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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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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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1
夏日清晨,天刚蒙蒙亮,在青山稻田中一个美丽、静谧的小山村从沉睡中醒来。橘黄色的灯光打在古老的桌子上,若隐若现,一种古朴自然的气息开始弥漫。
青年大学失利回家,打算接父亲的班。父亲老了,已经走了二十多年的邮路,长年的跋山涉水早已使他落下了腿疾,他走不动了。可是儿子要继续这份辛苦的差事。
对于儿子的首次出行,父亲千万个不放心,一大早便已多次检查
这就是《那山那人那狗》这部电影的开头。没有激烈绚丽的画面,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可它却一直缭绕在我的脑海,久久挥散不去。像一
还记得那个万人空巷的场景吗?父子俩到达的第一个目的地。父亲说村里人可以两天看不到村长,却不能两天见不到他。儿子听完后满是骄傲,本以为会有很多人来迎接他们,却不想希望落空。可当村里人听说这是老邮递员最后一次送信了,大家都堵在门口,和他告别。父亲在不舍声中,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心中的悲伤不言而喻,毕竟他用一辈子的心血凝成了联通村里人的桥梁。他只是无法忍受那分别的痛苦。
还记得父亲给盲婆婆念假信吗?老婆婆独自一人含辛茹苦地把孙子拉扯长大,可孙子却再也不想回这个贫困落后的家。他给婆婆寄来毫无感情的钱,吝啬得连只言片语都不肯给予。父亲便拿着纸用自己的心,用自己的话念信,并吩咐儿子以后也要如此。这时,儿子忽然懂得了什么。
还记得父子俩开始慢慢懂得对方的时候吗?父亲长年在外,儿子对他并没有多少感情,甚至还讨厌他,连“爸”都很少叫,就算叫了,也只是个形式。可父子之情终究还是父子之情,儿子不忍看有腿疾的父亲再过冷的彻骨的河水,便背父亲过河。父亲在儿子背上流泪,想起儿子小时候,自己也是这么背他的,往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可转眼间儿子就这么大了……在这一刻,儿子似乎感受到了父亲的不容易,父亲也似乎觉得愧疚,缺席了儿子的成长……
父子俩的隔阂终于在对同一个女人的思念中减小。父亲思念着妻子,儿子思念着母亲。父亲当邮差一辈子,给人送过无数封信,自己却只收到过一封“儿子出生了”,每每看到这,我总会觉得一丝伤感,不知是为何。
还有后来的一个画面。父子俩站在山顶,狗依偎在他们身边。儿子把父亲给他画的地图折成纸飞机,放飞。那渐行渐远的飞机究竟是在暗示着父子俩的隔阂越来越小直至消失,还是暗示着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信也终将会被取代?
“山里人为什么住在山里?”
“传说山里人是神仙的后代。”
“可母亲却说山里人住在山里,就像脚放在鞋子里一样,舒坦。”
《那山那人那狗》带给我不一样的震撼,使我真正读懂了爱,读懂了延续,生命的延续,工作的延续。
青翠的山,纯朴的人,忠诚的狗,无尽头的路……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2
矮矮的石桥垄断了浅浅的小河,它们组成了一个和谐的圆,上半圆是碧绿的稻,下半圆是碧蓝的天。
他是一位父亲,一个丈夫,更是一位串乡几百里的乡邮员。如果生命都会拥有一个刻度,那他生命的刻度就是那条漫长蜿蜒的邮路。然而,年龄是一座翻不过的高山,腿脚不便让他在邮路上的日子愈发漫长。于是,他把沉重的邮包交付给了唯一的儿子。可他又何曾放心,他坚持要走最后一次。
蜿蜒的小道,深深浅浅地划过葱绿的山丘,与小溪相傍,与水车相约,与太多的风景相合,拼成了清丽的水墨乡村图。
树荫婆娑,倒映在路面上,两个摇晃的身影缓缓出镜。他们的路线不是沿路前行,而是裁弯取直,趟河而过。为了抄近路,他不知趟过这条小河多少次,深谙那波光荡漾下潜藏的冰寒。年轻的儿子也毫不犹豫选择了趟河而过。儿子灵巧地跃下河,接过他手里重重的邮包,高高举过头顶,颤颤巍巍地渡了过去。待把邮包安置好以后,儿子又趟回对岸,到了父亲的跟前。儿子微微屈膝,扎稳了马步,然后回望了他一眼,示意他上背。他有些扭捏,但几经推让,儿子还是将瘦骨嶙峋的他稳稳地背在了背上。他默默地感受着多年来从未触及的属于儿子特有的温度,悄悄抹了把夺眶而出的泪。
长长的路上,儿子用树枝挂着收音机不时听上一段儿,偶尔问他:“这么长的路你一个人不觉得无趣吗?”他总是不以为然地回答:“总惦记着赶路,哪有闲工夫在意有趣没趣的。”
他的确是一个称职的乡邮员,几百里的邮路,即使有无路的山崖,即使有刺骨的河水,即使没有一个人跟他说话,一踏上就是几十年。
最后这一趟,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对乡亲们介绍交待:“这是我儿子!以后,这条邮路就由他来跑!”语气里充满了骄傲,眉宇间满含着信任。
青山依旧苍翠,花草散发着幽香,河流还是那么清澈,泥泞的羊肠小道继续蜿蜒向前,最后的这趟邮路上,那个孤单的身影更加壮硕,步伐更加坚实。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3
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深入生活最细小的空隙,窥探那里动人的情感的秘密。
《那山、那人、那狗》为我们打开了一扇认识另外一个世界的窗户。也许,我们这辈子也不可能到那样的山里生活,不会和那样的人在一起,可是从镜头里,那山美丽的让我们惊心,不,不是美丽,是淳朴的、真实的震撼我们这些被水泥包裹的灵魂,葱绿逼人的绿,漫山遍野的绿,绿的透过屏幕好像能呼吸道那沁人心脾的野草的芳香。溪水那么干净,水珠晶莹透亮,水车在缓缓的转动,牛悠闲的吃草,天那么纯净的蓝着,古旧的木屋、古旧的木桥、木桥上不知谁放的水罐……这,应该就是艺术的魅力,真实的魅力,大自然的魅力。这比一切的语言更打动人。我们在它的面前会自惭形秽,我们是瓶子里的塑料花,而它是在阳光下尽情开放的野花,芬芳的、美丽的。
在这只有两个主人公的影片里,从头至尾故事在静静的流淌,如一条潺潺的小溪,不波澜壮阔,不激流飞溅,只是静静地流淌,但那些小小的浪花,是那么晶莹的,动人的飞扬,飞扬着人类生生不息的真、善、美。爸爸对自己这小小的乡邮员工作的责任和爱,年轻的儿子的懂事,父子之间真正像男人一样的理解和关爱。让我想起许多生活中的父子许多年里的互不理解,在岁月老去的某一个瞬间感人地和解。也有的爸爸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开人世,儿子在自己走向老年时有一天会幡然悔悟。大部分的爸爸和儿子在他们的生命里有一道高高的情感的山需要翻越。
爸爸对妈妈的爱,对哭儿子想孙子的瞎眼五婆的关爱,对瘫痪在床的老人汇款单的特别交代……点点滴滴让我们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温暖,这样的温情是我们这个一切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时代所缺失的。
影片只有短短的不到两个小时,但让人感觉它远远没有结束,它只是那个生活的河流里一个横断面,正好让我们看见了,我们是幸运的。然而它仍然在继续。儿子和父亲在工作的观念上仍有小小的分歧,儿子会在方便的时候搭载一段公交车,儿子会在山路上邂逅一段美丽的爱情,山路修通了,儿子会骑上摩托车工作,儿子会写信谴责五婆的孙子,五婆的孙子会回来看五婆,五婆临终终于拉着孙子的手离去了,儿子因为工作出色会升职……
那狗,胖乎乎的被呼作老二,它在一家人的心里就是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它随主人翻山越岭,为山里人送信,它被那么多乡亲们所喜爱。它那么聪明,会为主人带路,会在过河时走在前面会为主人挡住湍急的流水,会为主人叼来干柴烤火,会为主人追赶被风吹走的信件……
日子如水般流走,影片背后主人公的日子还有生活中我的日子都在一分一秒不停息的流走,怎样的生活是幸福的?怎样的生活不辜负生命赐予我们的美好?《那山、那人、那狗》告诉我们,深入生活最细小的褶皱里,窥探人性中最真实最动人的秘密,幸福将至。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4
都说母爱如涓涓溪流,隐忍而绵长,释放得绚烂多彩;父爱如巍巍高山,刚强而威严,演绎得博大精深。其实,父亲给予孩子的爱也可以很细腻,像雨一样濯洗心灵。父爱同母爱一样伟大,只是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同而已。
导演霍建起用电影,《那山那人那狗》把我们带进20世纪80年代的湖南西部山区,讲述了一个即将退休的邮递员父亲,带着刚刚接班的儿子跋山涉水,熟悉邮路的故事。一路走来,儿子了解了父亲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历程,父子俩的心路,也逐步接近;彼此的感情,迅速得到增强。影片歌颂了父子间的脉脉温情,人与动物、人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款款深情。
影片一开始就呈现出的一幅大远景,让我们领略到湘西恬静的村庄、郁郁葱葱的树、古老的房屋,风景唯美。然后镜头进÷步推进,把我们领入故事的开始。男主人公以独白的方式介绍自己接替邮递员父亲的原因。父亲千叮咛万嘱咐,因不放心儿子而决定与他一起上路送邮。那条一直跟随父亲的黄狗,在影片中也被赋予人的特征,被亲切地叫做“老二”。
色彩鲜艳是影片的一大亮点。美术专业出身的霍建起在对色调的选择上安排得十分巧妙,全片都以“绿”为主,衬托了山里人纯朴的民风,隐喻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这条美丽的山路是爱的见证。一路上,父亲看似严肃,却时时刻刻叮嘱不熟悉路径的儿子当心脚下的路,问他喝不喝水,生怕他受苦,还嘱咐他邮包应放在头顶,让他舒适。镜头倒叙了父亲与母亲初次见面时的场景,情节虽小,但这却是父亲母亲之间爱的见证,父母是在这条路上相识的,没有它也不会有自己。镜头还倒叙了自己的童年时光:父亲严格,因此自己怕挨打,加上彼此缺少沟通,难免产生隔阂。但是现在,父子一同走在这条山路上,彼此有了共同语言。儿子体会到了父亲当年工作的艰辛,父亲算是给予了儿子二十多年的补偿。
这里的人善良、勤奋、朴质、甜美。当父子把信交给五婆的'时候,五婆虽失明了,但她依旧对着他们微笑,并喂老二东西吃。她虽无依无靠,但男孩却把她当作自己的奶奶,念信给她听,自己像亲孙子一样疼她,五婆感动不已。两人素不相识,却能相互关爱,这是一种超越亲情的大爱。父亲几乎送交每一封信,都会对人们说:“以后我不用送信了,儿子是我的接替者,他送信就等于我送信。”这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信任,他为有渐渐懂事、长大的儿子而自豪。那位侗族姑娘带着草帽,穿着一身白色带红点的衣服,体现了山里人纯朴的特征。侗族姑娘与父子二人和老二相遇,主动打招呼,男孩与姑娘都相视而笑,那微笑是青涩的。在喜庆的日子.随着夜幕降临,山里响起了嘹亮的侗族歌,人们跳起了侗族舞,男孩与那女孩也一起跳舞。看见儿子与他们玩得尽兴,父亲也安心地睡着了。得知父亲要退休后,山里的孩子们都依依不舍地去送别。幼小的孩子也被父亲曾经的勤奋工作而感动,他们对老父亲也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这里的狗儿也富有灵性,重情义。在父亲的劝说下,小狗与父子二人一起上路,当男孩在半路上回头发现自己的父亲不见踪影时,老二看着他焦急的神情,便把头转向父亲即将走过的地方,父亲果真走了过来。当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男孩打开邮包,信件却被大风吹得四处飞扬,父亲奋不顾身地去捡,老二也忙着用长嘴叼信,最后信件毫发无损,儿子欣慰地笑了。这一情节的安排,深刻地表现出了即将退休的父亲对工作的眷恋和不舍。老二是父亲最好的朋友,它知道父亲这些年的不易,它一直都在尽力帮助他,守护他。
父亲在儿子面前表现自己的高大,说明自己还不年老;儿子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可以独当一面。父与子之间的关系,可以如此微妙。
父与子的亲情,男与女的深情,人与人的友情,人与狗的感情,都在这部影片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情节虽简单,事件虽小,但故事的主人公却生活得丰富多彩。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5
今天,我和妈妈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那山·那人·那狗》。这部电影主要讲了: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青年回到了原来的小山村,不情愿的接替了父亲的工作。因为儿子是第一次去送邮件,父亲不放心,所以就跟着去了,在中途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儿子和父亲的关系由陌生到熟悉。
影片中画面很美、情节朴实、情感真挚!父亲对儿子一直默默的关怀,儿子也慢慢理解了父亲。其中有几件事让我十分感动。父亲和儿子在走到一个分岔小路的时候,父亲突然说:“要从这里走,送一封信。”儿子只好跟了过去,他们来到一个老人家里送一封并不存在的信,五婆是一个失去儿子,每天都坐在门前等她的孙子回来的孤独的老人。父亲给了老人10元钱,把信上的内容“读”给五婆听,父亲“读”了一半,让儿子继续“读”。老人刚开始并不信任青年,但是后来对他的态度有了改变,因为老人觉得他读信的时候就像从自己的孙子嘴里说出来的一样。父子俩人出了老人家的门,父亲还对儿子说,要经常来看五婆,把信上的内容“读”给她听。从这里可以看出父亲是一个热心、善良、有责任心的人!
在他们需要趟水过河的时候,儿子执意要背父亲过河,父亲在儿子的背上掉下了眼泪,他觉得儿子长大了!儿子却觉得父亲老了,小时候觉得父亲是那么高大,现在却还没有邮包重,他心疼并且理解了他的爸爸。
这部影片让我收获很多,父亲对待工作认真的态度,父亲的朴实、善良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6
最看了一部名叫《那山那人那狗》的电影,很不错,忍不住把感慨的瞬间留驻!
