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阅读完一本名著以后,这次阅读让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读后感1
因为此书初识程浩,看完后便趁着冲动,到百度搜索程浩,希望能够对他能够有更加直接的了解。看完这些,看到了个更加真实的程浩,不再只是存在与水墨印刷中的那个智慧男孩,而是个原也会调皮也会诙谐打趣的青春小子。“这小小少年,在一个个孤单的长日长夜里,用这格言般的文字,写下他那超越少年的,对命运的接受,对不幸的宽容,对造物的慈悲。”一个无比坚强的少年,自称“职业病人”的他,坦然接受命运的不公,微笑面对人生的愁苦,他说道:“人消除痛苦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到自己的救赎之路。”而他那些充当救赎之路的文字,有着踏过痛苦后贴近大地的力量。
正如如金山CEO傅盛所言:看完这些文字,才理解生命的厚度各有不同。对于程浩而言,生命的长度在于厚度不在于长度,哪怕只是一瞬,已炫然至极。一段不同寻常的人生,20岁的年龄,却仿佛经历了更多更久,因为他没时间浪费,生活的细节,却是震撼心灵的坚定。他的生命只有二十年,但对生命的理解,已完胜许多年长的人。
这部作品,可以定义为程浩的遗作,但是它于死者已无意义,更多的意义在于我们生者。他用他的生命告诉我,死亡,是最不可逆之事,是最无力的事,是最无法挽救的事。而偏偏,它不会提前预告任何人。他用他的猝然长逝教会了我珍惜。
附上几句文中的
1、这世界,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我们应该尽量去做那些正确的事情,纵使不能抵挡黑夜的来临,我们也要站在星空下仰望光明。
2、一切抄捷径的行为,最后都被证明是在走弯路;一切阻挡我们的困难都应该正面解决,因为那才是走直线。
3、也许我们无法明白“活着”的意义,但是我们已经为“活着”付出了太多代价;也许我们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但是我们已经为梦想流下了太多泪水。我们能做的,仅仅是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绝不能回头。天堂未必在前方,但地狱一定在身后。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读后感2
一半是光,一半踏着影,消失前也亦做永恒的珍贵。——题记
“不幸和幸运一样,都需要有人去承担”,对于作者程浩,他将自己的病痛称之为不幸,也就是比我们早些离开这悲喜交杂的世间而已。
在这本书里,几乎看不到他因病痛缠身而发牢骚。你读到的,是他面对生死问题的淡然,他调侃自己是职业病人,你丝毫看不到他的绝望。一个阳光、积极的二十岁的他,在无数个煎熬的日子里,仍然保持着一个坚强求生的灵魂,以及强烈的自尊心。你是如何能够想象到一位六个月大就被查出“脑瘫”,多年来只靠在家自学的人,仍顽强地在屏幕前靠鼠标字字斟酌。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是对生命死亡的体悟和深度,文字里的沧桑,记录了他一生的印记。学历的高低牵制不住他思想的深浅,他的病痛压不住一颗乐观积极的心。以读书、写字来救赎自己生命的价值,质朴、温暖的文字下是一个少年炙热的心。
程浩在文章里说“从小到大,我最讨厌别人给我贴什么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标签,看似表扬,实则歧视。活着是每个人的希望,获得是每个人的欲望。”赋予残弱者们太多标签,怜悯地去看待他们,其实是对他们自尊心的冲击,他们也只想在世上有正常人应有的尊严。亦如“每年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感动着无数中国人,但他们都有自己的独立信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存在价值。程浩只想用昨天的自己感动今天的自己,而无需向任何人博取同情与一时的感动。
“幸福就是一觉醒来,窗外依旧阳光灿烂。”
对命运不幸的包容与对人生的理解,与那些在网上无病呻吟的人相比,程浩用短短的二十年诠释了什么叫“生命之残酷,在于其短暂;生命之可贵,亦在于其短暂”。让人触动的同时,也时人体会到:你的一个举动,是多少人趴在窗前的奢望;你的一个态度,又是如何改变人的思想。
一个生命的消逝对于世界可能微不足道,但对我们自己却是沉重且值得深思的事。对于你,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你曾遗失的精彩,在有生之年,静下来去寻找。也许,那是你度过漫长岁月的……信仰。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读后感3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和《生命的单行道》,两本书的名字都那么有诗意,也同时有一种悲壮和凛然。作者坦言:“上帝给了我太多理想,却忘了给我完成理想的时间。”
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
程浩,网名伯爵在城堡。知乎著名ID。20xx年8月21日中午,走完了他短暂的20岁的一生。1993年出生后便没有下地走过路,医生曾断定他活不过五岁。二十年间,不知道收到过多少张医生下给病危通知单。病魔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什么心脏衰竭、肾结石、肾积水、胆囊炎、肺炎、支气管炎、肺部感染等等。”他写道:“我想说,真正牛逼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
我没有登录过知乎,所以此前从来没听说过这个“牛逼”的人。生前他已经拥有了一批粉丝。这两本书,在他去世后的三个月,20xx年11月出版,我今年4月从当当网买来,这几天一直在读。
由于身体原因,程浩没有上学,从很小起,妈妈就教他读书认字,10岁起,他阅读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自此开始了他如饥似渴的阅读生涯。他每天的平均阅读量是10万字,阅读了大量的中外作品。17岁左右,他开始写作。两三年间,他用变形的身体,写下了44万字的.作品。
这44万字绝对不是因为他的逝去而显得很有价值,是他写的文字本身具有很大的价值。虽然被疾病折磨的狼狈不堪,几无体面,但是我看不到他任何的怨愤或忧伤,他自称“职业病人”却从不诉苦,他觉得自己牛逼的地方是“出生后便没有下地走过路,医生曾断定我活不过五岁。然而就在几分钟前,我还在用淘宝给自己挑选二十岁的生日礼物”。这是他20xx年的文字。其实,他并不喜欢“身残志坚”,他坦白曾经迷惘,沉迷游戏。而后来读书写作,也只不过“做了自己该做的、能做的”。
他的文字并不稚嫩,但是有个性,能感受到他的率性与真诚,不人云亦云,时不时展现智慧的光芒,到处都体现他的悲悯情怀,甚至还有幽默。书本里有很多诸如“生命之残酷,在于其短暂;生命之可贵,亦在其短暂”这样格言警句式的程氏语录。他把读书当成习惯,他坦言喜欢漂亮的女孩,他标榜特长是吹牛。他不仅自己不计较上帝没有给他时间完成理想,还常常尽力化解别人的烦恼。“别再把精力放在那些你力所不及的事情上面。把自己当作世界的‘切口’,从下一秒开始,改变自己,改变心态,改变时间,改变生活,改变……”
是啊,不要抱怨,可以抗争;不要迷惘,必须积极。常常说某人身残志坚,可是健康无疾的大多数,身健志坚了么?上帝给了我们那么多时间,是不是都忙得没有了最初的梦想?一个人是不是享受了生命,有没有活出自我,跟身体完整与否健康与否没有必然联系。否则,怎么会有行尸走肉这个词?不论长短,上帝其实给了每一个人理想与时间,包括程浩,他在这个世界上认认真真地活过。
醒醒,醒醒,我们都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我们都走在生命的单行道上。
《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读后感4
“生命之残酷,在于其短暂;生命之可贵,亦在于其短暂。”——程浩
在还未面见这本书这作者时,我想多数人总会又有一阵感动浮上心头。大不了又是一本在艰险时刻或阳光乐观或悲情哀叹的仅是令人再对人生揭一层面纱的“感动书籍”罢。不幸之人,人间皆有之;不幸之人中的有幸之人,不幸之人中更有之。此类书,借着令人潸然泪下的背景,图一意境,不过尔尔。
只是,我一直信奉几乎绝迹的奇迹,也在这平凡人海中终有一现。
“从小到大,我最讨厌别人给我贴什么‘身残志坚’、‘自强不息’这样的标签。看似是表扬,实则是歧视。活着,是每个人的希望;活得好,是每个人的欲望。……难道因为疾病,每个人就要活得垂头丧气、萎靡不振吗?”
我们人人都在渴望电影电视荧幕上走了狗屎运的好运,明知上帝只会给那些宠儿以这样的恩赐。却总有人愿相信好运会降临。
只是真的仅仅如此?
