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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观后感作文选录76条

时间:2019-04-25 06:06

二刷杀破狼,略有所感,拙笔浅言一二。

初读杀破狼,看得潦草,未能解其深意,只惊叹于长庚顾昀的情深,惊叹于皮皮行文流畅和剧情的酣畅淋漓。再读杀破狼,忽有些理解皮皮的深意了,对长庚,对顾昀,对长顾深情肃然起敬。

初识顾昀,他一生征战沙场,威震四方。十五成名,十七挂帅,还偏生了一副美人皮囊。如何让人不爱。再读顾昀,读他的一身顽疾,读他地痞流氓的皮肉下那把潇潇君子骨,无不惊叹。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一声安定侯,封住了他顾昀多少的爱恨。他想要的不过是百姓安康,他就可以在北疆吃一辈子的沙子,最终一抔黄土埋忠骨。多年沉疾真相被解开,想要害死他的竟是最疼他的先帝。在他重伤无法动弹之时,多少人权益熏心,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可他想的却是还要和西洋人来一仗。他面对这些,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无芥蒂,只是家国二字沉甸甸的,在他心里的`重量终是比那私情要重的多。

他顾昀一生的情义,一半给了长庚和兄弟,另一半就都混着血水流进了大梁土地。

而他面对长庚,在我看来,他最深情的情话莫不过他回答沈易的那句“想过,不知道。”正是因为顾昀心里那姓李的大梁江山的分量才让这句话如有千钧,若是雁王造反,他该如何呢?竟让安定侯无所适从。顾昀给自己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也不算辱没了顾家,谁知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长庚。“为你,一念百转。”他想留一些无病无灾的岁月给长庚,留下一些平静岁月,好让能他月下花前,能和心上人耳鬓厮磨。他说:“给你...一生到老。”我不敢想这是一份怎么样的深情。

再说长庚。长庚身中剧毒乌尔骨,如此狠毒的巫术竟然他保持了清醒,未能变成嗜血的魔头,只因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因为上一辈的恩怨,让顾昀落得了一身苦痛,那初识人心的小少年咬牙切齿的立誓要杀尽李姓狗贼。因为顾昀一句的何时才能收复江南,他不顾惜自己深入贼窝。因为一个顾昀,他竟挺过了那些让人想想就觉得痛苦万分的经历。顾昀是他的痴心妄想,是他的走火入魔,是他挣扎在这冰凉人间的唯一牵挂。“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这么一想,多年芥蒂,竟然奇迹般的放开了。”

长庚的爱是浓烈的,是带着乌尔骨意味的疯狂的,皮皮借乌尔骨一毒放大化了一个人性子里的猜忌,贪婪,多疑,却给长庚这个角色更多的魅力。他同样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心上人看出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又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全部,就像是在说我就是这样一个很坏的人,那你还会爱我吗。“大约世上最难测的并非敌人的险恶,而是心上人那再真挚也时时让觉得人飘忽不定的用心吧。”

顾昀答应长庚,起初是为了那乌尔骨,是心疼长庚,是为了在少年在困顿中能拉他一把,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大梁家国安康。而他顾昀的情愫此时排在了后位。

可谁想到情难自禁。

此后四海升平,将军卸甲归田,百炼钢成绕指柔。

杀破狼的优美作文(一)

自从听了超女黄雅莉的杀破狼,就无可救要的喜欢上了这首歌....

生活总是给予人太多的感触,爱..恨与痛编织成一张大大的网,把我牢牢的套了进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喜欢安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喜欢寂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忧郁,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用支离破碎的文字来记下我的点点滴滴.....总是在没有星星的夜晚,望着深蓝色的天,不断的问自己,我怎么了,我到底是怎么了,曾经那么爱的人再次相遇却无法令我为之一颤,曾经那么恨的人却可以笑这对她说你好,曾经那么深的痛却早已烟消云散,就这样,如同一片花瓣掠过,却不曾留下一丝暗香.......

疯狂的喜欢上了杀破狼中的那一声歇嘶底里的叫声,是那样无奈,那样壮丽...........

生是为了证明爱存在的痕迹,火燃烧后更伟大的生命,生是为了歌颂破灭前的壮丽,夜是狼深邃的眼睛,孤单等待黎明

我是否已注定,这流离的宿命,我残破的羽翼...直到你,是你让我找回我自己......我一直在寻找那个让我找回我自己的人,苍茫人海间,是否有那个我一直在找的人...

杀破狼的优美作文(二)

<一>

我抚摸着那把剑,那把曾捅入无数躯体中的利刃.拭来拭去,拭来拭去,直至一道无法捕捉的寒光出现,我才发现那剑又如初铸之时那么亮泽与干净,只是有一种无法拭去的血腥味永远残存在剑上,就像每个夜里出现在梦魇中那些不散的阴魂,凄厉而幽森.