很美的画面,很朴实的情节 ,很真挚的情感。一直以来就习惯于平淡,从从容容的生活,一直以来就喜欢恬静清幽。
几百里山路是弯延曲折,跋山涉水是艰辛的。而一位父亲的伟大和一位儿子的理解是令人震憾的。一条狗,两代人,寂静的山路,无声的爱。
父亲老了,岁月无情,时间的刻痕已经在他脸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而从未间断的辛苦更是使得他的腿脚失去以往的利索。于是,儿子接班了。三百里山路,八十斤邮包,儿子义无返顾的出门。老二极为灵性,————,一条忠实而又善解人意的狗。不大放心的父亲终于还是决定和儿子一同出门。之前不明白,看到后来懂了。不仅是放心不下,而是他那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心需要在儿子身上传承。
巷子深幽,狗在前面走着,儿子跟着,父亲最后。静静的,沧桑古老的路,布满苔痕的墙。岁月悠悠,无声的沉寂在父子之间蔓延。湘西的原野广阔而寂寥,一条小路笔直的通往前方,没有尽头,弯弯的石拱横架在清澈的小河之上,如诗如画。遍地清脆,绿油油的一片,灰蒙的天空。此时父子间是有隔阂的。
形同陌路,总以为这个词太重,但父亲与儿子间的代沟似乎很深,也许就是如此了。“累了就歇一下吧”,父亲还是关心儿子的,“他没叫停,我就不停”,儿子倔强。头戴簑笠的父亲深沉而又智慧,筋骨酸软的儿子掩饰不了周身的劳累。席地而坐,父子俩都在沉默,只听见狗吠声,他们找不着共同的语言。但杯水之间现真情。有那支壶的传递,一切也尽在不言中了吧!穿过茂盛的竹林又是一条崎岖的小路。接着便是山的磅礴,人的渺小。那蓝蓝的天空淡淡的白云青青的碧草互相映衬着,一眼苍茫。
踩着小路,父子俩来到五婆的家,一封空白的信,一张纸钞,一颗心,我想儿子此刻的感触大概永不磨灭吧。也许他还不能理解父亲,但从内心里佩服,是敬仰的。也许他感到另眼相看的父亲是伟大,也许父亲人格已经是一座巍峨的山。几个细节,父亲一一介绍,儿子也记下了。点滴间的温暖,点滴间的关爱,那是心灵的共鸣吧!是善良的父子间所共有的情谊!又是一片田野的辽阔后,他们见到了一位侗族姑娘。姑娘的大方,热情,豪爽,美丽,初次见面的儿子有些拘束。灿烂的笑容,活泼可爱面貌,加上些许的仰慕,儿子无所适从了。夕阳的余光洒满沟沟坎坎的原野。傍晚红透半边天的彩霞更是放出耀眼的光芒。酒宴上的父亲醉眼迷蒙。也许他想起儿子的母亲,自己年轻时的妻子。想起那一段浪漫的爱情。是的,山村的姑娘跟着她走出了永远山区是幸福的,而且爱情的甜蜜,似乎也未曾听见过丝毫的报怨。但那长久的寂寞,那孤单的身影,那望向远方的眼神。儿子眼中父亲之于他家似乎仅仅是一个过客,更何况妻子呢?父亲心痛了,他对不住妻子啊。儿子在与侗族姑娘相处时光短暂而美好,有些迷醉了。
那一条溪水是应该算是父子两代人的升华吧,而那二十年来的代沟此刻也不复存在了。“村里的老人说,背得动爹儿子就长成了”,但此刻在父亲眼里,儿子岂只是长成。深深的亲情,父亲眼角湿润了。不知道多少年没听过儿子叫声爸了,听着儿子那无意间的似乎如仙乐般的声音,父亲呆了。
又是一段静默的旅程,碧绿,苍白,淡黄,随着时间的推移,路在不断变更,风景却依旧绝美。登高的那一支纸飞机,是心的放飞吗?而那乱石间的一步步脚印,是无比坚定的信念么?“人的心其实比腿还累”,儿子开始理解父亲了。在长廊中歇息的时候,父亲追随风吹走的信件时身手依旧矫健。儿子感动了,这是父爱。宁静的小屋,一起洗脚,一起睡觉,父子两代此刻是心灵的交流。那一夜,寂寥无声。也许此刻儿子真正的理解父亲了。
第二次出门的时候,儿子坚毅的眼神,似乎正意味着一个灵魂的伟大成长。而父亲无怨无悔工作多年,这艰辛事业,也终于可以放下心来,儿子是优秀的,交给自己儿子是他的自豪。而儿子也终于真真正正的理解父亲,能够理解父亲工作的伟大,能够理解父亲的辛酸。
只是驿动的心,这第一次的邮递,这第一次与父亲如此亲近,会否永久的埋藏在心灵深处呢?还有那欢送父亲的乡亲们,那孤苦伶仃的五婆,那善良朴实的车娃,那温柔可爱的侗族姑娘.儿子延续了父亲的使命,只不知道在爱情上会否走同样的道路?“我怕她们也像我妈,离开了这里一辈子都想家”,相同的故事发生两遍也许是悲剧,而同样的爱情如果出现两次,能接受得了么?儿子懂得做人的无奈,懂得了浪漫的爱情并不懂于生活。儿子不仅理解父亲,更理解母亲。
亲情、爱情、乡情在唯美的画面里演绎。理解更是在简单的故事里显得更为透彻。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7
荧幕里的深白:
那山,是绿的让人妒忌的。
那人,是朴实的让人心疼的。
那狗,是忠实聪明的让人喜爱的。
如果没有一起走过这条路,他们的爱还要隐忍多久……
已忘了初次看这部电影是何时,应该年纪还很小,但是那山那人那狗仍在脑海里留下过印象。如今自己已经初长成,慢慢逼向大人的年纪,去过几座山头,感受过那里的人家,再次看这部影片,自然会有不一样的触动。
一条难而漫长的邮路,隔阂的是父与子之间的感情,看不见的是艰辛。没有过多的累赘,邮包打好了,我们就上路。
一条邮路,包含了成长,包含了理解,包含了默默的关怀和爱。每当父亲看到儿子时候那种自然而会心的笑,我的心就会觉得很暖很感动。这样朴素的爱,大概只在这山水路间。好多话,都说不出来。儿子连爸爸都不怎么叫,仿佛觉得没法开口。父亲关心儿子的机会也不多,因为心系脚下的路,更何况,深山里的父老乡亲的寄托的传递都需要他来完成。这样责任深重的事情,还是交给自己的儿子来做吧。跟自己走过一回,他或许就能理解。儿子背父亲过河那个让人潸然泪下的瞬间,一切的爱都释然开来。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8
昨晚看了一部老电影《那山、那人、那狗》。讲述大山里,儿子接下了父亲送了一辈子的邮路。儿子上班第一天,父亲带上长年在其左右的忠实老狗决定陪儿子再走一趟送信之旅。 这一趟送信,儿子理解的父亲的辛劳,父亲懂得了对家人的亏欠。这部电影若是仅用这寥寥几句话概述,不能写出它的妙处之万一。
影片的节奏非常缓慢,所有的欲言又止的感情皆融在那满山深深浅浅的绿里。导演似乎偏好拍背影,他总是让人物坐在门外、走在山里、走向黄昏,镜头慢慢拉远,让人物渐渐地和大自然融为一体,成为大山的一部分。然后再远远地飘来几句话画外音,你若是没有专心听,你都抓不住这几句话。这条邮路,对儿子来说是第一次,对父亲来说是最后一次。山色青葱湿漉漉的石路、媵汝骏的笑总在脸颊边一现即逝,刘烨眼神倔强又深情,两个人总在默默地走着,一切尽在不言中。
影片的情节非常简单,所有的扣人心弦的感情皆是掩卷后才能细品其间的感动,有伤感处却不能落下泪来,只是心默默地很难过,让人忍不住想要说点什么。影片所有人物语言简洁,但眼神和动作却充满了张力。《那山那人那狗》就像一篇唯美、含蓄、温馨、隽永的散文,弥漫在光影音乐之间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情愫,父子之情,邮递员与山民之情,人与动物之情,人与自然之情。这条路越往前走,儿子就离父亲的的心越近。这已经不再是一条简单的山路,更像是父亲往返了一生的心路。所有的感情都是沉默而不善于表达的,却又柔肠百转。
影片的人物非常出色。倚门等的奶奶抖抖索索的手和空洞却满是渴望的眼神;“这是我的工作呀”的转娃。最经典的就是父亲和儿子,全是眼神戏。电影在诠释父亲的方式方法上没什么新奇的角度,一路的伴随、甚至是喋喋不休的唠叨提示。不疾不徐缓缓而行这种朴素的写实方式,才更深入灵魂。刘烨在影片中塑造的形象,个人认为应该是他的最经典的作品,后来的他在任何一部戏都无出其右,再也没有这部戏中的清澈干净就像山里的泉。刘烨在这部影片中的眼神不是温润如玉,也不是潇洒风流,是有点羞涩、有点喜悦,有点坚定让人信服,就是我们中国人最喜欢的端正大方,让人怦然心动。
世界早就变了,光怪陆离,变化莫测。人们等不了简单而从容的生活,都急着去往任何一处想去的地方。这样的快节奏常让人疲惫不堪,与其说无暇拥有闲适的时光来安静的阅读,不如说是被海量的信息让人浮躁不安。连沉静下来观影的时间,都显得如许珍贵。感谢这个夜晚的文字和影象,给了我一个的美好心境。唯美而诗意,满目的绿色,满心的温情充盈其间,随着飘忽闪烁的影象静静的流淌。它仿佛描摹一幅水墨写意的长卷,吟颂着久远的善意、质、诚恳、温和、奉献、平凡。人类真正美好的感受,都会成为说不完的老话题,老故事,成为无可替代的经典和永恒。
这部电影平淡,却感人至深,每一句台词都是经典,每一个画面都是艺术。这本就是一部平静的电影,没有英雄要挽救人质,没有公路上的汽车追逐,没有你侬我侬、生离死别的爱情。它只适合深夜,一个人携一颗安静从容的心,一起走一段没有风景可看而且孤独寂寞的旅程。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9
我喜欢故事简单、人性温暖、世界美好的电影。生活已经够累了,不想复杂。如果电影观后,能给生活抹上暖色的诗意,那是最好不过。好电影应该给人安静的快乐的感觉,或许微微忧伤,却也是甜蜜的伤感。
今天我看那山那人那狗,发现这电影如此温馨诗意,深深打动了我。我没有被廉价地煽情得流出眼泪。以前看过一些电影,被煽情得几乎落泪,看完之后,却忘记为什么要哭。但是看这部电影,不想哭,也不想笑,很平静的心情,却如此恋恋不舍,不想从电影的意境里走出来。
一直想,如何写电影观后感,让没有看过电影的人阅读文章感觉不太累,好像听我谈心。在他们听完之后,被一个渐渐加强的欲望控制——去看看这部电影,因为游鱼说过的。
回忆一次远足,在深山看到几户人家,有点破败的房子掩藏在树林之间。走近,看到几个老人在晒太阳,好奇地看着我们。时光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只是表明阳光从这个墙头移到那扇木窗,然后他们感到肚子已饿,该点燃干柴,热热冷饭。
他们不愿意离开大山,虽然子女已经移居山下。老人一辈子住在山里,觉得离不开大山。山里人为什么爱住在山里?大概没什么理由,犹如双脚穿在旧鞋子里,就是感到舒服。
许多深山貌似杳无人烟。可是沿着山间小道——那是砍柴人踩出的小道——走着走着,忽然柳暗花明又一村,看见炊烟,听见鸡鸣。那些小路好像一条长长的青藤,而村庄就是开在青藤上的花朵。
村庄里人们如何联系外界呢?
电话是没有的。中国电信不可能在荒山之上拉出数十千米的电话线,就为安装一两门一年到头没打几次的电话。就靠人传话吧。某人打工回来了,会捎回几句话。要不,就写信!现在很少人写信了。
但是《那山那人那狗》是拍摄于十年以前的电影,那时的山里人,就是依靠写信联系山外的亲人。于是就有一个邮递员穿行在山间,传递着信息,传递着亲情,传递着文明。有一天,邮递员年老了,那跋涉过山坡、树林、小路、草地、清涧的双足,也老了,常常感到疼。于是老邮递员决定让儿子接着送信。
为什么一个邮递员在孤寂的山路上,一走就是一辈子,是什么支撑着他走下去?或许走在山路上,风里来雨里去,让双足挺累的,可是他的心不累。因为他的心安静、简单、真挚,所以才把寂寞的职业做成快乐的事业。但是现代人的双足不愿意走路了,却常觉得脚那么累,更加让人绝望的是——比脚更累的是人的心。
因为电影没有什么煽情镜头,也没有深刻话语,只有冷静的镜头摇过青山,摇过老人,摇过似乎走不到尽头的山路。正因为镜头如此干净,所以故事如此简单。正因为故事简单,所以心情如此安静。正因为心情如此安静,所以一颗失落过的心回来了。
那山那人那狗观后感 篇10
20年的春节即将过去了,明天就是过大年元宵节了,现在感觉对过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了,没有了儿时的欢乐和热闹,也没有到处走亲戚,一个年就这样平淡无奇地过了,哎!
昨天在电视上看了《那山那人那狗》这部老电影,真的让我感触颇深。影片中由刘烨扮演的男主角住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里,他的父亲是一个认真负责有爱心有责任的邮递员,负责把邮件送到更偏僻荒无人烟的山里人家,他一当就当了二三十年,邮递这条路曲折坎坷,要过河,要爬山,要翻山越岭,但是他都这样一如既往地坚持了二十几年,现在年老体衰,因长期过河又引发了脚痛,所以他把这个艰巨困难而光荣的工作交给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充满理想有抱负,但是为了能实现父亲的愿望,他虽然不是特别喜欢当邮递员,但是他还是答应了父亲,在一次和父亲一起送邮件的路途中,让他真切体会到了父亲的伟大和辛苦,他这么辛苦地送邮件,就是为了这些居住在穷乡僻壤的父老乡亲啊,这些乡亲也特别地喜欢他,对他十分友好,以前刘烨还埋怨自己父亲经常不在家,而与他爹有些生疏,但是通过这次同行,让他真正理解了父亲,让他感受到了父亲的伟大和辛苦,这时他对父亲产生了深深的父爱,并背着年迈的父亲过河,让他父亲十分欣慰感动不已。他父亲养了一条叫老二的狗,十分忠诚听话,可以说与他父亲相依为命,并十分地理解父亲的想法,并帮着捡丢掉的信,帮着带路,这条狗真的很乖啊,后来刘烨独自一人去送邮件时,这条狗就跟着他一起翻山越岭,把邮件送到这些山里的人们。
从这部电影中,让我感受到了山里人的淳朴热情,让我感受到了刘烨父亲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坚守,让我感受到了刘烨的孝顺认真理解,让我感受到了老二的忠诚老实,也让我感受到了山里人虽然生活十分艰辛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们却乐观积极地心态……真不愧是一部好电影啊!
