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聊时,总是喜欢读一些文字。今天也是,拿着那本已经买了很久却没有翻动过的《读者》。按流程般的顺着它的文章一篇一篇的看。我并不是仔细看书的人,但是这篇文章却读得很仔细。很喜欢。它里面讲了梁羽生先生的一生,以及和他太太那份五十多年真挚不变的爱情。喜欢并不是因为他里面有多么优美问文字,也不是因为他写得有多么的华丽。这边文章写得很朴实,没有华丽优美的文字,却让我读到了伤感,以及那五十多年真挚不变的爱。我喜欢这样的文字,朴实,感伤,却又有着感动。
这样的感情,或许正是身在现代这个“无爱”的世界的我所期盼的.吧!“真爱”,在这个物质高于一切的经济社会里,很多人都不相信了,说那是童话。年少的我们,曾经在那个稚嫩的岁月里,为爱不顾一切,刻苦铭心或许是有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相信刻苦铭心,却不敢相信爱了,不是不相信,而是不敢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必须学会面对现实。那么“现实”又是指什么呢?利益,权利,还是金钱?在这个物质高于一切的经济社会里,“真爱”就是一个奢侈品。看着这边文章,我就想:现实,我多不想面对。不过,可否容我傻一次,我想要去实现一个现实里的童话;可否容我笨一次,我想要去爱即使最后伤痕累累;可否容我错一次,我想要证明即使是现实里真爱也并不是童话。就如同梁羽生先生与他妻子那般坚守。
《亮剑》读后感 篇1
这期间看到电视系列高于忠实于生活,这是最大的亮点,该剧。播出后的电影,追求真实、客观的地区。该剧改编自小说的复员军人梁,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炮击金门,和文本--大-皮革-生活史革命军人在革命素质的故事并没有改变。光明剑处理个人命运与时代大背景矛盾的叙述,已成为主要问题的戏剧叙事。
期待。李云龙,它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贝奥武夫。表面上的无礼,事实上,不乏智慧,他是合理的,充满正义感。虽然他没有文化,他有一个乡村,农家风味的智慧。他用这种智慧转移在战场上,更是少;鼓舞士气的军营,指挥千军万马;有时也用智慧去扮演傻瓜在上司面前充惊呆了。
光之剑,所以做出妥协?一直走的文学标准,欺骗观众欺骗自己?李云龙,谁的缺点只是玉缺陷,不使他身体闪亮的士兵的勇敢智慧光之国。
一个士兵的战斗,比其余的自己的生活,放松自己的精神?云龙性格塑造完美的不完美?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部电视剧将眼镜小不说其他的人,我不看这部剧,像一个浪漫,成天无所事事,只是说说而已,人能飞,气功,如炸弹的电视剧我绝对不同意。李云龙敢大胆的战场上兴丰冒着自己的生命在战场上,军事的人,根据实际战场并摧毁敌人寻求最大限度的消耗敌人,有利于保存自己壮大自己的实力,我们可以做期货可以借鉴,偶尔战争,战争文化升华自己的战争,最终成为主体的中华民族,这是我们应该骄傲。我们没有理由责备他们缺乏文化保护,有什么理由说他们闭上嘴。
剧中展现命运的李云龙,但不是单独的李云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其实我感动和震撼着所有这些无名英雄。中队奋勇杀敌,王徐州师范的宁死不屈和自我牺牲的球队多次让我哭泣。
《亮剑》读后感 篇2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亮剑》这本书。书里的主角叫李云龙,书里有这样一段情节,让我很感动。这一段是这样写的:说骑兵连和鬼子打仗,他们的力量很弱小,战斗到最后,只剩下连长一个人,可是他还是和鬼子决战到底。
还有一次,李云龙的部队被鬼子包围了,部队损失很大,最后,部队好不容易冲出了鬼子的包围圈。那时,我们和敌人相比,我们的力量有悬殊,但是李云龙的部队,还是敢和鬼子作斗争,最后终于消灭的鬼子。李云龙没有读过多少书,他是个粗人,但是他很勇敢,带兵打仗很有一套,鬼子都很怕他。
我们的国家虽然以前很落后,经常受别的国家欺负。但是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国家发展很快。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以前好了很多,我们国家的军事实力也比以前强大了许多。别的国家再也不敢随便的欺负我们了。
我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作为小学生,生活在这样和平年代,我们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我们应该感谢象李云龙这样的革命者,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我们的国家,让中国更强大。
《亮剑》读后感 篇3
前不久,由于老爸开始看《亮剑》这部电视连续剧,我出于好奇也跟着看了起来。
这部电视剧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本剧主人公李云龙就勇敢地向楚云飞亮了剑,虽然开始还不如楚云飞的军队,但是却越来越锋利,让对手产生了惧怕随之取得胜利,这种精神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明知不敌也要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我对电视剧《亮剑》感悟最深的一句话。当以“一比一”的比例迎战日本侵略者精锐时“亮剑”,那是血性;在战争中失控对敌人出兵时的“亮剑”那是责任;面对惺惺相惜的楚云飞,对外敌时他们携手抗战,而在内战相遇时,他们毫不犹豫的给对方以致命一击,这时的亮剑则是胸怀,是性格。对待敌人我们要亮剑,对待困难也是如此。我们要发扬亮剑精神,面对困难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在没有看到结果时奋力一搏,勇往直前!楚云飞说:“李云龙是一个不拘一格的人才”日本侵略者说:“李云龙是一个善于逆向思维、不拘泥于格式、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然而就是李云龙这种与众不同的创新精神,使他打赢了一个又一个战役。他敢于突破,想别人不敢想的,做别人不敢做的。由此看出:我们要敢于打破陈规陋习,破除条条框框的束缚;敢于弘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做一个敢于创新的人!
让我们多一些勇气,少一些退缩,多一些创新精神,少一些陈旧陋习,亮出自己的剑,成功就在眼前!
《亮剑》读后感 篇4
这几天,无意中翻看着《亮剑》。起初是因为无聊,好歹有本书看就成啊,可看着看着,我竟上瘾了!
我深深地被书中的真实人物李云龙所感动!那是一名真正的军人,更是一位有责任心的男子汉!他正直,坚强,自信,不服输,他的骨子里流着真正的“人”的血液!好几次,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感动地直掉眼泪!今天中午,一直把尾声看完,20年后,那群李云龙的孩子们在满是弹坑的墙壁面前哭得像些孩子,他们是何等思念他们的父母亲!我也泪如雨下!为李云龙惋惜,更为他自豪!
一直以来,我知道我不会说话,不会讨好别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任何时候都学不会趋炎附势,有时还经常直率地冒出几句别人可能接受不了的话。我知道我惹人了,但我不想修改我的观点,我讨厌现在社会上的不正风气,讨厌先进社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我崇拜理想主义,但可能太过理想化了,生活带给我无限的失望。我知道,生活不会因个人的爱好而改变,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内心!李云龙的内心多强大啊,这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也是我看完这本书要学习的。
其实,这本书带给我最大震撼的还有小田,李云龙的妻子。尽管他们生活中也有磕磕碰碰,但最后,小田还是深爱她的丈夫,并在丈夫牺牲后也随他去了。手腕上的醒目的嘴状的割痕,那需要多大的勇气!“你是龙,我是云,云龙是不会分开的!”那是爱情的见证!我不知道当今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会是那样的刻苦铭心,那样的永不放弃么?
我深深反省自己,懦弱的我,该怎么样在现实的漩涡中生存呢?工作以及家庭?
《亮剑》读后感 篇5
一部电视剧《亮剑》让我认识了一位英雄——李云龙,翻开小说《亮剑》,让我领略了“亮剑”的精神。
这是一种榜样的力量。在李云龙的带领下,军官们舍生忘死,身先士卒。每次大战前,李云龙都会亲自视察前线,让战士们知道他们的团长永远在他们身边。我觉得这种无声的榜样作用,胜过千万豪言壮语。
我想到了我的老师。我很庆幸,在我的小学生活中遇到了好老师。记得刚上一年级时,一切对于我们都是陌生的,我们不知所措。老师说:“看老师怎么做,你也怎么做就可以了。”每次集体活动,有我们的地方就有我们的老师,不管是烈日下,还是细雨中;不管是大扫除,还是运动会……于是,我们学会了升国旗时要肃立,学会了集会时要静听,学会了读写姿势要正确……等我们一年年长大,我们又学会了礼让小同学,学会了宽容待人。
这是一种坚忍不拔、斗志昂扬的荣誉感。“一个没有荣誉感的团体是没有希望,没有战斗力的团体。”当李云龙的部队面对强大的敌军时,他们没有惧怕,没有退缩,全团上下,甚至连马夫也举到上阵杀敌。有着这样斗志的部队,怎能不胜?
就像我们的班级。老师告诉我们,一个人要爱祖国,爱人民,首先要爱自己的集体,爱他的家乡,爱他的同学,爱他的父母亲人。经过五年的学习,我们班的同学团结一心。在学校举行的多次集体活动中获得年级段第一名。甚至是我们的弱项——运动会,也由最后一名逐年上升,去年以逼近第一名的分数获得第二名。我们的班级也被评为“先进班级”。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都是集体的一员,我们,爱我们的集体。
“逢敌必亮剑”,在和平年代,我觉得这个“敌”就是挡在我们面前的各种困难。我想,只要我们有“亮剑”的信念,我们一定可以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坚持不懈地勇往直前!
《亮剑》读后感 篇6
深夜,捧着一本书,仰头观望着星空,仿佛将要被吸入那浩瀚的空虚之中,也许,人能够很伟大,指天问地,也能够很渺小,如沧海一粟,低下头来,看着堆满尘埃的书面,那赫然刻着两个大字——“亮剑”。
看完这本书,费时一个月又一个星期,总想着要精读细读,即使以前对它提不起什么兴趣,但如今,英雄的种子早已播在了心中,我只能夜夜“浇水”,滋润那棵嫩芽,“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那震撼人心的故事早已在我心里落地生根,今夜,月色正好,何不来谈谈那番薄见呢?
