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作1937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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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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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书笔记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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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
《飘》这本书,在小学时已经读过了,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时隔许久,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这本书一经出版便立刻成为畅销书,更使他流芳百世的是根据本小说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举获得10项奥斯卡大奖。甚至有许多人首先是从电影《乱世佳人》开始,然后才注意到小说原著。
本书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以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社会为背景,讲述了斯嘉丽的三次婚姻,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她首先完成的是小说的最后一章,然后返回来写前面的章节,但她始终没有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写,而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佐治亚州种植园的农场主女儿斯嘉丽为了夺回自己的心上人卫希礼,不惜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男人—查理。婚后一周,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斯嘉丽就这样当了寡妇。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在被战火摧毁的家园中,斯嘉丽为了给家人筹钱,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弗兰,同他结了婚。不料甘弗兰在一次动乱中身亡,于是斯嘉丽又一次成为了寡妇。此时,白瑞德向斯嘉丽求婚,两人虽然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斯嘉丽心中仍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
经历重重困难后,她才明白卫希礼的软弱无能,倒是白瑞德才是自己值得去爱的人。可是当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白瑞德已经离她而去。但她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她对她所爱过的两个男人哪一个都不了解,因此到头来两个都失掉了。现在她才恍惚认识到,假如她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绝不会爱他的:而假如她了解了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掉他了。于是她陷入了绝望的迷惘之中,不知这世界上究竟有没有一个人是她真正了解的。年仅28岁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但早已看透世态炎凉的她早已不是战争爆发前那个骄纵的大小姐了。
战争爆发前,她不过是个富家小姐,战争爆发后,她一点点的失去了家庭、财富,她独自一人承受着失去亲人的伤痛,她没有钱没有粮食,北军还不时地来洗劫这个城市。在最困难的时刻,她一个人用她柔弱的肩膀扛起2了整个家,蜕变成一个顽强坚韧的女人。
我特别喜欢书中斯嘉丽说的一段文字:“成熟的小麦一遇到风就容易被吹到,因为小麦是干燥的,不会随着风而折倒。而荞麦不然,因为荞麦成熟时,枝干里仍有水分,风一来,它就顺势低头了,风去了,它也就顺势抬起头来了。我们遇到风暴、困难时,都会认为不可避免,所以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只是工作者,微笑着,等待着我们的好日子。”
生活永远不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糟,无论好的时候还是糟的时候,都一定要坚强。就像斯嘉丽说的那样:“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飘读后感2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飘读后感3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飘读后感4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习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平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飘读后感5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歇尔并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而是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所受战乱之苦的感受。战争失败了,有人因此意志消沉,从此失去斗志,无法调整好心态来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一部分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道路上的强者。
这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应该说,小说中最吸引人的人物非他莫属。出身种植园园主的思嘉年轻漂亮,个性鲜明。不幸的是,她尚属十六岁花季年华,就情场失意。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卫希礼却娶了他的表妹韩媚兰。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的重压之下,历经磨难的郝思嘉在二十八岁就成为了一个成熟女性。
小说《飘》出版后,美国评论界对她的性格莫衷一是,有人把郝思嘉说成一个毫不足取的女性,认为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她只知道她那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其他什么也不看中”。可以说这些人把郝思嘉身上被人鄙视的一面做了精准的概括,但思嘉身上,同样也有为人欣赏的一面。
思嘉的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是她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纵观她的一生,从故事开端开始,情场失意,打击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是能够面对现实这一点支撑着她,她早就被挫折打倒了。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幕:亚特兰大失陷前夕,郝思嘉拖着刚刚生过孩子的媚兰和孩子回到塔拉,思嘉从小崇拜妈妈,一有困难就去寻求妈妈的保护,此时她之所以一心要回塔拉,是因为她认为到了塔拉之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肩头的担子。殊不知,当思嘉因没有被无情的战火而感到庆幸时,一场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她愕然发现妈妈在前一天刚刚去世,爸爸因为妈妈去世已经傻了,全家十几张嘴等着吃饭,而塔拉留给她的几乎一无所有。
注视着默默地望着她的一双双眼睛,面对一张张面黄肌瘦的脸,思嘉没有放弃,她亲自摘棉花,骑着唯一一匹孱弱的小马到邻居家去借种子,甚至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北方佬。在塔拉陷入赋税危机时,她来到亚特兰大希望靠自己的魅力赢得白瑞德的帮助,此计不成,又转向小有资产的弗兰克,尽管思嘉收到了很多指责,但她不畏困难的勇气值得我们敬佩。
最后的最后,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瑞德已经离开了他,可她并没有放弃,而是非常坚强的接受了这一事实,“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思嘉的座右铭,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思嘉的座右铭,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不易的。只有在困难面前昂首,解决困难的,才是强者。我曾经经历过学习成绩波动的低谷,而思嘉则是我坚持不放弃的力量,当我重新找回那真正的我的那一晚,我抬头望天,无数的星星闪烁着,似乎在告诉我明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今天终将过去,不管今天取得了多少成绩,经历了多少痛苦,一切终会过去。只有把每一个明天都当做新起点的人,才能成为强者。
不仅在学习上是这样,在生活上也是如此。当我第一次体育中考遗憾的错失满分时,我感到很沮丧。转念一想,小说中的思嘉在回到塔拉后遇到的情景比我困难得多,但她依旧不放弃,最后成功的挽救了塔拉,思嘉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于是我每天中午都跑到体育馆去强加练习实心球,每一次实心球“咚咚”的落地声,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只要努力,一切终会好起来的。思嘉的座右铭。最终成为了我克服困难的力量。
Keep going,get stronger.不忘初心,坚持不懈,方能谱写属于自己的人生画卷。
飘读后感6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被迫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最便宜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飘读后感7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欲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飘读后感8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读后感9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名叫《飘》的书,它的原著作者是美国的玛格丽特。米切尔,而改写的作者是林希德。《乱世佳人》是从《飘》改编而来的。
它主要写了佐治亚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郝思嘉,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要和媚兰结婚。她决定在第二天夺回卫希礼,并同他私奔,没想到计划失败,一气之下就和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但她并不爱他。结婚一周后,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就在军中病故了。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思嘉在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刚生下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可是老家遭到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疯了。她为了得到300美元,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他结婚,后来思嘉被枪劫,三k党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还好他们逃了出来,但甘扶澜却被打死。思嘉第二次做了寡妇,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思嘉仍然念念不忘卫希礼。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无论如合也要把白瑞德找回来,因为她才28岁,仍然年轻美丽。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思嘉是个勇敢的女孩,她看见自己的家园被毁,她坚定不屈,看见自己亲人离开,她擦干眼泪,努力奋斗。她是多么的勇敢,我们应该学习她那打不跨的精神。
飘读后感10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后感11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读后感12
世界名著《飘》,它里面的故事让我感动,郝思嘉的性格与命运让我心动,然而最让我触动的是她常说的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这也许就是一个她活下去的动力和信念吧。
有些读者也许认为,那是她在逃避现实吧;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在郝思嘉的心里,她说这句话并不是想逃避什么,她只是认为,今天即将过去,所有的不好的东西都将逝去,而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我把这一精神视为乐观,而“明天”一词则是衡量乐观的单位。
世界上有多少个明天,就有多少份乐观。生活中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不同的人对待这些总有不同的看法和行动。刘禹锡说: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生并非没有憾事,悲欢离合即为其一。古人早我们几千年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仕途失意,亲人分离,家境贫寒,这些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道路。
期待和向往明天,其实是期待和向往一个新的起点,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正能量。这一现象不仅存在于玛格丽特的小说中,在现实中也正是如此。霍金因生病而行动不便,只有三根手指可以动,他没有抱怨生活,反而创造了奇迹,写出了《时间简史》这本伟大的著作。当一位记者询问他是否觉得上天不公时,他只答道:“我的头脑还能动,我有我爱和爱我的人,我热爱生活。”春秋末年,越国国君勾践,曾败于吴,屈服求和,磨砺身心,日夜操劳,后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成强国,公元前473年灭吴。
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敢去相信明天,而是没有认真地过好今天。如果认真活在了当下,未来也一定有也一定是美好的。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乐天派从12楼掉下,刚要坠向地面时,他就对在楼下心惊胆战的朋友高喊:“瞧,现在还没事呢。”,但是幸运的事,他被楼层伸出的物什挡住了而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面对坠楼身亡的危险,那个乐天派表现出的毫不畏惧,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人们:面对困难,不要退缩;面对失败,不要气馁;面对伤痛,不要失去勇气。一个人的成功,是有着乐观相伴的,因为乐观向上,使他冲开了多少感情的磕磕绊绊,使他在最高峰高喊:“永不放弃!”一个乐观者在每种忧患中都能看到一线闪光的希望,而悲观者却在每一个机会中都看到一种可怕的忧患。
一时的失意真的不算什么,挺一挺就过去了。别害怕,只要在心里默念: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呵呵,我想着就是作者玛格丽特要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吧。相信自己的明天,穷途未必是绝路,绝处也可以逢生。
飘读后感1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这部小说与一九三六年问世,并且立即风靡世界,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0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记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段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作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
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他对思嘉的爱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壁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茫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
飘读后感14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 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 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读后感15
努力,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绝佳的姿态。慢慢长大,慢慢变得迷茫,慢慢觉得活得空虚,后来开始寻找一种状态来让自己填补空虚,百转千回,后来发现,只有努力。《飘》主要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南方种植园的代表塔拉庄园的故事。
她,思嘉。华丽的出身,高傲的心态,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任何东西只要想就可以无所不得,从来没有被告知,生活还可以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样子呈现在自己面前,它甚至可以那样的悲怆,那样的艰难,她也从来不曾理解什么叫做绝境,什么叫做绝处逢生,不知道还有一种境地,在那里,只能靠自己,别无选择,不知道那一望无边际的红土地,甚至于塔拉庄园的每一捧红土,对她有何蕴意。经历过苦难方知只有家园是永恒不变的,也只有家园,在她孤立无援的时候,可以无条件的收留她,然后毫无保留的让她汲取力量。家,是一个多么温暖的字眼,那里有她最爱的母亲艾伦;有她拥有爱尔兰血统的豪爽的父亲,那个永远爱她,并深深以她为荣的血性男子;有为她倾注心血的嬷嬷,那个肥胖黝黑的仆人;有两个骄傲的如花的妹妹;有上百的黑奴;成堆成堆的棉花……但在南北战争之前,至少在十二橡树村的野宴之前,她是意识不到这一点的,在她的心目中,只有艾希礼,那个给她梦幻光环,并给她留有一丝希望的美男子。思嘉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刻饿肚子的片暇也是一样。在她心目中,他就像诗一样美好,越是捉摸不透,便越是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就像她曾经妄图吸引十二橡树村所有的青年英俊男子一样,一样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
她一直都在努力,即使结果不尽人意,但没有任何一个读者拥有批判她的权利,更何况多数人还是喜欢她的,我喜欢她,喜欢她一直在坚持自己,一直敢想敢做,一直不低头的执着,更喜欢那绝佳的努力。
一次鲁莽,未被压抑的冲动砰然爆发,因为艾希礼的拒绝,她陷入前所未有的耻辱,瑞德的出现,更让她觉得以往的骄傲全都破碎了,一句“你不是一个上等人”,奠定了二人情感的基调,也促成了她,奥哈拉小姐与查尔斯荒唐的令人发笑的婚姻,战争迫在眉睫,而让她与媚兰生活在一起,也成了最大的折磨。她,媚兰,艾希礼的妻子,思嘉想念的人竟是眼前这个时刻把她想象成善良女子的人的丈夫。瑞德对媚兰的经典评价:“高尚的女人靠的不是美貌,伟大的女人靠的也不是衣着”,在瑞德心中,媚兰是自己见过的近乎完美的人。
后来的思嘉,迫于生计,可以把一切都抛掷脑后,守寡如何,穿丧服又怎样,任何流言的侵扰都挡不住她心中对跳舞强烈的渴望,而瑞德正好投其所好,两个人就这样在亚特兰大引起轩然大波,与战时的大环境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不会结婚,除非在我没有其他办法征服一个女人的情况下。如此的狂妄。他,瑞德,以一个投资商的姿态,把人们心目中无比崇高的爱国一类的伟大品格,贬的一文不值,即使在别人夸赞他偷渡封锁线运进人们所需商品的功劳时,也会直率坦言自己只是为了利益:“在一个城市崛起和毁灭的同时,总有大笔的钱可捞”,他活得,始终真实。习惯性的恭敬地弯腰表示对人们无比的尊重,然而他越是这样,便更加显示出他的不屑,他对所有的人以及他们拥护的主义,统统表示出的不屑。于是有了爱盟人士对他猛烈的抨击,仿佛越是这样,他活得越是快活。
是战争就会寓意苦难,它会让一个刚强不摧的人,霎时被击打得遍体鳞伤,经由权利和金钱所拥有的一切,被毁灭得彻彻底底,不见踪迹。北方的军队打到了亚特兰大城,人们纷纷涌向城外,无援的思嘉,因为曾经对艾希礼有过承诺,而这承诺,让媚兰成了她逃命的牵绊,在这极端危险的时刻,瑞德的笑脸和思嘉的慌乱,又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他没有任何牵绊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亲人是欢迎他的。调侃,戏弄,勇敢,认真,专注赢利,经营以自己的思维维系的生存规则,这便是他,而这也是思嘉百思不得其解的,这是怎样一个人,竟然以这样一种姿态在道德的底线边缘骄傲地活着,自得地活着。只有在面对他最尊敬的媚兰时,他才没有以往令人讨厌的表情。思嘉本以为在逃命的路上还有一个瑞德,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她却忽略了瑞德一贯的令人捉摸不透的作风,面对长长的逃命旅途,他选择离开思嘉,让她们自己赶往塔拉,说出的理由让思嘉震惊,他要去参军,去挽救那个所谓的自己并不拥护的主义,明知会败,依然前行。
思嘉一行在塔拉的遭遇,使她第一次学会了承担,学会了为了生计而不择手段。同样是为了生计,思嘉在第二次结婚后,带着对艾希礼的念念不忘,有了第三次婚姻。
婚后的瑞德和思嘉,没有了往日嬉笑挑逗的兴趣,他感到自己错了,之前一度夸大的婚姻的作用,婚后令自己无限度的失望,他将爱转移到女儿身上,倾注了近乎所有。邦妮任性,挑逗,爱爸爸胜过爱妈妈,为了她,瑞德做出了之前想都不会想的事,不知道多少次向以前自己得罪过的人低头。
女儿的死,彻底颠覆了瑞德的希望,媚兰的死,彻底摧毁了艾希礼,当思嘉面对茫然的艾希礼时,她终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不过是艾希礼头上梦幻的光环罢了,她带着无比清醒的头脑狂奔回家,面对精疲力竭的瑞德,她道出了自己之前一直都不清楚的爱,然而她得到的是冷漠。他害怕,经历过太多的谎言太多的欺骗,他已经没有力气和精力再一次面对被欺骗的风险,于是离开,于是只剩下思嘉自己,独自梳理一直以来凌乱错落的思绪。
乱世佳人,并非乱世成就佳人,而是佳人经过乱世的历练,展现出了更加凄美的故事。故事太长,于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理性的判断,只是任由思绪飘荡,一味感性地评价人物。
虽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但美好的塔拉庄园里的生活,若能持续,或许思嘉也会过得很好。我觉得我们应该拥有一个精致的人生,你可以不很在意衣着,也可以偶尔马马虎虎,但我们在面对时过境迁时,面对迎面而来的苦难时,一定要有足够迅速撤退的动作,我们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处在一个足够安全的环境,但我们可以选择修炼一个怎样的自己,面对伤害,面对不理解,没有必要死缠烂打,把自己的弄得遍体鳞伤,要知道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不会挽回什么,这世界不会因为一些人对你苦大仇深表现出的同情而对你更加温柔,要想别人善待你,你首先应该学会如何善待自己。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多么悲壮,没有人会看这些,所有的能通过你的悲壮得到的东西,除了同情不会有其它,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礼物,如果我们无法让自己成为别人的礼物,那就不要轻易走进别人的生活,不要让自己活得很累,同时连累了他人。
作为那个动荡时代的商人,他在战争中始终屹立不倒,他头脑冷静、机敏,能清醒的认识到北方的资本主义工业经济必将代替南方的奴隶主种植园经济的趋势。但这样清醒的认知并没有让他悲伤怀旧抑或消极颓废,而是极富冒险精神的在战争的危机中寻找商机。他看准一切时机,夹缝中求生存,大发战争财。
或许,在这个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所需求的,正是白瑞德这种危机中寻机遇,夹缝中也能求生的精神。
2014年,可以说是整个酒店业的寒冬年。在整体市场一片萧条的危机中,旅业公司自主管理的老牌五星级酒店京瑞大厦没有因循守旧,更没有一蹶不振,而是借助危机对固有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在危机中寻找新的经营出路。京瑞人紧追时代步伐,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迎合新兴消费形式,尝试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为平台进行产品推广和销售。全新的经营模式吸引了大批依赖网络媒体的新客源,开创了京瑞新的经营方向,开拓出全新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京瑞人分析市场环境,大胆改变多年的营销侧重方向,严格控制低价旅游团队的占有量,将营销重心向商业散客和会议市场转移。基本形成了以网络、商业散客、会议市场为核心,以旅游团队为补充的客源结构。使得京瑞大厦的市场占有率等各项竞争指数稳居区域内前列。京瑞大厦正是靠着这种在危机中不消极、不放弃,不断开拓创新寻找机遇的精神才能在行业寒冬中逆势增长。
曾经像也一直像思嘉一样,我在心中都会默默藏一个带有光环的影子,疲劳的时候,那个影子可以给我力量,有了那个影子,我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只要我愿意。随着成长,影子在不断变换,一个破灭之后又有另一个,总之,心里的那个位置一直不曾空虚,也许终有一天我会让那个位置彻底消失,也许那样会更好,但何苦现在要强迫自己呢,顺其自然吧,顺其自然地成长,活得越来越像真实的自己,才是自己。
思嘉始终以一个努力的姿态存在书中,也存在在我的心目中,看到过很多书中的人物,最喜欢的却始终是她,一个始终向上的努力的姿态,是永远都不会失去色彩的。
飘读后感16
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一个耐人寻味的悲苦结局,这是我读了几遍《飘》之后的大体感受。
有人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自私,孤傲与虚荣,讨厌她抢走妹妹的丈夫,讨厌她看不起贫苦的农民,讨厌她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的丑陋姿态。但我并不讨厌她,事实上,她令我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勇敢,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承担,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不管她面临着什么,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艾希里,可是,艾希里却不要她。就像瑞德说的,艾希里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艾希里,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艾希里。她认为她所欣赏的优点艾希里都有,实际上只是她人为的加诸在他身上的而已。这就如同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艾希里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她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然而当她明白时已经太晚了,唉,正如文中所说“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思佳丽从来都不敢正视她的情感,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里,实际上呢,直到她的他离开的那一天,她才发现,那个一直守护着她的人原来才是自己最爱的人,可是人去不再,她能上哪里去寻找?她又怎么追回他这么多年的爱?她已经把他伤害得那么深了,还会追的回来吗?人,为什么总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呢?从来不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这就是人吗?期待的心经不起太久的等待啊,千万不要等失去了才发现那个他(她)是那么重要啊!!
文中我们还不能忽视的一个女性就是普遍受大家欢迎的媚兰,我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完美的女性。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正如瑞德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温柔,对艾希里非常体贴,对所有的孩子都非常关爱,她贤惠,让家庭温馨,家人和睦,她又是宽容的,对于斯嘉丽与艾希里犯的错不仅不计较而且还保护他们,她文弱却更坚强,敢于面对任何事情。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艾希里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看着媚兰,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而恰恰因为她太完美,我觉得太不真实。我认为没有缺憾的人生似乎更不完美,也许《飘》正因为结局的遗憾而更完美吧!