母亲说她上学时写了一篇“第九座坟”的文章使得老师坚信她是从书上抄的。母亲百口莫辩,已分辨不清当时的心情。
几年前,我写了一条说说安慰朋友,母亲偶遇,询问是转发是原创,我昂起头眼底放着异彩地说“原创。”母亲不信,硬是要我再编一条。我才明白母亲当初的滋味:有作品被认可的骄傲,有不被信任的失望……待再写一条验实后,再是什么喜悦也没有了。
有人承担了幸运,便要有人承担不幸。
饶是如今,我也不敢忘却那时的滋味。汇为“悲哀”二字。
许我在此书已读范围中有限的心理中,了解程浩。
我想,首先是“有血有肉的真实”。
他对于《妞妞》所作的评价是“虚伪”,对于《麦琪的礼物》评价令人感到他深深的不屑与失望,对于《童年》他只提出了阿廖沙的学习能力强。种种皆令人无奈。(各原因详见原书)
他不会隐藏缺点“把自尊看得比命都重,人送外号:死要免死活受罪斯基。”他不会博同情,不会隐藏哀伤,不会将不满掩埋。皆化为锋利,直入人心。
再,是他不平凡中的平凡气息,引向再次不凡。
他的不平凡,是他命运承担的太重,依旧乐观。
他的平凡,是他的真诚、幽默、阳光、善良也在像普通人一样感受生活的幸福。
他的平凡中的不平凡,是他能一边说“幸福就是一觉醒来,窗外的阳光依然灿烂”,一遍急切地寻找母亲熟悉的背影。
最后,是“有灵魂的不真实”。
他有幻想、理想、梦想。他能就着“国家、世界随着物质的增长而造成精神上贫乏”阐述他的想法。清晰、明了,又深入人心。
他和我们一样地渴望光明。
他的有血有肉、不平凡、不真实,已然不再是他自己口中说的“美丽世界的孤儿”了。
是啊,我们不能因为死亡是人生的终点就放弃生命的过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
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人称为是20世纪流传最广的美国小说。
故事大致写的是:青年军官盖茨比,英俊聪明,激情浪漫,在南方一个城市驻防时,和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服役没回来时,美丽的未婚妻却嫁给了风流倜傥的阔家子弟汤姆。盖茨比复员后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黛西。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迁到纽约的海湾豪宅,盖茨比为了吸引黛西,便在海湾的对面买下了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而且经常举行盛大的晚宴,来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待黛西的回心转意。当黛西知道盖茨比还在爱着自己,而且拥有巨大的财富后,开始动心。驾车从纽约回家的途中,心神不定,撞了自己丈夫汤姆的情人威尔逊太太。盖茨比知道后,决心为她承担罪过。而黛西的丈夫汤姆,却说开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盖茨比就这样死了。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对这个小说评价很高,而且看了很多遍,也写了不少评。
说说我自己的感受。我看了第一遍也是觉得一般,不像《道连·葛雷的画像》给我的冲击力大,也不如《月亮和六便士》那么曲折动人,可看第二遍时开始有了感觉。
这本书很薄,故事不曲折,人物也不多,估计只有菲茨杰拉德才能写出这样的长篇,他的长篇大多不长可以说,作者把盖茨比在感情上的描写是不自信的,他像做私盐那样,估摸着黛西的智慧。当看到黛西满眼都是金钱时,他又懊恼地说黛西变了,不是那个纯洁的黛西,而是个满眼是钱的黛西了,故事就这样一步步加剧了主人公的悲剧命运。而他的了不起就在这里显现出来——得知黛西已经变了,已经不是他的梦,他仍不改初衷,热烈地追求他的梦。他的梦超越了一切,以极大的、带有创作精神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个梦——最后以他的死,他的梦破灭了。
另外一点,菲茨杰拉德写小说的水平很高,能把一个10来万字的小说写的全世界很多人都知道,本身也是了不起。还有,他的小说语言很好,很抓人,也很美。这就是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作者以20世界20年代的美国为背景,讲述了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原来只是想打发打发时间,殊不知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便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妓女,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4
以前很少读外国小说,或许是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发展又很慢。但有一本书让我打破了对外国着作原有的想法,它留给我的已超越它的结构和形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细致的思考,思考着人世的虚浮和人性的伪善与本真会有怎么样的碰撞,为什么会有这种碰撞。一部真正好的小说就是在故事背后揭示美与丑,黑与白的同时,让读者挖掘什么是人性的光点。
这部小说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作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将他视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个看清自己位置的一个标志。”相信《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无外乎如此。
小说的主人公是盖茨比,作者通过盖茨比的邻居尼克的视角演绎他的经历与最后的沉沦。盖茨比在很久之前爱上自己的远房表妹黛西,在一次宴会上他与黛西重逢,此时的他已家财万贯,从前因为穷酸而未与黛西在一起的伤疤终于愈合,他们又一次坠入爱河。然而此时的黛西已结婚生子,在其丈夫的阻扰下,两人的关系再次僵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于爱情的人,他对黛西的爱是真正的至死不渝,可惜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未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就此终结,但人们对他的思考从未停止。作者笔下的盖茨比是个深具传奇色彩的人物——继承万贯家产,游历四方,甚至还有人说他曾杀过人,但他见到黛西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像个孩子,有着天真、单纯的一面。在别人热闹的时候,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然于一切俗世的喧嚣之上。为什么这样的人最终却被人遗忘?只能说人在社会中是渺小的,渺小到瞳孔再清澈也会被人看做冰穹;光明站在身边,却无法被庇护。或许作者生活的就是这么一个你争我夺,弱肉强食的时代,用老舍的话就是“不给好人留出路”。盖茨比是可悲的,他将爱献给了一个拜金,被时代腐化的女人,他并没有发现有时爱恨离愁并没人想像的那么简单,在不知不觉中,就会被人无情的背离。
纵然作者是心有酸楚得写的,但我相信他并没有抹去光明。盖茨比虽然悲剧,但他的纯真与热情一如往日,在我们这个时代正需要这种正能量,或许这部小说折射现实的背后渴望人们像在仲夏夜看细水长流那样的朴实,若人世皆为此人,相信黑暗永远不会降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1925年。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了路人。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6
这部被如此看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是怎样一部小说呢?从故事情节的层次说起吧。青年军官杰伊·盖茨比出生于美国中西部一个普通农家,他英俊聪明,耽于浪漫的好梦。他在南方一个大城市驻防时,和一个“大家闺秀”黛西一见钟情,私订终身。盖茨比出征欧洲期间,美丽风流的未婚妻却嫁给了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
盖茨比复员归国,在纽约从事非法的私酒生意,发了横财,决心夺回旧爱。这时汤姆和黛西已赶时髦迁居大纽约市长岛豪宅,盖茨比便在其海湾对面买下一所更加豪华的别墅,经常举行盛大的晚会,等待机会吸引黛西前来赴会,以期重温旧梦。久别重逢,黛西深为盖茨比忠贞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的财富动心。汤姆发现两人间的隐情后,在纽约寻衅摊牌,当众揭露盖茨比靠私酒买卖暴富。盖茨比不甘示弱,坦陈两人间五年不渝的爱情,要求黛西跟他走,黛西却拒绝和粗鄙不忠的丈夫分手。黛西驾车从纽约回家途中,心绪不宁,撞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太太。盖茨比决心为她承担罪责。汤姆谎称驾车的是盖茨比,并唆使威尔逊枪杀了盖茨比。
“三角恋爱”的模式在中外小说史上屡见不鲜。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由于富有的第三者的介入而分手,结果造成悲剧,也不在少数。19世纪英国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的杰作《呼啸山庄》就是一个例子。可是,在天才作家的笔下,一个言情小说的平常模式却被点化成一个“高贵的野蛮人”心灵承受最深刻的苦难的戏剧和景象、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即受难”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基本情节也属于同一个模式,菲茨杰拉德的天才却将一个并无多少罗曼蒂克色彩的“三角关系”点化成为一个独特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灵魂受难的缠绵悱恻的悲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7
《了不起的盖茨比》总能在某些时刻给予我力量。在看这本数的时候,感觉作者充满极强的警醒、冷漠与抽离,但又同时具备极深感情、代入与同情,这种看似矛盾的感觉,给人如梦似真的体验与感受。
世界上一些著名的小说总会留给人一个难忘的第一印象,让你迫不及待地翻来覆去的去探寻书里的秘密。《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本小说,“每逢你想要对别人评头论足的时候,要记住,世上并非所有人都有你那样的优越条件。” 本书写的是青年盖茨比和上流社会姑娘戴西之间的爱情故事。战争期间出身贫寒的年轻军人盖茨比爱上了戴西,对她一往情深但却没有钱娶她。经过多年的奋斗盖茨比最终富可敌国,可到最后也没能和他心爱的黛西在一起。
村上春树是日文版《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翻译,《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一有空就会拿出这本书,细细翻阅。《挪威的森林》全书就在写《了》里的一句活:他说了很多往事,我估摸他是想找回什么东西,大概是那个曾投身于爱黛西的自己,他的生命从此无头无绪,但若是让他回到某个起点,一切从头,慢慢来过,他或许能找到那东西是什么。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要寻找一千样东西。许多读者将它视为破碎的美国梦和远去的爵士时代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我来说,我要寻找的就是本真,是我为之奋斗的东西。盖茨比想要跟黛西在一起,但当黛西提出要和盖茨比私奔的时候盖茨比却生气的拒绝了。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
