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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观后感短语精练80句

时间:2018-08-12 04:04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故事新编读后感1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著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故事新编读后感2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以远古神话和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包括他在不同时期所写的8篇作品。这八篇小说分别是:《补天》、《奔月》、《理水》、《采薇》、《铸剑》、《出关》、《非攻》、《起死》。外加一篇《序言》。此书主要以神话为题材,故事有趣,想像丰富。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的最后的创新之作,里面8篇有5篇写于鲁迅生命的最后时期。面临死亡的威胁,出于内外交困、身心交瘁之中,《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尽管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这标明鲁迅的思想与艺术都达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具有某种超前性。在它的很多篇中,都可以发现或隐或现、或浓或淡的存在着“庄严”与“荒诞”两种色彩和语调,互相补充、渗透和消解。

鲁迅曾说,《故事新编》里的全部作品“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其中,《补天》洋溢着赞美,亢奋,欣喜的调子,其画面瑰丽而壮美,结构宏大。虽然女娲补天源于古籍,但在此的描绘中多了些许浪漫主义氛围,创造了十分奇异动人的艺术画面。而《奔月》《铸剑》虽然也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但同时也有着压抑的沉重感。《铸剑》中关于眉间尺以头与剑托付黑色人报仇的情景,以及黑色人混入皇宫,施展计策的描写,虽然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但也正因为这样获得了令人讶异的感染力,加强了浪漫主义色彩,却又不缺乏沉重感。

比起《补天》、《奔月》、《铸剑》来,鲁迅后期所写的《理水》等5篇历史小说,从总体上说浪漫主义色彩稍有减弱。这主要表现在故事本身的奇幻性不如前期的3篇。但是,在别的方面,主要是在穿插现代生活细节方面,却又增强了浪漫主义气息。《理水》、《非攻》、《出关》、《采薇》里有现实中资产阶级学者等类人物的影子,有现代生活的某些片断。如《理水》对大员、学者们进行了古今杂揉的描写,“文化山”使读者想到了现实中所谓的“文化城”,而“好杜有图”等外语词汇的出现,在幽默中隐然指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洋奴;《非攻》中写墨子在宋国遇见“募捐救国队”,这实际上是对30年代国民党反动政府在日寇侵略面前用“救国”名义强行募捐这种欺骗、掠夺行径的影射。此类例子,在《故事新编》里除了《铸剑》,其它各篇均有。而《起死》,由于题材采自《庄子》中的寓言故事,本身就带有奇异性,经改编之后它的浪漫主义色彩愈益加浓,更见妙趣。这篇小说中,亦有“自杀是弱者的行为”这样的“油滑”之处。相对而言,后期的几篇中“油滑”之处较多。鲁迅将他在历史小说中采用的这种穿插现代生活细节的写法,称之为“油滑”。他自谓在《补天》中写了一个“古衣冠的小丈夫”,“是从认真陷入油滑的开端。油滑是创作的大敌,我对于自己很不满。”但后来各篇“仍不免有油滑之处,过了13年,依然并无长进。”这就表明,在历史小说的创作中,鲁迅对自己“油滑”的写法,既有不满的一面,又有有意无意继续为之的一面。

一直运用了“油滑”的写法,正说明这一写法在鲁迅的创作心理中有内在的根据,成了他创作心理整体结构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侧面。从大的方面讲,从问题的实质讲,这与鲁迅杂文中的讽刺艺术,包括某些被批判人物的内心独白(出以虚拟),漫画化的人物速写片断(主要以人物的语言表现)等是相通的。在这一点上,鲁迅的杂文与历史小说,在创作心理上有着某些相同的依据:主体有一种内在的情感与意志张力,这种张力促使作家采用漫画化的手法,表现被批判对象滑稽可笑的面目,以达到强烈的讽刺、批判现实的目的。以神话、传说和历史为题材的《故事新编》,在这方面得到了强化和突出的表现,这可以看作一旦离开现实题材时,主体的创作心理中一直居于次要地位和潜伏状态的浪漫主义才情被有力地激扬了起来。其实,不论《故事新编》中穿插现代生活细节的具体联想形式是哪种,它们都一无例外地是主体在长期的思维与写作中建立了将历史与现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动力定型的表现。我们认为,这是鲁迅《故事新编》“油滑”问题在创作心理上的奥妙所在!将古今杂揉在一起,正是

鲁迅思维的宏观性与清醒的现实战斗精神的体现,又是鲁迅创作心理结构的一个重要侧面,或称之为鲁迅创作心理深层的动力定型。

实际上,不仅《故事新编》贯穿着浪漫主义线索,而且鲁迅的整个文学生涯,都贯穿着一条浪漫主久线索,只是它起伏变化,行迹不定而已。

通过此书,对于鲁迅或多或少有了更多的认识,或许浅显,但却受益匪浅。

故事新编读后感3

这个夏天貌似也是特别的热过往年,照长辈们的说法,当是“现在条件好了有空调了”之类的缘故,独自在家也多少有点闲得无聊,于是乎拿来鲁迅全集翻了几页,看了其中的一章《故事新编》,觉得还挺不错。

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故事新编的幽默(幽默似乎是鲁迅先生的作品的共性)。我觉得故事新编中的幽默主要来自于古今结合,有语言上的结合,也有内容上的结合,想必这正是“新编”的魅力所在。如《补天》一节中,女娲听着那些小人儿的官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奔月》中,后羿与嫦娥天天吃着乌鸦炸酱面。《采薇》中的钟表仿佛早已全用烙饼的个数来代替,“约摸有烙十张饼的时候”,“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工夫”,“大约过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张大饼的工夫”,忍俊不禁。

看了一遍《故事新编》,发现不少篇幅中出现了死亡的描写,分别是《补天》、《采薇》和《眉间尺》,占了我看的六分之三(《起死》一篇为剧本模式,我没看,《理水》一篇则未收入我所看的版本内)。而这三篇中,每一篇都有好人和坏人出现,《补天》中的女娲和愚昧无知的人类,《采集》中的伯夷叔齐与性恶的人们,《眉间尺》中的黑衣人、眉间尺与国王,都构成了对比。可能是鲁迅用来讽刺他所在的时代的那些阻碍时代进步的人的吧。女娲拯救大地,到头来却是在被误解的荒古的气氛中默默死去了。眉间尺则是痛快地报了仇,但似乎新编的力度不甚大。《采薇》读着感觉是最有深度的,“不食周粟”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是一对辩论的课题,当事人在左右为难之际,用最简单也是最无助的死得到了两全。如主角伯夷所说的,“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地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最终也出了事。

《奔月》中让人印象较深的一编,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以后翻回前面看到嫦娥说的一句话:“你不能走得更远一点的么?”让人不禁猜测嫦娥美人是否早的预谋。看到最后后羿对着月亮射`了三箭,终于发现,这毕竟还是一个战士,他的肉体里还涌着战士的血液。但他老了,“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这一瞬间,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廉颇老矣,这历来是让人感到惆怅的,一种对时间的恐惧感。奔月奔到最后终于也来了点起伏,写此文时尚在1926年十二月,离鲁迅逝世还有十年。

《出关》写的很有意思,老子的人物很鲜明。跟《补天》中一样的,也出现了两类人言语不通的情况。《非攻》感觉基本上就是翻译了一下,看着没什么意思。

故事新编读后感4

读完故事新编,我感觉鲁迅是一个颇有幽默感的人,他吧一些神话与现实结合起来,变得更接近民众。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体现鲁迅幽默感的是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这一出现让我想起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中,当灰太狼抓不到杨时,灰太狼哄她的老婆,说抓了青蛙,做清蒸蛙肉吃,没抓到羊,于是平底锅就扔过来了,而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是后羿射不到猎物,只收获了一只乌鸦而得到的回应是自然是老婆嫦娥的不满。后羿是有柔情,稳中有这样一个片段,说是后羿看到侧卧在床上的嫦娥,看着自己媳妇如此漂亮的眼睛眉毛,后羿不忍心让媳妇受苦,心一横,明天远途跋涉找了无,读到这里,我感动于后羿的柔情,侠骨中充满柔情,真好,先不讨论结果怎样,单是这份爱,就很重。但现实有时很残酷的,最终嫦娥是离开了后羿,很令人惋惜的一个结局。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广告的好像是韩国的矿泉水,男生追求理想的爱情,女生追求现实的爱情,最终来个男人在残酷的现实中没能在一起。我不清楚自己的爱情观怎样,追求理想的爱情还是现实的爱情。但我很清楚的是,爱情不是绝对的理想化,也不是绝对的现实化,真正的爱情需以理想的爱情心经营现实的爱情,以爱情头脑用爱情手脚营造美满家庭。

