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孤独的小狼》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让我比较感动的书,叫做《孤独的小狼》。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狼,是一只因为出生时脚掌有一个奇怪的条文而被狼群视为狼族中被诅咒的幼崽。狼群首领为了不让他诅咒到狼群,便把小狼遗弃在了荒野上。让他自生自灭。
小狼即将死去,这是,他被一直灰熊救了。从此,他和灰熊相依为命。灰熊给他取了个有趣的名字,叫做福狼。福狼也给灰熊取了个名字,叫做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把福狼当作自己的幼崽抚养。
慢慢的,福狼长大了。雷霆之心允许他在自己冬眠的时候自己外出捕猎。锻炼福狼。
可是,幸福的生活永远不会一直存在着,正在雷霆之心冬眠的时候,地震来临了。醒来的雷霆之心看见了外出捕猎的福狼,但是她忘了自己曾经允许福狼外出捕猎。便追向福狼。遗憾的是,雷霆之心不幸将自己的生命葬送于这场地震。之后,福狼因为没有寻找到雷霆之心,就在这世界里犹如大海捞针一般的寻找着自己的"母亲"雷霆之心。在这路上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与自己的朋友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险境。最后回到了狼群。
在这本书中,母熊对于福狼这种跨越种族的关心照顾和她的善良使我感动。福狼的母亲对于这只母熊的答谢方式也让我敬佩。福狼是最具有让我们的品质的角色,他在最孤独的时候,他没有放弃,而是一积极乐观,勇敢向上的心态面对了眼前的一切,最终才回到了狼群。这让我知道,信心与乐观的心态是成就大事的关键!
《孤独的小狼》读后感作文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孤独的小狼》,在读这本书之前有就有一些疑问,狼不是群居动物吗?为什么叫孤独的小狼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
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有一只不幸的小狼,刚出生时前爪就有缺陷。在狼群里如果刚出生的狼有缺陷就会被在狼群里担任欧贝狼丢弃的。而这只小狼就被一只叫释班的狼丢弃在一块冰川上,让它自生自灭。然而小小的它非常的坚强勇敢,竟然在冰川上存活了下来,与此同时,远处有一只母熊正为失去的孩子嚎叫。就在这时小狼被一阵川流冲到了母熊的身边,发现了它,感觉这是大熊座送她的孩子,母熊非常的高兴,他还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福狼"
自从那以后,母熊细心的照顾福狼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教它捕猎,挖洞等……在夜晚,福狼在母熊的肚子旁边睡觉,母熊的消化声音非常大,就这样福狼开始管母熊叫雷霆之心,渐渐的不幸覆盖在他们两个身上。一年之后,雷霆之心离他而去,福狼就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程,在旅途中,它找到了雷霆之心的尸体,它难过极了。最后它找到了狼群,没有想到的是狼群不但没有接纳它,反而一起围攻它,要杀死它,就在这时这本书看完了,我轻轻的叹了口气,也再为福狼担心。
