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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小说的读后感汇聚56句

时间:2018-11-07 18:06

“黑白之间,包含了所有的色彩,黑白能调出人生的所有色彩。”这其间赞美的就是老师。他们播种着希望,描绘着辉煌,设计着未来!它——老师——是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

每每深夜,老师都在备课时擦擦那只陈旧的台灯,为的是明天在黑板上写字的“唰唰”声。老师是清贫的:她们的生活陈旧而且单调,那些没有宝石装扮的衣裳,往往还沾着粉笔灰。老师的人生是白的。是洁白的粉笔染白了她们的丝发。老师的`人生是黑的,每天都要面对黑板。黑白乃是世上最朴素的颜色,而黑白也是老师人生的构成!

难道她们的人生真这样单调吗?不,她们还拥有其它的颜色。

红色。红色表示火热的心,她们愿意用火燃尽自己的青春。蓝色。老师像晴朗的天,像无边的海。蓝天是老师的胸怀,包含了朵朵白云;大海是老师的肚量,包含了粒粒砂砾。

绿色。老师是绿色的叶子,用自己汲取的汁液,输送给花朵,使花朵更加娇艳,更加美丽。

金色。金色是老师的成果。当含泪送走一批批学生后,心底也是无限的激动和欢喜。然而——她们却老了。回过来说,老师的底色还是黑与白的,是黑板与粉笔的结果;是朴素淳善的象征!

星期天上午去图书馆看书,整个上午就看了一个故事,就是亦舒的小说“黑、白、许多灰”,这是我看过的她的小说中个人觉得最有意思的一个故事,总共251页,我一口气看完,因为写得还真不错,吸引人看完。主角是纽门纽扣和他们的舅舅王钻三人,3个帅哥的人生和爱情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很搞笑,不是孪生兄弟的纽门和纽扣看起来很像孪生兄弟,2人相差一岁。他们从小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但头脑还是蛮聪明的,养狗吓人,欺负邻家女孩苏宝因,后来苏考取了大学,两兄弟跟着父亲纽大雄修车,本来一家四口生活得其乐融融,可谁知纽妈得肺癌去世,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就这样失去了重要一份子。

本来日子继续得不完美却也还算勉强,可纽大雄找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贪心不足,要求很多,兄弟两不堪忍受后母的霸道和自私,于是决定跟随母舅王钻去学习做生意,离开家来到了舅舅的公司打工。

王钻是一个17岁就出来混的人,从一个发传单卖房子的小弟经过打拼有了自己的房产,自己的公司。不过他的房子都是租给穷人居住的,其中很多租户都不能按时交房租,于是需要保安去催租,这些保安并不是靠暴力去催租,而是需要靠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去进行的,纽门两兄弟觉得自己文化不高,但年轻力壮于是选择了进入保安部。

只是进去了才发现事情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催租也要学习很多知识,包括法律、房地产投资等等,不过王站这个舅舅很给力,他让自己的得力助手薛叔带领两兄弟一边学习一边成长,他们很快就上手了。

工作中他们有一天催租时遇见了苏,此时她已经是某知名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这个美女眼中,世界只有黑和白,没有灰色。可纽门两兄弟做的事情就是既不是黑也不是白,而是处于黑白之间的灰色。

纽门是一个比较内敛的男生,他含蓄、体贴沉稳的人,恰恰相反,纽扣就比较开放、外向但沉稳不足。在与苏的交往过程中,苏其实比较喜欢纽门不喜欢纽扣的,可是事情的发展全部出乎意料,最后与苏在一起的人不是两兄弟,而是他们那个尽管39岁却还是帅气的舅舅王钻。

王钻本来是一个花花公子,情人多多,可是自从看见苏,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不再多情,他把房产和公司都卖了,娶了苏一起去国外种葡萄,专门从事葡萄糖生意。爱情改变了一个快中年的浪子。

纽门爱上的是一个年纪比他大了快一倍的中年女人,她叫艾姗很会保养也是情场高手,她独自一人开了一家酒吧,纽门一见她就爱上了她,他们的感情表面似乎还蛮好。

直到薛叔发现这一份不寻常的恋情告知王钻,他们通过调查发现了艾姗的底细,他原来是某大佬的情妇,如今大佬还在狱中,王钻于是让纽门离开这个女人,可是他偏偏有恋母情结,舍不得离开。

直到有一天他被人击伤躺在医院,这时他们跟薛叔之前救过的李屏,她是王钻的助手,因为在外跟一个渣男约会时被那个男人拍了不雅照片而被那个男人敲诈,是纽门帮他搞掂那个渣男,李屏以为是渣男报复纽门,于是就全力报答恩人,没日没夜地照顾纽门,在这个过程中她爱上了纽门。