有时候特别羡慕斯嘉丽,有一个特别了解自己的人,而且还特别疼爱自己,有时想这种男的存在吗?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所以当他们的女儿出生时,瑞德把他所有的爱都倾注于她的身上,邦妮不像斯嘉丽,邦妮爱她的爸爸,瑞德能从她的身上找到温暖,找到希望,找到爱。但是他曾经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唉,想起来也的确挺伤感!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艾希里,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17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飘读后感18
《乱世佳人》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的作品,这部作品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通过瑞德和思嘉曲折感人的爱情故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作品中的男主角瑞德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尽管他放荡不羁、自私。但在内心深处却深深的爱着思嘉。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他是一个好男人。瑞德与思嘉在“十二橡树村”舞会上相识,瑞德对思嘉一见钟情,并深深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瑞德看出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把她领出来跳苏格兰舞,帮助她摆脱丧服的束缚;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晚上,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逃出炮火连天的困境:战后,瑞德借给她钱让她重新起家。瑞德为思嘉做了很多,原因只有一个,他爱她。瑞德对思嘉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只好经常回来。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头上。”多么真情的一段告白。尽管他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爱着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折服。所以,他是一个好男人。
他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到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美味的菜肴,带她结交朋友。早晨,瑞德亲自托着托盘把早点送到她房里, 一点一点的喂她,仿佛她是个孩子。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瑞德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安稳的生活”,瑞德说。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她建了一幢豪华的大房子。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外寸步不离。因为爱,他纵容她,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不能忘记艾希里,但他仍在努力爱她。他是一个好丈夫。
他是一个好父亲。瑞德非常爱他的女儿。极其娇惯宠爱邦尼。女儿是他的骄傲,是唯一完全属于他的。他跟别人没完没了的夸邦尼的出众;女儿怕黑,瑞德就整夜陪在孩子身边;为了给女儿在社会上早早准备一个位置,他改邪归正,去接受那些掌握道德审判权的老女人的冷嘲热讽;他尝试着做正人君子,而这巨大的改变都因为爱女心切呀!是的,父爱是伟大的,他如高山般巍峨,大海般浩瀚,天空般广阔。这也是我不由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黄土地上极普通的农民,尽管收入微薄,但却倾其所有供女儿上学。支撑他拼命干活的唯一理由,让女儿有一个好的前程。父爱是伟大的、深沉的。
所以,我喜欢瑞德,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
我也喜欢女主角思嘉。她自信、勇敢、坚强,她有着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她也会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上的强者。 回到塔拉农场,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她夜以继日的劳作,累的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想象:从一个衣食无忧、高高在上的思嘉一下子变成为温饱而奔波的思嘉。人生是多么变化无常,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并非一切都是一帆风顺的,也许我们会得到鲜花和掌声,也许我们会遭受挫折和泪水,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坚强,以一颗勇敢的心面对。
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在南北战争前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凭着她迷人的外表和活泼的性格成为最受绅士们欢迎的小姐。但是少女萌动的心却偏偏倾心于阿希礼——虽具有绅士的几乎所有的优点,却成为玫兰妮的丈夫。在阿希礼的宣布婚礼的聚会上,文中男主人公巴特勒对斯佳丽一见钟情,并展开旷日持久的追求。
而斯佳丽一心只想着阿希礼,因为阿希礼跟玫兰妮的结合,她一气之下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汉密顿。紧接着南北战争的爆发打破公子小姐的平静生活。男士们应征入伍,女士们翘首企望。查尔斯在战争因病去世,斯佳丽因此守寡,而巴特勒一步步诱使她冲破守寡的种种禁忌,以独特的方式爱着她。随着战争深入,战局发生逆转,南方战败。
我欣赏思嘉,她有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是事业上的强者。在塔拉农场,她拼命的种棉花;战争后,经营木材厂。只因为她心中有坚定的目标和信念。有时候在学习上很懈怠,对生活缺乏足够的激情,只因为缺乏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我佩服思嘉,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后,仍然在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接受巴特勒邀请,有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战争后,干男人干的事业——经营木材厂。有些时候我们会很在意别人的话,受别人话的左右,而干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思嘉的这份坦然令我佩服。
但思嘉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经历了三次失败的婚姻。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 。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深爱她的人,她深爱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里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深爱着那套衣服。” 她 明白自己爱的人是瑞德,瑞德是她的避难所,他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宽阔的胸膛给她疲惫的脑袋当枕头。其实,有些时候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往往跋山涉水的去寻找他。所以,请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但最后瑞德心灰意冷,选择了离开。我为他们的爱情感到惋惜。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变幻莫测,最终相爱的人没能走到一块儿。但从中我也明白了,相爱的两个人既想做生活的强者,又在爱情中做强者,终究无法相处。
飘读后感19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题记
我是高二才接触米切尔的《飘》,读完后我的心好痛,以致我看它的改篇电影《乱世佳人》都带有回避的眼光。小说《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一部小说,小说1936年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的经典之作。
这几天,趁着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要说的太多,接下来便逐一写下。
女主人公斯嘉丽。
对于她我很矛盾,很讨厌却又很喜欢,纠结了很久。她是一个大庄园的小姐,白白嫩嫩的双手上从未沾上一点泥土。她长的十分美丽动人,博得了全镇大部分男孩的追求。但是,她并不满足。天生自私的她为了追求阿希礼不择手段,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幸福。
看到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渐渐改变。
那是南北战争打响的时候。北边的人打赢了,黑奴全跑光了。斯嘉丽昔日的大庄园繁荣的情景早已不复存在。怎么办?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可是,没钱。没钱怎么办?借!自己干!总之不论怎样都要把自己的土地夺回来!
斯嘉丽的骨子里就有一中永不服输的精神,可以休息,但是绝对不能放弃。于是,斯嘉丽用自己小姐的双手在烈日下摘棉花。曾经白白嫩嫩的双手早已经又红又紫。把棉花摘完,要上税,没税她的塔拉就要给别人。可是没钱。她不服输,她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白白送给人家。
于是,她为了自己的家乡。竟然抢了自己妹妹的男朋友,为了纳税。虽然不喜欢这种行为,但是,她又做出惊人的举动。她为了多赚钱。干起了男人干的活儿,每天去办木厂,不顾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因自己是一个女人而不去干这个。
并且,她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对生活有着激情。爱跳舞,爱一切活泼上进的东西。后来,她和瑞特结了婚,尽情享受着她的钱财。是的。斯嘉丽热爱钱,也热爱生活,永远不放弃!
末了,我不得不说。斯嘉丽真的是一个敢爱敢恨,爱耍心计,活泼可爱,勇敢坚强,永不服输的女人。我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她对生活的信念。
“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
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结尾。也是我自认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的,你可以休息,但是却不可以放弃。我相信,只用永不言败,永不服输才能追求到自己的梦想。
《飘》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南方奴隶制最好的时候,女主角斯嘉丽美丽、高贵、自信、勇敢。年轻就是一群年轻男女的玩乐,是一段错综复杂的爱情。然而战争打响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下,斯嘉丽成为了寡妇,不仅如此,她还得面对自己出生以为从来没有担忧过的问题——饥饿、贫困,还伴随着奴隶主地位的衰落。她果然是一个勇敢的女人,面对时代的变迁,她果断改变自己一贯娇滴滴的形象,凭着强悍的作风,当然还有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再次过上了富贵的生活。故事当然还没结束,斯嘉丽的爱情始终是悲剧,当她可以和一直喜欢的阿希礼一起的时候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一直深爱自己的白瑞德,但白瑞德已经在绝望之余悄然离去了。
一直以来我都被瑞德与斯佳丽“错过的幸福”深深的刺痛着。瑞德十二年不舍的追求斯佳丽,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幸福的来临,他却做了一个逃兵。斯佳丽因为自己的固执,自私错过了真挚的爱情。坚强,勇敢为她求得了生存,却让她错过了生活。爱情里面没有对错!他们的失去也许只是时代的要求,生活所迫。我们不能指责他们的生活,而只能从他们的生活中警惕自己,挽救自己的生活。
读此书我有一个很困惑的地方:玫兰妮。这个人物让人太读不懂了,她一直那么爱斯佳丽,好像斯佳丽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书中由头到尾没写到她对斯佳丽和艾利斯之间的关系知道或不知道。很多人到看到斯佳丽与艾利斯勾此不清的关系,她却没半点反映。说玫兰妮笨所以看不到。是说不过去的,她对瑞德爱着斯佳丽就看得清清楚楚,可见,她是非常的聪明。作为艾利斯的妻子,她怎么可以不在意两斯之间的关系。即使在现代这样一个开明的社会,我相信妻子仍然非常在乎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暧昧不清的关系,除非她不爱;但玫兰妮爱艾利斯。玫兰妮实在让我搞不懂,我甚至怀疑她是同性恋,爱上了斯佳丽。如果谁懂,告诉我。
我的网名叫scolete。chan就是来自斯佳丽。因为我觉得自己和她很像,像到让我终日惶惶不安。一样的自私,一样孤傲,是很坚强,更可怕的是我也迷上了我的艾利斯。眼光只知盲目追求沙漠中的海市蜃楼,确忽视了从身边而过的绿洲。我的眼中只有瞬间,我爱他,这是我唯一知道的。面对一份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我失去了自己。在瞬间面前,我永远都是无力的。就如在感性的爱情面前,理性毫无力量可言。三年前,我失败了,我决定放弃,放弃一切,从此就是行尸。也许无欲的生活可以让我的心少痛一点。但我的心仍然不平静,我过了三年地狱般的生活。我想这三年会是我生命中最痛苦的日子。
读完《飘》,斯嘉丽给我的一种很震撼的感觉。她有很多很多缺点,但同时又拥有让人敬佩的优点。她是一个很精彩很有美丽的女子,难怪见识多广的瑞特对她痴迷。我也深深的佩服这个真实的女子。
毫无疑问,斯嘉丽是虚荣的。她认为自己是郡里的最漂亮的,最有魅力的女子。所以,她希望郡里所有的男子都爱慕她,众星捧月地围着她。当艾希礼并没有为她的美貌而向她献殷勤时,征服感作祟,让她误以为她爱上了艾希礼。她的虚荣心让她错过了很多。
还有,她是自私的。在事情发生时,她想到得往往都是自己。比如,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将她从被攻陷的地方救出来,打算让她自己回到安全的地方,自己投身到部队参与战斗。斯嘉丽并没有担忧瑞特的安全,也没有为他的勇敢感动。反而谴责瑞特没有绅士风度,不护送她到安全的地方。
但是这些并不能斯嘉丽的魅力抹杀。她是一个发光体,吸引着人们的视线。
这么一个自私的女子,竟能够答应艾希礼的请求,好好照顾梅兰妮。当时,她还认为自己深爱着艾希礼。她是在怎样的心情下答应艾希礼的?在动乱发生后,我以为她会抛下梅兰妮独自离开。没想到她竟然不顾自身安危选择留下来照顾梅兰妮。我惊呆了!这个是我印象中那个自私的女子吗?为何她没有抛下梅兰妮呢?我无法弄懂她的想法,但是她的这种矛盾的做法让我对她更感兴趣,更加佩服。
最令我折服的是她的坚强。当她回到父母的身边后,发现家中已是一贫如洗,连吃饭都顾不乐了。但是我想,她应该会崩溃吧!她从小就生活在富裕的家庭,没有吃过苦,怎能受得了这种苦日子呢?但是我再次猜错了。她仅仅哭了一下就振作起来,担当了一家之主。我实在无法想象,曾经如此娇生惯养的她竟能下地干活,打水。最令我震惊的是,为了保护家里人,她竟然亲手开枪杀了人。她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子,竟然能够如此坚强的守护亲人,不被生活环境的恶劣与艰辛打垮。她的信念“tomorrow is another day”更加表现了她的坚强还有乐观。
斯嘉丽就是这么一个形象丰满的人。她的缺点令我觉得她很真实,她的优点又让我折服。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仔细观察一个人,切不能只是嫌弃他人的缺点,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
无论我怎样努力,怎样奔跑,此终逃不出200多年前的宿命,我的心好痛好痛,谁来帮我止血……
无可否认,在看完《飘》之后我对女主角斯嘉丽的坚毅、果敢、永不放弃充满的敬佩之情,或许现代的许多的女生都有这种性格,但是前提是:在那个时候——战时、战后,那个年代——80年代,那个身份——千金小姐,她做到了,也许正是这样多种因素的综合才能令她成为这样一个独一无二的、充满魅力的女性,她的命运牵动了所有读者的心。
同时,《飘》是以斯嘉丽的命运为主线讲述了南北战争后南方奴隶主的地位衰落。斯嘉丽是一个典型的奴隶主形象,即使是爱情,她的爱情充斥着现实、虚荣。这样的爱情不浪漫,却更贴近生活,使读者们更容易体会其中的感情。看过《飘》之后,我还记住了斯嘉丽的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这句话从此深深地影响着我,真的,态度决定人生。不要把悲伤、失败留着太久,再困难的时候都会过去的。从此之后,我始终抱着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即使在很辛苦、很伤心、很孤单的时候,我也在心里面默念着这句话,挺过来了。人生总会这样的啊,有伤心,才会在幸福的时候倍感满足,用心珍惜。所以现在,我真心觉得我们生在这样一个繁荣富强和平的时候真的很应该珍惜。虽然家里不是豪门,但是很温馨很幸福。
最后,想说的是,《飘》真是一部好作品,很值得我们都去看一看,然后想一想。
飘读后感2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 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 《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后感21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后感22
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无论是从小娇生惯养的斯嘉丽,还是时刻冷静自持的瑞德,从故事的开始到结束,推动情节发展,决定他们各自结局的,除了不可抗拒的命运外,不得不说是他们各自的性格,同样的社会背景,不同的人生遭遇,在那个社会飘摇,人人自危的岁月里,每个人都必须独自面对生活,独自生存,独自成长。
骄傲自强斯嘉丽
作为整部书的灵魂人物,斯嘉丽的人生,不可不说是跌宕起伏,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到后来自立自强的成熟女人,从对艾希礼的一腔热情,到最后目睹瑞德的离去,若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恐怕早已承受不住,可她还是走过来了,并且是始终充满着对未来的希望。
这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喜爱。可是,虽然她是女主,作者却并未将她刻画成一个完人,她同样也有缺陷,最初的她蛮横骄纵,爱慕虚荣,在得知艾希礼要娶梅勒妮时,她为了一时之气,而贸然选择嫁给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当丈夫不幸在战争中死去,她却没有一丝悲伤,反而还有着几分庆幸,这便是她的贪慕虚荣,以及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然而当战火燃来,当家园遭难,她却能勇敢的扛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帮梅勒妮接生,即使她对此一窍不通,却并未退缩,这又显示出她沉着果敢的一面。
当战争进一步扩张,在生活的压迫下,她也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不得不放下以前的养尊处优。在这场生存的角逐中,我们又看到她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使计嫁给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并在瑞德的帮助下买下一家木材厂,独自经营起来,她像一个男人一样,赚钱养家,即使在那样一个时代,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可是在感情方面,她却十分的迟钝,即使最后选择嫁给瑞德,甚至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她都一直傻傻的以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最后梅勒妮死去,瑞德离开,她才明白自己的感情,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高傲、叛逆、倔强并且贪图虚荣,可她面对困难勇敢沉着,坚强独立,对未来始终充满希望,所以她令读者又爱又恨,只因他是一个真实的人。
精于算计瑞德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优秀的男人,在时局动荡的情况下,他能清楚的看清全局而不被蒙蔽,甚至利用这个机会大发国难财,他头脑冷静,心思细腻,在爱上斯嘉丽后,他能步步为营,使斯嘉丽不得不投入他的怀抱,他能和妓女详谈甚欢只因他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男人,让人不得不为他着迷,纵然他也自私自利,狡猾奸诈,做事不择手段,可是当面对女儿时,他又表现出浓浓的父爱,甚至在女儿死后,他也对斯嘉丽疲倦了,在故事的最后选择了离开,可以说这个结局就是他一手造成的。
就是这样一个时刻冷静的男人,也无法承受一个女人这样对待自己的付出,或许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对的,可以说从头到尾,他爱自己远超过爱别人。所以最后他才会选择离开。
懦弱绅士艾希礼
故事的开始,他是一个优雅的绅士,也是女主斯嘉丽的暗恋对象,是众多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同时还有梅勒妮这样贤惠的未婚妻,并且对她一心一意,然而随着故事的展开,当面临战争,面对失败,面对生活的压迫,他逐渐显现出他的不足,从战争中回来,他的锐气被消磨殆尽,无法给斯嘉丽提供任何帮助,甚至还需要斯嘉丽来帮助他。
可是他对爱情的忠贞,却又使人讨厌不起来,纵然他有种种不是,至少他始终保持着对妻子的爱,所以当梅勒妮死去时,他才倍受打击,也同时让斯嘉丽明白了自己的心,原来一切的追逐都只是因为他不爱她。
温婉贤淑梅勒妮
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从头到尾,她一直都是那么温柔善良,宽厚待人,并且懂得体恤他人,在困难面前,看似柔弱的她却没有一丝退缩,甚至还屡次帮助斯嘉丽渡过难关。
她拥有者艾希礼对她的爱,有着完整的家庭,有着很好的人缘,身边的人都喜欢她,甚至作为情敌的斯嘉丽对她也恨不起来,可以说她的身上集合了所有女人的良好品质,可故事的最后她却也离开了,只因为她对丈夫,对孩子深深的爱。
或许对很多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的最后,一切都没有结束,可同时,这又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仿佛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一样不缺,这里的爱情,充满了功利与算计,这里的生活,充满了磨难与挫折,可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人不由的沉思,那些关于生存与成长的过程。
飘读后感23
“Tomorrow is a new day!”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最喜欢的一句话。我们应永远不要停止相信自己,成长就是渐渐的变得温柔,变得克制,变得朴素,不怨、不问、不记,在安静中渐渐体会生命的盛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们应该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不要总是感到焦虑,不要总是因为事情不如人意而抱怨,世界上的事情又怎么会每次都是你想的那样呢?所以要相信: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呼天喊地,有人在静默坚守,所以,我们应该永远保持积极的心态,同时也应该付出,让自己的明天变得更好。
对于女主思嘉这个人物,我想说我内心是矛盾的。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自己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种地,佩服她能不顾别人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可以说,在当时美国那样的动荡年代,有些男人都没法做到她那样,他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这样的执着有点盲目,并且最终导致了白瑞德的离开,但是,这更可以看出她对爱情的忠贞。但是,有的时候,我对于她的行为却有些不赞同。她美丽但是比较任性,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她很坚强,很活泼,但是,她却也是一个比较会耍手段的人;她明明有一个深爱她的人,但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反而经常伤害他,只是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会想到他,寻求他的帮助;她喜欢追求幸福和富裕的生活,他一直在追求她所认为的理想的爱,她一直在追求艾希礼,即使真的艾希礼不爱她,并且有了自己的妻子。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过两个人,但却从来没有好好了解过他们,如果她了解艾希礼,他就不会喜欢上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因此,我想说,一定要明辨是非,不要让自己的幸福溜走!
在这里,还想说男主白瑞德,这本书我看完第一遍后,我就爱上了这个男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人,他和思嘉在一次舞会上第一次认识,就深深地爱上了她。在亚特兰大义卖会上,白瑞德看出来思嘉不甘寂寞的心情,所以把他领出来跳舞;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天,白瑞德冒着生命危险护送她脱离困境;战后,白瑞德借钱给她让她重新起家……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他爱她。白瑞德曾对思嘉说过:“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爱了那么多年才得到你。战争期间,我曾准备离开,想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所以经常回来,只想看到你。战争结束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只是为了回来找你。我爱你,但是我却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你接受他们的爱,但却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多么深情的一段告白!即使她放荡不羁,玩世不恭,但是他却倾其所有的爱给了思嘉,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爱的最高境界,白瑞德做到了,我为这种爱深深地折服了!
