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历经这么长时间的打磨,凝聚了胡雪桦导演的全部心血,可以说这部电影把中国的黑帮电影推到了一个极致,以前还没有这样一部描写女性的黑帮传奇电影。下面是相关的
黑帮传奇的电影《上海王》观后感一:
沁云和余其扬离婚时的对话。他们反复的强调着彼此的幸福,说,彼此的幸福不在对方的身上。所以,分开。分开就能找到不在彼此身上的幸福吗?
幸福里面是不会有不甘心的。而故事,都是由不甘心开始。
人一旦失去重要的东西,那就永远走在失去的道路上。第一次的失去,便永远地怀念那一次,用记忆里加倍的美蒙住眼睛,加深现实的丑陋。现实永远及不上过去记忆里失去的那个美好,眼前的事都不可能成为过去的弥补。
我们不甘心,我们失去的,你在我身上剥夺的,是你以后的虚伪的好。所以,我必须恨你。
复仇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美好。不相信会化开的仇恨。复仇必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最多的还是同归于尽。
黄佩玉的恨,是立体的。从童年的后半部分到长大成人的一整段时间里,想要复仇的心就是生活的过程和目的。很佩服像黄佩玉这样的人,有恒心有毅力,目标明确,足够有勇有谋。就像师爷说的,黄佩玉虽然不是英雄,但他是个枭雄。也许,在男人眼里,黄佩玉这样的应该值得“卑鄙小人”四个字。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他却把可为不可为的都为了。无论他的结局如何,他成功地复仇,他打败了英雄。从生物的自然本质来说,活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强者。这点上,他就是比常立雄强。他确实有头脑,在争夺南京路的较量里,一个人跳了一场应该得到全场掌声的华尔兹。让应视自己为仇人的人把自己当作恩人,这样的人谁能否定他的能力?但为了树立符合社会的道德观念,像他这样的人就必须死。为什么?因为要成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就像寓言那样。故事告诉我们:心术不正者,必无好下场。所以,她爱上了催命的小月桂。他对她的爱来得有些不可思议,深刻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像狐狸一般的男人,不可能嗅不出阴谋的味道。死时,他对她说:我没有输给常立雄,而是输给了他最爱的女人。可,他若不愿输,何尝不会有一线生机。真要说败,那必定是败给了他自己,败给了过去许许多多的寂寞和对爱的期待幻想。谁不是个普通人。
袁莉出色的演技可以说近乎完美地演绎了小月桂这个角色。如果要做女人,那就要做像小月桂这样的女人。这个角色总结起来异常简单,是个根正苗红把异常正直的三观彻底贯彻执行,并成功得到回报的人。用这些词汇总结她似乎有些轻巧,在整个故事的基调中也同样显得突兀鄙陋。但,没有错,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开始,她不怕,是因为作为一个乡下丫头,她不知道怕。后来,她知道怕了,可是,那个可以让她依靠可以罩她的男人是常立雄。常立雄是谁?浦江商会的大哥大,上海之王!那她又有何可怕?生活的苦难,是打磨她性格的最精细工匠,而对生活最初的认知,对常立雄气度的记忆,统统渲染了她的独立与执着。而她更胜于其他女人的地方在于她不完全依赖,但也懂得适当地接受;她不是刚,她是充满弹性的皮筋。特别喜欢她的笑,小月桂的笑,特别是后期青年阶段,无论面对怎样的尴尬境地,无论是蟾宫大戏院的经理或者是黄佩玉,她的笑无懈可击。她的世故让人惊讶,她竟然意外的不排斥阴谋与交易。成长的印记在她的身上如此的明显,从前的小月桂只会说:我想用自己的手养活自己。而变成筱月桂的小月桂,她会说:这次,我一定要成功。