小说的结尾很有深意“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背部囤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这句话最终被刻在了菲茨杰拉德与其妻的墓碑上面,对次所有的感受都化作了一份十分深沉的敬意。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8
之前非常少读外国小说,也许是由于篇数过长,剧情发展趋势又比较慢。但有一本书要我摆脱了对国外着作原来的念头,它交给我的已跨越它的构造和方式,取代它的的是一种细腻的思索,思索着人世间的飘忽和人的本性的虚伪与本色会出现如何的撞击,怎么会有这类撞击。一部真实好的小说便是在小故事身后表明美丑,白与黑的另外,让阅读者发掘什么是人性的光斑。
这本小说集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是英国20世纪最优秀的文学家之一菲茨杰拉德的古典作品。日本的小说村上春树把他视为规范,作为辨别尺子和自己部位的一个表示。坚信《了不起的盖茨比》便是不外乎这般。
小说集的主人翁是盖茨比,作者根据盖茨比的隔壁邻居尼克斯的角度演译他的亲身经历与最终的沦落。盖茨比长期爱的远亲黛西,在一个宴席上遇到了黛西。那时,他已经有了财产。过去因为寒冷而没有和雏菊在一起的伤疤终于痊愈了,她们再次坠入爱河。殊不知这时的黛西已娶妻生子,在其老公的阻挠下,两个人的关联再度困局。盖茨比一直是一个忠诚而感情丰富的人,他对黛西的爱至死不渝,但在他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黛西仍然没有回头。
盖茨比的生命从此结束,但大家对他的思索从没终止。作者作品的盖茨比是个深具神秘色彩的角色承继万贯家产,游览四方,乃至也有人说他曾杀挑球,但他看到黛西的情况下也会焦虑不安得像个孩童,拥有纯真、单纯性的一面。
在他人繁华的情况下,他总是孤身一人冷眼旁观,超逸于一切世俗的喧闹以上。为何这样的人最后却被人忘却?只有说人到社会发展中是微不足道的,微不足道到眼瞳再清亮也会被人看作冰穹;光明立在身旁,却没法被庇佑。也许作者日常生活的便是那么一个你争我夺,适者生存的时期,用老舍得话便是不给善人留发展方向。盖茨比很伤心,他把爱给了一个时间腐败的女人,他没有发现有时候爱和恨悲伤并不像没有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在无意中,将一个人的绝望背后。
纵使作者是心存苦楚得写的,但相信他并沒有抹除光明。盖茨比尽管不幸,但他的童真与激情一如以往,在大家这一时期正必须这类社会正能量,也许这一部小说集映射实际的身后期盼大家像在仲夏夜看相濡与沫那般的质朴,若人世间皆为这人,坚信黑喑始终不容易来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9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0
关于《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一开始并不了解,是通过一部同名电影,才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电影是由莱昂纳多主演,电影中处处精致,特别是有关盖茨比宴会的画面更是豪华到极致。更加吸引我的就是电影中所叙述人物的各种关系。盖茨比和黛西的,黛西和她丈夫的,她丈夫和情人的。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有着各种的感情,又夹杂着各自的矛盾,引人深思。
整本书是以作者的角度来描述在盖茨比身上发生的故事,仅仅通过书本很难看懂,借助电影来理解可能更好。文章一开始是通过作者与心理医生的对话来描述作者眼中盖茨比的为人。而我也同样欣赏盖茨比,盖茨比追逐自己所爱的,即使是他想象中的爱人,即使通过洗钱来获取金钱。在他拥有大量金钱的时候,他也从未对金钱产生贪婪,他只想通过金钱来与黛西接触,他想要的一直都是和黛西在一起。他也许是那个物欲横流时代中最单纯的人了。但黛西并非那么好。他还是军人时与黛西相识相恋,与黛西相约,战争结束后等他回来。黛西并没有等到,家人便开始说服她与一个贵族结婚,她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就比如即使她丈夫喜欢着她,也还是在外面有一个情人。黛西也许一直爱着盖茨比,但她依然屈服于阶级的力量,依然还是贵族阶级,依然享受着贵族金钱给她带来的一切,黛西是多愁善感的,也是虚伪的。因为即使最后汤姆杀害了盖茨比,她也不曾发声,为盖茨比伸冤。她爱盖茨比,但更爱她所在的阶级。
在盖茨比死后,仆人帮他整理财产,没有一人为盖茨比而哭泣而伤心,他的财产烟消云散。这一幕让我印象深刻。盖茨比的财产,盖茨比的舞会,来的快去的也快,舞会时的热闹气氛,金碧辉煌,与死后的凄凉相比,让人唏嘘不已,好像就像一场幻梦一般。盖茨比从富有到死后的凄惨场景是悲凉的结局,也象征着美国梦的破碎。这本书的创作背景,正是处于那样一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那个物欲横流,充斥着贪婪与丑陋的年代。美国梦就像盖茨比的财产一样,如昙花一现,之后便是泡沫破碎。
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身处那个时代的人的爱情故事,更是不留余力的描述着人性,诉说着那个时代的悲哀。这本书开始会比较难懂,即使看完以后也需要去揣摩才能懂得作者所表达出的精妙。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1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2
虽常说爱而不得人生常态,看完再一次觉得无力。
盖兹比花了五年来梦想、来铸造和所爱之人的未来,他的信念坚不可摧,即使所爱之人已变得不一样,他心中她仍是那个唯一懂他的人。他拒绝相信黛西爱上过别人,在五年中曾变换心意。他拒绝看见黛西这五年中的变化。他爱的是眼前这个爱人吗?他爱的是记忆中心心相印的美好,是月下相拥吻的快乐,是这五年中爱而不得的遗憾。他爱着,更多是执念吧。
爱人太过轻易回归,让他觉得不敢相信,他恐这如镜花水月,却从不让自己理智回归。他不能接受另一种事实,他从不想自己用花重金打造的豪宅、大宴宾客为他带来的爱人还是当年即便他脱下军装一无所有时相爱的那个女孩吗?也或许,他早就知道那个女孩只会嫁给一个家财万贯的富人,他一点也不在意,这样的爱在他眼中一点也不掺假。他只是错算了,他心中迫切想要在一起的执念、再次相逢的美好,只是黛西表面光鲜底下暗流涌动的生活的甜蜜调剂。她是真的变了,即便她不齿丈夫的浪荡,但她也无法抵抗同时坐拥光鲜婚姻生活和与对自己死心塌地之人“两情相悦”的诱惑。或许这就是东部的常态吧,贝克小姐不也是有好几个等她一点头便可以结婚的对象吗?
盖茨比的悲剧太过绝对,如果他的执念少一点,如果他生命中有其它牵挂,如果他再有多一点的时间,他或许就会明白过来,离开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可他心中太过牵挂那未得到的回复,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他不辩白自己,决定应下罪名,像个骑士一样守护他所认为的公主。可当公主迷醉于金钱,不再恪守爱情信则,为了保全自己满口谎言,华丽的裙摆下满是虱子,也只余读者替他不值得了。
幸好本文的“我”,尼克,回到了家乡,他是个幸存者,见识了纸醉金迷,杯觥交错,也见识到了人情浅薄。幸好他是个足够冷静的旁观者。
人海中的普通人又何尝不是呢。
普通人和这段故事差的不过是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罢了。没有人愿意默默花五年,在所爱之人看不见的地方为她建造一个吸引她归来的豪宅。如今对于黛西这种另寻他爱大多信奉两种做法:一、变得更好回去羞辱她,二、moveon继续前进活自己的。我一向是坚定站第二种做法的人。爱而不得,不甘不得很正常。可又有多少人能像盖兹比先生一样为看似一点盼头也没有的事坚持五年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像黛西这样的做法再正常不过了,不是说让别人替她顶罪那部分,而是在爱人离开后再爱上别人嫁为他人妇,是再普通不过的做法了。但悲剧的来源,就是她不肯在婚姻和盖茨比的爱中抉择。希望如今大家至少在这点上做得比那个时候好些吧:做个成年人,做出选择。
虽然很想捂上耳朵假装自己活在“完美世界”,可不得不说打脚踏两船的擦边球的大有人在。利己是本性,要很多很多的爱才能战胜本性。对爱忠贞、对爱诚实是美好品质,美好从来无法轻易拥有。
大家都在权衡,权衡利弊,权衡得失,权衡谁爱多爱少,权衡结果是否对得起此刻的投入。我们都爱得不够盲目,所以我们注定无法成为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样的悲剧。我们自有我们普通人的悲剧。
也不是说我完全不信爱的存在。我信自有人有心心相印,白首偕老。可我也信爱经不起推敲,经不起一点错失时机。每对携手相伴的情侣都是爱神选中的幸运儿。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读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是一个自我养成者,一个贫家子,因为爱上了一个富家女,于是开始了一段艰苦的训练和奋斗。他的了不起之处在于为了爱去奋斗、有担当、金钱面前不世俗。对于20世纪20年代金钱至上的美国来说,盖茨比是了不起的,他的朋友尼克就对他说: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这是全书所有接触过他的人物里,唯一的对他正确客观的评价,也是读者读完后,能产生的共鸣。
有评论者说,他的死不是悲剧,并且最合适他。之前看过这部电影给我的感觉这是悲剧,并且感到惋惜。看到这个评论后,我还是一知半解。但看完整本书后,我理解了评论者的说法。
盖茨比为了心爱的女人,甘愿替罪,而他却不知在他死的前一晚,他心爱的女人却在密谋脱罪的阴谋。他死的当天,他心爱的女人,已撇下他远走度假,后来连他的葬礼都没参加。这不能说不是悲的,但对于盖茨比来说,在他不知情女友的所有举动,认为自己的死有担当时,又是不悲的,因为他是带着内心的巨大幻梦,甜蜜的走了,这对他无疑也是合适的。
可是我仍不解,他的死,如果放在他将来漫长的一生中来看,不悲吗?合适吗?评论者说,这本书可以读10遍,20遍,于此来说我读的还远远不够。对于这部20世纪末,高居美国一百部最优秀小说第二位的名著,我会再读几遍,慢慢体会。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4
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最近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个霸权建立破晓时分的故事。那是百余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发展的火车疾驶向前;机器的摩擦轰鸣,却也过多地掩饰了一时的人心。这本书,便是那段历史点滴的印记。
究其然是一个人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也许并不重要。酒天花地的派对,奢靡豪华的住处,五彩绚丽的衣衫,只是为了他心中挚爱的黛茜。回想初见之时,年轻美丽,一段草样的年华;荏苒而逝,奈何命运弄人,心中的挚爱已然他人的红颜知己。爱得愈深,伤得愈切;不干现实,沉浸于夙愿的美好,却模糊了前行的视野。无力的枪声,所有的梦想与美好,不堪一击地破灭,散于风中,了无踪迹。
盖茨比,他了不起,因为他因时度势的魄力,更因为他追寻美好的情愫。他没有做错什么,却也只得这人去楼空。一个梦想,如何极尽,唾手可得,却也如何之远,难以达到。在人人追求物质的时代,真实的情感那般一触即溃。浮华众生,沾染了铜臭气味,失却了是一颗至真纯净的内心。不留一片净土,那个时代,注定要湮没无畏的追梦者。
文中最后一句写道:“我们继续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后推,直至回到往昔的那段岁月。”
心中不禁一搐。习惯了争权夺势,习惯了勾心斗角,人们,究竟幸福吗?浮躁的世界,寸步难行的时代,掩饰了流俗,口口声声追忆似水般的年华。这,难道就是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吗?
