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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大欢喜英文观后感集合76句

时间:2019-09-10 23:11

莎士比亚的《皆大欢喜》是他早期创作的著名喜剧,与《无事生非》、《第十二夜》并称为三大欢庆喜剧。此剧创作于1599年,主要剧情描述被流放的公爵的女儿罗瑟琳到森林寻父和她的爱情故事。正如剧名所表现的那样,剧中被压迫受害的人纷纷得到好报,而恶人则受到感化,最后所有的爱情都得到美满的结局,反映了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以善胜恶的理想境界。

这部喜剧在语言,人物,线索,主题意义方面都具有其独特的创作方式。

从语言上来说,这部喜剧的语言丰富活泼、具有生命力。一方面,作品中的语言广泛运用书面语和口语,这是作品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广泛采用了民间谚语和俚语,两者互相结合,莎士比亚甚至自己创造新词,使其增添了不少的新鲜感。他丰富的语言往往能够随着人物性格、身份、地位的不同来深刻的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

最重要的是,这部剧中许多的语言都已成为英国乃至全世界语言的精华,既生动活泼又耐人寻味。如“美貌比金银更容易引起盗心”、“ 心里尽管隐藏着女人家的胆怯,俺要在外表上装出一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来,正像那些冒充好汉的懦夫一般”、“ 现在我们是满心的欢畅,去找寻自由,不是流亡。”、“假如你记不得你为了爱情而作出来的一件最琐细的傻事,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像我现在这样坐着絮絮讲你的姑娘的好处,使听的人不耐烦,你就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不曾突然离开你的同伴,像我的热情现在驱使着我一样,你也不算真的恋爱过。”、“假如你们用你们所没有的东西起誓,你们便不算是发的假誓。”、“给我穿一件彩衣,准许我说我心里的话;我一定会痛痛快快地把这染病的世界的丑恶的身体清洗个干净,假如他们肯耐心接受我的药方。”等等,都具有深刻的意味和哲理,既是对当时贵族上流社会罪恶丑行的'揭露批判,同时也表达了莎士比亚对于理想社会的强烈渴望。而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莎士比亚借杰奎斯这个角色所提出来的“人生七个阶段”的感想:“全世界是一个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不过是一些演员;他们都有下场的时候,也都有上场的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中扮演着好几个角色,他的表演可以分为七个时期。最初是婴孩,在保姆的怀中啼哭呕吐。然后是背着书包、满脸红光的学童,像蜗牛一样慢腾腾地拖着脚步,不情愿地呜咽着上学堂。然后是情人,像炉灶一样叹着气,写了一首悲哀的诗歌咏着他恋人的眉毛。然后是一个军人,满口发着古怪的誓,胡须长得像豹子一样,爱惜著名誉,动不动就要打架,在炮口上寻求着泡沫一样的荣名。然后是法官,胖胖圆圆的肚子塞满了阉鸡,凛然的眼光,整洁的胡须,满嘴都是格言和老生常谈;他这样扮了他的一个角色。第六个时期变成了精瘦的趿着拖鞋的龙锺老叟,鼻子上架着眼镜,腰边悬着钱袋;他那年轻时候节省下来的长袜子套在他皱瘪的小腿上显得宽大异常;他那朗朗的男子的口音又变成了孩子似的尖声,像是吹着风笛和哨子。终结着这段古怪的多事的历史的最后一场,是孩提时代的再现,全然的遗忘,没有牙齿,没有眼睛,没有口味,没有一切。”这短短的一段话概括得既准确又精简,十分让人赞同。

人物上,剧中的每个角色都具有独特的性格特征,奥兰多对罗瑟琳的真诚爱情与和兄长奥列弗的手足之情,西莉亚与罗瑟琳的姐妹情深和最后与奥列弗的一见钟情,老公爵的宽容大方与其弟篡位的阴险狡诈,试金石和亚当的忠心跟随,希尔维斯的痴情与非瑟最终的接受,共同构成了这部喜剧的美满结局,增添了一抹又一抹的喜剧色彩。

