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著定义
满足以下条件的小说、诗歌或戏剧等文字作品被称为世界名著。
1.“名著”一般都拥有最广泛的读者。它们不是只风行一二年,而是经久不变的畅销书。《飘》比起莎士比亚的剧本和《堂吉诃德》来,读者就相对地说要少得多。有人作过较切合实际的估计:三千年来,荷马的史诗《伊里亚特》至少拥有两千五百万读者。名著问世后未必在那个时代就成为畅销书,要有一定时间才能拥有越来越多的读者。
2.“名著”通俗易懂,不卖弄学问。它们不是专家写给专业人员看的专门性著作,无论是关于哲学或者科学,历史或者诗歌,它们所论述的是关于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题材,而不是学究式的空谈。这些书并非为教授们所作,而是为普通人而写。要学高深的教材,必先学基础教材。“名著”所论述的都是各个专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名著”是基础教材,所不同的是它们不是互有联系的一整套教材,也并非按难易程度和问题的技术性而编排。有一类书却应先读,以便有利于名著阅读,那就是名著的作者读过的别的“名著”。以欧几里德的《几何原本》和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为例。读欧几里德的这本书无需事先学习数学,因为该书本身便是名副其实的几何入门和基础算术入门。牛顿的书则不然,因为牛顿运用数学来解决物理问题,他的著作深受欧几里德关于比例和面积的论述的影响,若不先读欧几里德的书的话,恐怕连科学家也难以一下子读得懂。我的意思不是说科学巨著可以轻易读懂,而是说要按历史顺序读才能事半功倍。正如欧几里德能启发人读懂牛顿和伽利略的著作一样,牛顿和伽利略又能帮助人理解爱因斯坦的著作。这一观点也适用于阅读哲学著作。
3.“名著”,永不过时。为便于比较,我们把眼下流行的书称为“当代作品”,它们只流行一、二年或至多十多年。许多早期的畅销书恐怕你连书名也记不起了,也不会再有兴趣读它们。而“名著”却不会因思想运动、学说更迭、舆论分歧而过时。名著不是供学者研究而积满尘垢的遗著,而是当今世界上潜在的最强大的文明力量。人类的基本问题代代相同。读过德摩斯梯尼的演说辞和西塞罗的信件,或是培根和蒙田的散文,任何人都会发现:人们对于幸福和正义、美德和真理,甚至对于安定与变幻本身是何等的笃信不疑!人类为其目标而奋斗的道路看来是不可改变的。
4.“名著”令人百读不厌。只要你认真阅读,你决不会感到扫兴。名著一页书所包含的思想要比一整本普通书的内容还要丰富得多。它可以使你百读不厌,其中的养料汲之不尽。理解能力不同,或对事物持不同见解的人,都爱读“名著”。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格列佛游记》、《鲁滨逊漂流记》和《奥德赛》。儿童可以饶有趣味地阅读,但未能领会其中能为成年人所欣赏的全部妙处和含义。
5.“名著”最富有教育意义。“名著”含有其他书籍所没有的东西,不论你是否赞同书中的观点,它们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老师。“名著”受到那些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人的广泛讨论,“名著”是许许多多书籍所论述的题材,论述“名著”的书多得不胜枚举,大部分已为世人遗忘。
6.“名著”论述人生有待解决的问题。世上有一些真正奥秘的东西,那是人类知识和思维局限性的标志。人们不仅带着疑问开始探究,也往往满腹疑团终止探究。真正有才智的人老老实实地承认未能理解的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不是显得知识浅薄,而是表明知识的渊博。读书的人都以知识不为国界所局限而深感庆幸。我不知道如何冲破政治上民族主义的桎梏,但我确实知道我们可以怎样成为人类各方面精神的朋友,而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就是靠阅读“名著”。其中小说按照篇幅长短可分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 最早的小说雏形当始于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史》--也有人认为是笛福《鲁滨逊漂流记》。
戏剧名著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莎士比亚戏剧,其中包括《罗密欧与朱丽叶》、《奥塞罗》、《李尔王》、《哈姆雷特》、《麦克白》、《温莎的风流娘们》、《仲夏夜之梦》、《亨利四世》等等脍炙人口的名作。除此之外还有歌德的《浮士德》、萧伯纳《圣女贞德》等等。
诗歌方面的名著有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但丁《神曲》、拜伦《唐璜》等等, 此处不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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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著读书笔记
——《悲惨世界》读书笔记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悲惨世界》是一本多么伟大的书籍呀!它使我了解了雨果对社会下层人士的同情,对善良与邪恶的了解。一部闻名遐迩的世界名著,它把惨淡荒芜世界中人性的种种改变尽收眼底,让我不禁感叹人性的微妙。
我相信人性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我刚接触这本著作是我对主角冉阿让我首先是对他同情。为了因受饥饿而哭泣的幼小侄女和外甥女,去偷了一片面包,而被判徒刑的冉阿让,被关了十九年,到四十六岁才被释放出来,这不仅让我的心情沉了下去,似乎不可能在浮出水面。当他被释放出来时接受的却是人们对他的歧视。最后只有仁慈的主教米里哀,把他当人招待。环境改变人的本质。在服刑期间他早就养成了那种恶习。一开始他并没有被主教的那种仁慈所改变,并且他偷了主教德银器。令人震撼的是主教他原谅了冉阿让,并且把他偷得银器作为礼物送给了冉阿让。终于冉阿让醒悟过来了,他带着主教给他的一点点温暖和光明改了名,定居在法国的北部。他对于自己居住的城市尽心尽力,人们都被他感动了,他做了这个城市的市长。
命运是折磨人的。冉阿让并没有以这样的结局结束他的一生。他的命运就这样的折磨他,让他再次踏上了逃亡的路途。
冉阿让的一生是让人感慨的,也是让人深思的。一个人从一块面包彻底的变坏,在从一幅银器和人们对他的改变变为一个彻底的好人,作为市长。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变化啊!人性的两种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了。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掩盖不住他丑陋的本性。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者……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另一种则无论什么情况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因而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震憾。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有更多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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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著读后感45篇
篇1:《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7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孩子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也从另一方面体现了这一点:交通银行为了回馈用户的支持,举行了一场现场抽奖仪式,在抽一等奖的时候,嘉宾抽出了第一位幸运儿,但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少一位数字。按照抽奖规则,中奖者“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所以该号码被宣布作废。但令银行没想到的是,此后连抽次,顾客留下的手机、座机号码全都是空号或停机。第7个电话倒是有人接听,但对方告知,没有这个人。一等奖抽到第8位时,电话通了,这位顾客在电话中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中奖后,回应道:“别骗我,哪有这等好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原本预计在半个小时内结束的抽奖活动却拖至三个小时才结束,一些人分析说,“短信中奖”、“电话中奖”等骗局、陷阱太多,致使一些人不敢随便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而留下真实电话的中奖者,也不敢轻易相信电话通知的中奖消息。
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蟋蟀善于建造巢穴,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编织罗网方面具有才能,人类用三角尺和圆规也未必能画出那么出那么准确的网;螳螂善于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是对方惊慌失措……让我们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有一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迷迷糊糊地收拾好书包,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还没上床就被妈妈叫住了:“天卉,老师发来短信了,语文课文要背诵,你背完了吗?”我心里一紧张,支支吾吾的说:“背…背…背完了。”妈妈好像看出了我的心虚,又厉声问了一遍,我无言以对。在妈妈的严谨督促下,我睁开那已经要打架的眼皮,无力的背诵着课文,背着背着,就快要睡着了。这是妈妈问我说:“背完啦?等会儿,啊?我一听要来检查,连忙胡乱的看了几遍,其实也没看到什么。一开始背诵,我就卡壳了,连开头都不知是什么,这是妈妈提醒了我才开始背出来。到后来不是卡壳,就是背多字,而且还差点漏了一大段文字。到了最后,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了,让我重新背熟了再背。我可不愿意,连忙说:“唉,差不多差不多,反正不都一样。”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那开头的几个字,结果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篇3:《童年读后感》读后感
初读《童年的秘密》,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成人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
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番感人至深,震耳发聩的豪言壮语就是来自于著名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著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小学时他就嫉恶如仇,敢想敢做。在他还没毕业时,就被开除了,不得不当上了童工,经历了一段苦难的日子。后来在保尔哥哥和老布尔什维克的引导下,保尔参加了红军。在此期间,保尔历经艰苦,饱尝了各种苦难地打击。在一次感染了伤寒病时,在死亡线上徘徊的他,以健壮的身体和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回来,再次为革命事业做出新一轮的奋斗。所以我非常敬佩保尔不畏病魔的侵扰和不怕命运挫折的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
书中有一段情节使我最为感动。省团委朱赫来派去了三个人,杜巴瓦、潘克拉托夫和保尔去抢修铁路。铁路的抢修工作开始了,谁也不会想到条件会多恶劣,冰冷的秋雨浸透了人们的衣服,冷飕飕的,又重又凉。到了晚上,几百个人就穿着那给雨淋透了的沾满了泥浆的衣服,睡在冰冷的地面上,并且紧紧地挤着,竭力想用体温来相互取暖。他们每天的食物更是让我望而生畏,一碗素扁豆汤和一磅像煤一样黑的面包。每天就是吃这些食物来使全身充满力量去干活的!