“日复一日,兴奋之情被渐渐吞噬。”现实,抹杀了太多如真似幻的意象。那些似空中楼阁一般的美好,与空洞的人群已然渐行渐远。在梦想与现实之间,我们该何去何从?
盖茨比的选择是前者。纵然现实残酷,命运无常,他的形象依然伟大;单纯的难以阻挡的爱,左右了他的是是非非,也使之以一种壮美的势态划过一个过往时代的苍穹。悄然而逝,少有人注视其光芒。穿越了百年,正是这缕光,给那个昏暗的时代留下了一个值得留忆的故事。
即使逆水行舟,在现实的洪流中,依然印记一个追梦无悔的背影。那个值得悲悯的时代,这些动人的文字,带给我们无限的遐想。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5
那是一座漂亮的大房子,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奢华和令人难以置信的金碧辉煌,盛大聚会里客人快乐的交谈声、管弦乐声与舞曲声混杂在一起,似乎传遍了整个20世纪的美国。他就那样站在房子的最中心,环顾着自己奋斗的成果,可在他眼前闪耀着的,不是灿烂绚丽的舞池,不是,满盘无尽的美食,不是名流人士身上的锦衣珠宝,而是一盏绿灯。
在绿灯那头,住着他过去的恋人黛西,也住着他从前的一切美好。五年的血汗,五年的泪水,五年的隐忍,他所希望的只不过是回到从前。一想到要见她,他紧张、惶恐,生怕做错了什么事让自己的梦想灰飞烟灭;一见到她,他欣喜若狂,却又怀疑梦想是否真正成为了现实;她伤了他的心,他却不忍放弃最后一点已破碎的希望的残余,直到死,他都没明白,从头到尾,他的梦想只不过是一场海市蜃楼……从前的黛西早就已经死了,她死在了那个挥金如土的时代里,重现于他眼前的黛西只不过是一具自私自利、残忍无情、世俗拜金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人们都说他傻,因为一个女人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可这句话只对了一半。他所追求的绝不仅仅只是黛西,而是从前那还未被金钱的腐臭味浸泡过的真挚的爱情,是从前纯洁清澈的乡间生活;他疯狂地想象着童话般的世界,就算这个世界里只有他孤身一人,他还是死死地空守在皎洁的月光中,凝视着远方若隐若现的灯火。
可他终究是被打败了。当他在这喧闹、鲁莽、迷乱的世界里伸出手想要去抓住已经如轻烟一般飘走的回忆时,他就注定是个悲剧;当他执着地抱着他所谓高尚纯洁的爱情理想不放时,他就注定只能在梦想中幻灭。他怎么斗得过这早已迷茫得不知所措的美国社会?他怎么斗得过这荒芜、扭曲、空虚的世界?
而盖茨比只是菲茨杰拉德的化身。与海明威一样,菲茨杰拉德属于“迷惘的一代”,在二战之后充满物质与欲望的美国,他根本不知道该追求什么,根本不懂得过去已经不可追忆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海明威早期的作品《太阳照常升起》里面经历过战争创伤的巴恩斯在战后醉生梦死、浮躁喧嚣的生活。他和盖茨比一样,沉浸在放浪形骸的痛苦与绝望之中无法自拔,他们找不到人生的方向,只能一味地寻求刺激来麻木自己的心灵,直到自己的灵魂被浮华吞噬,只剩下躯壳一具。可与菲茨杰拉德不同的是,海明威在苦难中成长成为一个硬汉、一个英雄,成为了一个无法被命运打垮的人,而菲茨杰拉德却在苦难中毁灭,只留下一首令人哀叹的挽歌。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6
这书我肯定以前看过,只是我忘记了。 花了两个钟头,把它读完了,因为它真的不长。 不过我实在不明白它身后的光环……百年英文文学史上第二位的小说?我个人持异议。
故事很简单,也很浪漫——一个穷小子,突然可疑地发迹,然后在嫁入豪门的爱人对面置了个豪宅,等重逢等了五年。然后梦幻破灭,死去。 菲茨杰拉德的文笔,在我看来,很老套……也许是我刚看过毛姆没多久的缘故?也许我要把帐赖到翻译巫宁坤头上?也许都不是。描写精细有节制,生动而浪漫,其他的真没什么了。
至于情节,哈。这样的无比凄惨无比浪漫的爱情,我看得有点儿多了——尤其这是电影最爱用的。看完《滑铁卢大桥》看完《云水谣》,就觉得古今中外,不过如此。
唔,小说是年轻的,因为那样来自爱情的悲惨也是年轻人才有的。说实话,我看着这书,就想知道盖茨比是如何发家暴富的……我是说,详细的经历,而不是一段语焉不详,好像是个人就能摇身一变成年轻富翁。盖茨比的富有很大地削弱了这个小说对我的感染力,可能我说得刻薄了一点,这和中国古典小说里中举高升的才子没啥区别,那么这么一出还是才子佳人的戏,只是在美国,顶罪赴死的是男人,在中国,怒沉百宝箱的是女同志。
也许我的确是老了,不大会被这种故事所感动,我宁可去看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那里面也有爱情,也有悲惨的爱情,比如《麦琪的礼物》,但那更有尘土味儿也更有亮色,不会让我读完了就想自杀——因为故事太浪漫了,因为盖茨比太可怜了……也许,因为Y们太有钱了?
