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妈妈和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是一本侦探书,书中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一场场和坏蛋斗智斗勇的画面,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留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以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错地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等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象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绝不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了一些知识,象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象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已经有了福尔摩斯那样的侦探工具,也常常在家里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象福尔摩斯那样,做一名合格的警察。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亲人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1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所以,我们也要从小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2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4
同学们,你们想当侦探吗?还是想当警察呢?那么我给你们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这是一本开发智力,开阔视野,拓展思维的好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讲福尔摩斯破的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接到一封信说是发生了凶杀案,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男尸一具,让福尔摩斯找出真凶。他坐上一辆马车来到现场查看,发现一枚金戒指和用血写的字,壁炉上的一段蜡烛,地面上的痕迹,结合福尔摩斯的经验与推理,知道了凶手是谁。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探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系列”以及《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这些故事结构严谨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引人入胜。同学们,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也会像我一样,梦想将来成为一名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5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600字6
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享誉世界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了。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 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寒假里当我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
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杀人的桔子核》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福尔摩斯本人。他破案时总是能抓住别人忽视的某个细节开始推理,从“一团乱麻”的案情和疑点中找到突破口。他能从看似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我喜欢福尔摩斯,他知识渊博又爱好广泛,善于在生活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被手机游戏和抖音视频所吸引,对身边的事缺乏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儿,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游戏。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时也要像他一样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有刻苦专研的精神。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这个暑假,表姐推荐了一部名著——《欧也妮·葛朗台》给我看。读完后,我感慨万分。
欧也妮的父亲,也就是老葛朗台,他是酿葡萄酒的,非常富有。同时,他也有着有钱人的性格——吝啬。
有一天,欧也妮的堂弟来了,她对这个从巴黎来的小伙子一见钟情。但当堂弟知道自己的父母亲因为破产而自尽后,伤心不已,整日茶不思,饭不想。是欧也妮给了他前进的动力,是欧也妮求着老葛朗台挽回他的名声。后来,他们彼此私定终身!
欧也妮慈爱的母亲因受不了病魔的折磨去世了。堂弟出海了后,老葛朗台也去世了。一笔巨大的财产落到了她的面前。欧也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虽然她也很“吝啬”,但她的大半财产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教育,这是老葛朗台从没做过的事。她的善良和富有吸引了众多追求她的人,但她一个都看不上——她在等她的堂弟回来。
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堂弟出海后,整日花天酒地,早已忘记了那个深爱着他的堂姐欧也妮了。直到他给她回信的那一天,欧也妮才死了心。不过,即使是这样,她直到死去也一直单身!
欧也妮·葛朗台就是这样一位对爱情忠贞不渝的女性。她善良、美丽、执着,可她却落得了这样的下场。而她的堂弟呢,为了金钱和地位,抛弃了欧也妮,抛弃了爱情,抛弃了尊严,他是个令人唾弃的讨厌鬼!想当年,葛朗台老先生在世时,欧也妮什么都想着她的堂弟,无论老葛朗台怎样骂她,她都不听,继续执着地顺从她的堂弟。
故事的结局是凄美的,令人感触甚多。欧也妮最美好的是天真,但也正是这一点,使她落得了这个下场!她所获得的和她所失去的,该怎样盘算计较呢?也许她看得很清,也许她当局者迷。
这本书似乎没有太多我们所学习的课文里所谓的佳句锦段,但作者对复杂人性的刻画,对那个时代社会生活的写实却能打动我。我们应该学习欧也妮的执着与善良,毕竟现在的社会,像她这样的女性已经很少了。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叫做格雷的小男孩的日记。
我觉得比较好玩的一段是这样的:格雷的爸爸给他报了游泳班,他不喜欢游泳,就想了一个小伎俩来对付,他先下水游了两圈,一会儿就向教练申请上洗手间,然后躲在里面直到下课再出来。不幸的是,洗手间的温度很低,在那里面特别冷,格雷为了御寒,只好用卫生纸一圈一圈地将自己全身包裹起来。想象这个场景,是不是很搞笑呢?