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保尔走过这些不平坦的道路呢?是信念、理想、毅力。正是他有了坚贞不移的信念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理想与顽强的毅力才创出了这块“钢”!
“宝剑锋出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就像一条充满崎岖的道路,要想达到目标,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与险阻,这时我们就要懂得面对,所以我们就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这样才不会迷失方向。
读完了这本书,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当我遇到挫折而流泪时,当我在向理想迈进的过程中动摇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我就会向保尔学习,克服种种困难,怀着美好的理想与信念,向成功奋发进取!因为“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5:《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就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就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就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就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就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篇6:《简爱》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世界文学作品——《简?爱》。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多。
这本书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她和她的两个妹妹在英国文学史上有“勃朗特三姐妹”之称。这本书发表后,深受各国读者喜爱。后被拍成电影,广为流传。
这本书是夏落蒂以自身经历为题材创作的小说。虽然书中的故事是虚构的,但里边许多人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取自作者及周围人的真实体验。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的父母早逝,把她托付给了她里德的舅舅。但她的舅舅不久后也去世了,临死前让简·爱的舅妈收养她,她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但对她很不公平。简?爱后来上了学,认识了海伦,她们俩很要好。简爱在学校待了八年,有一次看到了一份招聘广告,决定去应聘,最后当上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后来她又认识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庄园主——爱德华?罗切斯特。他很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他。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阻挡了他们,说罗切斯特先生已经有妻子了。简?爱知道了这一消息后,毅然离开了他。在她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风餐露宿,沿街乞讨,历尽磨难,最后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发现圣·约翰是他的表兄,她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曾向简爱求婚,但简·爱对罗切斯特的爱始终如一,他拒绝了表兄的求婚,回到了桑菲尔德。这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因为他的疯妻子放火烧房子遭遇火灾失去了一只手并且双目失明,但简·爱却对他不离不弃,又毅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简·爱是一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人,如果换做我们是简·爱,我们会忍受那样的压迫吗?我想是不会。从今天开始,我要好好学习简?爱的那种精神。当然了,简?爱身上还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去发现;去探究;去学习……
篇7:《朝花夕拾》读后感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篇8:《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篇9:《西游记》读后感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电视便是《西游记》,最爱看孙悟空除妖保师西天取经,最爱看猪八戒那搞怪的摸样,最爱看沙和尚一片护师的忠诚热血。
起初,我也不知道谁写了《西游记》,写它干什么,我只沉迷于五花八门的法术兵器和怪模怪样的妖魔鬼怪。每天都和小伙伴们扮演其中的角色,不过孙悟空这个角色是大家争着演的。
孙悟空可谓是《西游记》中的最大主角,我起初看《西游记》的原因便是我最爱孙悟空这个角色。金毛雷公嘴,威武霹雳腿,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和能识别妖魔的火眼金睛,不用说,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如意金箍棒。
小时候,我每天都幻想我也是西游队伍中的一员,我也有很厉害的法术和兵器……
现在整本的《西游记》我都看了不止五遍了,虽然与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故事情节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依旧能从字里行间体会出西天取经这一路所遇到的艰难险阻,自然的,对这些取经人物的认识也更多了一些。
“俺老孙来也!”或许这句话是书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的,几乎成了悟空的口头禅,这句话中蕴含着悟空的自信。悟空的通天本领是不容置疑的,每个妖魔都很厉害,都有自己的绝招和法宝,但悟空却每战必胜,越战越勇,也难怪,他可是战斗胜佛齐天大圣呀!他不但有通天本领,而且他还有一颗忠义的心。在十万八千里的漫漫大道上,哪一次唐僧遇险不是悟空第一个出手救他呢?特别是在“三打白骨精”中,他被师傅抛弃却依旧担心师傅的安危,此等忠义,天地可鉴啊!
说起猪八戒我就想笑,猪样人身,还是天蓬元帅呢!八戒八戒,头条戒律便是戒色,他倒好,取经路上色心不改,为此给师兄弟们添了许多麻烦,比如“四探无底洞”吧,那白鼠精幻化成一位美女,八戒见状一直在师父面前为她说好话,弄得大师兄又伤心又气愤。即便这样,我依旧喜欢他,因为他若不在取经队伍中,那这队伍就不会那么充满活力了。
最辛苦的人莫过于沙悟净了,他可担着担子走了十万八千里啊!然而他对师傅依旧忠心耿耿,在取经途中猪八戒好几次劝他分行李散伙,沙悟净却全都严厉回答“不分”。我想,要是现实社会中多几个像沙悟净那样忠厚老实的人该多好啊!
“西天如来点金蝉,收徒历险万里难,寻得极乐取真经,共别皇恩去雷音。”说的便是西天如来大弟子金蝉子转世——唐三藏。他可谓是佛家真弟子,他一心向善,一意向佛。十万八千里,漫漫西去途,软弱无能而又善心不变,糊涂枉人而又师徒情深。唐僧是这支取经队伍的领导,也是《西游记》获得好评的第二人物。
《西游记》是编织我童年梦想的丝线,是谱写我美好童年优美乐章,它是我的启蒙老师,让我懂得了凡事只要坚持就能成功,让我懂得了只要一心向善,便会有好报,让我懂得了衷心、讲义气,便能让人敬佩。
那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已安放在我的书架上,有时我会望着它沉思,是否我也可以像吴承恩一样再创一部神话呢?