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福狼是一只坚强勇敢的狼,他有一样东西是我没有的,那就是意志~坚强的意志!在生活和学习方面我要向福狼一样,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像福狼一样走下去。
《孤独的小狼》读后感作文3
这本书是来自《绝境狼王》里面的第一部。
是讲:有一只狼,被生下来之后,他的母亲发现,他有一只歪爪,而且那只歪爪上有一个螺旋形的'图案,好像长了颗旋转的星星,因此这只小狼成为了马尔卡达哈(指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被欧贝(指不孕的母狼才能担任这一职务)从小狼的母亲身边带走了,丢到了冰川边,如果他能活下来的话,就可以成为狼群中的啃骨狼。
这时,这只狼意外被一只灰熊救起,这只灰熊给他起名叫福狼。因为她的小熊被一群美洲狮抢走了,所以她的乳汁还很好,没有干枯,灰熊把小狼抱在怀里,让他吸乳汁。慢慢的,小狼长大了一点点,灰熊就教他抓鱼。到了冬天,灰熊要冬眠了,他就告诉福狼,他可以自己去捕些雪兔,冬天快过完了,福狼也正好出去远一点的地方捕猎,灰熊醒了,那时也是暴风雪的时候,她看见福狼不见了,就很担心,她准备出去找福狼。
灰熊出去之后,福狼也回来了,福狼看见灰熊不在洞里,他就想到了可怕的事情,他想灰熊会不会死了,于是福狼也出去找灰熊了。福狼找遍了,都没找到灰熊,他就开始自己生活,他杀了美洲狮,帮灰熊报仇。夜晚,福狼发现了灰熊的骨架,他留下了眼泪,灰熊死了。他在树下唱着一首告别的歌,有一只叫格温妮丝的猫头鹰在树上听着,福狼唱完之后,这只猫头鹰飞下来,他说叫福狼跟着他走。走到了一堆火旁,福狼坐了下来,感受着火的温暖,他们都互相介绍了自己,(猫头鹰是只流浪铁匠)福狼说我的妈妈是只熊,"不是的"猫头鹰说,"你的妈妈其实是之狼,你应该知道,你只是被带走的。""我被带走"福狼疑惑的问,猫头鹰就给他讲起了狼族里的规矩。
讲完之后,猫头鹰要睡觉去了,福狼想了一会儿,他想好了,要回狼族里当啃骨狼。他到了狼群中,狼群的组长就闻到了一股熊的味道,他就问:"最近有熊来吗""没有。"狼都齐声说,那就是得了口沫病的狼,这只狼会把别的狼传染,让后就一个一个的死亡,他们就开始搜索这只狼的踪迹,并准备好火堆,把这只狼烧了。他们要找的就是福狼,福狼也感觉有很多狼在跟踪他,突然,狼跳出来把他围住了,狼群把福狼慢慢往光里推去。当时那只猫头鹰正好也在上空,他看到下面这种场景,就直飞下去,急忙叫:"住手,住手"狼们都住手了,"口沫病是四只手爪都是歪的,他只有一只手爪是歪的。"组长就说,把他带来,福狼被带来了,"他可以做啃骨狼。"
我感受到福狼很关心他的第二个妈妈雷霆之心。
假期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大羊骆和美洲豹》,书中的故事令我特别感动。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对大羊骆夫妇,公的叫柴多,母的叫香吐。当香吐有了孩子时,它的丈夫因病而死。因为香吐过于伤心被查出怀了死胎,工作人员就用一只失去妈妈的豹崽——猛驼子当作香吐的孩子。一开始香吐在喂奶时还有些怀疑,但是母爱的天性还是让它选择了相信这只豹就是它亲生的儿子,它们相亲相爱,默契十足。虽然结局很悲惨,但在香吐身上闪耀的母爱的光辉却是那么感人。
香吐愿意连血带乳给猛驼子喂奶,跨越了种族的'障碍,这真是书中最感人的情节!我们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她们给我们的爱虽然不是轰轰烈烈,但是一句唠叨,一个眼神,甚至一顿批评都有爱。母爱无私,母爱伟大,母爱是最值得人珍惜的爱。下雨时,是妈妈给我们打伞;伤心时,是妈妈给我们擦去泪花;生病时,是妈妈细心照顾我们。母爱像棉花,时时刻刻温暖着我们的心;母爱似溪水,无声地流淌,时刻环绕着我们!