一、内容简介
《唐诗三百首》共选入唐代诗人77位,计311首诗,其中五言古诗33首,乐府46首,七言古诗28首,七言律诗50首,五言绝句29首,七言绝句51首,诸诗配有注释和评点。 五言古诗简称五古,是唐代诗坛较为流行的体裁。唐人五古笔力豪纵,气象万千,直接用于叙事、抒情、议论、写景,使其功能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其代表作家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韦应物等。 七言古诗简称七古,起源于战国时期,甚至更早。
现在公认最早的、最完整的七古是曹丕的《燕歌行》。南北朝时期,鲍照致力于七古创作,将之衍变成一种充满活力的诗体。唐代七古显示出大唐宏放的气象,手法多样,深沉开阔,代表诗人有李白、杜甫、韩愈。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是律诗的一种。五律源于五言古体,风格峻整,音律雄浑,含蓄深厚,成为唐人应制、应试以及日常生活中普遍采用的诗歌题材。唐代五律名家数不胜数,以王昌龄、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刘长卿成就为大。 七言律诗简称七律,是近体诗的一种,格律要求与五律相同。七律源于七言古体,在初唐时期渐成规模,至杜甫臻至炉火纯青。有唐一代,七律圣手有王维、杜甫、李商隐、杜牧、罗隐等,风华绝代,辉映古今。 五七言绝句简称五绝和七绝,都是古典诗体中绝句的一种。五绝起源于汉,七绝起源于六朝,两者都在齐梁时期成型,初唐阶段成熟。唐代绝句气象高远,率真自然,达到了吟诵自由化的最高峰,名家有李白、王维、王昌龄、韦应物、杜牧、刘禹锡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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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世影响
中国是诗的国度,唐朝是中国诗歌的巅峰,巅峰时期的那个黄金时代令人神往。
诗歌是当时文学的最高代表,成为中国传统文学坚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靓丽的风景线。 唐诗与宋词、元曲并称,题材宽泛,众体兼备,格调高雅,是中国诗歌发展史上的奇迹。唐诗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极为深远。历朝历代的文人视唐诗为圭臬,奉唐人为典范。公元7世纪,孙季良开始编纂唐诗选本,至辛亥革命前,一千二百余年间,每二年即有一本唐诗选本问世。众多选本中以《唐诗三百首》流传最广、影响最大,风行海内,老幼皆宜,雅俗共赏,成为屡印不止的最经典的选本之一。《唐诗三百首》以成功务实的编法、简易适中的篇幅、通俗大众的观点、入选的精美诗歌打动着读者,成为儿童最成功的启蒙教材、了解中国文化的模范读本,对中国诗歌选编学、中国人的心理构成都有很大的影响。
人们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可见《唐诗三百首》影响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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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唐诗三百首读书笔记
诗,是十里桃花的繁华,是牵肠挂肚的思念,是保家卫国的豪情;诗,是漂泊中的孤独无依,是雨夜里的痛彻心扉,是记忆里的江山如画。人说世事如梦,几度秋凉。昨夜灯火楼台,转眼人去楼空。遥想当年沙场,难料如今铁马冰河只能入梦来。在那些诗词里,我目睹了一个个王朝的荣辱兴衰,最终被岁月掩埋。眼见了多少游子的乡愁,丝缕的萦绕心头。望少年气盛,雄心壮志徘徊苍穹。蓦然回首,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诗,经久不衰。偶然忆起,璀璨如初。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油灯下的母亲,安详的坐在那里。她的手微微颤抖,手中的针线穿梭往来,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疲惫,双鬓明晃晃的发白。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一针一线,密密麻麻,她把无尽的思念与牵挂缝进衣衫的袖口,心中的念念不舍似灯油慢慢融化,落在地上,好像泻了一地的月光。母亲老了,却固执的像个孩子。她担心孩子不能如期归来,一人默默在故乡等待。都说母爱如歌,似水柔情,直至今日,才悟得真谛。前些日子,我与母亲到楼下散步。我总喜欢走在前面,一转头,望见与我齐平的脸,脸上的细纹一如她走过的风花雪月。我放缓步子,直到与母亲并肩。昏黄的路灯下,她稀疏的头发里大把的银丝泛着淡淡的微光。“妈,你有白头发了。”我对她悄声说道。“嗯,我老了啊。”她好像叹了口气,眼里像是弥漫着大雾。我的思绪被拉回很多年前,那时候我的小手还触不到她的臂弯,母亲喜欢弯下腰同我说话。那时候我唯一的心愿,便是有朝一日能像父亲一样挽着她的手,走过每一条街头。我想起儿时总喜欢和母亲挤在同一床被窝里,身上的冰凉贴近她肌肤的滚烫。她总会半真半假地把我推开,推的远远的,直到床边。但每个清晨醒来,睁开双眼,总发现自己小猫一样蜷伏在她的怀里,感受着她铿锵的心跳。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一阵暖流钻入心底,恍惚间我还是那个咿呀学语的小女孩儿,而她还是青春的模样。“哪有,你才四十嘛,很年轻啦。”我握住母亲的手,沿着街道慢走。只记得我们俩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像留不住的时光。
读诗时,总免不了了解诗人。孟郊被称为“诗囚”,我看完资料,多少有些酸心的。他的一生有太多荆棘坎坷,经历了多少的风雨。或许人只有到了一定阅历的时候,细数过往,才懂情深。原来很多人本是我们生命中的路过,哪怕父母,也只是短暂地陪我们半辈子。总会待到别离时,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我们不该把父母的爱当作挥霍,且行且珍惜。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选自李白的《行路难》。李白一生诗作无数,我却对这一首情有独钟。“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这是前不久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我很羡慕李白,倾倒于他出众的文采,也向往着他的洒脱。“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的《将进酒》,字字透着潇洒,句句唱得昂扬。我以为,他本知足常乐之人,饮一杯酒,且忘忧愁。“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他的《侠客行》,“十步杀一人”的豪情,颠覆了我的看法。但当我读到《行路难》,心中竟生起了敬意。诗人巧借行路的艰难,暗喻仕途的坎坷。官场的你争我夺,阿谀欺诈,给予诗人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命运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海上汹涌的波涛就要将他击垮。但李白的过人之处,便是没有被无情的命运打倒,仍是”愿乘长风破万里浪“,愈挫愈勇,直至到达理想的彼岸。爱我中华者,必当敬我中华之精神文化也。千年之前,我们祖先辈的他们,面对逆境,咬牙切齿却也从不轻言放弃,在悲洪似的逆境前挣扎着寻找一丝光明。而多年后的我们,是否延承了此般精神?俄而,我想起了我的班主任俞老师,从一个寸草不生的穷乡村走出来,走到一个丁点儿大的县城,一步步打拼,如今来到了省城南京。依稀记得他与我们谈及曾经时双眼的朦胧,一次次雨中的挥泪,一夜夜翻来覆去的难眠,一场场惨败的考试,世事如此不顺人心。也曾几度消沉,他告诉我们,那些迷茫的日子,孤苦无依,唯有诗词与书籍作伴,那些苦痛的岁月,是文字陪在他的身边。而如今的他,上课时信手拈来的几句诗词,令人惊叹不已。我们为什么要读诗,读的岂是字句,更是灵魂。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更应学习古人的精神,迎难而上,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终有一日,我们能穿过厚厚的云层,寻觅到希望的光亮。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要说爱国,历史上名垂青史的诗人还真是数不胜数,但最令我钦佩的还是诗圣杜甫。还记得第一次接触他的诗,是在小学。“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那《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据说是他生平第一首快诗。小小年纪的我,还无法理解国之深,只是同他一起“喜欲狂”,也是种别样的欢欣。不同于诗仙李白的浪漫,现实主义的他倍感深沉。而当我读到这首《春望》,心中沉沉的一击,感觉喘不过气来。国都陷落,城池残破,虽然山河依旧,但乱草遍地,林木苍苍。古时诗人词人总喜欢写一字“深”,“庭院深深深几许”“城春草木深”,这一字,染上了荒凉,沾满了无奈。沦陷的长安城,昔日的笙歌舞曲早已不见踪影,一城的繁华转眼间成了沙石瓦硕。放眼望去,破败不堪,千里不见人迹,唯有杂草丛生。感伤时事,看到那娇艳的鲜花,思绪被勾起,忆起曾经,两行浊泪沾湿了衣裳。许多时日未见家人,思念愈加浓烈,忽闻鸟鸣,心头一颤,乍然惊起。看那火红的战火啊把天空的碧蓝铺成了鲜血的颜色,看那弥漫的硝烟啊不知何日方休。无言的等待啊只希望送来一封家书,告诉我家里安好,告诉我妻小平安。年华易逝,满头的白发像秋末飘零的枯叶,大把大把的往下掉,越来越稀少,简直连簪子都差不住了。品完诗,心头空荡荡的,却又像被什么堵住。千年中华,这片土地上经历过多少场战争,多少家破人亡。那些岁月里的逃离与漂泊,永远都无法忘怀。我该庆幸,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一个整日阳光明媚的年代。能在清早醒来时看见爸爸妈妈的脸,能在睡前道一句 “晚安”。读了那些诗,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多幸福。孟子说:“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于家,家之本在于身。”身为炎黄子孙,我们该尽己所能,为国家贡献微薄之力。如今很火的电影《战狼》,“当你在国外遇到困难时,不要忘记,你的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朋友圈里,微博动态里,都是纷纷的好评。那一刻内心的震撼着实难以言表。但在这之后,真正有所行动的又有谁呢?口说无用,我们该投身于实际行动之中。作为学生的我们,孝亲敬长,努力学习,便是爱国。它无需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存在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记得儿时的我,对诗并不感兴趣。还不如童话,看公主几经波折后遇到王子,盼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在那个风雪之夜悄然升入天堂。那时候的知识面很单薄,不过停留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这般略显肤浅的诗罢了。也只是单纯的记诵,从不试想理解。如今渐渐长大,才发现诗歌不仅仅是诗歌,它可以包含许多许多。诗,可以是一种回忆,就如同默片播放,刻下一寸一寸的旧时光。看前朝,多少风流人物,不尽英雄史诗;论今朝,是否依旧如初?诗,可以是千千万万的寄托:羇旅之人借诗词抒发对故乡的思念与牵挂;沙场上英勇拼搏的将军战士,借诗词表现自己拳拳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多情之人借诗表达对红颜的断肠爱恋.......诗,更多的是一种鼎盛文化的象征,是一个无人能及的巅峰!
如果说中国是诗的国度,那么唐诗就是中国诗歌发展史的高峰与瑰宝。它的篇幅不长,却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字里行间,凝聚着世世代代中国人的力量。它告诉我们,中华民族历经千年历史,风吹雨打,我们悲痛过,我们哭泣过,但我们不曾放弃过!我们理应继承并将其发扬光大,让它成为中国恒久不变的经典,永远地留在中国人心中。
一歌一舞一琵琶,一冬一秋一繁夏,一颦一笑一牵挂,一刀一剑一伤疤,一朝一夕一晚霞,一山一水一人家,一生一世一刹那。待到双鬓成白霜,在诗里感叹人生梦一场;待到双鬓成白霜,回望来路繁华落地落满伤;待到双鬓成白霜,煮一壶清茶,看昨夜灯火楼台,待来世满面红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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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唐诗三百首读后感44篇
篇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500字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最喜欢的当然是《唐诗三百首》了。他虽然没有童话书读起来饶有兴趣;没有科幻书读起来那样惊险刺激;没有历史书那样精彩;却蕴含着中国古代诗人的心血和思想感情。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唐诗又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高峰。有唐一代,优秀诗人大批涌现,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成为中国诗歌的全盛时期。
唐代的诗人们,如果悲哀失意了,会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然后哂然一笑,便情绪好起来了。如果以前大受挫折,之后又东山再起,会说:“种桃道士今何在?前度刘郎今又来!”潇洒豪迈之情溢于言表。如果压力太大,被人排挤,会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如果看不惯有些人眼高手低,妄自尊大,会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而这些诗句,对于我们这天的人来说,又是多么适用!正是这古今相通的人性,使得唐诗虽然和我们相隔了一千余年的距离,却仍然深深植根于我们心中。让我们自他们的诗中找到一种寄托,一种鼓励。
然而,毕竟是相隔了千年的时空距离,是我读起来,由于语言与时代背景带来的障碍,总还是会觉得有些语言佶屈聱牙。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辉煌的帝国渐行渐远,在它背后却留下了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李商隐、杜牧等一连串如雷贯耳的名字。这些巨匠大师使唐诗迸发出最壮美的光彩,而盛唐气象,也渐渐成为隐在人们心底的梦想。我因此而相信,即使这个世界在历经千年的沧海桑田,依然会有像你我一样为他沉醉,被他启发。那么,就让我们从此刻开始,读唐诗吧!
篇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800字
还记得几百年前有一个这样的朝代,它经济发达,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昌盛。唐诗就是在这样的年代被创造出来的,绘尽了盛唐繁华色。
唐时“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诗歌可以作为博取功名的工具,也能成为筹光交错的闲谈之语。
且听风雨几许,看一半往事入斜阳。手不释卷,几盏昏灯,几杯薄酒,一弯明月,一曲歌,一枝柳都被唐诗勾勒的美的醉人,远不止这些,那清夜无尘,月色如银的夜里,吟唱着诗文的诗人更是这部书的主角。
《长安古意》里大街小巷的繁忙,帝都的壮丽辉煌,市井倡家的轻歌曼舞,其繁华浓艳的景象被渲染到了极致。而这背后对豪门贵族骄奢淫逸的讽刺,对当时社会腐败、堕落,黑暗的刻画。也难怪如闻一多先生所说:“这不是一场美丽的热闹,但这癫狂中有战栗,堕落中有灵性。”得后世知己如此,想必千年前的卢照邻也不负写下此篇的心意吧。
唐诗里不得不提的李白,也给了我们极大的震撼。从小时候就开始背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到如今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还有“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浪漫,他的放荡不羁全部都挥洒在这盛唐的诗篇中。他永远活得像个孩子,永远的举酒畅饮,而后“诱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还有王右丞,王维。被人熟知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还有别忘了“渭城朝雨绝尘”中送别的他;唱着“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只。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他;“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他。王维登得朝廷,下得尘世。可谓“庙堂有梦,江湖有酒。”我穿越千年愿与其共饮月色,赏木未芙蓉花。
晚唐不复繁荣鼎盛,潘镇割据,战乱四起,昏君当政。唐朝似乎一夜之间便损了容颜,凋了花瓣,徒留满腔悲愤与无奈给杜甫。杜甫一生沉痛于山河破碎中。不管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悲痛,还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的愤恨与同情,亦或是“漫卷诗书喜欲狂”的欣喜,都与国之沉浮相关。他这一生,看过繁华,遇过落魄,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他的国,他的家。
唐朝啊,依照浮生梦,少不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孟郊,少不了“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的李商隐。他们的名字一一在我眼前浮现,他们的一生或平凡,或坎坷,或荣华,或潦倒,但这都不碍于他们的才华横溢。
温酒一杯浅唱,美梦一场隔世。我恍若看到那初唐的清新,而后便是中唐的繁盛,再就是令人悲凉的晚唐。那个朝代,男儿风流倜傥,女子恣意娇美,不管是胸怀大志还是纸醉金迷,都陶醉其中。再回长安酒意里,唯愿梦不醒,再读大唐梦。唐诗三百首,歌尽天下繁华梦。
篇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1000字
这是王湾的《次北固山下》里的诗句。积雪已慢慢融化,因汇集了千山万壑雪化之水,长江的水量逐渐大了起来,江面因之愈发宽广,再加上江水中央一片船帆高高挂起,使得长江两岸的距离愈显阔大。渐渐上涨的江水与恰到好处的正风吹拂二者相合,才有这“风正一帆悬”,勾勒出壮美的大江行船图。
透过这两句诗,我们看到的是一幅盛唐气象。所谓“盛唐气象”,着眼于盛唐诗歌给人的总体印象,诗歌的时代风格、时代精神:博大、雄浑、深远、超逸;充沛的活力、创造的愉悦、崭新的体验;以及通过意象的运用、意境的呈现,性情和声色的结合,而形成的新的美感——这一切合起来就成为盛唐诗歌与其它时期的诗歌相区别的特色。盛唐诗人王湾这首《次北固山下》,当时的宰相张说称赞不已,将颈联抄在官署的墙上,作为诗歌的楷模。(见殷《河岳英灵集》)这诗的中间两联正好可以用来形容那个时代:“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那三个形容词:平、阔、正,还有那高悬的风帆,从残夜中生成的海日,进入到旧年里的江春,都让人感受到盛唐时代的气息以及盛唐诗歌的风貌。
盛唐气象的形成有诗歌艺术方面的原因,例如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意象的运用与意境的呈现等等,这在著作《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一书以及其它一些论文中已从多方面做过论述,本文限于篇幅不再重复了。下面仅从历史、文化的发展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方面做一番探讨。从历史、文化的发展这个角度看来,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是南北文化的交融。晋室东渡之后,中国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分裂和战乱。在这期间,南北双方的文化呈现相当明显的差异。南方喜庄老、尚清谈,注重抽象名理的论辩;北方流行汉儒的经学,注重人的行为准则。南方文风华靡,北方文风质朴。南方的书法多见于帖,南帖飘逸;北方的书法多见于碑,北碑凝重。《隋书·文学传序》说:“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其南北词人之大较也。”很显然,单一的南方文化或单一的北方文化,都有局限性,如果不能融合就不能蔚为大观。隋朝统一全国,以及大运河的通航,已经开启了南北文化互补的过程。唐朝继隋之后,经过太宗贞观之治,文化交融的过程大大地加速了。南朝的“文”妆点了北朝的“质”,北朝的“质”充实了南朝的“文”,“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隋书·文学传序》)一种融合了南北文化之长的、与唐帝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文化达到了成熟的地步。盛唐气象正是这种富有深厚内涵的新文化的升华。如果说战国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那么盛唐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
早在唐太宗时就设立了十部乐,其中四部来自唐朝境内少数民族,四部来自国外。盛唐时期外来的舞蹈也很流行,如著名的胡旋舞。敦煌石窟中盛唐的壁画和雕塑,以雄浑的气魄、卓绝的造型、丰富的色彩,远远高出于其它的时期。中外文化的交流,打开了盛唐人的眼界,开阔了他们的胸襟,这对气象的形成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归根结底,盛唐气象的出现是由大一统的局面下经济繁荣、政治开明、社会安定所决定的。一本《唐诗三百首》,有一半多的诗歌描写的都是盛唐的气象。
