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
我大概也算是出生在“书香门第”吧!因为打我记事以来,家里的书柜里,桌子上、茶几上、甚至凳子上,随处可见的大都是书,因此妈妈常抱怨家里太“凌乱”。
在这样的环境里,想不认识字都难。于是,三、四岁,我就认识了不少字。看图识字、幼儿读物、还有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书上的故事,成了我幼年时代的精神粮食。
稍稍懂事了,我把爸爸的书翻了个遍,虽然不少是爸爸教书用的,我还是饶有兴趣地东翻翻、西看看,以至于爸爸找不到书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找到的。
幼儿时候,我最喜欢那些彩页的童话故事,它们把我带进了一个个生动的童话世界。好几套童话故事书几乎都让我翻烂了,那些五彩绚丽的故事似乎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终身忘不了了。
上小学了,语文老师很惊讶我的语言理解能力。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念,同学们羡慕地问我,“陈玥,你的语文为什么这么棒?”我也毫不卖关子地告诉他们——多读书呗!
有书读是福气,我爸爸曾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想当书店里的营业员,他们那个年代,书很少,好书就更少。好不容易买到或借到一本书,常常是爱不释手,挑灯夜战——难怪他眼睛近视。他很爱惜书,小时候看过的书不少仍然保留着。
读古今书籍犹如欣赏美丽的画卷,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缤纷无限,中外新奇事物琳琅满目。徜徉在书的海洋,朝可拜谒孔子,暮可走访太白;夏可观十里荷花,秋可赏三秋桂子;意在北可驰骋塞外草原,心向南可流连江南雨巷……在书中能让你发现一个又一个神奇:随“突尼斯”骑鹅旅行,和多萝茜寻访《绿野仙踪》;“嫦娥奔月”让我们有了探月计划,《海里两万里》的科幻让人类遨游湛蓝的海洋……有书可读实在是人生一件乐事!
我渴望通过“书籍”这座桥梁与智者交流,打开通往世界之窗。在浩如烟海的书籍里,我恨不得多长一双眼睛——咳,那不成了“四眼狗”了吗?——噢!这句话犯忌,对老爸不尊重,删去!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手捧“宝书”闯天涯!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
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
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骗子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
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我感到我就是一个朴实的劳动者,辛苦的耕耘,而上帝喜欢照顾勤劳的人。我得到的不是水中月,而是累累硕果,似蜜的甜泉。我真佩服卢俊,他说:“耐心虽苦,成果却甜。”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4
从小到大,我阅读过的课外书很多,从最初的漫画书《三毛流浪记》、《父与子》、《丁丁历险记》、《多啦a梦》,到名著《鲁滨孙漂流记》、《金银岛》、《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
在我读过的阅读书目当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是《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意志坚定的唐僧带领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五指山收复孙悟空、高老庄智降猪八戒、流沙河勇斗沙和尚,猴王大闹五庄观、悟空三打白骨精、大圣挪骗宝贝、车迟国猴王显法、悟空三调芭蕉扇、功成行满到灵山等经典故事,成功的讲述了来自大唐唐太宗贞观年间僧人玄奘历尽艰难到印度取经的真实故事,塑造了孙悟空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横扫妖魔的无畏气概,也代表了正义的力量。猪八戒它贪吃贪睡,自私好色,而且好进馋言。唐僧虽然懦弱胆小,缺乏社会经验,但凭着坚定的信念,义无反顾,历尽磨难,取得了真经。他身上凝聚着人类成功者身上所具备的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优秀品质。
当我看到这段片段:好猴王,束一束棉布直裰,撩起虎皮裙子,揝着金箍棒,抖数精神,径临涧壑,半云半雾的,在那水面上,高叫道:“泼泥鳅,还我马来,还我马来!”却说那龙,吃了三藏的马,伏在那涧底中间,潜灵养性。听得有人叫索马,按不住心中火发,纵身跃浪翻波,跳将上来道:“是哪个敢在这儿大话伤我?”行者见了他,大咤一声:“别走!还我马来!”轮着棍,劈头就打。那条龙张牙舞爪来抓。他两个在涧边前,来来往往,战罢多时,盘旋良久。那条龙力软筋麻,不能抵敌,打一个转身,又撺于水内,深潜涧底,再不出头,被猴王骂詈不绝,也只推耳聋。
经过反复的阅读《西游记》这本书我从中收获了对于目标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到最后不能放弃,千万不能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畏缩缩、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在生活中如此,在学习中也是如此。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5
我的爱好像彩虹一样缤纷多彩。有画画、唱歌、练字……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阅读了。你知道我究竟有多喜欢阅读吗?这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呢!
晚上我一做好作业,就拿起一本《草房子》来看。还没过多久,妈妈便喊吃饭了,我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妈妈有喊了我几声,让我吃饭。我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变得有点凶,还带了点火药味,我连忙把书放在旁边,飞快的跑到餐桌前把饭吃掉。刚刚吃完饭,我就走到书桌旁,准备打开书看,妈妈又对我说:“把衣服收拾好,马上洗澡。”我呢,也不得不服从妈妈的命令,只好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书桌。刚洗过澡,我原本想:“这下我可以好好的看一会儿书了。”我刚要坐到椅子上,妈妈就过来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快点睡觉吧!”我当时就好像被雷劈了一下似的,站在那傻眼了。
这是我脑子里冒出了一条“鬼主意”。心想:“既然妈妈叫我上床睡觉,不如我就在床上看书吧!”想着,便乘妈妈不注意,我把一本书和一把手电筒神不知、鬼不觉的放进了被子里。便假装打着呵气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睡觉了,那你走吧。”妈妈一走,我的计谋就得逞了!
我先钻进被子里,把手电筒打开。灯光照着书里的字,看起来很清楚。每当我看到让人伤心的地方我的心就好像被一块冰镇住了。每当我看到令人生气的那一段,就好像心里填满了火药!气的肺都要炸了!恨不得把那个令我生气的人拖出来揍一顿。每当我看到有趣、很幽默的地方,也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你别看我只顾着看书,其实我的耳朵有一个“重任”,妈妈会经常到我房间来“巡逻”,我的耳朵就会听见外面有没有声音,如果有声音,我就把书和手电筒藏起来假装睡觉。如果没有声音,我就继续看着书。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过来“巡逻”了。我急忙把书藏在枕头下面,把手电筒藏进被子里,然后我假装睡得很熟。妈妈过来了,看我睡得很熟,就走了。“哈哈,我居然没有被发现!”我心里可高兴了。我又继续看书,看了很久很久,我居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我被妈妈发现了。
看,这就是我阅读的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6
大家都知道我是个爱阅读的学生吧?光看我家的书架就足以让你晕倒。偷偷告诉你,我家共有十一个书架,上面“住宿”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呢!若你来我家玩,路过我的书架,保你大吃一惊!!现在,我来向你讲诉一个我三年级的故事吧!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我揉了揉双眼,睡意朦胧的睁开,缓缓的打了一个哈欠,一个劲儿的坐了起来,撇了撇身旁的闹钟:哇!才5:00!太棒了,可以看一个多小时的书了!!我蹑手蹑脚的下了床,胡乱的披上了一件睡衣,随手抓了一本童话书,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页,两页,三页,书上的纸张顺着我的手,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四页,五页,六页,我顺着黎明的光芒,细细的阅读着它,品味着它。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不稍的撇了撇闹钟:糟糕!时间怎么过的这么快,已经7:10分了!我平时可是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呀!!再说,我还是今天领读的值日班长!!!7:50就要领读!!!!
平时,妈妈都说我的速度向慢镜头回放,可今天,我和平时可不一样,速度快得就像快镜头回放。我飞快的刷完牙洗完脸,随便披上了一件衣服。等我迅速地干完了一系列的等等事情时,已经7:40分了。
我本来想坐三轮车的,可为了赶时间,我一个箭步跨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在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可我还是一个劲儿的催促道:“快点儿,快点儿!”