在这部剧中,个性鲜明,光彩夺目的罗瑟琳更是格外突出,她天生丽质、年轻、善良、聪明,更突出的是活泼开朗,而且又蕴含着某种调皮狡黠,这一个性是在进入亚登森林后才显露出来的,罗瑟琳在得知心上人奥兰多也来到亚登森林时,她兴奋连忙询问西莉亚:“嗳哟!我这一身大衫短裤该怎么办呢?你看见他的时候他在作些什么?他说些什么?他瞧上去怎样?他穿着些什么?他为什么到这儿来?他问起我吗?他住在哪儿?他怎样跟你分别的?你什么时候再去看他?用一个字回答我。”这么多的问题,却要别人用一个字回答,分明是不让西莉亚回答,只是想把自己的兴奋之情表现得更露骨些罢了,她的活泼可爱正是在这一幕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当她看到奥兰多时,她并没有换上女儿装,仍然披着大衫短裤,提出了要奥兰多把她当作心上人,每天到草屋前向她求爱,以治疗他的“相思病”,最后,她不仅促成了自己与奥兰多的爱情,还让父亲与自己的女儿重聚,让希尔维斯与非瑟终成眷属。她的聪明、活泼、甚至有点狡黠的性格展露无遗,因此,罗瑟琳也成为了莎翁笔下最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

另外,这部戏剧有三条主要线索:公爵被弟弟篡夺爵位;公爵之女罗瑟琳和僭主之女西莉娅被放逐;青年奥兰多被哥哥夺去产业。三条线索里的正面人物都会合在亚登森林里,最后恶人悔改,公爵复位,情人结为终身伴侣。是典型的大团圆结局。

最后,这部喜剧显示出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的人文主义思想人文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作家西塞罗和格利乌斯的著作中,意思是指“人性”和“万物之灵”。古希腊,古罗马哲学注重对人的根本的思考,经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发展,初步奠定了人文主义的传统。人本主义作为一种较系统的思想状态是和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联系在一起的。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的主旋律和灵魂,它反对封建专制的统治与基督教神学的禁锢,大力赞美和宣扬人的伟大,尊严,自由,平等和个性解放。在这场“最伟大的,最进步的变革”运动中,涌现了许多“巨人”,莎士比亚就是这批“巨人”中的一位。莎士比亚的戏剧从主题到人物刻画和细节描写,处处反映出了他的反封建,反神权的强烈思想。《皆大欢喜》通过对照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利益为上,篡权,谋害等人类丑恶现象与牧歌社会中无忧无虑,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最终表现出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于平等,自由,幸福的田园生活的向往。在第一幕第一场中摔跤师查理告诉奥列佛说老公爵“已经在阿尔登森林中,许多快乐的人们和他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像古时候英国的罗宾汉一样生活着;听说每天都有许多青年贵族们成群地去依附他,他们无忧无虑的打发岁月,像人类在黄金时代那样。”这里,阿尔登森林被描绘成一个牧歌式的社会。在这样的一个静谧祥和之地,这群被放逐的人过着天真、纯朴的田园生活,拥有没有界石的广阔平原,这里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在阿尔登森林中,人们呼吸着自然、纯朴、幸福和平和的空气,真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家对田园生活的理想和愿望。《皆大欢喜》主人公之—奥兰多受尽兄长奥列佛的虐待和陷害,选择逃往森林。由于对罗瑟琳一见钟情,奥兰多在林中树上到处刻写情诗,以抒发对罗瑟琳的相思之苦。在林中,当发现正面临来自蛇和老虎双重危险的熟睡人是苛待他的亲哥哥奥列佛时,手足之情和善良天性促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把哥哥解救出来。这样一个勇于追求自己幸福,善良的人正是莎翁笔下“真、善、美”的体现。在剧中,这样的人最终抱得美人归,与罗瑟琳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故事中两个“反面”人物—弗莱德里克和奥列佛痛改前非,由“恶”到“善”的转变也反映了作者希望人类的善良和慷慨能化解邪恶,最终人类能和谐相处的一种美好愿望。剧中弗莱德里克贪慕权势,篡夺了自己亲哥哥的爵位,自己当上了新公爵,把老公爵放逐到亚登森林里。罗兰爵士的大儿子奥列佛部遵亡父的遗志,不但不好生教养弟弟奥兰多,反而视他为仇敌。先是挑唆拳师查尔斯在角斗中摔死他,继而又准备放火烧死他。奥兰多被迫于老仆亚当一起逃进亚登森林。老公爵的亲女儿罗瑟琳原来一直居住在宫廷中,弗莱德里克唯恐她的好名声掩盖了自己女儿西莉亚的贤德,把她从宫中驱逐出来,西莉亚随同她一道也投奔了亚登森林。作品情节生动丰富,富于生活气息,思想也更加成熟,既宣扬了人文主义的生活理想,又嘲笑了封建教会的禁欲主义。在作品中,小丑试金石就用及其通俗的语言,把这个意思清楚的表达出来,他对杰奎斯说:“先生,牛有轭,马有勒,猎鹰腿上挂金铃,人非木石岂无情?鸽子也要亲个嘴;女大当嫁,男大当婚。”(第三幕第三场)这种崭新的爱情观与宗教禁欲主义和封建婚姻制度截然对立,是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的锐利武器。剧中(第一幕第二场)罗瑟琳和西莉亚谈论命运女神,觉得她的“赏赐老是不公平”,尤其是她在给女人赏赐的时候,尤其乱来。还有把“造物”取笑为傻瓜。作品通过两位公爵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智慧的女儿的消遣对话,反映出了人文主义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质疑。

