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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版权贸易读后感锦集76句

时间:2018-04-13 22:10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1

在知识产权局的精心组织下,我积极报名很荣幸地成为培训班的一名学员,从8月底开始,先参加了为期15天的网络远程培训的学习和培训教材的自学,自学阶段认真收看视频课程,阅读培训教材并顺利通过网络考试。9月19日,参加了一周的集中脱产面授形式的学习。我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记笔记。 这次培训主要学习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文献检索与运用、无形资产评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应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解读及实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专利商标审请及审批流程、省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政策体系解读等相关知识。本次学习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知识产权保护及其重要性

在当今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显得越来越多,知识产权在促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以及文化繁荣等方面逐渐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概括地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是国内立法(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也有国际条约。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作品的创作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自己使用并且禁止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收益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和处分权(包括转让、质押和出资)。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在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企业只有创新,不断产生新的产品,才能抢占市场先机,在某个或某些产品中达到基本垄断的市场地位,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创新回报。如果没有创新,固步自封,仅仅依靠现有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夜郎自大、坐井观天,满足于狭小的一片天空,必然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被淘汰,企业对此应该警醒。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建立和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必须考虑、实施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并且能更好的利用知识产权来鼓励员工创新,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利润,防止窃取研发成果、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专利的至高点,从而使企业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专利保护

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

(二)商标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

(三)著作权保护

目前国内、外大多采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在我国是特别从著作权中分支出"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来进行重点保护。

三、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臵。

(二)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三)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活动,让我们系统地学习了知识产权相关重要知识,有利于我们在工作过程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贡献出出我们应有的力量。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2

我们有一个中国的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

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

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

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这个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

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在创新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黎明老师是我的老师,他在创新型思维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们觉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这种三元的逻辑会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虑如何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在思维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们讲利益的鼓励包括发奖章,包括发创新奖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励和创新的机制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培训心得体会3

最近我通过网络聆听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知识讲座,让我对知识产权有了较深入的认识,使我受益匪浅。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以上,是我对知识产权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学习了知识产权的知识,我还要学会用知识产权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一、出版社版权侵权风险发生的现状

侵权风险类型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版权的产生开始,就伴随着被侵害的风险。

相关人员在获得版权资源时,有责任与版权保护人员一起共同对专有出版权合同进行严格的制订和检查,审查其是否有潜在的侵权和被侵权的风险。

第二,版权转化过程中的信息泄漏。

在关键的制作环节,如果没有做到有效监管,版权信息很有可能被泄漏;在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监控和管理不到位将对产品的销售产生影响,有可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

第三,发行过程中的版权侵权风险。

除了出版社自己的发行渠道以外,其他代理发行机构的非正规经营行为可能对出版社造成侵害损失。一些代理机构为了眼前利益很有可能进行非正规的经营,如利用自身权威影响力销售盗版等。第四,版权在传播过程中的风险。各种盗版商在获取版权内容后未经权利所有人许可,将版权内容进行盗版或部分复制,或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二、版权侵权风险控制问题及分析

出版社的版权侵权风险按生产流程来分,笔者认为可以分为选题阶段风险、成书阶段风险和发行阶段风险三个主要部分。

第一,选题阶段风险。

这一阶段的版权内容还处于创作阶段,著作权人还没有将版权转移到出版方,可能存在选题流失、版权内容侵权等风险。当然内容泄漏的风险也可能发生,虽然这一阶段的内容还处于创作阶段。

第二,成书阶段风险。

版权出版专有权在这个阶段已经确定,流程已经处于排版、印刷、入库等几阶段。在进入市场之前,这几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风险,例如内容在排版和制版环节可能由于技术原因或人为原因出现内容的泄漏;在印刷的环节,可能出现的印刷厂多印、盗印的风险。

第三,发行阶段风险。

出版社的发行主要有新华系统、主营系统和代理系统三个渠道,这三个渠道的版权利益分配就是版权产业链的利益分配。从发行渠道风险来分析,目前这个阶段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代理系统。由于该系统是出版社的合作方,出版社无法直接进行管理,可能出现代理商盗印和售假的风险,而且破坏性大,严重损害出版社的版权利益。在这一阶段除了发行渠道的风险以外,在流通市场上,复制翻印、数字出版内容盗印等风险也广泛存在。出版社的.版权侵权风险如果按类型来划分可以分为版权合同风险、内容侵权风险和版权盗版风险三个部分:

第一,版权合同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发生在版权创作阶段。作为专有出版权的法律依据,版权合同的内容、履行、程序都存在着风险,规范和管理这类风险是确保版权收益的前提条件。在维护出版企业版权利益的时候起到关键的作用,对于明确权利责任至关重要。

