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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选择观后感选录70条

时间:2018-08-04 11:11

《自由选择》读后感1

很多人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的良善和无知,漫天要价,因此,必须依靠其他制度安排来弥补市场不足。

弗里德曼在此逆向地提出了一个问题:人们提出或采用的各种旨在弥补市场之不足的制度安排,是否真的能够实现其目的;或者换句话说,人们所提出的救治方案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否真的要比问题本身带后的后果更加可取。

罗斯福新政后,政府干预市场的步伐大大加快了,政府花在新老管制机构上的支出也出现了迅猛的增长,到1979年,物价总体上翻了一番,而政府的管理支出却达原来的5倍还多,与此同时,美国的经济增长也大幅放缓。管制使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增加。

弗里德曼研究后认为,凡质量低劣的产品,都是由政府或政府管制的行业制造出来的。凡是优质产品,都是由私人企业生产的,而它们都很少受到政府干预,或者干脆没有政府干预。他例举了美国铁路业在政府干预后的糟糕表现,而汽车业由于完全竞争,企业自由地推动技术创新,消费者受益最大。

弗里德曼认为,“我们这个世界是不完善的,总会有质量低劣的产品、庸医和骗子。但总地看来,如果允许市场竞争机制起作用的话,与日益强加到市场机制上的政府机制相比,市场将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对消费者的最大威胁是垄断—————不论是私人的还是政府的垄断。保护消费者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国内的自由竞争和遍及全世界的自由贸易。

弗里德曼最后呼吁:政府最好还是听任我们自由选择,让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看到这,我国马上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案例。近日,央行出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理由是保护消费费的安全和权益。结果网上吐槽一片。有网友说,我父母都不管我网上消费,央行你管的太多了吧。有网友说,我的钱我做主,我花自己的钱居然还是你央行批准!有经济学者指出,中国的创新就是这样一点点被政府干掉的。有评论员更尖锐地指出,政府一直说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现在明白了,是要断市场这个壮士的腕,而不是政府自己的腕。

消费者们,你是怎样认为的?今天看到一句政府最不爱听的话:凡是政府都会撒谎。

《自由选择》读后感2

《自由选择》是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代表作品之一,这本书通过讲述美国政府30年以来不断强化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找到了制约美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源——政府干预,倡导了自由主义。从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们一直在寻找经济发展的规律和模式,也一直对于经济发展模式的信仰摇摆不定。一直到1930年,自由资本主义仍然被认为是人类最理想的经济模式,而且也被世界各国喜闻乐见,在这之后频频爆发的金融危机,使得自由资本主义的弊端也在日益突出,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经济大萧条、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等都极大的动摇了人们对自由资本主义的信仰。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国家,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开始参与到经济调控中来,自由资本主义已经演变成了“国家资本主义”。就在今天,国家干预经济的力度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的时候,里德曼挺身而出,他毫不含糊地批评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操控,他反对政府插手和干预完全自由的市场,他认为市场自身有能力解决经济矛盾和供需关系。弗里德曼的很多想法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但现实情况是,没有一个国家包括美国,也不敢完全自由的放任市场自己去发展。

其实,对于弗里德曼的观点和看法,我并不是完全的认同,因为任何情况下的自由都是相对的,如果没有政府的条条框框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项内容进行限制,那么市场自由简直遥不可及。诚然,政府过度的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确实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离开了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一样也是无法得到健康发展的,所以说我认为市场调节和政府监管双方应该是同时存在的,任何一种绝对性的评价都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市场调节,还是政府监管,只要能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就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以当前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的国家美国、德国和日本为例,他们是当今经济发展比较发达的几个国家,采用的也是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模式,但是要从细的方面说各个国家之间又有不同,这个主要是要取决于不同国家的国庆。这些国家的经济模式呈现出一种多样化、差异化、特殊化的趋势发展着,即是国家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也是与国家的经济政策、发展条件和历史文化等内容息息相关。中国当前仍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所以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不如西方的发达国家,所以我们应该结合弗里德曼的观点,再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中国市场规律的经济模式。

当今国际市场的竞争如此激烈,我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所以经济发展一定要求稳而不是求快,对此我们国家应该实施的是以市场经济为主导,以政府干预为辅的经济模式。众所周知,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家政策就是对外开放,希望通过学习外国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来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然而就当今国际市场来看,如果仅仅借鉴别国的经验,不一定适合自己,所以我们应该谨记弗里德曼的观点,强化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但同时也不可忽视政府干预的作用。为了赢得这场经济战争,我国的经济发展应该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起以市场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如果一定要给政府干预和市场经济分一个发展比例,我觉得最好是2:8。

总之,无论是什么样的经济发展模式,一定要结合本国的国情,虽然我国已经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了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但是由于受到生产力、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市场自身存在的不足还是比较严重,所以政府干预必须存在。只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的力度可以逐渐减弱,能够给市场经济更大、更自由的发展空间,才能够促进国家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自由选择》读后感3

弗里德曼属于新自由主义,虽然上世纪80年代后渐成世界主流(《自由选择》也写于这个时期),但在此之前几十年,弗氏理论在经济学长期处于被批评、遭冷落的境地,当时正是凯恩斯主义风行全球之际。弗里德曼曾经在罗斯福政府中任职,是凯恩斯主义的追随者,然而在经济实践中,他看到并指出了凯恩斯主义的不足之处。这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是在与政府的经济政策做敌人,与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做敌人,会受到社会的广泛批评————社会声望和经济利益都会受损,你还会坚持并大声说出你的主张吗?多数人会选择沉默!

我并不完全赞同弗里德曼的经济学观点,但我钦佩其对自己信念的执着与坚持。年少时,我们受社会、家庭、学校影响的多,一古脑接受学校教育的情形不可避免,然而,成年后我们就要有自己的眼睛和思维,在广泛阅读和思考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信念系统,指导自己的工作、生活,并反过来影响社会。

不屈从于主流社会的观点,敢于亮明自己的思想,这是学者的起码品质。成熟社会需要多种声音,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相互促进。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理论,只有不断前行、与时俱进的理论。我们要使自己的思想逐步走向成熟,而不是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这就需要多读书、读好书。我发现当代大学生最大的不足就是很少看世界名著,没有吸纳全人类的优秀文明成就,“井底之蛙”与“夜郎自大”的感觉很重,这导致不少同学没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一个问题出来后,往往是左也对、右也对,象一根墙头草左右晃动,就是没有自己的思想。在这一点上,弗里德曼是榜样,坚定地扞卫自己的经济理论。

大学与高中最大的不同,就是要形成自己看待社会的思想观念,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并逐步坚定下来,做一支“有思想的芦苇”,从而在芸芸众生中找到自我。

大学里思想比知识更重要,这也是大学存在之道!