终于到学校了,我从一个跑步弱手变成了一个飞毛腿,以一秒三百米的速度冲向教室。我低头望了望表,现在已经7:49了。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我在一分钟前赶到了教室。
看来我得控制一下我自己,不能对书这么入迷了。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7
淡淡的墨香,洁白的纸张,一个个飞舞的精灵,一段段跳跃的文字——书,她是我一生中最知心的朋友,她是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记忆。牵着书的手,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我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玩累了,疯够了,躺在床上。每到这时,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漫画书,放在我的手上。翻开书,那夸张的人物形象映入眼帘。虽然看不懂上面那星星点点的.文字,但活泼 生动的小主人公却以它独特的姿态演绎着一幕又一幕无厘头的故事。它就像一个小吸盘一样把我吸在家里,让我在安静的氛围里也能过得充实愉快。精彩之处,总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此刻,全身的疲惫已经一扫而光,剩下轻松与愉悦。慢慢地,我进入梦乡,连梦里都有自己甜甜的笑脸。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快乐。
渐渐地,步入了小学,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一次课间,我正聚精会神地读者《安徒生童话》,后面的突然要向我借钢笔,我把钢笔递给他,只听见他说:“钢笔好像没墨水了。”我回头一看,他正将钢笔的推手往下一推,一股墨汁猛地一下喷射出来。顿时,我身上那件雪白的衬衫立刻染成了“豹纹式”。我气极了,刚想和他大吵一架,忽然想起童话书里的灰姑娘,她的与继母对她那么恶毒,她都愿意原谅她们,我为什么不能呢?看着他满脸的歉意,我笑着对他说:“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听了,也笑了。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宽容。
书,让我在长大中收获坚强。
书,让我收获了最宝贵的财富。牵着书的手,我能体会到的不再是简单的快乐,而是深刻的情感。牵着书的手,长大的不只是身体,还有心灵!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8
小时候我就喜欢画画,动不动就会拿起蜡笔、水彩笔涂鸦一阵。我经过的地方常常会有一条彩色的线或一只变了形的兔子,至今家里墙上还留着我的“杰作”。
有人会问,画画跟看书有什么关系呢?我来告诉你吧。画画不仅仅要靠自己想象,还要参考书上的图画,要想精通绘画,还得从书中学会技巧和方法。
画画是我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鼓励我先自学。这天,我在图书馆,走到“艺术”这条长廊时,我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手在书上拨来拨去,细细地盯着每一本书的书名。这时,我看见了一本粉红色的《超级漫画技法宝典2》,欣喜若狂地将它捧起,快步走到桌子边,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没多久我发现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本全方位指导动漫绘画的书!兴奋的我立即拿出手机,给爸爸发了一条短信,请爸爸替我网购这本书,爸爸同意了。正当我想再了解一下这本书,一位小姑年跑了过来,在我桌边停下来,看了看书的封面,然后小声地问到:“请问这本书你打算还吗?”我紧紧地抱住书说:“我打算借。”她一副失望的表情,也走向了“艺术”那一条走廊。我心想:“现在的‘漫迷’可真多呀,我可要好好努力,免得看了这么多书还一事无成。”
心爱的漫画宝典到手后,我心中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从第一章开始细细品读,把注意事项、特点什么一类的词全划下来。看看上面的图片,有时我会文思如泉,涌现出一个个形象,那时我就根据书上说的、自己想的、现实中结合起来,动笔画着试试。两个月下来,我不、圈起来,还要多练练笔。让我们一起爬上人类进步的阶梯,登上书的顶峰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9
“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这是一位伟人——爷爷说的。这句话表现出了毛爷爷对读书的酷爱。我也为读书痴迷而深深地陷入其中。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读罗伯特—罗素的作品《兔子坡》。书中绘声绘色的故事吸引着我的好奇心,越看越觉得有趣,我非要把这本书看完不可。“涵涵,吃饭啦。”妈妈在厨房叫我。“马上!”我立刻回了一句。心想:先把这页看完了吧。可谁知,越看越停不下来。“徐一涵,这都几点了,你干嘛呢?不吃饭了啊?!”妈妈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哈啊,老妈,这才几点啊……啊哈哈,都过了半个小时了啊……啊哈哈,我马上……马上就去洗手吃饭,您……您大人有大量,绕了小的吧。”说完,我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还有一件关于书的事。记得,那是今年暑假的一天,我去深圳的老姨家玩儿。我和大宝、小宝(我老姨生的一对儿龙凤胎)玩儿的正欢,无意间发现客厅的墙上有两个大字:煮书!我思来想去也搞不懂这两个字的意思。“煮书?书也能煮吗?”我跑去问在厨房做饭的老姨,“老姨,书也能‘煮’吗?‘煮书’是什么意思?”“当然啦,是东西就能煮啊!不过‘煮书’的意思嘛,最早提出文字可以‘煮’的,是宋代的董嗣杲所谓‘煮书’,就是反复品读、钻研,将书中的内容深入了解,透彻了解。”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我应该怎么做呢?”“你可以先从你们的教科书入手啊!”老姨笑着回道。“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姨!”“不用谢!”
我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还要做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加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0
从小我就喜欢阅读。从一开始的图片画到带着拼音文字的故事书,再到只有文字的书籍,我都一路看了过来,少说也有几百本。妈妈夸我是个爱看书的好孩子,说我与阅读有不解之缘。
在我还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待在家,十分无聊,于是我翻箱倒柜,想找到能打发时间的东西。终于,我找到了一本童话故事书《神笔马良》,我十分开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妈妈回来见家里乱七八糟,还以为进小偷了。我告诉妈妈缘由后,以为妈妈会责备我,但是没有,妈妈还说看书是个好习惯,要保持。几天后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的书:有作文书,故事书,小说……各种各样,从此我的阅读范围越来越广泛,知道的东西也越来越多。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我曾与爱丽丝一起漫游仙境;也曾与《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一起体会人间的真情;还与《根鸟》一起逃离坏人的磨爪……阅读到精彩的地方,我会忘乎所以,更让我爱不释手。通过这些书籍,我能深深地体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了解了他们之间深深地情意。有了阅读,我的生活也不再孤单寂寞,文字像可爱的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动,给我带来快乐与知识,伴着我健康成长,让我进步。
记得有一次作文比赛以童话为题,因为我读了许多相关的书籍,想象力丰富很多,得了奖,我十分开心,同学和老师,还有爸爸妈妈都表扬了我,有了他们的夸赞和鼓励,我更认识到了阅读的好处,更加爱上了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以后,我还要坚持多看多读,并且带动同学们一起,共同进步。我要把阅读当成一位语文老师;当成知己,让它充实。点化。陪伴我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1
我是一个“爱啃书的小书虫”。只要是我喜欢的书,我就一定要“啃”到底。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啃”书,妈妈突然叫我:“朱?B怡,洗手吃饭啦!”因为当时“啃”得正带劲儿,被妈妈这么一喊,心里不禁烦躁起来,说:“我不饿!你们先吃,我等一会儿吃。”嘴上说是一会儿吃,其实已经忘记了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小时,我还依然沉迷在阅读的故事中,直到被妈妈责怪,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书。谁让咱答应过一会儿去吃饭呢,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吃饭吧。
还有一次,应该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正在看《阿凡提的故事智慧篇》,我的前桌冷不防地把我正捧读的书给抽走了,说:“朱?B怡!别看啦,再看就成书呆子咯,出去运动一下吧!”“好,你回答我一个问题,答对了,我就跟你出去玩,如果没答对,就让我在这儿安静地读书好不好?”因为不想在看书的时候被打断,也不想冷了同学的善意,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争取继续看书的机会。结果,是我的小聪明得逞,我争取到了继续看书,哈哈哈……
类似的小故事还有很多。无论是主动挑选的书籍,还是被爸爸妈妈所强迫阅读的书籍,总之,我喜欢上了阅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很小的时候看图文并茂的幼儿书籍,到现在的唐诗宋词元曲、名人传记,以及为了提高写作能力而阅读的优秀作文等等,虽然有些书,我还无法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但是坚持阅读,我已经收获了很多学校里、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书海里遨游,让我整个人都感觉到了充实。我喜欢读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是苏联世界著名文学家、革命家高尔基的名言。人们只有多读书才能够获取更大的知识和进步。
记得有一次我家还不是那么富有,有一次我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看见哥哥的桌子上有几本厚厚的书,我便走过去看一看,哇!天呀,是书,真的是书!因为之前哥哥借书的时候都不给我看,所以这一次我只好把书偷偷的拿到客厅,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晚上,我已经“咬”完一本书了,哥哥也回来了。回到房间时,发现那几本书不见了,哥哥马上去问妈妈,可是妈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的书在哪。”然后就马上跑回厨房炒菜了,哥哥一听妈妈说不知道,就立即“疯”了,因为那是他向同学借的书,哥哥答应下个星期是还的,可是现在丢了,他怎么还啊?
那时哥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着急,突然他想到了书应该是被我拿了,就立即跑向客厅,那时我正在看书,一看见哥哥来了,我立马把书藏在了课桌上,哥哥严厉地说:“是不是你拿了我的书。”我红着脸说:“我没有。”经过了半个小时的询问,哥哥终于放弃了,垂头丧气地走了。我看着哥哥,心里愧疚地想着:“你太狠了,你居然拿了别人的书又不承认。”后来我决定把书还给哥哥。
第二天早晨,我走向哥哥的桌子,哥哥正好也在那里,我走向哥哥,对他说:“哥哥,对不起,我拿了你的书,我那个时候没有向你承认错误,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发现你拿了我的书了,只是故意没说,如果你想拿就拿去看吧。”哥哥摸着我的头说。我说:“谢谢哥哥。”然后哼着小歌,开开心心地走了。
书是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的,给我们带来乐趣的,也可以给我们带来知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看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3
书是一艘小船,能开往知识的海洋。书是一架阶梯,能攀登知识之峰。书是一双翅膀,带你领略万千的世界。
从前,我是个特别讨厌读书的人,一见到书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惊慌失色。有一天,妈妈带了两本书回来家里,我见状以为是让我看,我急忙跑到书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漫画书来看。看了有一小时左右,便沉不住气了,心想:妈妈怎么还不来呢?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客厅,可是眼前的一幕惊的我嘴巴成了“O”型。妈妈竟然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那本书,我连忙走到妈妈跟前定睛一看“哇哦”!那有趣的故事情节,那优美的文字,一下子就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妈妈手中的书本上!
从此,我就染上了喜欢读书的“恶习”,刚开始迷上读书那会儿就是一有空就看书,哪怕是上厕所,都要带着书进卫生间!
不过,过了一段时间我就发现,我的视力大不如从前了。我问妈妈:“妈妈,您也是每天都看书,为什么您的视力就那么好呢?”妈妈说:“傻闺女,读书也不能盲目的读啊,可不要小看它,读书也是有科学方法的,首先,你每读30分钟就要做一次眼保健操,接着,每次读书都要细读助思,反复琢磨研究,一定要掌握好读过的内容,不能草草了事,最后你只要按照妈妈刚才说的去做一定可以做到有效的读书”。
听完了妈妈说的话,我恍然大悟,读书不仅使我们增长知识,还可以让我们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例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断案如神的包公。我爱书,它赋予了我智慧还有力量!和它在一起我的生活都是丰富多彩的!