通过《皆大欢喜》这一喜剧,我们可以看到,人文主义思想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进步的思想,在反封建反教会的斗争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它毕竟有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没有能从阶级斗争的高度去认识社会现象,社会斗争的一方—“善”的一方在面临个人生命、权力和领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无情的掠夺后,而不是积极地去迎战,去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和利益,而是选择了逃避,逃到了所谓的世外桃源:森林中。再有,从最后的大团圆结局来看,也是有些牵强。两个 “反面”人物的弃恶从善,改过自新虽说是最完美的结局,但却有些突然,让人读起来不禁哑然失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在此剧中,莎士比亚揭示了篡权、谋害等反映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发掘出这些现象之后的本质—产生“恶”的社会根源,因而只能在喜剧中想出道德感化和宗教教化的办法。这无疑是莎士比亚的局限,也是那个时代人文主义者的局限。但我们应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不能简单地用“虚伪性”、 “不真实”等结论去否定它的历史进步意义,相反,甚至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的伟大就是在于在扼杀人性的封建社会里,他发现了人性。

《皆大欢喜》虽然只是一部小小的剧本,其中也有作者过于理想化的一面,但从里面折射出来的人文主义的光辉却发出了万丈光芒,激励了当时许多的具有初步人文主义思想的青年男女。

书虫系列读后感1

今年暑假,爸爸为我在书店选购了一本书,书名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一看到这个书名我就乐了,没想到还有这样名字的一本书,真是有趣!我倒要看看这本书写了什么。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翻阅起来。

这时候爸爸对我说:“你可要认真读哦,这本书对你帮助你阅读很有用。”听了爸爸的话,我不以为然,因为我本来就是一条“小书虫”啊,难道看书还不会么?并且我阅读速度在班级无人能及的,爸爸太小看我了吧。”看到我满不在乎的样子,爸爸严肃的说:“这本书会告诉你该怎么阅读一本书,一个人能识字看书并不代表会阅读,书读的速度快也不一定能把一本书读好,有可能是囫囵吞枣,什么也没有学到。”