也许现在的神话都像珍珠一样琳琅满目,但我更爱这枚蓝色宝石——《西游记》。作文
篇10:《三国演义》读后感
五字品《三国演义》忠织席贩履却不忘报效国家。黄巾叛乱,独自望榜叹息,结识了羽、飞是他一生驰骋的翅膀。仕途不顺,没有泯灭他振国兴邦的志向,纵使是第9路诸侯也要铲除乱臣贼子;没有容身之处又如何,他依然为了兴复汉室奔波劳累;兵少将寡,他依然不与奸邪为伍,他毅然决然的守住徐州。三顾茅庐,那是他救民于水火的渴望,收取西川,北上伐曹那是他分内之事,因为他是汉室宗亲,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大汉皇叔刘玄德。
孝单福,一个虚假的名字,却不能掩盖住他的才能,初为刘备军师,便立下赫赫战功,破曹军八卦阵,不慎路出马脚。几天后他收到了家书,那是家母的信,言曹操将杀了她。那是封假的家书,可是身为人子,他不能见自己的母亲遭人祸害。自古忠孝不两全,却以百善孝为先。他辞别了刘备,走上了一条诠释善孝之路,这一去却害死了他的母亲,他用悲与疼缠裹着自己的才智,用一生的前途守着对母亲的孝。徐庶,一个在书中描写很短,但他是我经常想起的名字。
智“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身居卧龙岗,心知天下事。欲守明主,以展青云之志。隆中三策早已成竹在胸,火烧新野那是他初出茅庐的小手笔;舌战群儒,只是谈笑而已;火烧赤壁方显他的才智。借荆州,气周瑜,取西川,定蜀中,又是何等的英雄。白帝城托孤,是刘备对他的信任,对他才能的肯定;居相府,退五路雄兵,七擒七纵,让对手心悦诚服;北上伐魏,七出祁山,是何等的毅力;木牛流马,是那个时代科技的曙光。空城计,更从心里上战胜了敌手;五丈原,是人们对他永久的怀念……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中华大地出英才,千古智绝诸葛亮!
义结义誓言千古仿,铮铮铁骨无来者,桃园三杯酒注定了他要与两位兄弟同生共死。随刘备流浪毫无怨言,许都的锦衣玉食却无法掩饰思念兄弟的惆怅。汉寿侯爵又如何;闻兄河北不还是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吗!他傻不?不!那是他对人们叙说什么叫兄弟之义。华容道上立下生死军令状,誓斩曹操。可往日情分怎么能忘,座下赤兔马是曹操所赠,身上青蟒袍也是其所赐,他忆起当初被曹操围困,曹操没有杀他,而是礼贤下士,自己还斩了他六员大将……他心软了,在生与死的选择中,他还是放走了曹操。这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吗?可他做到了,因为他是义神关帝爷。奸白色的脸谱中,透出阴森之气,一副奸诈模样,也许那并不是他的本色。宁为我负天下人,也不教天下人负我,那是他做人的信条,也是他内心的读白。刺董卓,拟矫诏足见其奸雄本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他称雄的手段。官渡之战,成就他王者的垫脚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诗情才气不失男儿气概。爱才,他失了关羽,放了赵云,重才;郭嘉、典韦为他忠心至死,赤壁败了却没有击倒他征服天下的雄心,他依然重整旗鼓平定北方。曹操实不该用“奸”字来写,他应该再配一个“雄”字。他的诗中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五字,不足以诉尽对《三国演义》的感慨,它的内涵与魅力概述了政治与军事的智慧,是我们中华民族一部经典巨著。
篇11:《三国演义》读后感
寒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
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篇12:《三国演义》读后感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篇13:《水浒传》读后感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篇14:《简·爱》读后感
从简·爱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灵。当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继承2万英镑成为富翁时——要知道她当乡村教师的年收入才30英镑,她显得还是那么平静,没有过分的激动。而当她知道在这世上还有几个亲人——正好是救过自己的奥利佛兄妹时却高兴得简直疯了。她主动提出把遗产与奥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么慷慨大方,一个不为金钱所迷惑把亲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让人感动的还是当她回到桑非尔德府发现这里已成了废墟,听说罗切斯特为了救别人被压断了一只胳膊眼睛也瞎了时,她不顾一切地找到罗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顾他,还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么纯洁、多么高尚的爱情啊!
整本书写的就是简·爱一个灰姑娘的人生经历。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运的安排;第二个方面,她又在捍卫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这个故事,可以说是一个灰姑娘的的奋斗史。她在追求一个基本的权利:平等。
《简·爱》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只要坚忍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是可以冲破重重险阻,达到自己的目的的。简·爱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正直善良的品质让我敬佩,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篇15:《骆驼祥子》读后感
在读完《骆驼祥子》这部老舍笔下具有悲剧色彩的名著之后,我的第一感觉是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祥子一生梦寐以求的洋车终在无数次巅簸坎坷中碎了,散了。的确,理想与现实的不相符造就了无数的遗憾。多少莘莘学子由于家境原因不能升入理想的大学;多少各方面的人才由于内外在的原因不能进入各自专长的领域。光靠幻想,梦是不可能成真的,即使像祥子那样不知疲倦地追求,梦想最终还是破灭了。可以说,这是一个悲剧。同时,祥子最终的堕落与社会之堕落是分割不开的。有些人因出身贫寒,所以为自己的将来而努力奋斗,却无果。这是什么造成的,是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中,钱似乎能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根本是个“假命题”。因此,若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良好的生活背景必不可少。相比之下,后者因素比例更大,所以制造了那么多的遗憾,甚至于悲剧。现实社会中的机遇也决定着理想的实现与否。法拉第小时候家境贫寒,偶然的机遇使皇家学院院长哈维认识了这个聪明好学的孩童,最终使法拉第成为了著名的电磁学家。日本著名商业家松下幸之助刚刚创业曾一度破产,但也是偶然的机遇使他认识了世界名牌公司,使他走向了富裕之路。但是这样的人毕竟只占少数。理想和现实并存才能实现突破,创造历史。
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所反映出来的有关人格改变的问题,也给我很深的印象。祥子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这样恶劣,那么祥子一定不会是这样的。可是事实是这种事情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也在不断发生,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一开始的品格,成为和祥子一样的行尸走肉。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现在的社会里,那么情况一定就不一样了吧?可是事实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即使是在现在的社会里,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很多事情就象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而这种问题似乎也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品格。当人们惊醒时会发现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说,祥子变成后来的样子不是一个偶然,而是一个必然。
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与生活斗争,只是他失败了。而他的失败就败在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那么事情就不会是这样。可是,事情是没有如果的,当生活开始的那天起就没有了如果,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向前,所以我们要让自己永不后悔。
篇17:《西游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其实三个徒弟都是不错的!)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篇18:《三国演义》读后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篇19:《儒林外史》读后感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20:《资治通鉴》读后感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着名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残暴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淫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淫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毛主席的《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看来我们伟大的毛主席也认为,只要我们综合历史上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篇21:《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22:《四世同堂》读后感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篇23:《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向人们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天下,人们无不在作者富厚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肯定社会生活的反应,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名著阅读读后感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起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名流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著《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的合称。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富厚多彩,他们的作品博识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罗曼·罗兰牢牢紧驾驭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现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名著阅读读后感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量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力。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警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醒目的神话英雄读后感。
篇24:《红楼梦》读后感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篇25:《三国演义》读后感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
篇26:《简爱》读后感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生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她有着非同一般的毅力。她坚信:贫困并不是失败的象征,也不是天然成功的标志,一个人能不能在贫困中实现自我超越,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自己。因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没有因自己是一个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都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最终,她实现了和罗切斯特精神上的平等。
从不幸中铸就属于她自己的智慧的钥匙,这就是简的超越!