但是纽门还是不死心,他还是对艾姗恋恋不忘。而艾姗为了彻底兑现对王钻的承诺,她真的搬离原来的地方跑到国外开酒吧去了。纽门慢慢被李屏的付出感动,决定跟她结婚,只是他在结婚前还是忍不住要去见一下艾姗,通过薜叔帮忙,他找到了艾姗,这时艾姗告诉他其实是她请人击伤了他,只是为了让她死心。然后她当着他的面坐上一个只有20来岁的小鲜肉车上。

他来到舅舅家,因为艾姗住的地方离舅舅家很近,这时的王钻与苏生活得幸福甜蜜恩爱有加,他一到舅舅家就病了,病得很严重,其实是因为对艾姗的爱吧!王钻只好叫来了李屏,通过李屏的再一次细心照料,他很快恢复健康,这一次他彻底死心了。

而纽扣的爱情故事就更好玩了,他在王钻出卖房子和公司谈判时碰见对方公司的秘书X,他们俩互相吸引,很快就爱得死去活来。其实纽扣之前也跟王钻一样有点花心,身边一直不乏有各种女人,但遇见X之后,他们很快就坠入爱河,而且X很快就怀孕了。就这样他们这一对是第一个有孩子的一对。王钻安排他们俩兄弟同时在他的葡萄园里举行婚礼。这时纽扣家的小宝贝纽键已经9个月大了。故事就在一片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根据故事情节,可以知道这故事就发生在香港,高楼大厦间也有一些穷人居住的小隔子间,而这些人有的在出租屋里杀狗,有的在吸毒,甚至还有人贩子把很多小孩子关在出租屋里,而这些如果全部让警察出面,香港的警察也够忙的吧!于是有了薜叔、纽门纽扣两兄弟来帮忙处理这样一些事情。

作者想要表达的就是这个世界真不是只有黑白,很多事情其实是无法判断为绝对的'黑或白,而是处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也需要一些人来管理和应对灰色地带人们的生活。当然故事的主基调是积极向上的,最后就是一大团圆的喜剧结束。

作为一个读者,我喜欢这样的轻喜剧小说,而作为想成为“一个写故事的人”,我想到更多的是作者如何出奇不意安排那些情节,一个个转变的细节,还有一些心理描写,都是我需要学习的。很多时候也让读者出其不意,一个一个转换点转得自然但又有意外,那样才能吸引读者读下去。

其实故事还有一个人物需要交待一下,就是他们两兄弟的爸爸纽大雄,他那个后老婆后来更是离奇,他竟然带回家一个男人说是她的表兄弟,然后一直住在纽大雄家,而且这2个狗男女有关系被纽大雄发现了。纽大雄想让纽门两兄弟摆平这件事,但被他们拒绝了,因为当初纽大雄为了娶这个女人可是伤了两兄弟的心。

只是没想到有一天,薜叔接到一个租客报料说是隔壁家有奇怪的臭味,好几天也没人出来。薜叔带着纽门两兄弟赶到时,警察也已经在里面了,因为牵涉到三条人命案。后来事情查明是纽大雄为了报复那一对狗男女,用毒药毒死了他们,自己也自杀了。纽门两兄弟后悔不已,但也只能接受现实。

故事分享完,我还忍不住幻想这部小说拍成电影的画面,我觉得如果拍成电影也会是一个蛮有意思的港片噢!里面有情有义,也有现实的无奈,但大环境是以正面积极乐观为主线的,黑白之中的灰色地带也有真情故事。下面是我邀请来的演员表:

这样一部电影,你们会来看吗?我一定是会去的。哈哈。

小说的

《家》《春》《秋》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在读完《家》之后对高觉新这个形象最为触动,所以想重点说一说这个人物形象。

创作《激流》的当时,巴金就已经发现了“觉新性格”的普遍性。正因此,尽管他希望在高觉慧身上,写出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却终于使这个人物看到了存在于自己那里的觉新式的的精神弱点。对“普遍性”的发现,是他不至于简单的对待他的人物,让人物承担其所能承担的历史责任。巴金发现了人的不完善,同时又隐约感受到了这“不完善背后巨大的历史原因,看到了“五四”启蒙主义者的理想在中国的现实命运。这深化了他的悲剧感受,把他的悲哀引向深远。在《激流》创作的始终,思考导致人的不完善的现实条件,谴责、追究环境,一直是一种更强大的冲动。

封建专制社会压抑人的个性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多劝人忍从。高觉新的性格与命运中,有很多在中国的知识者的普遍经验。他们形式不同地、或多或少地。分担了高觉新的命运,因而也像作者那样,对人物不忍过分苛责。“同情”-------或者说同感,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这种感受我在读完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深有同感。《四世同堂》中的祁家三兄弟中的老大祁瑞宣与老三祁瑞全,与巴金《家》中的高觉新与高觉慧性格与命运有相同之处。老大在设定的社会环境下,不由自主不可选择的要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在家庭责任面前就显得黯淡了。