喜欢小月桂,但也不会讨厌沁云。在沁云小姐的身上,几乎还原了一个女人最自然的原貌。她那么无辜,是整个故事中最无自保能力的人。生长的环境决定了她变成怎样的人,可偏偏,又让她看到了小月桂。小月桂的出现,让所有普通女人都变成了可怜女人。沁云的年轻貌美让她虚荣,可她苦苦求的,余其扬的爱,黄佩玉的爱,却被一个乡下野丫头轻而易举地拿去。女子的优越感、虚荣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狠狠踩了一脚。所以,她难过,她悲伤,然后,便是迷茫。很多东西,都无法通过比较得出答案,或者较出高下。想要一个结果,最多告诉你,不同的人便去求不同的人生。得不到她得到的,好好看看自己的手心,会看到她得不到的。可是,看得到的,只有她手中闪闪发亮的东西。沁云姑娘,是个好姑娘,不仅仅因救阿其的献身,更是因为她能够想清楚一些事情,作为一个完全的女人,这实在是太不容易。她是完全靠自己进行的蜕变,而筱月桂,一生遇贵人良多。
余其扬,我们的阿其哥。这是看整部剧的终极目标,欣赏美貌的钟先生。不加赘述钟先生外貌的出挑,单讲余其扬。余其扬最大的弱点便是他的懦弱,或者说太重感情。他太敬重常立雄,视他如师如父。在余其扬的心中,常立雄是神一样的人物,这样的信念造成了他一生的悲剧。悲剧,从他无法开口向常立雄说出他对小月桂的爱开始。也许,当初他说出了心中所想,之后的所有都会黯然无恙。可这样的桥段不会出现在显示中,更不会出现在故事的桥段里。我们的阿其哥,年轻、英俊、善良,他并不适合成为一个王者,而应是王者的忠犬,认定了主人,便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这不是腐女宣言,只是拿来作恰当比喻。他对一个人忠诚,那便忠诚一辈子,爱上一个人,那便也是爱一辈子。执着太深,变成魔障。这句话拿过来用实在是太合适了。他的目的明确,要让浦江商会活下去,在他的手中活下去。没有人看到他在常爷墓前歃血为盟,所以,无人能理解他的决心。那是一种蒙蔽一切,不折手段的决心。这个决心才是活着的阿其。要杀死阿其的命,浇灭这个决心,当然会得来抵死的反抗。
又一句话:相爱不是两个人必须在一起的理由。直到小月桂声嘶力竭地呼喊时,才确定她是如此的爱着她的阿其哥。而他们两人终究有缘无分,但,没有在一起的爱,才会被永远铭记。不是吗?爱,是最容易被岁月消费的东西,而活在记忆里的爱,却永远鲜活。小月桂是幸福的,阿其也是幸福的。他们的心中永远的保留了最美好的情感,浸泡在记忆的福尔马林里。阿其的死,是对这段情感最完美的献祭,这是一场由相爱的两个人共同完成的仪式。没有荣幸用自己的双手迎接爱人来到这个世界,但却有运气送他离开,此时的爱人,有着与母亲同样伟大的意味。至少,在我的眼中如此。
当年的钟先生年过而立,但依旧可以毫无压力地扮演少年的角色。无愧于他小太阳的称号,他的`笑容真的是能够温暖人心。几年后的钟先生,气质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变成了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觉得有故事的那类人。但他依旧温暖着很多人,如果可以,倒真的希望无论故事里的阿其哥还是现实里的钟先生,都能够停留在少年阿其的那个阶段。这样的美好愿景,真是奢侈而天真。
很遗憾没有去读小说原著,所以无法判定它的本质意义是否和编辑改编后的故事表达的是同一的讯息,但在这流行快餐剧的时代,电视剧《上海王》讲诉的还是不错的故事。虽然,某些情节的接洽不是那么顺畅,情节的进展也不完全的顺利成章使人信服,但故事还是塑造了几个性格饱满鲜明的人物,这样,我便已经很满足。更何况,还有可爱的钟先生!
黑帮传奇的电影《上海王》观后感二:
其实本片,第一主角,并不是上海王,而是陪伴了两代上海王的奇女子——小月桂(筱月桂);或者说,虹影在写这部书的时候,真正要表现的“上海王”就是这个女人。
她从被常力雄赏识、初露锋芒,到被黄佩玉找回、二度出山,再到提携余其扬,将黄佩玉取而代之;不仅仅是陪伴,是见证,更是促发与成就,最后还亲手打造了新一代的上海王。
此女子乃乱世之巾帼,民国之传奇。
本片演员阵容强大。不仅有胡军、余男、秦昊、刘佩琪、曹可凡、何赛飞等一众演戏派明星互飙演技,也有凤小岳、蒲巴甲、李梦等实力新人。
尤其是胡军,霸气外露,狠绝无双。
他所饰演的洪门老大自带一股杀气,仗义凛然,让人折服。
他与小月桂,一咬定情;又在初夜欢爱之际,杀得上海各大帮派措手不及,一边与自己的女人翻云覆雨,一边却在肃清敌人铲除异己。他因一个小女子为其赤裸挡枪,掀起了血雨腥风,足见他的不可一世,又有情有义!