《自由选择》读后感4

看完《自由选择》这本书,真的感觉极少有像这样的经济学着作,可以用通俗的,不带任何恼人的公式的语言来论述经济学的观点的。以至于看完后可以很直观地感受到弗里德曼应该也是那种能和普通民众交流的经济学家之一。(就像有人这样评说萨缪尔森一样)

因为以上的原因,阅读本书也是十分轻松流畅的,就除了几段征引理解起来有点困难。这不止是因为其通俗的语言,也是因为其清晰的、一以贯之的观点——应该追求人类自由和经济自由。

为证明以上观点,作者分几个版块进行了实证分析——社会福利、社会平等、学校与教育、消费者的保护、工人的保护、通货膨胀。其中后四者在论述过程中所提出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特别是学校与教育及通货膨胀这两个版块。

在第六章“我们的学校出了什么问题”中,作者几乎颠覆我对政府补贴教育、政府办学、公共学校的原来一贯的.美好看法——我一直坚信政府干预教育事业是让更广大的民众接受更广泛的教育,让社会更加趋近于机会平等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克服市场不能提供充足的“教育”这种公共产品的问题,通过矫正性的补贴,使得“教育”这种具有很大外部性的商品达到社会合意的供给水平。

这是我们一般情况下最容易见到的支持政府干预教育事业的理论分析。

然而,作者在论述现今高等教育是否真正给人们带去“教育机会平等”及产生“社会收益”时是持这样的观点的:一直以来,我们都企图引导人们搞清楚所谓的“社会收益”到底指的是什么。然而得到的答案几乎总是蹩脚的经济学理论。人们都说如果更多的国民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训,那么整个国家便会因此而受益;为获得这种技能的提升而进行投资,对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训,那么其他人的生产效率也会因此而提高。这些说法当然都不错,但哪一条都不足以成为对高等教育给予补贴的正当理由。因为这些说法也同样适用于实物资本(即机器、厂房等),但是没有人会据此推论说,应该用税收对通用汽车或者通用电气公司的资本投资给予补贴。

在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方面,作者以其掌握的数据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出生于上等收入的家庭的学生数,是来自低收入家庭的两三倍,而且这些人往往都去读那些消耗资本较多的,学制较长的大学,而不读两年制的初级大学。结果便是,来自高收入家庭的学生从政府的补贴中受益最多。作者通过这两方面的论述,有力地质疑了政府补贴教育(至少是高等教育)的合理性所在。让人不禁对其他的同样是政府过多插手的公共事业也产生了怀疑——如铁轮运输、航空等等。这些所谓的公共事业是否真的本身就该按现在所见的那样发展呢?这样的发展模式真的带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吗?实际情况真的有政府对外宣传的那么美好吗?这的确值得我们反思。

另一个版块是第九章——通货膨胀的对策。整章的论述其实都是为了得出章末(P277)的中几个结论:

(1)通货膨胀是一种货币现象,是由于货币的供应量的快速增加引起的,而不是产出的增长而引起的。

(2)在当今社会,由政府决定,或者说政府有权力决定货币的数量。

(3)治理通货膨胀只有一种可行的方法,就是放慢货币增长速度。

(4)通货膨胀的发展和通货膨胀的治理都很耗时——至少是几年,不会是几个月。

(5)经济的低增长和高失业率不是治理通货膨胀的有效途径,而是成功治理通货膨胀时才会产生的负面效应,治理通货膨胀中发生的负面效应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的结论中,第一条对于通货膨胀的本质性认识最为抢眼。正是基于对通货膨胀这种本质性的认识才有了以下的明确的治理通货膨胀的方法,即将重点置于货币发行上,做到让货币供应量和社会产品总供给相适应。而且从以上的结论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将矛头直指政府。P260中作者认为,美国过去十五年中,货币数量的增长无外乎是以下三个原因:

(1)政府支出的快速增长。

(2)政府的充分就业政策。

(3)联邦储备局的错误政策。这些让读者明白了通货膨胀的爆发主要是由政府引起的,政府天生有制造通货膨胀的倾向。民众需要认识到政府的一些所谓的增大社会福利的政策其实都是有积累通货膨胀隐患的可能的,这些措施在短期内可能会有好看的效绩,但时间一长就会爆发出其本质来——就像通货膨胀在隐藏阶段和爆发阶段给人完全不同的表象一样。

还有不得不提的是作者在谈到对一般工人的保护和对消费者的保护时始终怀有悲天悯人的气度,他自始至终都特别强调对“普通人”的保护。

当然,这本书中出现的一些偏激的观点,实际是译者经过筛选留下的,其实不是原文中最偏激的。我们可以把它们看成是作者为了加强论证力度的写作策略之一,当然也提供了读者以思考和证伪的空间。

《论自由》读后感 篇1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该作品所论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的权界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他就不必要向社会承担职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职责,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身利益时,个人还应当承当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二是自由制定个人生活计划,自由按照所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同时,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不仅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性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最了解自身需求和内心想要的,只有自己最了解最清楚。如果用千篇一律的一个模子和传统习俗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则使天下的人都变成相同的人或相似的人,个人没有了特点和棱角,丢失了独立思考的潜力,各种欲望和冲动也将失去,天才将被泯灭,社会日益同化,就会造就了碌碌无为的凡俗之辈,社会缺乏进取精神,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社会就会走向衰弱的命运。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来源。但是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才会发挥作用,并且天才本身就更具个性和特点。因此,社会在干涉个人自由时务必格外慎重,务必有严格的一个限度。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政府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不仅仅能发挥个人的活力,而且还能培养人们更多地社会实践经验和潜力,更加融入社会和政府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潜力,不是永远依附于社会和政府。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一、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家长生育孩子后,不仅仅满足孩子成长所务必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心智健康的社会人才。

因此需要家长做到,不要给孩子很多条条框框,只要大的原则不违背,就应给孩子更多的自由成长发展空间,让孩子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孩子按照你所认为正确的轨迹发展。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不要以为孩子十分听话就是好事,要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决定的习惯和潜力,不要怕孩子吃苦和失败,要让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大胆的放手让他去做。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更不要做被世俗和习惯行为所禁锢的好好人。同时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培养孩子建立一颗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精神,富有激情创新的新一代。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活法,因为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活法。

二、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一个国家只要政治、法律与社会持续对多元化个性的宽容,社会就会充满个性、自主性与创造性。

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这个群体就会充满活力和生命。社会就应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乃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制造英雄的材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在于个性和多样性。中国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与多样性。欧洲的个人、阶级、民族之间,彼此都极不相像。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成功。而中国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改革开放的实行,就是松绑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才有这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就会落伍,就会淘汰。

《论自由》读后感 篇2

《论自由》是英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关于“论自由”这本书,密尔在引论中开宗明义地说,他所要讨论的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全书要义可以概括为两条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

它将自由问题的探讨从国家与个人延伸到社会领域,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的论述,成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个人自由的强有力的热情辩护,使之成为英文世界里捍卫自由的经典。

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现在看来,密尔的这句话是相当政治不正确的。一个如此强调“自己对自己负责,他人无权干涉”的人,怎么会觉得用专制来“对付”一个民族是正当的呢?原来,在密尔看来,野蛮人的种族就好像人类中的未成年人,他们无法对自己负责,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尔的这种看法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种族是怎么长大的呢?在人类刚出现的时候,可没有其他人来帮助、照管这些“野蛮人”啊。

对于某些意见,因我们自己的判断裁定其错误就拒绝倾听,为了更充分说明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看来有必要把讨论付诸具体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选择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这些例子中,反对言论自由的论点,无论是从正确性上还是从有用性上来说都被视为是最强有力的。

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包括: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发表和刊发意见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假定全体人类减一执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

相应于一个人对自己的孤独判断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带着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错误性。而所谓世界,就每个个人说来,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触到的一部分,如他的党、他的派、他的教会、他的社会阶级。我们所谓的世界,只是我们接触的那小小的一群人。虽然网络时代让地球变成了一个村落,然而作为一个个体,能够接触到的人和观点终究还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这只庞大的大象面前,我们永远是盲人。所以,我们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没什么两样。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当今社会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达到一个不一样的阶段。本书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们在不影响到别人的生活的情况下达到自己的绝对自由。但是现在的社会可以给我们有这样的自由吗?