于是,剑便沉沉地坠地而去,伴随而来的,是一阵悲恸的撞鸣.这撞鸣,在四壁的金光中回荡,变的更凄切,更愤怒,便成了一种狂野的嘶嚎。殿下的满朝文物求饶一般全部双膝落地,而这落地声,却远不如剑的悲鸣壮烈,便只剩下了卑贱与渺小。“臣等知罪,圣上息怒!”这声音伴随着未绝的悲鸣回荡,震得整个珠光宝殿奄奄一息。我分明发现,他们瑟索的身体,比这震动,抖得更猛烈。

<二>

脚下那一片五彩官翎下掩盖着的低垂的头,或许还没有他们的膝盖重要。他们只会臣服,而无人真正了解我。

他们责怪自己,认为自己未保管好那把剑,所以惹得我龙颜大怒,气盛之际,便扔下了剑。他们的想法总是如此卑贱,而有谁会了解我呢?其实剑保存的很好,并无瑕疵。否则,怎么会反射出如此清澈的,无丁点杂质的寒光呢?

当初金戈铁马之时,这把与我昼相并战,夜不离枕的剑,这把于我出生入死,早已铸为一体的`剑,怎么可能被我忍心扔下?扔在这布满尘芥的地上?而无论如何,它是掉下去了。是它把我扔弃在龙殿上,而不是我把它丢在地上。总之,是它遗弃了我。

然后,我想抛开一个王者应有的尊严,大哭一场。而我却无法做到。我的热血,我的眼泪,早已埋葬在硝烟中,我徒有躯壳。

<三>

我亲自弯下腰,垂手拾起宝剑。剑气逼人,白光刺眼,却无法掩盖大殿下满朝文武那惶恐惊惧的眼神,带着丝丝颓废的错觉,微弱得如呻吟般无力。可它比剑气更伤人。

<四>

我又抚摸着那剑,试图找回与它并肩而战时的默契。却越觉得遥远。直至我的手在剑锋处划开血口,鲜血奔涌而出,夹带着点点的血腥味,那一刻,我才彻底明白,这把剑,已经不可能再属于我了。

或许,它早已不属于我了。当我放下战戟,走下铁骑,脱下战袍,当上王者的那一刻,它就与我悖行了。它注定属于战场,属于英雄,而不是王者。

遗忘的剑被谁封印,追随着箫声和马蹄。剑不甘于寂寞,何况是一个英雄的剑。我忽然觉得派臣民供奉它是如此可笑。剑的价值只体现再战场上,厮杀时,出鞘间,而奴才们日夜的擦拭与抚摸对剑是一种侮辱,甚至是一种折磨。

<五>

杀,是为了歌颂破灭前的壮丽。而无论壮丽或黯淡,最终仍是破灭,仍是无法弥补的逝去。如同借酒消愁,尽管会得到一瞬间的麻木与忘却,醒来却依然“愁更愁”。这种壮丽,太凄凉。而我用杀戮换来的天下,亦不过如此。

凄凉,太凄凉。

我为天下人创造了天下,而我却无法拥有自己的天下。英雄的天下是光荣的阵亡,而非苟且的存留。

<六>

剑气依然逼人,尽管剑上已弥漫了我鲜红的血水。这红光与剑气相映生辉,形成更刺骨的寒。我看到了凄红冷艳的樱花瓣漫天飞舞,壮阔而又隐藏不了通彻心扉的悲凉。

于是,泪泉再也无法招架,久违的泪水开始奔涌。

双牟所释放出来的那热,渐渐逼弱寒光,于是,我隐约感到一种始料未及的庆幸――我依然是一个热血沸腾的英雄!因为,我还会哭!

《杀破狼》读后感1

即使抛开耽美的外壳,这也是一本令人心血澎湃,酣畅淋漓的具有深厚家国情怀的小说。作者把中国上至西汉下至民国近代史历史事实以架空的形式进行描述,一边读的时候一边有种熟悉感,几大事件都能找到历史的影子。比如大梁与西域的连年战争,对应的是汉朝与匈奴的征战与博弈;比如西洋水军攻占大梁大沽港事件,对应的是黄海海战北洋舰队全军覆没;比如贯穿全篇的蒸汽鹰甲,长庚力推建立起来的蒸汽火车等,对应的是第一次工业革命。