还有印象深刻的就是铸剑了,铸剑这一神话故事传说是第一次听说,读过之后我很是害怕,也说不说上是特别害怕,就是可以说印象很深吧。眉间尺是一个心太软的复仇者,为父报仇,却一次次地错时集汇,而一个突然冒出的人,暂时叫他怪人吧,怪人果断地替他作决定,故事的结局是三人都头落于沸水中,在沸水中的那段描写挺让人佩服鲁迅的想象力的。

鲁迅肯定了解并收集了很多关于古代的神话故事,不然他不会运用这下神话故事如此自如。鲁迅曾建议民众看中国以外的书籍,现代人大多都曲解了,而我恰恰认为这只是由于那时那地那情况所决定的,并不能普及到今天,普及到全民。古代的东西鲁迅学精了,我们中文系的也要好好学。

故事新编读后感5

因为读《穆斯林的葬礼》时书中多次提到楚雁潮和新月在翻译鲁迅的《故事新编》,所以得暇就找到《故事新编》来读(其实我读的好多书都是这样子开始的,读这本书时书中提到了什么书就找来读)。

故事都比较短,找到稍微长一点的空闲时间就能读一篇,到现在共读了四篇:《起死》、《奔月》、《铸剑》、《补天》。为鲁迅先生幽默诙谐的文笔所折服(以前做学生时没感觉到,对鲁迅的文章有点抵触,大概是因为要考试、要分析文章思想的缘故吧)。

先生将古人古事写得风趣幽默,能够弯弓射九日的后羿因为没有打到嫦娥爱吃的野味而在妻子面前怯怯的,陪着笑脸;庄子行路途中非要弄清楚路边骷髅是怎么死的,叫司命大神为骷髅“复形、还肉、活转来”,结果是已经死了五百年的了,搞得自己不得脱身,也不知让那活转来的骷髅该怎么办……

先生又将耳熟能详的传说写得活灵活现,又匪夷所思。读了先生的叙述才知女娲娘娘是真正顶天立地的女子,累了就将头靠在高山上头发搭在山顶上;因补天(被共工撞不周山而裂的)耗尽所有精气神而死,整支队伍在其肚皮上扎寨;为了点燃芦柴堆(用来融化补天用的石头的)随手从昆仑山上燃烧的森林大火中取了一株大树做火种。

而脱离了身体几日的头仍能做出表情,会唱歌,在沸水中还会舞蹈,会攻击自己仇敌的头,让人读来感觉奇特荒诞,但又感觉有那么点可信,就应该那样。

在《铸剑》中还写了古时人与人之间单纯的信任,所谓的一诺千金。眉间尺未能为父(干将)报仇即遭国王防备捉拿,一从未谋面的黑色人说“我能替你报仇”,眉间尺就将自己的头颅亲自割下和锋利的雄剑一起交给了黑色人。可见当时的人之间的信任是超出我们今天的人的理解能力的,令今人汗颜。

故事新编读后感6

若不是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故事新编》,我还真不知道以笔为刀枪与旧社会抗争的鲁迅一向行文严肃,竟然会有如此有趣的作品。

《奔月》的男主人公后羿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大英雄,他射日的史绩至今被人传诵,他和嫦娥的爱情故事也是人间最美丽的传说,我们总相信英雄会被人永远记住,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悲剧二人应该相互思念,至死不渝。然而在鲁迅先生的《奔月》中,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英雄,不一样的嫦娥奔月。我们看到,当九个太阳被射落后,英雄并没有想象中的风光,他得到的是没有人崇拜,没有人关心。他的天生神力,它的精妙的箭法都没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早已不是什么人人敬仰的天神,它只是一个拥有大庄园,拥有表面上的风光,而实际上为油盐酱醋而烦恼的普通人。如果他的从前还有留给他什么,那就是回忆,还有人们对于射日英雄的潜意识中的崇拜。但那崇拜是对天神的,不是对他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天神的真正身份。我们的英雄不见了,因为我们不再需要这位英雄,那些他曾应以为傲的一切都没有了用处,有些甚至成了他现在生活的阻碍。他的箭是他寻求食物的工具而非英雄的象征,可是后来就连寻求食物的工具也变得勉强。他的弓太强,箭头太大,所以将麻雀射碎了;他的箭法太准,百发百中,以至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都被他打完了。我们的英雄迷茫了。

这样的后羿,让我想起了某些国家体育运动员。许多国家体育运动员都是红极一时的冠军,曾经他们不仅给自己带来的荣耀,也为国家增添了光芒,他们是普通民众口中的英雄。特别是体操运动员,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去进行体操训练,由于忙于训练,许多运动员都没有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很低。十多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他们体育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但是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二十多岁已经算是老运动员而要选择退役了。由于我们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的保障还不是很完整,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就等于失业了。有些运动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录用他们,所以出现了前几年的“曾经的世界冠军,如今沦落为行窃小偷”的新闻事件。故事中的后羿,和这些运动员的经历,没啥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要时刻跟进时代的脚步,我们在一生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学习新技能,这样不仅是为自己谋得生存的技能,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灵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老是沉沦于记忆,沉沦于过去的辉煌。即使你再拥有以前的金牌,即使你再拥有无敌的射箭技术,没有了比赛的场地,没有了漫天遍野的禽兽,你的金牌,你的箭术也就失去了光环或用武之地。

嫦娥偷吃了梳妆盒的仙丹奔了月,这形成了对后羿的背叛。上古神话里端庄美丽的倾城美人嫦娥,不复见她的孤傲清冷,而她自然也没有奔月后的幽怨与无奈,我们眼里看到的,在这故事中,嫦娥成了现实的市井小民,她不满足的现实生活,只是一个喜欢抱怨、很世俗、一点也不温柔体贴、贪图享受的普通女人。故事中,我们很明显地领会到,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这则故事,不知道是鲁迅先生的个人想法,还是只是把这种社会现象以借喻的手法列举,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究竟是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我想若这两者都能兼顾,那么幸福美满不在话下。

看完了这篇文章,其实我还不是很懂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编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没素材可以写而发挥所谓的想象力吗?查了一些背景

小小的一篇故事,在人生观能给到我些许的启发,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鲁迅先生。

故事新编读后感7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其他的诸如《出关》、《非攻》和《起死》类,整个故事的主干基本上古代文字记载的现代翻译本,然后又强行加入一些和民国时代相关的事情,完全是借古讽今,不在小说本身,所以我觉得立意一般。还有就是《补天》、《本月》《采薇》类小说,因为依据的古文本就描述简单,所以小说中大部分是鲁迅构思和扩展的,当然整个内容仍然是借古讽今,不过文章的内容和想表达的意思相符合,所以我觉的还行。但是《铸剑》不同,讲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整个小说虽然也一半出于历史文章的记载,另外一半是作者的构思,不过因为其中没有夹杂多少作者对现实社会的折射,所以整个小说还是比较丰满的,比之其他的小说,在文学意味上强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

不过我也不指责鲁迅,毕竟当时的民国是一个“因语获罪”的时代,文革也是一个,所以采用隐喻、借古讽今,都是保护自己也攻击敌人的好招数。

现在再来谈一谈《铸剑》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杀,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杀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小说的描写,我觉得非常的好,平实有力,栩栩如生。在语言方面,就显得生硬,接近口号性,而且作者故意将许多语言变的有力,而变成命令的口吻:“什么什么去”,“什么什么的”。用简短的名词短语去说话,表现出义无返顾,决不妥协。不过这样的话,是普通人说的吗?好在小说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这些语言还算是应景。但是读起来,晦涩满口。