可能我的确是老了,我希望看到一些更坚韧的人物,更洞察的人物,更趣味的人物,它们才能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不那么灰暗。其实这个世界也并不灰暗,只是有些乏味,乏味到我对坎坷都挑剔了起来。唔,再说,对于一个老人来说,笑比哭好;对于一个秋天来说,温暖更好。 所以,我更愿意去看《大鱼》,或者欧·亨利笔下那些人:剥洋葱的小伙子,削土豆的姑娘,以及那个提供牛肉的女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7
《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通过完美的艺术形式描写了20年代贩酒暴发户盖茨比所追求的美国梦的幻灭,揭示了美国社会的悲剧。翻开首页,一开头就吸引了我: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这样的开始给我一个感觉,这本书是教人做人的。顺着那一行行字体,深入下去,发现不仅仅如此。
我,也就是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是河对岸那盏小小的绿灯———灯影婆娑。尼克从中西部来到了东部,从事证券业。他的邻居盖茨比出生贫苦,年轻时是军人,爱上了富家女黛西,因身分地位悬殊,不久黛西嫁给了富家子汤姆,21岁就声名显赫的橄榄球名星。
盖茨比战争结束后通过非法买卖,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在黛西家对岸建造了别墅,他每个星期都请很多富人到别墅狂欢,以显示他的富有和人际。他天天举行宴会吸引黛西。和黛西恢复了情人的关系。
黛西的丈夫汤姆也有个情人叫茉特尔,在一次聚会后,黛西驾着盖茨比的车撞死了茉特尔。茉特尔的丈夫以为是盖茨比撞的,潜入盖茨比的别墅区,称盖茨比在游泳池里游泳时开枪打死了他,然后自杀。
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过去的座上客一个也没有来,葬礼十分凄凉、黯淡。此时,黛西夫妇悄然离开了这座城市。不久,尼克也因不能适应这儿的一切而离开了东部。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富人之间的虚荣与矫情;看到了一个时代的荒诞,一代宠儿的堕落,一个变质的爱情,一个人生的悲剧。
尼克这样评述盖茨比:盖茨比对我是个例外——这个盖茨比代表着一切让我嗤之以鼻的事物。如果说个性是一系列显著的表现,那他也有某些突出的东西,某种对生活前景的高度灵敏,仿佛可以将他与那些可记录万里外地震强度的精密仪器相提并论。
这种灵敏与那种优柔寡断的敏感毫无共同之处,后者在富于创造性气质的幌子下变得堂而皇之,而前者是一种永远怀有希望的非凡天赋,那是一种富有浪漫色彩的敏捷,我在其他人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且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发现这种品质了。
不错,结果证明盖茨比是对的;对于人们一时的悲哀和短暂的欢乐,我暂时失去了兴趣,吸引了我的是吞噬盖茨比的那种东西,是在他梦想幻灭后尾随而来的污泥浊水般的尘埃。
小说最动人的地方是情感的描写;对消逝的时光一种无可挽回的感伤;对盖茨比怪异的罗蔓蒂克意志,以及黛西、汤姆对爱情和地位的世俗;尼克的道德观和生活中无可适从的感触。
书中这样描述:我想到外面去,在柔和的暮色中向东朝公园走过去,但每次我起身告辞,都被卷入一阵吵闹刺耳的争执中,结果就仿佛有绳子把我拉回到椅子上。然而我们这排黄澄澄的窗户高踞在城市的上空,一定给暮色苍茫的街道上一位偶尔观望的过客增添了一点人生的秘密,同时我也可以看到他,一面在仰望一面在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同时又感到厌恶。
读了两遍,《了不起的盖茨比》,文笔细腻、优美。看后感觉非同一般,其语言的魅力和故事的主题思想,都是一流的。怪不得村上春树如此推崇。这确实是一本难得的经典之作。看似一般的婚外情,却反映了那个时代富人的空虚、虚伪,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变质的爱情,终将导致悲惨的结局。悲剧小说尽写到如此优雅,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川端康成的《雪国》有这样的美感。感觉这本书的文字功夫超过村上春树,这样的比喻不一定恰当,村上春树毕竟也创造了一个时代的辉煌。但我依然想说了不起的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是一部颇有文学价值的著作,读后受益匪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8
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的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 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19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 20 世纪 20 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 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0
“他绝望地伸出手,仿佛想抓住一缕空气,将这座因她而可爱的城市存留一个碎片。然而在他朦胧的泪眼中,这一切都跑的太快,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那一部分,永远地失去了最新鲜、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而他站在台阶上,向他们挥手告别,心中隐藏着永不磨灭的梦想。”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过去的事,我觉察到他想修复什么,也许是他爱黛西的那种心境。从那时起,他的生活一直是困惑而凌乱的,但如果能够回到开始的某个地方,慢慢的重新再来一遍,他就能找到他想修复的东西……”
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个人最喜欢的话,盖茨比的一生是个悲剧,他失去了黛西,失去了他所热爱的东西,甚至在最后,为此,为了黛西,失去了生命…然而,另一方面,他是一个追求理想的人,当他站在码头,站在月光下,望着对岸那一盏绿灯的时候,他的内心有着无限的憧憬,就像书中所言,他的心中藏着永不磨灭的希望。《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仅是对爱情的描绘,书中更有着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对一个时代的深深情怀,个人认为是一本值得静心来读的书。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1
不经意间,这本书已经看完了,本来看到显示将近两千页,可是当看到五百多页的时候了不起的盖茨比就已经身故了,我还在纳闷怎么主角这么早就谢幕了呢,谁知道原来后面全是英文版的了。
盖茨比,对于再普通不过的我来说,他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至少,在他那个年纪,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无论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都会让我高山仰止的,另外,他身故之后,他的老父亲拿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他小时候写在一本书封底上的“作息时间表”以及“个人决心”就让我钦佩不已、自愧不如,可以说他后来的成功也不全是偶然,他的英勇作战的表现、他的积极向上的努力都值得我们钦佩。因此,不管别人怎么鄙视他、怎么骂他,在我心目中,他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
盖茨比,一个有梦想的人,一个一辈子活在梦幻中的人,他从小立志成才,长大后果然心想事成,不过在那个家族观念僵化的社会中,他努力想进入上层社会是何其困难而不能实现呀,虽然他能请来社会各界名流在他的别墅狂欢,但是对于上层社会他永远是局外人,这是社会制度的壁垒,也是他的悲哀,这方面只能说他是可怜的——盖茨比。
在那起该死的车祸中,痴情的盖茨比为了爱情,为了他梦幻中的黛西,不惜要站出来主动为她顶罪,然而他并没有等到那一刻的到来就被汤姆先生借刀杀害,可怜的盖茨比,他的一生、他的梦幻一生就此破灭。当梦幻破灭,一切重回现实的时候,世俗的残酷暴露无遗,以前热闹非凡的庄园现在已经破败,以前成群结队的宾客现在早已销声匿迹,可能更有甚者还会暗中窃喜吧,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正的世俗。然而,回头想想,对于盖茨比来说,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不幸的盖茨比并没有看到这残酷的一幕,在他的生命里,一切依然是梦幻的,从这一点可以说,他是幸运的——盖茨比!
最后,引用本书的结尾来激励自己,奋力前行——“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手臂伸得更远……总有一个美好的清晨——
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2
黛西和汤姆刚出场的时候让人感觉优雅高尚,行为举止彰显着贵族气质,即使汤姆拈花惹草,与世俗女子寻欢作乐也让人以为不过是富家子弟的玩世不恭。同时,盖茨比出场身份的神秘,宴会的觥筹交错,莺歌燕舞让人觉得俗不可耐,略微生出几分厌恶。但是,当情节渐渐铺展开,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所谓第一印象的浅薄。盖茨比为了寻回年少的憧憬而作出种种努力,最后却依然被上流社会遗弃,实在是可悲。
但是盖茨比单纯的追求,真挚的追求,友善的交往让人叹息不止。他是想跻身上流社会,他改姓名,他塑造自己的人格魅力,他的掩饰与修饰都不是罪过。这不是欺骗,他不需要将他自己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解剖供人参观。他只是在维护着他的尊严与荣耀。他所有的地位与财富都是通过他的拼搏得来的。当我看到他的那张日常计划表时,不无惊讶,盖茨比是了不起的。而黛西和汤姆代表的旧贵族早已被金钱腐蚀,缺少了真实与诚挚。说他们没有也不对,但是他们的感情绝对是廉价的,掺杂着自私自利的因素。而我是一个身在其中却时刻跳脱在事件之外冷静观察分析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3
想要表达的很多,却又很难表达内心想法,也许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多事都能在书中找到感同身受的点。
对于当下中国的我们,对应书中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爵士时代。社会蓬勃发展,物质得到极大满足,对金钱和物质所向往。唯独盖茨比却对这些不以为然,他拥有豪宅豪车,和精致奢侈的装饰。一次次的举办party,这些他都不以为然。做这一切只为等待黛西的重逢。也只是为了配得上她。他很看中的是黛西对他唯一的爱,这是多少男生所追求的一种景象。当你年轻落魄的时候爱上的一个公主似的一个女孩,因为社会身份的不匹配而离开。直到你功成名就重新出现在她身边,而她依然爱着你。
如果故事仅是这样,盖茨比离我心中的了不起还有距离。他是一个拥有内心目标的人,并且孜孜不倦的为之奋斗,并没有被生活中的欲望和诱惑而吸引。黛西也是作为他的奋斗的符号,就如同黛西家的绿光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却要为之追求。而最后黛西甚至没有给他葬礼送花,却又多少的无力感,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弥漫在我们之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4
每个人都能从盖茨比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也是。
书名对盖茨比做出了评价,了不起,在于他对于这部分“梦想”的坚持,一颗心的赤诚。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悲凉,充满了那个年代里的人性的冷漠与人情的薄凉。生前财富与荣华带来的热热闹闹,对比着,葬礼的冷冷清清,盖茨比毕生追求的,或许只是为了可以与黛西那个阶层的匹配,他的内心是真诚的,只是最后得到的是“背负着早已忘却的梦走过一年又一年,守望着虚无”,那五年他守望与坚持的,是一份想象,美好的想象,“美国梦”般的想象。只可惜到最后梦碎了,满是悲凉。
黛西和盖茨比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其实黛西所处的环境,她所在的那个阶层,根本无法体会盖茨比,她只是想要一份快乐,一份安逸,她根本不会为了一份所谓的真挚的感情而放下她拥有的,哪怕是冒一丁点的风险。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对盖茨比的一生,我总感到惋惜。有时在想,若是五年前盖茨比可以接受现实,懂了过去的终归是过去,那或者又是另一番结局。
细细想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当接受了所有的现实,发现即使再回到那年,也早已没了那年的冬天,没了那年的自己,过去了的也早已过去。我很感激,感激曾经的那份感觉带给我的,一种温暖如阳光,一种一直鼓励我往前走的向上的力量。
我很欣赏对生活认真的人,早已过了耳听言语的小小年纪,聆听自己的心,用心感受,追求着让自己更为舒服的生活,一种方式。可以无趣,但贵在真实。
“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若现实如此,我依然喜欢这座城市,依然喜欢在这里的感觉。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5