他不仅是个好男人,而且是一个好丈夫。婚后,他带她去新奥尔良度蜜月,他纵容她的一切,任她毫无节制的买衣服,带她到最繁华的街区,带她品尝最美味的佳肴,带她结实朋友。早晨,白瑞德亲自把早餐送到房间,一点一点的喂她。夜晚思嘉又一次梦到自己在茫茫大雾中奔跑,白瑞德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温柔的安慰她,他说他一定会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的确,他做到了,他耗费巨资为他建立了一幢豪宅,邦尼出生时,他在门口寸步不离。因为爱,他包容她,尽管知道思嘉心里还是忘不了艾希礼,但他还是在努力的爱她。
但是,永恒的爱也还是有磨光的时候,最后,他放弃了,失望了,最后终于选择了离去。
《飘》通过白瑞德和思嘉的爱情故事,告诉了我们一定要好好把握自己的爱,好好珍惜爱你的人,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好好珍惜,不要放弃!
飘读后感24
“还是把这个问题留到明天去想吧,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自白看来似是心如冷灰,也充满了对变幻莫测的人生的迷惘和惆怅。
有着倾城容貌、羡人身材、独立个性还是个富二代的斯嘉丽,年少时并不珍视自家的庄园与家乡的红土地,然而在经历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情——对阿希里的失恋、初次失败的婚姻、家人故土相继遭遇不幸、逆转成为女强人和巴特勒的离去后,斯嘉丽的心中是无法不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的,也逐渐领悟了故土的含义。也许一切往事都会随风飘逝,然而深深刻在心中的,还是难以随着时间褪色。
等等事件,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是女主人公多次错误的选择导致的吗?还是心灵交流遭遇中断、难以为继?
年轻的斯嘉丽,爱慕虚荣又有着过强的自尊心,富于幻想而又整日担忧现实与想象情境会多少有不同。因为一个美丽的夏日黄昏、一次彬彬有礼的来访、一双难以读懂的棕色双眼,斯嘉丽自认为爱上了这样的阿希里。在无意听到阿希里的订婚消息后,神不守舍的她整日都想着如何劝服阿希里私奔。我们这位天真而执拗的姑娘,开始陷入一种不利于她的'理智和清醒发挥作用的境地。劝说的失败、行为的鲁莽,的确“有失小姐的体面身份”。终于,阿希里的婚礼上她外强中干、内心泣血不止后一气之下接受了梅兰妮兄弟查尔斯的求婚,结婚典礼上还悔恨道“我彻底失去阿希里了!”在整个清晰或模糊的世界中,有了一双明亮的双眼、不再沉迷于幻想并敢于抬头直面也许惨淡的事实,才是成长。然而一往情深的斯嘉丽从头到尾怕是都没把深爱阿希里的幻影抛到九霄云外。
巴特勒船长的出现,无意中改变着斯嘉丽的生活,甚至是她自己、他们两个。每个战火纷飞的场景,几乎都有他的身影,天气或炎热,或冰冷,那个平日看似爱挖苦人、嘲笑人的巴特勒,却是危难关头冲过来保护斯嘉丽的英雄。他们有着雷同的性格,反抗着传统、并叛逆刻板的信仰,以及务实的作风和关键时刻冷静理智的头脑——以及少有的诚实和勇敢。
紧急从亚特兰大撤离,是巴特勒带着斯嘉丽和待产的梅兰妮共乘一辆偷来的破旧马车外逃。可以想出,如果船长单独逃跑,速度会提升多少。也许是巴特勒心中认定这是一份责任,不管是看做斯嘉丽等人还是几位南方逃难女士,船长那一种美国公民的本土精神自然而然流露无疑。
当斯嘉丽欲冲破世俗的眼光,独自联系家庭以外的陌生人并接手一个即将破产的锯木厂时,家里的所有人都一致保持反对态度——包括当时的丈夫弗兰克,因为以那时的主流意见,女人尤其是已婚妇女,外出经商是有违“妇道”的,更是件危险的事。此时的斯嘉丽骨子里的傲气及务实作风又突显出来。她大胆地裁下母亲遗留的窗帘做成一件华美的外套,顶着黑妈妈“大逆不道”的白眼;她不顾路上危险,独自乘着马车前往监狱寻求帮助。但是此时的巴特勒资金被林肯政府冻结,无能为力。气急败坏的斯嘉丽本色毕露,愤恨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还给了冷冷地说“你在欺骗我”的巴特勒船长一记响亮的耳光。随后我们的女主人公认定他不会再给自己帮助了,就在一筹莫展时,斯嘉丽却无比惊奇地注视着已富可敌国的巴特勒走来。
其实,斯嘉丽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外表和家世。我的眼中,斯嘉丽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坚强独立的独特精神,绝不失是充满独特魅力的优秀品质。内战后的南方一片衰败,塔拉庄园一蹶不振,连家人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这样的情况下,斯嘉丽放下以往的小姐身价,亲自下田地、摘棉花、挤牛奶、忙厨房,还照顾家里两个重病的妹妹和一个精神异常的父亲。白嫩细腻的双手长满老茧,迷人飘逸的卷发沾满汗水,如此的重担,落在一个20出头的美国女性柔弱的肩膀上,她却为全家人撑起一片独有的天空。
然而,此时的阿希里——那个让斯嘉丽心软的阿希里,却躲在书房中,寻找着他记忆里和理想中一去不复返的世界。伴着他哗哗翻书声的,正是斯嘉丽辛苦的劈柴声。
小说中巴特勒、斯嘉丽两人一起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巴特勒对斯嘉丽不断的关心爱惜,而不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斯嘉丽心里自以为对阿希里念念不忘,无数次忽略和伤害一个丈夫的自尊心。美蓝的死终于让巴特勒心灰意冷。一个雨夜,巴特勒以一颗无比破碎的心淡然地向妻子诉说了往日的一切,随后踏上了追寻家族温暖的征途。幡然醒悟的斯嘉丽苦苦哀求丈夫留下,亦无力回天。苍白的脸上,那张赌过气、开过心、卖过萌的脸上,早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相思已断,独孤冷月,夜夜盼,却是人去楼空,只有静静听钟摆在漆黑的夜,摆了一下,又一下。
历史如烟。那场南北战争,那幢烧毁的楼阁,那些挣扎在历史洪流中不愿屈服的人们,那双凝视前方、挂满泪水的眼睛,那颗冰封的心脏,均随风飘逝。飘逝的,也不只是伊人心。
飘读后感2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时候,那时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时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时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时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时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时时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爱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26
十岁出头的时候,姐姐不知道怎么拿着爸妈给的钱买了这本书,然后一个暑假,我们两个人捧着一本书非常着迷的一起每天通宵达旦直到看完。
如今26岁的年纪,重新打开这本书,粗粗翻阅,竟是满篇的种族歧视,阶级斗争,各种党派,有些地方偶尔还要查询一下南北战争的历史,然后我就跟姐姐说,我们十三四岁的时候迷恋这本书的什么地方,姐说:老男人的魅力无双和疯女人的风骚绝代,哈哈一笑后发现,其实也就是这么回事呢。
但是还是想重新看一遍。
然后发现这次并不是多么喜欢斯嘉丽,反而爱上媚兰了,如此隐忍贤惠知感恩的女人让我心疼,我觉得她跟艾希礼是真正般配的,一个干净英俊优雅有学问,一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而且她与艾希礼是真的情投意合的,两人任何时候都在真心为对方着想,这不正是我们女孩子想要的爱情吗?
再来说女主与男主,任性的斯嘉丽确实有她自己独特的个人魅力,很轻松的就能让男人爱上他,包括白瑞德。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情话不多但一直用行动爱着斯嘉丽的男人,斯嘉丽直到他离开时才发现自己是爱白瑞德的,这不正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爱情么?
就像陈奕迅歌词里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书看到后面,还是喜欢斯嘉丽的,失去家园与家人的她,并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绝望,而是大声发誓:As god is my witness,as god is my witness,the Yankees aren't going to lick me,I'm going to live through this,and when it's over,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No,nor any of my folks,If i have to steal or kill-as god is my witness,I'm never going to be hungry again.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之一。如此个性,才是斯嘉丽真正可爱的地方。
记得书中前面部分,斯嘉丽的父亲要把塔拉农场留给她时,她觉得要是得不到所想要的人,什么
塔拉农场还是别什么都是一文不值的,她的父亲告诉她,她还年轻,将来会懂得爱这块土地的,只要她做了爱尔兰人,她是没法摆脱它的。如此一段话呼应了后来的斯嘉丽重建塔拉,依赖塔拉,正是遗传了她父亲的这点坚强与不承认失败的精神,所以后来孩子跳马摔死了,白瑞德离开了,媚兰病死了,仿佛所有的美好都离开斯嘉丽了,她仍然能够高扬起下巴说:
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呢!
飘读后感27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飘读后感28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读后感29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时却让我们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时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时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时,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时,便是最好的时光。
飘读后感30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31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时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时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时代,新时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读后感32
时隔十年,再读《飘》,已经不是阳阳曾经借给我的那本译文。那本翻译得很不错,可他说我在漫长的阅读中把书给弄脏了,便心痛的把书放家里给珍藏起来了。 现在再读,出版社虽然不同,但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我的心境已然是不同了,我已经想不起那个没日没夜的高中暑假,我是怎么把《飘》当枕边书看完的了。只记得,那年,我喜欢斯佳丽,喜欢瑞德,阿什利,但并没认真注意梅兰妮。我想不起来艾伦,想不起来战争。但是如果我的脑海里没有美国的南北战争,我喜欢的那些人物是如何美丽起来的呢?
那天,我是在日光底下,感受着温煦和风,读到艾伦即将辞世,在火光如白昼的夜里只喊出的是曾经那位少年时候的心爱的男人的名字的时候,我眼泪却突然不止。想起她行为的端庄和内心的隐秘,便是突然一阵心痛,我从前怎么就没有注意过这种救赎自我型的女性生命。
如今读来,《飘》对女性描写让人着迷之处是相当宏伟的,当然这跟时代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战争,便不会有这些性格鲜明的女子。这并非说只有特别惹人注目的斯佳丽如此,当然,年轻的时候阅读,怎么会不爱这么一位美丽,聪明,活泼,勇敢,自我,独立,坚强,尖锐,热情又自私虚荣的女子呢,她个性鲜明,有血有肉地吸引着观众的眼球,而且她是在战争中成长进步的新时代女性。我们喜欢斯佳丽,大概是因为我们在她身上能或多或少的找到自己的影子。
可是我当年怎么就没有注意到伟大光辉的梅兰妮呢?是不是因为她的性格太过完美,甚至觉得完美得容易破碎,我才觉得那是梦幻的人物,没有留意呢?而我们多数人是不敢说自己能像梅兰妮一样信任,善良,坚韧,智慧,柔美和可爱的。可是,故事如果没有梅兰妮,斯佳丽也不会那么真实和鲜艳照人的,我如今看来,却觉得梅兰妮更是值得被人所爱的,她根本就是被作者本人溺爱的一个形象,恕我大胆揣测作者是由衷佩服和喜爱这样的一位女子的,所以才不忍心让她继续在故事中生存下去,才会让她在实现了自我的爱中去到永恒。书中对两位女子的描写虽用了不同的方法,但南方人骨子里那种坚强,勇敢,自我是相同的。梅兰妮的美更在于她一生都在实现了自己,她本来就是拥有美好内心的女子。人们总是不敢去爱一个伟大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女神,所以不敢用爱,不敢也不能被玷污。甚至在梅兰妮将要去世的时候,斯嘉丽突然觉得那关着的门里躺着的好像是她母亲,是她第二次在告别这个世界。在瑞德眼里仿佛不是一个女人的死亡,而是一起伟人传记的结束。如此一位女子,我在今时重读,才恍然大悟。
从前斯佳丽让我羡慕的是,她有一位真实理解爱她的男人,现在看来更让我着迷的是,她身边有一位像梅兰妮一样坚信和爱她的挚友。 温暖和柔美的女人,在任何时候都是美丽的,是经得起岁月打磨的。时代的造就,像斯佳丽这样个性鲜明的女子现在也越多,但是有着如梅兰妮般尽显女性的信任聪慧,善良柔和的本性的女子却依然太少,这大概是我觉得最可贵的地方,也是在梅兰妮即将离开人世,她与斯佳丽对话那一段,我看着车窗外,不忍再看,我喉咙哽咽,内心热浪翻滚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似乎要丧失美好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有时候,时光会让你去欣赏一些原来自己并不在乎的事物,你也会因此发现生命和自我的关系,这些都是岁月给予人类珍贵的礼物。时间过去,感悟变迁,而内心更加丰沛,因此由衷欣喜自己能作为一位女子,许我在岁月里成长。
飘读后感33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读后感34
飘对我的触动太大了,主要是性格上的,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更正自己的一些毛病,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是有一些收获的。
瑞德是一个谜一般的人物,书中没有正面提高过他的年龄,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思嘉大几岁的年轻人而已,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对世事的认识那么清楚,每次都跑不出他的预料,还有他的性格一点都不虚伪,对一些人看上去非常的刻薄,但是他对真诚的人完全是两个样子的。他知道自己的想法,也不羞于表现自己的小人,虽然其很不小人,那些行动只是语言上的而已。当然了,最令我欣赏的是虽然他看透了一切,但是他没有丧失热情,没有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如死水一般,无爱无恨,他还是对生活充满了热情,看看他为思嘉做的那些事,看看他去为失败的南方服的兵役。
其实思嘉才是对我触动最大的,毕竟我感觉瑞德虽然厉害,但对我这个凡夫俗子来说太遥远了一点,我没有他那么高的的境界,思嘉才是给我触动最大的,看看她遇到问题时的解决办法,具体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去翻书,令我自己太汗颜了,自己太害羞了,太缺乏勇气了,什么都缩手缩脚的,想用她激励自己,想要什么就要去争取、去做才可以。
飘读后感35
从小我对书就有一种固执的痴迷,有姐姐们的教科书和一些课外书可以看,是小时候觉得自己有三个姐姐的唯一好处。大姐比我大5岁,二姐比我大4岁,所以在我小学毕业前我基本上就把初中的语文和历史自习了一遍,所以要不是后来教科书改版的话我的初中生活可能会变得很轻松。那时候看姐姐们的书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毕竟书里面难说有她们青春的秘密。所以我一般都是偷了她们的书躲到窗外看,在偷偷摸摸中,我看完了堆起来有我这么高的口袋书和称起来肯定比我重的教科书。不过鲁迅先生在几十年前就为我的行为作出了辩解,文化人的东西,能算偷吗?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我想起小学那段时间的自己,头脑里就会有一个孩子双腿摇晃在窗户铁栏空隙中面向天空看书的剪影。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色,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军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政治压迫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阴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答案,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
飘读后感36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读后感37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枪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38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飘读后感39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初中生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鲁滨逊几次航海,但都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靠着自己的努力,硬是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生活了28年。
这本书重点讲述了鲁宾逊一人在荒岛上的困难生活,从没有肉到有肉,从没有面包吃到出现面包,无不体现了他的生命了之顽强。鲁滨逊在岛上可说是问题不断,但是我认为最大的问题,却是孤独。不过后来他结识了一个野人,为他取名为为“星期五”,鲁滨逊从怀疑到相信,与他建立了一种温暖的友谊我从他的事迹中,感受到鲁滨逊身上的冒险精神:他早幼年就想到出海,即使失败过他却仍不放弃,从荒岛归来后他并没有享受安逸的生活,而是继续出海;他又十分虔诚,不但自己通读圣经,还较会了野人。同样他身上的创造力也让我折服,他能够靠着几粒种子吃上面包,我想如果换作是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看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想到,如果当今社会上的所有人都能够有鲁宾逊这样顽强拼搏的品质,那现在的中国又会是什么样子,中国在世界的地位又会是什么样子,滨逊为生存而拼搏的聪明才智和顽强毅力。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乐观,顽强,智慧,这些都是一个成功者应该具备的。许多人生就像一次航行,不是一帆风顺,有时会遇到风暴,但我们不能放弃,不能被困难和挫折吓倒。我们要藐视困难,战胜困难,像鲁滨逊那样做一个不屑守成、乐观向上、意志顽强的人,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读完全书,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鲁滨逊的荒岛求生历程。他竟然在一无所有的荒岛上创造了生命的奇迹,这不得不让我钦佩。面对与世隔绝、一无所有等重重困难,他饲养一群野山羊,利用聪明才智,把贫瘠的荒岛开发成植被茂密的种植园,为自己重建家园。鲁滨逊那种敢于同困难作斗争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在那么无助的情况下,都能创造奇迹,这不禁让我汗颜自己。生活上我是个好吃懒做的人,暑假期间每天八点起床,被子不叠,房间不理,整一个猪八戒。遇到困难不愿动脑筋,一味依赖父母,日久天长,便养成了一身的臭毛玻父母百般提醒我,我都不愿改。看完这本书,我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果我不能自理自己的生活,如果我不能独立完成自己的作业,那么不久的将来,我的初中、高中生活会是怎样?更何况终究自己要离开父母独立生活。所以我要像鲁滨逊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学习,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各种困难,《鲁滨逊漂流记》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身上的不足;鲁滨逊更像一位楷模,树立了我人生的榜样。
初中生读后感 篇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一只叫凤的鸽子》,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曹文轩,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时,我在想,如果这个世界突然没有了故事,会怎样?那一定是一个无聊透顶的世界。这个世界简直让人没法活了”。这句话让我永生难忘,生活中没有了书,就像没有了快乐和希望。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一座小城里有两个普通的男孩分别是秋虎和夏望,他们都喜欢鸽子,虽然在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但是家境差别很大。夏望家是小城里的首富,养了很多好品种鸽子,而秋虎家穷得连别人都不好意思看一眼,养了一些老土的鸽子,还有一只叫凤的鸽子发生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了珍贵的鸽子——“凤”。他的爸爸好赌博,把凤输给了夏望的富翁爸爸。后来,凤参加了放飞大赛,得了第一名,但它却回了秋虎家。此时,夏望家已经破产了。秋虎和夏望一起去领奖金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秋虎的爸爸赌输了钱,把凤卖给了夏望家,秋虎伤心极了,连续三天没有来上学。这让我感受到了秋虎为了凤而伤心、难过,无法反抗。但秋虎并没有放弃,而是自己靠打鱼挣钱。看到这里,我要向秋虎学习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秋虎和夏望对凤的爱,即精心的照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给别人献出爱心,分享快乐,世界才会变的美好!
初中生读后感 篇3
日复一日的工作很容易令人的热情逐渐冷却,感到索然无味,甚至会对工作表现出浮躁的心态,对工作失去激情,敷衍应付,这样一种工作状态是很可怕的。读完《超越自我》这本书,让我深深的意识到在任何时候、面对任何压力下,都不能对工作失去热情、激情,要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才能保持工作的热情呢?我认为:
首先是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我们不能总是以本位主义去思考问题,“我在工作中付出多少,就应有多少的回报”,若回报不如所愿时,便灰心失望,失去工作热情,得过且过。要知道,工作主要是自己去做的,工作做不做,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所以,对工作我们要摆正心态,端正工作态度。
第二、扮好角色,理清个人与总站未来发展目标的认识。只有对总站的发展目标深入了解,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充实自我,适时调整自己的角色,以适应总站的发展需要;只有找到个人和总站蓝图的最佳结合点,才能获得真正的心理归属感。
第三、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新的目标,长短结合,朝着这个目标努力,这样工作起来就有动力和冲劲。有了方向、有了动力,自然就能保持高涨的工作热情。
我选择了一份工作,其实就是选择了一种责任,必须以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一种坚持到底的信念、一种自动自发的责任心严谨地对待,在这种严谨的态度的支持下保持对工作的热情,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
初中生读后感 篇4
缕缕书香如温暖的微风;谆谆话语如零碎的玻璃;浅浅抒怀如散碎的落叶。在我身边,总是有那么一本能使我身心渐渐放松的好书,能让我心中那份读书的热情悄然释放,它的名字叫做——《初中生之友》。
每次与《初中生之友》见面时,我就会爱不释手地把它捧在手中,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不想错过每一篇精彩的文章甚至一个字词。因为在《初中生之友》中,能让我欣赏到许多与我年纪相仿的孩子的作品,同时,我也学到了不少写作的经验。从此,我便走近了他们的心中并一起同行。在他们书写人生时,我会和他们一起感受彼此世界中的咸淡冷暖,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尽情抒写自己的情怀。
《初中生之友》中每个精彩的栏目,都让我难以忘却。“卷首诗”让我感悟人生哲理,了悟心中应存美好;“校园故事”让我体会青春感动,难忘幕幕懵懂人生;“名人碰碰车”向我讲述英雄传奇,感受先辈爱国豪情;“时文大观园”,让我感受心灵自由,顿释心中疑难块磊;“经典回放”让我知道世事真假,洞明人生真善练达;“双语加油站”让我学习新知旧识,丰富我们学养见闻;“伊妹信箱”让我诉说自己喜悦烦恼,安慰心灵烦忧苦闷。这几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栏目,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让我明白了世间的美好。
《初中生之友》就像一个晓知人生百态的智者,让我懂得人生的道理。它帮助我积累智慧;它教会我如何做人;它给予了我生命的活力,内心的善良,心灵的震撼……让我受到了无限的启发!