第二,内容侵权风险。

主要发生在版权创作阶段,这个阶段专有出版权还没有完全确定,内容还处于修改和待完成阶段,存在着诸如内容被转移、作者一稿多投、内容泄漏等风险。但是因为这一阶段,还处于选题阶段,内容还不完整,所以受侵害的损失还较小,风险程度较低。

第三,版权盗版风险。

可以发生在版权创作、生产、传播各个阶段,是在版权生产阶段的诸多环节,如发排、制版、印刷和发行阶段,其危害是最为巨大的,尤其是在发排、制版环节,因为这个环节图书的母版已经产生,只需大量印刷便可成书,如果发生版权信息泄漏,损失将非常巨大。作为传统的出版企业来说,图书产品的制作过程与版权密不可分,图书的选题、编辑加工、印刷、发行等出版活动,还有版权贸易和版权内容的扩散都与版权保护工作息息相关。从企业角度来考虑,为了扩大企业的利益,保护版权所用人的权利,最大限度地获得版权资源的优势,必须做好各个阶段和各个流程环节的版权侵权风险控制管理工作。

三、出版社版权侵权风险控制管理方案

出版社目前维护版权利益的策略主要以直接打击侵权行为为主——对于实体部分的打击盗版方面主要是以直接打击的手段为主;对于互联网上的打击手段,主要是获得盗版信息,然后举报网站管理方,停止危害行为;对于网下的实体书店进行取证查处,处理盗版图书,然后进行民事诉讼,严重的进行刑事诉讼;治理线上线下版权内容侵权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出版社各部门人员在工作中进行排查和搜集信息,以获得一些侵权线索,通过向侵权主体提出索赔,双方调解或通过第三方调解纠纷,调解不成再用法律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

(一)设立专门的版权管理部门

从管理视角出发,出版社的版权保护优化方案首先要从机构优化设计开始,因为,良好的机构运行体制是基础工作的框架。版权保护工作的职能要求是机构设计需要考虑的前提条件。机构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出版社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是版权资产。最高层管理者应该对版权资产安全管理直接负责,另外,机构的设置要求还包括国际、国内的法律法规对版权保护的支持、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的支持、利用技术手段保护版权的措施以及运用经济手段开拓版权保护的范畴。根据我国出版社的实际情况,应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版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拟采用矩阵结构的管理模式,这样的设计可能会更加有利于版权保护工作的开展。矩阵结构中有职能划分垂直领导系,同时又根据不同项目设计项目小组。按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系统的结构,有利于把组织垂直联系与横向联系更好地组合起来,加强各职能主管之间的协作。加强了横向联系,组织的机动性加强,集权和分权相结合,专业人员潜能得到发挥,能培养各种人才。同时,也要避免这种结构稳定性较差的缺点,这就要明确职能和项目的关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的情况下获得职能主管的支持;由于小组成员要接受双重领导,当两个意见不一致时,就会使他们的工作无所适从。所以必须加强沟通,避免指挥的混乱。

(二)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提升方案

出版社由于长年受到侵权盗版图书的侵害,深感维护版权的重要性,尤其是对许多重点品种增加防伪措施的应用,例如防伪水印纸、防伪贴、防伪信息查询服务等技术手段。同时,在出版物的装帧设计、纸张设计、印刷设计方面也做了一些调整。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盗版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过去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升版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势在必行。值得注意的是,产品设计和防伪设计的改进和升级可能会增加产品的成本,由于出版社被侵权盗版的损失过于巨大,在这里,成本的增加与风险损失相比显得微不足道,不能成为影响提升技术措施的障碍。因此,产品的销售量和反盗版安全问题应当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再者,这些改进和升级措施的改变,对于产品潜在的营利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例如,图书品质的提升在价格上涨不明显的情况下,可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有效挤压盗版的市场规模。

(三)运用定价策略治理盗版

目前,出版社打击侵权行为的主要方法是通过直接手段来抑制侵权行为的行为。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依靠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正面的打击。对违规的商家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力图消除侵权行为的市场行为。直接的打击行为固然可以通过加大力度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侵权行为。所以,笔者通过对侵权行为原因分析,认为可以利用图价格策略对盗版行为进行打击。根据营销管理学的顾客认知价值理论认为,预期顾客评估一个供应品和认知价值的所有价值与所有成本之差。顾客认知价值建立在顾客在可能的选择中得到什么和付出什么的比较之上。顾客要对得到的利益和假设的成本进行比较。营销者们可以通过提高功能或者感情利益,或者减少花费来增加顾客的价值。消费者会在两项价值之间作选择。现在的客户对于产品的选择有着更多的渠道,有着更多的信息。他们在考虑使用正版还是盗版时,更多的是考虑产品的实用价值,而很少考虑到道德层面上的约束。通过价格歧视策略与客户认知价值,可以把定价策略与客户认可度有机的结合起来,构建客户对企业正版图书价值的认同、增加对产品的满意度和客户对企业正版产品的忠诚度。从不自觉到自觉的使用正版图书,引导消费者向良性的消费习惯转变。