指导老师:陈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4
从我记事以来妈妈每天都会拿着绘本坐在我的床边给我读各种各样的故事,正是有了妈妈的坚持不懈,使我渐渐的喜欢上了读书,当我成为了一名小学生后,我便开始自己独立坚持着每天阅读的习惯。周末的时候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书店看书,从科学漫画到名人故事,都是我喜欢看的书。到目前为止我看过的书已经把家里两个大大的书柜都占满了。
读书可以让我集中专注力,记得暑假里,我早早的写完了作业,在书房里看《昆虫记》,我如痴如醉地看着,因为这本书真的太好看了,我已经完全进入到这个书的世界里了。我觉得,我正在与达尔文一起在森林里观察有趣的昆虫,它们有的穿着华丽的衣服,有的唱着动听的歌,有的正在忙碌,有的正在休息……我一边聚精会神地观察,一边奋笔疾书,正当我在用放大镜查看蚂蚁的时候,突然,被拍了下肩膀,我转过头去,呀,是妈妈!我还以为是达尔文呢?我的脑子里充满了问号。原来,刚才我在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妈妈叫我吃晚饭了,我竟然没有听见!看来老师说的对,在你全身心投入读书的时候,你会与世间隔绝,进入到书的世界……
读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记得那个难忘的星期天,我正在读《爱的教育》,看到和他的父亲去里渥的故事。那天,瓦梯尼在路上看见了一个人,他显摆自己漂亮的衣服,后面才知道原来那个人是一个盲人。从这个故事里我知道了,做事不能骄傲自满,要阳光,积极的对待每个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它不但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能让我们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是书籍让我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而充实。大家拿起书本,一起快乐的阅读,自由自在地畅游书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5
如果把知识比作迷人的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香甜的美酒,那书籍就是储存佳酿的酒窖,如果把知识比作耀眼的星辰,那书籍就是辽远深邃的夜空。
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懵懂无知时就爱听妈妈讲述睡前的故事。有一次听完依然意犹未尽,吵闹着让妈妈给我买来《大闹天宫》的图画书。打开扉页,精美的绘画与精彩的故事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充满好奇的眼睛,也攫取了我向往自由的心灵。整整一天时间,我都沉浸在书籍所描绘的奇异世界之中,吃饭、喝水、午休、玩耍全都忘得一干二净。就这样手不释卷地阅读,从清晨到日暮,食不甘味,寝不安席,读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自己已然化身为神通广大、胆魄过人的齐天大圣,纵横三界,跳出五行,横扫千军,一统江湖。妈妈见我读书兴致如此之高,十分高兴,鼓励我说:“你如果认识字,就可以看更多的书。”我急忙点头,迫不及待地央求妈妈教我识字。
认识的字越来越多,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似水流年,转眼我就成为阳光女孩。近十年来,书籍的吸引力未减反增,它像一块磁石又像一座宝藏,不断地丰盈着我的心灵,拓展着我的视野,滋养着我的人生。从童话世界与神话世界中走出,步入沈石溪的动物世界,步入《万物简史》的科学世界,步入莎士比亚的戏剧世界,步入易中天的历史时空,步入余秋雨的文化时空,步入史铁生的灵魂时空,粗糙的情感被琢磨的细腻,枯竭的想象被拓展成恢宏,贫乏的语言充盈饱满起来,而幼稚的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着的诗行那样,把人带往远方”,我愿此生与书籍相伴,共同走向无限美好又无限神秘的远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6
古人曰:“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我相信大家对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再熟悉不过了,它是说:“我们要广泛阅读,不能只局限于一两本书,这样所得会十分有限、枯燥。”
我读过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鲁宾逊漂流记》。它使我深刻地明白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在生活的道路上,命运不可能公平,但只要心中一直充满希望,并且正视命运、乐观向上,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金仓湖游玩。那时正值夏日,天气十分炎热,阳光也十分刺眼。我们来到金仓湖后,爸爸准备和我去走吊桥,望着远处的吊桥,我大意地说道:“嘿嘿,就走那个桥,这也太容易了!”“那我们就去试试。”随后,我们来到了吊桥边,为了给爸爸展示我的勇敢,我冲到了吊桥上。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冲吊桥竟然摇摇晃晃起来,再一望脚下竟是一个水塘,这可把我吓惨了。只见我满脸煞白,嘴唇发紫,眼神无光,呆若木鸡,腿不停地发抖。渐渐的,我的脸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冰冷的汗湿了我的衣服,我就这样一时不敢动了。
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好想看穿了我:“你就这样放弃了,不是说自己很能干吗?快,继续冲吧!俗话说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加油啊!”在爸爸的鼓励下,我终于走到了吊桥对岸。
开卷有益,要知道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啊!正是由于读了这本书,我才克服了心中的障碍,走到了桥对岸,所以说,我们要多阅读。好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走上成功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7
每当我打开一本书的时候,我就会走进一个五彩的世界,那里面充满了喜怒哀乐,充满了悲欢离合。书使我懂得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刚升入三年级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看书,觉得它没什么用处。过了一段时间,我翻开作文本时,总会发现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要多看课外书,提高写作水平。妈妈也时常唠叨着:“儿子,你不能只学语文书上的知识啊,你要多看课外书,课外书上有许多语文书中没有的知识。”
每次要阅读考级的时候,我总是在老妈的威逼下完成的看书任务,说实话,自己脑海中根本没进去多少,也没有仔细去回味作者优美的文笔。直到那次我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后,我喜欢上了阅读。当我拿到这本书后,一连串的问题就从我的脑壳里跑出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个题目呢?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我想答案都在这本书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通过阅读,我知道作者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带给别人光明的女性。在她生命的88个春秋里,她度过了87个无声、无光、无语的岁月,但她经过自己的努力,竟毕业于拉德克利夫学院。读完这个导读,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当读完一个故事,我就十分感动,我好像和作者融合在一起,我第一次觉得书原来是这么生动。
从那以后,妈妈给我买的书越来越多,我认识的字也就越来越多,读书范围也就更加广阔了。所以,我每次写作文时,总是得心应手,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就是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这都是我爱上阅读的结果呀!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8
我正式读书是从七岁开始的,那时爱读《三字经》,唐诗之类的,还有《科普画报》,《故事大王》这些书,我当时读的书很杂,看的书有好多种类,我还记得我当时最爱看的书是漫画书,买了好几本,在家里看,上复习课时看,结果有一次被老师没收了,回家后,又被我妈妈批评了一顿,从此,我就不怎么看漫画书了。
四年级的时候,爸爸让我开始看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现在我最爱看的就是金庸写的小说了,在“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书剑恩仇录》、《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看了这么多,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天龙八部》中的萧峰鏖战聚贤庄,因为金庸笔下上千次的打斗中,以聚贤庄萧峰力战群雄最为壮烈、痛快,堪与诸葛亮舌战群儒相媲美,萧峰在此战中斗得性起,蛮性发作,犹如一头猛兽,单刀飞舞,出手如狂,血流漂杵,白墙如洗,不少高手上来接战,只一招半式,就被萧峰用更快、更猛、更精的招数给杀了。我在这些小说里最喜欢的人也是萧峰,因为萧峰有超乎寻常的沉着与冷静,还有异于常人的威严与果断……所以我最喜欢他。
阅读了几本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后,我又阅读了几本《图说天下》。图说天下有好多册,有宝藏寻踪、地球之谜、法国、英国……我最爱看的是古埃及—法老的世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埃及几千年的历史:公元前3000年的某一天,南方的上埃及王美尼斯率领他那强有力的军队踏平了下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从此,埃及历史进入到了更加辉煌而神秘的时代,这个时代简直就是黄金时代,它带给了世界一个又一个谜,所以我喜欢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目前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19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逐渐长大,喜欢逛书店,进了书店就不爱出来,现在就成了真正的“书迷”。
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快乐的音符,在我眼前跳动着,组成一段一段生动有趣的画面。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系列书籍,他以动物为主角,通过对它们的行为,目光透露出来的心理变化与情感起伏,将一个个故事栩栩如生的娓娓道来。将你深入其中,感同深受,和它们一起笑,一起悲。我仿佛就是书里的狼王,报恩的猛虎……更加深入了解它们、走近它们、爱上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的关头,它们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也会让我们汗颜。
书就像一块魔力的吸铁石,吸着你。睁开眼晴,不等穿上衣服,一页一页的翻,妈妈一遍遍的催促声“快点”、“好没了”,我的回答永远都是“马上”、“等会”。读到激动的时候,“哈哈……有你的,”悲伤的时候“吧嗒吧嗒”的掉眼泪,妈妈总会莫名其妙的问,“你这是怎么了?”
