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鞭笞,入木三分,人物刻画,丰富饱满--《爱尔兰往事》
【前言】
这是美国文坛大师里昂尤里斯的一部长达60万字的长篇巨著,《爱尔兰往事》读后感。好久没有看这么长的小说了,尤其是西方文学。2012年4月到5月间,几乎每个晚上都要抽出一点时间来看,差不多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书中人物众多,情节复杂,时间跨度大。要知道国外人物的名字对于中国人来说,一向不是很容易记住的,人物一多,那更加有这种感觉了,有时候看看还要往前翻翻,终于在五一节几天里看完了它。
【感受】
不得不承认,这是我近一段时间来,我认为最值得看的一本书,书中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饱满丰富,以爱尔兰长达两百年的错综历史为背景,为我们讲述了爱尔兰那很多令我们不知道的点点滴滴,那关于爱尔兰共和国、爱尔兰天主教、新教徒、英国殖民者之间复杂的斗争,通过主人翁康奈尔.拉金及他的爷爷、父亲的斗争史,向我们娓娓道来,长了很多知识。
翻开小说的序我便喜欢上了,这是我喜欢看的一类文章,带有历史背景,娓娓道来的一个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同时还可了解各地的人文风俗。
书中第一章《我的故乡》刚开始,我便有些诧异了,远在万里之遥的爱尔兰死了人之后,居然和中国习俗一样,需要守灵,而且同样也是三天,街坊邻居会自发前来,读后感《《爱尔兰往事》读后感》。而为了不让精灵把死者的灵魂带走,需要去牛棚、蜂房等把死讯告诉奶牛、马、蜜蜂等。让人感觉到浓浓的文化习俗。
小说一开始的安排便是书中的主角康奈尔的爷爷吉尔迪的死。由一个叫戴德的说书人,向我们的主角康奈尔诉说当年他的爷爷是如何的一个爱尔兰英雄,同时也介绍历史,17世纪来,爱尔兰遭到英格兰入侵,天主教徒们屡次反抗失败。英国新教主导的都柏林会议针对爱尔兰天主教徒颁布的"惩治法案",更是将原住地的'爱尔兰天主教徒推向了苦难和深渊。一场马铃薯"霍乱"造成的大饥荒,给爱尔兰人造成了极大创伤,上百万人移民海外,又有上百万人命丧途中,而留下的人经过了圈地运动,失去了土地,在承受欺压的同时,也展开了风起云涌的斗争。但是爱尔兰运动的成分很复杂,城市的知识和政治精英们,包括一些工人以及大批移民过来的苏格兰人,大都信仰英国的圣公会新教,而农村的确大都信仰天主教,还有长老会教徒(他们转么和天主教作对),他们之间,时而联合,而更多的是无尽争斗,英国政府利用矛盾和冲突,则分而治之,维护着王权、贵族、工业巨头的统治。
康纳尔的父亲汤姆斯,同样秉承了拉丹家族他太公、爷爷影响力,在他们家乡,也是一个极其具有号召力的领袖人物,最出彩的一件事情是他面对新教徒的冲击,奥兰治人的敲诈勒索、甚至是生命的威胁,依然不为所动,带着未成年的儿子小康纳尔参加了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投票,令小康奈尔接受了一次斗争的洗礼。他们支持的凯文等爱尔兰党成员赢得了英国议会的大选。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不惧任何威胁的凯尔特人的后代,爱尔兰的英雄。然而,汤姆斯的英雄气概似乎就那么昙花一现,他接下来的愿望就是想让康奈尔,继承他的土地,过好安稳的日子。也许他是看到了革命这条道路的太多艰辛和叵测,他寄予厚望的大儿子康奈尔却不愿甘心守着这么一块地。而二儿子又远去新西兰移民,妻子则被教会控制了思想,汤姆斯心死,最后在酗酒中老死去。
主人公康奈尔就是出生在这么一个有领导传统的家庭,长的高大壮实,还心灵手巧,打得一手好铁匠的活。具体有上进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争取,能读书写字还写诗。从很小时候,便展现出来了不一般的领导能力。在父亲的有意无意的培养下,康奈尔逐渐长成。
名著的读后感1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改变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了《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我原来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读了《狼王梦》这本书之后,我就对狼有了新的评价。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和勇敢;令我吃惊的是,为了在恶劣的坏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但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咔嚓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流出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替小狼蓝魂儿可怜,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哎。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特殊的埋葬仪式,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草原狼从不独吞猎物,总是与家族的每一匹狼分享,它们会承担狼崽和老狼的抚养,它们对家族有着不可磨灭的责任感。
蒙古人的冷静是狼教的。
草原狼不管在多么危急的时候,都能冷静的“调兵遣将”杀出重围,头狼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一头老狼的镇定,足以挽救整个狼群。
蒙古人的宁死不屈是狼教的。
草原狼是无法驯服的,自由是它们一生的追求和信仰,它们宁意战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也不肯在铁链下安稳度过一生。
蒙古人是狼的徒弟,狼是蒙古人的精神图腾。
在蒙古人心中,狼、草、人、畜是一个整体,狼吃黄羊和黄鼠,使草原不受破坏,人才能在草原活下来,牲畜吃草,狼吃牲畜,为了控制狼的数量,人又要杀狼。这是大自然千古流传的草原铁律。
但这一切都在人类开始想要征服自然时改变了。
猎人大量捕杀狼,渐渐的,狼在草原上销声匿迹了。人们肆意养殖牛羊,将草原变成了麦田、菜园……
读完《狼图腾》,我的心情很沉重!!!
在草原狼被捕杀殆尽的今天,在野生动物日渐稀少的今天,在人类的野心开始膨胀到幻想要彻底征服大自然的今天,我们大量砍伐树木,我们不顾草原的负荷圈养牛羊,肆意毁坏草原……
大自然惩罚了我们:森林变成荒野,草原变成沙漠,生物种类灭绝速度增快……
我们是否应该检讨,我们是否应该明白,只有像蒙古人对待狼一样对待大自然,像蒙古人敬畏狼一样敬畏大自然,才能够长久的在地球上存活下去?
名著的读后感2