《论自由》读后感 篇3

把一本叫《论自由》的小册子看完了,作者是英国19世纪的哲学家约翰·穆勒。在阅读的过程中,想到一句《马哲》教科书中的话:哲学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论自由是向真理接近的方法论。

人类对自身有多不满,就意味着人类所掌握的真理有多残缺。同时,人类没有出现比现实更糟糕的状况,意味着人类某种程度上走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或快或慢,有时甚至曲曲折折。

真理可能是碎片化存在,而人类则透过海量的探索,将这些碎片拼在一齐,并透过传播、共享。这就有了主流与边缘(异端)的分界,自由意味着让主流之外的边缘(异端)存在。这能够算作是一种宽容,但其实际上是对真理的维护。穆勒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证。

异端可能是一种谬误,可能是一种邪说,也可能是尚未被人们感知的真理的一部分。不管怎样,它要么刺激着现有的主流真理使其尽量不被教条化、概念化,它要么将在未来补充现有主流真理身上藏有的缺陷。

人类对自身的前途似乎有很多的话要说,但很多时候又似乎一无所知。如果70亿的人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机器,真理就会收缩;如果这是70亿充满个性、首创精神的鲜活的人,真理才会扩张。人类才有可能迈向终极目的地,如果有的话。

思想上的自由,放到生活中,就是一种彰显个性的态度与行动,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它的原则是,如果不伤害到他人,能够为所欲为;如果伤害到了别人,就需要遭受处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由此可见,那些看似囚禁人们自由的监狱,如果被正当使用,实际上也是维护自由的设施。

这就引出了社会对个人自由控制的限度问题。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教育。如果一种教育体系,它的存在是为了统治官僚机制输送人才,它就是一种反自由的,其结果是,最聪明的人被聚集在一齐去控制其余人的自由。

比如科举制度,哪怕我承认它是一种公平的制度而且它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性,但它的结果必然造成官僚体系之外的,其余国民在自由领域探索活动的萎缩,如此,这个国家不会再有个性,不会再有首创精神,真理因此教条化,社会停滞。如果没有英国的坚船利炮,这天的中国或许与过去两千年的中国没什么差别,当然好与不好,大家自己会有想法。

这本书写在一个半世纪之前的英国土地上,如今的中国人读起来,或有许多共鸣。听我乱说,不如自己去看,很短,才10万余字。

《论自由》读后感 篇4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著《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能够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理解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资料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好处,那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内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好处,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理解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好处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密尔所宣称的自由毕竟是离不开社会的,人是一个能够自由发展的、任其随自己喜好的态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务必区分自己自由的权利界限,在密尔的自由论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损害到他人的利益。这也是我所能读懂的层次,在不干涉他人权利、不损害他人利益的状况下,你是能够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当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们的这种自由,密尔理论中,政府过多干涉人们自由,会增加政府的权力,必须程度上会使人们陷入崇拜权力的状况,从而丧失自己的自由观念,依附于政府,而人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如前面密尔所述,意见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对的或者不同的意见在必须程度上对其真理性是有所帮忙的。我是这样体会的。

密尔的理论就先谈到那里,本篇读书笔记,我用了“读不懂”来形容我所认识的自由,当然既是形容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当今中国社会所谓的自由与民主,以及一些为人师所传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国的民主自由是与当今世界所谓的民主自由有必须的距离,正如韩寒所讲,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文章的时候,会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会有一些字会变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这都是在西方国家不能所遇见的状况,这完全是政府干涉个人言论自由的铁证。或许,是有太多人只看社会的这一面,在我看来,整个社会是前进的,总有一些手段是务必要实行的,一些人总是在试想如果中国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样做,该多好,我想问,多好是哪里多好?体制要变,民俗要变,人们要被强迫地去理解所谓的民主自由,时髦的说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个人总要被周围的环境所感染,会慢慢适应,会逐渐去放下自己这方面的畅想,逐渐同化,不横向比,纵向比,这种变化是很客观的,横向比,我们只能兴叹,有时候,我反而感觉西方国家安全感不是很强,一切都放开,在适当法律下,谁明白谁哪天会情绪变化,对他人怎样样?

自由,感性来讲,只要是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够,必须要与自己过不去,那也没办法,有一批人在争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这样的人,正如密尔在《论自由》里所说的的另外一个层次,每样东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进社会的进步的。

《论自由》读后感 篇5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网时偶然看得《论自由》一书,介绍说此书主要解决个人与社会控制的关系问题,遂买下并决意静心读之。然至今,只读了引论,有一点浅想,记之成陋文,望通读后看到此文不会成笑话。

穆勒云,“虽有民主,而操纵力之国民,与权力所加之国民,实非同物。”此话乃针对所谓的民主国家而言。理论上的民主乃掌权者与被治者是一体的,因此国家的好恶就是人民的好恶,然而,实际中的掌权者与被管者不可能是一体,“人民的好恶”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好恶,只是其中多数人的好恶,况且多数人的好恶也不是最多数人的好恶,或者实际上所谓的“多数人”只是少数人,这样的政治体制就容易造成人民与人民之间相互劫持。

穆勒感叹道:“太白之豪暴,且无异于专制之一人。”其实,如斯统治较专制更残暴。因为专制是让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断专权,而这样的统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却打着民主的旗帜。拿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来说,最后就流为了斯大林式的少数人专制:政治上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权力,人民却没有监督党和政府的权力;经济上它可以“卫星上天”,却不能满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进行高度垄断,书报检查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作家经常遭意识形态恫吓。

据索尔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间共处死486人,被斯大林在1930——1953年所谓23年中处以极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种“专制”无人民自由的国家,表面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实则是将国囚禁起来,里面的溃烂终会蔓延至表面的浮华。因而为国治理者,应当为民之权益谋事,万不可将自己当做人民代表,却把为自己谋权当成是在为人民谋权。

自由之初义乃不为外物所拘牵,无胜义也无劣义。有个性的人大多事上不为外物所牵,正如穆勒所说,个性就是个人具有独立意志,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和习俗作出判断。社会上总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个性,他们特立独行、不怕孤立、敢说老实话、敢向社会大多数的专制权威挑战,他们比其他人更不能适应社会准备下的模子。自由个性之人是理想主义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动社会不断完善的先驱力量,这样的力量要影响他人,必得将思想观点形成舆论,要形成舆论就得有发言权。但是社会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个性以维护自己的统治,其首先禁绝的即言论自由。

《礼记》中说“情欲信,词欲巧”,便是要提醒人们说话时态度要坚定,但是说话的方式则要非常客气、非常婉转,自由个性之人当这样才能让当权者听得进去。

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说,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又认为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正因为人类不是“不可能错误的”,因此需要容忍异己才能实现自由。比如,岳飞抗金之时自然认为自己是正义的,然而对于金人而言岳飞是灭国者是自己的敌人,金人认为自己才是正义的。那么,到底谁才是对的、是正义的?我们无从判断。社会中也常常有人认为自己的正确的,因此带着“正义的火气”残酷地摧毁了另一个可能是正确的思想或事物,这样也摧毁了别人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 篇6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

在现今这个“自由”泛滥的时期,自由已经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古至今,对它的争论没有定论,而且还会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关于这个话题,19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尔也表达了他的独特的观点。在此书里,密尔探讨了自由的涵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个性自由、社会权威的限度以及个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问题。虽然时过境迁,但是仍有绝大部分的内容至今仍会对我们产生启迪。