《亮剑》以我军将领李云龙的个人命运为主线,以历史为背景,讲述了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期间受到迫害自杀,到1980年予以平反为止的人生传奇故事。体现了他作为中国军人,作为开国将领,作为共产党员所体现出来的忠诚,勇敢坚忍不拔的优秀品质,个性是作品所体现出的亮剑精神,更是让人深入骨髓的崇拜和敬仰,即使如此,却有着和其他英雄故事不一样的地方。“应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
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曾一向在我脑海里萦绕,像初生的藤蔓纠缠不休,那是一种品格,一种生命的标志,世上,终究有这样一种人,是以这样的风姿活着的,他在渺小的自我心中,筑起了高大的围墙,保家卫国,风吹不倒,雷打不动,如此努力着,奋斗着。“逢敌必亮剑”——在晋西北应对拥有先进武器的山崎大队,在敌众我寡形式下,李云龙率领着“独立团”亮剑了;在解放战争中,应对武器精良,军事理论过硬的老对手楚云飞时,他毅然亮剑了,没有犹豫,没有退缩,多的只是应对不一样对手时灵活运用的战术和策略,也正是他这种敢于亮剑的精神,使得他全歼了山崎大队,取得了最后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也正是对他骁勇善战的真实写照。
我喜欢李云龙,甚至到了崇拜的地步,我想,不仅仅是我,很多人都盼望着能成为像他这样的人。“亮剑”精神体现了一种勇气,一种魄力,所以,同样“亮剑”精神不只属于硝烟弥漫的战场,也适用于现代社会,我们的生活、工作。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应对困难,在困境中也能够求生存、求发展的人。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我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期望让给了敌人。
正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往直前,毫不退缩,才将鬼子赶出了中国,把国民党赶出了大陆,成为真正的勇者,成为笑到最后的胜利者。同样,在商海中也是这样,商场如战场,战场上争夺的是阵地,商场上争夺的则是市场的占有率,利润最大化。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要有“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我的宝剑,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同样作为商海中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也应具备这种“亮剑”精神,不能把自我的任何一块“阵地”拱手让给我们的竞争对手。对商海弄潮的成功企业家们来说敢不敢是态度问题,能不能才是潜力的问题,只要勇往直前不能也会变为可能,犹犹豫豫、唯唯诺诺能也变为不能。我一向认为,亮剑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在如今这个时代,谁能拍着胸脯,义正言辞的说,“我不需要这种‘亮剑精神’”。
就是因为拥有了这份人格魅力,李云龙才会如此受欢迎,感受到那份深层次的热情和冲动,我相信,只要我们获得勇气,勇敢的闯荡生活,未来必须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夜深了,倦意袭来,抬起头望着窗外,朦胧的月色拥抱着夜幕,安静的沉睡着,这一片和谐宁静,谁都不愿去打破。我抚着跳动不已的胸口,深深地叹了口气,期望,一夜好梦,醒来后,世界依然一片完美,而我,也将好好地过我的生活,为我的高考而好好奋斗。
《亮剑》读后感 篇7
大概一两个月把电视剧从头到尾又刷了一遍,之前都是断断续续看,没什么头绪,这次看了之后,发现真正说战争中的事情并不多,大概只有整个电视剧的1/3,甚至更少,现在看完原著,印证了这点,战争后李云龙的故事才是真正的“亮剑”。
读第一章的时候就有强烈的感觉,画面感太强了,电视剧简直就是直接搬的原著的词,赞叹原著写的好的同时还是要说下李幼斌演得也是超级棒。
也查过李云龙的原型,但我想没必要和小说里去做对比,小说人物设定本身就是各种人物的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结合,不必要字斟句酌,那样太费力了。
还是和很有优秀的小说一样,画面的呈现很难达到文字的高度,大概是文字给人想象的空间更大一些,而画面的的呈现是众口难调,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是一部很棒的小说,文字接地气,还有颇多笑点。
关于“亮剑”精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我的理解,就是真实的做人做事,不违心,不刻意,对得起天地良心。可能这样不会活得光鲜亮丽高人一等,但问心无愧,是做人的根本。
小说的亮点精彩之处是战争结束后的部分,尤其关于文革的部分,但是电视剧几乎没有体现任何,也能理解,但是我想拍出来也不会怎么样,谁还没犯过错呢?如果有重拍《亮剑》,希望可以尽量真实的表现原著。
满分好评,推荐,比电视剧精彩太多。
《亮剑》读后感 篇8
这天,我最后把亮剑看完了,有两个人令我个性敬佩,就是李云龙和魏大勇。
李云龙是一个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魏大勇是一个武林高手双手使枪百发百中。他以前在少林寺习武多年功夫了得。所以他的外号就是和尚。
有一次,李云龙带着和尚与友军晋绥军358团团长楚云飞及他的警卫连连长孙铭参加日本宪兵队队长平田一郎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正在平田一郎大吹大擂的时候,李云龙与和尚便风卷云残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他们这样的吃喝动作被平田一郎发现了,于是恶狠狠地骂道:“八嘎!”虽然和尚听不懂日语,但和小鬼子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明白是骂人的话。除了李云龙,几乎没人敢骂和尚,他一听便火了,一掌击向平田一郎的胸部,把他的肋骨击地粉碎,口中的鲜血喷地一尺多高。敌人顿时大乱。就在此时,李云龙四人闪电般地拔出驳壳枪,八只枪喷出怒火,像一把铁扫帚把鬼子扫倒一片。这次日本鬼子吃了大亏,守备队、宪兵队、皇协军队、便衣队等军官全部击毙,无一幸免……
从书中我进一步明白,我们此刻的大好时光是无数的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去爱护时间。
《亮剑》读后感 篇9
亮剑可以说是我挚爱了,从小和老爸一起看,到后来自己看小说,知道了不能过申的后半段,李云龙和赵刚悲凉的结局。天生的军事家在战乱时期名震一方,但和平时期却难顺应时代。想一想出现在不同时刻的几段对话:
如果有一天,自由和尊严受到伤害,受到挑战,而你又无力改变现状,那时你会面临着一种选择,你将选择什么呢?反抗或死亡,有时,死亡也是一种反抗。
老李,你不懂,死亡也是一种抗争,一个有尊严的生命才有存在的价值,失去了尊严,生命难道还有意义吗?
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没这个勇气你就别当剑客。倒在对手剑下算不上丢脸,那叫虽败犹荣,要是不敢亮剑你以后就别在江湖上混啦。咱独立团不当孬种,鬼子来一个小队咱亮剑,来一个大队也照样亮剑。
所以这本书不光写了战争与战友情,更是讨论了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剑客,在面对危机到自身尊严与性命的挑战的时候,该拿出来的勇气和抉择。到底是放弃理想,放弃自由委曲求全,还是选择抗争到底,这个是关于自身命运,甚至是民族命运亘古不变的命题。
想一想,有汪精卫叛国投敌,也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但更需要有赵政委这样把理想看的比生命更重要的勇士,才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亮剑》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亮剑》。这本书像一杯浓浓的牛奶,滋润着我的心房,又像一杯清香扑鼻的绿茶,让我感到心旷神怡,深深地被书中的人物所折服。
书中讲述了一个叱咤风云、百战沙场的战斗英雄李云龙,他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却战斗经验丰富,打了一场又一场的胜仗;他性格不羁,被很多人认为善做离经叛道之事,但是他却胆识过人,意志坚定,思维方式灵活多变,他所采用的逆向思维使他在很多战役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人生信条是: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中国人,这就是中国军人,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美好的国家,是他们在战场上的浴血奋斗,才造就了我们新中国。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中国人的精神,勇敢的中国人,聪明的中国人,自强的中国人,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
像李云龙一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也有,例如阿里巴巴总裁马云,其貌不扬,但是他的经营理念新颖,管理方面别具一格,创造了一个宏大的网络王国。
归根结底《亮剑》是一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我认为他更是一种人性的升华。凡事争取就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不争取结局就只能为零。无论能做与否,先做了再说。然而这也正应了“狭路相逢勇者胜”。当你一往直前,成功便会幸运的降临。从此“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亮剑精神将永驻心上。让我们多一些勇气,少一些退缩,成功就在眼前。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努力学习,向李云龙将军学习,将来也为建设我们美好的中国贡献出我的力量!