正式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今年的暑假,而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部大热的电视剧中,剧中男主一直收藏着这本书,我想没读过这本书,一定不明白此时此刻他出现的奥义所在,好奇心促使我想去一探究竟。而后,也证明了一部好的书籍值得大家反复推敲,并以电影的视角展现给大家,根据这部小说所拍摄的电影也是好评不断。
故事的主干是年轻,英俊的军官盖茨比邂逅了美丽的大家闺秀黛西,并与之产生爱恋,军官来自于普通的家庭,由于命运的种种,爱慕金钱与物质的黛西所嫁非人,又在一连串的阴谋中,盖茨比被枪杀,而最终的黛西从未出席过他的葬礼,甚是悲凉。这无疑是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故事:时代让人们只认得钱为何物,却忽视了爱,世人普遍认为钱可以带来安全感,而爱却随时爆发着灾难的危机,明哲保身永远是正确的。作者对这种奢华的风气与浮夸的年代是如此的失望。
读了一大半的时候尚未看出盖茨比哪里了不起,直到最后了解这个人的真实想法,更像是一种单纯的追逐,和对内心幻想的坚守,不愿去打破,固执到底,所以充满了勇气,让人感觉英勇。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未来。我们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让人心惊的,或感叹莫深,或悲伤的时刻,而此时身边可以触到的温情,总是格外地让我们铭记于心。比如作者看到发生在戴西身上的事情后心情悲凉,此时乔丹的共情和陪伴,让心里的温暖更甚,更加贪恋,而不愿忘怀,就像妈妈摸着头发或者脖颈一样的温暖的触感。我贪恋这样的温情,也许就像人们口中常说的生活中充满了痛苦与繁琐,但偶尔触及的幸福那么好,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生活下去。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6
三毛曾说过“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世人皆说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确实如此,但没有梦想的现实注定是一块有着瑕疵的碧玉;然而有了梦想的现实,却也抵挡不住终究幻化成风、烟消云散的现实。梦想与现实的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
《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为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
在那个充斥着各种梦想但却终为云烟,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的年龄,一个孤独的男人不断去装点修饰着属于自己的梦想并用它与现实抗争,终究逃不过梦碎的声音。盖茨比曾在军营中任中尉时与黛西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两人彼此相爱却抵不过现实的残酷。盖茨比因战事不得不远走他乡,在异国他乡,炮火连天的战场上,死亡随时会降临,身处此种境地的他需要一个梦想去支撑着,那个梦想便是黛西,一盏支撑着他越过山丘、越过沼泽、越过河流的明灯。在命运的摧残下,他需要黛西成为一个完美的女神,一个支撑他活下去的最完美的梦想,尽管黛西本身不完美,但他在心中不断地为黛西添枝加叶,慢慢地,在这场命运的战役中,黛西变成完美,也成为他的人生追求。黛西在盖茨比走后便嫁给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但黛西婚后生活并不幸福,物质的满足并不能填补她精神上的空虚。当盖茨比得知这些时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多年后,穷小子盖茨比功成名就,在纽约长岛戴西家别墅的对岸买了一栋巨大的豪宅,彻夜笙箫,挥金如土,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尽管盖茨比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致富的,然而他致富的目的却如此浪漫单纯,一心为吸引黛西的目光。尼克被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远房表妹黛西,还带去了盖茨比对她的心意。在尼克的牵引下,盖茨比终于得以与黛西相会,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此时的黛西已非昨日的黛西,她只将这段暧昧当做一种刺激。随着时间流逝,尼克有所察觉,却未能说出口。日后一次黛西在心烦意乱下开车意外撞死汤姆的情妇,盖茨比为她承担开车的责任,而黛西也打定主意将这些都抛给盖茨比并选择抛弃他。因为此事,盖茨比已不复往日的光彩,他仍执意认为黛西要随他离去,小说最后盖茨比在游泳池消磨时光等待黛西的电话响起,时间匆匆流逝,伴随着电话铃声响起,在汤姆教唆下的情妇的丈夫来到泳池开枪杀死了盖茨比。
黛西就是盖茨比的梦想,这个梦想力量虽为无穷促使他从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的大富豪,但梦想如泡沫终究破灭,从而导致盖茨比的悲剧。他或许也意识到,现实中的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盖茨比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最终梦碎人亡。从小说中抽离出来,换个角度思考:梦想会因为其无法达成而减少甚至失去其本身的价值吗?达成与否却并不重要,执念过深便是深渊,梦想再美好也终将回到现实。梦想的美好与现实的残酷交织缠绕便构成了人生,人生本不完美,我执是苦。
最后以小说的最后一句话作为文章的结尾,“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退,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7
物欲横流,金钱至上。这样的环境潜移默化改变人们的价值观,生活观,对单纯的他,环境早已悄悄腐蚀了她,对于她,甚至是芸芸众生,接受、习惯、融合人在物欲横流的生活,变成了与其极为匹配的人,并活下去。而他,盖茨比带着单纯的梦想——活在了另一个世界。
的确如此,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鸟多了,什么样的林子都存在,我们不能决定我们所处的环境,不能改变我们的出身,甚至生活在自由民主共和国,囿于生存,囿于期望给身边人快乐,囿于实现自己的价值,囿于有足够能力爱别人。有太多太多时刻,我们身不由己并需要全力以赴,我们生存在社会,适应社会的同时,是否还需要保存内心最开始的天真,最开始的执着,小心翼翼维护它,经营它。纵使外面汪洋,纵使披荆斩棘,内心的天真仍可休憩,提醒自己:你还是你!
盖茨比是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在当少校时,无可救药爱上了上流社会女子黛西,盖茨比凭借英俊、聪明赢得了黛西的爱情,热恋一个月后被派去法国作战,一去就是5年。
而黛西,在盖茨比离开的第二年嫁给了大富豪汤姆,婚后,他们享受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汤姆时长外遇,黛西原本少女的天真早已变得贪图荣华,玩世不恭。
盖茨比得知黛西嫁人后,在黛西家对面买下豪宅,终日举办party,希望有一天黛西能够光临,而灯红酒绿,曲终人散后,盖茨比仍只能渴望着绿光。
终有一天,二人重新相见,黛西对盖茨比说出来“我爱你”,可这早已不是真情,而是她在百无聊赖的生活中寻找的一点刺激,所以当她驾驶盖茨比的汽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时,毫不犹豫将罪责推给了盖茨比,盖茨比被汤姆情妇的丈夫枪杀时,也不为所动。
盖茨比用尽毕生心血建造起来的梦想——就是黛西,这样一个俗物。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8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由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这部小说再现了爵士时代的浮华与虚空、贪与富、占有与背叛,爱情没有呼吸的空间。私欲膨胀到无以复加,而富翁盖茨比,不过是中国的阿Q,已经成为一个符号,植根在美国人的心中,他就是美国梦碎的最佳证明。
盖茨比与黛西的爱情故事,上层社会的奢靡生活都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无论爱情还是创作,都是他的黄金十年。在小说《人间天堂》出版后销量很好,也因此一炮而红。后来他以前女友复合两个月后,他们结婚了。夫妇俩纵情享乐,挥金如土,高尔夫球场、乡村俱乐部和豪华宅第的上流社会聚会,都被他一一收入作品中,却表达着对金钱的敌意。书中的盖茨比也是如此。他对金钱又爱又恨,既嘲讽金钱至上的浮华,也无法离开纸醉金迷的生活。
这部小说的女主角黛西也是有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出身不算高贵,但他竭力学习标准的英语发音以抹去身世的差异。正如书中的盖茨比一直把“old sport”这句话在嘴边,而“old sport”是英国老式英语中相当于“my friend”,让人们认为他之前在英国留学过。菲茨杰拉德先后两次爱上富家千金,却因家境悬殊被抛弃金钱,让她感到屈辱,而黛西,正是两次恋爱女主人公的混合体。小说写道:“她的声音里充满了金钱”。后来夫妻俩移居法国,但不久婚姻出现了危机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在1925年出版了,销量平平。他的生活也在这一年开始在酒精中沦陷。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死于酗酒,引起的心脏病突发,年仅44岁七年之后,他的妻子被烧死在精神病大火中,两人最后葬在了一起。他们的墓碑上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结尾,“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行而上,不断地被浪潮推回到过去。”书中的盖茨比的葬礼,也是冷冷清清。昔日的宾客全都闪得没有踪影,他孤独地躺在棺材里,寂寞的让人心疼。
要拥有爱情,就必须先拥抱金钱,这就是盖茨比的美国梦。荒诞真实又脆弱不堪,一旦被抽离其中一样,另外一样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资格,盖茨比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29
《了不起的比尔盖茨》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它描绘出强烈讽刺意味,同时带有些许惆怅。小说构思的精巧也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面刻画着上流社会的富豪名媛们挥金如土,在酒池肉林里通宵达旦地玩乐,另一面也刻画了在一片灰烬一样的贫民聚居区里挣扎求存的边缘阶层。两个世界平行共存,互不相干。富人们的骄傲自大、目中无人和蛮横无理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
比较讽刺的是,有些在底层挣扎的穷人,当际遇使然让他们稍微触及上层社会的台阶,随即便感染了那傲慢与偏见的面孔,与当初的自己判若两人。如果这就是矢志进取的“美国梦”,确实显得荒诞可笑了。比如汤姆的地下情人,在私会的公寓里,在那个唯我独尊的小天地,在换上了一身名贵的漂亮衣服后,气质也就随之发生了改变。原本的活力四射变成了傲慢无礼。“她的笑声、姿态和言辞都越发装腔作势,她的自我膨胀仿佛让空间越来越小,简直都快容不下她了。”故事的最后,黛西意外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并畏罪逃逸,汤姆大概在明知真相的情况下故意把嫌疑引向了盖茨比。死者的丈夫复仇心切,潜入盖茨比的宅邸枪杀了他。
盖茨比挚爱的黛西,不仅不可能承认真相并为他鸣冤,反而听从了丈夫的安排立即搬家逃离。那些风花雪月,在冷酷的现实抉择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荒唐幼稚。可怜盖茨比至死都不曾醒悟。或者说,盖茨比最终是死在了现实的黛西与幻想的黛西之间的鸿沟里。
昔日整城的上流人物每周都流连于盖茨比家的宴会,到他的葬礼时竟然鲜有人至。在蒙蒙细雨中,盖茨比寂寥地下葬。物欲支撑起来的交际圈,毕竟人情冷漠。
大概,如同他的幻想的爱情一样,他为了梦想而执着奋斗的一生,在浮华热闹的表象掩饰之下的,仍然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泡沫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何处了不起呢?或许,就是在于他靠一己之力,抓住机遇并执着奋斗,全力让自己构筑的幻想趋近于现实的这份力量吧,即使幻想终究不是现实,在临门一脚之际,泡沫破裂了。
这是一个在守望中执着于幻想,却终究破灭的悲剧故事。或许绝大多数让我们醉心不已的爱情,都是可望而不及的。最完美的爱人永远只存在于梦幻之中,如果回归于现实,那么若不是在油盐酱醋、鸡毛碎皮中消磨泯灭,就是在悲剧中草草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故事其实是以作者菲茨杰拉德自身经历为原型的。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把那段刻骨铭心但可望而不可得的爱恋理想化了,或许就跟盖茨比把黛西理想化如出一辙。幻想里的爱人才能铭记一生,而现实里的妻子却与他彼此毁灭,也确实让人唏嘘不已。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篇30
一个人,如果他生前广为人知,死后却无人参加他的葬礼,如果此人在天之灵知道的话,是什么感觉?