篇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1500字
这是王湾的《次北固山下》里的诗句。积雪已慢慢融化,因汇集了千山万壑雪化之水,长江的水量逐渐大了起来,江面因之愈发宽广,再加上江水中央一片船帆高高挂起,使得长江两岸的距离愈显阔大。渐渐上涨的江水与恰到好处的正风吹拂二者相合,才有这“风正一帆悬”,勾勒出壮美的大江行船图。
透过这两句诗,我们看到的是一幅盛唐气象。所谓“盛唐气象”,着眼于盛唐诗歌给人的总体印象,诗歌的时代风格、时代精神:博大、雄浑、深远、超逸;充沛的活力、创造的愉悦、崭新的体验;以及通过意象的运用、意境的呈现,性情和声色的结合,而形成的新的美感——这一切合起来就成为盛唐诗歌与其它时期的诗歌相区别的特色。盛唐诗人王湾这首《次北固山下》,当时的宰相张说称赞不已,将颈联抄在官署的墙上,作为诗歌的楷模。(见殷《河岳英灵集》)这诗的中间两联正好可以用来形容那个时代:“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那三个形容词:平、阔、正,还有那高悬的风帆,从残夜中生成的海日,进入到旧年里的江春,都让人感受到盛唐时代的气息以及盛唐诗歌的风貌。
盛唐气象的形成有诗歌艺术方面的原因,例如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意象的运用与意境的呈现等等,这在著作《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一书以及其它一些论文中已从多方面做过论述,本文限于篇幅不再重复了。下面仅从历史、文化的发展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方面做一番探讨。从历史、文化的发展这个角度看来,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是南北文化的交融。晋室东渡之后,中国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分裂和战乱。在这期间,南北双方的文化呈现相当明显的差异。南方喜庄老、尚清谈,注重抽象名理的论辩;北方流行汉儒的经学,注重人的行为准则。南方文风华靡,北方文风质朴。南方的书法多见于帖,南帖飘逸;北方的书法多见于碑,北碑凝重。《隋书·文学传序》说:“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其南北词人之大较也。”很显然,单一的南方文化或单一的北方文化,都有局限性,如果不能融合就不能蔚为大观。隋朝统一全国,以及大运河的通航,已经开启了南北文化互补的过程。唐朝继隋之后,经过太宗贞观之治,文化交融的过程大大地加速了。南朝的“文”妆点了北朝的“质”,北朝的“质”充实了南朝的“文”,“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隋书·文学传序》)一种融合了南北文化之长的、与唐帝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文化达到了成熟的地步。盛唐气象正是这种富有深厚内涵的新文化的升华。如果说战国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那么盛唐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
早在唐太宗时就设立了十部乐,其中四部来自唐朝境内少数民族,四部来自国外。盛唐时期外来的舞蹈也很流行,如著名的胡旋舞。敦煌石窟中盛唐的壁画和雕塑,以雄浑的气魄、卓绝的造型、丰富的色彩,远远高出于其它的时期。中外文化的交流,打开了盛唐人的眼界,开阔了他们的胸襟,这对气象的形成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归根结底,盛唐气象的出现是由大一统的局面下经济繁荣、政治开明、社会安定所决定的。一本《唐诗三百首》,有一半多的诗歌描写的都是盛唐的气象。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我也喜欢杜甫的忧国忧民,喜欢他对百姓真诚的关爱担忧。“诗圣”杜甫的诗,有着“诗史”的美称,他将战争的无情冷酷与社会现实的黑暗融在这斟酌已久的诗句里,永远封存。
而被称为现实主义“诗王”的白居易,让我们最熟悉的诗篇,就非那脍炙人口的《长恨歌》莫属了。这篇诗歌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叙述了唐玄宗、杨贵妃在安史之乱中的爱情悲剧,艺术的再现了人性的真实。即便今天读来,也依然能在读者的心里荡起阵阵涟漪。
柳宗元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诗篇,当属小学里学过的那首《江雪》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刚接触时,就被这首诗的意境所深深地吸引。当然,那时候的自己还理解不了这位看透官场的黑暗腐败,一心向佛的诗人字里行间的淡泊明志。
秋日的风徐徐地吹,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带些慵懒地再次翻开了那书页都有些泛黄的《唐诗三百首》,刹那间,眼前似乎又浮现了昔日明月下的对酒当歌,战场上泛着寒光的快意恩仇……
篇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小时候住在我爷爷家,他是一个诗歌迷。我的藏书中有许多诗歌和书籍。于是,我轻松地读了《唐诗三百首》。我知道的第一首古诗是白居易的《告别古草》和《我醉了,知酒浓》。我无法停止阅读它。从那时起,我就沉浸在诗歌的世界里。
读诗之初,我读朗朗上口的句子;读诗结束时,我仔细地读诗中的词句;然后,在爷爷的指导下,我读了诗中的悲伤或快乐的故事。我喜欢读唐诗晚上在柳树下微风轻吹,或者阅读李白的激情,喝酒和唱歌在现实中,或读杜甫的英雄主义,这样我会更担心这个国家和人民,或读白居易的庆阳昌黎、添加一个优雅,我的心,或阅读孟浩然的宁静,品尝李商隐的委婉语…每当此时,总是风起雨落,仿佛自我里充满了儒生,稍有疏忽就能吐出永恒的绝句。
我一直很重视思想丰富的诗歌,因为它们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风风雨雨。人生难免失望,当我不擅长考试的时候,那句话“有时,风浪长了就会被打破,直接挂起云帆助沧海。”鼓励我突破“路难”的困境;当我和朋友们告别时,“海有朋友,天涯有邻居。”它成为我心中的安慰。诗歌,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是失意还是快乐,无论是悲伤还是快乐,诗歌一直是我的知己和精神支柱。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中国文化被取代,甚至被抛弃。对外国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古代文化和唐诗。他们更喜欢生活在虚拟世界,追求一些无聊的事情。有新闻报道,近60%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拜外国的东西。对于这个结果,我不禁感到震惊。中国文化的内涵不比外国文化的内涵差吗?不是这样的。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提倡外国文化,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文化的精髓。如果每个中国人都能多读一首唐诗,多爱诗,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今天的唐诗已不再只是诗歌,它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国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你智慧;读唐诗可以激励你,鞭策你,让你前进。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你不妨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把一首唐代的诗像水一样静下来,欣赏它的意境。
篇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阵阵秋风吹去,如同岁月,一去不返。从古至今,我们的前辈给我们就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我读的这本唐诗三百首诵读本就是其中之一。每首古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蕴涵着许多的道理,它那简洁又生动的语言,诉说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那是我国古代的历史,那是我们中国的成长足迹。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些诗我们从小念到大。小时候我们不懂它的意思、意境,要说是懂,那也是似懂非懂。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文字,但是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启示。
《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中有王之涣的《凉州词》,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李白的《赠汪伦》李叔同的《送别》让我们我体味到深切的悲意凄凉。孟郊的《游子吟》,白居易的《母别子》它其中蕴含着我们能体会到的母爱,和母亲为孩子的无私奉献。
当你打开《唐诗三百首诵读本》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本书像有魔力一样,让你百看不厌,里面的的每一句话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当你合上书的那一刹那,觉得眼前是一幅山水名画。这幅画既淡雅又浓郁,既有别离也有相会,既有慈爱又有怨狠,这幅画是多么的真实啊!
我爱《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也爱留传至今的古诗,更爱我们的中国,没有古代人们的智慧,没有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也就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篇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唐诗三百首》。这本书深藏着我国悠久的文化历史,还有不同姓名的人写得不同的诗.《唐诗三百首》这本书我对它的评价只有三个字“忠、义、孝”。
忠
忠就是忠心,这能表达出诗人对国家的一片忠心。比如我国的“诗圣”杜甫作的诗都是慷慨激昂、忧国忧民的诗,体现了诗人的一种爱国精神。如他写的《春望》、《登楼》、《登岳阳楼》……这些都是写诗人对国家的热情。有些诗人以赞美江山来表现出他爱国,如王之涣写的《登鹳雀楼》……他就是以赞美江山来表现爱国精神的!
义
义就是义气,这是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比如说高适写的《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李白写的《送孟浩然之广陵》……这些诗都是写对朋友的深情厚谊,不忍朋友离去。表现了对朋友依依不舍之情。
孝
孝就是孝心,尊老爱幼,如孟郊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表达了对母亲的孝心,也表达出母亲的一番苦心,母亲的恩情子女无法报答。
《唐诗三百首》有许多经典名句,让人读了是回味无穷,感人肺腑。我喜欢读《唐诗三百首》。
篇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唐诗三百首》,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是伟大的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诗人,也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王’和诗魔之称。
《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的意思是:多么茂盛的原山草啊,春天茂盛,秋天枯萎,岁岁循环不已,野火虽将那大片枯草烧的精光,一旦春分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速的长势重新覆盖大地。虽然古道成慌,但青草滋生是它恢复青春,行路人看见齐齐芳草而想起了离愁别苦,似乎着每一片草叶都包含别情。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果我家下有一株小草,一次,我在窗前画画,突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透过窗户,看到了一株抬头挺胸的小草,它正在跟风雨战斗,风嗷嗷地说:“哈哈,小草你是抵挡不了的,我比你强多了,哈哈哈!”小草轻轻的发出声音,坚强地说:“我不怕,我一定会战胜你的。”“小草,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吧!”风洋洋得意地说,风呼呼吹着不一会儿小草断掉了。这时,我还以为小草就这样完了,第二天早上,我起了一个大早,吃完饭后,飞快的跑到楼下,我很惊讶,小草活了,这时我情不自禁的吟诵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们也要像小草一样不向困难低头。
篇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唐诗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诗歌是中国文学中最古老的文学样式。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一共有三百首古诗,每一首古诗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对于四年级的我,读完了一首古诗,我会明白这首诗的意思,但其中深刻的历史意义还需我去慢慢体会,许多知识还需要我继续去探讨。唐诗,被誉为“中国诗歌颠峰”,读了《唐诗三百首》一书,我从中感受到唐诗的绚丽多彩,堪称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史是最璀璨的明珠,是中华民族的珠宝。唐代是诗人辈出的时代,令人骄傲的是盛唐出现了李白、杜甫二位最伟大的诗人。唐诗所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代,内涵十分丰富。
当我读到“诗仙”李白《望庐山瀑布》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时,我体会到诗人热爱祖国大好河山,有着远大的抱负和理想。
在读到“诗圣”杜甫的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我为杜甫一心为国、为民的伟大情操而感动。从王昌龄《出塞》那句“但使龙城习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唱出了战士们多少惊心动魄的军旅生活,体现了唐代诗人慷慨激昂的男儿风度和建功边塞的英雄气慨。
从我所读的唐诗中,我知道了中国传统诗词的博大精深,有我们的民族特色,同时让我认识了一个道理:我们小学生从小要有远大的抱负,做事情要脚踏实地,长大才能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1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著名语文教育专家顾振彪主编的《唐诗三百首》是教育部语文课标准编写,青少年必读的100部中外名著。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唐诗三百首》作为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总集,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的缩影和见证。唐诗取材丰富,体式多样,格调高雅,所以我很喜欢读唐诗。
《唐诗三百首》有几首诗令我念念不忘。
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意思是说“慈母用干枯的手拿着针线,颤抖地为将远行的儿子缝补着冬衣。母亲一针一线仔细地缝补着,心想着孩儿这次远行将迟迟不会回来。正像小草难以报答阳光一样,儿子又怎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游子吟》是一首歌颂母爱的诗,诗中真切地赞美了伟大的母爱。诗篇开头两句,所写的人是母与子,然而却点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中间两句集中写慈母的动作,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不舍之情。虽无言语,虽无泪水,却表现出浓浓的母子情深,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最后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以形象的比喻,寄托赤子内心对母爱的感激。全诗语言朴实无华,无巧琢雕饰,于清新流畅的语言中,饱含着浓郁的诗味,情真意切,千百年来拨动多少读者的心弦,引起万千游子的共鸣。
其外,讽喻诗《古从军行》、送别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田园风光诗《过故人庄》也是我爱读的诗篇。
《唐诗三百首》真是一本好书。
篇1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读到第一百零七首诗时,不经意间想到八月十五将近,便忆起张九龄的《望月怀远》,第一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总是中秋主题中的经典。
喜欢诗词,所以喜欢诗人。当然,我没说,我更喜欢柳永。
柳永是一个寂寥没落的词人,却更是一个禀赋浪漫的词人。
他的词言近意远,运笔行云流水毫无人工衔接之痕。若飘若离,虽隐却现,情景融合为飘缈之画,字字为珠,句句为玉,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创造了独具深情,久盛不衰的意境,又以“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写尽落魄词人的惨淡人生。
不用豪迈,依然可以用婉丽纤柔,凄美动人写就华章。
每个人都是痛苦的,你尤甚。
就像我们用自己的忧伤读你的凄婉,读你的断肠。
想你不是一瞬间的事。我的诗人。
篇1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今天我和大家所分享的书中有这样几首传世名篇《春晓》《静夜思》《绝句》,相信大家都已经猜到是什么书了,不错!就是《唐诗三百首》。
唐诗的出现,标志着华夏那久远高大的历史之树上,又添上了一朵怒放的鲜花,此花有“长堤春水绿悠悠”的恬静;有“更上一层楼”的勇气;又有“黄昏独坐海风秋”的孤独与凄凉。
这是我国文化所酝酿出的陈年美酒,饮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我国文化所谱写出的华美乐章,奏一曲,如花似锦;这是我国文化所描绘出的精美图画,看一眼,如游仙境。
是啊!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如此多的绝唱,为什么我不去发扬光大呢?找到答案了!是社会的进步与时代的不同,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心中的烦恼越来越少了,如果把杜甫的“浪漫主义”和李白的“现实主义”放在今天,恐怕都会成为无病呻吟。毕竟他们生活在封建主义的时代。
时代进步了,文化的发展也加速了,人们的眼界也看阔了。可以用一句诗来形容: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而今天的文化不同了,可拟作:春城无处不飞花!
古人的经典就应传承下去,让华夏儿女都知晓他,学习他,爱护他!
篇1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严羽讲,“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我特别欣赏这句话。
纵览唐诗三百首,我注意一个事实,在盛唐那个时代,诗人的笔下,诗情驰骋想像的广阔天地真的是在“理”之外。细读唐诗后我才明白,只有当诗歌插上了浪漫的翅膀之后,它才有可能尽情地翱翔在“理”的上空。
诗有别趣,其趣令人动情。日前重读唐诗,感慨颇多,现归纳体会如下:
其一、高明的诗人往往会驰骋其想像力,空所依傍,以求其境界出人意料。譬如读到一首好诗,而其技法、灵感及境界又为自己所不能时,我会由衷地感叹:泼墨简笔描之难。诗和禅一样,重在心悟而离言说。诗在技法上讲究“妙悟者不在多言”。当一首诗能达到一种禅境时,就更属不易。就我本人而言,我更喜欢那些具有禅意的诗作,因为它所表达的意境能够直指人心。
其二、一个博学有品位的诗人,总是一个能够纵览诸家的聪明人,总是一个能够改其习端,习禅心法的觉悟者。日久天长,他的诗作自然会达到一种无碍的境界,诗人也会活泼泼地创新出一道为世人所瞩目的风景。
其三、一个有成就的诗人,一定是一个经过了几十年的修行研磨,已经到了一种“志于道、游于艺”境界的人。因为只要读他们的诗作,读者总能够品味出一种大自在的境界。就像架在千刃绝壁上的木桥,那是一种无心之心。
其四、一个体悟了禅境的诗人,一定是一个“夺一切境,入诗歌三味;乘境深处,自由无碍”的人。
篇1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熟读当时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见熟读唐诗的妙处。我小时后本也读过一些,现年近四十,重读唐诗,不禁别有一番感慨。
三百首唐诗,流传千古,艺术上当然是奇妙无比的了。但与作者的身世对照,却让人唏嘘不已: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人都是仕途不顺,晚年辞官归隐,有点甚至穷苦潦倒一生。
于是我就想到一个问题:唐代建功立业的政治家、军事家数不胜数,怎么他们就没有佳作传世?反之,如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李商隐等天才横溢的大诗人,却空有建功立业之心,而一生坎坷,毫无功业可言呢?大诗人无功业,政治家无佳作,难道这是偶然的吗?