 【参考文献】

[1]徐康平,等。图书期刊著作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学苑出版社,2010。

[2]许加彪。图书价格的竞争策略分析:价格歧视的理论视角[J]。编辑之友,20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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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玉龙。版权管理现状与出版业的对策[J]。中国出版,2007(6):56。

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

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减少现钞交易,增加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惯例,特制订预付卡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的预付卡是指由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付宝)发行的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存储介质为条形码卡片,分为安付宝多用途记名预付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和安付宝多用途非记名预付积点卡(以下简称积点卡)两种,包括根据央行规定需转入安付宝公司的多用途记名OK会员卡和多用途非记名OK积点卡。

第三条 安付宝发行的预付卡内的预付价值称为“积点”,一个积点等值于一元人民币。

第四条 记名预付卡的发行方式为向会员卡的积点账户充值。充值后的记名预付账户称为“会员账户”或“积点账户”或“会员积点账户”。

记名预付卡充值的方式目前提供预付卡销售网点付款充值、网上银行自助转存充值、预付卡转存充值和赠送的消费积分转积点四种。

充值后的会员账户内的积点可以分次消费,可反复充值消费,会员卡可享受特约商户为会员提供的折扣、积分等优惠。

记名预付会员卡的积点无有效期限制,可以长期使用。

记名预付会员卡密码可以由顾客自行修改,合法持卡人可以通过客服办理冻结、挂失、补办。

第五条 非记名预付积点卡的发行方式仅为销售网点发售。

积点卡可以分次使用,用完废止,不可重复充值。

积点卡可以充值到记名会员卡内使用,以方便消费。

非记名积点卡按出售日起由系统控制有效期不短于3年。卡片已经印制有效期短于3年的,出售时系统自动调整为3年;超过有效期的,用户可以通过96801电话和safepass.cn网站自助延期使用。

非记名积点卡密码不可以修改,持卡人不可办理冻结、挂失。

第六条 凡自愿遵守本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卡人,均可凭购卡人有效证件,向安付宝的销售部门购买预付卡。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通行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单位购买须由本单位职工办理,并提供符合央行规定的购卡单位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资料。

第七条 购卡人购买预付卡,应填写《登记表》,安付宝将按照规定进行登记。

第八条 预付卡实行限额发行,每张非记名积点卡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个记名会员卡充值金额不超过5000元。

第九条 对购买超过一定金额的预付卡,实行非现金发行。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包括使用支票、汇票、汇款、网银划帐等。

第十条 凡是现金购买的预付卡,隔天激活使用;采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的,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并且资金到帐后方可激活使用。

第十一条 对记名预付会员卡,安付宝向购卡人收取每张5元会员卡费,非记名积点卡金额较小的可能收取每张0.3元左右的制卡成本,购卡人对卡面有特殊要求需单独印制的,制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对使用银行卡支付的,按购卡金额收取1%的服务费。安付宝目前暂不收取、但是保留今后售卡时另外收取购卡金额3%的服务费的权力。安付宝向购卡人收取购卡金额以外费用的,将在购卡人购卡时告知,并与预付卡金额同时收取,向购卡人另外开具收取费用的发票。

第十二条 用户获得记名预付会员卡后,应刮开卡片背面覆膜的6位初始支付密码,拨打公司的客服电话021-96801,根据语音提示尽快自助修改支付密码,并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

第十三条 持卡人不应将密码告知他人或提供他人使用,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四条 记名会员卡持有人应该在安付宝safepass.cn网站进行注册,按照网站注册的要求,登记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成为网站注册用户,从而获得各类网上购物、查询和服务功能。

第十五条 预付卡 “特约商户”是指与安付宝与预付卡使用企业约定,接受预付卡支付的应用单位。客户可以通过安付宝公司的safepass.cn网站的“特约商户”栏目查询可使用预付卡的特约商户,也可以根据特约商户收款处张贴的安付宝卡标记或OK卡标识,选择使用预付卡。公司特约商户会不时发生增加或减少,以商户告知为准。