最后是小说的主题:“复仇”,中国古代小说,尤其是传奇小说中,复仇题材的非常的多,不过大部分是私仇,没有基于社会、种族的,我觉得鲁迅作为一个在民国,受过民主教育的文学家,应该是将社会的主题加入小说中,不过没有,小说的原因依旧是复仇,结果也是对于王的吊丧,但是没有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的震动,剩下的还是麻木。这是为什么?不知道。

这个小说如果作为文学小说来说,我觉得给八分,不过其文学意境和思想内容,也就是五分罢了。

故事新编读后感8

暑假老师要我们读一本中国神话故事,爸爸向我推荐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爸爸说有点难,我正想挑战一下,就认真地读了起来。

书中一共有八个故事。《补天》讲的是女娲造人和炼石补天的故事;《奔月》讲的是后羿射日和嫦娥奔月的故事;《理水》讲的是大禹治水的故事;《铸剑》讲的是眉间尺和黑色人杀死国王报仇的故事;《非攻》讲的是墨子阻止楚国攻打宋国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最有意思的是《起死》这一篇,讲的是庄子让一个人起死回生的故事。这一天庄子正要去见楚王,在一片荒草地上发现了一个髑髅。庄子正无聊,就请司命大神让他起死回生,司命大神就让这髑髅复活,跳出来了一个一丝不挂的乡下汉子。哪知道这个汉子一上来就找庄子要他的衣服,庄子好不容易问明白了,他是商纣王时候的人,他哪里相信,只是不停的向庄子要他的衣服。庄子就跟他讲生就是死,死就是生;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的道理。汉子哪里听得进去,大怒要揍死庄子。庄子慌忙摸出警笛狂吹。赶来的巡士帮他,才好不容易脱了身。

庄子是个大哲学家,如果只会讲大道理,不切实际,遇到一个不讲理的乡下汉子,也只能落荒而逃。

《故事新编》里的故事篇篇都既有趣又有意思。我的这次挑战收获真不少呀

书籍简介

《麦琪的礼物》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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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麦琪的礼物》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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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亨利,原名威廉·雪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共创作近三百篇短篇小说,曾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中普通人民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小说的故事情节往往出人意料,语言诙谐,因此,他的作品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代表作还有小说集《白菜与皇帝》、《四百万》、《命运之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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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一)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

当我翻开这本书,看完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彻底被作者的文采征服,欧亨利的作品可以让我们达到“含泪微笑”的极致境界,这也是我如此钟爱这本书的一个原因,下面,我要再次打开书,探求那些幽默背后的人生哲理……

相信《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已被大家所熟知,读过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头有些许感动,也有几分悲伤,感动的是两位主人公可以放弃自己最珍爱的东西来换取对方喜爱的物品,德拉卖掉了自己美丽的长发给吉姆买了一条正配他的怀表的表链,而吉姆卖掉了他的怀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正配他的长发的梳具,结果可想而知了。我从他们的故事中学会了放弃,有放弃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获得,只要你肯真心让别人快乐,自己肯定也是最快乐的一个,所以,有句话就叫做“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嘛!但悲伤的是我觉得在表现自己同别人的感情时,不一定要用物质来体现,就如同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即使他们不给对方买礼物,他们的感情也会很好,买了礼物,反而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合上这本书,节中的情节依旧在脑海中颠簸,我对生命的理解猛然又出现了一束理性的光辉……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同名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以及《小偷的同情心》、《世外桃源的假期》、《为爱而牺牲》、《最后一片藤树叶》等。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小,故事性个性强,加上行文幽默,深受读者喜爱。他与莫泊桑、契科夫同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麦琪的礼物》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为了给对方买一份圣诞礼物而费尽心思,最后,妻子卖掉了秀发买了一条金表链,而同时丈夫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阴差阳错,他们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来的礼物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爱是无价的。夫妻间的纯情与对彼此的爱,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辛酸,作者给予的深深的同情和祝福以及那闪烁着善良光辉的礼物令我动容。

基督诞生的时候,有三位贤人,——-我们称之为“麦琪”——-带来了珍贵的礼物。他们是智者,送的礼物当然也是聪明的,而这对夫妻却送给对方暂时用不到的礼物,或许有人觉得那是最没有用的礼物,但我觉得,他们的礼物同那三位贤人的一样,是最聪明的。

《最后一片藤树叶》中,作者对主人公贝尔曼的描述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在暴雨中画叶子的镜头都没有,但我仍能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般炽热的心。能够想象,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怎样冒雨爬到离地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画出栩栩如生的叶子。

琼珊的康复不仅仅仅是因为一片叶子,更是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做出抉择。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战胜困难。琼珊在一片叶子的鼓舞之下,走出了失望的低谷,迎来了生命的活力,这最后的叶子,着实让我为琼珊的命运而担忧,为苏的友谊而感叹,为贝尔曼老人的博爱而震撼。藤树叶子仍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珊绽放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留在了我的心中!

《警察与赞美诗》是一部悲喜剧,展示了警察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这个故事令人感到可笑,主人公比索为了能在监狱熬过严冬而做出“努力”,想方设法让警察逮捕他,但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决定放弃原先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进入监狱。作者用简单幽默的笔调描述了比索为了到达自己可笑的目的而作出的可笑尝试,到餐厅骗吃骗喝,砸商店橱窗,扰乱治安,行窃等,更可笑的是,警察先生对这些违法行为显示了宽容,当比索放弃原先的想法时,警察却逮捕了什么都没干的他,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由此,可笑转成了可哀、可怜、可叹……

幽默分两种,一种是白色幽默,让人笑过之后还想笑,一种是黑色幽默,被称为“含泪的笑”,大笑过后,便是泪水肆意流淌。而欧亨利的小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

欧亨利的小说构思新颖,语言诙谐,极具思想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丰富、引人入胜的情节,不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你永久也猜不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点睛之笔博得了读者的喜爱。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

星期六的时候见到了“自由的猫”,因为我实在是一个不善言语的人,某人又把我一个人撂在那,所以其实还是蛮紧张的。在“自由的猫”家中,看到了满满三柜的书,感觉像到了书店一样。其实一直蛮喜欢看看书,写写东西,但好像随着时间的增加,看的书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写的东西也不那么深动有“色彩”了。

我一直希望家里有个书架,慢慢的摆满喜欢的书,在某个下午,太阳斜斜的照进屋子,窝在沙发上看上一下午的书,那样的日子一直令我非常向往。家中还是没有书架,也渐渐的没有时间休闲的看书了。所以当我看到那一书橱一书橱的书时,便很是高兴。

“自由的猫”借给我两本书,其中一本他说非常好看。书名是《麦琪的礼物》,是本短篇小说。星期天在家便先看起了这本书。星期天一直在下雨,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一直昏昏沉沉的,所以也没有看几篇。第一篇便是《麦琪的礼物》,故事中的一对夫妻,生活都已经很是拮据了,但是两人为了给对方一份圣诞礼物,却卖掉了原本对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妻子剪掉了心爱的长发,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丈夫卖掉了心爱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饰。他们放弃自己对自己珍贵的东西,为了给对方快乐,尽管此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已经失去的使用的价值,可其实,那是什么礼物早已变得不再重要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五)

打开《麦琪的礼物》,一股清新的气味向我袭来。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搞笑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一件像样的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大大小小的商店,她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能够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他们看上去似乎很愚蠢,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成为朋友。爱的力量是很伟大的。在今年5.12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就有全国各地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更加完美!我们的未来会更加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六)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感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但是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感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感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感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必须真正领会感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但是是一时的感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感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持续,而是享尽了感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感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先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感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感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久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感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感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感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感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感情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七)

欧亨利在结尾处写到“他们都是圣贤”,文中翻译此处为“圣贤”确有不妥,标题的“麦琪的礼物”即是指的圣贤,有文章译本翻译为“他们都是麦琪”。从这个角度看,作者是赞同他们的行为并高度评价,爱的无价,真诚而毫无保留,结尾段提到“三圣贤”即指“三圣贤朝拜”,通过圣贤的例子,暗指他们的礼物是最真挚,最珍贵,最明智的。

因此,事物的得失和好坏,往往不在于得到的多寡,不在于暂时的得失,收获至真至纯的爱情,却是弥足珍贵的。有太多的东西珍贵到无法用物质形容,有太多的遗憾总是在无意中铸造,当我们还在醉心利益纠纷,还在烦忧于生活琐事,不妨去看看,去想想,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若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等当用生命去呵护,无论时间,无论地点,无论何种情况。

用心待人,人必用心待你,感情也是如此,珍惜你最珍惜的人。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八)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麦琪的礼物》,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可以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但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爱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可以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九)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一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明白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透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述“德拉的头发能够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能够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能够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述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秀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述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但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名篇《麦琪的礼物》,被深深地感动了!