简用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幸和挫折,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如果没有那份纯洁,她也许早就和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只是为了坚守心中的那份纯洁,她毅然放弃了唾手可得的爱情——她喜欢的不是名利双全的罗切斯特,而是纯粹的爱!零度的爱!
人,不因为美丽而可爱,却因为可爱而美丽。简生命的高贵,源于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飘散出来的一种芬芳,是种恬淡的气质。她索取的养料是最少,但她却是花开得最美的一株。在经过一场轰轰烈烈之后,她仍用淡淡的心情去回应,这就是让人领略的充满怜悯爱心和宽容的精神世界。
一个高贵的.生命,窘困的环境改变不了他的高贵,艰难的命运同样改变不了他的高贵。岁月的流逝不仅没有削损简的容颜,反而给她增添了新的魅力,走过了风华,拗过了流年。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优雅地享受生活,轻松地经营人生。斯者,如简。
《简爱》中的主人公简爱小时候父母就相继逝去,按舅舅的遗愿到舅妈里德太太家居住。在那里,简爱没有尊严,还常常要忍受表哥表姐们的打骂,受各种如罪犯般的虐待,没有童年应有的快乐与幸福,没有应属于自己的自由。后来她被舅妈像扔包袱一样扔到了劳渥德学校。她所在的这所学校没有充足的食物,没有好的教师,条件极差。
但是简爱并没有悲观消极,在那里学会了许多东西,例如,弹琴、异国语言、纺织等。后来成为了一名知识丰富的教师,被应聘到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后来她和她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结了婚。但是当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室时,无奈于罗切斯特的前妻的破坏之下,她辞了职,一路流浪到了圣约翰家住下,找到了自己真正的亲哥哥姐姐,后来继承了亲叔叔的一份巨额遗产,变成了有钱人。但她心里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毅然抛弃巨额财产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可是她看到她曾经爱过的人现已双目失明,腿残废了。原来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简爱还是义无反顾的要和她爱的人幸福的生活下去。
简爱,她让我敬佩。以前,她没有尊严,没有属于自己的一切,但她用自己坚强不息的精神,努力的劳动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另一种生活。
她,在被人逼得没有尊严的时候,依然还是不放弃自己的未来,不愿成为别人的傀儡,立志要走向成功的红地毯。
而我的妈妈,她就是一个拥有简爱的那种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她也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靠着自己的劳动在社会上走出自己精彩的未来之路。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的一句话:“孩子,将来我不希望你继人膝下,要永远坚持不懈的朝着自己的目标进发。我不要你做默默无闻的小草,我要你做草丛中的牡丹花。你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挖掘自己的能力,进入社会高端,这样才不会让社会的黑暗给吞没。你看妈妈,不就是靠自己的知识和劳动来创造了令我自豪的成果么?当然,这还不够。等妈妈再赚了钱,就继续一步一步升高妈妈的地位层次。你要以妈妈为榜样,来靠自己的双手亲自创出未来的精彩人生,不要靠着别人去生活。这样,自己亲手创成的人生之路走起来才会觉得自豪!”
篇27:《童年》读后感
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感觉有些压抑,可能是被文中的气氛给感染到了吧。
阿廖沙的父亲在他三岁的时候已经离开了他,虽然阿廖沙那时候还很小,不过我猜阿廖沙也很心疼吧,自己深爱的人离开了自己,能不心疼吗?躺在昏暗昨小房子里,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的那个人,已经不能再见到了, 失去了父爱的童年不是一个完整的童年。阿廖沙的母亲在知道自己心爱的丈夫离开人间的时候,想在孩子面前树立自己的坚强形象,可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往下流,她在哭,哭到手都抖了,可见她是多么喜爱她的丈夫。
没人知道她有多么想替躺在地上的这个男人与这个世界别离。
因为父亲的去世,令到他们母子两个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就这样,阿廖沙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
外祖父是个很奇怪的人,脾气时好时坏,阿廖沙经常遭受到他的毒打,阿廖沙某次毒打过后,外祖父却“意外”地来看望他,还给他说了很多自己的故事,阿廖沙从那天起觉得外祖父并不是很可恶。善良的外祖母也经常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他的亲戚,两个贪得无厌,自私自利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不停地在吵架,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情应该很沉重吧,明明是一家人,应该开开心心地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却因为财产的问题每天闹得不可开交,谁不想拥有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家庭?谁不讨厌那个自私自利的混蛋?
其实他也想过调节家里的关系吧,只是他没有能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度过的。虽然这样,不过他认识了深爱着自己的伙伴“小茨冈”,每次遭到外祖父毒打的时候,小茨冈都会用胳膊挡住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我猜那时候阿廖沙的心里面很幸福吧,除父母跟外祖母外还有人对自己这么好。小茨冈那么好的人,有时候却去偷窃东西,外祖父知道后不但没有批评,反而表扬,从这里可以看出外祖父的贪得无厌,小茨冈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那时候肯定好心疼吧,不过应该也有些麻木了吧,已经是经历过一次了。
我在想,小茨冈在他的年龄段正处于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玩耍,可是却因为家庭的环境被迫谋生,从前的我还一直抱怨着什么,不过看完小茨冈的经历以后,我会好好地珍惜着我眼前的一切,我不想后悔,我会抓紧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篇28:《稻草人》读后感
《稻草人》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一粒种子”、“祥哥的胡琴”、“将来做什么”、“月娘娘的亲事”……令人沉醉。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一粒种子”和“稻草人”。
“一粒种子”讲的是世界有一粒核桃大的种子,而且是唯一的一颗种子,这颗种子非常珍贵。国王得到了,非常开心,把它当成宝贝似的供养,等待奇迹的出现,但最终失败了,只好不耐烦地扔掉了;富翁得到了,非常骄傲,也精心地照料它,可是几个月过去了,没有创造出他所期待的奇迹,只好无奈地抛到别的地方;商人看到了,就把种子种起来,用最好的肥料照顾它,盼呀盼呀,最后又没戏了,就往街上一丢;又被一位军人拿到了,同样也用以上几位的方式供养,等呀盼呀,一等就是一年多,最终还是没能养成,于是,他马上用力一扔,种子坐了快速飞机,直往麦田;最后,被一位年轻的农夫拿起来,农夫种下种子,任其自然成长,终于,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大树发出的浓郁香味,让人们脸上绽放出和平的微笑。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其实,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存规律,要是违背了这种规律,就会产生相反的效应。就好比种子,种子的成长也需要适合它的环境和适合它的人选。文中的国王、富翁、商人、军人就因为不懂得这种规律,所以没有把种子养大。同时,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现在许多溺爱子女的父母,他们把自己的孩子当做宝贝一样供养,不愁吃,不愁穿,不需劳动……我想:温室里长大的花朵都不会强大,何况是人呢?他们不正像那一次次被抛弃的种子,永远也长不大。就像那最后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一样,只有经历过风雨,才会茁壮的成长。
“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稻草人亲眼目睹了三件令人十分伤感的事。
稻草人的主人是一个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得了重病死去了。老太太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五步只内的事物,靠种稻田养活自己。每年庄稼都闹灾荒,年年收成不好。今年好不容易等来了风调雨顺,稻子却被虫子吃了个精光。稻草人非常着急,怕主人承受不住一年又一年的伤心,急得自己恨不得全身扑上去赶走虫子,但是却一动也不能动。
一名渔妇坐着一艘小船,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想给生病的孩子熬鱼粥喝。孩子口渴了,渔妇就用碗从河里舀起一碗河水灌进孩子嘴里。孩子咳嗽得更厉害,只剩下喘气,后来就没声了。即使孩子生了重病,渔妇也没有空闲和时间去照料他,不得不硬着心肠把生病的孩子扔下不管,看到这一幕。稻草人恨不得自己去作柴火给孩子煮茶喝。可是,稻草人心里虽然很悲痛,但是他没法动,就只能一面叹气一面哭,像树木一样定在泥土里,连半步也不能动。
另一位妇女更伤心。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产全都给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她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可着急死了,想救她,拉住这位妇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因为它连半步也不能动。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和人差不多。它非常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伤心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
从这本书中,我确实收获了许多,有做人的道理,有学习生活的态度,有生活的常识……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读书学习的机会!
