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
以貌取人,何其哀哉《狼种》读后感
今天早晨看了沈石溪的一则故事《狼种》。在看的过程中一种悲愤的情绪充满我的胸膛。大灰是一只具有返祖现象的狗,外表长得非常像狼。就因为它可怕的外表,虽然它在警犬学校里表现优秀,但是所有的警署却不选择它,即便是一些急需看门狗的管理站也不要它。最后马戏团因为创新表演的需要,没花一分钱把它作为一只狼养在了马戏团里。
作为在马戏团挑大梁的台柱,大灰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吃的不如别的动物演员,住的是铁笼子。而且因为主人对它的偏见,哈巴狗们也趁机欺负它,在表演的时候被众哈巴狗们咬得遍体鳞伤,却无人给它做主,最终落得了被剪掉狗指,带嘴罩的下场。即便是这样,它仍以警犬对主人的绝对服从要求自己。
在这样的状况下,负责训练它们的川妮带它们进行一次远距离外演。在去的过程中,车出了问题,司机去找外援。川妮和它的小动物们呆在一起。危险就这样来临了,雪豹靠近了他们。而川妮却带着有色的眼镜抵制着大灰,对于它的警报置之不理。直到危险尽在眼前,别的动物提示了,川妮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结果悲剧却已无法遏制。在危机关头川妮甩掉小羊,求助她溺爱的哈巴狗,狗熊,可这些动物并不能给她带来切实的帮助。只有她平常冷落的大灰在看到她被追赶时表现出极大的着急与愤慨,而且在川妮不经意地喊出大灰时,它义无反顾地挣断了栓它的绳子扑向了雪豹。但是被剪掉爪指、带着口罩的它又怎么会有好果子吃呢?故事我就看到这里,我不知道后面迎接大灰的是死亡,还是功成圆满最后得到主人的亲睐。但是我却被大灰在任何情况下,都对主人的那种服从与忠诚感动了。看到这个故事,在感动之余,我也在悲悯着大灰的执着,痛斥着川妮的偏见。大灰的优秀应该有绚烂的人生,但是却因为川妮的偏见却让她活得如此卑微。得到救助的川妮如果大灰因此而死了,她应该为自己的龌龊行为而忏悔一生吧!真是以貌取人,何其哀哉呀!
《狼》读后感篇二:狼读后感
《狼》中自有千百味
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其中一篇文章《狼》颇有感触。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但在
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亦毙之”。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无计可以死之”。短短几个字,却将屠人的本性暴露无遗。然而看到屠人“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时,他的智慧却又让人不得不折服,难怪蒲松龄最后会发出“非屠,乌能作此谋也”的感叹。而后来屠人“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又体现了他何其谨慎的态度。最后屠人“遂负之以归”而不是直接把狼留在原地,蒲松龄寥寥几笔勾画出了屠人多么贪婪的形象!
这却又让我不得不想起狼的贪婪了。狼贪婪是为了食物,而屠人贪婪是为了钱财。每个人都有一颗贪婪之心,也都有自己不同的目的,而圣人和凡人的区别就在于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贪心。虽然如此,但想要控制贪心却实在很难。鉴于此,我想一首佛偈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只要我们把世间万物都看淡了,不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而动心时,又有什么能再来扰乱我们的心呢?