不过可惜的是本片的剧作存在一定问题,很多地方都没说明白,还有一些不合情理或草草过场的情节,比如何赛飞当时为什么要帮助黄佩玉,其背后的实力是什么?常力雄惨死街头,别人都没来,小月桂是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同时节奏上也过于沉怠,慢镜头偏多,所以导致整个故事讲的有些凌乱,略显寡淡无趣。
所以观赏本片,可能更多的是看明星们的演技。
除了刚才说到的胡军,白灵饰演的新黛玉也是风情万种,甚至盖过女主角余男。她的那种风骚带有一种混杂着东方与西洋的异域感。
话说,作为“上海王”,余男的戏份并不多;毕竟前面胡军担纲第一代上海王的时候,李梦作为少女“小月桂”,表演比较抢眼。而且余男虽然也是个很有韵味的女人,但在这部戏里,显得老道有余,而魅力不足。尤其是蒲巴甲饰演的护军使之子,因为她,与黄佩玉争风吃醋的段落,有些让人难以信服。因为纯看外形的话,余男更像是蒲巴甲的干妈,往小了说,也只能是大姐,有木有?
另一个上海奇女子张爱玲曾说过这样一句
看过电影,套用这句话:旧时上海是一座华美的城,爬满了 阴谋。
一切都是利益,一切都是交易。
十里洋场,光影流金,可是谁又能看到,那繁华之下的肮脏?!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电影《红高粱》
一望无际的红高粱,在血色残阳的笼罩下,随风讴歌出一种人性原始的情感。这是对生命的礼赞,对蓬勃的向往,粗狂的表达一种生活。
本片是采用追忆的思路,说的是我奶奶的那个时候的故事,导演张艺谋这样布局的安排显然是成功的,配上当地特有的唢呐,土屋,酿酒缸,方言等成功使观众走进电影的内容。使观众更愿意相信自己看的是一部自述式的纪录片,增加了电影的真实性,让观众心甘情愿融入电影,感受张艺谋准备的讴歌原始蓬勃生机的电影《红高粱》。
色彩美学是本片的最大亮点,红色充斥着所有的镜头,却有不一样的作用。开场时巩俐饰演的我奶奶表情凝重的坐在红色的婚轿中颠簸,是一种对被禁锢的反抗;红色的高粱酒的艺术的杰作,却和我奶奶的窗花,烧家具的一窜窜火焰有机的结合,是人性的释放;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剥人皮那场戏,罗汉的鲜血浇灌着红高粱,是铮铮铁骨的爱国情怀;我奶奶在给罗汉爷爷报仇的前夜,召集酿酒厂里的人集体以十八里红酒示信念,他们被造酒厂的腾腾的红火焰笼罩,这是革命的号召。
从整部电影的民俗表达来看,是十分到位的。苍茫的红高粱环绕着青沙村,青沙村是以喝酒吃牛肉著称的村子,十八里坡是专门造高粱酒的地方,所有的人都住在泥土砌成的屋子里,一方水养一方人,高粱孕育着这个村子。除了本片发生的地理环境,更多的是人文情怀,比如:接新娘时要有壮汉颠轿,吹上唢呐,打上锣鼓,地上的尘土没了壮汉们的腿,如同一只自由罗汉队;新娘子嫁过去之后得回一次娘家,坐骑是只驴子;还有每隔一年就有敬酒神,壮汉们站成一排,双手捧着大碗酒,唱着厚实朴素不羁的敬酒神的民歌;村上有一个恶霸别名神枪三炮,是这个地方的大哥大,却也不把得罪的人干净杀绝。
思想上观念的碰撞是一个小插曲,巩俐饰演的新娘子是一个开放,明主的掌柜的。她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让酿酒的伙计叫她“九儿”,面对伙计的大碗高粱酒也一饮而尽,这一系列的细节描写刻画了主人公的性格特点,为电影的人性主题增加说服力。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九月九酿新酒,好酒出自咱的手,一四七,三六九,九九归一跟我走。”“娘,娘,上西南,骝骝的骏马,足足的盘缠。”想必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对这几句民歌的旋律和歌词都记忆犹新,这也正是电影的独特之处。后期的配音基本没有,都是同期声,使观众更加融入电影的氛围。