篇29:《小王子》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为自己尽早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不知道怎样开启对《小王子》的理解,过多理性的分析不是我的期望,也不是我的专长。我只是简单的说着我的见解。
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比如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比如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比如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其实他们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缩影。小王子厌恶着他们的生活,他一路上只是感觉到大人们怪怪的,不可理喻的,失常的……
而直到他来到地球,他碰到了小狐狸,并且在小狐狸的要求下驯养了她。她认为,如果小王子驯养了她,她的生活一定会是欢快的。她会辨认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的脚步声会使她躲到地下去,而小王子的脚步声就会象音乐一样让她从洞里走出来。她知道小王子终究是要离开的,但是她是知足的,她为拥有麦子的颜色而欢欣,因为看到麦子,她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因为她孤独的心有了张望的方向。
小王子在与小狐狸一起的日子,小王子懂得了玫瑰的独一无二,并且他开始认为玫瑰驯服了他,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狐狸那里学会了爱,认识到了他所要追求的东西,他要离开小狐狸去承担他的责任,然而小王子却不知道他驯养了小狐狸,同样他对小狐狸也有必须担负的责任。但是小狐狸还是送走了小王子,并且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最后发现自己无法回去,他在降临地球的地方反复徘徊,并且深深想念着他的花儿。在不能回去的日子里,小王子会望着自己的星星,他说:“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忧伤脆弱的小王子无法忍受想念的痛苦,他要急切地回去,最后他选择了以蛇的毒液结束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是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自己笨重的身体回去。
最后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由于是柔软的沙地,竟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写到:如果哪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经过那样一个地方,请别走得太匆忙,就在那颗星星下等上一会儿吧!这时如果有个孩子朝你们走来,如果你们问他问题他不回答,那么,你们肯定能想到他是谁?
“我只是想说我们忘记了很多我们小时候相信的东西,曾经的理想和曾经的美梦。如此,我才会用‘童话’比喻说我们生活里面应该不能够少了相信这件事情,如果我们一早就不相信了,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这样生活下去?那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在成年的人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生活的芬芳来自于它与自然的接近,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里上。它时刻提醒我们那些最简单的快乐和最纯朴的情感,告诉我们快乐的来源有时只是一朵小花儿,或者,只是一滴晶亮透明的水滴,却远远不会是我们每日里忙的数字的堆加。最重要最本质的东西,恰恰不是我们能用金钱在商店里轻易获得的。这便是最简单的快乐。
篇30:《儒林外史》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的作者是清代的吴敬梓,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完成了这部讽刺小说,书中介绍了王冕、范进、杜少卿、周进、沈琼枝等人物形象,同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黑暗与腐朽。
《儒林外史》中最令人叹息的人物是匡超人(匡迥),他本是一个事亲孝顺、勤奋好学的人,马二先生也尽心尽力地帮助他,而匡超人却掉进了世俗的漩涡,又结识了潘三这样的坏人,他还帮着潘三干了两件坏事,当潘三被抓时,他马上和潘三断了联系,害怕官府查出自己来,这也是不正义之举。之后,他不但不学好,反而变得爱吹牛,对事不懂装懂,匡超人最终得到的是名士牛布衣歧视的一笑。匡超人本来很好,可深受八股文的毒害,又交了坏朋友,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感到可惜!
《儒林外史》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郭孝子,他不怕艰苦,历尽重重困难千里寻找被迫出家的父亲,可父亲却不认他,而他却默默无闻的供养着父亲,最终拿到了父亲的遗骨,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一桩心事。
郭孝子是天下难得的孝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儒林外史》中最令我敬佩的是奇女子沈琼枝,她被宋盐商骗去当妾,自己用了妙计出逃了。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女子始终与“弱”子联系在一起,但沈琼枝却恰恰相反,她不畏权贵,出逃后,她凭自己的满腹才情,写诗文出售,最终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和宋家解除了婚约。
《儒林外史》中描写了很多人物,读了之后,我感触万千,知道了什么是近墨者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孝子,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
篇31:《资治通鉴》读后感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篇32:《三国演义》读后感
说实在的,一月中旬时,我才真正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心中五味杂陈,虽然书名是平凡的世界,但我却读出了人生的不平凡。
就从主人公孙少平来说吧,他本来是一个农民子弟,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可他的脚步并没有从此停止不前,在家中光景逐渐起色时,他选择离家闯荡。刚来到黄原城时,他很迷茫,可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放弃。最后,他成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且,一有闲暇时间,他就会读书看报,以至于不让自己的思想停滞。最后,为了救人,少平的容貌尽毁,而当他可以选择安逸的生活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回去,做他的煤炭工人。
而在感情上,少平也不像他的哥哥少安,因为自己是农家子弟而不敢直面自己与晓霞的感情。
从孙少平身上,我看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努力拼搏,不甘于命运的精神。正如路遥在书中所说的:"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
看这本书的时候,正是我迷茫的时期,因为自己努力了却没有回报而感到十分纠结。
而这本书就像一束光,照进了我内心最无助的地方,给我勇气;它像一缕柔和的春风,将萦绕在我心头的愁绪通通吹走。我豁然开朗,虽然我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可能我只是芸芸众生中最渺小的一个,但于我自己而言,我就是这场电影的主角。你也许认为我很渺小,但我的内心是一个宇宙。“永远不要小瞧你自己,你的努力终会有一天得到回报,这只是时间的先后问题!”这是老师常说的一句话,起初我并不太懂,但现在却深深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少平的经历也告诉我这么一个道理:按照自己的意愿活得头破血流,也好过听从别人的安排,虚张声势地肤浅生活。
很多时候我都会抱怨命运的不公,为什么别人成绩比我好?为什么别人过得那么潇洒自在?渐渐的,我明白,抱怨是没有用的,唯有努力去改变,调整好心态,整装待发,才有可能过上自己想过的生活!有能力的人就是硬气,不是吗?