其实细细想来,也很正常。政治讲究务实,三起三落,最为人称道的是一个“忍”字。而艺术超凡脱俗,讲究超越现实的美。如果成天交际应酬,纵横捭阖,又哪来艺术的灵感呢?所以纵使有才,当了大官,忙于政务,也少有佳作问世了。这于是才有了江郎才尽的说法。当然极少数人除外,如曹操,。
于是我进一步想到了教育。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这三百六十行,对人的天赋、气质、知识、才能的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甚至大相径庭。在教育培养的时候,也就要分门别类,因材施教,而不能一刀切。比如现在动不动就要求小学生背唐诗,背经典,好像恨不得人人都能背熟四书五经似的。但是,小学生长大了都去当诗人、都去当学者、都去当隐士吗?显然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教育这个东西,最忌一刀切、最忌一窝蜂。以前批判传统文化时,恨不得一脚踢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非要全盘西化不可。现在又要诵读经典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恨不得让学生把汗牛充栋的古书都要吃进肚子里去似的。其实,即使背得再多,也不大可能超过明清的儒生,因为人家什么都不管,一天专门背古书嘛。但是范进和孔乙己不是已经成了反面教材了吗?可见,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味诵经也非万能。
篇1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一直觉得,古人的情结总是有一种今非昔比的清新,或许他们不会聊QQ ,KTV ,没有听过POP 、R&B ……或者仅仅是缘于他们呼吸的没有一粒化学污染的空气,彻底地浸染了他们的灵魂。
现代看来,诗人,只是一个称谓,一种职业,一个不能自食其力只靠口水换钱的行当。海子和顾城更是让诗人变得愈加癫狂。一说到诗人,现代人大多会掩口而笑,真诗人是装浪漫,假诗人是装高雅。而我想,诗人,在古代,只是一种内心的独白,是他们心事的独舞。
不得不承认,人生在世,知音难求。大漠晴空辍月,舞刀无影,谁与共享?茫茫人海,遍寻知音者,肝胆相照,生死同行。可是,即使再响亮的呼唤,也只能变为月下寂寞的自斟自饮。天下之大,语言可以成为沟通不同地域不同人的桥梁,但却不能直达人心。话多的人,必然内心不够充实,思想不够深邃。以无休止的语句掩盖内心的空虚,以侃侃而谈弥补心灵上的交流默契的缺乏。作为知音,一个眉头,一个眸子,一个手势,都可以转化为滔滔江水般的传情达意,何来冗长多余的言辞?
我们应该庆幸那些古代诗人的知音难求吧。否则,就不会出现这些精炼而又黏稠的诗句了。
《唐诗三百首》开篇,就是掷地有声的名句,即张九龄的“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虽有哀却表现的不急不促,淡淡说来而有不尽枨触的余音,那种清高,那种孤傲,那种不经意间的淡然,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可谁知,身为唐末宰相的九龄,在政治中寒士与士族较量的时代,要用多少年集聚的散淡和凄楚,才发的出这区区十个字的感叹!
最喜欢的,是李白的《长干行》,随着古代女子旖旎浏亮的吟唱,我们追忆了她年少时清纯的爱情,展眉时天然的娇媚,盼夫时真挚的缱绻,因她的笑容而喜悦,因她的皱眉而心疼。白描和比兴的手法与诗本身巧妙地融为一体,不觉突兀,不觉露骨。会想象她踏过深苔时挤出的积水,守望在长风沙时被撩起的长发,轻轻滑过枯叶的手指,随风摇曳的芙蓉帐,丝帛上金丝银线绣成的鹧鸪。想象着她手捧着红丝砚,花烛下索诗篇,想象她春寒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那些动人的场景,现代又有谁能恰心恰意地导演出来?
从《唐诗三百首》领悟到的,既有那些诗人们孤苦愁郁的浅斟低吟,触动最深的,还是他们对这篇古老的神州大地的一腔热爱。书中赞也有,恨更多。然而,他们痛心疾首的愤恨,何尝又不是爱的表达。爱到至深,方为恨。“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甫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一想到老泪纵横的少陵野老,不可抑止的悲恸,接踵而来。一个文人尚且如此,那么,有多少纵横杀场的战士身披甲胄,手持刀戟,以威震山河的气势誓死捍卫家园,以赤血肝胆化为战场尽头惨烈的夕阳,缓缓流入附近的那条长河,染红了中国的大地……
战场之外,更是有一群淳朴的文人墨客,把自己的情怀,喷洒在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他们看着云展云舒,花开花落,温带特有的鲜明的季风气候,更是滋润了他们的生命意识,想到生命对于毁灭的抵抗。于是,他们怜红惜花,伤春悲秋,一遍遍重复着感时伤逝的节律。中流屹立,凌风凭虚,傲睨世俗中,又谦卑地臣服于自然。就这样,他们把自己的情怀最大化,隐蔽与深谷,啸歌于山林,他们依旧是我们心灵的知己。
张中行先生说,诗是写人“幽微情感”的文字。这种情感,幽深而不生涩,微小而不轻浮。一切细腻,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仿佛一粒尘埃,也是含满了真情的表白。这真应了诗人布莱尔的一句话:“一粒沙中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堂。一手掌握无限大,永恒不比片刻长”。而一本薄薄的《唐诗三百首》,覆盖了多少的尘与沙,记载了多少个永恒的瞬间!
每个人本是岁月一芥浮萍,漫漫历史长河,没人计较它的过往,它的留停。或许我们的才华情感不及他们,但是我们的心,却能跟着平平仄仄的节奏,追随他们的步伐,向他们慢慢靠拢。有人说人生就是一首诗,而《唐诗三百首》,大概就是潜伏在诗中的诗眼吧……
篇1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齐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汪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完美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齐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齐,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静静翻开《唐诗三百首》,和李白一齐应对人生挫折。“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他的挫折,“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的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的信念。那缕坚贞的信念,是他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
《唐诗三百首》让我欣赏如此温柔的山水之气,美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感觉到朋友之间浓浓的友情,幸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体味如此伟大的人生之挫,妙哉!
沏一杯菊花茶,捧着唐诗三百首,窗外有阳光照过窗帘,蓦然回首,细细欣赏那温柔的山水之气,感受那浓浓的思念之情,体味那伟大的人生之挫,倏然,忘记了今夕今日。
我读《唐诗三百首》,我看人生三千景,我悟世间人世情,我体世间人之挫……
篇1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能够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我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我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向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代替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近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应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中国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中国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中国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能够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篇1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在遥远的古代,人们为了表达自我对家乡的思念,于是写下一首首思乡诗表达自我对家乡的思念。
读到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等等,都包含着作者对家乡的眷念之情。那些游子独自在他乡漂泊,每一天都思念着家乡和亲人。夜晚,抬头仰望那明月,就会思念起家乡。在寂静的船内,看着那遥远的海岸,禁不住眼泪哗哗,想起了曾和父母之间发生的事。换做是我们,在这种时候,含着泪与父母和家乡告别,心里将会是多么寂静,会多么难受,会多么思念、想念家人……心里那种说不出的感受。
就像《泊船瓜洲》,诗人王安石仅借明月来衬托出他对家乡的眷念,家和目的地一江之隔,在这么遥远的路途中,他期望明月照着他回到家乡;《秋思》,诗人张籍想写信给家人,因为心事重重,表达的感情太多太多,不知写什么好;《长相思》,诗人纳兰性德,将人们在寒烈的冷风之下,思念起故乡,睡不着觉。
从这些诗中,我读到了一个道理:这些远离故土的游子,总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思念起自我的家乡,他们十分热爱自我的家乡,寸草不移!
篇1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们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诗歌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典诗歌犹如灿烂群星,以其独具的魅力一向传承下来。而唐诗无疑是这浩瀚星空中一颗璀璨夺目、闪射异彩的超级明星。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接触唐诗,有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写的《咏鹅》生动的描述鹅的情态,给人一种高洁傲岸的感受。还有李白写的《静夜思》一个人孤独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色,相思之情油然而生。并且携有秋的意味,尤其是那一地的疑霜更让人感受那种孤独意象在诗人心中与情景融合的碰撞。就是这些短小的唐诗给我的心灵一种独特的震撼。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书《唐诗三百首》
让我感觉唐诗犹如浩瀚无涯的大海,若想畅游其中,自非一般人所能及,若能选其精华,汇为一编,使一般人能据一斑而窥全豹,此书当之无愧。
对于怎样去学习唐诗,我的感触是只作欣赏,而不作具体评价,因为唐诗是我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它所扎根的历史时代,社会关系,人物心里都与现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在此刻的环境中很难体会到唐诗的韵味,而我们自身发展的条件也很难对唐诗做出很好的解释,只能从表层去揭露,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去学习唐诗,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唐诗的时候能够注意到意境的开拓,自我去寻找创作一种意境,倘若你没有见过鹅,别人让你去体会诗中鹅的神态,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作为小学老师,就更就应用事实说话,比如透过多媒体与图片等等,让同学们有一个宏观的概念,这就是一种形象思维的立体感觉。
有的人总会说:我们学习唐诗,又很少用,还不如不去学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唐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学习唐诗的目的首先在于学习,然后就是学以致用,变成融入现代生活的实践精神。我们要提倡从各个角度去研究唐诗,而不是单一的在学术方面,我们从唐诗中提炼有用的东西,例如你能够在笔记本封页上做一个有关于唐诗的图片,然后去销售,用唐诗文化能够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的思想要更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回忆一落地,变成生产力。
以有涯之身,学而无涯。
篇2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有人说:“读书有何乐?即使有,也只不过是黄连树下唱小曲,苦中作乐罢了!”有人干脆说:“读书太苦!”如果读书只是为了分数读,那便陷入了题海,只会一再的背诵,不会去探求,那便是件苦差事。若读书是为了探求真理,那么离真理越近,就越发现真理的迷人,那便是:“读书乐,乐在其中。”
犹太人将读书置于很高的地位,孩子一出生,他们便会在书上涂上一层蜂蜜,让孩子去舔,所以孩子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他们也会将书放在枕边和过道上,可供随时翻阅。在犹太人眼里,书如同蜂蜜,读书就好像蜜蜂在采撷花粉一样;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一个快乐烂漫的乐园。可以这样说,每4500个犹太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以读书为乐已经深深融入了犹太人的血液里,也使他们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光芒四射,据统计,从1901年至今,全世界共有800多人获得诺贝尔奖,这其中犹太人就占了近1/4,而犹太人的人口数量不到世界人口的万分之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不错,书中的知识仿佛一道道美味佳肴,有着享不尽的酥脆口感。《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被作者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那淡淡的甜香轻柔地滑过鼻子,给人以无限遐想;《西游记》中本领高强,急性子的孙悟空就像一道香辣的川菜,给人以香味浓郁,烈辣入口的感觉。这一部部好书,如牛奶般醇香,如咖啡般浓郁……让人咂嘴不已,给忙碌的人生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读书,其实大可不必讲究。古人“三上”(马上,枕上,厕上)读书法看似不雅,实则领略到了读书的真谛。而今,公园里的“晨读”,公交车上的“走读”,倚床点灯的“夜读”,又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这正如有人所说的:“先要把读书看的很平常,才可以读书,真正意义上的读书是指随性而读,是与生命相伴始终。”只有把读书看作是平常之事,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才能真正领略到“乐读书”的意境。
在我看来,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充满哲理的书,是一件浪漫的事,我很喜欢文字与文字之间那跳跃的韵味,就像茶一样,虽然味道不如果汁般甜美,但它却有自己独特的茶香。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段落都展示着自己独特的韵意,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乐在其中,流连忘返。
读书“苦不苦,乐不乐”关键在于为谁而读,为何而读。《左传》说:“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读书亦如此,干一切事情也是如此。让我们以读书为乐,去快乐地阅读,一起领略人生真正的快乐吧!
篇2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从古至今,岁月的河流带走了许多文化,但唐诗却经久不息,直至今日。此刻这个先进的时代,依旧有无数人热爱唐诗,喜欢读唐诗。
“唐诗宋词元曲”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认为,它们能够被称得上是“国宝”。
唐代诗人有各种不一样风格派别,但无论哪一首,都充满韵味,可能是诗情画意的江南美景,也可能是粗狂豪迈的塞北风光,可能是想象,可能是感慨,可能是怀念。还可能是叙述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唐代的诗人用简短的诗代替了现代的长篇大论,却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我十分喜欢一首诗《春江花月夜》、我甚至将它默写下来贴在墙上: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江天一色无纤层,皎皎空中孤月轮。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月色图,其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而最后一句话”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使我感觉到诗人那纷乱的离别之情,慢慢随着残月的余晖,布满在江边的树上。感觉上这首诗仿佛还没有结束。
同样,对于李白、王维、孟浩然、王之涣等许多著名诗人的诗篇我也十分喜欢。
正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王之涣的《凉州词》也有其富有的韵味。“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句在我面前勾勒出了一幅塞北与江南完全不一样的荒凉遥远的地方,而下一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更突出了诗人对边塞战士处境的深切关心。我仿佛吹走了幽怨的羌笛声,又仿佛来到了边塞的孤城,仿佛看见了那一片苍山峻岭。
我认为,唐诗是不可缺的,人们从中能够感受到古人当时所体会的一切,也会学会到更多,懂得更多,能够写出好文章,心胸也会开阔。从古至今,我们可能遗失了许多文化,更需要从头学习,并将它们牢记。
篇2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我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我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2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首好诗,牵动着我们的灵魂,带动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作者张曼娟从四岁半开始背起了《唐诗三百首》,背出一首诗,可以换一个小兔包或小鱼包,热腾腾的包子捧在手中,看着它们特别可爱的样子,恨不得多背几首。
“四时可爱维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春眠不觉晓,花落知多少。”“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细细品味,一读再读,无论是哪一个诗人写的哪一句诗,都是充满着情意的;一句诗会引起你无数的遐想,带动着你,走回了诗人的朝代,走进了那一座小村庄、那一片葵花田……。诗歌的魅力是无限的,它如同蒲公英小伞般的种子散发出无穷的喜悦。细细地解读一首诗,可以让你从悲观变到开心,让落落寡合的你也感觉到自己活着是幸福的!
那些诗人从不吝啬,总是以他们的生命故事,给我们人生启示。这些诗词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多愁善感的情绪,更多时候还有心灵与智慧的启发。让我们一边念诗,一边吧烦恼和挫折踢开,还给自己一个鸟语花香的好时节。来吧,让我们一起领略诗歌的魅力!