听了爸爸的话,我拿起了这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认认真真看了起来,看完后我终于明白了:阅读除了要有“乐读”的态度,还要掌握阅读的技巧。一本书我们在阅读时不能光光只是看书中的故事,也不能看完以后一丢了之,而是要在看书的过程中,做一些读书笔记和摘抄一些书中优美的词句、段落,有时候还要动手写写自己的所思所想。只有养成这些良好的阅读习惯,才能把书中知识变成自己可用的知识,为自己的成长助力。

现在,我知道了爸爸为什么会为我买《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它就像一盏慧灯点亮了人们阅读的路,教会我们怎样从阅读中收获有用的知识去编织着成长的梦想,真是一本好书!

在看完《做个快乐的小书虫》的那天夜里,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快乐的会阅读的小书虫,遨游在书海里,阅读着思考着摘抄着。随书游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书虫系列读后感2

前些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一本本课外书让我爱不释手,我挑了几本回来,其中有本叫《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读后印象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到五年级后她们没有分到一个班,不久允熙班上又转来了个插班生叫林媛静,她却喜欢打扮不喜欢看书,渐渐地允熙和林媛静走的很近,冷落了宝蓝,林媛静自己不喜欢读书还教坏了允熙。宝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挽救”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人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因为媛静从来就不喜欢读书,宝蓝就千方百计想办法让林媛静爱上读书,宝蓝为林媛静挑选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喜欢的服饰搭配方法》让林媛静从此爱上了读书。调皮大王金民俊也因为林媛静的激怒而立志读书,向媛静发出挑战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非她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也思考了好多。宝蓝不抛弃,不放弃终于把好朋友允熙挽救了回来,同时也把林媛静这个不爱读书的坏学生成功拉入到一个爱学习爱读书的好学生行列。当然这也与媛静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分不开的。从林媛静的转变过程中我也深深体会到做什么事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做成功。

一开始我总是在问自己:我们为什么要多读书、读好书呢?读的书多了,慢慢就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我们变得更加有修养。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够让我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大量的知识。通过读书我们还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儿童现在还生活在战火之中,吃不饱穿不暖。我们感谢我们的党和政府,让我们今天的生活非常幸福。也感谢书让我认识了世界、了解了世界!

书虫系列读后感3

笛卡尔说过:“读一本好书”,犹如同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交谈。在暑假中,我经常抱着一本心爱的书,独自徜徉在书的海洋里,那里面充满墨香文气。看,今天我又读起了巜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它让我懂得好习惯,贵在坚持。

故事讲的是:爱读书的南宝蓝和允熙原本是形影不离的好闺蜜,谁知却被“横空出世”的缓静给“插足”了。喜欢打扮的媛静偏偏最不喜欢看书,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读书王大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媛静发出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读书。然而,本以为“读书王”得他们莫属,没想到因为媛静的紧张和忐忑不安,最后“读书王”还是被民俊拿走了。但缓静也真正的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个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时间读书。一想到这,我不禁脸红,我以前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威逼”之下才看书。总是将看书视为一件“苦差事”。自从读了这本书后,妈妈说我变了一个人似的。有空就一头扎到书海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无邪的小红帽,神秘魔幻的绿野仙踪……都让我沉迷,让我陶醉。现在呢,我喜欢古典名著。会为唐僧师徒的安危提心吊胆;会为林黛玉的凄美爱情珊珊落泪;会为梁山英雄拍手叫好;会看诸葛亮实战空城计……我一边又一遍品读,一遍又一遍思考,体会其中的阴险诡计,体会其中的善良纯真。

我觉得现在的我就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炎热的夏天,酷热难耐,我独自坐在热得像蒸笼的书房,津津有味地读着书,电扇开到了最高档,吹得全是热风,可我似乎丝毫也没感觉到热——我完全沉浸在书中。“啪!”一只手打在我的胳膊上。“你都快被蚊子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进来了,替我拍死了正在喝血的蚊子。奇怪,平时最怕蚊子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的胳膊上正停着一只蚊子!妈妈心疼地说:“你看你胳膊、腿上全是蚊子叮得疙瘩!”我回过神来,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咬书,蚊子咬我,我们是一对儿虫呀!”妈妈听了,笑着说:“好了好了,快去涂点药去吧!”我只好极不情愿地走出书房。自从爱上阅读,我的习作常被老师作为范文,作文也多次参加比赛获奖。我现在一天不读书就会闷得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冰心也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同学们,让我们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让我们在读书中快乐,在快乐中读书!