说到自由,让人不禁会想到这个问题: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种涵义,但密尔关注的是公民在国家中和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即所谓的“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在引论中,密尔有一个生动的比方:“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我认为,这就是公民在国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统治下人们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个抽象的含义,我们很难用几句话或者几个字就把它的全部内涵与外延概括出来,因此只能用一种现象来表述,密尔将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与“规则性自由”,所谓“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称为“最原始的自由”,这种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会中,以强力为后盾,充满血腥与残暴的自由。

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强力的大小决定,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强力,凌驾于其它强力之上,你将拥有绝对的自由。而所谓的“规则性自由”也可以称为“制度下的自由”这里的“规则”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们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须符合规则,是一种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时这种自由在整个社会中应该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约束,人人都从遵守法律中获得自由。”而密尔所赞成的,正是“规则性自由”,并坚决反对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这里我想讨论几组相互对立的词组:个人与社会,被统治者与统治者,自由与权威。

相对于社会,个人永远是个弱者,人们总是通过有限的理性去认识自己和社会,并通过法律使个人在社会中能够占有一席之地,让自己的意志得以表达,从而实现人在社会中的最大自由。密尔说: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每一个人都受到社会的保护,每个人对于社会也就应该有一种报答,那么这种报答要以何种方式?或者还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种行为准绳?在密尔看来,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为了保卫社会或其成员免于遭受损害和妨碍而付出的劳动和牺牲中担负他自己的一份,这些条件,如果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到,那么社会是有理由以一切代价去实行强制的。每个人都是单独的个体,个人的行为要有一定界限,当一个人都行为有害地影响到他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这就让我想到了人类文明最初的时期,那时国家被分为两部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用这些权利对于被统治者施以压迫,剥夺他们的自由,当然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争取自由的过程,因此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统治者的权威被建立在选举、授权的基础上,他们不敢随意施设自己的淫威,被统治者就以为统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认为个人自由和国家权威是统一的,但事实上,这是永远不可能达成的理想状态,密尔认为,这种情形会产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数的暴虐,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切不属于多数人的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被忽视;所谓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视或受到压迫。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对美国社会财政生活中已经显露出苗头的“多数的暴虐”忧心忡忡::“普选制度事实上使穷人管理社会。”“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没有应当课税的财产,国家的公共开支似乎只能使他们受益,而决不会使他们受害;其次,稍微有钱的人不难找到办法,把赋税的负担转嫁给富人,而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当政时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因此,在穷人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有显著节省。这项开支经常是很大的,这是因为立法抽税的人可能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赋税的负担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税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238—239页。)这就表现出,民主做真正表达出的只不过是大部分人,或者说是在社会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断的人们形成的一种普遍观点,而这种观点,终究不能表达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会总是在某种限度上干预到个人的生活,那么正确处理社会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限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找出一个在实际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尔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密尔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研究该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从抽象权利的概念(作为脱离功利而独立的一个东西)引申出来而有利于我论据的各点,我都一概弃置未用。的确,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的;但是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密尔把个人放在第一位,重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威对自由最小的干预,社会对个人施以权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与社会舆论,密尔就是要找到一条准则,不论所用方式是法律惩罚下的物质力量还是社会舆论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在经过正确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尔找到了这条原则。

即: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他人为自己的好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忠告、指教、劝说以至避而远之,这些就是社会对他行为表示不满所能采取的正当步骤;第二,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如果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话。密尔极力主张个人对社会的独立性并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持谨慎态度,这与密尔所处的时期有着一定的关系,由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已发展到垄断阶段,个人的作用比起社会整体的作用已越发不明显,使得该学说具有广阔的群众基础。因此密尔提醒人们不要失去自我,因为“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对于一个人的自己的利益(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关切最深的,社会对于个人所怀有的关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间接地,因此社会权威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对社会成员施以所谓的“保护”为理由,如果不被当事人允许或认同,那么对于社会成员的自由都是一种压迫与威胁,需要加以阻止,以社会成员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见自由,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地步,我们一定要争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讨论自由与个性自由,这样才会明清真理,纠正谬误,因为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

《论自由》读后感 篇7

《论自由》是英国思想家约翰·密尓的代表作,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书中完善和发展了英国传统的个人主义思想,大力为个人自由鼓与呼,同时清晰地划定了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为国家政治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与支持。

人类个性的自由发展乃是密尓自由论证的核心。在这一点上,密尔似乎与康德“人是目的”的哲学观点一致。上天赋予每个人的禀赋,理应通过个性得到充分发扬,这是个人福祉和社会福祉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密尓坚决反对对个性的束缚。一方面,他认为每个人的禀赋不同,痛苦的感受和快乐的来源也不同,怎样才是最好最适宜的生活方式,只有个人最清楚。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应该交给个人自由决定。可以看出,密尓的论述中隐含着价值多元的观念,即使在今天也没有过时。

另一方面,对人民个性的束缚,将会限制社会的发展甚至导致其陷于停顿(很不幸中国成了密尓所举的反面例子)。他认为德国思想家洪堡提出的“首创性”概念,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因素,也就是说任何进步必须有人第一个开创新的做法。而“首创性”有赖于人民个性的自由发展。个性和境地的多样化,才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源泉。顺便说一句,这一观点与进化论的理论倒很相符,物种单一性发展在环境巨变时很容易造成灾难性后果,甚至整体灭绝。

密尓认为,任何压制个性的制度,无论以怎样冠冕堂皇的名义进行,都是专制。专制有两种,一种是权力专制,一种是习俗专制。权力专制用武力压制人性中的突出部分,强迫个人屈服,那些敢于特立独行、突破平凡的人被迫消失,反而是那些顺服和平庸之人得到鼓励,久而久之形成习俗专制。习俗专制更加可怕,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当一切事情都取决于习俗,无人想到抗拒和变革,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平庸的沉寂,失去发展进步的可能。

密尓对思想和言论自由极为重视,认为这是个性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也是最重要的自由之一,因为人类的精神福祉是其他一切福祉的基础。密尓在论证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四条依据。

第一,非主流的异端思想有可能是正确的,这在历史上一再被证明,密尔列举了苏格拉底和耶稣的例子。如果有人否认这一点,就是“冒领不可能错误性”(假冒上帝)。

第二,假如异端思想有很多错误,但是不可轻易否认其中也存在着部分真理。得势意见很难或者从来都不是全部真理,借助于异端思想中的部分真理,可以让自己得到补充和完善。

第三,即便我们假设公认的意见就是全部真理,但它仍然需要不断地接受质疑与争议的冲击,以保持其活力与生动。一旦其开始拒绝讨论,就会沦为教条,接受者就如同持有一个偏见一样,很少领会并真正认同它,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知行不能合一。

第四,教条只能导致人心的硬化和僵化,拒绝任何新的思想观念进入人心,妨碍了人的精神发展,同时导致社会僵化。

因此,保证思想和言论自由发表十分必要。前提是在方式上要有所节制,不能越过公平讨论的界限。其一是不能夸大和歪曲事实,不能对对方的事实和论据进行压制,或者故意扭曲对方的意见表述。其二是不能实施人身攻击,不能以武力、法律、道德为武器对对方进行威胁。

当然,如果所有人任由个性自由发展,必将相互影响和争斗,因此社会的干预在所难免。密尔在划定个人自由与社会干涉之间的界限时,给定了两条原则。第一,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及交代。这条原则是关于涉己的行为,也就是个人自由所应具有的最低限度。第二,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为,个人则应当负责及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或法律的惩罚。