《亮剑》读后感 篇11
逢敌必亮剑,这是我念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十分难以忘怀的一句话。我经常在思索那样一个难题,究竟什么是亮剑?又亮的是如何的一把剑?这把剑针对一个国家与中华民族,又有如何的实际意义与义务。
这促使我还想起了,书里的主人翁李云龙。他是一个有点草莽气场,且有一些绿林好汉味儿的角色。他尽管粗字不知好多个,以前仅仅一个普普通通的不可以再普普通通的小乡村篾匠。可是由于存活,由于内心深处的那一腔热血,那类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信心。促使他积极主动的投身于进了改革,从俩万五十里万里长征到全中国解放,他金戈铁马,整整的争霸了三十余年。
在竞技场上他一腔热血,勇往直前,将本人存亡置之度外。只求中华民族能够安定团结,只求老百姓能够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家家户户都能有口热饭吃,住户都能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战,后反蒋,平九洲,战北朝鲜。应对强劲的敌人,他明知道惜败,却要决然的与之抗争。即便全团倒地了,即便全团牺牲了。也终都化变成一座山,一道岭,不许对手越过这道山,翻过这一条岭来损害一方老百姓。
他以便民族气节而战,以便国之自尊而战。他以前说过,作为一名士兵,就算是死,还要阵亡在冲峰的道上。他不仅用了口头,李云龙也用了他传说中的一生的时间,保证了他曾经说过的话,并表现了中华民族铁血男的魄力。
我觉得在李云龙的身上所反映的,便是这类亮剑的精神。那是一种超级可挡的大无畏精神,那是一种公平正义始终击败不上邪惡的舍身救人精神,那是一种大家中华文化,世世代代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精神。
士兵,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老百姓,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我国与中华民族,更必须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亮剑,亮的是一种聪慧与智谋,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略,亮的是不屈从殖民者帝国主义想法的没想到堂堂我们中国人。
《亮剑》读后感 篇12
这几天,我和爸爸一直在看一个叫亮剑的电视剧,看完这个电视剧,我有好多话要说,下面我就来讲讲。
再一次战争中,李云龙的老婆被日本鬼子抢走了,李云龙下命令攻打日本鬼子的老巢,就在他们即将胜利的时候,日本鬼子有他老婆来要挟他,李云龙不敢放炮,这时,李云龙的老婆说:“不要应为我而放了日本鬼子。”说吧便要舌自尽了,李云龙下命令放炮炸死日本鬼子。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军人,坚强不屈。
《亮剑》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亮剑》一书,它写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独立团的抗日故事,以及后来的内战故事。
从中我看到一种精神——亮剑精神。亮剑 是一个民族不屈的表现;亮剑是一个人民对愤怒的体现。唯有亮剑,才能体现一个民族的奋发,只有表现一个民族的富强,在屈辱中亮剑你能张显自己,能有立足的空间,能有自己的天地只有亮剑,才能表现出你的感情才能体现出你的价值。你才能被社会认可。
我们需要亮剑精神,有了亮剑精神就能被社会认可,才能立足。
《亮剑》读后感 篇14
《亮剑》这部影视作品讲述了八路军386旅独立团团长李云龙带领他的部下与日本鬼子打仗,成为了华野二师师长后与国民党的楚云飞较量。最后进了军事学院学习最后成为了少将的故事。
李云龙和丁伟,孔捷正为毕业论文而头痛时,孔捷给李云龙和丁伟讲了他在抗美援朝时的经历。 李云龙顿悟出了一支部队最重要的并非装备,而是亮剑精神。
亮剑精神指的其实就是意志力。
意志力的确重要,它在每方面都存在。而且对于成功起到了重要的地位。
意志力能使一个人改变,变得更加优秀,不断地突破自己,不断创新。
每个人都需要这种亮剑精神。
《亮剑》读后感 篇15
《亮剑》刻画了一位脾气火爆,有点农民式的狡猾的团长,他就是李云龙。也刻画了一位对李云龙影响之大甚至改变终身的政委,他就是赵刚。
李云龙不得不说是一位军事天才!他曾经在一次战斗中用三千六百颗手榴弹创造了战争厅迹;他曾冲冠一怒为红颜,从而调集一万多人围攻平安城,搞得晋西北乱成了一锅粥;他曾经创建了中国史上第一支特种部队,冲到金门,搞得那里的守将心惊胆战!
这就是他,一位叱咤风云的将军,一位有着先进思想的军人。
《亮剑》的名子更是一位剑客,遇害见比自己强的对手也要亮出顽强不屈的精神,所以说《亮剑》不只是一本书,还是一种精神。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
《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里有一个坚持而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一个在死神面前仍旧坚强笑对生活的程霜,一个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老太太王莺莺,一个揣怀梦想的智哥,一个憨厚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一个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哦,对还有一个叫球球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
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程霜陪刘十三想方设法卖保险;当刘十三被欺负时她敢拿出病危通知书“高傲”的站在人群中,帮助刘十三逃离一难。这个“中二”的女生,从小就喜欢刘十三。夜深人静,他们坐在同一条船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面,在玩真心话大冒险。程霜一遍又一遍的询问着刘十三是选择她还是牡丹做女朋友。而十三每一次都坚定不移的回答牡丹。夜空中银白色的星星,把女孩儿的泪照的亮晶晶的……
刘十三从小有了就没父母的陪伴。她的外婆王莺莺和刘十三相依为命,王莺莺厉害的身影贯穿在刘十三的整个人生。她做的一手好菜,开得一手好拖拉机,为了见外孙一面,一直开到几十里地外的城里。王莺莺雷厉风行了一生,但当她得知自己是肝癌晚期的时候,老太太选择默不作声,好好的度过最后的时间。刘十三最后还是发现了,他哭王莺莺不告诉他。
刘十三自小就有一个笔记本,他所写下的愿望,他一定会达成于是啊,这本笔记本里记录的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会拼命完成。他和智哥谈着所谓的梦想,喝到酩酊大醉。陪程霜一起狂欢,但,他亦如何不又是一个脆弱的人呢?王莺莺在接受放化疗的时候,刘十三哭到,心碎。但,他亦又是个要强的人,王莺莺去世后是在年关。大年三十是王莺莺的头七,镇上没有人为他挂灯笼,大雪封了山路。刘十三在晚上冒着风雪将一盏红彤彤的灯笼挂在了山顶……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老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小孩子偷走了一块糖,送给一个姑娘。泪水几点钟落地,飞鸟亦要去向何方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讲故事的人,总有一个故事不愿讲,时光飞逝,悄悄话变成了纸张。
最终,王莺莺去世,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一个那么坚强的女孩也不病魔打败,去向另一个世界;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只剩下刘十三只身一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
但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刘十三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永远印刻在刘十三的脑海中。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在《云边有个小卖部》中,张嘉佳带我们来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的小镇。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繁复杂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
刘十三,一个普通的小镇青年,普通到与你擦肩而过都无法引起你的任何注意。这个生于小镇、长于小镇的青年,一心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拼命地做题,拼命地学习,却没有得到梦想中的回报。在大学期间,他遇到了一个想要照顾一生的女孩,可是在付出一切后,那朵牡丹依然因为金钱与权势离开了他。毕业后频繁失业,四处碰壁,他的人生一片灰暗。
再灰暗的人生也会有光的。王莺莺和程霜就是他灰暗生命里的光。
程霜是刘十三的依靠,在程霜的“拉扯”下,刘十三成长并成熟。刘十三也是程霜的依靠,因为他,她才努力抗癌,多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男女之情,而是一种命运相连的息息相关。
外婆王莺莺是刘十三生命里的另一道光,她强势、霸气、犀利又柔软。王莺莺依靠经营小卖部把刘十三养大,她风趣幽默,生活的重担从来也压不垮她。若是命运想要击垮她,她定会抬起头啐老天一口。她用欢乐面对世道的不公,也用欢乐填平了刘十三虽父母之爱的缺失。
刘十三是何其幸运啊!即使处在“像条狗一样活着”的境遇中,也依然有光努力照亮着他。只要还有一缕光,刘十三就能生出更多对生活的热爱。也许多年后,他也会成为一缕光,照亮别人!
张嘉佳说,这部小说“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用一个故事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
当我们追求某样东西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某样东西,这就是成长。成长的路上,注定会失去一些,但你会在失去时,得到弥足珍贵的感受。
感谢每一个出现的人,感谢每一个伤害你的人。愿你成为太阳,无需凭借他人的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故乡在年少的刘十三心中,是拼命想逃离的小镇。小镇上有高高的山,有仿佛云的翅膀的蓝天,有金色的麦浪,有记忆中数不清的美食,有外婆的拖拉机,有着小小少年的丰富的内心花园,有着年少的他想去“美得不像话”的大城市的梦想。
刘十三的童年记忆中,有个他想保护的萤火虫般的女孩,那只忽明忽暗的萤火虫,曾经在他童年生活中激起了点点漪澜。记忆中,有他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抽烟、喝酒、打麻将,却无所不能。
离开小镇的刘十三,为“富贵姑娘”牡丹痴狂,失恋又失业。大城市的日子真让人绝望啊,云边镇接纳了落魄的刘十三,虽然是七十岁的外婆连夜开拖拉机把他“绑”回来的。
继《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让我留在你身边》后,张嘉佳又携《云边有个小卖部》来到我们身边。没有鸡汤式的说教,没有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有的只是一幅看似静美实则烟火气息十足的故乡画卷,有的只是生活的原本的样子,有欢乐、有痛苦,有离别,有希望。你我都能从中看到自己的童年,看到平凡的自己,看到故乡的云。离开小镇的刘十三,经过成长的洗礼和生活的变故才知道,年少时拼命想离开的小镇是他永远的港湾,而平凡世界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这才是生活啊。少年的刘十三沉迷学习,制定计划,拼命学习想考重点高中想考北大清华,却和逃学辍学不学的同桌一样考不上重点高中,只能进一所普通大学。成年的刘十三拼了命对一个女孩好,却只能看着她投入别人怀抱。步入职场的刘十三拼命想干出业绩,却只能受昔日情敌的屈辱。被“绑”回故乡的刘十三,在小镇晃悠卖着保险,体味久违的小镇风情,吃着外婆做的美食,和外婆调侃,和程霜打情骂俏。他以为,还有以后,还有永远……但,无所不能的外婆也有离开的那一天,他曾经想保护的萤火虫女孩的光芒终究灭了。
生活好残酷。
但,有悲伤就有希望。这才是生活的本质。
年迈的外婆啊,知道自己时日不长,才把外孙带回了小镇,只想多陪他一天……年轻的女孩啊,毕生只出过三次医院,却一直努力在为他点亮一缕光。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又懒又傻的刘十三,会做生活的英雄吧。带着未曾谋面的妈妈的期盼,带着外婆王莺莺的毕生的爱,带着萤火虫女孩程霜的那缕光,带着云边镇的希翼,一定会坚强生活的吧。
云边镇,有高高的山,白白的云,金色的麦浪,无边的山野,有对山外的憧憬,云边的想象,麦浪的哀思,山野的回响,有着供平凡人刘十三长大成人的小卖部,有着酷酷的外婆王莺莺和一直保护他的萤火虫女孩程霜。
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故乡,这就是故乡。因为路上有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王莺莺,山的那边是什么?”“是海。”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得比石榴树还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着孙子打,这就是我对云边小卖部这本书的最深印象。
在这本书里,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
当我打开《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我的思路完全被它引领着,每一段文字给我的感觉就像儿时的手,插进超市的米堆里,很舒服。这篇文章是很治愈的,苦中带甜,甜中有泪,文章内容并不繁琐,一口气便能读通下去。
看这本书时,我的期末成绩咋都不像个样子,我心里虽难受,但并没有大哭一场,当看到刘十三身边的人离开他,我却落泪的不成个样子,不知为何,哭完这一场,我的悲伤一扫而尽取代了却是无穷的力量。
有些时候,书里面主人公和其他人物的故事真的也可以影响到自己,在你面对生活的种种而感到不开心时,你也会想到穿着碎花短袖的老婆婆的孙子,不也准备他奶奶绕着小镇追着打吗?书里身患重病的小女孩,是否也给了你启发。
就在昨天晚上,一件事让我湿了眼眶,真的是我做错了吗?
