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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本的读后感500收集86句

时间:2019-02-05 12:12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1

我喜欢看课外书,喜欢读名著,最喜欢的是法国的雨果写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受到了大主教的感化,从而弃恶从善。一次偶然的机会,冉阿让成了一名富豪。他乐于助人,特别喜欢帮助穷人,经市民的一致推选,他成为了一名市长。成为市长后,他又帮助了许多像芳汀、珂赛特一样受尽了苦难的人。但警察沙威一直没有放过他,迫使他改名换姓,隐居起来。最后,这位可敬的老人在幸福的渴望中死去。

这本书里的故事连绵起伏,紧扣人心,它将有各利身世的人物串连起来,每个人的命运与故事的结尾息息相关,从而造就了一个令人颇有感悟的故事。

在生活中,有许多和冉阿让一样曾有过罪恶一面的人,他们都面临着由于特殊身份产生的巨大压力。但那些人却不会像冉阿让一样改过自新,弃恶从善,相反会更加自暴自弃,更加自卑。而在学习中、工作上,我们又何尝不是那样的呢?因为犯了一个错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同学的孤立,就放弃自我。相反,那些人应该尽力改正错误,做出更好的自己,就要告诉同学们:我尽管受到了批评,但还是能够做好自己,在逆境中更上一层楼!

冉阿让安息了,尽管命运多舛,他仍偷生。失去了他的天使他就丧生;事情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就如夜幕降临,日落西沉。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2

今天,我读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日籍华人陈舜臣先生的作品《曹操》,我对曹操这个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每当人们想起曹操,就会想起白脸奸臣,想起“挟天子以令诸侯”这句话。可读了《曹操》后我明白了,这只是对曹操的片面评价个很有本事的人,在政绩上,有过一定的贡献。比如:经过战争的冲洗,中原地区出现了“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农业生产遭受极其严重的破坏,是曹操采用屯田方针,才使中原农业得以恢复。

还有,曹操打破了汉末以来依照门第高低用官吏的标准,宣布重用那些出生微贱、门第低下,虽有偏短但有专长的人,只要有真才实学,就是生活有些小缺点的人,都可以量才任用。如:曹操手下的张辽、徐晃……他们虽然出身低微,但有一技之长,都被提拔成了大将。

曹操不仅爱惜人才,而且在战斗中能以人之长,补己之短,把被动改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比如:公元199年袁绍想以10万大军的优势兵力,一举消灭曹操。曹操那时才两万兵力,当他得知敌人要发动总攻时,同谋士分析形势,利用了袁绍的弱点,平定了北方。

通过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知道了怎样看一个人。我还要提醒大家,以后可千万别轻易说曹操是一个大奸臣了,在我心目中,他可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最后,我得到了一个结论:凡事不能只看片面,一定得看全面。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3

不久前,我读了高尔基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讲了一个苏维埃青年保尔·柯察金,在不断遭受灾难,不断磨练中成长。他时刻都在为革命奉献,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后来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却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让自己的生命怒放!

在保尔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他钢铁一般的意志,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保尔就很好的解释了这句话。他的一生,充斥着磨难和悲剧,但是终究等来了灿烂的阳光和彩虹。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保尔那种精神,在风雨的摧残下,不屈服,不绝望,坚持等到阳光灿烂的那一刻!

我又想到,在《开学第一课》里的女孩孟佩杰,她双亲去世,和养母刘芳英相依为命。8岁那年养母瘫痪,她承担了所有的活,靠微薄的病退工资生活了下去。她每天做家务,为养母按摩,要到9点才能开始作业。就这样,她度过了这样的2000多个日夜,直到现在。她用行动告诉我们:没有跨不过的坎,再大的雨也有停的时候!

在我们安逸的生活中,大家虽然不会有这样的经历,但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至少应该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我们还要为自己创造锻炼的机会,这样才不会在今后失败时一蹶不振。想一想那在寒风凛冽里尽情绽放的梅花吧,只有和风雪斗争,磨砺自己的身体、意志,才能让生命怒放,绽放出灿烂的光芒!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4

我读了一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总共分4本,它可以带你到八个地方去玩。这八个地方是:“中国家园”、“世界公园”、“地球村”、“太空馆”、“动物园”、“植物园”、“科学宫”和“文体馆”。

在“动物园”里我了解了很多动物的“秘密”。有很多动物会伪装,伪装的方式又各有不同。动物们通常是采用保护色、隐蔽色和拟态等手段把身体伪装起来,去麻痹敌人,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比如说斑马是用保护色来伪装的;蜥蜴是用隐蔽色伪装的;红花螳螂是用拟态法伪装的;毒箭蛙是用警戒色伪装的……

自然界中的多数动物单独或结群生活,不需要与另一种动物合作。但有些动物不能独立生存,必须依赖别的生物的帮助或者牺牲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这就是共栖、共生和寄生。比如说白蚁和鞭毛虫就是共生;蛔虫就是典型的寄生虫;小丑鱼和海葵是共栖的……

“植物园”里除了自然界的植物,现在还有一些是用高科技培育的植物。而且还有好多种培育方式呢!有无土栽培,比如利用温室栽培,用营养液池使番茄能够生长成为番茄树,一年四季我们都可以吃到新鲜的番茄。还有反季节植物、转基因植物等,更神奇的'是太空种子,科学家们将种子送上飞船,让它们随宇航员到太空中去旅行。种子回到地球时,已产生了变异,再经过优选培育,就得到了更好地植物品种。很神奇吧!