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用他的语言,向我们揭示了二十世纪初纽约上流社会中的冷暖。
盖茨比,是西蛋岛上的一名大富翁,每周都要开一次大型宴会,宴会一请就是上百人,但是,他自己却对那些宴会上的富家千金丝毫不感兴趣,他唯一记挂着的,是黛西——他的恋人,现在,却已是汤姆——“我”的同学的妻子了,盖茨比依然追求她。最终,在黛西驾驶他的汽车撞死了人之后,盖茨比为了不让黛西承担罪名,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枪杀。
盖茨比为了得到黛西的欢心,不断请他来玩,但黛西已是别人的妻子了。木已成舟,盖茨比为何要去争呢?他还挑拨汤姆一家的关系,让他们夫妇互相怀疑,为了爱情,盖茨比可谓是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当他看见黛西轧死人时,他又会怎么样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事情讲清楚明白。因为车是他自己的,但开车的是黛西。
可这场车祸依然没有消灭他们两个之间的爱情。盖茨比为了让黛西全身而退,没有去告发黛西,而是揽下了全部责任,最终,被死者的丈夫杀死。
有时,爱情是一场伟大的、轰轰烈烈的爱情:爱情又是一场悲剧,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红颜祸水,使盖茨比引来了杀身之祸。他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过,也算是罪有应得。因为,他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和睦。
盖茨比死了,“我”为盖茨比联络了很多人来参加他的葬礼,但他们都置之不理。包括那些在他宴会上被盛情款侍过的人,也一个都没有来。甚至一手将他从穷小子变成百万富翁的迈耶,也说了一句话:“我不愿有任何牵连。”
为什么一个生前风光无限的人,到死后却无人理睬呢?难道是他道德败坏吗?不,他生前几乎没得罪任何一个人,难道人人都不愿牵涉进这件事来吗?不!
真正原因是人世间的冷漠。
人们在纽约,都只是为了钱而各奔东西,他们应邀来到盖茨比的宴会,也只是为了一次免费的晚餐,很多人连盖茨比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更别提参加一个未曾谋面的人的葬礼了。
唉!人们在现今社会,在社交网络上,也有很多未曾谋面的朋友,
所谓的礼节,也仅是体现在表面上而已。
但,人间的真诚又在哪里?
《红楼梦》的读后感1
红楼梦是一部超越时空的巨作,作者曹雪芹颇具传奇色彩,在他的笔下一个豪门大家族有盛转衰,其中的个个故事耐人寻味,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宝玉、黛玉的真挚爱情更令人唏嘘不断,不敢妄作评论只愿说说我读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我觉得除了你写一个大家族兴衰,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纯洁爱情。最主要的是写女人,一个个形象都已经印入了我的脑海,不禁浮想联翩。在这部小说里面我最喜欢晴零,她才貌出众,敢爱敢恨,性格率真,口齿伶俐,嫉恶如仇,真乃女中豪杰!但是她却引起贾府公子的不满恼恨,最后被逐出大观园,病死在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这里面每个人的命运都不同,王熙凤的狡猾奸诈,黛玉葬花的柔情几人知?
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红楼梦》的读后感2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十八世纪中期的一部古典小说。它高度的艺术,在我国及世界发展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一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的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偏偏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
《红楼梦》的读后感3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的读后感4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也许,又看一遍,又有新的感受。
《红楼梦》的读后感5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文学艺术顶峰。这本书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生活,生动描述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淋漓尽致的反映了一个封建大家族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高度结合的伟大杰作。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红楼梦在艺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传神地塑造了一大批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情重多心的林黛玉,喜欢扎在女孩子堆里,不爱读书的贾宝玉,稳重老练,娴静可爱的薛宝钗,善于算计,媚上欺下的王熙凤。阅读红楼梦对提高我文学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本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几代人的命运沉浮,其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世态人情,值得我们去反复品味,咀嚼一生。书中栩栩如生的精美插图,让我对书中涉及的相关背景知识还有每篇文章所蕴含的哲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让我亲身体验了那个时代绝美的爱情和深刻的社会现实。
《红楼梦》的读后感6
贾宝玉,一朵温室的花儿。面对家族的光环和压力,他无所适从;面对父亲恨铁不成钢的责备,他慌忙逃避;最后,面对家族的没落,亲人的离散,他只能平淡的接受这一切,无力的等待着被给予,一个结果,亦或是结束……
林黛玉,她才华横溢,却多愁善感,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更怕失去,正因为爱之深,所以才被伤得更深。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坠入爱河,假如她生在现代,不是她所生活的男尊女卑的时代,也许她与贾宝玉会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但只可惜,她生错了时代。
王熙凤,那么八面玲珑,那么精明强干,可最后还是病死牢狱,暴尸野外,落了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是她想也想不到的吧。偌大的家族顷刻覆灭,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想,如果不是现实来的这样快,梦破碎的那么彻底,以她的精明,圆滑,定会再次风生水起的。
《红楼梦》的读后感7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的读后感8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我实在是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追究人物本身并没有过错,让人憎恨却是那种封建的传统观念。什么婚姻大事父母做主,什么门当户对,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这不,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阴阳相隔,想而见不着的痛楚。还要让贾宝玉受这样的欺骗。唉,就是石头心肠的人也会被他俩的真情所感动的。
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9
那《红楼梦》上落定的尘埃,属于一个王朝,一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统治集团——贾史王薛,封建正统,争名夺利,媚上欺下。为贾宝玉发一声感叹,空气急转,将那尘埃掀起,翻转组合成另一种风景,鬼斧神工、天地都运一般,是叛逆,却是进步。
除去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面庞,最是那叛逆思想,“草莽”、“不孝”的背后是对封建王朝仕宦道路的厌恶——厌恶它的黑暗,厌恶它的争名角利,还有那徇情枉法、贪赃暴虐的私欲,被逼参加科举考试,中了举人,却仍出家做了和尚,就是最好的证明。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我想这所谓的“男人”便是那仕宦之奴吧!但见了女儿便清爽。“女儿”、“清爽”远在何方?