第十六条 持卡人凭预付卡可在安付宝指定的特约商户进行消费。预付卡不计息,不可透支,不可套取现金。

第十七条 持卡人使用会员卡支付时,应该由本人通过密码键盘自行输入6位密码,不能将密码告知收银员代替输入,并留意密码输入时不被旁人窃取;客户使用积点卡支付时,由收银员通过条码扫描、刮开积点卡前4位密码覆膜并输入的方式进行支付;如果积点卡16位密码的覆膜全部刮开后,应由持卡人自行输入16位密码支付,不应由收银员代替输入,以防密码被窃;客户通过电话、网站、手机WAP和手机短信支付的,必须由顾客自行输入密码,以确保预付卡支付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 客户在线下特约商户使用预付卡时,应该仔细核对消费支付凭证。因顾客未核对消费支付凭证发生的争议,由消费者与特约商户核对后,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自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顾客使用预付卡购物后发生退货的,退货金额由商户核实后回退到顾客的预付卡中,退款周期一般为一周。客户应该妥善保存使用过的预付卡,以备退款时使用。

第二十条 凡使用密码进行交易,安付宝均认为是持卡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是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持卡人通过人工电话办理的业务,以发卡机构的语音记录为持卡人办理业务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一条 对于记名会员卡,持卡人申领信息如有变动,应通过安付宝网站safepass.cn自助或安付宝公司服务柜面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记名会员卡遗失或被窃时,持卡人应该首先拨打021-96801客服电话,在客服人员核实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后办理冻结挂失手续,持卡人应该在10天内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最近一期公用事业缴费账单,按安付宝要求办理正式的挂失手续。持卡人对挂失手续生效前发生的交易承担责任,并对挂失手续办妥后发生的安付宝不存在过错的损失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持卡人向安付宝办理挂失手续后,可申请补发卡的,并支付补卡手续费15元。

第二十三条 积点卡持有用户应该在有效期内使用。对自购买日起超过3年以上从未消费使用的积点卡,公司从第4年第一个月起按季扣取月不超过1个积点作为账户服务费。对超过有效期的积点卡,公司提供网上、96801语音平台和客服前台人工协助延期3个月的服务,延期服务每次收取余额的2%、最多不超过5个积点的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记名会员卡在3年之中从未进行消费使用的,公司从第4年第一个月起按季扣取月不超过1个积点作为账户服务费。

第二十五条 对于因顾客使用不当或磨损造成损坏,导致无法识别条形码的会员卡,安付宝提供换卡服务,换卡手续费5元。对积点卡密码因密码覆膜刮坏无法识别的,公司在审核后,向持有人的手机发送刮坏部分密码的免费查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安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一) 持卡人与他人合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二) 持卡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非法交易的;

(三) 安付宝公司调查相关情况,遭持卡人拒绝的。

第二十七条 安付宝公司的权利

(一) 安付宝公司有权要求购买人按国家规定提供个人、单位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

(二) 对于违反本章程使用预付卡的,发行机构有权暂停该预付卡的使用。

(三) 安付宝公司为购买人提供的各种免费增值服务,安付宝公司有单方终止的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购买人同意。

(四) 安付宝公司发售预付卡采取款到激活开通使用的规定,顾客提卡未付款时,预付卡处于未冻结未激活状态,不能使用。发现明显的误充值、误发卡、或未付款误激活或因为计算机系统故障发生差错,有权采取措施纠正错误,或采取冻结注销等措施,无须事先征得购买人同意,用户应该予以配合。

(五) 安付宝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交易行为中存在问题,或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的,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要求用户进一步提供必要的信息或直接对该物品、该用户及相关的交易作出相应的处理。如用户利用安富宝从事非法交易的,安付宝有权停止其业务。

(六) 安付宝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减少或撤消业务种类,也有权拒绝或取消不符合要求的用户的交易资格,而无须预先通知用户。

(七) 安富宝平台可能对用户收取合理的交易费用,并可能根据业务发展对费用进行变更。安付宝应向用户明示交易费用及其变更,如用户不接受相关费用标准及其变更,则不应进行交易。用户进行交易视为接受相关费用标准及其变更。

(八) 用户同意,安付宝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服务中断或终止而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1.安付宝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安付宝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安付宝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并将安富宝服务内用户资料加以删除。

2.安付宝在发现用户注册资料虚假、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嫌疑时,不经通知有权先行中断或终止用户账号、密码,并拒绝用户使用安富宝部分或全部服务功能。