成长真的很苦涩,所以会有惊喜。我觉得一句话说得特别的对:“上了这条海盗船,就要做一个快乐的海盗。”你既然选择成长,就要面对成长这条路上所有的困难。
谢谢这本书,把我从悲伤里拉出来,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明白坚持的重要性。
只要我信任还在,不管经历多大的失败,我都会东山再起。这是刘十三教会我的一个道理。
一个天边的小镇住着一群纯真的人。而这群纯真的人打动了我。
张嘉佳在后记里这样写道: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暑假书单第一本书就是《云边有个小卖部》,文艺老青年碰上文艺老青年,果然碰出了火花。
刘十三是个平凡的人,出生在小乡镇,资历平平,还总想着只要努力就能考上清华北大。大学经历失恋,没出息的忘不掉前女友。毕业之后好不容易找了工作,却处处碰壁,遭人挖苦。你会感觉这人真是点背啊,干啥啥不行,还歇倒霉,但仔细想想:“唉这人不是我吗?”
自己出生在虽是省会但三线城市中,比较清高不想入编制但是做着体制内的工作,领导交待的工作不得不做,骂着娘做的一丝不苟。大学开始恋爱,一谈八年直到结婚。也许比刘十三好一些,但是想想,刘十三失意后还有外婆开着三轮来接,而我哪都去不了。
小时候的梦想有两个,一是在乡下有一块地,种好多好多土豆,吃不完的那种,二是嫁给有钱的老头,有好多好钱,花不完的那种。也可以总结为一个:嫁给有钱的老头它去世之后拿着遗产去乡下买一块地种好多好多的土豆。这就是我的梦想,当老师让写作文的时候别人写当科学家当医生当警察其实我就是想种土豆。
当然,我也没有嫁给老头,也没钱去乡下买地种土豆。
跑题了,我们接着说刘十三。
关于梦想,刘十三有个小本本,里面记得事情自己一定要做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力不从心,比如:考上清华北大。但是刘十三是幸运的,一番努力后,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他确实幸运,比起牛大田,为了讨媳妇努力考大学来说幸运多了;比起千千万万想上学却无法上学的人幸运多了。大学时,刘十三是幸运的,遇到牡丹,一个在蓝色塑料棚下吃火锅粉条儿都好看的女生,刘十三就觉得她好看,可能别人看牡丹就是个流着鼻涕大口吃火锅的普通女孩,但是他刘十三就是喜欢。虽然经历过狗血,但是一生中能有几次刻骨铭心?多少人都奔三十了还没有经历过真爱?毕业后,刘十三是幸运的,能有个知心的朋友合租在一起,能一起喝酒。哪怕朋友走了还有外婆开着拖拉机来接他回家,回到可以丢弃一切的家乡。刘十三虽然资历平平,但是他幸运啊,他可以考上大学,也可以找到真爱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可以被那么多的人爱着。爱可以冲淡一切,就像他多年之后记不起的牡丹,伤痛可以被爱冲淡,这是真理。
最喜欢书中的两个情节,一个是他和程霜在小木船上的真心话,程霜让刘十三在牡丹和她之间选真爱,结婚刘十三冒着生命危险,最后还是选牡丹。是刘十三真的那么爱牡丹吗?爱到可以原谅牡丹给了他假的号码?其实只是不甘心罢了,不甘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她说放弃就放弃了,不甘心她换掉号码,不甘心她嫁给滑头的中年男子,只是不甘心。
第二个画面就是中秋节,老老少少围坐在桃花树下吃饭,外婆做了那么多好吃的,笑着看着大家吃的狼吞虎咽。有聚就有散,笑的越开心就哭的越伤感。
贯穿整本书中的那棵桃花树,和小卖部一样,一年又一年,经过风吹雨淋,经过一年四季,经过重聚离别,经过生死轮回。它们还是在那里,岁月不会改变它们什么,改变的只有苟且在世间的人们,不管什么时候,他都在那里,就像每次回家迎接我们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7
在上一周,我偶然发现了一本名叫《云边的小卖部》的小说。当我看完开头和引子就瞬间被这本小说所吸引了。因此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名叫刘十三的少年与她唯一的奶奶王莺莺为核心所发生的一系列悲伤的故事。
他很淘气,淘气得让她奶奶追着他打。他很善良,身边的小野猫都喜欢他。他很坚强,瞒着亲人在城里死拼工作。他很聪明,寻找机会拿下一份又一份保险。
年少的刘十三在暑假补习班第一次见到了他这一生最爱的人——程霜可惜天不尽人意,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程霜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在刘十三心里却还藏着这个女孩的影子。时间过得飞快,刘十三已经大学毕业了。就在他承受着社会的毒打,迷失在茫茫人海中时,程霜又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帮助他渡过了难关。而在最后一次见面她已经躺在了病床上永远离开了刘十三。
张嘉佳那细腻的文字把我一次又一次带入了故事,无论是刘十三的奶奶王莺莺的去世还是女朋友程霜的离开都让我们的主人公刘十三变得更加坚强。
而我们又何尝不希望变成这样呢?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我们变得更加强壮让我们往前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定。
再而,我发现这样看似平凡的刘十三的一生其实也并不是十分的无趣,他学会了怎么变对挫折,学会了如何正确的面对亲情和爱情。他在尊严与金钱中选择了前者。他这一生并没有白来。其实我发现我们没有必要一直去追求功名利禄的生活,金钱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但是在尊严面前它还是不值一提。
这本书是在我的好朋友的“怂恿”下看完的,其实发现这本小说是真的还不错,所以也希望同学们可以看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本书,合上书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随手擦掉眼角的泪,原来这就是离别。
曾经我以为,离别是一件悲伤地事情,但是没想到,离别竟比悲伤更难过。我不知道刘十三是谁,是否真的存在,或许并不存在,不管他究竟存不存在,他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失败者的故事,竟让我潸然泪下。
不管是外婆王莹莹,还是那个萤火虫一样的女孩程爽,懂事的球球,亦或者是牛大田、毛婷婷、毛志杰、牡丹……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似乎就在眼前,而故事似乎就在眼前发生的一样,自己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七十岁的王莹莹一个人开着拖拉机,到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接自己的外孙回家,看着刘十三在外婆去世的那个雪夜里的撕心裂肺,看着萤火虫般的女孩与刘十三一起,在漫天大雪中相拥而泣,看着外面热闹的新年氛围与小卖部里的冷清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后,萤火虫终究不能和月亮一样,只能给刘十三一缕光。而且这缕光还带刘十三拼了命的去背,才能牢牢记住。看吧,一个连单词背完三秒都能忘记的人竟然记牡丹记了那么久都忘不掉,甚至,在程爽在离开的时候给刘十三说不要去找她都忘了。
程爽没有再来找刘十三,但是刘十三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她,虽然她之前给自己说过什么,但是刘十三觉得应该忘记,可是,他必须去。
最终,刘十三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黑白的相框,和王莹莹一样,照片上的人笑的那么美,刘十三伸出手,仿佛触摸到了外婆和程爽的脸,那么温柔,那么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今天我想把之前没说完的话说完,没写完的字写完,话说到一般终究不会痛快,字写了一半,总归心里痒痒的。主角还是刘十三,我想说说他那哭笑不得的爱情与支离破碎的亲情。
刘十三很不幸,他的不行有普世性,也就是很多人都拥有这样的童年,在一个偏僻的小镇,叫云边镇,和自己的姥姥一起生活,父母不在身边,一个人独自探索这个世界,父母或者是因为忙于工作,或者是忙于其它比陪孩子重要的事请,刘十三可能是最不幸的那位,他的父亲是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母亲没有脸继续呆在这里,也只好远走他乡,他还有姥姥,这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吧。姥姥不温柔,在这个温柔的南方小镇中,显得如此突兀,每次刘十三出格的行为都会招来姥姥的棍子。这个坚强的老人,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女儿,守着外孙在云边镇坚持着,为得就是让孩子能出人头地。老天是有幽默感的,刘十三很努力,但是这样的孩子能如何呢?一直努力,刘十三坚信只要不打开窗帘天就没有亮,他就仍有时间多背些题,不会的题就背下来,那有如何呢?还是没有考上清华或者北大,去了京口的一所专科。写到这里让我想起曾经的一些过客,说出来有些残忍,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没有什么血肉了,只是一个符号,当我们都熄灯睡觉时,他们在用手电筒在被窝里看着自己的书、借来的笔记,可怜的成绩单无法匹配他的努力,不知道岁月的蹉跎中,他们是否一如既往地与命运抗争。
继续聊咱们的主角刘十三,他的存在也许即使作者为了增加大家幸福感。他真的太不幸了,可是又太幸福了,这很矛盾,说他太幸福因为他有位爱他的姥姥,还有一个不是爱人胜似爱人的女孩儿——程霜;他的不幸是因为他喜欢牡丹、他虽努力却仍一事无成。程霜是来小镇探亲的,来云边镇体验生活的女孩子,她蛮横、暴力,抢劫刘十三,而刘十三却不反抗,被抢劫后还绞尽脑汁地给她弄好吃的。直到刘十三偷了外婆的酒,二人酒醉之后,女孩儿趴在男孩儿的背后,哭诉自己要死了,仅剩两个月的生命,这是他们的初识——仅有两个月的时间,程霜就离开云边镇了,留给刘十三一张纸条:“喂!我开学了。要是我能够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够义气吧?”,这也是刘十三的幸运。而牡丹则是刘十三追求的女孩儿,她有自己的情人,但是还是和刘十三交往,笨笨的刘十三竟然没有发现,也就是在全完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留一下一个问题:刘十三算不算受害者呢?没法评说,但是事情总有真相大白的时候,当刘十三万念俱灰的时候,程霜居然出现了,本该只剩两个月生命的女孩子,两个人再一次的相遇也是同样戏剧性,带着刘十三去找牡丹,这事让人哭笑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奸夫,难道要给自己的知情权讨一个说法?每当读到这里我都会笑出声。高潮来得如此突然,刘十三居然和人家的正牌男友打起来了,没用的刘十三,打架都打不赢。当然这次去见牡丹并非没有收获,比如刘十三因此差点错过补考,并且补考失败,在考场放声痛哭,着实让监考老师和一同补考的同学惊慌了一回。不得不承认咱们的主角刘十三同学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排除想要活下去的生物本能,还有就是从未对生活放弃希望。这是我喜欢张嘉佳的原因,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读张嘉佳的书呢?