说好睡觉前半个小时看书的,这半个小时,分针就像长了腿一样飞快的过去了,气得妈妈让我睡前定点听故事,我总是趁她不注意,就把时间给改了,“怎么这二十分钟还没到”妈妈嘟囔着,我马上回答:“这就到了。”常常因为没看完一个故事,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满脑子里全是对故事发展的猜测,甚至在梦里还和他们一起编、一起演。
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乐趣,充实着我的生活;书是知识的源泉,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伴着我一起长大。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0
在《古今贤文·读书篇》中有这样一句话“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是啊,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自从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是我终生受益的好书之后,我受了许多启发。
记得有一次,小主人报新闻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说要写一篇《我与父母比童年》的作文,字数要在800字左右。刚接到这个消息,我就如晴天霹雳一般。天啊!我才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孩,怎可能像初一的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写800字的作文啊!但平时文思如泉的我现在竟挤不出一滴水。我急了,不管脑海中怎样,可还是不合适。心中就犹如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十分难受。心烦气躁的我就把纸一扔就不管了。就在这时,我想起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逊。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郊野外的孤岛生活了28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他害怕了吗?畏怯了吗?退缩了吗?没有。我却被写作文这样一个小困难给难住了,我将情何以堪?与鲁滨逊比起来,我是不是太渺小?不!我要挑战困难,战胜困难,创造奇迹!我鼓起勇气,重新拾起笔重新开始“创作”。我静下心来,询问爸爸妈妈,问问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搜集资料。终于,一篇作文诞生了。那时,难上布满了汗水与泪水,汗水与泪水交织,也分不清是咸是甜还是苦。我真要感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它让我学会勇敢,并给我勇气,战胜困难的勇气。
以后,每当我遇到困难,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仿佛能化成一股力量,使我向前。舒适我们的良师和益友,让我们与书作伴,多读书,读好书,一起快乐成长!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1
家里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我正坐在爸爸的腿上全神贯注地看一本杂志,看上去我似乎在认真读书,其实当时我才有几个月大,一个字也不认识,一副不懂装懂的模样,或许当时我正被杂志上的色彩所吸引,这恐怕是我第一次阅读吧。
大概在4、5岁的时候,我还不怎么喜欢看书,爸爸为我读书时,我有时会心不在焉。而我的哥哥非常爱读书,不管到哪里,都喜欢带上几本书,一有空时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深受启发,也开始看书,而且不管是去吃饭、旅游还是走亲戚,我都会学着哥哥的样子,带上几本书,无聊的时候看看书。书成了我最好的“伙伴”,慢慢地,我就喜欢上了书。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阅读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特别是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捧上一本书认真地细细品味,在温暖的灯光下,在书的海洋里,与一个又一个的作家对话……这是我最享受的时光。但由于第二天要上学,总是会听到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催促:“别看了,快睡觉。我总是哀求道:“看一篇吧,就最后一篇。”有时确实太晚,他们会一把从我的手中夺过书,我又立马找借口说:“让我记下页码。”又利用机会偷偷摸摸地看上几行,才依依不舍的把书交给爸爸。
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懂得许多道理,指引着我学习的方向,让我有了很多梦想,带我去了解我不知道的世界。书又让我笑、让我哭、让我思考,《淘气包马小跳》让我开怀大笑;《冒险小虎队》让我既害怕,又着迷;《彩乌鸦》中的 “妈妈走了”,让我泪流满面;《丁丁当当》让我感受到善良是人类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故事还将继续,书也会伴随我的一生。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2
要说我的读书故事,可是与众不同的。
我并不是一个从小就十分酷爱读书的孩子。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为了让我在书中学到更多知识,便给我买下了全套的带有拼音的小人书,如:《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等。可是,我却一点也不感兴趣。
不知不觉两年过去了,我已经上小学了,但那些书却还是原模原样的放在那儿,上面早已布满了灰尘。记得我们学校第一本共读书目是《海底两万里》。那天,我不知怎么回事,兴致勃勃地拿着书,飞也似的冲了回家,认认真真地看。可刚看起来时,老天就好像要跟我作对似的,“砰”的一声轰天雷从黑云中一跃而出。但是它并没有惊吓到我,我仍然专心致致的读着。慢慢地,我读得入了迷,感觉身临其境,仿佛跟着鹦鹉螺号一起勇敢地探索神秘的海怪。突然,窗外又传来“轰”的一声爆米花巨响声,此时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入了神,根本没听见。
“……顾张驰,吃晚饭啦,再不吃就要吃光了!”“噢,马上”平时我只要一听到有吃的就会拼了命的冲过去,但是今天却因为太着迷而只草草地回答了一下又继续读起来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菜盘里的菜可以说是所剩无几了,我却还是傻傻地呆在那边认真的阅读着。看到这儿,怒气冲天的爸爸实在忍不住了:“你这个臭小子,还来不来吃饭啊!”没办法,我只好用“绝技”了。我一只手拿筷子,一只手拿书,边吃边看了。结果是:不仅卡了三根鱼刺在喉咙里,还被狠狠的臭骂了一顿。……虽然这样,但我还是第一次真正喜欢上了读书,和它成为了挚友。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定会多读书,从书中获取更多知识的。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3
读书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更加多姿多彩……
我非常喜欢阅读课外书,在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校园幽默类的小说。因为这种书里的内容很真切,很贴近我们的生活,好像自己就融入了书里,成为了书中的一个人物,不仅这样,这种书还能以幽默风趣的手法来告诉我们一个个鲜为人知的道理,而且在每一章的节尾,作者总能以巧妙的语句给读者留下悬念,让读者迫不及待地想看下去。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新竞选时代》的校园幽默小说,我兴高采烈地拿着这本书钻进了自己的书房,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几遍,我充耳不闻,只管一心一意地看书。妈妈气得火冒三丈,一把夺走了我心爱的书,愤怒地说:“吃完饭才能看,不然我就再也不给你买书了。”顿时,我眼睛一酸,泉涌般的眼泪冲出了我的眼眶,肆虐地在我的脸上流淌。当然,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于是,我飞快地跑到餐厅,三口二口就把饭塞进了肚子里。然后就跑去找妈妈,妈妈把书还给了我,我突然间破涕为笑,妈妈看我笑了,她也欣慰地摸了摸我的头,笑了!晚上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喊我睡觉,我却被书中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给吸引住了,于是,我先假装睡了,待妈妈一走,我便又起身开灯,继续看书,可谁知道看着看着我的上下眼皮直打架,过了一会儿竟然睡着了,早上妈妈看见我这副样子,她说真是哭笑不得啊!
看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学会道理,但是,看书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为不讲究方式方法看书而做出一些愚蠢的事哦,这是我的看书心得!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4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的开头主要讲了鲁滨逊为了实现航海梦想多次与他的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劝他不要出海,可鲁滨逊不听,偏要出海。不料他们的船遇到了风暴,船沉了,他和几个同伴乘着小艇逃了出来,最后,他们在海上漂泊了几天,终于被一艘船救下了。这个部分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固执己见,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否则有可能会事与愿违。
中间的部分讲的是鲁滨逊再次出海。这次船又遇到了风暴,但这次只有鲁滨逊一人被海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他的同伴们全部都葬身鱼腹,只有他侥幸逃生,可是他只有一把小刀,一个烟斗,一小闸烟叶。读到这时,我想鲁滨逊以后的命运会是怎样?他能活下去吗?读到后来,奇迹发生了,第二天早上,鲁滨逊惊奇的发现,他们的大船没有被冲走,而是被冲到了离小岛很近的地方。于是,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木筏,然后,把它划到离大船很近的地方,从船上运回了许多有用的东西,并且在岛上找到一个适合居住的地方。从此,鲁滨逊开始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在此后的生活里,鲁滨逊在搜索一艘漂来的大船时,发现了一只小狗,这是他几十年来的第一个朋友。后来,鲁滨逊还有了一个忠诚的部下,他的名字叫星期五。在以后的生活中帮了鲁滨逊很多忙。后来鲁滨逊遇到了一艘被海盗占领的船,船长被俘了,鲁滨逊救了船长,收复了大船。船长为了表达谢意,把他和星期五送回了英国,结束了他28年的孤岛生活。
鲁宾逊的离奇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持不懈,保持乐观的心态,就等于有了一线希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5
“哎哟,小周,原来你还读了不少书啊!”这是我的一个同学对我说的.大家都知道我擅长理科,殊不知我也是很喜欢读书的.
我自幼就喜欢读书,据我爸爸说,我小时侯不听上两三个故事就不肯睡觉.上了小学,学了拼音,我就开始自己读一些带拼音的书,虽然几乎都是故事书,倒也确实读了不少.到了五年级,我渐渐的喜欢上推理小说,光是《福尔摩斯》就买了六七本。六年级之后,我的涉猎范围就更广了:都梁的《家国四部曲》,刘慈欣的《三体》,JK罗琳的《哈里波特》,二月河文集……我都读了一遍又一遍,但我认为最引人入胜的,还是孙皓晖先生的《大秦帝国》。
《大秦帝国》一共六部十一本,带我回到了那战火纷飞的遥远时代,在那时,我亲耳听到了张仪那激越的声音:谁用儒家,谁家灭亡……三日不见君王,其心惶惶;一月不入官府,不知所终……儒家在这个大争之世,充其量,不过是一群无用的蛀书虫而已……”在那时,我亲眼见证了秦国强大的过程:从秦孝公赢渠梁挥剑断指血书国耻”到秦始皇赢政一统中国,短短七代君主,却因为商鞅变法,在不到五百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那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商君啊!商君商君,法圣天神,忠魂不灭,佑我万民,商君商君,三生为神……”这是当时百姓对为维护新法而牺牲的商鞅的悼念!呜呼,哭我商君!
我的读书计划暂时还不会停止,我似乎已经看到《左传》,《战国策》,《指环王》在向我招手,我确信它们不会让我失望!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6
高尔基说过:“阅读书籍并不在于略读,草草收场,而是精读,学会积累。”这句话十分有用,使我至今还受益匪浅。
读书讲究方法,积累始于仔细。我们语文书上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就是教我们如何掌握方法的。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积累。
每当我拿到一本书时,我便会在阅读中寻找好词好句,用铅笔划下来,当然是自己的书。如果是别人的书或是学校的漂流书,我便会找到一本专用的记录本,把它们一一记下来。名人名言啊,对神态动作的描写啊……我都不会放过。
日积月累,在我的“积累圣殿”中的“金子”越来越多,记得上一次在补习班中考试,作文题为“勇气”。边上写着“多用好词好句,用得恰当可加分。”只见边上的同学十分紧张,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硬着头皮,硬凑词语。此时长期积累便派上用场了。我在适当的地方增添好词好句,果不其然,这次作文考试我的加分是最高的。
积累和平时的看书是相通的,如果你轻率地对待它,那么到重要时刻便什么也记不起来,平时看的书全都是白费的。如果你认真对待看书,那么,到关键时刻便会文思泉涌,做起来得心应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述说,是否觉得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十分有用呢?那就赶快养成属于你的读书好习惯吧,相信你也会有精彩的阅读故事。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趣的故事书,说有趣不光是故事有趣,而是它还有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小熊杜皮大》。它可不是肚皮大啊,而是这个杜皮大啊!
杜皮大是一个小熊的名字,它长得圆鼓鼓的,肚皮很大,所以大家都管它叫“肚皮大”,这下可出名了,成了名副其实的“肚皮大”了!
这个“肚皮大”是个贪吃鬼,而且让它骄傲的三国语言也都只是“吃”的意思,现在明白它为什么会肚皮大了吧?都是吃出来的啊!熊爸爸为了能够让小熊更有文化修养,决定让它参加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活动。杜皮大得知去那个活动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要去了。到了活动的地方,我们的小主人"肚皮大"就第一个等在出西瓜汁的地方,别人都是用杯子去装,而它是用嘴直接接西瓜汁,这接西瓜汁不要紧,可是把弄西瓜汁的机器也吃进肚子了。而且也因为这个吃进肚子的机器发生了好多事情:“肚皮大”的肚子冒烟了;肚子会发电;肚子会放电视;肚子里还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棉花糖,真是有趣极了!但到了最后,机器在“肚皮大”的肚子里变成了一部爱心电话,也因为这部电话,让“肚皮大”帮助了很多有困难的朋友,让它们脱困!