这本书中英文对照着读,虽然有点累,可是它有时让我读到“喷饭”,有时让我“晕菜”,有时又哭笑不得,真是把一个小男孩写得活灵活现。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在漫漫人生长河中,每个人都会经过那段青涩而又懵懂的青春期。用独特的方式演绎着属于我们自己关于亲情,爱情,选择,梦想的青春。
《我做女孩》中的女主角在经历了,同学早恋中考后就成婚生子,最好的朋友一直错把神经炎当成心脏病后一直在闷闷不乐,绝望中堕落的活着,因为别人家的孩子总是和母亲吵了一次又一次的架等事情。但最让我印象深刻,感触颇深的还是里面关于女主角梦想的一小章。
女主角在成长过程中一共有过三个梦想。她的第一个梦想是要当一名播音员,为此,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每天都在跟着收音机练习普通话的发音,声调,语气,以及音腔。最后,在学校广播站的播音选拔中还是落选了,女主为此低沉了好久,但是一直到她长大还是没有放弃过这个梦想。在当兵的热潮下,她的'第二个梦想是当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兵,穿上那一抹傲人的绿色。但是,她还是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当上女兵。她的第三个梦想是长高,看见别人像坐火箭一样“蹭”的长高,她心生羡慕,觉得自己矮,于是又拼命地吃东西,运动。可是,最后她还是没有长高,但是她也释怀了,觉得外貌不重要,也不必太过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做人,重要的是心灵美。
令我敬佩的是女主角的梦想最后虽然还是没有实现,但是她却为此努力过,拼命过的这种精神。所以,当她长大后想起自己的这些个梦想,她是感激的,是不后悔的。我们每个人过多或少都会有个梦想,实现的没实现的,总归还是有的。但是,有好多人却因为年轻时的懦弱,懒惰,吃不了苦等原因而从未迈开过自己追梦的步伐。
我们很年轻,我们不怕失败,因为我们失败了还可以重来,还有时间。但是最怕的其实还是那些只说不做的人,这样的人,梦想最后除了空想还剩什么?我们要给自己一个机会,一个敢想,敢做,敢拼的机会,哪怕最后结果不如意,我们在后来想起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年轻时的无所作为而后悔。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重庆的市树"黄葛树",在我的老家,刹那间,我的自信完全丢失了。然后,白色晶莹的雪花儿在天空中落下,下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同学们都惊呆了,想不到一向严肃的吴老师还会跟我们做游戏?小雨点从小和爸爸长大,自然没有收到好的影响。后结集攒成系列图书出版,至今旺销。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XX,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能力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而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可以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刚刚合上书,这本书令我难忘。我仿佛就是那本书的主人公,经历着神奇的旅行。这本书让我陶醉其中,让我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特点就是很有画面感,小孩读了很有益。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银奖”,“美国《如何为儿童选择正确读物指导手册》推荐100本最佳童书之一”。这本书怎么会这么让人陶醉呢?看看下面这段书中的人物描写,你就知道了!是这样写的:他的衣服比先前水手的更加破旧,换句话说,上面的补丁与碎布更多。他的手臂和腿肚子跟尖铁条一样细。布满皱纹的脸庞像是一张弄皱的餐巾,上面点缀着没刮干净的白色短须。拳曲的头发很短,嘴唇是松弛的,牙齿有一半不见了,他微笑的时候(我猜这是他现在试图做的表情),只能展示一堆参差不齐的断牙。但他眼睛中闪烁出的好奇却具有一定的威胁性。看多么细致的描写!但是大家好像还不知道这本书的大概意思呢!
1832年夏天,来自上层社会的十三岁少女陶雪洛独自登上美国的“海鹰号”。但是,在航途中水手们暗中叛变了她。起初,陶雪洛站在船长这一边。但慢慢了解船长的本性后,就加入了水手这一边。很快,她就卷入了一个谋杀案,并判死刑。但凭借着她自己的智慧,逃过了这场劫难。之后,她千辛万苦回到了父母身边时,却发现现在的世界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再来说说我的感受。陶雪洛是一个勇敢的女孩,他选择离开一个受约束的家庭,去经历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使她从一朵娇贵的花朵变成一个成熟、勇敢、坚强、自主的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