刘十三有个外婆,从小失去父母的刘十三与王婆王莹莹相依为命,王莹莹不止要扮演慈母对刘十三百般呵护,有时候还得扮演慈父教育刘十三当一个有出息的人。大实话中有句话这么唱:“父母亲,说也不算亲,父母不能永生存。”王莹莹七十几岁得了癌症,得知自己只有半年的时间了,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行驶一夜从市里接回了因感情与事业双重失败而买醉的外孙。王莹莹心疼外孙,听着外孙的哭诉,王莹莹带着外孙回到了家中,诚如古人言:人穷则返本。正如在外漂泊、打拼的人,事业不如意,都会想着给家里打一个电话,家才是情之所系,家是哪怕你再落魄都会无条件让你回来的地方。
又回到云边镇,又是王莹莹的小卖铺,这次刘十三又遇到了程霜,王莹莹很喜欢这个准孙媳妇儿,中秋节,明月挂在天上,桂花飘香,王莹莹含笑看着程霜与刘十三“打情骂俏”,情倒是没有,打倒是真的。
前几天读资料,发现一个统计特别真实,同时也特别幽默,就是人的死亡率是百分之百。我自顾自笑了很久,每个人都可以活到死,人类文明史也已经几千年了,从没有一个人活到今天,活着的终点都是死亡。王莹莹的时间到了,我们小时候应该都有过长命百岁的愿望,希望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永远陪着自己。刘十三小时候也许过类似的愿望,此时伤心到麻木,新年之前,鞭炮声送来了喜气,却吹不散小卖铺里的悲伤。程霜一直陪着刘十三,她知道刘十三很脆弱,担心他想不开。刘十三郑重表示自己会活下去,让程霜回家吃饭,自己在这里等她。
云边镇有挂灯笼的习俗,和东北“烧天梯”有些像,目的是让已故的亲人找到回家的路与升天的路。新年的大雪不曾停下,刘十三顺着山坡爬,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半山腰的时候,鞋就丢了一只,挂上了一盏灯笼,我们的主角倒下了,像战士一样。程霜竟然找来,一边哭一边埋怨刘十三:“我知道你会上山来挂灯笼,让外婆找到回家的路。”
程霜陪着刘十三度过了那段最悲痛的时光,程霜还是离开了,并且还是对刘十三说:“前两次不算,这次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做你女朋友。”很多人都希望有这样的红颜知己吧,不会对你多好,但是不会让你死得很惨。
几年后,刘十三找到了程霜的家,道明来由,程霜的母亲请刘十三给程霜上香。活人是不会接受上香的,相框中的程霜微笑地看着刘十三,程母给刘十三程霜生前画得一幅画,画下有字: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所有我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悲伤似乎已从纸张中飞出来,刘十三是否泣不成声,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王莹莹与程霜都希望这个运命的弄潮儿能活下去,哪怕是为大家多提供一些优越感。《孝经》中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想过好久,最近得出的结论就是人类需要延续,而我们的祖辈是用我们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通过我们的双手触碰这个世界。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生活可能会枯燥,也许这也正是生活的魅力,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该追求的境界。正如《曾国藩》一书中所言:含雄奇于淡远中。最后借张嘉佳的一句话作为结束语:“写给我们所遇见的希望与悲伤,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0
几年前看过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那本书算是张嘉佳的短篇小说集,更准确的说是一部爱情故事集,也是因为这本书记住了张嘉佳,所以当他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出来后,假期有幸又拜读了一下。
依稀记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略微带点玩世不恭、飞扬跋扈那种风格,文字有点出口成脏的味道。而几年之后《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呈现的却是感人的、让人心疼的温情,从那些百读不厌的爱情,到让人眼眶湿润的亲情,时间让所有的人都成熟,懂得了世间真正的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是一个在云边镇上长大的青年。从小和外婆王莺莺一起生活。渴望着能离开云边镇,去外面的世界大展拳脚。但是终究敌不过他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的现实。
刘十三心中的爱情是给了牡丹的,从未认真想过身边的程霜,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在他的心中牡丹就是最美的,但是无论他怎么拼命对牡丹好,最终还是没有在牡丹那里收获爱情。
故事里的外婆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人物,相较于爱情,亲情总是容易被忽略却更震撼人心的部分。外婆王莺莺,是一个十分独立而又强势的的女性,自己在云边镇经营着一个小卖部,啰里八嗦却深深的爱着护着刘十三。
王莺莺的坚强和温柔却让人有种十分爽朗的感觉,“人家抛弃你很正常啊,你丑。你忘不掉人家很正常啊,她美。哭吧哭吧外婆疼你,外婆倒霉”。外婆这句话我记得最真了,实在是个毒舌而温柔的老太太。
一些孤独的人拼凑起暂时的圆满,转瞬之间,永远的离别已经到来。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有一种感情,可以跨越生死,就像书里说的:“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1
几年前,读《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时,第一次认识张嘉佳和他动人的故事。时隔五年,等来了张嘉佳的新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迫不及待地抱回家,看了整整一个通宵,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感动夹杂着无奈,温暖夹杂着遗憾。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那个熟悉的张嘉佳终于回来了。
这一次,张嘉佳讲述的是云边镇一对祖孙的温情故事。孙子刘十三是个一心向往大城市的小镇青年。外婆王莺莺是个喜欢小镇生活的小卖部老板。祖孙俩相依为命。外婆不希望孙子离开,孙子却迫不及待地冲向大城市。最终,刘十三经历了大城市挫败,回到云边镇,也对亲情有了更多的领悟。这个故事里有很多性格迥异的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外婆王莺莺。这个个性十足、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总能把你逗乐。外婆经常做刘十三喜欢吃的菜,嘴上却从来不承认对他的好。刘十三第一次离开云边镇去城里读大学的那天,王莺莺没有送他,自己躲在被窝里听着外孙的脚步声,默默地湿了眼眶。王莺莺舍不得孙子,却又不愿意变成他的拖累。
这样的情景何其熟悉,每年春节,离别的车站都会成为无数年轻人的痛处。长辈的爱,永远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行。可是,这种离别的悲伤里也有一种希望。因为有人无论是否在你身边,都能给你力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2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这句话是张嘉佳《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开篇的一句话。王莺莺对刘十王的爱,是可以在身怀癌症只剩半年时光的时候,谁也不说,拖看七十多岁不那么灵活的身躯开着那年代久远的拖拉机未到城里接最爱的孙子,看到平时最要强的孙子蓬头垢面的醉倒在出租屋,用那小小的身躯将他打上拖拉机,一路磕磕绊绊回到山里的家,从小没爹疼没娘爱的刘十三是王莺营带大的,她总想看刘十三能踏踏实实的接管看她的小卖部,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可刘十三不愿意留在这小山村,一心想去外面闯荡,可是想要成功哪有那么简单,从最初的他的记事本上期末考试要到班上前几到他想要考清华北大,本子上表示实现了的勾勾越来越少,可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一直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一直勇往直前,如果说刘十三打动我的是他那对成功的渴望以及自己的不懈努力,那么女孩程霜让我感动的则是她对生命的追求。程霜小时候就被查出患有癌症,医生料定她活不过三年,可是她顽强的活到了二十岁,她每天在家里和医院之间奔波,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偷偷跑出去过,想要在旅途中接受死亡的事实,第一次偷跑出去,她遇见了刘十三,感情也在天天欺负他让他给自己带零食带漫画中产生,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这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张嘉佳赋予了他人生上的诸多困苦,少时丧父,母亲离家出走,少了父母亲情,与牡丹的爱情无疾而终,工作不顺,但是同时也给了他程霜和王莺莺的陪伴。在王莺莺走的那一刻,我哭了,她离开之前最心心念念的还是刘十三的归宿,她希望自己的外孙能够幸福美满的活下去,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奶奶,我的奶奶陪伴了我一整个童年,总是笑眯眯的问我长大以后会不会给她买好吃的,那个时候总是不经思考笑嘻嘻的说会,可是她还没等到我长大就永远的离开了我,就像刘十三一样,我们总是等到快失去的时候才知道这份感情的难能可贵。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奶奶,我爱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3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述的是刘十三,程霜和王莺莺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王莺莺就说了,故乡是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的地方,比大城市好。没错,这里有会飞的云,成片的田野,美味的食物,还有那耿直的外婆。虽然故乡里到处都是熟悉的味道,但刘十三还是想去看看那些未曾见过的山和海。
四年级的时候,刘十三的班里来了一位新同学,叫程霜。可以说,程霜就是刘十三的“顶梁柱”,时刻都在鼓励刘十三,但因为程霜患上了癌症,只认识了刘十三几个月,就离开去治病了。可是有缘人最终还是会见面。程霜再次遇见刘十三是在原来的那个小学。这次相见后,他们就经常在一起互相帮助,还收养了一个孩子,叫球球。说来刘十三的工作也不称心,但幸好有王莺莺,程霜和智哥,是他们为刘十三撑起了一片天。
故事的结尾特别令人伤心。王莺莺得了病,死了;程霜也因为癌症的折磨而离开了人间。最后刘十三来到程霜的家里,看到了程霜留给他的一幅画,叫《一缕光》。
整个故事都写得很朴素,岁月静好的日子里,读得更是催人泪下,原来有爱就有故乡。无论你离得多远,故乡的路上,总会有一缕光照耀着你,让你感觉很温暖,并且充满着爱!