书虫系列读后感4

同学们,你们一定也很喜欢读书吧,人们都这么说:“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就打开《做个快乐的小书虫》这本书,我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一定会更喜欢读书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热爱读书的宝蓝和允熙原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们一起读书,一起玩耍。可是因为新转来的林媛静的出现,允熙和林媛静很快成了好朋友,冷落了宝蓝。媛静爱打扮却偏偏最不喜欢看书,甚至还把允熙给教坏了。为了帮助这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允熙和媛静成立了读书“三剑客”小组,并且一起参加了“读书王”大赛。这时,淘气鬼金民俊故意向她们发出了挑战——要公平竞争“读书王”的称号,读书“三剑客”在老师和家人的帮助下开始认真读书。本以为“读书王”的称号非她们莫属,但结果却出人意料,“读书王”的称号被金民俊拿走了。虽然媛静没能获得“读书王”的称号,但她真正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也是因为读书,让他们变得更加亲近了,他们一起向着更加美好的明天努力。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久久地沉浸在书本的故事中,原来书籍竟有这么大的.力量,将原本最不爱看书的媛静变成了一个快乐的“书虫”。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学到知识,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纵观古今中外,有许许多多的人因书籍改变并成就了自己,那是因为他们读了“数不清”的书,学到了许多知识。他们沉浸在读书的快乐里,享受着读书的乐趣。北宋著名文学家苏洵小时候不爱读书,直到二十七岁才幡然醒悟,发愤图强。自己认真读书的同时,也影响着他的儿子们,后来三人一同进京赶考,相继金榜题名。父子三人被后人称为“三苏”,一同列入“唐宋八大家”,名垂千史。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能给我们带来快乐!让我们一起畅游书海,做一个快乐的小书童吧!

书虫系列读后感5

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一本好书,我读了《做个快乐的小书虫》,我被主人公宝蓝和林熙那种乐于助人、坚持爱读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喜欢读书的一对好朋友,谁知被“横空出世”的媛静给“插足”了。爱美的媛静不爱看书,为了挽救两个好朋友,宝蓝拉着他们参加“读书王”比赛,他和林熙,媛静组成“读书三剑客”来对付民俊,在老师的帮助下,结果却出乎意料。民俊赢了,媛静也真正懂得了阅读的重要。

这篇文章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好习惯贵在坚持,阅读是人类进步阶梯。如果我们能将兴趣内化为精神力量,日积月累就会养成真正良好的习惯,如战国时期吕蒙,开始也是大老粗,但自从有了阅读习惯后,吕蒙就成了一个文学家,他每天手不释卷。由此看出好习惯的重要性,毛主席每天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读书,我也要养成阅读的好习惯,每天抽出时间阅读。

养习之功贵在坚持,要是自己产生对阅读的真心热爱才是最重要的。

书虫系列读后感6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书虫系列读后感7

曹文轩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而英国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博内特写的《小公主》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世界名著《小公主》,它是著名作家弗朗西丝的作品。

从前,家境富有的萨拉来到寄宿学校时,像一个光彩夺目的小公主。然而,父亲的离去改变了这一切,在冷酷自私的校长的安排下,她成了小女佣,小教师,甚至屡屡流浪街头。可无论如何,他的举止依然像一个小公主。萨拉注定要成为公主,因为她比其他的女孩儿经历更多,也有跟多勇气去面对生活的挫折。