在《创作回忆录》中,他说,他在写《激流》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至于把“自己”写了进去,而且不仅如他过去所说过的,写进了高觉慧的形象中--------“挖得更深一些,我在我自己身上也发现了我大哥的毛病,

我写高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自己不止一次的想过,在我的性格中究竟有没有觉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至今还没有把它完全去掉,虽然我不断跟他斗争。我在封建地主的家庭里生活过十九年,怎么能说没有一点点觉新的性格呢?......”在长时期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过程中,尤其在经历了巨大的劫难之后,他发现了当创造

高觉新这个形象时潜在的创作动因。在《家》的自序中,巴金也明确的写明了这一点,他说他写《家》是为了写给他的大哥,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哥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但是他慢慢发现,其实大哥高觉新的形象也是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自己的性格,他们之间是共通的。所以无论从现实中看巴金他们一家她跟他大哥,还是从小说《家》剖析,我们都没有办法将觉新与觉慧的性格完全分离来研究,因为他们都在影响着对方,他们性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高觉新的性格悲剧性在与,由于历史的安排,也由于自身弱点,他站在了封建家长势力和“家”的青年叛逆者“中间”。正是在这儿,“历史”的形象也呈现了。这两个人物,在“新”与“旧”之间,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找不到依着旧秩序固有的位置,也找不到依着新思想该有的位置。生存在“过渡时代”爱之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但其中的多数,或进或退,趋向分明。惟有高觉新、祁瑞宣所属的这一群,无力地跨在两个时代之间的门槛上,进退失据。

“家”“国”这两个经常被并置的概念,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段往往构成了相互映射的关系。“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迅速碎解,出走的新青年一时成为最耀眼的文学形象,“家”作为老中国压迫和罪恶的代表。不断被控诉、放

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被放逐的“家”的意向在战争时代又受到“魂兮归来”的召唤,旷日持久的战争让“家”成为对离乱的人心和破碎的国土的有效组织形式,就像1939年林语堂在《京华烟云》中写到的,“家庭是国家的第一道防线”;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家”“国”想象又以错杂的方式被组织到社会主义革命话语以及新政权合法性论证的叙事中。

在小说中,觉慧成为一个旧家庭制度的反抗者,其实远在真实的悲剧发生之前。他的苦闷,他对家庭压迫的感受,基本来自新书报的阅读。在巴金的笔下,觉慧童年时关于人生和世界想象是来自马房中老轿夫讲述的故事,他的梦想是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没有家庭,一个人一把剑,到处飘游”;而随着他进入中学,开始阅读新书,他的世界就改变了面目。这些新书报构建了一个古旧腐朽的旧家庭形象,并相应地用一个遥远模糊的乌托邦完成了“离家”的召唤。在《四世同堂》中老三祁瑞全也是选择了出走这种方式来追求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只不过他们出走的方式不同。但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的出走背后都有他们大哥的牺牲,所以两部小说中这一点很相似。年轻气盛的一代可选择出走去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肩负着家族使命的老大,却永远无法轻易地卸下自己的担子去追寻自己的心中的乌托邦。二者唯一不同的是,高觉慧受到了新书报的影响选择出走,而祁瑞全是因为邻居钱家长子为国殉身也激发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热血。

作为小说重要彰显的唯一新女性,琴的追求、理想和勇气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新书报而来。当琴想投考男女同学的学堂,母亲表示反对以后,琴一时间觉得很凄凉,似乎希望完全飞走了,甚至墙壁上挂的父亲的遗容,也对她哭起来。“她无聊赖地接下裙子往床上一抛,走到书桌前面,先拨了桌上锡灯

盏里的灯芯,便坐在书桌前面的凳子上。灯光突然明亮了,书桌上的《新青年》三个大字映入她的底眼里。他随手把这本杂志翻了几页,无意间看见下面的几句话‘......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说人所说的。......一切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决。......’原来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剧本《娜拉》。”她从《新青年》中获得启示和勇气,“眼前顿时明亮了”,甚至“一切悲伤都没有了”。

无论是上文中所说的觉新、觉慧还是唯一的一个受新思想的女性慧,他们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觉新的一生都献给了传统的“长子观念”,觉慧最终如自己所愿,慧也经过自己与觉民的爱情考验,在与传统的包办婚姻的枷锁压制下获得了自由解放。有胜利的地方,必然会有牺牲,但这也是最合理也是最理性的结局。

小说的读后感篇二:欧亨利小说——读后感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的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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