篇33:《红楼梦》读后感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席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篇34:《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着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跟十斤肥肉剁成肉末。十斤骨头斩成细末。镇关西明白鲁达来学自己晦气。不愿干,鲁达便把两包肉末朝镇关西砸了过去。镇关西恼羞成怒,抄起剔骨尖刀,刺向鲁达,鲁达逃到街上。镇关西追来,鲁达就顺势按住他的左脚把他踢倒。
鲁达踏住他胸脯骂道:你一个操刀屠户,竟然称镇关西,欺侮金家父女!今叫你尝尝俺的拳头!只一拳,就把镇关西打得出气没有进气了。
武松是一个硬汉,大家最熟悉他的故事,例如武松打老虎。这一天,武松摇摇晃晃上山,见一块大青石,便在那大石上休息了一会,这时忽有狂风刮来。武松心疑,又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去却见一只吊眼白额大虫(老虎),已落在背后!武松急忙一闪,闪到了老虎背后。大虫见没扑着武松,便前爪一搭地下,猛吼一声,把虎尾一甩,武松又闪到了一边。武松等老虎再次吼时,双手抡起哨棒,尽全身力气一棒击去,不料打折了旁边的树杈,哨棒一截两半。大虫咆哮,再次扑来,武松丢了半截棒,赤手空拳就势按着虎头。武松把老虎头直往土里按,又举起拳头猛击大虫头部,终于把大虫打瘫了。
李逵是沂水县人,再戴宗手下当小牢子。《真假李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李逵那天路过树林子,忽见有人涂黑了脸,拿了两把板斧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拦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操起朴刀去战假李逵,假李逵挡不住想逃,屁股已挨了朴刀,李逵抢前一步踏住那老家伙胸脯说:老爷才是黑旋风!然后挺着胸脯走了。
读了《水浒传》这部长篇小说,我仿佛认识了108个梁山起义的绿林好汉。从中让我感受到了:我们一定要学那些正直、行善的人,不能学那些专横跋扈、欺善怕恶的人。
篇35:《骆驼祥子》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跟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跟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跟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跟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跟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跟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跟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跟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篇36:《隋唐演义》读后感
《隋唐演义》讲的是我国古代隋朝唐朝的故事,共有一百回,是清代历史演义秀的一部史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褚人获。它的整体结构以史为经,以人物事件为纬,以隋炀帝跟朱贵儿、唐明皇跟杨贵妃的“两世姻缘”为大框架。
自隋文帝起兵伐陈开始,到唐明皇去世而终,记说了隋唐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作者用巧妙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岁末宫廷生活的豪华奢侈,刻画了隋炀帝花天酒地的形象,客观反映了农民战争的社会背景。
它还展示了唐代皇帝生活的骄奢淫逸。它同时还描写了一些轻佻的夫人,如武后韦后等,她们为了攥位,谋杀亲夫,争权夺宠,残酷无情。它还描写了一些草莽英雄的故事,如秦琼、程咬金、单雄信、王伯当、花木兰等,用笔豪粗,形象生动。在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隋炀帝。
他是书中的主人公,但却是个两面三刀的伪君子。当初在跟兄弟李渊公平竞争时,他明里做个简朴节俭、循规蹈矩、关心人民群众的好君王,暗里却骄奢淫逸,而且还买通宠妾,意欲陷害自己的亲兄弟。
母亲独孤皇后开始越来越喜欢杨广(即隋炀帝),而轻视了李渊。就这样,杨广步步高升,青云直上,终于做了皇帝。但是,做了皇帝后,隋炀帝的一些恶习开始暴露。他变成了一个残暴无情的暴君,骄奢淫逸。
相传有一次,听说某地可以看到一种十分绚烂美丽的花(人称琼花),隋炀帝当即迫不及待地要去观看。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不能迅速到达,隋炀帝便愚蠢地令人马上从皇宫开始修一条大运河。
大运河的修建使许多劳工由于辛苦劳动过度,加上士兵的无情鞭策而悲愤地死去。许多妻子没有了丈夫,许多孩子没有了爸爸,老人没有了儿子……大运河的修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隋炀帝观看琼花的兴致。
由此件经典的事情可以看出,隋炀帝是个只顾自己的感受,不考虑人们利益的暴君。当然,恶人有恶报,隋朝宫廷的花天酒地生活没有维持很久,隋朝就灭亡了。其实,我认为隋炀帝的政策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
他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也应该为人民着想。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是离不开人民的。一个君主,如果自己非常贤明,但是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的话,国家一样会变得衰败。
没有人民的力量,哪里有皇帝的威风!所以,我认为隋炀帝应该从获得人民的信任跟支持做起,尤其是贫苦人民。他们是特别能够接受新的政策,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政策。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贫苦人民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许多的困难,但是如果这时有人给予一点儿的帮助,他们就已经感到十分的感激。如,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没有衣服穿,所以只要皇帝为他们送来一些粗布袄,就会觉得皇帝十分贤明了。
此外,皇帝除了要获得人民的支持外,还要罢掉一些朝廷里的贪官。贪官不仅让自己从国家资产里牟取暴利,而且还对皇帝阿谀奉承,让皇帝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
这样下去,国家不灭亡才怪呢!所以,通过《隋唐演义》,我也知道了作为人民的领导,决不能只顾用自己的权势来压榨人民,而是要本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处处为人民着想,处处为人民服务。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越来越繁荣昌盛!
篇37:《西游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厚厚的书——《西游记》,虽然是文言文,可结合内容来读,却又觉得颇为有趣。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唐僧受国王所托,骑上马,去西天取经。一路上收了三个忠心耿耿的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在这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面临重重危险,各种妖魔鬼怪都想抓住他们,不过他们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他们用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获得了成功。
着每一个小故事,唐僧的勇敢、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忠心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他们每一个人都让我着迷。他们都如此的勇敢,而我自己呢?