读了《树精尼卡》后,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是它告了诉我:“外貌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这个耐人寻味的道理。 《树精尼卡》主要讲述了:树精灵尼卡模样太怪了,它非常怕别人笑它,所以不敢交朋友。只有在月圆之夜,它才在远处看其它精灵跳舞唱歌。后来,尼卡因为太寂寞,所以请巫师把它变得漂亮。巫师答应了,但要它去收集一些赞扬和精灵的笑声。尼卡到处帮助有需要的精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收集好了赞扬和笑声。当它把收集好的赞扬和笑声交给了巫师时,它却不再想改变模样了,因为它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远胜于拥有这个美丽的外表。” 当我再次读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啊!这个不正是以前的我吗?对啊!那时我刚转到了荔港南湾幼儿园。我因为总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就变得很自卑,不敢与别人交流,交朋友。我的父母也为我的自卑而非常伤脑筋。 有一天,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这些新生来进行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讲得很流利,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快到我了,我心像一只兔子一样蹦啊蹦啊蹦,紧张得快跳出来了!“下一位!”老师喊道。啊,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走向台前,“我·····的 名字叫···叫···植馨霈,请···请····请多多····多多指教!”一介绍完,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走回到座位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又请了几个同学进行。介绍完了,老师问全班:“你们最想跟哪位新生交朋友?”“霈霈同学!”“她最喜欢帮助别人!”“她最善良!”他们异口同声大声地说道。在那一刻我的自卑已经烟消云散了。从此以后,我主动和同学交往、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幼儿园的那段美好时光,成为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这件事,再读了《树精尼卡》这篇故事,都让我觉得尼卡悟到的道理是正确的:“模样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应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啊!”还在自卑中生活的人啊!快来看看这篇故事吧,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吧,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名著的读后感3
《小树精》是由 东方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童话作家——王一梅。 这本书写的是树精阿末的妻子树精欢欢在合欢树中冬眠时,被人类干扰,变成了隐形树精,隐形树精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一年。如果找不到红色的浆果和白山羊的毛织成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就救不了隐形树精。当时,那里的人们只养黄山羊,见到自己的羊圈里多了一只白山羊,都会厌恶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白山羊!我们可没养它,让它滚开!”因此,在这个城市里,白山羊消失了。树精阿末为了救欢欢,离开树精森林,去寻找红色的浆果,和消失的白山羊。阿末让胡萝卜兔和糊涂猪来照顾幼仔:树精小羽。就这样,阿末去了城市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树精森林。直到有一天树精小羽发现了树精阿末,认出了树精阿末就是她的爸爸,可这时的小羽已经变成了隐形树精。树精阿末让白山羊吃下红色的浆果,山羊的毛变成了红白色的。方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后,帮助树精阿末用红白羊毛织成了一件毛衣,树精小羽穿上后,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知道了,真心的朋友才是最可靠的,不要总是说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也这样说你,你心里一定也不好受。真心待人,总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名著的读后感4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希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助他重新捡回希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起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可以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情,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后来,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美好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伤心,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伤心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cheap,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伤心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直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同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名著的读后感5
我在国庆节假期看了一本由法国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写的《悲惨世界》,维克多?雨果,他被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看了他写的书,确实发现他的文章写的生动有趣。
文学的意象。黑夜里的灯光,这是多么有意境文采的名字!这当然不仅仅是一个小节名字,这象征着黑暗社会中,努力寻找这那一点光明和希望。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诗表达的效果或许不同,但是,这是多么美的文笔啊!