篇2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小时侯刚会说话、口齿还不清的时候,爸爸就教我读:“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虽然能读背好多首,可是对诗的意境、用词却是似懂非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简洁的文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给我好多启示。
《唐诗三百首》中收录了许多著名诗人的作品,有的描写祖国的美丽风景,如“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二月花。”比喻生动形象,把秋天火红的枫林美景,呈现在大家的眼前。有的描写朋友间的深厚友情,如“桃花潭水深千丈,不及汪伦送我情。”用千丈深的桃花潭水来形容友情,可见两人间的友情有多深呀。有的表现了作者对祖国统一的渴望,直到死前还不忘叮嘱自己的孩子“……但悲不见九州同,……家祭无忘告乃翁。”还有的诗教育我们要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团结友爱……每一首是都是一个哲理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
《唐诗三百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常读古诗,能使人明智,让我们一辈子受益。它能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指引着我们、帮助着我们,为我们保驾导航。
篇2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今天早上,我读了《唐诗三百首》。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是伟大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诗人,也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王’和‘诗魔’之称。
《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诗的意思是:多么茂盛的原山草啊,春天茂盛,秋天枯萎,岁岁循环不已。野火虽将那大片枯草烧得精光,一旦春分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速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虽然古道城荒,但青草滋生是它恢复了青春,行路人看见萋萋芳草而想起了离愁别苦,似乎着每一片草叶都包含别情。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我家后院有一株小草。一次,我在窗前画画,突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透过窗户,看到了一株抬头挺胸的小草。它正在跟风雨战斗,风骄傲地说:“哈哈!小草你是抵挡不了的,我比你强多了,哈哈哈!” 小草轻轻发出声音,坚强地说:“我不怕,我一定会战胜你的。” “小草,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吧!”风洋洋得意地说。风呼呼吹着,不一会儿,小草断掉了。这时,我还以为小草就这样完了。第二天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吃完饭后,飞快地跑到后院。我很惊讶——小草活了,它又重新披上那绿色的衣裳,又重新抬头挺胸的站在地上。这时,我情不自禁的吟诵“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们也要像小草一样不向困难低头,不怕挫折的顽强精神,要让自己在生活中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篇2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会发现,每一首是都是一个伊索寓言,告诉别人一个深刻的道理。
品读古诗,能让罪犯走向光明之路;能让事业的流浪者重新成为有名的人士。
古诗似乎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只要细细的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例如说李白的《望庐山瀑布》这首诗描写了庐山的香炉峰瀑布,巨大的瀑布如雪白的绢缎垂挂在山壁上,有如一条直上直下的大河,仿佛天上的银河坠落人间,让我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它那雄伟壮观的气势,感叹我们国家如此美丽的江山,我们应该保护这一切,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的家。
还有很多描写感情的诗,比如孟郊的《游子吟》、陆锦的《送兄》、李白的《送友人》等,其中我尤为喜欢《游子吟》,父母对我的爱就象春天的阳光
一样照耀、温暖着我,这首诗使我懂得了感恩,我一定要做一个懂事的孩子。
李绅的《悯农》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悲惨画面。
这让我体会到我们应该尊重劳动者,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诗中还有如祖咏的《望蓟门》等描写报国大志的诗,让我懂得要爱自已的国家,知道要感谢解放军叔叔们,有他们才有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
篇2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不仅是我国优秀的文学遗产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正因为如此,我借用国庆假期这个机会,细细品读了《唐诗三百首》。书中主要介绍了唐代的各大诗人以及他们的代表作品:有被称为诗仙李白的《将进酒》、被称为诗圣杜甫的《春望》、被称为诗佛王维的《山居秋暝》……等等。每品读一首诗就仿佛将走入一个文字构建的朦胧美丽的世界,或悲或喜或动或静都让我留恋往返。我就挑选印象最为深刻的几首诗谈谈自己的感想。
首先是王维的《鹿柴》。开篇“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两句,原意是想突出山中的寂静,但是诗人反其道而行之,不直接写“静”反而大胆采用“响”字。用空无一人的寂静山谷中传来的隐约人声来反衬深山的静谧,突出诗人寂寞的心情。我们在写作时也可以运用这种反衬的写作手法,借景托出人物的心理描写,而为自己的文章增添一份趣味与内涵。
接下来是李白的《山中问答》。虽然只有短短四句,但是从这短小精悍的诗句中我读出了属于诗仙的处世之道。拥有万金的李白不贪恋繁华城区的奢华生活,而是选择隐居山林,在碧山丛林深处积极学习,汲取精神食粮。古人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李白作为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也在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就而沾沾自喜,止步不前。我们也应学习李白孜孜不倦的精神、坚持学习和戒骄戒躁的好习惯。
最后是诗佛王维的《少年行》。“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这两句写出咸阳城的游侠在路途中相遇,一见如故,便相邀在路旁酒楼酣饮畅聊的场景。诗句中洋溢着热情与豪迈的气息让我这一千年后的小读者也燃气澎湃之情。虽然古时候这种场景也不太会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是处于新世纪的我们也应该多敞开心扉,广交朋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唐代诗歌就像一座百花盛开的大花园,群芳竞艳,姹紫嫣红。唐人在不到三百年创作的诗篇,流传至今的尚有五万余首。虽不能说篇篇都是精华,但是可供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地方却有很多很多。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是应该多学习我国传统国学精髓,传承我国经典,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
篇2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新时代的人们都要学习知识,还是不学习知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仍然觉得学习知识是对于新时代的人是相当重要。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在思考。是的,对于我们现代人,对于一件事的好与坏,是与非,都要思考,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也唯有知识乃灵丹妙药。
唐朝是一个文人最多的一个朝代,其中以李白,杜甫,最为出名,宋朝以欧阳修及苏轼最为出名。我之所以说这些,是要说明不但新时代的人要求学,还要学以致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要活学————不要读死书。要追求知识,先要了解读书的目的,有了读书的方法,才不至於徒劳无功,海底捞月。曾国藩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又说读书之法有四者,其一“看”,其二“读”,其三“写”,其四“作”,四者不可缺一乃读书之要点。国父曾经说:“革命之基础在于高深的学问”知识学问是人的最大财富,读书可使人心胸坦然,心驰神往,开拓视野。也惟有读书人才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富国建国的大业铺路,千万不可将青春光阴浪费在无意义的玩乐上,“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格言,把握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地读书,唯有如此才能社会中立足,以知识为投资的对象,才是最富有的人。
一个青年在置身社会之前,应该先有一种充实的准备,什么准备呢?就是要预储丰富的常识,常识是应付一切事物的工具,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充足的精神财富,吴敬梓说“读书好,耕田好,学习便好,创业难,守城难,知难不难”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论语》学而篇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重在自省,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够予以改进。
俗话说的好“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是的读书必须要用心,要用平常心对待读书,切勿无用的读书,所谓无用的读书是,不切实际的读书,读死书。“书中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吾之座右铭,只要肯学习,无论何时都不晚,有人曾说“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真是一篇难得可贵的佳句啊!
人生最美丽的三样礼物,乃是金钱,权力及学问,其中以学问最为可贵。但在这最美丽的年华,却有人沉溺在玩乐,吸毒或走上绝路,实在令人费解,最好解决方法乃是学习知识,掌握常识,把握今天,一切从今开始仍永不迟。要了解一个人,首先应从语言,性格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观察。世界上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读书,不要学习知识,此种父母在世上未之有也。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知识,有学问。有些青年认为求学是不重要的,整天早出晚归,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出到社会才知道自己的无知,才知道社会是如此残酷。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吾正寻找此宝贵的黄金屋,为此吾将百倍努力,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饶,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
篇2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看了《唐诗三百首》,我真是觉得受益匪浅。
读了《江南春》这首诗,我好像来到了春天的江南:千里江南,莺歌燕舞,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空气里弥漫着酒香花香……美极了!
读了《池上》这首诗,我眼前又仿佛浮现出小孩子不懂事,撑着一只小船偷偷采白莲的情景,那快乐的心情、被发现后的害羞的神情,全部涌入我的脑海里,好像我就是那个小孩!
走在田野里,看见大片大片的油菜田,不禁想起了诗人杨万里的名诗《宿新市徐公店》: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仿佛面前出现了那个追黄蝶的小孩,没有追到心爱的蝴蝶,正伤心呢!
春天的小河边,小桥流水,花枝招展,蝴蝶飞舞,蜜蜂歌唱……又让人想起了《春日偶成》的“云淡风清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多么美呀!
啊!古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我爱古诗!
篇3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读了唐诗三百首后,我感到书里的诗个个都非常的好。比如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白云泉白居易天平山上白去泉,去自无心水自闲。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诗意是:天平山白去泉边是那样清幽静谧,天上的白去随风飘荡,舒卷自如;山上的泉水淙淙潺潺流,从容自得。我问泉水,你既然在这里如此闲适,何必要奔向山下,给原本纷扰多事的人间推波助澜?还有一首诗也很好,是这样写的:秋词二首刘禹锡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去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意是:自古以来,人们一到秋天只觉得万木萧条,不免感到悲伤。我说秋天比欣欣向荣的春天更好。在秋日晴空中那排腾云直上的白鹤多么矫健凌厉,把我们的诗情也带到蓝天上。这首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之气,令人精神振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篇3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真好!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唐诗三百首》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会发现,每一首诗都是一则伊索寓言,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古诗只要细细地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风雪中的煤炭,时时帮助着我们,温暖着我们,这一切,都离不开古诗告诉我们的哲理。古诗,他并不是哑巴,不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上遇到困难,他都像老师那样教导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给予我们希望。
《唐诗三百首》,寄托了中国人对文明的梦想。作为一个现代人,为了不辜负古人的希望,我们要为他而努力,为他而奋斗。不仅是为祖国,也是为我们自己,创下伟大的事业。
唐诗是中国诗歌发展的峰巅,是一代文学的标志。唐诗的作家上有帝王将相、下有渔夫樵人、僧道伶工;唐代诗坛上不仅涌现了初唐四杰、王维、孟浩然、高适、岑参、白居易、韩愈、孟郊、柳宗元、刘禹锡、李贺、李商隐、杜牧等璀璨的群星,而且升起了“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两位光照千秋的诗坛巨星。
在我们小学生读的唐诗中,其实有的诗句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事情相同,如李白的《静夜思》是表达诗人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外出打工,长时间没见家人都有思念家人的情感。再比如说,贾岛的《题李凝幽居》一诗中有个“敲”字,显示出贾岛行为很文明、很有礼貌。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红绿灯,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要是到了一户人家,就要懂得讲礼貌、懂礼仪。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唐诗与我们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好好背诵唐诗哦!
篇3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在《中华文脉》一书中曾言“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我深以为然。唐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国诗歌的高峰,而《唐诗三百首》更是唐诗中的精华,唤醒了我对诗歌背后的中华文化以及思想内涵的好奇。唐诗,告诉了我许多。
童年·启蒙
《唐诗三百首》是我的启蒙读物之一。幼时不懂内涵,只觉得平平仄仄的声韵念起来好听,父母慢慢教,诗倒也背了几首。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唐诗之美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并不只因为其朗朗上口的读音,更因为年少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已经将这浅显的话语转化成了一幅幅动人的场景,古人的一言一行,景物的美不胜收,已然令懵懂的孩儿心生向往。殊不知,在这抑扬顿挫的声韵里,一个新世界也就此打开。
少年·领悟
一路奔跑着成为少年,读过的书渐渐多了,走过的路也渐渐远了,这时翻读《唐诗三百首》也渐渐有了不一样的体验。唐诗是多样的,诗意存在于大千世界之间:长烟落日,黄河远去,羌笛声声呜咽,诉说着塞外没有春意的凄苦;明月照松,空山新雨,江南流水四季自是一番姹紫嫣红;机中织锦,碧纱如烟,泫然欲泣的女子在月夜思念远行的夫君;楼前雨露,长安城里,五陵年少胯下的白马发出欢乐的嘶鸣……千百年前的画面就这样通过一首首唐诗浮现在我眼前,按照遥远的文字指点,自己竟然也能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不曾想过,年少懵懂的自己,竟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唐诗让我认知了自己,更让我领悟到了万物有灵,天地之美。
青年·深思
手中的诗篇泛黄,少年的青涩逐渐褪去,一路与诗歌相伴而行的青葱岁月,我又获知了许许多多。提起唐朝的诗人,怎么也绕不过李白杜甫等人。而仔细品读,你会发现动人的不仅是词句,还有诗歌背后的情感与品格。
李白,他一生不以功名显露,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为此他曾发出内心的呼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又如《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既为屈死的`贤士仗义抗争,也表达了对朝廷的失望和蔑视。然而诗人的乐观精神又足以使他超越和战胜忧患意识。这位伟大的漂泊者从悲伤中走出,选择用他的诗笔展现大唐的山水,来丰富当今人们的精神世界。
杜甫,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他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嫉恶如仇,对朝廷的腐败、社会生活中的黑暗现象都敢于批评和揭露。他同情人民,甚至甘愿为解救人民于苦难做自我牺牲。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面对人民的苦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他静静倾听,长长叹息,默默流泪,向世间发出沉痛的悲叹。他的笔墨,唤醒了当时乃至后世之人的家国情怀。
然而唐诗远不止三百首,唐代也绝不仅只有这两位诗人。李白的自由洒脱,杜甫的忧国忧民,王维的超然物外,白居易的直白显露……诗人们的闪光点早已融入唐诗中,而当今的我们,是否读懂了什么呢?又是不是应该读懂什么呢?
唐诗三百首,是繁花云霓,也是心灵归宿。年岁依旧在增长,对诗的领悟,未完待续……
篇3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最初接触的唐诗,是骆宾王的《咏鹅》,用寥寥十几个字生动的表现了鹅的情态,读着诗,白鹅在绿水中浮游荡漾、快乐呼唤的情景便跃然纸上。还有一年级第一课学的《静夜思》,简短的语句中,饱含着作者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还有漂泊他乡的孤寂和悲凉。这些唐诗给了我当时小小的心灵独特的震撼,在我心里播下诗歌的种子。
接着,我接触了《唐诗三百首》。这本书似乎让那颗小小的种子生根发芽,让我感受到唐诗犹如广阔的海洋。在一首接一首的背诵中,我也丝毫不感枯燥,而是沉浸在诗中,陶醉地感受着诗人的情感。
读诗,其实就是读情,诗的内容展现了诗人的经历、情感和生活,而这也是唐诗的魅力所在。我喜欢精读唐诗,细细地体会诗中的深意,了解诗人的情:
思乡之情:
思乡之情可以算是诗中最常见的情感了,诗人离乡背井,考取功名,在外漂泊几十年不曾返乡,可当夜深人静时,对家乡浓浓的思念便涌上心头……
比如孟浩然的《早寒江上有怀》。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思乡诗,其中还包括了许多更加复杂的情感。但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却也是令我着迷。
篇3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如此萧瑟悲凉的深秋景象,引起了作者的悲哀的情绪。其实,当时孟浩然的心情是复杂的。他既羡慕田园生活,有意归隐,又想踏入仕途,一展宏图,这无疑十分矛盾。第三句“乡泪客中尽”,将自己的乡思一泄无余,不仅他自己这样思乡,而且家人也在想望着他自己的归去,遥望着“天际”的“孤帆”。“迷津欲有问”借用了孔子使子路问津的典故,所诠释的便是孟浩然隐居与从政之间的冲突。以“平海夕漫漫”做结,滔滔江水,与海相平,漫漫无边,更加凸显了作者迷茫的心情。
这其实也是现在的年轻人所普遍拥有的矛盾心理,这首诗,让千年前的诗人与读者之间心灵共鸣,令人深有同感。
离别之情:
赠别诗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豪迈、出自肺腑的诗作,那种真诚情谊,却更能打动我。
要说朋友间的送别诗,最经典的,莫过于高适的这首《别董大》了。高适与老友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东西。其实那时候,两个人都处在艰难困苦的境遇中,可高适面对老友,并没有展现他的困顿与幽怨,而是道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以开阔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激励董大,鼓舞他去奋斗、去拼搏。“你不要担心遇不到知己,天下哪个不知道你董庭兰啊!”多么有力,多么响亮!这是一个多么质朴而豪爽的人啊!