我表面上好像是个勇敢的女孩,其实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胆小鬼。一到了晚上,总要把电视啊、灯啊之类的东西全部打开。其实是自己手脚不利索,打翻东西,可却总是莫名其妙的吓自己。实在不行了,我就做一条小尾巴,走进走出地跟在爸爸、妈妈的身后,从不离开半步。
有一次,晚上六点了。妈妈换鞋子准备出去,我问:“你去干什么?”“我去买袋盐,你快写作业去。”妈妈不耐烦地说。我跑了过去,说:“我作业早写完了,我跟你一块去。”“买袋盐你也跟着,又想干什么啊?”妈妈哭笑不得地说。我却已经换好鞋子,跟着妈妈跑了。
还有一次,爸爸的公文包落家里了,那是以是晚上八点半了。爸爸要上夜班,急得很,叫我给他拿下去。可是我看了看黑黑的楼梯,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停住了脚步,说:“我怕,你自己上来拿吧。”“我要迟到了,你快点拿下来。”爸爸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我看看楼梯,打了个冷颤,固执地说:“你自己上来拿。”
哎!我太懦弱了!我一定要向《西游记》里的人学习:我的人生还有很多风浪,我不应该去固执的躲避,而是勇敢的面对。
篇38:《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是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这部小说记载了受大唐皇帝李世民嘱托取得真经的唐三藏在遇到了三位徒弟,于是师徒四人结伴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种的困难,斩妖除魔,化解危机。他们为了取到真经,不惜劳苦。佛祖最终被他们的真诚所打动,于是赐予唐三藏真经。并封唐三藏为旃檀功德佛,孙悟空为斗战胜佛,猪悟能为净坛使者,沙悟净为金身罗汉。师徒四人功德圆满成正果。
师徒四人中最憨厚老实的就是沙和尚了,他在取经路途中任劳任怨,一心想要取得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每次探路他都是去睡觉。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己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但是他在与妖
怪战斗的时候,便是悟空的左膀右臂。由于悟空下不了水,他便成了水下的猛将,一点也不怠慢。
孙悟空,这是大家心中最喜欢的角色了。他报上名,哪个妖怪见了都会闻风丧胆。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勇敢,打败妖魔鬼怪,救出师父。
唐僧就是啰嗦可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
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
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4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篇41:《老人与海》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每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遇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如果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篇42:《草房子》读后感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著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篇43:《朝花夕拾》读后感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和《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篇44:《爱的教育》读后感
别人说,只有复杂的目光才能看懂复杂的东西。但是,“心”却是不一样,只有最纯真的心才能读懂最伟大的爱。亚米契斯就证明了这一点:他的巨作《爱的教育》就用小孩最单纯最渺小的心表达了世间最复杂最伟大的爱。
而在这渺小而单纯的心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精神讲话》。
故事是写男孩马可尔家里很穷,为了还债,他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可是不久,她和家里失去了联系。马可尔决定独自去找妈妈,开始了万里寻母的艰难历程……
在路上,马可尔经历了一切酸甜苦辣:船上的颠簸使他站不起来;疾病的煎熬使他痛苦不堪……但是,一路走来,有许多人给了他爱:酒吧老板的一点路费;船长请的一顿午餐;以及所有的人,都给予了他一份渺小的爱。而正是这不起眼的水滴,一点一点,汇成了小溪,汇成了江河,滋润着"心"的沙漠……
最后等到的,不一定是完美。当马可尔气喘吁吁地来到一家医院时,他见到了妈妈苍白的嘴唇,憔悴的面容,以及那忧伤的眼睛——妈妈得了重病!最后,马可尔用爱滋润了母亲干枯的心,手术很成功,妈妈终于得救了。医生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有做,是马可尔救了自己的母亲啊。”
对于爱,我不懂也不会。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学会制造与派送爱;对于“心”,我还是什么也不明,所以,我也要学会体会与感动。也许,这也是人生的阶梯。
篇45:《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m.lz13.cn)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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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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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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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有幸和同学一起欣赏了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一直以来感觉电视剧里的情节热闹而又遥远,而我亦是开心并痛苦着。这部电视走进了北漂一族,展现了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状态,走进了他们的心里,关注着他们的成长历程。大学生看这部电视感觉亲切而又有时代气息,结尾部分给我们很多想象。我想这部电视观众中应该有很多学生,不能让他们看了以后产生错觉,因为眼睛有时会误导自己的心灵。所以把自己看后感受与大家分享。
爱情篇
爱情是这部电视的主旋律。人人都渴望纯洁而又持久的爱,这也是它的宝贵之处。沈冰和石小猛间有爱情,吴迪和杨紫曦间有爱情,可是在北京,这些人却失去了这份爱。曾几何时,也许是学生时代吧,爱是人生的全部。因为此时的我们只要爱就行,它是我们的精神食粮,钱的事情自有父母负责。走出校园后,生活的担子放在自己的肩上,曾经的风花雪月渐行渐远,生活中越来越多关注的是柴米油盐。父母的斑白的头发和渐渐苍老的身躯成了毕业生心中的痛,发誓要给父母带来好生活的孩子越来越多。爱渐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人首先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因为深深的爱情,石头在北京才有无穷的动力,吃苦耐劳,无怨无悔,省公交费、不回家,就为心爱的丫头购买38平米爱的小巢,扎根北京,成为真正的北京人, 生活虽苦但乐在其中。即使在协议放弃沈冰以后仍然深爱他,这种爱应该是深刻的吧。我想多年的爱已经浸润到他心灵深处,因为山里的孩子的爱是淳朴的,没有功利的,自然而生。因为深深地爱情,吴迪在杨紫曦甩过他两次后任然可以原谅她,任然可以陪她去人流,为她开花店。吴迪的宽恕源于爱情,关心源于爱。吴魏也因为爱情不懈拼搏,专心等待小伍。当然沈冰在失去小猛、杨紫曦在失去吴迪后同样心在滴血,痛苦不堪,心痛源于爱。因为离别之后,每一个时刻,每一句话,都是最珍贵的回忆与执念。不过他们还算幸福,爱情曾是双向的,曾经有过互动。有些爱是落寞的,只有付出,没有回报,像林夏之于程锋,肥四之于林夏。爱的力量是神奇的,可以改变林锋、伍媚和剧中很多人的价值观,让他们更宽容、善解人意和成熟。虽然心里有时隐隐的伤感,但看着这些花季少年相爱,本身是一件开心的事。