这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可是很值得看的哦!

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00字5

苏辙是北宋散文家。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字子由。19岁,与兄苏轼同科中进士,就在此年写了这篇《上枢密韩太尉书》。

苏辙在本文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苏辙认为是一个人的气质修养的表现,认为不先养气而去学习写文章,是学不会写文章的,人的气质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和修养才能获得。苏辙认为,为文决定于养气,养气在于阅历的深浅和宽窄。对于养气与作文的关系,有一定的辩证意义。

我也同意苏辙这个观点。养气是写好文章的关键所在,如果不先养气,那么文章就不成文了。人的气质也是需要后天的培养才能得到。有人说人的气质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我认为只说对了一小部分,因为如果气质是先天的,那么后天又何必再去对气质进行培养呢?大部分的气质是从后天培养出来的。养气得先拓宽视野,并且提高自己的阅历才能做出好文章,这就像造房前一定要先打地基一样,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这篇文章是自荐书一样的,作为涉世未深,刚中进士的后生苏辙是很难高攀得上这位韩太尉的,怎么样才能引起他的注视呢?一般人可能要小心翼翼,卑词厚谈,而苏辙却以高雅拔俗的格调,论文述志的姿态,娓娓道来,精彩纷呈,给我们留下一篇精美绝伦的书信体散文。

在我们平时工作学习中,也要注重养气,这样才能学习写文章,培养自身的气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3

近日,我们全班一起共读《城南旧事》这本书,这本书描绘了林海音女士童年在老北京的趣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幅楚楚动人的画面,在这本书中,我深深地领略到各种各样的爱。

伙伴之间的友爱。主人公英子和家境贫寒的妞儿成为玩伴,虽然英子家很富裕,但她毫不介意欲穿得十分简朴的妞儿一起嬉戏,英子的善良心就体现在这里。当英子得知妞儿身上那青一块紫一块得上是被他爸爸打得之后,常常打抱不平;当英子得知妞儿不是她爸妈的亲生女儿,发誓为她保密,绝不泄漏。在这里,我看到了深厚的友谊。

仁慈的母爱。英子与“疯子”秀贞结为好友,秀贞原来也是一个有儿有夫的大人,可是女儿小桂子刚出生不久,不幸被人扔到城外,秀贞悲痛至极,一直在苦苦寻找,可是好几年过去了都没有下落。为什么人们称她为“疯子”呢?这都是因为思念孩子才被逼疯的。大家看,这是一位多么称职、多么爱孩子、多么有尊严的妈妈。

伟大的父爱。英子的成长都是爸爸伴随她度过,爸爸教育英子要学会坚强,教育他不要与陌生人讲话,还教育她别随便乱要人家的东西,英子懂得的道理,一般都来源于爸爸。英子上学忘带衣服,爸爸风雨无阻地来到学校为她送衣服,怕她着凉。英子爸爸强烈的父爱感动着我,相信也感动了大家。

在生活中,我经历过无数次的爱,但接触更多的还是母爱,今天妈妈就狠狠斥责了我一顿,那是关于数学考试的问题,我因为心不在焉,没仔细动脑子,有几道不应该错的题错了,害的妈妈“大发雷霆”,俗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

爱是无限的,爱是热情的,爱更是伟大的,我们要时刻关注周围的点点滴滴,领略身边的爱。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4

吴承恩的《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介绍了孙悟空一行保护师傅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取得真经,普度众生。

孙悟空生性好动,不怕困难,爱捉弄八戒,但他从不退缩,碰上厉害的妖魔更是勇往直前。猪八戒爱偷懒,好吃懒做,碰上鬼怪总是想开溜。沙悟净,吃苦耐劳,身上背着许许多多的行李,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

其中有几个片段:三打白骨精,前二次都让白骨精占了上风,而第三次孙悟空便打败了妖精。你看,只要我们面对苦难不退缩,就一定能成功。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再来第三次。总有一次会成功的。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还有一次,有一个妖精知道和孙悟空硬碰硬打不过孙悟空,便暗地里变成了一个老爷爷,在那又变出个屋子来,这时,孙悟空一行人来到屋子前,想借宿一晚。孙悟空觉得老爷爷不对经,便用火眼金睛看他,一看才知道他是个妖精,便拿出棍来,重重砸在妖精身上。师傅一看孙悟空滥杀无辜,和悟空断绝了师徒关系。之后,孙悟空便回到了花果山。瞧,这就是相互不信任的后果。如果我们是一个集体,就不能相互之间不信任,因为团结力量大,集体之间要是出了矛盾,怎么能战胜困难呢?所以集体之间要团结互助。