小朋友们,看完这个故事,你们是想要学“肚皮大”的贪吃呢,还是想学它乐于助人的精神呢?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8
读书,可以开阔自己的视野,充满自己知识的宝库。会有谁从来没读过书?那是不可能的。我和读书也有着不解之缘呢。
从我开始记事起,我就不爱看书,甚至是漫画书都不高兴翻一下。家里也没有一点书。当我幼儿园的同学津津有味的看书时,我就不理他。是啊,谁都恨书,特别是我。
上小学了,老师拼命鼓励我们看书,但能记住书名就已经很不错了。那时,教室里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就有我那时最喜欢的书——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当然,还有许多人也喜欢这本书。可是书架上只有一本,所以大家传来传去都没有传到我的手里。我觉得很不公平,眼泪都想往下掉。
我去上电子琴课的教室的楼下就是武进图书馆。那儿的房间很大,书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书。一次,我早下课,妈妈还没来接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去图书馆“探险”。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个“儿童文学”的分区。我就兴高采烈的冲了上去。我来到了“D”的分区,惊喜的发现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于是我也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刚看完开头的第一章,糟糕,妈妈到了,看见我在看书就没有打扰我。我一抬头看见了她,于是就脸红的跟她走了回家。
从那以后一直到三年级,我都一直挂念着这本书。
现在,我又看到了这本书,却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因为我的年龄在变化,想看的书也在变化,现在我已经喜欢看科学、探索、悬疑等之类的书,书就是通往知识海洋的宝船,我就是那勇敢的船长,在知识的海洋里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29
从小就听妈妈说:书是人类的朋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不大明白其中的意思,只知道妈妈是说读书好。
上小学后,说真的我不太爱看书,一有时间不是想着看电视就是想着玩手机,无论妈妈怎么提醒我该看看课外书了,我都无动于衷,提不起兴趣。家里课外书一大堆,我却没理过它们。
三年级的一个周末,我和姐姐做完作业后我无所事事,只听到姐姐在房间里不时的发出笑声,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只见姐姐手里捧着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问到:“有这么有趣吗?”姐姐笑着回答:“是啊!你又不看书,看了你就明白了。不信你看看。”就这样,我怀着一颗好奇心把《三毛流浪记》拿过来,也试着读起来。随着对故事的了解,我时而为三毛的可怜感到无比的同情。时而又被三毛的搞笑感到无比的开心。谁知没一会,整本《三毛流浪记》竟然被我读完了。
姐姐告诉我,三毛系列的书籍可不止这一本,还有《三毛从军记》《三毛百趣记》《三毛解放记》等等……我一下来了兴趣,和妈妈说我还想看三毛系列丛书。妈妈听了高兴极了,立马就在网上把整套书买了下来。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故事,我特喜欢《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全套。
最近这段时间,在黄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全班都在读《夜莺林的秘密》。为了找这本书妈妈跑了两个书店没买到,最后只能在网上买了。书虽然回来晚了点,但我一定会好好阅读。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0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一本书。书上面讲;在一个小镇上,里面有一个东倒西歪的院子,里面住着一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名字叫皮皮。她没有爸妈的呵护。她的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爸爸也不在他身边,他是个船长,常年在海上航行。她非常的滑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穿袜子,一只是棕色,而另一只是黑色。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
其实她并不是一个人住在那座房子里,她还有一只猴子和一匹马,陪伴着她。他到了那个镇上以后,还交了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的名字叫杜米和阿尼卡。他们经常到皮皮家去玩,他们在一起做游戏,还经常做饭给他们吃。皮皮只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她却有着惊人的力气,力气大到可以举起一只大鲨鱼。她胆量也很大,有一次有两个小偷,发现他家有一大箱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机灵的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金币没偷着,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
皮皮很乐意帮助别人,有一天她看见有五个人一齐用拳头在打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一边哭一边用手护着脸。“打他,伙计们,那位个子最大,最有力气的男孩喊”,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在这条街上露面。这时皮皮走到男孩们身旁三两下就把他们打倒了。并对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要欺负人了,要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一次。可见他有一种见义勇为的可贵精神。她的真诚,善良,乐于助人,勇敢等等。很多很多值得我们去学习得地方。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1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总是沉迷于电视,气愤的妈妈干脆把电视打坏了。我问妈妈为什么什要打坏电视机,谁叫你每天都在看电视。没电视看了,我便顺手拿了一本《马小跳》来看。看了看真有趣,好像和马小跳自由自在的玩耍。不知不觉己经翻到最后一页,一看时间都到中午了。
凌峰,来吃饭了!我不舍的得放下书想继续看下一本。妈妈跑过来笑着说:“你这孩子叫你吃饭不吃饭,叫你看书的时候不看书,来,先吃饭,再继续看书”。我只好从书中出来,三两口就把饭吃完。然后又来看我的《马小跳》,就这样我爱上了阅读。
晚上九点半了,妈妈说睡觉时间到了,可我还想看书,于是我悄悄地把一本书放进了衣服里我对妈妈说:“你不出去,我怎么脱衣服”。等妈妈睡着后,我从抽屉里找了一个手电筒,又偷偷去外面拿了一包薯片,边看边吃,不知过了多久,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第二天妈妈走进房间一看薯片压成了碎片,手电筒的光全放没了,而我一直睡到早上久点左右,看见垃圾桶里的薯片我怕了。妈妈轻轻的走过来说:“看书是好事,但也有时间,晚上躲在被子里看书对眼睛不好,如果今天上学你已经迟到了”。我小声的说:“我知道错了,在也不这样了”。妈妈高兴的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上捧了整整十几本《马小跳》。我高呼“太棒了,妈妈万岁”。
有书看,真好!
我的阅读故事初中作文600字 篇32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我会笑着告诉他,我是个“小书虫”。不管什么时候遇见我,总能看见我手里捧着一本书在埋头读书。教室里、操场上、台阶旁……总有我的读书背影。阅读就是我的最爱!
我读的书可多啦!最喜欢看的书要属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了。书的大概内容是:孟小乔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在神秘的仙女湖畔,遇见了一个愿意到他家做保姆的女人,这个神秘又能给人带来惊喜的女人叫蜜儿。蜜儿的出现使孟小乔家的生活变得神奇而又活跃起来,蜜儿见孟小乔总是在忙功课,就带她到树林里结识了一个十分会玩的小人精,到了期末写评语的时候,蜜儿让老师戴上了优点放大镜,结果平时爱挑毛病的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写上了一段优美的评语。
书中还提到了《出租时间的孩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2岁的孩子,他把自己的时间出租给了蜜儿,每出租一次他就长大10岁,他共出租了5次,最后他变成了一个62岁的小老头。后来他后悔了,当他再一次见到蜜儿的时候,蜜儿决定把时间还给他,面对着失而复得的宝贵时间,他非常珍惜,他决定立即去上学,好好珍惜时间。神秘的人物,有趣的故事让我徜徉书海,流连忘返。从中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
动听的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五彩的童年,我爱阅读。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1】
上个礼拜在当代影视鉴赏课上看了《圆明园》这部让人叹为观止、引以为傲,又愤恨不已、怒声一片的经典影片。看了后,情绪久久不能平静。这样的文章开头似乎过于平淡呆板,但不如此却不足以表达我内心的情感。看过之后,我立刻就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毁了吧,还是毁了好,如此完美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人间所就应拥有的,它只属于天国!
我们且先不论圆明园的历史背景以及是否奢华。如果有人能重建圆明园的话,我相信只有上帝能够办到。美,无须用如何华丽精致的字眼,当你被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景色震撼的时候,你能想到的也许就是这一个美字,甚至你虽然想到了,却无法发出声音。当人的某种情感到达极限的时候,越是简单原始的字眼,越能表达人的内心真实。无论恢宏壮丽、清新淡雅、金碧辉煌、山明水秀,还是人文之极、自然之天成,到了圆明园这儿都只能归结为一个字:美!