小说中,在圣诞节即将到来之际,有一对年轻而贫穷的夫妇互相为对方挑选礼物。妻子为此而偷偷卖掉了可以使那士巴女王的珠宝都黯然失色的一头秀发,丈夫也偷偷卖掉了能让所罗门国王嫉妒的祖传金表。当他们互赠礼物时,却发现妻子为丈夫买了表链,丈夫为妻子买了一整套梳子——但是现在,这些礼物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了!

和许多人一样,我为他们的一片苦心落空而深感惋惜。但是,在我连续又通读全文几遍后,我突然发现,其实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这对夫妻很幸福!

那套梳子和那个表链,都是他们心里遥不可及的礼物。但是,他们却都为了满足对方的心愿而心甘情愿地舍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高洁的品质、多么神圣的爱呀!

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需要爱,人人也都应该奉献爱。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爱,奉献给家人、朋友、同学、老师……我相信,尽管这对夫妻收到的礼物已经没有用了,但他们之间那令人感动的爱,是温暖的,是无价的。

欧·亨利先生在小说的最后,仍然用了“欧·亨利式结尾”。这样,我们不仅从中体会到了巧妙,汲取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活的理解,更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这个惊喜就是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是天天挂在嘴边上,而是以真心对待彼此,要做出实际行动,无论贫穷,无论疾病,无论生老与病死,都用一颗真心去和对方相处,这才是最为重要的呀!

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付出真心就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收获真正的幸福。要知道,幸福与金钱没有直接的关系!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一)

这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年轻、贫穷的夫妇在圣诞节时想方设法凑钱买一件好礼物送给对方的故事。

杰姆和德拉一贫如洗,但家中有两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一样是杰姆的三代祖传的金表,一样是德拉瀑布般的秀丽长发。这两样宝贝根本无法估量它们的价值。然而圣诞节到了,他们却根本没钱给他们深爱的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结果,为了得到钱,德拉横下心卖掉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条正好配杰姆那块金表的表链。等杰姆回家后,她才得知杰姆为了能买给她一套渴望已久的,配她的头发再好但是的珠宝梳子,已经把他那宝贵的金表卖掉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着实令人感动,能够说,他们两个的做法实在是笨得能够,将几乎是无价之宝的东西卖掉来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要明白,那一块金表,一头秀发是他们各自拥有的全部阿!但是他们都“只”为了给爱人一份圣诞礼物,而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望着那相比之下没什么价值,也用不上的梳子和表链,真令人哭笑不得。

然而,当他们得知对方的“愚蠢行为”后,却彼此都没有生气、沮丧、发火。他们难道那么糊涂,他们但是白白丢了那么一大笔财产呀!但是,他们似乎都挺满意,挺满意。

我想,他们必须都觉得自己收到的礼物远远不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吧!设想一下,如果你挚爱的人能够为了自己而牺牲全部,必须都会感到欣慰的。能够说,他们得到的圣诞礼物,是看到的对方对自己赤诚的心。

我想,在这次圣诞节交换过礼物后,杰姆和德拉的生活必须会改变不少。收到了不但对他们来说十分昂贵、而且这么珍贵的礼物,他们之间的感情必须会更深吧

可见,这次的圣诞礼物给他们两人带来了多大的快乐。用自己的那么一大笔财产换来无价的欢乐,也许,他们的做法并不笨。就像小说结尾说的那样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二)

命运总是这样,你也许预料到了开始,却往往猜不到结局。

闲来无事,打算读本书来消磨时间,不喜欢长篇小说,因为长篇小说读起来很花时间精力,读完一篇长篇小说需要许多天,要花费许多精力。对我来说,短篇的小说是放松情绪最好的选取,于是从书架上拿下了这本由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集合而成的作品集《麦琪的礼物》。这本作品的名字并不陌生,欧亨利的大名更是早有听闻。但是很多事情从别人那里听来就失了一份真,少了一份感觉,万万没有自己去体会,去验证来的印象深刻。

于是整个下午,我畅游在欧亨利创造的世界中,一不留意就陷入了那一个个温馨欢乐又带点讽刺哀伤的故事中去,犹如做了一场怅然若失的美梦……

很意外!当我读完每一个故事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真是没想到,原先是这样阿……我觉得意外的结局是整部小说的精髓,我不多说,虽然这些意外都是因为种种巧合,又因为小说的'戏剧化而造成的。也许你会认为哪有那么巧的事阿这是小说才会这样,现实中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的。你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生活,但我觉得生活要远比你想的更精彩。生活到处充满了意外,突如其来的灾难,莫名其妙的好运,意想不到的逆转……看完《麦琪的礼物》后,我发现有时我们把事情都看的太简单了,主观的下结论,主观的看世界,主观地待人待物等。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片面,我们都以为自己猜到了结局,但可能我们都错了。有时错了是能够弥补,但更多的时候一旦你错了那就无法挽回了。由此可见我们都就应耐心点,谨慎点,三思而后行,永久不要过早的下定论,因为我们不是神,我们只能看到不完整的过去,而扑朔迷离的结局却永久都猜不到。

很感人又很悲伤!我喜欢看喜剧,但我却不明白《麦琪的礼物》算不算喜剧,喜剧的定义是模糊的,每个人对喜剧的定义都不同。大多数故事都充满了爱,人与人的感情,人心中的善良并没有完全被残酷的社会和贫穷所磨灭。有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礼物的年轻夫妇,有善良的最后还请同病相怜的男主人喝酒的小偷,还有那一片为了使病友重镇信心由身染肺炎的艺术家画上去藤树叶……这一切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爱。但是那些故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年轻夫妇的礼物都没派上用场,小偷偶尔善良一次但小偷还是小偷,帮忙病友的艺术家因为冒雨画树叶病情加重去世了……如同生活,有得就有失,看似完美却总有或多或少的遗憾。淡淡的欢欣,淡淡的忧愁,悲与喜的交错,矛盾的情绪,复杂的情感。这就是人生吧,有惊喜也有缺憾,也许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却被这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所吸引,所左右……

一本很棒的小说,如一杯好茶,细细品完后,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这本书让我切实地体会到了欧·亨利式的小说给人们带来的惊喜,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往往在你还未反应过来之时故事便戛然而止,留给读者的则是无限的思索。这也是令我十分着迷之处,每次读完都会使我再一次认真回味。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小说是《麦琪的礼物》。这是一个十分温暖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对贫苦的夫妇,妻子有一头秀丽的头发,却没有能与之相配的发梳;丈夫有一块祖传的金表,却没有挂表的金链。于是圣诞节时两人都割爱为对方买了礼物,最终才发现两人的礼物双双没了用场。文章的一开始便写了妻子为了送丈夫礼物而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长发时心中的纠结,也在细节中体现了妻子对丈夫的爱和夫妇两人生活的贫困。这为下文设足了悬念,如果仅仅是妻子为丈夫卖掉长发,丈夫十分感动的话,也许无法使这个故事有这天的知名度。然而欧·亨利总能带给我们许多惊喜。当丈夫平静地说出“我将表卖了,给你买了梳子。”之时,相信任何人读到都会一怔。而这时候,夫妇二人的故事便就此结束,只有一段作者的简短总结,能够说是将欧亨利式的结尾效果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文章的一半都在写妻子对丈夫深切的爱,那么丈夫的一句话已经足够表现夫妇间的真挚感情。

萨尔丹以前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这篇文章能够说是对这句话的完美诠释。夫妇二人在失去了物质上的宝贝之后,他们都获得了更为珍贵的礼物——爱。想必这也是标题“麦琪的礼物”想要表达的含义。