《初中生之友》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烦恼的锁,让我不再为生活中遇到的烦心事而困扰不已。它让我每天都能以微笑面对生活,不再哭泣;它让我抛弃了心中的软弱,真正学会了坚强;它让我拥有了勇敢面对的现实的勇气,不再逃避残酷的事实。
《初中生之友》就像一直蜡烛,给我点亮了一盏心灯,让我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我能一路走到今天;是它带我走进全新的世界,让我重新认识自己;是它把我带入情感的世界中,让我与同学更好地相处;是它为我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把锁,让我打开了通往成长的道路。
《初中生之友》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刊物,但在里面却记载了人生中的各种场面,记载了我们生活的缤纷与多彩,也记载了学习中的苦与乐。让我觉得,它不会是一个没有生命,没有思想的静物,而是一个有有思想、有情感,懂得爱恨情仇的一个物体。它让我了解到了生活与学习上的人生百味。它教会了我如何面对困难,如何战胜软弱的心理障碍,它是我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益友。
《初中生之友》,我的人生因你而精彩。我衷心地感谢你!祝福你!并期待着你能深受大家的喜爱,成为我们最真心的朋友,真正成为“全国初中生自己的刊物”!
初中生读后感 篇5
孤身一人漂泊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时时刻刻都有被野人袭击的危险,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存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居然活下来了,他在小船上找到了生存所必备的物品,他还在岛上建立起自己的家,自己的牧场。他在岛上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孤独的前半生。但他并没有失去生的希望,而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挺了过来。
落难的鲁滨逊,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无比坚强的意志,他居然能在一个小岛上凭借一点点物质活下来,并生存了十几年,能做到这一点他的智慧也是超群的,鲁滨逊真是一个奇迹。
读了这本名著后我感触颇深。如果我面临这种遭遇,面临这么困难的生存问题,我会怎么办,也许会活下来,也许会象鲁滨逊那样生存下去,但这一切都需要智慧与意志作为保证,否则我只能退缩,只能听天由命。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正是考验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坚强,头脑是否聪明的时候,拥有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的人在困难面前会迎难而上,勇敢的面对千难万险,努力克服难关,取得最终的胜利。
蜀国名相诸葛亮便是一个拥有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的杰出军事家。在司马懿率十几万大军来攻取蜀国城池的时候,面对城内只有几百名兵士,救兵又无法及时赶到的情况下,诸葛亮并不是选择退缩,他凭着过人的智慧巧使空城计,骗得司马懿不敢率军攻击,只好撤退。诸葛亮单靠一己之力,就击退了司马懿十几万大军,这难道不是拥有智慧与意志的人才能做到的吗?
我相信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是人们成功的保证。
初中生读后感 篇6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昆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本文主要讲了昆虫的习性,产卵,吃食和死亡等方面的知识。它以真实的昆虫经历告知我们一个昆虫的世界,为我们刻画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就像其中的蝗虫,作者把螳螂和它放在一块,蝗虫被螳螂吓昏了头,完全忘记了三十六计中的最后一计走为上计被螳螂吃掉了;蚂蚁是一个掠夺者,把蝉辛辛苦苦造出的“小井”给侵占了;樟木杨柳天牛身穿一件少了布料的燕尾服,多么帅气的虫子呀,难怪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认真观察,就像作者法布尔一样,正是因为他每天细致观察昆虫的细节,才写出了这本书,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
汉代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苏联高尔基说过“我扑在树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爱读书。
初中生读后感 篇7
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相当于作者的自传,作者夏洛特·勃朗特跟简·爱的身世很像,所以才写出这样的经典传世之作。它以第一人称叙述。女主人公是个孤女,从小因父母染上伤寒去世,寄养在舅母家,后来又被送进了劳渥德孤儿院,成年后,简·爱留在孤儿院任教两年,可是她厌倦了孤儿院的生活,于是登广告谋求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被桑菲尔德庄园聘为家庭教师。工作期间,她真挚的情感、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东家罗彻斯特先生的尊敬和爱恋,到最终,简·爱成为了罗彻斯特的夫人。
读了《简·爱》这部著作,我对女主人公简·爱记忆深刻。她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她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生活所带来的种种不幸,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简·爱身上有那么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魅力,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值得我们学习。
我关上了美丽的记忆木匣,会心一笑,我相信这本书是那些珍珠中最大最耀眼的一颗。
初中生读后感 篇8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句古代名言大家都听说过,它出自《论语》。读《论语》,我懂得了勤学才能成君子。
《论语》,记录了我国伟大的思想家孔子的言行,它的主要思想就是孔子先生一生所崇尚的“仁”和“礼”。“仁”就是仁德,它蕴含了君子必须具备的高尚的道德品质;“礼”就是礼仪,是外在表现道德品质的方式,从言行举止上表现出良好的个人修养。“仁”被“礼”来规定,“礼”以“仁”为基础,两者紧密结合,不能分离,同时做到“仁”和“礼”才能被称作为君子。
从“仁”和“礼”中我们就能看出勤学的重要性。“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君子不把精力放在吃住上,而多向有学问的人请教,这句话就突显出成为君子,勤学的重要性。
勤学本身就是一种优秀的品质。勤于学习,学知识,学礼仪,学经验,学方法……不断学习,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面,让自己成为一个满腹经纶,知识渊博的人,是成为一个君子的前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勤学还要求我们多向优秀的人请教,自己的力量不如大家的力量,多学习他人身上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习惯,取长补短,并对照他人改正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从书籍与他人身上学习优秀的道德品质,勤学不就是“仁”了吗。
“仁”和“礼”紧密相连,勤学的人更加注重礼仪,注重形象,因为他们从书籍和优秀的人的身上学到了如何为人处世。遇事以德服人,用自己的知识与智慧处理,就显得比只会用拳头处事的人更加有道德。勤学的人拥有更高的个人修养,他们讲文明懂礼节,不在小事上与人斤斤计较,给人一种知书达理的感觉,在外在上就体现出自己的高素质,这样,勤学不就是“礼”了吗。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孔圉之所以得“文”这个谥号,就是因为他非常勤奋好学。虽然他是卫国的大夫,但是他不论身份的高低以及地位的贵贱,只要不懂的地方,就会虚心向他人求教。就因为这种勤学好问的精神,孔子才会称之为君子。
想要成为君子,“仁”和“礼”固然十分重要,可是“仁”和“礼”从哪来?答案就是勤学,勤学知识礼仪才能有优秀的道德品质,才能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才能有成为君子的基本。所以像古人一样勤学,努力成为一位让人称赞的君子吧。
初中生读后感 篇9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今天,学了《蜜蜂》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你只要认真、不放弃,就没有难得到你的事。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蜜蜂受了伤后,虽然“我”认为它的翅膀已经坏了,但它任不屈的修补翅膀、起飞的事。
“它发出很响的嗡嗡声,振翼离开大地—不过才飞出沙地七八厘米就坠落到沙滩上,猛打了一个滚。它再一次疯狂地摩平、屈伸翅膀。蜜蜂又升空了,这次才飞了10多厘米才跌到另一个沙堆······”读到这一句话时我感悟很深。
读完后,我想蜜蜂才那么大一丁点,想想自己,我已经12岁了,身体比它大几千倍、几万倍,我这么大,连一只蜜蜂都不如,我不禁羞愧的脸红,就好像有人在我脸上到了一盆红墨水似的。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熟数学没有考好,便不再做奥数了,这这时,妈妈走过来,对我说:“不就是数学没考好吗,干嘛放弃做奥数。”“不想做了,要是我不做奥数,而去复习的话准能和上回一样考高分,这几天,我天天做奥数,成绩下降了,所以我不做了。”我说。“那是因为你这几天没努力。”妈妈说“反正不做了。”我说,妈妈见我这么倔强,便摇摇头去做饭去了。
我想到这件事,心想:当初真不应该因为成绩下降而放弃做奥数。在我身边的一些人,比如说警察叔叔,他们因为把事情办砸了,便被上级批评了,放弃过吗?大街上的清洁员,他们没扫干净挨了上级的批评,他们放弃过吗?你看……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最后,我想说:“让我也做也一只顽强,不放弃的蜜蜂吧。”
初中生读后感 篇10
“我祈祷娘的'来生不再是一只无脚鸟,而是凤凰鸟;百年以后,我们这些儿女也会像一只只凤凰鸟,飞回娘的身边,做娘千年的孩子,万年的子孙。”每当我拿起《娘》这本书时,封面上永远不变的都是这一句话。
著名作家彭学明的《娘》这一本书完美的诠释了“娘”这一个称呼而需要肩负的责任,表明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同时也对曾经顶撞过的母亲、为自己背过黑锅的妹妹表示歉疚。
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走不出母亲期盼的眼神;无论我们逃到哪里,都逃不出母亲宽大的胸怀。我曾经一度怀疑我是不是我妈妈亲生的,因为妈妈总是对我堂妹比对我都好,所以我经常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妈妈吵架。但我却从来都没有认为我是错的,毕竟我才是她的女儿,她对我好使应该的,她把我放在第一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就是这样认为的,总觉得妈妈亏欠了我很多,总觉得妈妈对我不够好。
但是,在读了《娘》之后,我才发现:与作者相比,我是何等的幸运!从小到大,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对我精心的呵护,使我养成了骄纵的个性,使我忘了,是妈妈生我,养我,她是我最大的恩人,我还有什么要她做的呢?她赋予了我生命,我应该感谢她,而不是一昧的去索取。
我被文中的娘的坚强所深深折服,她为了儿女们所做的一切令多少人为之动容!她从不考虑她会面对什么样的困难,而是义无反顾的勇往直前!她用鞭打教会了作者(彭学明)一生的道理,使作者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娘”经历了4次婚姻,而是作者的妹妹用自己的清白换取了作者一辈子的光明磊落。没有人的一生是毫无瑕疵的,也没有人的一生全是黑点的,只要我们肯努力,只要我们怀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只要我们做人坦坦荡荡,就一定会成就辉煌的人生!
就像作者所说:“世界上有很多有钱有势的母亲,我只要我娘这样的贫穷卑微就够了。世界上有很多伟大高尚的母亲,我只要我娘这样弱小平凡就够了。”是啊,母亲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还在要求什么呢?
家,是我永远的避风港;母亲,永远是我伤心时的依靠。母爱如水,连绵不绝;母爱如火,热情奔放;母爱如冰,永不消逝;母爱似天空,给予我飞翔的空间。
母亲,成长中路途上有你,真好!
初中生读后感 篇11
在书香里行走的人生,一定是智慧的人生;在书香里浸润的生活,一定是美丽的生活。我的生活也将一直与书为伴,品尝着书籍带给我的幸福与美好,勇敢与坚强。
——题记
当时光把所有的稚嫩涂成斑驳一片,当风儿已把年幼的风筝吹走,我已不知不觉地长大。小时候我读书只是单纯的喜欢书中那色彩缤纷的图画,沉醉于妈妈的绵言细语中;如今我喜欢纸张摩搓手指时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这时我才发现我已悄悄爱上了这指间的世界。
当这份心悸滑过书橱中林立的各种读本,与书中的“朋友”一起经历喜怒哀乐,我慢慢懂得许多生活还来不及教给我的那些“许多”——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便是这“许多”之一。
这个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而又充满童趣。主要说的是一名小男孩及他的姥姥对付女巫的故事。小男孩在一次不幸的事故中失去了父母,所以和挪威的姥姥一起生活。姥姥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了小男孩许许多多辨别女巫以及躲避她们的方法。但糟糕的是,小男孩和姥姥在英国度假期间,还是在旅馆中无意发现了巧妙伪装的全英国的女巫们。并且听到女巫们准备将一种“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放进糖果里,打算将全英国的孩子们全部变成老鼠。女巫们发现了偷听的小男孩,便将他变成了一只老鼠。
故事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纯洁善良的小男孩该怎么办?难道以后要过着如老鼠一般的生活,没有亲人的陪伴,躲藏在黑暗的地洞里吗?我不由得为他担心起来,忧虑纷错交颜。但随着故事情节的步步推进,我不安的情绪也完全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惊叹与佩服。
变成老鼠的小男孩并没有一蹶不振、怨天尤人,反而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当他的姥姥难过得面色苍白、泪如泉涌时,他反而安慰姥姥,变成老鼠也有好处,还可以做许多人做不了的事。正是这种乐观的态度豁达的胸怀,使他原本一波三折的新生活也过得生机勃勃。不可思议的经历在他的眼中也化为了甜甜的棒棒糖,焕发出一种积极向上的生命光芒,成为了书中最有滋味的一页。
机智的他与姥姥商量消灭女巫的办法。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去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取鼠药配方,以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样的决定意味着他随时会在女巫的巫术下丧生,但他还是义无反顾。超凡的勇气从他的内心深处迸发,绽放出最美丽的花朵。勇气指引着他,就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向着梦想与希望前进。
姥姥用毛线团把他送到了楼下女巫大王的房间,小男孩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藏在床底下的配方。当他正准备折返时,一大群女巫恰好回来了。他灵机一动,冷静地躲藏在床底的角落里,等待逃走的时机。正如他所了解的自己,这时的他体型小巧,行动自如又不易察觉,所以他顺利地偷取了鼠药,并在后来的行动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
别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才不是呢!小男孩和她的姥姥还有一项更为宏伟的计划,那就是消灭全世界为非作歹的女巫们!男孩的外表是如此渺小,但内心却是如此强大,还有什么困难能阻挡他前进的脚步呢?
我把掌声送给你——小男孩,你教会我乐观与豁达,沉着与冷静,机智与勇敢。这些将使我的生活永远充满着灿烂和喜悦。
我把掌声送给你——《女巫》,你如夏日里一道绚烂的彩虹,带着七色的光芒,撞击着我的心扉。承载着我内心奔涌的情感,飞翔、飞翔……
初中生读后感 篇12
在我们六年级的语文书中,有一篇课文深深吸引着我——《穷人》。它以朴实的手法,高度的概括,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桑娜和渔夫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美好心灵!
看完了这篇课文,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许多感人的镜头,一个又一个地浮现我的脑际。
课文描述了:渔夫和他的妻子桑娜,不管自己家境贫困毅然收养了已故邻居西蒙两个孤儿的感人故事。
当我读到:“她忐忑不安地想:“他会说什么呢?这是闹着玩的吗?自己的五个孩子已经够他受的了……是他来啦?……不,还没来……为什么把他们抱过来啊……他会揍我的,那也活该,我自作自受……嗯,揍我一顿也好”我能感受到桑娜抱回西蒙的两个孩子之后,面对自己五个孩子,面对生死未卜的丈夫,她紧张、担忧,她就是觉得自己这样做给这个家庭增加了负担,就得很对不起她的家人。但是她宁可让丈夫揍一顿,也要收养西蒙的两个孩子里,她善良淳朴的品格更是显得强烈。
当我读到:“……桑娜沉默着。”时,我又感到桑娜面对刚刚从死亡线里挣扎回来的丈夫,她不知道如何告诉丈夫收yang养孩子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这更能反映她的善良。
当我读到:“她的心跳得很厉害,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她觉得非这样做不可”的时候。又感到桑娜的不安,虽然这句话看上去有一点矛盾,但是更能准确的体现她的同情穷人与关心穷人的高尚品格。
当我读到:“渔夫皱起眉,他的脸色变得严肃,忧虑。“恩,是个问题”他搔搔后脑勺说:“嗯,你看怎么办?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快去,别等他们醒来。”说明渔夫为了抚养西蒙的孩子,准备过更艰苦的日子,准备付出更多的劳动。说明他和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别人的高尚的心。
课文以“穷人”为题富有深意,其实就是表达了桑娜和渔夫竟然在承受着五个孩子的沉重负担之下,还做出这令人难以相信的举动——主动收养西蒙的两个孩子。而生活中有一些人呢?他们有很多钱却不为那些有困难的人着想,渔夫和桑娜就是好榜样。我们的生活富裕,就应该去帮助失学儿童,我们应该像桑娜和渔夫一样,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在我们的帮助下,学到知识、文化。希望所有的人都充满爱心,去帮助生活中有困难的人,让世界更美好吧!
初中生读后感 篇13
贫,穷,富,贵,这四个字印着不同的生活含义。而今天,我读了一篇贫穷而富贵的文章——《穷人》,让我怦然心动。
文章主要说了渔夫一家十分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当渔夫妻子看到邻居西蒙病死了,身旁还有两个还不懂事的孩子这幅凄惨而感人的画面时,就丝毫不顾自家的困难,把他们抱回家。经过一系列心理斗争,渔夫与桑娜坚定信念,无论再苦也要把这两个孩子抚养成人。
人们都说,人类最美好的情感就是爱的情感,爱使人类活的更充实,爱使人类活得更美好,然而,一直以来,爱总是人们追求的,它似乎很难轻易得到,读了这篇文章,我才深深感到爱其实一直贮存在每个人心中,只要你愿意给予,你就会成为一名拥有的富翁,它甚至是一笔永远不会竭尽的财富,只要你愿意付出,它就会源源不断地给予。桑娜,就是一个心胸充满爱的人,她的爱是那么平凡——她爱自己的家,自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同时,她的爱又是那么不凡——她的爱要给予另外两个与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尽管在付出爱的同时,她还要付出别的代价——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贫困,但是,爱,是桑娜的本能,虽然她有思想斗争,但因为爱已溶进她的生命,最纯朴的爱的情感给了她无穷的勇气。渔夫一家的生活那么困难,还去帮助那些更需要帮助的人,这种仁爱的精神,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
然而我们现实生活,有些富贵人家经常藐视那些在街边的乞丐,有的残疾儿童向过路人施舍时,那些人都用粗暴的语言骂他们,说他们脏,别让自己惹上什么病;还有些人经常为亲、友、爱情而自杀,为生活条件差而自杀,为自己的一次失败而自杀,那些人都是愚蠢的,再想想文章中的穷人,非但没有叹过一次息,没有叫过一声“唉”,还为自己添寒而感到快乐。多想想父母的困苦你就会满足今天的生活,多看看农民种田的辛苦你就会了解生活的艰辛,多听听病人的呻吟你就会懂得健康的可贵,多瞧瞧冠军的汗水你就会明白金牌的付出。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让我们每个人都去挖掘内心深处存在的真,善,美的情感吧!你会发现,其实你的心灵也会和桑娜一样美好。
初中生读后感 篇14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熟悉。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的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初中生读后感 篇15
这几天,我读了《枫叶船》,读了这篇文章我有许多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石磊的孩子,他失去了父母,他内心很孤单,他被寄养在舅妈家里,周围的孩子都欺负他,他喜欢诗歌。有一天坐在河边,看见了美丽的景色,触景生情,写下了红帆这首,这首是被发表在报纸上,可是老师,家人都不相信是他写出的,认为是他抄的。逼着他说诗是他偷的,他受不了,他转走了。长大了他做了医生,人们不理解,结果方老师来看病,她已经老了,此时的石磊多想拉着她的手说:方老师,是我啊!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相信别人,他做好每一件事!最后,我们在优美的朗读这一首优美的红帆。船儿远航了,远航了,竖一面漂亮的帆!那边有森林和草地,还有小溪在流淌,燕雀的松鼠一起在枝头跳舞,每一片叶子都会弹唱——童话一样的对岸!驮着我的梦,装着我的歌,船儿在飞驰,飞驰!噢,风!噢,河水!你静静点,静静点,好吗?千万别把它撞翻!小红帆,小红帆,我心中的小红帆!