除了美,圆明园的规模之大,组建筑之多,都足够使人瞠目结舌。建筑式样之繁复多变,简直已非人力所及。人的想象力真是恐怖的东西,怪不得上帝要把具有好奇心的人类赶出伊甸园。你能够试想一下,600个足球场一个挨一个的拼接起来是什么概念,在这片土地之上几乎囊括了世界上所有的美景,人工的,自然的,东方的,西方的,甚至是穿越时空纵贯古今的,但并无些许的杂乱,而是如此的和-谐,仿佛那片土地天生便是如此。集所有想象力、建筑智慧、诗意与艺术和庞大的物质财富于一体,世界上确实以前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它的名字便是圆明园。当两个强盗扔下火把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再也不会有如圆明园这样的东西出此刻人世之间。
影片中有一个温馨而动人的场面,在牡丹园中,富贵的皇家牡丹争相竞艳,康熙、雍正、乾隆祖孙三代畅游于其中,其乐融融。让更多的人相信,康熙是因为太喜爱聪明活泼的乾隆而传位于雍正。如果我们相信这样一个说法,那么正在来临的大清帝国的盛世便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头。而这片牡丹所在的园子便成了历史的功臣,当然它扮演的更大主角应是历史的见证者,正如它的一生所走过的那样。只但是它当时还只是皇四子胤祯的别园,自然也还不叫圆明园。
我一向搞不明白,康熙皇帝是如此的喜爱自然科学,以致意大利传教士郎世宁便投其所好进献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天文望远镜以求得到皇帝的接见,却为什么他的后世子孙却如此的不好此道,以致使帝国失去了一个继续引领风骚的绝佳契机。雍正登上皇位之后,不知是出于感思亲情还是攀比好胜之心,开始大肆扩建圆明园。加上乾隆的长期建设,以致在半个世纪之后,圆明园成为世界上最大、最奢华、最完美的皇家园林,其实亦可称之为桃源仙境、紫宫天府。世界上最勤奋的皇帝非雍正莫属,在他统治帝国的十三年间,平均每一天休息不到四个小时,为大清盛世奠定了深厚的基矗在乾隆继位之后,他拥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口,世界上三分之一的财富。国库中的银两多得以致于影响了市面上正常的货币流通。圆明园便是在这样一个鼎盛的时代逐渐完成。乾隆听说法国的水法享誉欧洲,便吩咐传教士们在圆明园中修建了一个更大规模的水法,一个中西合璧的水法。在彻底平定了回部准格尔贵族的叛乱之后,乾隆便为来自维族的爱妃修建了富丽堂皇的伊斯兰式建筑,以慰其思乡之情。当一个男人能够用世界上三分之一的财富来取悦一个真正爱着的女人的时候,不知羡煞天下多少女子,郁闷死天下多少男子。
历史的真-相,往往被繁华所遮掩。大水法建成三年之后的一件小事,便已预示着帝国的最终命运。乾隆皇帝下令废弃大水法的机械提水装置,而改用人工提水。历史与文化的惯性竟然如此不可阻挡,连一个小小的喷泉装置也保不祝也许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在现代礼貌面前一旦失去了强有力的掌舵者便会毫无疑问的沉没。更为让人深思的是,英使马噶尔尼送来了最好的大-炮和枪械,但他们在角落封闭的房间里一睡便是五十年。战争之时,清军用的仍然是二百年前的大-炮,清军勇士们仍然在用战马和弯刀冲锋。虽然他们的勇气让英法带兵的将军们感到震撼,但结果却是英法联军以五人的微小代价击败了帝国三万大军。谁都没有想到,奇技淫巧竟有如此的威力,不知逃亡途中的咸丰皇帝作何感想。如果说第一次战争还没有让帝国真正尝到教训的话,那么这一次,便是对皇室信息的毁灭性打击。
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之后,上万人进行了两天公开的大抢劫,充分暴露了人性的弱点与卑劣。能拿走的全拿走,不能拿走的全砸烂。为了公平起见,将军们号召士兵持续绅士风度,把文物财宝重新上缴然后进行了三天的公开拍卖,。最终每个普通士兵平均得到了大约4磅重黄金的奖赏。格兰特将军于额尔金勋爵商议,为了彻底打击清廷信心,以便在条约谈判中取得最大的利益,决定彻底毁掉圆明园。并借此向世人宣告,他们以前来过北京,他们是胜利者,以免他们的伟大功勋被后人所遗忘。三千五百名士兵开始有组织的有条不紊的焚烧圆明园,海淀一带的其他几座皇家园林也随之焚灭。当联军把大-炮架在安定门城门之上对准紫禁城的时候,战争结果已可想而知。
圆明园见证了大清帝国的繁盛与衰败。清帝国的命运已不仅仅仅是其自身的命运,而是代表着更为宏观更为深层的整个中华古代礼貌的命运。从大秦帝国到大清帝国,2000年的时光,是如此的漫长,虽饱经风霜曾屹立不倒;却又是如此的短暂,在三枪两炮声中大厦倾颓。秦和清的发音如此相近,如果我是一个宿命论者,只好承认,该结束了。可圆明园何罪,竟离此劫,永不超生。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2】
相信所有人看过《圆明园》之后都会有一种无法诉说的震惊感,悲痛感。同样,震撼、哀痛也充斥着我的大脑和心脏,萦绕心头久久不散。
以前,我听说了很多有关圆明园的故事,有多少建筑师赞叹它的奢华、雄伟,有多少画家欣赏它鬼斧神工的园林艺术所造就的.意境,又有多少诗词文人不惜笔墨抒写它所表达的神韵一切都那么让我神往,我使劲儿的在头脑中构想,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难道真的是人间天堂?
耳听不如一见,确实,在我对圆明园有过见识之后,圆明园带给我视觉上的冲击,让我震惊!当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的时候,在影片中一个英国人这样评价过他眼前的所见:法国所有的城堡和宫殿,加起来也抵不上一个圆明园。园中到处都是宫殿,其中充满着古玩、书籍、绫罗绸缎和各种珍宝,这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场景,是一种幻境;就是狂想也想象不出我们眼前确实存在的现实,务必有一位诗人、画家、鉴赏家、历史学家和中国学者集于一身的人,才能解释和形容。
就是这样一座幻境般的旷世园林,英法联军为了要留下他们胜利的证据,用了三天三夜的时光将圆明园这个占地5000多亩的园林付之一炬。在洗劫中,士兵们发现了一个有许多马嘎尔尼爵士赠给中国皇帝的礼品的秘密仓库,令他们惊讶的是,中国人拥有大英帝国的大炮和枪,却从未设法改善自我落后的武器装备!
这不得不让我们思索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拥有先进设备却还是无法改变中国落后的局面?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闭关锁国。确实闭关锁国的封建统治政策带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确实闭关锁国让我们落在了世界的后面;确实是闭关锁国让人民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灾难!圆明园,一个包容世界之宝的皇家园林遭受了如此重大的洗劫,怎样能不让我们中华儿女捶胸顿足,暗然神伤?
有人说,从圆明园的奢华来看可知当时的统治者只明白享受荣华富贵,滥用权力,这致使了整个封建统治的衰败。(ok。)我的看法并不是这样,因为在《圆明园》中,我们能够看到三代满清帝王为了国家而呕心沥血、日理万机。皇室之人都是勤勤恳恳,刻苦不终!以康熙为第一任总设计师开始建造圆明园,他将自我天文、数学上的深厚造诣,融入到这座旷世园林的中,亲自指挥,能够看到,作为统治者的康熙他始终没有让自我终止努力。雍正继位后,将我国几千年的园林艺术精髓集于圆明园的完善中,其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够体现他所念念不忘的国家之太平。雍正每一天要批阅3000名高级官吏呈上的奏折,每一份奏折都留下了他的意见和评语,每一天的睡眠时光竟然不超过4个小时(我感叹他们的毅力,感叹他们的学识)。圆明园并非是一件奢侈品,它是国力强大繁荣的体现,也是统治者唯一寄托的精神家园。
18世纪末19世纪初,咸丰皇帝继位。种种原因内部朝政事务荒废,外部英国大肆向中国倾销烟土,一个泱泱大国就这样沉沦。英国特使马嘎尔尼感叹道:大清帝国好像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
确实应了一句老话--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的闭关锁国,让我们人民失去了太多太多,然而过去终究已经过去,我们不能只沉思与一种悲愤中,我们要记住这一次惨重的教训,开拓创新,奋勇向前!圆明园的雄伟已经消逝,而它被焚烧后的遗址依在,它会让我们中华儿女奋进拼搏!历史的沉痛教训我们不能够不能忘却,我们开拓未来的步伐更加不能停止,这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3】
看了《圆明园》这部电影,我感到无比的疼惜。圆明园是我国的皇家园林,英法联军有何资格来任意破坏,毁掉呢?
圆明园是我国著名的皇家圆林,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精美。园中还有许多珍贵的历史文物。在1860年10月6日时,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入圆明园。他们把园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还为了销毁罪证,在园内放火,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成了一片灰烬。
读后,我的心中犹如烈火焚烧一样难受,复国之情也随着读了《圆明园的毁灭》这部电影而变得更加强烈。我们祖先用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才建造了这座举世闻名的雄伟建筑。这一切已成为过去,圆明园,却让这群外国人,让这群土匪给毁了,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奇耻大辱。他们毁掉的是什么?是多少年中国人民只会的结晶啊!现在却被他们一把火给毁掉了。法联军的横行霸道,正因为当时中国人的兵器落后……我恨!恨当时的清政府腐败无能!我恨!恨当时的中国人不团结!我恨!恨当时英法联军打开圆明园的大门时,看见了那些除了咸丰留下的人,其余都逃到别处去了。而且没有哪一个人敢站出来反抗英法联军!—这更让我
圆明园,你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你也是侵略者罪行的见证,你将永远激励我们为振兴中华而发奋向上。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4】
跟随着郎世宁回到了300年前繁盛的大清帝国。我只能惊叹于她的美丽,却不能用语言来表达。
因为满人入关后不适应气候的炎热,历代皇帝不遗余力地大肆建造圆明园,几万人,辛勤劳动十几年,耗费国库的巨额财富,终于建成了这座万园之园。让我不禁想起了以前背过的张养浩一首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在竣工那天,皇族人员和大臣们络绎不绝前来参观,惊叹不已。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大水法,十二个生肖铜像在中午十二点一齐喷水,很远都能听得见。还有无数汉白玉的柱子,囊括全国建筑园林形式,非常宏伟。奇珍异宝,珍贵字画,犹如阿房宫赋中描写的那样。
老师说圆明园一年四季都是有花的,其中要数菊花最多,所以圆明园又叫做菊花园。想象我置身其中,仿佛是花的海洋,轻轻一嗅,便是各种的花香,甚有种飘飘欲仙,腾云驾雾的感觉。
这座历时一个多世纪的皇家园林,见证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兴替。康熙、雍正,乾隆,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历史发生在这个园林,更给她带了一份神秘的色彩。
可是,好景不长,闭关锁国的中国的大门终于被外国的洋枪洋炮打开。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外国人的铁骑踏破了我们的疆土,从大沽口一直打到圆明园。
有一天,两个强盗走进圆明园,一个抢了东西,一个放了火。仿佛战争得了胜利便可以从事抢劫了……在历史的面前,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一个叫英吉利”。
毫无反抗能力的中国士兵的鲜血洒满了这片土壤,而皇帝却仍在宫殿中享受着他的锦衣玉食,看到这里,我不禁握紧了拳头。本是纪律严明的英法联军烧杀抢掠,大火连烧三天三夜,天边的晚霞都被大火烧得通红。美伦美幻的庭台楼阁在历史的倒影慢慢地倒下去。最后,圆明园伴随着中华封建王朝的没落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从对遗迹的电脑复原中,可以看到圆明园何其雄伟壮观、幽静深邃,如今面对那些湖水、断桥、残垣、荒草,那满目沧遗、断壁残垣想象不出它往日的荣耀与辉煌。
圆明园,饱含了一个民族的智慧强盛和迂腐软弱。我们能接受亚历山大灯塔、罗德岛巨像在地震中消失、能接受空中花园在历史上的虚无飘渺、能接受宙斯神像在大火中瓦解,我们最终也能接受圆明园的毁灭。
圆明园是一个帝国久久不绝于耳的哀思,警醒着中华民族,也警醒着其它民族。希望有那么一天,文明的前进不再需要鲜血与眼泪!