密尓对政府干涉问题特别谨慎,对不侵犯他人自由的问题,坚决反对政府干涉。他提出了三点理由。

第一,如果事情由个人来办比政府办更胜一筹,自然应该由个人来办,比如自由生产和贸易问题。

第二,有些事即使政府办比个人办效果好,仍有必要交给个人办,因为这样可以锻炼公民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从长远来看,个人的`发展必将有利于国家的发展。

第三,不必要的增加政府权力,将会在今后带来更大的祸患,一方面造就难以根除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使人们逐渐依附于政府,政府将会越来越为所欲为。可以看出,密尓希望的政府是“守夜人”的角色。

概言之,能够合理干涉个人自由的,只能是为了自我防卫和由此衍生出来的必要责任。当然,密尓没有忘记将未成年人排除在外,强调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长和社会的义务,适当限制未成年人的自由是必要的,这点可以理解。

但是,密尓将所谓落后种族或者野蛮人也排除在外,却是犯了一个歧视性的错误,并为殖民统治和专制压迫留下了空间。进步与落后、文明与野蛮的界定,难道有所谓客观标准吗?如果没有,岂不是又成为强者的借口?这不能不说是密尓思想中的一大遗憾。

《论自由》读后感 篇8

本月的博客是密尔《论自由》的读后感,本人并不是偷懒,而是在读完这本书后,就已经决定以它作为本月的博客,原因就是本人99%的认同再认同密尔的观点,在自由方面,我无耻的说一句,我和密尔不谋而合!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论自由》读后感 篇9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情绪仍在激动之中。约翰。弥尔顿的博才多学,激情慷慨深深的感染了我。一遍阅读下来,弥尔顿的思想的精髓未完全的消化,但仍颇有感想。

《论出版自由》的产生顺应了时代的要求。1643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规定:凡书籍、小册子或论文必须经过主管机关或至少经主管者一人批准,否则不得印行。在著作横空出世之前,弥尔顿的一些关于离婚的小册子多次被检查人员打回,并对他做出了处罚。这激起了他的愤怒,并痛切陈词。他指出这项法令的订立时诸位不属于承认的。此外,他还强烈的说明这项法令会使人们的日趋愚钝,宗教与世俗界的学术中的发展也会受到妨碍。它的存在的唯一的作用只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

他提倡说:书籍不应该在出版之前就被秘密的扼杀,而是在出版之后再对其审查。对此,他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坏书同坏肉做比较。坏肉,即使使用最合卫生标准的烹饪方法,他也不能产生什么营养。而坏书在这一点上就有所不同:他对于一个谨慎而明智的人来说,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帮助他善于发现、驳斥、预防和解释。这样把一切检查员认为不可以出版的书籍扼杀,这着实是一项重大的损失。被禁止出版的书往往是关于渎神、无神论的,这样是不能达到目的的。与其将它扼杀在摇篮中,还不如拿出来杀一儆百。雅典普罗塔哥的实例就是很好证明。普罗塔哥在他的《论神》一书中开头便说他不知道“有没有神的存在”。于是此书便被阿留坡阁下令焚烧了。烧掉的不仅仅是他的书,一些蠢蠢欲动的无神论者铤而走险的思想也被禁绝。

他还说明了书籍的重要性。他认为书不是死的,他非但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而且还跟作者一样的活耀。他像一个宝瓶把创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纯净的精华保存起来。一不小心,误杀一个好人跟误杀一本好书会一样的容易。但是,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理性本身。一本好书是杰出人物的宝贵心血的熏制珍藏,目的是为着未来的生命。扼杀一本后果是失去一个真理,而把这种扼杀放在出版界,就会造成一场大屠杀。真理不能在恢复。因此,对于书籍的出版得万分的小心。

在提出观点的同时,弥尔顿还对严格的审批制和检查员们进行了猛烈的讽刺攻击。当时的出版物出版必定在文章旁标注某某某批准,一连大串。看去十分的滑稽可笑。作者虽然作品得到了出版但是毫无尊严可言。弥尔顿在与出版商的谈话中层这样问到:“试问谁可以保证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呢?”出版商答道:“国家可以,先生。”然而,国家真的可以么?国家之限于把检查员挑选出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被选出来的检查员可能比一般的人更贤明,可是面对每天那么多待审查的书籍,他能保证在特定的时间内阅读完制定的书籍吗?若是洋洋洒洒几千页的手稿,那就更加难了。错误的批注也在这个时候产生。单纯的让几个有学识的人去评定,还不如放手让雪亮眼镜的群众来下定论。这些都为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立下了不朽功绩。

还有很多的精辟分析辩解不能一一罗列。弥尔顿在书中淋淋尽致的展现了自己清教徒的虔诚,时不时的引用宗教的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虔诚的清教徒样。他的中心论点: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虽然立场不是代表他所谓的一切人民,但是丰富了文章的生动性。全书的语言尖锐,但不是幽默,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1

看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感受很多。

每个家长都爱自己的孩子,那爱到底是什么?“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等待。”书中是这样定义“爱”的。受此启迪,我感觉:爱是尊重,爱是珍视尊严。

这本书以爱和自由为全书的立足点,强调给孩子的爱要有科学的方式,即在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蒙氏的各种训练方法,并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选择。作者用各种事例诠释了“爱和自由”对培养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作者相信这样孩子就可以全面发展,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同时,也简要地提到了约束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总体来讲,作者比较审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实践着儿童教育,并总结出一些经验。

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弃。孩子得到的是被动的爱,缺少的尊重。

在此我想来和大家聊聊蒙式教育,教育的创始人蒙台梭利有以下教育观点:

1、遵循儿童具有与生俱来的吸收性心智

2、注重儿童成长过程中的敏感期

3、重视自发性活动的自然法则

4、支持儿童的发展要在适宜的环境下,通过自身活动获得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遵循、注重、重视、支持,在这几个词中,汇总一个词:“尊严和独立”:,其实,生命的尊严和个体的独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张这种尊严和独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赋予人类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极力想说明,如果你认识不到,不尊重这种天赋人权,你就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而爱、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权利,是从“尊严和独立”生发出来的。如果不认识到这点,所谓的“爱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伪善的,也是善变的。

仅仅“爱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严和独立”地发展,他需要责任,需要平等。不背负责任,很难谈到尊严;没有平等,独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严和独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环境中成长,很难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当然需要爱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担负各自的责任。这样,人格才能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

书中谈到了神游一词,让我深受启发。其实,儿童是最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的,当他依照精神胚胎中密码的指引去做一件事情却备受阻碍的时候,儿童智能通过幻想来实现自己的需要,解除痛苦,久而久之的心力分离,神游就此形成。书中有一个例子:孩子玩水玩沙被禁止,他开始想象玩水玩沙;孩子坐在教室里凭借老师讲述的植树过程来构思一篇植树的作文时,神游就此开始。

您可以尝试去看一下《爱和自由》这本书。孩子真的值得成人仰视,养育一个正常的孩子,需要我们成人反思自己,成长自己。

“不动怒、相信、盼望、永无休息的等待”是打动我最深的字眼。我在努力尝试,并且相信会越做越好!

