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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后感结尾格式追源整理96句

时间:2018-06-12 02:02

读后感的开头

1、读《凡卡》有感:

我一口气读完了《凡卡》这篇课文,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哭了,我为九岁的凡卡过着非人的生活而感到痛苦,我仿佛看到了凡卡又在挨打挨骂。

2、《红楼梦》: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3、《匆匆》: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4、《秋天的怀念》今天,我们学习了《秋天的怀念》这篇课文,它使我深受感动。它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多么的不容易,知道了“母-子之间”那浓浓的亲情。

5、《卖火柴的小女孩》 对于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深感同情,她拥有的只能是幻想;而我拥有的,一切都是现实。

6、《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一个美好的字眼,许多人在追求它。然而,什么是幸福,人们理解各有不同。就拿我来说吧,过去,我以为过春节才是幸福,既能得到压岁钱,又能穿上新衣服;既能吃上好东西,又能逛五彩缤纷的灯会。总之,仿佛吃好穿好就是幸福。其实,我也觉得这似乎太孩子气了,但对于幸福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总感到有些迷惘。读了《幸福是什么》这篇童话后,受到了启发,找到了答案。

7、《水浒传》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8、《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呢?

(1) 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 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

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

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

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如何写读后感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的感点篇二:读后感的写作重难点

读后感的写作重难点

【课堂重难点】

1、读后感的定义;

2、读后感的格式与写作方法;

3、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格式: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主标题,下一行是《读xxx有感》,为副标题。也可直接写《读xxx有感》。

读后感的写作,一般有一个模式:引述内容并提出观点----论证观点----联系实际----得出结论。这四个部分的顺序可以调整。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论证观点并联系实际的部分,最好能联系自身的情况进行论述。

写作方法:

(1)引用恰当——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引用一定要恰当,最好用自己的话语来复述,不要大段引用原文。复述的时候也要简洁明快,引发自己感想的情节、话语等可以稍微详细一点。总之,引用只需要让大家知道你感想的由来就可以了,不能大段引用,以免影响后面的行文。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

这是写读后感必不可少的一环。你引用原文并论述感受,实际上都是为了联系现实。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这现实可以包括社会、学校、家庭,当然如果能包括你自己是最好的。注意联系实际的时候要自然。比如,读《圆明园的毁灭》感受到祖国被人欺负的痛苦,因此,联系自己改如何为祖国做贡献就顺理成章了。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读后感的重点在联系实际,因此,联系实际是需要详写得。这样结论就需要简洁有力地了。我们可以总结全文,也可以根据全文的感受提出一个问题。比如一位小作者在《圆明园的毁灭》中,写了应该为祖国而奋斗,并联系自己的现实之后,在结尾提出一个问题:“亲爱的朋友,为了祖国的富强,你准备好了吗?”这样的一句话就很有力。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读后感范文】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却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等,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完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以一个精彩的故事吸引着读者,同时暗含着丰富的哲理,虽然现在还没能够完全解读它,但是其中我已知的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已经能够背出来了呢!这使我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总之,这本书就像是一位老师,让我们学会生活。

请你将读过的一本书或是一篇文章得到的感触写成读后感。字数450字以上。

读后感的感点篇三:读后感四步骤

怎么写读后感(

1. 通读全文(看完影片)

2. 捕捉感点(令你感慨、感动的一方面)在读好文章(看好影片)的基础上,先把感点都罗列出来。即同一篇文章(影片)从不同方面产生感想的点。

3. 选择感点

4. 写读后感(观后感) 观后感四步骤

1. 印———总体印象

2. 介———介绍影片内容概要

3. 议———根据影片内容,进行一番议论评析,就事论事

4. 联———联系实际(和影片内容中人的行为举止、思想品德等类似或相反的案例现象)

纵横拓展,展开联想

5. 结———总结全文,发出感召、希望。例文: 学会选择

——观《永不妥协》有感 1印:因为喜欢朱莉娅罗伯茨,所以才看到《永不妥协》这部片子。这是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