对于爱的理解各有不同,剧中丫头说的不错,有你有我的日子就有爱,就有幸福。女人可以这样理解,因为她们渴望安全,渴望依靠。作为男人,爱可能不仅仅停留在朝夕相伴,卿卿我我;为了自己的爱人过上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是他们的追求和方向。所以石头希望给丫头有车有房的日子,这是出于对她的深深的爱。有时男人不是仅仅为了面子去不懈努力,而是为了爱情和爱人。为了爱人的微笑,为了爱人的舒适和快乐。放弃爱情是一件极其痛苦的事情,我想剧中石小猛和杨紫曦深有
爱情是浪漫的,是脆弱的奢侈品,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物质去保养和维护,需要用心。生活却是现实的,有时近乎残酷,需要适应、投入,需要我们自身良性的的改变。当我们拥有爱情时,却在发愁如何赚到足够的面包。当人们拥有足够的面包时,却在寻觅简单、纯粹的爱情。但是我们每个人出生时就被放到了不同的平台,也许你忙了一辈子也还在别人的平台下面,这时公平不再。所以不是通过努力就能过上和别人一样的生活,也许你忙了一年,别人忙了几天,收入还比他少。所以这时的幸福是自己的选择,是平和的心态,不和别人攀比物质,珍惜拥有的爱情,亲情和友情。在严酷的生活压力下能够自得其乐,本身需要智慧,能够坚守自己的价值观和信念更需一份勇气。我想也许许多富家子弟在生活中真的未必比你感到更加幸福。幸福是一种感觉,被认可,被尊重,被宠爱。嫁入豪门的女孩找到这些何其难也,而普通夫妻这又何其常见。
友情篇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随着年龄的增长,朋友的作用日益凸显。剧中小猛、吴迪、疯子、林夏和肥四是好朋友。他们应该是代表了北漂中不同类型的年轻人。在他们的成长中,朋友一起面对,一起经历,一起感受并一起成长。来自朋友的鼓励和安慰让他们走过了一个又一个低谷,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
朋友是你在困难时无私的支撑,小猛在大学生活困难时疯子和吴迪给他无私的接济;林夏在忧伤时,沈冰给她陪伴和宽慰;疯子在创业艰难时,邵华阳会给他建议。朋友是你开心时的.分享者,有开心事时,和朋友一起庆祝,这种感觉是无与伦比的。朋友之间有话好说,不用绕圈,是一种自由的心灵交流。真正的朋友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牵涉太多利益纠葛。个人认为剧中吴迪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待人真诚,且知进退,分寸感很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很多人把利益作为朋友的试金石,无利不往,真情其实往往退居二线了。朋友间其实还是有些必须遵守的东西如真诚、宽容、忠诚、朋友妻不可欺等。友情犹如春天的小雨,轻轻滋润我们的心田。朋友肯定的眼神,无私的援助,帮我们走过一个个坎;朋友真诚的理解,宽容的态度,能让我们在面对挫折时,重拾信心大步向前。友情让快乐与我们相伴,让信心悄悄生长。有朋友的日子,我们享受自己的每一天、对未来充满希望。我们深知没有真正的朋友实在是凄凉孤独。如果没有朋友,这世界只是荒野一片。 曾今和朋友一起的经历是无价的财富,是一生中藏在内心深处的温暖。
亲情篇
有人说亲情是一把斜背着的吉它,越到情深处,越能拨动你的心弦。也许在这部戏里亲情是淡色调的。也许只在骨子里吧。妈妈打了沈冰很多年,可是妈妈是她到北京最大的牵挂。杨紫曦除了想找到爱情和开花店外,一直在惦挂着自己远方的家人。小猛虽然嘴上没说,我想他在北京拼命工作,心里应该有把他老爸从云南接到北京生活的想法。对于很多北漂来说,亲情是心中隐隐的痛。很多人不愿提及自己的爸妈,怕卑微的父母会给自己丢面子。可是在夜深人静时,亲人会从远方走来,走进这些年轻人的梦里。特别是农村和山里来的孩子,他们的父辈呕心沥血,披星戴月把青春换成货币,任岁月在额头刻画,任劳作把腰压弯,也无怨无悔;在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不要让孩子和自己一样受苦。每每北漂看到父亲头发渐渐花白,母亲美丽渐行渐远时,心中无限感慨。最初的疯子一直认为老爸是不好的,可是当他得知爸爸愿意坐牢换来他以后生活保障时,内心是多么的震撼。儿时亲情的缺失对孩子是无比的伤害,可是更多的是父母在默默的付出亲情,期待孩子的回应。有朝一日,当孩子能够担当,能够给父母撑起一片天空,父母是多么的自豪和开心啊!父母的亲情是根线,它轻轻拴在我们这些子女风筝的心里。虽然有时我们远在千里之外,可是我们却分明感觉它时时存在。谁说我们不是彼此的牵挂呢?当我们还是小风筝时,是强大的线牵着;当我们长大时,多希望是强大的风筝去牵引着线。设想线和风筝分开了,各自都会伤感!
石头和疯子
电视剧中石头可能是观众最反感的人物吧。他出卖爱情,出卖朋友和老板,应该算是不折不扣的小人。疯子对爱情忠贞不渝,不折不挠,算是情种吧。可是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我想石头是编剧刻意塑造的悲剧人物。他从大山深处走来,勤奋好学,刻苦努力,一直坚守自己的爱情和信念,在北京坚守、打拼了七年。为了在北京扎根,为了给爱人一个爱的小屋,为了把辛苦一辈子的爸爸从云南接到北京而不懈拼搏。我想石头应该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一大批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苦苦挣扎的草根打工族,他的下场应该让很多打工仔唏嘘不已。我想他可能是为了创造和疯子一样平等的说话、做事平台。为了给爱人、家人创造富足的生活。剧中吴魏也说过:“没有物质的爱情,是幼稚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无论他怎样努力也改变不了现实的无情。他不能改变父亲的生活,不能给丫头高质量的物质生活。通过正常工作和工资, 他买不起豪宅和宝马,而这一切疯子都有。因此老程在和他谈判时,他妥协了,因为这是他的梦。失去沈冰后,也许在许多无人的夜晚,他还在想着丫头: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他独自承受着痛苦,因为他把爱人和朋友同时丢了。这是我看这部电视剧感觉最痛苦的地方。因为生活把一个执着,淳朴,进取的小伙子的自尊心打碎,把他的心灵扭曲,让他成了不折不扣的疯子。可是他错了,出卖爱情会失去爱人,纵使有万贯家财,没有爱人的分享,生活也索然无味。后面剧中他与朋友闹翻,出示协议,派女孩诱惑疯子都是为了夺回丫头,你看他爱的深刻而又专一。每一个人在成长中,都会犯错误,都会经历幼稚,都要要为自己的无知买单。只是他的成长付出了太大的代价太大,让人扼腕惋惜。有时我在想:生活中像丫头这样只要爱情不要车子和房子的女孩现在还有多少?还有多少对爱情执着专一的女孩还在等待这些苦苦打拼的北漂一族?可能现实的残酷超出我们的想象。
而疯子是我一直不认可的人物。交际上:少年时玩弄女孩,伤害无数女孩的心,还说尝人间春色。工作中:不思进取,不熟悉业务,整天吃喝玩乐。亲情上:对父不孝,恶语相向,不懂报恩。对待朋友:可以泡朋友10多年的女友,实在让人无语。这样的孩子最后爱情事业双丰收,让普通打工族如何对未来充满希望?有时我想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孩一分钱不挣是一件可悲的事。一面气老爸,一面拿老爸的钱去捐款,作为泡女友基金,让人一点都不佩服。我想一个这样的孩子在电视里可以接受挫败,让那些纨绔子弟多些努力。石头在剧中应该有些收获,宽慰几百万草根打工族,让他们对未来充满希冀而不断努力。可能是我一厢情愿了,过于善良。也许是编辑用心良苦,在我们面前把一个好孩子的形象打碎、心灵扭曲,让我们对石头的感觉从一开始的清新、淳朴、勤奋,逐渐变成讨厌、憎恨。让我们深刻体会生活的重压,自尊的膨胀,心灵的扭曲会发生在这些优秀的年轻人身上。让我们在恨过之后思考究竟什么是生活?怎样把握自己的生活?
结束语
人生是一个单行道,我们不能回到从前。能够真诚陪你一起走过的不多。不能因为年轻而去任性,去伤害。想想我们在高中时和父母的说话,是否有伤害存在;对于老师是否有误解。感恩是我们起码应该有的心态吧。生活中我们对于朋友是否足够理解,支持和宽容。我们长大后是否真的珍惜自己的爱人,给他(她)信心,鼓励和宠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快乐是享受一起共处的岁月,在意一起走过的朋友。对于我们多数不太富裕的普通人,爱人、家人、朋友是我们最大的财富。应该诚心对待,用心珍惜。我们都在经历着生活的考验,或者是煎熬。成长有时是痛苦的,因为成长意味着担当,意味着有时需要放弃自己的部分梦想。我们需要懂得舍与得乃是人生大智慧。可这就生活,它让我们洗尽铅华,褪去浮躁,丢掉虚荣,脚踏实地的往前走。我们都要经历生活的拷问,我们都在经历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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