这个故事也传达了道理爱是需要奉献的。故事中的夫妇彼此深爱,才能为了对方去舍弃。虽然文章中有很多次提到了女主人公在卖长发前的抽泣,但她其实并不是在心疼自己那一头“能与希巴皇后的珠宝相貌美”的秀发,而是她的钱实在太少太少了,她很迷茫,不明白能送给丈夫什么。她的“7角11分”与丈夫心仪的表链的标价简直是一个天空上一个地下。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卖掉了头发,对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来说,一头秀丽的秀发已经是他的全部了,卖掉头发对于她是多么大的牺牲与奉献阿!她的丈夫亦是如此。他们为了对方心甘情愿地奉献,这是种没有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真挚纯洁的爱。这样的爱值得我们深思。在平时,我们也就应去奉献自己的爱,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会有一个完美的世界。

欧·亨利的小说正是这样走进了我们的心,他写着身边的平凡人平凡事,却传递着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主题,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四)

圣诞前夕,贫穷的夫妻,真挚的感情…

想要给丈夫一个惊喜,却只有一元八毛七的德拉,剪去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漂亮的表链;而吉姆也想让妻子高兴,卖了引以为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觉得温暖。实话说,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能够,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然而他们都没有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感动、快乐、满意。他们真的得不偿失了吗他们真的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还收获了最真诚的爱!

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证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他和她,在那个圣诞节收到的,比我们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其实爱是无声无息的,就仿佛,有些旋律从来没有被歌唱,有些火从来没有被点燃过,有些呵护和关心,从来没有惊天动地。但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有了爱。

最喜欢小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想起一句话来,不是每一份爱都许得起“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是每一份情都需经受“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生死离别。“涸泽之鱼,相濡以沫”,这也是幸福。

这就是我们从其结果获得的最真实暗示,也不需要个性,有如我们失去的,只是很平常的东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五)

作者欧·亨利是20世纪初期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一生困顿,而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多属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言而知,他的笔调,关于小人物生活的便会浓墨重采,故事情节也是以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路子起笔走调。然而其本人又有崇高的民主主义思想。故然,在一个爱好作品的读者来说,务必先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年代。从其本人之处有感而发,回味历史经典,瞻望未来世界,在欣赏中去感想,有想法就写随笔。一切都不拘泥,流露出真情实感既可。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感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句话有些人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它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为当今时代,真正的感情渐渐淡去了,大多数感情都与金钱利益挂钩。利益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使许多人在感情方面丢失了平秤,本来纯洁的感情被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有时,因利益而产生的“感情”也控制着个人的自由。

然而本文《麦琪的礼物》主要讲一对年轻的夫妇生活拮据,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以表爱心,妻子卖掉引以自豪的一头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而这对贫贱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挚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变的微不足道,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却是世间任何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一件平常如旧的小事,却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意念之外,情理之中。对于他们的遭遇,我只能深表惋惜,同情与理解,至于这天,我是觉得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就应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深思。小故事,大道理,故事无所谓真假,现实常与我们擦肩而过,静思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致刻画及其家庭状况的详细描述,由感而发。仿佛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不自觉中就充当了其人物雏形。

故事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温暖亲情,至爱忠贞。那对年轻夫妇恰好生存在社会变更,发展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狂乱的年代。在如此艰难困苦之环境下小夫妻能够相亲相爱,用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去换取对方所心爱的礼物,杯具性的结局让真情浮出水面,建筑光辉的浮雕,患难时刻见真情。纵然金钱万能而在小夫妻面前也是无能的痴呆儿,而在这天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上,20世纪与21世纪,美国与中国有距离,可能大相径庭,但是我断定,感情不会迥然有异,在某些时刻定会如出以后一辙。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依旧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感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这种现象确是随处可见,为了利益与金钱同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俨然有一种树倒猢狲散的意味。对于当今社会上的人,以金钱论英雄,用金钱买兄弟的事例,无不让人嗤之以鼻,恨不能写给某些人看。某些人也是情有可原,其实罪不容诛是他们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荒淫无度,寡廉鲜耻,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怂恿他人,作奸犯科,类行尸走肉,纵斩草除根也会难解,社会上的败类,异像,给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给家庭一个温馨的氛围,让人难解其中味呀!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

本文主写小人物的生活,详略得当,针针见血,淋漓尽致的写小人物怎样过生活,相反大人物不着一笔,却是独有辟解,启迪我们自由联想,写文章本不是给读者灌输某种思想,而是让我们在其中神经腾云驾雾,思想翩翩起舞,另有见地,读懂生活,反省社会,去努力推进一个新的社会,适合更多的人居家安户,舒享快乐幸福。在那个年代,美国社会,挂着“民主”的大旗,作为幌子,迎风招展,招摇过世,扛着大枪,开着贼船,横狂世界,专累及自己国家的巨大资本财富,充满各个大人物的腰包,发展工业,资本输出,对于小人物他们是不闻不问,置之一旁。所谓的大人物,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而我呢,以为那但是是得意之徒的丑陋行经,更为重要的是向读者暗示“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其不强加于人,然其人自然游思千里,当然了,本文却让我明白写作应有此种功效,放能成文。

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格是西方人所独有的,他们认为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期望自己圣诞时获得爱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殊不知,既然彼此相爱,感情至深,相敬相宾,何必为了一个礼物而失去彼此的最爱,换取无用的东西,徒劳无益,如果现实是为了透过此种手段让彼此明白自己是有多么的珍爱感情,感情无价,奉若神灵,只是委屈了他们,两无用处,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风俗仅是人为而定的,用来表达一种情意,在现实中,完全能够变通的,不是吗每当詹姆士-迪林厄姆-扬先生回家来到楼上的房间,黛拉一边喊着吉姆一边紧紧的搂住他,一切又都很完美。每次都是这样,岂不完美,不足以值得珍惜,虽然贫穷,只要每一天平淡而安逸就好。闲愁少有亦是难得,圣诞节的社会也应当依据生活的现实去量身定做。生活拮据,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艰难中依然过着“大人物”的生活,那是绝对不可取的,顾此失彼,焉不祸哉。

另外,我们从中可发现两主人公缺少朋友,为什么呢,可能是作者巧意安排。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得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精于交流,建立宽广的人际局面,才能生活的游刃有余,困难时获得帮忙。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为什么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阿!多个朋友总是多份力量。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每个人不管是此刻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应当学会交际处世,把握人情世俗,通用人力资源,为自己的成功之路做好准备。

男女主人公对感情的忠贞令人感动,然而,感情只能作为精神支柱,无法度过现实生活。做为穷人,该当怎样,有野心,有志气,安守本分,做自己,过自己的生活穷人不要瞎折腾,更不要寻找那种虚无的浪漫,因为对你来说,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追求精神层次的享受务必建立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上。将赖以生存的钱换取两件无用的礼物,可谓本末倒置。

男主人公太固守残缺了,作为一个贫穷的小职员,在不能满足生活之余,何必妄想上流社会的浪漫与精神生活,就应把金表作为创业资金,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美。女主人公也仁慈温柔过敏,完全能够帮忙激励丈夫创业,摆渡那一头秀发,并不必须要换为圣诞礼物,将它作为生活费或者是丈夫的创业资金,才是穷人就应过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枉人生。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六)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完美的明天!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七)

爱就一个字。

你破碎了自己的心,来为我编织梦想,而我,为了你,愿意放弃我自己拥有的最美。《麦琪的礼物》诉说着人类最完美的感情——爱。爱人眼含晶莹的泪珠,却面带微笑,心中有热流。

大雁选取了南方,去追寻爱的温暖;燕雀选取了回巢,去哺育爱的结晶;蒲公英选取了远方,去寻找爱的空间;我选取梦想,去散播爱的回忆。

爱,是那么的美,美中和着点伤,带着点苦。

一个,选取了爱,另一个,选取了爱。重重叠叠的爱,在他们手心化作了泪。一组晶莹剔透却已无处可戴的发饰,一条简约典雅却已无处可挂的表链。这不是选取,是结果,人生的崎岖艰难,仅凭着那一点点的爱去触碰,因为有爱,即使伤,即使苦却已都化作了泪,晶莹中看到彼此的爱,看到苦涩中的微笑,读完这个故事,除了哭,余下的就是心底空荡荡的沉闷,默默地。双方无奈惊诧的眼神告诉我,他们爱得有多深。