你瞧,《西游记》中的道理还真不少,一份耕耘,一分收获。面对苦难,不退缩,要勇往直前敢于面对。集体间不要闹矛盾,要互助。光是《西游记》中的几个片段就能悟出许多道理来。这么经典的书籍,怎么不值得我们仔细品味呢?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5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6

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口号——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7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使我受益匪浅。

《童年》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这本书使我了解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他的童年生活是悲惨的,是快乐的。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是一岁辍学,在鞋店、圣象作坊当学徒,在轮船上帮厨,先后做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铺店员等等以维持生计。在轮船上做洗碗工期间,高尔基遇上了被他称之为“启蒙老师”的厨师斯穆莱。斯穆莱尽管文化水平不高,却经常让高尔基给他朗读各种书籍,这深深的感染了高尔基,唤起了高尔基对于读书的强烈兴趣。高尔基对读书的愿望是多么强烈啊,他小时候尽管是悲惨的,可是他对读书的渴望从来没有变过,他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啊,这真让我感到非常敬佩。

和高尔基相比,我又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他有时穿着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束,因此引起同学的嘲笑。再看看我们,穿的是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可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每逢双休日,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给废品加工厂,换点钱。多么艰辛啊!而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读着读着,我又一次地流泪了。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8

"阳光总在风雨后,总会遇见彩虹 …… "很久以前,这首歌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因为,那是每个人的心声。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的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我认为《童年》这部书值得用心去读的书。对我而言,童年的梦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的梦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的梦是一座闪亮的桥。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茫。这就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么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看了《童年》这部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以执著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付出就会有回报,耕耘就会有收获,阳光总在风雨后,让我们一起经历风雨,迎接温暖的阳光——这是《童年》给我的启示。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内心感到空旷是,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会使人的灵魂得以净化,生出无限感慨。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9

童年,是儿童纯真的伙伴;童年,是儿童快乐的时光;童年,是儿童生命的喜悲!但对于阿廖沙,他的童年却是悲惨的,痛苦的。我们的童年和他相比,差别真是太大了。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从3岁到10岁这一期丧父,母亲改嫁。他随着脾气暴躁的日渐破落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和慈祥的外祖母在一起生活的童年时光。

我合上书,眼眶中有一些热泪。阿廖沙的心里覆盖了一层层阴影,幸运的是他的心理有没有因此玷污。在黑暗的背面,有一群散发着光芒和正直的人,给予了阿廖沙关怀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不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充满光明的。

在他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她的外祖母。她乐观、善良、为人正直、最有光辉的一个人。她总相信善一定会战胜恶的。她知道许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用爱开阔了阿廖沙的视野。

我非常庆幸自己不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孩子。现在所有的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当成掌上明珠,不让孩子做任何事。我也不例外,我的妈妈甚至连盛饭也不让我做。我非常喜欢自己的童年。因为我的童年充满光芒和希望。

对比阿廖沙的童年,我们无比幸福。所以,我们面对一切困难时,应该有信心,有勇气。我们要相信黑暗一定会过去,曙光也一定会来临的。只要我们拥有正直、勇敢和乐观,就一定会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0

《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就是高尔基的影子,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三岁至十岁七年的苦难生活。

在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她跟着母亲回到了外婆家,那里住着他的家人们一一和蔼可亲的外婆,暴躁却勤劳的外公,美丽却忧郁的母亲,两个视财如命的舅舅,还有他的好朋友“小茨冈”。

阅读这本书令我深有感触,在外婆家,只有外婆爱阿廖沙,关心他。阿廖沙早早的就体验了人间的丑恶,两个舅舅自私自利,为了财产,不念及亲情,他们不断的吵架斗殴甚至分家。

书中写道,阿廖沙长了水痘,全家没有人关心他,只有外婆陪伴和照顾他。他被安置到阁楼,在那躺了很久,手脚被宽的带子绑的结结实实的,外婆像喂婴儿似的,一勺一勺的喂阿廖沙吃东西,给他讲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遇到什么苦难,阿廖沙绝不轻易落泪,更不像命运低头!他把苦难化作力量,反正他成为更坚强更勇敢的人,他磨砺了自己,成为了一个自立自强的人!虽然这个家充满了争吵,不过在他的生活中也还是会感受到温暖快乐和希望。

这本书十分深刻的,体现出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财如命的丑恶嘴脸,但同时又展现了正直善良,任劳任怨,淳朴勤劳的同时表现了为了让生活变好,坚持不懈的精神,促人奋进。

面对苦难,请选择坚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1

想必大家都知道《童年》这本书吧。它是俄国高尔基写的,用第一人称叙述的,主人公是阿辽什卡。全文讲述了阿辽什卡从三岁至11岁这一时期的艰苦童年生活,从“我”的母亲投奔“外公”家写起,到“外公”叫“我”去人间结束,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活。这本书里刻画了,许多有个性的人物,快乐的“小次冈”,热情的“好事情”。勇敢正直的阿辽什卡,善良乐观的“外婆”,自私残暴的“外公”,贪婪的“舅舅们”。