有一次,我因为被同学取笑而不高兴,妈妈安慰我说:“你别不高兴了,我们可以把这种郁闷转成动力,更加努力学习,这样谁都不会取笑你了。”妈妈的话如春风,吹走了我心中的郁闷。
期末复习期间,我在一次考试中考砸了。拿着卷子回家,我已经做好了被妈妈责罚的准备,可是妈妈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鼓励我下次努力,并把我错的题耐心地一一给我进行讲解。蕴藏在每一件件生活小事中的母爱时时温暖着我。
母爱,是伟大的,永远宽容无私。被母爱呵护是幸福的,我们拥有,我们更应珍惜。
《走出荒野》读后感(一)
《走出荒野》这本书是偶尔一个机会读到的,开始看到这个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游记类书籍,因为喜好,我带着浓厚的兴趣开始翻看起来。看了以后,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纯粹的旅游
谢莉尔,26岁,父母从小离异,19岁早早结婚,母亲生病去世后,她开始放纵自己堕落:吸毒、滥交,于是她与丈夫感情渐行渐远。最终她决定踏上这段漫长旅行——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途中,作者遇到过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过水泡、过敏、擦破和划伤的折磨。一路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了华盛顿州。
这本书读的时间并不长,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隐约体会到也许一个人,要走过很多路,经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之后,才会变得成熟起来。尤其是在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未知的风险,面对着我们的生活、爱情、家庭、父母、工作等等,不安的情绪一定会如影随形,所以我们必须有一颗强大的心才能盛得下各种问题和情绪,同时也能产生能量,影响着周围的人。
曾经的我有一颗“不安份”的心,这个“不安份”指的是我对日复一日的工作生活感觉到厌倦,我特别希望能有一段漫长的旅行,幻想着每天都过着充满新鲜感的生活,经历着各种各样的冒险,看着世界上最美的风光。我内心渴望寻求刺激和冒险,这种想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干扰着我,我认为这样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的成熟,我慢慢发现平淡生活也能成一种很舒服的生活状态。调整之后的我喜欢在工作之余,做一些让我觉得满足的事情。现在的我每一天都不曾无所事事,爱人和孩子的陪伴使得我更快乐、读书和音乐使得我更放松、摆弄花草和喂养金鱼使得我更充实、坚持锻炼和烹饪美食使得我更健康。
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气息,只要安静的享受,并不会觉得寂寞。这并不是颓废,而是一种心灵的超脱——对平淡的认识,也并不是消极,而只是一种心态。我们何不从容生活,如溪水静静的流淌,淡定的生活,如花开花落的悠闲。
《走出荒野》读后感(二)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三)
我承认,当初选择谢丽尔·斯特雷德的《走出荒野》是被书的封面——一个背着巨大背囊独步荒野的女子所吸引。当然,还有腰封上面那些极具煽动性的数字和令人眼花缭乱的奖项。于是,哪怕书价颇不便宜,也决定收入囊中,以便日后可以好好品读一番。
可事实上,最难耐的还是对这些现代“独行侠客”的仰慕之情——我虽然只是个安于现状的普通女子,但却无法抑制自己想要靠近和了解这些人的渴望——而这,才是我最终选择这本书的真正原因。或许,在我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生里,也渴望着能有一次只身穿越荒野的创举吧。
谢丽尔无疑是那些现代“侠客”中的“女中豪杰”,她26岁的时候,决定一个人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徒步穿越太平洋屋脊步道莫哈维沙漠至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终身之桥”之间的部分,行程约1100英里。
且不说别的,单看这一组数字“1100英里=1770。2783973092千米”,你就能感受到这是一项多么巨大的挑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此之前从无长途徒步经验的年轻女子,仅凭着一个闪过脑海的想法,一本“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一个连专业人员都觉得特别重的装备——她的超大“怪兽”背包,独自穿越沙漠,走过森林,爬过雪坡,路过荒野,遇见、告别了一个个有故事的旅人,同时也不断冲破自身极限。她从最初的痛苦和迷茫中涅槃重生,一颗破碎的心也逐渐变得笃定成熟,历经94天,1100多英里,当她最终站在哥伦比亚河上的“众神之桥”上时,她终于找回了自己!至此,我才真正读懂腰封上的这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片荒野,需要你自己探出一条路来。”
可又该怎样来讲述谢丽尔的“荒野”呢?是22岁时,母亲因绝症去世,在她心上撕扯出了巨大伤口,深如沟壑,流血不止,令她日夜疼痛,悲伤欲绝,却始终无法愈合?还是她在母亲身后,想要努力维系的“家庭”最终四分五裂,继父另娶,旧家不再,姐姐与弟弟也都相继远离,终是物是人非?抑或是,她和丈夫保罗的婚姻出现了无法弥补的裂痕,她的出轨、吸毒、自我放逐,与保罗渐行渐远,最终走向了离婚?又或是,当她失意、落魄、孤独、愤怒、无助、绝望又悲伤地望着眼前大片大片的荒野,却只有自己一个人踽踽独行,只听得到自己沉重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被巨大背包压弯的身体还不得不承受着疼痛折磨——肩膀和腰部被背包磨破的地方,脚上的水泡和掉指甲的脚趾,还有一路上被树枝、荆棘、裸露的石块划伤、擦破的地方,都在隐隐作痛;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迷路,会不会不小心踩到眼镜蛇,遇到外出觅食的狮子或黑熊的时候?