我知道这片大地曾经多令我骄傲,我也会体味到她的血和泪。因此我必须坚强、必须强大,这样我才可以用自己的臂膀保护她不被铁蹄践踏。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5】
能假设的,在历史面前务必严肃的对待事实,因为历史是不能嬉戏的。培根说过:读史能使人明智。但是我认为,仅仅是读史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在读史的过程中就应要有思史,读史只是让我们了解历史,但是思史却能让我们从历史中吸取教训。观看影片《圆明园》,我看到一个惨淡的过去,同时我也看到了一个光明的未来。
圆明园是清王朝皇权的象征,其中的霸气和高贵,无不透露着清王朝的特点。从圆明园的建造到被烧毁,这中间发生的事情我们没办法了解清楚,但是有一点我们能了解的就是圆明园被烧毁的原因。雨果说:球上某个地方,以前有一个世界奇迹,他的名字叫圆明园。他汇集了一个民族几乎是超人类的想象力所创作的全部成果,这是一个震撼仁心的尚不为人熟知的杰作,就像在黄昏中从欧洲礼貌的地平线上看到的亚洲礼貌的倩影。你能够去想象一个你无法用语言描绘的仙境般的建筑,那就是圆明园。那里不仅仅有艺术珍品,而且还有恕不生活素的金银财宝,这个奇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一天两个强盗走进了圆明园。两个胜利者彻底毁灭了圆明园,我们所有教堂的所有珍品加起来也抵不上这座神奇无比光彩夺目的东方博物馆。多么伟大的功绩,多么丰硕的以外横财,在历史面前,这两个强盗分别叫做法兰西和英格兰。没错,圆明园是人类建筑史中的奇迹,这个奇迹是没有人能超越的,但是这个奇迹恰好发生在清王朝,也只有清王朝才能建造出这样的皇家园林,但并不是只有清王朝才会使该园林被烧毁,这是历史的一个契机。
法国传教士王致成说:皇帝的离宫。无论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都极宏伟和美丽。我的眼睛从来不曾看到过任何与他相类似的东西。中国人在建筑方面表现出来的千变万化复杂多端令人难以置信,我惟有钦佩他们的天才,我不得不承认。和他们相比较,。我们又单调又缺乏生气。是的,我们要承认中国人是了不起的,他们的智慧是历史能够见证的,从长城的建造到圆明园的问世,这些都是中国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中国人民留给历史的瑰宝。既然中国人这么聪明,但是为什么会遭受圆明园被烧毁的悲惨画面呢?
在我看来,清政府制度的僵化,统治者的盲目自大等等都是圆明园被毁的主要根源。圆明园的被毁不仅仅仅是一个建筑奇迹的消亡,更是一个民族的耻辱。浓浓的硝烟背后是千万万中国人民的血泪与亡魂。这种痛人心肺的现实让中国人民曾几度抬不起头应对列强,但是,乌云终有散去的时候,乱世中会出英雄。受人侮辱不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独立自主才是黄炎子孙血统,在这个屈辱的历史中中国人民痛定思痛,从历史中反思自我,最终经过千挫万,最后向世界证明我们中国人的生存张力与魅力,而且也正在阔步继续向前,当然,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历史,也时刻会反思历史,这样我们的脚步才能迈得稳重有力。我们的未来依然是充满魅力的。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6】
她曾是建筑、园林、生态、艺术的聚集地和栖息地;她曾像一幅绚丽的中国画,在历史的光阴中隐现,又在雄雄的烈火中挣扎;她不仅仅承载了一个帝国的兴衰,还满盈着一个家族的泪水与欢笑。而今,很少有人能够透过那些满目疮痍、断壁残垣的景象,联想起她以前拥有的恢弘壮阔。
如果说圆明园的建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奇迹,那么,她的毁灭就是全人类的悲哀,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与耻辱。圆明园不仅仅是一个城市的记忆,更应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记忆。但记忆总该是完整的,而不留残缺的。记忆在局促和焦灼的等待中迎来了大型史诗数字电影——圆明园,它采用电脑防真动画手段,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圆明园,重现了300年前圆明园的瑰丽辉煌,再现了150年前的屈辱时刻。穿越时空隧道,抹去层层尘埃,历史在这绚丽的洪流中更加的精艳,恢弘壮丽的“万园之园”也变得更加瑰丽!然而,它越是瑰丽,就越会引起国人的哀叹与惋惜。
“请您用大理石、汉白玉、青铜和瓷器建造一个梦,用雪松做屋架、披上绸缎、缀满宝石,这儿盖神殿,那儿建后宫,放上神像,饰以琉璃,饰以黄金,饰以脂粉……”
“请诗人出身的建筑师建造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梦,添上一座座花园,一方方水池,一眼眼喷泉,再加上成群的天鹅,朱鹭和孔雀……”
“请您想象一个人类幻想中的仙境,其外貌是宫殿,是神庙……”
在雨果美丽的描述中,我进入了三百多年前这片独一无二的土地,那个我们再也无法亲临的人间仙境——圆明园。这是一次奇妙的旅行,也是一次痛心的回首,当影片结束放映之时,我的心灵被耻辱啃咬着,被愤怒的烈火灼烧着,久久不能平静。
当时的大清帝国拥有世界上三分之一的财富,统治者们却以此自居,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他们目空一()切,多次拒绝同其他国家的互通有无。他们不会想到的是,就在满清王朝闭关锁国、安于现状的同时,西方国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工业革命,正一步一步地赶超中国,走到了世界的前列。因此,大清帝国注定要从瑰丽的天国中坠落,这样杯具性的惩罚注定是无法逃脱的!这天的我们只能在满目疮痍、断壁残垣中寻找那份失落的完美。
在圆明园的陈设和各个宝库中,除了绘制精美的各种瓷器,天文地理仪器,还有来自西方国家作为礼品进贡的铜炮、舰船模型和军用望远镜等,可当政者却并未意识到其中的科技含量和军事价值。当影片中清朝官兵用自我的血肉之躯去迎战西方列强的大炮和火枪的时候,我感到的不仅仅仅是震惊,更多的是人民的愚昧与无知。中国人是智慧的,但聪明不能反被聪明误;自信是上天赋与的,可自大与自负却是万万要不得的。隆隆的枪炮惊醒了沉浸在骄傲情绪中的国人,却无法挽回自高自大所付出的代价。英法联军占领圆明园之后的两次大肆掠夺慰藉了他们饥渴的心灵,每一个战士都获得了丰厚的奖品。当我们看到圆明园中的瑰宝在西方人的手中大肆拍卖之时,你是否感觉到一种耻辱呢?
圆明园的大火连烧了三天,大地在颤抖,人们在哭泣,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就这样化为了灰烬。法国作家雨果以前这样说过:“在世界的一隅存在着人类的一大奇迹,这个奇迹就是圆明园……这一奇迹已经荡然无存。有一天,两个强盗闯进了圆明园,一个强盗大肆掠劫,另一个强盗纵火焚烧,一场对圆明园的空前洗劫开始了,两个征服者平分赃物,然后他们手挽着手回到了欧洲。这两个强盗一个叫法兰西,一个叫英格兰……”雨果直截了当地揭露了英法联军丑陋的嘴脸与无耻的行径。
电影《圆明园》,给了每一个中国人去感受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与璀璨文化的机会,也使每一位华夏儿女在飞速发展的当代暂时驻足,思考历史。痛定思痛,我们能够嘲笑那些相信皇帝在天之灵能够保护他们的宫女和太监;能够瞧不起那些思量着凭借中国地大物博能够免过一劫的王宫大臣,但是绝对不能忘记那个皇权至上、闭关锁国的年代给中国历史铸下的烙印!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我们在深刻反思历史的同时,更要勇敢地承担起复兴中华民族的历史重任。为了不让悲壮的历史重演,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要践行“保卫祖国,振兴中华”的誓言,扎实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养,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奉献出自我的一份力量!
牢记历史,毋忘国耻,强我中华,告慰英灵!
观看圆明园的观后感【7】
圆明园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皇家园林,是中华民族几代人的结晶,但1860年的那场战争,使艺术界的瑰宝,使人民的汗水,化为了一片灰烬。
星期四,老师给我们看了《圆明园的毁灭》让我受益匪浅。圆明园原本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由3代皇帝建造而成,他们用无数双手、无数只脚和辛劳的汗水,一点一滴建造起来的。圆明园有1000多个宫殿,里面可以装下500个篮球场。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呀。圆明园不但面积大,也非常宏伟,它由圆明园、万春园和长春园组成,所以也叫圆明三园。它吸收了各地风景名胜的精华,如;海宁的安澜园、苏州的狮子林、杭州西湖的平湖秋月等,圆明园里还收藏着各种奇珍异宝、青铜礼器和古代诗人的书画作品,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
但是,圆明园刚建不久,英法联军冲入圆明园内,看到富丽堂皇宫殿园林,眼花缭乱的侵略者开始疯狂的掠夺。他们拿的拿,抢的抢,实在拿不动的就放火烧,这美丽的景象、珍贵的历史文物,就被那无情的大火给烧了。
我觉得英法联军太自私了,圆明园是我们国家花了好长时间花了好多心思,也花了好多的精力才建造起来的。这些联军居然敢在我们中国的领土上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我们这一风景名胜的圆明园就在这些侵略者的手下毁于一旦了。也让我体会到了当时的政府是多么无能。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 看见现在的圆明园已经残垣断壁,我们是多么心疼啊。为了能让中华民族崛起,我们更应该好好读书,增长知识,为祖国不断奋斗,让国家变得更加繁荣强大,屹立在世界之上。
古装剧《军师联盟》台词
1.当初我们共同挟天子以令诸侯,我们共同起誓永为汉臣,可是今日的明公还是汉臣吗?
