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舍》读后感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着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
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
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平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习。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
(二)《老舍》读后感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三)《老舍》读后感
读老舍先生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它能带来一种轻松愉悦的感受,宛如清风拂面,仿佛偷来的悠闲自在,犹如小孔中看世界,心中窃喜不断。那美妙的.景色,悠闲的生活,乐观的人生态度,浓厚的情感表达,无不让人深深沉醉其中,使人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宛如置身天堂。
“天堂”,多少人向往的地方,因为那里有自己的渴望与追求。可当人们轻易地拥有并坐享其成时,却发觉“天堂”给予自己的并不是所想要的幸福,而是一种无聊、空虚的美好掩饰。这时“天堂”的实质便是地狱。
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生活的意义,多在于付出,而不在于一味索取。
人生仿若一张鱼网,并非一撒一收间就可收获鲜鱼,而需心境平和地找准时机,勤于劳作。好似水般淡泊的人,以勤勉为本,不管时间如何周而复始,心中仍是平静。
老舍先生曾写道“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如此有益身心的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想起那穿行花草间的老者,游目骋怀,做生活的主人,不禁沉吟“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正是这闲逸之情,用其花养其心德,看透人世凡俗。如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般衬托生命的真谛。
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不就是生活的真谛吗?(.)
百年后物是人非,一切都在不知中变迁。松柏翠竹,冬日寒雪,皎皎月色,绚烂星辰,何曾有思?寰宇内没有永恒的生命,没有永恒的星宿,没有永恒的回忆,有的只是永恒的变迁。
孩提时无忧无虑,青年时逍遥自在,壮年时谨慎小心,直至半百后痛定思痛。蓦然回首间生活已近尽头,才幡然悔悟……
什么是理想的“天堂”?它是一个过程,一个在追求我们梦想中苦与乐的过程,它是一种心境,一种在平庸生活中以悠然心态去客观看待人世盛衰、花开花落
、潮起潮退的心境。
苍穹有雾霞虹影陪伴,自然有缤纷四季陪伴,过往有晨钟暮鼓陪伴,而我们只有它来作伴。
人生在勤,只为了更为美好的未来!
老舍读后感1
不久前我看了一篇《谈读书》,从中收益非浅。感觉里面句句都是真言,使我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老舍读后感2
读书,我个人认为它有两层意思:第一,看书,看一本或一篇从未看过,也可以是重新看的书,第二,学习,上学校,多用于现代社会中,孩子出门前,都说一句:“我读书去了!”
不想读书不爱读书的人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读书(指课外书),80%的孩子都会回答没时间,我想换成是我,也会那么说的。其实,生活中,空闲的时间是很多的,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在书桌前发呆的时候,玩疯了需要平静一会的时候,一个人闲着无聊的时候,……那些细小的时间,要靠你去拾掇。有一个作家说得很好,每天你就是再忙,看三、四页书的时间总是有的,慢慢积累起来,将是一个很惊人的数目。
“读书”也就是“学习”,那“学习”又得分开说:“学”是学习新的知识,只有学了,才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习”便是温习学过的知识,学了,转而又忘了,那等于白学,白学又不如不学,所以温习不可少。学习后还得“思”,“思”便是思索学过的知识,不思,便不理解,不理解学来也无用。读书必是自愿,只有自愿做的事情才更快乐,更有效果。别人逼你,你本身不愿意,只怀着满肚子的气读书,脑里便不能“思”了。比如说我吧,一本《家》,看了一个月还没看完四分之一,我自己也火了,看不下去有何办法?但同样厚薄的儿童小说,仅一小时,便半本“下肚”。那时我还想:人生还有比这更快乐的事吗?在我眼里,暂时没有。
我想,看书是需要耐心的,名着的确不同于其他小说,慢慢琢磨,才其乐无穷。
既然我早已读过这篇文章,还写了,就不能光说不做。走,看书去啦!