第二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我读后的感想。这部长篇小说,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黑暗的社会背景以及人民身处的水深火热之中。雨果用他深刻的思想,老练的文笔,组成了一部有着连贯性思想的小说,一部真正的巨作。他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都是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人,有优点有缺点,仿佛就在我们身边。雨果,要通过对当时的‘悲惨世界’之描写,来抒发自己对美好、和平、自由生活的向往,对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处团结友爱的向往。也许,这也是他要告诉我们的吧。
但是,我们更要学到的是一种主人公的精神,或许你说,冉阿让是个小偷,是个犯人,更是个凡人,但正是平凡的他,却依然有他的闪光点,善良大度。他自从出狱,受到主教不求回报的震撼便一心向善,救出了许多曾经和他那样痛苦而苦难的芳汀女儿珂赛特等等人,立志做一个好人,为别人服务,为社会做贡献。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不是圣贤,怎么会没有过错?只要我们知道自己的错误,端正态度诚心改正,这就是善的开始。冉阿让很好地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道理。有着历史污点和不光彩过去的他,还不是一样成为了一个好人么?相反,如果不改正,那么他只好在晚年的时候,孤独地忏悔自己的罪过了。
悲惨世界,是让我们走出黑暗,寻找光明,寻找出路。这,就是《悲惨世界》作者雨果要放声呐喊的,和平,自由,民主,平等,友善,团结,宽容,向善,与永不泯灭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6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名著的读后感7
大学時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時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時,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軍隊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時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時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時時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時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時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時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時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時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時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名著的读后感8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不羁的个性使然。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名著的读后感9
在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最最激动了。在这本书中,安妮在不断的变化着。
从马修带回来的是一个满脸雀斑、一头红发。瘦骨如柴的小女孩,我不马修和马莉娜会不会收留她。自从安妮被收留以后,她一次又一次的出:他把止痛药放进了蛋糕里;从房顶上摔下来;把头发染成绿色等等,在每次出后她都吃一欠,长一智。
安妮仿佛是一个闯入凡间的红发小精灵,当马修和马莉娜兄妹由于一个误会收留她的时候,玛丽娜一度怀疑她着了魔。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小精灵,却牢牢的抓住了我们的心。
现在安妮变了,她变成了一个懂事、漂亮的大姑娘,她考入了皇后学院,并成为了获得大重奖金的学生。后来,他为了玛丽娜和马修,放弃了考大学,她也不让马莉娜卖了绿山墙,因为这是马修生前一生的心血,她要在这美丽的绿山墙里和马莉娜度过一辈子。
我被安妮的这种精神所感动,我爱安妮。
名著的读后感10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名著的读后感11
什么是英雄?我以前并不太了解,只知道英雄都是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牺牲的人。对我来说,那是遥不可及的。
但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篇文章,我的观点由此改变了。这篇文章的故事是:从小诚实、质朴、全身是胆的保尔出生在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里,他把一切力量和生命都奉献给建设新世界的伟大事业。他是一个在全俄罗斯的人民心中的、全俄罗斯的共产主义是的英雄。
此时,我终于明白了英雄真正的意含义:为了人民的利益奉献自己的一切,与坏人坏事斗争,那就是英雄。英雄是在别人最需要帮助下,敢挺身而出,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会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的时候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个格言告诉我们,即使你没有做惊天动地的事,可你一生没有做坏事,那你就是英雄!