“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如果我们珍视孩子的尊严,那我们就该成为维护尊严的榜样。从我开始,从你开始,从此刻开始!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2

在这本书中,蒙氏幼儿园的园长孙瑞雪通过大量的实例来论述自己的观点: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充分的自由,才能促成儿童按照自己的内心发展成专注、宽容、坚强的、完整的人。

关于儿童,连弗洛伊德这样的大师所言也未必正确,我们普通人就知之更少了!不过,作者的这一观点,我倒是深表赞同。本来嘛,小孩子如同一张白纸一样来到人世,对什么都好奇是必然的,既然好奇,那么必然要去探索,口、手、脚等都是儿童探索世界的好武器!在儿童探索世界的过程中,因为经验欠缺,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大人看起来淘气的行为。如果真的爱孩子,又了解了这一点,给予儿童更多的自由,让他去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完善,岂不是能塑造孩子!

我们成人有太多的“专制”和“越权”,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事事听从成人的安排,可不知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因此我很珍赏书名中的自由二字,从前我也是片面的认为自由就是让孩子随心所欲,任其发展,它怎么会和纪律及最高境界的自律相匹配,让孩子更好的学会控制自己?但通过亲身的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我很有感触。首先,我觉得不论是家长还是老师一定要改变自己想要驾驭孩子的想法,同时要把孩子的一言一行认为是有原因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其次,要做一个有心人,去仔细观察孩子的所需所想,倾听和交流是很好的桥梁,是拉近我们和孩子距离的弹力带。成人是孩子的榜样,老生常谈到”言传不如身教”,孩子就是镜子反照着成人的言行举止,因此,我深感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

其实,何止是儿童,在充满指责、冷漠、抱怨的环境里,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到快乐,也不能好好工作。相反,如果周围的环境充满了爱、自由与温情,人与人相互理解、相互宽容,家庭是不是就能和睦,工作是不是就会快乐、有效率的多?

爱与自由并重,我们要把爱带给每个孩子,同时,也适当放手给他们自由,只要多加引导和体恤,要学会相信,在此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3

教育教学中教师眼里要有一面欣赏性的镜子,当孩子犯了错误时,就用凹透镜看,那么就会多一些宽容、理解;当孩子有了进步时,就用凸透镜看,那么就会有更多欣赏、信任。让我们保持一份平常心,去尊重,去等待,把期待的目光放的远一些,再远一些,用一个细微的眼神,一声轻轻的问候,一个真诚的微笑,一次轻轻的抚摸,一份小小的礼物,去带给孩子更多的惊喜、笑容、感动、幸福和无限的生机。我们要用智慧的眼睛去欣赏学生,摒弃用分数衡量孩子存在价值的做法,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使孩子快乐健康的成长,使我们的教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春天。

爱,是什么?无数人试图回答这个问题,每个心灵对爱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答案也都是不同的,无法用语言说清,爱是生命的秘密。父母对于孩子的爱那更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这种爱更需要的是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让埋藏在孩子内心深处的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自由,又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和“爱”一样,是没有确切答案的,翻了翻字典,自由的定义在不同的领域又是不同的,简单地说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在我看来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自由可以说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最高境界了,好向往!在这本书中的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尊重吧,尊重生命原本的样子,不给孩子太多的规则和束缚,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可说实话,面对孩子,有时我却很难把握“自由”和“原则”的尺度。我相信也也是困扰很多父母的问题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尺度不好把握,话扯远了,谈谈我对这本书里感受最深的二点吧。

一、《爱和自由》里表达的是蒙台梭利教育的核心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中国很多父母都喜欢把自己很多观念强加到自己的孩子身上,把自己的很多遗憾和未曾实现的梦想寄托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希望孩子有朝一日能成为自己梦想中的那一个,孩子背负着父母沉重的寄托,生活的好累,真的能理解孙老师曾说过的“同情儿童的苦难”!读过这本书的父母应该都有所收获,能更宽容面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每件事,从孩子的立场为孩子着想,从而更理解他们的想法,理解是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

二、书中说到其实教育的整个目的就是为了发展人自身的潜力,“我们总是把掌握某种技能作为智力发展的标准,实际上技能不重要,六岁以前儿童根本就不用学习任何一门技能,他所要学的是掌握技能的智力。”对此观点我是赞同的,为人父母,应该清楚知道对于孩子来说什么东西是对于孩子的'未来是最重要的?通常伟大的人物后面都有着了不起的父母,《宋氏三姐妹》我看过二遍,每看一次感受都很深,之所以宋氏三姐妹能有如此的成就,是和她们有个伟大的父亲分不开的,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环境下,她们的爸爸宋查理就经常告诉她们:“我宋查理的女儿都是将来是要做大事业的人!”,玫琳凯的妈妈,从小就一直告诉她“宝贝,你一定行!”,就是这样一种信念一直伴随她走过了很多人生坎坎坷坷,如果父母能把梦想、自信、积极乐观的心态传递给孩子,孩子的将来一定会是美好的,他会学会享受生活给他的一切经历,把困难当成挑战,把挫折看做是磨炼,天堂和地狱其实都在我们的心智之间。

哈佛大学的一项研究显示:人的成功、升迁、成就85%是来自于我们的态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情商吧,而只有15%是来自于我们的技能,今天很多学校,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整个教育体系教会我们的都是技能,却没有人教会我们如何做的比平常人更好,90%的教育在于“事实与数字”仅有10%在于“感觉与态度”,花90%的时间来研究只有15%和我们幸福相关的东西,我们的教育体系是不是有点问题呢?个人成长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课题,“人的成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的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的成长过程,智力成长是附着在心理成长上的。”我认为的成长是在我们生命的过程中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和挑战,从而慢慢走向成熟和优秀,再迈向卓越。

还有如何把蒙氏教育的精髓和我们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而不仅仅是生搬硬套,也是我们要探讨和摸索的。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4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不以不义为乐,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自息的等待。”这是看《爱和自由》最初打动我的地方,短短的几句话却让人别有一番感悟和滋味。

从事幼儿教育四年来,自认为是位充满活力与爱心的老师,但是看完孙瑞雪老师的《爱和自由》,我突然领悟我们的爱对于我们的宝贝来说是一种“虐待”。我们成人有太多的不可以,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他们的能力达不到我们所需要的成果,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事事听从我们的安排,孩子总是问为什么,而我们的理由就是:“因为我爱你们。”可是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成长规律。

幼儿教师最担心的就是孩子在幼儿园发生事故,哪怕是小擦伤也好也会让我们觉得无法向家长交代,因此我们处处小心,时时留意,这个不许,那个不让,始终让孩子在我们的掌控之中,限制了孩子的自由,我们整天对宝贝们说:“孩子们不能这个样子,不能碰那个东西会划伤你的手,你们就听老师的吧,老师是为你们好,老师爱你们。”我相信,这是大多数老师都在做的事情。看完《爱和自由》,作为80后老师一定要改变自己想要驾驭孩子的想法,要把孩子的一言一行认为是有原因的行为,要做一个有心人,去仔细观察孩子的所需所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同时,我们在自我改变的同时,也要把这种思想传递给我们身边的每一位家长,我们的教育需要家长的大力配合,只有家园密切合作,我们才能给予我们的宝贝真正的爱与自由。

看完《爱和自由》还有的一个感触就是关于知识,我们是引领幼儿前行的教师,我们怎样去“教授”知识呢。,我认为我们应该改变教的方法,不再是枯燥的教,而是带着孩子去认识,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大量从生活中学习而不是课堂学习的过程。认识事物的过程好比吃饭,经过消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并自如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这种东西是智力。