老舍读后感3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辨。”
我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不是培根说的,我只是觉得这句话说得太过肯定了。
谁说读史就一定会使人明智?历史上的伟人也会有犯错的时候。拿破仑就是位历史爱好者,但他在对俄国进行侵略时,还不是对历史和现实存在着误区,这也使70余万法军被打得不到5万,正是这次惨痛的失败为法兰西第一帝国后来的覆灭埋下了伏笔。我们的伟大领袖也是位众所周知的历史爱好者,他常用历史上的事件和人物与现实社会进行比较,以此来鞭策自己不要犯那些可能的错误。但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发动的文革还不是犯了历史性的错误,这还差点让我们国家在世界历史上的倒退变成现实,幸好“文革”过后,新中国又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谁说读诗一定使人灵秀?南朝的陈后主应该是位读诗和作诗方面的高手了吧?!但结果却是祖辈辛苦打下的江山毁在了他的手里。读诗的确使他在文学方面变得更加灵秀,但没有使他在治理国家这方面变得灵秀。试问:江山社稷与读诗作诗哪个更重要?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了一个道理,那就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谁说数学一定使人周密,1968年1月28日,美国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升空到73秒时突然爆炸,机上的七名宇航员全部遇难。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是因为一个“o”型圈由于计算不够精确,导致在低温下失效造成的。人和计算机都没能阻止这个悲剧的发生,所以数学和周密是不能完全划等号的。
谁说科学一定使人深刻?现在所谓的科学家们天天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中工作,他们是为我们创造了许多新的东西。但这些东西也各有利弊,以至于现在的人类生活好了,全球气温变暖了,海平面升高了,冰山也融化了……以后如果有天灾降临在我们后辈的身上,那时人们才会记忆深刻。但现在的人不会,因为他们总是在灯红酒绿的“美好”生活中挥霍着自己的生命。
谁说伦理学一定使人庄重?如果这句话是绝对正确的,那么现在我们国家乃至世界就应该是儒家所提倡的“大同社会”了,也就不会有作奸犯科的人和监狱了。可见这两者的关系并不是紧密相连的。
谁说逻辑修辞之学一定使人善辨?现在社会中不乏有着高智商的众多罪犯,他们一般都是有着高文化和高科技的。所以,逻辑修辞之学应该是“善变”而不是“善辨“吧!
也许,仅仅读书还是不够的,“用书”也不可少吧!
老舍读后感4
一直以来,我对这类内容的文章都很感兴趣,也许因为虽然读了很多年的书,但是却是很不会读书吧。这篇文章比较好理解,语言朴实,结构简单清晰,例子鲜活,让我读完以后一冲动就写了这一番胡言。
文章的中心思想在介绍如何读书,大致分了三部分说明。
其一,写笔记。好处在哪?有助于记忆和思考,还能提高兴趣。记忆就不必细说了,至于思考多说几句。把随时遇到想到的问题记在纸上,能更加明确问题所在,再用笔做答自然再次促进你的记忆和思考了。那么如何做笔记,都记些什么呢?回答是我自己想的,阅读遇到问题时,随处做个简单的标记,然后带着问题往下读,也许在还没读完的时候答案已经有了,并且这样不会打扰你的正常阅读思路。至于内容,包括看文章时候遇到的问题和由阅读带来的联想及一些好的词句都可以,可以总结为你之前不懂,现在接触到的事物,在具体的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其二,读作品之余多看看作者的传记,他人对他和他作品的评论,这样的效果是全面客观的理解作品,而不是以自己的喜好阅读,当然没说不可以那么读书。介绍这个方法的.时候,作者用自己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举例,他之前非常喜欢狄更斯,凭借自己喜好错把“瑕疵”当优点,后来书读得多了认识到自己错了,这时反倒可以有血有肉的认识大家,客观的分析欣赏他们的作品,显然这是更高的层次。
其三,组织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一个读书小组,你读作品,我读传记,他读评论,然后互相交流,节省时间,效果也不错。结合实际,我们可以自己到网上去搜索自己想要的内容,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以上就是老人家的读书方法,但已经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不过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通过阅读、思考更多地吸收养分来壮大自己,这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一个外星异型通过他的触角吸收人的精华,剩下一幅毫无用处的骨架。
老舍读后感5
我有个很大的毛病:读书不求甚解。
从前看过的书,十之八九都不记得;我每每归过于记忆力不强,其实是因为阅读时马马虎虎,自然随看随忘。这叫我吃了亏——光翻动了书页,而没吸收到应得的营养,好似把好食品用凉水冲下去,没有细细咀嚼。因此,有人问我读过某部好书没有,我虽读过,也不敢点头,怕人家追问下去,无辞以答。这是个毛病,应当矫正!丢脸倒是小事,白费了时光实在可惜!
矫正之法有二:一曰随读随作笔记。这不仅大有助于记忆,而且是自己考试自己,看看到底有何心得。我曾这么办过,确有好处。不管自己的了解正确与否,意见成熟与否,反正写过笔记必得到较深的印象。及至日子长了,读书多了,再翻翻旧笔记看一看,就能发现昔非而今是,看法不同,有了进步。可惜,我没有坚持下去,所以有许多读过的著作都忘得一干二净。既然忘掉,当然说不上什么心得与收获,浪费了时间!