电影。 看这部影片的过程中,多次被女主角艾琳的坚强和执着所感动。 2介: 女主角艾琳是个离异的单身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找工作频频失败。在一次开车回家的路上出了一场交通事故,也正是因为这次事故,她找到了艾德作为代理律师。不幸的是稳操胜券的他们输了这场官司。艾琳经济窘迫,官司输的让她非常生气,但又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泼辣、固执的她硬是留在了艾德的律师事务所工作。面对没有文凭、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艾琳,艾德虽不情愿,但内心些许的愧疚让她留了下来。作为打杂的员工,在归类档案的时候艾琳发现了一桩房地产合同同时有血液检测和医学证明,好奇的她一步步揭开了这份合同背后的秘密。最终,用自己的善良、坚持不懈和努力帮助居住在辛克利的居民600多人,打赢了一场关于水污染的官司。同时,在为官司奔波的过程中,艾琳重新发现了自我的价值。3议:

看完电影,我深深的被女主角艾琳执着的精神所打动。在旷日持久的调查过程中,被人威胁、居民不配合、男朋友因为不理解离开等等都没有吓退她,反而是凭借一颗善良的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坚持了下来。故事结局是感人的,但同时也让我感觉到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都有一颗永不妥协的心还有什么战胜不了的?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面对具体问题,需要考量该不该放下内心持守的原则,做出一定妥协的时候会越来越多。妥协还是不妥协?面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时候我们内心都会挣扎。如果妥协了,没有冲突,没有不安定因素,生活平静的会一如既往甚至更好;如果不妥协,前方的路未知,所有的一切都未知,不安全感会吞噬你。但是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人给我们做了示范,他们选择不妥协,正是有了这样一群人,我们的生活在一步步的发生着变化。爱迪生的不妥协带给了我们光明;亚历山大贝尔的不妥协带给了我们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一个又一个发明家执着的用他们的不妥协带给我们便利的现代化生活。 (纵横拓展)也许有人会说,妥协没有什么不好啊?是啊,妥协会换取短暂的好处,这种好处会像蜜糖一样让你上瘾,一而再再而三的妥协下去,可是这样的人生是你想要的吗?妥协必定付出一定的代价。就像电影中居住在辛克利的居民,如果害怕制造污染的公司后台大背景大不敢与他们抗衡,选择接受买下他们房屋的便宜价格,就这样被打发走,那么因水污染而遭受病痛的身体将因为没有充足的资金治疗,将一直不能好起来;反之携手和艾琳一起与大公司反抗,虽然过程很艰辛,但最后拿到的则是不可思议的大数目赔偿金。这里不是说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不平等对待得到了重视和解决!4联:看电影的时候,脑子里也一遍遍的想到了自己。(联系实际)平常的工作中、生活中,有时稍有不顺,要么就稀里糊涂马虎的应付,要么就撒手不管,让别人收拾烂摊子,这种态度导致的结果就是在工作中既没有什么突出的工作成绩,又找不到工作的乐趣,日复一日让人失去激情。

那种在上学时期因为努力学习而取得好成绩的喜悦,已经远去很久,不曾尝到。不妥协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找回生活中失去已久激情的方法。正如卢梭所言:每一种工作都蕴藏着无穷的乐趣,只是有些人不懂得怎样去发掘他们罢了。当你渐渐学会用不妥协去处理工作生活中的不顺,那种叠加的乐趣会让你更热爱生活,更期望下一次的困难,自然而然人生也将变得不一样。就像电影中艾琳所说:“我不会放弃现在的工作,它使我第一次感到了被人尊重的感觉。当我到他们中间,他们都不开口,他们在等我说话??”愈挫愈勇的艾琳最终由一名颓废的家庭主妇变成了一位有名望的律师。5结:

当然了,不妥协不等于钻牛角尖,我们的不妥协更是一种面对困难时不气馁不退缩的勇气。生活不会永远一帆风顺,总有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在等待你,怎么样面对他们就决定了你将会成就什么样的人生。永不妥协!就像歌里唱到的“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号召)

如何写

读后感的写作指导

读后感的突出特点即“读”是“感”的基础,“感”是“读”的结果 ,“感”因“读”而来,所以首先得在“读”上下功夫,读后感的写法。第一步就要认真阅读原文,力求融会贯通地掌握文章的思想内容,乃至语言文字表达上的特点。一般说来,我们可以从读懂词句了解内容入手,进而理解文章的难点、疑点,掌握文章的中心,理清文章的思路。同时,还可以把文中的内容同历史的经验、社会生活以及个人的实际联系起来,认真思索广泛联想。这样,读书的感受才会丰富,才会深入具体,从而为写好读后感打下坚实的基础。

切记:认真、仔细地读是写好读后感的前提!

读后感写作的一般结构是:引——议——联——结

所谓“引”,就是要从原文中引述材料,引出自己的感受来源。“读是感”的基础,写“感”不能离开原文的内容,更不能从头至尾没有对原文的简要介绍。如果不这样做,“读”和“感”就脱节了,“感”便成了无源之水。是不正确的。把原文中你觉得很好、很受感动的地方,你感受最深的那件事,引述到文中来。可以直接摘抄原文的重点语句,然后写感想;也可以间接叙述原文内容,点出感想是从何处产生的。总之,一定要交代清楚“感”的由来。但要记住:“感”是文章主体,因此行文过程中内容安排上要注意“读”和“感”的比例。课文内容引用不要太长、太细,否则会喧宾夺主。很多同学只有“读”而无“感”,照抄原文,以引述代替感想的写法成了对书的内容介绍,从而使文章本末倒置。

所谓“议”,就是要针对原文提出自己的感受。写读后感重点应落在“感”字上。一定要把自己真实的感受写出来,还要写得具体,这样才能让人信服。要抓住体会最深的一两点,任何一篇文章,读完后受到的触动是多方面的,如果不加选择,面面俱到,泛泛的谈,那就根本什么也说不清楚,所以要选择自己体会最深刻、有独到见解的感受来写。千万不能“感”到哪里就写到哪里。那么如何选择感受的角度呢?注意以下两点:

1、选择你能发掘出深度的角度来写,不可勉为其难。

2、感受点要有新意,切忌千人一面,所以写作时要全面透彻地理解文章实质,紧扣原文中心同时从不同角度去想,就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启发。例如:《孙权劝学》一课,我们可以从吕蒙接受别人的意见角度来写,也可以从孙权善于劝说引导来谈,也可从学习的内因外因、鲁肃重学识等角度来写。

读后感应力求入情入理、新鲜、活泼。有些同学写读后感或是板着面孔议论一番,或是痛心疾首自责一番,前者往往流于枯燥,后者则不大自然。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是“言必由衷”,“情动于中而发于辞”,只有深受启发,确有所得,才能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所谓“联”就是联系,它有两层意思:一是对原文进行材料分析、评论;二是要针对自己的感受联系实际生活,这是很重要的一步。

对原文进行材料分析评论要略写但却不要不写,与实际生活的联系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联系实际才能使文章有可读性、有价值。由原文推而广之,使原文的内容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自己对原文的体会也会更深刻。可以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社会实际、现实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实际,这一点是读后感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主要界限。当然,联系实际并不是漫无边际地去联系,而也必须如写议

联系实际要注意以下几点:

(1)、联系自己个人生活,不要写成自己某项成绩的汇报,也不要写成检讨书。

(2)、联系社会生活实际,一定要实事求是,注意分寸,不说假话、大话、空话、。这样才能不空洞,才能言中有物,深中肯綮。

(3)、联系实际时还要力争情理真切。情真才能感人;理切才有力量。切不可言不由衷,胡编乱造。

(4)联系实际时,联想要丰富。多关心国家大事、社会热点、各个领域的突出表现的人和事,多选择新近发生的新人新事,体现与时俱进的特点。

所谓“结”就是结尾,总结全文,重申自己的.观点,要求简洁有力。

总之,,写好一篇读后感无论怎样都不能只有引述没有感想,也不能人云亦云的重复别人的观点,应从文中提炼出新观点,结合现实生活,从新的角度写出内容较为深刻、又颇具新意的读后感。

[范文评析]

读《简爱》有感

公元1846年,在英国北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一座牧师住宅二楼的窗前,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相貌平常的姑娘。在窗外,是一片了无微型机的墓地,墓地尽头是一望无际的长满石楠的荒原。窗前的姑娘正在奋笔疾书,用她的悲苦和怨愤、激情和想象,构建着一个既是内心也是外界、既是微观也是宏观的独特世界,叙述着一个朴实无华、真实感人的故事,塑造着一个生而不幸、历尽艰辛、敢于奋力抗争和顽强追求的少女。这位姑娘就是夏洛蒂·勃朗特。

所有的本文经典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简爱》。暑假这几日无聊,便又拿出来仔细读了一遍,算是重温。

小说平实的叙述,既不像昆德拉牢骚满怀的议论,也没有村上小说里徘徊的阴沉之气。我的心情随着主人翁在字里行间跌宕起伏读完之后,感慨满腹……

很多的偶然,组成了人生的必然。人如浮萍般,随波逐流。若说有内在的连贯性,那也只是人内在的修养喜好,对人生的态度、性格等等与外在客观环境不断磨合的本真。那是人之成为人的内存的决定,也是人性光辉的所在,是平凡里的闪光点。

我个在许多假设,假设简不是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遭遇到种种不幸,假设她在所受教育期间的困难使她屈服倒地,假设她不是在罗彻斯特家当家庭教师,或者出走之后永不回头,那又如何?这许多的不确定,组成了简的一生,而从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在课堂上,教师总会教育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的人生可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大人对待生活的态度却又是如此的简单—听天由命,顺其自然。但是,有没有人这么想过,人生的道路是不平坦的,有着无数的困难和无数的岔路口,面对这些岔路口,每一个人都得做出自己的选择,当你选择一个的同时,又刚好错过了另一个,甚至是无数个,任何人对未来是未知的,所以,你只能保证自己的选择是适合自己的,却不能确定这是不是完美的。生命历程的选择其实是无所谓的,因为怎么走都是一生。所以,《简爱》吸引我的不是简做出了怎样的选择,而是她在历经生命的过程中熠熠灼目的人格魅力。

对正义的执着,含着坚韧的倔强,这是简生命力的一种表现;对于朋友与亲人,尤其是爱情,一种含蓄的热烈,执着而不偏执的温和,把更多人性的关怀和对生命的热爱融入爱的体验中,这是简对善良和爱的理解。我庆幸简遇到的罗彻斯特是言行刻板却不失淳朴之人,否则,他们的爱情肯定走样,这仅仅是我的见解。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财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穷、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神恩”等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文章最后,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已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了,和经过自责忏悔的罗彻斯特,在心灵上已经完全平等。在财力上,特别是体力上,双方的强弱地位已经发生互换,笼中鹰得请麻雀觅食,现在那个大男人得依靠这个小女人了,这也是作者对男女平权的一种愿望和奢求。显而易见,这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团圆,这是艰苦奋斗、顽强追求的结果,也是人性取得胜利的果实。读完之后,我感到了一种心灵上的满足。

想来此类经典的小说,像《安娜卡列尼娜》,像《德伯家的苔丝》,让后世所缅怀的,感动的,除了故事本身,突出的都是人性的光辉。那是对爱的执着追求,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美好的憧憬和实践,而这些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缺乏也最容易忽视的。