孙老师说爱与自由并重,我们要把爱带给身边的每个孩子,同时,也适当放手给他们自由,只有爱没有自由,孩子就会失去自我,只有自由没有爱,孩子便会冷漠。爱与自由同在,并加以引导和体恤,让孩子们要学会相信,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必定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我们这一代人大多数是在指责中长大的,现在我们忘记了自己的童年,忘记自己童年的故事,忘记自己童年的愿望,忘记自己被束缚后慢慢被磨蚀的没有个性的痛苦!这是我们的遗憾,因此我们更应该让我们周围的环境充满爱、自由与温情,对宝贝更是应该用心去关爱,弥补我们的遗憾。

人类的创造力是非凡的,尤其是对一个孩子来说。如果他6岁以前能够成长得非常好,他就越容易进入更高状态的人类的思想、人类的情感和人类的一切科学理论,如果我们被某一种东西禁锢的话,我们只能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亲爱的老师们让我们尊重孩子,理解孩子,热爱孩子,让他们充满快乐,我们给与孩子爱与自由,孩子就能给我们带来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儿童是成人之父,儿童是人类之父,儿童是文明之父”。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5

放假有几天了,我读了一本叫做《爱与自由》的书,它是著名的蒙特梭利教育专家孙瑞雪《爱和自由——新儿童教育法》的最新版本。这是一本关于“爱”孩子,而不是“教”孩子的书,正如作者所说:“我爱孩子们,始终小心翼翼地仰视他们。”这本书不是教你具体的方法和技巧,而是告诉我们蒙台梭利教育的核心和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爱和自由》饱含着作者对儿童至深的爱。在十多年的教育实践中,她始终用心灵和儿童对话,她能看到儿童的渴求,知道儿童的想法,了解儿童的心情,感知儿童的苦难。

我们都曾经是孩子,成年后,我们又有了孩子。孩子给我们带来希望和欢乐,也给我们带来困惑和焦虑,孩子的成长是每个家庭大事中的大事。然而,正如作者所提到的,我们不是不想去爱孩子,而是,我们是否具备了爱的能力、、、

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里,我们面对的都是孩子,一个个独立而独特的个体。那么,我们所学的幼教专业,自己有限的教育经验是否能够满足于这么多需要受到良好教育的孩子呢?这也是一个古老的教育话题——怎样因人施教。即书中提到的“爱的能力”之一。

我觉得要树立孩子的一种比较良好的自我评价感觉,因为,孩子对自己的评价都不是很客观,大部分评价都来着成人。所以,要让孩子觉得自己是好孩子比让孩子觉得自己是“坏孩子”更容易教育。当孩子出现不遵守纪律的时候,要理解孩子的种种行为,不在孩子面前反复强调他的种种不是,而是可以采取转移注意力,弱化他的错误行为。一个孩子的成长是否能够不断发挥和扩充自己原有的优势,改善不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比较系统的教育方案。总之,需充分观察和了解孩子的特性,来寻找相应的教育策略,持之以恒,就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我们有足够的洞察能力,在每个孩子身上看到不同的闪光点,我们也将更加具备了爱的能力。

每个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但爱真的要有方法,做父母的也真的要不断地学习。如果因为爱孩子而毁了孩子不是太可悲和让人痛苦了吗?我从《爱和自由》学到的,该怎么爱我的孩子!我才有资格和权利对孩子说:“妈妈爱你!”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6

我越来越喜欢孙瑞雪老师的书,尤其是《爱和自由》,我把这本书推荐给身边的每一位好朋友,尤其是孩子的妈妈,做好一位母亲,尤其是好母亲真的需要我们和孩子一起成长,我们自身的成长能够给予孩子无穷的力量。

我自己也是一位四岁孩子的妈妈了,在没有接触《爱和自由》之前,我对孩子们的要求很严格,总是想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做,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懂规矩、爱学习的好孩子,班级最好没有调皮的孩子多好啊!读完《爱和自由》后,自己简直有点无地自容了,应该让孩子成为他自己,只要你做好指导、观察、协助就可以了,《爱和自由》改变了我,我们应该允许孩子犯错误,如果是以前,如果一个孩子犯错误了,我一定会大声训斥,并告诉他下次不要这样做了,在这样做就会……一些威胁之类的语言,现在我不会了,无论孩子犯什么样的错误,我有时候情绪也会有些波动,但是我时刻告诉自己,放松心情,毕竟是小孩子吗,有时孩子会把玩具摔在地上,还会用脚去踩,这时候,我们首先告诉他,请你把玩具捡起来,我来帮助你一起把玩具归位好吗?有的孩子会和你一起做,而有的孩子根本不理会你,跑掉了,其实没关系的,一次、两次……总有一天,他会非常高兴地和你一起收拾玩具并归位,老师对孩子的爱与包容、还有亲切的口吻时刻都在感化着孩子,慢慢的孩子们也学会了“请”“对不起”……这些语言,他们也会爱老师、并且关心老师!

孩子是否犯错误了?有时候我们常常把孩子们的探索当成了犯错误,我的孩子也常常模仿大人拖地,现在我允许他做这些事,还有他特别喜欢用抹布擦桌子,但是还想模仿我平时用水洗完抹布再去擦,由于空间的有限我还是没有给他充分的自由,没有允许他这样做,只是给他一块我拧好的抹布,他擦了一会,于是拿起自己的吸管水杯喝了一口水吐出来,反复这样做,抹布便吸了很多水能拧出来了,他很高兴,用自己的小手拧抹布,擦地、擦桌子、擦门、还去擦自己的小鸭子便盆……干的特别的起劲,虽然弄得地板湿湿的,但总比要去水盆洗好的多,我只能一会再来收拾了,如果换成从前,我也许不会给孩子这样的机会去做,其实小孩子不一定就喜欢在一个地方玩玩具,看书、生活中的这些事情都是在帮助他成长的!是孙瑞雪老师改变了我,使我允许孩子们自由、快乐的成长。

每个孩子都会犯错误,最重要的是我们老师、家长怎样看待孩子们的每一次错误,最好用积极、肯定的语气告诉孩子应该怎样做,而不是一味的重复这项错误,我们大人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所以我们要用平和的心情来解决孩子们的错误!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7

这是第一本让我这么靠近儿童的书,它让我看到了关于儿童内心世界的种种,从书中的每个事例中都能让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些孩子们的生命状态,能看到在爱和自由这个环境中成长的儿童的专注和认真,能看到在成人们以“爱”的名义压制下的儿童的痛苦和无助,这些都是我之前从未看见过但却真实存在的儿童心理。

从书中得到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我们真正爱孩子,就做孩子精神上的支持者、服务者,没有毁灭,没有必须,让孩子自己的想法、语言、动作得到释放,这些行为无关对错,是孩子们与生俱来的表达方式。我们只需要保护这些纯粹的天分,而非去干涉儿童的本性。每个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都已然蜕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整体,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思想动作,自己的存活方式,我们爱他们,爱的是当下的他们,而不是把我们思想里所认为的“为孩子好”强加给他们。孩子有他自己的成长,他是自然的一部分,希望不要让儿童的天分在我们的强制过程中丧失殆尽。每个孩子的本性都是自然而生,而成人所谓的道德理论对错与孩子本身并没什么关系,但成人却时常拿着自己的经验去干涉孩子的自然秉性,而没有人想着让孩子去做他自己,成人们大概都不觉得孩子也是有感知力、创造力、有自己思想的独立的人。

不过只说要给孩子爱和自由很简单,要做到确实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毕竟都是在中国式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我们大都被传统的教育文化所局限,那些根深蒂固的教育方式让我们大多时候没办法真正做到给孩子爱,我们大都以为管教孩子那就是爱,强制孩子学各种知识那就是爱,甚至打骂都变为爱的表达……没有谁去在意孩子的内在需求和想法。在接触这本书之前我也是其中之一,用着强压管制的方式去对待我的弟弟妹妹,我一直认为他们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是该说教他们才会变的更好,看这本书我边读边内疚我给他们带来的伤害,现在我有必要向我的弟弟妹妹深深地道个歉,我愿此刻开始用我满满的爱和温暖补偿他们!

