者碰撞,一次次的冲突之后,或者是妥协,或者就是互不退让,爱情也就慢慢地被耗尽,直至破城而出。其实,婚姻的围城并不是只有一道城门槛,其中有着一道道门槛,只有多沟通、多理解、多谦让、多为对方想,才能不被门槛绊倒,才会领略到城中的百般奥妙,才会变围城为温柔的港湾。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形式多样的围城,比如事业、比如财富。一文不名的小子总会对事业的成功充满了渴求,成长的事业、傲人的财富、尊崇的地位,令他心驰神往,也令他充满斗志。但他拥有了这一切时,就会发现,他深陷于一个新的围城之中,越来越少的私人时间、越来越多的应酬、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等,他反而羡慕起城外那些刚毕业的穷小子,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再说买房也是,没房子的时候盼房子,住了小房子要换大房子,真的住进了大房子,却发现自己成了房子的奴隶,不但要支付不菲的养房子费用,还用没完没了地搞卫生,这时反而会怀念起蜗居的幸福时光。生活就是由一个个的围城组成,每一次都被那城的外观所吸引,总想去城里看看,就如同旅游景点一般,“不来后悔,来了更后悔!”
围城是目标,因为它那绚丽的外表,我们为之奋斗;围城也是希望,为了进城,我们不断前行;围城是牢笼,只有进去了才能发现;围城或许是安乐窝,需要用心维护。不管围城是什么,只要我们努力了、尽心了,就算进去了再出来,也不枉此行了。
第22篇:《围城》读书笔记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第23篇:《围城》读书笔记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第24篇:《围城》读书笔记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锺书惟一一部长篇小说《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更被改编为小说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论文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小说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第25篇:《围城》读书笔记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平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第26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着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张*文凭,一段对鲍小姐肉*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jia文凭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着。
第27篇:《围城》读书笔记
钱钟书先生于《围城》中说到: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来,城内的人想逃离。这句话于我来说感慨颇深。世上每个生命都遵循着这样的成长规律:降世之初,俨然初生牛犊不畏猛虎,临终之际多困于城而留有遗憾。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或是名利场,或是温柔乡,或是拼造化,或是美名扬。这些意识世界里逐渐高大的城墙虽给予我们偏安一方的安全感和满足感,但在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的格局和生命的广度受限。但是人们往往对格局受限不自知,只是固守着前者自鸣得意。那些高大的城墙就像一个拥有可怕吸力的巨大漩涡,慢慢吞噬掉我们的斗志、毅力和对城外世界的好奇心,最终限制我们于围城之内,潦草一生。
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毫无疑问是悲剧的典型,重重城墙之内的他早已没了男人的血性。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点泥土气,这就是他们的民风,就是发财做官的人,也欠大方,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能如周敦颐笔下的盛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者,少之甚少。在如此小气的环境下成长,便是方鸿渐悲剧人生的第一重城,钱钟书先生在本书之初便交代出主人公的家庭背景,一番伏笔之下,后来主人公的多少荒唐和怯懦也就不那么让人反感而是觉得可悲了。
第二重城。文凭不过白纸一方,却能将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方鸿渐在国外不学无术、不思专攻,临到毕业在父亲和丈人的催促下才慌乱得在毕业证书上造假。人生如棋盘,一步错步步错。既胸无大志,又不敢随性而活,这样的人是极为矛盾的。虽说造假证是当时国内社会对留洋博士过于推崇之下的不得已,但是这一行为终究为他归国之后遭遇的种种歧视埋下了深深的伏笔。这一重城,是社风世情,是造假证归国之后被无知的乡人盲目吹捧的些许自得,竟幻化成迷境幻影,让方鸿渐难以清醒。
第三重城。封建时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西方自由恋爱的思想在当时中国青年的身上并存,方鸿渐是个矛盾中的典型。一封古文书信回乡想要与周家姑娘解除婚姻,却不敢承认自己真实想法,拿着两不耽误的借口与父亲商量,被父亲痛骂一番立马就收了心思;归国的邮轮上,他既为鲍小姐的大胆举动心神荡漾又觉得不成体统怕人瞧见;归国后他明明心念着唐晓芙,却又不敢对苏文纨挑明心意。如此纠结、不会拒绝的人,如何不会坎坷一生呢?