窗外突然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虽然蒲松龄故事中的狼和屠人已背对我们走过了三百多年的光阴,但在今天,狼和屠人的故事还在继续。
《狼》读后感篇三:狼种读后感
《狼种》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狼种》的书,里面有一篇写一只叫“大灰”的狗的故事,让我很感动。
大灰它没有高贵的血统,长得丑丑的,很像狼,让人看着不喜欢。虽然它在警犬学校接受了严格的训练,表现很优秀,可是就因为越长越丑,最后却没有当上警犬,只能去马戏团表演让人讨厌的大灰狼。马戏团里的驯兽员不喜欢它,那十二只哈巴狗也经常咬它、欺负它。
有一天马戏团出去表演,在回来的路上车坏了,大伙受到了云豹的袭击,大灰为了保护马戏团的驯兽员和动物们,奋勇搏斗,赶走了云豹,可是它却因为伤势过重而死了。
我看完之后,难过极了。大灰长得难看,人们拒绝它当警犬,只让它去演不受欢迎的大灰狼。可是它在生死关头还是像一头真正的警犬,挺身而出,为了主人牺牲生命也在所不辞。就像我们的警察叔叔一样,在捉小偷或凶犯的时候可以奋不顾身,为广大市民作出伟大的贡献。
还有,在生活中,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一个人内心的美德才是最重要的。
白狼
这天,我看的一本书中有一篇故事叫《白狼》,讲的是:一只小狼被人抓住,他们的目的是让母狼来自投罗网。果然,母狼开始了拯救小狼崽的计划。一次,当一块乌云遮住月亮时母狼去救小狼,但乌云瞬间散去,母狼失败了。之后,母狼在石灰里蹭了蹭,变成了一只“大白狗”,它跑到绑着狼崽的木桩,把狼崽救了回来。看到那里,大家都觉得这只母狼是既勇敢又绝顶聪明的吧,它经过乔装打扮,蒙过了所有人的眼睛,用深深的母爱救回了狼崽。
看了这篇故事,我不禁被这只白狼的聪明和勇敢所震撼。危急时刻,一只狼能够用它的智慧,去解决困难,就算为此送了性命也在所不惜,正因它要拯救的是自己的孩子。这让我想起去年冬天我发高烧,妈妈整夜地陪着我,不停地用冷水毛巾给我敷额头,一刻也没有睡,可她第二天还要去上班。
怪不得人们说世上最伟大的一种爱叫母爱,我们都要敬重自己的母亲。
白狼读后感2
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白狼读后感3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
我想到了自己,内心时常洋溢着幸福。
假期,妈妈手术刚做完一个多月,精神稍微好一点了,就很早的帮我出去买早饭。往往是她买菜回来,我还沉醉在梦乡。妈妈很喜爱看《快乐生活一点通》这个节目,经常从里面学习烧菜的方法,让我有更好的胃口吃饭。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我感受到了温暖。
白狼还十分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习。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白狼读后感4
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必须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必须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必须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一样,作者透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一样的明白,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明白,甚至出现同情。正因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状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此刻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的眼中也是一个笑柄呀。我认为人类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白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动物世界那种现代人类所丧失了的纯真的感情,更让我看到了白牙为生存而自强不息,发奋奋斗的精神。它从不害怕一切困难,它敢于冒险,它的心如此纯真没有一点杂质。而又看看我们人类自己,这个地球上的高级物种,我们此刻还有多少人持续了这样的品性呢?
聊斋志异读后感
同学们,中国古代神话故事除了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等神话传说外,另外一种就是鬼怪故事,它就是《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是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其玄奇惊异刺激的鬼怪传说,历来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经典话题。
《聊斋志异》表面上看来讲的是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包含着对人生社会的深刻体验和人生智慧;在现实和虚幻之间,一个个狐仙鬼魅不再狰狞可怕,在嬉笑咋怒中透露着情深意重,让人至于一个浪漫温馨、超凡脱俗的别样世界。而在这里面除了讲述鬼怪们的情谊和许多阴阳两界的奇怪故事,还有讲述人类智慧的文章。
比如《狼》这篇文章,讲述了农夫如何杀死两只狼的故事。一个屠夫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
屠夫非常害怕,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屠夫看见田野中有个麦场,场主在里面堆柴,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奔向麦场,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很久,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起身,用刀劈砍狼的头,又劈砍几刀杀死了狼。屠夫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一只狼在其中打洞,意图想要钻洞进入柴草堆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入一半了,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夫从后面砍断狼的大腿,也杀死了这只狼。屠夫才明白之前的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人。