初中生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看了《妖精老屋》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叶奶奶是个孤独的老人,整天把自己闷在老屋里。一天,她的家里突然闯进一群爱玩儿的小妖精,它们把楼梯变成滑梯在上面玩;在屋顶上用星星砸下星星;还做了一个很大的蛋糕,拿到太阳上烤;还把玩具火车变大,它们坐在上面玩过山车。叶奶奶非常吃惊,但她孤独惯了,受不了太吵闹,非常烦它们。
过了几天,它们把叶奶奶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慢慢地叶奶奶开始喜欢它们了,再也不感到孤独了。一段时间后,突然,小妖精们都不来了,叶奶奶把蛋糕做好了,饼干也烤好了,等呀,盼呀……它们还是不来,叶奶奶只好对着电视机发呆。直到有一天,有一帮幼儿园的孩子从她家门前经过,发现院子里开满了各种漂亮的花朵,孩子们好奇地敲响了叶奶奶的家门,走进她的房间,大家都被屋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感兴趣,于是叶奶奶就给孩子们讲起了她家里来了小妖精们的故事,从此,孩子们经常来看望叶奶奶,成了叶奶奶的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人不能孤立自己,要广交朋友,朋友间要互相帮助、交流沟通。我们还要关爱老人,帮助他们快乐地度过晚年生活。
初中生读后感 篇17
《书的故事》是苏联作家伊林写给少年儿童的一本科普读物,讲述了人类信息传播的历史,从文字的历史开始,讲到发明纸张和印刷术。
在上古时期,人们还没发明文字和纸张,人们之间的交流靠打手势。他们用背的方法来记东西,这样既不方便,也浪费人力,还容易忘。后来人们发现,可以用实物来记,渐渐地,这种方法就流传开了。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开始用图画代替实物的方法,比如,想写大象,就在石头、岩壁等上面画一头大象。这样可以代替实物,方便多了。
再后来,出现了文字。因为人类的生活在变化着,由游猎部落,渐渐变成农牧部落。为了方便生产生活,记号慢慢代替了图案。又经过了几千年,许多种画图的文字,慢慢地变成了记号的文字。直到我们现在,有好些地方,还照旧用着象形文字呢。
有了文字,人们试着找出一种物品来记载文字。渐渐地,世界各地的人们开始试图制造纸张。埃及人发明了芦草纸,将芦草茎劈成薄片,一片片粘合,再压平,晾干,磨光。但芦草纸不易折叠,只能成捆地卷。后来人们用蜡版刻字,蜡版虽然易涂改,但不易保存。后来,人们试着用羊皮纸。羊皮纸虽然代替刻字的石头,但是价格太贵,而且不容易涂改。中国人开始用草根、树皮来制作纸,可以折叠,便于涂改,也不易碎。经过不断的改进,纸被世界各地广泛应用。
书的命运,往往跟着人的命运、民族的命运、国家的命运而转变。
初中生读后感 篇18
你听说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
1939年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路途中。在冷清的葬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这将是14本给她带来无限安慰之一。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打上了共产主义者的烙印,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尽管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着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女里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其中一段让我深深体会到她对书的热爱与敏感:然而,在她的头脑中,这两样东西是排在后面的(食物、香烟)。她有回家了,身处镇长家各色各样的书籍中,没本书上都印着银色或金色的字母。她能闻到这些书页的味道。她几乎能品尝到这些文字的味道,它们就堆在她身旁。
她的阅读和对知识的热爱从不停歇。
那时战争也伴随着她,战争是黑暗的,可面对它,我们不能软弱,更要振作。
而在战争时她家地下室里还藏着一个犹太人,这更使人震惊,可想她的养父母没被愚蠢的行为所朦胧了双眼,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赞赏的。
本书作者是马克斯·苏萨克是澳大利亚以为刚过而立之年的作家,《偷书贼》的故事就源于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他的父母经亲眼母的呢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到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
这是一本振奋人心的书,讲解着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初中生读后感 篇19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初中生读后感 篇20
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作为教师,我们不必把学生当作敌人,但也要了解他们,才能走进他们的心灵,指引他们成长。杨敏毅和黄莉莉老师以实际经验为基础,所编著的这本《读懂初中生》,取材与中学生的日常生活实例,从心理学的角度解读出有这类问题的学生会有怎样的行为反应,我们作为老师应该如何引导学生说出自己的困苦,并且引导学生一步一步化解困惑。很多案例都能让我们看到自己学生的影子,让我们更加了解初中生的行为表现之下的心理原因。
一个班之中总会有几个纪律差、成绩差,还无心向学的学生。初登上教师的岗位,还要担任初一新生的班主任,耳边时不时听到班长几个学生说:“上学好烦,每人陪我玩。”“学不会,小学我都是这么差的啦。”“我不知道回来是做什么的,反正我学不会。”“我就是回来玩的,小学老师都不管我的啦(你也不要管我)。”这几位学生的“不良情绪”不仅使自己终于无所事事,还会影响到个别学习意志力比较薄弱的学生,给班级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当我看到《读懂初中生》中“真想回到小学——如何帮助新生应对入学适应问题”这篇手记时,才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这篇手记也记载了一名适应不了初中生活导致在生活、学习、交友、乃至纪律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烦恼。调查和询问后发现,这名学生的爸爸对他比较宠爱,但原本一直对他疼爱有加、对成绩并不在意的爸爸,在看到他摸底考试的成绩处于年级倒数的情况后,没有给他安慰,而是给他报了辅导班,导致改名学生感到无助,进而影响到他的心理,越来越感到自卑,最终不自觉地封闭自我。读了这个案例,回想自己班上的几个学生,何尝不会是有些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每一个“问题学生”的背后,总会有其不良的家庭原因,比如这几个学生中,一个是离异家庭,抚养的母亲也管教不了;一个是父母关系十分恶劣,父亲不管孩子,而母亲却过分溺爱,甚至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在校违反纪律;还有一个家人根本毫不重视孩子的学习,也很少与孩子沟通交流。这样的家庭环境肯定会对孩子带来一定的不好影响,导致就算孩子换了新的学习环境、升了年级,也一样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学习,不知道自己未来的路该如何去走。终究还是缺乏了家庭的引导。
读了《读懂初中生》中的“真想回到小学”这篇手记,才渐渐清楚,原来这些表现可能会源于对自我的认知不清以及家庭教育不科学。那么作为教师,我们只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比如留意学生的表现,从而看清学生的心理状态。遇到考试失利的学生不能一味批评,说不定学生的心理本身就特别难受。寻找学生的闪光点,多肯定他,给与他鼓励与信心。
每个学生的行为表现都是他们内心世界的反应,我们作为老师,不应该一味去揪出学生的毛病和一味批评学生的过错。更多的应该是探看他们的心理,了解他们,才能对症下药,引导学生适应初中生活,让学生对自己、对学习有个新的认识。这也是《读懂初中生》带来的启示。
初中生读后感 篇21
《爱的教育》告诉我们: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都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只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而已。是的,人们总是那么在乎一些大恩大德,但是却让一些平凡温馨的瞬间,在自己的心中偷偷地溜走了。“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但是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如果人生是一场戏,我觉得应该给这些平凡而又难忘的瞬间一个特写。尽管我知道时间不会给我多余胶卷,这些瞬间也许只会成为我们心中无足轻重的片段,被时间剪掉,那些瞬间,永远只是我们波澜壮阔的人生历程中的一朵小小的花。但,我仍愿意用自己的心去迎接幸福。尽管幸福那么短暂。
《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初中生读后感 篇22
前段时日,我阅读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斑羚飞渡》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这些斑羚竟然这么勇敢、坚强和团结。它们为了赢得种群生存的机会,团结在一起,用牺牲一半的羊群去挽救另一半,最后摆脱了险境。
这使我想起了暑假和弟弟玩过的一个游戏,我伸出消瘦的右脚,弟弟伸出那胖乎乎的左脚,然后妈妈就像捆粽子一样把我们的脚腕捆绑在一起,如果我们能在规定时间内从起点走向终点,就一人一个冰淇淋,我和弟弟听了,兴奋地手舞足蹈,跃跃欲试。我得意地告诉弟弟,这么简单,我肯定没问题。“哼”,弟弟不懈地望了我一眼说:“我更没问题。”预备,三、二、一,开始。听到口令,我们就像两只企鹅一样急忙迈开两腿,大跨步走了起来,可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利,我们刚走了两步,就像不倒翁一样东倒西歪的。结果我被打破了平衡,身子左右晃悠的厉害,我竭力想站稳,却一不小心摔了个四脚朝天,紧接着弟弟也像一座大山一样朝我压来。我想爬起来,但身体却像被什么牵拉住一样,动弹不得。最后,费尽千辛万苦,我俩终于爬起来了。“嘀嗒嘀嗒”时钟飞快地走着,我一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我们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又狼狈地摔了几个跟头。
这时,在一旁计时的妈妈笑地前俯后仰,提醒我们团结一点。顿时让我想起了《斑羚飞渡》里面的情景。于是我命令弟弟道:“我们要团结,听我口令,我喊一,抬没绑的那只脚;我喊二,抬绑着的这只脚。听懂了吗?”弟弟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便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在最后一秒钟到达终点。
这次的体验给了我一个深刻的的印象——团结就是力量。
初中生读后感 篇23
我读过很多关于童年的小说,可是,刚刚看过的书《草房子》让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在油麻地上,有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受益匪浅。我为桑桑所经历过的童年生活而感叹。我同桑桑一起喜、怒、哀、乐。当我看见桑桑用柜子做成鸽子的别墅,桑桑把爸爸妈妈床上的蚊帐摘掉,剪成鱼网来捕鱼时,我总会为他的淘气和顽皮而哈哈大笑。而当他被别人冤枉时,我为他而感到愤怒。当我看见他得了绝症时,我为他而感到伤心。当他病好了以后,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桑桑是一个顽皮的孩子,我常常被他逗笑了。
和桑桑一样,我在家里以前也很淘气。有时候,我会在阳台上把水舀起来,等我的朋友来时,会把水泼下来。别人被洒到了,我会在阳台上里偷着乐。读了这本书后,我就不那么顽皮了。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
初中生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读了《拥抱蓝天》这篇文章,感觉蓝天就像是一个人,可以带给我们力量,只要自己虔诚,自己诚恳,一定可以拥抱到最真实的蓝天。
我想我们每个人在心里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遇到困难时,一定不能退缩,要学会坚强,学会勇敢,要去坦然的面对它,不要想着去依赖别人,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去奋斗。这样才能拥抱到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我觉得我心里就住着一片蓝天。
记得小时候,我总是羡慕其他小朋友玩滑板,于是妈妈也给我买了一个滑板,我可喜欢了,就是不会玩,看着这么漂亮的滑板,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学会玩滑板。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拿着滑板在院子里玩起来,刚刚踩上去就重重的摔了一跤,结果与大地接吻,手上还划开了一道小口子,虽然很痛,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忍着痛继续踩上滑板,一不小心又摔了个跤,我还是爬起来,继续练习,就这样,我渐渐学会了滑板,心里可高兴了,我想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还有一天晚上,我在舅妈家吃晚饭,吃完饭已经很晚了,我正准备回家,走到门外,只看见四周黑乎乎的,心里就有点害怕,迟疑了一下。舅妈看到了问我:“要我送你回家吗?”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胆小鬼,我还是决定一个人回家。舅妈家和我家靠得很近,我心想:就这一点路,有什么好怕的。于是我鼓起勇气往家走去。走到半路,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我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心里吓得砰砰直跳。我心中的那片蓝天暗暗为我打气“鲍咏仪,不要怕,你是女中豪杰,继续往前走,马上就要到家了。”就这样我信心十足的回到了家。感觉自己真了不起。
还有一次,我被一条数学题目难住了,怎么算都不对,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心里好着急,眼泪都流出来了。这时我心中的那片蓝天好像对我说:“不要急,慢慢来,这道题你会做的。”我渐渐平静下来,终于找到了解答这道题的窍门,轻松的解答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蓝天,那是属于自己的,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安静的定所,它是每个人心中最美好的信念,最纯真的信仰,最最静谧的小时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危险,都不能退缩。跌倒了爬起来,这样才能走得更远。让我们都拥抱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吧!
初中生读后感 篇25
伟大的约克先生,大家一看到这个名字,谁也不会想到这伟大约克先生会是一只猪!可是伟大的约克先生就是一只猪,一只勇敢又公正的猪。他浑身白色,小眼睛,大嘴巴,他整天就在睡觉,睡醒了就吃。
他睡觉的时候,两只大耳朵忽闪扇着,四条腿卷曲着,屁股上的小尾巴却奇怪的绕了一圈,尾巴尖冲天抖动着。別看它是一只猪,但是他却能伸张正义,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幼小的动物。所以在大家心中,实在是伟大的约克先生。他就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神集团出版,朱奎先生笔下的一只可爱的猪。在一家农场里,除了主人,还生活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是公鸡咯咯咯以及他的妻子咯咯哒,奶羊咩咩,老马皮尼,母娥索普太太和她的丈夫索普先生,他们每天都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是快乐的生活中也会有摩擦的,迩不一天鹅夫妇和鸡夫妇产生了纷争,为了公正地解决他们之间纷争,约克先生不怕麻烦,背负罪名,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终于公正的解决了麻烦。有一天他们农场里来了一只狼,咩咩的腿软了,别看约克先生平时总是呼呼睡大觉,可是在危急时刻,他一马当先,冲在前面,咬断了狼的尾巴,救了山羊咩咩。
这就是朱奎笔下的约克先生,在朱奎先生的童话里,没有说教,没有功利,没有刻意的说明什么,他只是用一个故事让大家微笑,会心一笑,哈哈笑,让大家在阅读中享受快乐。
初中生读后感 篇26
当你仰望星空,看着群星在闪烁,你会干些什么?是在想像群星上会有什么,是拿起天文望远镜欣赏它们的美丽,还是架起飞船亲自去探索?我有个梦想,就是亲自去探索星际的奥妙,可这都是空想,直到我看了一本书——《星游记》,它让我明白什么是梦想。
《星游记》这篇小说可能在外人看来只是虚构的,但是它让我知道梦是什么。这本书主向我们讲述一个有梦少年想要去星空探索奥秘的故事:在2013年,星际联盟对地球下了一个禁飞令。而在地球的一个角落上一个少年仰望星空,他多么想亲自去探索一番,于是他不顾家里人反对,执意飞上星空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可是星际联盟不会圆了他的梦,在无数次失败过后,男孩几乎放弃自己的梦想。可是这时候有人对他说,加油,你会成功的,不要轻易就放弃!男孩受到鼓励后信心覆满再一次飞向星空,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他在星空中遨游,探索他人没有发现的秘密,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看完这本书,我静静的思考小男孩成功的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想要飞向星空的信念。正因为有了信念,他才会成功。有句话说得好,神锯木断,水滴石穿。我相信,我们只要在坚持梦想的道路上,坚持不懈,不畏艰难,我们的未来就不是梦!