故事里面,那个圣诞有下雪吗?让雪厚厚地盖住这个黑色的世界,白是爱,黒是恨,要么爱,要么恨,不要再徘徊于那一个爱恨交织地不可思议的灰色地带。让一个冰冷的社会演绎着如此温暖缠绵的爱,让一份温暖缠绵的爱挣扎于如此冰冷无情的社会。

这是一个落寞的往事,异乡的往事,他们各自放弃了自己的最爱,选取一份能够衬托对方最美的礼物。去换得了一个戏剧性的无奈结局。你是否相信,那段选取的时间,就像人影一样,被夕阳拉得老长老长,当他们选取以后,那声长长的叹息,必须带去他们心中的不忍与难堪,望着选取的结果,望着那一份礼物,泪水被满足拭去了,即使是那样一个无奈的结局,但他们知足于付出,满足于爱。

放弃,是代表着另一种把握,把握机遇,叙说心中的爱,寒风破窑下,对你的爱至死不渝,愿意以自己的一切作为礼物赠送给你,让你看清那一颗赤诚的心,你是否明白那一颗冰纯的心?

爱,在此时,在故事中,竟也如此明了,恋着的他们,爱得好深,让一个简简单单的爱字,却换得了彼此托付的终生,依存的终生,爱的终生,他们放弃,他们选取,那都是爱的诠释,爱的叙说。都是为了能够让对方最美最好。

爱,让这个冰冷的世界一下子充满了温情。

你是否听过这么一个故事雨滴混着汗水泪水血水,一齐顺着残垣断壁滑落,温情的疼爱,满溢汶川。

你明白痛苦的惨叫与死亡的恐惧,一次次地在那里泛起;你明白落下的泪,比暴雨更加突猛;你明白看着挚爱的亲人,冰冷地躺在面前,无声无息。懂得这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爱呢?漆黑的夜色与刺骨的疾风中,一遍遍地唤着他的小名;被压弯的脊梁还是努力地拱起,为身下的孩子腾出呼吸的空间;含着满目的衰劳,凭着微微的手电光,来为饥渴恐惧的不幸者带去光明。

疼爱疼爱,为什么是疼痛下的爱,那么辛酸,那么温情。哪怕应对死亡,即使应对恐怖,尽管浸于尖叫。都无所畏惧,无处不在的爱,一场灾难,换得了眼泪和爱,换得了关注关怀。

淅淅沥沥的雨击上窗台,麻雀惊起,寒风刺骨,凉意从心底泛起,看着漆黑沉默的夜空,内心沐浴着爱,眼角流淌爱,嘴角叙说爱,指间触碰爱。爱就一个字,放心里不变,爱永在,所有爱我的人,谢谢。

大雁选取了北归,是为了将爱带去另一个春天;燕雀选取了离开,是为了让爱茁壮独立;蒲公英选取了此处,是为了让爱扎根;我选取了现实,去收集爱意。

当我闭上双眼,第一个看到的是我的最爱。闭上眼,我看不到自己,却能望见你,我的爱。爱满溢心底。回家的路上,陪我坐着的虽然只有装满理想的沉甸甸的包,孤单的我并不孤独。

轻蝶飞,细雨垂,惆怅来路务须回。心中盛满了爱,这点小雨又算得什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八)

采撷一朵带露的玫瑰送你,我的指间也有丝丝花香;接纳一条细小的河流,大海的心胸也更加宽广;飘入一缕洁白的云彩,天空也变得妩媚多姿。

给予如理解都是让人快乐的方式。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当德拉脱下帽子让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下来时,她就明白了给予是多么的令人快乐,当詹姆斯摘下金表以换取一副装饰头发的梳子时,他就明白了给出的同时收获的会是幸福。

轻启一扇窗,在不经意的同时就消除了一份陌生;礼貌的道一声好,在小小的细节中就赢得了一份赞赏,而生活就是由这无数个点点滴滴堆砌而成。不要为了给予而给予,出于面子的给出是用金钱铸成的盒子包着罪恶的愿望,那是毁了多少人的礼物阿!那不是给予,那是在破坏,给予是像扬夫妇那样送出真心的名词,虽然最后的两件礼物是那样的残缺不全,但是他们在詹姆斯和德拉的心中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在你的,我的,我们的心中都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因为他们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慨,太多的真情,太多的好处,他就像麦琪送给我们全人类的礼物一样,是那么的贵重,他教会了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外的善良——给予,分享。地狱的人们为了肉汤你争我夺,可直到肉汤洒光了他们也不明白如何用长柄勺来喝汤,那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所以他们面黄肌瘦,而天堂的人们却因为善良而学会了分享,合作,给予,从而欢歌笑语,这就是天堂地狱的区别阿!

唐太宗因为给予了魏征一个言论的平台而收获了贞观之治;雷锋因为给予了失助的人民一双温暖的大手而收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尊敬;大海因为给予了小溪一个广大的空间而成就了其浩淼无垠···德拉与詹姆斯虽然贫穷却幸福,没有引人瞩目的地位,没有藏纳着无穷金币的私人金库,同时也没有沉重的虚伪的大衣,没有葛朗台老头的孤独和欧也妮的无奈,小人物一样有丰富的精神食粮与亲密的距离,残缺的表链与梳子就像增加幸福的魔术师,虽然失去了金表和头发却依旧能变为令人惊叹的东西,而扬夫妇在拥抱的时候就会收到魔术师的礼物···赠与后的余香,虽不富裕甚而贫穷,却能夫妻和睦,那么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在他们面前低头吧。

善良的心是施给的前提,善良的迪和德拉是给予的实践者,虽失去了彼此最最珍爱的宝物却得到了更多。

送你两个名词善良,给予。

送你一个短语给予善良。

送你一段话给予善良就像播种着种子,结果的那一天,你也收获,我也收获。

让我们也怀着一颗善良而真诚的心给予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九)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游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麦琪的礼物》。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也不是很好看,但是看着看着就慢慢的就被这本书吸引了,让我觉得十分感动。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文章。它主要讲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惜只有一元八角七分钱,她明白之么点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她一头秀丽的长发剪下来卖了,换了20美元。德拉找遍了个家商店,最后找到了一条朴素的白金项链。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于是卖掉了他的金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漂亮的梳子作为圣诞节的礼物。

从这篇文章中我能够看出他们深爱着对方,为了对方能够卖掉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但是他们为了对方的礼物对方都用上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更本没有为自己想。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就会来关爱自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一)

秀丽的是心灵,他们是最聪明的人。

开篇散落再桌子上寥寥无几的硬币将我的思绪牵引到无限的遐想中。当硬币与桌面碰触的瞬间,迸出的是交换心灵的美妙音符,值得去聆听,去推敲。

他们是两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一对穷苦的年轻夫妇,却酿制了一杯苦中泛甜的美酒。脍炙人口的文字中两件残缺不全的礼物面前他们笑了,可他们笑声中又包含了多少苦涩、辛酸的眼泪阿?