顾长卫是摄影师起家的,他在这部《红高粱》充分展示了他用镜头展示故事的才华。“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奔跑,镜头用了平视和跟拍,加上比人高的高粱混淆了视线,使情节紧张,却又不失紧凑。同样也是在高粱地,姜文饰演的“我爷爷”和巩俐饰演的“我奶奶”在一片踩倒的高粱上野合,镜头移向随风摇摆的高粱,加上鼓声敲打着节奏,落日的余晖洒在高粱的顶端,无不暗示着原始生命的张扬。剥牛皮师傅的徒弟精神失常后,镜头拉远,交代已经没有村民和日本人,他坐在倒塌的高粱地中间,镜头不断延向远方,蒙太奇的镜头告诉观众曾经的茫茫高粱地如今被糟蹋的体无完肤,这时“我”的旁白响起,一串串的数字记录着日本人得草菅人命。
对比也是这部戏的重要手法之一。电影中出现了若干次的日落,日出,残月。除了用于时间的转换,更多的是一种情绪的传达,最后出现的日全食是艺术作品中的巧合,一家三口,妈妈倒在路上,爸爸神情坚毅却在晚霞中显得空洞,孩子豆官的哭闹。日全食来了,红色的天空在隐隐的歌声中渐渐变暗,然后太阳新生,重新笼罩着大地,孩子豆官擦干眼泪,为妈妈唱最后的美好祝愿,营造出来一种灾难过后的不屈服的精神。
其实,每一部成功的电影并不是一千多字的评价就能概括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才是电影的语言。
电影《红高粱》观后感
大概在一个月前,看了电影《红高粱》,当时就想写点感想,这几天网间疯传莫言是诺奖大热门,今天中午又看了一遍。晚上,小说《红高粱》的作者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趁机赶风头说一说。
之前,我并没有在意电影《红高粱》是由小说《红高粱》改拍的。所以对其中的微词都是针对编剧和导演。这是对广大小说被改成电影的作者的不重视,深感抱歉。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我并没感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但有点庆幸的是,诺贝尔奖也许会因此不是敏感词了吧,诺贝尔文学奖是断然不会了,还会成为这段时间的喉舌媒体关键词大肆鼓噪。不知道诺贝尔和平奖会不会因此也不再敏感呢。如果继续敏感,这无疑是给诺贝尔奖操作机构一记响亮的耳光,拍马粘了一手屎。
一个月前看《红高粱》,是对早期张艺谋抱有一欣赏态度去看的。但习惯于挑毛病的我看着看着就觉得不对劲。
得麻疯病的`酒厂老板用一头大毛骡子从九儿她爹手上换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大闺女。没多久就惨遭毒手,死了。轿夫鸠点雀巢成了酒厂主人九儿的老公。后面就是一些弘扬主旋律的无聊堆砌。虽说无巧不成书,但这电影中的一些巧还是超出了我能承受的范围。所以不喷不快。在那个时代,麻疯是人人谈之色变的一种恶性病。俗称癞子。我小时候听老人讲,以前如果村里有人得麻疯,要被赶出村去的,更有甚者,用一种叫粮杆的农具夹着脖子拖了丢下河去。村里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不得而知也无从考证。当时是当作真事相信了,震惊于前人对生命之冷漠之余,对麻疯的恐惧也让人背部发冷。但电影《红高粱》里的李大头,得麻疯竟然继续开酒坊,巧得让人受不了。另一处,轿夫往酒缸里洒尿,严重的食品污染事件,作坊的大工头竟然说酒成了,味道特别好。不知道是以肮脏当高尚呢,还是别有用心的反讽。通观整部影片,找不出反讽的迹象,所以原因只能是前者。而这究竟小说中原始情节还是剧本创作时改的,就得而知了,也不想知道了。联想到价格屡创新高且销量一路凯歌不断的某些酒,我就别有用心的猜想,这些酒会不会也是加了尿的呢?
《红高粱》观后感300字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红高粱》观后感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