我愿意像简·爱那样生活着。

[点评]:写读后感,首先要真正读懂原作,才能真正有所感。作者先说为什么“最喜欢的就是《简爱》。”,这后引发“感慨满腹”。作者的感慨缘于小说中人物,他们的性格和命运,更由这些引发了作者的思考而作了一系列“假设”,之后又不囿于原作而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相贯通,作品中人性的光辉照亮了自己的人生之途。全文所“感”真切自然而内容层次丰富,而且有现实的针对性,“那是对爱的执着追求,对生命的热爱,对生活美好的憧憬和实践,而这些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缺乏也最容易忽视的”。从而更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2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4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5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6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7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8

芳华,和好朋友一起看的,约好结束后交流观影心得,也未读原著,只看了影版。源于约定,从没有写过影评的我写下了这篇观后感,若格式或者内容有什么不对或冒昧之处,还望大家别计较,多包涵。

影片结束后,大家说的最多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想说好人处事也要活道,也要自护,也要争取,也要勇于反抗。生活中,对于爱情,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影片中,在刘锋表白抱着丁丁,被他人看到并对丁丁出言不逊时,刘锋呆了,丁丁怕了,可以看出人言的可怕。所以,刘锋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去澄清、解释、维护丁丁;人言可畏,丁丁恐慌之下做了下下策。

后面的故事,刘锋被发配到川滇,但即使到了战场,刘锋依然做到了连长,保家卫国。这证明好人,不论扔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

生活,总是给我们无限的希望,但同时也会给我们些许伤痛。出现了伤痛,我们能做的不是在伤口上撒盐,而是去面对,去疗愈,以获得平和的心境、健康的身体,快乐的生活状态。

故事的另外一位主角何小萍,从小生活多坎坷,父亲不在身边,母亲的重组家庭不接受自己,原以为到了部队,到了文工团,就会好起来,就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但理想和现实总有一墙之隔。她看着自己爱的人被诬蔑被下放,自己也伤心绝望,后来也被下放了,小萍做了战地护士,抢救革命战士,后来成了英雄,但突然聚集的关注度和心理落差太大,让她精神崩溃,住进了精神病院,好在天顺人愿,她好了起来。

影片的最后,何晓萍和刘锋一起生活,他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依然携手伴余生。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公平不公平,但之于感情,有些等待总是值得的,时间会把你应得的带回给你。

其实,在现在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中,人言的力量依然强大,比如网络热搜、社会舆论导向、网络语言暴力等等,他们影响我们的生活,甚至于干扰一些人的精神状态,看到影评,我们发现不公,去指责去谩骂,但现实中可能我们自己也是不公的制造者、传播者,反观生活,反省自己,也给他人一个机会,给自己多一抹阳光。

其实,生活就是如此,简单平淡,亦复杂,亦令人羡慕。生活,之于我们,之于爱情,给了太多考验,但人生不就是如此吗,谁说我们不是痛并快乐着呢?

在观影后,大家可能会羡慕何小萍和刘锋最后的相守,想要拥有知己、知音、爱人般模样的人相伴,可现在我们为什么还是一个人呢?或者说,为什么我们还是一个孤独的灵魂?追根揭底,问题还是在自己身上。可能你不愿承认,可能你会抱怨现在的社会或者现在的人。但,冷静一想,自己是不是也和他人一样,不敢付出,不敢等待,亦或一样现实。就像大家已经习惯了吃快餐,便不想再自己起灶。

其实,婚姻,最终不过是一个人打包到另一个人的生活里。什么房啊车啊,够住就好,什么婚礼酒席,最终累的不过是自己。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人,一个家。诚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现实和理想总有一墙之隔。

最后,我想说:我在等一人,一世一双人,简简单单,相伴走一生。那么,此刻阅读的你,是不是也有这个新年愿望呢?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9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0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1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平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平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平等,追求平等就是彻底的平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2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文革,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文革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平平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1000字 篇15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的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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