这让我想起我的外公,妈妈总说,因为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外公最爱她。可能是爱屋及乌吧,每当我们从深圳回到老家时,外公看我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问起我的学业亦是温和,帮我夹菜更是种种温情。今年,他因病离我们而去了,但他的音容笑貌并没有因为空间的隔离而渐行渐远,反而因为时间的流失越加清晰如初。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云边有个小卖部》吧!看到她,我们会想到我们的亲人;看到她,我们会看到我们的朋友;看到她,我们会更加珍惜眼前人。看了她,你越加会相信:岁月虽然可以雕刻生活的纹路,但爱却是穿越时空最美的一缕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4
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在小说开头张嘉佳把我们从喧嚣的城市引领到一个美好,充满神器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主人公刘十三的成长,经历过世事的起伏,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命的真谛。
我有一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看着小卖部养活着刘十三,在小镇其他人看来,王莺莺是一个慈祥、含辛茹苦扶养孩子的老太太,在十三的眼中,王莺莺是一个狡黠
挖苦自己的坏婆婆,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开玩笑似的),用欢乐取代压力。抑扬之下,使王莺莺与刘十三的感情更加分明,也为后面发生的事的反应做出铺垫。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
刘十三,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过着非常平凡的生活,一直陪在他身旁的外婆(兄弟)王莺莺,虎头虎脑的玩伴牛大田,少年时遇见直爽的程霜,大学令他神魂颠倒的牡丹,工作后在故乡遇到精灵古怪的球球,补英语的罗老师,毛婷婷,毛志杰,秦小贞,老李头……一个个出现在在一起的名字平淡无奇,却让刘十三在青春年华里,翻滚在爱情、亲情、友情的漩涡里,尽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这个故事太普通,以至于让人看到了最为真实的自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5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快30的男生,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过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周末和假期也会回到爷爷奶奶家,好想他们啊,爷爷现在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希望我的舍不得先生在那里生活的好;奶奶还健在,身体还不错,奶奶加油,争取活到百岁。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
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
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再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6
平淡的故事,无奇的人生,却有一段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真情。
这部小说讲述了刘十三的成长故事。他从小立志要考清华,要到云边镇外的城市看看。可生活并不能如他所愿,当他踏上大城市的旅途时,他才发现,有些事,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成功。他多年寒窗苦读却依旧不得志,考试一塌糊涂;他为初恋千里追随,却惨遭劈腿;他难能可贵觅得一份卖保险的工作,却连续三个月不能突破零销量;他千百倍努力,却依旧无法改变现状。当重重打击让这个曾经满腔热血的青年要绝望时,那个最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把他从魔魇中拖回到了最初的云边镇。在那里,王莺莺,程霜,球球以及小镇的乡亲让他再次找回人生的意义,感悟到了真情,也让他学会了在离别中成长。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血浓于水的亲情。王莺莺与刘十三这对婆孙,嘴上互不相饶,在离别时却总是相互牵挂,偷偷给对方塞钱。最记得王莺莺死的第七天,大雪封路,看到冒雪在路上挂起灯笼的那一刻的刘十三,我看到他终于长大了,到他守护外婆了,可那个需要他保护的人却不在了。是啊,人生事事无常,谁也想不到明天会发生什么,趁我们爱的人,爱我们的人都还健在,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吧!
热爱生活,勇敢追求是我对这部小说的另一番感悟。那个叫程霜的女孩,从小病魔缠身,一张张病危通知书像阎罗殿发来的邀请书,时刻提醒她死神即将来临,但比起沉默地等待死亡,她更喜欢在有限的生命里做有意义的事。“不是每个人只愿意沉默,不是每个人只愿意等待,会有人怀抱炸药包,贴住高高厚厚的城墙,哪怕粉身碎骨。”程霜就是这样,不畏生死,只要活着,便要不留遗憾。她惦记孩童时的诺言,漂洋过海追寻刘十三,陪他找初恋女友,陪他卖保险,陪他找回希望。尽管她最后还是走了,但一句“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足以证明她对刘十三的真情与祝愿。她是个潇洒的女孩,面对生活总是不让自己留下遗憾。
那我们呢?比起程霜,我们没有疾病缠身,我们没有病危书的威胁,却没有程霜的那番坦然潇洒。人生在世,活在当下,不给自己留下遗憾才有意义。
小说的最后,王莺莺、程霜去世了,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虽然她们不能再陪伴刘十三了,但她们的精神对刘十三的影响却是刻骨铭心,她们对刘十三的感情亦是至死不渝。
用平实质朴的语言讲述最真挚的情感,爱就透露在这字里行间,《云边有个小卖部》让我看到刘十三平凡的人生,品悟到质朴的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7
最近对于生命的感慨有点多,已经不再想去感悟生命了。就让它细水长流,慢慢淌吧。也会有转折,也会有尽头,这些暂且不去想,想多了眼泪也不够。
《云边有个小卖部》讲的是刘十三的人生。中心人物是刘十三,主要人物是他的外婆王莺莺、程霜、球球、智哥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来。
小时候的刘十三遇到了来云边镇修养的程霜,后来程霜去新加坡看病。刘十三继续读书,到了大学。大学里有个顶喜欢的女孩子,叫牡丹。送牡丹离开的时候再次遇到了程霜。大学毕业后,刘十三去了南京,此时的牡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将来会是别人的老婆。在保险公司被同事明里暗里挤兑,被上司侯经理(牡丹的男朋友)鄙视。他的外婆发现自己得了病,七十岁的她开了拖拉机将刘十三拉了回来。刘十三第三次遇到了程霜。
牛大田和秦小贞之间的曲折也许很曲折,但最后到底还是一个好的结局。其他的人的结局,球球的爸爸被射杀,球球被送往福利院;毛婷婷嫁到了广州,毛志杰在毛婷婷的理发店哭成一条狗;王莺莺癌症,去世;程霜回新加坡治疗,去世。每年的中秋节,刘十三都会回到云边镇,将球球接出来,这一天始终是美好的。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很简单,甚至在我看起来有一点脱离实际的感觉,但不知不觉我还是哭了。为人间的亲情,哭多少遍都是不够的,都是情有可原的。刘十三的外婆是强大的,不管怎么样这些情感,亲情、友情、爱情,贯穿着生命的所有。毛志杰那么不入流、和他姐姐争吵,结果在她姐姐嫁到广州后,他蹲在那个理发店哭了很久,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么?其实这倒是一句真理,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弥足珍贵。
书中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说的很对,无论怎么样,这些充斥人生情感的色彩都是照亮前行之路的光。
无论如何,还要继续走下去。或悲伤、或希望,但我希望是希望。悲伤那么一下子就够了,这个世界有很多温暖,哪怕失去了,曾经也是温暖。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8
似乎这样是最好的安排,似乎又不是。是书中描写的一切都太过于真实,还是自己本身太过于投入,不知不觉故事已经临近末尾,云边镇马上也要在柔软而清浅的时光里,慢慢老去,然后逐渐淡忘在人们的记忆里……
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己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己。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够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够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在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19
他善良又懦弱,爱哭又没有主见,他最爱外婆爱过牡丹,爱着程霜,爱着球球,他在醉的一塌糊涂时嘀咕:“外婆,你会不会永远陪着我?”睡着了,梦里笑嘻嘻说外婆长命百岁。他在雪夜花了八个钟头爬到山顶给外婆挂上灯笼,他对着桃树说,你不在啊王莺莺,那就是你在想我了,然后他的眼泪一颗一颗掉下来,说,我也很想你,外婆。他最后终于忘记了牡丹,他没有遵守和程霜的约定,他看着程霜留下来的《一缕光》,他明白。他最后写下,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关于十三的外婆王莺莺也是程霜的外婆是球球的太婆
她开着小卖部,从小陪伴着女儿留下的小外孙,她怀念去读大学的刘十三,她一个人去医院,得知自己人生所剩时间只有半年,她一个人承受着病痛,她知道生死是早晚的,可惜太快了。她怎么会放心的下她那个爱哭的外孙,所以她决定,把外孙接回来。在生前最后的半年,把十三留在自己的身边,为他准备最喜爱的饭菜,她已经七十岁了,驾驶拖拉机,入夜后兜兜转转,找到外孙说过的地址。她把一塌糊涂的外孙抱在怀里,回答他,外婆一直都在。她还是在年前离开了外孙,去世前叫十三和程霜要好好的活下去。她留下了一只录音笔,里面给十三留下了存款和隔壁老李头八百多份儿童的保险单。她是十三心里最好的外婆。
关于最勇敢的程霜
这辈子,所有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她喜欢刘十三,从小到大都喜欢,她这辈子我就出来过三次,一次四年级,一次二十岁,最后一次,回到云边镇,当了一名实习美术老师,陪着十三做业绩,照顾着外婆,我知道,外婆去世的那一刻,程霜心里该有多么的难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知在今日还是明日,将会离去。她舍不得刘十三,她说,只要我活下来,我就是你的女朋友,她也说,这次不算,下次再见面我才是你女朋友,她最后两句话,第一句,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第二句,如果再见面我们结婚吧?她用生命最后的力气完成了一幅画,画下方写了,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关于球球
小小年纪承担着一切,她爱着患有精神病的爸爸,也爱着爸爸刘十三,爱着妈妈程霜,爱着太婆王莺莺,她写了一篇作文,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这个动物很奇怪,他家开小卖部,经常给我带好吃的。小卖部在山里,就像住在了云朵边上。小卖部里还有太婆,和另外一个动物,我也很喜欢,叫程霜。”
希望我们好好活着,希望我们可以为爱跨山海,希望我们所爱的人都长命百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0
读的张嘉佳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也是我从学校毕业这么多年后第一次真正的打算看点书。看的我昏昏欲睡,觉得故事里的人物又矫情,还乱七八糟的不知所言,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有没有读完,更遑论内容了……其实可能是因为我总是“昏昏欲睡”所以读的断断续续,就没能领略那美妙;也可能是太多年没读书,阅读能力退化了。不管怎样,我觉得我可以把《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从“小黑屋”里拽出来再读读试试了。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不住的吐槽张嘉佳,果然和一些书友说的一样,真像上学时读的韩寒郭敬明的青春文学呀,又文艺又矫情又装AC。到中间,又开始觉得,这其实是一个童话故事,虽然不那么有力量,但足够暖。后来,越读越觉得,张嘉佳的故事和金庸先生的很像,一样的每个人物都很戏剧性,一样的潇洒恣意对酒当歌,一样的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英雄主义侠义精神;不同的是,一个故事里的人物穿古装,是“那时”的江湖,而另一个的人物穿和我们一样的现代装,是江湖“今日”。无论真假,知道今日有江湖,有江湖儿女,就很开心。希望自己不要颓废不要丧,做不成侠客,就做一个明辨善恶,敢爱敢恨的现代江湖儿女!