同学们,看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名著吧,它会让你受益终生!
篇一:《等待戈多》读后感1000字
“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的人。”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我读完了爱尔兰作家贝克特的这本曾获诺尔文学奖的《等待戈多》。闭上眼,脑中一片混乱。目光茫然,再次翻开这本书,一遍遍读着这句话,直到嘴唇干裂,脚已经站麻了,感到累了。坐在腾椅上,手中传来杯子的余温。午后的阳光懒懒散散,静静地等待着,眯起眼,思绪在不安的空气中越行越远。
黄昏,寂寞的天空有飞鸟掠过,了无痕迹。不知名的大树下,两个老人呆呆的坐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就这样望着远方彼此不语。偶尔传来毫无意义的对白,却仍是等待着。没有思绪的等待着,直到天黑离去。口中却还念念不忘,明天,他会来的。
我冷笑了,‘戈多’真的会来么?两个老流浪汉只要一直等就可以了么?真是可笑,真是荒诞的无可救药!现实世界的混乱、丑恶和可怕,使人的希望难以实现。他们的处境是悲哀的,只能等待,一天又一天,在等待中迎来,又在等待中逝去。而我的‘戈多’,他真的存在么?‘戈多’不过是等待对象的一种象征,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即使是上帝,那也过于遥远。可为何我们还是等待着,等待被解救,等待着希望。
忽然想去小时候,常常和姐姐跑到郊外的田野等爸爸。也是黄昏,天空的颜色却是异样的美好。那里种着好多好多的向日葵,夕阳下,一片一片明晃晃的,温暖得让人想要落泪。我们一直等一直等。天渐渐黑了,四周安静得可怕。于是,我们就在那一片花海中轻轻歌唱。企图打破这黑夜来临前的恐惧。其实我一直都很怀念那时的我们,两个女孩,在空旷的田野上执著的等待,她们的头顶是金灿灿的葵花。一直到最后,我们也没等到爸爸。我不知道当初自己为何会在等待中唱起歌儿,因为我一直都害怕长时间的等待。只是姐姐说,向日葵总是朝着太阳在转,大概我是在那时鼓起了勇气。于是,习惯了等待。
这真的很像在树下长时间等待着的老人们,他们的脸上是经历时间所留下的沧桑。而我们,只是单纯的等待着,等待着所爱者的归来。
不久以前,我也曾陷入深深的等待。日思夜想,而当自己终于踏上了回家的那辆公车,等待的心顿时安静了下来。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更改着,熟悉的画面映入眼帘。刹那的感动,有泪溢出。,在等待中看到了希望。只是,有些时候,有些人在等待的最后只剩下麻木和绝望。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着两个老流浪汉,他们把生命寄托在等待中,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待‘戈多’。然而,‘戈多’迟迟不来,反倒等来了奴隶主波卓和他的奴隶‘幸运儿’。莫非现实的世界真的如此残酷,觉得黑夜还不够黑暗,于是又狠狠泼上一桶冰水,浇灭那散发着温暖与光明的火焰。
其实,我是很不了解的。为什么宁愿毫无结果的去等一个毫不知情的人,而不主动去寻找所谓的‘戈多’?有人说,人对自己生存的世界和对自己的命运是不可知的,‘等待’就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但是,一味盲目的被动等待,人是否会一直幸福?答案是否定的。至少,我以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而不是一味的去等呀,等呀,等。虽然,报信的小男孩会给等的人带来幸福,但消极的等待比不上积极的寻找。在寻找中等待,快乐的等待,等待的过程会变得幸福。
起身,打开窗户,外面的世界鸟语花香。音乐响起的时候,空气竟也变得暖洋洋。只要记得,曾经,我们头顶着葵花唱歌。
篇二:《等待戈多》读后感1000字
《等待戈多》以文本和舞台表演的方式延长了读者和观者对“等待”这一抽象事物的感觉,这种“等待”更像是生活本身,它真实地存在于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中,却往往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也很少引起人们的思考,思考自身与生活本身。