作者聪明地将历史纵横捭阖地串联起来,以保家卫国,破旧立新,推行改革,平定山河为行文主题,关于战争场景描述令人心惊动魄,朝堂权术明争暗斗也跌宕起伏。而两位主角顾昀和长庚,虽行有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有着骨子里的最高道义和理想,即定国安邦,河清海晏。顾昀不愧为“安定侯”,杀伐果断,热血衷肠,不论遭遇怎样的九死一生和戕害,依然没有浇灭他那颗守护四方、安定天下的炽热之心;长庚身负“乌尔骨”之毒,被虐待被遗弃,依然靠着顽强的心志硬抗过来,洞察权术,大刀阔斧破除旧体制,成长为心中有沟壑的一代帝王。

一个“文能提笔安天下”,一个“武能上马定乾坤”,顾昀与长庚的结合是注定的,两人的感情在风雨飘摇内忧外患的重重考验中,更显坚定可贵。虽然我总觉得,“一言九鼎,战无不胜”的大将军顾昀,是因为对长庚的无限宠溺和心疼,才最终突破心理防线被“掰弯”的,还栽倒在了撒娇好手长庚“小甜心”的一声“义父”之下,哈哈。总之,整本读下来,故事格局宏大,情节一波三折,感情线泪中带笑,苦中带甜,是不错的一部小说。

《杀破狼》读后感2

二刷杀破狼,略有所感,拙笔浅言一二。

初读杀破狼,看得潦草,未能解其深意,只惊叹于长庚顾昀的情深,惊叹于皮皮行文流畅和剧情的酣畅淋漓。再读杀破狼,忽有些理解皮皮的深意了,对长庚,对顾昀,对长顾深情肃然起敬。

初识顾昀,他一生征战沙场,威震四方。十五成名,十七挂帅,还偏生了一副美人皮囊。如何让人不爱。再读顾昀,读他的一身顽疾,读他地痞流氓的皮肉下那把潇潇君子骨,无不惊叹。

“我封侯安定,就是为大梁打仗的。”一声安定侯,封住了他顾昀多少的爱恨。他想要的不过是百姓安康,他就可以在北疆吃一辈子的沙子,最终一抔黄土埋忠骨。多年沉疾真相被解开,想要害死他的竟是最疼他的先帝。在他重伤无法动弹之时,多少人权益熏心,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可他想的却是还要和西洋人来一仗。他面对这些,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无芥蒂,只是家国二字沉甸甸的,在他心里的重量终是比那私情要重的多。

他顾昀一生的情义,一半给了长庚和兄弟,另一半就都混着血水流进了大梁土地。

而他面对长庚,在我看来,他最深情的情话莫不过他回答沈易的那句“想过,不知道。”正是因为顾昀心里那姓李的大梁江山的`分量才让这句话如有千钧,若是雁王造反,他该如何呢?竟让安定侯无所适从。顾昀给自己的归宿就是战死沙场,也不算辱没了顾家,谁知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长庚。“为你,一念百转。”他想留一些无病无灾的岁月给长庚,留下一些平静岁月,好让能他月下花前,能和心上人耳鬓厮磨。他说:“给你。一生到老。”我不敢想这是一份怎么样的深情。

再说长庚。长庚身中剧毒乌尔骨,如此狠毒的巫术竟然他保持了清醒,未能变成嗜血的魔头,只因那乌尔骨的尽头有一个顾昀。因为上一辈的恩怨,让顾昀落得了一身苦痛,那初识人心的小少年咬牙切齿的立誓要杀尽李姓狗贼。因为顾昀一句的何时才能收复江南,他不顾惜自己深入贼窝。因为一个顾昀,他竟挺过了那些让人想想就觉得痛苦万分的经历。顾昀是他的痴心妄想,是他的走火入魔,是他挣扎在这冰凉人间的唯一牵挂。“与其说顾昀是他这一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件值得期待的好事,不如说他自出生伊始所遭受的所有难处,都是为了攒够足够的运气遇见这个人。这么一想,多年芥蒂,竟然奇迹般的放开了。”

长庚的爱是浓烈的,是带着乌尔骨意味的疯狂的,皮皮借乌尔骨一毒放大化了一个人性子里的猜忌,贪婪,多疑,却给长庚这个角色更多的魅力。他同样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心上人看出他在政治上的险恶用心,又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全部,就像是在说我就是这样一个很坏的人,那你还会爱我吗。“大约世上最难测的并非敌人的险恶,而是心上人那再真挚也时时让觉得人飘忽不定的用心吧。”

顾昀答应长庚,起初是为了那乌尔骨,是心疼长庚,是为了在少年在困顿中能拉他一把,甚至可以说是为了大梁家国安康。而他顾昀的情愫此时排在了后位。

可谁想到情难自禁。

此后四海升平,将军卸甲归田,百炼钢成绕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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