我想讲讲这篇文章给予我的两种感受。先谈谈资料吧。

无带的金表与秀丽的金发,都期望完美对方。兑现的前一刻,没有犹豫没有多想。当交换礼物时,没有失望。金表与金发,贬值为表带与木梳,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不符于他们的奢华气质。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真心更珍贵的了,或许包涵的更多、更多……透着点点温馨。

那两个住在一齐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的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灰白色的背景与“欧.亨利式结尾”,无疑是最完美的剧幕。

读它就像是在作者铺好错的垫脚石行走一般,最后穷途末路,却又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美式的“柳暗花明又一村”阿!不禁拍案叫绝,一遍遍品读。

稍稍了解一下背景,无疑《麦琪的礼物》敷上一层止痛剂的“痛苦”,微笑下隐藏不住种种悲伤。一方面作者透过这些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对社会进行必须的揭露和讽刺,但有不禁抱有用心的幻想,想象着“天空上的街市”的空虚的完美。他用他的“温和”包裹住辛辣。用“幽默”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悲哀,像一只苦笑的面具,掩饰住了身后的表情。

故事在灰暗的背景前演绎一段温馨的小剧。

一把木梳,缺少了晶莹的发丝缠绕。

两段表带,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热诚与期望,却失去了本来的用处。

这时,只有抬头望才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清风徐来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重要的,只有拨开附在心上的薄雾,才不会看不见期望。

心与心的桥梁是无形的,当你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这时你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二)

一开始,并不明白《麦琪的礼物》讲的是什么。只认为就应是一本带有童话性质的书。这天我仔细的看了一变,才发现这本书中所包含的爱是能够使人感动的流泪的。

有一对夫妻十分贫苦,圣诞节快到了,他们想着如何送对方特殊的礼物。妻子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丈夫有一块祖传的手表。但因为表带断了,一向不能戴。妻子一心想为丈夫买一个好表带。但是钱从哪来呢?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她卖了长发,用头巾把头裹起来了,买了自己为丈夫选好的表带。圣诞节到了,丈夫很晚才回来,他高兴的对妻子说我要送你一个礼物。什么?妻子问。你看,这个发卡。这是一个很别致的发卡。你哪来的钱阿?我把祖传的金表卖了。什么?妻子摘下了头巾,阿,你的头发呢?妻子拿出了表带,说我把它卖了,买了表带。

也许,人们读到这儿,会认为这个故事并不好看,仅仅是一个喜剧而以。但是有谁想起妻子和丈夫那份挚诚的真爱?也许他们为了对方什么也没有了。是的,妻子没了头发,发卡自然没了用处。丈夫没了金表,表带也没了用武之地。但是,妻子和丈夫之间的爱难道不让人们感受到世界上比金钱完美的东西还有很多吗贫苦的生活也会因为爱而变得完美。因为有了爱,世界更完美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三)

许多人都认为,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物。正如大作家维克多·雨果所说人生是花,而爱就是花的命。这话一点没错,爱像一缕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心房。个性是麦琪的礼物》这篇小故事,更让我们的心灵得到了爱的滋润。

《麦琪的礼物》很短,几乎是一篇微型小说。故事虽短,但情节曲折起伏,更是充满了爱的气息,让我们在这个接近冷漠的金钱社会,还感受到了属于爱的感动。

德拉和吉姆是一对恩爱夫妻,可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人物,生活十分艰辛,但是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德拉早就想买一个精致的表链,因为吉姆有一个祖传的金表,带着这个金表出门能让所有人炫目。但是他们太穷了,连一条表链都买不起。吉姆那引人注目的金表也只能锁在家里。德拉早就想给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实在没有钱去买,德拉只好沮丧地在家中哭泣。突然,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德拉的长发是褐色的,长及膝下。如果她把自己的一头美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这绝对会使女王的珍珠宝贝黯然失色。德拉太爱吉姆了,她把自己的长发卖了二十美元,给丈夫买了一条白金手链。圣诞节那天,德拉忐忑不安的把表链送给吉姆,谁知吉姆却把金表卖了,给德拉卖了漂亮的发夹。德拉和吉姆的真爱多么令人感动!

读这个温暖的小故事时,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心也变得而温暖起来。这个世界上,真爱还是存在的。德拉和吉姆那细微的爱,必须感染了许多细腻的人。他们穷苦而平凡,却依然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期望。让我们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再看一看《麦琪的礼物》,感受这对夫妻的真爱,让感动,永久在心中闪烁。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四)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著名文学家欧·亨利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它透过写在圣诞节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转成了无用的东西,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礼貌的一个重要表现。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中我们被越来越多的物质条件所迷惑,望见好东西就像占为几有,很少送给别人礼物。爸爸妈妈都能清楚的记得自己小孩的生日,但是又能有几个小孩能清楚的记得父母的生日呢?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要好好学习,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你们。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五)

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个性感动。这篇文章的两个主人公是德拉和杰姆。这篇文章主要将得失德拉和杰姆为了给对方买礼物,而卖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的故事。讴歌了两人纯洁无私的感情。

我认为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别人,是人类礼貌的重要表现。就像这对小夫妻,之所以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卖掉,是因为他们都个性爱对方。

我想,爱能够分三种亲情、友情和感情。亲情是长辈对自己的关爱;友情是指同虚弱之间或小伙伴之间那种真挚的情谊。至于感情,我想就应是像德拉与杰姆那样的纯洁无私。

《麦琪的礼物》表现了欧.亨利一贯的写作风格,那些出乎意料的结局,荒诞不经的情节,让读者在会心一笑的同时了解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当你看到文题,是否也感到惊讶?的确,礼物意味着什么?是送礼人的快乐,也是收礼人的幸福;当朋友生日,你亲手制作一份礼物,即是对朋友的祝福;当家人过节,你也准备一些礼物,那是对家人的祝福。不管是什么,那总是一种最深沉的幸福。但是世界上有两个人,他们送出和收到的礼物,却是另一种让人辛酸的幸福。

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能够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转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圣诞节又快来临了,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是否已经想好?

这篇文章又便我想到泰格尔的小小说名作《窗》,描述两位卧床的重病人,住在仅有一门一窗的狭小房间里,只有透过窗口才望见外界,生活死寂沉闷。为了安慰病友,近窗人每一天向病友

编织窗外斑澜多姿的景观,使病友摆脱寂寞,得到了快慰。至此故事似能够作结了。然而病友突生嫉妒,对近窗人竟见死不救,待争到近窗的铺位,见到的却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作品于文末陡起波澜,出现逆转,使小说有了强烈的艺术魅力。

读完这篇文章后你就会发现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尾是使人物的情感、行为或事情的结果向完全相反方向转折的一种构思方法,是增强文章吸引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它一般包含两大部分“蓄势在前”,和“逆转在后”。即先构成一种思维定势,然后突转,突然打破积蓄已久的定势,从而造成一种久蓄而猝发的艺术冲击力。

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忙,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六)

我原先总相信聪明人是不会干傻事的,就像鱼不会跑到岸上来,但有时这却不全是真的。聪明人总会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有利的位置,捞到便宜,但仿佛如果他们变得心地善良,事情就向反方向发展了。

德拉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靓发,丈夫时常会赞赏它,但因为生活拮据,她甚至不能为自己买一把像样的梳子。圣诞节的前天,德拉更加不安,因为他省吃俭用依然不能筹集足够的钱来为自己的丈夫买一份精致的礼物。最后,她竟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当德拉满心欢喜的想送上她的礼物——白金表链时,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吉姆用他家祖传的金表换了全套梳子。这意味着他们俩的礼物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他们都是聪明人,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是对方的最爱。但他们又仿佛笨呼呼的,他们费了那么大劲买来的礼物却失去了存在的好处,两个聪明人竟做了最傻的事。

但是,也许这也恰恰是他们最聪明的地方,用心换心,虽然礼物的物质好处已微乎其微,但不可否认,双方已失去自己的幸福为代价给对方带来幸福,两人的感情也因此变得坚如磐石,山盟海誓或许轰轰烈烈,远走高飞或许潇洒浪漫,但任何行为都没有做这种傻事来得直接,来得深刻。这礼物将内心的爱便显得淋漓尽致,仿佛甜言蜜语,没有实际价值,却能打动一个人的心。但这绝非甜言蜜语所能比的,因为它要付出的太多,太多。能够真正换来对方心的方法,这个算是最棒的了。

但我想说的绝不是叫你怎样谈情说爱,这不是我们高中生要做的,老师也不让。但是待人处事方面还是大有裨益的,交朋友要将心比心,只有用真心才能换来真的友情,一个人如果对好朋友都无法真心以对,那么世界上也没什么人他能够信任了。对事也要全心全意,用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也许很难,但做到这样的人,没有不成功的。