男女之情:
说到爱情,作为一个高中生,我的理解并不是很深的,所以诗中的爱情,也只能够粗略的了解,但是讲述爱情的诗和词,其语言的细腻优美,也令我赞不绝口。所以我也喜欢读爱情诗,诗句的唯美,能够带给我心灵的战栗。
我特别喜欢这一首《题都城南庄》。最初接触这首诗,并不是在《唐诗三百首》,而是在《百家讲坛》节目上。讲者为观众讲述了这首诗背后流传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也是这个故事,让我对这首诗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那一年,崔护到都城长安参加进士考试,无奈落榜,因返乡路途遥远,在长安逗留几日。清明节游玩时,他与一位少女在桃林中相遇,两人互生情愫,但都没有说破,最后,崔护与少女告辞。第二年的清明,崔护又来到了长安,想来寻找那位少女,可少女原先的住处却大门紧锁。崔护便在大门上题下此诗,怅然离去。
听完这个故事,再来读这首诗,终于能理解诗人的深意。“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描绘了二人初遇时的美好情景,映出少女光彩照人的面影,也含蓄的表达了诗人当时的怦然心动,二人的含情脉脉,两情相悦。而第二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依然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诗人重回故地,却不见少女的身影,只剩下门前一树桃花仍旧在春风中凝情含笑。这便是“物是人非”罢。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遇到某种美好事物,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这也是诗人所表达的遗憾之情所在。
爱国之情:
我个人认为,唐诗中的爱国之情,是最值得后人学习借鉴的了。爱国诗,不得不提的便是我最欣赏的诗人杜甫了。杜甫,人称“诗圣”,与李白和称“大李杜”。他的诗,风格完全与李白相反。李白的诗潇洒豪迈,有着侠士的洒脱。而杜甫生在战乱时期,他家境贫寒,历经坎坷,背负了太多。他无法做到李白的潇洒,他的诗,大多是忧国忧民,饱含沉重与苦痛。读一读他的诗,能够深刻的感受到当时战争给老百姓带来的苦痛与不幸,比如《石壕吏》《春望》等等。
杜甫的诗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与他的很多诗不同,这首诗传达的,是作者的喜悦之情。诗人因战乱多年漂泊,备受艰苦,如今安史之乱已平,“忽传收蓟北”,惊喜的洪流一下子冲开了郁积已久的情感闸门,令诗人心中涛翻浪涌,于是“涕泪满衣裳”。杜甫此时是悲喜交加的,回头一看,自己的妻儿哪有什么悲情,已经“喜欲狂”。亲人的喜悦带动了杜甫的喜悦,一家人兴奋的收拾起行装,预想着以后的美好是生活,“放歌”“纵酒”,多么惬意!在全诗的结尾,诗人的心早已回到故乡,计划起了回乡的路途……
杜甫的诗很少有这样全诗抒发着喜悦之情,浦起龙也赞其为杜甫“生平第一首快诗也”。诗人的喜悦也感染了我,让我不禁为诗人感到欣慰与开心。
说起《唐诗三百首》里的好诗,真是一天都说不完,这些富含思想的诗歌,伴随我度过漫长岁月,告诉我许多道理。诗,一直是我的知己,我的精神支柱。
如今,很多人盲目的追求外国的所谓潮流,却渐渐把中国的传统文化遗忘。但是相比外国文化,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国人来说,才更有内涵,更有意义。所以,在追求潮流之前,先读读诗吧,感受诗歌带给你的感悟,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魅力。
篇3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你梦见过夔州刀劈似的江门,锁住那奔腾的玉龙,它的鳞甲上折射出翡翠似的光芒;你梦见过海外八万里的礁石上的那个鲛人,在古旧的宫灯似的月亮下,泣出覆满海面的珍珠;
你还梦见过黄云飞、白日暗的玉关前遍地的黄芦,永远在风中瑟瑟发抖,永远衬托着羌笛的悲哀。于是你打算去游历,用脚步丈量河山。
然而,未等你穿上草鞋,拾起邛竹杖,你的满是渴望的目光却与一首首唐诗相遇了。于是你再不愿离开,因为这里,就有整个世界。
你说你想得出“吴宫花草埋幽径”,却想不出“二水中分白鹭洲”;你说你想得出“紫泉宫殿锁烟霞”,却想不出“淮南木落楚山多”;你说你想看云,就有“黄云陇底白云飞”;你说你想观水,就有“月涌大江流”。
你曾经是那么神往于那画在素绢似的宣纸上的一幅幅山水画。那些大块的留白,再你的心底,是一个个可供遐想的世界。现在,你说,你真正地看到了心里藏着的世界,那个水墨的世界。那是因为,你想要晚霞,想要蓝宝石一样静静的湖水,想要嵌在蓝色天鹅绒的画框里孤傲的雪峰,想要射出利剑一样光彩的太阳,这些,唐诗,都满足了你,它只从自己遮天蔽日的树冠上摘下一片树叶,就轻易地赋予了你一个万花齐放的世界。
你倾慕着它,爱恋着它。漫步在它枝繁叶茂的树下,可以不计冬夏。
你曾谈起,李白是一阵风,从北冥的深渊吹送到羲和的日车。他的诗,梦幻的像一束光,搏之不得,若隐若现。那一束神光,离离合合,仿佛聚满了香草幽兰,轰轰烈烈地入人心。它构建起山,高标直入六龙回日之九天;它释放了水,直下万里铸就湘妃之泪。你问,那一袭白衣把酒月下,不正是一座巍峨的玉山吗?你答,那是一花中的世界。
宛如春风,吹动几页书卷,你随手定格了一页。三首边关战歌赫然入目。你说你仰慕岑参。一只眼守望胡天,一只眼看穿黄沙。他在你的心底,不啻是一只鹰,奋翎翅战于日月之。心中大漠边疆,笔下刀兵风尘。你于是见惯了瀚海冰结,见惯了五花马身上的片片冰雪,见惯了汉家军威如何贯穿红日,见惯了飞沙乱石如何阻隔明晦。不再是“七月流火“的闲适,不再是“上下颉颃”的眷恋,盛唐的气魄里,岑参用血性喝出古未有之的新曲。看哪,一座座关山隆起,带着胡风望汉家。
你合上书,又颂起几首清丽异常的小诗。“桂魄初生秋露微”,“云想衣裳花想容”,“劝君莫惜金缕衣”……你遐想着,一池荷花送来香气,山林里“樵人归欲尽,烟鸟栖初定”,你站在藤萝之间,望着西山白雪,你醉了。醉了,在有识与无识之间,你仿佛看遍了盈虚变换,光阴流转,仿佛嗅到一股禅意。这就是唐诗啊,若要形容,你在心里说,若要形容,该只能用“美”……
在我们的会话即将结束的时候,你指着天空说,那儿有颗六芒星。主用它护持永恒的契约,永世不变。你说,唐诗的光芒,不啻无数六芒星之光,它的幽雅深邃和你订下契约,你将游走在它创出的曼陀罗里,直到彼岸。你静默了,闭口不语。
我拾起你的草鞋和邛竹杖。我对你,我的心,说:游历吧。在无边妙境里,游历吧。
篇3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话说在唐代,有一些地方,是诗人们PK谁更猛的地方,就好像武林中的华山。
当时,在山西蒲州有一个楼,叫做鹳雀楼,一共三层,挺壮观。
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说,唐代很多诗人都一窝蜂跑到鹳雀楼去写诗。他们互相PK,看谁最猛。
要知道,唐代是什么时代?是诗人一个比一个猛的时代,没有一点底气是不敢乱写的,估计宋江之流到了鹳雀楼,也不好意思把“敢笑黄巢不丈夫”之类的打油诗写上墙去。不像现在,阿猫阿狗都敢留个“某某某到此一游”。
这一年,鹳雀楼来了一个大猛人,名叫李益。
没听说过不要紧,记住他是唐代诗坛的一个大猛人就行了。
读了其它诗人的作品后,李益冷笑一声,挥毫泼墨,留下了八句:
“鹳雀楼西百尺樯,汀洲云树共茫茫。汉家箫鼓空流水,魏国山河半夕阳。事去千年恨犹速,愁来一日即为长。风烟并是思归望,远目非春亦自伤。”
看着那挥洒淋漓的墨渍,李益嘴边浮现了微笑。他知道,这首诗会流芳千古。
果然,这首诗被人们争相传诵:猛,真猛!
然而,它居然没有成为鹳雀楼上最猛的诗,甚至连第二猛的都排不上。这不怪李益,要怪只怪唐代的猛人实在太多了。
又一个猛人来到了鹳雀楼。他叫畅当。
他读了李益的诗,却只淡淡一笑。八句?七言?有必要吗?畅当挥毫泼墨,写下了一首诗,只有四句:
“迥临飞鸟上,高出世尘间。天势围平野,河流入断山。”
绝了。简直绝了。
这首诗,不但被认为压过了李益那首,更是让成百上千写鹳雀楼的猛人们没了脾气。
这叫其它的诗人还怎么写?还能写得比这景色更壮阔吗?还能比这心胸更宏大吗?
能!这是唐代,没有什么不能发生。
还有一个更猛的人飘然而来,登上了鹳雀楼。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王之涣。
顺便说一句,这个猛人在《全唐诗》里只留下了六首诗,其它的都散佚了。关于他的资料很少很少。
王猛人登上了鹳雀楼。这里已经来过很多诗人,留下了无数名篇。它们都才华熠熠,猛气十足,犹如铜墙铁壁,封住了他的出路。
他必须再辟蹊径,再升!
然而,猛人就是猛人。眺望着眼前的苍茫落日、滚滚黄河,王之涣拿起笔来,写下了四句: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就是大唐的气象,是大唐一代猛人的胸襟。
由于这首诗太猛了,以至于一千多年后的今天,小孩子启蒙学唐诗,往往第一个就要学这一首。
篇3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以前一直觉得中国的女性都是内敛的、男尊女卑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但读到崔颢的《长干行》,却完全是另外一种形象。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家临九江水,来去九江侧,同是长干人,生小不相识。 这首诗写,舟行途中男女的问答,前面四句,女子主动发问,热情开朗,估计是看到了心仪的男子,有亲近之意,便故意找借口相问。女子俏皮活泼的形象跃然纸上。中国女性的生活,可能是到程朱理学的兴起之后,才开始缠小脚,缩小生活半径的吧。
实际上实际上热情开朗奔放的,绝不仅仅是女子。暂且不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李白,也不说“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的卢纶,就连与朋友送别,有什么想法和意见也是直言相告。比如:
送上人
刘长卿
孤云将野鹤,岂向人间住!
莫买沃洲山,时人已知处。
再如:
送崔九
裴迪
归山深浅去,须尽丘壑美。
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
在唐代,有的人热衷名利,却故意隐居,然后沽名钓誉,希望朝廷征召,迅速的飞黄腾达,这样一种方式被人讥讽为“终南捷径”。无论是刘长卿还是裴迪,在送别朋友归隐时,都直言相告,你要做隐士就做真正的隐士,不要到,大家都知道的握沃洲山隐居,也不要学武陵人到桃花源中,简单的晃悠两日。
不知道他们的朋友到底是真心隐居,还是像有的人那样沽名钓誉,然后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如果是前者,或者心里会有一点点小小的不舒服,然后一笑了之。如果是后者,那他的朋友估计就会非常的尴尬。
古人真是优雅,想喝酒了都赋诗一首、鸿雁传书“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领一杯无?”换作今人,多半电话一个“天气好TM冷哟,走,喝两杯”。
篇3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部作品要成为经典,一定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唐诗三百首》正是这样一部久经考验的经典作品。很多学者专家都很羡慕蘅塘退士孙洙,因为他只是将不属于自己的作品筛选了一番,就永远地和经典挂靠在了一起。可见,不俗的眼光同样能使人名垂不朽。有了这样一个简便灵巧的法门,于是乎市面上出现了许多形形色色地诗歌选集。然而随便一翻,大都选集只是拾前人的唾余,将冷饭热炒一遍而已,毫无真知灼见,这样的诗选只会速朽而不会不朽。
选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蘅塘退士之前,有许多学者编辑过唐诗选。其中有大名鼎鼎的王安石、钱谦益、李攀龙,有不那么著名的高棅、钟惺、谭元春、胡震亨,这些人不是学贯古今的通博之士就是风流儒雅的文坛泰斗,单独拎出来都比孙洙强,然而他们的唐诗选集不是遗失,就是默默无闻地躺在图书馆里,都无法像《唐诗三百首》那样进入千家万户,成为雅俗共赏的佳作。
孙洙的诗选之所以能风靡一时,和他身处康乾盛世的大背景是分不开的。康熙文治武功都堪称千古一帝,平鳌拜、削三藩、收台湾、定准格尔。玉宇澄清之后又大张教化,编选典籍,可以说乾隆朝浩浩荡荡地编选《四库全书》正是康熙一朝文化政策的延续与扩张。康熙四十四年,《全唐诗》奉敕编纂完成,颁行天下。这就使得乾隆年间的孙洙有机会看到《全唐诗》的全貌。虽然现代学者运用新方法新材料对全唐诗进行了很多有益的补充,但在当时《全唐诗》已经是学者文人们所能看到的最全的唐诗材料。这无疑使孙洙在选诗时比前辈们有了更广阔的视野,能够在资料比较全面的条件下作精心地挑选。
事实证明,《唐诗三百首》并不是一部随意拼凑而成的选集,孙洙有着深刻的用意。首先,被选录在《唐诗三百首》中的诗歌大都简易明了,不需要借助注释就能读懂,而且篇幅适中。这就比浩瀚的《全唐诗》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更容易传播流广。其次,他借鉴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民谣,把书名直接叫做“唐诗三百首”,无形之中民谣成了书籍传播的免费广告,更有利于民众的接受。“三百首”并不是个虚数,《唐诗三百首》总共收录诗歌三百一十首,隐隐然直承上古诗经的传统,这就使得这样一本普通的诗选有了经典的支撑,更易于得到儒生们的支持。《唐诗三百首》的潜在阅读对象也很有讲究,孙洙在序言里写道:“俾童而习之,白首亦莫能废。”可见这本书的服务对象不是高大上的文人墨客,而是正在就学的世俗儿童。这些儿童将来都要成为考取功名的利禄之士,他们一旦跃入龙门,必定会对求学者谈起曾经读过的经典读物。《唐诗三百首》这样朗朗上口、易于成诵、文不甚深、脍炙人口的佳作自然是上上之选。《唐诗三百首》在体裁的编选上是别具一格的,编者把三百多首唐诗分成五言古诗、五言乐府、七言古诗、七言乐府、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七律乐府、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绝乐府、七绝乐府。每一体下是按照时间顺序编排若干首诗歌。这样的编排不仅使我们可以隐然窥见唐诗的发展脉络,更有利于我们把握各种不同题材的特点。绝句是爽朗明快的,律诗是绵密精巧的,而古诗则是气势磅礴的。
编者在体裁上的细致划分极可能和科举考试有关。编选唐诗并不仅仅是为了给文人们提供一种茶余饭后的精神读物,更重要的是让渴求上进的读书人尽快觅得写诗的方法。自唐朝以来,诗歌便和科举考试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一次科考总要出几道诗歌题,以考验考生的文学素养。这一传统到了清代,不仅没有失落,反而加强了。进士出身有幸进入翰林院培养的,少不得帮皇帝赶制文章,润色诗文。众所周知,唐诗是中国古典诗歌艺术上的最高峰,一本高质量的唐诗选自然能使学子们尽快找到作诗的门径和方法。这也是其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有人曾用开花结果来比喻各个朝代的诗歌。唐之前的诗歌好比种子发芽,元气淋漓,唐诗则是开花结果,郁郁葱葱,唐之后则是花开花落,艺之能事毕矣。就是说唐之后的诗歌疆域都逃不出唐诗定下的格局,宋朝的晚唐派、江西诗派都渊源于唐诗。元朝极富盛名的大诗人元好问、杨维桢都是唐诗的忠实追随者。明朝影响最大的前后七子更以唐诗为宗旨,由于学得太认真,以至于被后世的批评家们斥为唐诗赝品。可见唐诗的影响力。如果说,诗歌是最能表现中国古典艺术的体裁,那么唐诗无疑是古典诗歌艺术史上的顶峰,撮取而成的《唐诗三百首》则是艺术之巅最为璀璨的明珠。
唐诗艺术境界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不需要借助过多的注释,就可直达诗歌的真相与奥秘。那些举手投足间排满注释的诗文,不知是在侮辱读者的智商或是在否定自己的表达能力,总之是臃肿地让人不堪卒读。“郎骑竹马来”的两小无猜,“月落乌啼霜满天”的旅人惆怅,这样直白而情深意长的好诗,所有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读唐诗的感觉好像在听一支小提琴曲,所有藏在记忆深处的情感都被调动了起来,仿佛成为了千年前的作者,刹那间共度千年。
唐诗是美丽的。通过阅读《唐诗三百首》,你无需再劳心费神地在浩瀚的诗海中苦苦寻觅,就可以欣赏到李白的矫矫不群,杜甫的沉郁顿挫,白居易的轻松畅快,韩愈的奇伟壮丽和李商隐的缠绵悱恻。
唐诗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多姿多彩,精光四耀的。《唐诗三百首》择取了其中的精粹,使我们俯仰之间皆能与经典接触。如果你喜欢气势壮丽的七古,那你可以去阅读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如果你喜欢轻灵畅快的绝句,你可以去阅读李太白的《静夜思》、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如果你最欣赏七律的绵密细致,你可以去阅读杜甫的《蜀相》、《登高》。
三百首唐诗用不灭的语言记录下了珍贵的友谊,难忘的相思,壮丽的情怀和恬淡的心境。于是在望着浩浩的明月升起时,我们不由地思念起远在天涯的知己。在艰难的登山旅途中缓缓爬行时,我们会用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给自己打气。在凄迷月色中听到鸣叫的孤雁时,会升起写信给远人的冲动。在观览风景行到山重水复之时,会淡然地停下来笑看云起云落。
唐诗三百首,一言以蔽之,情深深而已。