第二个办法是:读了一本文艺作品,或同一作家的几本作品,最好找些有关于这些作品的研究、评论等著述来读。也应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这实在有好处。这会使我们把文艺作品和文艺理论结合起来,把作品与作家结合起来,引起研究兴趣,尽管我们并不想作专家。有了这点兴趣,用不着说,会使我们对那些作品与那个作家得到更深刻的了解,吸取更多的营养。孤立地读一本作品,我们多半是凭个人的喜恶去评断,自己所喜则捧入云霄,自己所恶则弃如粪土。
事实上,这未必正确。及至读了有关这本作品的一些著述,我们就会发现自己的错误。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采取人云亦云的态度,不便自作主张。不是的。这是说,我们看了别人的意见,会重新去想一想。这么再想一想便大有好处。至少它会使我们不完全凭感情去判断,减少了偏见。去掉偏见,我们才能够吸取营养,扔掉糟粕——个人感情上所喜爱的那些未必不正是糟粕。
老舍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谈读书》。是著名作家老舍写的。这篇文章真可谓是“精品”。
文章主要讲作者之前错误的读书加上他不认真读书而浪费时间。但是,自从他改变了读书方法后,读书效率明显增多了。读到这里我就开心了。因为老舍先生总算是会正确读书了。并且还教给我许多读书方法供我们去读。比如:他让我们进行分类读,一人读《红楼梦》,一人读《曹雪芹传》,一人读《红楼梦研究》,而后座谈,献宝取经。我想:这该是个不错的方法,何妨试试呢。
读了这篇文章,我被老舍先生的这种读书方法而感到兴趣。老舍的读书方法可真多,果然把他以前所浪费的时间都要回来了。可以看出他很珍惜时间,我今后也要做一个爱珍惜时间的人。
对于老舍先生,我们总是倍感亲切。他的作品也在影响着我们今日的生活,给予我们美好的人生体会。
我读老舍先生的作品并不多,以往读过他的《月芽儿》,《驼骆祥子》,这个还看了电影,还读过一些他很少的散文,如《济南的冬天》等,以及一些谈写作方面的文章,说明我和这位作家早有一定的缘分的。
最近,学校的一位中学生,班上的图书馆理员,借给我两本好书 ,有一本就是《老舍作品精选》,有五百多页,用了一个星期时间,通读了一遍。每感到会心之处,我都把那些好句子抄在了笔记本中。
读英国人——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
昨晚,读老舍的散文《英国人》,有一段跳到我的眼前,喜至不尽,当时还抄在了读书笔记本子上,到了学校,为了体会它的好处,又在一个读书笔记本子上再抄了一遍。
他们不爱着急,所以也不好讲理想。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往坏了说,他们只顾眼前;往好里说,他们不乌烟瘴气。他们不爱听世界大同,四海兄弟,或那顶大顶大的计划。他们愿一步一步慢慢的走,走到哪里算哪里。成功呢,好;失败呢,再干。英国兵不怕打败仗。英国的一切都好像是在那儿敷衍呢,可是他们在各种事业上并不是不求进步。这种骑马找马的办法常常使人以为他们是狡猾,或守旧;狡猾容或有之,守旧也是真的,可是英国人不在乎,他有他的主意。他深信常识是最可宝贵的,慢慢走着瞧吧。萧伯纳可以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可是他们会说:“他是爱尔兰的呀!”他们会随着萧伯纳笑他们自己,但他们到底是他们——萧伯纳连一点办法也没有!
老舍先生在这一段文字中,用了极通俗的句子,胖子不是一口吃起来的,乌托邦也不是一步就走到的,它真的打动了我的心!是说到了我心里的句子,我心服口服。
这样的道理,过去自以为懂得,经过一定的经历之后,体会得才会更好一些。我对爱情、工作、还有个人爱好的文艺方面,有过急于求成的心理,恨不得一下子让自己吃过胖子一般。老舍先生的话,和农村人说的一样,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了挖的井是岔口子等,有一曲同共之妙用。
读老舍先生这一段时,我又想到了曾经讲过和敌人作战时,战略上藐视,一十当一;战术上重视,一一当十。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仗要一仗地打,这样看问题做事,是真正的智慧!
老子也有一段教导特别好:“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哲学里有一个质量互变,从一定的量变到质变,一定要重视量的积累。
读老舍智慧句子,联想到了一些哲人,他们看法是相同的。
我在一段时间里,恨不得一夜能写个好作品;拿起一本书读的时候,就想一下子把整个书读完,事实上,这种心急读书是根本读不好书的,书是世界上的宝物,犹如对人精神营养的极佳品,需要慢慢地去咀嚼品读,慢下来,才能好好地消化吸收。世界上不只是写作读书,需要这种慢功夫,就是治国也是一样,以往人们恨不得一下子实现共产主义,事实证明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少一步都是不行的。
读老舍这段,也解放了我的思维,也可以把一个难办的事情,由多化少化成小节,一小节一小节地完成,这样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屈原《离骚》的句子: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这说明做任何事情,要按一定的规矩来,想走捷径是行不通的。
一个真正热爱读书的人,热爱创作的人,一定要自己真静下心来,真正读上几本中外的名著好书,也许只有,在读书写作方面,才能有一点小小的进步,这是老舍讲的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给我的最大的启发。
读老舍先生《敬悼许地山先生》——许地山先生读书的痴劲
我曾读过许地山先生一篇散文,《荼蘼》,被文中那种爱的哲理诚服,想许地山先生为什么能创作出那样美的作品?