还有就是礼物的好处,它并不只是物质上的给予,更是心灵上的馈赠,它带给你的不只是享受,更是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中,它就像不经意间的一场雨,把你身心的疲惫冲刷的一干二净,让你能够继续快乐的行程。礼物,不必须是什么东西,它能够是一声安慰,一句祝福,在你灰心丧气时拍的一下肩,骄傲自满时及时的告诫。它的目的就是让对方幸福,或大或小,一切全看你投入真心的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礼物的作用,它更是你表达内心的方法。当然,维护友谊并不只有赠送礼物这一种,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心维护。友谊就像一只瓶子,只有将爱倒进去,才会有味,有存在的好处。我想欧。亨利要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但既然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赶紧去做吧,别让麦琪的礼物只是一句空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七)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八)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九)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想想看能不能做,该不该做,帮忙别人的时候必须要看看自己帮的是不是倒忙,会不会越帮越忙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一)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二)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小说的内容许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其小说的内容就由我为大家讲讲。

圣诞节前夕,一个贫穷家里的家庭主妇正在发愁攒了几个月的钱也买不起任何一件礼物来送给她的丈夫。她们家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便是她一头长长的、美丽的就连示巴女王看到也会自叹不如的头发和她丈夫家祖传三代的一块金表,虽然是用一条旧皮带做的表带,但就算是所罗门王看到也会吹鼻子瞪眼。

她来到头发用品店店,“你要我买的头发么?”“我买,先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二十块钱。”“赶快把钱给我。”就这样她仅以二十块钱就卖掉了她的头发,可二十块钱远远不值她的头发,但她却连价都没讲过,而她是很穷的,原本应像每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一样跟人讲价而她没有,因为她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给她丈夫买礼物的时间。我想她一定认为她的头发与他丈夫的礼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丈夫回来后,他站在门口,他看着她的头发,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原来丈夫买的礼物是一套全套的梳子。我想这种表情就是失望与诧异的混合表情。她含着眼泪带着微笑对丈夫说“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她突然想起来他给丈夫买的礼物,她拿出来,可他一看,他便告诉她,梳子是用手表买的。

麦琪,是指耶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他们都是有智慧的而他们却卖掉了家中最重要的东西,换来了两件已经没用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聪明的。们买的都是对方最想要的东西,是表带么?不是。是梳子么?不是。他们互相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幸福、温暖和爱。他们用梳子和表带表达了对对方深深的爱,你难道感受不到这份幸福么?在这寒冷的圣诞夜里,当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关心你并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东西来买一份给你的礼物,难道你敢就不到这份温暖么?

他们,不正像那三位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三)

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作品《麦琪的礼物》写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德拉和杰姆为互赠圣诞礼物而忍痛卖掉引以自豪的长发和金表,却换来了不再起作用的发梳和表链的故事,反映了美国穷人生活的艰难和辛酸,赞美了主人公纯洁善良的心地和相濡以沫的感情。

这是一个著名的爱的故事,美丽的德拉和善良的杰姆为了对方,而把自己最珍爱的物品卖掉,去换来对方最想要的礼物。虽然他们的美好愿望最后都落空了,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结局。他们之间体贴入微、相濡以沫的感情,才是彼此间最珍贵的礼物,就如小说命名为“麦琪的礼物”——这是神圣的、充满爱的、寓意深远的礼物。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人间最美好的是善良心地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四)

这几天我没有写作业。但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夫妻在圣诞节的时候,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对方需要的东西。妻子用她的秀发换来丈夫需要的一条白金表链。丈夫用金表换了一套梳子配上妻子的秀发。后来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通过这个故事,反映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尽力给对方增添快乐,和美好的回忆。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对每件事都要乐观,生活在社会底层公民也有美好的回忆和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五)

只要是经典的,就必定是难忘的。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一篇经典美文,让我过目难忘,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麦琪和吉姆相互送圣诞礼物的故事。麦琪和吉姆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穷市民。他们夫妇俩各有一件引以自豪的东西,那就是麦琪那褐色的瀑布般的秀发和吉姆祖传的金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为了给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麦琪卖掉了她美丽的长发,为吉姆的金表配了一条白金表链;而吉姆卖掉了宝贵的金表,为麦琪买了一套她以前在百老汇的橱窗里看到并羡慕得要死的昂贵的梳子。

虽然麦琪和吉姆的物质生活是贫穷的,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如此富有;虽然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把对彼此的爱表现得如此生动。

麦琪和吉姆的故事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片段,然而作者却把整个故事写得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总是短短几句话就把主人公的动作、表情、心理活动描写得维妙维肖、生动形象。并且我感到,作者一直是用同情的笔触,来描写麦琪和吉姆贫穷生活中的这个小插曲,仿佛有一双温暖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们,鼓励着他们。这也许就是这篇文章成为经典的奥妙所在吧。

作者说:麦琪和吉姆是“所有馈赠和接受礼物的人中最聪明的人”,是圣贤;而我要说:发现他们是“最聪明的人”的作者,更是圣贤。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六)

贫穷的德拉和吉姆为了即将到来的圣诞节,都费劲心思的想给对方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结果阴差阳错,收到对方的礼物后,两人才发现珍贵的礼物都变成了无用的东西。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珍贵的物品,可是他们得到的却是比任何实物都换不来的东西——爱。

这样有趣的结局,可能会带给大家遗憾,但更多的我想是感动。感动于他们在贫穷生活中的那份坚守,坚守自己的爱人,坚守自己的爱。我想大概只有他们才能最深刻的理解元稹的“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吧。对于相爱的人,爱情,不一定要什么天荒地老,不一定要什么海誓山盟,平平凡凡的相守到老,从从容容的相濡以沫,便足够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德拉和吉姆的爱扩大为我们人世间的大爱,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有了温情。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所以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要做的不是单向的索取,而是主动地去奉献,奉献自己的爱,奉献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哪怕是一点点,哪怕也会遇到像德拉和吉姆一样的情况,可是那份爱会温暖每一个人,温暖整个世界。我想这是我们应该从《麦琪的礼物》中学到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七)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出于同样目的,卖掉了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比情感更重要的东西——爱,却是无价的。

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一对并不富有的夫妇,却能在平凡的一天做出这样一件不平凡的事情:为对方着想,完全不顾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所以才会做出这样不平凡的事情。相比之下,我为别人付出的又有多少呢?在生活中,我总是为了一点小纠纷,与别人针锋相对,斤斤计较,最后得不偿失,反而坏了信誉,我何不学学他们,互相关心,又有什么不好呢?我应该认真反思自己。

“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为他人着想,世界才不会这么冷漠、无情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八)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从中的夫妇两人是从爱他人,才懂得了“礼物”的价值。

它通过写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变成无用的东西了,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之一。

男主人公吉姆是小职员,女主人公是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生活贫穷,但是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瀑布般的头发。为了能在圣诞节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金表,买了一套“纯玳王昌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琉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却是毫无作用。

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更加窘迫,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更突出了“礼物”的价值;也让我明白了“礼物”的重要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九)

欧·亨利虽然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可他的小说却流传至今。今天,我就和妈妈拜读了他最有名的作品之一——《麦琪的礼物》。

小说主要说了德拉和她的丈夫吉姆是一对贫穷的夫妻。他们都拥有一件各自引以为荣的东西——德拉有一头长达膝盖的褐色长发,而吉姆则拥有一块他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金表。圣诞节前夜,德拉因为没钱,迫不得已才卖掉了褐色长发,为吉姆买了根配怀表的银链;而吉姆则卖掉了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梳子。虽然,最后他们彼此赠送的礼物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但却得到了世间最美好、最真诚的东西——来自对方最真挚、最无私的爱!

书的最后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他们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所爱,知道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在一切接受礼品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是倾其所有,用真诚的心才换来了这份宝贵的礼物,他们就是麦琪。

对德拉来说,也许她的头发长得很快,不久就可以用上这套精美的梳子了;但对于那根银链,也许吉姆永远都没有机会买回那块金表,永远都用不上了,但他依然无怨无悔。而且,他们还彼此安慰,让我感动极了。

正像课文中所说的那样:“爱有时在竹篱茅舍,有时在高堂华屋,有时也在无家可归的人群中。”平凡的爱也一样感动人心。

爱是下雨天,爸爸把雨衣披在我身上,而他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爱是胆怯时,老师紧握着我的那双温暖的手;爱是感动时,伙伴给予我的那真诚的拥抱;爱是转身时,妈妈反复的叮咛。爱是沙漠中递上的一碗水,爱是早晨起床时,床头那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裳……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十)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秀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但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身旁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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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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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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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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