初中生读后感 篇27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自传体小说。描写的是阿廖沙三岁时父亲病死,母亲带他去外祖父家。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有时候连一点小事也要吵架的家庭。外祖父是一个暴力的人,外祖母却很慈祥,兄弟们互相残杀,阿廖沙就这样活着。有一天,他的母亲被迫改嫁。几天后就死了,外祖父家也破产了。阿廖沙就流落街头,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坚强、勇敢、自立、乐观的人。虽然父亲没了,但他从不泄气,他对自己的前途充满光明,虽然常常被外祖父打,但他很乐观,他从不抱怨。我也觉得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每次阿廖沙被外祖父打之后,她都会给阿廖沙讲故事安慰他。
想到这些,我也知道高尔基的童年也是不好过的,他应该没有安稳过一天,每天有人伤害他,侮辱他,责罚他,可他从不抱怨过一句。而是努力着奋斗着,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有用人,给那些伤害他,侮辱他,责罚他的人瞧瞧。我们呢?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在家里有爸爸妈 妈照顾我们,养我们,被爷爷奶奶当做心肝宝贝。在学校里有老师给我们教导和关爱,同学和我们一起玩耍,。我们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健健康康的。
我们的童年跟高尔基的童年相比,简直是天大的区别呀!但我们却不珍惜,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学习又不努力,让爸爸妈 妈非常担心,也不好好劳动,整天要花钱,你以为赚钱很容易呀!还抱怨这不好那不好,要买这个还要买那个的。而阿廖沙是不让读书,常常去卖废品赚钱。阿廖沙是每天遭受毒打,我们只是考试考不好或是我们不听话才打我们的。我们却受不起,闹着要离家出走。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差距真是太大太大了。
看完《童年》这本书,我懂得了要珍惜这样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父母争一口气,为国家出一份力,要做一个坚强、勇敢、自立、乐观、的人。
初中生读后感 篇28
最近,我饱含深情地读了《学会感恩学会爱》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记录了许多感人的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母亲的姿势》这篇文章。它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家庭中发生了火灾,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女儿三个儿子,被困在大火中,母亲把大儿子举过了墙头,母亲又把二儿子和小儿子举过了墙头,此时,母亲也没有力气了,当举起二女儿时力气快没有了,大女儿帮助妈妈把妹妹举过了墙,火舌已经烧着了她们的衣服,母亲用她仅有的力气把大女儿举过了墙,此时她连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大火把她吞没了,消防员赶到20分就把火浇灭了,人们进去寻找这位母亲时候,看到了极为悲壮的一幕,母亲把手向上高高举起的样子,保持着托举的姿势……
我知道这位母亲肩膀并不强壮,但是她知道保护儿女是她的使命,这就是母亲,天下间母亲总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从不会顾及自己的处境,或者是危险。世间最伟大的就是母亲!最真挚的爱就是。
读了这篇违章,也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妈妈对我的关心是无微不至的,对我的爱更是伟大的,我长大会报答我的母亲。
初中生读后感 篇29
她,是一个纯真美丽而懂事的女孩——葵花;他,是一个不会说话但勤劳善良的男孩——青铜。他们的相遇,注定了他们不同寻常的经历……
美是唯一符合这一名著的词语,但它诠释美的方式却别具一格。也许,它想告诉我们的,不仅仅是美。
青铜他是很孤单的,他喜欢自己一个人仰望蓝天白云,他却又古灵精怪,也总是有自己的想法;而命运让葵花和青铜这两条原本毫不相干的平行线相交,演绎了一段美妙的故事。
葵花失去了父亲,但老天爷还给了她一个幸福的家庭。葵花和青铜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即使再苦再难,一家人却都为了抚养葵花而特别用心,这个哥哥,更是加倍疼爱这个妹妹,几乎奉献了自己的一切;面对天灾人祸,他们同心协力,从容的面对,因此过得其乐融融,可以说,灾难给他们带来了痛苦,也带来了快乐。
青铜,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我的心里还激荡着那声荡气回肠的“葵花”,那是从他内心最深处发出的呼喊,如幻影,又是那么清晰。当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内心被震撼了。我不禁感叹:青铜,他的确尽到了一位做哥哥的责任。芦花鞋中,寒风刺骨也不能动摇青铜为妹妹而卖鞋的冲动,为了葵花能上学,能拍照,他是拼了命的,在他眼里,这就是幸福!看马戏,青铜为了能让妹妹看到马戏,他去跟稻香渡的孩子打架,流着鼻血也要让葵花看到精彩的马戏,他背着她,没有怨言,因为他爱她,而葵花却不知道。在冰项链中,青铜为了能让葵花戴上项链上台报幕。在大年初一,用冰凝制成了一串冰项链,那一刻,相信天地都会为之动容吧,我也情不自禁的落下泪来。这是青铜爱的结晶,是他们兄妹之间最真诚的爱。
人的生活中不乏有快乐,但苦难也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苦难常常带给我们痛苦,但痛苦却能锻炼人的意志,当苦难来临时,你的行动将决定他带给你的或是永久的快乐,或是永久的痛苦,是勇敢搏击呢,还是……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
本文作者朱光潜,字孟实。他90岁生涯的大部分都贡献给了中国的美学事业,所以晚年的他被尊称为“美学老人”。
朱光潜的《谈美》写于1932年,由著名的开明书店出版。在此之前,他写过一本《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用书信的形式,漫谈文艺、美学、哲学、道德、政治等问题,发人思考,指点迷津,在青年中引起很大反响,成为重印了30多次的畅销书。但这本书主要谈的是人生修养,还没有充分展示朱光潜的美学思想。于是,作为《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的姊妹篇,朱光潜以“给青年的第十三封信”为副标题,写作了这本《谈美》。
作者是怀着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来写这本不厚的小册子的,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和明白如话的语言把高深的美学问题讲得深入浅出,引人入胜,从而起到了净化读者心灵、提升一代青年精神境界的作用。而我,读了这本书后同样受益匪浅。
美是联想所产生的吗?作者借用牛希济的两句词“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指出“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而是“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由萋萋芳草,联想到绿罗裙,也可以由一件古董,联想到金钱,并不是所有的联想,都是美的。纯粹的美,永远是一种“专注”,离开了专注,就已经离开了美了。
讲解了基本的美学观念之后,作者又进一步跟我们谈了艺术与游戏、艺术与想象、创造、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告诉我们艺术创造除了想象之外,还需要情感。
艺术创造除了想象之外,还需要情感。作者借司空图《诗品》中的一句话“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指出:“诗人于想象之外又必有情感”,“情感是综合的要素,许多本来不相关的意象如果在情感上能调协,便可形成完整的有机体”。“意象”是朱光潜美学理论的重要概念,这里情感的作用十分突出。没有情感的统帅,想象也许会杂乱纷纭,有了情感的主导,则纲举目张,“意”与“象”合了。
朱自清先生说:“孟实先生引读者由艺术走入人生,又将人生纳入艺术之中。这种‘宏观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值得学者深思。文艺理论当有以观其会通,局于一方一隅,是不会有真知灼见的。”我认为确实如此,通过他的讲解,我真正认识了美,欣赏了美,发现了美。他的见解也的确“人性化”。
学术界有人指出:“朱光潜对美学的理解可以说是非常之深,他对西方美学的介绍,在《谈美》中已经达到了一代大师的化境。”
我认为学习美学也好,学习艺术也好,关键不在能否掌握一两种技能,而是要看我们能否达到一种境界。若能够达到朱光潜先生所崇尚的“艺术化的人生”,恐怕可以说“今生无愧”了。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2
美的本质是什么?怎样认识美?朱光潜先生认为,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是一个关系到能否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解决的美学难题的大问题。这也是这本书的根本问题,到底什么是美学。
我通过读这本书分析出了三个重点问题:1)美学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每个人对美的定义是不同的。2)通过谈美,引入了许多治学的问题和很多怎样做人的问题。3)美学源自于生活,研究个方面美学,要从生活中找到根源。
当美学发展到了21世纪,他并不拘泥于艺术上的美学,而是彻底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中,生活中也处处有美学,并且,关注自己心灵,精神成长的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研究美学。举个例子,穿衣打扮已经是现代人每天必备的功课了,而房屋装修更是一门重要的美学学问,比如:欧式概念,田园风格,日式家居以及中西合璧等等。所以美学能为人带来幸福的生活,它不是实用主义,而是不带有功利心态的心理活动,他可以让人们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以及精神上的享受。
不仅仅是生活,在《谈美书简》中,作者以亲身的经验,谈了许多只学为人的道理,对于怎样开展治学工作,他教导说:“我们干的事科学工作,是一项必须实事求是,玩不得一点虚假的艰苦工作。既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恒心,也要有排除一切干扰和阻碍的勇气。”很显然作者是很重美学这门学问的。其实,做人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学呢?如果一个人能将美学融入到自己的人格,那么他就能内外兼修,他处理问题又潇洒的风采,研究问题又有严谨的态度,这就是红楼梦中所说的:“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及文章”吧。
最后我想提朱光潜先生奉行的“三信主义”。即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应该做而能做的事,就得由此身担当得起,不推诿给别人。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该在此时做,不推延给未来。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就得在此地做,不推诿到想象中的另一地去做。这是朱光潜先生不尚空谈,脚踏实地的治学精神的体现。很值得我们青少年去学习。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3
读了朱光潜先生的《谈美》,我对美的理解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美无处不在,然,小美见诸于表象,大美表迹于人心。
一个人,其肉身与灵魂一体塑造出外在形象。言行举止皆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表征,灵魂所追求的高度往往折射出个人情操。人拥有乐观的生活态度以及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往往见诸于个人情趣。情趣根源于人生,艺术又是情趣的表现,因而艺术与人生紧密相连。今日所谈关于美的言论,与艺术相连,更根植于人生,因为生活本就是一门艺术,而艺术的殿堂正是通向美的云端。人生的艺术化把“真”、“善”、“美”集成一体,如此这般美便有律可循,继而引起人的情感活动,并影响个人的现实活动。所以,小美见诸于表象,大美表迹于人心。
不同于古人吟诗作对大谈风月,谈美,要求人生美化,进而人心净化,领略美蕴含的时代思想与情趣。因为美感的世界纯粹是意象世界,超乎利害关系而独立,而伟大的事业都出自于宏伟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所以把人生看成一门艺术,在创造和欣赏时都抱着只求满足理想和情趣的心态而不计较利害得失,往往能成就一番大事业。当今社会浮躁之气可见斑驳,以强硬的态度为达到目的施展“三头六臂”的人不在话下,而趋功近利往往容易蒙蔽人心,这般不能免俗,便与美失之交臂。纵观世界各国成功人士,志存高远,眼光独到,正是以美的眼光剖析事物,多角度欣赏,以美感的态度追求完美,才能有所收获。
一个人,不计较实用,所以心中没有意志和欲念,正因为他不推求关系、条理、因果等,所以做事更能够放开自我,更偏重于直觉思考。你以为他在天马行空,其实他在探索更深层的意境。所以在美感的态度中,我们的意志力专在事物本身的形象,心里活动偏重于直觉,便能更加敏感于善恶、真伪、美丑,真善美也就见诸于此。正如我们看崇山峻岭,阅世人无数,叹流年如梦,悔当初所遇,惊羡他乡林业高楼,醉情古朴茂林觞咏,都如隔岸赏花,陆上观雾,不受利害关系牵绊,自能以雪亮的眼光窥视所有的物象。所以把美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往往能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去欣赏事物本身的形象,进而品味出它独特的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美的本质在于理念,只有这种理念才是真正的,永恒的美,才是一种具有客观意义的实在。这种对于美的理解,是渗透进精神层面的定义。时代在变化,人的思想也在随之改变,而人骨子里的美感经验却是可寻其迹。心里印着美的意象,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便不自觉陶冶了性情。可见,美好事物的不自觉的影响,对于个人修养的培养,是有一定好处的。
对于美,存着欣赏的心去感受它,需要有考据与批评。脚踏实地地研究事物,自省的同时把事物放在作品之外评判美丑,无所谓杂念,无所谓纷扰,便能更加客观的领略个中滋味。而美之中既要有人情又要有物理,虽所爱但不加以欲念,虽不喜不偏以歪理,胸无纤尘,以观其趣,美尽自得。
生活尽是美,仰望天空,明月繁星薄云相辉映;脚踏实地,天时地利人和齐汇集。肉眼可识美,常眼前一亮;心中可识美,便如清泉润心。小美见诸于表象,大美表迹于人心。所以,以美之心度量所见,发现美,感受美,传递美,天下大美。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4
看完朱光潜的《谈美》,感觉好像听到了苏格拉底的谈话,翻看了塞涅卡的书信,阅读了蒙田的随笔,一些众人皆知的道理和微不足道的小事,被他用来阐明自己的理论。深入浅出,微言大义。一滴水虽小,却能从中看见七彩的阳光;一片枯叶的飘落虽不起眼,却能预示着秋的来临;眼睛在整个身体中占的比例很小,但你仔细观察它,却能洞悉人心;脉搏的跳动经常让人意识不到,但医生认真感受它,则可以了解你的身体状况。理论希望为我们揭示事物的本质,它是抽象的,但它却来源于无数的具体现象。在生活中,我们看到的现象太多了,心中的误解也太多了,而这本书,正是一位能够帮助我们拨开迷雾,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朋友。
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本有歧义的书,书里有着各种各样的解释。“真”的领域有逻辑学来研究,“善”的领域有伦理学来研究,“感性”的领域则有美学来研究。美从哪里来?美是什么?美是怎样的?一连串的问题等待着美学去回答。开卷有益,作善至祥。读完《谈美》,确实对美学有了一点体味。
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
记得好像是2000年,国际大专辩论会上有这样一个辩题:美是客观存在还是主观感受。当时场上双方唇枪舌剑,说得天花乱坠,把我弄得一头雾水。说它是客观存在,有些大家看起来很难看人的,在艺术家那里也许就是美人,这显然是人主观意愿的作用;说它是主观感受,倒也不完全是,毕竟美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是纯主观的。
世界,远远不止于地球这颗行星,远远不止于我们整个物理性的宇宙。世界物理性地和逻辑性地从人身体的现在条件出发向外伸展。它从我们的位置、时间和方式出发向外伸展——在所有的空间、时间和逻辑方向上。世界太大了,无限的大,我们则太渺校还是禅者说的好:穷诸玄辩,若一毫置于太虚;竭世枢机,似一滴投于巨壑。
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读完最后一节,心里觉得很震撼。“人生的艺术化”,可以说是朱光潜美学研究的理想目标,这是一个十分诗意的令人神往的境界。“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是不艺术的,正犹如同是一种顽石,有人能把它雕刻成一座伟大的雕像,而另一个人却不能使它‘成器’,分别全在性分与修养。”任何理论和学说,都来源于对于世界和生活的思考,但却又经常给人感觉远离生活之感。想起孔子曾和曾点、季路、冉有、公西赤坐在一起,听他们的政治理想。四人说完后,孔子最终赞赏曾点的意思。曾点希望自己能够陶醉在礼乐教化所带来的社会和谐、人民安乐的景象之中,使礼乐教化真正渗透到人们的生活里。朱光潜似乎也有同样的意思,美是艺术的,它就在生活中。我们艺术的生活,让美渗透在生活中,使生活即是艺术,即是美。这是何等美丽的境界埃。
看完这一节,又想起叔本华的一段话:“事实上当我们正在进行某项伟大事业或创造某件不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本身。我们每日辛勤劳作,考虑的只是达到眼前的目标,完成当下的计划。然而,只有当我们把人生看作一个联系着的整体时,我们的品质和能力才能展现其真实面貌。我们也才能明白,在形形色色的情境中,仿佛是某种幸福的灵感引导着我们在千百条趋向毁灭的道路中,选择那唯一真实的途径。”日子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它可以是普通的,也可以是特殊的,关键在于你怎样去看它。人生也是如此,你觉得它是一本日历,每天撕掉一页就少一页,那你的人生就是麻木的、情趣干枯的。你觉得它是一本日记,每天记录一些故事就会使你的生命丰富一些,那你的人生就是积极的、情趣丰富的。在这个世界上,青史留名、活得轰轰烈烈的人毕竟是少数,我们不过都是些平凡人,但我们要相信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独一无二。我们是平凡人,但我们要做有情趣的平凡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中国的民乐其实很美,宁静、淳朴且毫无功利性,但是我们的心太浮躁了,听不下去这些“土气”的东西。但是,在伤心的时候偶然听到《二泉映月》,在高兴的时候凑巧听到《金蛇狂午》,也会怦然心动,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夜来香其实白天也很香,但是很少有人闻得到,因为白天的人心太浮躁。如果一个人白天的心也很沉静,就会发现夜来香、桂花、七里香,连酷热的中午也是香的。城市里的绿地越来越多了,每天从旁边经过的时候,总是匆匆忙忙。其实只要稍作停留,会发现草地里的野花和蒲公英很美,在其间蹦蹦跳跳的喜鹊和麻雀也很可爱。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少的只是发现美、感受美的心灵。还是那句话:“慢慢走,欣赏啊!”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5
最近几天,我爸推荐朱光潜的《谈美》给我,我随意地翻了翻,发现除了书信没有其他的东西,觉得无趣就放了下来。过了几天,当我翻到傅雷写的《傅雷家书》时,我突然想到,会不会《谈美书简》也是本很好看的书呢?我便带着怀疑的态度读了起来,读完后才感到,这本书实在是太棒了!
这本书中,写的都是朱先生自己的亲身经验以及他所总结的很多人生道理和观点。我觉得虽然是简短的几句话,但是真的是把人生上许多不起眼的、重要的地方都勾勒了出来,让我们看到了这些曾经被我们忽视的东西的重要性。我想如果只是单纯的把人生大道理写下来,我想不会有太多的人接受的。聪明的朱先生便用书信的形式,再加上用形象的语言解释抽象的美学感念,让我们很容易接受。
在“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中,有几句话写得很好:“种田的人常羡慕读书人,读书人也常羡慕种田人;”“人常是不满意自己的境遇而羡慕他人的境遇,所以俗话说:‘家花不比野花香’。人对于现在和过去的态度也有同样的分别……”看,仅仅是简短的几句话,但是却把道理说得那么清楚,而且也用了几个简单的例子,让我们很容易接受。朱先生用很朴实很精确的语言将一系列抽象的美学概念给我们描绘了出来。其实我们应该常常站在别人的角度多去思考问题,考虑人家是怎么看我的,了解人家对我的态度;有时,也要了解到人家的生活方式适不适合我,而不是盲目的思考做决定。大部分人都会因为盲目而错失良机,总是会因为不肯定所以不好好坚守自己的东西。
除此以外,这本书也诠释了很多的人生道理,让人百看不厌。难怪我父亲在我看这本书之前就告诉我,如果你看了这本书,精神领域基本上就上了一个层次。现在一感觉,真的是这样啊!小小的《谈美》,总共可能不到7、8万字,但是其中每行每列都渗透着朱先生亲身实践了一辈子的认真态度,不得不感动你我。我想他的这些文字会促使我一点点的成长,让我看到一个深层次人的所作所为。朱先生把自己的一生奉献到了这里,难道我们不应该敬佩他嘛?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6
很久之前我就对朱先生的这本《谈美》有所耳闻,因为种种缘故,一直无缘拜读。直至近来,耐不住友人的强烈推荐,将早以束之高阁的此书翻找出来,拂去封皮上的尘埃,细细品读。读罢,带给我深深的震撼和回味悠长的思索。
谈美,究竟何为美?美是一种主观意向,是一种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来进行欣赏。正如朱先生在文中所讲的,谈美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如何"免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作为在凡尘俗世中沉浮的我们,没有多少人能够真真正正地做到"免俗",但我们却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研究美,追求美的过程中,领略到些许"免俗"的乐趣。
这也正是我一直苦苦所追求的:在玩味一首诗、一幅画,或是一片自然风景时能够领略到一种乐趣,知晓什么样的经验才是美的,然后再把美的态度推到人生世相,把人生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让人生美感化、艺术化。
艺术都是情感的流露。美,是经过人情化的,个人的情趣不同,所以个人所得于松、山、水的也不一致。美景于心,是经过艺术化的'自然,得益于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艺术作品中的情感和载体相互融合,产生一个完整的境界。美,就在这情感的综合中迸发出来。超以象外,得其环中。艺术家们透过他的所看,将他的所想转化成意象,融合于他的作品之中。
观赏者则通过艺术家的作品,透过其物象,将其感受的意象翻译出来,从而感受到艺术家通过他的作品想要传达的感情,再结合观赏者自身的情感与经历,进而引发出强烈的共鸣,达到一种与艺术创造者在精神上相互交流的境界。
艺术家所要传达的融入作品中的情感就是作品的神韵风骨。这也是一个艺术作品的灵魂。
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工在格律而妙在风骨神韵。孔夫子自道修养经验有云,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道德家的极境,也是艺术家的极境。
"从心所欲"者往往"逾矩";"不逾矩"者往往又不能"从心所欲"。艺术家都要能打破这个矛盾,遵循艺术的形式而能脱化艺术的形式,行云流水,自成一派,犹如戴着镣铐跳舞,却依然能使观赏者感受到舞的灵动和洒脱。
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业。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所讲的,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之第一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每天在俗世中生活,目之所见,迷于五光十色;耳之所闻,乱乎五音六律。我们的追求,我们的想法都被世间的繁杂,世间的奢华,世间的迷乱所诱惑。
有出世精神的人会把遮蔽在自己眼前的这些俗世的诱惑都超越过去,抱着这种"出世"的精神,才能看到更高远的理想,才能够"望尽天涯路"。这种出世的,"无所为而为"的精神,使他们把所作的学问和事业当成一件艺术品来看待,只求满足于理想和情趣,不斤斤计较于利害得失,才可以有一番真正的成就。伟大的事业都出自于宏远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离开人生便无所谓艺术,离开艺术便无所谓人生。
完美的生活,大到进退取与,小到声音笑貌,都是美好人格的体现,如水行山谷之中,行于其所不得不行,止于其不得不止般的恰到好处,完整、自然而又和谐。
人生之路,犹如灵魂在一段段艺术作品中冒险的旅途。你读过的每一本书,走过的每一里路,经历过的每一件事都会在你的身上形成印记,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不经意的流露出来,默默地展现出你人生中的每一段冒险。
人生之路亦是寻美之路,慢慢走,欣赏啊!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7
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中这样写到"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近,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这是朱老先生对联想中的接近联想和类似联想的一个好例,在本章中,对美感和联想的关系论述可以说十分精彩,下面我们就跟着朱光潜先生的思路,细细品味这其中奥妙。
介绍了联想的含义后,作者写到"联想有时可以意志控制,但大多数情境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这是在写联想的性质。我认为是非常真实且贴近生活的,比如我们晚上休息时,本应是一个意识渐去,身心放松的过程,但白天所见所看的一切就是在你脑海中不受控制的浮现,你越想摆脱他们,联想就越活跃的进行,由此可知意识在活动时就是联想在进行。而且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它们都是偶然的。于是作者写到"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接下来作者在颜色,有历史性的作品和音乐方面论述了联想势力,然后提出了本章的关键"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朱先生介绍了对这个问题的两个学派,肯定的是内容派而否定的是形式派。而作者赞成形式派的主张,即反对杂联想于美感中。作者认为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联想最多只能增加对一个作品的好感,但并不能增加美感。
这就是本章中作者传授给我们的道理,看起来很平淡,但运用到生活中,却可以反应出很多事实。比如你在街上听到一首曲子,而那首歌正是你喜爱拿手的,脑中就不免有许多回忆联想,想到某年某月的演出,抑或是这首歌的歌手,心中可能会充满甜美快乐,但这这是联想所带来的快感,并不是真正的美感经历。真正的美感经历在于"无所为而为",摒除内心的一切联想杂念,宁静专一,只在意那件事务本身,如此美感才出现在心中,否则只是无端的快感。
在放眼当下,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金钱世界中,朱老先生教会我们的就是静下心来,拥有一颗纯粹纯洁的心,一颗感受世界之美的心,更是一颗只属于自己的心。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8
《谈美书简》是作者在八十二岁高龄的情况下写就的“暮年心血”之作,它既是对自己漫长美学生涯和美学思想的一次回顾和整理,也是“给来信未复的朋友们”,尤其是青年朋友们的一次回复。全书由十三封书信结集而成。书中,朱光潜先生就青年朋友们普遍关心的美和美感、美的规律、美的范畴等一系列美学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时也对文学的审美特征、文学的创作规律及特点作了详尽的阐释,既是思想上的,又是方法上的,是初涉美学者学习美学知识的重要参考书籍。
《谈美书简》不是一般的高头讲章,它采用书信体的形式,娓娓道来,亲切自然,将许多深奥的美学知识通俗化。
八十二岁的高龄仍然著书立说,对美学思想回顾和整理,给青年朋友们回复,关心美学教育,这是何等的学者风范和社会责任感!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9
作为一个美学家,作为一部谈美的书,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一书专心谈了美感态度,对美感态度作了深入浅出的阐发。
朱光潜在书中,把人生态度分为三种: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实用态度求的是善,科学态度求的是真,美感态度求的是美。于是,真、善、美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生。文章层层递进,从人们看待事物的三种不同态度到艺术与实际人生的距离中让我们知道美从哪里来,究竟什么是美感,明白了什么是美感之后进而讨论美本身,在“美究竟是什么”的讨论中让我们明白美和自然的关系,让我们明白了欣赏的道理,朱先生于是换一个方向从讨论创造入手,让我们明白创造本身以及与情感、格律、模仿的关系,进而明白美的特点。该书渗透了朱先生对艺术与人生关系的深刻体悟。正如书中文字:“艺术是情趣的活动,艺术的生活也就是情趣丰富的生活。情趣愈丰富,生活也愈美满,所谓人生的艺术化就是人生的情趣化。”
在当今义务教育阶段,一切学习都应该自美的体会开始,美育的有效途径是培养美感的敏锐度,真正的任务在于激发学生审美能力,形成一种判断力。正如朱光潜的人生观:人生的艺术化。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比较广义的艺术。
学术界有人指出:“朱光潜对美学的理解可以说是非常之深,他对西方美学的介绍,在《谈美》中已经达到了一代大师的化境。下面我们来欣赏一幅西方的美术作品——《向日葵》。
这是荷兰画家凡高的油画作品,作品以饱满而纯净的黄色调,展示了画家内心似乎永远沸腾着的热情与活力,那一团团如火焰般的向日葵,不仅散发着秋天的成熟,而且更狂放地表现出画家对生活的热烈渴望与顽强追求,那一块块灼热的黄色,不仅融集着自然的光彩,而且宣泄着画家对生命的尽情体验与永久激动。画中的向日葵不是自然的真实写照,而是画家生命和精神的自我流露,是他以火一般的热情为生活高唱的赞歌。
我们在观看此画时,无不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感应,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也喷薄而出,无不跃跃欲试,共同融入到凡高丰富的主观感情中去。总之,凡高笔下的向日葵不仅仅是植物,而是带有原始冲动和热情的生命体。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0
在接触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之前,我曾一直认为,“美”正如其字一般,像一个戴着头饰的美人,让人一眼方知,这就是美。
爱美之心,不仅人皆有之,而且自古有之:“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是美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是美景;“蜀酒浓无敌,江鱼美可求”是美食……可见,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从未放弃过对“美”的追求。
《谈美》一书,让我开始重新思考,究竟什么是“美”?人们常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然而,我们忘记了,美是一种高级情感,不是所有人都具备的,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通过不断训练,提高我们的审美情趣。这也让我忽然意识到,人们对“美”的认识也是可以不断地成长的。
大语文之魅力
想到这里,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位温柔的女子——著名主持人董卿。她的美,不止于姣好的容颜,更源于她渊博的学识和涵养。“腹有诗书气自华”在她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每每,她那摄人心魂的谈吐,令我一次又一次臣服于大语文的魔力。
有人说,语文之美,是对大江东去的向往;是对唐诗宋词的热爱;是怒发冲冠的激情;是大漠孤烟的雄浑;是小桥流水的婉约.....作为一名语文老师,“美育”是值得学习消化并渗入语文课堂的。正如高尔太说:“美,只是人感受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显然,“美”是一种主观意识,却也离不开客观事物。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就可以从教会学生欣赏语文的魅力开始。
品味语言之美
语文有这样的魔力,会让你沉沦在她的柔波,忘情享受字里行间的美。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品味语言之美是最先要做的。在这一环节,我们常常做的就是带领学生美读。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例如我在教学统编教材《伯牙鼓琴》时,通过配乐读、生生互读、师生合作读、接龙读等各种形式,让学生沉浸在语言文字中,感受小古文语言简练之美、骈俪对仗之美、音律工整之美.....带领学生从语言美中走来,再向语文美中走去。
感受意境之美
朱光潜先生说:“所谓美感经验,起事不过数在聚精会神之中,我的情趣和物的情趣父王回流而已。”这就是移情和意境的体验。在语文课堂中,探寻美的旅程中,我们也该带领学生感受意境之美,从中更好的理解作者的情感。例如在《伯牙鼓琴》中,我通过不断提供课外资料,让学生对这个流传千古的佳话有更深入的了解,为学生更好的体会意境做好铺垫。课中,学生情不自禁地融入了这个故事,化身为伯牙和子期,深情流露。这样挖掘文本的意境之美,移情人物,产生情感共鸣,是语文教学的要求,更是学生学习的需求,提升审美的过程。
体悟情感之美
朱先生告诉我们,真、善、美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生。语文的学习就是体悟情感之美的过程。语文的学习就如同在孩子心灵播撒一颗美的种子。不同的文章蕴藏着不同的灵魂,饱含着不同的养分。每一次情感体验的过程,都在不断地浇灌这颗美的种子,不断地熏陶,终会在他们的心灵深处,破土而出,丰盈他们的人生。
生活中,我们很难成为一个创造美的艺术家,但我们却可以成为传递美的教育者......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本大学时代我一度无法驾驭的书,彼时我总以为人嘴两张皮,世界本没有规则,知识和规则都是人为臆想出来的东西。
有些书好像时机到了你就会拿起来读,有些事时间到了就会去做,有些地方到了生命的某个阶段就是很想去,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召唤,听起来很宿命,但不得不承认人生并不总是有迹可循,明天会遇到什么人取决于你在明天所处的时空里是否会看上他一眼,并不一定你们素未谋面。那么为什么你会看上他一眼?