昨晚,我读作家老舍先生一篇文章《敬悼许地山先生》,才找到了答案。
不过,你不要让他独自溜出去。他独自出去,不是到博物院,必是入图书馆。一进去,他就忘了出来。有一次,在上午八九点钟,我在东方学院的图书馆楼上发现了他。到吃午饭的时候,我去唤他,他不动。一直到下午五点,他才出来,还是因为图书馆已到关门的时间的原故。找到了我,他不住的喊“饿”,是啊,他已饿了十点钟。在这种时节,“玩”字是用不得的。
这就是说许地山当时进图书馆看书,读到了好书,一直读下去,读了将近十个小时,想现在的人读书,有那一个能一直坐九到十个小时连续地读,这样的人恐怕并不是很多的。
这就说明许地山先生读书,有一种特别的痴心,我曾看过一些中外名人的传记,他们身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他们爱的事情,有痴之心。
《红楼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现在的读者能读到《红楼梦》的小说,可知曹雪芹当年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是怎么一种痴劲儿创作的,没有这种痴劲儿,是无法完成这本小说的。根据红学大师周汝昌在百家讲坛讲,他当时创作《红楼梦》的时候,连纸都没有,就用一些旧书的背面一个字一个字写起来的,这足见当时创作的艰难,可是他一心一意要写成这本小说,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就是这个痴劲儿完成了这本小说的创作。
蒲松龄在他的一篇小说最后有一个点评,并对艺痴有一段议论: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这种痴劲儿,就是一种真正的热爱,像陕西作家路遥、贾平凹、陈忠实等老师,他们为什么能写出好作品,主要原因对文学是真正热爱,用贾平凹老师说的话,热爱书中的人物,善待它,它就会听作者的话,跟作者有很好的合作,如果作者不喜欢它,他不会走进作者的创作的小说的人物之中,成为小说中有生命有感情的人物。
如果真正爱一件东西,那是了不起的。我们平常说心爱神知,只要心中真正有这么一个爱的念头。
贾平凹老师写过一篇散文《红狐》,有一个人喜欢一把古琴,时是长了,古琴不弹,竟自己发出世界上最优美的旋律声,这就是对古琴真正热爱的结果。
读老舍先生这篇文章,我悟出了读书写作,要有一种痴劲儿,或说痴心,把一本好书,或在写作过程中,把每一个中国汉字看成有生命的人一般,它是有人的全部感情,或哭或笑,如在眼前,这样读书或写作,自有境界出现。
许地仙本身对创作有痴爱之情,同时,他还是一位能鼓励身边的作者把创作坚持下来的人之一,这和他的痴心读书写作是一致的。老舍在的文中写道:“在他离英以前,我已试写小说。我没有一点自信心,而他又没工夫替我看看。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他的文艺意见,在那时候,仿佛是偏重于风格与情调;他自己的作品都多个有些传奇的气息,他所喜爱的.作品也差不多都是浪漫派的。他的家世,他的在南洋的经验,他的旧文学的修养,他的喜研究学问而又不忍放弃文艺的态度,和他自己的生活方式,我想,大概都使他倾向着浪漫主……”像老舍这样一位大作家,都在写作中曾经没有过自信心的时候,许地仙先生就鼓励他,我只能抓着机会给他朗读一两段。听过了几段,他说“可以,往下写吧!”这,增多了我的勇气。
这样我联想到,小作者,虽小,也不能失掉自信心, 一定要真正先把写作的自信心增加起来,要不然是进行不下去的。有了自信心,坚持写作,这也算是个人真正爱好写作。
老舍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动情地写下了一段话:啊,地山!你记得给我开的那张“佛学入门必读书”的单子吗?你用功,也希望我用功;可是那张单子上前六十几部书,到如今我一部也没有读啊!
从老舍写的句子中,说明读书,对于作家是多么重要的事啊?作家为什么能成为作家,能写出好作品,首先是读了不少书的人,而且是大量地读书,我想这方面老舍、许地仙俩位大师都是我们现在人学习的榜样。
我读到老舍先生这一段关于读书的句子时,真想一口气读六十本,把手中要写的的停下来,全心去读。
读书一定是对书真正的爱,是一种如醉如痴的读书,像老舍、许仙俩位大师那样,只有真正的痴心地读书,用心读书,是真正热爱读书这件事,把书当作老师,当作好友,当作知心爱人一般,只有这样,也许能真正走进书中的美好世界,这是老舍作品,在读书方面给我的一个启示。
读老舍先生《茶馆》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贪腐。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