这虽然是被我们所盼望的,皆大欢喜的结局,故事写得却不落俗套,人物和情节都极具代表性,字里行间更是充满着神奇的吸引力——有那么多可爱的对白,巧妙的安排——看着十分动人。在那简单的言语之中,有让人折服的道理。从我们的角度看到的世界,尽管充满困惑和不解,却真切地反映出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每一个小女孩的梦想,正是集于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那么光彩夺目。那么请像萨拉一样,对自己许下心愿:失望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镇定并且保持希望永不灭;生气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温和有礼懂得控制自己;快乐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明白感恩学会与人分享。

小公主萨拉曾经引导了一代又一代的女孩子追求真正的公主梦,让她们学会幻想,学会表达,学会谦和,学会有原则,有信仰,有希望。

书虫系列读后感8

灯下,我看完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篇文章,感想颇多。

这篇文章是一位作家父亲给两个月大的小女儿写的信,信中写了他们家里人多么爱读书,多么爱写作,他希望女儿长大后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成为一条书虫。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家有的是桑叶,不愁把你养成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儿。”这句话把书比做桑叶,把小女儿比做虫儿,这个比喻很生动,很形象。我觉得把虫儿改成蚕会更好,更贴切,因为蚕是专吃桑叶的。我写作文时也要多用生动的比喻句,这样文章会更好,更优美。

文章中的一家人都很爱读书,电费也一个月比一个月高,他们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我也很爱读书。有一天晚上,我正在读书,看到最后一个章节,正是高潮时,妈妈走了进来:“快要十点钟了,快睡觉吧。”“哦,好吧。”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上床睡觉。可是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想书里的故事。我忍不住了,把门打开一条缝,发现屋子里所有的灯都关了,房门也关上了,万事俱备,开始行动!

我拿来了手电,翻开书,打开手电,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页,二页,我已经跑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冒险。正当我合上书心满意足地准备睡时,妈妈推门进来了:“你这个小书虫,真拿你没办法。”

我真希望变成一条书虫,钻进书架,一本一本啃,想啃哪本啃哪本,想啃多久啃多久,还不会被人发现,那该多好呀!

书,是我们的伙伴,不论什么地方,只要它在你身边,你就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变得充满智慧,只要书在身边你便不会孤独,充满快乐和勇气。

书虫系列读后感9

《小书虫》这篇文章主要是写作者对书的痴迷与喜爱。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知道了小书虫是什么意思,原来“书虫”二字是来比喻那些看看书的人,说他们就像虫子一样,恨不得把书吃掉,而童年时代的梁小天,就是这样是“小书虫”。

而从中我知道了作者最喜欢博览的群书是《封神榜》《说唐》《水浒传》还有《三国》······

在这篇文章中我发现了很多的词可以运用在我们写作使用上,比如说:“匆匆忙忙,跌了”等等可是运用上,在作者读书读得忘了回家时,体现了作者一丝不苟的阅读那本书。

作者还会阅读书时,把精彩,有趣的段熟记下来,他的父母怕他眼睛看坏了,所以限制他,不准他看书,所以他偷偷的看。

这篇文章和五年级上册的,第一单元有很多一样的地方。

就比如说:《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说的就是作者对书的渴望之情,而《小苗与大树的对话》也是和《小书虫》有许多很像的,比如在《小苗与大树对话》里面说的也是作者季羡林老爷爷小时候,他叔父也不让看书,这是不是和《小书虫》有这同样的地方呢?