阿辽什卡的父亲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在外公家中最亲的人那就是“外婆”了,阿辽什卡的童年经历了长,常被外公毒打的疼痛,每当读到这是我的眼泪从脸庞流了下来。因为他们的家里比较穷,所以阿辽什卡捡破烂卖钱。告诉我们要珍惜钱,不要浪费它。

本文叙述了阿辽什卡从小心地善良,是非分明,敢爱敢恨,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将他的锻炼成长为一个刚强,有力想有作为的人。他不畏艰难阻险,即使在穷途末中也要笑着去面对困难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激励着我,让我学会了笑对人生、笑对困难。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阿辽什卡的外婆,因为她心慈心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事情都很忍让。她如一盏灯照亮了阿辽什卡,那独自、孤凉的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2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感慨万千,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啊!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五岁时父亲生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高尔基的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会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都是新衣服,读到这,我不禁有些惭愧,妈妈有时带我到商场买衣服时,我还会挑挑颜色和款型。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去捡垃圾卖钱,每到休息的日子,他就早早起床,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烂卖,运气好时才能有些收入。在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学费的来源,但学校里哪些家庭富裕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而高尔基吧别人的嘲笑变成自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门奢侈啊!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3

我想,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童年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有的人的童年是快乐的;有的人的童年是幸福的;或许还有些人的童年并不是很美好就比如《童年》的作者——高尔基。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一部——《童年》。

在高尔基还在童年时代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高尔基便跟着母亲和外祖母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外祖父很疼爱高尔基。后来,作者在外祖父家里,曾亲眼目睹了作者的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从中看到了他们的自私,贪婪。不久后,可怜的母亲也因生病而死,母亲去世时作者才11岁,要知道,失去父母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更何况作者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子 。后来,外祖父只好把作者扫出家门,让作者自己去闯荡世界,独立生活……

高尔基的童年正如前面所说的,并不是很美好,可以说是非常苦难的,但是就是因为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才使他有了一身与其他人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作者坚强的意志。

我看了《童年》这一本书,从中受到不少启发,书中告诉我们不论自己的处境有多困难,也要学会坚强,积极的去克服困难,不能退缩。我觉得,现在这个时代和高尔基生活的那个时代简直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要知道,现在的幸福可是来之不易!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4

童年,是一个代表童话的名词,它蕴含着物知的可爱;他弥漫着糖果的甜蜜;他收藏着一颗单纯的心,它是每个幸福的过往,描述着一段段第一次的开始与结局。

在不经意间,我在书柜里发现了一本尘封多年的《童年》,我怀着崇敬悄悄走进的高尔基先生的童年,原认为是华丽的童年成就了他的今天,却发现是磨练铸就了他的不平凡。 从小父亲去世,在外祖母家生活,缺少家庭温暖的他目睹了两个舅舅分家产的明争暗斗,遭受了外祖父无情的毒打,经历了悲剧的生死分离,在这个世态炎凉的社会褪去了幼稚的无知,变得成熟,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稳重,终于母亲再嫁,却未得到想要的幸福,继父的冷酷无情铸就了他成为孤儿的结局,行行色色的人物,给予他不同的感受。 外祖母,外祖父有着不同的上帝,慈爱与冷酷,怜悯与冷漠,影响他幼小的心灵,外祖母的善良是他童年中的一抹色彩,在这个社会上,他学习到了许多,也认识到了许多,带着复杂的心境走向人间,结束了他的童年。 我敬佩他的坚强,

在痛苦、失落的环境中努力地坚持着,努力着,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面临苦难,以平常心去为自己赢得一份天地。生命匆匆交错,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过,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苦难,创造出美好的生活。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5

《童年》是高尔基对照自己的童年写的一篇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代的凶残和黑暗,高尔基就生活在这水深火热的生活中,可他并没有对生活绝望,而是坚强的走了出来。因为他的勇气支撑着他,让他能够勇敢的面对生活的黑暗。一个下午我翻开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寥沙被命运深深地抛弃,使他的童年黑暗而痛苦。阿寥沙从小失去了父亲,同痛哭欲绝的母亲来到了脾气暴躁、视金如命的外祖父家。刚到外祖父家阿寥沙就因为一个小错误而遭受了外祖父的一顿毒打。这还只是阿寥沙痛苦童年的开始。阿寥沙在外祖父家认识了一些亲人:为了分家产而大打出手的米哈伊尔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为他挡下恶毒的树枝,深深喜欢他的小茨冈等。

同阿寥沙的童年相比之下,我们就象在甜罐里被甜水浸泡一样。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中。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我们还挑三拣四的。阿寥沙不但填不饱肚子还要遭受毒打。和羞辱。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主人公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人要取得大成就,首先要学会吃苦。所以生活中我们再也不能遇到一点小事就放弃,要坚强的把这条路走下去。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6

童年,是每个人都曾经经历过的,有快乐,有幸福,也有许多的悲伤。童年时美妙的,是充满阳光的……可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

高尔基三岁就失去父亲。失去了父亲,也就意味着失去父爱。他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一个外祖父经营的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会打高尔基和他的外祖母,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善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瘦小的身体轻贴着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故事,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高尔基还说:“讲着讲着,他在我眼里的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是呀,这个干瘦的老头在我的心中的形象也高大起来,他好像什么都不怕,他像一座山。