在没有贪婪、贪腐的自由天真的大观园内,贾宝玉又抨击“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尊重、怜惜,大观园—女儿国。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的读后感10
我国古典文学喜欢用“闭月羞花”、“倾城倾国”这样的词语描述,使人感觉到美丽绝伦,十全十美。而在《红楼梦》中,大文豪曹雪芹笔下的:丫鬟鸳鸯漂亮聪明,不仅博得贾母欢心,而且被老色鬼贾赦看中,要娶她为妾。然而,她蔑视权贵,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对这样一个值得赞美的人物,书中这样描写:“……只见她穿着半新的藕荷色绫袄,鸳鸯的脸面多么楚楚动人,而那脸面,却倒有几点雀斑,”看来这样描写,似乎有损于人物形象的完美。
然而,有着较高美学修养的脂砚斋评点说: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女方有陋处。任何事,任何人都不可能完美无瑕。显然,把美女的陋处或斑点描绘出来,人物形象更加真实可信,点出鸳鸯脸上的雀斑,不仅没削弱她的美,反而令人更感真实了。相反,那种“美则无处不美,恶则无处不恶”的.绝对化的创作方法是不真实的。
这使我联想到现实。同样,在人际交往的诸多准则中,莫过于一个“诚”字,唯有“诚”才不避“陋处”,惟不避“陋处”才能显出真实,让人不感觉到“骗人”,进而增强信任感。
因此,大家在这里交心的同时,心里都要有一个“诚”字。
《红楼梦》的读后感11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的读后感12
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红楼梦》的读后感13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的读后感14
小说人物有名有姓的有四百多个,许多人一看小说那么多人物,背景强大,关系复杂,就不敢看了。被这阵势吓倒了,加上文化、历史、诗歌、词曲、家具、陶瓷等等包罗万象的知识,就更是不敢阅读了。我爷爷就是如此,我说可以看看,他就摇摇头,说看不下去。其实,小说一写完,就定型了,不会再增加新的东西了。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你会看懂的。好比愚公移山,只要山不增加,坚持移山,总有一天山被移走。这时你就可以大声唱:好嗨哟!感觉身体已经被掏空,感觉人生达到了高潮,感觉人生达到了巅峰。读小说也是如此。看一遍不懂就看两遍,看两遍不懂就看三遍。这次着重看人物,下次着重看结构,第三次着重看故事。每读一遍,就有收获,时间久了,就成为行家了。如果我不看几遍,哪里那么快就写出来了。这就是个积累的过程。事情都是如此,开始做了,就成功了一半。
小说中的老女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贾母,一个是刘姥姥。一个生于官宦之家,一个生于平民百姓之家。两者形成鲜明对比,特别是在刘姥姥进大观园后,贾母要求刘姥姥小住几日,顺带讲讲乡下的一些新鲜事情。刘姥姥第一次进来攀交情,得到了些小好处。而这次,是送来许多新鲜瓜果蔬菜,让老祖宗、祖宗、太太、小姐、姑娘们尝个鲜,瞧瞧刘姥姥多会说话。其实,刘姥姥这种互动是非常好的。人与人的交流就是如此,有时带点东西,顺便来看看人家,再说说好话,关系自然就渐渐提升上去了。这个人生启示就是,有机会就要争取,多到外面看看,多走动走动,不要老是呆在家里或是办公室里。而且去的地方、见的人,要是比自己厉害的人,那样才有意义,也让自己得到较快的提升。向强者学习,永远是一条快速晋升之道。
贾母这个大家长,举止、谈吐、言行让人欣赏。刘姥姥却是乡土气息浓厚,让人感觉接地气。大家对贾母这个人都是印象比较好的,虽然手中有权力,却不滥用权力。只要王熙凤之流不用阴谋诡计,贾母还是能秉公办理的。而且,大家对于这种有权力在威望的人,心中还是羡慕的。刘姥姥与贾母相比,就显得土气得多了。贾母在刘姥姥在大观园小住几日,更多是为了让大家笑笑,也就是说,把刘姥姥这个乡下人,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大观园中的人,除了薛宝钗真正没有在心中鄙视过刘姥姥,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特别是出身在官宦之家的妙玉,一个那么好的杯子,只要被刘姥姥用过一次,就要扔掉。王熙凤更是为了讨贾母的欢心,一直调戏戏弄刘姥姥。刘姥姥也愿意,能让大伙乐乐就好。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对这些打击早已习惯,甚至觉得再正常不过了,已经达到了不要脸的境界。刘姥姥第一次来攀亲戚,不就是如此,没事都能说得有那么回事样,没什么大不了的。所以,大观园中的人,对刘姥姥虽然有取笑之意,但却并没有恶意。妙玉起初要扔掉刘姥姥用过的杯子,那是成化杯,放现在值好多钱,哪怕在清代也值不少银子。宝玉劝说了以后,妙玉还是把杯子送给了刘姥姥。刘姥姥要离开大观园时,许多人又是送银两,又是送衣裳,又是送小玩意的,都觉得是非常自然之事。让人的心里也暖暖的。其实,人们普遍更能同情弱者,帮助弱者。这个人生启示就是,人不要太强势,适当示弱有时效果会更好。
刘姥姥给人最温暖的地方。当贾家没落了,多数人都是唯恐避之不及,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却主动地寻到关押贾家人的监狱里,逐个探视。给钱给看守人,让看守人对他们好点。送吃的,送穿的给贾家人。特别是,当王熙凤跪下求刘姥姥去救贾巧姐时,刘姥姥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为了这个承诺,为了救贾巧姐,刘姥姥去了当时的南瞻部洲,那是一个很远的地方。结果,不让赎,说是钱不够。刘姥姥没法,只得给钱,求烟花巷巷主宽限时日,给她时间凑钱,不要在凑钱的阶段把巧姐再次卖出。而这次,刘姥姥可是卖房卖地,这对于庄稼人的刘姥姥来说,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资产了。为了一个其实不相关的人,把自己全部生活资产都花完了,这笔人情可真是比天还大。有鉴于此,巧姐最后嫁给了刘姥姥的孙子板儿。让人觉得好人有好报,心理上也完全接受。刘姥姥本意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但为了娶孙媳妇,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搭上了,这也值得。毕竟,巧姐可以说是贵族血统,时不时跟贵族血统攀上关系,你家基因也会有贵族血统,你也会有贵族气息。因为人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房子土地,虽然也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那都可以想办法再弄。所以,你看到刘姥姥的厉害之处了吧。在大家都能接受的情感范围之中,声情并茂,泪流雨下,把事情就给办好了。这种人你不佩服,你佩服谁去?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篇主角就是刘姥姥。
作者能把贾母和刘姥姥都写得入木三分,是因为作者经历了大富大贵和清贫的生活。好比费孝通写《乡土中国》,能把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写得那么深入,书籍内容是他的一篇博士学术论文。因为费孝通是出生于城市,对城市的生活非常熟悉。而他又深入农村考查调研,有许多时间都是在农村度过的。所以,对农村他也非常熟悉。对于我来说,我有农村的生活经历,所以农村我非常熟悉。而读书后,就在城市里扎根生活工作了,所以,对城市也熟悉了。这样,《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读起来就非常快,也非常能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十有八九都能立马领会,这需要生活体验。
《红楼梦》的读后感15
春去春又来,花开花落。
我轻轻的合上《红楼梦》,倚在窗边,缄默不语,让自己回到那个风情万种的故事中去。
净土从你的指尖缓缓流过,掩盖着凋零了的花。曾几时,花儿们自以为有亘古不变的璀璨,可如今却是低落的埋葬。曾几时,你花容月貌,香气袭人,然而你最后却徘徊在香玉消损的边缘。
那时,我明白了花的无奈,你的寂寞,我一时无语,自是低下头去。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没有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而你对宝玉则是一见如故。当晚你为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伤心落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它年葬侬知是谁?”每当花落之时,你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花瓣收集起来,埋进土里,还免不掉伤心地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可它的主人再也不能使用它了……
在水边,你吟出了“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诗句;在水边,你发出了“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的疑问;在水边,你发出了“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你是忧郁的,在三生石前你得以甘露滋润,为报灌溉之恩下世为人,“我把这一生的眼泪都给了他,这也偿还得过他了。”你从此注定为了“无故寻怒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的花花公子流尽了眼泪。
你尝遍了寄人篱下的滋味,贾府中的人勾心斗角,宝玉送你的手帕上该有多少在贾府流下的眼泪啊!
紫鹃等人哭的死去活来,而你却奄奄一息了。
你短暂的几十个春秋,留下了一段感人肺腑的千古奇缘,一段令人感叹、欣惋的凄美故事,一段闻名遐迩的爱恋,一个千秋万代的遗憾……
《红楼梦》的读后感16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是有沁人肺腑的感觉,每一句都像是尖锐又锋利的刀,深深插入读者内心,无形之中像是被掐住了自己的喉咙。记得她的《葬花词》:“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她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晕又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的读后感17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的读后感18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赞叹作者曹雪芹的文采,更感慨贾府人物的命运!小说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写出了一个封建社会贵族之家由胜而衰的命运。宝玉和黛玉的“木石前盟”,是来自天上的爱情,象征着感情的高尚与纯粹;宝玉与宝钗之间的“金玉良缘”,则是贾府的权势与薛家财富的结合,把可怕的现实原则,带到了爱情之中。
《红楼梦》刻画了多少鲜明的人物:宝玉的天真、叛逆和软弱;黛玉的多愁善感,诗人气质;宝钗的深沉,世故与冷静。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大观园,青春的欢笑和烦恼都是那么动人心弦的;然而,花样年华的“大观园”,却被残酷的现实社会轻而易举地摧毁。《红楼梦》成为万千少女心中的一曲哀歌。黛玉的《葬花吟》,唱出了小说中所有天真少年的共同心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中,有神话式的高远奇特的想象,让我们的心灵仰望无限的天空;又有童话般美丽纯洁的爱情,使我们的情感净化,升华;更有诗歌一样抒情的境界,大观园的每一片风景,都象征着一种人生!
《红楼梦》的读后感19
《红楼梦》这本书早已在我的书架上,可我一直觉得是女生读的书,不愿意读。妈妈说,它既然是《四大名著》之一,一定有她的可读之处。于是,我就拜读了这本书。
在贾府里,一个男孩出生了,这名男孩出生时嘴里含了一块五彩晶莹的玉,祖母对他爱如珍宝,取名为宝玉。一周岁“抓周”的时候,他的周围摆放了许多东西,谁知他伸手只抓那些脂粉,哈哈!真是一个假小子。
林黛玉的母亲生病去世了,无人照顾,也来到了贾府,她很有才华,可是她却非常爱哭,和宝贝一见钟情,但最后却含恨而终。
里面还有许多人物,薛宝钗稳重端庄,最后嫁给了贾宝玉;王熙凤精明能干,是贾府的管家……最后贾府也由盛转衰,最终败落了。
这本书注音版的非常浅显,我读的也似懂非懂,妈妈说等我再大些,可以读原著。我想,等读原著的时候,一定会和现在理解的不一样。
《红楼梦》的读后感20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
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
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他们的命太脆弱了,经不住一点风雨的打击。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人,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阳光,我们要做野外生命力顽强的小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