现在来看,“辞旧迎新”这个词也是挺残忍的,总是在辞旧的同时逐渐迎新,在迎新的同时慢慢辞旧。人生不断的告别,不断的相遇,旧的就那样被放在了你我时间轴的某个位置上不再移动,而新的有一天也会褪色尘封;还好,你我时间轴上的每一个“旧”都曾经是“新”。《巴别塔之犬》里说,记得她原本的样子。好,记得他(她,它)原本的样子,记得你原本的样子!武志红说过,告别和相遇是不同的两件事,对应的是两种情绪,它们之间不能相互抵消,只是力道不同。所以,好好告别,好好悲伤;好好相遇,好好欢喜!
很喜欢本书的一句话: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1
天气很好,阳光洒在屋子里,很暖很热。看完这本书后,我就蒙着被子大哭,嗷嗷大哭。
想家,想到爷爷奶奶,想回去那个小乡村。我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每一个人的生命还会有多久。但我总觉得人的生命是有定数的。活一天,少一天。春天,播种的季节,种点草籽,种点吃的粮食,夏天,锄地,喷洒农药;秋天,把种的东西收回来;冬天,炒点瓜子,围着火炉烤红薯烤山楂烤核桃。听起来无趣极了,这习惯的人终究会习惯。我却喜欢这样的日子,一起说说笑笑,一起唠唠嗑,一起做很多无趣的事情,那便是最好的日子。
有人说我很幼稚,刚开始还会喷回去,后来,我也觉得自己幼稚了。我不喜欢时间的流逝,不喜欢每一个人都会离开。可好像人来注定会人往,像是自然规律。我真的是难过极了。说不出来的心情,压抑沉闷。
这本书,我也是在这样的年纪,不管怎么样努力,都活在可能连房租都交不起的阶段。生存很难吗?以前我不觉得很难,觉得只要勤快一点肯定就饿不死。可见,人的欲望也是在不断的增加的,这个时代?谁又会饿死呢?如今的我,像是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很糟糕的吧。人们都说是自己的选择使之成为了现在的自己。可哪一条选择是容易的呢?到最后我们可能也都会活在一个使自己安心舒心的状态当中。
所以这本书,让我很觉得很伤感。这样的处境,有时候连自己安慰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在看这样的书,好像是伤感到了极致。可能最后的最后,我们都会在不断的告别,每一个人都会是桀身一人吧。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2
世上最不缺的便是遗憾,世上最痛苦的莫过于生离死别,世上最揪心的便是回忆。
我一直认为,只有程霜是刘十三的光,没想到,在程霜心里,刘十三一直是她的光。
前期的故事平庸又真实,简单却快乐,故事中的每个人都像极了我们,又不是我们。
我们都或不天资聪慧,在昏暗的灯光下,逐渐迷离的画面,却有一个遥不可及的信念支撑着我们;都曾卑微到尘埃,心里藏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千般斟酌后的话,却未被正眼瞧过一次;又或许都曾在意识的森林中迷失了方向,前路一片迷茫,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失去自我。
有些人走了出来,有些人一辈子被困在里面。
最开始,我心疼刘十三,心疼这个连上茅房都不忘捧着书的男孩,这个付出比别人多十几倍努力的男孩,他卑微着喜欢着一个人,尽力做好每一件事——尽管从未有过好结果。
但当我看到他知道自己不是牡丹正牌男友,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甚至几次无意伤到程霜心时;看到他不断的实习从未领到正式工资,连外婆的5000都请客请了三分之一时;被情敌不断挑衅、被扑在地上暴打却无力还击时…我对他更多的是看不起…
他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毛婷婷问他保险的问题,他只是实话实说,他捧着保单去找牛大田,他不会说话,他不似别人那般口若悬河,却依然固执的站在一旁,被挨打…他好像永远天真又傻气。
但其实,一切,都是我们成长必经的过程
一次次的伤害,我们学会了不掉眼泪的悲伤
从此以后,卑微刻苦,但是不想哭。
我们何尝不是刘十三,有着一样喜忧参半的童年,有着走出大山的小小愿望,有着出人头地的伟大志向,有着爱而不得的苦痛情伤,有着亲人逝世的痛苦悲伤,有着太多生命的无奈。
“年轻的时候就要走得远远的,吃好多苦,你怕什么!家里有人,我老太婆在,你就有家的,闯得出去,回得了家,才是硬邦邦的活法!”王莺莺自然是世上最好的外婆,孤岛上挂着的灯笼是否照亮外婆你回家的路。在某个深夜里,刘十三会不会想:如果可以,还想吃外婆你给我做的饭菜,还想你举着扫帚打我,还想你对我说句我们回家。可惜啊,没有如果,时光的轴轮往前拼命碾压,连点点回忆都被分解的支离破碎。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程霜终究没有挺下去,但我觉得,生命的意义或许不在于长度,尽管刘十三在大部分人眼中一无是处,可本来喜欢一个人便不需要理由。她在她本就孤苦的生命中遇到了刘十三,那么就有了光,也就有了生命的意义。成为彼此的光,虽然没有陪伴着一直照亮下去,但光曾经留下的希望永远也不会抹去。
我只是生命中的尘埃,尝过酸甜苦辣,经历世间百态,还是不明许多事态。只知道心中有光,照亮前行路上的雾霾,让我明白,人存一世,哪能事事顺心,多姿多彩。不管生命中有多少遗憾存留心怀,唯有坦然相待!