篇3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禅宗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化,在国际上也产生重要影响。禅是最典型的中国佛教,是中国文化改造印度佛教的产物。禅在印度古已有之。从佛弟子达摩东渡到五祖弘忍,禅宗在中土不断发展壮大。然而,使禅宗发生根本变化是六祖慧能。慧能是文盲,少数民族,地处边远,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获得衣钵,对禅宗进行了一场彻底的改革,被称为“六祖革命”。这场革命,使印度佛教改造成了中国佛教,禅宗本身获得极大发展,几乎成了中国佛教的代名词。禅的实质是追求真我,追求生命的自由与解放。这种完全中国化了的佛教——禅宗,反过来又对中国哲学、政治、思想、文学、艺术、民俗等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禅宗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禅诗,成为一种“禅文学”,此外,还有充满禅味的散文、小说、戏剧等。
在内容上看,禅诗可分为禅理诗和禅意诗两类。禅理诗,又可分为示法诗、开悟诗、赞颂诗等,这类诗富于禅家的哲理和智慧。 禅通过内省体验,产生妙语,形诸文字。禅诗精妙、小巧,注重启示和象喻,需要有深切而敏锐的感悟,读后令人“身世两忘,万念俱寂”。禅诗充满禅家超尘脱俗、淡帕宁静的情趣。禅诗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数量丰富,影响深远,其中一些名作广为传颂,如慧能的示法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及永嘉禅师证道歌等等,流传千古,经久不衰,广为传颂。在中国历史上很多著名文人崇信禅佛,有崇佛参禅者,也有尊儒崇道者,出现了众多禅诗人,如谢灵运、王维、柳宗元、白居易、苏东坡等等,蔚为大观。崇道的李白写下《庐山东林寺夜怀》一诗有“宴坐寂不动,大千入毫发”之句,充满禅味,尊儒的杜甫也有“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之咏。古人写了很多以“学诗浑似学参禅”的诗句,还涌现出了不少以禅论诗的诗学著作。禅诗是中国诗苑最重要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没有受到中国文学界的重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禅反而在英、德、法、美等国得到特别的发展”。近十多年来,在中国一部分有识之士中,也掀起了一定程度上的“禅宗热”。
禅宗、禅诗与伊斯兰发展过程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最引人关注的派别——苏非、苏非文学,有极大的相似性,二者可谓异曲同工。
篇4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苏轼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读诗,可提升人的智慧与培养情操。唐诗乃我国文学史上的高峰,世界文学的璀璨明珠,我初识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之后,我便沉醉于唐诗的世界。
初读诗,读的是易上口的语句;再读诗,才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渐渐的,我在师长地指引下,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情感。我最爱在学校的文化长廊的浓郁书香里,读读唐诗,读李白的豪情,在意境中饮酒放歌;读杜甫的雄浑,让我和他一起忧国忧民;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让自己感染心添一份清雅……每于内心潮澎湃时,仿佛自己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唐诗陪伴我走过人生的种种境遇,当与友人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成为心中的慰藉。当考试失利时,“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惟有诗,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和精神支柱。
社会迅速发展,物质充盈却精神匮乏的时代,很多人忘记了自己的文化之根源和唐诗,去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外来事物。有新闻报道:近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其实,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不了解自己文化的精粹和内涵,其实质是极其肤浅和悲哀的。如果我们还不警惕外国文化入侵,有一天我们必将在世界民族之林迷失自我,到时我泱泱中华安在哉!所以,从小开始培养孩子对国学的热爱之情,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国学氛围迫在眉睫。
我觉得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我们都应该读唐诗爱唐诗,不仅仅是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更是因为唐诗的美,因为唐诗的智慧。
篇4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漫步长安街头,途经王维、李白、岑参、高适、杜甫这帮盛唐诗人酒徒当年纵歌跃马的大道,经过钟鼓楼、回民街、城隍庙、兴善寺这些历经冷暖沧桑依旧笑看人间的千百年前的古建筑,我常常放慢脚步,闭上双眼,用鼻、用心去呼吸那大唐的些许味道。
在一个夕阳照耀鸽群的美好黄昏,我从陕西历史博物馆大门口的石狮开始走起,用一千三百六十八个轻盈步子,丈量出历史博物馆到大雁塔、当下到盛唐的千年路程。这条轴上,不但有大雁塔、慈恩寺,还有兴善寺、青龙寺、铁炉庙、八仙庵、小雁塔、钟鼓楼、香积寺······把目光再往稍远处看一看,你可以看见重峦叠翠的终南山上,王摩诘一脚高一脚低赶着山路,低声浅唱“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红的山果、青的叶芽,清泉滴滴落草根,五千隐士只在此山中,可惜云深无处寻。在北边,渭水之畔,骑着瘦驴的贾岛满天炫丽旋舞的落叶中,皱眉苦吟“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孙思邈正忙着开荒,一把火烧尽药王山上的荒芜,洒下满地的草药种子,谁料想火势太大,燎尽了他的草屋、医书和旧袍子,哎呀,这可如何是好?此时此刻,更北边的玉华深山里,玄奘法师静坐菩提树下已经一天一夜,草丛里落下薄薄白霜,他仿佛一棵月亮下静立千年的树,不声不响,年轻和尚辩机跪坐在师傅旁边,眼中满是仰慕之色。在西边,高鼻深目的西域商人斜跨着骆驼翻葱岭,穿塔克拉玛干,涉黄河,踏阳关,入玉门,晃晃悠悠的穿过兰州城门,直往长安而来,虽满面风尘却掩不住眼神中的精悍。
有时候,我会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下午,一个人蹬着单车,小心地穿过长安古城墙根下小巷里的青石路。在碑林的小亭里低价买到颜真卿《多宝塔碑》和柳公权《玄秘塔碑》的拓本,心里欢喜的不得了,像是谁白给了我一锭金元宝。炭市街、骡马市······置身于这些古街,我依稀间重回大唐,感受当年古街上的热闹繁华。我仔细搜寻李太白诗里压客劝酒的胡姬、柳香铺地的酒肆、缠绵痴怨的笛声;搜寻贺知章李太白金龟换酒的木楼、张旭狂醉后长发蘸墨恣情挥毫的墙壁,裴旻剑舞后大汗淋漓斜倚着歇息的古柳。我也专门骑车到长安县南,登上李商隐的“乐原”,面对夕阳和夕阳下静谧的村落,叹一声“只是近黄昏”。或是骑得更远些,一身大汗的拜谒少陵原下的杜工部祠,对着老杜的塑像,隔时空默默对饮一杯酒。转累了,随便找一个也许就是当年李白坐过的地方坐下来,在柳花微微的香里听一听月下长安的捣衣声。
我真想是一棵唐代生长在路旁的梧桐树,静静的看着盛唐的这班天才人物恣情惬意、纵情诗酒、狂歌长笑······自己不发一言,心中暗喜,已悄然有所得。
篇4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暑假里,陪著儿子们背唐诗。小时候不爱的差事,老来竟觉得蛮有兴味。记得以前背完一首诗可以领五块钱,却还是提不起劲背那些难懂的句子,如今偶然回到古人的思维世界,才发现吟诵唐诗其实很有趣,不但陶冶性情,还因为唐朝思想融合了胡人、西方等异族文化的色彩,少了儒家礼教的束缚、多了自由奔放。难怪当初编选者拿她来当私塾教材,唐诗对於儿童想像力的启发,是很有助益的。
买了这套随身本之后,因为旅程中很方便携带,除了磅礴鲜明的唐诗,有时也带上情感幽微复杂的宋词;感受淋漓尽致的自信之余,也感受深远静谧的无尽情思。这些精彩的唐诗宋词,让我读时产生了个疑问,即众多诗词中,春色、明月、杨柳等让人感到绝对喜悦的事物,入了诗词为何总成感伤之物?月有阴晴圆缺,无常引发的愁绪也许不难懂,但明明可以让人大为赞叹的春花、莺啼、柳堤、烟雨等,又是怎麼回事呢?
面对满眼盎然的春意,兴起的感情却是惜别、伤逝、眷恋等怅然愁绪,无常之叹使人联想到唐宋的佛教思想,绝美事物紧紧牵引了诗人的内心,遮去外物之纷乱,使人专注於感怀的内省世界。这套清人精选的唐诗宋词,往往一诗一世界,倘佯其中,灵魂总有种深度的沈浸感。然而长久读来发现,越是耽於内省,越是概念无常:此刻凝聚出的惊奇,很快又变化成彼时不值得惊奇的平凡;瞬间顿悟的智慧,转眼成陈腐的空言。唐宋诗词中大量出现的禅之思想内涵,有时给人一点这种隐逸颓靡的感觉。
无常引起的总是感慨,但若只以哀思来写此题材,实在也太老生常谈。禅宗里”静”的理念,倘为人生的全部,未免单调沈闷了些。何不将飘渺无定的思想、随风飘荡的烟缕、委婉曲折的人生,看作空寂无言的世界里,形状万千的美妙变化?
不管怎麼说,无常也许是宇宙的力量或真理,但个人意识永不歇止的狂乱,是无法停息且难以自觉,却也千真万确。诗词中的无常,让我理解内省者的意识流动,此刻法华经里「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的意义,突然清晰了起来。弘一大师论书法之道时就曾引用此一经典名句,他谈到书艺乃实践之道、除了勤於练习以外,观摩、读帖都无法写出好字。佛法亦然,并非靠著沈思默想就可以得出真义。如苏格拉底之言,「了解自己什麼都不了解,才是真正的知识。」必须先放弃思辩的意图,明白自己是意识不断更迭的众生,方能进入禅宗的殿堂。(这结论和之前《正义》的书评相庭抗礼....凡人意识果然不可信啊!)
篇4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昨日下班之后,我们去看花。夕阳一颗,挂在远处一棵黑瘦的老树上,仿佛它是从远古时候就在那里定居了似的。绿意浓郁的松林,间或有几簇明黄的迎春,再走几步,是个杏林,粉白的花都开满了,淡淡的香飘散在路旁,细细体味可以闻到。玉兰也开了,在黄昏时分格外高洁耀眼,身后仿佛隐着淡绿色的光芒。
看完花,路上随便吃了一点饭。回到家,我们看李健唱歌,之后就各自随手拿一本书自己看。也不要说话,就各自静静看书挺好的。我拿的是一本《唐诗三百首》,细细读了几首,发觉每个诗人都有他独特的生命色彩在自己所描绘的诗情画意里,杜甫有博大深情的胸怀,又有幽微广大的审美;王维自然自若,完全是一个心灵饱满无欲无求的隐士;孟浩然鲜明爽快,是一个有抱负的侠隐。读杜甫,觉得心疼又钦敬;读王维,就像回归大自然;读孟浩然,就想慨然相与交。读到杜甫的“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我仿佛真在吹着岸边的微风,成了一株“无名江上草”了。再看下一句“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我就只剩钦佩哑然了,因为我真的来到了一片广阔的原野,星光璀璨流溢,纷纷然落在草地上,月光粼粼,随着大江的波涛溶溶荡荡向远方流去。这一派光辉布满的景象,是从杜甫的心里生出来的,只有这样庭院深深又浩瀚如宇的心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啊。再看后两句,“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可以想见诗人天涯漂泊的苦楚,壮志未酬的苦闷。他没有抱怨,他只是慨叹自己老了,被解官撤职,不能再为君主、国家、百姓、这个时代做些事了,他只是担心他只能留下这些诗,没机会一展胸次怀抱了,他只是说自己就像天地间一只小小沙鸥,日暮欲何之呢。多让人心疼。一颗这样伟大的心灵,一个写着“愿得广厦千万家,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人,在人世沧桑里像一粒尘、一只鸟,被时代的风裹挟着,就这样慢慢飘逝了。所幸还留下这些诗,这些他灵魂的光。
今天偶然翻到十九、二十岁时写的读书笔记,那时候读诗原来不是这样读的。那时有着薄薄的敏感的诗意的心灵,常常用自己脑子里轻巧巧的诗意去恣意解读诗人的作品,带着一种少年的轻愁,自以为婉转深情,其实是让人一望而知的透明。且撷来几句放在这里吧。
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
“我喜欢一个地方,那里有密密的参天挺拔的老树,日光只可以一丝一丝漏在我独坐的角落,蝉声悠扬,好像在云彩上飞翔。一片一片的阳光一闪一闪,我只认那是蝉歌的回音跳荡。风飞过高高的树梢,我觉那凉爽同深浓的绿叶很像,我便想把绿荫作席作枕,睡在我爱的树旁。我或许也可以变成一个梦,树用它的绿枝手掌,轻轻地把我擎举,我坐在高高的树端,与云彩一起,看风是怎样吹响绿杨。”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白居易《夜雨》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山隔着雾隔着云烟。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我的心,和我们的颜色。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一页信笺,几行标点。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一些看不见的线,几步走不完的路。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骄阳隔着雨天。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山野,隔着峰峦。
我有很多想念,是近还是远。”
之子期宿来,孤琴候萝径。——孟浩然《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
“朦朦的雨后,若有若无的等候
空气还湿润润的 心有些焦渴
小鸟扑棱翅膀多么慌张
我以为门开了 你来了 朋友”
这样的薄暮轻愁,如今已不易有了呢。现在已变成“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吧。好吧,至少我还保存着那诗心,记得去闻那诗意的香气来。
篇4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咱们中国地大物博,中华传统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许多传统文化从古代一直流传至今。有民间工艺品,有毛笔书法,还有各种各样的传统节日……其中,唐诗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古人们智慧的结晶、知识的体现,还是成千上万的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我读过的这本《唐诗三百首》,里面记录了几百首唐诗,每一首都凝聚了诗人渊博学识的精华。在这么多首诗中间,我最喜欢的是孟郊的《游子吟》和李贺的《昌谷北园新笋》。
《游子吟》的内容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这首诗中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就像温暖的春天。母爱,是无私的爱,更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爱!在《游子吟》这首唐诗里,作者孟郊写的第三句和第四句“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是指一位母亲在孩子临出门前为孩子一针一线地缝制衣服的场景。可想而知,这位母亲是多么爱他的孩子啊!现在,我也要即兴创作一首歌颂母爱的散文诗:母爱,就像雨伞,为我们遮风挡雨。母爱,就像一杯水,口渴时送来清凉。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温暖的!
《昌谷北园新笋》这首七言绝句,我也非常喜欢。他的内容是:箨落长竿剥玉开,君看母笋是龙材。更容一夜抽千尺,别却池园数寸泥。我特别喜欢第三、第四句。这两句诗的意思是:竹笋一夜之间就长高了好多好多,告别了竹园里的泥土。简短的两句诗表达了作者李贺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渴望像竹子一样冲破障碍,建功立业的迫切心情。我也要像竹子和诗人李贺一样奋发向上!
唐诗只是一首首普通的诗吗?不,它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笔宝贵的财富。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把唐诗更好的传承下去,让一首首唐诗中的精神影响我们一代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