总之,她内心充满了绝望、伤痛和愤怒,她想要通过这样一场自己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徒步旅行,放逐自我,甚至是惩罚自己,又仿佛冥冥中受到了感召,想到自己或许能在徒步的过程中找到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是的,尽管她已经为这次徒步旅行准备了很久,并且在出发的前一刻依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但她告诉自己:就是这样,我必须要上路了!我可以,我一定可以走完全程!
我想,当她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无意中看到那本《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脑海中第一次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她最终会开始这一段旅程。就像她在书中所写的那样:“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只是个想法,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由此可以知道一二,彼时的她内心已有了某种模糊的认识,她必须要尝试做出改变,去感受一种过去从未感受过的全新体验,或许她能够在这一路上找回已经迷失很久的自己,学会释放母亲去世后积聚在心头久久不散的悲伤,摆脱那个连自己都憎恶的“自己”,最终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前进的方向。
然而,谢丽尔毕竟没有过徒步旅行的经验,这一路上她确确实实吃了不少苦。不只是那只硕大背包带给她的沉重负荷及疼痛,也不只是那双小一号的专业徒步靴给双脚带来的痛苦折磨,她几次面对眼镜蛇,甚至与野兽擦肩而过。但更难的是面对自然环境的严峻考验:有时在野外没有参照,她就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甚至不知道能不能重新回到原定路线上来;有时遭遇天气突变,气温骤降,她会把所有的衣服穿在身上,在睡袋里缩成一团,来保持自己的体温;有时她需要爬过雪坡,但手中没有冰镐,只能靠着一根滑雪杖小心翼翼地前进,以免一不小心坠入深谷;有时她也会面临缺水的困境,当随身携带的水喝完,而净水器又坏掉不能用的时候,她就把碘片放在取来的浑浊不堪的水里帮助净化,以补充饮用水……
虽然听我叙述只是三言两语,但书中实际的描写却让人难以想象!大自然的秀丽壮美令人惊叹,但它的威力从来不容人小觑。恐怕谢丽尔这一路上的经历,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几辈子加起来的都要多,但这也令她的阅历更加丰富,内心更加坚毅,精神更加超然,底蕴也更加深厚。
路上,谢丽尔偶尔会遇到一两个旅伴,他们都是特别热情的人,除了互相聊一聊彼此的经历外,还会传授谢丽尔一些徒步旅行的经验,这给了谢丽尔极大的帮助。比如,有个经验丰富的徒步者在营地帮谢丽尔整理了她那巨大的背包怪兽;还有两个朋友把别人赠予的一颗桃子特意留给了她……
总之,他们带给了谢丽尔太多的感动和勇气,如果不是遇到这些朋友,谢丽尔恐怕就会忍不住打退堂鼓了。但这一路上,大多时候她都是一个人,几乎所有的问题和困难,都要自己面对和解决。从开始的孤单疲惫、狼狈沮丧,到后来深深喜欢上一个人独自行走的寂静,谢丽尔感觉自己仿佛与天地万物融为了一体。而每天的经历和每日不间断的阅读,也让她渐渐学会站在崭新的角度去思考和看待问题。她的身体变得结实起来,身形也更加挺拔,她的意志经受了考验,思想愈加深刻,变得成熟、坚毅、勇敢、顽强,仿佛不论前面有什么困难,都不能阻挡她前行的脚步!这是一个全新的谢丽尔,一个如凤凰般浴火重生的女子,一个真正的徒步者!
当我看到旅程结束后,谢丽尔独自坐在在哥伦比亚河“众神之桥”旁边商店门前的座椅上吃着冰激凌的时候,忍不住微笑起来。真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女子,我相信她日后一定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也一定会成为她一直梦想成为的作家。瞧,现在我手中的这本书不就见证了她梦想的实现吗?
最后我想说,这不只是谢丽尔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日记,更是一本勇气之书,它让无数读者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精神鼓舞和力量,勇敢地面对人生的挑战,去穿越属于自己的“荒野”。这大概就是谢丽尔写下这本书的意义,不只是记录和分享,更是一种精神的感召和指引,在带给人震撼的同时,给人以力量和勇气。我想我会一直记住这个平常但又不平凡的名字——谢丽尔·斯特雷德,记住这位美丽勇敢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地走出自己的“荒野”,找回自我,然后紧紧地拥抱他/她,并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