还有一篇叫做《贾儿》的故事,讲述了贾儿母亲被狐狸缠身,日渐严重,家人防不胜防,最终母亲神志失常了,不允许家里人接近她。贾儿却立定主意要除掉狐狸,他佯装游戏,实则精心准备,可惜只砍掉狐狸的尾巴。后来得知狐狸要仆人去买酒,他又事先在买好的酒里面下毒,并乔装成一个狐狸仆人,将毒酒送进了狐妖的肚中,最终除掉了狐妖的故事。
看到这几篇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拥有智慧和勇气,没有事情是我们办不到的。我原来非常怕狗,后来姐姐家养了一只小狗,慢慢的怕狗的毛病也改正了,以后我要锻炼自己的勇气,希望也能象这位少年一样,拥有过人的勇气和才智,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聊斋志异读后感作文二:
说到"聊斋"一词,大家一定首先想到的是电视剧中的那些鬼怪故事。但实际上,《聊斋志异》这本书,并没有电视剧中所翻拍的如此离奇和恐怖。《聊斋志异》出自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林之手。这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全书共有小说491篇。作者的每一篇故事并不都是长篇大论。绝不会是像现在的小说那样长。有些故事少则甚至不到百字,但是读起来却让人感受到了每一个故事的精练,似乎也不能再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字。总觉得这样恰到好处,既详尽又留给读者自己思考的空间。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顾名思义,是记神仙狐鬼精魅的故事。其中"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故事;二是人与人或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三是不满黑暗社会现实的反抗故事;四是讽刺不良品行的道德训诫故事。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记录各地奇闻怪事的文章,如《山市》。
《聊斋志异》这一名还有由来。"聊斋"是蒲松龄的书斋名,"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指在聊斋中记述奇异的故事。这些作品本身,看上去是在说一些神鬼故事,其实,蒲松龄是借由这些神鬼故事对当时社会的腐败、黑暗进行了有力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表达了人民的愿望,但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封建伦理观念和因果报应的宿命论思想。这些故事,大多都是蒲松龄记述别人所说的故事。据说作者特地开了家茶馆,听过往喝茶的人讲故事。蒲松龄本身是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所以此书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写书生的。他的书中常常出现"故家子"、"故大家子"(均指出身于没落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子弟)等,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这也是蒲松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的抒发之情。
郭沫若对他的评价是"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这一句话真的是对蒲松龄最好的评价。此书表面写鬼写妖,实质上就是在写那些社会上的贪官腐败现象。而蒲松龄对这些现象是深有
聊斋聊斋,此何止小小一见书斋,此是全社会的倒影啊。
聊斋志异读后感作文三:
一听到《聊斋志异》这个名字,我就不由得毛骨悚然,因为听说这本书里全都是关于妖魔鬼怪的恐怖故事。可是,今年暑假赵老师却给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作为我们五年级的必读书目。没办法,当妈妈把这本书买回来的时候,我只好硬着头皮,怀着恐惧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
刚看第一个故事《小官人》,我就被那离奇的故事情节,充满童趣的语言给吸引住了。没想到,越往后看越精彩,书中有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色彩,那一个个看似平凡的故事情节却蕴含着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在阅读的同时收获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崂山道士》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王七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他去向一位崂山的道士拜师学艺。刚开始,道士只让王七干粗活,他忍了很久,道士还是什么也没有教他,他就准备下山回家。在王七回家之前,他恳求道士教他穿墙术,道士教会了他,并在他临走之前嘱咐:“回家后不要卖弄法术,否则就不灵了。”王七当时答应了道士,可是,他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向别人炫耀,并给别人表演,结果法术果然不灵了,他的头上被撞了一个大包,还遭到了别人的嘲讽。
我觉得故事中的王七真是自作自受,他只学到了一种简单的法术,就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了,一回到家就把答应别人的事情给忘到脑后。我真想对王七说,你虽然学会了一种法术,但是你不应该那么的骄傲自大,回家以后你应该先去刻苦地练习,即使你练习的已经很好了,也不要这么骄傲,不要急着去向别人炫耀,而是要把道士的话牢记在心,因为骄傲只会带给你失败。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得反思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有骄傲自满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
这本书,虽然每个故事都很短小,却都蕴含着深奥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一下子懂得了许多,让我在以后更加懂事,更加优秀,这本书,真是让我收获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