高尔基的童年非常悲惨,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童年的每一滴美好的时光!幸福的时光!童年,本该是每个人最幸福、最难忘得时光,可作者高尔基的童年却和我们不一样,没有快乐,也没有幸福,只有黑暗和阴影,这令人感到难过。

在这本书中,我十分敬佩高尔基的外祖母,她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他童年的心。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过后,不仅让我更加珍惜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7

童年就像一幅画,色彩鲜艳,线条柔美。童年就像一片海,任我遨游,伴我成长。童年就像一本书,古色古香,精彩绝伦。童年就像一朵云,纯洁无暇,变化多端。

这些天,我看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小说讲述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从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如到外祖父家常常见到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批判了市民的残暴,写在母亲死后与外祖母相依为命的一段生活,作者刻画了外祖父的贪婪吝啬,外祖母的宽厚善良等。

看到高尔基这样的生活,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更是快乐的。我没有经历过被鞭子抽的滋味。我们家不会看到有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更不会发生残暴事件。

跟高尔基相比,我现在11岁了,我现在连饭都不会做,我一开始尝试时,煮饭水放得太多,变成了粥。炒菜,要不是忘记放盐,就是忘记放糖和油,而且有时我还不太清楚是放盐还是糖,还有时不知道要放多少。我做出来的菜,差不多都是给垃圾桶“吃”完的。

看了《童年》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童年,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一个充满快乐的童年。童年是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所以让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美好童年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8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可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你呢?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19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0

有些人在痛苦之中消沉,而有些人却在痛苦中顽强的成长,《童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在痛苦中成长的。

《童年》是高尔基1920年创作的,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描写主人公阿廖沙失去父亲后,就跟着母亲和外婆一起来到了外公家。这是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阿谬沙的外公是一个已经接近破产的小染坊主,他的性情十分暴躁、乖戾、贪婪、自私。阿廖沙的舅舅一个比一个自私,经常为了分家的事情不顾同胞兄弟、血脉亲情互相抠打、残杀。但是,阿廖沙还是有善良的勇气,乐观向上的面对生活。在他的母亲去世后勇敢地走向了社会。

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使我不禁想起了现在的幸福生活。妈妈几乎每天都给我买新的衣服,不管我的衣柜塞的满满的,可妈妈还要给我买……但是,我却还不满足,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买几本书,可妈妈把《鲁滨逊漂流记》买成了《鲁滨孙漂流》,我见了,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趴在地上直哭,一边哭一边说:“你给我重买嘛。”,“只是名不同,内容一样的。”妈妈说。“不行的,参加奥语的学生一定要买一样的。”我不依不饶。妈妈见状,只得带我去买书,不但买了正确的,还买了另外的书。

看了《童年》,我发现我们应该珍惜美好的生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1

大家知道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吗?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其中的《童年》。这本书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情与坚强。

《童年》主要讲述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死于霍乱,母亲带着他到外祖父家生活中的故事。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夫妻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甚至是为一些小事常常争吵斗殴。作者用生动的语言一面勾勒出了小市民的庸俗自私、空虚无聊的真实画面。另一面展现出一劳动人民的正直、纯朴、勤劳。

在这本书中,让我感动的情节有许多,而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段话——“她一下子把我从黑暗中领了出来,走进了光明,还为我周围的东西带来了耀眼的光环!她是我永远的朋友,是最了解我的人,我和她最知心!她无私的爱引导了我,让我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中都绝不丧失生的勇气。” 作者对阿廖沙外祖母的描述让我也融入到了故事中,有着深深的共鸣,因为我的奶奶也同样带给了我光明和勇气。这种爱的激励是一种强劲的动力,它能让人克服重重的困难。

高尔基的《童年》内涵丰富、耐人寻味,通过一个渐渐长大的孩子的眼光来观察、了解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少年。他在成长期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所经受的各种心理考验,对我来说都无比亲切,也令我感动。

亲爱的同学们,你们也快来读一读吧!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2

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拥有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童年中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是美好的。翻开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心情随着一行行的文字而忽起忽落。

阿廖沙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在3岁时便失去了父亲,随着母亲去投奔外祖父。由此,阿廖沙黑暗的生活开始了。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是他的脾气十分暴躁,动不动就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然而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贪婪、残忍、愚昧。在这个小市民的家庭里,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整日为争夺财产争吵、斗殴……十一岁时,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外祖父让他到“人间”混饭吃。

但是,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的基督 教徒,她就像一盏明亮的灯,温暖了阿廖沙的心。另外,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以及聪明的“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力量和支持,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坚强、勇敢、正直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与我们相比,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我们应该庆幸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和平发达的年代里,而不是阿廖沙的时代。我们成天在爱和幸福制成的蜜罐里泡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自己努力地打拼。而我们仍然不知足,总是要求更多。读过高尔基的《童年》后,我了解到了高尔基童年的生活。看看自己的童年,是多么美好,我感到十分满足。

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3

童年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最美好的,最天真无邪,不懂人情世故的年华,留下最珍贵的回忆,而高尔基的童年简直参不忍睹。