我一直觉得医学是门很没有美感的学科,它会让我很难通过直觉去感受世间万物进而产生共情,求真和求因的思维定式使我在美感的路上渐行渐远,这便是大学时代我一直抗拒它的原因,若不是别无选择,我定会放弃。从宏观来讲,个体生命之于人类历史,人类历史之于地球,地球之于银河系,银河系之于宇宙,宇宙之于更高维度的空间存在形式犹如一粟之于沧海。前人并没有给我们留下长生,医学的存在是整个人类对于生命的渴望和不舍,如果非要把医学强加一个美的概念便是人类对于渴望和不舍亘古不变的执着吧,但也不属于医学本身。
朱光潜先生说,美是“无为而为”,美感是物我共情的感受,不掺杂利己和实用的感情色彩亦不掺杂联想和意义。
图书馆里,她坐他对面,他看着她,心里想,“这就是个男人啊,这宽广的臂膀,这175的身高,以后衣服都不用买了,她的我都能穿”。她哪里美呢,是哪里让他生出的美感呢,她认真说一件事时专注的样子,她点菜时专业品评的样子,是的,这举手头足里流露出来的积淀和多年的偏执留下的痕迹让他生出了共情,每每此时,便觉赏心悦目;彼时初见,只一眼就痴了,“这个妹妹好似哪里见过”,心生熟稔,不问缘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就是对美感最好的诠释,物我合一,是顾不得思考的;而有些人,最美的是性格和声色,铅华褪尽也未减半分,情人眼里出西施,便是把眼中情人的美放大至极致,外人觉得,他那么帅怎么会娶了她,可是唯有他知道在这段婚姻里他赚了多大。两个人能生活在一起一辈子,肯定是在抛却最本能的生物快感的满足以外,还有其他的可以欣赏的特质吸引着彼此,对方身上散发的人性的光和暖和散发的荷尔蒙一样深深吸引着你,令你不能自已。
我明晰地感知到生命的流逝,知道三十岁和四十岁的区别,知道三十五岁的极盛和四十岁的力不从心,到了五十岁不免生出“随他去吧”,知天命就是这个意思。等容颜和荷尔蒙随着光阴都耗尽时,能够欣赏的不再是勃勃生机下的欣欣向荣,而是岁月留在生命里的从容不迫和圆融豁达,抑或是历尽千帆过尽后的深邃隽永耐人寻味。
一直活在我们心里的不是三皇五帝、英雄豪杰和才子佳人,而是史官和诗人笔下的人情世故和过去未来。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2
最近又重读了美学大师朱光潜的《谈美》一书,跟上次读起来感觉又有很大不同,收获良多。这或许正是经典书籍的魅力所在:除了百看不厌,还能让人每次都有新的感悟。
《谈美》开
同样的一棵古松,它的形象随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而变化。各人所见到的形象都是个人自己性格和情趣的观照。古松的形象一半是天生的,一半也是人为的!极平常的知觉都带有几分创造性,极客观的东西之中都有几分主观的成分。
美也是如此,即便是极客观存在的美,也要通过审美(主观)的眼睛才能见到。我不由得想起那句怀才不遇的老话,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再优秀的设计作品也得同样有眼光的业主才能欣赏和认可呀(笑)。
说回上面的三种观点,作者认为分别代表了实用性、科学性和美感性三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
先说实用的态度,做人首先要维持生活,既要生活,就要讲究如何利用环境。“环境”对于生活有些有益,有些有害,有些不关痛痒。于是我们对于他们就有了爱恶的情感。这就是实用的态度。实用的态度起于实用的知觉,实用的知觉起于经验。
科学的态度则不然。它纯粹是客观的,理论的。就是把自己的成见和情感完全丢开,专以“无所为而为”的
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所以美感的态度,是注意力专在事物本身的形象,也就是偏重直觉的心理活动。
我突然联想到,书中所说的三种态度这不就是设计装修中的三方参与者的心理活动嘛。我们不妨将这三种态度代入装修工作中来看。
实用性——业主方。
什么是实用性呢,具体来说,比如卫生间地砖是否防滑(安全第一)、厨房墙地砖好不好打理(卫生第二)、开关位置合不合理(再也不用石头剪刀布老虎棒子鸡决定谁关灯)、不同位置灯光明暗设置得好不好(起夜开灯晃瞎眼)、门窗开扇方向合不合适、橱柜高度会不会影响操作(不下厨理由±1)等等。
综合整个装修周期来讲,绝大部分的业主最为关心的还是装修实不实用,毕竟他们才是房屋的最终的使用者,实用与否决定了他们对装修工作的盖棺定论。
科学性——项目经理。
天马行空的设计
美感性——设计师。
优秀的设计师往往都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他们专注于建筑物本身的形象,往往会先大胆构思一种或几种最能展现建筑美的
我们常说艺术(或者美)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可见只有保持适当的距离和高度,才能产生美感,而在美感方面保持洞察力正是设计师的基本素养。
所以,在满足功能和成本要求的情况下,希望业主朋友能够更多地采纳设计师的意见,向光潜先生所说的“不令人俗”的境界再靠近一些。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3
读完朱光潜的《谈美》,让我对美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画家提笔作画,一展丹青,他们用水墨雕砌的琼楼玉宇,是人们口中的艺术品;隐士不问名利,在绝境桃花源里,在后院梅花香中,淡泊宁静,致远,这本身就是极富美感的生活。不朽的人向阳而活,向死而生,他们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他的一生也是美好的。
我们谈美,谈雕像画卷的一笔一画,那每一分景象,又折射出作者的品性,而作者的作品集又展露了他们的一生。
美,是可以给予人精神支持的。若不是那五颜六色的召唤,穷困潦倒的凡高怎会毕其一生献于艺术?无论是斑斓胜于光影的星空,还是满面太阳的笑靥的向日葵,都是美的代名词。凡高为着它们,穷尽了一生的苦痛,依然无惧风雨。我相信美是灵魂的解药,在深陷泥潭时,它将披荆斩棘,为低处的泥沼种下花草。
疫情期间,很多的艺术家、歌唱家为白衣天使们献出自己的作品。奋战一线,生死间忙碌,他们得到的慰藉不再是一粥一宿,而是直击内心的美。这一种美用最精致的形态给予世间安宁幸福。
在向往高洁清廉之士时,我们其实是在向往一种真善美的世界。“决不为五斗米折腰”而晨起耕耘、带月而归的闲适,“明朝散发弄偏舟”的浪漫,“九万里风鹏正举”的一种无畏与大气磅礴。这一种对生活春暖花开始终抱有爱的真挚。我们推崇的风流风骨,是对生活的苛刻,也是对美的砥砺。全由一种“无所为而为”的心态,才能将臃冗的一生待尽,“慢慢走,欣赏啊!”
像用52HZ的歌唱的鲸鱼,一生的诉说只给懂它的人听,像高山流水遇知音,像所谓鲍叔牙管仲之交……人一生不过须臾之间,只为了“一骑红尘妃子笑”,好像也是值得的。这一种真心,比起所谓功名利禄,在某个不朽的人心中,要珍贵的多。
美,是对人生的选择。
在艺术、生命中,不吝惜时间一两分,由心而生的前程似锦,将自己托付于一切美;于深夜中创造星子,去辨析“无所为而为”的真实,感受慢处的凉意,传播处世的美好。
这一生,慢慢走,欣赏啊!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4
本以为《谈美》会是一本结构松散的散文集,却没想到朱光潜先生可以把这么抽象的概念用以类似一篇结构清晰、逻辑严谨的论文形式呈现出来,且语言通俗易懂,对初涉美学的读者来说十分友好,即便如此,却依然能感受到文字背后作者深厚的美学、文学、历史和哲学功底。
朱先生先是用一个简单的例子——对古松的态度引出了美感的特点,接着指出想要发现美,就必须要和实际的人生保持一定距离,毕竟太熟悉的事物是很难产生美的。之后又对美感与快感进行了区分: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接下来还对其他关于美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但其实全书最打动我的就是一句话,而这句话回答了困惑我很久的一个问题——人类为什么需要艺术?朱先生的答案是:“艺术本来就是弥补人生和自然缺陷的。如果艺术的最高目的仅在妙肖人生和自然,我们既已有人生和自然了,又何取乎之艺术呢?”
不完美是人生的常态,或许就是对不完美的遗憾和对完美的向往,让人类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总是会对美丽的事物发出赞叹。人不可能永生,但是一幅好画、一幅好字、一本好书却可能流传千百年。人类喜欢音乐书画、热爱创作,或许都是为了抚慰不安的灵魂,能在艺术中找到一份平静,来以此弥补现实生活中的缺憾的方法。“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所以,尽量不要把自己的人生活成无生趣的牢笼,不要去过度追求快感,慢点走,可能反而会更快活出属于自己的艺术人生。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5
譬如《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几句话决没完全描写出孔子说这番话时候的心境,而“如斯夫”三字更笼统,没有把当时的流水形容尽致。如果说详细一点,孔子也许这样说:“河水滚滚地流去,日夜都是这样,没有一刻停止。世界上一切事物不都像这流水时常变化不尽么了过去的事物不就永远过去决不回头么了我看见这流水心中好不惨伤呀!……”但是纵使譬如《论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夕”几句话决没完全描写出孔子说这番话时候的心境,而“如斯夫”三字更笼统,没有把当时的流水形容尽致。如果说详细一点,孔子也许这样说:“河水滚滚地流去,日夜都是这样,没有一刻停止。世界上一切事物不都像这流水时常变化不尽么了过去的事物不就永远过去决不回头么了我看见这流水心中好不惨伤呀!……”
之前一直觉得有时候自己的表达过于详细,反而很尴尬,会破坏一定的美感,正如朱所言
据这个雕刻,讨论美术上含蓄的道理。以上是从各种艺术中信手拈来的几个实例。把这些个别的实例归纳在一起,我们可以得一个公例,就是:拿美术来表现思想和情感,与其尽量流露,不如稍有含蓄;与其吐肚子把一切都说出来,不如留一大部分让欣赏者自己去领会。因为在欣赏者的头脑里所生的印象和美感,有含蓄比较尽量流露的还要更加深刻。换句话说,说出来的越少,留着不说的越多,所引起的美感就越大越深越真切。人世间的伟大不是由理性铸就谈情与理性,朱光潜这一点和乌合之众不谋而合,
这就是人性,群体中的个人不但在行动上和他本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在完全失去独立性之前,他的思想和感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如此深刻,它可以让一个守财奴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信徒,把老实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豪杰。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所以说再很多事情上人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坏人也有怜悯之心,源自于我们内心的潜意识,是人类几千年来的传承,这才是人性,这才是我们的信仰,我们自己,才是自己的上帝。
但是人性究其根源还是神性与劣根并存的种类,有时一念之差,差之千里,一定要发扬自己神性的一面,以木棒撬动地球。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6
有幸拜读了朱光潜老先生的《谈美》,发现读文章可真是万分也急不来,读朱光潜的《谈美》更是格外需要细嚼慢咽,细细品读一番。
就如同第一章中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的确一切事物都有几种看法,一个人可以说这个事物是美的,这只是你的个人想法,你不可能阻止另一个人的想法,他的不同想法认为这个事物是丑的,以年龄层次上的差别看待一棵古松结果差别不大,若是从从事古松有关行业的人来说,比如木商,比如植物学家与画家之间,那看法就会是有所不同,以三位行业中人不同的心性看待古松,当然会不同,三人的反应态度不同,分别是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它的形象随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变化,都是各人的性格和情趣的返照。
所以每个人欣赏品读美的品位方向是不相同的,我非常赞同朱光潜老先生在文中的一句话,是壶酒可以贮茶,何必又求它形式,花样,颜色都要好看呢?吃饱了饭就可以睡觉,何必又呕心血去做诗,画画,奏乐呢?人亦是如此,作为仅仅旁观者而言,你又怎能要求世界之诺大中还存在着完美的一个人啊。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这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看倒影,看过去,看旁人的境遇,看稀奇的景物,都如此站在陆地上远看海雾,不受实际的切身的利害牵绊,能安闲自在地玩味目前美妙的景致。人啊,活在世上,可不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么。可笑就在明明早知道此道理,却依旧沉着于自己的世界,无法自拔,亦无法知道原来自己就是那个前些天还嘲笑着当局者的你自己啊。
这就是观点和态度的差别,就如同一件本来惹人嫌恶的事情,如果你把它推远一点看,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艺术是与实际人生有距离的,所以艺术与写实主义不相符。
我们需要深刻了解清楚这点,经验尽管丰富,终不能创造艺术,艺术是至高无上的美的象征。
这仅仅是前两章的阅读之感,读完之后使我佩服朱光潜先生,其实,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学习心理学,这《谈美》别名叫《文艺心理》,所以每每阅读《谈美》我就与之产生共鸣。看完后,我也更坚定了对学习心理学的目标,并且明白人生在世最为重要的事就是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一双善于观察美德眼睛啊!