也有很多家长打着爱的名义让孩子学习好一点,学的多一点,是为孩子好吗?还是满足成人的虚荣心呢?在外人面前说:看啊,这就是我的孩子,他懂得那么多知识,他多棒啊!是真的棒吗?如果孩子成绩差一点,或者某方面不如其他孩子,有些家长就开始念叨了:你看人家那孩子怎么就那么优秀……我从小就有一个对手,而且是我永远也比不上的对手,就是“人家那孩子”。其实孩子不用每件事都比别人做得好,他可以没那么棒!孩子并没什么错,他就是他自己。

给孩子足够多的自由,才能让孩子最大限度的了解一切事物的规律,孩子才有机会深入的去认知,这就是充分发展潜能的自由!当然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规则的基础上的。然而,在蒙氏教育理念里:纪律必须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因为是自己的主人,当你是自己的主人的时候,当你自动遵循某种生活准则的时候,那你就有了自我控制能力了,人的这种自我控制能力称之为纪律。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理解的守纪律,就是听爸妈或者老师的话,很乖很安静地坐在那里。其实儿童是非常愿意遵守规则的,他们常常在游戏中自发的约定一些规则并且很好的遵守它,但这些规则都必须是和儿童的内在发展和谐的,是儿童在生活中、在与同伴游戏中自己建立的,是和幼儿的内在需求没有冲突的。对待孩子最好的态度就是让孩子按照自然的状态去发展,给孩子足够的空间和理解,让孩子能在自由中发现规则,他们会自然的把规则带进自己的生活里,在自然中与生活和平相处。这时候规则对孩子来说大概不是一个约束,是大家一起建立起来的平等基础。

曾经在微博中看到过一个故事,在一所幼儿园里,老师在和孩子玩扔球的游戏,老师扔了一个球给孩子,孩子没接住,这时老师说:“笨死了,连个球都接不住!”接着是孩子把球扔给老师,结果,老师也没接住。于是老师就说:“笨死了,连个球都不会扔!”这个故事一直记在我心里,看过之后心疼了很久,心疼故事里的那个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拯救那些在被成人各种压制的孩子,在这个环境里,孩子有什么错?爱、自由、规则、平等,在这里孩子什么都没有,长大后让他怎么做一个平等的正常的人。真心的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快乐的成长。

我们要真正的学会爱,就要先放下心中的假设和期待。没有你的预料,事情按照它的发展轨道去发展,不要在孩子还没摔倒的时候,你就一下把孩子抱到一个安全区域去,并吵骂他不让他去危险的地方玩。所以我们需要不断的用生命去感知,知道孩子的内在想法,给孩子他真正需要的爱,让孩子在爱的环境中健全的成长。爱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宽容和理解。

作为一名刚刚踏进幼教领域的工作者,遇见这本书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大的幸运,它让我得到的不仅是固有观念的转化,更多的是让学会了该如何去爱。爱你如是,非我所愿。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8

看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感受很多,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蒙氏理论的书,拿到书后才一翻,就马上被吸引住了,一边看一边打心眼里认同,合上书本,内心充满了接触到真理的激动。

都说只有切身感受的事物才会特别认同,现在却已经想不起来到底是书里哪些案例和说法触动了自己,只知道一边翻阅一边忍不住幻想:如果自己从小能在“爱和自由”的教育理念下成长是多么的幸福,甚至有一种冲动,恨不得把书上的文字腾印到父母的脑子里,告诉他们当年那种传统的教育方法是怎样伤害和扼杀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总之,由此“爱和自由”的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心里,看着孩子们无邪的笑脸,作为老师的神圣使命感再次升华,看着孩子的脸,在心里对她们说我也要“让我的爱象阳光一样包围着你们,而又给你们光辉灿烂的自由。”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不求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事相信,凡是盼望,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等待。”书中是这样的定义“爱”的。“不动怒、相信、盼望、永无止息的等待”是打动我最深的字眼。

在爱孩子的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以现有的经验对待孩子,因为现有的经验早已过时。”曾经,我也认同一个家庭里的孩子至少要怕一个人,要有个人“镇”得住他;认同孩子小的时候讲不通道理的时候,至于道理,长大了就会懂了;认同一个凌厉的眼色使过去,孩子就噤若寒蝉的“威严”……因为,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成长的,我们从小按着“乖孩子”的模式去听话、不惹事、好好学习、不贪玩,就是好孩子。

我们从来没有或者有过却没有答案去问自己: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眼前这些就是我想要的吗?我们的身体已经成熟,我们的心智却停滞不前,面对纷扰的社会,我们内心的惶恐不安远远大于自尊自信,这就是传统教育带来的后果。为什么一代一代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处境不满意,拼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要孩子“按我说的去做,但不要学我”?为什么父母以自身的经历和教训教导孩子却不能使孩子走上一条属于自己的自强自立的人生道路?

我们了解自己开始,了解生命的意义,了解成长的规律,认识到并尊重每一个新的独立的个体,蹲下来,时刻关注自己和她的成长,用真正的、无限的、无条件的爱滋润彼此的心灵,让“内心的小孩”和现实的孩子一起快乐、自由地成长!

《爱和自由》读后感 篇9

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蒙台梭利幼儿园园长孙瑞雪通过实际例子叙述了自己的观点: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给孩子充分的自由,才能使孩子按照自己的内心发展成为一个专注、坚强、完整的人。

孙瑞雪园长的这一观点,我是很赞同的。本来嘛,小孩子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来到世界上,对什么都好奇是肯定的,既然好奇,那么肯定要去探索,口、手、脚等身体部位都是孩子探索世界的好武器!在孩子探索世界的过程中,因为经验的不足,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大人看起来顽皮的行为。如果是真的爱孩子,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自由,让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发展、完善,岂不是更能塑造孩子!

我们成人总是干涉的太多,总感觉孩子就是孩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总是让孩子什么事情都听从成人的安排,可不知道这样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过程和心理,因此我很欣赏书名中的自由两个字,以前我也只是认为自由就是让孩子随心所欲,任其发展,它怎么可能会和纪律以及自律相提并论呢,能让孩子更好的学会控制自己呢?但通过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我身受感触。首先,我觉得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一定要改变自己想要左右孩子的想法,同时要把孩子们的行为认为是有原因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的孩子。第二,要做一个有心的人,去仔细观察孩子们的一言一行,倾听和交流是最好的桥梁,也是拉近我们和孩子距离的最好方法。第三,成人就是孩子的榜样,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孩子就是镜子映照着成人的言行举止,所以,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很重大。

其实,不只是儿童在充满指责、冷漠、抱怨的环境里不快乐,任何人都不会感到快乐,也不能好好工作。相反,如果周围的环境充满了爱、自由和温暖,人与人之间要是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是不是都会得到好的结果。

爱与自由同样重要,我们要把爱带给每个孩子,同时,也要适当放手给孩子们自由,只要多加引导和宽容,学会理解孩子、懂孩子,我相信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肯定也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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