读完《童年》后,最先的感受是对俄国拥有相似童年经历的不幸者的同情。如同炼狱般的童年,使儿童过早尝尽,品尽世间百态。有的,有了对未来的恐惧;有的,有了对社会报复的仇恨心理。可坚强、勇敢、善良的高尔基,在逆境中成长,通过真挚的文字,净化那被丑恶社会污染了的心,拯救俄国社会。

在《童年》中,早亡的父亲,残忍、唯利是图、视财如命的外祖父,两个残暴、蛮横无礼的舅舅,报复社会、凶恶的彼得伯伯,凶狠暴力的继父,无不是俄国黑暗丑恶社会的缩影。除了这些悲剧之外,我们也同样看到一些善良,仁厚却饱受恶势力摧残的人,善良慈爱的祖母,追求婚姻自由的母亲,聪明能干的“小茨风”,瞎了一只眼却仍踏实肯干的格里高里,热爱学习、渴求知识的“好事情”,这两部分不同类的人们存在于高尔基的童年中。或多或少产生影响,让他在如此黑暗的家庭中快速成长,成为悲惨社会中难得孕育的一颗智种。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种环境,育一方人”人在于环境的影响,却有时影响环境,环境能改变人,而人的作为也影响环境。无论我们在如何的困境中,我们都要坚强,不放弃,让人性熠熠闪光。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4

一说到童年,我想,每个人想到的应该都是满满的幸福,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到处充满了欢声笑语。但自从我看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才知道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令人感叹!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中度过的。他四岁就失去了父亲,然后跟随着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生活。外祖父是一个视财如命,脾气十分暴躁的人,常常无缘无故的打人,高尔基也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地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与丑恶,因而他小小的心灵受到了治愈。

本书大量运用了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把人物刻画十分逼真。也写出了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让人读来仿佛置身于其中,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一般。作者当时生活的年代是沙皇的统治时期,平民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剥削与压迫。打架斗殴给作者的心里留下了阴影,使他从小不得不走入社会。有恶就会有善,书中的外祖母就是一个光明的人物,她用自己的言行举止给作者树立了榜样,使在她身上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像外祖母这样的人,默默开导你,我们要满怀感恩之情,感谢他们。我们比作者要幸福很多,有疼爱自己的家人,我们要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许多打击。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5

《童年》是高尔基根据自己童年的经历写成的自传体小说。它揭示了俄罗斯沙漠的黑暗、残酷和不人道的生活。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饱受着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和屈辱。但高尔基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来到这里。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比什科夫,他的副名是阿列克谢亚。他年轻时失去了父亲。他和他的母亲和祖母来到了他祖父的家。与其说它是一个家,不如说它是人间地狱。我的祖父负责管家的一切。他脾气很坏,视金钱如命。主人公阿丽莎经常因为犯错误而挨打。这两个叔叔经常为了各自的财产而吵架打架。家里的女人没有地位,可以被丈夫责骂和发泄。这一切给阿莱沙年轻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从那以后,阿丽莎离开了祖父的家,独自踏上了社会的征途。他参加过许多地方的战斗,在战斗中受了许多屈辱,但他活了下来。这应该是因为他总是依靠自己坚强的精神和不向困难屈服的信念。

现在,我们真的不知道我们的祝福有什么好处。我们不担心食物和衣服。可是小廖沙吃不饱穿不饱,挨打受辱。这些悲惨的场景让我思考:如果我们生活在俄罗斯沙皇时代呢?我们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们居住的地方吗?

时代在进步,但人们变得越来越懦弱。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他们想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要得到幸福,首先要学会吃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6

书全身上下都散发这一种不同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得去阅读,我喜欢看书,我最爱的一本就是——《童年》。

在我小时候就曾读过,在寒假里我又将这本书重新温习了一遍。《童年》是由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生动形象的写出十七世纪七、八十年代人民的生活状况,阿廖沙的爸爸去世,他跟着外祖母生活。然而随着外祖父家业的衰落,两人舅舅为了财产的斗殴,使他的心变得孤独,污浊。不过外祖母圣母般的胸怀像一盏明灯照亮他的心灵,将他从黑暗之中拉回,让阿廖沙保持着对生活的期望,最后在外祖母的帮助下,阿廖沙逐渐成长成一位坚强,正直,自信,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他的周围有许多残酷黑暗的事,他从中学到了许多,从懵懵懂懂的样子,并成长,和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是光明的,五彩的,至少没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变得贪婪,残忍,我没有痛苦,生活过的无忧无虑。

阿廖沙小小年纪就经历了这些事,他不但没有堕落而是向着光明前行,因为他坚信,黑暗终会过去,未来将会是一片光明。跟现在的小孩相比那可是大大的不同,有些小孩会经不住金钱财富的诱惑,一步一步的走向犯罪的道路。

《童年》是我最爱的一本书,它向我们说着:“黑暗终究会过去,向着光明奋斗。”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7