2.这普天之下莫非黄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一个学子最大的抱负,就是找到一个君王,臣之,辅之。也许,我还能和他一起结束这乱世。
3.8岁像一张白纸,还在选择色彩,0岁已经是色纸,没办法改变,但可以选择拼贴,哪一部分要被人看见。
4.纵使,阶梯通往的方向是那样昏暗不明,我仍愿意奋不顾身的全心投入,期待爬向终点的那刻所带给我的洗礼。
5.人的脸对应著人的心,就像是水中的倒影与真实景致一般,彷佛看得清,却又总是看不清。
6.当周遭都暗下,更容易去看到那被忽略的声音。是的,当你历经折磨,是上天在告诉你:「被认为没有价值,是因为自身不够好」。所以老天给你一个机会,让你沉静;给你动力,让你努力。
7.感情一定要付出到底,才会知道到最后有没有获的。就好像你立了法律,世界可能还是不好,但你不立,就什麼都没有。
8.有没有一个瞬间,你希望你的人生就此停留在那一刻,不再往下一站迈进?想念,是因为你已失去。
9.看尽圈子的来去起落, 醒悟不是每件东西想要就能拥有。
10.慢慢发现,原来真正的自由不是外在的形体,也甚至不是飞,而是当你可以放下心里的某些不满足,某些不安定后,才能够真正拥有。
《军师联盟》:这是三国该有的样子
十多年磨一剑的《白鹿原》收官了,紧接着的便是让人期待了许久的历史剧《军师联盟》。
今年年初,《大秦帝国之崛起》和《于成龙》的接连播出,让人感慨历史剧的回春,如今《军师联盟》终于在年中走来,质量又是如何呢?
一秦汉帝国的残阳
简要介绍一下,《军师联盟》从曹魏的全新视角切入,抒写了魏国大军师司马懿跌宕起伏的传奇一生,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后三国时代。
三国,这是一个几乎每个中国人都听过的题材。即便有人背不下朝代表,即便有人会忘记那许许多多的历史英雄,但魏、蜀、吴三国的名字却无人不晓,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诸葛亮、赵云、周瑜等人的名字也在历史长河中始终星光熠熠,加上近年来十几部三国题材游戏的熏陶,三国相关的历史始终热议于群众。
然而,关于三国的影视作品却往往不尽如人意。
除了经典的94版《三国演义》和有不少错漏但也有一些看点的《新三国》外,其它三国相关的影视作品都可以算得上是粗制滥造,曹操变成了一心想做皇帝的反派,刘备成为外表忠厚的伪君子,诸葛亮成为全知全能的超级人……
可是,三国该有三国的样子。
什么是三国?为什么会有三国?
三国之前是汉帝国,汉帝国从西汉高祖到东汉献帝,计四百零五年,长达四百多年的统一大帝国,铸就了汉代文明,形成了一个王朝内在自我的秩序。比如儒家盛行、经学当道,比如「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从战国走来的秦汉,终于在中华文明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夜。
然而年轻总会战胜衰老,而衰老终将死去。
当汉帝国的秩序不再被人们遵守时,当黄巾军出现、当董卓出现……秩序出现了裂口。
四百多年的秦汉统一帝国受到了威胁,人们信奉多年的统一愿景开始发生剧变,《三国演义》开头如是写:「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汉朝自高祖斩白蛇而起义,一统天下,后来光武中兴,传至献帝,遂分为三国。」
有人开始寻求新的道路,为华夏民族开启新的篇章;有人依旧在坚守规则,写下一笔悲壮的史诗。——这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时代。
可惜,很少有作品能对三国题材反映到这个层面。当然,《军师联盟》做到了。
全剧最一开始,便展现出了一幅奇妙的画卷。一分钟的背景介绍不是讲述历史背景,而是画着汉代壁画,叙述着「月旦评」。
以月旦评为切入点,新奇却又能彰显出主创的野心。月旦评,东汉末年由汝南郡人许劭兄弟主持对当代人物或诗文字画等品评、褒贬的一项活动,常在每月初一发表,故称「月旦评」。无论是谁,一经品题,身价百倍,世俗流传,以为美谈。因而闻名遐迩,盛极一时。
看似对观众很不友好的一个陌生概念,却很恰当地对秦汉帝国末期撕开了一个口子。这是汉末,世家大族林立,所谓东汉六大家族,指的是东汉早年帮助刘秀复兴东汉王朝的邓禹家族、耿弇家族、梁统家族、窦融家族、马援家族和阴氏家族,到了汉末,人才流动基本被垄断,社会固化到了一定的程度。
所以在故事开始后没多久,便出现了曹操下令颁发《求贤令》的段落。很明显曹操唯才是举的行为和汉代世家大族人才垄断之间形成了根本上的矛盾,这是一个从剧开始就出现的矛盾对立,将曹操从图谋皇位的反派形象拉了出来,而设置为一个新的价值观存在。
「『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于民间,或果勇不顾、临敌力战,或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司空这封《求贤令》,笔力雄浑、气魄恢宏,天下贤士看到,必然知司空求贤之诚。」
而在剧中,同时还发生了这样一些事情:华佗给曹操治病、华佗参与董承衣带诏。
也因此,在第一集我们能看到,一方面是曹操唯才是举希望借助月旦评网罗天下人才,另一方面是一群人想借着月旦评曹操露面的机会刺杀曹操。
谁想刺杀曹操呢?
历史上是汉献帝用鲜血写出诏书缝在衣带里,秘密传给董承,董承对外宣称接受了汉献帝衣带中密诏,与种辑、吴硕、王子服、刘备、吴子兰等谋杀曹操。
曹操既然不是反派,那董承他们是反派吗?也不是。
以董承为首的一干人,是汉帝国秩序的维护者,他们眼见四百余年的秦汉帝国即将走入末路,决心救它一救,看着那个不断改变秩序的曹操,自然视为曹贼。——他们也没有错,他们只是和曹操价值观有着根本上的冲突。
这是历史背景,通过月旦评这一事件,迅速将曹操和汉室之间的矛盾、人才流通之间的矛盾凸显出来,给观众展现出了一幕秦汉帝国的残阳余晖。
二「非人臣也」
我们知道,衣带诏事件发生于公元二百年,而历史上华佗死亡是公元二百零八年,同时曹操颁布《求贤令》在公元二百一十年,这三件事并不处于同一时空,但在剧中它们却被糅合到了同一时期,同时剧中并未明确表明确切时间。
——这么做的用意很明显。
一方面,观众能够理解到,本剧并非严格按照历史事件干巴巴地编排,而是就着历史上这些人可能会做什么,将他们集合到一起,增加了戏剧性,也使得历史氛围更加明朗。
另一方面,则可以引出本剧主角,司马懿。剧一开始,华佗给司马懿的夫人张春华接生,紧接着华佗和司马懿父亲司马防密谋的衣带诏事发,曹操大怒将他们关押进了牢房。将历史上这些零碎的故事放在一起,既添加了历史可信度,又穿插起了主角,将由吴秀波饰演的主角司马懿带到观众眼前,带入事件旋涡,从此让他难以脱身。
作为本剧的第一主角,司马懿在历史上一直是个非常复杂的人物。
首先,他身为汉臣,是司马防的儿子,自小就受到司马防影响,对秦汉帝国的秩序维护想法根深蒂固,也因此当曹操征用他时,他多番推辞,明哲保身的同时也因为不认同曹操。
其次,他最终迫于曹操的威权而和曹操接近后,却逐渐被曹操的理念所感染。尽管曹操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贼」,但曹操始终未能踏出那一步,他承担不起汉室四百年的重压,他在《述志令》里写道:「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从「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几个字能看出来曹操内心的纠结,一方面他不断挑战着秦汉帝国的秩序,最终完全架空皇帝,另一方面又不敢在最后一步踏出去。
司马防和曹操都是司马懿的父亲。
在剧中,衣带诏的参与者加上了司马防和杨彪。司马防是司马懿的父亲,杨彪则是杨修的父亲。二人的父亲身为汉臣,一心向着汉室,痛恨曹操,因此密谋刺杀曹操。这无疑对司马懿和杨修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由翟天临扮演的杨修是司马懿前期的对手,如果说司马懿有大智慧,那么杨修就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小聪明,剧中他屡屡卖弄、逢凶化吉,最后的结局大家也是知道的。
而司马懿中期的对手,则是他另一个父亲,精神父亲曹操。
从历史我们能看出来,司马懿后来做的事和曹操多像。
一来,司马懿和曹操都权倾朝野、把持朝政,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和自己的地位而宁可不择手段。二来,司马懿和曹操都有不臣之心,两个人的野心都随着自己的年岁渐长而日益增长。三来,司马懿和曹操最后都克制住了自己最大的欲望,不愿也不敢亲手葬送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帝国。
我想,到了老年,司马懿一定会更加理解曹操,也一定会更加怀念以及惺惺相惜于这样的人,也更能明白曹操给他下的评语是什么意思:「司马懿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
至于司马懿后期的对手,那才是演义小说里他的宿命对决,诸葛亮。分别身为魏国和蜀国的最高执政人,他们为自己的政权付出了极大努力,但司马懿一直是有野心篡位却要克制自己欲望的人,而诸葛亮却是复兴汉室的司马防精神人物,面对着诸葛亮,司马懿会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克制住欲望。
这才是三国。
结语乱世的开局
三国之所以迷人,不仅在于它是统一帝国的崩塌,更在于它是乱世的开局。
三国之后,华夏民族来到了本以为重新统一的晋朝,但社会的原有秩序已经被打乱,新的秩序远没有再度被建立,有的人选择了始终混乱下去,有的人从儒家走向了玄学。
华夏民族几百年的黑暗时代来临了。魏晋南北朝,魏是开端。