我对《小书虫》和本单元学习,有着很深的感触,我觉的这几篇文章,都有对书的喜爱之情。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作者一样,爱看课外书,能在书籍里翱翔,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

书虫系列读后感10

读了《长大最好做一条书虫》这本书后,我越来越能体会到读书的重要性。读书不仅使我开阔了视野,得到了丰富的知识,还增长了我的才干,让我明白了事理,慢慢学会做人。

这本书讲的是妈妈告诉她的小女儿她非常爱看书,父亲也是一样的,父亲梦寐以求的事就是当个作家,而妈妈每次读给女儿她自己的童话时觉得很自豪,还讲了,在深夜,每次厂里的灯都是我们家最晚关,家里的电费居高不下,并且妈妈还讲了她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她们一家三口皆是三条一心一意的书虫,母亲每天不辞疲倦的看书、写童话;父亲一直想成为作家,他读书、写书,而那时虽是个年幼的小女儿,却也懂得欣赏、倾听,这种品质多么的可贵。有了书籍,我们才能获得知识,不落后于别人。这本书里弥漫着书香,小女孩安琪儿才两个月大,她的爸爸妈妈就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既爱读书又爱写作的书虫,一家三口里妈妈爱好读书,爸爸爱好写作,而小女儿安琪儿既爱读书,又爱写作,安琪儿的身上包含了爸爸和妈妈的优点,这是多么完美啊!书里包含着浓浓的爱,父爱与母爱,包围着安琪儿,我相信安琪儿长大后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书虫。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给了我力量,我在读书中成长!同学们,让我们爱上学习,与书交朋友,做一条可爱的书虫吧!其实在书的世界里,你可以插上想象的翅膀,让你的思绪在浩渺的天空中飞翔,让你的感情在宽广的海洋里荡漾,让你的理想在辽阔的大地上起飞吧!

【英文】Sense and Sensibility was the first Jane Austen published. Though she initially called it Elinor and Marianne, Austen jettisoned both the title and the epistolary mode in which it was originally written, but kept the essential theme: the necessity of finding a workable middle ground between passion and reason. The story revolves around the Dashwood sisters, Elinor and Marianne. Whereas the former is a sensible, rational creature, her younger sister is wildly romantic--a characteristic that offers Austen plenty of scope for both satire and compassion. Commenting on Edward Ferrars, a potential suitor for Elinor's hand, Marianne admits that while she "loves him tenderly," she finds him disappointing as a possible lover for her sister.

Soon however, Marianne meets a man who measures up to her ideal: Mr. Willoughby, a new neighbor. So swept away by passion is Marianne that her behavior begins to border on the scandalous. Then Willoughby abandons her; meanwhile, Elinor's growing affection for Edward suffers a check when he admits he is secretly engaged to a childhood sweetheart. How each of the sisters reacts to their romantic misfortunes, and the lessons they draw before coming finally to the requisite happy ending forms the heart of the novel. Though Marianne's disregard for social conventions and willingness to consider the world well-lost for love may appeal to modern readers, it is Elinor whom Austen herself most evidently admired; a truly happy marriage, she shows us, exists only where sense and sensibility meet and mix in proper 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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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理智与情感是第一次出版的简奥斯丁。虽然她最初称它为Elinor和玛丽安,但奥斯丁的标题和书信方式最初是,但保持了基本主题:激情和理性之间寻找一个可行的中间地带的必要性。故事围绕达什伍德姐妹,埃莉诺和玛丽安。前者是明智的,理性的人,她的妹妹是疯狂的浪漫——一个提供的特性为讽刺和同情的奥斯丁许多范围。评论爱德华Ferrars,为埃利诺的潜在的追求者,玛丽安承认,她“温柔地爱他,”她发现他令人失望的是他妹妹的一个可能的情人。

然而不久,玛丽安遇到一个人符合她的理想:威洛比先生,一个新邻居。所以激动地冲到玛丽安她的行为开始边境上的丑闻。然后威洛比抛弃了她;与此同时,埃利诺对爱德华日益增长的感情经受了考验,他承认他秘密与童年的.心上人。两个姐妹反应他们的浪漫的不幸,他们画之前,最后皆大欢喜的核心形式的小说的教训。虽然玛丽安无视社会公约并愿意考虑失去爱情的世界可能会吸引现代的读者是谁,埃莉诺奥斯丁自己最显然对;一个真正幸福的婚姻,她告诉我们,只有理性与感性满足并以适当的方式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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