《童年》想必大家都看过,它是一部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巅峰杰作。

《童年》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描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苦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描述了19世纪俄国各行各业人们的生活状态,广阔而深刻。既押击了小市民阶层庸俗无聊、空虚自私的丑恶嘴脸,又展现了下层劳动人民正直勤劳、淳朴善良的精神。同时,作者更在其艰难的成长历程中,展现了为寻找新的生活道路、探索新的生活意义而不懈努力的精神力量,震撼人心,促人奋进。

在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外祖母的上帝和外祖父的上帝”这一章。在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眼里,外祖母的上帝是仁慈的,亲切的,宽容的;而外祖父的上帝是冷酷的,残忍的,严厉的。这种对比的手法会令美的更美,丑的更丑。更深层次的让读者加深外祖母的上帝和外祖父的上帝的印象。

书中的人物特点极为丰富。我们的小主人公阿廖沙是可怜的,是勇敢的。而他的外祖父则是凶残的,贪财的。阿廖沙的两个舅舅——分别是雅科夫舅舅和米哈伊尔舅舅,他们两个都是阿廖沙的亲舅舅。可是,我非常疑惑:怎么能有这种比禽兽还禽兽的人?为了那几个臭钱,竟与自己的父母争吵、打架,真是两个逆子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个社会上心狠手辣的人太多了,这些人都喜欢走捷径,一点都不实在。所以,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老实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我相信成功就一定在你的眼前。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8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点点滴滴,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三岁丧父的孩子,他由他的母亲,带到了他从未去过的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自私残暴,野蛮粗暴的小染坊的主人;外祖母是一个和蔼可亲,心地善良的女人;舅舅雅科夫和米哈伊尔同样的自私自利。

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应该受到亲人的关爱,但阿廖沙的童年是不幸的,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美好的故事让他开心。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夺得家产,经常大打出手、明争暗斗,在这种生活中,早已经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记。

童年是每个人的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和思想是天真、可爱的,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就会让人一生受益,相反,如果收到不好的印象,他们后面的影响又会怎么样的呢?

现在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而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挨打、受欺负,悲惨的一幕又一幕,但阿廖沙却不受这些影响。反而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学习,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思想品质,难道这些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童年是一副五彩缤纷的图案;童年是和蔼欢快的乐曲;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那么的美好,虽然阿廖沙的童年不幸,但它却像一颗灿烂的星星,永远保持着初心,这正是我要学习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29

假期妈妈让我读了一本书,是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使我深受教育,和高尔基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就死了,生活很穷苦,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的家里。由于家里穷,他上学只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的裤子。这样一身装扮,同学们都笑话他。有的同学还经常给他起外号。

和高尔基比起来,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名牌。想到这儿,我不仅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有这么好的条件,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妈妈给我买衣服,我还嫌不好看,不舒服,又哭又闹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就去捡破烂。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拎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换钱,却只有半个卢布的收入,1卢布只相当于我国的人民币0.02857142857142857元,可见他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如果捡不到破烂,他就不能去上学了。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缺,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相比之下,还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高尔基把别人对他的嘲笑变成促使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读书、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的喜爱。

今后,我要艰苦朴素,自力更生,发奋图强,努力学习,珍惜现在的大好时光,以实际行动去报答老师和家长对我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30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小说。这本书是以孩子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给这个充满伤痛的故事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在一个昏暗狭小的屋子里,阿廖沙的父亲躺在了地板上。身穿素白,身子显得特别长……母亲跪在地板上轻声说着什么,声音低沉嘶哑;双眼被泪水浸泡着,又红又肿。外婆也在哭……”读着读着,我屏住了呼吸,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多么可怜的阿廖沙,才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还那么小,小到对外祖母说的关于父亲去世的话还不能完全弄懂!生活贫苦的一家人,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该如何生活下去呀!我继续读了下去,阿廖沙的生活环境实在太差了,他生活中的很多人都是那么自私,那么暴烈。幸好有慈祥、善良、乐观的外祖母的陪伴。

读完《童年》这本书,我深深地同情高尔基悲惨的童年,但是也佩服高尔基面对困苦生活的勇气。高尔基的家人很粗暴、自私、市侩,他跟着外祖母生活,外祖母慢慢地教育他。外祖母给他讲故事、讲笑话、安慰他……外祖母就是高尔基生活里的一束光,是外祖母让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善良,感受到了温暖……

和高尔基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啊!在家里,有家人的疼爱和关心,不愁吃不愁穿;在学校,有老师悉心的教导和同学们的关爱。我要好好珍惜,要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3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是,我们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困吗?不,我们没有。我们有些人在家里还是独生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奶奶一起生活。别的小朋友都有新衣服,他却没有,他只有几件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和奶奶,而是更加努力的读书学习,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和奶奶。读到这里,我的脸红了。我在想,高尔基在那么艰难的生活下都能坚持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他的生活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教导讲课,回家也有大鱼大肉等着自己享用,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每年不但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而高尔基那个时候呢?几乎都有人欺负他,伤害他,骂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嘛呢?啊,高尔基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也能成为人才,真让人佩服。如果,我也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真的都不知道该怎样生活下去了。因为我们现在过得真是太幸福了。