“没什么事发生,没有人来,没有人去,真可怕”①,整个剧情用剧中的这句
时间无法减淡这部作品的价值,相反,时间增加了它的价值重量和批判力度。等待,当人们说出这个词并用它指代一个具体事件的时候,好像并不能达到完全意义上的出离时间。而《等待戈多》中的“等待”在这一点上对传统的“等待”给与了批判并提出了挑战。在这里,我想对“等待”做一个个人的理解和区分。有一种“等待”在时间之内,正是时间让我们感觉到我们在等待;也有一种“等待”在时间之外,这种出离并非绝对超脱我们所在的时空之纬,它依然在我们所在的时空之内发生,却早已抵达另一个终极意义。是的,我想说《等待戈多》中的“等待”是终极意义上的“等待”,它涉及生活本质的困惑,因而它也越发能凸显出我们生活的多元性,各自的空虚单调,机械压抑,仍然不愿意也不能够互相理解和交流,人心和人心充满了遥不可及的距离。有一些距离是本质上的距离,与时间与空间都无多大关联。
当下,人们已不再追问“等待”谁,为何而“等待”之类形而上的问题,但这一点都不影响“等待”的存在,是的,它仍然是一个不会离开任何人的问题。因而,《等待戈多》在当下依然有着它的存在价值。我们需要重新解读它,因为解读它的同时也是在解读我们的生活状态,这种解读在我看来依然十分的必须,因为它靠近一种本质。我甚至觉得,各家试图找出“戈多”的真实身份是一件比“等待”本身更加荒诞的事情,所以我不很赞同许多研究者的做法,但我并不需要也不能否定他们的工作,因为劳动本身是美的,是应当被尊重的。我这样说并不能完全支撑我的观点,如果说有一种“等待”是终极意义上的,是出离时间的,那么我却要在时间之内去解读它,去靠近它。我并未出离时间,这又让我觉到《等待戈多》之所以成为荒诞派戏剧经典之作的厉害之处,它让我的解读也变得荒诞。它已经可以做到不在一个时空之纬度里讨论“等待”,比如说,相对贝克特写这部作品的时间和他当时所处的空间来说,我现在所在的时间和空间是否可以看作是另一个时间和另一个空间呢?我想是可以的。如此,贝克特不仅将他对“等待”的理解写进了《等待戈多》,而且也将它贯穿在了《等待戈多》的整个生命中去,这才是他真正厉害的地方。
至于上帝是死是活,至于“戈多”是否隐喻上帝,在我看来都只会阻碍我们靠近《等待戈多》,靠近贝克特,靠近“戈多”,也靠近“等待”。我始终觉得贝克特在通过他的方式向人们呈现人们自己亲身经历着的生活状态本身,只是他将它荒诞化了,只是他将这荒诞的感觉拉长了也缩短了,他把它捏扁打碎复又粘贴起来,为得就是让人们看清楚它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若非如此,我们所能感觉到的“等待”永远是疲软无力的,我们所能看到的“等待”也是模糊不清的,它永远不能引起我们的注意,更不可能引发我们去思考。善于思考的人就是这样,他好像走在一条在旁人看来很远的路上,可他自己却乐此不疲。因为在靠近本质的过程中是没有捷径可取的,也因为只有他感觉得到他在靠近一些本质的东西,这是旁人感觉不到的(旁人更重视的是道路的远近,但他更看重的是本质的东西)。
文将就末,我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读过的另一部作品——《西西弗斯的神话》,以及其中写到的那个永不停歇地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斯。“不来的戈多”和“永远推不到山顶的石头”,以及一刻都不停歇流动的时间和瞬息万变的空间,在人类文明的整个进程中,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上帝”(我所指的不是宗教中的上帝,这里的“上帝”代表一种至高的存在)之间的关系永远都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是没有开始与终结的,是无限的。大概人们在这条路上还要走很久,因为这是一条极其古老的道路。
无望的是结果,希望的是过程,正如鲁迅所说“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而我们所能做的和正在做的便是在无望与希望之间——继续等待,但我坚信这种等待可以不是消极的等待,这个等待的过程也可以无比丰富。在文章的结尾,我想说,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等待。我想这是《等待戈多》给我的最大启发,我欣然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