3.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 安富宝交易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b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c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d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e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安付宝中断对用户服务的;

f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必须中断对用户服务的;

g 其他必须中断服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发行机构的义务

(一) 发行机构应当书面或通过安富宝卡网站等提供预付卡使用的有关资料,包括章程、收费项目和使用说明等。

(二) 发行机构应当按约定通过有关渠道为持卡人提供服务,主要为safepass.cn网站、96801电话服务和公司客服柜面服务。

(三) 发行机构应依法对购买人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或购买人与发行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 安付宝公司对会员卡和积点卡的密码采取计算机单向加密,任何人不能通过系统查看和查询会员卡密码。会员卡持卡人修改密码只能采取密码重置方式,不能查询原密码;积点卡密码因刮损无法识别的,需经身份核实后,系统自动将无法识别位数的密码发送到持卡人的手机中。安付宝公司保证工作人员无法直接查看密码,以确保用户密码的安全。

(五) 安富宝网站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保证用户交易活动的顺利。

(六) 安富宝网站对交易的接入系统的安全、有效、实时性负责。但不承担因通讯故障等非安付宝原因所引起交易中断、交易错误引起的交易纠纷等责任。

(七) 对用户在注册使用安富宝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安付宝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回复。

(八) 安富宝网站对用户在注册中提供的相关资信资料及在交易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有权利用这些资料进行有关联系、沟通之用,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法定机构,或为完成交易指令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为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安付宝有权在与第三方合作商签订保密条款的基础上,允许第三方合作商直接向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同时安付宝有权为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之目的使用上述资料。

(九) 安付宝负责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并在网站公布功能介绍、热点解答等内容。

(十) 安付宝将根据注册信息等相关要素对用户从事交易的权限和身份进行核实。安富宝网站并无其他义务检查以正确的方式注册的信息等相关要素进行交易的用户的真实权限或身份。

(十一) 除特别说明外,与安富宝网站及其内容以及安付宝向用户提供的客户端运行软件(如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安付宝所有。安付宝有权对用户的侵权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用户的权利

(一) 用户享有按规定使用预付卡的权利和获得相应服务的权利。

(二) 用户有权知悉预付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 用户对预付卡交易若有疑问,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行机构提出查询或更正要求。

第三十条 用户的义务

(一) 用户应当向发行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证明文件,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明文件购买预付卡。

(二) 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安富宝网站进行注册或认证;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若因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安付宝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安付宝有权暂停或终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拒绝其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安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同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 用户未妥善保管预付卡,导致预付卡遗失、灭失的,应当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四) 用户未按约定进行交易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

(五) 用户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本人密码被窃或泄露。用户对预付卡、密码、身份信息保管不善,导致他人冒用预付卡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用户应该做到:

1、 不在发行机构指定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使用预付卡。

2、 避免使用同样的用户名、卡号和密码在其他网站上注册,从而因为其他网站注册信息的泄漏,造成在本人的预付卡在安付宝公司的应用密码泄密。

3、 用户在安付宝网站注册时应该自设、保管密码:避免使用姓名、生日、电话号码、容易猜测的数字等作为密码;不得将本人自设密码提供给除法律规定外的.任何人,包括安付宝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预付卡或自己在安富宝网站的注册用户。用户同意自行承担因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预付卡或注册用户行为所导致的任何损失,安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预付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利用预付卡从事非法或不正当的交易。用户从事非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用户独立承担。

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人身和财产权利。

(二)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三)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等行为。

(四)利用预付卡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交易。

(五)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六)其他被安付宝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对因用户违反上述条款,引致索赔、诉讼及其他程序致使安付宝公司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付宝公司办理预付卡业务的分支机构,属于预付卡业务处理的有关机构,持卡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十四条 安付宝,特约商户,代理销售机构,持卡人及其他与预付卡业务处理有关的机构之间发生的争议,按照本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安付宝制定,修改和解释。安付宝如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将通过网站等进行修改后的章程公告。

第三十六条 如果不同意安付宝对本章程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安付宝提供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安付宝提供的服务,则视为其接受安付宝对本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

第三十七条 购卡人可以通过safepass.cn网站查阅本章程的最新版本,也可以在购卡时向安付宝公司索取本章程,并可要求与安付宝公司签订单独的购卡协议,购卡协议中未明确的事项按本章程执行;购卡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如与本章程冲突的,按购卡协议办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及今后安付宝制定的各项业务操作规定作为本章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法律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规定内容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受损害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一方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如果本章程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惯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 用户在购买和使用预付卡前,确认已经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阅读,双方对章程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章程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责条款的法律含义有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管辖地为安付宝公司的注册地。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安付宝网站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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