所以,我们应该珍惜如今的幸福,珍惜如今的美好生活。当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就像高尔基一样,不论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坚持好好学习和生活,长大以后,尊敬教我们的老师,孝敬生养我们的父母和关心我们的爷爷奶奶。他们都是在我童年时代,为我默默付出和给我幸福的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00字 篇32

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而作者高尔基作品三部曲中的一本它在文学万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时,父亲便离开了人世,母亲带着他去投奔外祖父,外祖父是个小染坊坊主,他性格暴躁,经常毒打孩子们,而且还自私自利,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非常残暴不堪的。他们为了争夺阿廖沙母亲的嫁妆和外祖父的财产而互相打架斗殴,还经常用打孩子来撒气。但是在这污浊、黑暗的环境,有一个人她依然乐观、善良、有着无私的爱,她便是——外祖母。外祖母非常和蔼可亲,她是唯一一个疼爱阿廖沙的人。她给了阿廖沙无私的爱,无限的宽容。她为阿廖沙指引走向光明的道路,走向光明,美好的未来。

而相反我们的生活时代是那么幸福,有许多喜欢的玩具,许多漂亮的衣服,还有许多美味的零食,在餐桌上又是大鱼大肉地吃着,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一有不顺心的事便和父母大吵大闹、抱怨声、责怪声不停。甚至有时候看到喜欢的东西便哭闹着让父母买,但是买好之后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便不想要了,有时间还会因为不懂事与父母吵架。

高尔基是不幸的,他本该因为有优异的成绩开开心心地去读书的,但是他为了生活只能放弃学习拼命工作养活自己。

而我很幸福有父母无私的爱,有老师的教导,朋友的陪伴,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

同学们,这本书它揭露了俄国沙皇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的生活。让我们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和阿廖沙一样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常言道:“天道酬勤”,所以我也常用它们给自己补补。对于这些“营养品”,我家就有一书柜:《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海底两万里》······这些都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若问及我的最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它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当我沉浸在书中时,真正体会到“我扑在这本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无比兴奋;还有时让我流下感动泪水……这部作品真让我爱不释手。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人物:有忠君爱民具有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奸诈多疑的一代枭雄曹操;仁慈善良,胸怀大志的刘备;勇猛、忠义的关羽,还有心直口快、鲁莽的张飞,还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当他刮骨疗毒时我倍感震憾,华佗用尖锐的刀切开关羽皮肉,他帮若无事地下着自己的棋,疗伤完毕,血流一盆,他仍谈笑风生。当读到他夜走麦城被孙权抓获,囚赴刑场,孙权劝他投靠,他不失儒将风采,慷慨就义,让我敬佩不已。我终于明白今天的人们为什么那样敬仰他。

最让我惊叹不已的还是书上的各种计谋,比如:诸葛亮使用空城计骗了司马懿十五万精兵的那段精彩内容——当时诸葛亮城里就剩五千老弱病残的将士守城时,诸葛亮面无惧色、不慌不忙,让兵士把四扇城门打开,每扇城门仅派二十兵士装成扫地,洒水的样子,自己坐在城门上弹古琴。那琴声悠然,音律流畅,在天地间回响。司马懿见诸葛亮这般风采,恐有埋伏,无赖地带领大军撤退了。读到此处我对孔明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增长的才干。相信你读了也会乐此不疲,如果你也喜欢就和我一起来鉴赏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孤岛上呆了35年,但他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还建立一个小王国。

他,就是鲁滨逊。

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没有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三四十天。没错,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了一条船,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精力,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他是生活和精神上的强者,一个富有创造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软蛋。而且,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那些家大都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孩子做,天天都说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有用,但生活却更为重要。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得了吗?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喂了鱼;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建庇护所吗?会找食物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近来,我读了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如果你还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让我来做一下介绍吧。

海伦在19个月时,因一场重病而导致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以及失语。这”三失“让海伦变得愈来愈暴躁、任性和孤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这样的过了六年多,海伦6岁零9个月时,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引导海伦走出了黑暗。她费尽心思的教海伦知识,使海伦感受到了语言的奥秘,领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伦凯勒从此如饥似渴,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师细心、耐心的指导及帮助下,海伦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之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海伦凯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这只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们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丽了吗?没有。我们要从这一刻开始,走进大自然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

我们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现在所有的,用微笑战胜一切,顽强不屈克服种种”拦路虎“,记住一句话:”忘我就是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1.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 。” 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终于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还了一次手。顿时,妹妹的鼻涕眼泪就下来了。 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责问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虽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为姐姐,这点挠痒痒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讲一个忍字。” 我听了觉得有些不服气,但我平时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谈的来,所以只是看着别处翻了翻眼皮,不出声。 表哥好像没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你看看她才几岁,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计较什么?你应该有姐姐的范,还是那个子忍!”我刚要辩驳,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开口:“你看她多可爱,是你的妹妹,你对她还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个字……” 于是,我也大声说:“忍——”我们相视而笑。 很奇怪,表哥的开导,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谅了我,我们和好如初,以后也没有再发生不愉快,从书里,故事里我学到了怎样做一个好姐姐,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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