一个方鸿渐,映射了那个动乱时代的大多数人,迷茫、纠结、既不敢与传统割裂,又不敢真正接受新潮。在这样的人物里,也有当下年轻人的影子。我们也会偶尔迷茫、没有目标、无所适从,可是从这样的人物身上,我们终该明白,所有阻碍我们的城墙并非只是外界造成,没有人可以困扰我们,能够困扰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一个足够睿智的人,可以看穿世事的因由,不为所惑;一个足够洒脱的人,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率性而活;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不惧任何磨难,砥砺向前;一个足够坚定的人,终究可以成为想要的自己。
愿你我,都能在这纷扰的世间,活成一道明丽的光。
第28篇:《围城》读书笔记
当自己毅然写下这四个字时,我感到很诧异,内心萌发一种异样。或许,是隐喻的悲伤。
青年们喜欢幻想,幻想自己的未来,一心想进入梦想的学校。进来后却开始担忧,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这也许就是围城吧。
在这里,每个青年的那份正值青春学生的朝气都被压制着,就如同政治老师所说的:“阶级制度已经消灭,但阶级现象依然存在。”
学校就这样温柔一刀切断青年们所有的出校理由,于是青年们只好望着四角的天空日复一日伤春悲秋。每一次银白的铁门在远方来来回回地蹭亮,都会晃荡每个人的心房,于是,“空悲复己愁,欲语泪先流”成为青年们的独身写照。
围城中,青年们的心灵寄托就是那泛蓝的天空,每时每刻,循着光线总会有几个人在独自忧郁地望向寥落的天空,直至隐去了远方模糊的阴影,这导致的必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开始迷恋悲伤。
有时,偶尔老师没来,就会有人在楼台处眺望。但城外遍布的喧嚣和光亮只会加剧我们心里的不平衡,因为那些自由的人儿是多么的放荡,而我们却在研究诸如中国的矛盾、现状之类的与我们素无瓜葛的无意义的问题。
而唯一使无意义变成有意义的就是考试。青年们很怕考试,每一次考试就是一场风波,在围城里掀起大浪,而青年们议论的也是这一话题。
可是,不久一切都归于平静。围城里的生活依旧波澜不惊地进行着。夹杂着抱怨的时候,青年们还是会望着乏味而惨淡的天空,偶尔暗浊的云朵从天边呼啸而过,拖曳着浓密的阴沉驶向远方,然后是静默许久的销匿。可是,任何凌厉的风暴,都无法动摇这围城里井然有序的铁律,就像风雨之后天空依旧寂寥一样。
然而,青年们终究无法抉择,因为自始至终他们的命运在冥冥中被安排,他们被砥砺着去做一些不想但又不得不做的事情。青年们何时不曾抱怨?只是前方未知的惶恐泯灭了一切,就连最终的发言权也被扼杀,隐没了行迹。
从此,青年们开始沉默,也学会了沉默。而青年们所能做的只是带上梦想,扛着忧伤,奔赴前方未知的方向……
第29篇:《围城》读书笔记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第30篇:《围城》读书笔记
早闻钱老有才,暑假终于有时间细细品读《围城》。今日读完,我对钱老的才学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围城》引发的思考很多,光是题目就有些令人琢磨不透。对此,议论的人很多,我大多看了看,还是没找到合意的。在自己的空间里,得以发发自己的浅见,还望能抛砖引玉。
首先,《围城》描述的是一个留洋生方鸿渐的回国生活。方鸿渐花着准丈人的钱,在国外消遣着日子,深知自己无才而无钱,无奈中回国慢慢寻事。在国内转了一圈方知自己的地位像失事的飞机,层层往下降。留洋博士的虚名也逐渐被揭开面纱。之后事事不顺,工作不起眼,生活落魄。而方鸿渐在这一下坠的过程中未尝没有期望,只是在自己的期望中又一次下坠。钱老自己在文中说道:“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的生活亦是如此。《围城》是一本没有结局的书,因为“围城”也是没有结局的。
我是这样理解《围城》这部书的:《围城》里写的都是些虚无的故事,而这些虚无的故事又是现实的。这不得不佩服钱老精辟的学问。我以为这本书所启发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希望与失望迭然而至的过程。法国的成语对“围城”这个词做了很好的诠释,那便是: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城外的人想进去。这是很微妙的一种感觉,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着期望。好比在做学生时,总羡慕成年人能不受管束;读书时,总希望打仗(这样就可以不用读了);做老师的总认为老师的工资最低,工作量最大,最伤害身体等等,总希望能够变成其他的职业;而其他职业的人(譬如我的父母)又总觉得当老师的轻松而没有压力,工作稳定福利又好……总而言之,就是从事一种职业的人总认为其他的职业比自己的职业轻松而薪水高,一类人总认为另外的一类人有比自己更多的权利,生活得比自己更好,所以,总羡慕别人的职业。然而真正到自己尝试去做时,才知道并非如此。
“围城”也是这个道理,城外的人总认为城内好,反之,城内的人又认为城外好。于是便盲目地尝试,周而复始,仍对其他人充满企盼。没结婚的人期盼结婚,而结婚后又希望单身。由此一来,便结了离,离了结。结之前向往结之后,离之前向往离之后,没有结局。并且不光是婚姻,我以为人一生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都是这个道理,都是这个规律。
早就听说过,拥有理想是非常美妙的事情,人要拥有目标,生活才会有意义之类的话。但是,当真正的目标实现以后又是否像自己所期盼的那样美好呢?“围城”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拥有自己的目标好比“进城”,而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又发现不如自己所期望的,便是“出城”。“围城”说白了就是自己不断的追求与追求到之后对于成功的厌烦和不满意两者的不断矛盾,不断反复,不断转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经历满意与失望,开心与厌恶,执著与动摇等等,这构成了我们的思想和生活。换句话说,“围城”的思想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
读完《围城》,我想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借鉴。例如在人生的困境中,我们所追求所企盼的东西极有可能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辛苦地去追求一些虚假的东西未免太不值得?而其实恰恰相反。人生的意义正在于此,在不断的追求与希望之中,我们会经历喜怒哀乐,追求得越多,所经历的就越多,这正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莫想一个目标或几个目标规划一生,这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一个人在发展中所经历的会不同,并且自己制定的目标实现时也未必和自己所期盼的相同。从这个角度讲,悲观一点,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最后,还是不得不再佩服钱老一次。或许此书还有更深的含义或寓意,但鄙人不才,仅能浅读至此。《围城》真是本好书,希望读过此文的朋友有机会定要看看。读了《围城》,才会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义无反顾地追求与希望——只有这样,人生才不会虚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