不知当多年以后,刘十三再次忆起那个蕴藏于云边的小卖部,是何感受?往事浮上心头,是惆怅的难以释怀,还是云淡风轻的释之淡然。我想,并非三言两语便清之明了。
再把记忆拉回到最深的心间,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来,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在这静谧的画面下有一个小山村,村子里头有个小卖部。记得那里有个喜欢打麻将的老太太,有个懂事的让人心疼的小女儿,有个一直默默守护着刘十三的心上女孩。
我们从一心出外闯荡,到最后甘心呆在这个我们一直认为落后的小镇,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经历了什么,也只有经历一遭,才能心甘情愿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小镇的里的人真诚淳朴,大家祖祖辈辈都在这,即便前脚吵了架,后脚还是硬塞下了木耳枸杞,即便外婆每次粗话连篇,可遇到事了,却比谁都心疼他…这个看似不起眼小山村里,一个个平凡的生活,却藏着小镇里的人认真生活的态度,和善良待人的心。
最后我想说,我们生命中一定会碰到那么一个人,像白昼对黑夜,像桐原亮司与雪穗,像刘十三与程霜…我们不知道谁是谁的光,但它总能照耀迷茫的前方。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3
“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本来是用来描述云边镇的活泼又凄美的爱情,放到现在,好像在形容全世界。
一个没有故乡的人,走到哪里都是异乡人。所以,刘十三回到了云边镇,而我们,也时时刻刻想回到我们心目中的小镇。是故乡,是曾经,是无忧无虑和咋暖还寒。
张嘉佳式的爱情,还是和我们青春期的时候一样啊,一阵风吹过来,都是想爱就爱和落落大方的味道。以前我们说这是无病呻吟,现在当矫情变成难得的回到勇敢世界里的停顿,才发现那个世界好珍贵。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无数个季节的风穿越这条通道,有一只萤火虫在风里飞舞,忽明忽暗。”
“穿过水车石桥,到了香樟夹裹的小道,迎风下坡。在他面前,是广阔的天,疏淡的云,流淌的植物海洋。
小小少年感觉壮美,暗道我了个锤子,怎么田里还有个窟窿。
一望无际的稻穗摇摆,像这片土地耀眼的披肩。临道一小块早割的稻田,如同沙发上被烫出的烟洞。”
“悲伤的沉默,时间会打破,让两条河流去向不同地方。执拗的沉默,自己会打破,执拗代表他将摧毁堤岸,哪怕河流就此干枯。”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4
思来想去,还是写一下总结吧。
其实读张嘉佳的书不多,那本最火的、被改编成电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并没有读过,反而读过那本有点温情无趣的《让我留在你身边》,一个关于陪伴的故事,关于一只狗的不离不弃。
时隔多年,我已经忘了大概的情节了。
我蛮喜欢张嘉佳的文字,以细腻治愈见长,又不乏诙谐幽默,很容易让人一读再读,而不会对此感到厌烦。
《云边有个小卖部》刚出版发售时,张嘉佳有举办城市巡回签售会,当时原本想亲自去见一下他,可惜家里有突发状况,就此错过了。
我想来日方长,应该还会有机会再相遇吧。
随着年龄的增长,情感也越发充沛,看到一丁点悲伤遗憾的情节,喉咙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怪难受的。
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球球、牛大田、秦小贞……张嘉佳对每个人物所起的名字真的接地气,甚至可以说有点俗气。
但无一例外,这些人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善良。
尽管他们这一生遭遇了不少磨难,但善良这个属性会一直闪闪发光,指引他们生活得更好,更快乐,也感染着我向阳而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5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6
这是关于亲情、爱情和友情的的故事,这是刘十三的故事。云边有个小卖部,里面住着王莺莺,你也可能会是刘十三。
叼着卷烟,开一辆拖拉机纵横山野”,这是刘十三记忆中外婆的样子。
而在我记忆中,外婆的样子是模糊的不能再模糊了,因为我从没见过她,听妈妈说外婆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
有关她的印象只有两个,一个是小时候在外公的老房子看到的遗像,但那是画出来的,外公说不像她。第二个是外公送我的一个观音卡牌,他说是外婆留下来的。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记得自己有好好保管,却不知为什么丢了好几次,最后还是不知它去了世界的那个角落,那个地方是否有外婆。
本就模糊的记忆被岁月冲刷得越发朦胧,连那不像的画像的模样都已忘记,甚至我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关于外婆的记忆,在脑海里绻缩的只剩下一个谜。
家庭情况的不同使我无法与刘十三感同身受,但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跟刘十三相似的存在,与外婆有着难忘的记忆。
王莺莺好像不太符合一个好外婆的标准,刘十三在墙上写的“王莺莺小气鬼”是那么醒目。有些事总是长大之后才能明白,有些人其实一直很爱。
刁钻刻薄的背后是愈发深沉的爱,刘十三总会明白,因为他是王莺莺的外孙,顶顶亲的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王莺莺对刘十三的爱。
有些感情,你不说,我不语,但我们都心知肚明;有些人,不在乎你的一切,一直陪伴在你左右,只因爱你;有些话,本以为是玩笑,却是一生的承诺。那个灼伤少年后背的女孩在未知的生命里照亮了身处阴霾的刘十三。
程霜,一个有着很多张病危通知单的姑娘,但她依旧活得洒脱。
那年夏天,一道光照进了刘十三的心房,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他的生活,而他则悄悄地成为了她沿途的风景。
于她,他是会给她带各种吃的、愿意被她欺负的刘十三,于他,她是留下了“要是我能活下去,就做你女朋友”承诺的程霜却也是忽明忽暗的萤火,也许只是匆匆过客。
能接受只此喜欢的人不多,程霜就是其中一个,她愿意把遇见当成最美的幸运。没想到第二次的遇见恰巧是刘十三分手的当天。而这次的遇见不仅谁也没认识谁,还闹了个乌龙,最后在派出所相认。
“本来在旅游的她,没想到会碰见他”这是她对智哥说的话,事实却是偷溜出来去找他,而他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
可能还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刘十三已经忘记了她当初的话,而这次程霜也没有逗留太久,只是在为他鼓气之后就离开了,或许是留时间让他疗伤,又或许是相遇的时间不对,要为下一次的遇见做好准备。
她不过分追求往后的结局,她也明白故事的结尾不会太完美,但她记得沿途的风景曾给过她安慰。
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外面的世界,每次的冒险都是为他而来,云边镇的遇见是第一次也是第三次更是最后一次。第三次的相遇仍旧是那么令人难忘,一上来就是扒裙子。
此时的刘十三也算是处于人生低谷了,爱情得不到,工作找不着,难得厚脸皮讨来一份工作,结果上司是情敌,自己还不争气,干不出业绩。
面对现实跟嘲笑他竟无能为力,想当初他还是个梦想上清华北大的。身上所剩无几的钱给烧烤档买了灯具,最后被王莺莺拖了回去。
我在想怎么会这么巧,刚好这个时候,还是在晚上,王莺莺会突然跑去找刘十三呢,难道亲人之间真的会有某种连接吗?
“在遥远的城市,陌生的地方,有他未见过的山和海”,所以我们总是向往远方。回到故乡的刘十三心里还装着山和海,即便那是他见过的山和海。或许迷人的风景会令人流连忘返,但他见过的山和海好像也没有那么迷人。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不知牡丹有何特殊的能力让他念念不忘,而忽视了眼前的程霜。
她与他在一起的日子是跟死神抢回来的,而他与她在一起的时间是在疗伤,或许再次相遇的时间还是不太对。当她在追问刘十三时,刘十三没有松口,她该有多难受,但她却表现得坚强。
在程霜的陪伴与鼓舞下,刘十三的伤疤慢慢愈合,本以为的深爱其实也没那么爱,工作也渐渐有了起色。然而月下的团圆饭会散,“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球球被带走了,王莺莺也走了,程霜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那个女孩离开的时候留下了两句话。
一句是“别来找我,如果我活着,肯定会来找你,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因为你呀是我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
另一句是“如果下次再见,我们就结婚吧。约好了?”
刘十三说:“好”,这是他第一次回应。而“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刘十三离开了云边镇,奔赴了另一个山和海,在山和海里,他见到了不一样的球球,见到了成名后的智哥唱着《刘十三》,就是再没见到那个曾许诺他的女孩。或许他把她藏进了书里,书里她留在了云边镇。
角落的书卷不知被谁翻开,书里我看到
“矮矮院墙,桃树下并肩坐着两个人,斜斜一缕阳光,花瓣纷飞,女生的头微微靠在男生的肩膀上,女孩牵着男孩的手,阳光下的幸福美好到看不清......”
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
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
写给离开我们的人。
写给陪伴我们的人。
写给我们生活在故乡的外婆。
——张嘉佳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7
让时间变慢,让记忆回到童年,让思绪飘回过往。
张嘉佳一边轻描淡写着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一边渗透着人生的变幻无常。
文字轻飘飘的,如风如云,包裹着阳光的色泽,也洒满了故乡的味道。
云边镇,一个远离大城市的南方小镇,一群孤独的人,努力拼凑着圆满。
外婆的拖拉机、刘十三的作文、程霜的油画、球球的书包、牛大田的胖脸、秦小贞的伤疤……似乎都被小镇的阳光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有光,有亮,穿透了山顶,越过了云层,爬进了孤独的心田。
尽管幸福来之不易,尽管悲伤随处而至,尽管离别无法逃避,小镇的云依旧随风飘散,小镇的阳光依旧洋洋洒洒,小镇的溪流依旧咚咚向前……人们在故乡的怀抱里,终究会得到安宁。
云边镇少年刘十三,自幼跟外婆相依为命,他的人生哲理很简单:努力学习,考上清华北大,到大城市拼出一番天地。
他有一个小本本,记录着所有的计划,无论大小,无论详简,无论难易,他都用生命去完成。
他坚信,只要努力,就能做到。
然而,遗憾、无常、幻灭才是人生的主旋律,刘十三一路尝尽了努力背后的艰辛,却得不到努力之后该有的结果。
长大后的他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做到的。
高考失足、工作挫败、兄弟告别、恋人离开……醉倒哭累在出租屋的刘十三,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故乡——云边镇。
似乎之前的人生都是一场梦,眼前故乡的云让他醉意消散,耳边外婆的唠叨让他梦醒时分,脸上温柔的阳光抚摸着模糊的泪痕。
尽管悲伤,还是看到一缕光。
小说承载了小镇青年的心酸和泪水,但张嘉佳,却总是能把读者从悲伤的深渊一把拽回,用一些无厘头的语言和意外,让你的泪水中含着朵朵笑花。
他是如此温柔,又如此残忍,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无数次在崩溃的边缘,程霜总能意外地出现,帮助他渡过难关,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上帝夺取生命的可爱的女孩,用自己的态度给刘十三重塑了信心。
外婆,王莹莹,爽快、幽默,烧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牌,开了一辈子的小卖部,刘十三的背后她是城墙。
外婆带着对外孙的爱走了,程霜带着对他的期待走了,他带着希望,在坚强地活着。
张嘉佳一直用他不完美的故事打动着读者,《云边有个小卖部》很痛,又很暖。
在无常的现实中感受到温柔与善良的底色,让我们回想起稚气的童年,曾经的伤痛。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完美只属于虚构。只有心中那缕光还在,希望也好,悲伤也好,都是人生。
《云边的小卖部》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8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