谈美,谈美,到底何为美,何为艺术?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7
什么叫做美,美不仅在物,亦不仅在心,它在心与物的关系上面;但这种关系并不如康德和一般人所想象的,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它是心借物的形象来表现情趣。这种说法和我画画的理念不是不谋而合嘛!于是果断买了。
书的最后一句话说:“好书不老,常读常新”。
我读完了确实是这样的感受。册子虽小,但是内容真的是太丰富了。尤其包含了古今中外各种名家的画作,我没见多的画几乎占一大半。我买的是电子版的书,里面的高清大图让我惊喜不已。我甚至看一部分就能写出好多心得,简直收获太多。
我自己从15年坚持每日画画到17年真的这样一天不落地实行后,我慢慢发现自己想要表达的绘画风格。让我很开心的是,看我画的人也通过我的作品看到了我内心想要表达的情绪。我的画的确是我的心借由画面表达的形象来表现我内在的情趣的。这样的说法简洁而准确,非常棒。
朱光潜的众多身份里面不包含艺术家这个头衔,不过他的确知道艺术为何物,也知道做艺术的人都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心理状态。
我们常常说,我们应该抱有感恩之心。我一直认为我们也很应该感谢一直努力的自己。就因为自己的不断努力才会遇到自同道合的朋友,才会收获朋友们的时刻挂念。去年也找了同龄人学了我需要学习的那部分画画技巧,收获了绘画技巧的同时,也收获了一个朋友。我明白了美在于创造,更在于辛勤和规划。就拿我学画的那个美女举例,在别人眼里她成天就在吃喝玩乐。然而我看到的是,她用心安静地画画,为了拥有自己的独立工作室,默默努力好久。搬到新的工作室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当然别人看到的只是她发出的享受生活的美图。
这就像我刚毕业的时候看到有位同事带寿司当午餐时想的一样,她好有钱可以买寿司吃。后来才知道那是她自己做的寿司。我现在出去和朋友们吃饭,她们都知道我做的饭很小资,一定要给我点颜值高的食物。我分享的生活状态中的每一张美图,都是我自己亲手创造的生活,很多人认为我每天都是在创造美。
谈美这本小册子虽然内容不多,我却慢慢地读了挺长时间。借由书中的一段话来完成这篇读书笔记吧:
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牌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8
最经,我阅读了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一书,颇受启发,收获良多,这本书为我打开了美学这一陌生学科的大门,让我第一次真正领略到美学其独特的知识魅力。最难能可贵的是,朱光潜先生能够用朴实无华、浅显易懂的语言,将原本深奥枯燥的理论分析地如此客观、如此透彻、如此深入浅出,让我们这些美学的门外汉也能读懂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和观点。读完这本书,头脑里不是堆积如山的理论包袱,而是一种通透的、简单的、贴近于生活的印象,这也就使我在阅读后收获了更多的知识。
《谈美》是朱光潜先生于1932年以书信形式为青年所写的一本美学入门书。本书共分为十五个章节,章节间的思路连贯,层层深入,其间的论述有理有据,语言深入浅出。本书主要探讨了关于美学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美是什么,美从哪里来,美具有什么特点,美与自然的关系,美与实际人生的距离这些都是最基础的美学问题,同时也是最关键的问题,朱光潜用客观、精确、凝练的语言对其加以分析和论述,使读者初步了解和认识美学,正如朱自清在《<谈美>序》中所说:“引读者由艺术走入人生,又将人生纳入艺术之中”。
书的第一章到第三章重点论述了美感是什么,美感从哪里来的问题。在第一章中,作者以一颗古松为例,将人们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三种态度加以比较和区别。实用的态度以善为最高目的,注意力偏在事物对于人的利害,心理活动偏重意志;科学的态度以真为最高目的,注意力偏在事物间的互相关系,心理活动偏重抽象的思考;美感的态度以美为最高目的,注意力专在事物本身的形象,心理活动偏重直觉。所以,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在第二章中,作者强调要以一种“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去欣赏事物本身的形象,美和实际人生有一定的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
长时间不曾读书,更不曾这么认真的读书。《文艺心理学》又名《谈美》,是朱光潜先生一部谈美学的论著。朱光潜先生在美学界的造诣这里无需过多赘述,他是我国研究美学的始祖,一代美学大师。通读完后,首先的感觉是朱先生知识的渊博,旁征博引,学贯中西。在他的书中,古今中外的文献引用得极多,而且所引用的英法德等国关于美的论述都是他最早翻译过来的。
其实粗读一篇,我真没有弄明白到底什么是美。虽然他通篇都在介绍什么是美,从心理学角度、从哲学角度、从自然科学角度去研究、论证美的本质意义。但是我读的还是一头雾水,因为朱先生的思想是那么的深邃;眼光是那么犀利;观点是那么独到。都说读书就是读者和作者心与心的交流,我只觉得朱先生穿着一身长马褂,在某个黄昏的清风中,向我娓娓道来,像一切得道智者一样,他持才并不傲物,从容淡泊,虚怀若谷。对我而言,朱先生只能用“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来形容了。
到底什么是美?为什么美?朱光潜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对于一个严谨的科学研究者或者说是理论研究者,简单草率地定义某种事物,总不免会把读者引入歧途甚至会怡笑大方。伟人如柏拉图也曾犯下把人定义成没有羽毛动物的错误,留下了千古笑柄。美不完全是事物的属性,不能科学定性地定义。譬如我们说水,这是可以严格定义的,凡是由2个氢原子和1个氧原子化合而成的物质就是水,这个不会因为不同人有不同看法而改变。然而我们很多人对美的定义其实都是成为美的条件,我们说脚长的女人比脚短的女人要美,对称的比散乱的要美,但这都是成为美的条件,但具备这些条件的不一定就是美。正如空气含有水分是雨的条件,但空气中的水分却不是雨。因此有人问圣·奥古斯丁:“什么是时间?”,他回答:“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地知道他是什么,你问我,我倒觉得茫然了”。
美不能定义,又不是事物固有的属性,那就没有研究价值了吗?朱先生告诉我们,美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事物属性,当我们见到美的事物时,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那是美的。但是研究判别美,不仅要在物本身着眼,同时还要着重观赏者在所观赏物中见到的价值去研究。通俗一点讲,就是美不仅在物,而且在心,在物为刺激,在心为感受。世界上没有天生自在,俯首即拾的美,凡是美都要经过心灵的创造,所以美学研究的理论,不仅要讲艺术,而且要讲心理。作者用了十七章的篇幅在讲美,我才疏学浅,读了多遍亦只是管中窥豹,不能全面真正理解作者所阐述的理论。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有一个疑问,自已认为美就是美,了解那么多有意义吗?
为什么要研究美?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攀登过山,游玩过水,欣赏过画,背颂过诗文,当我们发现某处景色让我们心情愉悦时,我们会说,这里真美;当我们读到某处诗文让我们身临其近时,我们会说这首诗真美;当我们读到某篇文章让我们长期心灵的桎梏、精神的困顿豁然开朗的时候,我们会说这篇文章真美。我们在说美的时候,其实都只是一个随性的判断,靠得是自己粗疏的经验,至于为什么会觉得美,我们都没有意识进行仔细的考量。我们要欣赏、判断美,其实是不能离开理论支撑的。如果我们没有决定怎么才是美,就没有理由说这幅画比那幅画更美;如果我们没有明白艺术的本质,就没有理由说这件是艺术品,那件作品不是艺术品。只有当我们明白美的本质的时候,才能使欣赏和创造的过程得着更准确的力量。
对于读这本讲哲学,讲心理学的理论书籍,读起来非常费力。要来只是想了解一下,但是被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以贯之的努力精神所感染,觉得不认真读完都是对不起作者所付出的努力和自己白白流失的青春。作者在整篇文章中,每论到一个观点,都列举了十几个思想流派的主流观点,然后自己不轻易的判断某种观点的对错,也不轻易接受某种观点。在以过自己认真思索、艰苦探索的之后,提出自己的见解。因此,他在《谈美》中说到写此书时“要先看几十部书才敢下笔写一章”。这让我想起,他在这本书附录《作者自传》中提到的一件事情,在作者年近花甲的时候,还努力去学习俄文,并且可以达到读写的程度。前些年,我在某本书上看到北大王选在60多岁的时候,再去学计算机程序语言,并成功开发出汉字排版软件,打破了国外对汉字排版领域多年的垄断,被誉为“当代毕昇”。
在这里不是想说他们“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故事,而是觉得我现在还很年轻,悲观、懒惰的情绪时常在缠绕着我。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19
俗语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以来,人们就自然而然的在不断的追求美,无论是外表的美,还是心灵的美,只要能被认可为美的东西,就是值得追逐的。不仅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在不断的加深对美的理解,对美的解读也在变化。但无论怎么变,美的核心却是始终如一的。
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就有一本叫做《谈美》的书,以自己的认识来谈对美的理解。而这里的美,当然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了。“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情”,这是作者朱光潜为人的准则也是全书的一个基本观点,我认为本书<谈美>的一个落脚点就在于如何来“出世”。就像他自己说的,他是在谈论美学的基本思想,在此基础上将“美”推及到人生万象,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便是“独立之美”。
在作者第一封信中所举的古松的例子,就是如此。庭院中的一颗古松,我们可以有三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它,即以一种实用者的角度,如木匠;以科学家的客观角度,如植物学家,另一种则是以美学家的角度去观察。在三种不同的角度中,实用家想的是如何才能把这颗古松做成精美的家具,或者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而科学家所想的则是这颗孤松的年龄,属类等,这两者都在无意间把外在的意向同自己的行业,学识等联系起来,都把古松当作一块踏脚石,由它跳到和它有联系的各种事物上去,但是美学家则是把古松独立于自我之外,从第三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以直觉去体味。
独立性体现在人格的独立、思想的独立,只有用独立的人格和思想,才能在世间作为一个真正的“人”而存在,否则就如没有灵魂的提线木偶一般,多么的可悲。但在如今的社会里,能真正“独立”却又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20
最近养成了拖拉的坏习惯,作业往往到了最后一天才写,每月必读书籍往往日期过半才读,朱光潜先生的这本书也是。
五月中旬才寻找这本书,我把《谈美书简》当做了《谈美》,曾有一本《谈美书简》,书里很多概念如艺术、文学、美学、主义等概念弄得我迷迷糊糊,翻出来又快速读了一遍,感觉还是枯燥。是这本书吗?有一天我突然有了疑问,《谈美书简》和是同一本书吗?在网上一搜才知道我弄错了,是两本书!赶快网购了一本《谈美》,我买的是生活。很精致,书中包括《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和《谈美》,读完之后我必须要说,这本书非常美,语言精美,内容更美。
朱光潜先生说过,“凡值得读的书至少须读两遍。第一遍须快读,着眼在醒豁全篇大旨与特色。第二遍须慢读,须以批评态度衡量书的内容。”我深深记住了他这句话,这本书也读了两遍,只是时间紧没有慢下来。
齐邦媛在《巨流河》里写到,“说中国古诗有相似的‘风云有鸟路,江汉限无梁’之句,此时竟然语带哽咽,稍微停顿又继续念下去,念到最后两行……老师取下了眼镜,眼泪流下双颊,突然把书合上,快步走出教室,留下满室愕然,却无人开口说话。”这至情的眼泪深深刻在作者的记忆里,也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朱先生是一个真诚的人。
朱先生用书信的形式谈美,普及美学,语言朴实,读起来兴趣盎然不忍罢手,读了这本书,让我对美学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什么是美?如何欣赏美?怎么创造美?收获颇丰。我们许多人都是世俗之人,眼里只有利益。世间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眼睛。比如,早晨冉冉升起的太阳,许多人视若无睹,公园里郁郁葱葱的树木,让人敬佩自然之美,在司空见惯中发现许多美,让我感到生活每天都是新的。人们看待一件事物,往往是实用的眼光,缺乏美学。像教育也是这样,一切唯成绩至上,我们曾提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在的教育侧重于“智”,美却少有提及。无用之用方为大用,美学,是一门培根的学问,提高学生的素养,让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如果在中小学开一门美学的课,我想自杀者会大大减少。
在书中,朱先生谈到了美学的很多方面,如距离产生美,我小时候很贫穷,学习也很苦,时隔多年,回忆童年,那是一段多么令人难忘的时光,昨天微信里有一篇谈过麦的文章,读起来很亲切,回忆起来很温馨,不过当时真是挥汗如雨啊。诗与散文有区别,诗歌意味无穷,而散文写实,给人留的想象空间没有诗歌大。我喜欢读散文,好的散文给人美的享受,美文美景。而诗,是最近才开始读的,以前读不懂诗,读诗经,读唐诗,读阿紫,读懂了一些。诗歌可以提高艺术鉴赏力,如诗人阿紫所说,“读诗吧,写诗吧,诗歌让生活充满诗意。”
我国是诗的国度,我们有诗经、楚辞、唐诗、宋词,也有陶潜、李白、杜甫等一大批优秀的诗人,如今诗歌远离了我们,浮躁喧嚣替代了高雅,端午节让我们记住了屈原,爱上了粽子,但,有几人想起楚辞,读过离骚。好像是梁启超说过,没有读过离经的不能算读书,大决若此,原话还要慷慨。称离骚为离经是最近才听说的,可见这首长诗的伟大。端午节读离骚更有纪念意义,读不太懂但每年我要读上几遍。传统文化有很多美,语言之美,思想之美,读国学原典,可享受古典之美,感悟文言之美,领悟圣贤的智慧。
一年来,有空学学书法,喜欢上了读贴,在微信上看到好帖,下载保存,至今我的手机时存了上百篇名帖。以前有个疑问《兰亭集序》怎么称的上是天下第一行书呢,涂涂抹抹,还有错别字。但反复阅读之后才发觉它的精妙之处,魅力之所在。读王羲之可以领略变化之美,读颜真卿可以领略刚毅之美,读赵孟頫可以领略娟秀之美,书法艺术真乃博大精深!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被誉为第二行书,我还欣赏不了,但可以看出作者的悲愤之情。一件优秀的作品蕴含着作者丰富的情感,运用联想我们会读到作品后面伟岸高大的形象。
“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作文应这样,学书法更应如此。模仿是必经之路,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临摹,先继承才能创新。古人诵读千百篇文章才能下笔如有神,模仿是古人学习的利器。学写作也应多阅读,多学习,多模仿。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美知识,也让我知道一些创造理论。
这是一本很精致的书,很美,适于慢慢读,欣赏啊!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21
美是什么?经常用这个字,却没有深究过。猛然一想,美就是看上去很舒服,很自然,赏心悦目,带给人愉悦感,这些都是我对美的直觉了。读了朱光潜《谈美》让我对美有了一些深入的认识和思考!朱自清先生在序中所述:孟实先生引读者由艺术走入人生,又将人生纳入艺术之中。这种“宏观的眼界和豁达的胸襟”,值得学者深思。是最令我惊奇的了!直到读完,我才悟出其中一二。
令我意外的是,朱光潜先生开场谈到的竟然是:“俗”无非是缺乏美感的修养,我只有一个很单纯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免俗”。假若你看过之后,看到一首诗、一幅画或是一片自然风景的时候,比从前感觉到较浓厚的趣味,懂得像什么样的经验才是美感的,然后再以美感的态度推到人生世相方面去,我的心愿就算达到了。
由景物的美推到人生之美,这是一次对美的体验的深刻旅程!
对一颗古松的三种态度让我明白何为美感的。他说:由于知觉不完全是客观的,各人所见到的物的形象都带有几分主观的色彩。古松并不是一件固定的东西,它的形象随旁观者的性格和情趣而变化。各人所见到的古松形象都是各人自己性格和情趣的返照,古松的形象一半是天生的,一半也是人为的。有审美的眼睛才能见到美。脱净了意志和抽象思考的心理活动叫做“直觉”,直觉所见到的孤立绝缘的意象叫做“形象”。美感经验就是形象的直觉,美就是事物呈现形象于直觉时的特质。这算是美感的概念了!
我抬头望向窗外,晴空万里,一直能望到远处的桥,桥上奔流的车,还有河对岸的高楼,生活从没有因为谁停止过它的节奏;而眼前郁郁葱葱醉人的绿扑面而来,我手捧着书,轻酌一杯清茶,偶有清风徐来,享受片刻的岁月静好!这或许就是生活之美吧!当我们站在适当的距离之外看人生世相,于是这丰富华严的世界往往可以成为很美的意象!
午餐,我煲了海米冬瓜蟹菇汤,味道非常的鲜美,乳白的汤中点缀着红绿,煞是好看。儿子却开玩笑说,不过就是个海腥味吗!我说你怎么这么刹风景呀,真是缺少美感!读读朱光潜《谈美》你大概就能体会到了。“鲜美”呈现的是多么美的意象呀!
生活的美还需要一颗能够感知美的心呀!感知美的能力是需要学习的。
在“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一篇中写道:“人生本来就是一种较广义的艺术。每个人的生命史就是他自己的作品。这种作品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不是艺术的。过一世生活好比做一篇文章。完美的生活都有上品文章所应有的美的点。”
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情趣丰富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有趣味,而且到处寻求享受这种趣味。一种是情趣干枯的,对于许多事物都觉得没有趣味,也不去寻求趣味,只终日拼命和蝇蛆在一块争温饱。
若生活没有“觉得有趣味”的欣赏,于是这丰富华丽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美是欣赏,美是生活的趣味!
朱光潜《谈美》让我认识到生活之美!人生之美!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22
朱光潜先生的《谈美》写于1932年4月的伦敦。从十五个方面来论述,有:一、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三、“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宇宙的人情化。四、希腊女神的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美感与快感。五、“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六、“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考证、批评与欣赏。七、“情人眼底出西施”——美与自然八、“依样画葫芦” ——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九、“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艺术与游戏。十、空中楼阁——创造的想象。十一、“超以象外,得其环中” ——创造与情感。十二、“从心所欲,不逾矩” ——创造与格律。十三、“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 ——创造与模仿。十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天才与灵感。十五、“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
在《谈美》中,朱光潜先生将一件事物从多方面进行了论证。
在“一、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中,对于一棵古松,木材商是用商业的心态去看,科学家是用研究的心态去看,而画家则是用欣赏的心态去看。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从经济、科学、美感的角度看,就会有不同的感受。美的东西需要人们用审美的眼光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去想,如只讲实用,那么美是最不实用的经验。但如果说人类历史生生不息,而真正能触动你我心灵深处的唯有那些给予美好情感的艺术作品,无处不在深邃的夜空中如同指路的星星闪着光,指引人们的灵魂、净化人们的思想。
在“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中,艺术是主观的情趣、感觉,而又有些客观的控制和设计在其中,太过接近真实容易使人产生功利心,太过主观也不容易让人理解,毕竟艺术是给人们欣赏的。所以“当局
者迷,旁观者清”是从局中和局外人物的角度进行的阐述。
在“十五、‘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结束的段落中,不需多言,读完此书,更见朱先生对美、对艺术理解的功力。努力向前也不要忘了驻足停下来,看看眼前的风景,品味一下生活。
从朱光潜先生的《谈美》中,我们可以学到看待一件事物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地看,并且不同的人看待事物的方式和内容也是不同的。看了《谈美》,我想,这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
朱光潜《谈美》读后感 篇23
“人要有出世的精神,才可以做入世的事情”,这是朱光潜先生为人的准则,也是《谈美》一书最基本的观点。书中这样比喻,当你走在一条河流的两岸,如果你在河岸的这边,你就会发现对岸的景色比这边的美,而当你走到了河的对岸时,你又会发现对岸的景色又要比这边的美。对此,朱光潜这样说道:你在河的这边,对岸对于你来说是孤立的,你在欣赏它的时候是不受它的羁绊的,而这边的景色却因为你身处其中,为其所困。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对生活中的万事万物,俗世中的我们总抱着利用它来达到自己目的的心态,将它当做自己的垫脚石。须知唯有独立绝缘地看待事和物,以“无所为而为”的精神去欣赏,方能体察其美,若怀实用性目的,则心态已失。佛家经典《心经》的前三个字就是“观自在”,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就是跳出自我,就是美的获得。
全书也是以此为目的,把其中经历的各种过程、形态呈现在我们面前。作者第一封信中所举的古松的例子,就是如此。庭院中的一棵古松,我们可以有三种不同的角度去看它,即以一种实用者的角度,如木匠;以科学家的客观角度,如植物学家;另一种则是以美学家的角度去观察。在三种不同的角度中,实用家想的是如何才能把这棵古松做成精美的家具,或者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而科学家所想的则是这棵古松的年龄、属类等,这两者都在无意间把外在的意向同自己的行业、学识等联系起来,都把古松当做一块踏脚石,由它跳到和它有联系的各种事物上去;但是美学家则是把古松独立于自我之外,从第三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以直觉去体味。
如果把这种美学经验和我们的生活联系起来,我认为这就是积极的人生态度,而这也是作者通过本书向我们传递的思想方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能风平浪静,特别是我们这些涉世未深的“初学者”,总免不了遭受挫折、困顿,前方的路也因此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尘雾。但如果此时你能以一种美学的态度去观察这个世界、这分生活、这种状态,恰如一剂清凉剂,你就会发现一种全新的角度、全新的境界,把自己从生活中孤立出去,以第三人的角度体察生活,欣赏生活,因为只有如此,你才能不受实际的切身利害的牵绊,就能安闲自在地玩味另一种生活,并从中得到美感。
举目凝神,我仿佛看见朱先生透过这茫茫的红尘俗世蹙起双眉、栏杆拍遍。
最后,以阿尔卑斯山上路牌写给游人的一句话作为结尾,那就是:“慢慢走,欣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